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爾傳 · 第八章 宗教的觀念
泰戈爾對於宗教和哲學,都有深刻的認識。他所探討的是高深玄妙的道理,他所忽略的是故弄玄虛的傳教士。只因道理是一貫的、匯通的、殊途同歸的,所以他能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找出各教的要義,而不至成為迷信的教徒。在《致友人書》(Letters to a Friend)里,他時常提出宗教問題;在《印度的詩人》(The Poet of Hindustan)及《人類與宗教》(Religion and Man)二書里,他對於佛教、印度教、基督教更有入木三分的見解。
他曾一再很謙遜地說自己不是學者專家,他僅以詩人的身份來觀察宗教和哲學。
首先他要把印度教與佛教作個比較。
他認為印度教不是一種受經典的限制或者以先知為中心的信仰。但是,它有經典,它也有先知,把上帝對於各階層的宗教經驗遺留給我們。假如你說現時流行的印度教的範圍和眼光都比較狹窄,那么正統的佛教,卻廣大無邊,超越印度的疆界,東渡中國、日本,而成為全世界一致信奉的宗教。
印度教認識無涯,所以它追求解放;佛教也認識無涯,但它卻從現實生活入手。印度教的目的是積極的、解放的,避免有涯的束縛的,想法與無涯合一的;佛教的目的是消極的、毀滅的。但是,歸根究底,「涅槃」(Nirvana 即圓寂之意)並非消極的理想,因為佛教所謂「無」,是超出積極和消極的狀態,而且能夠領略二者。我們可以從中國的道教里找到超然物外的精神。「道」超過一切;上帝、人類、宇宙——無論全體或局部——都是從「道」化出來。「道」是無涯的上帝和有涯的創造的背景。
婆羅門教的目的在於解放,佛教的目的在於毀滅。我們可以說二者的道理相同,不過名詞有些差別罷了。但是,名詞代表心理的狀態,同時,名詞也重視某方面的真理。「解放」使我們趨向真理的積極方面,「毀滅」使我們注意真理的消極方面。婆羅門教要追求快樂,佛教要避免痛苦,這又是名異實同。
由於「小我」作祟,人類往往把認識「大我」的門徑堵住了,因此,所有宗教都斬釘截鐵地宣稱:「假如你不否定自己,每天抱起十字架,你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假如你不消失於整體裡邊,你就不能找到你的生命。假如種子不播在地上,不死掉,它就沒有希望得到新樹木、新生命,而一切新的東西都是從它發生出來。沒有否定自己,就不能夠實現自己;而宗教的目標,不過是消除暫時的、有涯之身,代之以永久的、無涯之身。
天道自在人心。我們的真正幸福,在於渾然與天道合為一體。
由於宗教的媒介,我們可得到真理。我們把至高的真理叫做上帝、天父、安拉、婆羅門,或者其他神聖的名字,都無關重要。宇宙即上帝,上帝即宇宙。宇宙是無涯的,人生是有涯的,那種隱藏心靈深處的真理,就是介於有涯與無涯之間。
泰戈爾曾引用德國大詩人歌德的名言:「假如物質沒有精神,它就不存在,也不能運用;同樣的,精神沒有物質,它就不存在,也不能運用。」這種一元的思想,無論在東方或西方都很普遍。
普通人的生活過程,跟動物大同小異,一開頭就有許多欲望;不過他只看到眼前,或最近的將來的事情。但是,隱藏心靈深處的大我,卻不安於眼前的狀況,他要不斷地奮鬥,結果,豁然貫通,知道自己是可憐得很,所以他必須加倍努力,以便達到自己所追求的崇高的目標。
一個人如要渡江,他不能夠在此岸對彼岸高呼:「岸兒跑過來罷。」相反的,他必須製造船隻,盡力划船,才能夠達到彼岸。從佛祖這麼一個精彩的寓言裡,我們多少可用自己的經驗來證明:我們的靈魂和心靈曾受罪惡和死亡的束縛,我們不能要求神明替我們解脫;相反的,我們須加倍努力,以求解脫。脫離苦難,自然而然會得到幸福,好像清心寡欲之後,自然而然會得到積極的生活,認識真理一樣。
幾千年前,我們的祖先早就知道死亡會剝奪地球上的一切有生之物。我們在科學、文化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有進步,但是,只要生和死的謎還是存在,那麼最高的真理的基本教訓——無論佛教也罷,基督教也罷,回教也罷,猶太教也罷,拜火教也罷——還是一樣。成千成萬的兒童甜蜜的臉龐,整天玩玩笑笑,蹦蹦跳跳,給我們這世界帶來富足和快樂;但是,當我想到他們個個將慢慢地向火葬堆或墳場進軍的時候,我差不多是萬箭攻心,肝膽寸裂。我知道,我必須把目前算是我的一切東西留在身後,甚至我的身體也在大地里物化。當我撒手西歸之後,我的最親愛的人們又將怎樣?無論我們怎麼鍾愛我們的親屬,我們知道自己是孤獨的旅客。假如我們慘遭破船沒頂,這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假如我們僥倖走到正路,安登彼岸,那麼這也可以說是福有應得,同時,還須歸功於愛護我們的主宰。
什麼事情都是過渡的,這種觀念給我們的生命以必要的補劑。有了樂觀,又有了悲觀,這才能夠保持平衡,這才算是宗教。愚蠢往往和大笑共存;眼淚往往跟智慧齊在。眼淚引導我們到更深刻的生活真相;大笑常引導我們到生命的海洋的表面。在西方,人們發大笑比較流眼淚的機會更多,所以他們的生活顯然很膚淺。
