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想齋日記 · 光緒十八年〔1892年〕
正月十五日〔2月13日〕
自記 館中記
天地之間只有一個倫理,倫理者,維持天下萬世之大綱也。所以聖賢教人,首重明倫。蓋倫理明則天下治,否則天下亂,古來弒君弒父之人,何一非不明倫理之人乎?
四月二十三日〔5月15日〕
省垣崇修書院記[1]
昨在路上,聞行路之人皆云:時勢險阻,人心叵測。余詢之。曰:昨日向晚,此路某處,有一車被賊人將騾搶去二匹,約值百千有餘錢。余始聞之,忽然驚,既又慨然嘆曰:當日銜西山,行人交錯之時,而賊人竟敢行劫,概肆無忌憚,果時歲之不豐歟?抑教化之未善歟?如此等事,真令人莫解。
四月二十五日〔5月21日〕
太守開棚考試太原府屬童生,余長子玠應試,余為廩保。四鼓而起,率玠與同鄉朋友共赴府署,聽候點名。至則遇外縣舊友,有為廩保者,有送弟子應試者,共敘寒暄,相談衷曲,真乃灑脫之至。
四月二十六日〔5月22日〕
崇修書院記
稟見山長張公甫光夫子,而夫子示我以用功之法,認理之規。余乃覺前日所窮之理,實多茫昧。
乙丑會友壽陽張子聰言,庚寅〔1890年,光緒十六年〕進士谷如墉,凡事皆儉,獨歸家不然,所乘必騾拖轎,費錢十餘千,若騎馬坐車,不過費三四千錢。疑者詢之,進士答云:余所乘拖轎,蓋為看書計耳。余聞之,不禁嘆其識見之高。
四月二十八日〔5月24日〕
早飯後,太守掛榜,餘子玠名列第三十八名。
二十四日〔5月20日〕午後,忽有百姓為群,約有五六百人,共赴巡撫衙門喊冤。皆雲此時旱魃為虐,吾儕山人,俱不聊生,而吾陽曲縣官,催科愈迫,每兩銀以八千錢為限。吾等赴縣署鳴冤,而縣官置之不理,遂赴府署伸理,而知府亦然,無奈始赴大人轅下。撫憲乃許今日開倉賑濟,眾乃散歸。不知今日賑濟否?
五月初六日〔6月1日〕
上天不雨,悉由風俗之奢靡,人情之澆漓。當此之時,有司民之責者,皆祈求雨澤,只聞其此廟拈香,彼寺禮拜,概未聞其行一善政。以余言之,與其虔心祈禱,何如多行善政,庶可邀上天之恩澤也。
五月初十日〔6月5日〕
去秋至今,雨澤甚缺,雖三月二十六、七日〔4月22、23日〕下三四寸,亦不濟事。立夏以後,芒種以前,正是播種之期,而上天概無一點雨澤,望慰三農,天意果何如也,果欲殺斯人歟?抑亦旱而示警歟?吾意斯時,人爭夸詐,俗尚奢華,上天不雨,欲人之知自責耳。但目下人心慌亂,糧價日增,丁男婦子,啼飢者多,亢旱如此,能無憔灼。
五月二十六日〔6月20日〕
省中記。由榆次到省應試,書院記。
榆次大會由來久矣,父親大人每年於五月廿三四日由太谷鋪中即去榆會,昨日余由家去榆會,以為父親大人,定當在榆,不料尚在太谷,意殊歉然不樂,於是由榆次到省應試。
五月二十七日〔6月21日〕
昨日路上,見田野之中,有苗者甚少,間或有之,不過初出地皮,而農家皆鬱鬱不樂,但云上天不雨,吾等何以為生?
