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其驤歷史地理十講 · 第八講 何以黃河在東漢以後會出現一個長期安流的局面

——從歷史上論證黃河中游的土地合理利用是消弭下游水害的決定性因素 1980年代後期,譚其驤先生在寓所書房 本講原為作者在1961年復旦大學科學報告會上的講演詞,1962年1月改寫定稿,刊於《學術月刊》1962年第2期,收入《長水集》下冊。本次選編刪去原書附鄒逸麟《讀任伯平〈關於黃河在東漢以後長期安流的原因〉後》,僅取作者本人文字,作為第八講。 一、歷史上黃河水災的階段性特點 提起黃河,人人都知道它在解放以前是一條災害性很嚴重的河流,經常鬧漫溢、決口、改道。這是歷史事實。但從整個歷史時期看來,黃河水災的頻率與嚴重性並不是前後一律的。 現在讓我們先把唐以前即前期黃河決溢改道的具體情況敘述一下。在這一期中,又可以分為三期: 第一期,從有歷史記載即殷商時代起,到秦以前。在這一千幾百年的長時期內,關於黃河決溢改道的記載很少。商代屢次遷都,過去有人認為與黃河決溢有關;實際上這只是一種推測,並無充分論據。西周時代,也並沒有這方面的記載。春秋時代有一次改道,就是周定王五年那一次,通常稱為黃河第一次大改道。戰國時代溢了一次(見《水經·濟水注》引《竹書紀年》),決了三次(見《水經·河水注》引《竹書紀年》,《史記·趙世家》肅侯十八年、惠文王十八年);而三次決口都不是黃河自動決,都是在戰爭中為了對付敵人用人工開挖的。這時期河患記載之所以如此之少,一方面應該是由於上古記載缺略,一方面也是由於那時地廣人稀,人民的耕地居處一般都選擇高地,雖有決溢,不成災害之故。再有一方面也不容否認,那就是其時森林、草原、支津、湖泊還很多,事實上在一般情況下,也確乎不會輕易決口改道,除非是遇到特大洪水。 第二期,西漢時期。從漢文帝十二年(前168)起到王莽始建國三年(11)止一百八十年中,黃河決溢了十次之多,其中五次都導致了改道,並且決後往往聽其漫流,歷久不塞。要是決後即塞,從當時情況看來,決溢次數勢必更多。決溢所造成的災害很大,泛濫所及往往達好幾個郡,好幾十個縣,壞官亭民居以數萬計,浸灌良田至十餘萬頃。當時下游濱河十郡,每郡治堤救水吏卒多至數千人,歲費至數千萬(見《漢書》之《文帝紀》《武帝紀》《成帝紀》《溝洫志》《王莽傳》)。可見西漢一代的河患是很嚴重的。因而也就引起歷史學家的重視,司馬遷寫了《河渠書》,班固寫了《溝洫志》。這兩篇書的內容雖不是完全講黃河,但主要是講黃河;從篇後的「太史公曰」和「贊」看來,作者載筆的動機也顯然是有感於河患的嚴重。 若是單把第一和第二兩期比較起來看,雖然中間的變化太大,未免覺得有點突然,畢竟還是合乎原來所假定的河患日趨嚴重的規律的,還不容易看出問題。問題顯示在:到了第三期,河患卻又大大地減輕了。 第三期,東漢以後。黃河自王莽始建國三年決後不塞,隔了將近六十年之久,到東漢明帝永平十二年(69)夏天,才發動了數十萬人,在我國歷史上著名水利工程師王景的主持之下,大致按著始建國以來的決河經流,從滎陽(故城在今河南滎陽市東)到千乘(故城在今山東鄒平市苑城北)海口千有餘里,大規模地予以修治。到第二年夏天,全部工程告竣(見《後漢書》之《明帝紀》《王景傳》。兩漢以前黃河在今河北境內入海,此後即改由山東入海)。從此以後,黃河出現了一個與西漢時期迥不相同的局面,即長期安流的局面。從這一年起一直到隋代,五百幾十年中,見於記載的河溢只有四次(專指發生在下游地區的,在中上游的不計):東漢一次(見《後漢書·桓帝紀》永興元年、《五行志》),曹魏二次(見《晉書·傅祗傳》、《三國志·魏書·明帝紀》太和四年、《宋書·五行志》),西晉一次(見《晉書·武帝紀》泰始七年、《五行志》,《宋書·五行志》);河水沖毀城垣一次,晉末(見《水經·河水注》《元和志·鄆州盧縣》)。到了唐代比較多起來了,將近三百年中,河水沖毀城池一次,決溢十六次,改道一次(見兩《唐書》之《五行志》,高宗、武后、代宗、憲宗、文宗、懿宗、昭宗《紀》;《元和志·鄆州》;《寰宇記·濱州》)。論次數不比西漢少,但從決溢的情況看來,其嚴重程度顯然遠不及西漢。就是景福二年(893)那次改道,也只是在海口地段首尾不過數十里的小改道而已。總之,在這第三期八百多年中,前五百多年黃河安穩得很,後三百年不很安穩,但比第二期要安穩得多。 在河患很嚴重的第二期之後,接著出現的是一個基本上安流無事的第三期,這一重大變化應如何解釋?歷史記載有所脫略嗎?東漢以後不比先秦,流傳至今的文獻極為豐富,有些小範圍內的決溢可能沒有被記錄下來,較大規模的決徙不可能不見於記載。從《後漢書》到兩《唐書》所有各種正史都沒有河渠或溝洫志,這當然是由於自東漢至唐黃河,基本上安流無事,無需專辟一篇之故;否則《史記》《漢書》既然已開創了這一體制,後代正史皆以其為圭臬,決不至於闕而不載。再者,成書於東漢三國時的《水經》和北魏的《水經注》、唐代的《元和郡縣誌》中所載的黃河經流,幾乎可以說完全相同,並無差別,更可以證實在這一時期內的黃河確乎是長期安流的。 編者按:1955年5月,譚其驤先生為中國地理學會作了一次題為《黃河與運河的變遷》的講演,整理稿載《地理知識》1955年第8—9期。 五代宋初黃河決溢次數雖已很多,災害很嚴重,但或僅小改道,或改後不久即恢復故道。到宋仁宗慶曆八年(1048)才大改道至今天津入海,從永平十三年(70)算起,至此將近一千年。 東漢以後黃河長期安流既然是事實,所有講黃河史的人,誰也沒有否認過,那麼,我們要講通黃河史,當然就有必要把導致這一局面出現的原因找出來。我個人過去一直沒有找出來,因此在1955年那次講演里只得避而不談  。前代學者和當代的歷史學家與水利學家談到這一問題的倒很不少,可是他們的解答看來很難令人信服。諸家的具體說法雖不完全相同,著眼點卻是一致的。他們都著眼於王景的治導之法,都認為東漢以後黃河之所以「千年無患」  ,應歸功於王景的工程技術措施「深合乎治導之原理」。清人如魏源、劉鶚(《再續行水金鑒》卷一五四、一五八引),近人如李儀祉(《科學》第7卷第9期。《水利月刊》第9卷第2期,1935年),以及今人如岑仲勉(《黃河變遷史》第八節七),都是如此看法。《後漢書·王景傳》里所載關於王景治河之法,只有「商度地勢,鑿山阜,破砥績,直截溝澗,防遏衝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三十三個字。