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史 · 第四節 唐代西方及西南各族社會經濟的發展

王仲犖 《隋唐五代史》
吐谷渾的衰微 在隋王朝衰落的時候,吐谷渾汗國重又強大起來。唐高祖時期,中原人民經戰亂以後,缺乏耕牛,吐谷渾以牛和雜畜同唐互市,這對唐王朝統治地區的生產恢復,起了促進作用。 到了唐太宗貞觀初年,吐谷渾伏允可汗不斷遣兵進犯唐的洮(州治臨潭,今甘肅臨潭)、岷(州治溢樂,今甘肅岷縣)、涼(州治姑臧,今甘肅武威)等州,使邊地的人民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貞觀九年(公元635年),唐軍擊敗吐谷渾,伏允可汗在退至圖倫磧(今新疆于田克里雅河流域之戈壁)時,吐谷渾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爆發,伏允可汗為其部下所殺。國人立其太子慕容順繼承汗位,唐贈以西平郡王的封號。順子慕容諾曷缽繼位時,唐又贈以河源郡王的封號,且把宗女弘化公主嫁給諾曷缽,後來又把宗女金城公主嫁給諾曷缽長子蘇度摸末,以宗女金明公主嫁給諾曷缽次子闥盧摸末。雙方還通過互相饋贈的方式,唐以大量的繒彩運往吐谷渾,吐谷渾以數以萬計的馬、牛、羊供應內地;同時,中原的農器也推廣到吐谷渾地區。這樣,唐初的二三十年間,吐谷渾和中原地區,經濟、文化聯繫大大加強了。 唐高宗龍朔三年(公元663年),吐谷渾西南的吐蕃崛起,出兵攻擊吐谷渾,占領了吐谷渾全部土地,吐谷渾諾曷缽可汗帶領部帳數千家退至涼州,唐高宗把他們安置在靈州的鳴沙縣(今寧夏中寧東北)。後來青海草原上的吐谷渾人民,不願受吐蕃奴隸主貴族的奴役和剝削,不斷向唐內地遷移,唐又把他們安置在河西走廊一帶。這些吐谷渾人民內遷以後,和內地居民一直保持著良好關係。唐中葉以後,靈州和河西走廊都被吐蕃攻占,吐谷渾部眾又艱難地內遷到晉北、陝北一帶居住,他們後來和漢族融合在一起了。現在青海的少數民族中尚有土族,如西寧東北有互助土族自治縣,大概就是留在青海的吐谷渾人的後裔。 吐谷渾汗國,自晉太康六年(公元285年)建國至唐龍朔三年(公元663年)被吐蕃所並,立國曆三百七十餘年之久。 吐蕃的崛起與強大 吐蕃人是今天中國藏族人民的祖先。他們很早就住在西藏一帶,在這個世界屋脊的大高原上,他們勇敢地戰勝了自然環境,把這個地區開闢了出來,西藏人民對於祖國歷史的創造,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吐蕃這兩個字,最早見於北魏正始三年(公元506年)崔鴻所撰的《十六國春秋》,但是《十六國春秋》里所指的吐蕃,即「禿髮」的異譯。如《晉書》里的禿髮傉檀,《太平御覽》卷一百二十三引《十六國春秋·後秦錄》作吐蕃傉檀;又《晉書·乞伏國仁載記》稱「乞伏熾盤立其妻禿髮氏為王后」,而《太平御覽》卷一百二十七引《十六國春秋·西秦錄》作「乞伏熾盤立妻吐蕃氏為王后」。可證禿髮在北魏時已有譯作吐蕃的了。《魏書·源賀傳》稱禿髮氏為北魏聖武皇帝詰汾長子匹孤之裔,與北魏拓跋氏「同源」,「因事分姓」。錢大昕在《廿二史考異》里也說:「禿髮之先,與魏同出,禿髮即拓跋之轉,無二義也。」禿髮、拓跋、吐蕃,皆一詞之異譯,可以無疑(1)。又據《魏書·鐵弗傳》稱,「北人謂胡父、鮮卑母為鐵弗,因以為號」,而劉虎一族,赫連勃勃的先人劉猛,又稱為鐵伐氏,近人亦疑鐵弗、鐵伐與禿髮、拓跋發生於同一語源,我個人也同意這個說法。我還認為不一定要胡父、鮮卑母才能稱鐵弗,鮮卑父、胡母才能稱拓跋,在當時,只要兩個以上部落或部族相融合,在其融合過程中,就可以獲得這個稱呼。 由於吐蕃是在南北朝後期「招撫群羌,日以強大」(《通典·邊防典·吐蕃》),才開始融合它周圍許多部落形成為一個大的部落的,當時它的周圍各族對這一正在融合中的部落就像稱呼禿髮、拓跋、鐵弗、鐵伐一樣,呼之為吐蕃,其後吐蕃也自稱為吐蕃,吐蕃便成為他們新的族稱了。隋唐以來的歷史學者見到《十六國春秋》中曾稱禿髮氏為吐蕃氏,於是便認為吐蕃族大酋長出於禿髮利鹿孤之子樊尼之後,事實上獲得這個稱呼的,不必一定是禿髮氏的後人。 在吐蕃還未統一西藏高原之前,西藏高原上分成若干部落,其著名的據漢地歷史記載有大小羊同和蘇毗。 大羊同「東接吐蕃,西接小羊同,北直於闐(今新疆和田),東西千餘里,勝兵八九萬人」。「地多風雪,冰厚丈余。」大概指的是今西藏日土、革吉和改則以北一帶的藏北高原。「其人辮髮氈裘,畜牧為業」,「俗無文字,但刻木結繩而已。刑法嚴峻,其酋豪死」,「以人為殉」(《通典·邊防典·大羊同》)。關於小羊同只說在大羊同之西,漢地史書上缺乏詳細記載。 蘇毗,又稱孫波,也稱東女國,俗以女子為王。蘇毗本來是西藏高原上的一個較大部落,它「東與多彌(牧地在通天河以北)接,西距鶻莽硤(今由青海入藏之唐古拉山口)」(《新唐書·蘇毗傳》)。「其境東西九日行,南北二十日行,有大小八十餘城。」「戶四萬餘眾,勝兵萬餘人,散在山谷間。」「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為船以渡。」女王有兩個,「大者為王,其次為小王。若大王死,即小王嗣立」。「其所居,皆起重屋,王至九層,國人至六層。」「俗重婦人而輕丈夫。」「有女官曰高霸,平議國事。在外官僚,並男夫為之。其王侍女數百人,五日一聽政。」女王死,「將葬,其大臣親屬殉死者數十人」(《舊唐書·東女國傳》)。吐蕃強盛,蘇毗受其役屬,每年向吐蕃貢獻方物。 吐蕃部落分為六氂牛部,他們的牧地跋布川匹播城(今西藏窮結)一帶,是湖泊星列,溝渠通連的農業發達地區。