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經 · 丁部五至十三(卷五十六至六十四)

佚名 《太平經》
闕題 應天理、上下和合、天災除、奸偽斷絕讖本文。上古之人,皆心開、目明、耳洞,預知未然之事,深念未然,感動無情,卓然自異,未有不成之施。所言所道,莫不篤達,不失皇虛之心。思慕無極之智、無極之言,知人壽命進退長短,各有分部常以陰陽合,得消息上下,中取其要,與眾神有約束,但各不得犯天地大忌,所奉所得,當合天意。 文書相白,上至天君,天君得書,見其自約束分明,乃後出文,使勿自怨,中直自進,不白自聞,聲音洞徹,上下法則,各不失期,恐有不及,未曾有不自責,時常恐有非,見督錄。神相白,未曾懈,有過見退用。故重複語敕,反覆辭文,宜不違所言。是天之當所奉承,神所仰,皆如法,常不敢息。恐有不達,所受非一,皆當開心意,恐違期。神有尊卑,上下相事,不如所言,輒見疏記。憂心惻惻,常如饑渴欲食。天君開言,知乃出教,使得相主,文書非一,當得其意,後各有信。 上古之人,失得來事,表里上下,觀望四方四維之外,見其紀綱。歲月相推,神通更始,何有極時。星數之度,各有其理,未曾有移動,事輒相乘,無有復疑。皆知吉凶所起,故置曆紀。 三百六十日,大小推算,持之不滿分數,是小月矣。春夏秋冬,各有分理。漏刻上下,水有遲快,參分新故,各令可知,不失分銖。各置其月,二十四氣前後,箭各七八,氣有長日,亦復七八,以用出入,祠天神地,使百官承漏刻期,宜不失,脫之為不應,坐罪非一。故使晝夜有分,隨日長短,百刻為期,不得有差。 有德之國,日為長,水為遲,一寸十分,應法數。今國多不用,日月小短,一刻八九,故使老人歲月,當弱反壯,其年自薄,何復持長時?如使國多臣,樞機衡舒遲,後生蒙福,小得視息,不直有惡,復見伐矣。 惟天地之明,為在南方,巳午同家,離為正目,當明堂之事。日照明,以南向北,陽氣進退,亦不失常,陰陽相薄,以至子鄉,寒溫相直,照徹自然,甚可喜。 生養之道,少陽太陽,木火相榮,各得其願,是復何爭?表里相承,無有失名,上及皇耀,下至無聲,寂靜自然,萬物華榮,瞭然可知,不施自成,天之所仰,當受其名。 機衡所指,生死有期。司命奉籍簿數通,書不相應,召所求神,簿問相實,乃上天君。天君有主領所白之神,不離左右,其內外見敬,亦不敢私承,所上所下,各不失時。太陰司官,不敢懈止。 正營門閣,恐自言事,輒相承為善,為要道,牒其姓名,得教則行,不失銖分。上古之時,有智慮,無所不照,無所不見,受神明之道,昭然可知,亦自有法度,不失其常。 從太初已來,歷有長短,甚深要妙。從古至今,出歷之要,在所止所成。輒以心思候算,下所成所作,無不就並數,相應繩墨,計歲積,日月大分為計。 闕題 今天地且大樂歲,帝王當安坐而無憂,民人但游而無事少職,五穀不復為前,無有價直。天下興作善酒以相飲,市道尤極,名為水令火行,為傷於陽化。 凡人一飲酒令醉,狂脈便作,買賣失職,更相鬥死,或傷賊;或早到市,反宜乃歸;或為奸人所得,或緣高墜,或為車馬所克賊,推酒之害萬端,不可勝記。 念四海之內,有幾何市,一月之間,消五穀數億萬斗斛,又無故殺傷人,日日有之,或孤獨因以絕嗣,或結怨父母置害,或流災子孫。縣官長吏,不得推理,叩胸呼天,感動皇靈,使陰陽四時五行之氣乖錯,復旱上皇太平之君之治,令太和氣逆行。蓋無故發民令作酒,損廢五穀,復致如此之禍患。 但使有德之君,有教敕明令,謂吏民言,從今已往,敢有市無故飲一斗者,笞三十,謫三日;飲二斗者,笞六十,謫六日;飲三斗者,笞九十,謫九日。各隨其酒斛為謫,酒家亦然,皆使修城郭道路官舍。所以謫修城郭道路官舍,為大土功也。土乃勝水,以厭固絕滅。令水不過度傷陽也。水,太陰也,民也,反使興王,傷損陽精,為害深矣。修道路,取興大道,以類相占,漸置太平。 《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十四《飲酒緣》引《太平經》云:真人問曰:「天下作酒以相飲,市道元據,凡人飲酒洽醉,狂詠便作,或即斗死,或則相傷賊害,或緣此姦淫,或緣茲高墮,被酒之害,不可勝記。