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山廬日記 ·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1898年)
正月甲寅
元日 晴
未明起,盥漱畢,靜坐待東方白,肅衣冠,焚香拜天。俄磨墨作書,錄山谷詩二十字。即胸中吉祥宅云云。日出晶朗,成《元旦漫興》五律一首,時去立春尚十四日:「東風遲解凍,歲序已逢端。未見寒梅發,猶餘爆竹殘。擁書忘理亂,閉戶祝平安。題罷宜春字,朝霞映日丹。」
晡,日食,陰霾蔽天不可見。讀王弇州詩,懷古作最勝。晚,又成五律一首,續前作:「海上雲棲客,歐東天放民。琴書成老友,魚鳥是前身。厭倦池籠苦,翹瞻世界新。餘寒何日退,大地盡回春。」
初二日 陰
出賀歲,詣鍾鶴笙。
余始悟平者不喧之爭一語,天演家說。蓋人思自立,不欲居人下,此爭也,而未嘗喧。太平之統,有此境象。夜,復成二絕句,詠留音、映像二器:「舊聞聲是無常物,氣浪搖空過不停。誰遣伶倫造奇器,封藏萬籟斗乾靈。留音器。」「微塵色相鏡中虛,燭見鬚眉畫不如。天為幻生留幻影,不隨面皺變紆徐。照像器。」
枕上又成一絕,詠電燈:「愛力相摩火起無,六街涼月白千珠。行人盡在光明里,畫出齊城不夜圖。」
初三日 晴
起,又成《自來水》一絕:「應手泉源汩汩來,山騰壑赴幾遭回。千家鼠飲百流集,一道龍吟萬竅開。」
過午,有彈箏操齊音者,坐之中庭,使歌里巷之曲。其人大半兗濟產,歲荒南下以求食。造燕公,不遇。歸,覽《禽鳥簡要編》畢。夜,誦定公詩。
初四日 晴
肩輿入城,詣諸戚友賀歲。晡歸,觀《西學述略》,啟蒙十六種之一也。中多載西學派別源流,如謂文字之祖於非尼基,輪迴說之本於埃及,詩學始於和美耳威耳吉利。又有口辨學,不惟見理之明,而又能以唇舌達其意,蓋為議事及爭訟設也。西國所以賴有訟師者,防民之長於理而短於詞,不能自達其委曲而見誣也,有人焉為之申說,使無或隱之理,於是理曲者乃不敢訟。
夜,讀定公詩,賦絕句,錄卷末云:「秋鸞清嘯寫幽思,萬玉哀鳴君自知。誰向忘山廬外聽,孤鐙夜詠璱人詩。」
初五日
曉起,觀書。
忠也者,心在中也。格物家所謂重心是也。人各有重心,觀其所在而已。在一身之中者保一身,在一家之中者保一家,在一君身之中者保一人,在君一家之中者保社稷,在一國之中者保種類,在萬國之中者保萬民,在眾生之中保眾生。保眾生者謂之大人,保萬民者謂之天民,保種類者謂之仁人,保社稷者謂之社稷臣,保一人者謂之事君人,保一家者謂之孝子,保一身者謂之養生主。若夫縱慾敗度者,其重心不在於身,而在於物。逐物而忘其身,身猶不保,何論其他。
《西學述略》載《波斯理學考》,稱彼教上帝有二,一善一惡,善理陽,惡理陰。善者名和摩斯,惡者名亞利瞞。善者欲調四時和水火,惡者欲毀四時滅水火。又言光為和摩斯之象,暗乃亞利瞞之象。是故其俗奉日拜火,蓋趨光避暗之意也。其教之聖人曰梭都斯,猶基督教之有耶穌也。
又《三能十二思死說》,稱覺與識之分:覺者入耳目,為思之質;識者出自心意,為思之范。所推闡極細,其說出德人幹得。中國乾隆時人。
晡,造英人李提摩太廬,與譚久之。有摩電器自海外攜來者,持柄搖之,二球間火星爆烈有聲。
晚,口占五絕云:「大地如秋橘,空王掌上圓。風輪微轉動,塵世幾千年。」
初六日 晴
《西學述略》云:泰西著名史學家最先者,一曰希羅多都,一曰都基底底,一曰伯路大孤,至今後學仰而師之,如中國人之俯首於班、馬也。其後繼踵而起者曰休摩,著英史;曰班哥羅夫,著美史。二公皆於民主政治,三復其意焉。
創電學者,美人弗蘭革林;創化學者,曰加芬底矢,乾隆時人。曰伯理斯理,曰拉非泄;創光學者,曰奈端;創重學及流質重學者,希臘人亞奇默德;秦政時人。研精動物體學者,近代法國人曰舉非也者;創植物學者,和蘭人曰羅貝勒,明中葉時人。繼其後者,復有英國人曰格路,曰賴氏,又德國人曰哥底素;精醫學者,首推希臘人希波拉底;創幾何原本學者,亦希臘人,曰他利斯,曰布大哥拉;首以代數學名世者,曰丟番都,亦希臘人,當中國六朝時。而印度人亦多精是學者,後因天方國人穆罕遍謨撒得來印習其學,傳布歐洲,西人習便流行。
夜作《太虛歌》一首云:「太虛造境奇,恢恢自雄大。會當摶扶搖,直欲窮其外。太虛無外奈若何,天風吹萬明星羅。明星大如瓜,世界多如沙。充塞布空際,飛灑無周遮。細者類河漢,巨者名魚蛇。或如白雲淡,或為斗柄斜。中有日輪不知數,光搖上下開榮華。提挈諸星與群月,盤旋追攝終古無訛差。吁嗟此境真奇絕,借問何人為創設?世間惟有佛能知,問佛佛雲不可說。」
初七日 晴
觀書。過午,出街閒步書肆,見虞伯生集,購歸。
夜,偶閱《大清會典》及《石渠餘記》諸書。
初八日 晴
寫日記。過午,陰冷。觀《明史·食貨志》。明太祖定天下,制賦稅甚輕。官田畝稅五升餘,民田減二升。獨蘇、松、嘉、湖,怒其為張士誠守,稅獨重如私租,蓋以泄其餘憤也。
張居正丈量田畝,頗以溢額為功。有司爭改小弓,以求田多。於是天下按溢額田增賦,亦困民之舉。
夜讀道園詩集,沖淡夷曠,尤長於古風,蓋皆能自寫其情真者。
初九日 微陰
仍讀《明史·食貨志》。明末賦稅之重,百計掊削,如練餉、助餉、剿餉諸名目,有加無已,民不聊生,其亡天下,蓋有由也。
晡,走訪襄孫不遇,造次申廬,譚久之。登其書樓,羅設富麗。
初十日 晴
觀《元史·食貨志》。元世祖頗勤於民事,觀其勸課農桑,設條法,不遺餘力,不得以蒙古人而輕之也。且賦稅亦輕減,無異常苛虐之政。修史者皆明人,當非諱飾,似可信。
十一日 晴
燕公過譚,以為文弱之卒不能敵武強之兵,武強之兵不能敵文強之師。明季與朝鮮,皆文而弱也,國初八旗勁旅武而強也,故能制之。若今日東西諸國,皆文而強者也,雖中國有兵力如龍興時,而當之必敗。
又謂:中國平民以不見官吏為樂,秦漢而下皆然也。故政法以簡為上,簡則府史胥徒少與民接,而民少安。故唐楊炎之變租庸調為兩稅,明之並丁糧地稅為一條鞭,皆易繁為簡之意,雖不能無弊,而視其舊法之病民則少減,蓋通論也。
觀《金史·食貨志》。
十二日 晴
馬車出,答謁諸來視余者。日中歸,觀書。
金入中原,遷徙其部族來與漢民雜處者,曰猛安謀克戶,猶今之旗籍者也。其制田賦踵古兩稅法外,又有物力錢及諸雜課,惟猛安謀克戶只納牛具稅。立國之初,諸稅本輕,迨後軍旅日煩,徵調加重,民不聊生矣。
十三日 陰
起成七律一首。余謂今之時局,權在英、俄兩國相持不敢動。若事變相激,致成交綏,勝負立見,而地球大勢變動將不可思議也。英以海軍勝,俄以陸軍勝,所謂兩雄並峙,他國莫能及。因慨然賦之云:「閒看瀛洲似弈棋,蒼茫雲海動旌旗。機深斗鼠無長策,勢等連雞憶昔時。萬里波濤寒鐵甲,三邊風雪出雄師。主盟上國惟秦楚,輕重於今待轉移。」
余嘗稱李合肥為救時良相,可例以鄭子產,惜不能重用耳。又賦一首云:「最憐赤縣有僝王,偃息強鄰臥榻旁。風氣晚開蠻草綠,文明中絕漠沙黃。當車一國矜螳臂,食粟何人饋鼴腸。幸有鄭僑元老在,和戎堪譽救時良。」
十四日 微晴
起讀《宋史·食貨志》。宋人惟司馬溫公深達民間疾苦,宣仁臨朝時,曾抗疏請民得自上封事,以為雖其言辭鄙雜,皆身受實惠,直貢其誠,不可忽也。初,熙寧六年,立法勸民栽桑,有不趨令者,仿屋粟、里布為之罰。然長民之吏不能究宣德意,民以為病。至是楚邱民胡昌等上書,言其不便,詔罷之,且蠲所負罰金。興平縣抑民田為牧地,民亦自言,詔悉還之。仁人之言,其利溥哉。要之,君民暌隔之世,其為政必以少興事,少使胥吏與民接,則民得安靜,否則雖行之者意存興利,而實則增害,如是者比比也。且民又不得自言於朝,而民益苦矣。溫公此奏,蓋深有鑒於其弊者。
商鞅廢授田之制,聽民自相賣買,雖失人君養民之道,然行之三代下亦不得不然。蓋疆土愈廣,君之精神愈難周,使授受之法猶行,則胥吏之煩擾不知何若。試觀漢、魏而降,世主亦間行均田、限田、名田之政,然民間不見其利,日見其害,大都坐此。故前人有謂,商鞅之革井田,楊炎之廢租庸調,皆有救時之苦衷,亦極有理。要之,中國生民之困,由於封建之廢太早。封建廢,則諸養民利民之善法,勢不能不與之俱廢,而更無善政可行。如欲行之,非開議會不可。而世主方惡臣下之朋黨,其肯伸民之權耶?嘻!
十五日 微晴即陰
讀《宋史·食貨志》。南渡以來,惟官田之法最擾民,凡所籍沒田募民耕,皆仍私租額重,不堪其累。既因國用不足,強賣與民,多抑配。末年又用虞慮、張晞顏等言,行限田法,強買以充官田,賈似道實主持之,病民尤甚。
天災流行,為無可如何之事,然而人事修則水旱不為害,如北方之溝洫,南方之湖圩,皆以時蓄泄。使居上皆能盡心經理,廢者興之,弛者修之,何有早潦之虞?又西國防水旱之法,每以多種樹為第一義,蓋潦則能蓄山上水勢,使不直泄;旱則又能吸雲以致雨。若夫鐵路之足以拯飢,又善後之一事也。要之,人定勝天,其理不易,惜非所論於我國之治民者也。
十六日 晴
晚,成《生日自述》五古一首,並贈宋子燕生,錄之云:「行年二十五,讀書慚未多。流光催老大,君子意如何。悲我失怙早,親承義方少。口誦父遺書,悽愴令人老。伯兄長七年,友愛兩不捐。今忽隔南北,長枕誰與眠。幸有聖善母,壯健猶如昔。晨夕侍秋堂,譚笑承歡劇。幼妹十一齡,長妹今十九。尚未締嘉姻,至難惟求偶。嗟我骨肉親,寥落僅三五。惟我與伯兄,相依持門戶。家無百畝田,只餘萬卷書。始承父餘蔭,同向長安居。甲午忽聞變,烽煙動畿甸。螳臂力當車,朝士惟言戰。我家忠孝門,不作違心語。上書效北江,慷慨陳邊緒。書上計未行,俄頃群謗集。拂衣出都門,來居滬城邑。滬瀆今桃源,名賢若星繁。高談散霞綺,指顧八荒吞。逾年甲兵息,伯兄官漁陽。留予奉母居,海上一身藏。海風知天寒,開卷知胸寬。大千懷袖底,萬事浮雲端。鄰右宋榮子,平情察物理。學術貫古今,理亂掌中指。朝夕相過從,深譚無厭時。疑難資啟牖,願奉以為師。」
十七日 晴
覽《宋史·食貨志》。宋承自唐、五代以來兩稅之積弊,其制賦之法曰公田之賦,曰民田之賦,曰城郭之賦,曰丁口之賦,曰雜變之賦。其輸有常處,其入有常物,往往寬為之,期以紓民力。其兩稅外,諸無名苛細之斂,常加剗削,或以類併合為一。如仁宗明道中,悉除諸名品,並為一物。夏秋歲入,第分粗細二色,亦便民之法也。是時陝西、河東用兵,民賦率多支移、折變者,詔諸路轉運使,前期半歲書於榜以諭民,有未便者,聽自言,主者裁之。蓋與溫公所請民得自上封事同一用意。故仁宗誠不愧為仁,惜所頒之詔及諸恤民之政,官吏罕能承帝意者。蓋自秦、漢以降,往往雖有賢主而無補於民,強半坐此。
清查戶口、均定田畝,治國者之善政也。然後世不可行者,亦以多擾害也。如漢光武之行覆核,宋神宗之行方田,不惟擾民,而田畝經界亦卒不能核實。
南渡以來,預借之法,困民已極,故陳求魯言之於理宗,並請整治官吏,采夏侯太初並省州郡之議,用宋元嘉六年為斷之法,法藝祖出朝紳為令之典。
十八日 陰
為不纏足會撰議事規條,終日不讀書,然亦未脫稿。
十九日 早晴,過午陰
仍觀《宋史·食貨志》。宋建炎二年,初復鈔旁定帖錢,疑即今所謂印花稅之類。
仲弓問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簡。一簡字,蓋為三代下臨民之要法,疑夫子亦有為而發也。
二十日 晴
錄外史。晡,蔭亭過談。晚,復修定議事條規。
二十一日 晴
過午,錄外史。晡,詣內弟匯東處譚,無所記,終日不讀書。
二十二日 晴
錄外史。晡,表兄子涵來,聞表甥伯蒼病危,在滬就醫。與子涵同車往視,至知歿已二日,未大殮也。傷感之至。晚歸,作書達余兄。
二十三日 陰
覽《宋史·食貨志》,和糴漕運諸政,其自熙寧以來,和糴之外,又有坐倉博糴、結糴、俵糴、兌糴、寄糴、括糴、勸糴、均糴等名,要之名目愈繁,其病民不待言。坐倉一事,司馬溫公曾與呂惠卿力辯。呂惠卿云:糴諸軍餘糧,可得米百萬石,則減東南歲漕百萬石,轉易為錢,以供京師。溫公曰:臣聞江淮之南,民間乏錢,謂之錢荒,而土宜粳稻,彼人食之不盡。若官不糴取,則無所發泄,必甚賤傷農矣。且民有米,而官不用米;民無錢,而官必使之出錢,豈通財利民之道乎!蓋北宋一代,如司馬溫公之深達民情者無幾人也。前聞蔭亭云:中國之開墾不力、地利不盡者,強半以所獲雖多,而委積陳腐,銷售阻滯,不能流通獲利,是以人無鼓舞之志。江北一帶皆然。其病在厘卡繁密使之然也。若能裁撤厘卡,復廣開鐵路,加以官能督勸,地利有不盡哉!晡,觀《舊五代史·食貨志》。
二十四日 陰
晡,蔭亭過譚,謂行事如制器,而論事如繪圖。圖繪而器不制,不可也;欲制器而不先繪圖,亦不可也。
相近處有法蘭西書院,蔭亭之弟履平入肄業焉。是日,余與蔭亭往觀,規模宏敞,樓四層,讀書之所、寢食之地有常處,外辟大園平曠,縱學童嬉戲跳舞,每日二次,皆於功課之暇;每禮拜有二日皆終日放學,故學生無拘苦而樂向學。
二十五日 陰,微雨,庭濕
錄外史。過午,出街。晚歸,觀《唐書·食貨志》。夜,雨而雷。
唐人凡稅斂之數,書於縣門村坊,與眾知之,亦一良法。五代後唐時稅田,委人戶自通供手狀,具頃畝多少,五家為保,委無隱漏,攢連狀本州,具狀送省,州縣不得迭差人檢括,皆有深意。
今之譚新者,見西人宮室閎麗,服用豐美,遂以為西人尚奢,而陋視崇儉者以為舊。不知天下無所謂奢儉,要在量入為出耳。所出逾於所入則為奢,不逾於所入而尚留有餘則為儉。彼西人雖侈,而生財之道廣,安知其所出之數不尚未滿乎所入之數耶?則儉矣。中人生計艱難,往往宮室服用雖遠不逮西人,而較西人已為奢者,其所出之數逾乎所入之數也。夫能量入為出,又知積無用之費以留待有用,此理財者之善法也。今乃以為儉薄之,誤認西人為奢而慕之,是謬矣。
唐元宗處天下富庶之餘,驕於佚樂,用不知節,所出常過於所入,於是錢穀之臣始事朘刻以毒天下,遂致民物耗敝而大亂起,不儉之禍,一至於此。
唐故事:天下財賦皆歸左藏,而大府以時上其數。自肅宗時,第五琦請皆歸大盈庫,供天子給賜,主以中官,自是天下之財,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程其多少。
唐後國用急,其苛斂於民者,如青苗錢、借商、間架、除陌,皆極病民。又自兩稅法立,初行頗省煩擾,久而貨輕錢重,乃愈困。陸宣公曾上疏德宗,請釐革其甚害者,言最切,而以讒逐,事無施行者。蓋唐之陸宣公、宋之司馬溫公,皆深達民情者也。
又有所謂助軍錢,能入粟者授以官,蓋如今之海防捐者。
二十六日 陰
錄外史。晡,詣次申,歸訪燕生譚。宋人漕運多出於和糴。元、明以來,漕運皆出於加派。燕生謂,和糴與加派,名似異,而實同也。宋人雖名曰和糴,當時州縣何嘗實與民錢,其與加派無殊。
二十七日 陰,微雨
晡,枚叔至自杭。晚,次申招飲。
二十八日 早陰
紅梅花放。覽《隋書·食貨志》。
隋文帝受禪後,田賦課役及授受之法皆略踵北魏遺制,又躬履儉約,六宮咸服浣濯之衣。當時府庫充溢,戶口日增,跡其生平,無甚失德之事。惟命楊素造仁壽宮,夷山堙谷,役死人夫累萬,帝始聞之不悅。及宮成入游觀,復喜稱其忠。嗟嗟!以此為忠,豈足為訓耶?迨煬帝即位,復以楊素為營作大監,建東都,每月役丁二百萬人,大開苑囿,采木江南,往返遞送,千里不絕,死者載道,天下騷然,非其父作俑而何?嘗考西譯書載,埃及古所營建塔寺殿宇及名王墓猶存,極雄麗堅美,千年不變。想見當時梟雄之君相,虐用其民,以作無益,中西有同慨也。尤可笑者,隋煬帝在遼東聞楊元感之變而歸,及元感平,謂左右曰:元感一呼而從者如市,益知天下人不欲多,多則為賊,不盡誅,無以示勸。乃窮其黨與悉坑殺之,死者不可勝數。
二十九日 陰雨
連日暖,是日稍冷。覽《隋書·食貨志》及《北魏書》。
北齊及北周諸史乘皆有紀傳而無志,其田賦之法略見於《隋書》,要皆踵北魏遺制,而微有不同。《北魏書》有志,在紀傳之後,記載頗詳。其述均田之制,則始於孝文太和九年,詔行其法。又用給事中李沖言,立三長:五家立鄰長,五鄰立里長,五里立黨長,皆取鄉人強謹者為之。蓋魏初時所無也。孝文可謂善復古矣。
廣土眾民之君主,無治法也,非上欺下,即下欺其上。試觀北齊時舊制,未娶者輸半床租調,於是陽翟一郡屋數萬籍多無妻者,有司劾之,齊主以為生事不復究,而奸欺益甚。隋文帝時舊制,課役凡十歲已下為小,六十為老,皆免。而山東尚承齊俗,機巧避役,惰游者多。又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文帝怒,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又開相糾之科,以防容隱,民於是又不堪其擾。
三十日 陰,微雨,俄止
西人禮拜日。孫履平來自書院,予眠未起,聞之始披衣下樓。
日中微晴,間觀《明儒學案》。胡九韶論克欲之法,當自不見可欲始,理頗精。與履平譚。履平舊讀書淮城,即淮安也。因道淮城風土及揚州古蹟甚詳。蓋揚州去淮安三百里。
二 月
初一日 雨
覽《晉書·食貨志》。
晉人亦有占田之法,男子占七十畝,女子三十畝。惟是否如北魏之授受,則不知也。餘租調法大略相同。其官之貴賤,占田各有等級。東遷而後,百姓率自拔南奔,並謂僑人,往往散居,無有土著。凡軍國征賦,皆無恆法定令,列州郡縣任土所出。其無貫之人,不樂州縣編戶者,謂之浮浪人,樂輸亦無定數任量,惟所輸多優於正課。宋、齊而後,其史乘往往無志,或有志而無食貨一門,據《隋書》所載,其治法大抵沿晉舊而不改。
魏武時,欲經略四方,軍食不足,棗祗建屯田議,用其策,數年間,蓄積饒裕。晉宣時,又用鄧艾策,令淮北二萬人、淮南三萬人,於陳蔡之間分休,且佃且守,復大治諸陂,穿渠溉田,其後大軍出征,資食有餘而無水害。又應詹表云:趙充國農於金城以平西零,諸葛耕於渭濱規復中原,皆踵足食足兵之故訓也。惟欲用其力,始思所以養贍之,則亦牛馬之用。雖然,使無敵國外患,吾懼民之求為牛馬而不得耳。
初二日 微晴
錄外史,蓋當路德創耶穌復原教之時。晡,出街。
覽《文獻通考》。鄭夾漈云:北魏均田法,民所受者露田,諸桑田不在還受之限,意桑田必是人戶世業,是以植桑榆其上,而露田不栽樹,似皆荒閒無主之田,必諸遠流配謫、無子孫及戶絕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供授受,則固非盡奪富者田以予貧人也。又令有盈者無受不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不得賣其分,亦不得買過所足,是令其從便買賣,以合均給之數,而非強奪之以為公田而授無田之人,與王莽所行異矣。此所以稍久無弊,其言近理。
初三日 微晴
錄外史。枚叔過譚終日,與爭靈魂之有無,久之不能決。枚叔謂:靈魂不能離質點而存,如電氣之因摩擦而見在質點之中,無質點斯無電氣,靈魂亦然。其始也,因男女精血相摩而生,成形之後,復因血脈流動相摩而存。血脈停滯,則無相摩,遂無靈魂,而人死矣。言似有理,余驟未能難也。
初四日 晴
錄外史。過午,出街,詣《蒙學報》館與浩吾談。俄至《時務報》館,購得《國聞匯編》。又至譯書公會晤枚叔,晚歸。是日得兄三書。梅盛開,幽馥滿室。讀《漢書》。
仲尼述治民之道,惟富之、教之二語。苟未至富,何論於教。三代下,人主能致民富者蓋已鮮矣。見於史傳者,惟《漢書》稱自文、景以來,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非遇水旱,家給人足。《晉志》稱,孝武末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谷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唐書》稱貞觀初,米斗四五錢,外戶不閉者數月,馬牛被野,人行數千里不齎糧,民物蕃息。天下斷獄,死罪二十九人,號稱太平。又稱元宗初年,海內富實,米斗之價錢十三,青齊間斗才三錢,絹一匹錢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驛驢,行千里不持尺兵。自是而後,歷宋、元、明,其史所載,不聞有此等語,然究不知史所載者,果可據否?
初五日 晴
問槎昨夜到滬,將赴金陵,入儲材學堂肄業。
晡,錄外史。燕公過譚,謂海門有奇士,陳姓,字濬卿,酷信道術,逢人輒勸學仙,以為仙果可學。學仙之法奈何?曰:先煉心,次求仙。受訣煉心奈何?曰:須常使心不動,有三事能行之,煉心術成矣。其一,寂處窮林幽谷中,與木石與鹿豕游,略不聞足音,而其心渙然若在城市室家之內而不動。其一,終日合尊促飲,履舄交錯,蛾眉皓齒繞其前後而其心澄然若無所睹而不動。其一,置身戰陣,馳驟決鬥之間,炮石雨集,死生頃刻而其心夷然若居細氈廣廈更無所覺而不動。行此三不動,煉心成,乃立志求得真仙而師事之,志堅必有所遇,而得其訣,則道成。又謂道成而身不死,或化極靈物,能游大千世界。孔子、耶穌、佛無死法,其死偽也。持之甚力。燕生不敢信。
又云:杭州旗營滿人貴林者,字翰香,磊落有高志,識超絕,持躬嚴正,旗營中推稱清朝孔夫子。梅青書院,滿學校也,例將軍委人主教,厚其廩。會令貴任之,貴不可,曰:師嚴則道尊,主教宜敦聘,否則不就。將軍從之。貴於是大展其志,規模宏整,教弟子以王陽明、顏習齋之學,聚書並收買譯報及新學圖史,令縱觀。不逾年,凡出其門者,人人翹異。
初六日 晴
早,摒擋雜事,作寄兄書。過午,聞佑三、叔耘至滬。晡,錄外史。
初七日 雨
覽《國聞匯編》,嚴又陵述斯賓塞爾《勸學篇》,論群學不可緩,謂凡測物家如治天文者,推較既精,外尚有儀器差,地軸差,清蒙氣差,此外緩也。又有人差,則於目治手識之交,腦脈之遲速,寒暑之變,皆謹核之,誠以察物之難如此。今於論事之學往往忽之,以為甚易,不加推較,遂欲武斷,不知政教之大,曲折奧博,關係尤重,未有不事其學,不通其方,而能是非然否於其間也。且推較加詳,而亦有人差,與測物同。如一人之情識行習,或以種業不同,或以居養互異。故觀事論理,人自為差,此賢不肖之所同而無或解者也。不知人差,則論事必違其實,而生心害政,其禍尤深云云。語極精透,不可不亟錄之以備忘。
初八日 陰
詣表兄子涵,即歸。錄外史。內兄佑三來,過午去。
夜,觀《明史·兵志》。明人營制,於各省郡縣皆立衛所,外統於都司,名曰都指揮使。內統於五軍都督府。有徵調,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兵領之,謂之班軍。事平則各還衛所。有唐府兵遺意。其於京師則設三大營:一曰五軍,肄營陣;一曰三千,肄巡哨;一曰神機,肄火器。及土木之變,于謙為兵部尚書,以三大營各為教令,臨期調撥,兵將不相習。乃於諸營選勝兵十萬,創立團營,其法頗善。自是雖屢罷,而每師其意,略改其法。要之,入團營者皆謂之選鋒;不任者歸本營,謂之老家。宏治時,流寇起,邊將江彬請調邊軍入衛,於是集九邊突騎家丁數萬人於京師,名曰外四家。立兩官廳,選團營及勇士四衛軍於西官廳。正德元年,所選官軍操於東官廳。自是兩官廳軍為選鋒,而團營且為老家矣。嘉靖二十九年,俺答入寇,時營伍廢弛,兵部請興革,於是悉罷團營、兩官廳,復三大營舊制。然其後法屢變,始立大將一人總主三營。嗣用大學士趙貞吉言,三大營各設總兵,尋改曰提督,復設六提督。各持意見,遇事旬月不決。後知其弊,乃更之。此有明一代京營沿革之大略也。
明之營軍,多苦於工役,蓋凡兩郊九廟及諸營繕,多役軍士,雖班軍之上直者亦不免焉。
初九日 陰
錄外史。晚,觀《明史·兵志》。
我國人用兵,將不知有俸,卒不知有餉。蓋俸不足以贍將,惟恃侵冒,餉不足以給卒,惟恃擄掠,由來久矣。及至承平,卒無可擄之地,將則尚有可冒之餉,故雖各衛所養兵,其將無不以空名支糧,往往額多而人不備,臨操時則集市人乞兒充數,呼舞博笑而已。軍政安得不廢弛哉!要之,欲用其人而不足以養其身,猶之畜馬者不飽其芻秣,而望其飛馳千里,必不得矣。
初十日
醒時聞窗外雪飛,冷甚,復睡去。及起,雪已消,終日陰。錄外史。過午,燕公偕陳君濬卿來談。濬卿謂:凡道成而超輪迴,皆不遺肉身,非不為也,實不能也。其已知長生之訣,而甘心輪迴,與眾生同俯仰於生死海中,隨時度其苦厄,不遽欲超生者,如孔子之類是也,則屢遺其肉身矣。然歷千億萬劫,必有道成之一日。及其成也,又不遺肉身,但能化之,使糟粕為精華,而成靈變之物,能以一身化千萬身,出以度人,而本體猶終日入定,不相妨也。蓋道成之後,猶精進不懈無止境,若不進修,功亦可退。濬卿宗旨,無非謂仙佛名異而實同,皆不遺其肉身;以為常人治佛學者知有性,不知有命,更不知身心化一之說,此亦學道之大關鍵,不可不審辨也。惟燕公及余皆一時不敢決。
夜,觀《元史·兵志》。其《兵志》篇末有硃書「乾隆辛亥杪冬廿五日亥初一刻錄記時陰天」十八字。按乾隆辛亥為高宗五十六年,去今百有七年矣,筆跡宛然,硃色不變,不知系何人觀後有所書清字,當是滿人好學者。夜深,庭外飛霰作響,風冷。
十一日 雨
錄外史,檢先祖日記,及先子遺墨。
太虛公理皆始於一而終於萬,故開創世界者貴有君權,而守成法則以民權。君權者以一人治萬人也,民權者萬人自治也。如美國合眾世界創於華盛頓一人,則君權也;及其成也,眾人守法,而民權立,蓋民權亦必待君權開之也。天下未有無君權而能有民權者。且君與師不分,師即君也。執權以行道者謂之君,無權而傳道者謂之師。師之教猶君之令,令皆知不可無師,何獨於君而疑之?聖人不在上位,則君之任潛移於師,而彼所謂君者,非君也。今因世界有君之害,遂疑世間無待於君,凡為君者皆盜賊之類,則大謬矣。第君之道皆可暫不可久,故其終歸於無君也。猶弟子學於師,及學之成與師等,則無師矣。故師亦暫也,而不可不有也。
嚴又陵譯《天演論》云:上古之民,有約而無令,令出於君,而民遂苦。是亦不然。夫民生而有約,迨人愈多而約不能齊,於是有君以齊其約,此令之作也。使能立善令如華盛頓者,令民之約恆齊,豈非更賴有是君乎!惟自齊約之令不得善法,於是有梟雄之輩竊君之令以虐其民,而民始苦於令矣。
夜,觀《元史·兵志》。元兵制,在外曰鎮戍,在內曰宿衛。典兵官有萬戶長萬夫者、千戶長千夫者、百戶長百夫者。其軍士初有蒙古軍、探馬赤軍。家有男子,無眾寡,盡合為兵。既平中原,發民為卒,是為漢軍。或戶出一人,或二三戶出一人,或二十丁出一卒,或二十戶出一卒。又有所謂匠軍、質子軍、鹽司軍諸名目,其鎮戍皆於邊徼襟喉之地。河洛山東,天下腹心,則以蒙古探馬赤軍屯之。淮江以南,名藩列郡,各以漢軍及新附軍戍焉。宿衛者天子禁兵,國初立,謂之四怯薛。蓋太祖功臣四人,命世領其職者。後其制漸改,要皆分番宿衛,無事則以備禁庭,有事則惟天子所指使,為尤親信者。
屯田之法,以守邊也。元人既平中原,內而各衛,外而行省,幾於皆立屯田,以資軍餉。天下無不可屯之兵,無不可耕之地,蓋亦古所罕見者。
《元史》卷中,又見一紙,書今日廂白旗值日引見幾名,又召見某某,後書嘉慶六年十一月初六日。此蓋衙門中知會及抄報之類。召見人中有紀昀誤書作均、高圮、莫占祿三人之名。因翻閱世宗《東華錄》,是年十一月己卯,命侍郎高杞、莫瞻菉疏浚通惠河。當是奉差請訓而召見也。惟曉嵐先生不知因何事,想亦衙門值日耳。
十二日 雨
訪陳濬卿於老椿記棧。俄燕公亦至,縱談。濬公有《答趙頌南辨神仙書》,謂太虛中有二物:曰神與氣。二十六原質皆氣所成,合神與氣則為人及諸有生命物。其死也,則神氣離。惟成道者能以神化氣,而成至神至妙至精之物。不可謂有,不可謂無。論極精浚。又謂太虛中以太即已過諸成道仙佛之體,蓋與覺海之說通。
日中,共飲於一品香樓,酒罷,遂同至五層樓最高處茗譚。下不聞車馬聲,望極遠。晚歸。夜,觀《金史·兵志》。
金人初起時,用兵無敵。蓋其俗本鷙勁,兄弟子侄皆良將,部落保伍皆銳兵,無事苦耕,有事苦戰,徵發調遣,事同一家,故常能以寡擊眾。
國朝入中國數百年,而滿、漢人尚不能通婚姻,此亦自亡之道也。試觀金人入中原。自顧國人宗族尚少,乃割土地、崇位號,以假漢人,使為之守。猛安謀克雜廁漢地,聽與契丹、漢人婚姻,以相固結,此實善自為謀。惜其國勢浸盛,遂欲罷遼東、渤海漢人之襲猛安謀克者,以兵柄歸其內族,仍不免分別之見耳。以是待人,人亦以是待之。金人行兵部長皆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及制勝中國者,凡歸附者,即以此名部勒其人,使鎮戍諸地。又設立諸總管府,以相統制。
史云:金之兵制最弊,每有征伐,輒下令簽取於民使從軍,遠近騷動,民家丁男若皆強壯,或盡取無遺,號泣動鄰里,嗟怨盈道路,驅此欲其勝敵,難矣!
