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光大老 · 百石齋隨黃葉散

高陽 《同光大老》
張蔭桓的獲罪,真正的原因,與翁同龢相同,都是希望光緒振作有為。但張的做法遠較翁積極,亦遠較翁激烈。張蔭桓先是不滿李鴻章,思借翁同龢的力量而有所作為,結果又失望了。於是想直接取得光緒的信任,而自宮中「變法」開始,他不但要助光緒擺脫慈禧的籠罩,甚至想摒絕內務府及太監的牽制。觀乎兩年以後,慈禧猶念前憾,電令正法於戍所,可知怨毒之深,是皆內侍近習平時媒櫱之所致。 先談康有為。康想借張蔭桓以見用,張蔭桓亦想薦康有為於帝,確為事實。但張蔭桓或曾面奏,說明他的處境,非正途出身而薦士,必見嫉於徐桐等人,且康有為是小同鄉,更應避嫌。如果光緒向翁同龢索康某之書,足以塞朝士之口。翁同龢二十四年四月初七記: 上命臣索康有為所進書,令再寫一份遞進,臣對與康不往來。上問何也,對以此人居心叵測。日前此何以不說,對臣近見《孔子改制考》知之。 此為實情。又初八日記: 上又問康書,臣對如昨。上發怒詰責,臣對傳總署令進。上不允,必欲臣詣張蔭桓傳知。臣曰張某日日進見,何不面諭,上仍不允。退乃傳知張君,張正在園寓也。 此更是情事如見。其時張蔭桓處境甚危,而翁同龢與張已貌合神離,但張獨對時必仍推重翁同龢,可能亦有如須變革,非翁同龢與其合力不可之意。因此,光緒曾強力撮合翁、張。如翁同龢四月二十四所記: 是日見起,上欲於宮內見外使,臣以為不可,頗被詰責。又以張蔭桓被劾,疑臣與彼有隙,欲臣推重力保之。臣據理力陳,不敢阿附也,語特長不悉記,三刻退。觸幾有聲,足益弱矣,到館小憩。入署強張公,散時先傳旨告奕劻,又赴張蔭桓處商宮內進見事,臣期期知其不可也。 「欲於宮內見外使」,即是張蔭桓的主張,亦即是我所說的,張蔭桓想在宮內「變法」。事實上宮內「變法」,已在德國亨利親王覲見時,做過一次試驗。《清史稿》賓禮記「外國公使覲見」,敘述亨利親王覲帝之禮,過於簡略,不明實情,茲據翁同龢閏三月二十五日所記,稍舉其主要改革: 一、「上座,命亨利坐於右偏(有墊高凳)。」自乾隆英使覲見跪拜,至同治立而鞠躬,至此與帝殿上同坐。此徐桐輩以為「天威」凌夷至此,可為痛哭流涕者也。 二、皇帝閱兵,「德兵見上至三舉槍,擊銅鼓,帶兵者拔刀禹步(按:踢正步行撇刀禮)」。 三、皇帝至南配殿慰勞答禮。 四、外臣覲見慈禧太后,但不坐,「此屢經辯論始定,慶邸之力」。 五、用「洋菜(張公廚,亦辦席,一切傢伙皆梁誠經理)」,「宴時用洋樂」。 最後一條,在內務府及太監看,張蔭桓就非死不可了。按:宮中「尚食」,是絕大的一條財路,不獨清朝,自明已然。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有一條云: 穆宗御極不久,然仁儉性成,嘗思食果餅,詢之近侍;俄頃尚膳監及甜食房,各開買辦松榛棖飭等物,其值數千金以進。上笑曰:「此餅只需銀五錢,便於東長安大街勾欄胡同買一大盒矣!何用多金?」內臣俱縮項退。 內侍執持人主,保護既得利益,奉兩語為金科玉律:「有例不可滅,無例不可興。」清宣宗性儉,屢思改革內務府靡費之習,不過稍加裁抑而已,成例終不能革。如昇平署歲時令節傳戲,宣宗欲革而不能,只得禁制新戲衣,道光末年,宮中演戲,台上只如一群乞兒行樂,但此例不革,則一遇好聲色之主,昇平署就又財源滾滾。如今宮中用「洋菜」,廚子、餐具皆自外而來,既廢成規,又開新樣,此例一興,搖動了御膳房、光祿寺的根本,張蔭桓焉得不死? 當然,內務府及太監在慈禧面前,別有危言。最足以使慈禧悚然心驚的是,張蔭桓導帝直接跟洋人打交道,倘或是帝向洋人訴苦,竟出面干預宮闈,試問何以為解?