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光大老 · 有土斯有財
以上所陳之事,雖皆針對新疆而言,實為閻敬銘整理財政的原則,對於鞏固中央政權,貫徹政令的關係極大。咸同以後督撫權重的主要原因是,平洪楊、平捻軍,不但要靠督撫打仗,而且要靠地方自行籌餉,有土斯有財,所以抱的是地盤主義。左、李不和,是為了地盤,左宗棠對郭嵩燾恩將仇報,亦是為了地盤。
不過,餉雖自籌,仍是公款,在用兵之時,需款孔亟,不管哪裡的錢,拿來用了再說,朝廷極少查問。及至軍務告終,總要報一筆賬,曾國藩當時最擔心的,就是這件事。同治元、二年,李鴻章克蘇州,左宗棠克杭州,曾國荃進圍金陵,大功告成,遲早間事。兵部、戶部的書辦,曾集資兩萬兩銀子,雇書手、購紙筆,預備包辦平定洪楊軍事的報銷,預備搞它幾百萬銀子的好處。
這個報銷要一辦起來,不但揮霍冒餉有名的將領不得了,即令比較清廉的帶兵大員,如丁寶楨等,也會頭痛。用兵十餘年,牽涉七八省的一筆爛賬,不是三兩年可以查得清楚的,到時候羽書絡繹,往來奏駁,無非斤斤計較。就算查清楚了,將領有冒濫情事,是要他賠,還是治罪?說起來都是功臣,辦一個便足以影響全盤士氣,到得軍心渙散,悔之晚矣。這種於朝廷並無好處,徒然為胥吏製造敲詐勒索的事,絕不能做,所以保守派的領袖倭仁上一奏摺,主張免辦報銷。恭王表示同意,兩宮亦無話說。當時曾國藩曾向人說:都中氣象甚惡,唯免辦報銷一事,看來氣數未盡,差可安慰(大意如此)。
這幾句話中隱含著一個非常嚴重,幸而未發的禍機。如果真要辦報銷,而湘、淮軍將領無法交賬,極可能發生全面的兵變,傾覆了剛由漢人扶住的滿洲皇朝。
不過,這件德政留下了一個後遺症,即督撫自行籌款,不但事前易於邀准,事後稽核,亦每流於寬大。因為如此,督撫不管用兵,或者舉辦其他事業,只要有辦法,儘管去籌,事後的報銷,不必過慮。存此想法者,尤以左宗棠為然。
左宗棠西征,納胡雪岩之策,借用洋債,得成大功,但付出的代價亦不小。借洋債不比向百姓征斂,有借有還,連日子都錯不得,還款來源是各省協餉及洋關(海關)收入,也是國家的支出。在左宗棠用兵時,不能不讓他借,因為要打仗就得「足兵」,要打勝仗更得「足食」,為了這個理由,朝廷無法駁他。閻敬銘看出問題的癥結,兵多兵少,對防務的影響並不大。以新疆地區的遼闊,說要多養幾萬兵,可以舉得出幾十個理由。所以首從「定額餉」著手,每年給你四百萬,不准借債,亦不得額外請定款。首先要設下此一限制,才能著手整頓。
以下兩事,才是整頓的具體辦法。「定兵額」的主旨在精簡機構,裁汰冗濫,取消包括於「行程」中的作戰加給。所謂「力分於將多,財匱於兵眾」,真是洞悉時弊、鞭辟入裡的名言。而平時支領作戰加給的行糧,戰時又何以激勵士氣?所謂「若有事之時,加餉則款越難籌,不加則何以示勸」,亦確是出於經驗的老謀深算。
「一事權」為剔除中飽最有效的手段。關於這一層,劉錦棠以統籌全局,務使勇有確數、餉有的款為言。閻敬銘後來另有一疏,所論更為透徹:
臣部前奏,請留兵勇四萬,計應裁去一萬餘人。論者必以散勇無業為慮。豈知正供有限,斷不能舉天下無業之輩,成仰給於度支。況勇營半系空名,多非實數;總在該大臣確查勇數,核實歸併,自無棄人,即勇無浮冒,遣散亦不為無法。夫汰弱留強,合全疆滿蒙漢兵勇以四萬人為額,不准將弁空名冒領,則有確數矣;舊餉悉停,新定額餉以三百數十萬兩為斷,俾各省關專顧新餉,則有的款矣。
疏中對將領營官「吃空」的情形,不好意思多說。當時貪冒的手法分兩種,除吃空以外,另有打折扣的辦法。一年十二個月,能發到「九關」已是很體恤的長官了。所謂「九關」者,發餉謂之「關餉」,九個月,亦即打了個七五折。
話再說回來,閻敬銘當時之所以能入樞,除了借重他的度支長才以外,更有一因是他那種裁抑驕兵悍將的態度與手法,令人激賞。翁同龢很佩服閻敬銘,也從他那裡學了些東西。可惜本性不是掌度支的人,才具又不足,以後限制李鴻章擴張北洋勢力,即用閻敬銘對付劉錦棠「空餉額」的辦法,奏準不準再添一槍一炮,後來為同情北洋者,資以為甲午戰敗的口實。又,翁同龢深恨張之洞揮霍,一味用閻敬銘的「駁」字訣。張之洞的花樣最多,奏請舉辦一事業,往往開頭准了,到中途,看他花得太多,於是不論請部款,或是借外債,一律不准。為德不卒,就會變成「半吊子」,張之洞自道翁同龢傾陷其置於死地,由此過激之語,可以想見他有所興作,而經費不繼,吊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痛苦。
我們現在談節約、談整飭風氣,閻敬銘的軼事,很可以提出來談談。翁同龢日記,光緒十一年正月初二:
今年新例:戶部出貲,京兆送信,約定九卿翰詹同集安徽會館團拜,彼此不再投刺,以省繁文,主之者閻公也。
又十二年九月十六:
祝閻相七十賜壽,客皆不見,余亦未送禮,從其儉素之志也。
閻敬銘的「儉素」是有名的,因此,他最欣賞的「二李」,亦以儉聞名。二李者,李嘉樂,河南光州人,同治二年癸亥進士,官至江西藩司;李用清,字澄齋,號菊圃,山西平定州人,同治四年乙丑進士,官至陝西藩司,同時於光緒十四年三月為巡撫所劾而去職。
閻敬銘其時方在假中,上疏謂陝贛兩撫劾二李皆妄,奉旨申斥。二李被劾的真正原因,可以想像得之。其時頤和園將成,翌年大婚,宮中有所需索,二李管藩庫,力持不可。巡撫自然只有劾之去職,才能動用庫帑報銷。
二李之儉,號稱「天下儉」「一國儉」。清人筆記載:
「天下儉」者為李公用清,相傳其自原籍起復入京時,徒步三千餘里,未雇一車騎。都下聞者成大驚怪。
官雲南巡撫時,日坐堂上理事,夫人即坐其旁小室中,將產時不雇接生媼,既產遂斃,公之仆憐之,為市棺稍美,公以為費,令易薄者。已而子亦死,仆更為市小棺。公叱曰安用是?乃啟夫人棺納之雲。
