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雷普利 · 六
他現在平靜下來,氣也消了,但還是不願意和人交往。他想一個人靜下來想一想,不願意見船上的任何人,雖然對餐桌旁相鄰的人,他也和藹地打招呼,對他們報以微笑。他現在開始扮演起船上的角色,一個嚴肅的年輕人,肩負一份嚴肅的工作。他彬彬有禮,舉止沉穩,溫文爾雅,神情專注。
他突然心血來潮,想要一頂帽子,於是就在一家男士服裝店買了一頂樣式保守、質地柔軟的藍灰色英格蘭羊毛帽。如果想坐在甲板躺椅上打盹,或者讓人以為你正在打盹,那麼只要戴上這頂帽子,拉下帽舌,幾乎可以蓋住整張臉。在所有的頭飾中,帽子用途是最多的,湯姆心想。自己以前怎麼就沒想到買一頂帽子戴呢?不同的戴法,可以令他看上去像不同的人,鄉間紳士,刺客,英國人,法國人,外表普通的美國怪人。湯姆待在房間裡,戴著帽子照鏡子,自娛自樂。他一直認為,自己這張臉在這世上算是最平淡無奇的了,讓人一看即忘。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張臉上的表情還帶著點馴良,隱隱約約中還透著驚懼。無論他怎麼努力,這種驚懼之色也無法消除。他覺得自己長著一副典型的循規蹈矩者的面孔。戴上帽子後,一切都變了。帽子給他帶來一股鄉野之氣,格林威治、康乃狄克的鄉野之氣。現在他看著像是個有財路的年輕人,或許還剛剛離開普林斯頓不久。為了搭配這頂帽子,他還特地買了個菸斗。
他正在開啟新的生活。別了,過去三年他在紐約曾廝混於其間或者主動找他廝混的浮泛之輩。他覺得自己現在的心情就像背井離鄉的移民,拋開一切故交親友和過往的荒唐事,啟程前往美利堅。一張白紙!不管迪基那邊發生什麼事,他將潔身自好,格林里夫先生會知道他付出的努力,並深感欽佩。等到格林里夫先生給他的錢花光了,他也不一定回美國。他也許會到某個旅店找份有趣的差事,那兒也許需要一個開朗、體面、會說英語的人。抑或他也可以成為某個歐洲公司的駐外代表,週遊世界。說不定還會出現一個人,正在找一個像他這樣的年輕人,會開車,對數字反應快,上能哄老太太開心,下能陪千金小姐跳舞。他多才多藝,在大千世界可以一展身手。他暗暗發誓,這回一旦找到工作,就要堅持做下去。要有耐心和恆心!保持一顆向上、向前的心!
「你們有亨利·詹姆斯的《使節》嗎?」湯姆問負責管理頭等艙圖書室的職員。書架上沒有這本書。
「對不起,先生,我們沒有這本書。」這位職員回答。
湯姆有些失望。當初格林里夫先生就是問他有沒有讀過這本書。湯姆覺得應該找來讀讀。他又去二等艙圖書室,在書架上找到了這本書。當他拿著書,準備登記借出時,管理員看了他的船艙號,說非常抱歉,頭等艙乘客不允許從二等艙圖書室借書。湯姆先前就擔心會出現這種情形。他老老實實地把書放了回去。其實他要是在書架上做個手腳,把書偷偷塞進口袋裡,也是易如反掌。
每天早晨,他沿著甲板散幾圈步。他走得很慢,那些氣喘吁吁進行晨練的傢伙們都已經完成兩三圈了,他才剛走一圈。隨後他就躺在甲板躺椅上,思索自己這一路走來的命運。午餐後,他在船艙里慵懶地踱步,盡情享受舒適的環境和獨處的快樂,什麼也不做。有時他會坐在寫字間給馬克·普里明格、克利奧和格林里夫伉儷寫寫信,用的是船上的信紙。在給格林里夫伉儷的信的開頭,他先是客氣地問候他們,對他們送的禮品籃和提供的舒適食宿表示感謝。接下來,為了給自己找點樂子,他又憑空杜撰一段尚未發生的經歷,說他如何找到迪基,和他一起住在蒙吉貝洛的宅子裡,他如何緩慢卻富有成效地說服迪基回家,還有生活中的一些瑣事,如游泳、釣魚、咖啡館等等。他寫得過於投入,一發不可收拾,一下子寫了十來頁信紙。他心裡清楚,這樣的信肯定郵不出去了,索性繼續寫下去。他寫迪基其實並沒有愛上瑪吉(他對瑪吉的性格做了一個徹底的分析),所以迪基並非像格林里夫先生揣測的那樣,是因為瑪吉才不肯回來,等等這些內容。他就這樣一直寫到桌面鋪滿了信紙,船上第一遍通知進餐的電話打過來才收筆。