這樣,慈禧當然深惡張蔭桓。而在內侍近習看,去一張蔭桓有另一張蔭桓,洋人終必侵入宮廷。於是逐漸形成仇洋的氣氛,終於醞釀出「扶清滅洋」的義和團。 張蔭桓被捕,在戊戌政變的第三天,即八月初八。政變前一天,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偕署理公使林權助覲見光緒,張蔭桓猶以總署大臣的資格陪侍。及至張蔭桓被捕,英國公使竇納樂策動援救,此因張一向親英美,而且前一年剛奉派為英國維多利亞女皇垂簾六十年慶賀專使,此時被殺,可被視之為對英國不友好的一種表示。所以竇納樂營救張蔭桓,應該當作維護中英邦交的措施來看。據竇納樂的報告: 九月二十五日(即八月初十日)聞張(蔭桓)將於是晚或翌晨處決之訊,余意不論張所蒙罪名為何,皆不妨為代求減議。時已黃昏,事機已迫,私意太后必曾以此事詢李鴻章,因亟函李相,極言中國猝然處決諸臣,泰西各國皆將震駭,且以蔭桓職位之高,又為歐人所熟知,若遽以莫須有之罪殺之,則將有極不良之影響。請李相營救。 又日本署理公使林權助,於一九三九年出版自傳《談我的七十年》,內有一章專記戊戌政變,亦談到營救張蔭桓的經過,說當伊藤博文在日本使館設宴答謝中國大臣時,竇納樂遣人致函。 坐席未久,英國公使(按:即竇納樂)忽令其書記官持函求見,乃出,閱其函云: 「仆雖知今晚貴處舉行宴會,但以事關重大,故令書記官持函求見,務乞抽片刻之暇,面復書記官。據確實消息,張蔭桓氏明日將處死刑。伊藤公現居貴處,如能借重其智慧,籌一援救方法,幸甚!敬乞盡力!」 當晚李鴻章亦在座,但以席間談及此事,不甚妥當,所以決定待散席後,赴李邸面談。當即以此意復英使館書記官,入席後,絕不稍露聲色。客散後,乃以此事告伊藤公,並雲與李氏談話時,倘遇必要,擬利用伊藤公之名義,伊藤公稱可。乃乘馬車赴李邸,李氏以午夜(時約在十一二時左右)來訪,似頗訝異,出詢何事,因告以來意,並謂此系英公使飭人通知,所以特來面詢有無援救方法。 李氏首述張氏受彼提拔的經過,並雲張氏最近對彼反抱敵意,表示不願援手。乃向李氏書:如殺張氏,必引起大禍。李追問所指,因謂列國將出面干涉,伊藤公極為中國擔憂。李氏氣動,沉吟云:時間甚促,將如之何?余以軍機大臣榮祿氏,每晨四五時入宮,公可函知榮氏,使彼在日出之前,將此消息傳入太后耳中。李氏允為照辦,而張氏此役果得免於死了。 這天是八月十二,顯然,初十那天竇納樂在李鴻章那裡碰了個釘子,否則不必再轉求日本方面。 張蔭桓當時的處境,完全是孤立的,倘非竇納樂出死力相救,性命必然不保。當時直隸候補知縣王保慶、曹景郝奉派解送張蔭桓出境,合著有一部《驛舍探幽錄》,說張蔭桓一再伸手在腦後作勢,問王、曹二人,可會如此?意思是會不會被殺。由此可見,張蔭桓深知本人的境遇,危險尚未過去。李鴻章救他,他當然知道,可是,他也知道,如果慈禧尚有後命,李鴻章就絕不會「救人救徹」,他跟李鴻章之間的嫌隙之深,可由李鴻章對林權助所說的話中聽出來。 此外,庸庵尚書在《夢蕉亭雜記》中,載戊戌年中秋,如何照料張蔭桓起解後。又記: 後謁李文忠公,公曰:「不料張樵野也有今日。我月前出總署,幾遭不測,聞系彼從中作祟。此人若不遭嚴譴,是無天理!」 其語怨毒極深,則知所謂「幾遭不測」者,確有其事。按:李鴻章出總署,系在七月二十二日,正當禮部六堂官以「抑格主事王照(小航)條陳」,全班革職,及擢用「四京卿」,百日維新到達最高潮的時候。以李鴻章當時的地位,是何罪名,可致不測之禍?細心推求,只有一事,即是年三月初七,訂立旅大租借條約的第二天,由巴布羅福,面送賄銀五十萬兩。據《微德回憶錄》記: 中國政府不願接受俄之要求,太后與皇帝幸頤和園避暑,太后為英日所支配,堅持不肯讓步。