諸家為這三十三個字所作的解釋,估計至少在萬言以上。直到最近,1957年出版的黃河水利委員會所編的《人民黃河》,也還是如此看法。只是加上了這麼一句:「當然」,黃河在王景後數百年間「決溢次數少的原因可能還另有一些」。只說「可能」,並未肯定。到底另有一些什麼原因,也未交代。 我認為這種看法是不符合於歷史真實情況的。即令王景的治導之法確乎比歷史上所有其他治河工作者都遠為高明(其實未必),他的工程成果頂多也只能收效於一時。要說是一次「合乎治導之理」的工程竟能使黃河長期安流,「功垂千載」,這是無論如何也講不通的。 首先,這次工程的施工範圍只限於「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即只限於下游。工程措施只限於上引三十三個字,這三十三個字用現代語概括起來,無非是整治河床,修固堤防,興建水門。稍有近代科學知識的人都知道,黃河的水災雖然集中於下游,要徹底解除下游的災害,卻非在整個流域範圍內採取全面措施不可,並且重點應在中上游而不在下游。單靠下游的修防工程,只能治標,談不上治本。王景的工程正是一種治標工作,怎麼可能收長治久安之效呢? 其次,就是下游的防治工程,也必須經常不斷地予以養護、培補、加固,並隨時適應河床水文的變化予以改築調整,才有可能維持久長。試問,在封建統治時代,有這個可能嗎?何況,王景以後的東漢中後葉,不正是封建政權最腐朽無能的時代嗎?東漢以後的魏晉南北朝時代,不正是長期的割據混亂時代嗎?在這樣的時代里,難道有可能始終維持著一套嚴密而有效的河防制度嗎? 工程技術因素說講不通,那麼,能不能用社會政治的因素來解釋呢?我們不否認社會政治因素有時會對黃河的安危發生巨大的作用。最明顯的例子是:解放以前經常決口,甚至一年決幾次;解放以後,就沒有決過。過去還有許多人把五代、北宋的河患歸罪於五代的兵禍,把金、元、明的決徙頻仍推咎於宋金、金元間的戰爭,聽起來似乎也還能言之成理。可是,我們能拿西漢來比之於解放以前,拿東漢來比之於解放以後嗎?即使勉強可以說唐代的政治社會情況比西漢強,總不能說東漢、魏、晉、南北朝比西漢、唐強吧?魏晉南北朝跟五代、宋金之際同樣是亂世,為什麼黃河的情況又截然不同呢?可見社會政治因素說同樣講不通。 前人並沒有解決得了這個問題,而這是一個黃河流域史里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對整個中國史而言,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二、黃河下游決溢改道的根本因素 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先從黃河下游決溢改道的根本因素講起。稍有地理常識的人都知道:降水量集中在夏秋之季特別是夏季,河水挾帶大量泥沙,是黃河善淤善決的兩個根本原因。近幾十年來的水文實測資料又證明:決溢改道雖然主要發生在下游,其洪水泥沙則主要來自中游。因此,問題的關鍵應該在中游,我們應該把注意力轉移到中游去,看看中游地區在各個歷史時期的地理條件是否有所不同,特別是東漢以後數百年間,比之前一時期和後一時期是否有所不同。 黃河中游上起內蒙古河口鎮大黑河口,下迄河南秦廠沁河口。就河道而言,可分為三段:第一段,自河口至山西禹門口;第二段,自禹門口至河南陝縣(今河南三門峽市);第三段,自陝縣至秦廠。就流域而言,相應可分為三區:第一區,包括內蒙古河套東北角的大黑河、滄頭河流域和晉西北、陝北東北部、伊盟東南部的山陝峽谷流域;第二區,包括山西的汾水、涑水流域,陝甘二省的渭水、涇水、北洛水流域和河南弘農河流域一角;第三區,包括豫西伊洛河流域和晉東南沁丹河流域。 根據黃河沿岸各水文站近幾十年來的實測記錄,這中游三區跟下游水災之間的關係大致是這樣的: (一)洪水 下游發生洪水時的流量來自上游的向不超過10%,90%以上都來自中游。中游三區夏秋之際經常有暴雨,由於地面蓄水能力差,雨後立即在河床中出現洪峰。三區的暴雨都經常能使本段黃河河床里產生一萬秒立方米以上的洪水。如兩區或三區暴雨後所形成的洪峰在黃河裡碰在一起,那就會使下遊河床容納不了,發生危險。而這種洪峰相遇的機會是很多的,尤以產生於第一第二兩區的洪峰相遇的機會為最多。 (二)泥沙 情況與洪水有同有不同。同的是中下遊河床中來自上游的泥沙很少。在流經陝縣(今河南三門峽市)的巨量泥沙中,來自河口鎮以上的只占11%。在河口上游不遠處的包頭市,每立方米河水中的多年平均含沙量只有6千克。不同的是中游三段河流的輸沙量極不平衡。第一段由於該區地面侵蝕劇烈,干支流的河床比降又很大,泥沙有沖刷無停淤,故輸沙量多至占陝縣總量的49%,河水的含沙量則自包頭的6千克到禹門口驟增至28千克。第二段由於涇、渭、北洛的含沙量雖很高,但各河下游都流經平原地區,禹門口至陝縣的黃河河谷也相當寬闊,有所停淤,故流域面積雖遠較第一段為大,而輸沙量反而較少,占陝縣總量的40%,河水含沙量到陝縣增為34千克。陝縣是全河沙量最多的地點。此下的第三段,伊、洛、沁、丹各河的含沙量本來就比第一第二段各支流少,並且各河下游有淤積,黃河自孟津以下也有淤積,故輸沙總量即不再增加。 如上所述,可見中游三區中,第三區對下游的關係比較不重要,它只是有時會增加下游一部分洪水,而並不增加泥沙。對下游水患起決定性作用的是第一第二兩區,因為淤塞下遊河道的泥沙,十之九來自這兩區,形成下游暴漲的洪水也多半來自這兩區。 因此,問題的關鍵就在於這兩區的水土流失情況,在於在整個歷史時期內,這兩區的水土流失是直線發展,一貫日漸嚴重化的呢,還是並不如此? 一地區的水土流失嚴重與否,決定於該地區的地形、土壤和植被。黃河中游除少數山區外,極大部分面積都在黃土覆蓋之下。黃土疏鬆,只有在良好植被保護之下,才能吸蓄較多的降水量,阻止地面徑流的沖刷。植被若經破壞,一雨之後,土隨水去,水土流失就很嚴重。加以本區的黃土覆蓋極為深厚,面蝕很容易發展成為溝蝕,原來平坦的高原,很快就會被切割成崎嶇破碎的丘陵,水土流失也就愈益嚴重。所以歷史上各個時期的水土流失嚴重與否,又主要決定於植被的良好與否。 歷史時期一地區的植被情況如何,又主要決定於生活在這地區內的人們的生產活動,即土地利用的方式。如果人們以狩獵為生,天然植被可以基本上不受影響。