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想齋日記 · 大清宣統五年[1]〔民國二年,1913年〕
正月初三日〔2月8日〕
自變亂以來,一切新黨競襲洋夷之皮毛,不但遵行外洋之政治,改陰曆為陽曆,即服色亦效洋式,而外洋各國之夷蠶食鯨吞,日甚一日。……新黨雖推倒大清奪其政柄,號令天下,而對於外交,終無妙策足以控制洋夷……又況財政奇絀,內則剝削群民脂膏,敲骨吸髓,亦不足以供其用。日向洋商借款,經年未成,其將何以立國乎?
來拜年者五十餘人,皆系便衣便帽,無一頂戴之人,間有洋帽之人,較上年之情形迥然不同。
正月初三日〔2月8日〕
來拜者十餘人。
正月初四日〔2月9日〕
來拜者十數人。
正月初六日〔2月11日〕
里中朝即鳴鑼示眾禁止賭博,此昔年舊規不容廢棄,迄今仍遵行勿怠也。
今日本縣有人請予赴縣,不知所為何,遣人致問,乃係本縣之議會去冬解散,現又行成立。
正月初七日〔2月12日〕
晉祠商家翌日開市,今日演劇,此舊年之事,仍然遵行。惟去年正月因亂未曾演劇,而開市者亦寥寥無幾,今歲如此,仍作太平世界觀也。
晚間張君九常、李君生英、杜君恆來家言:縣議會於去臘二十四日〔1913年1月30日〕投票,選舉議員二十人。今日同到縣投票選舉議長,業經選成,前來邀請到會充當議長。予辭不赴,聊且應承,翌日再議,三君方才告退。
正月初八日〔2月13日〕
闔邑之人仍推予充本縣議會之議長……凡來請者均系素日交好之人……若峻辭不往勢必失邑人之望,一應其請久必招眾之怨,新政不能不害民也。……予恐眾怒難犯,不得已偕行抵縣……峻辭不獲。未幾縣長亦到,當面勸予允充。眾又言君若不允必起風潮,予不得已而應允。遂互選張君九常為副議長。
正月初九日〔2月14日〕
上年業經公推予議長,予因被賊剪髮,力辭其職,今又公推予長此會,闔邑之人望予甚深,予則恐之焉、惴惴焉不勝其任,畏負邑人之望也。
正月初十日〔2月15日〕
吾里接壤最近之鄉為晉祠鎮,系本縣西南區各村莊之首,商號可數十家。……上年因亂,正月未曾一律同日開市。……今歲仍照往昔,正月八日開市,而閉門未開之號頗多,氣象大覺蕭疏。一由年荒世亂生意為難,一由民窮財盡資本多虧,各省商業大局業經破壞,何況此窮鄉之小商務乎?
正月十三日〔2月18日〕
辛亥大變以來,倫常全行破壞,風氣亦更奢靡,禮義廉恥望誰講究,孝弟忠信,何人實行,世變日亟,岌岌乎其可危!