在此情勢之下,中俄所議無成,必引起兵爭。余乃急電財政部駐北京之代表(按:即璞科夫)使謁李鴻章、張蔭桓告以余意,勸亟成議。……余並令此代表以重寶賄二人,價值一為五十萬盧布,一為二十五萬盧布,此為予對華人交涉初次行賄之舉。 但張蔭桓在此案中,實未受賄,《羅曼諾夫報告》中亦只言李鴻章受賄,而不及張蔭桓。最確切的證據是,「赤檔」中有巴布羅福於三月初七致微德一電: 余今日面付李鴻章銀五十萬兩,李大為欣慰,囑余向閣下致謝。余同時已電致璞科夫告以此事。余未得便交銀與張蔭桓,蓋彼行為,遠較謹慎也。 如果以後巴布羅福有機會向張行賄,自必有電報給微德,因為此中關乎一筆巨款的報銷,巴布羅輻是必然要做到這一道手續的。而「赤檔」中並沒有這樣一個電報。 如李鴻章所說,則逐其出總署,自然也是張蔭桓的建議。前面談過,光緒在接待亨利親王一事上,已充分顯示出對張蔭桓不但信任,而且極其欣賞。由此可以想像得到,光緒當時的方針是,內政的改革交付「四京卿」,而外交方面,則唯張蔭桓是賴。張蔭桓要改革中國的外交政策,首先就要驅逐盤踞總署不去的幾隻老狐狸。且看當時總署的名單: 慶王奕劻 文華殿大學士李鴻章 戶部尚書敬信 戶部侍郎張蔭桓 刑部尚書崇禮 禮部尚書廖壽恆 戶部尚書王文韶 在這名單中,張蔭桓所感到不便者,第一是李鴻章,第二是敬信,即因為他是戶部尚書,如果受人利用,有所主張,張蔭桓因為戶部的關係,不能不賣面子,那就會形成掣肘了。至於王文韶,系以軍機大臣的資格入直,本性圓滑,不喜多事,張蔭桓駕馭得住他,而且也正要利用他打通榮祿的關係,當然不會動他。而李鴻章與敬信則於七月二十二日同日出總署,豈非張蔭桓為掃除障礙所做的安排? 更由翁同龢「記取伏蒲三數語,首將芻藁責司徒」的詩句去看,可以想見,張蔭桓已將李鴻章受賄賣國的全盤經過,都告訴了光緒。以李鴻章的地位,任何誤國的乖張措施,都可說是政策上的不同,此即范當世之所謂「國史遇大臣功罪是非,向無論斷」,如以為非,充其量休致而已,絕無什麼不測之禍。但受賄有據,豈得謂之為「功罪是非」,無可「論斷」?而據此以欽派親貴鞫問,刑曹議罪,李鴻章的下場,即令不會像柏葰、何桂清那樣,畢命西市,至少也得賜自盡,然後以懿旨貸其一死,改為充軍。 當然,這樣的做法,極可能馬上會引起俄國的武裝干預,這是連張蔭桓本人都不願見的事。但如光緒一怒之下,勒令休致,也就夠李鴻章受得了。所以他對張蔭桓有「此人如不獲嚴譴,是無天理」刻毒語。 以上所分析的這段內幕,治現代史者,似乎尚無人談過。由此,對戊戌政變的影響,似亦應加上一個新的評估因素,即如袁世凱不告密,維新能夠成功,不獨在內政上會出現一個全新的局面,外交方面亦很可能走出困境。張蔭桓是親英美的,人所皆知,慶王奕劻則是日本人所極力爭取的對象,如果外交由張蔭桓來主持,必是採取門戶開放的政策,以與英國、日本經濟合作,不排斥德、法,而以抑制俄國在東北的擴張為主。同時,我相信張蔭桓亦一定會主張與榮祿合作,共同來維持新舊滿漢之間的和諧。總之,如果不是袁世凱告密而發生了政變,張蔭桓能獲大用,日俄戰爭亦不致發生,即令發生,也不會在中國的領土上打起來。 及至起解後,兩差官一路與張蔭桓閒談,頗有異聞。《驛舍探幽錄》記: 因詢康有為以一介草茅,何遽進用,敢肆猖獗,某等實系解不得。張答曰:茲禍之起,康有為固罪魁,實翁常熟釀成之,康應乙未會試,本未入彀,常熟搜於落卷中得中式,有知己感,時欲上書,央我介紹,常熟允見。恭邸建議曰:額外主事保舉召見,非例也,不可無已,先傳至總理衙門一談,畢其言可用,破例亦可,否則作罷論。眾曰:諾。此年前冬間事也。年節伊邇,各署多冗,無暇及此,今年正月初三日,慶邸率合肥翁常熟及余,公見康於總署,語未終,余以有事去,不知作何究竟。 