畜牧與農耕兩種生產活動同樣都會改變植被的原始情況,而改變的程度後者又遠遠超過前者。因為人們可以利用天然草原來從事畜牧,只要放牧不過度,草原即可經久保持,而要從事農耕,那就非得先把原始森林和原始草原予以斫伐或清除不可。 但同樣從事農耕,其所引起的水土流失程度,卻又因各地區的地形、土壤條件不同而有所不同。就黃河中游第一第二兩區而論:第一區的河套東北角地區和第二區的關中盆地和汾、涑水流域,大部分面積是沖積平原和土石山區。沖積平原由於地勢平坦,土石山區由於石厚土薄,不易形成溝壑,故開墾後所引起的水土流失一般比較輕微。第一區的山陝峽谷流域和第二區的涇、渭、北洛河上游地區,幾乎全部是黃土高原或黃土丘陵,黃土深厚,地形起伏不平,故一經開墾,面蝕與溝蝕同時並進,水土流失就很嚴重。 由此可見,在這對黃河下游水患起決定性作用的中游第一第二兩區之中,最關緊要的又在於山陝峽谷流域和涇渭北洛上游二地區;這兩個地區在歷史時期的土地利用情況的改變,是決定黃河下游安危的關鍵因素。 三、戰國以前:畜牧為主的生產方式 「屈產」二字,《公羊傳》僖公二年何休註解作產馬地的地名,《左傳》杜預註解作產於屈地。今石樓縣有屈產水。古屈邑在今吉縣境內。 在進入有歷史記載的早期,即戰國以前,山陝峽谷流域和涇渭北洛上游這二地區基本上應為畜牧區;射獵還占著相當重要的地位,農業想必不會沒有,但很不重要。這二地區與其南鄰關中盆地、汾涑水流域在地理上的分界線,大致上就是當時的農牧分界線。在此線以南,早自西周以來,即已進入農耕時代,在春秋戰國時代是以農為主的秦人和晉人的主要活動地區。在此線以北,遲至春秋,還是以牧為主的戎狄族活動地區;自春秋中葉以至戰國,秦與三晉逐漸併吞了這些地區,但畜牧仍然是當地的主要生產事業。產於晉西北今吉縣、石樓一帶的「屈產之乘」  ,在春秋時是有名的駿馬。戰國末至秦始皇時,烏氏倮在涇水上游的烏氏地方(今甘肅平涼市崆峒區西北),以畜牧致富,其馬牛多至用山谷來計量(《史記·貨殖列傳》)。 [1] 《史記·貨殖列傳》雖作於漢武帝時,其中關於經濟區域的敘述則大致系戰國至漢初的情況。它把全國分為山西、山東、江南、龍門碣石北四個區域,山西的特點是「饒材、竹、榖、 、旄、玉、石」,龍門碣石北的特點是「多馬、牛、羊、旃裘、筋角」。當時所謂山西本泛指函谷關以西,關中盆地和涇渭北洛上游西至黃河皆在其內。但篇中下文既明確指出其時「自汧、雍以東至河、華」的關中盆地是一個「好稼穡,殖五穀」的農業區域,可見此處所提到的「材、竹、榖、 、旄」等林牧業特產,應該是涇渭北洛上游及其迤西一帶的產物,這一帶在當時的林牧業很發達。龍門碣石北的特產全是畜產品。碣石指今河北昌黎縣北碣石山。龍門即今禹門口所在的龍門山,正在關中盆地與汾涑水流域的北邊分界線上。可見自龍門以北的山陝峽谷流域,在當時是一個以畜牧為主要生產活動的區域。 同傳下文又云:「天水、隴西、北地、上郡……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為天下饒。」天水、隴西二郡位於渭水上游,北地郡位於涇水上游,上郡位於北洛水上游和山陝峽谷流域。下文又云:楊與平陽「西賈秦、翟,北賈種、代。種、代,石北也。地邊胡,數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氣,任俠為奸,不事農商。……故楊、平陽陳掾(猶言經營馳逐)其間,得所欲」。楊在今山西洪洞縣東南;平陽在今臨汾縣(市)西南;秦指關中盆地;翟指陝北高原故翟地;種、代在石北,「石」指今山西吉縣北石門山,「石北」約相當於現在的晉西北。這條記載生動地說明了當時晉西北人民的經濟生活與風俗習慣。試和它的近鄰晉西南汾涑水流域即當時所謂「河東」的「土地小狹,民人眾,都國諸侯所聚會,故其俗纖儉習事」一對比,很顯然前者是畜牧射獵區的情況,後者是農業商業高度發展地區的情況。正由於石北跟河東是兩個迥然不同的經濟區域,因而通貨於這二區之間的楊與平陽二地的商人,能得其所欲,楊與平陽也就發展成了當時有名的商業城市。 《漢書·地理志》篇末朱贛論各地風俗,也提到了渭水上游的天水、隴西二郡「山多林木,民以板為室屋」,涇洛上游和山陝峽谷流域的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四郡「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氣力,以射獵為先」,用以印證作於西周末至春秋初的《國風》秦詩中所描述的當地人民經常以「車馬田狩」為事的風氣。這種風氣並且還一直維持到「漢興」以後,西漢一代的名將即多數出身於這六郡的「良家子」。 戰國以前黃河下游的決徙很少,我以為根本原因就在這裡。那時的山陝峽谷流域和涇渭北洛上游二區還處於以畜牧射獵為主要生產活動方式的時代,所以原始植被還未經大量破壞,水土流失還很輕微。 四、秦與西漢:漢族移民及農業開墾 到了秦與西漢時代,這二區的土地利用情況就發生了很大變化。 秦與西漢兩代都積極地推行了「實關中」和「戍邊郡」這兩種移民政策。「實關中」的目的是為了「強本弱末」。所謂「本」就是王朝的畿內,即關中地區;把距離較遠地區的一部分人口財富移置到關中,相對地加強關中,削弱其他地區的人力物力,藉以鞏固封建大一統的集權統治,就叫作「強本弱末」。「實關中」當然主要把移民安頓在關中盆地,但有時也把盆地的邊緣地帶作為移殖目的地。例如秦始皇三十五年徙五萬家於雲陽,漢武帝太始元年、昭帝始元三年、四年三次徙民於雲陵,雲陽和雲陵都在今淳化縣北,即已在涇水上游黃土高原範圍之內。「戍邊郡」就是移民實邊,目的在鞏固邊防。當時的外患主要來自西北方的匈奴,所以移民實邊的主要目的地也在西北邊郡;所包括的地區範圍至為廣泛,黃河中游全區除關中盆地、汾涑水流域以外都包括在內,黃河上游、鄂爾多斯草原和河西走廊地帶也都包括在內,而其中接受移民最多的是中游各邊郡和上游的後套地區。 秦漢兩代「戍邊郡」的次數很多,每次規模都很大。秦代是兩次: 見《史記·始皇本紀》《匈奴列傳》。「四十四縣」本紀作「三十四縣」,此從《匈奴列傳》《六國年表》。 第一次,始皇三十三年,蒙恬「西北斥逐匈奴」,「悉收河南地」,「築四十四縣」,「徙謫戍以充之」  。這次移民歷史記載上雖沒有提到人數,既然一下子就置了幾十個縣,想來至少也得有幾十萬。