念四海之內,有幾何市,一日之間,消五穀數億萬斗斛,復緣此致害,連及縣官,或使子孫呼嗟,上感動皇天,禍亂陰陽,使四時五行之氣乖反。如何故作狂藥,以相飲食,可斷之以否?」 神人曰:「善哉!飲食,人命也。吾言或有可從,或不可從。但使有德之君教敕,言從今以往,敢有無故飲酒一斗者,笞二十,二斗杖六十,三斗杖九十,一斛杖三百。以此為數,廣令天下,使賢人君子,知法畏辱,必不敢為。其中愚人有犯即罰,作酒之家亦同飲者。」 真人曰:「或千里之客,或家有老弱,或祠祀神靈,如何?」神人曰:「若千里君子,知國有禁,小小無犯,不得聚集;家有老疾,藥酒可通。」 闕題 考天地陰陽萬物,上下相愛相治,立功成名,使心治一家,使人不復相憎惡,常樂合心同志,令太和之氣日自出,而大興平,六極同心,八方同計。所治者若人意,莫不皆響應而悅者。本天地元氣,合陰陽之位。邪惡默然消去,乖逆者皆順,明大靈之至道,神所好愛。 吾乃上為皇天陳道德,下為山川別度數,中為帝王設法度。中賢得以生善意,因以為解除天地大咎怨,使帝王不復愁苦,人民相愛,萬物各得其所,自有天法常格在不匿。 古者聖帝明王,重大臣,愛處士,利人民,不害傷;臣亦忠信不欺君,故理若神。故賢父常思安其子,子常思安樂其父,二人併力同心,家無不成者;如不併力同心,家道亂矣,失其職事,空虛貧極,因爭鬥分別而去,反還相賊害。親父子分身血氣而生,肢體相屬如此,況聚天下異姓之士為君、師、父乎?故聖人見微知著,故重戒慎之。 夫師,陽也,愛其弟子,導教以善道,使知重天愛地,尊上利下,弟子敬事其師,順勤忠信不欺。二人併力同心,圖畫古今舊法度,行聖人之言,明天地部界分理,萬物使各得其所,積賢不止,因為帝王良輔,相與合策共理致太平。如不併力同計,不以要道相傳,反欲浮華外言,更相欺殆,逆天分理,亂聖人之辭,六極不分明,為天下大災。帝王師之。失其理法,反與天地為大仇,不得神明意,天下大害者也。 闕題 人生備具陰陽,動靜怒喜皆有時。時未牝牡之合也,是陰陽當主為生生之效也。天道三合而成,故子三年而行。三三為九,而和道究竟,未知牝牡之合,其中時念之,未能施也。 天數五,地數五,人數五,三五十五,而內藏氣動。四五二十,與四時氣合而欲施,四時者主生,故欲施生。五五二十五,而五行氣足,而任施。五六三十而強,故天使常念施,以通天地之統,以傳類。會三十年而免,老當衰,小止閉房內。天下C167行之屬,人象天地純耳,其餘不能也。 故天地一日一夜,共閏萬二千物,盡使生。夜則深,晝則燥,深者陰也,燥者陽也,天與地日共養此萬二千物具足也。天之法,陽合精為兩。陽之施,乃下入地中,相從共生萬二千物。其二千者,嘉瑞善物也。 夫萬二千物,各自存精神,自有君長,當共一大道而行,乃得通流。天道上下,往朝其君,比若人共一大道,往朝王者也。萬二千物精神,共天地生,共一大道而出,有大有中有小。何謂也?乃謂萬二千物有大小,其道亦有大小也,各自生自容而行。故上道廣萬步為法,次廣千步為法,其次廣百步為法,其次廣十步為法,其次廣一步為法。凡五道,應五方,當共下生於地,共朝於天,共一道而行。是以大道廣萬步,容中道千步,小道百步,DA3E道十步,毛道一步。物有大小,各自容往來。 凡乃上受天之施,反下生施地,出當俱上朝天也,故大道但可張,不可妄翕也。翕之輒不相容,有不得生者,或有傷死。不得生出者,令人絕無後代;傷者傷人,死者殺人。古者聖人不敢廢絕大道者,睹天禁明也。 子以何天道得傷?道者,天也,陽也,主生;德者,地也,陰也,主養;萬物多不能生,即知天道傷矣;其有不生者,即知天克有絕者矣。一物不生一統絕,多則多絕,少則少絕,隨物多少,以知天統傷。夫道興者主生,萬物悉生;德興者主養,萬物人民悉養,無冤結。 闕題 吾書中善者,使青為下而丹字,何乎?吾道乃丹青之信也,青者生,仁而有心,赤者太陽,天之正色。吾道太陽仁政之道,不欲傷害也。 天子者,天之心也;皇后者,地之心也。夫心者,主持正也。天乃無不覆,無不生,無大無小,皆受命生焉,故為天。