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胡注表微 · 解釋篇第四

解釋者,以今言解古言,以今制釋古制,其意義即為注,然注備眾體,解釋不過注之一端,廣而言之,則全注均可謂之解釋也。《胡注》之前,《通鑑》有《釋文》數種,皆簡略。身之始為廣注九十七卷,亦仿釋文體,亂後重注,將注散入正文,是為今本。前四史雖有舊注,不盡可從,自晉以至五代,則皆身之創為之。且每針對當時,以寓規諷,尤得以鑒名書之義。茲篇所謂解釋,雖不過注之一端,亦足見其志之所存也。 周赧王二十三年,楚襄王迎婦於秦。溫公論曰:甚哉秦之無道也,殺其父而劫其子;楚之不競也,忍其父而婚其讎。 注曰:謂楚襄王父死於秦,是仇讎之國也,忍恥而與之婚。(卷四) 此有憾於宋高宗之忘讎也。宋高宗父死於金,忍恥而與之和。《朱子文集》七五序魏元履編次《紹興八年戊午讜議》曰:「君父之讎,不與共戴天,而為之說者曰,復讎可盡五世,則又以明夫苟未及五世之外,猶在乎必報之域也。雖然,此特庶民之事耳。若夫有天下者,承萬世無疆之統,則亦有萬世必報之讎,非若庶民五世則親盡服窮而遂已也。」此明為南宋君臣言之,身之之解釋,亦猶是耳。 周赧王四十九年,應侯使須賈歸告魏王曰:「速斬魏齊頭來,不然,且屠大梁!」 注曰:屠,殺也。自古以來,以攻下城而盡殺城中人為屠城,亦曰洗城。(卷五) 屠城之義甚淺,而重言以釋之者,有痛於宋末常州之屠也。德祐元年十一月,元兵圍常州,知州姚訔、通判陳炤、都統王安節,力戰固守,皆死焉。伯顏命盡屠其民。文文山《指南錄·常州詠》曰:「山河千里在,煙火一家無,壯甚睢陽守!冤哉馬邑屠!蒼天如可問,赤子果何辜?唇齒提封舊,撫膺三嘆吁!」明丘濬《世史正綱》亦論之曰:「作《元史》者謂伯顏下江南,不殺一人。嗚呼!常州非江南之地邪?伯顏前此潛兵渡漢,固已屠沙洋矣。至是攻常州,忿其久不下,城陷之日,盡屠戮之,止有七人伏橋坎獲免。殘忍至此,而中國之人秉史筆者,乃亦曲為之諱,至比之曹彬,豈其倫哉!或曰:所謂不殺,謂入臨安之時也。嗚呼!伯顏至皋亭,謝太后即遣使奉璽迎降,寂無一人敢出一語。當是之時,苟具人心者,皆不殺也,豈但伯顏哉!」丘濬生異代,猶為此論,文山、身之,接於耳目,其感愴為何如耶? 秦昭襄王五十二年,荀卿曰:「故亂者樂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 注曰:亂國之民,樂吾之政,故不安其上,惟欲吾兵之至也。(卷六) 孟子言:「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徒擁有廣土眾民,而不能澄清內治,是之謂亂國。亂國之民,不能禁其不生異心也。 又,周民東亡。 注曰:義不為秦民也。(卷六) 《史記》注家多矣,「周民東亡」一語,《周、秦二紀》皆載之,迄無注者,身之獨釋之曰「義不為秦民」。區區五言,非遇身之之時,不能為是注也。昔宋亡,謝皋羽撰《西台慟哭記》及《冬青樹引》,語多不可解。明初張孟兼為之注,明亡黃梨洲重注之,曰:「余與孟兼所遇之時不同,孟兼去皋羽遠,余去皋羽近,皋羽之言,余固易知也。」然則諸家不能注,而身之獨能注之者,亦以諸家去秦遠,身之去秦近耳! 漢高帝十一年,陸賈說尉佗曰:「足下中國人,親戚昆弟墳墓在真定,今足下反天性,棄冠帶。」 注曰:背父母之國,不念墳墓宗族,是反天性也。椎髻以從蠻夷之俗,是棄冠帶也。