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秘密 · 第12章 行走
兒童掌握行走的能力,靠的不是等待這種能力降臨,而是通過學習走路獲得的。學會走路,對兒童來說是第二次出生,這時他從一個不能自助的人變成了一個積極主動的人。成功邁出第一步,是兒童正常發展的主要標誌之一。
在照顧兒童時,成人應該遵循一種方式,即放棄自己的優勢,以便適應成長中的兒童的需要。
高等動物會本能地使自己適應幼仔的需要。當母象把一頭小象帶到象群里時,這些大象就會放慢自己的步伐以適應小象的步調,當小象因疲勞而停下來時,它們也都停下來。
在各種文化中,可以發現類似的為兒童著想的情況。有一天,我看到一個日本人,這位父親正帶著他年幼的兒子散步。我走在他們後面,突然發現這個一歲半到兩歲的小孩用手臂抱住他父親的腿。這位父親就站在那裡不動,讓孩子繞著他的腿玩耍。等孩子玩兒夠了以後,他們才又開始向前走。過了一會兒,小孩又坐在了路邊,他父親便站在一邊等他。這位父親的表情是嚴肅的,但十分自然。他並沒有做什麼不同尋常的事,他僅僅是作為一個父親帶著他的兒子散步。
上面的例子,是最適合兒童的散步方式。因為兒童正在學習如何協調各種不同的動作,並且需要靠兩條腿維持平衡和向前行走。
儘管人像其他動物一樣有肢體,但人必須用兩肢而不是四肢來行走。猴子的手臂很長,當它在地面上行走時,可以給予協助。人是唯一的、完全依靠兩條腿來平衡走路的動物。四足動物行走時,會交替地抬起一條前腿和與之成對角線的後腿,並讓另兩條腿著地。但人走路時,先用一條腿支撐著自己,然後再換另一條腿支撐。大自然已經解決了行走的難題,只是採用了不同的方法而已。動物是本能地學會行走,而人類是通過主觀的努力才學會走路的。
兒童掌握行走的能力,靠的不是等待這種能力降臨,而是通過學習走路獲得的。父母欣喜地看到了孩子邁出的第一步,兒童的第一步意味著對自己的征服,通常標誌著兒童由1歲長到2歲。學會走路,對兒童來說是第二次出生,這時他從一個不能自助的人變成了一個積極主動的人。成功地邁出第一步,是兒童正常發展的主要標誌之一。但在第一步邁出之後,他仍然需要經常練習。能掌握好平衡並邁出穩健的步伐是個人持續努力的結果。兒童嘗試走路的時候,仿佛是在受一種不可壓抑的動力驅使。他勇敢無畏,甚至在嘗試中草率魯莽,就像一個真正的士兵,不管遇到什麼困難,他都堅持向勝利衝刺。正是由於兒童這種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勁頭,反而促使成人在兒童的身邊布置防範措施。實際上,這些措施對兒童來講都是他們的障礙。即使兒童的腿已經強有力了,他們仍把兒童關在「學步欄」里或兒童練走路的走步車裡。
當成人帶兒童外出時,即使他能夠走路了,成人仍把他放在手推車裡推著走。但兒童因為腿短,沒有耐力走遠路,就不得不向那些不肯放慢腳步的成人妥協。即使把小孩帶出去的是他的保姆,也是兒童去適應保姆,而不是保姆適應兒童。保姆會以自己的速度徑直走向戶外活動的目的地,小孩被放在手推車裡面,仿佛這個保姆推的是裝滿蔬菜的小推車。只有到了公園以後,她才讓小孩從手推車裡出來,讓孩子在草地上走動。她則坐在一邊兩眼始終注視著他,這個保姆所做的一切僅僅是為了避免發生意外。
1歲半到2歲的兒童能走好幾英里的路,還能爬斜坡和梯子等有難度的物體。但是他們走路的目的與我們成人的目的截然不同。成人走路是為了某種外在的目的,所以他會徑直走向目的地。他有穩健的步伐,會以機械的步頻向前行走。與此相反,兒童行走是為了完善自己的能力,他的目的是實現自身某種創造性的東西。他走得很慢,還沒有一種有節奏的步伐,他也不是去某個最終的目的地。他朝前走,僅僅是因為突然有個什麼東西吸引了他。如果一個成年人想幫助兒童,那他必須放棄自己的步速和最終的目的地。
在那不勒斯,我結識了一對夫婦,他最小的孩子只有1歲半。夏季的時候,他們為了去海邊,必須走大約一英里,陡峭的下坡路使手推車或馬車都無法通行。年輕的夫婦想帶孩子一起去,但他們發現將他抱在懷裡太累人了。最後,小孩自己解決了這個問題,他時而走路,時而奔跑,並走完了整個路程。他還不時地停下來,站在花旁,或坐在草地上,或站著看一些動物。一次,他站在那裡看田野里的一頭驢子,足足看了15分鐘。每天,這個小孩都自己緩慢地走過這條漫長而又高低不平的路,並且沒有疲倦感。
在西班牙,我認識兩個年齡在2~3歲的兒童,他們都能夠走一英里半的路。還有許多其他兒童,他們能在又陡又窄的梯子上爬上爬下達一個多小時。
有些母親在提到她們的孩子做上面提到的一些活動時,說孩子的表現很不正常。有一位母親因為她的小孩發脾氣便向我諮詢。她的小孩是幾天前才開始學走路的。這個小女孩,不論在什麼時候,只要一看到梯子就會尖叫。如果有人抱她上下樓梯,她幾乎會激動得發瘋。這位母親認為也許是自己誤解了孩子發怒的原因。這種情況實在是難以理解,只要抱著小孩上下樓梯,小孩就會變得眼淚汪汪、焦躁不安。她母親認為,這種心理紊亂也許只是一種巧合。但是很明顯,這個小孩只是想自己爬上爬下樓梯。她對樓梯的台階更感興趣,她可以把手擱在台階上,或坐在台階上。對她來說,樓梯要比曠野里有趣多了,在曠野上她的雙腳都被草掩蓋著,也找不到擱手的地方,然而她卻只被允許在這樣的地方散步。
兒童天生喜歡行走和到處跑動。滑梯上總是擠滿了兒童,他們登上登下、爬來爬去。貧窮家庭的孩子,能在街上跑來跑去毫不費力地躲開車輛,甚至能坐在汽車或卡車的窗柜上。儘管這是危險的,但他們卻不會像富家子弟那樣由於羞怯而變得遲鈍,甚至最後變得懶散起來。這兩種兒童在他們的成長中都沒有得到真正的幫助。貧窮的孩子被拋棄在大街這種危險的成人環境中,而富家子弟在同樣的環境中,卻受到太多的限制和障礙,成人還美其名曰是為了保護孩子。
兒童在他長大成人進而使人類得以延續的過程中,應驗了彌賽亞的一句話:「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