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書譯註 · 正道章第二

黃石公 《素書譯註》
道不可以非正。 ——張注 不偏其中,謂之正;人行之履,謂之道。此章之內,顯明英俊、豪傑,明事順理,各盡其道,所行忠、義道理。 ——王氏曰 第一則 利天下者,天下啟之 德足以懷遠。 解讀 一個人如果品德高尚,那麼足以令人心悅誠服,前來歸順。 張注「懷者,中心悅而誠服之謂也。」 王氏曰「善政安民,四海無事;以德治國,遠近咸服。聖德明君,賢能良相,修德行政,禮賢愛士,屈己於人,好名散於四方,豪傑若聞如此賢義,自然歸集。此是德行齊足,威聲伏遠道理。」 第二則 誠信者,天下之結也 信足以一異,義足以得眾。 解讀 誠實、守信用,就能夠統一不同的意見;講義氣、誠心待人,就能夠得到眾人的擁戴。 張注「有行有為,而眾人宜之,則得乎眾人矣。天無信,四時失序;人無信,行止不立。人若志誠守信,乃立身成名之本。君子寡言,言必忠信;一言議定,再不肯改議、失約。有得有為而眾人宜之,則得乎眾人心。一異者,言天下之道一而已矣,不使人分門別戶。賞不先於身,利不厚於己;喜樂共用,患難相恤。如漢先主結義於桃園,立功名於三國;唐太宗集義於太原,成事於隋末,此是義足以得眾道理。」 第三則 以古為鑑,可以知興替 才足以鑑古,明足以照下,此人之俊也。 解讀 才識傑出,能夠從歷史中借鑑經驗;善用聰明才智,能夠洞察下屬的心思:這樣的人可以被稱為人中俊傑! 張注「嫌疑之際,非智不決。」 王氏曰「古之成敗,無才智,不能通曉今時得失;不聰明,難以分辨是非。才智齊足,必能通曉時務;聰明廣覽,可以詳辨興衰。若能參審古今成敗之事,便有鑒得失才智。 「天運日月,照耀於晝夜之中,無所不明;人聰耳目,聽鑒於聲色之勢,無所不辨。居人之上,如鏡高懸,一般人之善惡,自然照見。在上之人,善能分辨善惡,別辨賢愚;在下之人,自然不敢為非。 「能行此五件,便是聰明俊毅之人。」 第四則 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 行足以為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使守約,廉可以使分財,此人之豪也。 解讀 行為端正,能夠為人表率;足智多謀,可以解決疑難問題;誠實守信,能夠信守承諾,遵循約定;清正廉潔,能夠仗義疏財:這樣的人可以被稱為人中豪傑! 張注「嫌疑之際,非智不決。」 王氏曰「德行存於心,仁義行之於外。但凡動靜其間,若有威儀,是形端表正之禮。人若見之動靜安詳,行止威儀,自然必生恭敬之禮。上下不敢怠慢。 「自知者明,知人者智。明可以鑑察自己之善惡。智可以詳決他人之嫌疑道理。若是嫌疑時分,卻進前行,必惹禍患。怪怨其間,管領勾當,身不必安。若識嫌疑,便識進退。自然身無禍也。 「誠信,君子之本;守己,養德之源。若有關係機密重事,用人其間,選揀身能志誠,語能忠信,共與會約;至於患難之時,必不悔約、失信。 「掌法從其公正,不偏於事;主財守其廉潔,不私於利。肯立紀綱,遵行法度,財物不貪愛。惜行止,有志氣,必知羞恥也。此等之人,掌管錢糧,豈有虛廢? 「若能行此四件,便是英豪賢人。」 第五則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回。 解讀 恪盡職守,而不令其廢弛;堅守道義,而堅決不改變初衷。 張注「孔子為委吏乘田之職是也。迫於利害之際,而確然守義者,此不回也。」 王氏曰「設官定位,各有掌管之事理。分守其職,勿擇干辨之易難。所委用之時,休擇易難,必索盡心向前辨。不該管幹之事休管,逞自己之聰明,強攙覽而行,為之犯分,合管之事;若不誤了自己身上名爵、職位,必不失廢。 「避患求安,生無賢義之名;居危不變,死盡孝忠之道。侍奉君王,必索盡心行政;遇患難之際,竭力亡身,寧守仁義而行,便死之時也,有忠義清名;若避仁義而求生,雖存其命,不以為美。肯守大義,有死之榮,無生之厚。」 第六則 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也 見嫌而不苟免,見利而不苟得,此人之傑也。 解讀 受到猜疑,也要堅持自己心中的道義,不會因為對自己不利而苟且逃避;見到眼前的利益,並不隨意占為己有:這樣的人可以被稱為人中之傑! 張注「周公不嫌於居攝,召公則有所嫌也。孔子不嫌於見南子,子路則有所嫌也。居嫌而不苟免,其惟至明乎。 「俊者,峻於人;豪者,高於人;傑者,傑於人。有德、有信、有義、有才、有明者,俊之事也。有行、有智、有信、有廉者,豪之事也。至於傑,則才行足以名之矣。然,傑勝於豪,豪勝於俊也。」 王氏曰「名顯於己,行之不公者,必有其殃;利榮於家,得之不義者,必損於身。事雖利己,理上不順,勿得強行。財雖榮身,違礙法度,不可貪愛。賢善君子,順理行義,仗義疏財,必不肯貪愛小利也。人能行此四件,便是人士之豪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