此段前半,張蔭桓誤記,乙未會試,翁未入闈,是科徐桐主考,康有為乃徐桐取中。翁同龢於榜發後,日記中有一語:「康祖詒中矣!」詞氣極憾,倘非晚年改原記,則翁同龢對康有為有戒心,自為事實。張蔭桓又談: 未幾,康上條陳,朝廷發交總署核議,僅議可行者兩事,曰礦務,曰商務。常熟見之訝曰:洋洋數千言,條陳千數事,僅此兩條可行乎?眾不得已,奏請軍機處會議。軍機大臣懼擔不是,擬旨會同王大臣議,皇上朱筆改交軍機處議,議行過半,而康自此獲上矣。積漸相乘,此後凡有條奏,徑交軍機處,命廖大司寇專司其事,大司寇夙知康之荒謬,謂常熟多事,而亦無法辭卸。康本孫文黨,挈多金走京師,密結京僚圖不軌。康實寒素,所有皆孫文資。侍讀學士徐致靖折深酬四十金,宋伯魯、楊深秀等月資以三百金,日本致仕相伊藤來華,李端棻保康為迎送使,實康折稿奏入留中,由是康頗驚皇。 康有為被傳至總署問話,即是年正月初三日事,翁同龢有記,斥之為「狂甚」。至其上條陳以後情事,翁同龢日記未載,其時正忙於對德交涉,亦無暇及此,就康有為自訂年譜,亦僅言「常熟將欲開制度局,以我直其中」,不及其他。於此亦可信,康有為之得能上達天聽,實以張蔭桓之力居多。八月初六張家被搜查,即以傳言康有為匿居張處,足證張、康交往甚密。至於此時張之盡歸罪於翁,亦以方處危疑之中,不得不然。何況兩差官皆為初識,張不能不防系有意刺取隱私,自無真話。 以下張蔭桓又講伊藤博文訪華事: 聞伊藤久已罷相,此次來華,系伊藤自來遊歷乎?抑中朝召來議事乎?張答曰:噫!我之禍亦由此。此次伊藤系自來遊歷,我因與彼有舊,至京時來見我,我遂款以酒筵。伊藤覲見,又系我帶領,時太后皆見之,遂疑我與彼有私。及後有康結日本謀劫太后之說,太后愈疑我矣,夫復何言。 此為張蔭桓避重就輕的說法。就下文看,矛盾自見: 及八月初八日伊拿問之前一日,伊藤已覲見皇上,擬賜以寶星等物,以示優待。是日太后召皇上,問伊藤賞賜覲見何物?皇上以所擬對,太后曰:所賞寶星等物,務須選上等極華美貴重者,著張蔭桓加意辦理,不料次日即有此禍。 張又云:康有為暨其弟廣仁等三四人,每日私入大內,與皇上坐論新政,並擬開懋勤殿列十坐,以李端棻、徐致靖、宋伯魯等為十友,而康有為尚不在此內。某等問康有為究竟現逃何處?張答曰:聞伊藤向中國政府言,我知康有為現在我國某處,我不能不告知中國,中國卻不能往彼查拿。 張又嘆曰:我三至保定,一隨李中堂,一赴大順廣道任,此次最無味,某等因向慰藉數語遂行,晚住安肅北關慶豐店。 按:慈禧即命張蔭桓加意辦理,則禮節即或過當,何至為罪,且為如此嚴譴?可見其語不足信。但李端棻曾保康有為迎送專使,則為異聞。 以下又談中日和約及張在總署的情形: 暢談從前中日和約籌借洋款及召見各得意語。某等因謂曰:夏間翁常熟罷官,外間謠傳頗有波及,確否?張答曰:今年五月初五有查抄虛警。先是太后密詔英年,令傳諭崇禮謂張蔭桓有應查辦事件,著其預備。是日,太后在頤和園召見慶邸、廖壽恆、剛毅,問近日張蔭桓遇事頗為專擅,參奏甚多,爾等有所聞見否? 廖壽恆奏對以總理衙門所稱能辦事者,唯張蔭桓一人,實亦非伊不可。 太后聞之怒甚,因云:似爾所言,若張蔭桓死了,則將如何?當下諸臣俱碰頭莫敢一言。移時,太后復云:我亦知張蔭桓頗能辦事,究竟有無專擅之跡? 廖壽恆等見太后盛怒,因奏對曰:張蔭桓在總理衙門還有事件,有與同官商議者,亦有一人專主者,緣張蔭桓所識洋人頗多,凡交涉密議,行蹤詭秘,旁人不得聞知。時皇上亦侍側,太后因言張蔭桓遇事專擅,皇帝明日叫起入見,可以嚴加申飭,使知警戒。 是日廖仲山以事過寓,初談閒話,語次因言及今日在頤和園召對如此如此,太后頗怒,甚代驚恐,余遂向詢剛子良曾代為說話否?廖云:伊亦頗為力言。余意甚不平,因謂本衙門明日亦有事,當遞膳牌,俟覲見看皇上若何? 