六月十五日〔7月8日〕
家中記。
昨日己刻,宗師大人獎賞生童,余亦與焉,勉勵士子以根底之學,不可徒攻時文,兼以敦品為諭,以嗜好為戒。可見宗師大人,望士子之心殷也,特患諸生聞宗師之言,以為此皆老生常談,而不遵行之,以負宗師勉勵之心耳,言念及此,能無佩服之不志。
六月二十一日〔7月14日〕
未刻又雨,徹夜不停。
去年至今,概無一場飽雨,所以糧價日增,油價亦貴,而雜粟之中,麥子更勝,白面每斤價六十文,雖不敵〔光緒〕三、四年遭荒之價,而人民亦覺其甚苦。……
六月二十二日〔7月15日〕
人情厚薄,於事為之際即見之。去年秋,余姨母仙逝,貧無以葬,一切殯葬花費皆其侄營辦。余往吊之,鄰里皆稱讚其賢,余亦嘆曰:「此人斯世罕有,真足令人景仰。」及今春清明節,余奉母命,為姨母送紙,聞姨丈與姨弟言,其侄去年臘月,逼令還殯葬花費之債,且將其地契取去。余聞之,始嘆其侄去年營辦葬具,乃盜名耳,不足為賢也。由是思同治甲戌年〔1874年〕,餘二伯祖母仙逝,從伯父亦貧不能葬,余父親大人在外貿易,頗能餬口,亦無餘資,忽聞二伯祖母□音,即匍匐而歸,一切葬具,皆自己極力營辦,而所花錢財,未嘗問從伯父焉。有鄰里謂父親大人曰:「子二伯母仙逝,凡所葬之事,皆當汝從兄辦之,子何必為之經營哉?」父親大人泣而對鄰人曰:「吾兄務農,不能多構銀錢,致家用之不饒。吾不肖,頗能自給,營葬吾伯母,雖未能禮數全備,而尚可以草完此事,若向吾兄請教,而逼令吾兄出財,致吾於不孝不弟耳。吾惟向吾兄請問何日安葬,而所費多寡,絕不敢□言,蓋恐言之或傷吾兄之心也。」鄰人聞之,嘆服而退。余彼時年十八歲,概不懂事,但父親大人所為所言之事,至今猶記於心。昨日余去城中,遇姨丈又言其侄逼令之事,余是以慨然而嘆,而追憶父親所為之事,以為人情厚薄,於事可見也。
閏六月十四日〔8月6日〕
今歲前半,旱魃為虐,至六月初旬,始有雷雨,中旬以後,甘霖普被,由是大雨連綿,概不停止,汾水、洞渦水,以及溝澮澗壑,全行大漲,沿河一帶,禾稼秋苗被淹沒者甚多。自十九日至閏月十三日〔7月12日至8月5日〕,始雨斂雲收,為之開霽,前後連陰共二十四日。昨日午後,余在當局,從太原來一人言:吾縣被水災者甚眾,稟於官者八十餘村,西寨、城北等村,被災尤甚,不惟傷其禾稼,直將房屋傾毀,傷人尚不知其多寡,目下人民乏食啼飢,縣父母暫且賑濟,以救燃眉之急。聞之令人不勝傷感。此外村莊被災情形,尚不知其詳細,據其人說陽曲西北一帶與榆次西北一帶,俱被汾水淹沒,但未知災之輕重。又聞一臨河人言:今番汾水大漲,與往日不同,往日水大,不過高於岸齊,甚則高出乎岸數尺而已,今者巨浪洪波,儼有數丈,水來如城郭一般,幸而分流數處,以殺其勢,不然沿河村莊,皆為收拾去矣。遙而見之者,無不毛骨悚然。且隨波逐浪之屍,浮於水面者,不知其數。余聞之,不禁愴然曰:水固可以養人,而也足以害人,水之為患亦危矣哉!今以安居樂業之民,一旦遭此水患,大則傷生害命,小則乏食啼飢。芸芸眾生,不得其所,是果天意為之乎?抑人事為之乎?真令人難知也。
閏六月二十一日〔8月13日〕
凡人所賴以生者不一其途,大抵資農桑技藝者居多。吾鄉人眾,務農者十之一,造紙者十之九,年來草紙價低,糧價甚高,造紙之人幾不聊生。近聞紙價漸漲,吾鄉之人率皆欣喜鼓舞。余詢價高之故,言近日汾水大漲,將陽曲縣上蘭村一帶全行淹沒,上蘭村者亦資造紙為生也,今被水災,遂不能造,並將造紙之秸亦毀。彼處不出紙,吾鄉之紙價日高,自然之理也。宜吾鄉欣喜不置,竊嘗念之,此處之人雖喜,而彼處之人實苦,當此之時,上蘭村之人概不能造紙,又無禾稼可望,則朽腹而啼飢者,誠不知其凡幾?若目睹之,定然可傷,吾鄉欣喜之人,亦未知其念及此焉否耶?!