(卷一二) 此為宋末諸降人言之。 漢武帝征和四年,匈奴得漢降者,常提掖搜索。 注曰:師古曰:「搜索者,恐其或私齎文書也。」余謂恐其挾兵刃。(卷二二) 舊注既謂「恐其私齎文書」,身之何以謂「恐其挾兵刃」?蓋有見於元時漢人持兵刃之禁甚嚴,不啻三令五申也。當時漢人許持弓矢者,僅汪惟和一家。《元史·世祖紀》載:「至元二十六年六月,鞏昌汪惟和言:『近括漢人兵器,臣管內已禁絕。自今臣凡用兵器,乞取之安西官庫。』帝曰:『汝家不與他漢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執之。』」嗚呼汪氏!何以得此於元世祖哉!《十駕齋養新錄》九曰:「汪世顯仕金,官至鎮遠軍節度使。據《金史·忠義·郭蝦傳》,世顯背國嗜利,乃小人之尤。久通款於元,不待闊端兵至,即率眾降」雲。惟和固世顯孫也。 漢光武帝建武七年,司空掾陳元疏言:「至乃陪僕告其君長;子弟變其父兄。」 注曰:王莽時,開吏告其將,奴婢告其主。變者,上變告之也。陪僕,猶《左傳》所謂陪臺也。(卷四二) 凡易姓之際,新舊勢力移轉,則平日受壓迫之人即思報復,故上變告密之事恆有。陳著《本堂集》八十,《與袁竹初書》言:「某等如章甫已敝,不足以薦屨,恐萍齏豆粥之家,皆奴輩仇噬所及。」即指當時以告變之章,大捕四明遺老,以為欲迎二王也。竹初名洪,即袁桷清容之父。《清容集》卅三《先大夫行述》,言:「德祐乙亥冬,臨安奉表降,旁郡邑相屯堡未散,舊不快意於衣冠者,爭上變入爵。參議官陳允平,素與王姓讎,讐言新從福州航海來,見陳為書蘇都統,約以九月乘帆下慶元,當出兵以迎。又言禮部尚書高衡孫而下三十餘人,皆聯署勸進。復言奉化昌國某大家,以故王為名,一從台州黃岩來,一從海上來。」因此人心危疑,懼連染者至相率投拜以自保。清容之父,亦從降臣趙孟傳朝燕京,覲新朝皇帝,謂得「天語褒獎」,載之行述以為榮。嗚呼!深寧、身之杜門不出,正為此也。 漢和帝永元四年,華嶠論班固不敘殺身成仁之為美。 注曰:謂不立忠義傳。(卷四八) 此條有章懷注不用,而別注曰「謂不立忠義傳」。吾始疑忠義傳前四史皆無之,何能獨責班固!繼思《漢志》陰陽家有於長天下忠臣九篇,師古引劉向《別錄》云:「傳天下忠臣。」是固之先本有忠臣傳,特固不之采耳。且忠臣傳應列春秋家,何以列陰陽家?王深寧曰:「《七略》劉歆所為,班固因之。歆,漢之賊臣,其抑忠臣也則宜。」語見《困學紀聞》十二。深寧所論,足與身之相發明,此宋季浙東學說也。異日李鄴嗣撰《西漢節義傳》、萬季野撰《宋季忠義錄》,皆此說有以發之。 永元十一年,魯丕上疏言:「說經者傳先師之言,難者必明其據,說者務立其義。」 注曰:漢儒專門名家,各守師說,故發難者必明其師之說以為據,答難者亦必務立大義,以申其師之說。(卷四八) 曰「務立大義」,明不專為破碎之考據也。 漢安帝建光元年,翟酺上疏曰:「昔竇、鄧之寵,傾動四方,兼官重紱,盈金積貨,至使議弄神器。」 注曰:賢曰:「神器謂天位也。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余謂威福人主之神器,此言弄威福耳。(卷五〇) 此為史、賈輩言之。 晉武帝太康十年,淮南相劉頌上疏曰:「夫創業之勛,在於立教定製,使遺風人心,餘烈匡幼弱。後世憑之,雖昏猶明,雖愚若智,乃足尚也。」 注曰:言法制修明,雖後嗣昏愚,有所據依,則其治猶若明智之為也。此言蓋指太子不能克隆堂構,而帝又無典則以貽子孫也。