陂上的水蓄而為池,山間的水引出溉灌,牧地和農田連成一片,因此在西藏高原許多部落中,吐蕃的生產較為發展。所以在7世紀初葉,吐蕃贊普朗日論贊能夠役屬蘇毗部落,他的兒子松贊干布(公元629—650年在位),又能在公元644年,合併了大羊同,出色地完成了西藏高原的統一大業。統一西藏高原後的吐蕃,「有勝兵數十萬,號為強國」(《通典·邊防典·吐蕃》)。 吐蕃人過著遊牧的生活,「暑冬裘,隨水草以居」。他們都住在氈制的篷帳里,所謂「有城郭廬舍,不肯處,聯毳帳以居」。主要的牲畜有「氂牛、名馬、犬、羊、豬」。還有「獨峰駝,〔能〕日馳千里」(《新唐書·吐蕃傳》)。「俗養牛羊,取乳酪以食。」(《通典·邊防典·吐蕃》)後來吐蕃的農業漸漸發展起來,從事農耕的也日以增多,「其稼以小麥、青稞麥、蕎麥、豆」(《新唐書·吐蕃傳》),「家常食,少有餅飯」。他們的「衣著,毛褐、皮裘,女人亦爾」(慧超《往五天竺國傳》)。西藏高原蘊藏有金、銀、銅、鐵,吐蕃人能製造金器、銀器和銅器,也能用鐵製造鋒利的兵刃和堅固的鎧甲。 吐蕃開始還沒有正式的文字,「刻木結繩為約,徵兵用金箭」(《通典·邊防典·吐蕃》)。「其俗重鬼右巫,事羝為大神(圖騰)。」(《新唐書·吐蕃傳》)用人作祭品的習慣,也還沒有破除,贊普「與其臣下,一年一小盟,用羊、馬、獼猴;三年一大盟,用人、馬、牛、驢」(《通典·邊防典·吐蕃傳》)。人死後,子女要「斷髮、黛面、墨衣」,來表示悲哀。葬埋時,除了以日常用品隨葬外,還要殺牛馬,將其頭堆於墓上。殺人殉葬的風氣也還在盛行,「其臣與君自為友,號曰共命人,其數不過五人。君死之日,共命人皆日夜縱酒,葬日於腳下針,血盡乃死,便以殉葬。又有親信人……十有四五,亦殉葬焉」(《通典·邊防典·吐蕃》)。一直到唐代後期,吐蕃占有河西走廊一帶,這一殉葬的風氣,還頑固地殘存著(2)。 吐蕃一切重大的事情,還是由貴族召開民眾會議來作出最後決定的,所謂「議事則自下而起,因人所利而行之」,故「用法嚴整」,意志統一,「能強且久」(《通典·邊防典·吐蕃》)。 總起來看,吐蕃正處在原始社會已經解體,家長奴隸制正在發展這一社會階段。奴隸在農業、畜牧業方面的使用,比較普遍。這從藏文資料提到的松贊干布的父親朗日論贊統部時期,曾以奴隸五千八百戶賜其功臣四人一事,獲得確切的證明。吐蕃貴族和吐蕃富有家族占有大批奴隸,他們並在戰爭中大批掠奪奴隸。6世紀下半葉至7世紀前半葉,吐蕃社會已經有了奴隸和奴隸主的鮮明對立,保護奴隸主階級利益的權力機關也在這個時期出現了。 吐蕃的君長稱為贊普。贊普的牙帳,開始設在跋布川的匹播城,贊普冬日所居。後來遷到邏娑川的邏些城,就是今天的拉薩。贊普的氈帳,「其下可容數百人,兵衛極嚴」(《通典·邊防典·吐蕃》)。邏些城是松贊干布時期才建立的,當時的邏些城,建築樸質,「衙府甚狹」(《通典·邊防典·吐蕃》),「屋皆平上,高至數丈」(《新唐書·吐蕃傳》)。經過一千多年的不斷擴充和改建,拉薩才具有今天這樣的雄偉規模。 吐蕃社會比蘇毗和大羊同進步,約從5世紀起,贊普已經由赤脫贊的子孫來世襲了,父死子繼的制度,已經嚴格確立了。吐蕃的最高行政機關叫尚論掣逋突瞿,由論(大論,大相)、論扈莽(小論、副相)、悉編掣逋(總攬國外事務)、曩論掣逋(論莽熱,內大相)、曩論覓零逋(副內相)、喻寒波掣逋(整事大臣,管刑法)、喻寒覓零逋(副整事大臣)、喻寒波光(少整事大臣)等大臣組成。這些大臣,都是由王族和外戚擔任,他們大都是世襲的,「父死子代,絕嗣,則近親襲焉」(《通典·邊防典·吐蕃》)。吐蕃的婦女處於無權的被壓迫地位,「婦女無及政」(《新唐書·吐蕃傳》),她們不能參與政事。 吐蕃全盛的時候,軍隊大概有四十六萬人。吐蕃人很勇敢,所有成年男子都被認為是戰士。「兵器有弓、刀、、、甲、胄」,「槍細而長」,「弓矢弱而甲堅,人皆用劍,不戰,亦負劍而行」。「每戰,前隊皆死,後隊方進」。「其戰必下馬列行而陣,死則遞收之,終不肯退。人馬俱披鎖子甲,其制甚精,周體皆遍,唯開兩眼,非勁弓利刃之所能傷」。重戰死,戰死者的子孫,受到部落成員的尊敬。「臨陣奔北者,懸狐尾於其首,表其似狐之怯」(《通典·邊防典·吐蕃》)。 吐蕃奴隸主對待奴隸的刑罰非常殘酷。「雖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為鞭,抶之,從喜怒,無常算。其獄,窟地深數丈,內囚於中,二三歲乃出。」(《新唐書·吐蕃傳》) 松贊干布還制定了法律十二章,這是吐蕃最早出現的成文法。法律規定殺人者死;傷人者依傷之輕重科罪;竊盜者罰償八倍,並原贓九倍;姦淫者斷其四肢之一,流之異方;妄言惑眾者斷其舌。在這一時期,還制定了十善律,它的主要內容,包括要虔信宗教(本教),孝順父母,勿忤尊長,對賢流貴胄要順之而行等等。成文法和十善律的訂定,都是為了保護貴族奴隸主和富有家族的利益。吐蕃貴族奴隸主通過成文法和十善律加強對平民和奴隸的統治。 松贊干布統一西藏高原之後,吐蕃人參照于闐文字創製了藏文字母三十個,即二十四輔音,加六長音。除了三十字母以外,另有四符號表示元音。並根據藏語規律,制定了《三十頌》和《字性使用法》等藏文文法。同時又參考唐歷和天竺歷,制定了藏曆,以十二地支配五行紀年。吐蕃人把麥子成熟的季節,算作一年的開始,到今天還是如此。 松贊干布愛慕中原的先進文化,於唐太宗貞觀八年(公元634年),遣使來唐。唐太宗也派遣使臣聘問吐蕃。松贊干布要求和唐聯姻,唐太宗答應了,貞觀十五年,以文成公主嫁給吐蕃贊普松贊干布,並派禮部尚書江夏王李道宗護送公主入蕃,松贊干布親自到柏海(今青海札陵湖)迎接公主。