另一個下午,他又給多蒂姑媽寫了封問候函:
親愛的姑媽(這樣的稱呼他以前在信中很少這麼寫,當面更是從未說出口):
您從信箋上就能看出來,我正在海上航行。我臨時接到一項公務,現在不方便解釋。因為走得很急,我沒能去波士頓和您告別,實在抱歉。我可能要數月或數年後才回來。
我只是希望您別為我擔心,也別再給我寄支票了,謝謝您。謝謝您大約一個月前給我寄的支票。此後你沒再寄過任何支票吧。我一切都好,過得很快樂。
愛您的
湯姆
不必祝她身體健康,她壯得像頭牛。他又加了一句:
另:我現在還不知道那邊的地址,所以也無法告訴您。
加上這一句讓他感覺好多了,因為這樣一寫,等於從事實上切斷了他和多蒂姑媽的聯繫。他再也不用告訴她自己身在何處。再也不會有那些惡意打探的來信,將他和他父親所做的陰險比較,微不足道的支票,金額總是六美元四十八美分或十二美元九十五美分這樣奇怪的數目,好像是她剛付完水電費後的零頭,或是去商店購物後,像扔麵包屑一樣,將剩餘的零錢丟給他。把多蒂姑媽給他的錢和她的收入一對比,這些支票簡直是一種侮辱。多蒂姑媽一再宣稱,撫養他所花的錢,已經超過他父親留給她的保險金。也許這是事實,但她有必要當著他的面反覆計較這件事嗎?但凡有點人性的人,也不會當著孩子的面,反覆提起這種傷感情的事。世上有許多姑媽,甚至陌生人,都在別無所求地收養孩子,並樂在其中。
寫完給多蒂姑媽的信,他站起身來,信步走到甲板上,散散心。每次給多蒂姑媽寫信,都令他惱怒。他討厭自己對她畢恭畢敬的樣子。在此之前,他總要告訴她自己的下落,因為他需要她寄來的那點小錢。因此他不得不反覆向她通報自己又更換地址了。但現在他不需要她那點錢了。從此他將擺脫多蒂姑媽,一勞永逸地。
他突然回想起十二歲那年的一個夏日。當時多蒂姑媽和一位女性友人正在週遊全國,他和她們在一起。她們在某處陷入交通堵塞,動彈不得。夏天天氣很熱,多蒂姑媽讓他拿著保溫瓶去附近的加油站接一點冰水過來。突然原本堵塞的車流開始動起來。他記得自己在一輛緊挨一輛的大車中間奔跑著,多蒂姑媽的車門近在咫尺,可就是夠不到。因為她寧肯儘可能快地一點點往前開,也不願停下來哪怕一分鐘,讓他上車。她還一個勁地朝窗外催促他,「快點,快點,別磨蹭。」等到他終於追上車,坐進去後,他的臉上流淌著屈辱和憤怒的淚水。而多蒂姑媽卻興高采烈地對她朋友說,「他就是個娘炮,打根子上就是,和他爸一樣。」他能從這種境遇下成長起來,走到今天這一步,想想真是個奇蹟。他也納悶,多蒂姑媽憑什麼說他父親是個娘炮?她能舉出一件事情來證明嗎?一件也沒有。
躺在甲板躺椅上,周圍奢華的環境和品種豐富的精饌美食,鞏固了他的道德感,也令他的內心變得更加強大。他努力地想客觀審視一番自己過去的人生。過去四年基本上是蹉跎歲月,這點毋庸置疑。工作動盪不定,有時還會出現叫人心驚膽戰、間隔頗長的失業期,由於缺錢還鋌而走險,干過喪德的事情,為了排遣寂寞或暫時的一點蠅頭小利,而去和那幫愚不可及的傢伙在一起廝混,像普里明格這樣的。想當初他來紐約時胸懷大志,最後卻混得如此下場,實在不光彩。那時他二十歲了,本打算做一名演員,卻對這個行當里的各種困難一無所知,沒有受過起碼的訓練,甚至沒有起碼的天分。他原以為自己具備入行的才幹,並且只需將自己原創的幾個幽默小品表演給製片人看——情節諸如羅斯福夫人參觀某未婚媽媽診所後寫了一部《我的時代》之類——即可成功,但開頭一連三次的碰壁扼殺了他所有的勇氣和希望。他的錢也花光了,只好去香蕉船上打工,這至少可以讓他離開紐約。他擔心多蒂姑媽已經報警,在紐約四處找尋他,雖然他在波士頓什麼壞事也沒做,只是和其他幾百萬年輕人一樣,想闖出一番事業來。