天者,至道之真也,不欺人也,萬物所當親愛,其用心意,當積誠且信,但常欲利不害,不負一物,故為天也。夫帝王者,天之子,人之長,其為行,當象此。夫子者,當承父之教令嚴敕,案而行之,其事乃得父心志意,可為良家矣。如不承父教令,其家大小不治,即為貧家矣。財反四去,常苦不聚,其事紛紛,災變連起,大得愁苦,過在此矣。古者帝王將行,先仰視天心,中受教,乃可行也。 夫皇后之行,正宜土地。地乃無不載,大小皆歸,中無善惡,悉包養之。皇后,乃地之子也,地之心也,心憂凡事,子當承象母之行若母,乃為孝子。夫天地之與皇后相應者,比若響之與聲,於其失小亦小,失大亦大,若失毫髮之間,以母不相得志意。古者皇后將有為,皆先念后土,無不包養也。無不可忍,無不有常,以是自安,與土心相得矣。若失之,則災變連起,刑罰不禁,多陰少陽,萬物不茂,過在此。夫是二人正行者,則神真見,真道出,賢明皆在位,善物悉歸國。 闕題 元氣,陽也,主生;自然而化,陰也,主養凡物。天陽,主生也;地陰,主養也。日與晝,陽也,主生;月星夜,陰也,主養。春夏,陽也,主生;秋冬,陰也,主養。甲丙戊庚壬,陽也,主生;乙丁己辛癸,陰也,主養。子寅辰午申戌,陽也,主生;丑卯巳未酉亥,陰也,主養。亦諸九,陽也,主生;諸六,陰也,主養。男子,陽也,主生;女子,陰也,主養萬物。雄,陽也,主生;雌,陰也,主養。君,陽也,主生;臣,陰也,主養。天下凡事,皆一陰一陽,乃能相生,乃能相養。 一陽不施生,一陰並虛空,無可養也;一陰不受化,一陽無可施生統也。陽氣一統絕滅不通,為天大怨也;一陰不受化,不能生出,為大咎。天怨者,陽不好施,無所生,反好殺傷其生也;地所咎,在陰不好受化,而無所出養長,而咎人反傷其養長也。天不以時雨,為惡凶天也;地不以生養萬物,為惡凶地也。男不以施生,為斷天統;女不以受化,為斷地統。陰陽之道,絕滅無後為大凶,比若天地一旦毀,而無復有天地也。 是故聖賢,好天要文也。天者,眾道之精也。賢者好道,故次聖;賢者入真道,故次仙;知能仙者必真,故次真;知真者,必致神。神者,上與天同形合理,故天稱神,能使神也。神也者,皇天之吏也。神人者,皇天第一心也。天地之性,清者治濁,濁者不得治清。精光為萬物之心明,治者用心察事,當用清明。 今神人、真人、仙人、道人、聖人、賢人、民人、奴婢,皆何象乎?然,神人者象天,天者動照無不知。真人者象地,地者直至誠不欺天,但順人所種不易也。仙人者象四時,四時者變化凡物,無常形容,或盛或衰。道人者象五行,五行可以卜占吉凶,長於安危。聖人者象陰陽,陰陽者象天地以治事,合和萬物,聖人亦常合和萬物,成天心,順陰陽而行。賢人象山川,山川主通氣,達遠方,賢者亦當為帝王通達六方。凡民者象萬物,萬物者,生處無高下悉有,民故象萬物。奴婢者衰世所生,象草木之弱服者,常居下流,因不伸也,奴婢常居下,故不伸也,故象草木。 故奴婢賢者,得為善人;善人好學,得成賢人;賢人好學不止,次聖人;聖人學不止,知天道門戶,入道不止,成不死之事,更仙;仙不止,入真;成真不止,入神;神不止,乃與皇天同形,故上神人舍於北極紫宮中也,與天上帝同象也,名天心神;神而不止,乃復逾天而上,但承委氣,有音聲教化而無形,上屬天上,憂天上事。神人已下,共憂天地間六合內,共調和,無使病苦也。 《正一法文太上外籙儀》下《人四夷受要籙》引《太平經》云:奴婢順從君主,學善能賢,免為善人良民,良民善人學不止成賢人,賢人學不止成聖人,聖人學不止成道人,道人學不止成仙人,仙人學不止成真人,真人學不止成大神人,大神人學不止成委氣神人。 願聞絕洞彌遠六極天地之間,何者最善?三萬六千天地之間,壽最為善,故天第一,地次之,神人次之,真人次之,仙人次之,道人次之,聖人次之,賢人次之。此八者,皆與皇天心相得,與其同意併力,是皆天人也,天之所欲仕也。天內各以職署之,故思慮常相似也,是天所愛養人也。天者,大貪壽常生也,仙人亦貪壽,亦貪生。貪生者,不敢為非,各為身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