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原理研究 · 第二章 金屬貨幣流通的方式

托馬斯・圖克 《通貨原理研究》
為論證方便起見,可以承認金屬貨幣是一種完美的通貨形式,但那些十分自信地作此斷言的人們,卻似乎對金屬貨幣的運行方式抱有極為錯誤的看法。 根據我即將陳述的理由,很明顯,完全的金屬貨幣流通,並不會帶來他們所設想的好處,反之,也不會帶來他們所擔心的壞處,如果它按照他們似乎設想的那樣去運行的話。 根據通貨原理,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下,貴金屬的每一次輸出,都會使通貨的數量和價值縮減,引起物價的下跌,直到這種縮減和其後的物價下跌導致商品進口減少,出口增加,從而使貴金屬回流,並使物價恢復到適當的水平為止。反之,貴金屬的輸入,會使物價上漲,直到達到某一水平,發生相反的過程為止。這種伴隨著貴金屬的每一次輸入和輸出的物價上升和下跌的波動過程,同影響商品生產成本的因素和正常的消費水平毫不相干,是令人困惑不解的,對商業界、產業界和農業界毫無影響。 不過,提倡這種學說的人認為,雖然這種波動會愈來愈頻繁,但波動的程度卻會不斷縮小,每一次波動會被愈來愈快地制止。然而,我堅信,如果貴金屬的每一次輸出和輸入會產生這種理論所認為的那種影響,則這種影響將是無法忍受的,將不得不發明和運用一些被諾曼先生稱之為臨時的節約辦法作為補救。 但是,金屬貨幣並不像這種理論在下面一段話中所設想的那樣流通: 「熟知貨幣學的人普遍承認,應對紙幣進行很好的管理,從而確保交換媒介在有一部分是紙幣的情況下,其數量和價值的狀況與交換媒介的流通部分完全是金屬貨幣時沒有什麼兩樣。不言而喻,如果流通的完全是金屬貨幣,則導致輸出一定數量貴金屬的匯兌逆差會使流通貨幣縮減相同的數量;同樣,導致輸入一定數量貴金屬的匯兌順差會使流通貨幣增加相同的數量。如果倫敦的通貨是由黃金構成的,則導致輸出黃金1 000 000鎊的匯兌逆差,會使流通中的貨幣減少1 000 000鎊的金市。——托倫斯:《致墨爾本勳爵的信》,第29、30頁。 「貴金屬的輸入和輸出額,可以相當可靠地衡量出通貨的增減。」——S.J.勞埃德:《對通貨的進一步思考》,第34頁。 諾曼先生先解釋了A、B兩國之間的匯兌會以何種方式變得不利於A國,導致硬幣或金塊輸出,然後接著說: 「假設欠B國的債務不必立即清償,則硬幣和金塊的輸出,將在A國造成普遍的物價下跌,而在B國將引起物價上漲,直到A國輸出貨物比輸出貨幣更為有利時為止。」——《致下院議員C.伍德先生的信》,第17頁。 在以上段落中,以及在未引用的更多段落中,都假定貴金屬、黃金、白銀和金塊是通貨和貨幣的同義詞。因此,在假設只流通金屬貨幣的情況下,貴金屬的每一次輸出,不僅被認為是縮減了這個國家的通貨,而且被認為是使貴金屬輸入國增加了同樣多的通貨。根據這一理論,在貴金屬輸出國和貴金屬輸入國,貴金屬數量的相對變化,便是貨幣數量的相應縮減或增加;物價即商品的總價格,被認為依賴於貨幣的數量,物價的相應上漲和下跌被看成是結果。這種看法忽視了一些很重要的因素。 可是,在討論這些因素之前,我們必須預先假定,在整個討論過程中,黃金的價值在商業界中是一個常數,即,生產費用和總需求是不變的;並假設外國的關稅也維持不變,以便只考慮金塊的輸入或輸出對各國通貨的影響,不考慮任何其他干擾因素,除了貿易過程和國際銀行業務中出現的干擾因素外。 在像英國或法國這樣的國家中,除了用作貨幣或金銀器皿的金銀或造幣廠和金銀匠手中掌握的金銀外,一般還儲藏有而且肯定儲藏有或多或少的金銀。