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筆膚談譯註 · 物略第十一
[舊題解]物略者,凡飛潛動植(1),有形之物之大略也。上篇言方術幻術當知,此篇言天下之物,凡可資於軍中之用者,亦所當知。庶明於心者利於行,有勝而無敗也。故以《物略》為第十一。
[注釋]植,置,靜止的意思。
[譯文]物略,是指一切飛翔的,潛藏的、運動的、靜止的有形之物的概略。上篇論述方術幻術應當知道,這篇論述一切有形之物,凡屬可供軍用的,也應當知道。這樣,心中有數的就會利於行動,也就會有勝無敗了。所以把「物略」列為第十一篇。
98.天下之物理,有相生(1)者,有相剋(2)者,有相感者,有相成者,有相制者,有相勝者,有言其性體者,有言其聲氣者,有言其形勢者,有言其作用者。雜然(3)並撰,分類別行,凡有利於兵之事者,不可勝窮也,姑舉大略言之。
[舊釋](1)相生,舊時陰陽家五行相生的說法,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相剋,舊時陰陽家五行榴克的說法,即木克土、土寬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3)雜然,各種各樣的意思。
[譯文]一切事物的原理,有招生的,有相殼的,有相感的。有相成的,有相制的,有相勝的,有說其性體的,有說其聲氣的,有說其形勢的,有說其作用的。應有盡有,分門別類,所有利於用兵作戰的,也無法詳細列舉,暫且提個大概加以說明。
[舊註解]此總明萬物無窮,惟舉大略。撰,具也。類,相同也。行,等列也。
99.圓者易轉,方者易置,欹(1)者易仆,直者易植,竅(2)者易浮,銳者易刺,牝(3)者易變,牡(4)者易入,剛者易折,柔者易曲。此皆物理之常,無足為異。
[注釋] (1)欹qī(欺),傾倒不平。(2)竅qiào(俏),孔穴,這裡指空心之物。(3)牝pìn(聘),鳥獸的雌性,門閂的孔,鎖孔。這裡指凹形物。(4)牡mǔ(母)。鳥獸的雄性,門閂,鎖簧。這裡指凸形物。
[譯文] 圓的容易轉動,方的容易放穩,斜的容易傾倒,直的容易樹立。空的容易漂浮,銳利的容易刺進,凹的容易變形,凸的容易楔入,硬的容易折斷,軟的容易彎曲。這都是事物的正常規律,是不足為奇的。
[舊註解]此先舉理之常,人所能知者,後則言相生等類也。
100.金火相守必流。
[譯文]金屬放在烈火里久了,就會熔化流淌。
[舊註解]金流者,火克之也。
101.火木相得則炎。
[譯文]木與火在一起就會燃燒。
[舊註解]木能生火,故火得木,則必相成而炎燒也。
102.以金擊石則火,以木鑽木則燃。
[譯文]用金屬敲石頭就會生火,用木棒鑽木頭就會燃燒。
[舊註解]擊則勢猛,故火生。鑽則薰灼,故火燃。
103.又若火遇風則熾,遇水則滅。水遇寒則結,遇火則竭。
[譯文] 又如,火遇風就會旺盛,遇水就會熄滅。水遇寒就會結冰,遇火就會蒸發。
[舊註解]火熾因風者,相成也;滅因水者,相剋也。水結因寒者,相成也;竭因火者,火多勝水之少也。
104.火虛則不燃,實則易燼。水流則不腐,止則易溫。
[譯文]火微弱就不易燃燒起來。旺盛就容易燒成灰燼,水流動就不會腐臭,停滯就容易發熱變壞。
