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胡注表微 · 生死篇第十九

人生須有意義,死須有價值,平世猶不甚覺之,亂世不可不措意也。自孔子有「未知生焉知死」之言,人遂以為儒家不談生死。不知「死生有命」,固儒家所恆言,即《魯論》一書,言生死者何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此生須有意義之說也。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此死須有價值之說也。「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此生之無意義者也。「伯夷、叔齊餓死首陽之下,民到於今稱之」,此死之有價值者也。至於死之無價值者,「匹夫匹婦,自經溝瀆」是也。生之有意義者,「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是也。夫管仲之生,子路、子貢皆疑之,夫子獨仁之,何哉?桓公、子糾,兄弟爭國,內亂也;蠻夷猾夏,外患也,「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內外輕重生死之宜,剖析何等透徹,豈偷生者所能藉口哉!胡身之生亂世,頗措意於生死之際,故《注》中恆惜人不早死,以其生無意義也;又恆譏人不得其死,以其死無價值也。茲特表而出之。 秦莊襄王三年,信陵欲召縮高使攻管,縮高刎頸而死。信陵君聞之,縞素辟舍,使使者謝安陵君曰:「無忌小人也,困於思慮,失言於君,請再拜辭罪。」 注曰:安陵,受封於魏國者也,縮高,受廛於安陵者也。縮高之子,不為魏民,逃歸秦,而臣於秦,為秦守管。時秦加兵於魏,欲取大梁,安陵儻念魏為宗國,縮高儻念其先為魏民,見魏之危,安敢坐視而不救。公子無忌為魏舉師以臨之,安陵君則陳太府之憲,縮高則陳大臣之義以拒之,雖死不避,反而求之,可謂得其死乎?無忌為之縞素辟舍,以謝安陵,吾未知其何所處也。(卷六) 死貴得其所,身之此論甚精。縮高不為宗國死,而為宗國之讎死,可謂得其所乎?身之不取縮高,即凡不愛宗國,謂他人父,謂他人昆,而為之出死力者,身之不取也。王積翁為宋福建提刑招捕使,知南劍州,挾八郡圖籍降元,為元出使日本,中途遇害而死。《癸辛雜識》別集上載其事甚丑,元人乃為之立廟,賜諡忠愍,官其子都中,煊赫一時。黃為撰《祠堂碑》,復為都中撰墓,見《金華集》八及卅一,《元史》即據以為《積翁、都中傳》。積翁曾宰富陽,都中兄昇中,又曾尹寧海,皆身之所親見者也。王深寧曰:「《晉史·忠義傳》可削者三人:韋忠不見裴頠,辭張華之辟,初節亦足稱矣,而仕於劉聰,為之討羌而死,非為晉死也,謂之忠義可乎?王育仕於劉淵,劉敏元仕於劉曜,舍順從逆,皆失節者也,忠義安在哉?唐之修晉史也,許敬宗、李義府與秉筆焉,是惡知蘭艾鸞梟之辨。」語見《困學紀聞》十三,足與身之此論相發明,此宋季浙東學說也。 漢宣帝甘露元年,呼韓邪諸大臣言,戰死,壯士所有也。 注曰:師古曰:「言人皆有此事耳。」余謂壯士健鬥,則戰死乃本分必有之事。(卷二七) 壯士戰死,死之有價值者也。 魏元帝景元元年,昭既弒高貴鄉公,收尚書王經付廷尉。經謝其母,母顏色不變,笑而應曰:「人誰不死,正恐不得其所,以此並命,何恨之有!」 注曰:非此母不生此子。(卷七七) 此與范滂、姜敘之母,先後同時,漢末風俗,何其厚也!