然苟非其人,道不虛行,以劉禪之庸,而輔之以諸葛亮,則昭烈雖死,猶不死也。孔明死,則孔明治蜀之法制雖存,禪不能守之矣。(卷八二) 劉頌言貴有治法,身之言貴有治人,二者不可偏恃也。 晉元帝大興元年,焦嵩、陳安舉兵逼上邽,相國保遣使告急於張寔,寔遣金城太守竇濤,督步騎二萬赴之。軍至新陽,聞愍帝崩,保謀稱尊號。破羌都尉張詵言於寔曰:「南陽王,國之疏屬,忘其大恥,而亟欲自尊,必不能成功。晉王近親,且有名德,當帥天下以奉之。」 注曰:君父皆死於賊手,保之大恥也。保宣帝之從曾孫,故曰「疏屬」,帝宣帝之曾孫,故曰「近親」。(卷九〇) 君父死於賊,不以為大恥,而亟欲自尊,是安其危而利其災,故知其必敗,亦有憾於忍恥忘讎者也。 晉成帝咸和四年,陶侃、溫嶠之討蘇峻也,移檄征鎮,使各引兵入援。湘州刺史益陽侯卞敦,擁兵不赴,又不給軍糧,遣督護將數百人隨大軍而已。朝野莫不怪嘆。 注曰:不料其如此,而乃如此,故怪之。又念其平昔為何如人,而今乃為此,故嘆之。(卷九四) 晉成帝咸康七年,燕王皝遣長史劉翔等來獻捷,翔疾江南士大夫,以驕奢酣縱相尚,嘗因朝貴宴集,謂何充等曰:「四海板蕩,奄逾三紀,宗社為墟,黎民塗炭,斯乃廟堂焦慮之時,忠臣畢命之秋也。而諸君宴安江沱,肆情縱慾,以奢靡為榮,以傲誕為賢,謇諤之言不聞,征伐之功不立,將何以尊主濟民乎!」充等甚慚。 注曰:《板》《盪》,刺周厲王之詩也。板板,反也,言厲王為政,反先王與天之道,天下之民盡病也。蕩蕩,法度廢壞之貌,言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也。惠帝永興元年,劉淵肇亂,至是三十六年矣。(卷九六) 靖康亂後,由丁未以至壬午,高宗在位,凡三十六年。而君臣歌舞湖山,任其板蕩,形勢尚不如東晉,此志士所為扼捥也。然由永興元年甲子,至咸康七年辛丑,實三十八年,注蓋因高宗在位之數而誤耳。 晉穆帝永和二年,會稽王昱與殷浩書曰:「即時之廢興,則家國不異」 注曰:言國興則家亦與之俱興,國廢則家亦與之俱廢也。(卷九七) 《公羊·僖廿一年傳》:「宋公謂公子目夷曰:『子歸守國矣,國子之國也。』公子目夷復曰:『君雖不言國,國固臣之國也。』」《仲尼弟子列傳》載:「夫子謂門弟子曰:『夫魯墳墓所處,父母之國。國危如此,二三子何為莫出!』」人與國同休戚,夫子之訓也。 永和五年,蔡謨曰:「觀今日之事,殆非時賢所及,必將經營分表,疲民以逞。」 注曰:言必不能長驅以定中原,勢須隨所得之地,分列屯戍,畫境而守,疲民以逞其志也。一說分音扶問翻,言人之才具,各有分量,收復中原,非當時人才所能辦也。經之營之,過於其分量之外,則不能成功。丁壯苦征戰,老弱困轉輸,疲民以逞而不能濟也。其後殷浩之敗,卒如蔡謨所料。(卷九八) 蔡謨為當時穩健派,其持論近悲觀,不幸而言中也。身之此條所釋,頗費思力。蓋晉、宋以下諸注,皆創為之,非如前史之有所憑藉。吾獨怪近世注《五代》者,猶間取《胡注》輿地;而注《晉書》者,乃不甚取《胡注》,何也? 永和十二年,桓溫自江陵北伐,與寮屬登平乘樓,望中原嘆曰:「遂使神州陸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諸人,不得不任其責。」 注曰:以王衍等尚清談而不恤王事,以致夷狄亂華也。(一〇〇) 晉雖尚清談,其國力未為甚弱。《困學紀聞》十三曰:「僭號之國十六,而晉敗其一,苻堅是也;滅其三,李勢、慕容超、姚泓是也。