唐蕃和親使吐蕃人對於中原的先進文化有了更多的了解,並為以後中原和吐蕃地區的經濟、文化聯繫加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松贊干布開始挑選一批貴族子弟到唐首都長安國子學來學習,並聘請有學問的唐人去吐蕃掌管文書。他還特地參照唐地的宮殿城堡式樣,在邏些城為文成公主建造一所綜合蕃唐式樣的宮殿。風俗服飾方面,吐蕃人開始廢止了過去把赭紅色塗抹臉部的習慣。在松贊干布提倡下,吐蕃貴族除了服用氈以外,也參用內地運來的紈素來裁製衣服了。 文成公主入蕃的時候,帶去了很多東西,其中有蔬菜種子(如蔓菁種子等)、藥物以及精緻的手工藝品和一些有關生產技術的書籍。唐高宗又給吐蕃送去桑苗和蠶種,並派遣了許多擅長於養蠶、釀酒、造水磨、制陶瓷器、造紙、制墨的內地工匠到吐蕃去傳播工藝(3)。中原先進技術的傳入吐蕃,對吐蕃此後經濟、文化的發展,起了巨大的促進作用。文成公主的入蕃,對加強漢藏友誼和發展藏族經濟、文化,作出了突出的貢獻,因此,長期以來,她一直為藏族人民所崇敬。 強盛的吐蕃,自松贊干布逝世後,其孫棄芒論芒贊贊普年幼繼位,大相祿東贊「攝知國事」。祿東贊「用兵有節制,吐蕃倚之,遂為強國」(《新唐書·吐蕃傳》)。祿東贊死,祿東贊子大論欽陵等兄弟「復專其國」(《通典·邊防典》)。欽陵舉兵擊滅吐谷渾,兼有青海草原。又頻年騷擾唐邊境,盡破唐羈縻十二州。唐高宗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吐蕃的勢力越過崑崙山而到達塔里木盆地,攻陷了塔里木盆地的龜茲(今新疆庫車)、焉耆(今新疆焉耆)、于闐(今新疆和田)、疏勒(今新疆疏勒)四鎮。不過吐蕃在四鎮的統治並不鞏固,咸亨四年,疏勒王就隨西突厥的弓月部酋長來唐訪問;上元元年(公元674年),于闐王也至唐訪問;上元二年,龜茲王也遣使聘唐。調露元年(公元679年),西突厥十姓可汗阿史那都支和吐蕃聯合起來,侵犯唐的安西都護府,唐命檢校安西都護裴行儉率兵破阿史那都支於碎葉城,又以龜茲、于闐、疏勒、碎葉為四鎮,也就是說,以碎葉代焉耆,備四鎮之數(4)。到了武則天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唐又把安西放棄,除了碎葉鎮開始由十姓可汗鎮守,仍是西突厥的政治中心,吐蕃的勢力尚不能到達以外,塔里木盆地的控制權,已經掌握在吐蕃人的手裡了。史稱當時「西洱(洱海)諸蠻,皆降於吐蕃,吐蕃盡據羊同(羊同東接吐蕃,北直於闐)、党項及諸羌之地,東接涼(州治姑臧,今甘肅武威)、松(州治嘉誠,今四川松潘)、茂(州治汶山,今四川茂汶東北)、雋(州治台登,今四川冕寧東)等州,南鄰天竺,西陷龜茲、疏勒等四鎮,北抵突厥,地方萬餘里,諸胡之盛,莫與為比」(《資治通鑑》唐永隆元年)。 武則天長壽元年(公元692年),唐將王孝傑戰敗吐蕃,克復四鎮,復置安西都護府於龜茲,並發重兵鎮戍其地。萬歲通天元年(公元696年),吐蕃破涼州,殺涼州都督許欽明。同時又遣使來唐請和,議和的條件:一是要求唐「抽去四鎮兵防」(《通典·邊防典》);二是中分西突厥十姓可汗之地,以熱海、楚河、怛邏斯河五弩失畢之地屬吐蕃,以伊犁河及天山以北五咄陸之地屬唐。因唐不同意這個議和條件而作罷。 吐蕃棄芒論芒贊贊普於儀鳳元年(公元676年)逝世,子棄都松贊普年幼繼位,大論欽陵兄弟仍擅國政。後來棄都松贊普年長,欲收回大柄,政自己出,公元699年(武則天聖歷二年),集兵誅殺大論欽陵兄弟,唯欽論弟論贊婆率所部千餘人降唐。公元703年(武則天長安三年),棄都松贊普逝世,諸子爭立,最後棄都松贊普子棄隸縮贊贊普繼位。公元710年(唐中宗景龍元年),唐中宗又以金城公主(章懷太子李賢子雍王李守禮女)嫁給吐蕃贊普。金城公主在入蕃時,帶去了錦繒數萬匹,「雜伎諸工悉從,給龜茲樂」(《新唐書·吐蕃傳》)。此後,吐蕃又通過金城公主從唐取去精工書寫的《毛詩》、《禮記》、《左傳》、《文選》等書籍。唐還不斷以繒彩贈送與吐蕃貴族,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唐工部尚書李暠出使吐蕃時,曾「以國信物一萬匹,私覿二千匹,皆雜以五彩」(《冊府元龜》卷九百八十《外臣部·通好門》)饋贈吐蕃贊普。吐蕃贊普也不斷以金瓶、金盤、金碗、瑪瑙杯等贈送與唐統治者。金城公主的和蕃,進一步加強了唐蕃的情誼和彼此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開元二十一年《唐蕃會盟碑》文中說:「往日貞觀十年初通和好,遠降文成公主入蕃;已後景龍二年重為婚媾,金城公主因茲降蕃。自此以來,萬事休貼。」「舅甥修其舊好,同為一家。」(《冊府元龜》卷九百七十九《外臣部·和親門》)說明通過這兩次和親,唐和吐蕃的關係,已經親密到「同為一家」了。 唐玄宗開元(公元713—741年)時代,唐王朝非常強盛,然而強大的吐蕃部族,還是控制著青海草原,集結了四五十萬大軍,屯聚在今青海、甘肅兩省邊境,威脅著唐王朝的心臟關隴地區。「每歲積石軍(今甘肅臨夏西南)麥熟,吐蕃輒來獲之,無能御者,邊人謂之『吐蕃麥莊』。」(《資治通鑑》唐天寶六載)唐玄宗季年,便在河西(鎮涼州武威)、隴右(鎮鄯州湟水,今青海樂都)、劍南(鎮益州成都)列置三節度使,統率重兵,防禦吐蕃。 安祿山叛亂,中原血戰,唐王朝從朔方(鎮靈武,今寧夏靈武西南)、河西、隴右三鎮抽調精兵勁卒,收復兩京。吐蕃軍隊趁唐西邊軍事力量削弱之際,在唐代宗寶應元年(公元762年),騷擾唐的邊境,攻陷秦(州治成紀,今甘肅秦安西北)、成(州治上祿,今甘肅禮縣西南)、渭(州治襄武,今甘肅隴西東南)等州。