王陽明家書 · 八 與舅及表侄書

王守仁 《王陽明家書》
呈詩勸舅 弘治十八年(1505) 老舅近何如?心性老不改。世故惱情懷,光陰不相待。借問同輩中,鄉鄰幾人在?從今且為樂,舊事無勞悔! 【譯文】 老舅您最近過得怎麼樣? 性情怎麼總是改不了。 您為世俗人情一直煩惱, 光陰如梭可是不等人。 請問您老的那些鄉鄰鄉親中, 您的老夥伴還健在幾人? 以後一定要快快活活, 不值得為懊悔過去的事情而不快樂。 【點評】 養舅父之志 此信寫於弘治十八(1505)年,陽明先生時年34歲,在兵部任主事,開始收弟子,一門心思講學。講學的內容在當時有撥亂反正的意思,即聖賢學問是身心學問,要學好身心學問,既要尊師重道,又要樹立堅定的志向。 養長輩之志是孝的最高境界。 詩中,外甥勸舅舅要少煩惱多快樂。俗話說,高興是一天,不高興也是一天。陽明先生說,樂是心的本體。 幾封家書中至少有兩個證據可以證明,陽明先生舅舅家並不富裕,一是母親鄭氏嫁到王家後,要親自打水、舂米和紡織;二是表侄保(寶)一和保(寶)三在伯爵府打工。古代婚姻講究門當戶對,鄭家和早年的王家,這兩家都不是大富人家,但王家是書香門第,鄭家舅舅至少也要讀過幾本書。 【拓展性知識鏈接】 此心性,彼心性 陽明心學中的心,在十六字心傳中,被分為「人心」和「道心」。人心,即我們平常人的心;道心,即天心,即天理,即良知,即聖人的心。 性,在《中庸》首章中,有「天命之謂性」。在陽明心學「四句教」中,第一句「無善無噁心之體」即指性,這個性也是良知的體。 心之體,即性;心之用,即情。俗話中的心性,指性情和脾性。學習致良知學問,需要明白的是,性是指形而上的良知之體。 與鄭邦瑞書·不與說情,但為籌謀 嘉靖四年(1524) 修理聖龜山①廟時,我因外祖及二舅父分上,特舍梁木,聽社②享將我名字寫在樑上。此廟既系社享香火所關,何不及早赴縣陳告?直待項家承買了,然後來說,此是享人自失了事機。我自來不曾替人作書入府縣,此是人人所知,可多多上覆。二舅母切莫見怪。此廟既不系廢毀之數,社享自可具情告理,若享人肯備些價錢取贖,縣中想亦未必不聽也。汝大母③病勢如舊,服藥全不效。承二舅母掛念,遣人來看,多謝多謝! 陽明字寄寶一侄收看,社中享人亦可上覆他。 【注釋】 ①聖龜山:即餘姚勝歸山。 ②社:《說文解字》解釋為:地主,土地神,也指祭祀神的場所,後來演變成了地方基層組織和民間團體。 ③大母:指陽明先生夫人諸氏(約1474-1525),從鄭邦瑞論是表伯母。諸氏弘治二年(1489)嫁入王家,嘉靖四年正月去世。 【譯文】 修理聖龜山山神廟時,我因為外祖父和二舅父的情分特意捐舍了梁木,並且同意村社管事的人把我的名字寫在了梁木上。這座廟既然成了村社燒香燃燈供神的地方,為什麼不趁早到縣裡陳述告狀呢?一直拖到項家出錢把山神廟買走了才來說這件事,這是村社管事的人自己錯失了時機。我從來不往府縣衙門寫信替人說情,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你可以詳細地稟告給二舅母。也請二舅母千萬不要怪罪。這座廟既然沒有被列 入廢毀的名單,村社管事的人可以自己寫明情況,請求縣裡處理。如果管事的人願意準備些錢贖買回來,估計縣裡也不見得不同意。你表伯母的病還是老樣子,吃什麼藥都不見效。承蒙二舅母掛念,打發人來看望,非常感謝! 陽明寫給寶一侄兒收看,也可以稟告給村社管事的人。 【點評】 大公不害親情 良知無私。 自古以來,中國是個熟人社會,注重人情。儒家的五倫關係就是一個情字在貫穿。感情與理性是相對的。宋明理學這個「理」字,是容不得私情的。有私就不是大公。良知是廓然大公的。 陽明先生不替舅家作書入府縣說情,並不等於六親不認。他從政多年,利用自己的從政經驗,替舅家分析情況,並提出了解決的預案。這是大公不害親情。 