新年以來糧價大漲,斗麥漲錢三四百文,斤面漲錢十二三文,歲底斗麥一千一百餘,現一千五百餘,斤面四十二文,現五十三文。
正月十四日〔2月19日〕
屈生玉文,本邑老秀才,窮困無聊,憑藉舌耕度日,歲脩僅得二三十千錢,捉襟肘見,納履踵決,專來尋我曰:近日教育科員令其本月二十二日到縣考試,若不合格即不准設帳授徒,勢必生路告絕,請予庇護,聲淚俱下。予已應承為之調停。嗟乎!新政害人可謂甚矣。
正月十六日〔2月21日〕
里解楊九錫前在晉祠錢局經商,去年錢局倒閉,在家賦閒。其人樸實可靠,予知之深,近薦於石門窯管賬,今日上工,命瑄兒送之入山到櫃。
正月二十一日〔2月26日〕
自元宵前二日以至小添倉日(二十日),吾里父老子弟皆在各社點燈山,張鼓樂,砌煤火於街巷,祀三官於社前,且有兒童弄龍燈遊行閭里。此亦小民之樂事,足以鼓舞其精神,渾忘斯世之變亂,以為太平也。
正月二十八日〔3月5日〕
議會雖然成立,仍無款項為各議員月給薪水,此誠為難之事,不足以維繫議員也。
凡辦一事莫不以桑梓之人民為念,寸衷所抱,欲將有害於民之事痛行革除。然處此新黨狂獗之時,深恐所行之事不能達所抱之志也,亦惟竭一己之心力,勇往直前,能進一步則再求進一步而已。
正月二十九日〔3月6日〕
縣署一切公事紛亂如麻,至財政尤甚,概不能清理。知事一味糊塗,對於財政漠不關心,所有錢糧米豆系國家正供,且不催繳,何況指定各項之款乎?查上年遺漏者甚多,未繳者亦巨,此所以事皆制肘,莫能推行盡利也。
二月初三日〔3月10日〕
世亂以來新黨不信鬼神,謂世間本無鬼神,何必尊崇土偶木偶乎。遂將一切祭祀全行罷止,即孔廟聖賢亦無一塊冷肉之可享,於今二年矣。
二月初七日〔3月14日〕
昨日予在石門窯有二人導引入窯,到取煤之處。……一人在窯中挖取,用牛駝運載出窯,或用人挽抬,不啻在鼠穴中作生涯也。
二月初八日〔3月15日〕
縣署財政至今仍未清理,本會議員皆欲糊塗任事,惟予堅持以清理為宗旨,此所以與眾不合也。
二月初十日〔3月17日〕
晉祠商務會會長楊君在夏聞予辭議長之信而來,言本月初五日在城招集小店鎮、北格鎮、南堰鎮、晉祠鎮商務會各會長會員開會,議決數案,內有予辭議長以後,五區商務會全行解散。予聞之不勝惶恐。自問毫無才德,而商界之人均傾心向予,此大可畏懼者也。
二月十二日〔3月19日〕
昨擬峻辭,因本會中人老少各存意見,老者皆欲糊塗任事,少者視予行止,予一辭謝議長之席,少者皆從予辭,老者若或不辭,必揮拳毆打不辭之人,予臨行時乃知其故,暫行告歸,待後再行評議。
二月十三日〔3月20日〕
議會成立月余,財政仍莫能清理,似此情形,其中必有弊竇,若必窮追,難免急生反噬之憂,故生退志。
二月二十日〔3月27日〕
自變亂以後,學堂之內禁讀經書,只令學生讀教科書,則聖賢之道將由是而泯焉,吾恐不久學界必更有一場大慘劇演出於世也。
二月二十三日〔3月30日〕
變亂以來民氣不靖,打架鬥毆之案層見迭出,只因刑罰太輕,民不畏法,而殺人命案日見其多。兇犯一經逃脫,日久無人緝獲,官亦視為固然。草野人民皆謂上既無君,吾等皆可橫行矣。殺人者多不償命,何用懷刑乎!
三月初九日〔4月15日〕
省議會所定薪水每一議員一月百元,閉會給半。較前諮議局費用更巨。議員為人民代表,只是貪得公費,不念民膏民脂,似此辦理焉望治安。
三月十二日〔4月18日〕
各縣設立議會,原為興利除弊起見,詎料會中一切人員竟無此等觀念,乃借議會名義肆其私心,而本縣人民非特莫能沾其利益,而反受其擾害,怨聲載道,其在斯乎。
三月十五日〔4月21日〕
予充晉祠蒙養小學堂教習業經一月,系遵新章辦理。
晉祠學堂教習二人,予外尚有一人,系晉祠畢業生,教算學、圖書、體操等事。予教國文、修身。凡學堂經費必用公款,此項系用磨捐,仍然不足,尚需學生攤派。民間最惡學堂,乃今之設立學堂,更為緊逼,則是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而欲其不因此而大起風潮也勢必不能。
三月十六日〔4月22日〕
吾太原一邑近號頑固腐敗之區,不及鄰邑之維新然。
三月二十三日〔4月29日〕
予充晉祠蒙養小學校教員,日日晤對小學生,口講指畫,以四書五經為本而教科書為末,倒覺消閒,無他閒事足以累我身心也。
三月二十四日〔4月30日〕
上年夏,東莊等二十村左右均被汾水之災。
三月二十八日〔5月4日〕
近來民間傳言刑法減輕,殺人者多不抵命,惟監禁數年即行開釋,是以命案紛紛,到處皆是。……新政推行日壞一日,雖欲治安,得乎?
