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原理研究 · 第四章 銀行券被賦予的特殊性質

托馬斯・圖克 《通貨原理研究》
諾曼先生提到,人們為了完全不使用貨幣,或者為了縮小貨幣數量(這對於調整現有的交易活動是完全必要的),經常採用他所謂的便利方法,接著他說道: 「由於這些便利方法在這種貨幣的替代物和我所認為的那些真正構成貨幣即硬幣和鈔票的東西之間提供了一種現成而實用(如果不說是嚴格科學意義上)的區別,因而關於這些便利方法,可以概括地指出以下一點,即:如果從流通中抽回銀行券,它們的位置必然會被等量的硬幣所填補;但是,廢棄任何或所有上述為節省貨幣而採用的便利方法,卻不一定會引入同等數量的硬幣或銀行券取代它們。」——《致C.伍德先生的信》,第34頁。 討論這一命題時,讓我們用最為極端的假設檢驗它。我們假定,英格蘭銀行有能力也樂於從流通中收回它發行的所有銀行券;或者,為了避免有人提出這樣的反對意見,即在這種情況下,其他銀行可能會填補空白,讓我們假定,議會頒布法令禁止所有見票即付的期票流通。在此種情形下,是否會像諾曼先生所說的那樣,全部銀行券必然會被硬幣所取代?毫無疑問,絕對不會。 稍微思考一下,人們就會看得很清楚,只有面額較小的銀行券如果被禁止使用,會被硬幣所代替;目前仍在愛爾蘭和蘇格蘭流通的面額為1英鎊的全部銀行券,以及在聯合王國流通的面額為5英鎊的大部分銀行券和面額為10英鎊的小部分銀行券,將被硬幣代替。 所有較大的數額都很可能被支票、匯票和結賬所替代。 較大面額的英格蘭銀行券,主要用於以下目的: 1.徵收歲入和向國庫繳納稅款。 2.出售和抵押土地和其它不動產時支付款項。直到最近,做這種交易時通常還必須用銀行券為契約的轉讓付款。不過,近來這一做法已有鬆弛的趨勢。現在,這種場合的支付活動,也常常使用支票。 3.向那些沒有銀行戶頭的人支付股利和租金。 4.在債務人沒有銀行戶頭,或債務人不被信任,不能開支票償還債務的情況下,用於償還債務。 5.打官司時向法庭繳費。 6.銀行家,特別是倫敦西區的銀行家用於持有儲備金,以及倫敦市內不被票據交換所接納的聯合股份銀行用於持有儲備金。 7.票據交換所用於清算。 以上這些特殊用途,大都或全部可以用銀行券以外的手段來滿足,肯定不必通過用硬幣代替銀行券來滿足。 1.歲入愈來愈多地使用英格蘭銀行的匯票繳付。 2.購買地產和不動產愈來愈多地使用支票付款。 3.可用認購證書向那些沒有銀行戶頭的人支付股息。 4.和5涉及的數額很小,實質上並不影響我們所討論的問題。 6.英格蘭銀行券在銀行家中間的流通,無論是在英格蘭銀行和倫敦西區銀行家之間的流通,還是在英格蘭銀行和倫敦聯合股份銀行家之間的流通,以及地方銀行券用於結算時在地方銀行之間的流通,只不過是資本的常規轉移。 7.倫敦市的銀行家之間的結算,可以像愛丁堡市的各家銀行之間的結算那樣,完全用財政部證券來完成,或者用英格蘭銀行的支票來完成。 最低面額以上的地方銀行券(用於零售業和支付工資),大多用於糧食市場和牛馬市場,正如我將說明的,在這些方面,以前曾使用匯票付款,而且以後會再一次廣泛使用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