次年,吐蕃又攻陷蘭(州治金城,今甘肅蘭州)、河(州治罕,今甘肅臨夏)、鄯(州治湟水,今青海樂都)、洮(州治臨潭,今甘肅臨潭)等州。唐隴坂以西之地,很多給吐蕃軍隊攻破。吐蕃乘勝攻下涇州(治安定,今甘肅安定北),連陷奉天(今陝西乾縣)、武功(今陝西武功西北),兵鋒直指唐首都長安。唐代宗蒼黃放棄長安,逃往陝州(治陝縣,今河南陝縣西南)。吐蕃進入長安,立唐宗室廣武王李承宏(故邠王李守禮子,金城公主內侄)為唐皇帝,企圖利用李承宏充當傀儡皇帝,來統治中原地區。唐代宗以皇子雍王適(即後來之唐德宗)為元帥,郭子儀為副元帥,動員關中軍民,全力抵抗吐蕃。吐蕃軍隊占據長安只有十五天,看到唐不是輕易就能消滅,「欲掠〔長安〕城中士女百工,整眾歸國」。郭子儀使人「入城陰結少年數百,夜擊鼓大呼於朱雀街。吐蕃惶駭」,「悉眾遁去」(《資治通鑑》唐廣德元年),唐王朝才收復長安。同年,吐蕃又攻陷松(治嘉誠,今四川松潘)、維(治薛城,今四川理縣東北)等州,兵鋒向東挺進,嚴重地威脅著唐西南政治、軍事中心成都。唐在廣德二年(公元764年),任命嚴武為劍南節度使,嚴武破吐蕃勁卒七萬於薛城西北,解除了唐西南地區所受吐蕃的威脅。 公元764年以後,吐蕃連歲入侵,唐在長安以西,列置邠寧(鎮今陝西彬縣)、渭北坊(鎮今陝西黃陵東南)、涇原(鎮今甘肅涇川北)、鳳翔(鎮今陝西鳳翔)節度使,統率重兵,防禦吐蕃。吐蕃不僅覬覦京畿,也時時侵擾朔方的靈(治靈武,今寧夏靈武西南)、鹽(治五原,今陝西定邊)、夏(治朔方,今內蒙古烏審旗南白城子)諸州,成為唐西北邊境的大患。 唐德宗繼位,吐蕃遣使聘唐,唐為改善唐蕃之間的緊張關係,也遣使聘問吐蕃。因此幾次會盟,重尋舊好。吐蕃大相尚結贊以為唐朝良將,只有李晟、馬燧、渾,如果把三人除掉,就可攻取長安。於是使用離間計,使唐解除鳳翔節度使李晟的兵柄,又遣使到唐招討使馬燧軍中,卑辭請和,燧為之請於朝廷。貞元三年(公元787年),唐蕃會盟於平涼(今甘肅平涼),唐任命大將渾為會盟使。吐蕃先伏精兵數萬於平涼盟壇之西。將盟,渾入幕易禮衣,吐蕃伏兵鼓譟而出,殺唐監軍宋朝奉等於幕中,渾自幕後逃走。經過這次事件,主和派宰相張延賞失勢免相,主戰派李泌被起用為宰相,李泌勸唐德宗北和回紇,南結南詔,孤立吐蕃。吐蕃的兵鋒也轉而北向,攻陷了唐的北庭、安西兩都護府,控制了塔里木盆地和天山南北路。吐蕃在當時正好堵遏了大食帝國勢力的繼續東進。《舊唐書·大食傳》稱:「貞元(公元785—804年)中,〔大食〕與吐蕃為勁敵,蕃軍大半西御大食。」當時如果沒有吐蕃軍隊的抗擊,大食人可能會越過蔥嶺大沙磧而東下了。 吐蕃對唐的用兵,帶有一種掠奪的性質,不僅掠奪財富,同時也掠奪人口。如貞元三年,吐蕃大掠隴州的陽(今陝西千陽西)、吳山(今陝西千陽西南)、華亭(今甘肅華亭)三縣,「老弱者殺之,或斷手鑿目,棄之而去;驅丁壯萬餘悉送安化峽(在今甘肅清水界)西,將分隸羌、渾,乃告之曰:『聽爾東向哭辭鄉國!』眾大哭,赴崖谷死傷者千餘人」(《資治通鑑》唐貞元三年)。唐河西、隴右兩鎮男丁五十萬陷蕃,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唐太常少卿韋倫出使吐蕃,據《資治通鑑考異》引《建中實錄》:「初,吐蕃既得河、湟之地,土宇日廣,守兵勞弊,以國家(指唐王朝)始因用胡為邊將而致禍,故得河、隴之士約五十萬人,以為非族類也,無賢愚,莫敢任者,悉以為婢僕,故其人苦之。及見〔韋〕倫歸國,皆毛裘蓬首,窺覷牆隙,或捶心隕泣,或東向拜舞,及密通章疏,言蕃之虛實,望王師之至若歲焉。」過了四十多年,唐穆宗長慶二年(公元822年),盟會使劉元鼎前往吐蕃,據《新唐書·吐蕃傳》的記載:「元鼎逾成紀(甘肅秦安西北)、武川(即武城川,今甘肅武山西),抵河廣武梁(今甘肅蘭州附近),故時城郭未隳,蘭州地皆粳稻,桃李榆柳岑蔚。戶皆唐人,見使者麾蓋,夾道觀。至龍支城(青海樂都南,近黃河),耋老千人拜且泣,問天子安否,言:『頃從軍沒於此,今子孫未忍忘唐服,朝廷尚念之乎?兵何日來?』言已皆嗚咽。密問之,豐州(治九原,今內蒙古臨河東)人也。」(《新唐書·吐蕃傳》)可見河湟地區的漢族人民,日夜盼望唐兵的到來,迫切地要求掙脫吐蕃的統治。 吐蕃長期進行的掠奪戰爭,使吐蕃的軍事貴族集積了大量財富和生口,而自由民這個階層的經濟卻大大地衰落下來。這樣,吐蕃社會的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都尖銳起來。宗教是統治階級用來緩和階級矛盾的工具,這時吐蕃社會的宗教信仰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吐蕃有原始宗教,稱為本教,因為漢地的史書上,對它介紹不多,所以我們已無法詳細了解它。慧超《往五天竺傳》殘卷,出於敦煌石窟,書中記載慧超回到龜茲的一年是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往五天竺傳》里提到「吐蕃國純往冰山雪山川谷之間,以氈帳而居,無有城郭屋舍處所。……國王百姓等總不識佛法,無有寺舍」。可見唐開元時代,吐蕃還不是一個篤信佛教的國家,吐蕃史書上說:「棄松德贊(即乞立贊)贊普在位(公元755—797年)……大興佛法,寺院林立,慈悲為念,冀脫輪迴。」佛教開始發展,本教開始衰落了。從此佛教僧侶,在吐蕃政權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國之大事,必以桑門(僧侶)參決」(《舊唐書·吐蕃傳》)。 