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譯註 · 九變篇第八
曹操曰:變其正,得其所用九也。
【題解】
本篇講各種特殊情況的機斷措施。「九」泛指多,「變」指不按正常原則處置。篇內內容錯雜,先講五種地形,次講五種情況及根據當時具體形勢而應作的靈活應變,再次指出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再次論戰略上指揮諸侯的方法,再次強調有備無患,最後提出將有五危的警告。
(五十九)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氾地〔1〕無舍,(曹操曰:無所依也。水毀曰圮。)衢地交合,(曹操曰:結諸侯也。)絕地無留,(曹操曰:無久止也。)圍地則謀,(曹操曰:發奇謀也。)死地則戰。①(曹操曰:殊死戰也。)
【校勘】
〔1〕氾地:十家本、《武經》本作「圮地」,據竹簡應作「氾地」。詳見「九地篇」八十三段校勘〔1〕。
【注釋】
① [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見四十九段注釋①。 [氾地無舍]:氾地,水網、湖沼等難行的地區,叫作氾地,行動不便,住宿困難,所以行軍到此不宜舍營。 [衢地交合]:衢地,幾國交界,四通八達,先到者可以結交諸侯,取得某種援助的地區,叫做衢地。曹註:「結諸侯也。」 [絕地無留]:據李筌注,沒有泉、井,無從畜牧和采樵的地區,叫做絕地。就是說人馬缺乏飲水,放牧沒有水草,砍柴又沒有樹木,這樣的地方無法停留。賈林注則說是:「溪谷坎險,前無通路曰絕。」是地形險要,一旦遇敵進退為難,所以不宜留也。 [圍地則謀]:進入的道路狹隘,退歸的道路險迂,敵人以少數兵力就可以使我進退兩難的地區,叫做圍地。指易被包圍之地區。 [死地則戰]:迅速奮勇作戰就能生存,不迅速奮勇作戰就只有死亡的地區,叫做死地。 (以上五注,請參看《九地篇》譯文)
【譯文】
(五十九)孫子說:凡是用兵的法則:主將接受國君的命令,動員組織民眾編製成軍隊〔出征〕,在「氾地」上不可舍營,在「衢地」上應結交諸侯,在「絕地」上不可停留,遇到「圍地」就要巧出計謀,陷入「死地」就要堅決奮戰。
【試箋】
這裡講的五種地區,地形篇講的六種地形(見原文七十七段),九地篇講的九種地區(見原文八十三段),六種地區(見原文八十九段)和九地篇九種地形上的行動方針(見原文九十段)都是古代「兵要地理」的萌芽的論述,有許多重複,疑是《孫子》流傳中不同筆記者的綜合。但其中也有傑出的命題,如:「圍地則謀」,「死地則戰」。以上論述可看作《孫子》地形觀的一種表現。
(六十)塗有所不由,(曹操曰:隘難之地,所不當從;不得已從之,故為變。)軍有所不擊,(曹操曰:軍雖可擊,以地險難久,留之失前利,若得之則利薄,困窮之兵,必死戰也。)城有所不攻,(曹操曰:城小而固,糧饒,不可攻也。操所以置華費而深入徐州,得十四縣也。)地有所不爭,(曹操曰:小利之地,方爭得而失之,則不爭也。)君命有所不受。①(曹操曰:苟便於事,不拘於君命也。)
【注釋】
① [塗有所不由]:塗,通「途」。不是見路就走,而要從全局研究,比如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動,或預防敵之伏擊,有時好走的路不走。 [軍有所不擊]:軍,敵軍。發現敵軍不一定就要去打它,而要通觀全局,比如從局部看有利,從全局看不利,就不去打它。 [城有所不攻]:敵人所占的城,不是一律都去奪取,而要看周圍情況和當時時機,比如因占之無用,或因占之不能堅守,就不去攻擊。 [地有所不爭]:地,重要地方;不一定都要去爭,有時爭之無益,有時有更重要的地方要爭,就不去爭奪。 [君命有所不受]:君命,即諸侯的命令。有時(比如不符合前線實際情況)不應接受的就不接受。
【譯文】
(六十)道路有的〔雖可走而〕不走,敵軍有的〔雖可打而〕不打,城堡有的〔雖可攻而〕不攻,地方有的〔雖可爭而〕不爭,國君的命令有的〔雖可受而〕不受。
【試箋】
「君命有所不受」,是這一段話的重點,是《孫子》的特殊命題。當時,只在戰國初期將相開始分工,孫子要求相對的集中,反對「於軍不利」的「中樞遙控」時才提出來的。
(六十一)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1〕,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①(曹操曰:謂下五事也。九變,一雲五變。)
【校勘】
〔1〕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此句原文「故將通於九變之地利者」,有「地」字,但在軍事和文法上很難說得通。下句「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句,也無「地」字。所以刪去「地」字。
【注釋】
① [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九變,各種機變。九,泛指多;變,指不照正常情況、循規蹈矩,而根據具體情況,從當時客觀情況需要出發所作的特殊處置,臨機專斷,不拘常法,怎樣行動最合適就怎樣行動。 [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將領不通於對諸種特殊情況和臨時發生的變化而採取適當措施的,雖知地形,不能善於利用地形。 [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五利:一說,是指「塗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等五項權宜之計。另一說,是指「氾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兩說的實質,都是指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臨機應變。
