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夜譚謀殺案 · 第18章 黑夜的面紗揭開了,但兇手的面紗尚未揭開

迪克森·卡爾 《天方夜譚謀殺案》
是誰殺了雷蒙德·彭德雷爾?可以告訴諸位,他是一個諸位可能一開始並沒有懷疑過的人;關於這一點我可以肯定,檢察長、內務大臣乃至赫伯特爵士也都可以肯定。若不是出現了顛倒是非、司法有失公正的情況,殺害彭德雷爾的兇手應該早就——也許不是被處以絞刑,畢竟死的是一個喜歡敲詐勒索的吃軟飯的傢伙,這種人死了,警方和陪審團都不會痛心的——但至少早就被判了刑。 麻煩就麻煩在這一點上。不管我是不是赫伯特爵士所形容的名偵探,我都願意承認,對於循著蛛絲馬跡把本案查個水落石出,我一直不是太熱衷。整個案件要是因為調查受挫而不了了之,檢察長可能也就會來個順水推舟,將此案列為懸案,任其沉睡而不聞不問了。可惜事與願違,這樣的事情並未發生。在本案中,我們面對的是嘲弄正義、故生事端的人,這使得我們連衝著兇手「嘖、嘖」責備兩聲都斷無可能。現在這樁案子是絕對糊弄不過去的,我們得想出個法子來,哪怕只能逮著一個作偽證的傢伙也成。儘管這一回受到嚴厲批評的人不會是我,但內務大臣非常關注本案。如果遲早都得把一個人卷進去,我想看到的結果是,我們對案子的處理是無可厚非的,因為這算是我幹得最出色的活了。 照這樣講下去,看來是要變成一次講故事大賽了,所以我必須承認,我既不敢說自己具備卡拉瑟斯那樣爐火純青的諷刺才能,也不敢說自己掌握了赫伯特爵士那種事無巨細如數家珍的本事。就這個案子而言,我恐怕也不能像伊林沃斯那樣繪聲繪色地渲染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氛圍。我覺得這位年近古稀的牧師好像已經在這場講故事大賽中遙遙領先了。我崇尚清楚明了、直截了當、合乎邏輯的敘述方式,認為這三點缺一不可。舉例來說,赫伯特爵士對普魯恩的訊問,問出來的結果有點混亂,讓人摸不著頭腦,我們必須把這種混亂理清之後才能搞懂是什麼意思。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只有麥考利男爵[麥考利男爵(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1800—1859),英國歷史學家、政治家、散文家。]寫的東西可以讓我一讀再讀,因為他的作品中沒有一個費解的、需要讀兩遍才能明白的句子。菲爾博士會告訴諸位,我(和麥考利一樣)喜歡戲劇化的語言和鏗鏘有力的句子,但無論怎樣都必須把清晰明了和合乎邏輯擺在首位。 我相信,還從來沒有哪個案子可以像本案一樣,為諸位提供這麼多機會來施展純邏輯推理的本領。原因在於本案中的蹊蹺古怪之處太多了。諸位,怪事再多,邏輯推理也是不會一籌莫展的,這是它的用武之地。一個普普通通的案情或難題,沒準兒就可以有十來種解釋,所以偵探也有可能會選擇錯誤的解釋,一開始就不得要領,把整個案子都辦砸了。不過,非常離奇的案情往往卻只有一種說得通的解釋;案情越離奇,則越可以縮小作案動機的範圍。比如說,關於那本烹飪大全的解釋是如此簡單,但在真相大白之前,可真是讓人傷透了腦筋。要是藉助邏輯推理,我們本來早就可以知道只可能有一種解釋,而且是簡單的解釋。可由於我們生來就喜歡把邏輯推理放到一邊,兩眼望著青天,幻想星星能給我們答案,於是就與這個解釋失之交臂了;碰到古怪離奇的問題時,我們往往本能地以為答案必定也同樣古怪離奇。 所以我想領著諸位一步一步去接近這一系列事件背後的答案。我是從星期六開始奉命負責此案的,這一點赫伯特爵士已經告訴過諸位了,但我直到接下來的星期一才著手實際調查或訊問。不過在此之前,我把能找到的每一份報告都翻閱了一遍,還跟卡拉瑟斯談了兩個鐘頭,一下子明白了某些非常意味深長的事實。我暫時還不想把自己的推論告訴諸位,只能透露這些推論與死者的鞋子和眼鏡有關;不過,我對本案很感興趣,極感興趣,恨不得菲爾就在身邊,而不是在法國南部逍遙,這樣我就可以跟他爭論一番。星期六下午稍晚的時候,赫伯特爵士召見了我。他在韋德博物館裡聽取了那幾個人的證詞後就回來了。他還把疑點清單交給了我。那個金不換——帕普金斯(有點古板,人倒是踏實可靠)已將清單更新了。這張清單已開始強有力地證實卡拉瑟斯在報告中作出的推測並非無稽之談。 