這種剩餘的或流動的存貨,可以被看作是在尋找市場,不管是為了國內的用途,還是用於輸出;不論其數量是大是小,如果被輸出,是否可以說相應減少了國家的通貨?這難道不是與輸出相同價值錫、鋅、鉛或鐵一樣嗎? 此外,關於英國現有的硬幣,可以說,當鑄造貨幣不繳納鑄幣稅時,常有很大一部分硬幣不在公眾手中作為貨幣流通,也不儲存在各家銀行(英格蘭銀行除外)中,而是像沒有鑄造成貨幣的貴金屬那樣,正在尋找國內或國外市場。它可能儲存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中;雖說是硬幣,可卻像金塊那樣存放,可同樣方便地用於各種用途,而且,與未鑄造成貨幣的黃金即金條或金錠相比,這種形式的黃金,除作為通貨外,對某些用途來說或許更為便利。 黃金正在尋找市場,但不能立即找到市場的想法,似乎很奇怪,那些堅信通貨原理的人可能認為這種說法是自相矛盾和荒謬的。 黃金是一種普遍需求的物品,或者換句話說,有廣泛的銷路,以致認為它被人們持在手中,找不到合適的市場,似乎是不可思議的,或是一種近乎自相矛盾的說法。 我樂於承認,黃金是一種普遍需求的商品,致使它總是能找到市場,總是能用它購買所有其他商品,而用其他商品卻並不總能購買黃金。發生緊急情況時,世界市場接納黃金的條件總是要優於其他物品的條件,這些物品很可能在數量和品種上不合進口國的一般要求。我想,到此為止沒有什麼意見分歧。 但是,如果我們像應該做的那樣,為了理論和實踐的目的,把作為商品即資本的黃金,同公眾手中持有的作為流通硬幣的黃金區別開來,那就會發現,存在著不小的意見分歧。 西尼爾先生在他的一篇有關貨幣價值的演講中說,「貴金屬作為貨幣的價值,最終取決於其作為珠寶、金銀器皿的材料的價值,因為如果它們不被用作商品,它們就不會作為貨幣而流通。」去年7月,他在《愛丁堡評論》上發表的一篇題為《自由貿易與報復》的文章中,發表了意思相近的看法:「黃金具有效用的首要原因,當然是它能當作器皿的材料。第二位的原因,才是它能充當貨幣。」這些見解無疑是正確的。 在新出版的《商業詞典》(該詞典包含有豐富而重要的資料)的增補版中,麥卡洛克先生在對照比較了各位權威人士的意見後,對貴金屬的非貨幣用途消費量作了如下的估計: 「根據這種看法,目前每年用於製造手工藝品的金銀消費量是——英國,2 500 000鎊;法國,1 000 000鎊;瑞士,450 000鎊;歐洲其餘各國,1 600 000鎊;總計5 550 000鎊。再加上北美諸國的消費量500 000鎊,總消費量為6 050 000鎊。 「但每年用於製造工藝品的金、銀,有一部分是來自熔化舊金銀器皿、花邊和畫框等等。 「我們假定,平均說來,每年用於製造工藝品的貴金屬有20%或1/5,得自熔化舊的金銀器皿,那麼,從歐洲和美洲用於製造工藝品的6 050 000鎊中扣除這一部分,我們每年用4 840 000鎊新開採出的金銀製造工藝品,每年留下大約4 400 000鎊用於鑄造硬幣和出口到印度。」等等。 麥卡洛克先生估計,目前美洲、歐洲和俄屬亞洲的礦山年產貴金屬9 250 000鎊 [1] [2] 。 因為英國在非貨幣用途方面不僅是貴金屬的消費大國,而且還是貴金屬的集散地,把很大一部分貴金屬運往其他國家消費,所以完全不受通貨供應影響的金銀塊貿易,其規模必定很大。在運往這個集散地的過程中,只能把貴金屬看作是正在運輸中的商品,正在為國內外的消費尋找市場。 為此所必需的貴金屬,必然經常會有或多或少的剩餘以滿足臨時的特別需求,除此之外,一定還需要巨額的貴金屬作為調節國際收支平衡最為便利的手段,因為同其他商品相比,貴金屬是一種更為普遍需求的商品,其市場價值更少波動。