公元842年(唐武宗會昌二年),吐蕃達磨贊普死,無子,王后氏立兄子乞離胡為贊普,吐蕃大亂。在吐蕃占領的唐河隴地區,吐蕃贊普同姓大臣論恐熱擁眾二十萬,進攻吐蕃異姓大臣鄯州節度使尚婢婢,構兵連歲不解。同時,在吐蕃本部,吐蕃的農民牧民和奴隸,也開始掙脫枷鎖,舉行起義,據范文瀾先生所著《中國通史簡編》引用的吐蕃史書說:「達磨贊普卒後,未幾而有叛亂,初發難於康,浸而及於全藏,喻如一鳥飛騰,百鳥影從,四方騷然,天下大亂。」起義持續了九年之久,雖然終於失敗,但是強大的吐蕃政權,卻也就此土崩瓦解了。 吐蕃贊普世系 (一)棄宗弄贊(松贊干布)贊普(629—650)——(二)棄芒論芒贊贊普(650—679)——(三)器弩悉弄(棄都松)贊普(679—704)——(四)棄隸縮贊(棄迭祖贊)贊普(704—755)——(五)娑悉籠獵贊(乞立贊)贊普(755—797)——(六)足之煎(牟尼贊)贊普(797—804)——(七)棄獵松贊贊普(804—817)——(八)可黎可足(棄足德贊)贊普(817—838)——(九)達磨贊普(838—842) 唐宣宗大中三年(公元849年),河隴人民乘吐蕃政權土崩瓦解之際,舉秦(治成紀,今甘肅秦安西北)、原(治高平,今寧夏固原)、安樂(治鳴沙,今寧夏中寧東北)三州及石門等七關之地歸唐。河、隴老幼數千人詣長安,唐宣宗親臨皇城東北角的延喜門樓接見他們,河隴老幼「歡呼舞躍,解胡服,襲冠帶,觀者皆呼萬歲」(《資治通鑑》唐大中三年)。大中五年(公元852年),吐蕃在河西走廊的統治也告結束。沙州(治敦煌,今甘肅敦煌西)首領張義潮陰結豪傑,「一旦,帥眾被甲噪於州門,唐人皆應之,吐蕃守將驚走,義潮遂攝州事」(《資治通鑑》唐大中五年)。義潮奉表長安,唐任義潮為沙州防禦使。義潮「繕甲兵,耕且戰」,不久又次第收復瓜(治晉昌,今甘肅安西東南)、伊(治伊吾,今新疆哈密)、西(治高昌,今新疆吐魯番東南)、甘(治張掖,今甘肅張掖)、肅(治酒泉,今甘肅酒泉)、蘭(治金城,今甘肅蘭州)、鄯(治湟水,今青海樂都)、河(治罕,今甘肅臨夏)、岷(治溢樂,今甘肅岷縣)、廓(治廣威,今青海化隆西)等十州,遣其兄義澤奉十一州(並沙州為十一州)地圖、戶籍入朝長安,於是河湟之地,盡歸於唐。唐於沙州置歸義軍,以張義潮為歸義軍節度使。 唐懿宗咸通八年(公元867年),張義潮又親自入朝長安,為右神武統軍,遂留居長安不歸,由其族子張淮深守沙州,朝廷因以張淮深為歸義軍節度使。唐昭宗大順二年(公元891年),張淮深病死,張義潮女婿索勛自稱歸義軍節度使。不久,張義潮第十四女李明振妻率將士殺索勛。光化三年(公元900年),唐王朝任命張淮深弟子張承奉為歸義軍節度使。後梁開平(公元907—910年)中,張承奉在沙州自立為「金山白衣天子」。不久,回鶻勢力逼近沙州,張承奉向回鶻表示降附。張承奉大概死於後梁貞明五年(公元919年)。張氏傳三世,凡七十年。後唐莊宗同光二年(公元924年),甘州回鶻遣使來朝,有曹義金自稱權知沙州留後,亦遣使附回鶻使以來,唐莊宗任命曹義金為歸義軍節度使、瓜沙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後晉天福五年(公元940年),曹義金病死,其子曹元德繼任歸義軍節度使。天福七年(公元942年),沙州刺史曹元忠、瓜州刺史曹元深,皆遣使入朝。周世宗時,曹元忠出任歸義軍節度使,曹元恭出任瓜州團練使。以後,曹元忠子曹延恭、曹延祿又相繼為歸義軍節度使。這時歸義軍所轄的州,大概不出瓜、沙二州了。他們遣使來朝時的貢品有「硇砂、羚羊角、波斯錦、安西白、金星礬、胡桐律、大鵬砂、毦褐、玉團」(《新五代史·四夷附錄》)。宋仁宗皇二年(公元1050年)前後,曹氏在瓜、沙二州的統治基本結束,此後的情況,已無法考詳,曹氏統治瓜、沙達一百二十餘年之久。就是說,吐蕃勢力退出河西之後,張、曹兩大姓統治了敦煌,前後有二百年之久(5)。 涼州是河西節度使的駐地,唐懿宗咸通二年(公元861年),用兵收復。後梁朱溫時,嘗以靈武節度使兼領河西節度使,而觀察甘、肅、威等州,其實靈武節度使並不能管轄河西各州,涼州往往自立鎮將。後唐明宗長興四年(公元933年),「涼州留後孫超遣大將拓拔承謙及僧、道、耆老楊通信至京求旌節,明宗問孫超等世家,承謙曰:『吐蕃陷涼州,張掖人張義潮募兵擊走吐蕃,唐因以義潮為節度使(指歸義軍節度使),發鄆州兵二千五百人戍之。唐亡,天下亂,涼州以東為突厥、党項所隔,鄆兵遂留不得返。今涼州漢人皆其戍人子孫也。』明宗乃拜孫超節度使」。後唐清泰元年(公元934年),留後李文謙來請命。後數年,涼州人逐文謙,靈武牙將吳繼勛為留後。後晉天福八年(公元943年),石敬瑭「遣涇州押牙陳延暉齎詔書安撫涼州,涼州人共劫留延暉,立以為刺史。至漢隱帝時(公元949—950年),涼州留後折逋嘉施來請命,漢即以為節度使」。後周廣順二年(公元952年),「嘉施遣人市馬京師,因來請命帥」。樞密使王峻薦舉其故人兗州牙將申師厚為左衛將軍,已而拜河西節度使。師厚「立三州以控扼諸羌,用其酋豪為刺史。然涼州夷夏雜處」,師厚「不能撫有。至世宗時,師厚留其子而逃歸」(《新五代史·四夷雜錄》),涼州一度與中原隔絕了。 在吐蕃本部,自達磨贊普被殺,國土分裂,出現了四個政權。一個阿里王系,在今後藏的阿里;一個亞澤王系,也在後藏;一個拉薩王系,在前藏拉薩;一個亞隴覺阿王系,在山南地區。這個亞隴覺阿王系後來把他的勢力向北推進,到達青海草原,宋朝西邊的廝囉,就是這一系的後人。 《新五代史·吐蕃傳》稱:「至五代時,吐蕃已微弱,回紇、党項諸羌夷分侵其地,而不有其人民。」《宋史·吐蕃傳》說:「其國自衰弱,種族分散,大者數千家,小者百十家,無復統一矣。」