不可以清談議晉。」此宋人自傷其不如晉也。 晉海西公太和四年,秘書監孫盛作《晉春秋》,直書時事。大司馬溫見之,怒謂盛子曰:「枋頭誠為失利,何至如尊君所言!若此史遂行,自是關君門戶事。」其子遽拜謝,請改之。時盛年老家居,諸子共號泣稽顙,請為百口切計,盛不許,諸子遂私改之。盛先已寫別本傳之外國,及孝武帝購求異書,得之於遼東人,與見本不同,遂兩存之。 注曰:史言桓溫雖以威逼改孫盛之書,終不能沒其實。(一〇二) 不能統一,國之不幸也。然專制之甚,使人無所喘息,孫盛之書,又何由得傳別本乎! 晉孝武帝太元十二年,秦主登以乞伏國仁為大將軍、大單于苑川王。 注曰:杜佑曰:「苑川在蘭州五泉縣,近大小榆谷。」余謂杜佑以意言之。(一〇七) 以意言之,不專恃考據,所以能成一家之言,此身之自道也。 晉安帝元興二年,劉裕破盧循於永嘉,追至晉安。 注曰:武帝太康三年,分建安立晉安郡,今泉州南安縣即其地。宋白曰:東晉南渡,衣冠士族,多萃此地,以求安堵,因立晉安郡。隋為泉州。(一一三) 又,楚王玄上表請歸藩,使帝作手詔固留之。又詐言「錢塘臨平湖開,江州甘露降」,使百僚集賀,用為己受命之符。又以前世皆有隱士,恥己時獨無,求得西朝隱士安定皇甫謐六世孫希之,給其資用,使隱居山林,徵為著作郎,使希之固辭不就,然後下詔旌禮,號曰高士,時人謂之充隱。 注曰:實非隱者,而以之備數,故謂之充隱。(一一三) 凡非自有而假之謂之充,非自願而強之謂之使。史文連用四「使」字,曰「使帝作手詔」,「使百僚集賀」,「使隱居山林」,「使固辭不就」,明皆非自願也。假造民意之事,自古有之矣。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尚書令何尚之,以老請置仕,退居方山,議者咸謂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詔書敦諭者數四,尚之復起視事。御史中丞袁淑,錄自古隱士有跡無名者,為《真隱傳》以嗤之。 注曰:有跡無名,如晨門、荷蕢、荷、野王二老、漢陰丈人之類。(一二六) 余謂身之亦庶幾有跡無名之隱士也。身之宋亡後謝絕人事,凡二十六年而後卒。今考身之行跡,僅袁桷《清容集》及陳著《本堂集》,有一二詩文可據,其他撰述,鮮及之者。《清容集》因其甲申、乙酉問,曾為借觀藏書,一留袁氏塾;《本堂集》則因其晚年曾為子求婚於陳氏。陳氏亦甬人,且為進士同年,然由《本堂集》可知其留甬上時,並未與陳晤面。《鮚埼亭集》外編十八,《胡梅藏書窖記》,謂:「身之在甬上,未嘗與深寧商榷,其故為不可曉。」不知此正足見身之之不輕與人往來也。王梓材校刊《宋元學案》,不列身之於涑水私淑,乃據道光初陳僅所撰《深寧年譜》,列身之為深寧門人,實為輕信。深寧撰《赤城書堂記》,雖曾一及身之,曰:「台之寧海,其先賢赤城先生羅公德業,為元祐名臣。邑之宿儒前進士胡君元叔,即公游息之地,創書堂,合鄉之俊秀子弟而淑艾之。延前進士舒君岳祥為之長,前進士孫君鈞、趙君孟禮、胡君三省,前太學陳君應嵩、劉君莊孫為之錄」云云。胡元叔者,身之從父,與孫鈞同舉景定三年進士,孫鈞即為身之墓填諱之人。據此《記》謂深寧知有身之則可,謂身之為深寧門人則不可。又宋景濂撰《通鑑綱目附釋序》,雖曾以胡三省與史炤並稱,而方正學撰《劉莊孫樗園文集序》,歷數寧海前輩,乃不及身之,曰:「寧海在宋為詩書文物之邑,去南渡國都為近,故士之顯聞於世者甚眾。