在缺少公認的計算根據的情況下,我不會冒昧地估算這種用途所需的數量;但考慮到國際交易的巨大規模,季節的變化,以及其它影響食物、原料和製造品進出口的因素,還有國家和私人可交換證券的市場價值的變化,完全可以說,為這一目的所需經常使用的金銀塊的數量必然是巨大的;它們主要儲藏在英格蘭銀行、法蘭西銀行以及漢堡和阿姆斯特丹的國家銀行里。此外,在一些國家銀行里,這些儲備又由於流通中多餘的硬幣而有所增加。 因此,如果我們考慮到為英國國內外金銀器皿的消費而必需進口的儲備,考慮到為調整國際收支平衡所需要的可動用的基金的數量,則作以下假設就不會被認為是過分的,即在只流通金屬貨幣的情況下,金銀塊的進出口在較短的時期內會出現偶然的波動,波動幅度至少為五六百萬英鎊,而這種波動與作為貨幣在公眾手中流通的硬幣的數量和價值完全無關,並且對商品的一般價格也完全不產生影響,同樣,物價也不是這種波動的原因。 有人可能提出反對意見,說我認為貯藏在商業界的主要國家銀行中的、可用於調整國際收支平衡的那些金銀塊,在恢復通貨水平時,應被看作是在執行貨幣的職能,正是貨幣需要從一國輸送到另一國這一事實表明通貨水平受到了干擾。這種反對意見建立在金銀是貨幣或通貨的假定之上,並認為為此目的而運送金銀塊會直接影響有關國家實際流通的貨幣或通貨的數量。但這種反對意見忽略了以下一點,即,硬幣只有在進入了,也就是說,成為國家內部流通的一部分時,才能稱作通貨,而金銀塊只能被看作是資本。 [3] 作為商品或資本的金銀塊和作為貨幣或通貨的硬幣之間的區別,可以用繳納鑄市稅的硬幣和漢堡的情況加以說明。在漢堡,用於所有正常收支的貨幣主要由各種外國硬幣構成,這些外國貨幣按約定價值轉手,而所有商業支付則通過轉讓資本來完成,資本以純銀的形式貯存在銀行里,稱為銀行票據。 在類似漢堡的情況下,銀行中白銀的數量會出現、而且必然經常會出現很大的波動,因此,銀行票據也會經常出現很大的波動,而用於滿足公眾經常性開支的流通貨幣的數量卻不會發生任何明顯的相應變化,商品的一般價格也不會因此而發生變化。如果依據正確的原理對該國的金幣徵收鑄幣稅(即,限定金幣為法定貨幣,允許金幣持有者以每盎司3鎊17先令10.5便士的價格兌換金塊),則在只流通金屬貨幣的情況下,國家銀行金庫中金塊的數量或金塊交易商手中金塊的數量就會時常發生很大的變化,但卻不一定會對實際流通的通貨數量(即公眾的開支引起的日常普通交易所需的貨幣數量)產生什麼影響,物價也不會發生變化。 上面簡要敘述的觀點,把作為商品的金塊(這種金塊是國際間轉讓資本最為方便的手段)同用於國內用途的通貨區別了開來。當我一會兒盡全力說明了用於轉讓和分配資本的那部分流通媒介和用於日常收支即用於零售業的流通媒介之間的重要區別時,這一觀點將被表述得更為清晰。這裡,我不準備更為詳盡地敘述我對純粹金屬貨幣流通方式的看法,因為這並不是本文所要探討的主要問題,本文所要探究的是,人們在支持把銀行的發鈔職能與普通業務職能完全分離開來時依據通貨原理而提出的那些論點,是否站得住腳。 本文所要考察的學說理所當然地認為,只流通金屬貨幣才是完美的,而我國目前的紙幣信用制度則是不完美的(這與有可能中止自由兌換完全無關),並詳述了這種制度會在多大程度上偏離所假設的那種完美模式。其實,那些建立這種模式的人,對這種模式的特性和運行方式抱有極端錯誤的觀念。 [4] * * * [1] 也許有人認為,金銀的年總產量問題與我們眼下討論的問題沒有直接關係,但這卻是普遍感興趣的問題,特別是當涉及俄國的西伯利亞和烏拉爾地區黃金產量的巨大增長時,因而我不由自主地談起了麥卡洛克先生特別指明的一些產地的產量。