金末又有所謂忠孝軍、忠義軍,皆獲迫用。史稱大半招集亡命之徒,終不可制。及後擅殺北使,以速金亡,即此曹。
十三日 微晴
錄外史,枚叔過譚,至夜乃去。
陳濬卿云:質者,氣之所化。世間惟神、氣二物。予疑氣亦神之所化,是故能煉質歸氣,鍊氣歸神。
十四日 陰
禮拜。
十五日 微晴
錄外史。與仲顨、襄孫等同車至高昌廟。
十六日 陰
覽《金史》及《遼史》兵志。過午,詣燕生譚。燕公論中國大勢窮盡,無復生機,不更政尚可延,若驟圖自強,歐洲人必速分其地,蓋懼黃種復有強大之國也。前聞某報載,宓士麥初立大功時覽輿圖,見東方地大,恐其振作與白人敵,急商諸國謀所以分之。嗣遣人刺探,知我國決無自強意,乃寢其事。又李提摩太赴德國,向政府索學校章程,雲將以示中國人,使規效。政府大臣怫然曰:爾尚患東方強國之不多乎!使復有一日本,非歐洲之利也。觀以上二事,則知西人之用心矣。
十七日 雨
訪陳濬卿。午,共飲於一品香樓,縱譚。濬所著論十則,有《長生》、《原生》、《原治》諸篇,皆先成小序,撮其大要。《原生篇》內有蟲相食而蟲轉大、人食蟲而蟲為人二語,意謂凡蒙苦難而有功者,皆不在受報之列。如蟲為人食,於人有功,則來生能變人;小蟲為大蟲食,則將漸變大蟲。此皆濬公之心得者。予謂世間有為君效死或為道受難者,可以此理推之。
十八日 晴
祥士、蓮兄偕至,過午去。濬卿勸予觀《華嚴經》,限十日讀畢,予諾之。晡,遂覽《華嚴》,共三十冊,日讀三冊。
十九日 晴
戴朗台至,譚時事。聞俄人索我旅順、大連灣作租界,以九十九年為限,如德人膠州已事,不知總署若何覆也?余謂:今日防內亂為尤要,內亂不作,外人雖有虎狼之志,不過各據要害而已,瓜分猶未也。內亂起,中原糜沸,外人將謂代我驅除,其事不可問。為今之計,惟有練團,以防內亂,即可收養無數饑寒無業之民,不可緩也。
晚,覽《華嚴經》。
二十日 雨
世間文章之妙,至於佛典,蓋別成一格,雄深奇崛,不可思議。當時譯手,殆皆菩薩化身也。
晡,觀《華嚴》。其《世界品》中所云世界種,蓋聚多世界而名之。又云:或作江河形,或作迴轉形,或作漩流形,或作輪輞形,或作壇墠形,或作胎藏形,或作雲形,或作種種珠網形,如是等語,蓋與西人天文家言,所謂星團、星氣、螺旋白雲、天河諸星狀之說暗合,奇哉!又云:每世界種中有一世界,其狀若何?外輒有微塵,數世界周匝圍繞。此語復與群星繞日及恆星之說通。
二十一日 晴
晨,小車出訪峻齋,不遇。
夜讀《華嚴經·聖諦品》、《光明覺品》、《菩薩問明品》,胸臆為之浩瀚雄偉。
二十二日 晴
作親友書極多。枚叔過,小譚即去。撰練團章程,粗定。
連日感寒,作嗽,痰壅,唾不止。是日晡,偶唾,諦視作紅色,知為肺熱喉燥所致。夜,仍觀《華嚴》。
二十三日 微陰
石明來。夜,風。
二十四日 晴
詣枚叔。日光煊朗。
二十五日 陰,微寒,晚雨
連日讀《華嚴》,無所記。惟察得有與陳濬卿所言異同者。如《華嚴》云:菩薩亦能分身百千億世界。濬公言:菩薩未修肉身者。又云:未修肉身,不為成道。然則菩薩似未成道,何能分身?可疑一也。《華嚴》云:以不堅固身不能求堅固身。濬公云:人人可使此身長生,則是不堅固身可以求堅固身矣。可疑二也。《華嚴》云:菩薩發願,欲令眾生受淨妙身,不再受骨肉血身。濬公云:離骨肉身者是為陰神,不遺骨肉身者為陽神。凡成道者皆陽神。然則菩薩何以不願眾生先受骨肉血身,使成陽神乎?可疑三也。惟《十回向品》中云:眾生所須,一切施與。或時施彼摩尼寶車,以閻浮提第一女寶充滿其上。或復施與金莊嚴車,人間女寶充滿其上。或復施與妙琉璃車,內宮妓女充滿其上。或施種種奇妙寶車,童女充滿,如天婇女。或施無數寶莊嚴車,寶女滿中,柔明辯慧。或施所乘妙旃檀車,或復施與玻璃寶車,悉載寶女,充滿其上,顏容端正,色相無比,袨服莊嚴,見者欣悅云云。眾生亦有,豈別有微意乎?又所謂寶象、寶馬之類,皆不可解。要之,內典中怪誕奇變之說甚多,非尋常人所能悟出也。
二十六日 陰
夜讀《華嚴》。
有為一人一姓而受難者,有為萬人萬姓受難者,有為微塵世界一切眾生受難者。其志識之大小廣狹相霄壤,而其受難也則同,其不畏苦則同,其視苦樂之境毫不足動其心則同。夫豪傑、聖賢、菩薩之與凡夫、庸愚異者,一忍己身之苦以求眾人之樂,一貪己身之樂而忘眾人之苦也。卒之樂者必有苦在,苦者自有樂在,由樂之苦者苦無極,由苦之樂者樂無盡。是故志士常欲先苦。
二十七日 晴
或問:菩薩為度眾生受諸苦難,顧眾生無盡,則菩薩受苦難亦無盡,安得由苦之樂之境?曰:是不然。菩薩以眾生為體,眾生多一得度者,即菩薩多一樂境,不惜己之苦也。猶人終年服藥以愈其病,雖苦於口,而身病日祛,則樂在身。雖終身服藥,以苦其口,而不畏也。菩薩視眾生猶身,視其身猶口,視受苦難猶服藥,所樂者大,豈專為一身。專為一身者,凡夫之樂也,何名菩薩行。
《華嚴·十地品》之第五難勝地中有云:此菩薩為利益眾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所謂文字算數、圖書印璽、地火水風種種諸論,咸所通達。又善方藥療治諸病,文筆贊詠,歌舞技樂,戲笑譚說,悉善其事。國城、村邑、宮宅、園苑、泉流、陂池、草樹、華藥,凡所布列,鹹得其宜。金銀、摩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等藏,悉知其處,出以示人。日月星宿,鳥鳴地震,夜夢吉凶,身相休咎,咸善觀察,一無錯謬。觀以上所說,則知世間人以為講佛學者,皆將屏棄一切,不盡人事者,誤也。且所謂技藝,無論天算、格致、化學、質學、如地火水風四字,包括西學無限。光學、聲學、醫學、農學、工學、礦學及種種技能,包括無遺,亦可異矣。
二十八日 晴
覽《華嚴》。峻齋來。晡,宣仲璜偕匯東過。夜,同詣觀優,陰欲雨。
二十九日
昨夜風起,陰終日。銘舫過譚,謂議院為治天下之機器,苟無此器,不能製造種種物。又云:中國農田多種罌粟,頗受其害。
覽《華嚴》。諸已成佛者多修菩賢行,自儕於菩薩,以度眾生。《易》云: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又所謂用九無首,剛而能柔。雖諸佛行,不離此法。
三 月
初一日 晴
覽《華嚴·如來相海品》。如來有九十七大人相,於此可知《孟子》所云天民大人,《易》乾、坤所謂大人與天地合德,其所稱大人皆指佛言,更無疑義。
《如來出現品》云:三千大千世界,將欲成時,大雲降雨,名曰洪窪。今考史書載,中西上古之時,皆有洪水,殆即洪窪之所為也。又云:風輪持水輪,水輪持地輪,地輪依水輪,水輪依風輪,風輪依虛空,虛空無所依,而能令三千大千世界安住。所謂風輪者,即格物家所言包裹地球一百三十餘里之空氣也。西人謂地為球,佛家謂地為輪,皆圓也。
初二日 陰
枚叔過譚,謂皇侃《論語義疏》,其於顏淵死子哭之慟注,稱聖人本無哀樂,其哀樂也,蓋從眾而不駭俗之意。為斯語者,疑別有見。
枚叔又云:《大學》物格而後知致,知致而後意誠。數語今益驗矣。如內典所言,自格致家出而皆徵實,徵實則知所言不虛,而信力堅定,非意誠耶!
初三日 晴
覽《華嚴》。佛家善譬,多有理趣。有云:如人夢墮河中,攀援附岸,力竭呼救。及既醒時,怖畏全息,前所用力,皆可憩止。喻到菩薩甚深地,即不勉強也。又云:如列千瓮厝油及水,人行其側下皆見影。然於其人,卒不污染。喻菩薩長住,生死與眾生俱,而不染著也。又云:如堆乾草,等須彌山,置火其中,如芥子大,無不燒盡。喻凡夫有少善根,能燒盡煩惱也。
初四日 微陰
覽《華嚴》,無所記。
初五日 陰
過午,燕公來譚,抵暮去。
燕生論《周易》確寓民主之義。如天地為否,地天為泰。又山下有火賁,文明之象。世說卦義,以《乾》之二爻與《坤》之上爻對易,蓋使上六柔溺下賤之民處君位,九二剛強之君反處無用之地也。皆民主義,頗有見。
夜,覽《華嚴經》,日文中明言,佛分身千億於諸世界,各住母胎而現受生。則陳濬卿所言:已成道者不復受生,未成道者不能分身,皆與是理相違。
初六日 陰
覽《華嚴》。其《入法界品》有五十三剎,使善財童子遍往求法,然所傳授語大抵相同。此無他,試善財之心疲懈否耳。稍有疲厭,則精進之志退,而不能有成。觀彌勒之贊善財可知矣。又諸善知識屢雲如是如是則可受如來記,則可受秘密法,或受秘密藏。所謂秘密者云何?斷非常所說語,否則不得稱秘密。由是觀,又實可疑。
初七日 晴
讀《華嚴經》,終卷。日中,觀金陵刻《選佛圖》,如尋常漢官儀之戲,蓋使人習練既熟,則於善惡升沉、成佛階梯可瞭然也。過午,訪陳濬卿於老椿記棧,同詣五層樓縱談,天色清朗。
初八日 雨
詣訪濬卿,不遇。至棋盤街購得《悟真篇》、《參同契》合刻坊本歸,約略觀之,頗得其宗旨所在。
初九日 微雨
於一品香樓為陳濬卿餞別,濬卿將往江西五當山。復邀吳君瀚濤來談。瀚濤磊落,頗通仙佛之旨。晚,陖齋招飲,坐有朱君雲卿,縱談。朱君亦有志仙佛者,皆雲儒、釋、道教理同出一源,皆有秘密之訣,散見於人所共見書。
初十日 雨
母親生辰。晚,燕生、陖齋等集宴。燕生留談,夜深乃去。
十一日 晴
室人三十初度。詣杏孫,留午食。昳時,偕杏孫及其甥詹君游龍華,去滬城南八九里,桃柳夾路,春色遍野。寺左偏精舍數椽,曰避囂廬,短廬野竹,僻靜可喜,住持僧所居也。寺前塔極高,登焉,甫及半,瞭見塔西有人家板屋,庭院靜閒,羨之,遂下往蹤之。水繞其廬,渡板橋始達。入戶闃無人,徘徊久之。南有小扉,下臨溪一女子浣衣不顧,遂相與出,日已晡矣。杏孫買桃花三五枝以歸。
十二日 陰,欲雨
補撰議事條規,次申來。
十三日 陰
聞旅順已允俄據,如德人之在膠州。補撰議事規條,卒稿。連日不讀書。
十四日 晴
過午,訪吳瀚濤,偕訪楊姓者,蜀人,有志道,年五十餘,恬靜無塵俗氣。詢以應讀道書,答以《金仙證論》、《慧命經》、《天仙正理》、《仙佛合綜》、《金丹大要》、《金丹真傳》、《方壺外史》、《三豐全集》、《太上十三經》九種。晚歸,見枚叔《九江舟中寄懷》五律一首,錄之云:「靈均哀郢土,而我獨西馳。江樹隔雲遠,沙禽飛雨遲。帝閽終不見,毛羽復誰施。回首一惆悵,孫登長嘯時。」枚叔於月初七日應鄂督張香濤之聘,乘輪西上,瀕行未話別,故以詩見寄也。
十五日 晴
復觀《悟真篇》。是日清明,家祭。昳,詣杏孫。晚歸,撰藏書樓章程。
十六日 晴
撰藏書樓章程卒稿。晡,詣次申。夜,觀《遼史·兵志》。
遼人初起時,其人馬不給糧草,以抄掠為生,盜賊之行徑也。然中國自三代下,用兵大抵如此,匪獨遼人為然。其行兵在北界內,則分道催發,不得久駐,恐踐禾稼。既入南界,沿途民居、園囿、桑柘,必夷伐焚盪,以非其國中地也。然用兵之操縱奇正,神變無常,且戰士多耐寒習勞,故能強其國。遼行兵有遠探攔子軍,使夜聽敵軍人馬之聲者。
遼人有所謂屬珊軍者,宿衛親軍也。
十七日 晴
錄外史。以讀《華嚴》故,又輟業一月矣。
十八日 終日雨
錄外史。夜,覽《宋史·兵志》。宋矯唐藩鎮之弊,收天下勁兵列於京畿,謂之禁軍,以備宿衛。又分番屯戍,以捍禦邊圉。而諸州之鎮兵,以分給役使,則謂之廂軍。又有所謂鄉兵、蕃兵,皆團結訓練。所在防守者有事,益募土兵,則又謂之就糧軍。大略如此。
十九日 雨止,微晴
錄外史。晡,詣燕生談。晚,修改議事章程,以條目太繁,欲挈其綱領。
二十日 晴
詣杏孫。晡,至張園觀諸人習試足踏車。
二十一日 晴
芝兄來,留午食去。錄外史。晚,詣燕公譚。夜,覽《宋史·兵志》。
二十二日 晴
過午,與芝、蓮兩兄同車游龍華,復憩息於避囂廬中。老僧獻茶果,坐譚良久,始歸,登五層樓,憑欄望見龍華之塔,日暮始散。
夜,觀《宋史·兵志》。宋人能考核事理,深通經濟者,莫如司馬溫公。觀其與韓魏公刺義勇一事,已可見矣。三代下,人遇事每喜援證古法,而不知時異勢殊,古利而今害者不知凡幾。無他,名同而實異也。今不考其實,而徒循其名,此迂儒無識之所為也。
二十三日 晴
詣杏孫廬,稷塍至自滇,別三載,握手甚歡。
晚,宴稷塍於一品香樓。稷塍云:乾坤為巴比倫古語,世多知者。復聞有西人言《爾雅》所謂在甲曰閼逢,在乙曰旃蒙,在丙曰柔兆云云,亦巴比倫古語。由是可考中國種類所由來,並可證《爾雅》非偽,劉歆所不能造。又雲《周禮·大司馬》一篇,凡繪圖測算之人皆屬焉,其識遠矣。以是可知《周禮》非偽。
二十四日 晴
錄外史。過午,至《時務報》館,遇稷塍及汪頌虞。
是日始見宦者寇連才所上之書,分十餘款,末款有云:請國家選嗣不以親族而以才德,先令天下府縣各公舉,然後擇定一人,使為國嗣。
夜,觀《宋史·兵志》論召募之制,蓋起於府衛之廢。唐末士卒疲征役,多亡命者,梁祖令諸軍悉黵面為字,以識軍號。宋初因之,又以木梃選軍差,以尺寸高下,謂之等長杖。
二十五日 晴
連日微熱。詣燕生譚。燕生論:據亂之世,治天下不惟宜與民休息,且宜與官休息。何謂與官休息?蓋今之談經世者,如整頓厘金與錢漕,必曰杜中飽;整頓營伍,必曰裁虛額。此二事名甚正,然行之則民愈不勝苦。何也?凡天下文武職員正惟廉俸不足以贍家,不得已而有中飽,有虛額。今一概禁之,彼豈甘餓死,將更百計以擾於民耳。近聞征厘收漕者征斂輒倍,而各處防營每每誣良為盜,以肆勒索,皆不得已為之,強半杜中飽、裁虛額之所致也。故知與官休息,而後可與語治據亂之天下。
夜,觀《唐書·兵志》府兵彍騎之沿革,及《宋史·兵志》王安石創立保甲之法。
二十六日 晴
造杏孫譚。
治天下之術無他,法而已。法善,則小人不敢為非;法不善,則君子不得行其是。泰西多為善之人,非人心善也,法使之然也;中國多為不善之人,非人心不善也,法使之然也。或問中國之法與泰西何以異乎?曰:公私而已矣。法為萬姓立則公,法為一家立則私。
覽《宋史·兵志》及《文獻通考》,王安石變募兵為保甲,其志欲復古寓兵於農之意,而天下騷然。司馬溫公及王岩叟皆上書力爭,其言痛切。蓋保甲之法,無論主客戶輒兩丁出一人,已操切過甚,而又統束於官,如巡檢、指使、提舉司之類。官與民接,無不擾者。且凡所謂保長、保正,皆由上選,不由下舉,則王岩叟所謂羈縻鞭笞,誅求之害,誰得與之論理,宜其民之如在湯火也。
《文獻通考》云:五代晉初置鄉兵,號天威軍,教習歲餘,村民不嫻軍旅,竟不可用,悉罷之。可知民兵之難復也。
二十七日 早晴。日中,微陰
覽《公報》。
夜,觀《文獻通考》。唐府兵之制,實因周、齊、隋之舊,而益整齊之耳。考北齊制軍分外內二曹,凡民十八受田,二十充兵,六十免役。周太祖仿周典作六軍籍,六等之民,擇魁健為之首,盡蠲租調,而刺史以農隙教之,合為百府,統於開府大將軍。隋分十二衛,如翊衛、驍騎衛、武衛、屯衛之類,分左右,皆置將軍以分統諸府之兵,其大略如此。及唐興,高祖、太宗遂錯綜推廣其制,而成一代之成憲焉。
二十八日 陰
晡,稷塍來。夜,錄外史。
二十九日 晴
覽《文獻通考》。自唐以前,作史者皆不專列《兵志》,欲知其兵事者,觀於《通考》所載,可得其崖略焉。後魏時,明元帝置四廂大將,又置十二小將,詔天下戶二十輸戎馬一匹。宋、齊禦敵,多用民丁。元嘉二十七年,伐魏,以兵力不足,募江南白丁,輕進易退,卒以敗師。
晉武帝懲魏氏孤立,大封同姓,大國三軍兵五千人,次國二軍兵三千人,小國一軍兵千五百人,卒致八王構兵之禍。太康初,既平吳,詔悉去州郡兵,陶璜、山濤皆力爭之,以為不宜去武備,不聽。及永寧後,盜賊群起,州郡不能制,天下遂大亂。其後刺史復兵民之政,州鎮遂愈重矣。元帝南渡,有大將軍、都督、四鎮、四征、四平之號,每議出討,多取奴兵,用刁協議也。
漢踵秦制,置材官於郡國,而京師有南北軍之屯。唐人南北衙蓋仿漢制。南軍,尉主之,掌宮城門內之兵;北軍,中尉主之,掌京城門內之兵,其兵類皆郡國番上無定在者。有事則以羽檄召郡國材官、騎士以備軍旅,各因其地,以中都官號將軍將之,而京師南北軍不與也。自武帝置八校,以習知胡越人充之,募兵始此。期門、羽林皆家世為之,則長從始此。蓋自是有養兵之病,其後兵革數動,凡屯戍召募,紛紛無復舊制,有募及奔命、調及惡少刑徒。又以羽林、佽飛、胡騎、越騎從事,是南北軍復出矣,兵制益壞。自光武中興,京師南北軍如故,惟罷郡國都試,外兵不練。凡國有征伐,終借京師之兵以出,連年暴露,奔走四方,而禁旅無復鎮衛之職。至安帝初,間募入錢穀得為虎賁羽林。桓帝時,詔減羽林虎賁,不任事,半俸,於是京師之兵亦單弱矣。
魏制略如漢,南北軍如故,復有武衛、中壘二營。黃初中,復令州郡典兵,州置都督。蜀漢昭烈,初置五軍,其將校亦略如漢。
歷代兵制之善,惟漢與唐,然皆不可持久。要其法頗精密焉。漢調兵之制: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衛士,二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年六十五衰老,乃得免為庶民。唐民二十為兵,六十而免。其能騎而射者為越騎,其餘為步兵。武騎排攢步射,每當宿衛者,番上兵部,皆有民兵之意焉。
是日午後,偕蓮兄詣丹桂園觀優。晡,天忽黑,大雨至,俄止。暮還,與叔耘飯於一品香樓,夜歸。
三十日 陰
錄外史。晡,燕公過譚。夜,觀《明史·刑法志》。明太祖制刑多遵唐舊,從李善長之言也。然懲元縱弛之弊,刑用重典,亦一時權宜。後屢詔釐正,至三十年始申畫一之制。又慮法在有司,小民不得周知,故命大理卿周楨作《律令直解》,又作大誥,刊布中外,用心可謂周矣。其律法之最合人情者,令親屬有罪,得相容隱。凡告人者,告人祖父,不得指其子孫為證,弟不證兄,妻不證夫,蓋以全天性焉。
閏三月
初一日 微晴
錄外史。過午,詣大馬路,緣道觀者蜂擁,知為西人操兵,將赴跑馬場。予遂至《時務報》館,登樓而觀。俄,遙見團隊迤邐至,馬上人皆黑衣,步兵紅衣,奏軍樂整暇。
夜,觀《明史·刑志》。明立三法司:曰刑部,曰都察院,曰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然太祖遇大獄多親鞫,不委法司者,以天子親為刑官之事,亦非治體。
明設登聞鼓,蓋以通下情也。然嚴越訴之禁,又命老人理一鄉詞訟,會裡胥決之,事重者始白於官。此法頗善。明刑制有非古者,即廷杖、廠衛之類。
初二日 微陰
錄外史。晚,成《和章枚叔見寄》五律一首,步原韻云:「古義頻相勖,良朋忽遠馳。雲霞識面晚,江海寄書遲。論事不回屈,譚經得寸施。高懷章友直,莫負定交時。」
夜,觀《元史·刑志》。元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獄,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及世祖平宋,疆理混一,始定新律,號《至元新格》,簡除繁苛,頗用輕典。其死刑有斬而無絞。世祖嘗謂宰臣曰:「朕或怒有罪者,使汝殺,汝勿殺,必遲回一二日乃覆奏。」可謂仁矣。自後繼體之君,多以恤刑為事,惟懼郡國之有冤者。史稱其百年之間,天下乂寧,亦非偶然而致。又稱其得在仁厚,其失則在縱弛。
初三日 雨
錄外史。晡,詣格致書院,鍾鶴笙大會同志,欲興中學破蒙新法,諸人列坐靜聽,使朱君葆元宣說。西國教小兒,自三歲至六歲,所用之法皆寓意於戲具,而皆有學問根本,以煉其心思焉。有書以載之,名曰《兒童花園》。又述父母教所生嬰兒條約,曲折有精理。
夜,觀《金史·刑志》。金人立法頗嚴,無疏戚貴賤,皆就繩約,蓋欲強主威也。其弊甚至,待宗室少恩,待大夫士少禮,以深文傅政為能吏,以慘酷辦事為長才,蓋失之猛焉。
金人居劫盜者之獄,掘地深廣為之,其杖罪則臀背分決。未幾,以民不欲,罷分決之法。
初四日 雨
覽元遺山詩集。遺山詩有秀骨,尤長於五古。
初五日 雨
錄外史。夜,觀《宋史·刑志》。宋人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律法之外,有所謂敕,頒行於一司一州一縣者也。神宗以律為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載,一斷以敕,更其目曰敕令格式。蔡京當國,欲快己私,請降御筆,出於法令之外。南渡以來,秦檜專政,率用都堂批狀雜入條冊,至與成法並立,後乃削去之。蓋宋之刑制為至紊亂也。
宋承五季之亂,太祖、太宗頗用重典,以繩奸慝。歲時亦躬自慮囚,務底明慎,而以忠厚為本。海內悉平,文教頗盛。士初試官,皆習法律令。其君悉以寬仁為治,故立法之制嚴,而用法之情恕。
初六日 陰,微雨
錄外史。次申過。晡,少川叔至。晚,造燕生廬,譚久之。論英在威海,可以拒俄人在旅順之勢。英、俄東方之權又平,中國或可少安。夜,錄日記。
初七日 微陰
錄外史。晡,作寓新吾書。夜,觀《遼史·刑志》。遼制刑最殘毒,立國之初,即有五車轘殺、熟鐵錐樁口及投崖、梟磔、生瘞、射鬼箭、炮擲、支解等刑。及穆宗,尤刻虐,累殺無辜,甚至用炮烙、鐵梳。又惑女巫言,取人膽合延年藥,故殺人益眾。景聖而後,法律稍寬。開泰五年,諸道皆報獄空,有刑錯之風焉。至天祚時,用法復務嚴酷,骨肉相殘,以至於亡。
初八日 晴
錄外史。感寒頭重,登樓。晚,煩熱,欲眠。
初九日 早陰,過午雨
杏孫過,登樓譚良久始去。余體熱未盡,終日不下樓。覽虞伯生詩。伯生詩有餘韻,國朝諸家皆不能及。夜,雨甚。
初十日 雨止,猶陰
下樓,錄日記。體小瘥。日中,復登樓,覽道園詩。道園筆力直可上接老杜,觀其《畫馬詩》,又絕不學杜,自成一格。
十一日 陰,庭濕,知夜雨
晨,坐樓下,觀諸報。
西人新法新學,日興月盛,其造端皆明永樂時英人倍根之所倡導。倍根,英布衣也。嘗請於國家,凡著有新書者賞以高第清秩,制新器者予厚幣功牌,並許專利。其尋得新地,或身任大工者,酬重資,予世爵。於是國人踴躍,各竭心思,爭求新法,以取富貴。數十年間,哥倫布尋得美洲;墨領繞大地,知地為球;哥白尼發地球繞日之說。自是而後,瓦忒因沸水而制汽機,弗蘭林因磁石而制乾電,奈端因蘋果落而悟吸力,葛立里尤因兒戲而制遠鏡。其餘受爾敦始造火輪船,施蒂芬森始造火輪車,惠子敦始設電線。凡是新學,不勝枚舉。西國近年創辟新法,領憑專利者,年出累千萬種,蓋聰明日辟而不窮矣。
化學家肥田之物曰壁他利亞,以其能吸留淡氣也。植物最喜淡氣,故能滋茂。
十二日 午霽
詣燕生廬,譚及俄人索旅順事。燕云:得聞諸自都來友人,頗知其詳。當俄人之索租我旅順,英使累來譯署勸我拒絕。李傅相謂曰:敝國兵力勢不敵俄,貴國能以兵相助否?答曰:不能。雖然,貴國決不可輕許。逾數日,俄使突至譯署,稱有要事與傅相語。良久,傅相來,俄使謂曰:適奉敝朝廷命,所索旅順限一日責貴國覆。允我則已,否即宣戰,速往見汝大皇帝商之,我坐是以待。傅相無如何,即入見。上問曰:我國果能與俄戰否?曰:不能。英能助我以兵否?曰:不能。於是君臣相對痛哭,遂令傅相還署與俄使畫押。觀此等情狀,而人猶傅相有受俄人賂及賣國等事,亦不辨自明矣。
晡,詣仲巽學堂,觀其教授一切法,整肅嚴靜。俄,同至張園,晚歸。夜,觀書。
宋太祖懲五代藩鎮專殺之弊,始令諸州奏大解案委刑部詳覆,蓋慎刑之至也。
周世宗用法嚴刻,殺人甚多,其罪有不至死者。
晉天福時,患天下盜賊多,欲重法治之。蘇逢吉草詔,意云:應賊者,其四鄰同保,皆全族處斬。眾以為盜猶不可族,況鄰保乎?逢吉不得已,去全族字。
十三日 晴
錄外史。燕生過譚。燕生前閱余所撰民兵公議藏書諸規條,作書復五言古詩一首云:「束髮慕儒俠,立言祖虞唐。章甫窮蠻域,迦陵思樂方。樂方在何許,沙界阻難量。聞哀未忘情,零淚數沾裳。沾裳竟奚益,徒使形神傷。幽岩桐無枝,濁世麟不祥。夢中見玄聖,堂上彈清商。長跽審其曲,欲寫斷人腸。吾子抱仁術,惻然謀梓桑。既陳辟門法,復著新民章。勛華風久絕,洙泗學幾亡。高名屬昏虐,大義詆同康。慘慘孤燈暗,漫漫秋夜長。已矣待來葉,勉哉守先王。」
夜,觀書。中國人重視名分太過,致陷尊長敢為非常昏虐之事,其弊甚大。包慎伯《齊民四術》中載一事:有翁欲強污其婦者,方紉衣,急以剪刺翁股,翁負痛遁。事白官,翁僅徙,而婦擬絞候,為其犯尊長也。包慎伯為之平反云:當翁行強時,翁婦之義已絕,則所刺傷者,路人也。婦宜旌,反坐極刑,非是。後婦卒得減死論。又《宋史·刑志》載太宗興國五年,涇州言,定縣婦人怒夫前妻之子,婦斷其喉而殺之。詔曰:刑憲之設,蓋厚於人倫;孝慈所生,實由於天性。矧乃嫡繼之際,固有愛憎之殊,法貴原心,理難共貫。自今繼母殺傷夫前妻之子,及姑殺婦者,並以凡人論。蓋如是,方免名分之禍人。
夜深將眠,樓下望月有感,口占絕句云:「無計能安漢,何方可避秦?樓頭孤月朗,獨照素心人。」
十四日 晴
錄外史。晡,造杏孫廬。案頭牡丹二本秀絕,含萼未放。又仙人竹,青蔥可愛。晚歸。夜,觀書。《通考》載容齋洪氏《隨筆》曰:五代之際,時君以殺為嬉。唐明宗頗有仁心,獨能斟酌悛救。天成三年,京師巡檢軍使渾公兒口奏:有百姓二人,以竹竿習戰鬥。帝即傳令付石敬瑭處置,敬瑭殺之。次日方知悉是兒童為戲,下詔自咎,以為失刑,減常膳以謝幽冤;罰敬瑭一月俸;渾公兒削官,杖脊配流登州;小兒骨肉,賜絹五十匹,粟麥各百石,令如法葬埋。仍戒諸道州府,凡有極刑,須仔細裁遣。此事見《舊五代史》,新書去之。又稱周世宗用法嚴刻,薛史備載,歐史多芟去之。觀是,可知歐陽永叔修史之疏漏,且其平日宗旨不留意於民情治體,概可知矣。
後唐時,斷獄律有諸死罪不待覆報而決者,流三千里。即奏報應決者,聽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滿而行刑者,徒一年。立法可謂仁矣,而官吏往往不覆如故。是以天成二年,有大理寺之奏,後奉敕依前法。
梁朱溫有新定格式,至後唐廢之不行,不知其法如何也。
宋燕生先生風節為當今第一,其經世之學,遠在包慎伯之上,無論龔、魏諸人。先生生平於古名臣中,最服膺唐陸宣公、宋司馬溫公,二人皆洞悉民情,深達治體者也。而先生之宗旨可見矣。余比年僑寓海上,與先生交最密。凡讀書、論世,一得力於先生,心中師事已久。顧世之知先生者蓋罕焉。先生尤長於詩,每成一章,哀感頑艷。國朝諸家中,罕有其匹。生平律己尤嚴,於非義一介不取,而論事不屈撓於人,必窮源盡委,不肯稍作違心語。其於古今政治利弊,民情隱微,瞭然指掌,蓋曠世之大儒也。
十五日 晴
立夏。錄外史。《日本政記》載明人亦為朝鮮與日本戰,敗於平壤,遂議和,在癸巳年。與本朝甲午平壤之敗,只差一年,大奇。
晡,詣製造局,晚歸。夜,觀《唐書·刑志》。隋以前,死刑有五:曰罄、絞、斬、梟、裂。而流徒之刑,鞭笞兼數皆逾百,至隋始定為:為笞刑五,自十至於五十;杖刑五,自六十至百;徒刑五,自一年至五年;流刑三,自一千里至二千里;死刑二,絞、斬。除其鞭刑及梟首轘裂之酷,唐皆因之。高祖入京師,約法十二條,要其用刑有五:曰笞、杖、徒、流、死。自宋以後多因之。蓋惟殺人劫盜諸罪處以死刑。太宗時,又有斷右趾之法,既而除之;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五臟皆近背,除鞭背刑,其待獄囚,務從寬厚。
十六日 晴