所謂「河南地」應該不僅指河套地區即當時的九原郡,迤南的陝甘北部即當時的上郡和北地二郡也應包括在內。其時蒙恬統兵三十萬,負責鎮守北邊,即經常駐紮在上郡。 第二次,始皇三十六年,「遷北河榆中三萬家」。「北河」指今河套地區的黃河,榆中指套東北陰山迤南一帶。 這兩次移民實邊規模雖大,對邊地的影響並不太大。因為始皇一死,蒙恬即被殺,接著就爆發了農民大起義,「諸秦所徙謫戍邊者皆復去」,匈奴「復稍度河南,與中國界於故塞」。 此後約四十年,漢文帝聽從了晁錯的計議,又「募民徙塞下」。這次是用免罪、拜爵、復除等辦法來勸募人民自動遷徙的,所收效果可能相當大,因而「使屯戍之事益省,輸將之費益寡」。其時漢與匈奴以朝那(今寧夏彭陽縣西)、膚施(今陝西榆林市榆陽區南)為塞,此線之南,正是涇洛上游和山陝峽谷流域。 此後又四十年,漢武帝元朔二年,衛青復取河南地,恢復了秦代故土。就在這一年,「募民徙朔方十萬口」。此所謂「朔方」,亦當泛指關中盆地以北地區,即後來朔方刺史部所部上郡、西河、北地、朔方、五原等郡,而不僅限於朔方一郡。 見《漢書·武帝紀》《食貨志》。《武帝紀》在「上郡」下又有「會稽郡」,疑衍。 此後元狩三年又徙「關東貧民」於「隴西、北地、西河、上郡」,「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  。元鼎六年,又於「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隴西郡轄境相當渭水上游西至洮水流域,北地郡相當涇水上游北至銀川平原,西河、上郡相當北洛水上游及山陝峽谷流域。「新秦中」含義與「河南地」略同。 此外,元狩五年又曾「徙天下奸猾吏民於邊」,很可能有一部分被遷到黃河中游一帶。天漢元年「發謫戍屯五原」,五原郡轄境相當今河口鎮上游包頭市附近的黃河兩岸。 這麼許多內地人民移居到邊郡以後,以何為生?可以肯定,極大多數是以務農為本的。漢族是一個農業民族,凡漢族所到之處,除非是其地根本不可能或極不利於開展農耕,不然就不會不以務農為本。反過來說,若不是可能開展農耕的區域,也就不可能使大量的習慣於農業生產的漢族人民移殖進去。山陝峽谷流域、涇渭北洛上游及其迤北的河套地區,除鄂爾多斯草原西部外,就其地形、土壤、氣候等自然條件而言,本是一個可農可牧的區域。而當時的統治者,也正是採用了「先為室屋,具田器」的措施來強迫或招募人民前往的。城郭的建立與人民的定居生活是密切聯繫著的,有了以務農為本的定居的人民,才有可能建立城郭,從而設置郡縣。秦漢時代在這一帶設置了好幾個郡,數以百計的縣(西漢西河、上郡、北地、安定、隴西、天水六郡領縣一百二十六,雲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領縣四十九。秦縣確數無考,從始皇三十三年在河南地一次置縣四十四推算起來,總數當不少於一百),也可以充分證明當地的人民主要是定居的農民(漢武帝後凡歸附遊牧族居於塞內者,別置屬國都尉以統之,這一帶共置有五個。一個屬國的人口數估計不會比一個縣多)。 從未開墾過的處女地在初開墾時是很肥沃的,產量很高,因而當時的「河南地」又被稱為「新秦中」。「新秦中」的得名不僅由於這一地區在地理位置上接近秦中(渭水流域),主要還是由於它「地肥饒」,「地好」,在農業收成上也不下於秦中。蒼茫廣漠的森林草原一經開墾,驟然就呈現了一片阡陌相連、村落相望的繁榮景象。這一事件顯然引起了當時社會上普遍的注意,「新秦」一詞因而又被引申作「新富貴者」——即暴發戶的同義語,一直沿用到東漢時代。 正因為在這一帶從事農業開墾的收益很好,所以墾區擴展得很快。漢武帝復取河南地初次募民徙朔方事在元朔二年(前127),到了二十年後的元封年間,竟已「北益廣田,至眩雷為塞」。眩雷塞在西河郡的西北邊,約在今伊克昭盟(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的東部。杭錦旗東部在今天已屬農牧過渡地帶,自此以西,即不可能再從事農業生產活動。漢代的自然條件可能跟今天稍有不同,但差別不會很大,可見當時的墾區事實上已擴展到了自然條件所容許的極限。 漢武帝以後至西漢末百年之間,這一帶的人口日益增殖,田畝日益墾闢;尤其是在宣帝以後約七十年內,匈奴既降,北邊無事,發展得當然更快。茲將《漢書·地理志》所載平帝元始二年(2)時這一帶各郡的戶口數,分區表列如下: ▲①按縣數計算。如雁門郡領縣十四,一縣今地無考,可考者十三縣中,郡治善無及沃陽、中陵三縣在滄頭河流域,即作1/4計。 ▼續表 山陝峽谷流域和涇渭北洛上游二區戶數各達二十餘萬,合計五十餘萬,口數各達百萬以上,合計二百四十萬,這在兩千年前的生產技術條件之下,是很了不得的數字!試看自周秦以來農業即已高度發展,在當時又為建都所在,並在鄭、白等渠灌溉之下,被譽為「膏壤沃野千里」的關中盆地亦不過五十餘萬戶、二百多萬口,就可以知道這兩個戶口數字對這兩個新開發地區而言,是具有何等重大的意義了。 這二區從此以畜牧射獵為主變為以農耕為主,戶口數字大大增加,乍看起來,當然是件好事。但我們若從整個黃河流域來看問題,就可以發現這是件得不償失的事。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之下,開墾只能是無計劃的、盲目的亂墾濫墾,不可能採用什麼有計劃的水土保持措施,所以這些地區的大事開墾,結果必然會給下游帶來無窮的禍患。歷史事實也充分證實了這一點:西漢一代,尤其是武帝以後,黃河下游的決徙之患越鬧越凶,正好與這一帶的墾田迅速開闢,人口迅速增加相對應;也就是說,這一帶的變牧為農,其代價是下游數以千萬計的人民,遭受了百數十年之久的嚴重的水災。 圖8-1 兩漢時期黃河中上游地區圖 五、東漢:漢族人口的急劇衰退和羌胡人口的迅速滋長 王莽時邊釁重開,宣帝以來數世不見煙火之警的邊郡,從此陷入兵連禍結的厄運。不久,內地又爆發了農民大起義和繼之而起的割據戰爭。東漢初年統治者忙於對付內部問題,無力外顧,只得放棄緣邊北地、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上谷、代八郡,徙人民於內地。匈奴遂「轉居塞內」,「入寇尤深」,以致整個「北邊無復寧歲」。一直到建武二十六年(50),上距王莽開邊釁已四十年,才由於匈奴南單于的降附,恢復了緣邊八郡,發遣邊民「歸於本土」。