「一國儉」者為李公嘉樂,其為江西布政使也,常呼剃髮者,剃畢與以二十文,已而忽問其仆曰:吾與此人二十文亦得意否?仆曰:外間剃髮一次亦須四十文,今為大人剃頭乃才二十文,殊不滿所望,已墊付數十文使去矣。公怒曰:吾家中剃髮才須十二文,今與二十文已大過,汝乃更私增之乎,嗣後吾不須彼矣。蓋公夫人亦能供待詔之役,不假他人手也。
後某公將入都,群謀贐之,公獨曰:某公京朝官,吾輩何宜如是?事遂已。後某公至津,一日忽出銀票一紙,凡千金,遍覓其取銀之肆不得,托人詢之,人視之乃不著名之小銀號也。人問所從來,曰李某所贈也。人始知李雖陽卻,陰實贈之,且厚於他人云。
如所記,則李嘉樂的人品不足道,而李用清雖為李慈銘所輕,而實有大可敬重者在,敬為表揚。
翁同龢日記,同治七年三月二十四:
見李菊圃(用清),目光炯炯,他日當貴,筆下亦佳。
按:李用清為翰林。李慈銘謂其「文字拙陋,一無才能」。今觀翁記,殊不然。又十一年三月五日記:
李菊圃來,談讀書之法,實體之於身乃為有用,徒讀經濟書者以為有用者,末也。菊圃近來篤志理學,甚有識力,不得僅以文士目之矣。
是則李用清本有「文士」之目。至於才能,此時未顯,亦非李慈銘所能知。《清史稿》卷四百五十二本傳:
李用清,字澄齋,山西平定州人。同治四年進士,改庶吉士,出大學士倭仁門。散館授編修,安貧厲節,日研四子書、朱子、小學。旁稽掌故,於物力豐瘠,尤所留意。大婚禮成,加侍讀銜。十二年,丁父憂,徒步扶櫬返葬。服闋入都,仍課生徒自給。
其時倭仁以大學士掌院,李用清為其門生。倭仁的門生大多為真道學,徐桐的門生則多為假道學,介乎倭、徐之間為崇綺。
光緒三年,記名御史。會山西奇荒,巡撫曾國荃,欽差大臣閻敬銘,奏調用清襄賑務,騎一驢周曆全境,無間寒暑。一仆荷裝從。凡災情輕重,食糧轉輸要道,悉紀之冊。深窮病源,以為晉省罌粟花田,彌望無際,必改花田而種五穀,然後生聚有期,元氣可復。上書國荃詳論之。國荃疑晉新荒,禁菸效緩,且全國未禁,徒斂怨,說竟不行。賑竣,卻保獎。
由此可見,山西辦賑,成效特著,李用清實有大功。請禁罌粟,「說竟不行」,傳有誤。光緒四年三月,閻敬銘與曾國荃會奏,「申明栽種罌粟舊禁」,其說已行。
還京,傳補御史,引見有日矣。法越事萌芽,張樹聲以廣西邊防奏調。樹聲督兩廣,復調廣東,任海防厘榷,洗手奉職。七年,授惠州知府。境故多盜,喜博喜私鬥,用清推誠化之,俗乃稍革。
八年,遷貴州貴西道。明年超擢布政使、署巡撫。實倉儲、興農利,裁冗員、劾缺額之提鎮、擒粵軍莫夢弼等寬諸法。巡閱所至,召士子講說經傳,將吏環聽,相與動容。黔地土瘠,多種罌粟,暢行湘鄂贛粵諸省。用清奏陳禁種之法,分區限年,時自出巡,刈鏟煙苗。言者疑其操之過急,十一年秋,有旨來京候簡,召對,猶痛陳罌粟疚國殃民狀,冀可挽回萬一。
李用清於光緒十二年三月署理巡撫,其間因禁種罌粟,幾致激起民變,李慈銘頗致譏評。十一年六月十三日記:
李用清,山西平定州人,己丑翰林。文字拙陋,一無才能,惟耐苦,惡衣食,捷足善走,蓋生長僻縣,世為農氓,本不知有人世甘美享用也。而都中如李鴻藻、崇綺、張之洞等,皆力延譽之,以為聖人復出,其實尺八餒、捷足鬼之流,在《宣和遺事》中亦為劣駟,本非聖門所尚也。張樹聲素附名士為捷徑,及任桂撫,遂奏請差委。用清實熱中,日望得朝官清要,不樂赴廣西。
既奉旨發往,過天津,乞合肥為疏留,合肥不許,乃赴桂;而樹聲已移撫廣東,旋督兩廣,皆攜之幕府,薦刈日至,遂擢惠州知府,不二年,驟至廣州布政使,署巡撫。所至惟禁酒食宴會,以敝衣率僚友,而力禁種罌粟,操之過急,吏掾為奸,激成民變,用清大懼,急告諭乃准種煙。時先已下檄,將出閱兵,竟不敢往,再改期。布政使曾紀澤強之,不得已而行,復出示言此行惟閱伍,非查辦民變事,黔人大嘩。御史汪鑒列款糾之,且言其清操不足取,猶之馬不食脂,生性然也,都下以為笑柄。旋諭令開缺來京。
按:曾紀澤之「澤」為筆誤,當作曾紀鳳。此人是湖南的一個秀才,在駱秉章和劉長佑營中司筆札,以軍功起家,久在貴州,地方情形極熟。李用清當藩司時,他是臬司,亦是理學中人。
其時李用清署理貴州巡撫已一年有餘,本可真除,只以汪鑒一奏,竟而開缺。李慈銘述汪鑒之言,幸災樂禍之情,溢於詞表,試問居官「清操不足取」,何者可取?是則立論不但褊狹,而且乖謬。
旋命署陝西布政使,荒燹之後,休養生息,仍嚴煙禁。十四年復命來京候簡,遂以疾歸,主講晉陽書院,凡十年。
李用清能堅持原則,不以禁菸曾招致宦途蹉跌而遂改初衷,這便是真理學。雖嚴煙禁,而休養生息,以裕民生,這便是真能了事的好官。李用清的政績及品格,本傳有扼要的記錄:
用清嚴於自治,勇於奉公,藩黔時,庫儲六萬,年餘存十六萬,陝庫三十萬,再期六十萬餘矣。所至尤措意桑棉織組,嘗浚三源縣龍渠,溉田千餘畝。俸入不以自潤,於黔以購粟六千石,於陝購萬石,備不虞。鄭州河決,捐工需二萬兩。
按:各省藩庫,皆有最低的現銀儲備額,庶幾一遇緊急情況,可以立即動用。貴州為最小最貧之行省,故庫儲只得六萬;陝西亦為瘠省,額存三十萬,兩年積至六十餘萬,多出一倍有奇。則慈禧有所需索,不必攤派,即可滿足要求。在巡撫看,這是順理成章的事,大概李用清執意不可,巡撫乃不得不劾而去之。否則,藩庫的鑰匙在李用清手裡,巡撫總不能派中軍帶撫標去「劫」藩庫。李用清、李嘉樂必是都以此故去職。翁同龢日記謂:「兩李皆賢者,而不容於時,何也?」此自問之詞,實寓有無限感慨。
藩庫能積銀六十餘萬,足以反映陝西當時的民生,較前為裕,稅收增加。三源即三原;措意棉桑、開渠溉田,以此二事責牧令,自是根本。俸入不以自潤,購糧備荒,則其清廉可知;而非刻苦不足以廉,則李用清的「天下儉」雅號,不當解釋為天下第一儉人,實是其儉可為天下官員法。又,山西唯一晉陽書院,李用清主講至十年之久,足征學有根底,非李慈銘所能輕詆。