錄外史。駕小輪舸泛吳淞勘地,與一測量人楊姓者偕往。鄉落清曠,衢巷湫隘。日中,飯酒樓中,見五六人聚飲,獷悍,皆自強軍。復有數鄉人,偶語喧雜,類賣地事。吳淞作租界,地價騰漲也。飯已,別登茶樓,臨江可瞭遠海。復一室,濃煙靉,多人袒臥,譁笑揮汗,腥濁不可暫居。晡,返棹,昏黑至家。是日頗勞頓。
十七日 雨
覽《日本外史》。晡,造李提摩太廬。
夜,觀《文獻通考》及《隋書·刑志》。隋文帝初立國時,更定新律,於前代峻刑,頗能革除。然性猜忌,每於殿廷杖人,一日中或至數四。嘗怒問事揮楚不甚,即令斬之。恆令左右覘視內外,有小過輒加重罪。又詔令諸司屬官,若有僭犯,聽於律外斟酌決杖。於是上下相驅,迭行棰楚,以殘暴為干能,以守法為懦弱。患奸回不止,定盜一錢棄市法,聞見不告坐至死。自此四人共盜一榱桶、三人共竊一瓜,事發即行決。有數人劫執事謂之曰:吾豈求財者耶?但為枉人來耳!而為我奏至尊,自古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也。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帝聞之,為停盜一錢棄市之法。然所殺無辜,不知凡幾。及煬帝立,殘毒益甚。楊元感反,誅及九族。其尤重者,復行轘裂、梟首之刑。
周宣帝性殘忍暴戾,誅戮無度。嘗廣《刑書要制》而更峻其法,謂之《刑經聖制》。宿衛者一日不直,罪削除;逃亡者死,家口籍沒;上書字誤者,科罪。其決人,雲與杖者,即百二十;雲多打者,即二百四十,名曰天杖。齊文宣以功業自矜,恣行酷暴,任情喜怒,為大鑊、長鋸、銼碓之屬,並陳於庭。意有不快,則手自屠裂。僕射楊遵彥,乃令憲司先定死罪囚,置仗衛之中。帝欲殺人,則執以應命,謂之供御。應三月不殺,則免其死。又嘗幸金鳳台受佛戒,多召死囚,編籧篨為翅,命之飛下,謂之放生,墜皆致死,視以為笑樂。
十八日 陰
錄外史。夜,錄日記。覽《隋書·刑志》。
梁武帝承齊昏虐,刑多僻。既即位,令蔡法度刪定舊法,以為梁律。其制刑頗有等差,務尚寬簡。惟帝銳意儒雅,復不以刑法留意,公卿大臣皆仿效之。奸吏招權,巧文弄法,貨賄成市,多致枉濫。又其為法,每急於黎庶,緩於權貴,致王侯驕橫,或白日殺人,帝弗能誅討也。
陳人制刑,多用梁法。有南獄、北獄之別。南獄建康縣,北獄廷獄寺也。當刑於市者,夜須明,雨須晴;晦朔、八節、六齋、月在張心,並不得行刑。
十九日 陰
錄外史。夜,觀《魏書·刑志》。魏初禮俗純樸,刑禁疏簡,無囹圄考訊之法。諸犯罪者,皆臨時決遣。太祖既定中原,患前代刑網峻密,除其法之酷切於民者。其後綱紀褫頓,漸復濫酷。世祖時,闕左懸登聞鼓,人有窮冤則撾鼓。太延三年,詔天下吏民,得舉告牧守之不法者。於是凡庶之凶悖者,專求牧宰之失,迫脅在位,取豪於閭閻,而咸降心待之;苟免而無恥,貪暴猶自若也。六年,以有司斷法不平,詔諸疑獄皆付中書依古經義決之。顯祖末年,尤重刑罰,言及常用惻愴,獄案積年不斷,群臣頗以為言。帝曰:「獄滯雖非治體,猶愈乎倉卒而濫也。夫人幽苦則思善,故囹圄與福堂同居。朕欲其改悔,而加以輕恕耳。」由是囚系雖淹滯,而刑罰多得其所。魏自孝昌後,法令不恆,或寬或猛,及爾朱擅權輕重,在官者多以深酷為能焉。
二十日 晴
詣中巽。歸錄外史。晡,燕生偕二日本人來訪,不能作華語,筆談達意。二人一姓森井,名國雄,布衣業農;一姓小田桐,名勇廣,政部黨人。皆來華遊歷,欲覘中國在下者風氣智識皆臻何等。有意聯結同志,保黃種也。暮始去。夜,錄日記。
二十一日 微陰
欲往吳淞不果。錄外史。昳,過峻齋譚。夜,覽《文獻通考》。
南齊孔稚圭上言,以為古之名流多有法學,今之士子莫肯為業。縱有習者,世議所輕。今若直律助教,依《五經》例,國子生有欲讀者,策試高第,即加擢用,以補內外之官。詔嘉納之,事竟不行。
宋明時,有黥刖之制,其法不久遂寢。
二十二日 陰
錄外史。昳,偕燕公答視日人森井國雄,筆談。予詢豐臣氏、德川氏子孫何如?答云:豐臣氏血食百世,本年行三百年大祭於京都,全國男女行香者幾一百萬人,然無嗣,可惜也。德川氏現為華族,公爵三品,而貴族院議員中最有勢望。燕公撰議十條,皆辨禍中國者不在滿人,而在漢人,語語切中,以示森井君。
二十三日 陰
庭濕,知夜雨。項背感寒偏痛,過午愈。覽《晉書·刑志》。
梨洲先生云:凡治天下,有治法而後有治人,為古今特識。三代下,罕有見及此者,惟《晉書》載漢孔融獻議,有謂:古者敦龐,善否區別,吏端刑清政簡,一無過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遲,風紀壞亂,政撓其俗,法害其教云云。蓋爭肉刑也。彼知法足以害教,政足以撓俗,則三代下人心多不善,法使之然,抑可知矣。
自漢文帝除肉刑,班固深論其事,以為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蓋死刑太重,生刑太輕也。於是後漢鄭元、陳紀之徒,及晉劉頌、衛展、庾亮等屢議復之,卒不果。晉安帝時,桓元輔政,又議欲復肉刑斬左右趾之法,以輕死刑,為蔡廓所阻。
二十四日 晴
燕生過談。近之譚時政者,莫不以科舉宜減中額,庶杜濫取之弊。而燕公謂:宜增加中額。驟聞若無理,而實有深意焉。蓋凡各省、府、縣,其地多紳士,則地方官不敢肆然為非,而民得少安。試觀江、浙與滇、蜀,其官吏之仁暴,蓋相懸焉。何也?吳、越公卿不絕於朝,而滇、蜀通顯者蓋罕,是故其民之望吳、越如天人,宜也。紳士之多寡,皆視舉人進士之多寡,故中額宜增,亦所以潛扶民權,而為今日救弊之權法也。
二十五日 雨
枚叔來,余尚臥,聞之始披衣下樓,蓋伊於昨日由鄂歸也,縱談至晡,枚叔方去。夜,觀《文獻通考》。
魏、晉時,刑法承用秦、漢舊制,其文起自魏文侯師李悝;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六篇,商鞅受之以相秦。漢蕭何增為九篇。是後叔孫通、張湯、趙禹諸人漸增至六十篇。及後漢馬融、鄭元等各為章句十有餘家。魏衛覬奏曰:刑法者,國家之所貴重,而私議之所輕賤;獄吏者,百姓之所懸命,而選用者所卑下。王政之弊,未有不由此也,請置博士轉相教授。事遂施行。
魏嘗令陳群、劉邵、韓遜、庾嶷、黃休、荀詵等改定刑制,刪約舊科,傍采漢律,定為魏法。其《序略》一篇,載《晉書·刑法志》。
二十六日 晴,微熱
錄外史。過午,訪枚叔談,燕生俄至,縱論古今。枚叔謂:伯夷近楊,伊尹近墨。孟子尊伯夷、伊尹而辟楊、墨者,因楊、墨以是立教,則懼有流弊。若獨行其是,斯皆有堅卓獨到之境,非不可貴也。燕生又云:五代時馮道,其行事最近柳下惠。蓋無論其君為伯夷,為禽獸,皆可屈節以事之。其志第欲保全善類,為吾所欲為而已。枚叔又云:楊子所謂拔一毛弗為者,非吝財之謂也。墨子所謂摩頂放踵為之者,非殉身之謂也。楊子志在勵己,損己之節以救人,不為也。墨子志在救世,故雖污己之名,亦為之。孟子蓋以節操言,而取喻於身體也。
夜,觀《文獻通考》。東漢自建武以來,屢有省刑薄罰之詔,然上下視為具文,仍以苛酷為能,而拷囚之際,尤極殘忍。楚王英坐反誅,天下名士株連死者不計其數。及桓靈鉤黨之獄,收考布遍天下,宗親殘滅,郡縣殘破,可異已。馬端臨論曰:自昔昏暴之君,誅戮諍臣直士,如龍逢、比干之嬰禍於夏、商。而竊議於野者,未嘗罪之也。至李斯,始有偶語之禁;張湯始有腹誹之律,皆處以死罪。今觀黨錮諸賢所坐,即偶語、腹誹之罪,而曹節、王甫輩蓋襲斯、湯之故智也。又漢家之法,以殊死為輕典;而治獄之吏,以深竟黨與為能事,如義縱、成瑨所為,比比皆然。是故黨錮之禍,株逮根連,不可勝計。雖曰主昏政亂,凶璫所為,而所由來漸矣。
二十七日 陰
錄外史。覽明何大復詩。
二十八日 雨
枚叔來作竟日談,折簡招燕生,俄亦至,縱論酣暢。枚叔於國朝古文家最折服惲子居、汪容甫,於人品最折服李穆堂、孫文定。其所痛惡者方望溪之文、李安溪之為人,蓋實有卓見也。晡,枚叔索酒飲,遂命蒼頭市一壺至。時案頭芍藥盛開,三人於花下對酌,意興豪美。
二十九日 微晴
錄外史。過午,燕生偕一溫州志士陳介石過譚。介石主持陽明、梨洲之學者。晚雨,招枚叔及燕生、介石談宴於西酒樓。枚叔謂:曹孟德於中國非無功,惜其弒伏後殺皇子也。余謂:孟德子孫如不篡漢,即日本之豐太閤,亦當血食百世也。
國朝經世碩學,前有亭林、梨洲、船山、習齋、鑄萬,後有慎伯、璱人、默深、樹濱、實齋,十先生之書,皆不可不深究也。
四 月
初一日 雨
錄外史。晡,登樓與雲岫主圍棋。
初二日 晴
過午,詣客舍晤念劬,談久之。復訪介石,同至格致書院聽浩吾宣論。枚叔、燕生皆在。俄偕登五層樓茗話。晚歸,家祭。夜,錄日記。
覽《漢書·刑法志》。漢法三章,不足以御奸。於是蕭何攈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為唐、宋而後律法之所祖。
君主一統之世,民固無權,其君亦未嘗有權。試觀《漢書》載元、成累下恤刑之詔,而有司不能廣宣主恩,至有鉤摭細微,毛舉塞詔之事。《宋史》載仁宗累有綏民之政,官吏罕有承帝之意者。由是可見,君權有時不能伸也。見於史尤顯著者惟此,其所不載者可類推矣。或曰:然則權何在?曰:權在為惡之人。蓋欲為惡,則無論君民皆有權;欲為善,則無論君民皆無權,法使之然也。
漢文帝時,張釋之為廷尉,宣帝時,於定國為廷尉,皆能平天下之刑。任賢之術,豈可少哉!武帝進張湯、趙禹,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天下嗟怨矣。
漢初,誹謗詈詛者有斷舌之刑,後乃除之。
燕生前論中國為丁幕書差之天下,東西文明之國為士農工商之天下。然哉,然哉!
初三日 微陰
覽劉子元《史通》。昨聞燕生論古今善讀書者,推王充、劉子元、章實齋三人。蓋能於數千年典籍如庖丁解牛,披郤導窾,一無障塞者也。晡,喉微痛,登樓。
初四日 晴
錄外史。昳,入城詣族叔小圃廬,至樓上閒話,俄蓮兄至,偕游城隍廟之內園,邱石林壑,饒足幽趣。俄別至翠秀堂,亦一園林,較內園稍大,景物尤深曲,長廊洞扉,花木繁蔓。有小山盤折而上,一亭孤聳,可瞭遠,下俯荷池,南有堂,面水,望之閒敞,前多石欄。顧視良久,始覓路下,憩小閣間茗譚。園丁俄復導遊數處,仍還內園,坐久之,遂出城。蓮兄亦歸。
初五日 雨
錄外史。晡,覽《史通》。子元於諸史之踳駁謬誤,指摘辨晰,有類然犀燭怪,使古人無可遁形。然自敘則云:己嘗征修《唐史》及撰《則天實錄》,又往往不能行其意,致不免依違苟從,與俗浮沉,蓋為同作諸人所牽掣也。甚矣,言行相符之難。安知古人著書者皆無是難白之苦衷乎!是故實齋有云:後人讀古人之書,可辨正而不可呵罵,至言也。且一人精力有限,著作過多,非僅難如人意,且難盡如己意。假令子元自著一史,更無監修貴臣及同作者與之齟齬,未敢信其過於馬、班、陳、范也。雖然,子元亦古人之諍友哉。
初六日 早微晴,過午雨,晡復晴
錄外史。觀《史通》終卷。
初七日 晴
錄外史。晡,詣燕生廬,論日本變法事。燕生云:日本史載其創議變法之人,多出於貴族,其諸侯伯往往自願獻出土地歸於皇家。夫變法之事,利於卑賤而有損於尊貴,乃皆不以是介意,是不可及也。且日本士氣尤堅猛,凡侯伯諸國之臣民,無不各尊其君,親其上,人心固結久矣。故一旦變法,遂能雄視亞東,而卒不解其人心何以能然,豈地運耶?余曰:是仍封建之利也。地小而君與民各相親,所謂士食舊德,農服先疇,上下之情易以通矣。且日本自開闢一姓相傳,森井所謂君臣分定而不可移。非若中國更興迭滅,篡弒相仍,使人心屢渙散而不可結也。且就令一姓相傳,而土廣人眾,君民之氣疏隔,忠憤之志何由生哉?於是知封建之非無關係也。
初八日 晴
錄外史。覽《文心雕龍》。彥和深於文,知幾深於史,所著書實便初學。
王陽明先生髮明良知之學,嘗謂返諸己心而不安者,雖其言出諸堯、舜、孔子,不敢以為是。燕生最服此言。余謂亦有弊,惟斯賓塞爾《勸學篇》人差之說足以補救之。其語見前,不重述也。
初九日 晴
錄外史。晡,詣次申,暮歸,覽《文心雕龍》終卷。是書於文章之體例神貌、源流本末,盡發其蘊,可謂得文之三昧矣。雖然,文猶虛車也,曾滌笙有此語。苟無所載,而惟飾其車,亦何貴有此車耶!所載維何?曰明理、紀事、達情而已。
初十日 陰,俄大雨,過午晴
覽諸報,有載格致之新理云:江海波浪間,以化學之法,能分出金銀,可謂奇矣。人皆知土石中有礦,不知水中亦有礦,且即浮寄於水面者也,尤奇。又有蟻類養牛取乳事,見《知新報》第五十三期。
今之為目錄學者,動雲經史子集,蓋從流俗沿稱之名也。於是治經之儒,遂翹然於史子集之外,而別啟徑途。余竊謂未然。蓋觀《十三經》中實有近史、近子、近集者,何以皆目為經?如《尚書》、《春秋》、《周禮》、《儀禮》,實三代上之史也。《論語》、《孟子》、《孝經》,可列子書。《詩三百篇》,可歸集部。《小戴》四十九篇半入史,半入子。《爾雅》為當時初學識名物、解文義之書,且難歸類。惟《周易》一書,本二儀之玄奧,闡自然之妙理,彌綸六合,綜貫萬事,非一人之私言,乃太虛之公法,不得不謂之經。經者,常也,萬古不變者也。若子者,雖有言出聖賢,而皆各發其胸臆,可以翼經,不得直謂之經,《論》、《孟》諸書是也。史者載言紀事,述典章,明制度,以昭懲勸,以備考證,其中得失沿革,與時迭變,安得謂之經,《尚書》、《春秋》、《三禮》是也。集者,萃聚諸篇而成。《毛詩》非一人作,不過孔子所編商、周詩選,何以亦謂之經?如因孔子手訂者必尊曰經,則《小戴》諸篇何嘗為孔子刪定,且多非孔子之言,乃亦列之於經,是不可通矣。
或曰:《春秋》乃明義之書,而非紀事之書,子列諸史,毋乃悖乎?曰:古人不為無益之文,無論紀事載言,皆有明義之旨。必曰《春秋》為明義之書,則《尚書》獨非明義之書乎?不得以其明義,遂謂非史也。孟子云: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是孟子固以為史也,又何疑乎?或曰:《春秋》為史,既得聞命矣;《周易》必尊為經,其意猶未明也。曰:《易》乃古聖人因太虛中自然之奇耦象數,而窺見無窮精義,為之闡發,著於簡編,以詔後人,與夫自著書立論者不同,故謂之經。
十一日 晴
錄外史。晡,出街購物。夜,至圓明園路觀西人戲法,奇妙不可思議。
十二日 晴
錄史如故。過午,閱《皇清經解》中惠氏《易述》及焦氏《易通釋》。舊雲治經之法有三:曰以字解經,以經解理,以師說解經。朱蓉生云:宗旨者,求道之門徑;家法者,治經之門徑。所謂家法者,即師說也。其始也,不能不由斯入。其終也,守一先生之言而不化,猶非治經之上者也。故吾嘗謂,無論何事,皆先專後化,不易之言也。
十三日 晴
燕生過譚,雲二日本人將來訪。過午,果偕二人至。一曰藤田虎雄,一曰山根炳文,相與筆談。余詢日本國中從景教者有若干人,山根云:天主教自二百餘年前流入,豐臣氏、織田氏以其害於國體,盡芟誅。惟有西南一帶,其民陰奉其教,以至於今日。其徒不與昔日增減,計不出一萬以上。基督教維新以來,美、英教士來宣教,然甚不盛,其數二三萬以下。希臘教,俄國教士尼哥來宣布其教,行於北方,亦不出一萬人。要之,景教蔑如君父,藐視忠孝,二語似看差。不與本國之體相合,故市井愚氓及不逞之徒以外,無信奉之者。由是觀之,日本至今猶以景教為諱,蓋與中國同也。
燕生近讀《日本國史略》,細考其未變法以前情形,而知其國所以易興之由,頗深韙余所持封建之說。蓋地小,耳目易周,其賢人易得志,鄉閭之議有權,君不必甚愚其民,直等中國商、周之世,兩漢猶不能及也。其質本美,故變之易。古人云:甘受和,白受采。信然。是故日本人有言曰:欲變法,先宜復古。蓋世運不日進則日退。即以中國論,宋、明之世不如漢、唐,漢、唐之世不如三代,三代去泰西猶遠。然則以今日之天下而欲驟躋於泰西,是未知學步遽欲奔而馳也,必不得矣。知漸引之學者,乃可與悟治世。
十四日 晴
夜,覽《戴東原集》。東原先生自云:生平著述之大,以《孟子字義疏證》為第一。顧未獲見其書,不知何若。要之,先生自有遠識,非專以名物訓詁見長者也。
商祖契,周祖后稷,後人多稱其有母而無父,以為美談。此附會無稽之說耳。東原以為其事不誣,豈別有所見耶?又西教書載:教祖之母馬利亞,字於約瑟,未婚而孕,遂生耶穌。豈聖人當有母無父者耶?
十五日 陰
覽《戴集·匠人溝洫之法考》,云:澮深於洫近倍,大於洫三倍,水強侵敗,隤高就下,治之難易,澮十倍洫。先王不使出賦稅之民治澮與洫,而為法令民治洫澮者當其賦稅。故農政水利之大,皆君任之,非責之民。及其失也,竭民之力,畢以供上,於是洫澮不治,井田所由廢也。中原膏土,雨如沮洳,水無所泄,暘為枯塵,水無所留,地不生毛,賦減民窮,上下交病矣。觀是可略窺東原先生用心之所在。
又論六書轉注之義,以為轉相為注,互相為訓也。是故《說文》於考字訓老,於老字訓考,此為轉注。而後儒誤解,以考、老二字左回右轉,非也。
十六日 晴
檢書,將奉母返杭。晡,登舟,即解纜行。風微盪。夜月明,舟窗覽《戴集》。
余因東原先生《周髀北極璇璣四游解》,頗悟曆法之理。蓋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論,每地球晝夜自繞一周,其值日中,輒過一度,此即歲差也。其所以致差之由,以地兼繞日故。大地繞日,每日行一度,故其自繞輒差一度也。因之月望亦為差一日,故有小餘。然而四時節氣不為之變,必准三百六十日,故必有閏月以調均之。《書》曰:以閏月定四時者,此也。中國依月之盈虧朔望以定歲,故謂之太陰曆。西人依四時節氣定歲三百六十日,是以無閏月,然而大地繞日,與自繞本軸,積年則差一日,故數年而閏一日,謂之太陽曆。西人以節氣為準,節氣之變由地之方所去日光遠近,與夫正照、斜照之別,故稱太陽曆。
十七日 晴,無風
舟行甚急。覽《戴集·勾股割圜記》諸篇,不解其義,是非專其業不可也。國朝算學著名者曰梅定九,同時又有王寅旭、謝野臣諸人。
東原又有《原善》、《論性》諸篇,語極精粹。如云:忠可進之以仁,信可進之以義,恕可進之以禮。謂仁者德行之本,體萬物而天下共親其忠;義者人事之宜,裁萬物而天下共睹其信;禮者天則之所正,行於人倫庶物,分無不盡,而天下共安其恕。不愧名言。
東原有性與材之辨,未精審。余謂:仁,性也;智勇,材也。
下晡,舟至拱宸橋,夕陽在山,命舟子搖櫓行。薄暮,盤壩至東新關泊焉。去艮山門尚二三里,兩岸竹樹蒙密,月東上,流螢亂飛。舟中熱悶,蚊雷鳴,終夜幾不成眠。
十八日 晴
晨,舟入艮山門,至茅竹弄口,乃俱登岸,詣見叔父母,皆無恙。
過午,肩輿至旗營中訪前所謂貴翰香者,其人醇樸,雅識踔遠,為漢人所罕見。譚時局,相對歔嘆而已。貴近充佐領,所屬旗丁五十人,每月三日相聚,申平等之約,坐以齒,許逞所欲言,此亦創破格之事,果非常人也。
十九日 晴
覽《戴集》。詣介軒,留午食。晡,訪枚叔不遇,歸,仲華來縱談。
二十日 晴
晡,微雨,即止。晚,火起。是日,枚叔過譚。
覽《戴集》。東原力闢佛,譏陽明良知之學墮自足自大,譏宋儒言理墮意見。且謂言理而偏近於法家之法,法家以法殺人,宋儒以理殺人,言似過激,非無見。蓋東原亦言理言性,而必由考核實學以入。
二十一日 雨
叔父誕日,賓友雜至,樂奏於庭。晡,與仲華縱談。
仲華云:西教中所謂十字架者,實測量之儀器也。景教碑文云:判十字以定四方。蓋人初生而迷方向,有十字以定東西南北而經緯線始明,蓋測量中最初之儀器。又云:古傳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其義皆由十字架出。語極精。
儒家尚理,自以理冠其學而學悖。景教尊天,自以天冠其教而教壞。治國者審法,自以法冠其治而治失其本。
二十二日 晴
覽《東原年譜》。先生有言,陽明之講學,實自韜晦,亦成功不居之意也。先生教人,學貴精不貴博。雲知得十件而都不到底,不如知得一件而到底也。
晝,觀傀儡。夜,張燈作雜劇,來觀者夥。
二十三日 晴
觀徐北海《中論》。其《貴言篇》云:君子非其人,則弗與之言,必以其方,如農夫以稼穡,百工以技巧之類是也。又云:君子將與人語大本之源,而談性義之極者,必先度其心志,本其器量,視其銳氣,察其墮衰,然後唱焉以觀其和,導焉以觀其隨。蓋深得立言之分量矣。又《譴交》、《考偽》二篇,頗足砭近時人之弊。又《爵祿篇》云:古者爵有德,祿有功,故爵祿可貴。後世爵無德,祿無功,故志士皆以富貴為恥。
二十四日 雨
肩輿隨母詣張家園,瞻拜松楸。晡,歸。夜,毛子丹諸人招飲。
記昨聞楊介堂述雷擊二則云:某縣民相聚觀優,忽有物墜空,諦視,頭顱也,口鼻詡詡然動。皆駭而走,言於官府,方為跡驗。未幾,鄰郡移書至,雲有奇案:一田家子厭薄其父,累忤逆。父積忿,謂子曰:盍速我死?子曰:諾。逾日,荷鋤與父相隨至郊,日光遍野,四顧無人行,乃掘土深廣數尺,謂父曰:此爾死地,速下!父猶卻顧,子厲聲曰:尚求生耶?父乃匍伏仰臥,子掩以土。父哀告,乞稍薄,氣閉不可忍。子不答,掩益力。忽大聲如霹靂,父自顧植立,道側瘞者乃子也,失其首。事聞於官,以故來詢,遂命持所墜首往驗之,果其子也。遠近悚然。又云:芾縣有老嫗,生五子一女,女嫁鄰郡,五子皆娶妻。成立約,五日更養其母。母頹而病,子婦多不孝,母飢,或竟不與食。惟四子之婦賢,事姑唯謹,輒私匿饘粥以啖姑,不使夫知。夫及諸子婦微聞之,怒,日禁伺之。所藏或不密,為搜獲,累以飼狗。婦不忍,陰典衣市物供焉,以是致怨。一日,母告婦曰:吾行矣,無以累汝。遂扶杖躃躞去,將適女家。路險而遠,山洞盤曲,相去百餘里。母中途顛頓,足折不能行,坐大石間,仰視嘆曰:「天乎!父母生子者固如是也!」觸壁而死。翼日,行者見之,事漸播鄰郡女家。女明干有識,聞所述狀類其母,疑之。奔往視,果然。大哭,哭已,踞石指天而詬,且曰:「神有靈耶?我坐是待爾!」語未已,天驟黑,雷震而雨注,九人跽於前皆死,諦視,惟少四子之婦。
二十五日 晴
二十六日 晴
衣冠出謁諸鄉老。輿中觀王符《潛夫論》。是日希兄小試。連日晚餐後,與介堂譚奇案,可記者甚多而不勝記。
二十七日 雨
星墀招飲。夜,作書寄外舅筱老。余謂:中國在下之人,宜各籌自保之法,尤以講農學為要圖。而在富家大族,尤以立義田、義學,固本族之人心,復推恩他族,以為自保之計。
二十八日 陰
錄日記。朱敏丈、蘭州先生、左泉師皆來視余。
二十九日 晴
覽《潛夫論·實貢篇》云:志道者少友,逐俗者多儔。舉世多黨而用私競,比質而行趨華。貢士者,非復依其質干、准其材行也,直虛造空,美掃地洞說。睹此,則漢時徵辟賢材,往往不實,亦略可見。
《班祿篇》云:太古之時,蒸黎初載,未有上下而自順序。天未事焉,君未設焉。後稍矯虔,或相陵虐,侵漁不止,為萌巨害。於是天命聖人,使司牧之,使不失性,四海蒙利,莫不被德。余謂此即《易》初九潛龍勿用至九二見龍在田二爻之義。
王安定深知秦、漢以來生民疾苦,如云:以羸民與豪吏爭,而勢不如;以一人與一縣爭,而勢不如;以一人與一郡爭,而勢又不如。又云:以官事應對吏者,一人之日廢;十萬人,人復下計之,一人有事,二人獲餉,是為日二十萬人離其業也。以中農率之,則是歲三百萬口受其飢也。皆極沉痛之言。
是日晨,訪枚叔。日中,少川叔招飲。過午,至湖上,枚叔先在。蓋余早間約之。同泛舟至高莊,修竹益幽茂,亭閣如舊,徘徊久之。返棹至彭公祠,坐譚,閒放台間。薄暮,歸。
三十日 晴
錄日記。過午,肩輿出。晡歸,過竹簡齋,購得汪中《述學》二冊,揚州刻本,尚精。晚,春卿招飲於第一樓,譚都中新政,知常熟罷歸田,夔帥內召,殆入樞府。
五 月
初一日 晴
覽《潛夫論》。漢時民猶有上書闕下之例,故孝明帝令公車受章,無避反支,然而其風古矣。《衰制篇》云:治世者,若登邱矣。必先躡其卑者,然後乃得履其高。是故先致治國,然後三皇之政可施也。道齊三王,然後五帝之化乃可行也。道齊五帝,然後三皇之道乃可從也。此即漸引之法也。燕生前云:中國欲步武泰西,必先復三代,由三代然後進於泰西。不易之論。
《潛夫》有《救邊》、《邊議》、《實邊》三篇,蓋就當日情勢而論,實為要策。復有《卜列》、《巫列》、《相列》、《夢列》諸篇,皆不無見。其《夢列篇》云:凡夢,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時有反,有病有性。語精晰。
初二日 晴
將返滬,時有蒯氏母女偕行,輜重多,懼稅關搜驗,托友索免單,不能驟得。議明日奉母及諸人先行,留仆待免單,督行李後至。是日過午,詣星墀,見其家人惶亂。詢之,知葵甥暴中痰,不省人事,灌救無效,醫來者紛紛,皆束手,俄遂化去。其母姑號痛欲狂,為之悽然。晚,高厚栽招飲其家。
初三日 晴
早,厚栽、宇涵及戴元康皆來送別。日中,登舟。晡,至拱宸橋泊焉。薄暮,輪舟始曳以行。船窗秉燭,觀《潛夫論》終卷。
《德化篇》云:上智與下愚之民少,而中庸之民多。中民之生世也,猶鑠金之在爐也。從篤變化,唯冶所為,方圓薄厚,隨鎔制爾。其意蓋以為鎔制者在德化耳,不知德化虛也,其要在法,又非管、商之所謂法也。在公法,則小人亦趨於善;法私,則君子不免為不善。所謂方圓厚薄隨鎔制者,此也。
王安定頗詳究于氏姓,故有《志氏姓》一篇,足資後人之考證。
初四日 晴
舟中覽《鹽鐵論》。
秦、漢而降,邊有胡番之患,腹地有寇賊之虞,其故皆由封建之廢。封建破壞,則天下蕩然無限,而失藩籬。王船山先生嘗言之矣。三代而上,非無戎翟、玁狁,然命師出征,平之甚速,非若後世之耗竭海內以從事邊防也;雖有萑蒲之盜,取之亦易,非若後世黃巢、闖、獻之流蔓衍而不可收拾也。得失之由,皦然明矣。
世運不日進則日退。西人日進,故多是今而非古;中人日退,故多尊古而卑今。
夜,舟至滬,登岸已二鼓。
初五日 雨
家祭。晡,訪燕生談。燕論中國士夫,其正直好仁者多不考核事理,其深達事理者皆如丁幕書差、宵小詐偽之流,世界所以壞也。余曰:此無他,知者不仁,仁者不知。訪陳志山虬於長春棧,小譚歸。夜,觀《鹽鐵論》,細味《水旱》一篇,可知秦、漢下百姓與官吏交涉之苦。是故,鹽鐵榷酤非不可行也,行之於封建議院之天下則無弊,行之於郡縣獨權之天下則有害。
初六日 雨
荔軒、蔭亭過譚。過午,同車至高昌廟勘地。晡,詣杏孫譚。杏孫為余述春間鄧尉觀梅,情興躍躍,其敘事曲折生動,與余同游無異。
夜,寓書大兄。終日不讀書。是日,得兄入都召見之電。
秦始皇絕世聰慧,其變封建為郡縣也,知外無以御胡,故築長城以限之;知內無以靖盜賊,故銷兵器、焚書坑儒,愚其民而鉗制之。卒之草澤之桀不能禁,匈奴世為中國患。私智之不足尚也如此。
初七日 微晴
夜,觀《鹽鐵論》。和戎之事,自漢以降,皆視為美談。故以匈奴之頑蠢無教之種類,而賢良文學猶堅持與之和親,以安百姓。可知當時明審事理者猶多。要之,以和為諱,自南宋始也。
初八日 晴
覽《鹽鐵論》終卷。是書以弭戰息民、重農桑、罷鹽鐵為宗旨,當時以為不達時務。豈知賢良文學所持固甚正,惜其未審病源,徒作空語,宜不能服丞史大夫也。病源安在?曰:無封建耳。封建猶存,胡人何至猖獗為邊患?邊無患,何至耗竭天下財帛而國貧?國不貧,則籌國計者何至興鹽鐵?今罷鹽鐵,無以御胡;不罷鹽鐵,則困農商。縱胡則外患深,困農則內亂作,二者無一可也。故不審病源而論治疾,求疾之愈,不亦難乎!