不過,我的中間名叫「謹慎」,所以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發表什麼觀點,而是想方設法跟每位相關人士取得了聯繫。別看傑弗里·韋德吹牛,說什麼為了應對傳訊把他們都背靠背地拽到了一起,但如實說來,他們好像還是一盤散沙。米利亞姆·韋德住在海德公園老爺子的家裡,因為神經太過緊張而休克了;反正有兩個醫生說,二十四小時內不得有人擾了她的清靜。哈麗雅特·柯克頓的情況,醫生們說,要稍好一點。年輕的巴克斯特待在杜克街自己的公寓裡,醉得不行了。其餘的人受到的影響似乎要小一點,但也都有一定程度的加大。我給老爺子打過電話,是傑里·韋德接的,他告訴了我最新的情況。 巴特勒和曼納林又幹了一架(這一架似乎是以握手言和而結束的,信不信由你)。卡拉瑟斯說曼納林那天晚上曾狠狠地給了巴特勒的下巴一拳,把他都打暈過去了,諸位還記得吧?星期六一大清早,曼納林下樓時,巴特勒已經在曼納林住處的門廳守著了。曼納林剛一走出電梯,巴特勒就走過去來了一句:「早上好。沒人跟你說過不能打雙手插在口袋裡的人嗎?」曼納林端詳了他一會兒,說道:「你的雙手現在插在口袋裡嗎?」接著兩人二話不說就又拉開了架勢。這一次巴特勒是有備而來,他照著曼納林的嘴巴就是一拳,打得對方一個趔趄。接著就是一場惡架,打得昏天黑地,把門童都給看呆了,忘了上去調停。等打鬥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門童也不得不做做樣子出面調停時,雙方都已經吃了大虧。巴特勒看了看曼納林,接著又看了看自己,不禁大笑起來;過了一會兒,曼納林自己也咧嘴笑了起來,說道:「上樓,喝一杯去。」巴特勒說了一聲「成」,兩人就上樓了。他們似乎已經和好了,而且都認為對方並不是徹頭徹尾的大壞蛋;不過我早該想到,曼納林的幽默感大概也就這麼多了。 這個小插曲也許能說明點兒什麼,也有可能說明不了什麼,但既然決定過了星期日再開展實質性的工作,要先利用這段時間把所有證據都仔仔細細再過一遍,我就還是將這個小插曲歸了檔。因此,我星期日在家裡待了一天,把自己關在書房裡,點起菸斗,從各個可能的角度把各種證據都認真研究了一通。我尤其關注帕普金斯的那張疑點清單,此時這張清單已經修正和更新過了,裡面有很多真正具有價值的推測,有助於我們查明真相,茲呈上修正後的清單,請諸位過目。 第一部分 1.博物館正門一進門處的煤末兒印跡,也就是卡拉瑟斯在地上發現的那些無法辨認的污跡,當作何解釋? 評述:既然死者的鞋底上沾有一層煤末兒,那麼這些印跡想必就是死者留下的。那他在進入博物館之前又去過哪裡,才會在白色大理石地板上留下腳印呢? 解答:他去過地下室和煤窖。彭德雷爾9點50分左右進入博物館後躲了起來;在10點到10點10分之間,趁普魯恩沒看好地窖門時,他溜進了地窖。10點一刻,那一伙人分散開來——巴特勒和霍姆斯上了樓,巴克斯特去了東方集市展廳,那兩個姑娘隨傑里·韋德去了館長室。 10點18分或稍微再晚一點兒時(時間不是很精確),那兩個姑娘從館長室出來,巴特勒正好下樓來要釘子。知道釘子放在哪兒的普魯恩自告奮勇,主動提出來去取釘子,但米利亞姆·韋德卻堅持要親自去地窖。她去地窖的時候,哈麗雅特·柯克頓和巴特勒一道上樓去了。 米利亞姆從地窖上來的時間大約是在10點25分或再晚一點兒;巴特勒也正好再次從大理石樓梯上下來,想弄清楚是什麼事情把她耽擱了。米利亞姆晃蕩了幾分鐘後,進了波斯展廳;然後她又第二次去了地窖,這一次時間非常短。她上來的時間是10點35分,當時伊林沃斯博士正好到了博物館。接著她就去樓上與霍姆斯、巴特勒和哈麗雅特會合了。 整個這段時間,彭德雷爾都在地窖里。在10點45分之前不久的某一刻,他肯定已經進了煤窖,又從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爬到了街上,然後裝出一副之前從未來過的樣子,出現在了博物館門口。 這既為我們提供了一張時間表,也提供了一個答案。不過要是按照帕普金斯的法子來做的話,我會在答案上加一條評述。這條評述會很簡單:為什麼?彭德雷爾為什麼要從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逃出去並回到博物館?