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筆膚談譯註 · 地紀第十二
[舊題解]地紀者,地之大要,猶雲綱紀也。上篇言為將者當知物略,此篇言地剩乃兵之助,尤不可不知。而知之能極其詳,然後用之無不勝也。故曰紀。特列於第十二。
[譯文]地紀,指地形的大要,好象說綱要一樣。上一二篇論述將帥應當知道「物略」,這一篇論述的是地形的有利是用兵作戰取勝的條件,將帥更不可不知道。能夠知道得極為詳細,然後利用它就沒有不勝利的,因此叫做大要。特地列為第十二篇。
123.凡地之大勢有六:一曰要地,二曰營地,三曰戰地,四曰守地,五曰伏地,六曰邀地。
[譯文]地形大略有六種:一是重要的地形,二是便於紮營的地形。三是便於作戰的地形,四是便於防守的地形,五是便於埋伏的地形,六是便於截擊的地形。
[舊註解]地本無六者之名,自人視之,乃有此六等,故首揭之。詳見於下。
124.要地者,山川之上游,水陸之都會,可以跨據控引者也。
[譯文]要地。指山地的高處,江河的上游,水陸交通使利的城市,可以作為依據並能控制各方面的地形。
[舊註解]此下釋六地之義。要地,如孔明謂荊州北據漢沔,利盡南海,東連吳會,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國。益州沃野千里,天府之地。若跨有之,漢室可興之類。(1)
[注釋](1)這幾句話是諸葛亮與劉備第一次見面時,分析當時形勢所說的要點。(語出《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
125.營地者,背高而面下,進閣而退平,利水草,可依傍者也。
[譯文]營地,指後面高而前面低,前進地形開闊而後退地形平坦,水草便利,可以依託的地形。
[舊註解]如孔明伐魏,六出必於祁山,(1)後駐師五丈原,與民雜耕渭濱之類。 (2)
[注釋](1)據傳說諸葛亮攻魏曾六出祁山(今甘肅札縣東北),但據《三國志》記載,僅五次攻魏,其中只有兩次弼了祁山。(2)蜀漢建興十二年(234年)諸葛亮第五次攻魏,進軍至五丈原(今陝西眉縣西南),他考慮到歷次攻魏都因糧食運不上來而退兵,就分兵屯田,使士卒與渭河沿岸居民雜居。進行生產,作長久打算。(見《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
126.戰地者,平原廣野之沖,草淺土堅之處,可馳騁突擊者也。
[譯文] 戰地,指平坦開闊的交通要道,野草不高土地堅硬的地方,可以奔馳突擊的地形。
[舊註解]如周德威勸莊宗退軍部邑,用騎兵大破梁將王景仁之類。(1)
[注釋](1)見第13條「舊註解」注(6)。
127.守地者,川流環抱之區,山坂峻險之塞,相為聯絡而不斷者也。
[譯文] 守地,指江河環繞的地區,山坡險峻的關塞,互相連接而不間斷的地形。
[舊註解]如張良謂關中之地,披山帶河,四塞為固,阻三面而白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之類。(1)
[注釋](1)這幾句話是漢高帝五年(前202年)婁敬和張良勸劉邦定都關中時說的。(見《漢書》卷四十《張良傳》,卷四十三《婁敬傳》)
128.伏地者,層山廣谷之中,茂林蓊蘙(1)之所,可以藏匿誘引者也。
[注釋] (1)蓊蘙,wěng yì(翁上義),茂盛貌。
[譯文]伏地,指重山,大谷中,草木茂密的迎方,可以隱藏兵力引誘敵軍的地形。