李用清歿於光緒二十四年,本傳謂:「子貴陽,扶柩歸,以歿殤。」則足有孝子。以李之刻苦,惡衣惡食,乃能養成孝子,視徐承煜之於徐桐,不啻人畜之分。故可確信李用清為真道學。凡真道學,其人格必能化人,而感受最真切者,即為家人。遠如東林諸賢,其「孤兒」皆卓然有成;近則康熙朝的理學名臣湯斌、陸隴其,子孫皆能不墮家聲。
閻敬銘初奉召長戶部時,恩遇一時無兩,慈禧由極端欣賞至極端厭惡,此一過程,可視之為清祚不永的預告。易言之,就是說明了清祚何以不永的原因。茲就《春冰室野乘》所記,加以注釋,以明始末:
辛巳冬,與南皮張文達同被召,命長戶部,知遇之隆,一時無兩。癸未春,奏結雲南報銷案,公與樞臣同入見,奏對三時許。太后以某事問恭王,王奏曰:「此事丹翁知之最悉,太后可問彼。」後顧公亦曰:「丹翁以為何如?」公聞命,皇悚萬狀,亟免冠叩首,眾皆不喻其故。後徐悟,微笑曰:「汝以吾誤稱汝字耶?吾敬汝德望,在宮中語及汝未嘗不以字也。」一時聞者以為異數。
按:清朝奏對的禮制極嚴,臣下在御前稱他人,不管名位如何,皆直呼其名,或者上加銜名。所以恭王對慈禧的奏對,應是「此事閻敬銘知之最悉」。稱「丹翁」者,閻敬銘字丹初,私下的稱謂,在御前隨便出口,正見得恭王以懿親執政,對慈禧久已忘其為臣之道。此亦緣兩宮初垂簾,一則未諳體制,再則為示籠絡,對恭王雖在殿庭,亦每用家人之禮。相傳恭王入見時,慈禧每謂太監:「給六爺茶!」茶碗即置於御案,恭王旁立奏對,間或飲用。一次,慈禧偶忘作此語,恭王亦忘其所以,語久口渴,舉碗欲飲時,發現茶碗是御用的明黃色,方始眢悟,急又置回原處,慈禧已有慍色。寵臣重臣,驕蹇疏慢,每為取敗之由,恭王之被逐,由此漫雲「丹翁」可見徵兆。
至於君上稱臣下,除非授讀的師傅,一般亦多直呼其名。順治朝方玄成入侍講幄,世祖稱其別號「樓岡」而不名,一時以為異數。如慈禧之亦稱閻敬銘為「丹翁」,雖為偶爾失檢,實為奇事,無怪閻敬銘震慄失次。
「雲南報銷案」為南北之爭中一大公案,王文韶因此罷官。
光緒三年九月,李鴻藻丁憂,應補軍機大臣一員,以南北各一之例,應補一北人,閻敬銘即為理想的人選。但沈桂芬於次年二月,援引其在浙江鄉試主考取中的門生王文韶入樞,由此至光緒六年除夕,沈桂芬病歿,南派勢力大張,沈桂芬好攬權而氣量小,頗為北派所不滿。於是集矢於王文韶,乃有所謂「雲南報銷案」,發難者御史洪良品,湖北黃岡人。繼之者陳啟泰,湖南長沙人,皆洪鈞一榜的翰林,閻敬銘之子閻乃兟亦此一榜。
閻敬銘是年五月未到任前,由王文韶署理戶部尚書。閻既到任,大肆整頓,司官已外放而在部有劣跡者,亦不放過。則王文韶之被劾,由閻乃兟的同年來發動,其間蛛絲馬跡,頗可玩味。或者閻敬銘欲藉此整飭戶部風氣,而北派正要打擊南派,彼此合作,乃掀起此一巨案。《清史列傳》卷六十四《王文韶傳》:
御史洪良品上疏言,樞臣舞弊,請旨罷斥,以弭天變。略謂雲南報銷,戶部索賄十三萬,嗣以八萬了事。景廉、王文韶均受巨萬。
奉旨:「覽奏殊深詫異。事為朝廷體制,重臣名節所關,諒洪良品不敢以無據之詞,率行入奏。著派惇親王、翁同龢飭傳該御史,詳加詢問,務得確實憑據,即行覆奏。」
惇親王等奏:「據該御史稱,此等詭秘之事,豈有令御史聞知之理?士大夫商賈,萬口一詞,不能指定何人。」得旨:「仍著麟書、潘祖蔭將此案徹底根究,務期水落石出,以成信讞。」
給事中鄧承修奏,略謂「樞臣被劾無據,事實有因,被參之王文韶未解樞柄,應請先行罷斥,使朋比者失其護符,訊辦者無所顧忌」。
尋麟書等奏:「查明大員接受外官私信,請敕呈錄,並將疏縱案犯之司員,請旨先行交部議處。仍令沿途催要證,迅即赴案。」
奉上諭:「麟書、潘祖蔭奏:雲南報銷一案,現經據戶部書吏張瀛供稱,潘英章來京找伊辦理報銷,並許給銀兩,伊等各得受筆墨費多寡不等。崔尊彝、潘英章來京辦理報銷,是否系該督撫所委?該員等所齎銀兩究系支用何款?是否庫款?抑系軍餉盈餘?請飭查明等語。著劉長佑、岑毓英、杜典聯將以上各節,迅速確實覆奏,不得稍涉諱飾。」
鄧承修,廣東人,有名的清流,素與張佩綸等接近,他之參與,即為北派展開攻擊的信號。翁同龢光緒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日記:
王文韶以雲南報銷被劾,再請開缺養親,不准,已陳謝折矣,而張佩綸連劾之,並有前席之對,遂優旨准其告養。
此攻擊之跡,殊為明顯。慈禧對王文韶的印象並不壞,而且賄款總數亦不過八萬,即使王文韶一個人獨吞,在她看來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所以先派惇親王及翁同龢徹查,原意惇王疏略,翁同龢亦為南派首腦之一,此事可以由大化小,由小化無。哪知惇王執意主嚴辦,自然是有了先入之言。翁同龢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記:
召見詢問雲南報銷案,惇邸意在從重,龢曰:「臣等依律擬定,豈能畸輕畸重,若再從重,將殺二人乎?此不足惜,特不枉法?如此枉法,將何以處之?」慈諭曰:「我亦無意加重,但須按律耳。」又吏部奏雲南報銷處,諭曰:「此案別人無可惜,惟景廉當差無誤。」
遂定如吏議,而景廉仍留軍機,王文韶等實降二級。
王文韶於光緒八年十一月退出軍機,此時如果以閻敬銘接補,則南北之爭,當可告一段落,不意工部尚書翁同龢、刑部尚書潘祖蔭,聯翩入樞。南派去一來二,北派自然不能甘服。而翁、潘得值軍機,則無疑出於恭親王的支持。恭王與寶鋆為可以脫略形跡,彼此戲侮的密友,而寶鋆又一向親南派。至於景廉與王文韶同案被劾,自然亦站在南派這一面,因此李鴻藻在軍機成了孤立之勢。於是而有光緒十年三月,全樞盡罷的大政潮,註定了愛新覺羅皇朝必亡的命運。
我在想,當時恭王如果在翁、潘二人中只用其一,北派也還咽得下那口氣。去一用二,南袒的痕跡太顯。恰好惇王與恭王因王文韶案,手足參商。而惇王寂處太久,適有用世之志,於是恭王在宮中亦成孤立,乃造成孫毓汶得以盡翻全局的機會。政治上分派系,各不相下之害如此!可不懼哉?