然豈特漢末,《宋史》四五一《忠義·陳文龍傳》:「文龍,咸淳五年廷對第一。德祐二年守興化,有諷其納款者,文龍曰:『諸軍特畏死耳,未知此生能不死乎?』被執不屈,指其腹曰:『此皆節義文章也,可相逼耶!』械送杭州,不食死。其母福州尼寺中,病甚無醫藥,左右視之泣下,母曰:『吾與吾兒同死,又何恨哉!』亦死。眾嘆曰:『有斯母宜有是兒。』為收葬之。」身之之言,蓋有感乎此。 晉惠帝永熙元年,楊濟慮傅咸以直致禍,咸復濟書曰:「衛公有言:『酒色殺人,甚於作直。』坐酒色死,人不為悔,而逆畏以直致禍,此由心不能正,欲以苟且為明哲耳。」 注曰:《詩》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此言世人不能直言,特以苟且為保身之計耳。(卷八二) 以苟且為明哲,則凡偷生者皆可借明哲二字為護符,此生之無意義者也。 晉明帝太寧三年,召樂廣之子謨為郡中正、庾珉族人怡為廷尉評,謨、怡各稱父命不就。卞壺奏曰:「人非無父而生,職非無事而立,有父必有命,居職必有悔。有家各私其子,則為王者無民矣。樂廣、庾珉,受寵聖世,身非己有,況及後嗣而可專哉!若順夫群心,則戰戍者之父母,皆當命子以不處也。」 注曰:言人莫不惡死,若各順其心,則有戰戍之事,為父母者皆不欲使其子就死地也。(卷九三) 父母不欲其子就死地,私情也;為國而至於死,公誼也。公誼所在,私情不得而撓之。《孟子》曰:「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晉穆帝永和七年,冉閔襄國之敗,石璞、盧諶等並將士死者凡十餘萬人。 注曰:劉隗、盧諶,不能為晉死,而卒死於兵。人誰不死,貴得其死所耳!(卷九九) 劉隗為元帝所寵任,遭王敦之亂,攜妻子奔石勒,勒以為太子太傅。盧諶早有聲譽,值中原喪亂,不得南渡,為石氏所獲,以為中書侍郎,屬冉閔誅石氏遇害。二人者不能為宗國死,而卒死於兵,其幸耶?其不幸耶?身之蓋深為仕於敵者惜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沈攸之諸軍至尋陽,斬晉安王子勛,傳首建康,時年十一。 注曰:晉安舉兵,實義舉也。鄧琬不足道,若袁、孔覬,豈可謂不得其死哉!世無以成敗論之。(一三一) 趙紹祖《通鑑注商》曰:「胡氏好以成敗論人,而忽作此議論,不自知其言之謬也。晉安舉兵,本求免死,不得謂之義舉。況湘東定亂以後,自可解甲就封,而群小挾幼主,乃欲以犯上作亂之師,假起義勤王之說,從之者尚可謂得其死哉!」此趙君觀點之不同也。廢帝被弒,晉安以皇弟起兵,四方貢計咸歸焉,豈得謂非義舉!湘東以叔父臨制,諸藩幼弱,先後剪除,繼登大寶,是為明帝。於是諸州起義勤王之舉,悉視為犯上作亂之師。趙君之說,即本於此。而身之則以子勛比帝昺,以袁、孔比張、陸,尋陽比厓山,故曰死得其所,趙君烏知之哉!此《表微》之所以不得不作也。 齊高帝建元元年,宋順帝既下詔禪位,出居別宮。右光祿大夫王琨,在晉世已為郎中,至是攀車獺尾慟哭曰:「人以壽為歡,老臣以壽為戚。既不能先驅螻蟻,乃復頻見此事。」 注曰:謂不能早死也。(一三五) 齊之篡宋,距宋之篡晉,才六十年,故年七八十者,皆可重預此事。然王琨所謂頻見此事者,非獨指晉宋與宋齊間之易代而已,蓋有慨於宋世子孫屠戮之慘也。武帝子義符被廢,史稱為少帝;孝武子子業被廢,史稱為前廢帝;明帝子昱又被廢,史稱為後廢帝,至順帝而禪於齊。六十年間,骨肉相夷,廢殺者三,卒篡於異姓,故曰頻見此事。