樗園劉先生少游錢塘,學於宋太學,所尊善者惟同邑閬風舒公景薛、南山陳先生壽;所友而敬者則剡源戴公帥初、鄞袁公伯長。袁公後仕元為顯官,名稱海內;戴公文亦傳於時。閬風、南山與先生,皆自謂宋遺人,不屑仕,故文行雖高,而不大彰於世,傳而知之者惟邑人而已。」閬風即舒岳祥,南山即陳應嵩。二人雖不大彰於世,而尚有邑人知之,身之則並邑人而不知之矣。 由《宋史》之無傳,知元時其名不著;由《元史》之無傳及方正學之無稱,知明初其名亦不著。成化間謝鐸輯《尊鄉錄》,黃溥《簡籍遺聞》譏其漏身之名。弘治間謝修《赤城新志》,有身之小傳矣,然《宋史新編》、《南宋書》仍不為補傳;焦竑《國史經籍志》亦不著錄《通鑑胡注》,知明季其名亦不著也。元、明學風,治《綱目》者多,治《通鑑》者少。自考據學興,身之始以擅長輿地見稱於世。然厲、陸兩家輯《宋詩紀事》,凡六七千人;顧選元詩亦數千人,而不能得身之一詩。《元史類編》及省府縣誌為身之補傳,而不能於《鑒注》及《釋文辨誤》兩序外,得身之一文。孔繼涑刻《玉虹鑒真帖》,宋高宗書《徽宗文集序》,有龍舒故吏胡三省跋,可謂鳳毛麟角矣。跋稱「書於袁桷清容齋」,當為留袁氏塾時所作。後此序歸張茂實,有文徵明跋,茂實張丑父也。後又歸王儼齋,故孔繼涑刻之,繼涑,儼齋孫婿也。而各家著錄此帖,多載文徵明跋,而不載身之跋。文跋雖曾述身之名,而各刻本《甫田集》此文「胡」字下名獨闕。《清河書畫舫》、《式古堂書考》、《佩文齋書譜》等,載文徵明跋,又皆將胡三省誤作胡珵。理字德輝,毗陵人,劉元城弟子,《梁溪漫志》恆稱道之。《楊誠齋集》七九有《胡德輝蒼梧集序》,言「陳少陽上書,德輝視其草,投畀蒼梧」,《鼠璞》亦言「張魏公曾奏胡珵筆削東書」。是珵先身之百餘年,何能與清容相值!繆誤如此,使不見原帖者,終莫知龍舒故吏為胡三省。足證終明之世,其名尚不著也。以故凌迪知撰《萬姓統譜》,兩齣胡珵,而不及身之;萬季野撰《宋季忠義錄》,有陳應嵩、劉莊孫,而不及身之;錢竹汀擬《南宋儒學傳》目,有王應麟、黃震,亦不及身之;《四庫〈清容集〉提要》,謂「桷少從王應麟、舒岳祥、戴表元諸遺老游」,亦不及身之。一若身之於擅長地理外,言論行誼,舉無足述者。嗚呼!《鑒注》全書具在,豈特長於地理已哉!《鑒注》成書至今六百六十年,前三百六十年沉埋於若無若有之中;後三百年掩蔽於擅長地理之名之下,身之殆可謂真隱矣。曾廉撰《元書》,由《類編·儒學傳》改入《隱逸傳》,有以也夫!《宋元學案補遺》謂:「《戴剡源集》十八,《題蕭子西詩卷後》,有胡元魯,即身之。」尚無他證。《閬風集》一有《同年黃東發贈楮衾詩》,二有《酬胡元魯惠松石詩》,而不稱同年。又身之從父名元叔,而身之別號元魯,亦似乎不類。溫公胞兄旦字伯康,而溫公子名康,豈當時不以為嫌乎!當更考。因釋真隱,並及身之事跡之隱晦如此。 梁武帝天監十一年,魏尚書右丞高綽、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 注曰:業,事也。以方直為事,所謂疆作之也。作之不已,乃成君子。(一四七) 《中庸》謂:「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以「疆作」釋「自業」,其說甚精。作之不已,則可由勉強以幾於自然,足見身之持躬之道也。 梁簡文帝大寶元年,齊主簡練六坊之人,每一人必當百人,謂之百保鮮卑。 注曰:百保,言其勇可保一人當百人也。高氏以鮮卑創業,當時號為健鬥,故衛士皆用鮮卑,猶今北人謂勇士為霸都魯也。