閏六月二十二日〔8月14日〕
雨霽雲收。
國家設立書院,為作育人材計耳。吾晉省垣,目下有三書院。一名晉陽書院,由來久矣。一名崇修書院,同治年間設立。肄業於兩書院者,全無膏火,惟課試在前列者,論等次給發膏火。一名令德堂,光緒壬午年〔光緒八年,1882年〕設立。其中肄業者,悉由學憲、撫憲挑選,才高學富者,始得與焉。又呼為高才局,以五十人為額,凡在內肄業者,每人一月給膏火銀,始則五兩,今則減為三兩,每歲以十月計。中舉者即出院,不願在此聽,屢缺屢補。余前肄業在崇修書院,去秋科場畢後,余由家到書院,令德堂一友告余曰:令德堂此時缺額甚多,刻下夤緣而入者不少,子盍稍自貶損,夤緣以入乎?余曰:異哉!……
閏六月二十三日〔8月15日〕
余實不肖,而於儉之一字頗不甚遠。前在省垣書院肄業,眾友皆謂余儉約過甚,有一友誚之曰:子儉約尚矣,而飲食之奉,何乃菲薄如此?或者嫌其肚大乎?余曰:吾等在此肄業,是求德業之進,非求飲食之佳,子言余飲食過儉,而吾每日所食,不外好面、豆面,間或有肉有菜,嘗以為父母在家,尚不知食此否,而余自奉如此,何幸如之?且余在此享福,亦父母之福蔭也。夫子之言,似有未當歟?友遂默然而退。及到館中,有人言余太儉,亦以此言答之。余於平日,或在外有人相邀食便飯,或與人賀喜赴宴,或在外自己飲食,一臨美食與盛饌之間,必默爾思之曰:吾父吾母不知今日所食何飯,余乃食此酒肉珍羞,誠余之不孝也。但恨不能請父母食之。此余意中事也,未嘗與人言之,今日記出,非誇示於人,不過因飲食而偶及之耳。
七月初五日〔8月26日〕
太原縣抬擱迎神,由來久矣。傳言自明洪武二年〔1369年〕起首,至今概無間斷。每年七月初四日,從城到晉祠恭迎聖母,至太原南廂龍天廟供奉。初,晉城中大鬧,而遠近人民,全行赴縣,踴躍聚觀,老少婦女,屯如牆堵,農夫庶眾,固不足論,而文人學士,亦皆隨波逐流,肆狂盪之態。有識者澄觀此事,不禁嘆識見之各殊。
七月初八日〔8月29日〕
田家之樂,莫若此時也。處暑以後,白露以前,可食之物甚多,瓜則有南瓜、北瓜、葫蘆、茄子;菜則有豆角、芥子、蘿蔔、蔓荊;果則有綠桃、紅果、諸棗、葡萄;更有玉茭、雜豆,率皆成熟,可謂盤中之餐。
七月二十二日〔9月12日〕
嫁女婚男,實是緊要之事。為父母者,當擇配之時,端宜審慎精詳,以求孝悌克敦之家與里中名德古舊之門,萬不可有所貪慕,攀附非偶,尚不說其家之教澤何如,與男女之賢否何如,而徒以其富貴甲於一鄉,即與之聯為婚姻,其不貽他日之憂者鮮矣。何則?娶媳而不求淑女,則使吾子娶非其偶,必至累及家門;嫁女而不擇佳婿,則使吾女嫁非其人,必至終身受苦,是誰之過歟?張揚園先生云:「無家教之族,切不可與為婚姻,娶婦固不可,嫁女亦不可,為子孫娶妻嫁女,必擇孝悌世世有行仁義者。」先生之言,真不易之論也。
七月二十三日〔9月13日〕
昨日歸家,父親大人尚在外經營,忽有人來言族伯母仙逝,悲不能支,且無子息,概無喪具。母親大人即命余延諸族兄備辦衣衾棺木。自午至夜,備辦始周,二鼓後,乃將族伯母小斂,遣人看視,尚未卜日安葬。
七月三十日〔9月20日〕