按:慈禧所一再追詢,有無專擅之跡者,目的欲察知張蔭桓與翁同龢的關係如何。在這段話中,有一句很要緊的話,透露了相當多的秘密,即張蔭桓向廖壽恆(仲山)詢問:「剛子良曾代為說話否?」 攻近代史者都知道,翁同龢之遽得嚴譴,雖說是後黨有計劃的行動,但「打手」卻是剛毅(子良)。如葉昌熾日記中,言及此事,輒雲「木訥令兄」,取「剛毅木訥近於仁」句作隱語。但如何媒櫱,則無所知,如今由張蔭桓的話,可以測知大概了。 後黨之整翁同龢,始於恭王將死時。慈禧對恭王的惡感極深,在甲午以前,就有不准其隨班祝嘏之事;甲午以後,以翁同龢發動輿論迫促,始令再起。恭王衰病侵尋,遇事敷衍,固已稍回簾眷,但亦無好感。乃恭王既薨,慈禧竟「大感慟」,說「恭親王勛德最隆,惟配享太廟,始足以昭崇德」。此必恭臨終口奏,有大當於慈禧之心者。我的猜想是:恭王是向慈禧太后說:翁同龢耳朵太軟,善善不能用,惡惡不能去,易於受人利用,且書生積習,易於僨事,絕非相器。應勸光緒小心。甚至也還有慎防康有為利用翁同龢,導帝於決裂之境的話。因而慈禧才有這樣的「大感慟」。 及至王鵬運參折一上,牽連了張蔭桓。張為求自保,必求援於剛毅。而剛毅則為張蔭桓卸罪,凡慈禧所不滿於張蔭桓者,剛毅必言皆出於翁同龢的指使。但慈禧到底不是糊塗的人,所以一再追問張蔭桓是否專擅。而能為他解釋的,亦只有剛毅,因為是如何一種辯解,只有剛毅心裡清楚。他人即令為張緩頰,說盡好話,亦是隔靴搔癢。 張蔭桓接下來又說: 廖仲山辭去,余因出城拜客,次早入朝至軍機處,遇慶邸,告以昨日之事甚險,並將奏參專擅營私各折令看。余見謗書盈篋,不勝氣憤,意謂聖怒萬一難回,惟有請皇上罷斥查辦,容當上折申辯。看完,當即叫起,同起者首慶邸,次廖壽恆,次剛毅,時王文韶出入軍機,班在第四,連餘五人同入。當聞太監傳話,張大人墊子在南邊,余跪聆皇上諭云:奏參各折,爾看見否? 余奏對云:臣已看過,臣在總理衙門,某事系與某人商議,某事系與同某人會辦,均可查考。惟某條約,系臣一人專主,然亦眾所共知,並未專擅。 皇上因向廖壽恆云:爾昨日對太后所言,今日何不陳說?廖壽恆奏對云:昨日太后詢問臣等,對以張蔭桓在衙門辦事,有與同官商議者,亦有一人專主者,系屬實在,臣不敢欺。 皇上又向剛毅等問爾有何言?剛毅等惟只碰頭,皇上略諭慶邸云:傳知張蔭桓,不必憂慮著急,仍令好好辦事。 剛毅因接口傳諭云:有恩旨,令張蔭桓改過自新。 余聞之心中愈覺憤懣,意謂本自無過,何雲自新?故當時並未碰頭謝恩。 皇上旋諭云:爾先下去。余即下來。須臾皆出,我復對慶邸等云:余意仍欲上折申辯。經眾相勸,謂一天風雨已散,何必再多行事?因而中止。 當至戶部,有某司員問說,外間有查辦抄沒風聲,未知確否?余告以今早奏對云云,並無此事。旋至總理衙門,敬信亦告語如前。余因謂皇上並無此旨,外間何以紛紛若是?敬信因將太后傳諭英年,令崇禮預備等節,一一告知,余始恍然得其詳細,至今回想前事,言之猶覺悶悶也。 按:此為五月初六日事。此日為王文韶重入軍機的頭一天。軍機大臣每晨奏對,在御案東面或西面,雁行斜跪。太監傳語「張大人墊子在南邊」,即正面朝上回話,不得與軍機並列。令慶王傳旨,而剛毅接口云云,足見其攬權。 至於剛毅傳諭,與口敕有出入,其為善意或惡意,須視事實而定。倘或確無咎愆,或上意無他,則剛毅如此傳諭,即是有意折辱,但張蔭桓其時已頗失慈禧之意,所以剛毅所謂「有恩旨」云云,實為衛護。既有恩旨令其改過自新,則此次之咎,已有了斷,他人再有參劾,即不得重論其過失。張蔭桓當然心知其意,只是對不諳朝廷規制的候補作欺人之談,裝點門面而已。 王文韶早在沈桂芬時代,即曾入樞,以雲南報銷案而斥逐。此次由直督內調戶部,入直軍機,即為翁同龢的一缺一差,南人罷而南人補,所以安撫南士。