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文集 · 放鶴亭記
熙寧十年秋,彭城大水[1],雲龍山人張君天驥之草堂,水及其半扉。明年春,水落,遷於故居之東,東山之麓。升高而望,得異境焉,作亭於其上。彭城之山,岡嶺四合,隱然如大環;獨缺其西十二,而山人之亭,適當其缺。春夏之交,草木際天;秋冬雪月,千里一色。風雨晦明之間,俯仰百變。山人有二鶴,甚馴而善飛。旦則望西山之缺而放焉,縱其所如,或立於陂田,或翔於雲表;暮則傃東山而歸[2],故名之曰「放鶴亭」。
郡守蘇軾,時從僚吏,往見山人,飲酒於斯亭而樂之。挹山人而告之曰:「子知隱居之樂乎?雖南面之君[3],未可與易也。《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詩》曰:『鶴鳴於九皋[4],聲聞於天。』蓋其為物,清遠閒放,超然於塵垢之外,故《易》《詩》人以比賢人君子。隱德之士,狎而玩之,宜若有益而無損者,然衛懿公好鶴則亡其國。周公作《酒誥》[5],衛武公作《抑戒》,以為荒惑敗亂,無若酒者;而劉伶、阮籍之徒,以此全其真而名後世。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閒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為害,而況於鶴乎?由此觀之,其為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
山人欣然而笑曰[6]:「有是哉!」乃作放鶴、招鶴之歌,曰:「鶴飛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覽兮擇所適。翻然斂翼,婉將集兮,忽何所見,矯然而復擊。獨終日於澗谷之間兮,啄蒼苔而履白石。」「鶴歸來兮,東山之陰。其下有人兮,黃冠草屨葛衣而鼓琴。躬耕而食兮,其餘以汝飽。歸來歸來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注釋】
[1]熙寧十年:公元1077年。彭城:徐州。
[2]傃:向。
[3]南面:古之帝王皆坐北面南稱尊。
[4]九皋:深澤。
[5]《酒誥》:《尚書》篇名。
[6]欣然:張口而笑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