昨日奉母命來谷(太谷縣李滿莊)省父[2],一見父親大人,輒喜不自勝,遂將家中諸事,與父去省考試何如,在館何如,一一稟明。而父親大人亦欣然而喜。謂之曰:「爾今來此,吾心慰矣,明日即可回去,稟爾母親知之,到館盡心教授弟子,不可在此多住,耽誤弟子讀書,中旬後吾即回去。至於爾族伯母仙逝,一切營葬花費,吾家償之,不必累爾諸族兄。」又謂之曰:「吾前命爾為學,如敦宗族、和鄉黨,敬師友、正心術、端品行,以及賙恤貧窮,儆戒貪利,寡慾養神諸事,爾亦留意否耶?」又云:「吾在此方,雖未能修德行道,然濟人利物之事,亦常為之,故居人多稱吾為善人,亦以吾救賣妻鬻子者故也。」余應之曰「謹遵命」。
八月初二日〔9月22日〕
由太谷歸家。
人之識見,固然不同,而器識亦異。余今日前半天在途中車上,車夫與別一車爭路相嚷,眾人勸止。同車一人言曰:此車夫可惡,所遇者皆無勢力之人,若遇有勢力之人,彼必受氣。即如昨日,吾在太谷縣西街,見一大車與一轎車爭路,大車所載者重貨,轎車只坐二人,一人儒冠儒服,喝令其車夫將大車車夫痛打,大車車夫始猶支架不讓,旁一人告之曰:此某孝廉車,而喝令者即是孝廉,汝曷不退之。若不退,定將汝送縣,再吃大虧。車夫聞之,鼠竄而退,市人皆嘆服孝廉。余問同車人曰:「子所言者,是誰之過歟?」同車人曰:「車夫惡,孝廉是。」余曰:「子言差矣,某孝廉者讀書人也,車夫者平庸人也,讀書人與平庸人相爭,則高低分矣。且爭之一字,君子猶諱,況與人相爭乎?」同車人唯唯,余亦默然。
八月初七日〔9月27日〕
昨日清朝〔清晨〕,去縣應桐封書院課。
八月二十二日〔10月12日〕
天災流行,自古不免。閏六月初旬,汾水大漲,吾邑被災村莊,啼飢待哺者甚眾。縣尊念切恫瘝,祈請上司賑濟,而上司業已准請。昨日余在桐封書院,聞張性誠先生言,上司賑濟吾邑,借文水縣谷數千石,凡被災者賑一月,每人官斗九升,民間四升五合,計每人一日一合五勺。此時谷尚在文水,無腳費不能運到吾邑,時議欲民去文水自取,但吾邑與文水,相去百餘里之遙,往返必四日,尚需路費,民計所得少而所失多,皆不願取,不知此後如何措置。余聞之,不禁慨然曰:「被災群黎苦不可言矣,官之施恩雖大,而民之受惠實小,所望身為民上者,博施濟眾耳。」
八月二十四日〔10月14日〕
《鴉片煙說》
稽昔日,有害於人者,不過博奕好飲酒數端而已,然此尚未為大害也。若夫鴉片煙之為害,不可勝言矣。當今之世,城鎮村莊盡為賣煙館,窮鄉僻壤多是吸菸人。約略計之,吸之者十之七八,不吸者十之二三。初吸之時,皆以為精神可添,悶愁可解,殊不知吸之日久,非特不能添精神,而反將精神大損,非特不能解悶愁,反而使悶愁倍增。吾見吸菸之人,形容枯槁,面目黧黑;坐則懶起怠□,動則長吁短嘆,以為人皆體胖身肥,精神勃發,吾乃為菸癮所累,不得自如,有追悔莫及者矣。試歷言其害。
其在仕宦之流,奉國家之命,治天下之民,自當夙興夜寐,治劇理煩,興其利而除其弊,為萬姓策安全。一吸鴉片煙,體疲身倦,怠惰自安,要緊公事,猶親手為之,若不關緊要之端,悉倚手下人等措置,又何暇問民疾苦,而為民謀生息哉?幸而所倚者為正人,尚不害事,倘為匪人,則其害無窮,大則貽殺身之禍,小則奪一己之職,無論位之高卑,其害一也。此為官者吸菸之害也。