諸位也許會說他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米利亞姆說服了他,讓他假裝壓根兒就不認識她;還說服了他,讓他別讓人發現他在地窖里見過她,而是要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博物館,然後裝出頭一次來參觀的樣子再回來。對於這一點,我暫不提出異議。 清單上的第二點,也就是以「親愛的G,得搞到一具屍體」云云開頭的那張字條的問題,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解釋,可以放到一邊,不予考慮。我們接著來看第三點。 3.那個大煤塊,就是卡拉瑟斯發現有人莫名其妙地朝東方集市展廳牆上砸的那塊,該作何解釋? 評述:這一點伊林沃斯博士和其他人都沒有提到過,而且扯進來似乎也有點牽強。應該傳訊的人有兩個:一個是普魯恩,大廳的情況,他自始至終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另一個是巴克斯特,10點35分(左右),也就是伊林沃斯抵達博物館的時候,他就在這個展廳。 解答:這一點普魯恩倒是提到了,但依然與整體情況不吻合,說不通。砸煤塊這事放到伊林沃斯博士到達以後的時間表中則說得通。普魯恩說他在伊林沃斯到達「三五分鐘」後聽到了撞擊聲;咱們姑且取個整數,說撞擊聲出現在10點40分吧。 普魯恩聽到了東方集市展廳傳來的響聲。問題是,儘管通往該展廳的那扇門始終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卻沒看到一個人進去過——除了巴克斯特之外,他自10點一刻起就一直待在裡面。 普魯恩當即前往該展廳,發現裡面根本就沒人。他剛進去四下查看,就聽見身後外面的大廳里傳來了腳步聲(他對這些腳步聲的形容是「急匆匆的」)。接著他就看到了碎煤塊的痕跡。就在他瞅著這些痕跡瞧的時候,巴克斯特從展廳里的攤位或是帳篷間冒了出來。巴克斯特稱自己一直待在隔壁的八大天園展廳,對煤的事一無所知。說完,巴克斯特就離開普魯恩,穿過大廳,進了波斯展廳。 最終,10點45分門鈴響時,普魯恩還在東方集市展廳中尋找蛛絲馬跡,接著彭德雷爾就進來了。 10點40分到10點45分之間,其餘的人都在哪裡?巴克斯特的行蹤已經說清楚了,或者說看似說清楚了。就我們所知,霍姆斯、巴特勒、哈麗雅特和米利亞姆一起待在樓上。傑里·韋德和伊林沃斯在一起。 那麼煤是誰扔的呢,扔煤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因為: 這一點很重要,那就是,在10點一刻到10點45分之間的這半個小時,整個大廳只有一個時間點沒有處於普魯恩的監視之下,也就是他去調查東方集市展廳里為何發出響聲的那一會兒。 所以帕普金斯真是令人欽佩呀,就算他不明白箇中奧妙,他也會把每件事都記錄到紙上。不過,我還是提醒諸位注意他的完整評述,不要掐頭去尾,因為我認為其中包含著解開整個謎團的鑰匙。帕普金斯本人顯然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他又再接再厲,很有邏輯地詳述了他的下一個疑點。 4.那副黑色的假鬍子經歷了什麼樣的奇遇? 評述:這副原計劃讓巴克斯特戴的假鬍子,按照霍姆斯的說法,由霍姆斯在當晚稍早的時候,連同那把匕首,一起放在了大廳樓梯上的某個地方。它好像是和那把匕首一道不翼而飛了。後來又被巴克斯特在博物館的地板上找著了;然後它就不見蹤影了,直到卡拉瑟斯在原來放匕首的上鎖的展櫃裡找到了它。這是不是意味著什麼呢?傳訊在那兒值班的普魯恩。 解答:傳訊過普魯恩了,而且除了某些關鍵時間節點外,我們目前幾乎已經摸清了這副假鬍子的所有動向。霍姆斯那番被伊林沃斯偷聽到的說辭已經得到了證實:在大約10點一刻巴克斯特拒絕戴假鬍子後,霍姆斯將匕首和假鬍子放在了樓梯最下面的台階上。 這就導向了如下問題: 一、匕首與假鬍子是什麼時候不翼而飛的? 二、為什麼這兩樣東西都被人偷走了? 巴克斯特似乎已覺察出它們不在了,但我們尚不清楚他最早是什麼時候意識到的。他第一次真正提到這副假鬍子是在11點之前一點點,當時伊林沃斯已被鎖在了電梯裡,而且整個地方都亂作了一團。伊林沃斯看見巴克斯特從出遊馬車附近的地板上撿起了那副假鬍子;還聽見他問霍姆斯匕首去了哪裡。