《春冰室野乘》又記:
光緒甲申,法越事亟,北寧失守;慈聖下手詔,責樞臣襄贊無力,盡退恭忠親王以下諸公,而以禮親王世鐸,及文介、張文達、額勒和布諸公代之。時高陽李文正以協辦大學士降調侍郎,協揆一缺,應由吏部具題請旨。先一日召樞臣面議,文介力保文達及徐蔭軒相國。慈聖猶豫久之曰:「用他們不如用你!」文介亟頓首謝,不允。次日枚卜之命遂下。
按:協辦大學士照例以吏部尚書推升。李鴻藻於光緒八年正月,由兵尚改吏尚,即因前一年六月由兵尚升協辦,於規制微有不合之故。此時降為侍郎,漢缺協辦,閻敬銘、張之萬、徐桐等三人,皆有資格升補。閻保張、徐,而慈禧仍用閻敬銘,確是不次拔擢,因為閻敬銘除科名較早(閻道光二十五年、張二十七年、徐三十年)以外,資歷不逮張、徐遠甚。閻於光緒十年五月補協辦後,次年七月左宗棠病歿,漢缺漢補,順理成章地升任為東閣大學士,自復起至大拜,不過三年而已。
《春冰室野乘》又記:
文介既得政,忽失慈眷,此中蓋有秘密之關係。論者舉謂慈聖方興三海頤和園之役,而文介靳不與款,以此惡而逐之者,猶是皮相之論也。初文介極敬戚畹某上公之清節,某上公亦極意交歡文介。文介遂力請以某上公為滿尚書,冀收和衷共濟之益。某上公既為尚書,則又進福文慎錕於文介。文介亦器其材,奏為戶部侍郎以自副。某上公與文慎既同得志,朋比而傾文介,所以齮齕者備至。文介遂以此積失慈眷,不得不求去矣。
初以久疾請解機務,專辦部事,疏上遽得請。都下皆駭然莫喻其故。然此時文介雖筅部,而權力已大遜,為尚書時故常請假不至署。
按:「某上公」指崇綺,蒙古人。此人一生的經歷甚奇,波折極大。少為貴公子,其父為文華殿大學士賽尚阿,洪楊起事,文宗命賽尚阿為欽差大臣,往廣西督師。臨行賜「遏必隆刀」,並發庫帑二百萬兩。在此以前,清朝凡有大征伐,軍費皆出自庫帑,這是最後一筆。在此以後,軍費皆由帶兵大員在地方自籌,或由未受兵災省分濟助,名為「協餉」。因此統兵必兼督撫,以「有土斯有財」之故而養兵自重,把持地盤的藩鎮觀念復起。此為近代軍閥的起源,特識一筆於此。
遏必隆是開國功臣額爾都的兒子,順治十八年與鰲拜等同受末命為輔政大臣。他的孫子叫訥親,乾隆初年襲封一等果毅公,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受命征金川時,乾隆賜以其祖遏必隆的寶刀,後以治軍乖張退縮,老師糜餉,即用遏必隆刀斬於軍前。咸豐以遏必隆刀賜賽尚阿,是警告他勿步訥親的後塵,結果還是喪師失律,不過不曾像訥親那樣,授首於遏必隆刀下,逮至京師,定死罪改輕為充軍。
這時的崇綺,已是工部主事,也連帶革了職,日子很難過。哪知到了同治四年,居然中了狀元。數年以後,他的女兒又被立為皇后。家聲復振,崇綺以狀元而為後父,成了身份非常特殊的貴人。
及至同治「出天花」而崩,皇后吞金以殉,崇綺便又倒霉了。光緒四年由吏部侍郎外放為吉林將軍,後來調熱河,調盛京,等於充軍在關外,所以到光緒九年,以病乞休,閒廢在家。此時以閻敬銘的力保,得以復起為戶部尚書。
為崇綺所援引的福錕是宗室,康熙的太子胤礽之後,咸豐九年的翰林。此人後來在慈禧面前很紅,而實得力於由內務府而交通宮禁。此時慈禧為了修頤和園,已頗厭閻敬銘固執不受商量,所謂「某上公與文慎既同得志,朋比而傾文介」,乃是內務府在慈禧指使之下所策動。崇綺唯恐不當後意,福錕庸弱無用,攻去閻敬銘,對戶部就易於操縱了。
閻敬銘於光緒十二年九月二十七,自請罷直軍機,以大學士專管戶部。此時戶部滿漢兩尚書,已是福錕與翁同龢。福錕還有內務府的差使,不常到部,由翁同龢當家,所以翁與閻常打交道。其日記中所記閻敬銘謝疾以歸前兩年的情事,頗可玩昧,錄數則如下:
閻公為洋藥稅厘又與合肥大齟齬也。(光,一二,十,五。)
訪閻相,面目瘦,自雲血枯,其實談次尚有精神,殆稱疾也。又函詢病,則稱肝痛幾死,籌款束手莫展云云,意蓋不足於我也。(光,一三,八,一六。)
閻公論河務,以為汴西古有河道,不知今日淮水非古淮矣,何憒憒也。(光,一三,八,二四。)
致函閻相,勸其強起,復書稱病,其志堅矣,可憾也。(光,一三,一二,一二。)
訪閻相長談,彼真讀書談道君子人也。(光,一三,一二,二九。)
邀閻成叔(乃兟)來,力勸乃翁毋遽退,支此難局。(光,一四,三,四。)
訪閻相,談三大願不遂,激昂殊甚。三願者,內庫積銀千萬,京師盡換制錢,天下錢糧征足也。又談山東陳團事,娓娓可聽。陳團者,略如苗練,彼以數語釋其兵權,今其人署川北鎮矣。(光,一四,四,四。)
太和門災。訪閻相,此老獨居深念,談時事涕泗橫流,吾滋愧矣。(光,一四,一二,一八。)
閻成叔辭行,雲丹相已赴新居,余曰:「相公一騾去,余能匹馬追。」乃告尚未行,遂約野服一訪,長談一時猶未暢,惜談過即忘耳。賢人去國,余心怏怏。(光,一五,四,二。)
所謂「洋藥」即鴉片;「稅」者關稅;「厘」者轉口分銷內地的厘金,為當時國家歲入的大宗款項。李鴻章既要辦海軍,又要修頤和園,對這筆款子,爭得很厲害。
慈禧提用海軍經費修頤和園,官方檔案,不載其事;私人筆記、函札,又皆諱言。因此,不僅用費若干並無確考,其經過情形,亦多不明了。如《春冰室野乘》算是相當不錯的一部野史,作者李岳瑞,光緒九年翰林,散館改授工部主事,閻敬銘由紅而黑的一段經歷,正在由庶吉士改部曹之時,見聞應較真切,而談祟綺與福錕合力傾陷閻敬銘一節,竟不知此為內務府與李蓮英等承慈禧之旨,有意排斥。
閻敬銘之自願解軍機之任,而專管戶部,此在有清一代為絕無僅有之事。因為大學士值軍機,始為真宰相,權要之地,巴結還來不及,何竟有如此淡泊之人?須知閻敬銘的本意,在以超然的地位,監督部款的用途。
光緒十二年這一年,關於海軍的建設,已有了一個初步的基礎,在慈禧及其左右佞幸看,公事已可交代,此後就該大興土木,以備皇太后下年撤簾歸政後,頤養天年。此故閻敬銘的用心,在慈禧的想法,竟是有意作對。
清朝的家法,是太后一過五十,大致都要替她修個園子,算作她私人的別墅,作為皇帝孝親酬恩的表示。以慈禧之有功於社稷,宜有此舉,平心而論,實非過分。但大修頤和園,則是始料不及此,最初的計議,只是修西苑三海。西苑之西的蠶池口,有一座康熙年間所修的大教堂,鐘樓高聳,俯瞰禁苑,慈禧非常討厭,責成李鴻章與法國公使交涉。當時各國對華外交的態度與手腕,各具特色,英國陰柔,美國熱心,日本奸巧,俄國翻覆,而法國是蠻橫。所以李鴻章這個移教堂的交涉辦得很傷腦筋。