但自此以後,邊郡的建制雖是恢復了,西漢時代的邊區舊面目卻再也沒有恢復過來。終東漢一代,這一帶的風物景象,跟西漢迥不相同。 就在恢復緣邊諸郡這一年,匈奴南單于率領了他的部眾四五萬人入居塞內;單于建庭於西河的美稷縣(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噶爾旗),部眾散居在西河、北地、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代等郡。到了章帝、和帝時代,又有大批北匈奴來降,分處北邊諸郡。永元初年南單于所領戶至三萬四千,口至二十三萬七千,勝兵五萬;新降胡亦多至二十餘萬。已而新降胡叛走出塞,但不久還居塞內者仍以萬計。除匈奴外,東漢時雜居在這一帶的又有羌、胡、休屠、烏桓等族,其中羌人為數最多。西漢時羌人雜居塞內的只限於湟水流域。王莽末年和隗囂割據隴右時內徙者日多,散居地區日廣。東漢建武、永平中又屢次把邊塞的降羌安插在渭水上游的隴西、天水和關中盆地的三輔。此後日漸孳息,中葉以後,除隴西、漢陽(即甘肅天水)、三輔外,涇洛上游和山陝峽谷流域的安定、北地、上郡、西河亦所在有之。當時在黃河中上游的羌人共有八九十種之多,每種大者萬餘人,小者數千人。順帝時單是「勝兵」即「合可二十萬人」,可見總人數至少也得有五六十萬人,比匈奴還要多些。胡、休屠、烏桓等人數雖少,但他們有時也能聚眾起事,攻略城池,那麼每一股總也得有那麼幾千或萬把人。把所有這一帶的邊疆部族合計起來,總數當在百萬左右。 這麼多入居塞內的邊疆部族以何為生?當然因部族與所處地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總的說來,無疑是以畜牧為主。匈奴恐怕根本沒有什麼農業生產可言。《後漢書》里記載那時漢與匈奴之間或匈奴內部的戰爭,經常提到的戰果除斬首或首虜若干人外,只是說獲馬牛羊若干頭,從未提到有什麼其他財物。說到匈奴的居處也都是用的廬落或廬帳,而不用室屋或廬舍等字樣。正因為他們在入居塞內後仍然保持著在塞外時的原有生活方式,所以才有可能在一旦被迫舉起反抗漢朝統治的旗幟後,往往就舉部出塞,甚或欲遠度漠北。可以設想,要是農業對他們的經濟生活已經占有一定比重的話,那麼他們在反漢後就不可能再想到走上回老家這條路了。羌人部落中是存在著農業生產的,《後漢書·西羌傳》里曾四次提到羌人的禾穀。但同傳提到馬、牛、羊、驢、騾、駱駝或畜產的卻多至數十次,每一次的數字少者數千或萬餘頭,多者至十餘萬頭或二十餘萬頭;《段熲傳》末總吉他對鎮壓羌人起義的戰功是凡百八十戰,斬三萬八千六百餘級,獲牛、馬、羊、騾、驢、駱駝四十一萬七千五百餘頭。可見畜產是羌人的主要財富,牧業在他們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遠過於農業。歷次羌人起義之所以使東漢朝廷無法應付,重要原因之一是「虜皆馬騎」而漢兵「以步追之」,所以漢羌之戰和漢匈之戰一樣,基本上也是農業族與遊牧族之間的戰爭。 以畜牧為主的邊疆部族有這麼許多,現在再讓我們來看看以務農為本的漢族人口有多少? 西漢邊郡漢族人口之所以能夠繁殖,原因有二:(一)移入了大量的內地人口;(二)邊境長期安寧無事。這兩個條件東漢都不存在。(一)東漢從沒有推行過移民實邊政策,就是在建武年間恢復邊郡之初,也只是發遣原有的邊民歸於本土而已。而原來的邊民在經歷了四十年之久的流離死亡之餘,能夠歸於本土的當然是不多的。(二)通東漢一代,尤其是安帝永初以後,大規模的「羌亂」和較小規模的匈奴的「反叛」,鮮卑、烏桓的「寇擾」,幾乎一直沒有停止過。因此,東漢邊郡的漢族人口,不僅不可能日益繁息,相反,倒很可能在逐漸減少。《續漢書·郡國志》所載的是順帝永和五年(140)的戶口數,其時還不過經歷了第一次大羌亂(107—118),第二次大羌亂(140—145)才剛剛發生,已經少得很可驚了。茲將黃河中游及河套諸郡戶口表列於下,並用括號附列西漢戶、口,以資比較。 續表 據表,有兩點很值得注意: 1.至少在邊區十郡範圍之內,漢人已變成了少數族,因為十郡的總口數不過三十二萬,而這一帶正是總數在百萬左右的羌胡等族的主要分布區。 2.比之西漢的編戶,各郡全都減少了好幾倍,甚至一二十倍,而減少得最厲害的,正是與黃河下遊河道安危關係最為密切的西河、上郡、北地、安定等郡。 第一次大羌亂時,漢廷曾內徙隴西、安定、北地、上郡寄治於漢陽、三輔,至延光、永建時亂定復歸本土。第二次大羌亂爆發後,又徙上郡、北地、安定寄治三輔,朔方寄治五原,並將西河郡治自平定(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附近)南徙離石(今山西呂梁市離石區)。此後戰亂日亟,除安定外,其他四郡就一直未能遷還舊治。可見自永和五年以後,這一帶的戶口不會有所增加,只會更加減少。 以務農為本的漢族人口的急劇衰退和以畜牧為生的羌胡人口的迅速滋長,反映在土地利用上,當然是耕地的相應減縮,牧場的相應擴展。黃河中游土地利用情況的這一改變,結果就使下游的洪水量和泥沙量也相應地大為減少,我以為這就是東漢一代黃河之所以能夠安流無事的真正原因所在。 六、東漢末年:變農為牧的成熟階段 黃河中游邊區和河套地區的變農為牧,在東漢末年以前,還不過是開始階段;到東漢末年黃巾起義以後,才是這一變局的成熟階段。 自永和以來,東漢政權對這一帶邊郡的統治,本已搖搖欲墜。勉強維持了四十多年,等到靈帝中平年間內地的黃巾大起義一爆發,終於便不得不把朔方、五原、雲中、定襄、西河、上郡、北地七郡的全部和安定郡的一部分,乾脆予以放棄(同時又放棄了桑乾河上游代郡、雁門二郡各一部分)。漢政權一撤退,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即在漢廷與羌胡之間進行了長期的戰爭從而製造了尖銳民族矛盾的情況之下,漢民是無法再在這些地區留住下去的。於是「百姓南奔」,出現了「城邑皆空」,「塞下皆空」(見《元和志》關內道、河東道緣邊諸州)的局面。其實「城邑皆空」應該是事實,整個兒「塞下」是不會空的,只是由原來的胡多民少的王朝邊郡,進一步變成了清一色的羌胡世界的「域外」而已。所以在此後不滿十年的獻帝初平中,蔡文姬被擄入胡,竟在她的《悲憤詩》里,把她途經上郡故地說成是「歷險阻兮之羌蠻」,把西河故地匈奴單于庭一帶的景象說成是「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離兮狀窈停」。 