強盛的吐蕃政權,至五代時日益衰落了。 党項的北遷 党項部落,原來居住在今青海玉樹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一帶,唐代稱今西傾山以南的黃河岸為党項黃河岸,可見党項部落的活動地帶,北達西傾山以南的黃河岸。北周取宕昌、鄧至部落,党項部落的勢力才更向東北方發展。党項部落原來「南北數千里,處山谷間,每姓別為部落,大者五千餘騎,小者千餘騎。織氂牛尾及毛以為屋。服裘褐,披氈以為上飾。俗尚武力,無法令,各為生業,有戰陣則相屯聚。無徭賦,不相往來。牧養氂牛、羊、豬以供食,不知稼穡。無文字,但候草木以記歲時。三年一聚會,殺牛羊以祭天」。「有琵琶、橫吹,擊缶為節。」(《隋書·党項傳》) 入唐以後,党項部落,人口發展,「大者萬騎,小數千」,「以姓別為部」,「有細封氏、費聽氏、往利氏、頗超氏、野辭氏、房當氏、米禽氏、拓拔氏,而拓拔最強」(《新唐書·党項傳》)。唐貞觀初年,李靖敗吐谷渾,党項首領拓拔赤辭附唐,唐以拓拔赤辭為西戎州都督,賜姓李氏。而吐蕃強盛,威脅党項,拓拔氏請求內徙,唐處之於慶州(治合水,今甘肅慶陽)。党項原來的居住地,歸併入吐蕃,留在原居住地的党項部落,也受吐蕃役屬,吐蕃稱之為「弭藥」。 党項部落入居慶州以後,部落熾盛。居夏州(治朔方,今內蒙古烏審旗南白城子)者號平夏部落,居慶州者號東山部落。平夏部落的首領拓跋思恭,在唐末黃巢大起義時,曾幫助唐王朝鎮壓起義軍,封夏國公,賜姓李氏。思恭死,其弟思諫為定難軍(鎮夏州)節度使。思諫弟思孝、思敬又相繼為保大軍節度使(即坊節度使,鎮州,今陝西富縣)。党項部落散處陝北和寧夏一帶。到了宋代,党項的首領拓拔氏(唐賜姓李氏,宋賜姓趙氏)就在這一地帶建立了西夏政權。 東女八國與唐王朝的經濟文化聯繫 東女國,據《舊唐書·西南蠻傳》說,它是「西羌之別種,以西海中復有女國,故稱東女焉。俗以女為王。東與茂州(治汶山,今四川茂汶)、党項接,東南與雅州(治嚴道,今四川雅安)接。……其境東西九日行,南北二十日行。有大小八十餘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金川)南流,用牛皮為船以渡。戶四萬餘眾,勝兵萬餘人,散在山谷間。女王號為『賓就』,有女官,曰『高霸』,平議國事。在外官僚,並男夫為之。其王侍女數百人,五日一聽政。女王若死……更於王族求令女二人而立之。大者為王,其次為小王。若大王死,即小王嗣立……無有篡奪。其所居,皆起重屋,王至九層,國人至六層。其王服青毛綾裙,下領衫,上披青袍,其袖委地。冬則羔裘,飾以紋錦。……足履。俗重婦人而輕丈夫」。「以十一月為正。」「國王將葬,其大臣親屬殉死者數十人。」 唐高祖武德(公元618—626年)中,東女王湯滂氏遣使來長安饋贈方物。武則天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東女國王斂臂遣其大臣湯劍左來長安,仍請給予官號,武則天冊拜斂臂為左玉鈐衛員外將軍,並贈以瑞錦製成的蕃服。天授三年(公元692年),東女王俄琰兒至長安訪問。萬歲通天元年(公元696年),東女王又遣使來唐。唐玄宗開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東女王趙曳夫遣子來唐贈送方物,唐封曳夫為歸昌王。自此之後,東女國乃以男子為王。 唐德宗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東女王湯立悉、哥鄰王董臥庭、白狗王羅陀忽、逋租王鄧吉知、南水王侄薛尚悉囊、弱水王董辟和、悉董王湯息贊、清遠王蘇唐磨、咄霸王董藐蓬,各率其種落詣劍南西川內附。哥鄰等部落皆散居山川,弱水即唐初東女國的弱水部落。悉董國在弱水(金川)西,故其王亦稱弱水西悉董王。「其部落,大者不過三二千戶。」自吐蕃強盛,「皆為吐蕃所役屬」。「土有絲絮,歲輸於吐蕃。」(《舊唐書·西南蠻傳》)這八個部落雖經西川節度使韋皋安置在川邊,並給以種糧耕牛,鼓勵他們從事農業生產。但是當時吐蕃非常強大,他們也潛通吐蕃,所以西川一帶稱之為「兩面羌」。 南詔與大理的興亡 自古以來,雲南地區的各族人民就和中原內地有了經濟文化各方面的密切聯繫。兩漢時,中原人民不斷遷往西南地區,對這一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有過一定影響。 周之季世,楚威王曾遣將軍莊到達滇池,遂王其地,子孫相繼稱王。漢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取滇王國置益州郡,東漢明帝增置永昌郡(治不韋,今雲南保山北)。蜀漢時,諸葛亮平定南方,又增置興古(郡治宛溫,今雲南硯山西北)、雲南(郡治弄棟,今雲南姚安北)二郡,以後南朝又增置不少郡縣。但東晉南朝對西南土著居民,基本上採取諸葛亮的「綱紀初定,夷漢粗安」(《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注引《漢晉春秋》)的羈縻方針,但求民族之間相安無事。南朝梁武帝末年,侯景亂梁,梁寧州刺史徐文盛於寧州召募得勁卒數萬人赴建康,徐文盛一走,梁在雲南的統治便告結束,雲南郡縣次第為酋豪所占據。時有豪酋爨瓚跨據一方,隋朝曾遙授刺史。爨瓚死,子爨震、爨分統其眾。隋文帝滅陳,招懷南寧,以爨為昆州刺史。唐高祖武德(公元618—626年)初,又以爨子爨弘達為昆州刺史。唐太宗在位時期,唐的勢力曾進入西爨,「開青蛉(今雲南大姚)、弄棟(今雲南姚安)為縣」(《新唐書·南詔傳》)。 