後來有個洋人毛遂自薦,說這個交涉不必跟法國辦,要到羅馬跟教廷去商量,只要教皇批准,可以不理法國政府。李鴻章採納此議,派他到羅馬去接洽。中國政府開出來的條件,不但合理,而且優厚,撥地,負擔遷地費用,遷建工作儘量予以方便。教廷欣然同意,於是蠶池口的教堂,遷到了西什庫。慈禧對李鴻章的這個交涉,深為滿意,此亦為以後益見信任的一大原因。
此時,來當貓腳爪的崇綺,氣走閻敬銘,「功成身退」;福錕則早於光緒十年夏天,即由戶部侍郎升調工部尚書,與翁同龢做伴。閻敬銘、崇綺雙雙遷改,翁同龢、福錕原封不動由工部移戶部。這是光緒十一年十一月間之事。
福錕不必說,用翁同龢的原因是:第一,身為帝師,在慈禧看是「自己人」,凡事好商量;第二,君子可欺其以方;第三,性情比較平和;第四,多少也有些用他對付李鴻章、張之洞的意思。我相信調翁長戶部,必出於醇王的保薦;醇王對翁同龢的態度,猶如民間望子成龍的富翁,必然敬禮西席。而翁同龢先恃恭王,恭王失勢,必更靠緊醇王,亦是必然之理。
其時清流雖已風流雲散,但老一輩的翰林中,猶有諍臣。兵部侍郎黃體芳看出醇王辦海軍別有用心,而李鴻章遲早會被利用,所以光緒十一年年底,奏請開去李鴻章會辦海軍差使。慈禧大怒,以跡近亂政,交部議處,結果是降二級調用。正二品的兵部侍郎,變成正三品的通政使。這個缺在明朝是機要之地,因為總司章奏出納,只要稍微動點手腳,就可以使政策改觀。趙文華就是盤踞此地,以為嚴嵩的羽翼而大見親信。但到了清朝,政柄由內閣移向軍機,這個衙門就成了贅疣了。
閻敬銘之不能安於位,醇王的關係亦很大。醇王以武略自命,而所管神機營腐敗不堪,猶一味以籠絡為駕馭,閻敬銘幾次想裁神機營的餉,自然為醇王所惡。同時,閻敬銘理財主保守,即除弊重於興利。觀《清史列傳》本傳所記可知:
時朝議整頓錢法,擬先令直隸、江蘇各督撫,添購機器,製造制錢。(光緒十二年)十一月,敬銘奏言:機器製造錢文,工本過巨,京局開爐,恐滋市廛疑慮,請於濱臨江海各省,應解京餉內酌易制錢,解在天津備用。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該堂官不能仰體朝廷裕國便民之意,飾詞延宕,著交部嚴加議處。
尋議上,欽奉懿旨加恩,改為革職留任。敬銘自任戶部尚書後,凡議覆陝西、甘肅、關內外,伊犁、烏魯木齊、古城收支軍餉俸餉,及防勇口糧雜支章程,與各省製造善後等局經費,有裁減者、有刪除者、有歸併者、有酌定額數者、有停止部墊者、有復額餉而符舊制者,無不力求撙節,以裕餉源。或各省藩司督催交代不力,委解餉項遲延,均請旨議處,以為通用徇隱者戒。
由上引的論述,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閻敬銘理財的長處與缺點,在裁汰浮冒的節流工作上,斤斤較量,真是實心為國,但對開創性的改革,持高度懷疑的態度,過於保守,是其所短。《清史稿·食貨志》論錢法:
光緒九年,復減為二錢六分。時孝欽顯皇后銳意複製,下廷臣議;以滇銅運不如額,姑市注銅交機器局試鑄。戶部奏稱機器局鑄錢並京局開爐之不便,懿旨罪其委卸。
此即指閻敬銘反對機器鑄錢一事。而議處的上諭中,特為標明奉懿旨,即因慈禧「銳意複製」之故。慈禧聽政,除了有關其私人利益之事以外,大致皆能虛衷以聽,擇善而從,如康熙的作風,較之胡亂出主意,反覺高明。因此,在同光中興時期,有好善政及改革,卻很難指出某一制度或措施出於慈禧的主張,唯獨整頓制錢,是慈禧「銳意」要做的一件事。所謂「複製」是復何制度?要明白這一點,筆者先介紹一段文章,對清朝複雜多變的錢法,有簡要敘述,讀者易於得一概念:
我國自來以銅錢為本位貨幣,清初命戶部設寶泉局,工部設寶源局,各直省設鑄錢之局,劃一其輕重大小。自官吏之俸給,以迄納稅與其他買賣,皆以此為使用,通行全國,此蓋我國惟一之貨幣也。
案戶部則例:寶錢局專鑄樣錢,為各省鑄錢之模範,儲諸國庫,以備有事之用,故日常流通,鮮有得見。工部暨各直省所鑄者,是謂「制錢」,為日常所通用者。計樣錢百個,重一斤;制錢之重量,當樣錢四分之三,是制錢每千之重量,當有七斤半。其鑄合成分,為紅銅百分之五十二,白鉛百分之四十八,大小色澤,極為勻整。迨至乾嘉之時,所鑄之錢,已不及康熙雍正,成分色澤雖較遜,然品質尚不甚壞。
自洪楊以後,制度大亂。中央及地方籌錢,漸劣漸少。且生銅之值,時有貴賤,值昂則私毀,值賤則私鑄,以故制錢日少,私錢日多,遂有大錢、小錢、砂殼、灰板等名。百錢之中,攙用小錢若干,因地不同,致有淨錢、市錢、二八錢、三七錢、四六錢、對開等名,商民交困。
按:千枚制錢重七斤半,則每一文錢重一錢二分,此為「順治通寶」以來的定製。至咸豐初年,洪楊亂起,一方面軍需支出浩繁,一方面來自雲南的銅,道梗難達,因而改鑄大錢,計分五等,當千,當五百,當一百,當五十,當十。這是惡性的通貨膨脹,行之有害而無利,是可想而知的。因此,當千、當五百首先廢止,當百、當三十亦逐漸收回,最後只剩下當十的大錢,但亦只通行於京師。當十大錢,實際上只是當二,即一枚大錢,值兩枚小錢,名為「京錢」,是故「京錢一吊」,即京錢一千,實際上僅值兩百。北平市井小民口中的所謂「一大枚」,即指當十大錢一個。
大錢的分量自然較重,原定為四錢四分;同治初年所鑄,較前為輕,猶重三錢二分;光緒九年復減為二錢六分,但一文只當兩文用,則每文錢即重一錢三分,較定製猶高,反而增加鑄錢的成本,於國庫並無益處。既然如此,何苦容此畸形的幣制存在?所以慈禧的「務規復舊制」,即取消當十錢,一律用制錢,說起來絲毫不錯。
但說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慈禧是在理論上著眼,閻敬銘從實際上考慮,認為一動不如一靜,因為鑄錢由工部寶源局負責,非他所能控制,而工部與內務府的關係密切,旗人最多,藉此為名,買機器,設廠房,又會大開花賬。不過這話不便陳諸奏議,只能以「工本過巨」一語,含糊概括,另以「京局開爐,恐滋市廛疑慮」為言。這是說不過去的一件事,在慈禧看,不免有欺她不懂之理,因而大為震怒。
原來慈禧自其父惠徵病故,扶柩回京,住在方家園時,生活極苦,其時正當惡性通貨膨脹之時,小民所受之害,作為長女而主持家務的慈禧,皆曾親歷。至辛酉政變後,如何穩定幣制,更是親自參與,熟知癥結,閻敬銘豈能欺她?