【譯文】
(六十一)將帥能精通以上各種機變的運用,就是懂得用兵了。將帥不精通以上各種機變的運用,雖然了解地形,也不能得到地利。指揮軍隊不知道各種機變的方法,雖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充分發揮軍隊的戰鬥力量。
(六十二)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①(曹操曰:在利思害,在害思利,當難行權也。)雜於利,而務可信也;(曹操曰:計敵不能依五地為我害,所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②(曹操曰:既參於利,則亦計於害;雖有患,可解也。)
【注釋】
① [是故智者之慮]:指聰明將帥的思考。 [必雜於利害]:看問題不應只看到有利方面,而不考慮有害方面;也不應只看到困難方面,而不看到有利因素。就是說要兼顧到利、害兩方面。
② [雜於利,而務可信也]:務,事。這裡指自己的作戰意圖、任務、勝利。信,通「伸」,伸展、達到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是要看到有利的一面,才能提高勝利的信心。 [雜於害,而患可解也]:指要看到困難或危害的方面,才能預防可能發生的禍患或意外。
【譯文】
(六十二)聰明將帥的思考,必須兼顧到利害兩方面的條件。〔在不利情況中〕要同時看到有利條件,才能提高勝利信心;〔在順利情況中〕要同時看到危害的可能,才能解除〔可能發生的〕禍患。
(六十三)是故屈諸侯者以害,(曹操曰:害其所惡也。)役諸侯者以業,(曹操曰:業,事也,使其煩勞,若彼入我出,彼出我入也。)趨諸侯者以利。①(曹操曰:令自來也。)
【注釋】
① [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屈,屈曲不伸。害,不利之事。意即要使諸侯力量屈伏不能伸展,就要設法使他去做不利的事。吳為三師以擾楚,楚不得不應付之,於是乎楚軍陷於被動不利的地位。即一例也。 [役諸侯者以業]:役,役使。業,事也。意指要使諸侯奔走應付,就要用使他不得不做的事來驅使他。曹註:「使其煩勞,若彼入我出,彼出我入也。」 [趨諸侯者以利]:趨,奔走也。意即迫使諸侯被動奔走,就要用小利去引誘他。
【譯文】
(六十三)要使各國諸侯的力量不能伸展,就要用計謀去傷害它;要使各國諸侯忙於應付,就要用〔它不得不做的〕事業驅使它;要使各國諸侯被動奔走,就要用小利去引誘它。
(六十四)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①(曹操曰:安不忘危,常設備也。)
【注釋】
① [故用兵之法]:用兵的法則。即指導戰爭的規律。 [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不要指望敵人不來,而要依靠自己有準備以等待它,即所謂「有備無患」。 [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不要指望敵人不來進攻,而要依靠自己有力量並作了妥善的配備,有使敵人進攻不下的辦法。
【譯文】
(六十四)用兵的法則,不要指望敵人不來打,而要依靠我們有了準備等待它;不要指望敵人不進攻,而要依靠我們有了使敵人進攻不下的力量和辦法。
(六十五)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曹操曰:勇而無慮,必欲死斗,不可曲撓,可以奇伏中之。)必生,可虜也;(曹操曰:見利畏怯不進也。)忿速,可侮也;(曹操曰:疾急之人,可忿怒侮而致之也。)廉潔,可辱也;(曹操曰:廉潔之人,可污辱致之也。)愛民,可煩也。①(曹操曰:出其所必趨,愛民者,則必倍道兼行以救之;救之則煩勞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②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③
【注釋】
① [故將有五危]:五種將帥性格上的缺陷。 [必死,可殺也]:只知拚死,對這種敵將可用計謀殺死他。「可殺也」也可解釋為可能被敵所殺。這是一危。 [必生,可虜也]:只知貪生,對這種敵將可設法俘虜他。「可虜也」也可以解釋為可能被俘虜。這是二危。 [忿速,可侮也]:憤怒急躁,對這種敵將可激怒侮辱,使之忿怒而出戰(中計)。這是三危。 [廉潔,可辱也]:對廉潔之人,可以用污辱的方法使之中計。這是四危。 [愛民,可煩也]:愛民是好的性格,但可利用這一特點,使他為掩護人民而煩勞。曹註:「出其所必趨,愛民者,則必倍道兼行以救之;救之則煩勞也。」這是五危。
② [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這五種危險,是將帥的過錯,用兵的危害。
③ [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軍隊覆滅,將帥被殺,必定由於「五危」引起,不可以不了解和警惕呀!
【譯文】
(六十五)將帥有五種〔性格上的缺陷造成的〕危險:只知死拼會被殺,貪生怕死會被俘,急躁易怒則經不起刺激,廉潔自愛則受不了侮辱,愛護居民則〔會因掩護居民而〕遭受煩勞。這五種危險,是將帥的過錯,也是用兵的災害呀!軍隊覆滅、將帥被殺,都由於這五種危險引起,是不可不警惕的。
【試箋】
本篇中《孫子》指出:「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這是全面看問題的觀點,是可貴的命題。又其中指出:「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至今無論哪一國的國防計劃基本上也都離不開這種指導思想。自然今天的「恃吾有以待之」的具體準備與古代的準備就大不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