三月二十九日〔5月5日〕
賊臣袁世凱推倒本朝政府,幽困皇上於深宮,身充大總統,號令天下,改為民國,一年有餘,現又重舉大總統,袁賊恐舉他人,聯絡其黨向外洋借款二千五百萬磅(每磅十三兩),作為軍餉,意在據中國為己有,而不容他人之攘奪也。
四月初三日〔5月8日〕
上年五月被賊剪髮半截,恨賊為亂難當,莫能食其肉而寢其皮,為此生之大憾。今將一年,髮長頗高。
詣索村觀劇,其村有前七八月被殺之屍棺斂而未掩埋。唐知事視此案不經心,故為村人貽守之害,每日費錢一千也,日久則費更多,官之不善,民害必深。噫!
四月初八日〔5月13日〕
頃聞人言各村董事人等,無論紳學農商,莫不借執村事從中漁利,且往往霸公產為己產,肥己身家。村人多陋劣,敢怒不敢言。其中有狡黠之輩,非入其黨即與抗爭,往往大起釁端,赴縣構訟。官又以若輩辦公,且為袒庇。
四月十四日〔5月19日〕
晉祠人演劇酬神,又獻柔毛一頭[2],執事人等祭畢,而宴請予。
四月十五日〔5月20日〕
晉祠演劇,觀者如堵,自亂以來一有歌唱之處,聚觀人民較前眾多,是蓋忘世之大變也。
四月十八日〔5月23日〕
玠兒充應本縣高等學校之教員,四男璡充其學生,三男珦充應張村蒙養小學校之教員,惟星期日乃可言旋。次男瑄久病呆癲,不能事事,亦聽之而已。
四月十九日〔5月24日〕
光緒季年設立學堂以來,學變為新,吾道非特不行,而且為之大晦耳。親聞有毀謗聖人者,謂聖人毒害世人,歷久遠近乃不以聖人為準則方為大幸事。
四月二十一日〔5月26日〕
宣統年間有人倡行印花賦,各省抵抗,其稅遂寢。近日又行印花稅,已頒行各州縣,飭令遵行。
四月二十四日〔5月29日〕
中國財政困難已極,自亂以來搜掘一空,現又因蒙古起兵大舉進征,用軍防杜,需餉甚巨,仍向吾處起派,竭勒令供給軍需,而各處公款變亂之時搜索罄盡,不得不取之於民,而百姓困苦已極,將於何處供其軍需乎?