[舊註解]火虛不燃,即穴不燎毛,吹不燒燭也。燼,焚盡之餘也。水流則動,故不腐臭,止則停滯,故易於溫暖。又傳弱者不能行舟載物。
105.下火既炎,則上火益焰。下流既遠,則上流自緩。
[譯文]底火大了,上面的火就更加旺盛。下流遠了,上流的水就自然緩慢。
[舊註解]火性炎上,故下炎者上益盛。水性潤下,故下流者上自緩。
106.此五行之本體然也。
[譯文]五行的本性就是這樣的。
[舊註解]結言上所論者,皆金木水火本體自然。
107.故以火焚石者,激之而後裂。以水灌城者,決之而後傾。
[譯文]所以用火燒石,火猛了石頭才會崩裂。用水灌城。水勢大了城垣才會傾塌。
[舊註解]此言用水火者,雖能傷害,然必借勢行之,方可成功。不激則石未崩裂,不決則城不傾頹也。
108.是以備水攻者,當防其上流。御火攻者。當斷其上風。
[譯文]所以防備敵人水攻,應當防範上流。防禦敵人火攻,應當斷其上風。
[舊註解]防上流者,懼敵之決水也。斷上風者,懼敵之乘風也。然防之,猶不若先居上流者之為得。斷之,猶不若不近草莽之為安。不得已而一時遇敵,防之斷之可也。
109.蓋火可撲也,亦可煽也。水可壅也,亦可導也。此水火者所以濟攻而非專攻,所以攻人而亦慮人之反攻也。
[譯文]火可以撲滅,也可以煽旺。水可以阻塞,也可以導流。水、火可以用來幫助進攻,而不能專靠它來進攻;可以用來進攻敵人,也要考慮敵人用來反攻我軍。
[舊註解]火可煽起,水可壅至,故能濟吾之攻;亦可撲滅,可導流,則不當專恃以攻也。慮人之反攻者,蓋風候無常,彼我之地勢相似也,如劉元進攻王世充,因風縱火,俄而風回,反被燒死。(1)智伯約韓、魏決水灌晉陽,既而趙殺守堤吏,反受灌以亡。(2)故當慮也。
[注釋](1)隋大業九年(613年),農民起義軍領袖劉元進與隋將王世充激戰後,王軍退守延陵柵(今江蘇鎮江),劉軍乘風縱火,不料風向突然轉變,大火反向劉軍撲來,王軍乘機反擊,劉軍大敗。劉元進戰死。(見《隋書》卷七十《劉元進傳》)(2)見第19條「舊註解」(1)。
110.天下之物,猶有入火不爽者,入水則沉;入水不溺者,入火則化。欲制其用者,亦不可不利導之也。
[譯文]世上的物品,還有放在火里不燃燒的,放在水裡就沉沒;放在水裡不沉沒的,放在火里就燒化。要想發揮物品的效用,就不可不根據它們的特點來加以利用。
[舊註解]此言物之利於水火不同,因勢而用者,方得其利,故亦附於水火之末。
111.向月窺林者暗,背月窺林者明,此光影之相乘也。故備夜戰者,以火燭敵,常使我隱而敵見(1)也。
[注釋] (1)見,同「現」。
[譯文]逆著月光觀察森林就看不清楚,順著月光觀察森林就看得清楚,這是光線和陰影相互作用的關係。所以準備夜戰的,用火光使敵軍暴露,總要使我軍隱蔽而使敵軍顯露。
[舊註解] 以火燭敵,即《虎韜•必出章》云:「設雲火遠候,必依草木丘墓險阻」意。蓋我隱而伏,則敵莫測,敵形外見,我可擊之也。
112.順風雨飛則翼張,逆風而行則肩竦(1),此順逆之相反也。故驚塵突煙,借施之,雖百萬之眾可奔也。
[注釋] (1)竦sǒng(慫),通「聳」。
[譯文]順風飛行,兩翼就張開,逆風行走,兩肩就聳起,這是順逆相反的關係。所以對於陡然揚起的塵土,突然生起的煙霧,只要能夠善於利用,敵軍縱有百萬之眾,也能使它敗走.