在根據最新數據指出了南美和墨西哥的礦山產量後,他接著談到了俄國礦山的產量—— 「1842年從西伯利亞的沙金礦獲得了 631普特(pood,蘇聯衡量單位,等於 16.38公斤。——譯者)的黃金,除此之外,同一年,得自科雷萬礦山的白銀還帶來了 30普特的黃金,同時烏拉爾山脈的沙金礦和金礦還生產了至少 310普特的黃金,使總產量達到 971普特;相當於 35 030常衡磅或者 42 571金衡磅。按每磅價值 46鎊 14先令 6便士計算,相當於 1 989 128鎊 11先令。」——(1842年《國內報紙增刊》第 16頁) [2] 然而,必須記住:俄國政府根據情況,向金礦和沙金礦的產量徵收 20%至 25%的稅;因而毫無疑問,皇家代理人為逃避重稅和盜用公款,必然走私大量黃金。在這種情形下,如果我們估計未入賬的黃金為以上數額的 1/4,是不會錯到哪裡去的;但我們只說它為以上數額的 1/5,則對於 1842年俄國金礦和沙金礦的產量來說,走私總額至少為 2 386 000鎊。 或許可以認為,把俄國 1842年的沙金礦和金礦的產量作為衡量其未來產量的正當標準,是錯誤的,因為那一年沙金礦的產量幾乎是以前任何一年產量的兩倍。應該指出,在 1842年以前的 13年中,俄國的黃金產量一直在以飛快的速度增長;根據上述官方報紙(上面的細節便摘自該報)的說法,除非勞動力嚴重不足,否則,1843年的產量很可能將大大超過上一年的產量。* 〔*在本文將要付印時,我們了解到,俄國 1843年金礦和沙金礦的產量已達到 1 342普特!加上所沒有計算在內的 1/5的數額,達到 3 298 962鎊 11先令 1便士;這一增長是極為驚人的,將產生非常巨大的影響。〕 「除了巨額數量的黃金之外,俄國還生產一定數量的白銀,其數量或許平均每年為大約 1 300普特,按每益司價值 5先令 2便士計算,共值 193 440鎊。」 「關於薩克森、匈牙利和歐洲其他金礦最近的產量,我們尚未看到可以信賴的報道。然而,我們傾向於認為,它們的產量可以有把握地估計為每年大約 750 000鎊。」 「因此,假設我們的這些估計基本上是正確的,則美洲、歐洲和俄屬亞洲金礦的總產量將是:南美洲和墨西哥,5 600 000鎊;美國,100 000鎊;歐洲,750 000鎊;俄屬亞洲,2 600 000鎊;總計 9 050 000鎊。所以,假如這些估計不過於偏離目標的話,則可以得出與普遍接受的看法相反的結論,即:目前貴金屬的供應只略低於美洲金礦生產能力最強時所達到數額。」 [3] 墨西哥元和俄國金幣是例外,因為美洲銀礦的產量主要是以墨西哥元的形式分配到世界各地的,蘇俄帝國的亞洲省份不斷增加的巨額貴金屬產量也是以金幣的形式添加到貴金屬的供應總量上的。我國的金幣也是例外,其原因是,我國發行金幣不徵收鑄造稅,因而在某些方面輸出金幣要比輸出金條或金錠更為便利;除了這些例外,通常作為貨幣而流通的硬幣便很少抽出來彌補任何數量的國外支付,除非強制流通的紙幣使硬幣在國內貶值。 [4] 在正文中,關於貴金屬在短期內如何在各國間流動的問題,我採取了所謂重商主義的觀點,假定各國間流動的貴金屬的總價值是固定不變的。我相信,這種觀點無論對於實際應用還是對於清楚解釋商業事務的實際過程來說,都是正確的。至於究竟是哪些規律決定了貴金屬在各國間的較為永久性的分布狀況(這種狀況便是各國的通貨水平,通貨水平表現在物價上,特別是表現在以金銀定值的工資上),這是一更為一般而深奧的問題,若要適當討論這一問題,需要作更為嚴格而系統的闡述,所要進行的推理工作和牽涉的事實,都大大超出了本文的範圍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