(一六三) 以「霸都魯」釋「百保鮮卑」,最適當。其名為前此辭書所罕見,而身之能採用之,亦時代為之也。《元史》九九《兵志》「宿衛」條,言「元時名忠勇之士曰霸都魯,勇敢無敵之士曰拔突」,其實一也。紀、傳又時稱為拔都,或八都兒,譯音無定字。《宋史》二七五,北宋初李繼隆,字霸圖,義亦取此。清人譯曰巴圖魯,故友英斂之名其長孫曰巴圖,斂之北人也。 陳武帝永定二年,帝怒臨漳令嵇曄及舍人李文思,以賜臣下為奴。中書侍郎鄭頤私誘祠部尚書王昕曰:「自古無朝士為奴者。」昕曰:「箕子為之奴。」頤以白帝曰:「王元景比陛下於紂。」帝銜之。 注曰:此《論語》孔子之言。鄭頤誘王昕使言而陷之,「邦無道,危行言孫」,聖人包周身之防也如此。(一六七) 此蓋有感於方回、仇遠之事也。降臣方回古稀之歲,牟獻之與之同庚,其子撰文與乃翁為慶,且徵友朋之詩。仇遠有句云:「姓名不入六臣傳,容貌堪傳九老碑。」又作方句云:「老尚留樊素,貧休比范丹。」因方嘗有「今生窮似范丹」之句也。於是方大怒仇褒牟而貶己,遂摭六臣之語,謂仇比上為朱溫,必欲告官殺之。諸友皆為謝過,不從。仇遂謀之北客侯正卿,正卿訪之,徐扣曰:「聞仇仁近得罪於虛谷,何邪?」方曰:「此子無禮,比上為朱溫,當告官殺之。」侯曰:「仇亦止言六臣,未嘗比上於朱溫。今比上為朱溫者,執事也,告之官,則執事反得大罪矣。」方色變,侯遂索其詩元本,手碎之乃已。事見《癸辛雜識》別集上,仁近仇遠字,虛谷方回字。時元貞二年丙申,身之亦六十七矣,故以「危行言遜」為子孫戒。 陳宣帝太建七年,周主謀伐齊,於翼諫益儲加戍,韋孝寬陳取齊三策。 注曰:自古以來,謀臣智士陳三策者,其上策率非常人所能行,中策亦必度其才足以行,然後能聽而用之。《通鑑》蓋謂於翼、韋孝寬所見略同也。(一七二) 此身之有感於江上之策不行也。《鑒注自序》言:「從軍江上,言輒不用。」袁清容祭梅澗文亦言:「江上之策,不行於老奸。」《錢塘遺事》四,載:「咸淳間,汪紫原立信於襄危之際,以書抵賈相陳三策:一謂內地何用多兵,宜盡抽之過江,可得六十萬。或百里二百里置一屯,皆設都統,七千里江面,三十四屯,設兩大藩府以總攝運掉之,緩急上下流相應,必無能破吾聯絡之勢者,久之雖進亦可。二謂久拘使者在荊湖何益,不如遣使偕行,啗以厚利,緩其師期。半歲間我江外之藩垣成,氣象固,且江南之生兵日益矣。三謂若此兩說不可行,惟有準備投拜,其意蓋以激賈行二說也。賈得書大怒曰:『瞎賊敢爾妄語!』諷臺諫罷紫原。不數月北兵渡江,九江以下皆失守,乃以端明招討起公。過淮時,賈出督相遇,拊紫原背而哭曰:『端明端明!某不用公言,遂至此。』後有告伯顏以紫原曾獻三策者,伯顏驚嘆:『江南有這般人,這般話,若遂用之,我得至此耶!』時人有詩曰:『厚我藩垣長彼貪,不然銜璧小邦男,廟堂從諫真如轉,竟用先生策第三。』」事並見《宋史》立信本傳及《三朝政要》。余頗疑此策或出身之,因身之充主管沿江制置司機宜文字時,沿江制置使正為汪立信也。不過身之亂後深自韜晦,故知之者鮮耳。 太建十四年,隋主既立,待梁主恩禮彌厚。是歲納梁主女為晉王妃,由是罷江陵總管,梁主始得專制其國。 注曰:西魏遷梁主詧於江陵,置助防曰防主,後遂置總管,今罷之。(一七五) 助防與駐防不同。駐防明言駐以防之,助防則名為助之,實以防之,其名甚巧。此詧所以終不得自由而鬱邑以死也。傅沅叔跋姚士粦《後梁春秋》曰:「詧以骨肉猜貳,據地自王,與昭烈存漢,莊宗繼唐,寧可並論!又況倚恃北國,備位附庸,苟延殘喘。