晡,詣次申。夜,至徐園觀煙火。
初九日 雨,過午晴
燕生過談。晡,偕至《亞東時報》館訪東人安藤、山根諸君,筆談。東人至今痛詆德川氏,然德川當日愛士恤民,較中國今日勝百倍。彼狃見變法以後之治,故仍不免痛詆耳。夜,觀荔軒諸人所定磨麥機廠章程。
初十日 晴
作寓親友書。夜,觀康廣夏《孔子改制考》。余謂:制者,法也。古人不肯空論理,而必定法,使可遵行。是以謂諸子皆有改制之意,其說極善。惟書中所列諸家,亦有並非立意改制,如原壤、晏嬰、鄒衍之類,乃皆牽強附會,目為改制創教,以曲圓其說,則頗沿作時文之陋習矣。考古之學貴精確,其似是而非者,奚必援據以貽笑耶!
《列子》所載楊朱說,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人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余謂今日泰西之治近之。
十一日 晴
晨詣《時務報》館,議蒙學事。蓋浙撫已允闔省義學改用新法教授,令在下同志者詳議其法。是日議定三條:一先立師範學;一蒙學分已成、未成二班;一譯書及編書。
昨閱報,特旨廢四書文,改策論。五百年積弊決去於一旦,快甚!
晡,與稷塍偕至四馬路西茶樓縱譚。稷塍謂:三代下,用兵者多以陰謀奇計為至寶,而於教練之實法忽不加意。故古今兵書亦多虛少實,惟戚將軍《練兵》、《紀效》二書差可貴焉。夫天下至精存於虛,然必實至而虛以運之,未有徒虛者也。昔諸葛公拒魏,常以堂堂之陣、正正之旗,致司馬氏畏蜀如虎。蓋其練兵之精,實有非所能及者矣。陳壽譏為將略非所長,特因其不用奇計耳,不自知識之陋也。用兵有經有權。兵出於正,經也;出於譎,權也。知經而不達權,非也;知權不知守經,尤非也。權可偶用,相輔耳,治兵之本不在是也。今平日無整軍經武之實,而臨時驅烏合御強敵,思出奇計制勝,是莊子所謂適越而昔至也。甲午之役是已。余曰:非獨兵為然也,我國有三大病焉:兵以詐立功,商以欺致富,士以偽竊名。
十二日 早晴,日中微陰
覽《孔子改制考》。
《淮南》稱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還踵。徒黨之盛如此,宜皆當日與儒教齊驅而角力也。《呂氏春秋》稱墨家有巨子,長素以為如佛之有達賴、班禪,天主之有教皇,信然。
為教主者,往往自讀書甚多,而教人不讀書,不知何意?見於《改制考》六卷七頁述弦唐子。余謂:此仍愚民之旨。蓋恐人讀書多而意見與之歧,不能專壹而向其教,則教力不堅強而難行遠。
十三日 晴,向午陰
覽《改制考》。長素述老子後學,兩漢酷吏皆列入,堅持刑名出於黃老之義。然觀《後漢》,樊曄為天水太守,政嚴猛,好申韓法,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夫既好黃老,即恥為吏,則黃老與法家冰炭不相合,抑可知矣。
十四日 晴
荔軒昆季過談,日昳去。覽《改制考》。長素以儒為孔子教名,非不可,然必謂孔子以前無儒之號,則大不通。茲據其自引之書辨之。如魯哀公問孔子曰:夫子之服其儒服與?孔子對曰:邱不知儒服。此必春秋時相沿有所謂儒服者,為世所重,哀公不知作何狀,故問孔子所服是否儒服。孔子不敢以儒服夸於人,故云不知儒服,猶言無所謂儒服也。若果孔子自創儒服,何必雲不知耶?此顯而易見者。可知孔子以前未嘗無儒,未嘗無儒服。長素專以儒名始於孔子,是則唐人號唐,不許前有唐之國號;宋人號宋,不許前有宋之國號矣。尤可笑者,謂《周禮》儒以道得民一語,為劉歆有意奪孔子之號以與前人,斯亦不足辨。
推孔子為新王,為素王,以春秋當一代,謂以殷變夏,以周變殷,以春秋變周,皆有至理,不可易者也。所未解者,必以《六經》皆孔子自撰作而非述,抑何意耶?
十五日 晴,酷熱
晡,汪頌虞過談,即去。覽《改制考》。
長素以荀卿為孔子嫡傳,故荀子所言,強半皆孔子宗旨。又以禮樂制度皆孔子自定,荀子多以屬之先王,遂謂所稱先王皆孔子,非三代先王也。然荀子又多稱後王。長素以為後王亦指孔子。夫孔子一人而已,何以忽稱先王,忽稱後王?既稱曰先,必別於後;稱曰後,必別於先。荀卿尊孔子,必有一定之稱;烏有任意先後暗謬至此耶?又莊子稱《春秋》經世,先王之志。長素以為《春秋》孔子作,所稱先王,必指孔子。不知孟子明言《春秋》者,天子之事也。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蓋古先明王皆有《春秋》經世之意,然惟天子有其權,故曰天子之事。若素無此例,孔子獨創,則不過自撰一史,何必慮人之罪我?天下之人又何必罪之耶?且莊子既知《春秋》孔子作,何妨直稱孔子之志,而必曰先王之志?且書中述孔子事甚多,皆稱曰孔子,或稱仲尼,無稱先王者。何獨於所著書獨混稱曰先王?尤不解矣。
長素《改制考》九卷,據異教攻儒,專攻制度,知制為孔子所改一節內,注云:墨子攻孔子禮樂厚葬久喪最甚,若是三代舊教,大周定禮,墨子豈敢肆口詆訶其為非先王之制?並是創造無疑。其說似不可破。余謂:孔子果自創造,墨子必知之。試觀《非儒篇》有云:儒者曰:君子必服古言然後仁。應之曰:所謂古之者,皆嘗新矣,而古人服之則君子也。然則必法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後仁乎!又曰:循而不作。應之曰:古者羿作弓,伃作甲,奚仲作車,巧垂作舟,然則今之鮑、函、車匠皆君子也,而羿、伃、奚仲、巧垂皆小人耶!且其所循,必或作之,然則其所循,皆小人道也。長素自云:每以別教攻儒之言,證孔子之創造。吾亦以別教攻儒之言,證儒之非創造。夫循而不作,即述而不作之意也,墨子譏以為陋,可知孔子無創造之事。孔子果創造,墨子但可譏其言行不相合,豈得尚以循而不作為譏耶?君子必服古言然後仁,確是儒者之言。可知孔子當日衣冠制度多因古制,並非自創。若果自創,墨子當知之,安得尚以服古病之耶?此二條,可為孔子不創造之鐵證,亦如長素所謂「鐵案如山搖不動,萬牛回首邱山重」矣。蓋春秋時,先王禮樂冠服制度日就湮沒,世無復循守者,獨孔子與其門弟子,修明遺禮古制,服其服,循其法,為世駭怪,目曰儒者之制,蓋忘其為古制也。猶今人睹泰西民兵學校,忘為中國古法,而目曰西法也。墨子當日亦隨世俗之所詆者而詆之,然猶知儒者實循古制,而非自創,故笑其服古,譏其循而不作,則以墨子曾讀古書也。何物長素,既知崇先聖,而專以先聖創造為宗旨,使先聖等於奸詐狡獪欺世之人,且以為聖人固如是也。噫!孔教之亡,黃種之滅,其兆是乎!
《韓非》云:儒、墨皆述堯、舜,而取捨不同。又墨子述古人事,實有與儒異者,如稱夏禹衣裳細布。當此之時,黻無所用,而孔子稱禹致美黻冕,此確可疑。然安知墨子所本,非當日僻書及流傳失實之書,故言之不確,抑或《墨子》實有杜撰古事、創造古書之意,孔子決不為也。何以證之?於墨子攻儒之言證之。且衣裳細布黻無所用八字,出於《墨子》佚文,不在七十一篇之內,安知非後人偽作。長素於不合於己者,雖真亦斥為偽;於合己意者,雖偽亦目曰真。蓋無可與論理。
謂孔子改制,非不可,董江都諸人皆主其說。然所謂改者,斟酌損益,刪定贊修,如答顏淵所謂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之謂改制,並無造制之說。造制亦非不可,造制以誣古人,則大不可也。長素因《繁露》有孔子改制語,遂誣孔子造制,並誣孔子造制以誣先王,抑何悖謬至此!
十六日 陰
蚤起。
長素謂古無親迎之禮,自孔子始發之。然觀《公羊》隱二年:紀履緰來逆女。傳曰:譏始不親迎也。則明明古有親迎之禮。若古無此禮,則雲譏不親迎足矣,何必曰始?長素最信《公羊》,以為真經。若如長素之說,則《公羊》亦偽造耶?
《淮南·氾論訓》云:夫弦歌鼓舞以為樂,盤旋揖讓以修禮,厚葬久喪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而墨子非之。長素據是為孔子創造禮樂制度之證,遂並謂古所傳韶、夏、濩、武四代之樂,及一切禮制,皆孔子虛構,甚至謂夏啟當天地開闢時,安得盛琴瑟鐘鼓?見《改制考》四《呂氏托古》。余謂:長素既援證《淮南》,則《淮南》必為可信之書,然其序四代也,曰夏後氏殯於阼階之上,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周人殯於西階之上,此禮之不同也。有虞氏用瓦棺,夏後氏塈,周殷人用槨,周人牆置翣,此葬之不同也。夏後氏祭於暗,殷人祭於陽,周人祭於日出以朝,此祭之不同也。堯《大章》,舜《九韶》,禹《大夏》,湯《大濩》,周《武象》,此樂之不同也。以上所述,同在《紀俗論》一篇內。由是觀之,當時諸儒所謂禮樂孔子所立者,不過孔子折衷有法而立之,未嘗杜撰古法也。何故輒證為孔子創造?若諸儒灼知為孔子造,當直言四代之樂皆偽,烏得沿襲其說,必待長素乃敢發其蔀耶?若謂著書人無識,長素何又援引其說以為證?說者又曰:當時諸儒為孔子諱,故云然也。夫欲諱則全諱,何故復有漏泄之語,使長素得而據?若謂諸儒無意流露,則因孔子所立一語,遽以為創造誣古之證,不足服天下。何也?如國朝制度,多得明舊,而談者必曰:《大清會典》,大清所立。蓋雖沿明制,而斟酌損益,自我定之。孔子之改制,亦猶是也。故謂所立可也,謂其造古誣古,則何據而云然!長素於所引《淮南》下,雖自注云:證為孔子所改,無創造二字。然其意實以證孔子創造古法,於其全書命意見之。
晚,詣燕生,示以日記所駁長素語,燕生頗謂然。既而曰:子以考古貶長素甚善,然長素非立言之人,乃立功之人。自中日戰後,能轉移天下之人心風俗者,賴有長素焉。何也?梁卓如以《時務報》震天下,使士夫議論一變,卓如之功;而親為長素弟子,亦長素功也。八比廢,能令天下人多讀書,五百年積弊豁然祛除,而此詔降於長素召見後,亦長素功也。長素考古雖疏,然有大功於世,未可厚非也。余亦敬服其說。
十七日 晴
覽《改制考》。長素於世雖有功,而考古之武斷,不能不駁正之。如云:王制一千八百國,周時必無此制,為孔子所改。又云:百里亦孔子之制,是謂封建,孔子所創造也。其下又稱:孔子志在削封建,發大一統之義。夫既不以封建為是,而欲削之,則何必創百里之制?既創其制,斷無欲削之意明甚,而長素兩存其說,此自相戾謬之尤顯然者。
長素又稱:井田,孔子之制。然季康子以田賦使冉有訪仲尼,仲尼曰:若子季孫欲其法也,則有周公之籍在。長素注云:魯為秉禮之國,季為世祿之家,先祖周公之籍尚不能守,此必無之事。長素於此並無實證,妄以秉禮二字武斷,遂謂必無之事。必無二字,何以服天下?
兩漢諸儒,但謂孔子論《六經》,定《詩》、《書》,追定《五經》,作法《五經》。及孔門講習《五經》,無孔子作《五經》之語。此據長素自引之書證之,而長素注硬謂秦、漢諸子無不以《六經》為孔子所作者,此尤面欺呆童之語。
謂孔子於《五經》文句間有點竄塗改者,理或有之。然不能因是遂謂孔子作。譬如子弟初學作時文,文大體皆佳,而字句有未妥者,父兄略為點竄塗改,不得謂此文即父兄作。
《墨子·公孟篇》云:儒者或以不喪之閒,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並無作《詩三百》語。長素亦以此證《詩三百》為孔子所作。何謂?
《淮南》云:《詩》、《春秋》皆衰世之造。長素據是,以為皆孔子作。不知造《詩》、《春秋》者自有人在,孔子不過筆削之、刪定之。直稱曰作,是與憑虛營構無異。長素既知孔子於《詩》不過點竄塗改,何仍誣之曰作、曰創造?
《尚書·殷盤》、《周誥》詰屈聱牙。孔子既欲全經重造,何難改歸一律之文,乃仍因其舊,使與唐、虞《典》、《謨》絕不相似?據是,亦可為孔子非創造鐵案。
長素據《論衡》稱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孔子鴻筆,以為鐵案。不知後儒推論古人,有寬泛不審實,而姑作是說者,比比然也。如班孟堅《前漢書》,前半多沿史公原文不改,書猶未成,為其妹昭所補,則非孟堅一人筆明矣。而世儒泛論,每欲辨《史》、《漢》二書文之優劣,一若《漢書》皆孟堅鴻筆也,亦非不知,姑作此論耳。仲任稱孔子鴻筆,亦猶是也。或曰:然則世多稱《史記》為子長作,《漢書》為孟堅作,何也?曰:此亦世之謬稱,謂之編輯可也;謂之作,不可也。溫公以紀年體編《通鑑》,孟堅以紀傳體編《漢書》,其例一也;而世皆以為撰,失實也,非正名辨物之義也。故劉知幾亦稱虞、夏之《典》,商、周之《誥》,孔氏所撰,此足為長素藉口,而實非也。夫謂孔氏撰其書,不過失正名之義耳,猶可言也;長素所謂造者,並謂造其事實以誣古,則不敢聞命矣。
長素以為,夏啟當天地開闢時,安得盛琴瑟鐘鼓?據此則《虞書》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云云,尚在夏啟前,為孔子虛造者無疑,有此理耶?
《孟子》云: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又云:堯崩,三年之喪畢;舜崩,三年之喪畢,云云。孔門明言,自唐虞以來,皆行三年之喪。《墨子》則痛詆三年之喪。其《節葬篇》云:厚葬久喪,非聖王之法。長素云:《墨子》開口便稱禹、湯、文、武,若果為禹、湯、文、武之舊,斷不敢肆口謾罵,可知孔子偽托無疑。此似有理,然細觀《墨子·節葬篇》詆厚葬久喪為非聖王之法,援堯、舜、禹以為證,而專述堯、舜、禹葬事,未嘗一及於喪。夫《墨子》既喪葬並駁,何妨直言堯、舜、禹皆三月之喪,乃竟無一語及之,第於後之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此可知堯、舜、禹雖薄葬,而實行三年喪。《墨子》心非之而不敢言,故僅舉其薄葬,勉強含混以曲圓其說耳。且孔門未嘗一語道堯、舜、禹之厚葬,可知《墨子》所云薄葬是實,而《孟子》所云三年喪亦非偽也。
世傳堯樂《大章》,舜樂《大韶》,《虞書》於舜之韶言之備矣,而《墨子·三辨篇》云:昔者堯、舜有茅茨者且以為禮,且以為樂。湯放桀,因先王之樂,又自作樂,命曰《濩》。又修《九招》。長素注謂:《墨子》以堯、舜之樂為《茅茨》,以《招》為湯,以是證孔子移《九招》樂於舜,沒茅茨名,而舜實無韶樂也。余驟觀之,幾無可辨。然考《三辨》論茅茨注云:舊作第期,今據《太平御覽》改之。《御覽》真偽不可知,而第期二字,安知非章韶之訛?下云:湯修《九招》。註:舊作循。可知《九招》實古樂,而湯修之循之耳。其非湯樂可知。既非湯樂,安知非舜樂?且古書述章韶二樂甚多。《呂氏春秋》云: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帝王世紀》云:夔放山川溪谷之音作樂《大章》。《淮南子》云:有虞氏之祀其社用土,祀中霤,葬成畝。其樂《咸池》、《承雲》、《九韶》,其服尚黃。《呂氏春秋》又云:舜立仰延,乃拌瞽叟之所瑟,益之八弦,以為二十三弦之瑟。帝舜乃令質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由是觀之,《呂氏春秋》及《淮南》所載,亦多孔門所未言者,必更有所采之古書,今已不傳耳。安得因《墨子》一語而斷定之?
或曰《墨子》云:樂愈繁,則治癒寡。唐、虞之樂簡,可信矣。曰:簡則簡矣,而笙鏞鞀鼓,安知其必無也,但其後更繁耳。即如長素言:堯、舜樂名《茅茨》,茅茨之物,果可為樂耶?
《墨子》云:古者聖王非不知能繁登降之禮,制規矩之節,行表綴之數以教民,以為煩人留日,故制禮不羨於便事。非不知能揚干戚、鐘鼓、竽瑟以勸眾也,以為費財留工,故制樂不羨於和。非不知累世殫國以奉死,哭泣處哀以持久也,而不為者,知其無補死者,而深害生者,故不以導民。長素據是,以為禮樂孔子作無疑。然余觀周、秦諸子所言,往往自相剌謬,多不可解。夫晏子既以鐘鼓竽瑟為聖王所無,而《外篇》第七又載晏子對景公曰: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大小、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此亦《晏子》之言也。使先王無鐘鼓竽瑟,則五聲、六律、七音、清濁、小大、短長,不知何由而見,非自相剌謬者耶?故余疑《晏子》所稱古者聖王,恐指堯、舜三代以前而言。蓋周、秦諸子立言,強半高言古初,而卑堯、舜、禹、湯,亦習成風氣也。惟孔門立言,斷自唐虞,所以與諸子異。且《晏子》於譏孔子之前有曰:周室之卑也,威儀加多,而民行滋薄;聲樂繁充,而世德滋衰。可知孔子前未嘗無威儀,特加多耳;未嘗無聲樂,特繁充耳。周之聖王,既有威儀聲樂,安知夏殷必無?且《墨子》非樂,而於《三辨篇》猶稱湯因先王之樂作《大濩》。在湯時稱先王,必夏先王矣。夏之有樂明甚。而長素猶稱夏啟當開闢時,安得盛鐘鼓琴瑟,何也?且《晏子》稱古者聖王,而不稱先王。所謂古者,去今已遠,決非三代。余惟不敢堅謂堯、舜以前耳。蓋堯、舜時,雖亦有禮樂喪制,而較之三代,或更簡略,未可知也。
余惟疑《儀禮》一書或孔門所創定。蓋其書但詳載周旋登降、進退綴兆之節,而不言其禮為何時所定,何朝所用。或為殷禮、夏禮,或為周禮。孔子既欲托古,則開章宜首言何王之制。今不言,則孔子自創,當無疑也。惟必有依據而作耳。此尚未決,余擬以為孔子不過斟酌損益,非憑虛而撰,謂改可也,謂作不可也。孔子既自作,則決不託古。於是可見托古者必非自作明矣。夫創法改制,皆聖人分內事,惟杜撰古事,誣衊古人,聖人所不為。
十八日 晴
淨掃齋中,盡去坐具,布席憑几觀書,古法也,東人有行之者。
覽《改制考》。長素以為,樂傳要眇,其傳最難。以其音節鏗鏘,寄之於聲,易於變失。因歷證秦、漢以降,音樂流傳,往往數百年輒亡而難存。以是知孔子去唐、虞數千年,安有《韶》樂猶能存,使孔子聞而忘味乎?則古樂皆聖門製作明矣。余謂不然。秦、漢以下事與三代上迥殊,不能相例。何也?吾嘗聞實齋章氏之言矣,古者官師合一,道器不分,是故當時士夫於六藝,被服如衣食,人人習之為固然,未嘗專門以名家者也。後儒但即一經之隅曲,終身殫竭其精力,猶恐不當。蓋官師合,故古人為其易;官師分,而後人為其難。旨哉言乎!余謂:三代以上,古樂能久存者,亦官師合一之故也。秦、漢以下,官師漸分,惟恃專門名家,私相授受,故久則散失,而無幾微存矣。據是為比例,豈確論乎!
《易經》自卦畫外,其文辭恐皆孔子所推演。長素此說可信。
《莊子·天下篇》:古之人,其備乎!長素謂:古之人專指孔子,此說似不可易。由是以觀,則前《春秋》經世先王之志,所稱先王,果否指孔子,亦難決也。
長素據《孝經緯·鉤命訣》有孔子自謂遜順以避禍災,與先王以托權二語,謂孔子自明微意。然孔子何不雲托先王以明權,僅雲與先王以托權?吾謂托權也者,藉其權力於先王也。蓋與上文無爵祿之賞、斧鉞之誅,意正一貫,今作巽以行權解,誤矣。惟曾子撰斯所問「孝文乎駁不同何也」八字實不可解。夫所謂駁不同指何而言?本書如不同耶,抑與他書又不同耶?今觀本書無不同,證以他書,不見所謂不同。如長素之意,必謂所述制度與當時所見書不同。然《孝經》一書多言理,惟《喪親章》述制度亦甚略。豈曾子之意果如是耶?然觀文駁不同語,意似專為本書者,使果與他書不同,當指明何書。今僅云:文駁不同,未敢決定。吾意孔子或先著一書,亦名《孝經》,與此本大旨無異,惟不稱述先王,故曾子疑問,夫子遂自揭宗旨,以言不能不託權先王,我無權故也。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蓋為孔子背蒲人之盟發也。若真為托古、誣古發,當云:言不必實,方可為據。長素又以慈母養子,托之鬼神為喻。余謂:此我國之惡俗耳。使呆稚纘種詐偽之根,長而好誑語,父母之教也,故西人禁之。
《墨子》稱:三代聖王既沒,後世君子或以厚葬久喪為仁義,或以厚葬久喪為非仁義,皆曰吾上祖述堯、舜、禹、湯、文、武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於此乎?後世之君,皆疑惑二子之言也。此亦長素引為鐵案者。吾則謂:《墨子》嫉孔門守唐、虞三代之法過堅,故為是說,以動搖天下人之心,使不信儒者之言耳。不然《墨子》即非厚葬久喪,而祖述堯、舜者,何以不公言堯、舜皆三月之喪,乃僅舉其薄葬,於喪制則不著一辭?而墨子之情虛矣。《尸子》云:禹治水,為喪法曰:毀必杖,哀必三年,是則水不救也。故使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日。據是,則禹當日誠有短喪之制,然不過治水時之權法耳,且可見三年喪當時已行。若古無此制,禹何必有水不救之慮?觀於制喪三日,禹所特創可知。及水土平,禹崩,而天下仍喪之三年。蓋禹之權法仍不能令天下久行也。尸子,名佼,亦戰國時人,衛鞅之客。荀子嘗稱其非先王之法,不循孔子之術。而其所言,反足為孔門作證,可信其非虛語矣。
齊宣王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曰:於傳有之。長素據是以難文王以百里王之說,曰文王之國果百里,其囿占全國大半,無是理也。不知此實當時短書俗記所載,不足信。孟子欲因導齊君於善,姑妄應之耳。若文王果有囿七十里,亦在諸侯歸服、疆域漸廣之後。若必謂百里之說孔門偽托,則楚令尹子西非孔門也,何以其沮王封孔子書社地曰:文王在豐,武王在鎬,百里之君卒王天下。可知文王百里之說,當時古書多載之,非獨孔門有是言也。
孔子當春秋時,書籍未遭秦火,人人讀之,人人見之。如三墳五典、八索九邱,邃古之書猶存,何況三代之書?孟子雖雲諸侯去其籍,然時周天子必不去其籍,即私家所藏亦必尚不少,何能盡去?使孔子果偽造掌故,當時通人必有知之者,將皆譁然。老聃為周室之徵藏史,孔子偽造,豈能遁老聃之目耶?自為妄人,不齒於眾,是孔子欲托古以行其權者,適足敗其術耳,尚能道濟萬世乎?
長素既知莊周尊孔子,乃於其攻孔之寓言並錄入《諸子攻儒考》內,何其悖也!
莊子謂夫子取先王已陳芻狗,取弟子寢臥其下。使果偽造,則為新制之芻狗矣。
韓非謂事《詩》、《書》談說之士多,則民游而輕其君。蓋既欲重君,則不能不愚民。
韓非云: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李斯佐秦,一統天下,即遵行此二語。而長素以為書未嘗焚,猶設博士以教天下學者,使天下以吏為師。吏,即博士也,而仍教以書簡之文。大謬之論,自以為特識,抑何可笑!
十九日 晴
晚,微陰。風作,俄止,稍涼。覽《改制考》,錄日記。
二十日 晴
觀書。長素因太史公有李斯知六藝之歸一語,遂謂斯佐秦定天下,實傳儒學之一派,且以為書不盡焚之證。不知太史公意明明惜斯既知六藝之歸,而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阿順苟容,嚴威酷刑,蓋譏其背儒術也,安在其為傳儒一派耶?長素又以《公羊》有大一統之說,而李斯佐秦定一統,罷侯置守,以是謂其傳儒術。不知《公羊》大一統句下,何休注云: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繫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據是,可見三代聖王受命,皆稱大一統。所謂通三統也。但有王二月、王三月之分耳,且非廢諸侯乃稱大一統。一統雲者,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統於王也。今必執罷侯置守而後為大一統,抑何謬耶?三代以下之為亂世,皆李斯置諸侯不便一語釀成之。王船山曾有此意,余復暢發之,詳於前矣。使孔子所謂大一統,果志在罷侯置守,如李斯之言,則孔子為二千年之罪人矣,烏得為教王哉?是日,杏孫、燕生來,作竟日談。入夜,大雷雨,狂風撼窗,俄止。
長素云:韓非、李斯同學於荀子,而二人之敗,其事同,其禍同。又云:二人皆以急功名之故,遂嚴法酷令,以投時君。時君說之,其禍中於人。又云:李斯預聞孟、荀之義,而行孔子大一統之制。意若李斯實傳儒術者。夫韓、李二人,既背道而馳,安有傳儒術之意,則李斯之罷侯置守,非孔子所謂大一統之制,明甚。
二十一日 晴
覽《改制考》引《淮南子》稱武王伐紂,載屍而行,海內未定,故不為三年之喪。始禹遭洪水之患,陂塘之事,故朝死而暮葬。此皆聖人之所以應時耦變,見形而施宜也。長素據是,以為漢時遺書尚有知禹、武不為三年之喪、三月之葬者。此亦自命考據家也,令我笑死。夫武王之不為三年喪,漢時遺書明言,因伐紂載屍,海內未定之故。可知未伐紂之前,本行三年喪;海內既定,復行三年喪矣。禹立朝死暮葬法,實因洪水之患,陂塘之事,與《尸子》之言正相發明。及水土平,安知不仍舊制?長素所引證之書,反足為人所攻彼之證,抑亦太阿授人矣。
二十二日 晴
枚叔至自杭,過譚。昳,燕生來。三人暢論至夕,偕步公園,花園納涼,夜分乃散。
二十三日 晴
蚤起詣城內,日中歸。
《孟子·滕文公章》:然友反命,定為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長素據是以為決非大周定禮。不知當孟子時,諸侯之不尊周已數百年,雖有周禮,而諸侯皆去其籍,不復奉行,視為固然。父兄百官,又皆貴遊子弟,非讀書考古之人。其所稱先君,殆據近代而言。若世遠年湮者,則茫然莫深究。猶中國人詆泰西制度,以為非先王聖人之道,彼直以大清律例為先王之道也,八股為聖人之教也,豈不謬哉!滕之父兄百官,殆即此輩人,安得據為確證。且所引志,決非《會典》、《通禮》之書。蓋既喪祭從先祖,語意似斷制有議論者,疑私家論著也,更不得為據。要之,戰國之際,列侯之朝,無復官書可稽,而私家所藏,尚可考證,所謂禮失求諸野也。孔、孟皆據私家流傳古書,慨然力為表章,欲復久廢之制,宜當世駭怪,多阻撓也。
長素又稱《康誥》云:古之人若保赤子,而夷子以為儒者之道,見於《滕文公章》明甚,可見《書》為孔子所作。不知儒者之道一句,朱晦翁解已誤。此道字,實與孟子道性善之道同一義,當連下讀。猶言儒者之所以稱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謂也?若道字讀斷,則原文語氣難通矣。《康誥》人人讀,人人可稱道之,此語尤為儒者所常道者,故墨子就其所道者進而折之,亦常事耳,豈能據為孔子作《書》之證耶?
