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筆膚談譯註 · 敵情第六
[舊題解]敵情者,敵人之情狀也。知之斯可以取肚。然有用間而得者,亦有因形而得者,次於《諜間》為第六。
[譯文]敵情,是指敵人的情況。知道這一點就可以取勝。但是有的是用間諜獲得的,也有的是根據敵人動態獲得的。所以列在《諜間》之後為第六篇。
48.凡兩軍相拒,匪(1)我謀敵,敵亦謀我。於此不得其情而浪戰,是矇瞶也(2),其何以因機致勝哉。夫敵情有可得而窺者,有不可得而窺多方之變無窮也。
[注釋] (1)匪,通「非」。(2)矇瞶méng guì(萌貴),睜眼瞎子。
[譯文] 凡是兩軍相對,不僅我在謀算敵人,敵人也在謀算我。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掌握敵情而輕率出戰,就和瞎子一樣。怎能利用戰機取得勝利呢?敵情有看得到的,有看不到的,因為它是千變萬化、無窮無盡的。
[舊註解]此言敵情當知。然其變多端,知之有難易之別,故將不可不察。矇瞶,目不明也。
49.是故風馳電擊者,勢也。火列星屯(1)者,形也。五人為伍,極於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2)者,制也。三才、五行、六花、八陣(3)者。名也。此可得而窺也。
[注釋](1)火列,指一列一列的火堆;星屯,指一片一片的星星。火列星屯,是形容陣勢強大的意思。(2)周代軍制,五人為一伍,二十五人為一兩,百人為一卒,五百人為一旅,二千五百人為一師,一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見《周禮•地官•小司徒》)(3)三才、五行,六花、八陣,都是古代的陣名。(參見《武備志》卷五十四,六十一)
[譯文] 所謂「風馳電擊」,指作戰行動的迅速。「火列星屯」,指軍隊陣容的強大。五人為伍,直到一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是軍隊的編制。「三才」、 「五行」、「六花」、「八陣」,是陣形的名稱。這些都是可以看得見的。
[舊註解]此言情之可窺。風馳電擊,喻其戰勢之速也。火列星屯,指其兵形之盛也。五人為伍,倍而積之,此古之制也。三才,天地人;五行,金木水火土,乃太公所制。六花,左右虞侯各一,左右一箱(1)各一,左右二箱各一,其形六出,乃李靖所制。八陣有天、地、風、雲、龍飛、虎翼、鳥翔、蛇蟠,乃風后所制。又有方、圓、牝、牡、沖方、罘罝(2)、車輪、雁行,乃孫子所制。支己有曲、直、銳、卦、車箱、車X (2)、鵝鸛、沖陣,乃吳子所制。又有洞當、中黃、龍騰、鳥翔、連衡、握奇、虎翼、折衝,乃孔明所制。此諸陣之名也。皆顯於外,故可窺之,言易也。
[注釋] (1)箱,通「廂」,邊,方面的意思。(2)罘fú((扶)。罝jū(居)。都是捕獸的網,這裡指一種陣勢的名稱。 (3)車X,是車輪中間的孔,用來穿軸。這裡指一種陣勢的名稱。
50.若夫合而守、分而屯者,奇正(1)也。大營處易、小營據險者,掎角也。冥行林麓者,伏也。潛越草莽者,覆也。鼓行觀兵者,將無能也。臨敵易將者,兵有變也。
[注釋](1)奇正,古代兵法術語。含義是多方面的.如在軍隊部署上:擔任警備的為正,集中機動的為奇;擔任鉗制的為正,擔任突擊的為奇。在作戰方式上:正面進攻的為正,迂迴側擊的為奇;明攻為正,暗襲為奇;按一般原則作截為逛,根據具體情況採用特殊行動的為奇等等。
[譯文]至於集中防守,分散配置,是奇正的運用。以主力位於平地,以一部占據險要,是為了互相支援。暗中活動於森林山腳的;是伏兵。秘密通過叢草地區的,是掩襲。鳴鼓進軍顯示威武的,是將帥無能。大敢當前撤換將帥的,是軍隊內部有變化。
[舊註解]自此至「非詳察之不可得也」,俱是敵之情。合守分屯,如吳漢與劉尚分屯,而復潛兵合之,出謝豐之不意,(1)非奇正而何?易,平地也。險,險阻也。二處立營,敵難攻取,非掎角而何?掎角,注見《持衡》第四篇。伏,藏也,侯敵來而起擊。覆,隱也,從不意而襲、人。鼓行觀兵,則兵勢弱而不振,非將之無能而何?臨敵易將,則士心憤而不服,非兵之有變而何?