觀集中所載《愍時賦》有云:『悲晉璽之遷趙,痛漢鼎之移新,遂胡顏而苟免,謂小屈而或申,豈妖診之無已,何國步之長淪!』又云:『余家國之一匡,庶興周而祀夏,忽縈憂而北屈,豈年華之天假!』其言悲憤沈鬱,終於發背而死,良可憫悼。姚氏乃欲以中興之運屬之,擬非其倫矣。嗚呼!當宗社覆滅,土宇淪潰之際,凡在藩侯宗子,或倡大義以討亂賊,或收餘燼以復舊疆,縱事業未成,後之君子,常欽其志,而假之以名。若夫乞援強鄰,受封上國,幸為人所卵翼,稱帝號以自娛,政柄非己所能操,存廢聽人之措置,此石晉、劉齊之故轍,讀史者方憤嘆痛惜之不暇,寧復從而崇獎之耶!」語見《藏園群書題記續集》一。 陳長城公至德二年,突厥沙缽略可汗數為隋所敗,乃請和親,千金公主自請改姓楊氏,為隋主女。隋主遣開府儀同三司徐平和使於沙缽略,更封千金公主為大義公主。 注曰:千金公主,宇文氏,請於沙缽略,欲復讎。及兵敗於外,眾離於內,乃請為隋主女。更封以大義,非嘉名也,取「大義滅親」云爾,為大義不得其死張本。(一七六) 自晉元渡江,訖宇文氏之滅,河北淪陷者,二百七十餘年,至是復歸中國。《春秋》大義,國讎百世可復,隋蓋為中國復讎也。千金公主乃欲復宇文氏之讎,故隋以大義封而滅之。身之釋大義,其說新而切。 隋文帝開皇九年,時天下既壹,異代器物,皆集樂府。牛弘奏:「中國舊音,多在江左。」 注曰:典午南渡,未能備樂,石氏之亡,樂人頗有自鄴而南者。苻堅淮淝之敗,晉始獲樂工,備金石。慕容垂破西燕,盡獲苻氏舊樂。子寶喪敗,其鍾律令李佛等,將太樂細伎奔慕容德。德子超獻之姚秦,以贖其母。宋武平姚泓,收歸建康,故云「多在江左」。(一七七) 永嘉之亂,伶官樂器,皆沒於劉、石,其後輾轉復歸江左,實分兩期:一由石趙、前燕、苻秦以歸於晉;一由後燕、南燕、姚秦以歸於宋。此所釋甚清晰,垂、寶後燕,德、超南燕也。 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補闕杜璡嘗上書言事,明日黜為下邽令。 注曰:唐制,上縣令從六品上,補闕從七品上。以此言之,則非黜也。蓋唐人重內官,而品之高下不論也,況遺補供奉官,地居清要乎!(二一四) 唐德宗貞元五年,瓊州自乾封中,為山賊所陷。 注曰:瓊州在海中大洲上,中有黎母山,黎人居之,不輸王賦。所謂「山賊」,蓋黎人也。宋白曰:瓊州北十五里,極大海,泛大船使西南風帆,三曰三夜到地名崖山門,入江,一曰至新會縣。(二三三) 釋瓊州何為涉及厓山?厓山在新會,為宋丞相陸秀夫負少帝殉國處,書以痛也。厓山海中有奇石,張弘範磨崖大書「張弘範滅宋於此」,以自誇耀。明提學趙瑤詩:「鐫功奇石張弘範,不是胡兒是漢兒。」指此也。成化間御史徐瑁,始命工削去。事見《道光新會志》。張弘範刻石,身之未必知,都統蘇劉義等挾二王由浙入閩廣,終於奎山,《癸辛雜識》續集屢載之。胡、周同時,周既有所聞,胡不容不知也。 唐憲宗元和十一年,詔以易州刺史陳楚為義武節度使。軍中聞之,掠渾鎬及家人衣,至於倮露。陳楚馳入定州,鎮遏亂者,斂軍中衣以歸鎬,以兵衛送還朝。楚定州人,張茂昭之甥也。 注曰:史言河朔之人,習於叛亂,知奉其帥之親黨而已。(二三九) 唐宣宗大中十二年,上欲御樓肆赦,崔慎由曰:「陛下未建儲宮,四海屬望。若舉此禮,雖郊祀亦可,況於御樓。」時上餌方士藥,已覺躁渴,而外人未知,疑忌方深,聞之俛首不復言。 注曰:史言宣宗不早定國本,使王宗實得以立長而竊定策之功。