榮祿則外放直督,坐鎮北洋,遙制帝闕。慈禧老謀深算,早有布置,維新變法,如能逐步推進,或者有一半成功的機會。妄想發動武裝政變,即令袁世凱不告密,亦未見得會成功。如果張蔭桓仍在其位,則在康有為指使之下的輕舉妄動,必無實現的可能。 張蔭桓又談其得罪慈禧之事: 余去歲奉命出洋時,內大臣某語余曰:歸時須以外洋新奇寶物獻太后。余記之不敢忘。差竣,遂備鑽石串鐲一副,配以祖母綠帽花一顆,裝潢獻太后,此帽花系余前在法京拍賣法總統御用三物,色極蔥茜,復恐皇上見怪,亦備金剛鑽鐲一副,紅寶石帽花一顆,先獻皇上。 上諭曰:太后處有否?余對曰:有。皇上曰:汝將此並呈太后,朕自可得。 余遂具折托立豫甫呈進,豫甫告之李總管,即李蓮英,外人所稱「皮小李」者也。時總管方沐發,急竣事,易衣入奏,奉懿旨著抬進去,蒙太后賞飯,飯畢謝恩,見皇上在太后側,捧一盒走而去,知系所獻物也。 余獻此,兩宮甚喜,且常服御,後伺探近臣云:太后嘗言紅帽花較佳耳。 當余出宮時,有內臣謂余曰:李總管亦須送物,事始周到。余倉卒無以應,擬俟補送,後竟忘記,遂開罪於彼。此次之禍,未必疏忽之咎也。 此事亦見《庚子西狩叢談》,作者吳永曾受知於張蔭桓,所記較《驛舍探幽錄》為詳。吳永說: 張公得罪之由,曾親為予言之,謂實受李蓮英所中傷。其自英使回國時,曾選購寶石兩枚,預備進奉兩宮,一為紅披霞,一為祖母綠,足充帽准之用。 歸國後,乃以紅寶石進之德宗,祖母綠進之太后。論其價格,綠固遠勝於紅也,但通例京外大員進奉,必經李手,即貢呈皇上物品,亦須告由李呈明太后過目,方始進御,因此另備一分,為李經進之代價,大抵稍遜於貢品,而相去亦不能遠。 彼時侍郎眷遇方隆,平日高才傲氣,於李殊不甚注意,本已不免介介,此次又一無饋贈,若有意為破成例者,故銜怨至深,而侍郎固未之知也。進呈時,太后方拈視玩弄,意頗歡悅,李特從旁冷語曰:「難為他如此分別得明白,難道咱們這邊就不配用紅的麼?」蓋通俗嫡庶衣飾,以紅綠為區別,正室可被紅裙,而妾媵只能用綠,太后以出身西宮,視此事極為耿耿,一言刺激,適中所忌,不覺老羞成怒,遂赫然變色,立命將兩分貢物,一律發還。 按:慈禧一生引為莫大憾事者,即是母以子貴,雖稱太后,實未正位中宮,身份不如慈安,更不如穆宗之後「嘉順皇后」。相傳穆宗病亟時,與後相泣而語,為慈禧所聞,以惡婆婆的姿態出現,拉住皇后的頭髮,作勢欲責,嘉順皇后恐受辱,口不擇言地說了一句:「我是從大清門抬進來的。」意思是希望慈禧顧全體制,豈知益攖其怒,傳杖欲辱皇后。穆宗受驚,因而轉為「痘內陷」,終致不起。 李蓮英一句冷語挑撥,確能產生極大的作用。至於張蔭桓平時往來人物,起居豪奢情狀,李蓮英無不備知,並不足怪。張蔭桓住東城錫拉胡同,此處有一家很大的淮揚館子,東主即是李蓮英;要偵察張蔭桓的行動,是非常方便的。 吳永又記: 此消息既已傳播,當然必有投井下石之人,未幾即以借款事被參。太后閱奏,立遣緹騎傳問。侍郎方在家居,忽有番校四人,飛騎登門,口稱奉旨傳赴內廷問話。 當即督促起身,乃匆匆冠服上車,兩人騎馬前後,余兩人露刃跨轅外,一如行刑劊子手,即將押赴市曹者。侍郎謂此時實已魂魄飛失,究竟不知前抵何處。乃番校沿路指示,竟一徑趨向禁城,直至東華門下,始知尚有一度審問,當不致立赴刑場,然心中忐忑,轉以益甚。 下車後仍由番校押導入內,至宮門外,已有兩內監守侍,番校前與致詞,一如交割罪犯者。當在階下立候,未幾傳呼入見,太后盛氣以待,詞色俱厲,致不敢盡情剖白,只有碰頭認罪,自陳奉職無狀,仰懇太后皇上從重治罪。 仍摘要勉剖一二語,幸剛中堂在旁,乘間指引開脫曰:「這也無須深辯,現奉皇太后皇上恩典,你只須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下去。」 