自此以後,黃河中游大致即東以雲中山、呂梁山,南以陝北高原南緣山脈與涇水為界,形成了兩個不同區域。此線以東、以南,基本上是農區;此線以西、以北,基本上是牧區。這一局面維持了一個很長的時期,極少變動。晉西北雖在曹魏時即已恢復了今離石縣(今山西呂梁市離石區)以南地區的郡縣建置,但其地遲至南北朝晚期,仍系以畜牧為生的「山胡」根據地,漢人想必只占少數(詳下文)。陝北則直至十六國的前、後秦時代,才在北洛水中游設置了洛川、中部(今陝西黃陵)等縣,其時上距漢末撤廢邊郡已二百餘年。實際二秦的版圖所屆遠在洛川、中部之北,其所以不在那裡建置郡縣,正反映了生活在那裡的極大多數人民,還是居無常所的牧民,沒有什麼村落邑聚,因而也就不夠條件設置郡縣。姚秦末年赫連勃勃在這一帶建立了夏國,還是不立郡縣,只有城堡;直到後來取得了關中盆地,夏國境內才算有了郡縣。 當然在這條線以東、以南,那時並不是就沒有牧業。事實上自東漢末年以來,此線以東的今山西中部南部,也變成了匈奴的雜居地;此線以南的關中盆地的氐羌人口,只有比東漢末年以前更多。牧業的比重,想必也是有所增加的。但這些地區的自然條件畢竟更適宜於農耕,漢族人口畢竟還占著多數,因此,羌胡等族人入居到這裡以後,往往很快就會棄牧就農。匈奴在黃巾起義時入居太原一帶,後五六十年,在曹魏末年,當地的世家豪族即「以匈奴胡人為田客,多者數千」(《晉書·王恂傳》),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西晉末五胡起事首領之一、上黨羯人石勒,出身於「為人力耕」的僱農,也是一個例子。(石勒又善於相馬,可見仍不脫遊牧族本色。)所以這些地區儘管在民族成分上雜有不少羌胡,但在經濟上則始終是以農耕為主的區域。 同樣,在這條線以西、以北,也並不是完全沒有農業。一方面是漢人有時會被逼徙到這裡。例如赫連勃勃破關中,就曾虜其人築城以居之,號吳兒城,在今陝北綏德縣西北(《元和志·綏州》)。另一方面是羌胡等族當然也有一部分會漸漸轉業農耕。例如赫連勃勃的父親衛辰在苻秦時代曾經遣使「請田內地」(《晉書·苻堅載記》),可見農業在衛辰統治下的部族經濟中已占有―定的重要性。但遷來的漢人為數既不多,又由於這裡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跟汾水流域、關中盆地大不相同,羌胡等族的轉業農耕極其緩慢,所以在北魏道武帝初年擊破衛辰時,見於歷史記載的俘獲品仍然是「馬牛羊四百餘萬頭」(《魏書·鐵弗傳》《食貨志》),而沒有提到糧食。後四十餘年,太武帝滅夏,將陝北隴東等地收入版圖,仍然是「以河西(指山陝間的黃河以西)水草善,乃以為牧地,畜產滋息,馬至二百餘萬匹,橐駝將半之,牛羊則無數」(《魏書·食貨志》)。可見這一區域直到入魏之初,上去漢末已二百四十餘年,畜牧還是當地的主要生產事業。 歷史上的魏晉十六國時代是一個政治最混亂、戰爭最頻繁的時代,而在黃河史上的魏晉十六國時代,卻偏偏是一個最平靜的時代。原因在哪裡?依我看來,原因就在這裡。 七、北魏至隋:農耕區域逐漸向北擴展 隴西、天水、平涼、安定、北地、弘化、鹽川、上郡、延安、雕陰、朔方、榆林、定襄、五原、靈武、文城、龍泉、離石。 全面突破漢末以來所形成的那條農牧分界線,使農耕區域比較迅速地向北擴展,那是北魏以後的事。北魏在滅夏以後百年之間,就把郡縣的北界推到了今銀川平原、無定河、窟野河、蔚汾河一帶。此後又歷七八十年,經西魏、北周到了隋代,一方面在北魏原來的範圍內增建了許多郡縣,一方面又向北擴展,在河套地區設立了豐、勝等州。東漢中葉以前在這一帶的政區建置規模,至此便基本上得到了恢復。據《隋書·地理志》所載,大業五年(609)設置在黃河中游邊區和河套地區的十八個郡  的總戶數共約有五十五萬,也幾乎趕上了西漢末年的六十餘萬戶。 郡縣的增建、戶口的繁殖,當然反映了農耕區域的擴展。但我們能不能根據隋代在這一帶郡縣的轄境和戶口的數字已接近於西漢,就說這一帶的土地利用情況大致上也恢復了西漢之舊呢?不能。事實上自北魏至隋,這一帶的牧業經濟比重始終應在西漢之上。原來這一帶在秦與西漢時的由牧變農,是一下子把牧人——戎狄趕走了,遷來了大批農民——漢人,所以變得很快,並且比較徹底(當然牧業還是有的)。北魏至隋這一時期內的農牧變化可跟秦漢不一樣。這時原住本區的稽胡——一種以匈奴後裔為主體,雜有東漢魏晉以來曾經活動於本區的其他部族血統的混合族——絕無向鄰區或塞外遷出的跡象,相反,在本區內的稽胡族一直繁衍昌盛,遍布於全區。「自離石以西,安定以東,方七八百里……種落繁熾」(《周書·稽胡傳》)。所以本區在這一時期內的由牧變農,主要不是由於民族遷移——漢族的遷入,而是由於民族同化——稽胡的漢化。而這一轉化過程是極其緩慢的,並且在這方七八百里的廣大地區之內,各部分的進展速度也極不平衡。 漢族遷入本區,在十六國時代即已有之,已見上述。約至北魏晚期,稽胡的大部分由於「與華民錯居」,已轉入定居生活,「其俗土著」,「分統郡縣,列於編戶」。但畢竟仍「有異齊民」,故不得不「輕其徭賦」。一部分居於「山谷阻深者」,則猶「未盡役屬」。土著列於編戶的,「亦知種田」,也就是說,會種田,不過種田並不是他們的主要生產活動。至於「山谷阻深者」,大致仍依畜牧為生,所以北齊初年高洋平石樓(今山西石樓縣)山胡(即稽胡),所虜獲的還是雜畜十餘萬(《北齊書·文宣紀》)。到了隋代,據《隋書·地理志》所載各地風俗,自今鄜縣、合水、涇川以南一帶,才算是「勤於稼穡,多畜牧」,到達了農牧兼重階段;自今宜川、甘泉、慶陽以北,則還是由於「連接山胡,性多木強」,顯然其農業比重又不及鄜縣、合水、涇川以南。 據《舊唐書·吐蕃傳》,大曆中郭子儀部下猶有稽胡。此後即不再見於記載。 以語言與生活習慣而言,北周時「其丈夫衣服及死亡殯葬與中夏略同,婦人則多貫蜃貝以為耳及頸飾」,「然語類夷狄,因譯乃通」。到了隋代,丹州(今陝西宜川縣)的白室(即稽胡)因使用了漢語,「其狀是胡,其言習中夏」,被稱為「胡頭漢舌」(《元和志·丹州》引《隋圖經》)。自丹州以北的稽胡族中,想必還保留著不少的「胡頭胡舌」。一直到唐初,歷史上還出現擁有部落數萬的稽胡大帥,可見其漢化過程還沒有徹底完成  。 