其在為學之士,翻經閱史以及作文賦詩寫字,一日之間,時間不懈,乃能見功,倘吸鴉片煙,而用功之時自少,雖在士林,亦不過□習浮文,以博取人間富貴,而於窮經致用之學,自不暇講求,然此猶為士之上焉者也,等而下之,不顧品行,不惜廉恥,徒以平日之間,希圖鴉片煙之資,以偷生於世。所以士習日卑,而卓犖之品不數覯也。此士吸菸之害也。
其在草野農人,時已春矣,人皆及時而播種,而吸菸者尚晏處於家,迨時已促迫,而始於耜於耒以至於田,播後人皆耘苗去草,彼乃任苗草之相生,及至禾稼既熟,人皆人斯倉而萬斯箱,彼獨嘆今歲之歉。由是家用不給,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蓄妻子,年復一年,窮困無聊,始則變賣田宅,繼則典質衣物,終則鬻妻售子,家屋兼喪,只留自己一人,即欲為人傭工作苦,而人亦不用,吸菸至此,雖欲不乞討,其可得乎?此農人吃煙之害也。
若夫工人,勤則可致富,惰則必受貧。吸菸之人斷未有不惰者。夫工人以技藝養身,作一日乃得一日之需,作一月乃得一月之需。一日不作,既不能得。不吸菸者,能養身兼能養家;吸菸之人,不惟莫能養家,即自己之身,亦恐不能養也,況技藝養少不養老乎?少時積余資,至老自可不受窮。借非然者,其不流離而失所者鮮矣。此工人吸菸之害也。
以雲商賈,百計經營,唯求獲利,然必勤儉無疏,乃能獲無窮之利。至於吸菸,不惟惰而不勤,亦且奢而不儉,所以年老者多為財主所擯,年少者亦為掌柜所棄。無鋪可住,閒在家鄉,欲耕田而力不足,欲讀書而時已過,欲作一小買賣,以求獲利,一則無財為資本,二則菸癮累身,涉於怠惰苟安而不思振奮,惟是在家受凍餒而已。此時之大商大賈,吸菸者甚眾,而財東亦無如之何,率皆不得已而用之,然能獲重利者無幾也。此商賈吸菸之害也。
至於婦女,其害尤烈。家中有一婦人吸菸,則為子者為夫者恆染之。即有不欲吸者,亦必涉之。歷覽當世,母誘其子,妻誘其夫者,更僕難數。何則?子不吸則母不能方便,夫不吸則妻不能方便。惟是子吸之,則供其母,夫吸之則供其妻,此勢之自然者也。且不只此也,家道富饒,不過怠於女工,尚不至不顧廉恥;若貧寒之家,紡織既弛,錢財自乏,而鴉片煙之資,亦無所取,則菸癮來逼,遂至作無恥之端。失節喪品、敗壞家風,亦不惜矣。此婦女吸菸之害也。
及觀富家,無論男婦長幼,率皆黎明方寢,日落才起,即早起亦在午後。舉凡家中事務,與外間一切應酬,以及銀錢出納,悉付婢僕掌管而已。惟是飽食終日,處高樓大廈之中,求沃壤膏腴之土,以備終夜呼吸。家之銀錢贏絀亦不問焉。所以不數年間,家庭凋落而不能自振,更有一敗塗地,反不如貧寒家之景況耳。此富家吸菸之害也。