他思忖,自己最大的問題在於做事沒恆心。比如當年那份百貨公司會計的工作,如果一直堅持做下去,也許能熬出頭。可是他卻對百貨公司內部緩慢的升遷之路感到灰心喪氣而放棄了。自己做事缺乏恆心這一點,他覺得多蒂姑媽多少要負些責任。在他小時候,做那些超出年齡範圍之外的事情時,多蒂姑媽從不給他任何誇讚。十三歲那年,他干一份送報紙的活。由於表現出色,報社授予他一枚銀質獎章,表彰他的「禮節、服務、可靠」。現在回頭看看那時的自己,簡直像在看另一個人,瘦得皮包骨,一天到晚抽著鼻子,像是感冒永遠不好的樣子。可即便這樣,他還是贏得了報社的「禮節、服務、可靠」銀質獎章。可是多蒂姑媽就是討厭他感冒,她拿著手絹替他揩鼻子,差點沒把他的鼻子擰下來。
湯姆在躺椅上回憶起這個細節,身體還是忍不住痛苦地扭動了一下。不過他扭動的動作很優雅,像是要把褲子的褶皺展平。
他至今還記得八歲時立下的誓言,一定要從多蒂姑媽家逃出去。當時他設想過出逃時的暴烈場面——多蒂姑媽滿屋子抓他,而他掄起拳頭砸向她,把她推到地上,掐她的脖子,最後用力把她衣服上那枚大大的胸針拽了下來,狠狠地扎到她喉嚨里,紮上百萬次才解恨。十七歲那年,他逃離多蒂姑媽家,但是被送了回來。二十歲時,他再次逃離,這次成功了。現在想想,那時的他多麼幼稚,對世道人心所知甚少,此前的日子像是都花在憎恨多蒂姑媽和從她家逃脫這件事上,沒有足夠的時間用來學習或成長。他記得到紐約的第一個月,他丟掉那份倉庫工作時的心情。這份工作他幹了不到兩個星期,因為他不夠強壯,無法一天連續八個小時搬成箱的橘子。但當時他已經竭盡全力在做這份工作,所以最後被解僱時,他義憤難平。他記得自己從那時就看透了,滿世界都是西蒙·萊格里這樣的人,而你要想不挨餓,就得成為一頭牲口,像黑猩猩那樣強壯的牲口,受這些人驅遣在倉庫干苦力。他記得失業後沒多久,他就從熟食店偷了一根麵包,回家後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邊吃心裡邊想,這根麵包是這個世界欠他的,而且不止於此。
「雷普利先生?」前幾天曾在休息室沙發上和他比鄰而坐、一起喝下午茶的一位英國婦人正俯身和他打招呼。「你願意去遊戲室和我們打橋牌嗎?我們十五分鐘後正式開始。」
湯姆禮貌地從躺椅上起身。「承蒙邀請,十分感謝。不過我想在艙外待一會兒。而且我橋牌打得不好。」
「噢,我們也不會玩。那好吧,等下次再說。」她朝湯姆笑笑,離開了。
湯姆又坐回躺椅上,將帽子拉下,蓋住眼睛,兩手交疊在腰間。他知道,自己這副落落寡合的派頭,在其他乘客中引起了一些非議。每天晚上,餐後舞會上那些瘋瘋傻傻的姑娘們眼巴巴地盯著他,咯咯地笑著,想和他跳舞。但他從不和她們中的任何一個跳。他想,周圍人一定在心裡思忖:他真的是美國人!?應該是,可從舉止上看真不像,對吧?美國人一般都愛鬧,可他卻嚴肅得要命。他看上去最多不過二十三歲。他一定在想什麼重要的事。
沒錯,他是在想重要的事。這件事就是湯姆·雷普利的現在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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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世紀著名女作家斯托夫人代表作《湯姆叔叔的小屋》里的殘暴奴隸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