正由於稽胡的漢化過程——在經濟生活上就是由牧變農的過程——極其緩慢,到唐初還沒有完成,所以自北魏至隋,這一帶的郡縣雖續有增建,戶口雖日漸繁殖,但黃河下游安流無事的局面仍能繼續維持。 當然,儘管這一過程極其緩慢,對下遊河道不會不發生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到了隋代,戶口數字既已接近於西漢,儘管是半農半牧,水土流失的程度必然已遠遠超過魏晉南北朝時代。隋祚若不是那麼短促,再能延長几十年,那麼西漢或五代以後的河患,很可能在隋代也會出現。 八、唐:安史之亂前后土地利用的變化 有唐一代二百九十年,這一帶的土地利用情況及其對下遊河患的關係,應分為安史亂前、亂後兩個時期來講。 安史之亂以前土地利用的基本情況是: 秦、渭、涇、原、寧、慶、鄜、坊、丹、延、靈、會、鹽、夏、綏、銀、宥、麟、勝、豐、慈、隰、嵐、石二十四州,單于、安北二都護府。 1.設置郡縣的地區有超出隋代原有範圍之外的,如在窟野河流域設立了麟州一州三縣。郡縣數字也有所增加,從隋大業的十八郡九十四縣,到天寶元年增為二十六郡  一〇八縣。這反映了農墾區域的分布較前稍有推廣。 2.公私牧場占用了大量土地。 《元和志·原州》、《全唐文》卷三六一《岐邠涇寧四州八馬坊頌碑》、《冊府元龜》卷六二一、《新唐書·兵志》。 自貞觀以後,唐朝在這一帶設置了許多牧監、牧坊,由公家經營以養馬為主的畜牧業,其規模之大,遠遠超過西漢時代的牧苑。西漢牧苑養馬總數不過二三十萬匹。唐代單是隴右群牧使所轄四十八監,以原州為中心,跨秦、渭、會、蘭四州之地,「東西約六百里,南北約四百里」,「其間善水草腴田皆隸之」。麟德中馬至七十萬六千匹;天寶中稍衰,十三載,總馬牛羊凡六十萬五千六百匹、頭、口。自隴以東,岐、邠、涇、寧間設有八坊,「地廣千里」,開元十九年有馬四十四萬匹。夏州亦有群牧使,永隆中「牧馬之死失者十八萬四千九百九十」,總數當不止此。又鹽州設有八監,嵐州設有三監  。 牧監、牧坊以外,據《新唐書·兵志》說:「天寶後諸軍戰馬動以萬計,王侯將相外戚牛駝羊馬之牧布諸道,百倍於縣官。」這幾句話說得當然有些誇大,但當時軍隊和貴族都畜養著相當數量的牛駝羊馬應該是事實。這些牧場雖然遍布於諸道,本區由於自然條件適宜於畜牧,地理位置外接邊防軍駐地,內近王侯將相外戚麇集地的京畿,所占比例也應該比之於其他地區為特多。 3.人民的耕地初期遠比隋代少,極盛時也不比隋代多。 唐初承隋末農民大起義與割據戰爭之後,戶口銳減,貞觀初全國戶不滿三百萬(《通典·食貨典·戶口》),不及隋大業時的三分之一。本區一方面在梁師都、劉武周、郭子和、薛舉割據之下,統一最晚,一方面又遭受了突厥的侵擾,當然不會比其他地區情況好,只會減少得更多。經百餘年到了天寶極盛之世,本區二十六郡在天寶元年的總戶數仍不過三十三萬(《新唐書·地理志》)。安史亂起前夕的天寶十三四年,全國總戶數比天寶元年約增百分之六七(據《通典》《唐會典》所載天寶元年與十三年、十四年戶數比較而得),則本區約有戶三十五萬左右,較之隋大業有戶五十五萬,相差很遠。其時人民為逃避賦役而隱匿戶口的很多,據杜佑估計,實際數字要比入籍數字多二分之一強(《通典·食貨典·戶口》),依此推算,仍不過略與大業戶數相當。郡縣編戶基本上就是農業人口,所以貞觀天寶間本區的編戶始終不比隋代多,可以反映其時的耕地面積大致上也並未擴展。 總上三點,正好用以解釋同時期黃河下游的情況:1.由於這一帶基本上成為農業區,跟東漢以後北朝中葉以前基本上是牧區不同,北朝中葉以來的變牧為農,對下遊河道已發生了一定的影響,而唐承其後,因而下游也就不可能完全免於決溢之患,先後出現了九次。2.初年編戶銳減,故自武周以前,有溢無決;其後生齒日繁,就出現了開元年間的兩次決口。3.由於編戶始終沒有超過隋代,又有大片土地被用作公私牧場,未經開墾,因而雖有決溢,並未改道,河患的嚴重性遠不及西漢。 安史亂以後,各方面的情況都有變動,最明顯的是:1.郡縣建置有所減縮。廣德初,隴右為吐蕃所占領,歷八十餘年,至大中初始收復。唐末又放棄了河套地區的豐、勝等州。2.編戶銳減。建中初全國戶數僅三百萬(《資治通鑑》建中元年),開成、會昌間仍不足五百萬(《唐會典》卷八四,開成四年、會昌五年)。《元和志》中本區只有十州載有戶數,較之天寶,有的只剩下了幾十分之一,最多亦不過三分之一(隰州元和戶反多於天寶,應有訛誤)。 既如此,那麼安史以後的下遊河患何以非但不見減少,仍有九次之多,並且還出現了改道? 據《冊府元龜》卷四八六,元和六年李溫奏;《舊唐書·李渤傳》元和十五年疏。 《通典·食貨典·戶口》,此系杜佑估計數字。 要解答這個問題,首先,得懂得編戶數字並不等於實際戶口數字。一般說來,編戶數字總比實際數字少,而歷史上各個時期由於生產關係不同,賦役制度不同,編戶數字與實際數字的距離又有所不同。安史前後均田制的徹底崩潰,租庸調之變為兩稅法,使唐代後期民戶的隱匿逃亡,有過於開元、天寶時。因此,安史亂後編戶大減,在肅、代之際應該是實際情況,到了開成、會昌時代,全國編戶數已接近五百萬,從當時各處逃戶往往達三分之二  推算起來,實際戶數恐怕已不會比天寶年間的千三四百萬  少。本區地處邊陲,比較難於恢復,但也不會少得太多。 其次,得看看耕地到底是增是減?農牧比重有何改變? 《唐會要》卷八四,《陸宣公奏議·均節賦稅恤百姓》。 安史亂後被日益劇烈的土地兼併和苛政暴斂趕出自己原來的田地的農民,除了一部分變成莊園主的佃戶,一部分潛竄山澤,「聚為寇盜」外,又有一部分逃往他州外縣,依靠墾闢「荒閒陂澤山原」為生。對於這種墾荒的農民,政府為安集逃散、增闢稅源計,明令五年之內不收稅,五年後再收稅。農民在這一法令之下的對付辦法很妙:免稅限期之內,努力墾闢,一到滿期,又復逃棄,另闢新荒  。就是這樣一逃再逃,以致這一時期的農業儘管是較前衰退了,而耕地卻在不斷地擴展。 《冊府元龜》卷五〇三。 再者,安史亂後隴右陷於吐蕃,至大中初收復,聽百姓墾闢  ,即不再恢復原來的牧監。岐、邠、涇、寧間的牧坊,亂後「皆廢,故地存者,一歸閒廄。旋以給貧民及軍吏,間又賜佛寺、道館幾千頃」。元和中一度收原來的岐陽坊地入閒廄,「民失業者甚眾」(《新唐書·兵志》),長慶初復「悉予民」。其時本區著名的牧監只有銀州的銀川監和嵐州的樓煩監,養馬僅數千匹(《通鑑》中和二年)。可見本區(不包括河套地區與鄂爾多斯草原)原來的牧監、牧坊,至是極大部分都變成了耕地,存者無幾;耕地不是減縮了,而是增加了。