[舊註解]如孫臏謂馬陵道狹,而旁多險阻,乃令萬弩夾道而伏,射死龐涓之類。(1)。
[注釋] (1)見第22條「舊註解」注(7)。
129.邀地者,間道歧路之鄉,關塞要津之扼,可阻絕而橫擊之者也。
[譯文]邀地,指有小路。岔路的地區,水陸必經的要道,可以阻絕敵軍而便於截擊的地形。
[舊註解]如李左車謂井陘之道,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成列,從間道絕之,則進不得斗、退不得還之類。(1)
[注釋] (1)見第35條「舊註解」注(6)。
130.此六者,兵家之善地也。得之者勝,失之者敗。得失之機,將當先知也,而地之利害不與焉。
[譯文]這六種地形,都是軍事家用兵作戰的好地形。得到它就能勝利,失去它就會失敗。得失的關鍵,將帥應當事先了解,而地形的有利和不利還沒有涉及到。
[舊註解]此承上言,六地雖善,然必得之斯可勝,失之則無所借,寧能免於敗乎?故將當先知其機也。利害不與,謂先止論地勢,而或利或:害,未之及也,觀下文自見。
131.故山陵川澤者,地之所有也。廣、隘、夷、險、易、阻者,地之自然之形也。趨(1)、避、向、背者,人之用地之利也。鑿山、穿陵、引川、涸澤者,變地之形以為之刮也。
[注釋] (1)趨,奔赴,搶占的意思。
[譯文]所以說山地、丘陵、江河、沼澤,都是地面上固有韻。寬廣、狹窄、開闊、險峻、平坦、阻塞,都是地面自然的形狀。搶占,迴避,接近,離開,是人們為了利用地形的有利條傳(而採取的措施)。鑿開高山,穿通丘陵,引導河水、弄乾沼澤,是為了改變地形使它對已有利。
[舊註解]此言地有自然之利,人當變通因之。
132.故苟得其利,則雖彼強而我弱,彼眾而我寡,輕重之勢,若不可支,足以抗之而取捷也;彼佚(1)而我勞,彼飽而我飢,虛實之勢,若不可變,足以狃(2)之而無損也;彼車而我騎,彼騎而我徒,侵軼(3)之勢,如山如風,足以當之而莫毒也。
[注釋] (1)佚,通「逸」。(2)狃niǔ(紐),復,循環往復,引申為扭轉的意思。(3)軼yí(益),侵軼,侵犯、突擊的意思。
[譯文]如果得到有利地形,縱然敵強我弱,敵眾我寡,從優劣的形勢上看,好象不能支持,但也完全可以抵抗敵人而取得勝利;縱然敵逸我勞,敵飽我飢,從虛實的形勢上看,好象無法轉變,但也完全可以將形勢扭轉而不會遭到損失;縱然敵用戰法轉變,但也完全可以將形勢扭轉而不會遭到損失;縱然敵用戰車,我用騎兵,或者敵用騎兵,我用步兵,從敵軍侵犯的形勢上,好象山崩風卷一樣,但也完全可以抵當敵人而不會受到危害。
[舊註解]此言得其地利,則為吾兵之助,故其效如此。
133.是以知兵之士,按輿圖之紀,采鄉導之言,察去取之實,以為臨敵之用,則地之利害可盡知矣。
[譯文] 所以,懂得用兵的人,要依據地圖的記載,聽取鄉導的敘述,考慮取捨的內容,以備作戰時使用,這樣對地形的利害就可以完全了解了。
[舊註解]此承上言。得地利,則我軍雖不如敵,亦能勝而不敗。故知兵之士,每究心於地,而利害自悉知也。
134.故建城邑者,擇沃塞。襟江河者,占上流。處林麓者,求水泉。屯洲渚(1)者,備樵採(2)。近草楚(3)者,防火攻。依谷口者,忌水激。居洿(4)下者,警決灌。傍岡阜者,虞竊窺。戰平易者,設險於其間。值迂隘者,陳兵於其外。
[注釋](1)渚zhǔ(主),小洲。 (2)樵採,打柴,,指柴草。 (3)楚,叢生的小樹。 (4)洿wū(烏),同「污」,低凹之地;亦指池塘。