(二四九) 韓胄之於寧宗,史彌遠之於理宗,賈似道之於度宗,皆以定策之功而肆其姦者也。彌遠死,其子孫為製碑銘,且以「定策元勛」題其首焉。 唐懿宗咸通七年,上好音樂宴遊,殿前供奉樂工,常近五百人,每月宴設,不減十餘。 注曰:宴設,謂宮中置宴也,宋朝內臣謂之排當。(二五〇) 《宋季三朝政要》言:「理宗端平初,厲精為治。在位久,嬖寵浸盛,宮中排當頻數,倡伎傀儡,得入應奉,端平之政遂衰。」今以「排當」釋「宴設」,明其弊不減於咸通也。《錢塘遺事》五,有專條記之云:「宮中飲宴名排當。理宗朝排當之禮,多內侍自為之,一有排當,則必有私事密啟,度宗因之。故咸淳丙寅,給事陳宗禮有曰:『內侍用心,非借排當以規羨餘,則假秩筵以奉殷勤,不知聚幾許汗血之勞,而供一夕笙歌之費。』」其說可想矣。 後梁太祖開平二年,華原賊帥溫韜,聚眾嵯峨山,暴掠雍州諸縣,唐帝諸陵,發之殆遍。 注曰:《溫韜傳》:「韜在華原七年,唐諸陵在其境內者,悉發掘之,取其所藏金寶。而昭陵最固,韜從埏道下,見宮室制度閎麗,不異人間。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床,床上石函,中為鐵匣,悉藏前代圖書,鍾王筆跡,紙墨如新,韜悉取之,遂傳人間。惟乾陵風雨不可發。」(二六七) 昭陵太宗陵,乾陵高宗陵。《通鑑》於此事略言之,注獨詳引《歐史·溫韜傳》以釋之者,為楊璉真加寫照耳。楊髡髮宋諸陵事,當時通國皆知,故此不言而喻。 後晉高祖天福二年,義成節度使符彥饒,奏范延光遣兵度河,焚草市。 注曰:時天下兵爭,凡民居在城外,率居草屋,以成市里。以其價廉功省,猝遇兵火,不至甚傷財以害其生也。此草市在滑州城外。(二八一) 百聞不如一見,非身親其事,不能言之親切。身之生亂世,故獨能了解兵爭時事。 又,閩主以空名堂牒,使醫工陳究賣官於外。 注曰:堂牒,即今人所謂省劄。空名者,未書所授人名,既賣之得錢而後書填。(二八一) 《癸辛雜識》別集上,言:「降臣王積翁奉使,拘溫陵任氏舶,以好語官職誘之,且付以空頭總管文帖,反為任所殺。」即此所謂空名省劄也。史言五代時中國不統一,故割據者胡行,民不堪其病矣。 後漢隱帝乾祐二年,以歸德牙內指揮使史德珫領忠州刺史。德珫,弘肇之子也,頗讀書。有舉人呼於貢院門,蘇逢吉命執送侍衛司,欲其痛箠而黥之。德珫言於父曰:「書生無禮,自有臺府治之,非軍務也。此乃公卿欲彰大人之過耳。」弘肇即破械遣之。 注曰:貢院門,禮部貢院門也。五季自梁以來,雖皆右武之時,而諸州取解、禮部試進士,未嘗廢。唐明宗天成二年,敕新及第進士,有聞喜宴,今後逐年賜錢四百貫。其進士試詩賦文策,帖經對義。蓋朝廷猶重科舉之士,故史德珫雖將家子,亦愛護士流。(二八八) 此有感元初士流之賤。凡淮蜀士被俘者,皆沒為奴,不如五季武夫,猶知愛護之也。 後周世宗顯德三年,李德明勸唐主割江北之地,唐主不悅,宋齊丘以割地為無益。德明輕佻,言多過實,國人亦不之信。 注曰:國人,謂南唐通國之人。史言誕妄之士,雅不足以孚乎人,不惟喪身,且誤國事。(二九三) 李德明見陸游《南唐書》七,與鍾謨同傳。性輕佻反覆,朝士側目,號為鍾李。德明嘗詣周軍,睹周軍容之盛,知非南唐所能敵,極力主張割地議和。唐君臣以其素行不孚,不信其說,德明猶攘袂大言,謂「周師必克」,故群以賣國詆之,卒至被戮,而禍且中於國。故君子植品,貴在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