[舊註解]此與上御火攻當斷上風意互相發。蓋驚塵突煙,人之所苦。順風固可以迷敵,而我值逆風亦當知防也。
113.甓(1)口藏聲,室隙傳響,此聲聞之相通也。故谷中語如附耳,山頭語如對面。而山谷之應聲,亦可資之以助兵威也。
[注釋]甓pí(辟),瓴甓,一種近似瓮的容器。
[譯文]「瓴甓」口內能攏聚聲音,房屋縫隙能傳播音響,這是聲音與聽覺相通的關係。所以在山谷之中講話就象貼近耳朵一樣,在山頭之間講話就象在對面一樣。因而山谷的回聲,也是可以用來壯大兵威的。
[舊註解]即山谷之應聲,可助兵威,則軍中之鉦鼓當多設,亦可推矣。
114.䖺(1)見(2)讖(3)旱,鵲呼多晴,鳩鳴則雨,鳶(4)朝戾(5)則風,半體之魚雖死,懸其波可以知海潮之信者。此氣之相感也。
[注釋] (1)䖺tiáo(條),即䖺䗤(yóng庸),古代傳說中的動物名。(2)見,同「現。(3)讖:見第21條原文注(1)。(4)鳶yuān(冤),老鷹。 (5)戾lì(利),到達。
[譯文]䖺䗤出現預示乾旱,喜鵲呼噪多半晴天,斑鳩在黃昏嗚叫就要下雨,老鷹在早上飛到空中就要起風,側身的魚雖死,但觀察它隨波漂浮的情況,可以預知漲潮的時間。這是氣候感應的關係。
[舊註解]此言天之旱晴風雨,地之海潮消長,不但考於陰陽等書,可以預卜,物類亦有先知也。䖺,䖺䗤,狀如黃蛇,魚翼,出入有光,見(1)則大旱,出《山海經》。
[注釋](1)見,同「現」。
115.滋石引針,汞汁鎔錫,黿(1)脂得火則銷鐵,柏膏遇焰則爍(2)石,樺木燃燈遇風不滅,樟腦爇(3)火近衣不焚者,此性之自然也。
[注釋] (1) 黿yuán(元),大鱉。(2)爍shuò(朔),通「鑠」。(3)爇ruò(弱)。點燃。
[譯文] 磁石吸針,水銀熔錫,燃燒黿脂就能銷毀鐵塊,燃燒柏膏就能燒壞石頭,燃燒的樺木遇著風也不會熄滅,衣服靠近燃燒著的樟腦也不會燃燒,這是物質性能的自然現象。
[舊註解]汞汁,即今之水銀。樟腦,一雲韶腦。
116.火晶(1)向日則燃艾,鍛石(2)入井則起雷,火焚雞羽而風飆生,鐵入蛟潭而雷雨至,此形之相擊,而理亦相通者也。
[注釋](1)火晶,紅色水晶的舊稱。(2)鍛石,即石灰。
[譯文]火晶對著太陽,就能燃燒艾葉;石灰投入井中,就會發生巨響。用火焚燒雞毛,就會產生暴風;鐵塊投入蛟譚,就會招來雷雨。這是物體相互接觸的結果,而道理也是相通的。
117.金杯注酒,遇鴆(1)則焰生。銀箸嘗食,毒則色變。飲酒入瘴(2)鄉,則煙嵐不染。列炬過深澗,則陰氣不侵。此物相勝也。
[注釋](1):鴆zhèn(陣),傳說中一種毒鳥,羽毛置於酒中,可以毒殺人。(2)瘴zhàng(障),指南方山林問濕熱蒸發使人生病的瘴氣。
[譯文]金杯盛酒,遇到鴆酒就會產生火焰。銀筷挾食,遇到毒物就會改變顏色。飲了酒進入瘴氣地區,就不會沾染瘴氣。點著火把通過深澗,就能抗禦潮濕。這是物理上相互排斥的關係。
[舊註解]鴆,毒鳥,食蛇,以羽畫酒,飲之即死。瘴鄉,如今之兩廣也。煙嵐,山之毒氣,飲酒則血行氣盛,故不染。炬,火燎也。火廟陽明,故陰濕之氣不能侵及。
118.角煙(1)彌山,可怖山獸。䕮煙覆水,可制水蛩(2)。野葛之毒,解於蕹菜(3)。鴆羽之毒,解於犀角。此物之相制也。
[注釋] (1)角煙,舊稱用角燒成的煙。(2)蛩qiōng(窮),水蛩,古代傳說中一種水中巨獸。(3)蕹wèng(瓮),蕹菜,俗稱空心菜。