【拓展性知識鏈接】 歷史上的公益事業 中國歷史上親族之間、鄉鄰之間,有著互助的優良傳統。陽明先生巡撫南、贛、汀、漳等處地方時,推行的《鄉約》就含有鄰里守望互助的用意。信中提到捐「舍梁木」也是為了鄉鄰的公益事業。 宋代大賢范仲淹退休回鄉後,拿出自己的積蓄購買千畝良田,捐贈給宗族,作為義田,所產糧食存入義倉,用以資助宗族中的弱勢群體。「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不僅僅是口號,那是大賢們行動的指南。范氏義莊在子孫的愛心接力下,傳承了900年。在《與諸弟書》中,陽明先生引用的「責人則明,恕己則昏」的作者范純仁,是范仲淹的兒子,也很賢良。范純仁有家訓傳世。范氏家族的事例是對「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的注釋。 明萬曆年間內閣大學士申時行自己出資在老家蘇州購買了千畝良田,辦起了申氏義莊。 宋、明、清三代,義莊、義田、義學、義藥很普遍。這歷來是民族精英的歷史擔當。 現在鄉下實行的紅白事隨禮,起因是過去物力艱難,小戶人家一家一戶辦個大些的事,承擔不起物力和人力。 慈善慈善,因慈而善,因善而慈。一個人,善心擴充,邪惡就沒有了存身之處。為別人考慮越多時,心胸就越開闊,心胸寬天地就寬。這是為善去惡,這是致良知。 與鄭邦瑞書·孝養長輩,體其意,安其心 嘉靖四年(1524) (一) 陽明字與鄭寶一官賢侄:汝祖母所投賬目,可將文書逐一查出,與同去人照數討完,封送祖母收貯,不得輕易使費。此汝祖母再三叮囑之言,斷不可違。汝祖母因此賬目必欲回家,是我苦苦強留在此,汝可體悉此意,勿使我有誤汝祖母之罪,乃可。家中凡百謹慎小心,女孫不久還差人來取,到此同住也,先說與知之。 四月初三日,陽明字與列位賢弟侄同看。 【譯文】 陽明寫給鄭寶一賢侄兒:你祖母放出去的賬款,要把字據一份一份地整理清楚,與一同去的人按照賬目把錢全部收回來,把錢包嚴實後送給你祖母收藏。不准輕易動用這筆錢。這是你祖母反覆叮嚀的話,絕對不能違背。你祖母因為這筆賬款一定要回家,是我費了很多口舌才勉強把她挽留在這裡,你要體諒這個心意,不要讓我落個因為不讓你祖母回家而誤了她事的罪名,這才可以。家裡大事小事都要小心謹慎,我不久還要派人去接孫女來與你祖母一起住,先在信中說給你知道。 四月初三日,陽明寫給各位賢表弟和表侄兒一起收看。 (二) 向曾遣人迎接二舅母,因病體未平復,遂不敢強。今聞已盡安好,故特差人奉迎。書到,即望將帶孫女來此同住。其王處親事,須到此商議停當,然後可許。一應事務,我自有處,不必勞心也,不一一。 陽明書致寶一侄收看。十月十六日。 【譯文】 過去曾經派人去迎接二舅母,當時因為二舅母病沒有好利索,也就沒有勉強接過來。現在聽說病徹底好了,就專門派人去迎接二舅母。接到信後,也希望把孫女帶過來一起住。她與王家的婚事,需要到這裡商量好了,才可以許配王家。一切事務,我都有處置的辦法,不必費心了。不再一一細說了。 陽明寫給寶一侄兒收看。 十月十六日。 【點評】(一)(二)篇 照顧舅母 良知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更何況是親戚。書中反映了外甥對舅母的照顧。 【拓展性知識鏈接】 舅舅可是很親的 舅舅,是對母親的兄弟的稱謂。 外舅,是對岳父的另一種稱謂。1495年,岳父諸讓去世,陽明先生作有《祭外舅介庵先生文》,文中自稱「甥」。 舅,在古代還是媳婦對丈夫的父親的一種稱謂。 舅子,是對妻子兄弟的稱謂。 在過去,舅舅是很親的,也很有權威。權威表現在什麼地方呢?兄弟們長大了要分家,一般是請舅舅來做主。再一個,母親去世時的奉安儀式,是需要經過舅舅同意的。 舅舅是和叔伯一樣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