[注釋](1)見第18條「舊註解」注(3)。
5 1.易衣而行、變憿(1)而出者,用寡也。列陣以戰、分道而攻者,用眾也。我取其有而不較者,害之也。彼棄其有而不惜者,利之也。
[注釋] (1)憿jiǎo(狡);脛布,即裹腿。
[譯文] 改變裝束來往行動的,是因為兵力劣勢。列陣作戰。分路進攻的,是因為兵力優勢。我奪取敵人控制的地方,而它不敢計較的。是對它有害。敵人放棄自己的地方而不愛惜的,是要想以利誘我。
[舊註解]因寡,故變易以示眾。因眾,故分列以揚威。利之所在,人所必爭。觀其失而不較,可以知其牽於害。觀其棄而不惜,可以知其誘吾兵。
52.強而示之弱者,致我也。弱而示之強者,畏我也。以強為強者,搏我也。以弱為弱者,誤我也。鈴鼓旌幡、衣服號令,或效吾之制者,亂我也。以是而效強兵者,弱也。以是而效弱兵者,強也。
[譯文] 敵人強大而顯示弱小,是想調動我。敵人弱小而顯示強大,是害怕我。敵人強大而更顯示強大,是要震撼並打擊我。敵人弱小而更顯示弱小,是要使我發生錯覺而不加戒備。在金鼓旌旗,衣服號令方面,仿效我軍的規定,是企圖混淆我軍耳目。用這種辦法裝成強大的軍隊,是因為它兵力薄弱。利用這種辦法裝成弱小的軍隊,是因為它兵力強大。
[舊註解]兩軍相對,除將之智勇,兵之多寡外,先當識強弱。欲誘致我,使勞倦也。弱反示強,因畏懼我,故張大也。本強而益為強之形,將震撼搏擊也。本弱而益為弱之形,誤我全不備也。軍中辨識,惟在鈴鼓旗幡、衣服號令,效我制同,是必戰酣之際,或昏夜之時,欲出奇以亂吾軍也。然效亦有二,效強必弱,效弱必強,此一定之勢也。效制,如馮異變服與赤眉同之類。(1)
[注釋](1)東漢建武三年(27年),赤眉軍(山東農民起義軍)在放棄長安東歸途中,曾擊敗由劉秀派去截擊的馮。異軍。但後來馮異卻預先使士卒化裝成赤眉軍進行伏擊,赤眉軍沒有看出馮異的詭計,敵我難分,因而失敗。 (見《後漢書》卷十七《馮異傳》)
53.鳴鼓樹幟於林谷,揚塵聚煙于山野者,疑也,非所以為戰也,所以走我而彼亦不來也。設是而後至者,虛也。設是而誘我之至者,實也。
[譯文] 在森林谷地擊鼓樹旗,在山地平原揚塵放煙的,是疑兵,不是用來作戰的,而是用來使我軍離開而它也不來的。設置疑兵而敵人後來的,是因為它的力量弱小。設置疑兵引誘我軍前去的,是因為它的力量強大。
[舊註解]兵不離於虛實,而虛實乃起疑之方。故善用疑者勝,善識疑者不敗。林谷山野,作為可疑之形者,無非引人之進,阻人之。退。然欲知其虛實,亦觀於彼之後至與誘我之至而已。蓋彼不至是其虛而設此疑我也。誘我至,是彼之實而故設伏伺擊也。設疑,如晉侯旆山澤而疏陣,(1)漢高張旗幟于山上之類。(2)
[注釋](1)周靈王十七年(前555年),晉平公攻齊,齊靈公堅守平陰(今山東平陰東北),晉軍就在各處遍插旗幟,布成疑陣,並用車輛拖曳樹枝,揚起煙塵。虛張聲勢。齊靈公登上巫山(今山東肥城西北)望見這種情況,以為晉軍兵力十分強大,乘夜率軍逃去。(見《左傳》襄公十八年)(2)秦二世三年(前207年),劉邦入武關(今陝西丹鳳東南)攻秦,至嶢關(今陝西蘭田東南)被阻。劉邦就在山上張旗幟設疑兵,威脅秦軍,隨即乘其不備,率兵繞過曉關,大破秦軍。(見《漢書》卷一《高帝紀》)
54.激我射而不發者,盡吾矢也。激我,戰而不出者,惰吾氣也。兩軍相薄,勢如風雨,我進而敵不動者,恃其有弓弩、礮石也:我退而敵亦不追者,懼吾有奇伏或誘或劫而中傷之也。
[譯文]激我射箭而敵人卻不發射的,是想耗盡我軍的箭.檄我出戰而敵人卻不出戰的,是想懈怠我軍士氣。兩軍逼近,勢如急風驟雨,我軍前進而敵不動搖的,是仗恃它有弓弩炮石,我軍後退而敵不追擊的,是怕我用奇兵設伏,用引誘、劫擊的辦法戰勝它。