[譯文] 「角煙」瀰漫山野,可以恐嚇野獸。「蘜煙」覆蓋水面,可以制服「水蛩」。野葛的毒,可用蕹菜解除。鴆毛的毒,可用犀角解除。這是物理上相互制約的關係。
[舊註解]蘜,《爾雅》注云即秋華菊(1)也。蛩蛩,巨虛,獸名,一曰蟬蛻也。野葛,蔓草,根有毒,蕹菜葉作汁,可制治之。鴆,解見上。犀,獸名,毛如豕,蹄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食角短,頭上額上角長。角上白縷直至端者,曰通天犀,食之可治鴆毒。
[注釋](1)華,同「花」,秋華菊,即秋菊。
119.肉可曬之以作糗(1),谷可庾(2)之以為糧,魚可干之以備羹,乳可取之以供酪。在山有榛栗之實,在水有菱芡(3)之米,皆可采之以濟飢者。此物之有用也。
[注釋](1)糗qiǔ,炒熟了的米麥面,指乾糧。(2)庾yǔ(余),露天的倉庫,這裡是收集的意思。(3)芡qiàn(欠),水生植物,果實叫芡實。
[譯文]肉類可以曬乾作乾糧,五穀可以收集作糧食,魚類可以干製備作羹湯。乳類可以拿來作乳酪。在山上有榛子和栗子,在水裡有菱角和芡實,都可以采來充飢。這是說各種物資都有一定的用途。
[舊註解]糗,干糒也。谷,五穀也。庾,在野小倉名。乳,諸畜之乳也。酪,夷虜之酒名,用畜乳為之者。
120.社狸之足,可制鞗(1)革。氂牛(2)之尾,可著旌竿。牛馬之胞,可作浮具。狼、駝之糞,可備烽煙。此以無用為有用也。
[注釋](1)鞗tiáo(條),皮革所制的馬韁繩。(2)氂牛máo—(毛一),生長在我國青海、西藏及其鄰近高寒地區的一種長毛牛。
[譯文]野貓腳的皮,可以裝飾轡頭。氂牛的尾,可以裝飾旗竿。牛馬的膀胱,可以製作浮囊。狼、駝的糞便,可以備作烽煙。這是把無用的東西變為有用的東西。
[舊註解]社狸,野貓也。偉革,其皮可飾轡也。狼、駝糞,燒煙不散,直上甚高,故邊堠用之以傳警息。
121.妖狐巨狸之跡,踵之可以渡河冰。野馬黃羊之蹤,循之可以得水道。以至駝足之所據,蟻垤(1)之所築者,可即之而知伏泉。此因物之靈以為用也,
[注釋] (1)垤dié(蝶),螞蟻做窩時堆在穴口的小土堆。
[譯文]跟著野狐和野貓的腳印,就可以從冰上過河。沿著野馬和黃羊的蹤跡,就能找到可以徒涉的地方。至於駱駝腳印集聚的地方,螞蟻巢穴所在的地點,也可以在它附近找到隱藏的泉水。這是根據動物的靈性而加以利用。
[舊註解]狐狸性多疑,遇冰則貼耳聽之,無聲方過,故有其跡者,冰必堅厚而可渡。水道伏泉亦此類。大抵蠢動含靈,無推。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122.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總括其利,不遺微小,則雖百萬之眾無所窮,千里之遠無所困。
[譯文]所以,懂得用兵的人,要考察萬物的特性,,研究萬物的用途,並總括它有利的方面。就是微小的用途也不要忽略。這樣,雖然統率百萬之眾。也不會沒有辦法,進軍千里之遠,也不會有什麼困難。
[舊註解]此通前而言。物之無窮如此,能察理用之,則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統眾而遠征。不知兵者,厭為微小而味之,安足以濟其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