按:咸豐初年錢法之所以混亂,通貨之所以膨脹,根本的原因,即在沒有足夠的銅來鑄制錢,所以只要有成色准足的漂亮新錢出現,立即可收穩定市面之效。肅順一直當戶部尚書,深知其理,故而咸豐一崩,第一件事就是鑄樣錢,以便設法大量發行新通貨。
但咸豐已崩,不能復鑄「咸豐通寶」,必得先為嗣君定年號,故而未即位即定年號為「祺祥」,鑄「祺祥通寶」樣錢。即位改元,本是一定的程序,未即位先改元,自是情理不通之事,因而為李慈銘備至譏評。後世學者,亦多以為李說甚是,殊不知肅順雖不讀書,「八顧命」中,穆蔭、匡源、杜翰,皆是兩榜出身,豈能不知此禮?只是為了能儘快推出新錢,以期穩定市面,不能不作權宜之計。此正為不拘牽於文法,解決實際問題的高明做法。李慈銘不解其作用,猶有可說,後世學者竟從而附和,則是根本昧於當時的情勢了。
在閻敬銘漸失慈眷之際,亦即內務府積極催促粵海關籌解三海工程銀一百萬兩,以便工程積極進行之時。至於提用海軍經費,此時為數尚不算多。及至修頤和園議起,方始大用特用,此事應由醇王負主要責任。醇王臨死前兩三年,心情極為抑鬱,此人才智稍弱,但秉性卻與宋神宗相近,一心想爭氣,一心想將國家搞好,上了慈禧的圈套,身不由己,自知「將昆明湖換了渤海」,誤國之罪不輕,此為其死前心情抑鬱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主要原因是,光緒親政後處處受制於慈禧,以及帝後不和。
慈禧的圈套,無非名韁利鎖。醇王好權勢,讓他當「太上軍機大臣」;醇王好講武,讓他管神機營以外,更辦海軍。除此以外,修三海時更以懿旨賞醇親王及福晉坐杏黃轎,醇王當然不敢坐,但深恩須報,於是而有光緒十二年四月間,醇王「巡海」之舉。
所謂「巡海」,是醇王由李鴻章陪著,先視察旅順炮台,看南北洋水陸營操練,繼至威海衛、煙臺、大沽口校閱,乘艦破浪,來去七天。隨員中有一特殊人物,即是李蓮英。
提起李蓮英,大家就會聯想到洪波為李蓮英造的型,滿口「喳、喳」,說話常用喉聲鼻聲的那副油腔滑調。這一型,如果說是隆裕的小德張還差不多,擬之於實際的李蓮英,相去甚遠。
那一次李蓮英奉懿旨隨醇王去巡海,言官大嘩,以為將如唐朝、明朝,開宦官監軍之漸,所以李蓮英亦格外小心,陪在醇王身邊,曲盡其禮。
醇王見客,他站在旁邊替醇王裝煙;醇王退歸私室,他亦深藏不出,不見客,不問外事。醇王回京覆命,大讚李蓮英。慈禧亦很高興,因為李蓮英替她爭了氣。倘有任何招搖的舉動,為言官所劾,連帶慈禧亦失面子。李蓮英後來之益見寵信,此行的表現,不無關係。
這是五月里的事。到了八月里,山東黃河鬧水災,情況之嚴重,大致如《老殘遊記》中的描寫。山東巡撫張曜,到任未幾,即逢此巨災,極力堵遏。但這年雨水特多,河北、山西、四川、福建,都有水災,搶修黃河在壽張的漫口,亦以水大,久久不能合龍。
於是御史朱一新一奏摺,借遇災修省的題目,抨擊李蓮英。朱一新是浙江義烏人,與李慈銘為同治九年鄉榜同年,皆為李文田所識拔。朱一新很淵博,亦是講理學的,屬於程朱一派,對正邪之辨,極其注重,著有《無邪堂答問》,但性情微嫌偏激,因而一度神經不正常,回家休養了一年,方又進京。他的奏稿,事先曾拿了給李慈銘看,可說投其所好,許之為「一鳴驚人」。原疏詞鋒確甚犀利,但不能令身受者甘服。
近人羅爾綱,有一篇《清海軍移築頤和園考》,文中有一段說:
時人段祺瑞追懷李鴻章詠詩,亦有句云:「已籌三千萬,意在添艨艟,不圖柄政者,偏作園林供。」而光緒帝太監王世龢,於宣統三年六月胡侍御上敬瀝陳新政之弊折,「如前史所載,秦始皇作阿房,隋煬帝營西苑,要不過傾竭府庫」句下所注之言,尤為詳明;其言曰:「近年來,醇賢親王輔政之設立海軍衙門,武備學堂,名謂海軍,實未辦絲毫海軍事,惟著司重修清漪園大工事。自光緒九年內廷翊坤宮,體和殿,儲秀宮,麗泉軒四處落地重修改為一所,彼時獲重利者惟內務府各司匠掌役等,均得數萬金。相繼修西苑,歸奉宸苑司其事,動用二千萬餘金,奉宸苑堂司各得百餘萬金,謀營修清漪園,動款三千餘萬,而海軍各堂司,較奉宸苑魚肉尤甚。」(見王氏所著《造陶廬日錄》稿本)
段祺瑞所記數目,比較可信,王世龢所談,則不免誇張失實。修西苑絕無二千萬之數,大致三次工程,總計費用約三千萬兩。
所謂「清漪園」,即頤和園的前身。至謂「海軍各堂司,較奉宸苑魚肉尤甚」,此語亦不甚可解。海軍衙門由醇王主持,李鴻章會辦;內務府堂官兼任海軍衙門差使,無非便於取攜。真正海軍人員,只能在購艦購炮中揩油,不能染指內府大工。又奉宸苑亦隸內務府,非兩衙門,凡此皆足以證明王世龢的話,無非道聽途說,未足為據。
海軍經費初定南北洋各二百萬,海軍衙門成立後,閻敬銘奏請將南北洋經費移歸海軍衙門管理,意在劃清界限。三海工程興工,在各處派定款項未到以前,即先提用兩洋經費。兩洋請款,復又命戶部設法,戶部既不能額外再撥,唯有設法搪塞。南洋大臣兩江總督曾國荃,曾有致陝甘總督譚鍾麟一函,略可窺知當時情事。譚函云:
自設海軍衙門以後,南洋海防經費。一切提歸內用,涓滴無從取資,其勢萬難束手以待,不得已呼籲于海署,請其指款付用。乃所指者為蘇、浙兩省厘金,皆系歷年不解者。兩省將窘情和盤托出,則追呼之力立窮。來日大難,誠不知如何著手。
此即戶部搪塞之法。至三海工程告竣後,復修頤和園,備慈禧六旬慶典之用。當時系由李鴻章以「疆臣領袖」的身份,出面函各省派款,可考者有:
兩江七十萬兩。
兩廣一百萬兩。
直隸二十萬兩。
四川二十萬兩。
以上合計二百一十萬兩。兩江包括江蘇、安徽、江西三省,兩廣包括廣東、廣西兩省,加上直隸、四川,共為七省。估計山東、山西、浙江、湖北、湖南,大致亦為每省二十萬兩,合計一百二十萬兩;河南、福建、雲南,每省十二萬兩,合計三十六萬兩;陝西、貴州兩省各六萬兩,合計十二萬兩。各省報銷總數,約估為四百八十八萬兩。
這是光緒十五年春天的事,頤和園工程已動工多時。每年四百萬的兩洋經費,自光緒十一年下半年起,至十五年上半年止,共一千六百萬,其中半數用於修三海,則頤和園工程亦已花掉八百萬。如今復又征斂各省,自然過分,因而御史林紹年特上封奏:
臣聞近日督撫均有報效,兩廣總督一百萬兩,兩江總督七十萬兩,直隸、四川各二十萬兩,江西十萬兩,存之北洋生息,以備宮廷之需,中外傳聞,紛紛嘆異,臣竊以為此舉有關國家政體民生甚巨,不敢不敬為皇太后皇上陳之。……
夫朝廷一號一令,實關天下之安危。同治七年,御史德泰請修圓明園,有旨以該御史所陳,剝削小民,動搖邦本,立予革職,天下臣民,同深欽感。維朝廷有前日之兢業,所以有今日之安全,今如不慎,後將如何?大抵事之所起甚微,而患之所伏甚大,臣固不能不偲偲過慮也。要之籌款必歸戶部,方為正大之經,外庫各有儲藏,方備緩急之用。應請特降諭旨,飭下各督撫及北洋大臣將報效一款未解者停解,已解者立即發還,庶天下臣民共曉然於朝廷愛民求治之心,則所保存者甚大。
此奏持論侃侃,有不避斧鉞之概;「籌款必歸戶部,方為正大之經;外庫各有儲藏,方備緩急之用」,尤為不刊之論。按:林紹年,字贊虞,福州人,同治十三年翰林。李慈銘光緒庚辰會試中式,即出林紹年房,而李慈銘很輕視他的這個房師。《清史稿》列傳二百二十五,以林紹年與閻敬銘、張之萬、鹿傳霖合一傳,殊為不倫。此四人性行迥不相侔,閻敬銘當立專傳,而以李用清、李嘉樂相附;張之萬是標準的「磕頭蟲」,可傳可不傳;鹿傳霖則當置於列傳二百五十九之首,與陸潤庠、世績、伊克坦為伍,皆可有可無的人物。林紹年早年風節,晚年吏治,頗有可稱之處,自當別自位置。
諫奏停辦頤和園工者,除林紹年以外,別無所聞。只有閻敬銘,以行動表示抗議,堅決求去,翁同龢日記所謂:「相公一騾去,吾能匹馬追。」而終未能挽回;「長談一時猶未暢」句下,「惜談過即忘耳」六字,非當日所記;翁同龢被逐回鄉,恐文字賈禍,曾將日記作一檢查,刪去礙語。當時「長談一時許」,自然是痛斥園工之足以召亡國之禍。
我這句話自覺好像是老生常談,需要說出一個道理來,才能令人心服。
園工不過花了三千萬,三千萬銀子的靡費,莫非足以亡國?當然不會。圓明園兩朝經營,乾隆六十年中,幾於無時不在為圓明園踵事增華,但史家皆知乾隆導積弱之因者,在六次南巡,及「十全武功」中有幾次並無必要的勞師動眾,圓明園的工程,影響不大。然則,何以慈禧一修頤和園遂成亡國之因?
這個問題的答案,有一半是知道的,昆明湖換了渤海,海軍經費不足,故有甲午之敗。其實,就這一半的答案,也並不完全正確。北洋海軍,根本上就有個極大的矛盾,作戰人員是由「福州船政局」肇始的一系,而統馭及後勤作業掌握在淮軍手裡。李鴻章的嫡系,人人發大財,叫軍艦上的官兵去賣命,當然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所以黃海熸師,基本上不是敗於日本,而是內部極大的矛盾,遭受外來的刺激,發生了彼此抵消衝突的瓦解作用,以致一敗塗地,潰不成軍。
甲午之敗,歸咎於園工、歸咎於翁同龢之奏定,不添一槍一炮,固然責有攸歸,但過分強調,不是不明實情,就是誤信了北洋的宣傳。
現在談另一半的答案。修頤和園之足以召亡國之禍,問題不在三千萬銀子,而是籌此三千萬的方式。
這三千萬銀子,大部分出自「海防新例」,或稱「海防新捐」。海防捐起自光緒十年,本為甲申之役籌防台灣而特開的捐例,未幾告一段落。光緒十三年鄭州黃河漫口,搶修需款,乃開鄭工捐,接著就是海防新捐。此捐一開,亘續數年之久,各省幾無吏治可言。清亡之速,其因在此!
捐官之例起於康熙十三年對三藩用兵時,此後凡有拯荒、河工、軍需三者,需款較巨時,特開捐例,事畢即停。不特不足以為害,且為搜羅異途人才之一法。
官有各種班次,區分補缺的先後,所以除了捐職銜以外,另外還要加捐班次,稱為「花樣」,或者官非捐納,希望班次超前,亦可加捐「花樣」。最初只有知縣可捐「先用班」「即用班」兩個「花樣」;乾隆年間亦不過加銓選不論單月、雙月即用這種並不算優異的班次。而且乾隆五十八年特降上諭:
前因軍需河工,支用浩繁,暫開事例,原屬一時權宜。迄今二十餘年,府庫充盈,並不因停捐稍形支絀,可見捐例竟當不必舉行,不特慎重名器,亦以嘉惠士林。我子孫當永以為法,倘有以開捐請者,即為言利之臣,當斥而勿用。
真是「大哉王言」,竟可與康熙三十八年「永不加賦」之詔,同為有清一代的莫大善政。不道嘉慶三年,乾隆還在當太上皇時,因為川楚教匪,大舉用兵,不能不從戶部之請,又開捐例。道光、咸豐即位之初,皆首停捐例,一時傳為美談,但往往不旋踵間,迫於現實,不能不復此敝政。同時由道光年間開始,花樣加多,至咸豐年間,竟可謂之花樣百出。大致「花樣」必是新勝於舊,但捐者一多,補缺機會即相對減少,故又須另出花樣,始足以「招攬主顧」。如咸豐初年奏設「新班」,不久便有「新班儘先」,又不久有「新班儘先前」。至此,新班已不許,索性來個「不論班」,不管是本班還是新班,只要捐了這個花樣,就能儘先補缺,但人人爭先亦即人人落後,因而又有「盡遇缺選補班」。
到此地步,花樣實在想不出了,有人別出蹊徑,另訂加成的新章程。原來湘、淮兩軍,有時餉源不繼,只發餉票,這種餉票跟北洋政府發的公債差不多,民間流通,並不值錢,但用給政府,十足計算。所以捐官多用餉票,大致較輸納現銀,可打一個六折。加成即是補足這個折扣,與交現銀無異,因而稱為「銀捐新班」。
「銀捐新班」又分兩種,一是儘先,一是遇缺。這是同治三年,洪楊亂平之時,到了同治八年,捐班官所占的缺,大部分為銀班,於是吏部又出一個花樣,設十足繳納現銀一班,稱為「銀捐新班遇缺先」,即是《官場現形記》中所稱的「大八成花樣」。這個班次一出,所有各班,不管是正途、勞績、國家應該升補的官員,統被壓倒。當時的規定是,以五缺為一周,先用「銀捐新班遇缺先」三員,再用「銀捐新班遇缺」一員,餘一缺,由輪補各班去爭。譬如某省知縣缺出,前三缺都由「遇缺先」補,到第四個缺出,歸「遇缺」補,第五個缺出,就不知有多少班、多少人在候補。
知縣補缺,至於京官缺少,想補更難。所以李慈銘「納貲為郎」後,同治末年寓宣外保安寺街時,在春聯上大發牢騷:「保安寺街藏書三萬卷,戶部員外補缺一千年。」光緒六年會試中式,殿試本可點翰林,自請歸本班補用,方得補實。