甚矣,鴉片煙之為害亦大矣哉!曠觀目前,一鄉一邑之間,破屋敗家者凡幾輩,賣妻鬻子者凡幾輩,流亡他處者凡幾輩,落為乞丐者凡幾輩,富貴而夭折者凡幾輩,貧窮而偷盜者凡幾輩,善良之喪品者凡幾輩,婦女之失節者凡幾輩。窮其流弊,要皆為吸鴉片煙之故也。而世之人猶執迷不悟,每趨之而若鶩,庸俗俗士不足論也,雖豪傑英雄,一入其中,亦必挫其志氣,消其精神,將向之所謀之事,所為之業,與所期之義理,渙然冰釋,而不復奮興。嗚呼!鴉片煙之為害,匪淺鮮矣。風俗由此而壞,人情由此而偷,貧窮由此而致,籌算由此而短,世道由此而衰。言之者痛心,觀之者蒿目,芸芸眾生,悉罹其害,不知何日乃能消除此害,俾萬姓去危就安,咸滌舊染之污也。吾願世人同心協力,革除此習,永不沾染,以絕其根株,尤願上天不生此物,即有種罌粟者,俾不能獲利,則人自不栽種,而鴉片煙即可斷絕矣!但未知天意何如耳。如其天果厭之,或種之而不生,或吸之而即病。將所存者,或火焚,或水毀,或自壞而不能用,頃刻之間,除之淨盡,非將一時之幸,實天下萬世之幸也。且上天以好生為心,自當念無知小民,俾群黎百姓脫離其害,以慶更生也。天乎!天乎!其亦□此天下蒼生乎?!
八月二十九日〔10月19日〕
貧窮困苦之人,自古不免,然未若此時之甚也。今有一賣黃土者[3],館中買而卸之。余出門視之,則見父子二人,共挽一小車,其父約有四旬余歲,面目黧黑,形容枯槁,髮長數寸,辮卷如氈,衣裳襤縷,神氣沮喪。其子十二三歲,衣服雖敝,面目尚覺光彩。余詢之曰:「兄身體雄偉,而氣象衰憊,此意者吸鴉片煙乎?」彼應之曰:「然也。非吸鴉片煙,必不至是,且不獨余吸也,余妻亦吸之,只因夫妻二人吸菸,致使衣不蔽體,食不充腹,子女亦皆受窮。不怕先生見笑,此刻業已近午,吾父子二人,尚未一餐,賣此土而始餐之,菸癮真累煞人也。」余曰:「與其受此窮困,何如不吸為妙。」其人曰:「吾亦欲不吸,但不吸則四體不能動以求利耳,雖悔亦莫及矣。……」
九月初十日〔10月30日〕
今日余母親大人六旬有二歲大壽。忻喜之至,黎明而起,余夫妻二人,向堂前拜壽,長子玠、次子瑄亦到堂前叩首鞠躬。余乃神前上香為母親大人默禱曰:「吾母勞苦一生,待人甚厚,見窮貧之人,時常施捨,為善之念,未嘗一日忘。但余不肖,莫能盡孝於高堂,酬大人之心於萬分之一,余之罪不能逭也。今在神前,誠心默禱,伏願將己壽減之,為吾親加之,至於無窮。神其有靈,其鑒此苦衷乎。而且默佑身體安康,飲食如常,與吾父親大人,福祿縷之,萬壽無疆,是余之幸禱也。」祝畢,遂上堂為二親獻飯,雖無嘉肴旨酒,而所獻之食,尚合父母之心,足以博欣喜之意念。由是一堂之上,其樂融融也,惜余無德以報罔極之恩耳。
九月十一日〔10月31日〕
昨日晚間,里人獲一偷兒,問曰:「汝亦良民,何以破吾窗,入吾室,以盜吾物乎?汝亦羞愧否?」偷兒應曰:「吾所為此,豈不知羞,但今日窮困無聊,不食猶可枝梧,獨無鴉片煙可吸而菸癮所迫,概不能稍緩須臾,計無所出,不得已而為此,欲求鴉片煙之資,不料為君所獲,伏乞原諒,以宥吾罪,吾非為菸癮所迫,斷不為此無廉無恥之事。鴉片煙真累煞人也。」頓首請宥,里人哀之,眾鄉鄰亦相勸,遂不責讓而使去。……
九月十五日〔11月4日〕