就農牧比重而言,已自亂前的以農為主、農牧兼營,變而為幾乎是單純的農業區。 末了,還得讓我們想一想,其時擴展的耕地可能在什麼地方?在那樣的社會條件之下,平原地帶富於灌溉之利的好田地當然是屬於各級地主的,逃戶和一般小農所得而墾闢的,當然只能是原來的牧場和棄地,包括坡地、丘陵地和山地。而這些地區一經墾闢,正是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地區! 至於郡縣的減縮,由於隴右陷於吐蕃時漢民並未撤退,唐末放棄的豐、勝二州又在河套地區,所以對下遊河道不會發生多大影響。又,武周時內徙党項於慶州、夏州一帶,至唐末形成割據勢力,但党項本「土著有棟宇」,農牧兼營,所據區域大部分在黃河上游與鄂爾多斯草原,漢民亦未遷出,對下游的影響也不大。 明白了上述這一番道理,不僅唐代後期郡縣縮、編戶減而河患不減這一問題得到了解答,並且還可以用以解釋五代以後出現的類似情況,例如元代。 九、結論及對未來的瞻望 唐代後期黃河中游邊區土地利用的發展趨向,已為下游伏下了禍根。五代以後,又繼續向著這一趨勢變本加厲地發展下去,中游的耕地盡「可能」地無休止地繼續擴展,下游的決徙之患也就無休止地愈演愈烈。國營牧場隨著政治中心、邊防重心的東移而移向黃河下游和河朔邊塞。農民在殘酷的封建剝削之下,為了生存,唯有採取廣種薄收的辦法,隨著原來的地勢起伏,不事平整,儘量擴大墾種面積。黃土高原與黃土丘陵地帶在這樣的粗放農業經營之下,很快就引起嚴重水土流失,肥力減退,單位面積產量急劇下降,溝壑迅速發育,又使耕種面積日益減縮。還是為了生存,農民唯有繼續擴展墾地,甚或拋棄舊業,另開新地。就這樣,「越墾越窮,越窮越墾」,終至於草原成了耕地,林場也成了耕地,陂澤窪地成了耕地,丘陵坡地也成了耕地;耕地又變成了溝壑陡坡和土阜。到處光禿禿,到處千溝萬壑。農業生產平時收成就低,由於地面喪失了蓄水力,一遇天旱,又頓即成災。就這樣,當地人民的日子越過越窮,下游的河床越填越高,洪水越來越集中,決徙之禍越鬧越凶。就這樣,整個黃河流域都陷於水旱頻仍、貧窮落後的境地,經歷了千有餘年之久,直到解放以後才見轉機。 總之,王景不是神仙,宋元明清的治河人員也不會都是低能兒;下遊河防工事的技術和經驗應該是跟著時代的演進而逐步提高、豐富的,賈魯、潘季馴、靳輔等這一班人,只會比王景高明,不會反而比他差。這一班人的每一次努力之所以只能收功見效於三年五載,至多不過一二十年,而王景之後竟能出現千年之久長期安流的局面,關鍵不在於下游修防工事的得失,而在於中游土地利用情況的前後不同。這就是我對於今天這個講題的答案,也可以說是我對於整個歷史時期黃河安危的總看法。這看法到底是不是講得通,是不是符合於歷史真實,謹請諸位指教! 話講到這裡還不能就此結束,我們還得結合歷史經驗談一談當前黃河中游的土地利用規劃,並稍稍瞻望一下黃河流域的前景,這應該是同志們所最關心的。 黃河中游山陝峽谷流域和涇渭北洛上游這兩區,按其自然條件而言,本來是應該農、林、牧兼營的地區。農耕只應該在不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平地上精耕細作地進行,不應該擴展到坡地、台地上去,這是地理學家、水利學家、農學家們早就作出的科學結論。我們在上面所講的歷史事實更充分證實了這一點:什麼時期的土地利用合乎此原則,那麼本區與下游同受其利;反之,則同受其害。因此,當前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新中國,要根治黃河水害,開發黃河水利,繁榮整個流域經濟,那就必須對中游這二區的土地利用予以充分的注意,作出縝密合理的安排與規劃。否則,不僅當地人民的生活無法改善提高,下游也不可能單單依靠三門峽水庫就獲得長治久安。因為三門峽水庫的容積不是無限的,中游的水土流失問題不解決,要不了一百年,泥沙就會把水庫填滿。 那麼,我們現在是怎樣地在對付這一問題的呢?請諸位放心,像這樣的大事,黨和政府當然是極為關心注意著的,並且多年來早就採取了一系列的具體措施,正在有效地把千年以來的不合理現象予以改正。 採用了什麼措施?是不是把所有非平坦地區的耕地一下子全部或大批予以退耕,還林還牧?不,這是不可能的。當地人民的糧食必需自給自足,不能依靠外援,此其一。當地農民的生活水準原來就很低,不能再使農民因耕地退耕而受到損失,此其二。因此,健全的方針應該不是消極地單純地耕地退耕,而是積極地綜合地發展農、林、牧,結合著農、林、牧生產的提高和收益的增加,逐步移轉或減縮耕地,變土地的不合理利用為合理利用。具體的措施是四化:1.山區園林化。封山育林,同時利用所有荒坡、荒溝、荒地,大量植樹種草。這樣做不僅增加了林、牧業收入,並且對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良土壤都發生良好作用。2.溝壑川台化。在溝壑中打壩淤地,制止溝蝕,變荒溝為良田。這樣做既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又為逐步停耕坡地,把耕地從山上坡上轉移到溝川準備了條件。3.坡地梯田化。用培地埂的辦法,起高墊低,把坡地修成一台台的梯田。4.耕地水利化。打井,挖泉,開渠,修水庫,天上水、地面水、地下水一齊抓,節節蓄水,層層灌溉。3、4二項都是改造現有耕地,提高產量,減少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 用一句話概括四化,就是改進農業生產,並從單純的農業經濟逐步向農、林、牧綜合經營發展。短期內雖然還不能不以農為主,遠景規劃則以達到土地充分合理利用、水土流失基本消滅為目標。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在黨的英明領導之下,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徹底解決黃河中游的土地利用問題,從而永遠保障下游免於決溢之害,將是在不久的將來就可以做到的事! [1]《史記·貨殖列傳》司馬貞《索隱》:「榖,木名,皮可為紙。 ,山中紵,可以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