在東方,我們時常有機會與悲慘、匱乏、苦痛接觸,所以我們的眼淚也多於大笑,同時,我們的智慧也比較那種以大笑為象徵的膚淺的生活高明得多。
一個嚴肅的有思想的人,遲早應該有精神上的覺醒及啟示的經驗。誰都需要有精神上的覺醒及內心的啟示,因而個個得超凡入聖。就達到真理這一點而論,佛祖和基督完全一樣;因為自知、自製、禱告,以及其他達到真理的條件,是造成他們的宗教的蓬蓬勃勃的生氣。佛祖並不是和尚,雖然普通人把他當做僧侶,而且以他為中心,利用他的名義來組織宗教。基督及其宗教也遇著這麼奇怪的事情。基督是神聖的,雖然教會所宣布的基督的教條,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因為教會把他當做神秘的人物,用教會的玄學與宗派的外衣把他罩住。偉大的宗教領袖把人從睡夢中喊醒,要他們認識生活的真相。這樣一來,教他們要進一步在內心的自由的堡壘上重建神聖的宮殿。
在我們的生命中,有時是精神上陷於睡眠或死亡的狀態。有些例外剛好確定通例。既有犯罪的時候,又有悔過的時候;既有播種的時候,又有收穫的時候;既有出生的時候,又有死亡的時候;我們有時難免自投情慾、愚蠢、精神睡眠的羅網;不過我們卻長期處於那種狀態中。我們的良知的呼聲,會叫喊我們、勸告我們、督促我們。這樣一來,我們得脫離罪惡和一切的束縛,達到超人的光輝和莊嚴。簡單說一句,宗教是道德加上情感,由心靈深處慢慢提高。在沒有擺脫黑暗和愚蠢之前,根本談不上什麼宗教。
為了證明這道理的正確,泰戈爾特地引用《新約·羅馬書》第13章第11至14節。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接近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盪,不可競爭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因為佛教特別注重道德,所以我們根本不大理會那些傳教士們的批評,說佛教是無神論者。有人說,佛教僅是倫理制度,不能算是非常嚴格的宗教。請問什麼宗教算是「嚴格」的宗教?答案是:基督教、猶太教、回教。為什麼呢?因為原始的佛教對於上帝及死後的情形緘默無言。我們反駁說,只因佛教要它的信徒注重道德的自修,不必浪費時間去幻想神的下凡、聖禮等事情,這才算是道地的宗教。至於那些標榜宗教的人,他們實際上比較根本不理會宗教,往往缺少對宗教的正確的認識。
佛教永遠是世界上最合倫理的宗教,雖然一般神學家要提出宗教及真理的各種定義,以便適合他們的傳教的職務。許多神學家等於大律師,所不同的是,大律師還有正義感及自由權等觀念,而神學家卻籠罩於神秘及神權中,而且要求信徒要絕對盲從。
現代文明的危機主要的在於道德。從這方面看來,你可以說危機是宗教,假如宗教生活在於提高道德生活。佛教不是神學的系統,也不是把歷史事實作個總結,而是希望每個人考核自己,找出自己的悲慘的遭遇的原因,以及拯救精神的病態和道德的貧困的辦法。你可以說,「這未免太過簡單。假如佛教就是這麼一回事,那麼它就不算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種宗教了。」那些以為宗教的範圍內必須包含許多神秘的事情,不可思議的啟示,神授的祭司,欽定的教條的人,根本不理會我們的道德和精神生活主要的是以簡單而自明的原則做根據。請問什麼警句、什麼真理,會比「行善去惡」四字更簡單、更自明呢?但是我們之中到底有多少人能夠實踐「行善去惡」這四字,因而從內心裡得到極豐富的精神生活呢?
再舉一個例:「清心的人有福,因為他們必得見到上帝。」(《新約·馬太福音》第5章第8節)這句話是那麼簡單,只要用腦想一想,便能明白。但是,我們之中到底有多少人真正清心,因而達到正確的見解?
老實說,上帝是絕對簡樸的化身。我們也應該力求簡樸,直到後來對於真理有最高度的認識後,我們才能夠渾然與真理合而為一。到了那時,從前的一切錯綜複雜的事情,現在都一一簡單化、光明化了。這才是精神上的進步的方法,這才是接近天道,自我發現的方法。
佛教對人類的宗教最大的貢獻,在於它堅持宗教的道德基礎,以代形上學的教條及不可思議的要求。假如一個人從甲教改信乙教,或者從丙教改信丁教,他用不著自豪,更不要以為自己將會得救。大家應該知道,人生最大的關鍵,在於整個人的道德的進步。改信第二種宗教,改隸於另一個教會,對於個人的道德的進步,漠不相干。
簡單說一句,泰戈爾雖然自幼受佛教的影響獨深,但他對於各種宗教都同樣尊重,一點也沒有歧視。他絕對不想黨同伐異,入主出奴。他很堅決地主張,道德的進步,比較信仰任何宗教,隸屬任何教會,更來得切實。
自求多福,在我而已。何必整天為狹窄的教條,何必時常捨棄人間應盡的責任,幻想地獄與天堂,致自尋煩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