兩爨的分布地區,自「石城(南詔改唐郎州為石城郡,今雲南曲靖西北)、昆川(今雲南昆明)、曲軛(今雲南嵩明南)、晉寧(今雲南晉寧東北)、喻獻(未詳)、安寧(今雲南安寧)至龍和城(今雲南祿豐東南)謂之西爨;在曲靖州、彌鹿川(今雲南瀘西、彌勒一帶)、升麻川(今雲南尋甸一帶),南至步頭(今雲南箇舊西南,紅河東側),謂之東爨」(樊綽《蠻書》)。 西爨被稱為「白蠻」,東爨被稱為「烏蠻」。烏蠻分為七個部落,「一曰阿芋路,居曲州、靖州故地;二曰阿猛;三曰夔山;四曰暴蠻,五曰盧鹿蠻,二部落分保竹子嶺;六曰磨彌斂;七曰勿鄧」。「勿鄧地方千里,有邛部六姓,一姓白蠻也,五姓烏蠻也」。烏蠻「婦人衣黑繒,其長曳地」;白蠻「婦人衣白繒,長不過膝」(《新唐書·南詔傳》)。勿鄧地方的烏蠻、白蠻以衣服顏色作區別,其他地方的亦當以衣服顏色作區別。烏蠻居住的地區雜有少數白蠻,白蠻居住的地區自然雜有少數烏蠻。雖說按居住地區分為東爨、西爨,實際情況恐怕是錯綜複雜的。 爨「人尚鬼,謂主祭者為鬼主,每歲戶出一牛或一羊,就其家祭之」。「大部落有大鬼主,百家則置小鬼主」(《新唐書·南詔傳》),大鬼主之上還有都大鬼主。 爨弘達死後,有白蠻爨歸王為南寧州都督,他襲殺了烏蠻首領孟聘、孟啟。兩爨大鬼主爨崇道又襲殺了爨歸王。爨歸王的妻子阿,是烏蠻部落首領的女兒,請求烏蠻出兵替她報殺夫之仇。白爨內亂,南詔乘隙出兵襲殺爨崇道等,併兼並了滇池地區。 上面是說當南詔勢力剛推進到滇池地區時的情況。 在洱海周圍,又是一個民族活動中心。在隋唐之際,這個地區部落勢力的分布,也是非常分散的,《通典·邊防典》說:「其西洱河……其地有數十百部落,大者五六百戶,小者二三百戶,無大君長,有數十姓,以楊、李、趙、董為名家,各處山川,不相役屬。」可見當時洱海地區還處於非常分散的狀態,還沒有統一的力量出現。 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唐檢校南寧州都督韋仁壽慰撫西南,曾率兵五百人到達西洱河流域。唐太宗貞觀二十一年(公元647年),西趙(在西洱河北)酋長趙磨曾率萬餘戶歸附,唐於其地置立明州。貞觀二十二年,唐的勢力向西洱河推進。後來吐蕃興起,役屬了西洱河流域的烏蠻、白蠻部落。由於吐蕃、唐兩大勢力都向西洱河流域擴展,因此居住在洱海周圍的部落就有聯合起來共同抵禦的必要。 環繞在洱海周圍,一共有六個部落,部落的渠帥稱為「詔」,因此稱為「六詔」。這六個詔是: 一、 蒙舍詔,居住在今雲南巍山蒙化壩。 二、 蒙嶲詔,居住在今雲南彌渡。 三、 越析詔,居住在今雲南賓川西南賓居街。 四、 浪穹詔,居住在今雲南洱源。 五、 賧詔,居住在今雲南洱源東南廢鄧川縣界。 六、 施浪詔,居住在今雲南洱源蒙次山下。 因為六詔之中蒙舍詔居地最南,故稱「南詔」。開始時六詔「兵力相埒,莫能相壹」(《資治通鑑》唐開元十六年)。強大的吐蕃時時侵犯六詔的鄰近部落。武則天長安三年(公元703年),吐蕃贊普的勢力,曾到達絳域(今雲南維西、麗江一帶),並於其地置神川都督(今雲南中甸),向西洱河一帶的部落徵收貢稅。在這種外來力量的壓迫下,當時西洱河一帶的部落就有聯合起來共同抵抗吐蕃貴族奴隸主的要求。而這時六詔名義上都受唐羈縻,六詔中南詔和唐的關係尤為密切,武則天時,南詔部落渠帥邏盛炎來唐聘問,病死在長安。從唐玄宗開元初年起,南詔渠帥皮邏閣開始兼併五詔,到開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基本統一了六詔。開元二十六年,唐冊封皮邏閣為雲南王,表明了唐對南詔統一事業的支持。皮邏閣築太和城(今雲南大理南太和村),作為南詔的政治中心。自此,南詔一方面抵禦來自西北方的吐蕃的進犯;另一方面,又陸續兼併滇池、瀾滄江、怒江、元江流域的各部落。從「數十百部落」,「無大君長」形成為「各擅一州」(《唐會要》卷九十八《昆彌國》)的六詔,這是一個進步;從六詔合併為南詔,進而統一了廣大的三迤地區,使三迤地區的經濟文化獲得充分的發展,這又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天寶七載(公元748年),南詔王皮邏閣死,子閣羅鳳嗣立,襲爵雲南王。南詔與唐本來很和好,可是當時唐朝廷腐敗,地方大吏貪暴,「徵求無度」。閣羅鳳忿怒,於天寶九載起兵進攻唐姚州(治姚城,今雲南姚安北)都督府,殺唐雲南太守張虔陀。 天寶十載,唐劍南節度使鮮于仲通率兵八萬,進攻南詔,大敗於西洱河,死者六萬人。閣羅鳳為了避免兩線作戰,不得不和吐蕃聯合。吐蕃贊普封閣羅鳳為「贊普鍾(兄弟)」,號為「東帝」。 天寶十二載,唐統治階級徵發嶺南五府之兵,由姚州都督賈帶領,進攻南詔,結果全軍潰敗,賈也被生俘。十三載六月,唐王朝又遣劍南節度留後李宓率兵七萬,進攻南詔,被閣羅鳳引誘至龍尾城(今雲南下關),全軍覆沒。唐統治階級發動的幾次戰爭,都失敗了。 安史之亂以後,南詔常和吐蕃聯軍侵擾唐的西川一帶邊境。只是由於吐蕃貴族對南詔「責賦重數」,又「悉奪其險立營候」(《新唐書·南詔傳》),還要南詔每年出兵助防。南詔主異牟尋想擺脫吐蕃的役屬,在唐德宗貞元九年(公元793年)致書西川節度使韋皋,表示願意附唐。次年與唐使者在點蒼山會盟。會盟後自將大軍,敗吐蕃於神川(金沙江),燒鐵橋(雲南中甸西南金沙江上),取昆明城(今四川鹽源)。貞元十七年至十八年,異牟尋配合唐軍,連破吐蕃兵,生擒吐蕃大相論莽熱。南詔與唐恢復了和好關係,取得了對吐蕃作戰的空前勝利。 到了唐太和三年(公元829年),西川節度使杜元穎專事聚斂,不懂軍事,「障候弛沓相蒙」(《新唐書·南詔傳》)。