以前各捐班,大致一時急需,事過即停,而且勸捐大致在本省及少數通商大碼頭,所以問題還不嚴重。及光緒十三年開鄭工捐,不久「海防新例」接踵而行,亘續數年,遍勸全國,很快形成了做官等於做生意的風氣。於是除明的捐納以外,還有暗的賣官鬻爵。慈禧以外,珍妃亦不無染指之嫌,傳聞后妃不和,此亦為原因之一。如清人筆記載玉銘事:
玉銘者都下木商,隸籍內務府,入貲捐同知職銜。清光緒年間忽放四川鹽茶道,其謝恩召見時,光緒帝詢爾向在何署當差?對曰:「奴才向在某某。」帝不解,又問之,則曰:「皇上不知某某乎?某某者西城第一大木廠也。奴才向充管事。」帝哂曰:「然則木廠掌柜耳!木廠生意甚好,何忽棄而做官?」對曰:「因聞四川鹽茶道之出息,比木廠更多倍耳。」
帝是時已怒甚,然猶隱忍未發,復問:「爾能國語乎?」曰:「不能。」「能書漢文乎?」囁囁良久,始對曰:「能。」帝乃以紙筆擲地,令一太監引之出,於乾清宮階上,默寫履歷。待之良久,始復命繳卷,僅有「奴才玉銘某旗人」數字,字大如茶杯,而脫落顛倒不可辨識,甚至「玉銘」兩字亦復錯訛不能成書。帝始震怒,立命以同知歸部候選。
玉銘既失官,復歸木廠,承辦醇賢親王祠大工;以乾沒巨款,並勾通內監盜邸中物售諸西人使館事覺,詔提督衙門逮捕;乃披剃為僧,遁入西山佛寺。
光緒之失歡於慈禧,此為一端。與玉銘無獨有偶者,又有魯伯陽事:
清光緒朝滬道聶緝規升某省臬司,次日樞臣入見,袖關道記名單以進,請德宗簡員補授。帝閱之無言,忽出白紙條寸許,署「魯伯陽」三字,蹙額授樞臣,俾詳查其籍貫履歷。諸臣奉旨,退至軍機處遍檢各種道府存記名單,並無其人,即持以復命。帝猶欲召吏戶兩部堂官查詢出其處,諸臣徐悟其故,乃頓首曰:「上果知此人可用,即徑行簡放可也。必欲確查出處,恐吏戶兩部亦無籍可稽耳。」
上凝思良久,乃太息而授之。魯奉旨南下,時劉坤一方督兩江,知其所由來,固靳之終不令赴任,數月後借事劾去之,奉旨開缺,聞魯於此缺先後運動費,耗去七十餘萬,竟未得一日履任,因憤而入,著道士服不復出。後有知其事者,謂魯所納之賄,系攝政王之母某福晉所得,蓋福晉與慈禧太后最契合,故敢作此狡獪雲。
其實聶緝規的上海道,亦是花錢買來的。聶為曾國藩的女婿。左宗棠督兩江時,推故人情誼派聶在上海製造局當差,因而起家。據文廷式自言,聶放上海道後,文向他道賀,說「足下可謂扶搖直上」,以「扶搖直上九萬里」詩句,譏其以九萬銀子得上海道。這當然不會是珍妃的好處,因為光緒的用人之權,而為慈禧所不能奪者,只有學政與考官兩項。
其時鄉試主考,亦可花錢買到。主考下了本錢,便賣關節,由琉璃廠書鋪經手,所確知者有江西金溪人所開的「二酉堂」。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即因賄買關節下獄。光緒中期以後風氣敗壞,政以賄成,恬不為怪,亡國之象畢現,推原論始,實起於「海防新例」之徹底摧毀了吏治。
《春冰室野乘》又記:
然其歸也,猶溫旨慰諭,俾馳驛歸里,食全俸。且戒以國有大事,宜隨時以所見入奏。及其薨也,乃僅贈太子少保銜,一切輔臣恩澤,俱不得與。故事:「輔臣身後,必晉三公,即不能亦當贈太子太師。」今以一品大臣,而身後飾終之典,乃以二品銜予之,國朝二百年間,蓋公一人而已。是時幾並予諡而靳之,賴南海張樵野侍郎力爭,始得請。內閣原擬清、勤、愨、介四字,朱筆獨點用第四字,亦不滿之意也。
按:《清史稿》本傳:
遺疏入,諭曰:「致仕大學士閻敬銘,清勤直亮,練達老成,由部屬於咸豐年間調赴湖北軍營辦理糧台。洊升藩臬,蒙穆宗毅皇帝特達之知,擢任山東巡撫。因病乞退,旋補授工部右侍郎,以舊疾未痊,辭不赴職。朕御極後,宣召來京,簡授正卿,參預機務,晉贊綸扉,宣力有年,克勤廚職,嗣因患病開缺回籍。茲聞溘逝,軫惜殊深,著加恩追贈太子少保銜,照大學士例賜恤;任內一切處分,悉予開復。應得恤典,該衙門察例具奏,用示篤念耆臣至意。尋賜祭葬,予賜文介。」
「三公三孤」在清朝為加官及贈官,大學士歿後贈官,如資格較深,並著有功勳者,多追贈太傅或太保,至少亦應是太子太保。閻敬銘生前已是正一品的大學士,不意身後贈官,反而為正二品的太子少保,為「宮銜」中最起碼的一等,與體制完全相悖。所蘊含的意義是:閻敬銘對於宮廷一無貢獻,亦可謂是對宮廷不忠不義。
至於諡文介之「介」,雖列入內閣諡所資的《鴻稱通用》下冊中,但有清二百餘載,大臣得諡,從無用「介」者,可知此為惡諡。但依我說,此為殊榮。清朝八「文正」,而只得一「文介」,物稀為貴,京師所謂「獨一份」,最為名貴。《鴻稱通用》下冊,為臣諡所用,每一字有兩種或四種解釋,即如「直」字,亦有兩義:「敏行不撓,率行無邪曰直。」唯有「介」字只有一個解釋:「執一不遷。」此四字亦道出了閻敬銘性格中最珍貴的部分,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大丈夫為之大丈夫,亦無非執一不遷,始終不改其節而已。是故曹振鏞可諡文正,張之洞可諡文襄,則閻敬銘之易名為文介,正為美諡。
又可注意的是,閻敬銘於光緒十五年回籍時,猶溫詔慰諭,而兩年多以後下世,慈禧竟吝於恤典,似乎閻敬銘死有餘辜,可知在這兩年中,小人媒櫱中傷之甚。他們說些什麼壞話,雖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可以想像得知的:光緒十五年戶部年盤庫,存銀一千零二十七萬餘,庫有如許巨款,而吝於一園之修,是何居心?我在想,凡人心理上有大不足之意,欲求補償,則往往過當,形成心理上的反動。如果閻敬銘能近如曾國藩,遠如王陽明,對小人委曲綢繆,務期保全大局。當時能開誠布公說明白,籌三百萬或五百萬,供太后頤養之需,不過修西苑也好,修清漪園也好,絕不能額外多用一文,或者不會如以後那樣「敞開來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