《論衡》云:王者之堂,墨子稱堯、舜高三尺,儒者以為卑下。長素據是以為儒墨改制不同之證。此又大謬。墨子所稱堯、舜堂高三尺,亦古書所傳實事;儒家以為卑下,亦腐儒偶存此空論耳,孔門何嘗更創為堯、舜堂高六尺之制耶?且所謂高三尺者,言其階高三尺。故仲任有過高則視策不能從戶牖見之辨。若屋高三尺,人將俯而後入,無此卑下者。吾意儒家所以譏之,殆亦誤會以為屋高三尺,故以為卑下,階高三尺,不得謂卑下矣。所以號腐儒也,其非孔子及門弟子可知。
墨子虛造妄言,謗毀孔子,《孔叢子》猶逐條辨正之。孔子虛造妄言,以誣先王,何竟無逐條辨正之者,必待長素而後發耶?《孔叢子》偽與否不可知,而辨正者不可謂無其人也。
長素既〔雲〕《孔叢子》詰墨,知孔子譏晏子三心之說非真,而猶錄入儒改諸子考,可笑。
《荀子·禮論》既譏擅作典制者,則孔子之不擅作可知。
心辨而險,言偽而辨,行僻而堅,志愚而博,順非而澤,五者康長素皆近之。未可誅者,嘉其有功於今人也。
二十四日 晴
讀張茂先《鷦鷯賦》、禰正平《鸚鵡賦》、賈長沙《鵩鳥賦》,頗得賦之旨趣,蓋能抒寄胸臆,與《詩》同。
晡,覽《改制考》畢。長素以為古無學校選舉,自孔子創其制,漢武帝始大行之,遂作《漢武后儒教一統考》。不知漢武之興學崇儒,果崇其實乎,抑僅有其名乎?有其名而不務實,則與未行無異。馬端臨《通考》論曰:武帝興學,只是好名。當時文學布在州郡,極留滯,故公孫弘請選用之為學官,而復補卒史及郡國備員,意輕可知。其言甚是。蓋後世人主視儒與俳優等,其建立學校,如築劇場之台,取其潤色鴻業而已。若謂立學校便是行孔教,則自漢以來,幾無代不立學校,試問有益於天下否耶?《漢書·張湯傳》稱,上方鄉文學,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深刻吏多為爪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則當時諸儒,曲學阿世,傅會經義,以行法家之術,抑可想見。而長素所謂漢之善政,皆出其中者,此其證也。
長素謂兩漢郡吏,以儒術化民,而所舉僅寥寥數人。若以是為孔教大行,則歷代多有,兩漢豈得專美於前耶。
晚,至張園納涼。歸,詣杏孫。
二十五日 晴
銘舫及芝兄至自津,過譚,留午食去。
覽王深寧《困學紀聞》,述《易》修辭立其誠云:修其內則為誠,修其外則為巧言。名論。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與天地並立,可知聖人之微意。三代上之治,以封建;三代下之亂,以無封建。若漢、晉及明,雖有封建,皆非先王規制,與〔無〕封建同。
愚按《易》乾、坤後,屯有封建意,蒙有學校意,需有井田意,訟者刑所由始也,師者兵所由起也。
深寧曰:柔而剛,則能遷善;剛而柔,則能順理。名論。
《易》之宗旨,扶陽抑陰。愚謂陽,君子也;陰,小人也,蓋扶君子抑小人之意也,觀於泰否一卦可知。若謂專為尊君抑臣言之,謬矣。
二十六日 晴
錄外史。過午,枚叔來譚。夜,偕至浦灘觀燈。
孔子之徒皆習禮樂詩書,墨子之徒能使蹈湯赴火,故孔教近文,墨教近武。韓非所詆為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是也。然孔、墨皆志在傳教,以平世主之權。及後世,人君崇法家之學,而儒、墨皆為所用。蓋世安則以儒飾治具,世危則以墨供驅役。何也?談經術、摛文詞者,儒家之事也,非飾治具者乎?衝鋒犯難、效節捐生者,墨氏之學也,非供驅役者乎?故曰儒、墨皆為法家所用。
二十七日 晴
錄外史。晡,至《蒙學報》館,與法吾譚。晚歸,覽《困學紀聞》。
深寧云: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引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為君子也。頗有見。
二十八日 晴
錄外史。晡,詣枚叔譚,偕至張園。夜觀煙火,奇妙。
二十九日 晴
法人索寧波義冢。寧人不可,在滬者皆罷市,聚眾大嘩。西人發槍擊之,斃十餘人,猶未解。
余前論長素《偽考》所稱,秦焚書,未焚博士所職者,此語自馬貴(與)〔輿〕已發之,可見秦官板書未焚之說頗確。然蕭何入秦,收丞相御史律令圖書,亦未收博士所職者。及後咸陽一炬,而完書畢竟無存矣。壞壁所得古書,非劉歆偽造無疑。自謂心得,可折長康,語枚叔亦以為然。及觀《困學紀聞》,始知王伯厚已有此說。蓋述帝王大訓,末云:若高帝能除挾書之禁,蕭相國能收秦博士官之書,則倚相所讀者,必不墜矣。又呂成公《大事記》云:秦始皇三十四年所燒者,天下之書;博士官所職,固自若也。蕭何獨收圖籍,惜哉!宋蕭森《希通錄》曰:李斯曰: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皆詣守尉雜燒之。則是天下之書雖焚,而博士官猶有存者。惜乎入關收圖籍而不及此,竟為楚人一炬耳。於是可見古人讀書精審,非如長素鹵莽滅裂者也。
《左傳》曰:舜臣堯,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不及君臣、夫婦、朋友,蓋以五者皆天合,三者皆人合也。可知古人重天合而輕人合者也。孔安國本左氏以解《虞書》五典克從語,深寧以為不如程子本於孟子者為是。余謂孟子所述五倫,蓋謂堯使契教者。《左傳》之述五教,謂舜使八元教者,本非一事。今所謂五典,不知果何屬,而要不得以是病左氏。蓋於左氏所述,猶窺見古人之微意也。
三十日 晴
錄外史。晡,詣《時務報》館。晚至絲業會館,葉浩吾等為法甬爭鬥事集議。
《困學紀聞》述帝王大訓之存於漢者,於二卷之三頁中,頗多精卓可誦者。
范蜀公《正書》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贖也,賊也。蓋墨、劓、剕、宮、大闢為賊刑之科目,後世止以是為五刑。故肉刑一廢,遂不可復;非不可復也,不行帝王正五刑,而專以賊刑當天下之罪,慘莫大焉。翁元圻雲。
《帝王世紀》載商容事云:商容嘗執羽籥,馮於馬徒,欲以伐紂而不能,遂去,伏於太行。及武王克商,欲以為三公,商容辭以無勇。余謂是人,仿佛今之宋燕生。
六 月
初一日 晴
表兄子涵至自江寧。
觀於《呂氏春秋》載城之戰,雍季之言曰: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焚藪而田,豈不獲得,而明年無獸。可知兵不厭詐之說,為衰世之名義,非用兵正理也。
魯之兩生民獻之十夫,皆以無名而不朽者也。
深寧先生亦云:自封建之法廢,國如木之無根,其亡也忽焉。歷代醇儒深識,多有此說。
周公營成周,以為此天下中,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又云:惟予一人,有善易得而見也,有不善易得而誅也。又云:使予有罪,則四方伐之,無難得也。皆見《史記》、《呂氏春秋》、《說苑》諸書。可見聖人雖制封建傳子孫,而猶有公天下之意。
初二日 晴
晡,詣杏孫談,子涵亦至。
《周書》斯謀斯猷,惟我後之德二語,啟後世媚上頌聖之大病。先儒謂成王失言,當矣。後世惟漢光武嘗下詔禁上書者稱聖,其他無聞焉。
《洪範》五福不言貴。閻百詩云:古人之在位也,如肩重負;其去位也,如釋重負。得昔賢立言之微意矣。若視貴為福,則近於以位為恣睢,而天下事不可問。今日泰西之法,其人亦多不以居官為樂。蓋文明之世,理當如此。
初三日 晴
詣陖齋,歸錄外史。
王伯厚云:堯、舜名臣止任一事,仲尼高弟皆為一科。愚謂此可知古人重專門之學。
又云:式和民則,順帝之則,有物有則,動作威儀之則。聖賢傳心之學,惟一則字。愚謂則,法也。所謂道與理,皆法也。故內典動雲佛法,又雲法空。
宋武帝留葛燈籠、麻繩拂,而不能禁孝武之侈;唐太宗留柞木梳、黑角梳,而不能禁明皇之侈。故知垂裕後昆之難。元英宗御大安閣,見太祖、世祖遺衣,皆縑素木綿,重加補綴,嗟嘆良久,謂侍臣曰:祖宗節儉如此,朕等敢頃刻忘之。張安世之於湯,沈勁之於充,張嵊之於稷,李湛之於義府,其能蓋愆,固也。而父子靈性之不相關,亦可信。
初四日 晴
向午,枚叔走譚,論譚甫生《仁說》,有雲男女媾合事,因其所合之具生於隱曲處,故人以為羞;若生顱頂間,則雖朝會燕饗時,猶可一試。余謂此好為新說,而未潛思夫理也。男女之事生於愛力,愛力生於對待。自無明風動妄認為人我,於是有世界,有眾生,有對待。有對待則有愛有拒,拒之極至於相殺,愛之極至於相淫,聖人不能遽禁其淫且殺,以返於無對待之境。於是為之節制,許烹殺禽獸,以泄其殺之機;許娶妻置妾,以泄其淫之機。有所泄,斯有所止,乃能有所不殺不淫者,以仁相接,以禮相限,而世界可少安。然由斯漸進,公理日明,必期於淫殺盡去,愛拒悉化,返於無對待而後已。故知肉食娶妻,實據亂不得已之法,而非天理中本有也。是故聞聲於庖廚者惻然,男女結褵而色覥然,皆天理微發露者。若如甫生言,媾合之具若生顱頂則不足羞,如是豈盡人可以淫乎?而淫遂足為天理乎?盡人可淫,則亦盡人可殺矣。且淫者,穢垢之事也,性體貴淨,故非所當有,豈交合於頂顱者遂不穢褻耶?以口相交,謂之接吻,西人惟夫婦行之,不避人,亦不施於他人也。中國人猶視為穢褻,而譏之曰夷禮。可知即生顱頂,而終以為穢垢事,亦不可行於廣眾間也。
初五日 晴
覽《困學紀聞》。杏孫過譚。午後,大雷雨,俄止。薄暮,詣張園。孫若愚招飲。夜,晴。
初六日 晴
錄外史。聞次申有母喪,次申赴津未歸。晚,杏孫招飲。
余分詩文,則勝處為三:曰理,曰境,曰情。近忽悟詩之三體,曰比、賦、興,比近於理,賦近於境,興近於情。
《虞書》所載鳥獸率舞,鳳凰來儀事,人多疑之。然觀於《東觀漢記》所述,王阜為重泉令,吏民向化,鸞集學宮,張樂擊磬,鳥舉足垂翼,翾翔而舞,其事不虛。
初七日 晴
晨入城,日加午歸。昳,枚叔過譚。晡,小雨。
初八日 晴
錄外史。晚,覽《困學紀聞》。
我國自古重文辭,聖門有言語一科,文辭即言語也。《毛詩·定之方中》,傳所謂大夫之九能,云:建邦能命龜,田能施命,作器能銘,使能造命,升高能賦,師旅能誓,山川能說,喪紀能誄,祭祀能語。皆謂文辭也。西國古時亦然。前見梁譯書載,昔希臘敬奉九女神,號曰慕賽,在人間分司文明之事。九女座平列:首座左執簡,右把筆,主增慧於詠事;二座展書一卷,主增慧於作史文人;三座執笛,主騷歌;四座執劍,以葡萄葉繞首,主哀曲;五座執琴,主舞曲;六座左執琴,右執琴撥,主演譜慕悅之詞;七座作思慕色,主步虛遊仙;八座執杖,向一球作指,主天文;九座執牧杖,戴假面具,以五加皮繞首,凡調笑詩詞及牧歌,皆其所主。是以泰西遇有著名美詩文之人,眾即言其獲諸慕賽所默佑。其風如此。
樂之有聲無詞者,《南陔》以下六篇,投壺魯薛鼓之節亦然。
周穆王遷戎於太原以亡周,與晉武帝使劉淵監五部軍事將兵在鄴以亡晉同。
《詩·權輿》四簋,至於每食不飽,醴酒不設之意。
王深寧格物之學,莫近於《詩》一節,琅琅可誦,真善學《詩》者矣。
《詩緯含神霧》云:詩者,天地之心,君德之主,百福之宗,萬物之戶。惟四始之說,終不解。
春秋急攻戰,留意學校者,惟魯僖公、衛文公。
初九日 晴
錄外史。觀書。詣燕公談。
唐太宗夜讀《周禮》,以為真聖作,曰:不井田,不封建,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愚謂太宗果聰明過人,彼已知井田、封建為先王政法之綱領。惟余則謂不封建而欲行井田,亦不可得也。
初十日 晴
錄外史。晡,觀書。
卓茂不禁吏之受饋遺,杜密不恥謁守令陳托,劉晏不除造船之寬剩錢,崔祐甫用人不避親故,蘇軾請許漕河綱運者承攬貨物,皆極深於事理而洞達治體者。盧坦、趙抃不抑谷價。李孟諫元仁宗剗吏云:吏亦當有賢者。錢士升諫明莊烈括江南富民財云:富戶者,貧民衣食之資也。陳球諫明英宗云:不煩民而役軍,軍獨非國家赤子乎?
十一日 晴
與仲遜詣次申。過午大雨,次申始歸,知母歿,號痛不止。
晡歸,夜觀書。
王伯厚曰:禹盡力乎溝洫浚畎澮,距川,遂人五溝五塗之制,因於古也。以水佐耕者豐,稻人掌之,以水佐守者固,司險掌之。自鄉遂之法弛,子駟為田洫,而喪田者以為怨。子產作封洫而伍田疇以為謗。晉欲使齊盡東其畝,而戎車是利,甚而兩周爭東西之流。至商鞅決裂阡陌,呂政決通川防,古制蕩然矣。古者內為田廬,外為溝洫,在易之師,寓兵於農,伏險於順,取下坎上坤之象。溝洫之成,自禹至周,非一人之力。溝洫之壞,自周衰至秦,非一日之積。先儒謂井田壞而戎馬入中國如入無人之境,悲夫!注云:《夏官》司險:設國之五溝、五塗而樹之林,以為阻固,皆有守禁。朱氏《漢上易傳》:師,《大象傳》或曰:隱至險於大順,伏師旅於民眾,井田之法也。愚謂觀是可知井田之利,且可以佐封建也。
十二日 晴
錄外史。晡,觀書。佑三過譚,祥士亦至。
漢光武云: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此頗得用九無首之旨。蓋處尊位,必以柔也。故東漢循吏,如宋均、劉寵、廉范、劉寬輩,皆以寬得民。
十三日 晴
枚叔過譚,燕生亦至,論事又不合。晡,詣《時務報》館。
漢家法已嚴切,而崔寔猶病其寬。蓋嚴及無辜,而寬於縱暴之權貴也,安得治?以光武寬仁之主,然其下詔核檢田畝戶口,猶不勝擾民。以宋(憬)〔璟〕之賢相,然其禁惡錢也,民猶嗟怨。可知據亂之政,宜簡,宜安靜,多一事必多一擾矣。
十四日 晴
錄外史。晚,觀書。
漢家外戚之賢者,以陰識為最,馬廖次之,鄧騭又次之。
十五日 晴
在次申家終日。是日,次申成服,吊者踵至。晚歸,觀書。
王者,往也,眾所歸往也。君者,群也,群所立也。《說文》作尹口,蓋天下之君與官一也。帝,諦也,審諦於物也。桓帝時,李雲敢露布昌言帝欲不諦,此真氣節也。
漢家尚無忌諱,故李固、皇甫規、荀爽輩對策,皆指斥時政,亦無獲譴者。
十六日 晴
錄外史。過午,枚叔來譚。
愚謂堯舜傳賢,其為公天下之心,大矣。然不能大辟民智,大伸民權,立公舉之法,使天下萬國世世遵行,如華盛頓之於美利堅者,豈識猶不足耶?抑或私心未盡化,雖無利子孫之志,而猶有保君權之意耶?識未足則愚,私未化則誣,二者必居一焉。
十七日 晴
昔山濤見王衍,以為亂天下蒼生,必此人。石勒誅王衍,亦曰破壞天下,非君而誰?世遂謂王衍清談誤國,以是極罪老莊。愚謂不然。夫王衍之為人,誠不足道;然謂晉亂為衍所釀,則大謬。蓋晉之內亂始於立賈后,外亂始於以劉淵為左部帥。立賈后而八王之兵構,任劉淵而五胡之亂成。即使王衍不善清談,不崇老莊,亦安能拒八王、捍五胡耶?當時為崇有之論者非無,裴頠與張茂先同輔政而未忠,譏其欲而無厭,棄典禮而附賊後,可知當時即不為清談,亦無補晉室之亂。試觀王導、庾亮、謝安輩,罔不善談老莊,而佐成東晉之偏安。為清談者,何負天下耶?黃老之學,清靜畫一。蕭曹漢文,以是為治。東漢循吏如宋均、廉范諸人,亦以是撫民。蓋據亂世之天下,為政尚寬靜者,皆老氏之學。蓋政煩則擾民,水清則無魚,有不得不然也。老莊之言,正足救法家之窮。如王衍者,特能談耳,其為人固不足道,然以亂晉之罪歸之,並委咎於老莊,余則不能不辨。
十八日 晴
觀書,子頤來,甫至自都,小談去。日昳,詣子頤。晡歸,錄外史。夜,石孫來,將詣都。觀《周禮》司寇一職所述,詢國遷,詢國危,詢立君,皆詢及士庶人。而當詢之時,自公卿大夫以至士庶人,皆有所立之位。又凡決獄,亦往往詢及庶人。則古人似有議院之法。章枚叔雲。
十九日 晴
祥士過,蓮兄亦至。昳,詣子頤,復訪杏孫。晡,偕枚叔至張園,晚歸。
扶鸞一事,世俗多有不知其所自始。惟《魏書·崔浩傳》載,浩受寇謙之之術,有所謂天宮靜輪之法。且浩上書,聖王受命,必有天應。河圖洛書,皆寄言於蟲獸之文,未若今日人神接對,手筆燦然,辭旨深妙,自古無比,豈可以世俗當慮,而忽上靈之命。疑即近日扶鸞之事。
二十日 晴。日中雨,晡復晴
觀書。是日立秋。
南北朝之際,其政治之美,自元魏文帝以外,獨推劉宋之元嘉。而齊武帝亦差勝。然考元嘉之治,史稱百官皆久於其職,守宰以六朞為斷,吏不苟免,民有所系。齊永明時,史亦稱郡縣久於其職。由是可見郡縣之天下,官吏果能久於其職,不數遷調,其政治必有可觀者,蓋即行封建之意也。
二十一日 晴,俄陰,微涼,有秋意
錄外史。晡,觀書。夜雨。
二十二日 雨
錄外史。日中晴。襄孫使人送融齋書院課捲來,屬枚叔閱者。晡,觀書。夜雨。
自魏晉以來,歷南北朝以至於隋,凡更姓易代者,莫非臣奪其君,君逼於臣之勢而行禪讓。論者皆以篡竊為罪。不知當時凡臣之能代其君者,其才略德器實過其君什倍。以公舉之理而言,則司馬炎、劉裕、蕭道成、蕭衍、陳霸先、楊堅諸人,皆在應舉之例。是時守成之主既昏懦而不勝任,理當禪於其臣,其臣代之,亦於德義無虧。而世儒諰諰痛詆,以為悖義傷教,亦何所取耶?夫君為民而設也,君稍庸暗,民已不勝苦,況如東昏、叔寶之荒亂者耶?而猶曰臣宜守節而不可代之,此真宦官宮妾之見也。惟自劉季奴以後,凡既廢之主,每不保天年;或且殺前朝宗族殆盡,是則不免以暴易暴。
二十三日 晴
荔軒過譚。晚,觀書。
《易·繫辭》云:聖人之大寶曰位。後世人之爭此寶也,至屠割天下而不顧;其君之私此寶,至父子兄弟不相容。慢藏誨盜,象齒焚身,悲夫!公舉法立,使人視此物不足為大寶,而天下之爭平。
二十四日 晴
枚叔過談終日。夜,同車游愚園,登西偏之小樓茗話,熱甚,無風。
二十五日 晴
觀書。日中,問槎至自杭。錄外史。晡,詣次申。晚,造杏孫廬縱譚。
子輿氏云: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又云:見孺子匍伏將入於井,雖盜賊亦動其心。天良之發,人所固有也。以隋文帝殘刻御下,然觀其因旱飢,遣左右視民食,得豆屑雜糠以獻,猶知流涕,為不御酒肉者期年。可知平日不見不聞,則民雖流離顛困於下,彼殊漠然,無所動矣。非果忍其民也,民與君疏隔太甚,而其君又深居簡出,安得知民之艱;即知之亦僅於耳目所及,其所不聞不見者,正不知凡幾。夫君既不知民之艱,則雖有賢主,其所補於天下,抑亦微矣。故吾謂行君主之政,其惟三代封建之世,民或得稍舒。何也?君與民相親。
二十六日 晴
日中詣子頤。昳,往視次申。晡,歸。夜,觀書。
秦銷天下兵器,隋亦收天下兵器,然皆不旋踵而大亂作,遂以覆其宗社。後五代吳復禁民私畜兵器,而盜賊益繁,可知民之為亂與否,不在兵器之有無也。今鄂中大吏鰓鰓然以士民私藏槍炮火藥為懼,抑何其見之陋也!
二十七日 晴
觀書。南皮所著《勸學篇》有云:主昏於上,臣忠於下二語,以為美談,不知實為中國禍根之最深者。有此等名義,獨夫民賊始得逞行其志。說者歸罪於宋儒,亦未盡然。蓋自唐以前,已有是陋習,故雖昏虐如楊廣、朱溫,猶有許善心、堯君素、王彥章輩為之效死,且自以為名義所在。堯君素守河東,唐遣其妻說降,謂之曰:隋室已亡,君何自苦?君素曰:天下名義,非婦人所知。不知此名義是誰創設,蓋法家之名義也。為法家之說者,至令人廢孝弟詩書,而必效忠於上,且欲使弱主能制強臣。故君雖無道,必不可背主,為一姓,非為萬姓也。晡,大雨。晚,晴。
二十八日 晴
燕生過譚,持《明治新史》示余,謂日本變法之初,先設議事所,舉國人議事,蓋真得變法之要訣矣。俄雖僅圖富強,不伸民權,然仍設上院議士,惟所舉者皆貴族耳。可知欲振興諸務,實事求是者,非議院不能有成。今之操議院緩立之說者,皆大誤天下也。余難燕生曰:今之民多愚,假議院開,八股必不能廢矣。燕生曰:然議院果開,時文不廢,亦無害。何也?有議院,則天下之學使、鄉會試考官、書院山長,必由公舉矣。所舉者雖不必驟獲碩學淵德之士,而庸劣陋惡頑暗之人必漸少,天下之為時文者必有進無退。時文之進,亦由多讀書。讀書者多,民智漸開,公理日明,必有廢八比之一日。今不開議院,僅改時文為策論,雖足一新耳目,而主試非人,則棄取非法。棄取非法,則眾心不為鼓舞,日久必至攻策論如時文,仍無補於天下。此其間升降所關,蓋甚巨也。
二十九日 晴
觀書。唐太宗論為治之法,以為隋主專任一己,故亂;而吾博採眾議,故治。可知雖據亂之世,君主之政,猶不可不議。蓋雖不伸民權,而上議院仍不可無也。然則謂議院直不可設者,真愚人也。又太宗自云:「少得良弓十數,自謂無以加。近以示弓工,乃曰:皆非良材,木心不正,則脈理皆邪,弓雖勁而發矢不直。朕以弓矢定四方,識之猶未能盡,況天下之務矣。」又云:「一日萬機,豈能一一中理。」皆名言也。彼執欲任一人之智,而不許開議院者,其人之智,不如太宗遠矣。
七 月
初一日 晴
詣子頤,午歸。晡,觀廖季平《四益館叢書》。
宋先生云:西人持論,謂大地種類有喜守舊者,有喜進步者。此大謬之論也。夫人之性,莫不欲進步,雖禽獸亦然。狸與犬,人所常畜也。西鄰日飢而撻之,東鄰日飽而玩愛之,則必舍西鄰而就東鄰矣。又試持二飲器,其一價昂而粗惡,一價廉而美好,詢諸愚人,必取價廉者,此非進步而何?人與獸同此性也。今獨謂人有不欲進步者,抑何說也?夫今日之人,特患無進步之權耳;使假其權,則無不日思進步者,且日進而無退矣。故吾謂中國能大開上下議院,自宰相督撫以至州縣,咸由公舉,行之十年,則十八行省必可進至倭人未變法以前局勢;行之四十年,必可進至日本今日局勢,可決也。夫法不可不變,然須先得其根本要領,其餘枝葉條目,聽民之自變,與運會漸進,日新月異而不勞擾,則其變也可恃,而期於有成。若要領未得,根本未立,而徒煩其條目,叢其枝葉,則雖變法百年,其國愈貧,其民愈困。於是天下之人,仍以變法為詬病,而甘於守舊。非果守舊也,無進步之權也。
初二日 晴
詣龍門舟,送子頤行。向午歸,觀書。
余昔謂先開民智而後扶民權,今始悟非先扶民權不可。開民智,民皆有爭自主之心。今重抑之,而皆伈伈俔俔、俯首下心者,以尚愚也。稍智,則必起而相爭。爭之不能得,必釀大變,如孫逸仙是已。惟先設議院,以伸其權,而後徐辟其智,則民心已平,而無所爭。無爭則自不為亂。
或曰:秦漢以來,大抵愚民,然之起為亂者,屢矣,何嘗開民智耶?曰:不然。彼為亂者,強半迫於水旱饑饉,凍餒窮困,自欲救死,非出其本心。蓋饑寒死,為盜亦死,彼求緩死,故為盜。始為小盜,劫奪人家,繼為大盜,劫奪城邑,皆志欲救死而已,非得已也。若民智既開,而猶無議院以伸其權,則其亂也,不必因凍餒窮困而始作,官府稍有不平,皆將群起而抗上矣。使復欲討而殲之,有不出於死斗者乎?大亂作矣,民與君樹敵國矣。雖然,使其亂而果成也,中國之君權去,非不深幸也。然吾決其必不成,何也?中國即不能自平,歐洲強國必代平之,瓜分之局定矣。瓜分已,則歐人必重抑吾民,重愚吾民,而黃種將為黑奴矣,哀哉!中國之民今日貧困極矣,即不開知亦必亂。惟民愚之亂,中國自平之易;民智之亂,中國自平之難,故必待歐人平之耳。苟開議院,則無論民智民愚,皆可不亂。何也?議院開而行公舉,則貪虐之吏必盡去,而民之貧困者漸少,盜賊不起,亂何由作乎?夜,大雷電,風雨交作。
初三日 雨
觀書。錄外史。《唐書》載:貞觀二十二年,結骨俟利發入朝。結骨人皆長大,赤發綠睛,自古未通中國。上因以俟利發為堅昆都督。注云:結骨,西域國名,在伊吾西,焉耆北,不詳今何地。
夜,枚叔過譚。余謂中國今日如不圖富強,但開議院,修內政,或可自保種類。枚叔謂然。
初四日 陰,微涼
《唐書·選舉志》云:唐之選法取人,以身言書判。高宗時,劉曉上書云:今選曹以檢勘為公道、書判為得人,殊不知考其德行才能,況書判借人者眾矣。可知科場槍替之弊,當時已有之。
漢之樊英,晉之殷浩,唐之游嚴,皆以隱士盜虛聲者。求如孔明、李泌、梁震之流,不多見也。以馬廖之篤慎,而其子弟猶驕奢不謹;以姚崇之清儉,而其子及所親信猶受賄賂,馭下之難如此。
唐府兵之廢,世多歸咎於張說,不知當日亦救時之弊,不得不然。蓋自高宗、武后以來,天下久不用兵,府兵法寖壞,番役更代,多不以時,又其家不免雜役,浸以貧弱,逃亡略盡,百姓苦之,而宿衛亦不能給,故張說建議,召募壯士充宿衛,不問色役,優為之制,於是逋亡者爭出,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隸諸衛,更番上下,兵農雖分,實可紓百姓之困,未可厚非也。若如華陽范氏之所譏,以為當補偏救弊,不宜並其法廢之,不知大凡據亂之政,積弊已深,苟非大改舊法,一新耳目,則其弊決不可救,即欲救之,亦無其法。如楊炎之變租庸調,明人之並諸雜稅為一條鞭,皆此意。若謂既改之,而仍有流弊,則君權獨擅之世,固無無弊之政,惟初改之時,民得稍紓,所謂救時。若欲持久無弊,且欲隨時補救,使弊漸少,而不欲真廢良法,則非議院大開,民權競起不可。此說吾得諸燕生,不易之理也。
初五日 晴
觀書。昳,詣燕生譚。晡,視次申返,至《時務報》館,晤穰卿、枚叔。復詣杏孫。晚歸,知履平來。
知、仁、勇三大德,世所重也。然中國今日非無至知者,里書府史之流,明習文法,洞知情弊,雖泰西高等政治家不過也。非無至仁者,閉戶誦書之士,砥礪廉隅,躬行孝弟,雖聖賢克己之學不過也。非無至勇者,負匱揭篋擔囊之盜,操刃橫行,殺身不避,雖烈士慷慨赴義者不過也。然而知者不仁,故奸猾者為蠹害矣。仁者不知,故迂腐者為棄物矣。勇者不知不仁,故悍暴者為患苦矣。
初六日 晴
枚叔過譚。
孟子謂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秦漢下惟徐有功、馮道二人近之。
初七日 晴
燕生過譚。余謂周末諸子百家競起,而散分四派:曰儒,曰墨,曰老,曰法。秦漢以降,法家主持世間,儒墨後學,強半為所用。見前不贅。獨老家潛與之抗,而救其窮。試觀歷朝號稱循吏賢相者,莫不得老家之微意。蓋彼以嚴,吾以寬;彼以動,吾以靜;彼以煩,吾以簡,庶幾民得稍紓乎?
晡,詣日本真宗本願分寺,訪松林僧,登小樓,相對筆談。
初八日 晴
錄外史。日中,松林僧來,縱談,晡去。余至九和綢莊,晤稷塍譚。
晚歸,觀書。劉晏為唐室功臣,卒被誣而死。世儒論之,以為興利之臣,利於上必不利於下,故罕有保其終者。余獨謂不然。夫晏雖為國家興利,然未嘗擾民,且有救民之功。試觀晏傳云:晏於諸道置知院官,旬月報豐歉之狀,告豐糴歉糶。或蠲免,或救助,不待州縣申請,輒奏行之。當時民累以無困弊流殍者,晏之力也。且安史之亂,朝廷空耗,軍需正急,倚晏以辦。使無晏為之調盈劑虛以充國用,則括富、間架、除陌之困擾,何待德宗時而始見耶?晏不死而復能竟其志,朱泚之亂必可不作,而德宗且免幸奉天矣。今以其被殺而歸咎於興利,自古忠賢英傑死於非命者眾矣,何嘗皆興利之民哉!若夫王鉷、韋堅輩,固不可同年語。何也?晏理財而常以養民為先,彼則專事朘下以奉上也。
初九日 晴
稷塍過譚。偕訪嚴筱老,觀名人書畫甚夥。晡歸,觀書。
讀史之要,必精求其制度。廖季平云:說經者亦必精求制度。然哉!然哉!蓋制度者,經史之樞紐,聖賢精理奧義之所由見,而世界盛衰治亂所從出也。
初十日 晴
佑三至自江寧,過談。錄外史。
松壽,字鶴齡,滿洲人,前為江寧布政使。會朝旨欲行鋪捐法,部行文制府。制府以問松,松抗言曰:內地商民瘠苦者眾,若復苛削,必大困民。制府曰:「朝旨也,汝敢違耶?」松極言不可,遂寖其事。亡何,朝命復督迫制府,堅欲行之。松乃與約曰:必不得已,某任其事,用人由某,願公弗與聞。制府曰:諾。松退,召僚屬廉謹者四五人,謂曰:鋪捐事一委卿等,但擇商民尤殷實者略取之。事畢,當以所獲數至少者為上考。吏知公意,遂故延緩不行。逾月,果有旨責吏苛擾,遂停鋪捐。公聞之,星夜追諸使還,然後白制府。
十一日 晴
觀書。《魯論》稱,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所謂以直報怨者,其人賢而有德,於人必善視之。其人不肖而有害於眾,必思所以除之,不以怨介懷,亦不以怨避嫌也。唐劉仁軌之於袁異,或真以德報怨者也。若以直報怨者,其惟陸敬輿之於竇參乎?
鄉舉里選法實與公舉相近,三代下不復行矣。然兩漢徵辟,其所舉人,猶間采鄉閭無心之評論。魏晉以來立九品中正,劉毅等已譏其非法。至隋設進士科,唐人因之,於是州郡貢士皆投牒自舉矣。夫公舉變而為自舉,其得與失,亦何待言乎?