予見太后無語,始碰頭逡巡退出。至宮門外,已不見有人監視,隨步行出東華門,覓乘原車還寓。途中神志恍惚,乃如噩夢驚回,天地改色,一天雷雨,幸而無事,居然重見妻孥,此誠意料所不及者。然寸心固怦怦然,針氈芒刺,不知何時可釋也。 次又談德國亨利親王覲見事,其言如此:夏五月德國親王覲見,特聞朝廷接待禮儀,頗極優異,德藩意氣驕縱,居之不疑,外間傳說異辭,究竟若何情形,當時均由總理衙門核議,事皆目睹,其詳可得聞否?張長吁一聲,不禁拍案而言曰:我所以受謗之原,半由於此。說起令人可嘆。初德藩有遊歷中國之信,我與同官商議,外國章程有出使遊歷各國者,各國接待與否,均聽其便,此事亦當請旨定奪。嗣奉諭旨接待,著會議,我即向德使商量,據云:此系我國親王,與尋常使臣不同,中國既允接待,一切禮儀,當從優異。 我旋即奏明皇上,彼時聞德王至閩、粵等省,乘坐黃轎,此節是我主議不行,旋議定用綠轎黃絆,臨時慶邸、禮邸,迎至城外,一面電知北洋大臣迎送如儀。旋又奏明太后,太后聞奏,因欲先見德藩,我奏以外國使臣入覲,理宜先見皇上,太后諭謂德藩此來,並無國書,與使臣不同,皇上亦可在我處同見,見時令走廊子不賜坐,當時將此諭奏知皇上。 先是皇上欲在偏殿接見,經我奏陳,平日使臣覲見,尚升正殿,此次尤當優待,皇上允奏。至是聞太后欲與同見,意頗不懌,我下來後向德使通知,惟不賜坐一節,再三為難,我告以皇上在太后側,亦系侍立,爾國親王不尊似我國皇上,議至此,未定而散。 嗣聞有某翻譯向德使陳說,便亦應允,於是傳集工匠,收拾樂壽堂,殿坐備極華麗,共費銀七萬餘兩,陳設寶玩時有古窯瓶一個,內府當差者不慎,落地跌碎,太后動怒,將內府各官,降調有差,因此咸怨我迎合聖意,使伊等受累,太后怒我,未必非伊等浸潤所致也。 及德藩覲見,太后賞賜甚厚,並有御製寶星,輝煌燦爛。至皇上答禮一節,我等以中國體制與外洋不同,議賜德藩遊園,皇上亦即前往,借示答應之意。 越日德藩欲游天壇,廷臣均議阻止。我即說外國遊歷章程所到之處,例許往觀且在京洋人何人不游天壇,何獨於德藩不允?多費唇舌,致生枝節,由是廷臣不悅者甚眾。屢有傳聞,謂我見好外國,借為要重之地,並有謂我窺測意旨,離間兩宮者,冤哉。 按:德國亨利親王入覲,光緒不願慈禧接見,確為事實,同時光緒在禮節不惜降尊紆貴,務為優隆,亦為事實,凡此均受張蔭桓的影響。以前者論,則招慈禧之忌;以後者言,則為朝貴所不滿,甚至翁同龢亦不以為然。 張蔭桓被逮時,完全孤立,便剛毅幫忙,亦不過正好要打擊翁同龢,要將張蔭桓的「過失」轉嫁於翁。在議亨利覲見禮節時,剛毅頗受光緒呵責,其勢不可能與張蔭桓站在一邊。後來矯詔殺張時,剛毅正大紅大紫,如果有心救張,足以阻止載漪的「亂命」。但張蔭桓與剛毅曾有此一段短暫結合的淵源,似未有人談過,值得一記。 張蔭桓於庚子年被禍,起因於上疏義和團之不足恃。談至此處,有一問題發生,即張蔭桓以何資格上疏?吳永在《庚子西狩叢談》中說: 最可異者,侍郎雖身受重戮,而始終未嘗革職,故臨刑時猶被二品官服,聞廷旨到後,相知中致意家屬,有勸其自盡者,侍郎慨然曰:「既奉有明旨,即自盡以後,照章仍須執行斬決,與其二死,孰與一死。大臣為國受法,寧復有所逃避?安心順受,亦正命之一道也。」 於此足見其胸襟磊落,難臨守正,不圖苟免,真不愧大臣骨梗。獨念公抱此異才絕識,乘時得位,又得當軸有大力者為之知己,而迄不獲一竟其用。區區以不得於閹豎之故,遂至竄身絕域,投老荒邊。甚乃授首於倉皇亂命之中,若明若昧,同一死難,而迄不得與袁許諸公,共播烈於一時之眾口。蒼蒼者天,何以獨厚之於前,而又重厄之於後耶。 