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武陵縣誌 · 武陵縣誌卷之十七

同治壬戌編成 陽 湖 惲世臨鑑定 邑 人 陳啟邁纂輯 食貨志第二 戶 口 漢 武陵郡領縣十三,戶三萬四千一百七十七,口十八萬五千七百五十八。《前漢書·地理志》 武陵郡領縣十二,戶四萬六千六百七十二,口二十五萬九百十三。《後漢書·地理志》 案:漢以下所載戶口,皆一郡之數。至明代,然後有縣數可考焉。 晉 武陵郡領縣十,戶一萬四千。《晉書·地理志》 南北朝宋 武陵郡戶五千九十,口三萬七千五百五十五。《宋書·州郡志》 隋 武陵郡領縣二,戶三千四百十六。《隋書·地理志》 唐 朗州舊戶二千一百四十九,口一萬九百十三。天寶(742—756)中,戶九千三百六,口四萬三千七百十六。《舊唐書·地理志》 朗州武陵郡戶九千三百六十,口四萬三千七百六十。《唐書》 武陵郡戶七千七百二十二,口三萬九千十七。《通典》 宋 鼎州主戶三萬三千六十四,客戶八千九十六。《寰宇記》[1] 崇寧(1102—1106)中,常德府武陵郡戶五萬八千三百九十七,口十三萬八百六十五。《宋史·地理志》 元 常德路戶三十萬六千四百二十五,口一百二萬六千四十二。《元史·地理志》 常德路四萬七千七百四十戶,歲賜闊端[2]太子,計鈔一千九百九錠。《元史·食貨志》 明 常德府戶二萬一千一百四十五,口十四萬四千五百四十,丁三萬八千三百九十三。《續文獻通考》 洪武二十四年(1391),武陵縣戶一萬三千二百七十六,口四萬八千四百六十九。《府志》 萬曆九年(1581),武陵縣戶九千三百三十六,口五萬三千六百七十一。《府志》 國朝 順治四年(1647),題准編審人丁,凡年老殘疾並逃亡故絕者悉行豁免。《會典》 十三年,覆准戶口。 五年,編審一次。 十七年,覆準直省每歲底各將丁徭、賦籍,匯報總數,觀戶口消長以定州縣考成。 康熙五十年(1711)編,定武陵民戶一萬八千七百九十九丁,二分五厘;更名戶口五百四十丁、屯丁五十八丁,八分七厘零,征銀三千四百六十四兩七錢四分七厘零。詳《田賦》。 五十二年,欽奉恩詔:海宇承平日久,戶口日繁,地母並未加廣,宜施寬大之恩,共享熙恬之樂。嗣後,直省、地方官遇編審之期,察出增益人丁,止據實數,另造清冊奏聞。其徵收錢糧,但據康熙五十年丁冊,定為常額,續生人丁永不加賦。 五十五年,覆准編審新增人丁。欽奉恩詔已永不加賦,令以新增人丁補足舊缺額數。除向系照地派丁外,其按人派丁者,如一戶之內開除一丁,新增一丁即以所增抵補所除。倘開除二丁、三丁,本戶抵補不足,即以親族之丁多者抵補;又不足,即以同甲同圖之糧多者頂補。如有多餘之丁,歸入滋生冊內造報。《會典》 五十五年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十一次編審滋生民戶百二十七丁、更名戶口二十七丁、屯丁二十丁。《通志》 雍正二年(1724),覆准各直省丁銀均攤入地糧內徵收。《會典》 乾隆十年,武陵縣戶十萬四千八百二十,口六十六萬一千七百七十五。《府志》 三十七年,欽奉上諭。嗣後,編審之例著永行停止。《通志》 嘉慶二十一年(1816),戶十萬八千三百二,口六十八萬一千七百九十一。《通志》 咸豐元年(1851),城鄉主客丁口七十一萬九千九百三十三。《縣冊》 十一年,城鄉主客丁口七十四萬三千九百六十三。《縣冊》 論曰:武陵處楚南一隅,其士敦詩書,其民習耕織,安土而重遷,不逐末務,輕去其鄉。故二百年來,戶口稱盛。己酉(1669)、甲寅(1674)間,水患未弭,繼以兵燹,哀鴻中澤,大半劬勞[3]。富以保庶,聖賢適衛之謀[4],不誠為萬世不易之良法哉? 【注釋】 [1]《寰宇記》:即《太平寰宇記》,北宋樂史撰,是繼《元和郡縣誌》後又一部現存較早較完整的地理總志。 [2]闊端:1206—1251年,又作擴端、庫騰。蒙古汗國宗王、大將。成吉思汗孫,元太宗孛兒只斤·窩闊台次子。 [3]劬勞:勞苦,苦累。 [4]適衛之謀:指孔子適衛典故,出自《五古·孔子適衛》。孔子去到衛國,寄居在子路的妻兄顏濁鄒家。衛靈公問孔子:「在魯國得俸祿多少?」孔子回答說:「俸祿糧食六萬。」衛國人於是也致送糧食六萬。過了不久,有人向衛靈公說孔子的壞話。衛靈公派大夫公孫余假頻繁出入孔子住所。孔子害怕得罪衛靈公,住了10月,就離開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