十二日 晴
錄外史。
古人飲食用刀匕,今人用匙箸。然當商紂時,已有玉杯象箸,可知用箸古人已有之,後人但廢刀匕耳。前漢時,景帝賜周亞夫食,不予箸。《三國志》載:劉玄德聞孟德言失箸。《唐書·高崇文傳》:崇文討劉辟,令士卒折民匙箸者斬。飲食用匙箸,由來久矣。
《唐書》:穆宗長慶元年,右補闕楊汝士與禮部侍郎錢徽掌貢舉,段文昌、李紳各以書屬所善進士。及榜出,二人所屬皆不預。文昌憾之,言於上曰:今歲禮部殊不公,所取皆以關節得之。上命覆試,黜所取十人,而貶徽等。可知通關節之風,自唐時已有之,但徽等實冤耳。然當時此等禁令殊寬,故徽等僅貶黜而已。若在本朝,必置極刑。史又稱唐李景讓不肯通關節,可知當時此風甚盛。
十三日 晴
詣滬南高昌廟,日中還。佑三招飲。晡歸,觀書。晚,家祭。
東漢光武與嚴子陵共榻而眠,唐肅宗亦與李鄴侯共榻而語,當時君臣之分,非如今之睽隔,亦可略見。
十四日 晴
錄外史。晡,詣格致書院,杏孫、枚叔、稷塍、仲巽皆在,為議《蒙學報》改章事。晚歸,觀書。唐自憲宗以來,歷穆、武、宣,皆以餌方士丹藥殺其身,前車既覆,後車不戒,可謂愚矣。長生非竟無是理,要豈丹藥所能為哉?尤可異者,以徐知誥之人豪,亦以是斫其壽,至死乃悟,晚矣。
道士中有可取者。如徐洪客之獻書李密,請直向江都,執取獨夫,號令天下;軒轅集之勸唐宣宗屏欲,崇德自然,受天遐福;王棲霞之責李昪,未能去飢嗔飽喜,何論太平。陳摶對周世宗云:天子當以治天下為務,安用飛升黃白。皆卓然為傳人。
十五日 晴
嘯霞自津來,過譚,久之去。古人每尚鎮定,如謝安石之屐折者,偽矣。亦實有非偽者,宋王景文之賜死也,與客圍棋,局竟斂子,神色不變,此非安石所及矣。他如唐之李藩、賈耽、李石輩,皆能臨死生利害不動其心,而非矯飾者。
十六日 晴
日中,集嘯霞、銘伯宴飲於一品香樓。晡歸。
五代時馮道,世譏為販國老手,然觀其誦聶夷中農詩,贊劉審交德政,蓋能留心於民事者。當五代播亂之際,號稱豪傑者,半為盜賊驅役,或自為盜賊,少能以百姓為意。道雖辱身數代,而猶知恤民生,余獨敬其為人。
十七日 晴
錄外史。日中微陰,筱舫招飲。晡晴,枚叔過談。俄蟄仙、燕生偕至。
世主皆私其子孫,於是不能不私其土地。私其土地,於是戰爭始起,而民以無辜斃鋒刃、填溝壑者,不知凡幾矣。我視五代創業之主,強半同時人。李嗣源,莊宗之弟也。石敬瑭,明宗之婿也。劉知遠,敬瑭之臣。郭威,知遠之臣。使皆能不私子孫,廓然效唐虞傳賢之法,則存勖傳嗣源,嗣源傳敬瑭,敬瑭傳知遠,知遠傳郭威,揖讓宮府,四境晏然,安有稱兵劫奪之事,而契丹亦何至入腹地打草谷耶?惟其私子孫太過,卒不能保,致自相奪取,或召寇患,亦復何益!
十八日 晴
詣龔景張。歸錄外史。晡,訪蟄仙,晤童亦韓及枚叔。返造燕生廬,論扶民權亦須有序,要在居上者之漸散其權而已。今之許士民上書言事,即散權之機,而議院之先聲也。余謂欲扶民權,宜先扶卿相疆吏之權,次扶百執事郡守牧令之權,次扶紳董生員之權,然後漸扶農工商之權。
十九日 晴
觀書。李泌為唐肅宗畫討服安史之策,王朴為周世宗陳平定吳蜀幽并之策,其於形勢攻取,皆了如指掌,宜為世主所重。
古云:衣冠不正,朋友之過。夫衣冠細事,而君子必謹者,蓋欲以外製其內也,未有慢於外而能敬於內者。故仲尼云: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儒生猶然,而況帝王乎?酈生見漢高洗足,長揖不拜;沈景見河間王政眼不正,箕踞跱,不為禮;竇儀見宋祖岸幘跣足,卻立不前,皆知所以正其主矣。
二十日 晴
觀書。以德報怨,誠不免矯枉過正,然有怨不報,自是美德。如漢光武不忌朱鮓之怨,劉知遠不報晉陽僧之怨,趙匡胤不報董遵誨之怨,元愛育黎不報李邦寧之怨。餘如班超不因李邑毀己而留之,郭進不因軍校誣己而殺之,仍使立功,亦皆有不可及者。若夫恩怨太明,絲髮必報者,如李德裕、趙普輩,其遺譏於後世,宜哉!
魏思溫說李敬業,李萼說顏真卿,閭邱仲卿說李筠,皆操勝算以制敵者也。真卿〔用〕,故濟;敬業、筠不用,故敗。
二十一日 晴
觀書。伐暴救民之義,三代下無有矣。以孫浩、劉鋹之殘虐,晉武、宋祖滅其國而擒之,皆不能明正其罪,使得善終,不平之甚者也。他如蕭銑、王衍輩,反皆無辜被誅,此世之所以多暴主。
劉宋殺檀道濟,南唐殺林仁肇,皆自壞萬里長城。
謝晦之兄瞻,顏竣之父延之,盧多遜之父億,伊江阿之弟英發本朝人,皆有遠識者。
王忠嗣不貪功而多殺人,徐知誥不貪地以苦百姓,庶幾仁人。
二十二日 晴
錄外史。過午,燕生來譚。夜,觀書。
拓跋珪以胡人而知聚天下書,李嗣源亦以胡人而知刊《九經》板,頗為難得。
晉謝安舉子玄,唐狄仁傑舉子光嗣,宋曹彬舉子璨、瑋,皆可謂內舉不避親,足繼祁奚。
唐宣宗云:若太子立,則我遂為閒人。宋太宗云:人心遽屬太子,欲置我何地?甚矣私其君位者,至父子不相假,豈不可哂!
漢武帝任張湯,尚文法嚴刻,而公孫弘等以經義附會之。宋真宗惑王欽若之言,偽為天書,而陳堯叟等亦以經義附和之。後世所謂通經致用者如此。
突厥至便橋,唐太宗出御之,而突厥請盟。契丹圍澶州,宋真宗駕臨之,而契丹請盟。其制敵之機變,如出一轍也。
二十三日 晴
詣杏孫譚。余擬為中外古今九等人表:一大人,二天民,三仁人,四民父母,五社稷臣,六事君人,七民賊,八一夫,九大盜。
晡歸,錄外史。觀書。狄梁公不願知譖者姓名,呂蒙正不欲詰朝士指者姓名,皆有雅量。
漢疏廣不為子孫留財,東漢楊震不為子孫開產業,唐張嘉貞亦不為子孫置產,世稱為美德。余謂若使二人為君,必不下於放勛、重華也。
黃南雷云:君世及,賴有宰相不世及。故有《置相》一篇。宰相之漸為虛位也,自宋而已然。太宗雍熙元年,詔求直言。田錫上疏言:宰相若賢,當信而用之;非賢,當擇而任之。何以置之若具臣,而疑之若眾人也?真宗咸平元年,詔求直言。田錫又言:樞密公事,宰相不得與聞;中書政事,樞密不得預議,以致兵謀未精,國計未善。蓋宋制以中書省、樞密院對持文武二柄,故錫雲。然而宰相權輕,亦可見矣。
二十四日 晴
觀書。元魏時,崔亮為吏部尚書,立停年格。薛琡上書,以為若取年勞,不簡賢否,執簿呼名,一吏足矣。宋寇準為相,除官,吏持例簿進。准曰:宰相進賢,退不肖,若用例,一吏職耳。余謂君主之世,人重於法,故有治人而後有治法。民主之世,法重於人,故有治法而後有治人。如銓選以資格,所以杜用情之弊也。而賢才沉滯,眾職不舉,弊即因之。使選曹得人,能秉公去取,又何患焉。故云有治人乃有治法。若夫民政之世,公舉法立,則賢才自不患沉滯。即掌用人之職者,亦不敢稍涉情私,蓋為眾察覺罷之甚易也。故云有治法自有治人。
劉宋明帝作湘宮寺壯麗,虞願以為百姓賣兒貼婦錢所為。趙宋太宗子元傑造假山,姚坦以為血山。太宗又自作開寶寺塔,田錫上疏云:眾謂金碧熒煌,臣以為塗膏釁血。
唐太宗欲自觀《起居注》,褚遂良諫之。文宗復欲觀《起居注》,魏謨諫之。至宋太宗時,梁周翰請以所撰《起居注》先進御,後付史館。《起居注》進御自此始。
二十五日 晴
詣滬南桃園勘地。日中歸,觀書。
東漢宦官之禍,自和帝封鄭眾為剿鄉侯始。唐室宦官之禍,自明皇以高力士為監門將軍始。宋一代宦官所以無大擅權者,由太宗不除王繼恩宣徽使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君子所以貴防微杜漸也。
宋太宗賞花後苑,觀燈乾元樓,自謂太平,即讀史者亦必指當時為太平。而江南之饑民,都城外凍死之民,為血山時鞭笞之民,一若太平時應有之事。蓋彼所謂太平者,一家之太平,非萬家之太平也。
二十六日 晴
荔軒兄弟過譚,甫自揚來,過午去。錄外史。夜,觀書。
宋得天下,所未收者東北之幽薊,西北之銀夏,西南之南詔,深為中國患。卒能晏然無失者,寇準、富弼、范仲淹、韓琦四人之功也。
宋魯宗道從容對劉後云:武曌,唐之罪人也,幾危社稷。其功不下於狄仁傑、李昭德,而王曾可方唐之吉頊,蓋能弭禍於無形。
范希文柄政,頗欲變法,故興學校,立學行科舉,令士須在學三百日,乃聽預秋賦,其意甚善,乃更張無漸,規模闊大,論者籍籍,則當時奉行者,必有紛擾不便於民之處,抑可知矣。希文卒罷相,而科舉新法廢,變法之難如此。今長素甫得志,遽謂以君權變天下法,三年有成效,亦言之太易也。
唐之劉晏,宋之富弼,皆有實惠及民,可稱民父母矣。
二十七日 晴
作答孫頤齋書。過午,大雨雷震。夜,觀書。
王介甫上萬言書,自謂欲致君堯舜。及其得志,乃勸其主獨斷專任,且宗旨在於富國強兵,皆堯舜之所無也。故口堯舜而行事乃效法商鞅者,宜致天下之擾。商鞅之時,地小而法又簡,故尚可收目前富強之效。介甫時,地大而法繁,所以更出商鞅之下。
二十八日 晴
漢之賢后稱馬、鄧,皆名臣之女。而宋仁宗後曹氏,其父彬,亦名臣也。仁宗崩,英宗即位,有疾,後權聽政,能援經史決事。章奏紀綱,要疑未決者,令諸臣公議,未嘗自決。簡柅曹氏及左右,未嘗假借。帝疾愈,即用韓琦言歸政。此其賢,豈下於馬、鄧哉!且有過之無不及矣。名臣之女,固自不同。
李鄴侯、韓魏公、李忠武三人,皆善處人主家庭骨肉之間。是日,枚叔過譚。晚雨,入夜不止。
二十九日 陰,微涼,俄晴,復陰
觀書。中原自遭唐末五代亂離之苦,至宋建國以來,雖未致太平,而民頗獲休息。乃有王安石,以富國強兵之術以倡之,遂致海內困擾,民不聊生。世雖多為安石恕,而終不免於民賊者,蓋始則坐愚暗無識,其後遂狃執意見,知民之怨苦而不恤,以與異己者為難,可無誅乎?嘗考當時預知安石者,韓琦、唐介、孫固、李師中、呂誨、吳奎、蘇洵也;誤信安石者,歐陽修、韓維、呂公著兄弟及趙抃也;為安石羽翼者,呂惠卿、薛向、曾布、曾公亮、蒲宗孟、呂嘉向、陳昇之、謝景溫、鄧綰、王珪、王滂也;濟安石之惡者,李定、王廣淵、李承之、葉祖治、陳舜俞、王韶、韓絳、蔡確、章惇也;力與安石為敵者,司馬溫公、呂誨、富弼、劉恕、鄭獬、王拱辰、錢公輔、范純仁、蘇軾、蘇轍、張方平、范鎮、孫覺、程顥、張戩、李常、王子韶、孔文仲、呂陶、楊繪、劉摯、文彥博、陳襄、鮮于侁也。其安石之門人子弟不阿附者,陸佃、鄭俠、王安國、安禮也。
昌黎云:通經足用。介甫云:經術所以經世。務經之見重於後世如此。然吾謂後儒治經者,多不能窺其本原,故以經淑身者尚眾,而以經益世者蓋寡。三代以上善政善法所以可行者,由於封建議院相輔,實君民共治之天下,故無上下壅隔之患而政和民安。後人讀經者,強半注意於封建、井田、學校,而忽於議院之制,此其所以不知本也。議院之見於經者,《孟子》、《洪範》述其意,《周禮》序其所當議之事而並詳其制。如小司寇之職云云,見下。余謂介甫果欲致君堯舜而法《周禮》,宜先立此等制度,一切變法,咸聽公議,則治無不日進,即行青苗、保甲、均輸法,亦何至病民。乃昧此不為,而徒欲獨斷以行新法,失經之本意矣。不崇其本而齊其末,求事之濟,不亦難乎?
秦漢以下治法得經術之意者,惟兩漢之徵辟,元魏之均田,唐之府兵。
以一人舉十人,不如以十人舉一人。《說文》: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而《韻會》、《玉篇》皆作推一合十。段注以為從推十合一為長,蓋學者由博返約之意。余謂若從推一合十之說,有公舉意。
宋咸平時,曹瑋請乘西夏國危子弱滅之,復河南為郡縣,而真宗不從。慶曆時,朝議頗欲因夏主諒祚幼弱而取之,復為安撫使程琳所阻。論者皆謂失機會。至元豐四、五年間,竟用王珪、俞允、種諤等謀,輕開邊釁,致有永樂之敗,官軍死亡喪失殆盡。夫前之不乘危,不伐喪,誠不得為過,而後之決然用兵以損威者,則神宗誤用小人之言,亦安石侈言富強自以啟之耳。
漢之直不疑,宋之徐積,皆受誣不辨,且償人之金,以是為高,余謂終非中庸之道。蓋自誣與誣人無異,不辨可也,復償人以實,是自誣矣。如以自誣為當於理,則孔子見南子,何必自矢以天厭乎?又如孟子與館人辨竊屨事,亦不欲自誣也。
八 月
初一日 微陰
觀書。王安石欲復古學校,變科舉。蘇子瞻駁之。近人梁啓超復駁子瞻之言,以為科舉合於學校,千古偉論。荊公當時無助而敗,後人廢其學校之閎議,而沿其經義之偏制,遺毒日甚一日。不知當日荊公之法,何嘗不行。所謂三舍取士,神宗已舉其法於畿甸。至徽宗時,遂推行於天下,盡罷科舉,貢士悉由學校,乃史稱時人頗患苦之,且議其法曰利貴不利賤,利少不利老,利富不利貧。故至宣和三年,遂罷三舍,復用科舉,則此法當時必有積弊,且終於有名無實,抑可知矣。夫古人之良法美意,苟欲行之後世而有實效,且持久無弊,必自開議院始。《周禮》小司寇之職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其位王南向,三公及州長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東面。安石變法,不以此為先,而僅加意於科舉學校,則其法雖暫行,而其不能持久也,決矣。何也?上下之情不通,公議無權,則法行無不弊,豈特學校也哉!
子輿氏曰:徒法不足以自行,故必有治人而後有治法。何以能使常有治人?必設議院公舉之法而後,故又曰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唐張柬之定武氏亂,以除惡不盡,復構三思之禍。宋呂公著反元豐之政,亦以除惡不盡,致紹聖諸小人倒行逆施。蓋君子或可容小人,小人必不能容君子也。
初二日 晴
詣《亞東時報》館,晤山根虎臣,筆談。日中歸,檢書。晡,訪平陽先生。晚歸,觀書。蘇氏兄弟,當安石變法,皆能以極諫被譴。及元祐時,子由復力斥呂、范調停之說,不可謂非正矣,何於楊畏之請進用呂惠卿、章惇,黜范純仁,竟無一言,反助畏,且讀其彈文以誚純仁,是何心耶?厥後紹聖小人競進,楊畏實為戎首,則子由不得辭其咎。
觀於哲宗力反元祐之政,復章惇、呂惠卿等官,雖若惑於小人之言,實則故與宣仁立異。蓋太后在時,母孫必有嫌隙。故宣仁臨終,有告范純仁等語。哲宗自欲泄私怨於家庭,遂縱諸小人荼毒天下,其罪可勝誅哉!
李清臣於哲宗之竄文彥博、曾布,於向太后之立端王,似皆持正論,不附章惇者,其實以與惇有私怨故也。又蔡卞之諫用童貫,亦因與京不合。蓋小人偶發論近正,強半因私。俚云:無私心不發公論。信然。
初三日 晴
檢書。將於九月間入都,故架上書皆納笥中。夜,觀書。
自法家創愚民之術,欲使一姓子孫,常得肆志於天下,而其流極致小人得志,並其君而愚之。如唐仇士良致仕,而教其黨勿令天子讀書,宜以奢靡娛其耳目。宋齋郎方軫上書徽宗,言蔡京日以花石禽鳥為獻,欲愚陛下,使不知天子治亂,豈不可哂!後葉夢得上書,言陛下毋乃未有瞭然於胸,真為京所愚矣。
漢朱雲以折檻諫,宋程禾以碎衣諫,世主皆欲留以旌直,前後若出一轍。
俗儒艷稱天下一家,中國一人。夫天之下,惟有一家,故破盡天下之家而不恤;中國之大,惟有一人,故害盡國中之人而不顧。此皆法家絕大宗旨。
李斯對二世稱申子云: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徒勞形損神,以身徇百姓,若堯禹然,則是黔首之役。蔡攸勸宋徽宗云:所謂人主,當以四海為家,太平為娛,歲月能幾何,豈徒自勞苦。
初四日 晴
荔軒過談,蔭亭亦至。留午食。昳,始去。觀書。
孔稚珪譏周彥倫,作《北山移文》;曾誕譏鄒浩,作《玉山主人對客問》。
梁蕭衍之困於台城也,始終誤於朱異。宋徽、欽之見虜於女真也,始終誤於王黼。小人不知大計,壞人家國,一至於此!郭藥師之背宋而為金謀主,蓋與侯景之叛梁無異。
初五日 陰
檢書笥。過午,觀書。
用兵有利於速戰,亦有利於緩戰者,如哥舒翰拒崔乾祐於靈寶,李光弼拒史思明於邙山,种師道拒斡離不於汴水,种師中拒粘沒喝於殺熊嶺,皆須緩戰,乃能有濟。卒為楊國忠、魚朝恩、姚平仲、許翰所誤,以致敗北,惜哉!
宋宇文虛中之為徽宗草罪己詔,與陸宣公之為唐德宗草罪己詔無異。然而德宗能收復故都,徽、欽卒被虜者,以德宗尚能信用陸贄,頗聽其言,徽、欽不能堅任李綱耳。且徽宗實有不如德宗者,德宗用盧杞,坐不知其奸邪;徽宗知蔡京之奸者也,乃屢黜而屢用之,所以更出德宗下也。葉夢得譏其未能瞭然於胸,信然。李忠定力主禪位之議,亦因徽宗昏庸,不可任大事,故欲更立君以振士氣,以保宗社。詎料欽之視徽,亦猶虞舜之比德唐堯哉。
強敵猝犯京師,則天子出幸以避寇。自古決大計者,每以為非。然而唐之明皇、德宗,皆出避敵者也,卒能恢復廟社。明之懷宗不出避敵,而明祚遂亡。其以不避敵而存者,於忠肅之御也先是也。避敵而失天下望者,宋高宗之南渡是也。余謂避敵一事,無所謂是非,但所任將相得人與否而已。唐之避敵而存者,以能內任李泌、陸贄,外任郭子儀、李晟也。明景泰之不避敵而存者,以能專任於謙也。宋高宗雖避敵,使能堅任韓、岳諸將,中原未必不復。明懷宗以不善用人,致強寇猖獗,即棄都南遷,亦安能當本朝之兵。故知國之存亡,其要皆在將相之得人專任與否,而不在避敵與不避敵也。宋靖康元年,金人渡河犯汴,欽宗任李綱以治兵,可謂得人矣。會欽宗命駕,將避至襄鄧,李忠定痛哭挽留,欽宗感悟而止,遂治戰守具以御金人,蓋即于謙御也先之策也。然吾謂忠定蓋失計焉,當欽宗之行也,宜聽其去,而留六軍之半駐城內,增募壯士,以戰守自任,外倚种師道,堅不許金人議和,則斡離不未必得志,而國事非不可為也。惟欽宗自留城中,金人始得以議和誘之,李邦彥始得以求和阻之,由是種、李二公之任不專,徒發指目怒,卒不能有所挽救,遂墮金人計。及粘沒喝再來,二帝竟蒙塵。是雖不避敵,而何益國事耶?噫!忠定之於宋室,可謂忠矣,惜其不能審度大計,以成其志也。
初六日 晴
檢書。走訪陶心雲。晚歸衣薄,感寒,夜發熱,早眠。
初七日 晴
避風不下樓,觀書。是晚,見中外報館傳單,知太后復垂簾。
謝安、寇準、宗澤三人,皆能臨大敵而博弈,談笑如平常,雖近矯制,而實足鎮定人心,不可少也。
初八日 蚤晴
過午,枚叔來,登樓視余,余邪感猶未盡也。枚叔告余以駭人之語,謂得京電云云,不敢信。晡雨。夜,醫來,遂服其藥。
世或以今之主和為是,遂欲為昔日之秦檜原者,是大不然!夫檜誠宋之奸臣也。當是時,外有韓蘄王、岳武穆、吳玠、劉錡諸將,皆有材勇能用兵者,使能壹號令,明賞罰,力與金人戰,中原無不可復,豈可與今之時勢同日語哉?且金人之惠然肯與宋和者,亦深知不能與宋敵。若力可吞宋,必為元世祖矣,尚容南人之偏安耶?或曰:日本之實力,實能吞中國者,何以肯和?曰:此因歐人通商牽制故耳,否則必不免焉。要之,日本決非金比,而宋人亦非今日之中國比也。
初九日 晴
寂坐樓中,覽報,有嚴捕康長素之說。
初十日 陰
過午下樓,覽《文選》。日內荔軒、蔭亭屢過談。是日,又聞奉旨緝捕十六人,有譚嗣同、張元濟、楊深秀、楊銳、林旭、劉光第等,目為逆黨下獄。康長素至吳淞口,為英兵輪所救,否亦被獲,蓋亦密旨令上海道嚴緝也。朝局大變。康在都為上信任,言聽計從,累更革大政,如變時文,許士民上書,裁冗官,增設農工商局,為守舊黨所不悅,以是賈禍。
十一日 陰
十二日 晴
燕生過譚。有人傳述此次朝政之變,為俄人播弄。蓋日臣伊藤至京,朝臣有請留伊以備顧問者。俄人聞而大懼,恐中國政權漸操於日本,因以危語哃喝王大臣云:維新黨人潛通日本,謀弒逆。王大臣驚恐入告,致有此變,未知事屬實否?
十三日 晴
詣《昌言報》館,晤枚叔。復詣速成教習學堂,遇勉齋握談。昳歸。晡,杏孫、嘯霞偕至。薄暮,同車游松柏園。蓋為辛姓者所居,亭廊曲折,有荷池畝許,花葉娟娟可人。杏孫、子均盪小舟入蓮叢,趣甚。晚,大雨雷震。
十四日 微陰
觀書。昔唐裴晉公以恩撫蔡州之人,宋李忠定以一言活建州之民,民皆感更生,二公可謂仁人。
日中,在嚴筱老處午餐。聞奉旨康廣仁、譚嗣同等六人,皆於是日正法。
十五日 陰雨
母感寒,胸膈結轖,數日未愈。是晚,延醫費某來診視,服其藥。
十六日 陰雨
荔軒、蔭亭偕過譚。觀書,薄暮,勉齋至。
秦檜主和,而金人屢敗盟入寇,則當日之和實不可恃,明矣,無怪諸君子之梗議也。且今日李傅相言和,未嘗議撤守備,秦檜則撤備,奪諸將兵權以言和,忠奸判然矣。
傅相主和,未嘗戮一主戰之人。秦檜則陷殺戰將,屢興大獄,凡與抗議者,無不連坐以罪,貶斥殆盡,則檜誠無以自解於後世矣。要之,當日以野蠻攻野蠻,其勢可相抗,非如今日以野蠻拒文明之師也。當日所可原者,惟有王倫一人,彼不過往來奉使傳命而已,和議非其主謀,亦無所謂贊成,厥後卒能不屈於金見殺,則固猶有氣節也。《續綱目》謂其有可殺之罪,冤哉!
十七日 雨
覽報紙,上諭宣布康有為罪狀,始知有結黨謀徙置太后事。蓋先欲剪除太后黨羽,故撰密旨,令袁世凱擒榮祿,即以新軍入都移宮。袁不從,以告榮祿。榮密奏太后。太后震怒,故降旨嚴拿。康已遁,僅獲其弟廣仁及徐致靖、楊深秀、譚嗣同等七人。後徐致靖免死監禁,餘六人皆斬西市。張蔭(垣)〔桓〕亦下獄,有詔戍邊。
十八日 雨
母疾小愈。觀書。晡,微晴。
梁曹景宗、韋睿二將和,故有鍾離之捷。宋李顯忠、邵宏淵二將不和,故有符離之潰。師克在和,洵不誣也。
人患不自知,苟自知焉,雖其材質駑下,而能安於恬退者,亦豪傑也。唐鄭綮以多為歇後詩立為相,綮駭恐,以為歇後鄭五作宰相,時事可知,累讓不獲,乃視事。晉周瑰辭三司使曰:臣自知才不稱職,寧以避事見棄,猶勝冒寵獲辜。此二人皆有可取。
自來屯田之法,行於邊境者居多。至唐末,中原宿兵所在,皆置營田,以耕曠土。後周太祖罷之。及金人取河南,慮中原士民懷貳,復創屯田軍,凡女真、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徙居,與百姓雜處,計戶口授田,使播種。至元入中國,而天下始皆列屯田矣。
十九日 陰
觀書。日中,枚叔過譚,偕詣燕生,病不能見。俄至《昌言報》館,聞上復有不諱之信。詣陶心雲絮談。歸雨。
張柬之於武三思,趙汝愚之於韓侂胄,皆輕視小人,謂其易制,卒受其禍。
尹焞以發策有誅元祐諸臣議,不對而出;柴中行以家狀必令書不是偽學五字,不願考校,是皆能自立者。
二十日 晴
詣荔軒譚。昳,訪峻齋。晡歸,觀書。日光滿室。
漢諸葛武侯治蜀,嘗欲集思廣益,以理諸事。唐太宗為政,每事令宰相諫官公議。宋曹後聽政,有未決者,令諸臣公議,未嘗自斷。岳武穆用兵,輒與諸將領聚謀,謀定而後戰。寧宗時,劉珙上書,請遇大政,付大臣公議,勿徇己見。蓋以一人之智慮百事,不如眾人之智慮一事。
朱子社倉法所以能便民而可頒行於諸路者,因所設社長、里長,皆由公推,聽民自理,所以無弊。若朝廷一為設官,則無有不擾民者。
二十一日 晴
造杏孫廬縱譚。晡,詣速成學堂,方備茶果待款伊藤。蓋伊藤甫自津至滬,欲來觀學堂之規模。薄暮歸,觀書。
真西山既知蒙古滅金,非宋之利,但可勸朝廷亟圖自強,聯金以拒蒙古,不當驟請絕金歲幣,乘人之衰危而背盟,非君子之所為也。厥後宋人助蒙古滅金,卒受唇亡齒寒之禍,西山先生不得辭其咎。
二十二日 晴
觀書。
李業、譙元、王皓、王嘉、費貽、任永、馮信不臣於公孫述;楊震仲、陳咸、史次秦、李道傳、鄧性甫不臣於吳曦,皆西蜀遠識之士,知其必敗,不甘受其羈縻也。
梁之納侯景,南宋之納李全,卒致叛亂。由是可見敵國叛臣,未可輕納。蓋天下之惡,一也。
劉晏理財以濟國難,而民不病;孟珙修溢後渠以捍邊患,而民不知役,是為至難能者。
元耶律文正可謂仁人,太宗每謂其又為百姓哭耶,則公平日所抒陳者,可想見矣。其言曰:興一利不若除一害,生一事不若減一事。真得治據亂世之法。
二十三日 晴
觀書。昳,訪俞恪士。暮歸。晚,成七絕二首挽譚復生,錄之:「慷慨悲歌氣若虹,志扶赤縣有陳同。可憐變法須流血,莫讓先生血獨紅。復生被逮時,有外國使館人來,言可以保護。復生慨然曰:丈夫不作事則已,作事則磊磊落落,一死何足惜。且外國變法無不流血者,中國變法流血,請自譚嗣同始。」「樽酒談禪把臂豪,前年,與燕生、雁舟、仲巽及復生共飲於外國酒樓,共譚佛理。燕生曰:今日可稱小靈山會。久於生死等鴻毛。何期當日竹林友,坐看先游法界高。丙申秋,與復生、雁舟、燕生、穰卿、卓如、仲遜合映一像。余題一偈云:幻影本非真,顧鏡莫狂走。他年法界人,當日竹林友。」
又成七絕二首贈李傅相云:「綠野堂前春草生,滿朝風雨使人驚。誰疑父母恩偏重,記否當年淮蔡平?」「籌畫疆圻生白髮,可憐余玠被貪名。任他慣作蚍蜉撼,古柏蒼松老更清。」
二十四日 晴
觀書。蒙古忽必烈問張德輝曰:遼以釋廢,金以儒亡,有諸?對曰:遼事未周知,金季乃所親睹。宰執皆武弁世爵,惟用一二儒臣。及論軍國大事,又不使預聞。然則金存亡自有任其責者。忽必烈然之。今日西教師謂中國亡於孔子教,不知孔子教實未行世。非無誦儒書者,人主輒以俳優畜之,其人亦以俳優自待,實背儒教,於孔子何與耶?蓋猶蒙古之謂金以儒亡也。或又謂中國亡於佛教,不知日本佛法最盛,然卒以興國,釋氏亦何負於人耶?要之,此皆浮妄不究事理之論。
《五代史》:劉知遠稱帝,議率民財賞將士。夫人李氏諫曰:陛下因河東創業,未有惠澤其民,而先奪其生生之資,殆非新天子救民之意。請悉出宮中所有勞軍。《宋史》:理宗時召全昭孫女入宮,問曰:「爾父沒於王事,每念之,令人可哀。」對曰:「妾父可念,淮湖之民尤可念也。」帝異之,納為太子妃。
二十五日 晴
覽《文選》。昳,詣《昌言報》館,晤穗卿,甫自津來,小談久之,與同車訪浩吾。俄游張園及松柏園。晚,復約浩吾共飲於外國酒樓。
二十六日 晴
觀書。宋尹谷將殉節,猶為二子行冠禮。元許衡疾革,猶強起祀先。雖近迂闊,亦可見其至死不變之概。
宋太子桓即欽宗碎蔡京所獻大食國琉璃酒器,元太子真金卻江南行省所獻歲課羨鈔四十七萬,是雖末節,亦足風厲後世。
二十七日 晴
覽報紙,知太后諭自今取士,復用四書文,並詔各處封禁報館,捕拿主筆者,可嘆!日中,詣荔軒談。昳歸,觀書。
三代之法,不行久矣。後世請復封建者,有蕭瑀;請復鄉舉里選者,有楊綰;請復學校者,有王安石、蔡京;請復井田者,有林勛。卒無請復《周官·司寇篇》議院之制者,不知本也。
元齊履謙為國子司業,議立升齋積分之法,每季考其學行,以次第升,辭理俱優者一分,辭平理優者為半分,歲終積至八分者為高等,此頗有泰西學校之意。
二十八日 晴
荔軒過譚,向午去。薄暮,詣枚叔譚。晚,荔軒招飲外國酒樓。
二十九日 晴
履平至自杭,下榻余家。晡,訪英教士李提摩太。
宋太宗光義背其兄匡胤而傳其子元侃,元仁宗阿育黎背其兄海山而傳其子碩德八剌,甚矣,不私天位之難。
自古以大義滅親稱者,周公之於管、蔡,石碏之於厚,李璀之於懷光,脫脫之於伯顏。
九 月
初一日 晴
昳,偕履平訪杏孫,同車游張園茗話。俄復至愚園,登其西偏之小樓,斜日回照,秋柳扶疏窗外。薄暮,三人閒步下樓,繞道至辛園觀殘荷。時漸昏黑,詣杏孫家晚食,譚久之,復與履平至張園。是夜,放煙火雜劇。
初二日 晴
蔭亭昆季過譚,論議院極暢。俄杏孫、月笙偕至,留共午食。晡,集於第一樓,稷塍亦在座。暮歸,家祭。
元左丞尚文卻賈胡所獻押忽大珠之語,較之齊威王折魏惠王所謂珠照十二乘者,尤為明捷正大。
初三日 晴
寓書星墀。晡,履平赴蘇登舟。余往視次申。晚歸,觀書。
元文宗後宏吉剌氏能舍其子燕帖古思,而立明宗子妥懽帖睦爾,不可謂非公,卒為順帝所幽徒,不免負德。雖然,宏吉剌氏曾殺明宗後八不沙,順帝蓋報母怨也。
宋太祖之母杜太后,元世祖之宏吉剌後,皆能於開國之初而有亡國之慮,不可謂無遠識。
初四日 晴
妻弟匯東患痢甚重,晨往視,日中歸。昳,燕生過談。
宋徽宗多能,惟一事不能,不能為君。元順帝亦然。巙巙之諫,所謂對症下藥也。
明太祖初起兵時,攻城克邑,戒諸將不妄殺人,推誠待眾,卻方國珍質子,賑陳理降民,寬仁大度,有類光武。何於定天下之後,反逞殺機,誅戮元功宿將殆盡?涼國之獄,死者萬五千人,其殘忍近武曌、朱溫,而猜忌過之,蓋前後若兩人也。
初五日 雨
過午微晴。晡,視次申。晚歸,觀書。
初六日 晴
觀書。元泰定以鐵失之亂,而罷大臣,兼理軍務。明太祖以胡惟庸之禍,而罷中書省,政歸六部。可知世主改革政法,無往而不為身謀也。
索元禮、來俊臣之事唐武后,柳璨之事朱溫,陳瑨、紀綱之事明燕棣,皆以好殺媚其上者也,然卒不免自殺其身。謂無天道,則余不信。
靖難之禍,當洪武九年平遙訓導葉伯巨已上書預言之,可比漢之賈生矣。若齊泰、黃子澄輩,特晁錯之流耳。
明宦官之禍,始於成祖,累以中官典軍及刺事。蓋靖難渡江時,內臣多逃入北軍,漏朝廷消息,因以為忠而任之也。以一己之私,禍貽三百年。又如太祖怒蘇松之民為張士誠守,故稅額獨重,而其民亦受困數百年未已。甚矣,萬姓之苦樂繫於一人之喜怒,可悲也!