鴉片煙之害,滋蔓難圖,所到之處,人皆叫苦,謂為鴉片煙所累,不得足食豐衣。余昨日午後,去鄰村而訪友,正談論間,見一人側坐,詢之,余友鄰人也,又問家中幾人,彼人應曰:「只吾一人,因吸菸所累,雖有心娶妻生子,上承宗祧,亦不得如願。」余勸伊改之,言已,與余友又語一時,乃告歸。歸至吾里豫讓橋,有四五鄉人聚而相談,余至,眾人皆相問訊,一鄰人手持鴉片煙,嘆曰:「吾被此害,致使衣不蔽體,食不充腹,不知何日能免此害也。」余曰:「子盍改諸?」鄰人曰:「吾亦欲改而不吸,但無法可改也。」余曰:「恐子欲改而心不堅耳,子果誠心欲改,其法甚多。」鄰人急請之,余即以林文忠公退癮方示之,且告其漸吸漸退,即不藥亦可改也。鄰人欣然而退,眾鄰人亦喜,遂散而歸。
九月十七日〔11月6日〕
秋成報賽,原屬古禮,至於今皆行之。或演劇,或抬擱,或裝男扮女,歌且舞,或宰羊烹豬敬以獻,事雖不一,要皆年穀順成而始為之也。吾邑晉祠鎮一帶,抬擱送神,道光年間當行之,聞父老言,彼時抬擱者共十三村,晉祠、紙房、索村、東院、三家村、萬花堡、濠隍、東莊、張老、南大寺、北大寺、塔院與吾里(赤橋村)。至咸豐初年,粵匪洪秀全作亂於南省,吾省平陽府亦被蹂躪,吾鄉雖未被擾,而人民驚慌,四境不安,遂將抬擱之事,傾而不辦。越同治至光緒辛巳〔光緒七年,1881年〕又行此事,但所辦者不過晉祠、紙房、東院、塔院、張巷、北大寺等村而已,其餘皆不能辦,於此見農家之景況,較前遠甚也。……
十月初二日〔11月20日〕
……今年春,雨澤甚缺,糧價遂增,至五月而更甚。六月得雨,糧價始不加,迄於秋,到處皆有禾稼,惟被水淹之處,禾稼皆傷,人皆謂今歲必大熟,糧價漸至而減,孰知收穫已畢,悉嘆年非大有,而乏食之處甚多,價遂又漲,此時之價,無論何粟,皆長於秋,較去年冬日,增於過半,即以麥較,去年每斗六百文有零,此時每斗一千三百文有零。……
十月初六日〔11月24日〕
……每見近世,父母在堂,兄弟尚覺和翕,迨父母沒而心遂變矣。或兄憎其弟,或弟惡其兄,概不念同氣枝連,相視勝於仇人,每欲盪析離居。由是將家產判為數段,兄弟東西,各操其業,甚至有父母在堂,即分家離居者,將其父母置於間地,兄亦不管,弟亦不顧,致父母日受悽惶,泣然流涕,心中傷感,彼乃擁妻抱子,晏然而居。如此之人,其良心歸於何處矣。……
十月二十五日〔12月13日〕
壬午歲〔光緒八年,1882年〕臘月,余由省垣書院歸家,有友告之曰:「吾邑大商某,家資甚厚,為子娶婦,鄰里戚族助辦婚事者甚多,稍不如其意,輒將相助之人,凌侮備至,而於讀書之人更甚,動雲皆邑之士,概不知禮義,受侮者真難為情。」聞之不勝痛恨。……
十一月初五日〔12月23日〕
……但近年以來,閭閻之中,家給人足者寥寥無幾,即以吾邑計之,不過三二誠實富家,自此而外,雖名富家,實屬空虛。蓋吾邑富家有生意者甚少,有田產者良多,此時之田產,不惟莫能多收租課,甚且有收租課而莫符國課者。……
十一月十二日〔12月30日〕
……近聞鄰邑有一大商,積財數十萬,儼然富甲一邑,概無善端可稱,每恃財而肆惡,即如其所管之生意,悉據為己有,雖有財東,而亦末〔莫〕如之何矣,財東若使錢,必向其搖尾而乞憐,喜則與之,怒則不與一文。其子更惡,驕奢淫佚,盤游無度,目下捐道台銜,妻妾數十人,聲勢嚇然,為惡不悛,前數日大商忽死,其子亦得暴疾,相繼而亡,無一子嗣,延其宗祧,自死之後,家中無主,其族人擾擾攘攘,欲為繼其後者有之,欲分其產者有之,此爭彼競,紛紛不已,勢非喪其家而不能了,此非惡報之一證乎?