[譯文] 所以,修建城邑,要選擇肥沃而險要的地方。控制江河,要占據上流的地區。處在森林山腳,要尋找水源。,駐軍沙洲上面,要準備柴草。靠近草木,要防備火攻。靠近谷曰,要注意山水衝激。駐在窪地,要警惕決堤灌水。靠近高地,要防備敵,人暗中觀察。在平地作戰,要在戰場上設置障礙。遇到曲折隘路,要在隘口外布置軍隊。
[舊註解]此言地之利害,將當預圖預防。沃,膏腴也。塞,險固也。非沃塞,則眾難以聚。襟江河,憑天塹也。非上流,則敵易於侵。林麓多無水,故先宜求之。洲渚每乏樵,故先宜備之。近草雖可以布疑,然風起則易焚。依谷雖可以拒眾,然水發則易漂。洿下者,水之所聚,警戒之,庶含,其灌。岡阜者,登之可望,虞度之,庶絕其窺。平易之地,利於戰,不設險,則何以禦敵而自保?迂隘之途,利於守,不外陳,則何以展布而張威?故為將者,於此等諸地,既當圖其利,尤當防其害也。
135.然猶有一定者。山圍水繞,不敗之規也。居高視下,可勝之基也。絕澗峭峰,必危之方也摹卑濕沮(1)淖(2),喪生之域也。
[注釋] (1)沮jù(巨),低濕之地。(2)淖,見第85條原文注(1)。
[譯文]但是,地形的利害還是有一定規律的。如山圈水繞,是不敗的規則。居高臨下,是可勝的基礎。深溪峭壁,必然是危險的地方。低濕泥濘,是死亡的處所。
[舊註解]此言地之利害有一定,而非人所為者。
136.蓋彼利則我害,我利則彼害,利害相懸,固難與敵。然彼利而致之,則其險可奪。彼害而促之。則其眾可殲。我利而守之,則彼不得逞。我害而反喝之,則彼亦疑而不敢逼也。
[譯文] 地形對敵有利,對我就不利;對我有利,對敵就不利。如果利害懸殊,固然難於抵當,但是,當地形對敵有利而能設法調走他,敵人的險要就可被我奪取。當地形對敵不利而能迅速進逼他,敵人的軍隊就可被我殲滅。當地形對我有利而加以守備,敵人的企圖就不能得逞。當地形對我不利而反虛張聲勢,敵人就會懷疑而不敢向我逼近了。
[舊註解]此又總言以足上意。夫利害本不相併,值其害者。固難與利者為敵,而轉移默奪之機,實存乎人。致之者,因彼得地利而弓1去之,也,彼去則為我所得。促之者,因彼在害地而迫促之也,受促則彼必危,若緩之,寧不生計乎。守之者,我守其利而不動也,不動則彼無由以逞志。反喝者,我在害地而反虛張聲勢以喝之,則彼疑其或援至或突出,而不敢逼近也。若不喝而示之危,寧不使敵來攻乎?故惟致之,斯利可奪;惟喝之,斯害可脫也,然亦為一時適然者言。究其極,必如趙充國之遠斥侯,(1)衛青之用張騫,(2)庶不陷於害地,而常得其利,勝敵何有哉!
[注釋](1)見第13條「舊註解」注(3)。 (2)漢將衛青出擊匈奴,因張騫熟悉匈奴地方水草情況,就要他引導軍隊,從而使軍隊行動順利。(見《漢書》卷五十五,《衛青霍去病傳》,卷六十一《張騫李廣利傳》)
137.夫得利者,不可怠其心。失利者,不可挫其氣。不怠其心,警師是也。不挫其氣,激眾是也。警吾師,則敵不得以乘其隙。激吾眾,則士知必死,而皆畢力以奮爭矣。
[譯文]得到有利地形的,不可鬆懈鬥志,失去有利地形的,不可挫傷士氣。不鬆懈鬥志,就是要軍隊保持警惕性。不挫傷士氣,就是要激勵士卒。我軍保持高度警惕,敵人就不能乘我之隙。激勵士卒,士卒就有必死的決心,而都能竭力奮戰了。
[舊註解]此結言地雖有利害,處之皆當有諧警師者,警戒軍中,不可因得地利而怠忽於守,反為敵乘也,必如程不識夜擊刁斗。(1)激眾者,激勵軍中,不可因失地利而懼害挫氣,不能圖出也,必如班超激怒從士。警(2)與激,勝道無餘蘊矣。
[注釋](1)見第22條「舊註解」注(1)。(2)見第27條「舊註解」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