初七日 晴
觀書。薄暮,詣燕公談。
元世祖時,詔諸路舉儒吏,雲儒必通吏事,吏必知經史者,蓋當時猶無尊儒賤吏之習。至明永樂有御史勿復用吏之詔,而吏自是益為人所賤,則其人愈不自愛,是縱其為非也。且親民事者,又莫如吏。而委諸寡廉鮮恥之人,民獨何辜,而宜聽命於此輩乎?
縣令者,親民之官也,而自古及今,每每輕視其職。故有以處流品濫雜為縉紳所恥如後魏時者,有以處齷齪無能如五代時者,有以處貪庸耄懦清流不與之人如宋天聖時者,其視民固賤,則親民者亦所必賤無疑。
初八日 晴
觀書。南北更調用人之法,始於明洪武十三年。
初九日 晴
是日,次申為其太夫人行題主禮,余往襄助。昳,至張園,浙人合宴星使許竹篔,觀優。
宋文潞公救唐介事,後世盛稱,獨明李賢以為潞公市恩,歸怨朝廷,不願效之。然文達亦君子也。論者莫能定其是非。余謂兩人皆可取,第所見不同耳。凡事須論其心而略其跡,若潞公實有市恩歸怨之意,則雖救唐介亦不足稱,惟絕無其心,故為美德。文達欲避此嫌,以是不救羅倫,所以亦不失為君子。
初十日 晴
終日在次申家。是日設奠,吊者踵至。
唐高宗謀立武昭儀為後,先以金寶繒帛賜長孫無忌。宋真宗欲崇奉天書,先以美珠賜王旦。明景帝議廢其侄見深而立子為嗣,先賜陳循、高谷百金,江淵、商輅等半之。蓋皆欲緘其口也。墮其術中者,自不敢言,言之則愈觸怒。
十一日 晴
日中,詣次申家送殯。薄暮歸。夜,觀書。
宋李文靖沆為相時,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王旦以為細事,不足煩聖聽。沆曰: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明李文達賢常言,內帑餘財,不以恤荒濟軍,則人主必生偏心,而用之於土木、禱祠、聲色,以故頻請賑貸恤邊。本朝費武襄揚古征噶爾丹凱旋,諸將皆露布宣功績,獨揚古奏但述士卒於某處絕糧,某處迷路,某處敗績,幸賴主上洪福得無虞。或問之,曰:天子深居九重,見成功之易如此,必啟其好大喜功之心。軍士勞瘁,不可不令上聞之,庶可消窮兵黷武之事也。三人皆深得大臣體。
十二日 雨
訪陖齋,即還。過午,觀書。
宦官中之賢者,世稱漢呂強、唐張承業及明之張永。予謂張永本劉瑾黨,與高鳳、羅祥等並用事,時號八虎。其後誅瑾,非其本意,特以私怨相攻,為楊一清所用。故誅瑾,實一清之功也,永安得比於強及承業耶?餘有不甚著名而賢於永者尚多,如漢良賀自辭不敢薦賢,明懷恩正色言新君宜用正人,田義力爭礦稅,皆難能而可貴者。
張璁所爭興獻典禮,頗有深識,未可厚非。且其後於何淵之請祀皇考太廟,亦持正力駁。太后弟張延齡下獄,璁又力救。其人非無可取,惟於當時異己之諸君子排擠不遺餘力,是亦王介甫之流耳。
明世宗八年,廣東僉事林希元上言論救荒,頗得要領,能舉而實力行之,可媲美富鄭公、朱紫陽。
十三日 微晴,薄寒
詣江孚舟,視次申,蓋是晚扶柩赴江寧。日中歸。午後,觀書。
張江陵,法家之學也,故其為政以尊主權、核名實為主,是以亦能起衰振惰,言富強者可以師也。若謂民受其惠,則無是理。觀於萬曆八年度民田而以溢額為功,致有司短縮步弓以求田多,後遂按溢額增賦,其病民不勝言矣。
方逢時上言:封疆之事無常形,何必貢市非而戰守是。可謂通達事理之論。
小人固足誤天下,君子而昧於事理者,其誤天下亦不減小人。而中國草昧之世,君子往往不通事理,明中葉後益甚,蓋八比誤之也。通事理者反在小人,此小人所以益得志也。
十四日 微晴
觀書。是非淆亂,至嘉、隆以降,朝士之論議而已極矣。如張孚敬爭興獻事,其理本正,而士夫至欲撲殺之。王錫爵力爭廷杖,請罷織造,不愧讜直,惟不能阻並封詔,遂欲一切歸罪高啟愚,以舜亦以命禹命題,誣其為張居正勸進。方從哲倉猝未能止紅丸,至斥為弒逆。餘如李三才頗得民心,以貪偽被劾;熊廷弼有膽略知兵,以破壞疆事被論下獄死。迨後又狃執和戰之見,致冤殺袁崇煥、陳新甲,而明祚遂墟。許國所謂昔之專恣在權貴、今在下僚,(者)〔昔〕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言頗切中。當時論事者,亦未可謂皆君子。惟君子之不通事理者,往往附和之,遂不能不歸咎耳。
或曰:然則議院不可開乎?曰:是不然,正坐無議院耳。無議院,則士夫上書者,各競意氣,並尚私智,徒亂人主之耳目,而無所折衷,其害愈甚。有議院,則公舉有法,辨難有規,採訪有使,總制有人,從違畫一,意氣無所施,私智不得逞,收廣益之效,無盈庭之弊,民智日進,公理愈明,尚何虞乎?
日本深山虎大郎曰:公議之國,人人皆愛國之人;獨裁之國,愛國者惟有一人,即其君耳。痛哉斯言!予謂獨裁之國,以億兆人身家性命,繫於一人之身,其人不必大無道也,即喜怒愛憎略有所偏,而天下已不勝受其禍。時西門內有新屋可僦居,是日余往視,屋樓六七椽,前有短垣,臨小渠,前處皆菜畦,疏曠可瞭遠。因欲遷往,未決。
十五日 晴
觀書。唐德宗初即位,頗疏斥宦親,任朝士,而張涉、薛邕相繼以贓敗。宦官武將皆曰:南牙文臣贓至巨萬,而謂我曹濁亂天下,豈非欺罔耶?於是德宗始疑,不知所倚伏。明莊烈即位,盡撤鎮守中官,委任大臣,既見廷臣競門戶不足倚,乃復遣宦者王應朝等監視諸軍,鉤校部務。廷臣力爭,帝曰:「諸臣若癉心為國,朕亦何藉內臣?」噫!因噎廢食,往往然矣。
十六日 晴
以卜宅故,入城禱神,得簽語吉。其詞云:「萬竿玉立近清溪,傲雪凌霜勁節奇。不必蔣生三徑辟,月明先有鳳來儀。」斷云:竹隱鳳棲。日中歸,聞外舅李筱老至自廬州,往謁,暮還。夜,觀書,讀《選》詩。
唐劉瞻貶康州刺史,鄭畋草制曰:「安數畝之居,仍非己有;卻四方之賂,惟畏人知。」路岩謂畋曰:「侍郎乃表薦劉相也。」坐貶梧州。宋趙汝愚罷相,鄭湜草制曰:「頃我家之多難,賴碩輔之精忠。持危定傾,安社稷以為悅;任公竭節,利國家無不為。」坐無貶詞,亦免官。
十七日 晴
觀書。
據亂世雖無議院,果能州縣得人,民亦賴以粗安。顧得人與否,非地方之民得操其權,要皆聽命於氣數及時運而已。運盛則吏賢民樂,運衰則吏不肖民苦,非民得自主,天也。惟議院開公舉法立人,始得與天爭勝,於是吏常得人,不聽命於氣運矣。
平陽先生云:據亂之世,治法尚安靜。興事過繁,民無不擾。觀古循吏,多有此意,斯言當矣。然古亦有興事而不病民者,如劉晏理財,百姓不困;孟珙興役,民忘其勞;方克勤征墾田,稅吏不得為奸,是何故歟?余謂能如是者,必其精力、智慮、德量什倍於人,故用人而人不敢欺,理事而事無隱情,使牧民者盡得人,如是則何事不可為,然而豈易覯哉!蓋千人之英,萬夫之雄,而拔人於千萬,未敢期於必得也。況非公舉之世,詎能望於辛勞銓注之守令乎?是以苟無其材,不如簡靜,與民休息,雖無興利,亦不增害。
十八日 晴
觀書。古人禮制甚精,惟喪禮中父在為母服期,庶母無服,頗不合天理人情之公。明太祖洪武七年,命諸儒考定古人論服母喪者四十二人,願服三年者二十八人,服期年者十四人,遂詔定為父母皆服三年,庶子為其母亦三年,嫡子、眾子為庶母期年。太祖此舉,直如集古人為議院而從眾者,可知從眾之法行,則事合於公理者居多。
十九日 雨
觀書。明太祖待臣下極嚴苛,動加殺戮,然有一事可取。蓋當時天下守令,輒坐小過被逮,如費震、余彥誠輩甚夥,然或以良吏被釋,或因部民走闕乞留,旋遣還,且加賞賚,有因以超擢者。至英宗時,于謙巡撫山西、河南,獲罪論死,吏民伏闕留之,得釋,蓋有太祖之風。
二十日 陰,過午晴
觀書。明太祖罷丞相權,歸六部,置大學士備顧問,秩正五品。故永樂時解縉等入閣,皆編檢講讀之官。即仁宗即位,始以尚書侍郎兼大學士,閣職漸崇。大學士之為宰相,自此始。明宣宗始置巡撫官,蓋遇災荒盜賊,則遣往巡撫,事已召還。成化以後,遂成定員,而三司之任漸輕。巡撫之為疆臣,自此始。
二十一日 晴
晡,詣杏孫,偕至徐園觀女優。夜歸。
二十二日 晴
觀書。學政官始於明英宗正統元年,從黃福之請,南北直隸置御史,餘置按察使僉事掌之。學校之有附學生,始於正統十年,從知縣楊瓚之請。納粟為國子生,始於景泰四年,然當時惟許生員納粟。
二十三日 晴
止潛將至,詣其新屋。晡歸,觀書。
言路之開,前明勝於本朝,其上書者不必皆有言職也。如葉伯巨以平遙訓導上書,郭佑以監生上書,章懋、黃仲昭以編修上書,徐佳以刑部吏上書,孫磐以進士上書,楊椒山以兵部員外郎上書,海瑞以戶部主事上書,如斯類者,不可勝計。然而終無補於有明之治者,何也?言者在下,而聽言者在上,上操其權,下不能奪焉。言之而不見信,譬諸喻鹿豕以理,勖虎狼以仁,多言亦奚益耶?惟開議院,使權出於下,而言事者得操之,則無患天下之不治。
二十四日 微陰
枚叔過談。今日中國之反覆小人陰險巧詐者,莫如兩湖總督張之洞為甚。民受其殃,君受其欺,士大夫受其愚,已非一日。自新舊黨相爭,其人之罪狀始漸敗露,向之極口推重者,皆失所望。甚矣,人之難知也。
二十五日 晴
止潛至自津,余往迎候。晡歸。
韓侂胄以俳優惑宋寧宗,使斥朱熹;阿丑以俳優寤明憲宗,使去汪直。二人之用心不同,一欲傾君子,一欲除小人。
二十六日 晴
觀書。過午,入城視新屋。晡,詣枚叔談。晚,宴飲止潛家。
明孝宗時,周經為戶部尚書,於監稅官課入多者,輒與下考,與近時江寧布政司松壽命人征鋪捐所獲數少者為上考,同一命意。松事見七月初十日記,茲不贅述。
二十七日 晴
觀書。昳,讀《莽蒼蒼齋詩》,亡友譚復生作也,悲壯蒼涼,有杜少陵、白香山意。
晡,詣平陽先生談,頗悟佛家頓漸之旨。蓋天下事無論精粗巨細,虛者必以頓,實者必以漸。平陽有哭六烈士詩四章,錄之:
「悲哉秋氣忽揚塵,命絕荊南第一人。空見文章嗣同甫,長留名字配靈均。英魂何日忘天下,壯士終期得海濱。遺恨沅江流不盡,何年蘭芷薦芳春?」其一。「秋風夜動釣龍台,三峽猿啼蜀客哀。獨秀才華驚死去,雙忠魂魄忍歸來。濤飛閩海怒難盡,塵暗岷山慘不開。最痛賈生年弱冠,一旬參政骨橫苔。」其二。「三晉人荒二百年,欲憑壯志挽山川。十年京國避驄馬,一夕津橋啼杜鵑。徒抱精誠填北海,更無匡復起南天。家風燕市椒山血,萬古長留氣浩然。」其三。「春秋經說信非誣,嶺海於今出巨儒。兄弟承恩宣室席,君臣同難素王書。無衣孰為斯人詠,此骨難求大俠儲。不反兵仇何日復,□□西望痛奚如。」其四。
二十八日 晴
向午,詣止潛譚。晡,往視鶴笙於滬南製造局,縱譚。
二十九日 微陰
翔士過。向午,訪賓缽羅居士,不遇。晡,見枚叔。晚,始晤賓缽。夜,偕省山觀優。連日不讀書,無所記。
三十日 陰
檢碑板。張菊生至自津,旅中虹橋,往視譚都事,惆悵久之。即馳車詣味蓴園,杏孫及其兄完士置飲,款賓缽。開軒面平蕪,草樹整淨,微雨洒然至。賓缽愛子彥珪,年十二,韶秀玉立。余攜之嬉遊園中,且登安凱第之角樓俯瞰,馬車駱驛至,四望煙樹蒙密,天猶沉陰,雨已止矣。暮歸。夜,秉燭作上叔父書。
十 月
初一日 陰
蟄仙至握談,留午飯去。檢畫。薄暮,與陖齋至二北渡橋觀菊花會,多佳種,肥大可愛。
夜,觀書。宋安丙之誅吳爔,明仇鉞之誅寘鐇,皆利在神速,猝不及防。王陽明之平宸濠亦然。明之李東陽,雖不能如劉健、謝遷之力爭劉瑾,然能保全善類,可以媲美長樂老人。
初二日 晴
晨,入城,至梅溪書院。晡,走謁外舅。晚歸,途見枚叔、凌霄、介石、燕生四人偕行,下車詢之,知相約來訪,遂同至余齋,圍坐茗談,二鼓始各散。所譚多奇理,不勝記。余贈枚叔以寒梅獨鶴四字肖其性格,枚叔贈介石曰崩崖墜石。余又謂凌霄如鷹,枚叔如鶴,燕生如雁。
初三日 微陰。晡,微雨
觀書。
趙宋撫有中原,而東遼西夏,皆與抗衡。遼先為金滅。西夏以一隅之地,延祚亦至數百年,與宋幾相等,至蒙古強盛始亡國。元人雖建國不過八十年,而順帝北徙,祚祀未絕,其後鬼方赤小王子猶屢擾明邊,至本朝興始亡。然天山北路如四衛拉部,皆元裔,其後亦以叛始撲滅。
初四日 雨
止潛過譚。晡,冒雨登舟,與止潛同赴杭。余以菊花自隨。是晚,舟中對酒,水聲汩汩。
初五日 晴霽
舟窗日射,縱譚極暢。向午,以熟菜助飲,目眺心游,得十字云:白菜,黃花,綠酒,碧波,紅樹。夜二鼓,舟至拱宸橋外。
初六日 晴
晨,舟抵新馬頭,肩輿入城,與止潛先至楊雪漁家。屋曲折,有池館幽爽。止潛下榻其間。余坐良久,即往謁叔父,皆無恙。午後,過戚族數處譚。夜,作家書。
初七日 微陰
詣介軒弔喪,介軒父病歿。謁吳左師譚。晡,至旗營,訪貴翰香。翰香亦主持開議院者,謂議院為根本,根本不立,枝葉不可為。又雲議院公舉之意,小行之有小益,大行之有大益。
初八日 微雨
止潛及堂兄芝生偕至,留下視松楸,飯於墳親吳老泉家。晡歸,肩輿緩行,山嶺合沓,林竹叢密,數里一涼亭,可憩人,皆眾戶出資葺成,微合公理。
天演家言以人勝天,蓋以天為勢也,自然也,無知也;以人為理也,當然也,有知也。世界日進,必使理勝勢,當然勝自然,有知勝無知。
初九日 晴
白晝,肩輿出詣戚友數處。夜,觀書。
耶律文正謂興一利不如除一弊,為治據亂世之名言。然自今思之,除弊亦難。觀於明嘉靖時行一條鞭法,合里甲均徭雜汎總征之,吏得少與民親,頗稱簡便,似亦除弊之一端。然諸役冗費,名罷實存,有司追征如故,民所出賦役反增於前,梨州先生言之詳矣。是非欲除弊者反增弊乎?可深嘆也。讀《後漢書·廉范傳》,所謂不禁火,民安作二語,益悟此理。
七八月間新政行時,有許部屬及府道等上書得專達之諭。此事明萬曆以前皆然。觀於楊繼盛、海瑞等皆以員外郎、主事上書獲罪者也。至萬曆十四年以建儲事,大學士申時行請帝下詔,令諸曹建言,止及所司職掌,聽其長擇而獻之。不得專達,蓋自此始。
初十日 晴
將為六妹行聘,部署禮物及燈彩酒宴,擇期明日行禮,婿為張勤果之子瑞理。
十一日 晴
冰人至,為楊雪漁、濮止潛、毛彬士、樊靄莊四人。復敦請陪宴者數人,半皆杭城諸老,如吳左泉師、陳藍洲、盛劍南、王壽莊等。飛觥暢飲,日晡而罷。婿家來聘物,皆循杭俗,答亦如之。是禮也,古稱問名納采。
十二日 晴
束行裝,將返海上。晨,肩輿詣謝諸友賀者。昳,造藍洲父執廬,雪漁、止潛、勉齋皆在,因與止潛偕出城。止潛赴蘇異舟,與余同舟者希尚堂兄,蓋將至上海梅溪書院肄業,舟中聯榻。余復以菊花隨。薄暮,舟泊拱宸橋外,俄輪舶曳行。夜,觀書。
十三日 晴,風
日加午,風甚。舟近嘉善,系纜岸左,候至晡,風微息,始鼓輪行。夜入黃浦,波平岸闊,皓月如晝。秉燭觀書。四鼓到滬,余已眠。
十四日 晴
平明登岸,至家屋中,几案皆空,蓋遷居事漸就緒。俄至新屋,鋪陳井井,書畫爛列。晡,送希尚入梅溪書院,去新屋只里許。晚復出城,明日始進屋。
十五日 晴
日中,奉母並率家人入新宅,祀神鳴爆,親友多賀者。是屋在西門內,地名靜室庵浜。夜,月色甚皎。
十六日 晴
出城至棋盤街買筆。詣仲遜譚。聞穗卿在此,訪之於《昌言報》館,略作數語,即他往。晡歸,復至梅溪書院,晤經甫先生,坐良久返。杏孫來,徘徊宅左右,流連久之,暮去。
十七日 陰
詣日輝港桃園地,去西門三五里,夾道多柳,疏密高下幾萬株。歸途遇雨,至西門雨甚,冒雨歸。檢畫。晡,新吾過。夜,作家書寄津。
十八日 微雨
部署壁間書畫。過午,出城視佑三。俄詣王家沙訪新吾,見所繪山水冊精絕。歸已昏黑,雨甚。夜,觀《日本新史》,專論維新以來事,自明治元年起,共七年,尚有續作。日本自孝明天皇末,德川勢已微,將軍久無權,皆大老老中擅政,而處士倡尊王之議者日多。德川慶喜見人心已離,故甘心辭職,奉還大政,其勢有所迫而然也。
十九日 晴
作諸親友書。過午,出城買屨。晡,訪燕生譚。
燕生云:日本當明治初,能振變諸政,較易於支那者,其故有四:一封建未改,獲藩兵助也;一國中一家,無滿漢別也;一處士皆世家,有權力也;一文武合一,操論議者能將兵也。有此四美,故能三十年而爭衡泰西。中國反是,故雖上有維新之主,下有奮起之士,而所如輒阻,職是故也。或以地之大小論之,抑未察其深矣。
二十日 晴
錄日記。晡,杏孫過譚。晚,同至外國酒樓,邀何伯梁及新吾等宴飲。夜歸,觀《明治新史》。仲尼云:禮樂征伐自大夫出,三世希不失矣。日本明治前之情形也,惟其自大夫出,故處士有權力。一旦倡發大義,歸其權於天子,天子總其綱,復散其權於庶民,蓋得操縱之意焉,國有不治平者乎?
二十一日 晴
觀書。晡,鶴笙、燕生、仲巽先後至,縱譚。
靈性離於質點之說,論者或疑其不然,曰:人之智慮,屬於靈性者也。然老而或衰,靈性無老,何以亦衰?余曰:是理甚微難辨。蓋自妄念起,而受軀殼靈明之體,為所錮塞,幾等頑石。是以嬰兒無知也,未久而漸長漸壯大,有父師教誨,遂因耳目聞見,徐啟其聰明,因是能用心思,異於頑石。雖然,靈性附合全體,而總聚於腦,故用心時,其血管腦筋皆動撼,用心過多,則質點必受傷,甚者損壽。常見有人用心不息,而自覺其苦者,其質點以運動而勞之故也。當少壯時,腦髓血輪充實,用之而質點能耐勞,故靈思易運,而無不年衰,則質點虛損,將不堪其勞,心思亦倦。用愈少則智慮淺短,必然之勢也。是皆受質點之害,與靈性何與?
或問:人愈智,則用心愈多,而損其身,然則人寧愚毋智乎?曰:不然。靈性,精妙者也;軀殼,粗濁者也。精妙者日益,粗濁者自日損。有志學道者,烏肯固保其粗濁而甘舍精妙者耶?
二十二日
晨,詣梅溪書院,晤經甫先生。過午,出城見杏孫及汪頌虞,復謁外舅。夜,至丹桂園觀優,演《湘軍平逆傳》,其於駱文忠、曾文正諸人事跡,皆本《湘軍志》,饒有聲色。曾文正素衣而出,蓋時方丁憂在家也。狀貌魁梧,伶人馮志奎所扮。夜深歸,斜月東上。
二十三日 晴
經甫先生過譚。飯罷,步訪稷塍,昨聞稷塍已至。不遇。詣族友數家。晚歸。是日成七律二首,題為《新屋蚤起》,錄之如下:
「十年京國染緇塵,來作江南小隱淪。半畝田廬千界眼,萬家人海一漚身。依牆種竹能留客,繞屋栽花為養親。六合沉冥今已矣,還看門內自為春。」「結廬人境無車馬,論學天涯有友朋。鶴瘦不辭滄海路,雁孤時伴郡齋燈。舊書重讀精神異,新理多聞慷慨增。回首昔年燕市夢,恍如臥起早霞升。」
二十四日 晴
觀書。是日,外舅為七內弟納采杭城吳曉帆家。余充冰人,往來兩家,至晚禮成。
二十五日 晴
觀《明治新史》。過午,出城晤陖齋,過九和綢莊,見稷塍譚。晚歸。夜,觀書。
日本維新改法,而於釋氏一教未嘗廢之,故於明治二年,猶許本願寺僧徒至北海道教導其民。但布告寺院,釐正宗規,各守僧律而已。及後學校規模大定,而內典亦設一課,卒使佛學大興。東土為功,豈淺鮮哉!
日本維新後,最嚴鴉片煙,律販賣謀利者斬,引誘人食者絞,吸食者徒一年,自首者皆減罪一等。
日本自收還大政,首開議事所。所謂徵士、貢士,皆因公議選擢者。徵士任參與。貢士任議事官。後改稱集議院。其制度皆明治元年所定,而學校諸創設皆後之,可謂能得維新之次序矣。
二十六日 晴
蔭亭過談,昳始去。晡,往視堂妹於小南門鹽公堂夏子純家,其子婦也。子未娶而歿,因過門守節,可哀之甚。夜,觀書。
日人當變法之初,已知城郭之無用。有熊本藩知事細川護久請隳熊本城,朝廷允之。
二十七日 晴
寓書新吾。酌更家用出入規條。晡,訪杏孫不遇。夜,觀《明治新史》。
雅俗也者,文明蠻野之所由分也。入其境而村名、市名、里名、人名、物名、官名莫不雅切而有義者,其國文明之國也。入其境而村名、市名、里名、人名、物名、官名莫不陋俗而無義者,其國蠻野之國也。雅者,正也,切也;俗者,不正也,不切也。
至平之世無史,至樂之民無詩。史者,有事而書也。世平無事,故無史。詩者,有郁而發也。民樂無郁,故無詩。
二十八日 微陰
覽《明治新史》。向午,楊綽田先生過譚,良久去。昳,仲巽、襄孫偕至,同車詣桃園地,即歸,誦定庵詩。余主持議院之說,詢之守舊老儒,每多以為是者。而與喜談新政諸公言之,反皆目為緩圖。余自是不敢薄視舊黨。
二十九日 雨,俄少止
詣止潛,甫於昨日到滬,晤談。日中,稷塍至,俄穰卿、頌虞踵來。語低徊不休,半皆勾欄趣史。余晚歸,區畫家政。
十一月
初一日 晴,風
穰卿有妻之喪,是日設奠,余往吊。俄詣止潛。晚,襄孫招飲于海天春樓,酒罷,夜歸。
初二日 晴,風
次申過。向午,詣小南門海潮寺,蓮兄為先堂叔禮懺。俄堅仲踵來,蓋甫與次申同至自津。昳,偕歸小坐。晡,出城,余赴徐園。是晚,與竺生合宴賓缽居士。連日不讀書。堅仲是日下榻余家。
初三日 晴
向午,與堅仲詣止潛家。昳,往視次申。晡,游味蓴園。晚,飲于海天春。夜歸,枕上覽惲子居《辨微論》。
初四日 晴
晨,偕堅仲至梅溪書院,歸途往游一粟庵,亦僧居也。在西門內迤南,人煙極稀,殿宇孤峙,外繞竹籬,門徑幽曲。佛堂卑隘,堂東偏屋六七椽,頗閎敞,庭養花數盎可愛。迤北出佛堂,後有大池,冰凍池上。齋館櫛比,軒窗面水,隔岸多老樹叢竹,心目頓爽,坐久忘返。向午歸。昳,偕訪張菊生,不遇。晡,詣浩吾。晚,入城。
夜觀嚴又陵譯《天演論》上卷。赫胥黎以為牝牡媾合,人類孳生,祖孫再傳,食指三倍,傳衍無窮,地力有限,養生之資,將不足以贍之,勢不能不出於爭。爭焉而勝者存、敗者亡,於是資生之物,常與生類相配,此物競天擇之說也。余謂赫胥黎氏此說,仍野蠻之見也。世界文明人知公理,共享平權,安有爭。若慮滋生之繁,則民智大進之際,必有公法以限制之,使男女生育不至過多以耗地力也。且哲學日精,嗜欲必淡,媾合一事,必無妄行,豈如蠻野之以是為樂耶?限生育以與地力相配,二千年後不患無此良法也。
目之好色也,耳之悅聲也,口之嗜味也,身之喜安逸也,皆人慾也,吾以為天。好色而不淫於色,悅聲而不溺於聲,嗜味而不耽於味,喜安逸而不貪著安逸,皆天理也,吾以為人。蓋天者順其自然也,人者知有當然也。順自然之性,所謂任天行也;法當然之理,所謂盡人事也。
昨讀《天演論·導言四》,嚴又陵案語有云:島國僻地,物競較狹,暫為最宜外種闖入,新競更起。往往歲月之後,舊種漸湮,新種迭盛。如俄羅斯蟋蟀,舊種長大,自安息小蟋蟀入境,克滅舊種,今轉難得。蘇格蘭舊有畫眉善鳴,忽有班畫眉,不悉何來,不善鳴而蕃生,克善鳴者,日以益稀。澳洲土蜂無針,自窩蜂有針者入境,無針者不數年滅。余為之掩捲動色曰:誠如斯言,大地之上,我黃種及黑種、紅種其危哉!
初六日 晴
寓書新吾。過午,偕堅仲出城,同車馳往味蓴園,有江西人趙仲宣與俱茗談。薄暮始還,買得伶人名三盞燈者映像攜歸。此君為余所目賞而心醉者。記客歲旅析津,友人潘子靜謂余平日議論所心折讚不絕口者,獨有三人:曰宋燕生,曰三盞燈,曰李合肥。余聞之以為知言。是夜,遂為三人各制贊詩錄下:
「量如春海深,心侔秋月皎。流言遍九州,蠅蚋徒紛繞。」李。
「婹裊舞春風,明艷媚朝日。休言兒女腸,更抱英雄質。」張。三盞燈姓。
「斷霞晚猶明,孤雁秋還唳。蒼茫世界寬,中有人揮涕。」宋。
初七日 晴
覽《明治新史》。過午,與堅仲偕游松柏園。園多亭榭,頗幽曠,惜雕琢過甚。俄復至味蓴園茗話。薄暮,詣杏孫家晚食。夜,觀優。
初八日 微陰,有釀雪意,冷甚
覽《明治新史》。日本自太政復古以來,官制政法日新月異,不憚屢改,是皆變獨裁為公議之實效也。蓋天下有公議而後有公權,有公權而後有公法,有公法而後有公利。
日本學校之制,於明治五年七月始大定,分全國為七大區:曰東京,曰名古屋,曰大阪,曰廣島,曰長崎,曰新瀉,曰青森。皆設大學部以統轄所屬各縣,規模至宏遠也。其詔書普喻國人,申明厲學育才之意,殷拳懇摯,如父兄之誨子弟,宜足振動舉國之人心。其民兵之制,亦定於是年。
初九日 陰
晨,訪稷塍,午歸。晡,稷塍來,趙仲宣亦至,縱譚至暮,各去。微雨。
初十日 陰
冬至。觀《明治新史》。
朝令夕改,為獨裁政體家之所忌。何也?上下之情隔絕,法令愈繁,則吏易得為奸,而民愈受其苦。惟共治政體則無此慮,苟有不善,雖朝令晡改,亦無不可也。要之,獨裁之治尚簡,共和之治尚繁。
十一日 微晴
為重開雅集,折簡約諸同志,訂於十三日集余舍旁之忘山廬。是舉於乙未夏秋之交鍾君鶴笙創議,先集於仲巽家,嗣改格致書院,未幾,《時務報》館立,遂復改集報館中。風氣日開,新學友漸多,意向稍歧,遂倦而散。今逾數年,新機復大阻,所謂天地辟賢人隱之際,而我海上三五同志,渺懷孤詣,不忍與之俱息,複議恢復前之申江雅集,亦灰燼之餘也。
十二日 晴
覽《明治新史》。晡,往謁外舅筱老,談湘軍平洪楊事,以日來丹桂園演《平逆傳》也。塔忠武之健斗,當時諸將實少其匹。筱老當粵事初起時,即至湘南隨曾滌笙營中治軍餉,故戰事皆所親歷。為言岳州城外之役,塔軍與發酋曾養泉對敵,筱老自登某山觀戰,遙望兩軍隔狹河而陳,屹不動。良久,忽皆收隊,以為休戰也。俄見一騎跨白馬而前,我軍一騎黑馬者亦前,久之,黑馬渡河,俄二人皆下馬相抱持,未久,一人臥地,一人抽刃割其首,躍跨黑馬奔還,振臂急呼,諸軍鳴鼓,如牆而進,敵大潰走。及歸詢之,知塔公陣前與曾酋約,單身相搏,不鬥軍士也。塔公每出戰,必跨黑馬。馬馳哮如雷,敵馬皆辟易。及塔公卒,馬未數日亦不食死。
十三日 晴
於忘山廬中設長案,置餅果花橘,如西餐式,待雅集諸同志。晡,至者七人,為經甫、鶴笙、稷塍、仲遜、仲宣、燕生、志三,暨余與堅仲共九人,茗譚,抵暮各散,是為重立雅集第一期。夜,觀《明治新史》。
日本明治五年,徵兵令下,詔書引用西書血稅二字。蓋謂百姓出稅以衛國,皆其生血所為,故謂之血稅。頑民不解者,誤以為絞血之稅,遂畏怖倡亂。如北條縣民,官吏以兵威鎮制,且曉諭其意,始各解散。甚矣,變法之難!