所謂「鮮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 又,以褚淵為司徒,賓客賀者滿座,褚炤嘆曰:「彥回少立名行,何意披猖至此!門戶不幸,乃復有今日之拜。使彥回作中書郎而死,不當為一名士邪!名德不昌,乃復有期頤之壽。」 注曰:《曲禮》曰:「人生百年曰期頤。」鄭《注》云:「期要也,頤養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盡養道而已。」(一三五) 炤為淵從弟,淵卒年才四十八,炤言「乃復有期頤之壽」者,極言其不早死,而有百歲之壽也。秦檜之事亦然,當靖康之初,金人攻汴,求三鎮,檜上兵機四事,力和議。張邦昌之立,執政而下,無敢有異論,檜與馬伸獨抗議以為不可,有「京師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師之宗子可滅,天下之宗子不可滅」等語。當是時天下皆賢檜,大儒如游酢,目檜為荀彧;胡安國力薦檜於諸公之前。故張溥謂:「假令檜死於靖康,忠直著聲,豈不與王莽之死於建平,謙恭流譽,同為賢士大夫乎!」亦惜其不早死,而有期頤之壽也。 梁武帝中大通五年,魏賀拔岳司馬宇文泰,自請使晉陽,以觀歡之為人。歡奇其狀貌曰:「此兒視瞻非常。」將留之,泰固求復命,歡既遣而悔之,發驛急追,至關不及而返。 注曰:項羽不殺沛公,曹操之遣劉備,桓玄之容劉裕,類如此耳。有天命者,固非人之所能圖也!(一五六) 凡人事所不及料者,委之天命,此自求慰安之一法也。孔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亦此意。 梁武帝太清元年,魏大將軍高澄,疑諮議溫子昇知元瑾等謀,方使之作《獻武王碑》,既成,餓於晉陽獄,食弊襦而死,棄屍路隅,太尉長史宋遊道收葬之。澄謂遊道曰:「吾近論及朝士,以卿僻於朋黨,將為一病。今乃知卿真是重故舊、尚節義之人。天下人代卿怖者,是不知吾心也。」 注曰:史言士之徇義者,固不計身之死亡,亦未必死也。(一六〇) 宋遊道可謂智勇兼全者矣。不計身之死亡,勇也;知其未必死,智也。 太清二年,世子方等有俊才,善騎射,每戰親犯矢石,以死節自任。 注曰:為人臣子,固當以身許國,然存其身者,所以存國也。兩陳相向,勝負未分,危機交急,親犯矢石,以帥厲將士,可一用之耳,豈可以為常哉!方等以死節自任,以親犯矢石為常,此其所以敗死於湘州也。若方等者,謂之必死之將可也,若論臣子大節,則全其身以全國家,斯得謂之忠孝矣。(一六一) 身之蓋有為言之,如鄭所南盼望陳丞相宜中自占城至之意耳。苟活者不得以斯言為藉口也。 太清三年,方等將行,謂所親曰:「是行也,吾必死之,死得其所,吾復奚恨!」 注曰:方等不死於救臺城之時,而死於伐湘州之曰,可謂得其死乎?(一六二) 救臺城是禦外侮,伐湘州是同氣相殘,此生死之失其宜者也。方等之名,屢見於《通鑑胡注》,而楊慎謂:「佛氏有《方等經》,猶雲平等世界也,故蕭氏取以為名。方等嘗著《三十國春秋》。胡三省注《通鑑》,不知此義,蕭方下去一等字,似今人言某人等之等」雲。語見《升菴外集》。《四庫提要》譏楊慎考證,往往不檢原書,致多疎舛,此亦其疎舛之一。蕭方下去「等」字,乃《兩唐志》及《宋志》「三十國春秋」條之誤,與《通鑑胡注》無涉,附正於此。 隋文帝開皇九年,監者言:「叔寶常醉,罕有醒時。」帝問:「飲酒幾何?」對曰:「與其子弟日飲一石。」