四月二十九日〔6月3日〕
晉祠於每月二十九日商號施捨貧窮,每人大口二十文餞,小口十文。為此地善舉,歷年久遠,終未一廢。
五月初二日〔6月6日〕
今歲予充晉祠蒙養小學校教員,無暇遠遊,亦無暇編輯各書,以學生人數眾多,功課之繁,有教授不及之勢。
五月初五〔6月9日〕
舊曆為端午節。閭閻百姓仍然編艾虎飲雄黃酒,互相饋送角黍,為之慶賀蒲節。
五月十三日〔6月17日〕
僱人種穀已畢。
五月十五日〔6月19日〕
吾邑在城商務會因其商務不盛,忌妒西南區之商務,發陳〔呈〕請建議於縣議會,禁止西南區周行雜帖、卜兌銀錢,而議員不察,即照陳〔呈〕請書,公同議決,陳〔呈〕請縣長公布施行,縣長遂張告示,西南區商務會接此告示,以其破壞地方商務,不敢張帖,延請紳界人等公同會〔商〕,莫不謂為擾害地方,予亦以為然。商會人員恐獨力難支,遂組織聯合會抵禦中區商會及議會。似此議會非徒無益,而又害之也。
晉泉源新開市酬客,午備二十席,予早午俱在座。
五月二十二日〔6月26日〕
省兵於午刻尖在晉訓,人問嚮往,答赴永寧州征土匪,其五十名,系馬隊,均荷洋槍。
五月二十三日〔6月27日〕
省視學到縣一日,今日來晉祠查學校,僅許辦理新學,不准誦讀經書。移時乃去。
五月二十六日〔6月30日〕
朝赴車畝督傭拔麥,移時而返。
六月初七日〔7月10日〕
闔邑學堂均以今日為暑假期。
六月十九日〔7月22日〕
糧價日漲,於今三日矣,以久不雨故也。
六月二十二日〔7月25日〕
里人亦乘夜登山祈雨,砌石為塔,插柳枝挑水兩桶揮灑塔上,掛雲塔,亦鳴一鑼。
六月二十四日〔7月27日〕
玠、珦、璡三兒偕里人赴天龍山祈雨。
七月初三日〔8月4日〕
吾鄉近日以晉祠賽會,城內抬擱迎神,一二十村莊皆過佳節,迎戚待朋,此數百年之習慣也。
七月初四日〔8月5日〕
城人抬擱赴晉祠迎請聖母……此多年之舊俗也,傳言自明洪武年已行此俗,迄於今日。予自少時至今,二次停止。光緒庚子(二十六年)義和拳亂停止一年,上年壬子叛亂又停止一次,今歲又行。
七月十一日〔8月12日〕
予已有四男、二女、二孫男、二孫女,今妾又產一男,添成五子。
張君繩業邀予赴晉祠為人解紛。
七月十二日〔8月13日〕
吾家男婦大小十六口,男五、孫二及予共八口,妾及男婦三、女二、孫女二,共八口,每日米麵所食甚多,費用亦巨。此所以常愛緊逼莫能寬裕也。
七月十五日〔8月16日〕
今日為中元節。
鄉俗家家恭詣先塋祭祀於中元節,予家亦然。
七月二十二日〔8月23日〕
去日登山遠望,晉陽一川被水之處甚多,除吾邑汾河東西均遭水災至七八十村外,陽曲、榆次、徐溝、祁縣皆被水災,均係數十村莊。一望汪洋中僅有樹木而已,予生平初見此等大災,黎民遭災尚不知其數。
八月初一日〔9月1日〕
萬義和(在太谷)號中一夥系東柳林莊人,在家被水災,家人坐困,昨日午後來,予賑濟留宿於家,因其鳧水而渡,方才到此,今日付錢數千令歸。
言新縣長王庚命役到被災之村,給散蒸饃,每民半斤,共定七八千斤,雖雲無濟,不無小補,抑亦知事之仁心也。予恨自己貧窮無銀米賑濟災黎作此善舉也。
八月初四日〔9月4日〕
予充晉祠小學校之教員半年,其束脩並未送來,予因無款辭謝其任,謀再辦別物以求餬口之資。
八月二十一日〔9月21日〕
晉祠成立太原縣西南區聯合會,予恐眾人選我為會長,予於投票之前先行報告不承會長之職。
八月二十三日〔9月23日〕
吾邑一百餘村莊而被水災者九十餘村,其災尤甚,田廬毀者四五十村,人民浮水啼號,無人拯救,知事視之無睹,議會議員均屬聾瞶,直同傀儡,未曾呈報災情,而知事讓嚴法追比錢糧於水淹之日,議會亦不聞問。
九月初三日〔10月2日〕