十四日 晴
覽《明治新史》,七年始設警察寮規則,凡逮捕拘留,不至罪案書鈐印之一日,其罪有無未可知,不得視同罪囚,義精矣。晡,止潛招飲。
十五日 晴
過午,送堅仲登舟赴杭,晚歸。
十六日 晴
止潛將往淞江履任,晡往送,稷塍、頌虞、襄孫皆在,詼笑抵暮始返。止潛於是夜登舟。是日,余歸,寂坐賦《秋風歌》七古一首,錄下:
「秋風怒吹碧海立,長鯨飲浪百鱗泣。可憐東南錦繡一原隰,蠻草年年哭群蟄。吁嗟此蟄幽埋三千年,幾閱周舒與秦急。嬴秦一盡元又來,鞭笞刀鋸如束濕。虎狼千輩戴冕居,驅策民賊膏血吸。膏血吸,民不給,愁雲覆九區,群龍相繞襲。群龍兮群龍,何情之太忍兮,坐視吾民困幽縶。會逢海南一聖人,起排帝閽悲鳴悒。悲聲震庭不敢止,天子感動下階揖。下階揖,忠言入,頒新謨,盪舊習。春雷一聲動九天,萬物芸芸皆歡輯。忽遇凜風朔雪捲地來,頃刻乾坤變凍澀,雪盛風勁凍不開,鬼蜮競岩廊,鳳麟避山隈。百卉已隨苦寒死,松柏不受冰霜摧。松柏兮松柏,今非其時兮,空逍遙乎清泉與白石。」
十七日 陰,寒甚
覽《明治新史》終卷。
獨裁之國有誹謗之刑,公權之世亦有誹謗之律。誹謗之事,不得謂無罪也,第設此刑律者,有公私之別耳。私者惟誹謗其君長為有罪,公者雖誹謗平民亦有罪也。日本史載明治八年定讒謗律云:凡不論事實有無,擿發公布害人榮譽者,是謂讒毀;非舉人之行事,輒加惡名於人公布,是謂誹謗。由是觀之,文明野蠻所行之政,往往其跡同,而用心則相去遠矣。
十八日 陰
晨,詣杏孫,遇錢君彭山。其人自幼蔬食,不能茹葷,葷物入口輒嘔不止,亦奇人也。晚歸。夜,作寄兄書。二鼓眠,枕上觀惲子居《三代沿革論》。
惲子居云:政者,治亂之紀,上與下之統,天子與諸侯、大夫、士、百姓共斷之。善哉言乎!得治天下之本矣。泰西上下議院,蓋即與百姓共斷之意。
惲先生以為農工商三民之力,不能給十一民,故天下敝。聖人之道,必欲不病農工商而重督士,使士不濫。士且不濫,彼十民者無由濫之。不能濫則常處不足,而天下爭歸農工商矣。是言也,知其理而未知所以治之之法。夫士何由而能重督,何由而能使不濫,苟無善法,猶托諸空言也。世界而有公議公舉,則士毋勞重督而自不濫。《說文》推十合一為士,亦有作推一合十者,推一合十即公舉之意。世儒昧昧,空論治道,而不窺本原,如惲先生者蓋比比也。
十九日 晴
晨,詣梅溪書院,向午歸。晡,覆觀《文獻通考》嚴氏所詳節者,與原書參閱,取其簡而省目。夜,枕上觀惲子居集。國朝古文家以惲子居及汪容甫為上品。二君皆善讀書,有通識,故其文亦異於諸家。子居《原性》一篇,析理至精,與餘論性之理暗合。
二十日 陰
晡,出城至格致書室購書,晚歸。夜,觀書。
《漢書》武帝元狩四年,造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三曰復小,橢之,其文龜。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也。此殆仿佛泰西所流入之銀錢。定庵雜詩引證齊梁之鑄餅金,以為中國古有銀錢之始,不知漢時已有此法,特未能久行耳。
二十一日 陰
錄外史。翔士過。
二十二日 晴
錄外史。余自乙未秋末日,以此自課,積二三年尚未卒業。蓋中間間斷,亦多曠日,半牽涉他事,甚矣功之不可不密也。自此欲續成前稿,不敢稍輟,每日行之,亦不復記,惟禮拜日休息。晡,詣杏孫,夜歸。
余讀《通考》職役一門,而知我國自秦漢以來,治民之法日退,其視民亦日賤也。成周之世,為民設比長、里宰、閭胥、族師、黨正,皆以下士、中士、上士、下大夫之命官為之,以其近民也,而尊重之即所以重民也。漢時去古未遠,故每鄉有三老、孝悌、力田,每亭有亭長、嗇夫、游徼,皆有祿秩,而三老、孝悌、力田尤尊,可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復勿徭役,則猶愛之重之也。至唐時設里正、坊正、村正,選人充任,而當時稱之為差,故有科差、輪差之名,而人爭避免,則其職已勞苦輕賤可知矣。迨宋時所謂衙前、里正、戶長、耆長、弓手、承符,皆等於奔走驅使之賤役,責民差充而不勝其苦,於是差役領役遂為北宋一大議論。要之去古愈遠,先王重民之意蕩然無存。諸儒不究其本源,而惟爭執於末流,亦何能補救斯民於萬一耶?
二十三日 晴
夜,觀書。獨裁之國,民不能與上論理,故政令之積弊,沿久不能改,往往有極可笑者。如五代時鹽法,有所謂蠶鹽者,授人以鹽而征其錢也。有所謂兩稅鹽錢,免鹽之榷而均諸稅也。行之既久,則鹽不給而征錢如故,稅已納而禁榷再行。又有所謂曲腳錢者,亦起五代時,納錢而民間許自賣酒也。時移事變,麴錢為定製,而仍禁私酤。他如南宋之抑帛錢者,本起於私買,官給錢以買綢絹。其後也,官不給錢而白取之;又其後也,反令以每匹之價折納見錢,而謂之折帛。我國待民之無理,見於歷史,如斯類者,不勝縷指,蓋為他國所罕聞也。
二十四日 晴
昳,詣訪菊生,見日人所著《清日戰史》,皆和文,不能讀,惟多戰跡圖可觀。俄造燕公廬小談,暮歸。夜,觀書。
君者,為民而設也。民各私其身,至於相爭,有君以平其爭,使人人各遂其私,而合群私為大公,此君之職也。故謂君家為公家,以其能合群私也。民有田有貨,必納稅於君,非納於君,納於公也。以君取其稅,即為合群私之用故也。是以古之謀國者,矜言富國,非富君也。君欲為民興利除害,非富不能有為,而有妨於合群私之事矣。是故管仲之於齊也,桑弘之於漢也,劉晏之於唐也,皆能潛操輕重斂散之權,以漸饒國用,而使富商巨賈不得兼併小民。誠以利聚於私家,不如聚於公上,聚於私者僅供一人一家之用,聚於公者可以贍萬人萬家之用也。故管仲、桑弘、劉晏三人之術,未可厚非也。然而後儒持論者,每以其事為可羞,而行之往往亂天下者,何也?誠以後世人君不明君為民設之義,以為民皆事我者也。不明合群私為公之義,而以己私為天下大公也。不明兩稅為民用之義,以為此奉我者也。於是所取於民之財,不為公用,實則用之於合群私者良少,而強半銷耗於人君一人一家之中,則其視富商巨賈之兼併小民者,亦無少異也,而酷烈又甚於富商巨賈矣。且平民之相兼併也,不過相競於緩急貴賤之間,黠者勝焉,然而交易出納必有法也,還納取與必有信也,無官吏之抑勒、刑法之逼迫,故雖受虧而不重苦。使君而效其所為,則大異夫平民,而種種苛擾累民之事,叢起而不可禁,欲天下不亂,得乎?是以儒家羞言之,非無故也。或曰:管仲、桑、劉諸君行之,不聞其甚擾民,何也?曰:管仲治齊,猶封建世,地小而精神易周。桑、劉二人,皆有過人之材,是以能潛操輕重斂散之術,富國於無形,且所行法又迥異後世。馬貴與先生言之詳矣。若處今之世,無古人之材,而復為之廣立官屬,峻立刑法,以求濟其術,其不墮北宋之覆轍者鮮矣。
二十五日 陰
海上望雪甚切,聞杭湖一帶已得雪矣。
二十六日 晴
晡,至味蓴園散步。夜,觀書。
國家盛時,輕徭薄稅,財入少而用有餘。及其衰也,橫徵暴斂,財入多而用反不足。是何故耶?蓋財入少則用之有節,有節故有餘也;財入多則用之無節,故不足也。但不可以之衡今日泰西之制。
財之不足,強半由於縱侈。縱侈者以無益之浮費,妨有益之實用也。人之所急待以養生者,衣食而已。食出於耕,衣出於織,衣食贍足,何仰於財?聖人之制,財用者所以為流通調劑之具耳。使天下多農夫桑婦,人知務本節用,又安慮財之不足哉?自縱侈者出,輕米粟而重珠玉,賤布帛而貴錦繡,於是天下始漸棄本逐末。業珠玉錦繡之人日多,而為農夫蠶婦之人日少矣。然而珠玉不足以充飢也,錦繡不足以禦寒也,所食必賴米粟也,所衣必待布帛也。耕織之人少而衣食之人多,則米粟布帛不得不翔貴。物貴則財不足以配之,安得不貧。非財不足,粟與帛不足也。粟帛何以不足?為珠玉錦繡之所分也,此縱侈之所以為害也。
二十七日 陰
蔭亭過。晡,燕生、經甫、杏孫、仲巽咸至,為雅集第二期。縱譚至暮各散。
治平之機,出於公議。公議之人,由於公舉。公舉之法,決於投瓶。投瓶之為功也,大矣哉!東西各國之興,皆行斯術也。余因賦絕句一首,以志讚嘆。錄如下:「缿筩自古非良法,移作歐西選舉公。欲破天行千載虐,神機偏在一瓶中。」
二十八日 陰
晏起,詣杏孫譚。夜,觀書。
昔子輿氏稱伊尹,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好行其德者,每不謂然,以為一介不取,則廉矣,一介不與,不亦吝乎?此非察理者之言也。夫非義非道而安與人者,適足以害人。何也?人生世間,苟非不得已,必當自食其力。自食其力者,必能務本業。人人能務本業,則生財之道廣而國富矣。使天下多好行其德之人,恃財帛之多而濫施,則惰民皆甘於游乞坐食而不務本業。不務本業者日多,則生財之道狹而國貧矣。故吾謂好行其德者,其罪與縱侈等也。或曰:然則古人發政施仁,每重恤養之事者,何也?曰:古人恤養之事,必於鰥寡孤獨,老弱無告,或跛聾殘疾,不能力作,及遇水旱饑饉,流離失所之人,而後賑之恤之。若夫年穀豐熟之日,筋力強壯之人,徒以游惰荒本業而致貧者,雖坐視其餓死,猶不為忍。何也?彼固甘於求死也,使復振之恤之,所謂非義非道,天下之人皆將效尤而舍本業矣,古人無是政也。
子張學干祿,仲尼告之曰:寡尤寡悔,祿在其中。據是,可見當春秋時,雖已世衰道微,然而賢人志士學成於家者,尚易得通顯於朝。蓋當時鄉閭之議論,猶有權也。三代下惟兩漢之州郡徵辟,魏晉之九品中正,其舉人雖非古法,然頗采輿論,不失古意。自隋唐以降,士以科目進,於是顓試文藝,不覘器識,爭一日之短長,不問平時之毀譽,而天下豪傑之士,始多窮愁抑鬱者矣。
二十九日 晴
翔士為其先人行祔廟禮,並行題主禮,余往襄事。
夜歸,觀書。國家專以考試文藝取人,於是不能不嚴搜檢之法,蓋防其鈔襲也。然其待士,始如罪囚如盜賊焉。考是法,蓋起於唐乾元中,禮部侍郎李揆言:主司取士,多不考實,徒峻防索其書策,殊不知藝不至者,居文史之囿,亦不能摛其詞藻。乃於試日,設《五經》諸史及《切韻》於床,引貢士謂之曰:大國選士,但務得材。經籍在茲,請恣檢。
糊名考試之法,始於宋真宗景德四年。大中祥符八年,始制謄錄院。
近代文學之士,多聚東南,北五省獷陋,每少聞人。平陽先生以為經金、元之亂所致,蓋信然也。故北宋時,歐陽永叔猶奏稱東南多進士,西北多經學,不過雲東南好文、西北尚質而已。雖質,猶多經學,則尚有學也。自南宋而後,北方學者遂不可多見矣。
三十日 陰,微雨
晡,出城。晚歸,理家政。終日不讀書。
司馬溫公論王安石,以為罷詩賦,用經義,此乃復先王令典,不易之法,但不當以一家私學欲蓋掩先儒。此數語可移贈今日之康南海。
十二月
初一日 微陰
族妹是日納采,往賀。晚,詣杏孫,與朱琴甫論算學勾股術。夜,觀優。
初二日 晴
余以唐宋名臣八人,擬今日之李傅相。曰託身強後,持正不阿,似狄梁公。曰勳業蓋世,盡忠朝廷,似郭汾陽。曰朝綱紛變,身居事外,似裴晉公。曰名高望重,未忘科第,似李贊皇。曰心跡光明,不學無術,似寇萊公。曰豁達大度,恩怨兩忘,似文潞公。曰覆軍折將,敗非其罪,似張魏公。曰奉公潔己,橫被貪名,似余蘄州。
初三日 晴。晡,微陰
出城,晚歸。夜,觀書。
朝廷取士用人,判為兩事,所用非所取,所取非所用,其病原於儒吏之分途。蓋三代取士用人之法,見於《王制》。如鄉秀士升於司徒曰選士,升於學曰俊士,升諸司馬曰進士。司馬論辨官材,論定然後官,任官然後爵,位定然後祿。其時無所謂儒,亦無所謂吏,蓋取之則皆儒,而用之則皆吏也。至西漢時,公卿大夫始或出於文學,或出於吏道,於是儒吏始分,然未嘗抑揚輕重其間也。是故由吏發身者,亦多名臣,如丙吉、龔勝、尹翁歸之流,賢名卓著於時。迨東漢而儒吏派品漸分,儒漸鄙吏,故丁邯有不肯為尚書令史之語。自是以後,天下日益尊儒賤吏。儒惟自尊,故益不習吏事,墮於拘譾不通。吏惟自賤,故愈不守儒理,流於放蕩無恥。天下於是不能得儒之益而日受吏之害。沿及唐宋,此風難返。惟元世祖時,詔諸路舉儒吏,儒必通吏事,吏必知經史,似尚儒吏並重,有西漢遺意。迨明成祖時,復有御史勿復用吏之詔,而吏由是復輕。夫吏之所以輕者,由其與儒分途故也。既分途,則久之必有輕重。使復三代古法,取之則皆儒,用之則皆吏,天下又安有不習吏事之儒、不守儒理之吏哉?甚矣,漢人之作俑也。
下之進身也,必由眾所公舉,則品之賢否不能淆。上之用人也,必使吏得自解,則才之短長無所隱。《周官》之鄉舉里選,公舉也,不可復見矣。而兩漢用人尚由徵辟,自公府至郡吏,皆有其權。且當辟召之時,猶采鄉里無心之毀譽。是則自辟之法行,公舉之意未亡也。魏晉以來,立九品中正法,雖略變而選舉之權猶分於州郡。至隋文帝時,始收天下選舉之權,盡歸吏部,自是海內一命以上之官,州郡無復辟署者矣。夫用人既不由自辟,而下之進身也,乃設科目,聽其投牒自舉,公舉既變自舉,用人又不得自辟,於是天下之賢才無由出。賢才無由出,而天下困矣。善哉泰西之治也,凡國之宰相,由議院公舉,而諸曹職長,皆由宰相自選用。故凡宰相易人,則諸曹長與之俱去,蓋兩得之矣。
初四日 陰
夜,火鐘鳴六,不知何處失慎。
初五日 雨
外舅以車來,招往午食。坐有蔭亭、厚甫,始知昨夜泥城橋外火焚去西式樓屋六七家。晡,詣杏孫譚。晚歸,雨猶灑衣。
夜,觀書。儒吏之分,由於官師之分。《周禮》黨正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州長掌其州之教治政令,故黨正為一黨之官,即一黨之師也。州長為一州之官,即一州之師也。官師合一,所以無弊。秦漢以來,設郡守縣令以治民,復設博士官文學掾以教民,於是官師始分。官師分則為政與為學始不相侔,而儒吏分焉。天下事往往合則交相為用,分則交相為病,亦正不止官師儒吏已也。
古人文武不分也,故禮樂與射御兼習;為學與治事不分也,故書與數並重。於此見古人六藝之名,有精意存焉。
初六日 陰。晡,微雨
夜,觀書。
《周官》黨正孟月屬民而讀法。讀法也者,讀國家之法律也。是人人無不知律學矣,安有不習吏事之儒哉?唐人設學,始有律學,則當時人已多不知律可知。至宋時,以練水大儒,猶謂不宜置明法一科,以為日誦徒流絞斬之文,習鍛煉文致,為士已成刻薄,從政豈有循良。夫以律令設專科取士,則業是科者必至盡棄《詩》《書》道義而不講,練水之慮及此,固所宜也。然謂知道義者不必明法律,自能與之冥合,則未盡然。夫所謂冥合者,不過大旨所在。若夫條目曲折,豈能盡知。惟士夫以此自恃,故遇事為吏所欺,隱而不覺也。善夫周人孟月讀法之制,既未嘗專設一科,而人人又無患不明律學,其命意之深遠。抑可知矣。
初七日 微晴
晡,出城,晚歸。夜,觀書。
《漢書·賈誼傳》:天子不喻前聖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見禮義之正,《詩》《書》無宗,學業不法,太師之責也。天子不惠於庶民,不禮於大臣,不中於折獄,無經於百官,不哀於喪,不敬於祭,不誠不信,太傅之責也。天子處位不端,受業不敬,言語不敘,音聲不中,進退升降不以禮,俯仰周旋無以節,太保之責也。天子燕業反其學,左右之習詭其師,蓋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辭,少師之責也。天子居處出入不以禮,衣服冠帶不以制,御器倒側不以度,采服從好不以章,忿悅不以義,與奪不以節,少傅之責也。天子居燕私安而易,樂而耽,飲食不時,醉飽不節,寢起早晏無常,玩好器弄無制,少保之責也云云。凡是六職之重,皆為天子一人而設。一人之身甚微,而必設如許官監製之者,何耶?誠以天子異乎常人,蓋其一身足以樹萬國之表率,而系兆民之安危者也。舉止好尚,微涉畸邪,足以移天下之風俗;喜怒愛憎,略有偏倚,足以生百年之禍患,如是而可弗加之意乎?是故立官必眾,防範必嚴,視天子一人之身,直如千萬人之身也。三代盛時法良意美,思深慮遠,有如此者,宜為後儒所推重矣。而愚意以為此皆君權世及國不得已之法,民權之國無是事也。蓋民權之世,有公議以維持國政,則民生之苦樂,無與於君之身也;有公法以陶鑄人心,則風俗之厚薄,又不繫於君之身也。君特為民總挈公權,以保吾國而已。有德則舉之,無德則廢之,故視之甚輕,又何必紛紛設公孤、立保傅,相其言動、監其起居之不憚煩耶?蓋與君權之世正相反也。要之,君權之世,聚其權於一人,則視其君不能不重;民權之世,散權於眾人,則視其君不能不輕。
初八日 晴
蔭亭過縱譚,晡,始去。晚,治外史,如常課。
初九日 晴
晡,出城。晚歸,家祭。夜,觀書。
昨與蔭亭譚,謂非開議院不能辦事。然於設議院之前,必先廢四書文,分科取士,使士夫知講求實學,留心政治,以為議院之始基。余始猶不謂然,嗣與蔭亭再三辨,方悟此理,然後知南海得志時,首變考試為得要也。八比廢,人爭讀書,民智辟,新黨必多。而諸公持之過急,致激此變,前政盡反,可惜也。
初十日 陰,有雪意
日治外史,如常課。夜,隨母往觀優。
十一日 陰
雅集第三期,至燕生、經甫、鶴笙三人,縱譚。
日本之所以能獨立於亞東,歷數千年不為他種所侵滅者,以有封建故也。封建之國,列侯分土,各固疆圉,雖強鄰勁敵,未易長驅直入,攻之較難。無封建則州郡不能各自為守,敵入而逢州破州、逢縣破縣矣。此蓋君權世保種之良法也。
封建之世,列國之君,莫不世及,雖甚私,然較之郡縣世惟許一家世及者,則私之中又有公焉。大抵郡縣之國一君,封建之國多君。君愈多則國愈強。若民權公議之國,幾於人人皆君,是以無敵於天下。語云: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故多君之國,雖小而能存,如歐洲之丹麥、瑞典諸國是也。寡君之國,雖大而必亡,如支那國是也。
十二日 晴
晡,稷塍過譚,暮始去。夜,觀書。
儒與吏分,為古今一大弊;而兵與民分,又古今一大弊。宋王介甫立保甲法,似欲復古民兵合之制,而其法不善,反貽口實。非民兵之不可復也,不知其本,則古法適為害而已。試觀元祐八年蘇軾奏,稱河朔西路被邊州軍,自澶淵講和以來,百姓自相團結為弓箭社,推擇家資武藝眾所服者社頭、社副、錄事,謂之頭目。帶弓而鋤,佩劍而樵,出入山坂,飲食長技,與北虜同。私立賞罰,嚴於官府,分番巡邏,鋪屋相望,遇有警急,擊鼓集眾,頃刻可致千人,虜甚畏之云云。此與介甫保甲法無異,何以行之略不擾害,且能制敵保衛桑梓而有實效,其故安在?則以由民間公議創立,毫無官權故也。苟以官權行之,則其事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溫公之所以請罷保甲者以此也。由是觀之,欲復古法者,非由民間自治不可。
十三日 晴
治西史如常課。晡,出城,至味蓴園散步,寒林斜日,遊人甚稀。歸途詣杏孫廬,與朱琴甫小譚。俄造小圃叔新屋,留晚食。夜歸,朗月照人。
十四日 晴
夜,觀書。古者稅無蠲免,刑無赦宥。非不知恤民也,稅無定額,豐地則納多,歉地則納少,量時而定其取捨。非無蠲免也,未嘗普蠲而已。刑不妄施,罪無疑則誅之,情可恕則宥之,因人而決其出入。非無赦宥,未嘗普赦而已。後世人主每喜普蠲普赦以市恩於民,於是頑民有抗匿錢糧以待蠲、恣犯罪過以待赦者矣,豈可為治天下之常理哉。
十五日 晴
出城,晡歸。夜,觀唐鑄萬《潛書》。是書蜀板,書肆無可購者。會有蜀人販是書來,燕生聞之,往購一部,欲復為余買,而書已罄矣。余因自燕公借觀。是日甫開卷,知其人亦不喜宋儒者。謂其為學有性體而無事功,有正心修身之學而無治國平天下之學,蓋得聖人之半體,流為無用,為世詬病,職斯故也。
十六日 微陰
晡,為杏孫太夫人書壽言,余兄撰文。太夫人明年壽八旬,正月七日生日,同人亦多以文祝者。夜,出觀優。歸,觀書。唐子之書,曲折奧衍,近內典,文章又類周秦諸子,善剖析名理,於近儒最服陽明子良知之學,亦以其能發為事功也。
十七日 晴
晡,壽言書畢。晚,仲巽招飲外國酒樓,坐有燕公、杏孫等。燕公亦撰壽杏孫太夫人文及詩,淵雅淡逸,品格高絕。夜歸,觀書。
唐子云:德性事業分,聖人之道裂,宋儒之罪也。愚謂此其病源,仍根於儒吏分途。《說文》云:吏者,治人者也。天下爭以治人者為賤,則夫求貴於天下者,安得不尊古而卑今,淑身而忘世哉?故吾常謂儒吏不合,天下無治理。
十八日 晴
晨,訪次申。日中,在杏孫家閒談。晚歸。
十九日 晴
晡,偕小圃族叔,游城隍廟,登小樓,飲酒,食饅頭十餘枚。饅頭俗稱,以面裹肉,起於武侯定南蠻時,漢以前無有也。北方呼曰包子,而所謂饅頭,則有面而無肉者也。南方猶沿古稱。廟中鬻是為業者三十年,最著名。一藝之工,即能專利如此。利專而工益良,不待言。
夜觀《潛書》。任官者必循級序進,雖衰世之弊法,然亦用人之公理。何也?任官必擇賢,賢何由擇,必察其材;材何由察,必試以功;試之則必先於微職,能任一事,然後使任十事;能任十事,然後使任百事;能任百事,然後使任千事萬事。是故大將必出於卒伍,而後可恃;宰相必出於嗇夫、亭長,而後可用。蓋歷級多,任事久,則才之短長、德之高卑,無可逃也,無可隱也。以此用人,以此知人,豈非善法乎?惟自後世,儒與吏分,取士與用人分,徵辟法廢,而所謂序進者,不問其才德優劣,但視資格年勞,皆可推遷,則去之遠矣。故天下有跡相似而命意懸殊者,此類是也。
二十日 晴
過午,詣味蓴園,遇穰卿,晚歸。夜,觀書。
唐子憂君之失其道而亂天下,無法以處之,作《遠諫》之篇,所以勸為君也。憂臣之失其道而天下亂,無法以處之,作《柅政》之篇,所以勸為臣也。夫勸之者,空言也。《六經》之文,所以勸為君為臣者至矣,豈待唐子之言哉?然而數千年來,君不君者如故也,臣不臣者如故也,不得其法而徒勸,雖齒敝唇焦,無益於事。曰其法安在?泰西之已事可知矣。民權不扶,用人不由公舉,行政不出公議,豈能責為君為臣者哉?
是日,閱《蘇報》載曾龢請變通成例疏,沉痛明辨,有為四百兆人請命之概。因是罷職,曾公不朽矣。
二十一日 晴
晡,詣梅溪書院,與經甫先生談。夜,觀書。
君權之國,最奇而無理之事,莫過於用奄人。自縱淫而絕他人之嗣,何其忍也!魏叔子謂奄人起於周,而夏商無之。夏商以前女御少,至周而女御多也。然則周德之不及夏商,蓋可知矣。
二十二日 晴
夜,讀《潛書》竟。鑄萬先生躬行孝弟,書非秦漢以前者不讀,尊孟宗王,謂孟子實聖人,而陋程頤之固,深慨三代以後無治法,而開國君臣將相莫非屠戶,故於《室語》一篇發之。其閱識孤懷,可與梨洲先生並傳矣。先生蓋蜀人,嗣以獻忠之亂,蜀民死盡,赤地千里,無家可歸,乃卜居吳門,卒年七十三,無子。其人姓名不著,世罕知者。世固有隱沒於前而顯於後者歟。
世有三學:曰聞見學,曰知學,曰行學。讀書而博記誦,聞見學也,而非知學。讀書而多心得,知學也,而非行學。讀書而勵諸己有法,施諸人有用,斯為行學,學乃全。《中庸》所稱博學之,審問之,聞見學也;慎思之,明辨之,知學也;篤行之,行學也。不外是三者。
二十三日 陰
晡,稷塍過談。風冷。夜,觀《大雲山房集》。
二十四日 晴
書春聯。仍觀惲集。過午,往謁外舅筱老。晡,詣城隍廟,遊人雜沓,丐者滿路,余探囊取錢散之。嘗憶唐僖宗時,宰相有好施者,囊錢自隨,行施丐者。每出,襤褸擁至。朝士規其宜舉賢任能,使萬物得所,何必行小惠。宰相大怒。余所為得無近是。雖然,余處士也,非宰相比,力不能施大德,則小惠在所當行者。
二十五日 晴
昨觀書,略有所悟。世多言道家之旨在保肉身,而釋家貴棄軀殼,其言背而馳也。及遇陳濬卿,則聞釋道同旨之說,謂釋家亦保肉身,但道先修命,而釋先修性,其所至一也。余疑之者半載,至是竊疑釋既賤軀體而戒殺生,欲天下人各保生命,則其視生命非不重也。視生命既重,或者亦有所賴於生命乎?雖難決為定論,而理頗可通。
是日,為雅集第四期。至者鶴笙、燕生、仲巽,丁問槎至自烏鎮。燕公持來枚叔寓穰卿、燕生及餘三人書,閱之略知台北情形。謂台民蠢愚,百物翔貴,日人為創學校及藏書樓,縱人入觀,台民其漸辟智識乎。又見陳濬卿寓吳瀚濤、燕生及余書。濬卿於三四月間赴湖北襄陽之武當山,求見三豐真人,頻行時與余在滬握別,久無音息,今已逾半載,忽來書相告云:到武當山,先居紫霄宮,後移寓磨針井。當由均州陸行往紫霄時,行李先行,行至半途,忽見路旁一古廟,廟門距大路僅丈餘,橫榜三大字曰「遇真宮」,筆畫雄秀似右軍書。旁有古木,參差倒掛,廟門直開,寂無一人。欲進內游觀,因行李急行,未果。至紫霄,閱《武當山志》,始知武當有八宮,遇真宮其一也。遇真宮距紫霄四十七里,距磨針井十七里。昔人於此遇真,故名。又聞遇真宮有三豐真人銅鑄像,像維肖真人,他處無之。因欲往謁遇真宮,數有小疢,未果。既而移居磨針井,始得至遇真宮。至則向所見路旁之遇真宮,已失所在。問土人,土人指曰:此非遇真宮乎?然後知遇真宮實距大路里許,而廟旁古木藤與橫榜三大字,筆法皆與向所見不類。往復尋所見路旁古廟,卒不可得。始悟真人感來意之堅,化古廟相迎也。乃日兩朝三豐銅像,以報真人之意云云。此事甚奇。濬卿非作妄語人,當可信也,是不可不記。
二十六日 晴
覽《清議報》,自友人處假觀。晚,觀惲文。
黃梨洲作《明夷待訪錄》,明夷離在坤下,如日在地下。惲子居《明夷說》云:晦者,明之漸入地者,登於天之漸。梨洲取其義,以喻亂久必治也。唐鑄萬著《潛書》亦有曰:自秦以來至今日,可謂亂極矣。天下無終於亂,今其將治乎?二公皆有心人,當明末國初時,發此遠識,其言似不驗。然當乾隆時,佐治華盛頓已創民主局於美洲,於是歐羅巴君權亦逐年漸減。至同治間,亞東日本復興起一變,而為君民共治。雖我支那人至今略無改革,然合大地而論之,亦可謂日進於文明矣。明夷之說,其非虛言乎!
或疑民政之國,其國人多以意見分黨相爭,以為此民主之弊也。答之曰:君權之國,獨無爭乎?且其所爭者,勢與利也。民權之國,獨以理爭耳。今夫市人以飲食貨利相爭,而士人或以學問辨難相爭,同一爭也,相去不啻倍蓰矣。爭勢之國變而為爭理之國,是市人變而為士人,可不謂進乎?若夫理猶不爭,則非待數千萬年後不可,今未易語此。
二十七日 晴
覽惲集。
釋氏書云:佛之視人間富貴為甚苦甚危險。而聖人之作《易》也,亦寓斯理,如困卦九二朱紱,九五赤紱,九四金車,皆指富貴言也。困莫甚於富貴,惲子居之言然。
二十八日 晴
惲子居善作遊記,不喜柳子厚諸作,以為體近六朝,未為至。凡狀山水,莫如《爾雅》,而《說文》次之。故子居諸記,多學《爾雅》、《說文》意也。
晡,與問槎、希尚閒步出城,風甚,塵起撲面。
二十九日 晴
部署度歲事,不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