帝大驚,使節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爾,何以過日。」 注曰:嗚呼!此陳叔寶所以得死於枕席也。(一七七) 人有精明可以殺身,糊塗可以自全者,陳叔寶之謂也。然死於枕席,又何足貴乎! 唐高祖武德四年,鄭頲不樂仕世充,謂其妻曰:「吾束髮從官,志慕名節。不幸遭遇亂世,側身猜忌之朝,智力淺薄,無以自全。人生會有死,早晚何殊,姑從吾所好,死亦無憾。」遂削髮被僧服。世充聞之,大怒曰:「爾以我為必敗,欲苟免邪!」遂斬頲於市,頲言笑自若,觀者壯之。 注曰:鄭頲,李密之臣,為世充所獲,疾其多詐,故不樂仕焉。(一八八) 唐初承南北朝喪亂之餘,豪傑之士,多棲心宗教,了澈生死。鄭頲疾王世充之多詐,不願為之謀,從容而死,殆籌之有素者也。雖曰達觀,亦所遭之時為之耳。 又,秦王世民坐閶闔門,蘇威請見,稱老病不能拜。世民遣人數之曰:「公隋室宰相,危不能扶,使君弒國亡。見李密、王世充,皆拜伏舞蹈。今既老病,無勞相見。」及至長安,又請見,不許,卒於家,年八十二。 注曰:史言蘇威之壽,不若早夭。(一八九) 方正學嘗論之,曰:「隋之亡也,非甲兵少而才用竭,朝廷無知義之士,而莫為之死也。輔相舊臣,惟一蘇威,拜伏舞蹈,勸進頌美於群盜,其辱甚於死,而威不悟。然人不至於死,不止也。與其恥辱而生,孰若速死之為善乎!威事功殆亦有可取,使死得其所,固隋之名臣也。一陷於非義,身名俱喪,天下至今羞稱之。則其生也,適所以累,豈不悲夫!」語見《遜志齋集》五。蘇威之不保晚節,已於《出處篇》詳之,茲復惜其不早夭者,蓋為淮西閫帥夏貴言之也。夏貴德祐丙子降元,宣授中書左丞,時年八十矣。己卯薨,有人贈以詩云:「自古誰無死?惜公遲四年,聞公今死日,何似四年前!」又有人吊其墓云:「享年八十三,何不七十九。嗚呼夏相公!萬代名不朽。」語見《三朝野史》。古之人以不得早死為憾者多矣,豈獨蘇威、夏貴哉! 唐睿宗景雲元年,鄭愔貌丑多須,既敗,梳髻著婦人服,匿車中,擒獲被鞫,股慄不能對。張靈均神氣自若,顧愔曰:「吾與此人舉事,宜其敗也。」初,愔附來俊臣得進;俊臣誅,附張易之;易之誅,附韋氏;韋氏敗,又附譙王重福,竟坐族誅。 注曰:史言張靈均雖幸禍好亂之人,猶能臨死不變。鄭愔者反覆於群之間,冒利不顧,而畏死乃爾,烏足以權大事乎!(二一〇) 生死之宜,固可由修養而得。彼以為「自關性分,勇者如虎,怯者如鼠,勇怯不齊,同出天賦」者,未之思也。 唐德宗建中四年,樊係為泚譔冊,文既成,仰藥而死。 注曰:樊系距朱泚之命,不為譔冊,不過死耳。譔冊而死,於義何居!(二二八) 樊系究為知恥之人,特平日未有預備,臨事不能即決。與其受辱而後死,毋寧不受辱而先死之為得耳,身之蓋深惜之哉! 唐昭宗天祐元年,史太弒帝,又欲殺何後,後求哀於玄暉,乃釋之。 注曰:何後祈生於蔣玄暉,而卒以玄暉死。屈節以苟歲月之生,豈若以身殉昭宗之不失節也!(二六五) 唐昭宣帝天祐二年,何太后泣遣宮人阿虔、阿秋,達意玄暉,語以他日傳禪之後,求子母生全。 注曰:帝及德王裕,皆何太后子也。昭宗已弒,裕與諸弟稍長,相繼而死。事已至此,後之母子能獨全乎?後素號多智,臨難乃爾,蓋當時以能隨時上下以全生者為智也。(二六五) 此有感於宋謝太后臣妾簽名之辱也。臣妾簽名,詳《感慨篇》。汪元量《湖山類稿·謝太后挽章》云:「事去千年速,愁來一死遲。」與身之此條同一用意。 後梁太祖乾化元年,燕王守光將稱帝,將佐多竊議以為不可,守光乃置斧質於庭曰:「敢諫者斬!」孫鶴曰:「滄州之破,鶴分當死,蒙王生全,今日敢愛死而忘恩乎!」 注曰:事見上卷開平四年。