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淺說 · 九變篇第八 論臨機應變之方略
王暫曰:「九者數之極。用兵之法,當極其變耳。」
此一篇論為將者當極其應變之能事。故亦以將受命於君發其端,言為將者既受君之種種方略,尤不可不極其變通,故略引古之戰鬥原則。關於地形者,曰圮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此戰鬥原則之不可變者也。然而事變之來,有時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極而言之,雖君命亦有所不受。君命可變,則因時制宜,無所不可變也。所以古之知用兵者,必知九變之利、九變之術。全篇主旨在於通九變之利,否則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在於知九變之術,否則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可見知地形而不知變,不可也;知五利而不知變,亦不可也。知變而不知所以必變之之術,亦不可也。總以知九變之利、知九變之術為要,此將將之要道也。宜分三節讀之。第一節自首至「得人之用」,言選將之法,在乎選知變之將也。第二節自「智者「至」不可攻」,論任將之法,在乎用善變之將也。第三節自「故將」至末,論殺將之法,將不知變則有覆軍殺將之災也。細讀全文,知所引五種地形,乃藉此原則以發其端,此其不可變者也;而不由、不擊、不攻、不爭、不受,則示人以變化之方。末復以五危殺將,為不知變者警告之。孫子之用意深矣。解者多指「九變」為「九地之變「,與《九地篇》強相牽合,殊不可通也。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合交,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故將通於九變之地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右第一節論選將之法,總以知九變之利、知九變之術為標準,與九地無關也。地形,即五種之地形也。然不曰「五地之形」而曰「地形」者,因此五種亦不過約略舉之以為例,非必限定僅此五種地形也。況乎此五種地形,在《九地篇》僅列其四,而所謂「絕地」者,又不在九地之列而散見於九地之後;可見此篇「九變」,與「九地」無關也。其主旨在乎選將當知地形,然有時亦當知所變通。途當由也,然有時可以不由;軍當擊也,然有時可以不擊;城當攻也,然有時可以不攻;地當爭也,然有時可以不爭;君命當受也,然極而言之,君命亦有時可以不受:此即所謂變也。故曰知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即可以為將矣。然苟不通九變之利,則雖知圮地、衢地、絕地、圍地、死地之原則,仍不能得地之利也;苟不知九變之術,則雖知由途之利、擊軍之利、攻城之利、爭地之利、受君命之利,而不知不由、不擊、不攻、不爭、不受之利,則仍不能得人之用也。孫子原文其義甚明也。五種地形之解釋,詳於《九地篇》,此處可不必贅也。「途有所不由」者,道有險狹,懼其邀伏,不可由也。「軍有所不擊」者,見小利不能傾敵,則勿擊之,恐重勞人也。「城有所不攻」者,拔之而不能守,委之而不為害,則不須攻也。「地有所不爭」者,得之不便於戰,失之無害於己,則不須爭也。「君命有所不受」者,苟便於事,不拘於君命也。此一節言為將者不拘常法、臨事適變、從宜而行之,則可以得地之利、得人之用矣。若強將五地、五利硬作為九變,則分明十變矣,何得為九變哉,不可通者一也;若將五利中「君命」一句提出,而以五地及四利強列為九,則更支離破碎,不成文法矣,不可通者二也。總而言之,讀此段文字,當以活眼觀之;所舉之五地,不過略舉以見例,不以此五者為限也,不必與《九地篇》強為分合,以謬解乎九變也。吾故曰:九變者,極其應變之能事而已。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右第二節,此即發明九變之利、九變之術也。「雜於利,而務可信」者,在利之時思害以自慎,則眾務皆信,人不敢欺也;「雜於害,而患可解」者,在害之時思利而免害,則其患解也:此皆極知利害之變也。「屈諸侯以害」者,致之於受害之地,則自然屈服也;「役諸侯以業」者,以事勞之,使不得休也;「趨諸侯以利」者,動之以小利,使之必趨也:此皆極知諸侯之變也。「恃吾有以待之」者,善攻也;「恃吾有所不可攻」者,善守也,言思患而預防也:此皆極知攻守之變也。故曰此一節即發明九變之利、九變之術也。任將如此,則無往而不利矣。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煩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右第三節論為將者而不知變,則敵人則乘其隙而殺之也。蓋為將者,知死斗而不知於死中求生,則敵將誘而殺之也;知貪生而見利不進,則敵將鼓譟而擒之也;知剛愎褊急而無謀,敵將侮之,使輕進而敗之也;廉潔之人,可污辱而致之也;仁愛之人,攻其所愛,則彼必疲睏也:凡此五者皆偏於一端而不知變。有將如此,未有不覆軍殺將者也。孫子之意,蓋謂為將者須識權變,不可執一道也。九變之用,不亦神哉!若必以五地、五形、四利、事五與《九地篇》強為分配,真可謂拘而寡要,勞而鮮功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