接著,巴克斯特在驚慌失措的狀態下,為了擺脫掉假鬍子,就將它一把塞進了一個玻璃展櫃,然後還用霍姆斯的鑰匙把展櫃鎖了起來。可10點一刻到11點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真的令我們疑竇叢生。 然而,我們可以作出這樣的假定:匕首和假鬍子被人偷走的時間不是在彭德雷爾於10點45分到了之後,因為轉眼間就發生了命案;因此,它們肯定是在10點一刻到10點45分這半小時的時間內被盜的。 有兩種可能: 一種可能是,被盜發生在10點一刻到10點40分之間,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這起盜竊案就必定是在普魯恩的眼皮子底下發生的,這樣一來,普魯恩就不僅知道行竊的人是誰,而且還故意撒謊了。另一種可能是,盜竊發生在10點40分到10點45分之間,而用煤砸牆則是調虎離山之計,目的是轉移普魯恩的注意力,給兇手行竊掃清障礙。 不過,對於這兩樣東西為什麼會雙雙失竊,我們依然毫無線索。 在這一點上,咱們的帕普金斯(在我看來)扯得有點太遠了,而我自己正在形成一套明確的看法。不過,我還是告誡自己,千萬不可急於下結論,因為關於10點45分到11點之間這十五分鐘的情況,我連一個嫌犯都還沒問過。 自不待言,這對我的案子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十五分鐘,不過,我得提醒一下諸位,其重要性並非你們可能以為的那樣。按照普魯恩的說法,從彭德雷爾10點45分進入博物館那一刻起,到11點巴特勒先於別人發現了他的屍體那一刻為止,這段時間這些人都在什麼地方?嗯,按照普魯恩的說法,彭德雷爾順著大廳往前走,有人從馬車的陰暗處跟他打了聲招呼,然後他就不見了蹤影。過了一小會兒,普魯恩不明白出了什麼事,加上詢問「誰在那兒」也沒人回答,心裡就開始發毛了。接著他再次聽到了那些「急匆匆的」腳步聲,他跑到那排馬車的另一側去看了看,但什麼也沒發現。 他扯開嗓門喊人,霍姆斯立馬就從波斯展廳走了出來。兩人聊了一番後,霍姆斯去了館長室,目的是想看看伊林沃斯是不是真演員——不承想門「砰」的一聲在他眼前關上了,伊林沃斯突然搖身一變,演起華萊士·比里探長的角色來了。此時,巴克斯特和巴特勒則正在把那口包裝箱往樓下搬,跟在他們後邊的是米利亞姆和哈麗雅特。 此刻我當然覺察到了,除非另有全體不在場證明,否則樓上的那伙人中誰都有幹掉彭德雷爾的機會。樓上有好幾個展廳,其中一個展廳里有一座鐵制樓梯,可以通往樓下黑燈瞎火的波斯展廳。可能有人從那座梯子下來,進了相鄰互通的埃及展廳——也是黑燈瞎火的,記得吧——再從埃及展廳的門裡出來,進入大廳,躲在普魯恩所在位置看不到的地方等候彭德雷爾的到來。這個人是誰呢? 不過,我一直在琢磨帕普金斯所列清單上的三個疑點,因為這三個疑點連同卡拉瑟斯巡官的報告,給了我一些啟發,讓我發現了對兇手不利的鐵證。有興趣的話,各位可以看一看清單餘下的部分,別的疑點已經完全弄清楚了。隨著案情的進展,只有一點越發明朗,越發確鑿無疑,而這一點赫伯特爵士已經談到了:其他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兇手,唯獨米利亞姆·韋德肯定不是。 以第五點和第六點,也就是兇案發生後她為什麼回到博物館,以及她為什麼以偽裝的聲音給哈麗雅特打電話這兩個疑點為例進行分析。她之所以回到博物館,是因為別人還沒離開的時候她就已經離開了,她真的很心煩,便開車兜了一會兒風,回來把車停在老地方後,她看見博物館裡亮著燈,就以為大家還沒走。正如赫伯特爵士指出的那樣,她看到屍體後的舉止——打電話給哈麗雅特時偽裝了自己的聲音,是為了便於跟那姑娘單獨聊,說說兩人之間一個共同的秘密——並非是一個女人殺了人後的做賊心虛。但這兩個疑點中隱含著一個重要的事實,其重要性似乎被大家忽略了。菲爾,我不知道你現在看出了這個重要性沒有。這個事實就是,她有一把博物館後門的鑰匙。 趁我結束這段插曲之際,請好好想想這一點。幸好我在克羅伊登度過了一個安靜的星期日,因為星期一早上,事情就開始不消停了。 9點我一到辦公室,就聽說哈麗雅特·柯克頓在等我,非要找我談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