昨在縣城聞人皆罵議會之人無廉無恥,無益於邑人,而且於縣貽害。幸予今春告辭議長,脫離議會,未與若輩同事,得免□□□□。
九月初五日〔10月4日〕
晉祠賽會,天將送曉,售貨物者肩挑推運由吾門而經過,紛紛不絕。
九月十二日〔10月11日〕
種麥一日,僱人數名,予亦作老農未曾少歇。
九月十六日〔10月15日〕
予現以農為業,秋收事忙,夙夜無休。
九月二十九日〔10月28日〕
晚,至省議會,杜子城充議長,留予夜飲。
教場演女劇慶賀叛賊起事之日。
十月初一日〔10月29日〕
初夜作提燈會以為慶賀之舉動。
十月初二日〔10月30日〕
在義售生早餐,乘車出省……申刻抵本縣城。
十月初五日〔11月2日〕
晉祠初等小學校之款粗能指定,來請予赴校教授,聊藉此以餬口,度此亂世耳。
十月十三日〔11月10日〕
京都今歲已開國會,分設參議院、眾議院,其中議員東西洋學生最居多數,故所議之政皆據東西洋之法,其所立之法尚欲有益於人民,勢必不能。
十月十五日〔11月12日〕
疾惡之心予不免太甚。當此叛逆之世,其不叛逆者亦皆以叛逆為是,紛紛附和,竟成民主立憲之中華。予雖不能誅此叛逆之輩,而心惡若輩為不共戴天之仇敵,弗禁口誅筆伐於暗處,若對他人亦惟危行言遜而已。
十一月初二日〔11月29日〕
袁世凱仇視其君,假借亂黨勒逼朝廷下共和之詔,推位讓國。又用奸謀詭計身登九五之位,其本心之良汩沒殆盡,因為萬世之罪人矣。所可恨者如徐世昌、李經羲、蔭昌、寶熙等,位極人臣,亦出而佐助逆臣袁世凱耳。
十一月初三〔11月30日〕
有媒妁來,為玠兒執伐娶繼室。
十一月初八〔12月5日〕
近友人薦王郭村張氏之女,年二十歲,說合可成,今日行納吉之禮,此不得已之事也。
十一月初九日〔12月6日〕
崔翰章武孝廉由縣親來請予到其家,為昆弟分居不能解決,祈為公斷,因宿其家。
十一月十一日〔12月8日〕
自亂以來,吾邑更換知事已經三次,唐知事既劣,王知事更壞,吾邑之政不堪言狀。……但當亂世,賢才必潛身草野,不為叛逆作爪牙耳,今之出而仕者,非痞棍惡徒即無廉無恥之輩。
晉祠商務會請早、午兩餐。
十一月十五日〔12月12日〕
玠兒新聘一妻,予擬於嫁女之日為之婚配,一則可以省錢,一則可以省事。
十一月二十五日〔12月22日〕
今辦婚事,業經預備一切,而鄰里鄉黨多來助托,予亦為之酬應不已,今日來者二十餘人。
十一月二十六日〔12月23日〕
來助婚事者又加二十餘人。
瑄兒婦病益加重,岌岌乎可危。
十一月二十八日〔12月25日〕
來賀喜者均設席相待。
共二十七席。
十一月二十九日〔12月26日〕
今日有人報告瑄婦已於二十七日未刻溘逝,予不禁哀慟情生,淚涔涔然下矣。
十二月初一日〔12月27日〕
時已國會解散,即各省議會亦多解散,所有各縣議會莫不從此解散,則自治之政漸歸消滅矣。
二月初六日〔1914年1月1日〕
今日為陽曆一號,凡有叛逆之心者均於今日慶賀新年。
十二月初十日〔1914年1月5日〕
長女歸寧,兼請婿來。命拜送奩儀之鄰里鄉黨。此俗相衍已久,不得不從也。
十二月十三日〔1914年1月8日〕
長婦雲亡又娶一婦,次婦又亡,且嫁一女,婚喪之事即儉亦不能無費,此所以積債不少也。
十二月十五日〔1914年1月10日〕
今年予之束脩二百千錢,現收一百緡,尚有一半未曾交吾,其中款項尚有交涉。
十二月三十日〔1914年1月25日〕
至晉祠催討束脩,至二鼓歸,尚未清還。
注釋
[1] 此處當時應寫作民國二年,原文如此,照錄。
[2] 指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