劉守光囚父殺兄,幽滄之人,義不與共戴天可也。孫鶴受劉守文委任,不能以死殉之,乃銜守光生全之恩,忠諫而死。是可以死而不能死,可以無死而死也。(二六八) 凡此皆平日於生死之宜,未嘗勘透,而又不明大義,故可以死而不死,可以不死而死,生死都無是處也。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正月,朱友謙、郭崇韜皆及禍,成德節度使兼中書令李嗣源亦為謠言所屬,帝遣朱守殷察之,守殷私謂嗣源曰:「令公勳業振主,宜自圖歸藩以遠禍。」嗣源曰:「吾心不負天地,禍福之來,無所可避,皆委之於命耳。」 注曰:李嗣源答朱守殷之言,安於死生禍福之際,英雄識度,自有不可及者。(二七四) 李嗣源即明宗,帝指莊宗。是年四月莊宗殂,嗣源乃即位改元,《通鑑》例取後元冠於前,故其文如此。明宗出於異族,為人純質,嘗夜焚香仰天而祝曰:「臣本蕃人,豈足治天下,世亂久矣,願天早生聖人。」故《歐史》以為五代之君有足稱者,明宗其一也。乃復能安於生死禍福之際,如素有所養者然,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廟號明宗,宜哉! 後周太祖顯德元年,北漢主遣王得中求救於契丹,為周兵所留,問「虜兵何時至?」得中太息曰:「吾食劉氏祿,有老母在圍中,若以實告周人,必發兵據險以拒之,如此家國兩亡,吾獨生何益!不若殺身以全家國,所得多矣。」帝以得中欺罔,縊殺之。 注曰:王得中之死,知所惡有甚於死者也。(二九二) 「家國兩亡,獨生何益」,名言也,蓋籌之稔矣,王得中不愧漢室忠臣。 後周世宗顯德四年,蜀李太后以典兵者多非其人,謂蜀主曰:「以吾觀之,惟高彥儔太原舊人,終不負汝,自餘無足任者。」蜀主不能從。 注曰:及孟氏之亡,僅高彥儔一人能以死殉國。至蜀主之死,其母亦不食而卒。婦人志節如此,丈夫多有愧焉者。(二九三) 此有感於宋楊太后之殉國也。新會厓山有大忠祠,祀宋丞相文天祥、陸秀夫、樞密使張世傑。又有全節廟,即慈元殿,祀楊太后。廟有陳白沙先生撰《慈元廟碑》,並書,文載《白沙子集》一。又有白沙弟子張詡撰《全節廟碑》云:「後度宗之淑妃也。當胡兵直搗臨安時,帝後王臣,盡為俘虜,獨後負其子益王昰與廣王昺,航海奔閩。於是群臣奉昰即帝位,冊後為太后,帝崩,復立昺,奔厓山,依二三大臣陸秀夫輩,臥薪嘗膽,為宗社恢復圖。既而胡兵近逼厓山,陸秀夫知事不可為,負帝昺赴海死。後聞之,撫膺大慟曰:『我間關至此者,為趙氏一塊肉耳,今無望矣。』亦赴水死。惟宋三百年后妃之賢,前稱高、曹,後稱向、孟,亦皆可以為難矣,然皆處常而能正者耳。至於流離患難,卓然能炳大義,一君亡,復立一君,而以身殉之,其死也為社稷死,為國家死,為綱常死,為謹內外辨華夷死,所謂死有重於泰山者也,其有功於世教也大矣。」文載《道光新會志》四,蓋極力發揮後死之有價值者。全謝山《慈元全節廟碑跋》云:「宋楊太后殉厓山之難,至明弘治中,布政劉公大夏始為之廟,陳先生獻章始為之碑。陳先生書法最工,其書《慈元廟碑》尤加意,予謁祠下,搨其碑,而跋以詩曰:『高、曹、向、孟皆賢后,尚有芳魂殉落暉,一洗簽名臣妾辱,虞淵雙抱二王歸。』竊自以為工,足附陳先生之《碑》以傳也。」跋見《鮚埼亭集》卅八。曹、高、向、孟,為仁、英、神、哲四宗後。高、曹應作曹、高,謝山偶沿張詡碑而誤耳。楊太后之殉國,身之所謂「丈夫多有愧焉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