[舊註解]殺人於百步之外者,弓矢之利,矢盡則無以及遠。臨敵有必克之功者,士卒之氣,氣惰則難以直前。薄,逼近也。相逼如風雨之驟,危急存亡際也,敵非恃弓弩、礮石,何以我進而不動?非慮誘劫中傷,何以我退而不追?礮與砲同,機石也。誘,未敗佯退而誘之入伏也。劫,引其來追而令別兵劫之也。中傷,不以正勝而陰用、奇以中傷之也。
55.凡此皆敵之情,非詳察之不可得也。
[譯文]所有這些,都是敵人的情況,不詳細偵察是不舷得到的。
[舊註解]此通結上文言。凡此二十四事,皆敵情之所在,隱微而難知者,必須詳察得之,斯可勝也。
56.故我進而敵亦進者,戰;我退而敵亦退者,散;我退而敵進者,或伏吾前;我進而敵退者,當防其奸。是以敗而亂行,分兵逐之;敗而不亂,斂兵勿追;未敗而逃,勿為所欺;既敗而復,必謹察之。此敵之情,勝敗之機也。
[譯文] 所以,我軍前進而敵人也前進的,就會發生戰鬥;我軍撤退而敵人也撤退的,就不會發生戰鬥:我軍退卻而敵人前進的,可能在我的前面另有伏兵;我軍前進而敵人退卻的,應當防備它的陰謀詭計。所以,敵人敗退而行列混亂,就分兵追擊;敵人敗退而行列不混亂,就收兵不追;敵人未敗而逃,就不要受它欺騙;敵人已敗而又重來,就必須仔細分析。這些敵情,也是勝敗的關鍵所在。
[舊註解]上言敵情未盡,此又概舉其進退之故也。兩進必戰,兩退必散,乃自然之勢,人所易見。若我退而敵進,恐吾之前有伏兵將夾擊也;我進而敵退,恐其佯走誘我,故當防也。與上「我退而敵不追」互相發。同敗也,而有亂不亂者。亂為真敗當逐,而不亂者偽也,故勿可追,追則恐墮其計也。未敗而先逃,必有伏兵伺我;既敗而復來,必有報怨私謀,一為所欺而不察,則將入其伏而昧於應矣。此亦敵之情,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其機可不慎乎!
57.如得敵情,乘而勿失。不得其情,形之(1)乃知。能形敵而得其情者,兵之妙也。
[注釋] (1)形之,語出《孫子兵法•兵勢篇》,意思是製造假象以暴露敵情。
[譯文]如果得到了敵情,就應乘機進攻而不要錯過機會。,得不到敵情,就用示形於敵的方法使它暴露真情。能用示形之法使敵暴露真情從而得到敵情的,是用兵的巧妙。
[舊註解]承上言得敵情有可勝之機,則當乘以速進而不可失。若未得情,必以我之虛實強弱形之,乃為可知。夫敵情亦難得,而得之由於形之,則形敵誠兵家之妙用也。
58.夫敵不示我以情,亦猶我不以情示敵也。故兵之所忌者,未必其可畏。而可畏者,或出於所忌之外。兵之所忽者,未必其可易,而可易者,或出於所忽之中。苟能真知可畏與可易,然後可以語敵矣。
[譯文] 敵人不使我知道它的情況,也如同我不泄漏情況,給敵人知道一樣。所以用兵所忌諱的事情,不一定可怕,而可怕的事情,也許發生在所忌諱的以外,用兵所忽略的事情,未必可以輕視,而認為可以輕視的,也許發生在所忽略之中。如果能知道哪些事情可怕。哪些事情可以輕視,這就談得上用兵作戰了。
[舊註解]此總一篇之意而結之。言用兵以得敵情為要,而敵情實隱微而不露。所忌,敵之情為我所忌也。畏,我因忌而生懼心也。所忽,敵之情我可忽之也。易,我因忽而生輕心也。夫人忌者必畏,而又未必可畏,或出於忌之外,則當無所不畏。忽者必易,而又未必可易,或出於忽之中,則當深戒夫易。果能於忌中而知不足畏,於忽中而知不當易,常畏而不易焉,是敵雖欲隱其情,吾知無隙之可投,情終為我所得,而勝之必矣。故可語云者,許之之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