十一月十五日〔1893年1月2日〕
……近來吾鄉風氣大壞,視讀書甚輕,視為商甚重,才華秀美之子弟,率皆出門為商,而讀書者寥寥無幾,甚且有既游庠序,竟棄儒而就商者,亦謂讀書之士,多受饑寒,曷若為商之多得銀錢,俾家道之豐裕也。當此之時,為商者十八九,讀書者十一二。余見讀書之士,往往羨慕商人,以為吾等讀書,皆窮困無聊,不能得志以行其道,每至歸咎讀書,此皆未得書中滋味者耳。……
十二月二十一日〔1893年2月7日〕
……余於昔日,尚無知覺,不知時勢何如。猶記憶同治年間,吾鄉到處皆家給人足,氣象甚覺豐隆,而貧窮之家,寥寥無幾。迨光緒初年遭大荒後,人民去其大半,所留者多貧不能支,到處皆牆倒屋塌,氣象凋零,人人嗟嘆無錢,莫能度日為生。今日者去荒年已十四五歲,世勢日覺貧窮,人情愈覺澆漓,即如生意之家,每年到此時收賬,前數年欠賬者甚少,迄於今,欠賬之人,不惟不還,甚且有欠人錢而以為無事者,然此亦由貧窮所致也。余從戊子年〔光緒十四年,1886年〕每到此時,常向諸商人詢之曰:「今年收賬較前何如?生意較前何如?」皆曰不若去年。前二日余又詢之,皆曰「今歲較去年遠甚」。一年不如一年之言,於今已五年矣,舉此一端,可見世道衰微之甚矣。……
十二月二十四日〔1893年2月10日〕
今日午後,余去鄰村訪友,有一人負四五歲小兒,賣於鄰村農家。……
十二月二十九日〔1893年2月15日〕
昨日二鼓以前,吾里一鋪家,去晉祠負錢而歸。才至村外,黑暗之中,從空來一惡徒,持一短棍,當頭而打,遂將負錢者悶倒在地,猶未搶錢,隨後即來一人,盜即驚去。……
除夜〔1893年2月16日〕
每當除日,徹夜不眠,始則備辦祭物,洗滌祭器與夫迎神祀祖等件,繼則為供養父母飲食酒肴,以及衣服鞋帽,終則率妻子灑掃庭堂,伺候父母起居。迨至五更,迎神拜祖,供祭食,上長香,燃紅燭,爆柏柴,家庭之內紅光照耀如同白晝,各寢室中,俱然明燈,通天徹地,盡為火光,真乃吉日良辰也。
注釋
[1] 其時,作者就讀於太原崇修書院,這天日記記於書院。下同。
[2] 其時劉大鵬之父在太谷李滿莊經營木材生意。
[3] 山西地區,以前用黃土、煤末攬拌和泥用以生火做飯、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