當時新撫為饒公應祺,假使稍微負責,緩須臾以察真偽,則拳禍旦夕已定,勢即可以不死,公如不死,則後來和議,必可以大為文忠臂助。既已周悉外情,老成諳練,而又為義和拳所欲殺之人,對於外人,以患難同情之感,其言易入,定能為國家挽回幾許權利。外交人才如此消乏,而又自戕賊之,長城自壞,其謂之何? 吳永所說,張蔭桓只發遣,未革職,臨刑猶被二品官服,看起來是件不可思議的事。但事實確是如此。因為如果革職,即只剩下一個入仕的資格,而捐班出身,則根本無入仕資格可言,身份即為平民,何能上疏議論國事? 如今張蔭桓的原疏,不可得見,不知自稱為何?據《十朝詩乘》記,張蔭桓的奏疏,系請新疆巡撫聯魁代奏,此記微有誤,聯魁其時為江蘇藩司,而新疆巡撫則為饒應祺。張蔭桓既然交新疆巡撫看管,則其奏疏請饒應祺代奏,自屬必然。至於起解時,直隸總督下行的公文,稱「該革員」云云,系想當然耳之說。果為革職遣戍,則其間必經議罪的過程,但並無此項記錄。 《十朝詩乘》載張蔭桓《書憤》五古一首,以為:「即庚子夏絕筆之作,痛心義和拳,語挾風霜;疏草雖不傳,大旨當即本此。」詩中如「電線杆頻折,飈輪軏驟焚」,指義和拳作亂;「操縱乘長策,安壤侈異聞」,指慈禧信任義和團;「杼軸虛東國,干戈迫夕曛;倒繃偏侈老,粥飯卻常醺」,刺激李鴻章誤國;「更宜恢玉步,勿使累琴薰」,言當保護光緒,使其有所作為。疏中大旨如此,自為端、剛等輩的大忌。 按:矯詔殺張蔭桓的亂命,下於六月初七,至新疆已在中秋以後,兩宮早已出奔,將下罪己之詔,饒應祺實可不必奉此亂命。饒應祺,湖北恩施人,先辦團練,後成進士,久在新疆,頗具政績,庚子之亂,仿東南互保辦法,與總督魏光燾、伊犁將軍長庚,與各領事取得協議,彼此相安無事。 其人固通達之士,乃竟不能為張蔭桓稍作擔待,後聞各省多有不奉亂命者,始大悔恨。二十八年道卒於哈密,相傳為內疚神明所致。又,張蔭桓在新疆戍所,於角門外土山上建一亭,命名為「角亭」,後即於此亭受刑。論者謂「角」字乃「刀下用」,角亭竟成語讖。 張蔭桓詩才清逸,陳石遺輯清末民初人詩,竟未收錄,不知何故。《十朝詩乘》卷二十二有一條云: 或見其為人畫便面,滃雲欲雨,雲中露紙鳶一角,一童子牽絲立危石上,自題句云:「天邊任爾風雲變,握定絲綸總不驚。」 又記其殘句云: 《九月晦渭南道上得廉生祭酒書述敝居及兒塏消息奉答》句云:「覆巢幾見能完卵,解網何曾竟漏魚?」又《二月二十一日抵戍示常弟、藩侄、塏兒》詩,末數語云:「遠送兩三人,昏燈寫遺囑,理亂暫不聞,餘生甘窘辱。」蓋自料不復生入玉門矣。 按:「廉生祭酒」即王懿榮,亦寓錫拉胡同。「塏」者其子塏徵,即《孽海花》第十九回中的莊南,寫其謀奪王石谷的《長江萬里圖》,事或有因。張蔭桓以收藏石谷知名,號稱「百石」。及至身敗,不能不感慨「百石齋隨黃葉散」,其實,此亦為其致禍之一因。 在《驛舍探幽錄》中,兩差官記張蔭桓和贈之作,前後共四首,錄之如下: 西行計日渡滹沱, 雲棧崎嶇叱馭過。 三宿浮屠仍旅客, 卅年塵海醒春婆。 燕山漫說烏頭白, 官道無端鶴唳多。 已荷護持攜慰藉, 幾時花雨散維摩。(《贈曹景郕》) 迤邐天門山已深, 漫漫東望幾知音。 重憐逆旅論詩夜, 虛費材官用武心。 去國適逢風日美, 望鄉遙祝歲星臨。 但言後會難為別, 傳語平安抵萬金。(《贈別》) 柴車西發曙煙消, 得憩津亭可避敲。 旅夜更籌魚不寐, 道旁飛字馬遺膘。 四郊多壘金倉瘦, 萬里投荒塞草驕。 饘頓浹辰勞護惜, 贈行猶屬慎風飈。(《和題壁》) 畫封台荒剩廢垣, 使尋龍樹叩山門。 急程不憚危途險, 多難方知苦道存。 對酒每疑弓影誤, 荷戈無解吠聲喧。 年來假日惟征戍, 按站停車夜未昏。(《和王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