南詔權臣蒙嵯顛乘機舉兵,襲破唐的嶲(治越嶲,今四川西昌)、戎(治道,今四川宜賓)、邛(治邛,今四川邛崍)三州,接著攻入成都外郭,留居十日,「大掠子女、百工數萬人及珍貨而去」。「及大度水(大渡河),嵯顛謂蜀人曰:『此南吾境也,聽汝哭別鄉國。』眾皆慟哭,赴水死者以千計。」(《資治通鑑》唐太和三年) 唐宣宗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唐安南都護李涿為政貪暴,向土人強買牛馬,一頭只與鹽一斗。土人怨怒,引導南詔兵騷擾安南境。懿宗咸通元年(公元860年),安南土人又引南詔兵合三萬人,攻破交趾。咸通四年,南詔再度攻破交趾,殺掠十五萬人。咸通十年,南詔兵又大舉入蜀,次年進圍成都,在唐軍民奮起抗擊下,方才退走。直到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高駢為西川節度使,出兵追擊南詔軍隊至大渡河,並於南詔入蜀要路修築城堡,派兵戍守,從此南詔不再內擾。廣明元年(公元880年),朝廷商議與南詔和戰大計,宰相盧攜、豆盧琢說:「大中之末,府庫充實。自咸通以來,『蠻』(南詔)兩陷安南,一入黔中,四犯西川,徵兵運糧,天下疲弊,逾十五年。租賦太半不入京師,三使(度支、戶部、鹽鐵,謂之三使)內庫由茲空竭」(《資治通鑑》唐廣明元年)。南詔的擾邊,成為唐末農民大起義發生的重要背景之一。 南詔自蒙嵯巔專政以來,由於對外攻掠的需要,「男子十五以下悉發,婦耕以餉軍」(《新唐書·南詔傳》)。使南詔貴族在戰爭中集積了大量財富,南詔的自由民階層則急劇分化,一部分人上升為富裕的統治階級,一部分人破產下降。南詔社會的階級變化,也反映到統治階級上層,在南詔主世隆時期,大將段宗殺攝政蒙嵯顛,南詔權力落入段氏手裡。公元897年(唐昭宗乾寧四年),南詔主隆舜又為其下所殺,子舜化真立。公元902年(唐昭宗天復二年),舜化真病死,子幼,南詔大臣鄭買嗣秉國政。未幾,買嗣殺幼主,並滅蒙氏,南詔亡。 南詔自公元737年皮邏閣統一六詔,到公元902年國亡,立國凡一百六十六年。 南詔蒙氏王系表 鄭買嗣是鄭回的後人。鄭回,本是唐西瀘(今四川西昌西南)令,為南詔主閣羅鳳俘虜,以漢文教授王室子弟。至異牟尋時,任南詔清平官(最高行政官)。他勸異牟尋親唐,掙脫吐蕃的役屬,因此國人都非常尊崇他。他的子孫,也成為南詔的貴族。其七世孫鄭買嗣,取代南詔蒙氏,國號大長和。 大長和國鄭氏世系 (一)鄭買嗣(902—?)——(二)鄭仁(?—926)——(三)鄭隆(926—928) 公元928年(五代後唐明宗天成三年),大長和國東川(今雲南會澤)節度使楊干貞殺鄭隆,立清平官趙善政為主,國號大天興。公元929年,楊干貞廢趙善政自立,國號大義寧。楊、趙都是白蠻大族,鄭買嗣殺南詔蒙氏家族,烏蠻失勢,白蠻大族相繼得國。公元937年(五代後晉天福二年),白蠻貴族、通海(今雲南通海)節度使段思平,起兵滅大義寧國,建立大理國。 段思平四傳至段素順時,大理政權與當時的宋王朝通好,宋太宗封段素順為「雲南八國都王」。公元1116年(宋徽宗政和六年),大理政權向宋王朝進貢馬三百八十匹,以及麝香、牛黃、細氈諸物。次年,宋冊封大理王段和譽為雲南節度使、大理國王。公元1253年,蒙古蒙哥汗命其弟忽必烈率大軍征雲南,攻破大理城;次年,蒙古軍擒大理國王段興智,大理國亡。大理國王段氏傳二十二主,首尾凡三百十六年。 大理國王段氏世系 (一)段思平(937—944)——(二)段思英(945)——(三)段思良(946—951)——(四)段思聰(952—968)——(五)段素順(969—985)——(六)段素英(986—1009)——(七)段素廉(1010—1022)——(八)段素隆(1023—1026)——(九)段素真(1027—1041)——(十)段素興(1042—1044)——(十一)段思廉(1045—1074)——(十二)段連義(1075—1080)——(十三)段壽輝(1080—1081)——(十四)段正明(1082—1094)——(十五)段正淳(1096—1108)——(十六)段正嚴(1109—1147)——(十七)段正興(1148—1171)——(十八)段智興(1172—1200)——(十九)段智廉(1201—1204)——(二十)段智祥(1205—1238)——(二十一)段祥興(1239—1251)——(二十二)段興智(1252—1254) 南詔的社會經濟與政治制度 在南詔全盛時期,南詔的疆域,東面包括兩爨,東南到達安南都護府的交趾,西北連接吐蕃,南面和女王國(女王國的國都在今泰國的南奔)接界,西南和驃國(驃國的政治中心在今緬甸曼德勒一帶)接界,北抵益州的大渡河,東北抵黔、巫(今貴州和四川的長江南岸),迴環萬里,雄踞一方。 在南詔統治之下的廣大地區,經濟發展是很不平衡的。有些地區受中原影響較深,經濟比較發展;有些地區經濟則比較落後。洱海地區是南詔的政治經濟中心,滇池地區是古滇王國政治經濟中心,因此這兩個地區的農業發展水平,較其他地區為高。「南〔詔〕俗務田農菜圃」(《蠻書》),「有城郭村邑」。「其土有稻、麥、粟、豆,種獲亦與中夏同,而以十二月為歲首。菜則蔥、韭、蒜、菁,果則桃、梅、李、柰。」(《通典·邊防典·松外諸蠻》)「從曲靖州已南,滇池以西,土俗唯業水田。種麻、豆、黍、稷,不過町疃。水田每年一熟,從八月獲稻,至十一月、十二月之交,便於稻田種大麥,三月、四月即熟。收大麥後,還種粳稻。小麥即於岡陵種之。十二月下旬已抽節,如三月,小麥與大麥同時收刈。」除了種水田以外,南詔人民「治山田殊為精好」。「澆田皆用源泉,水旱無損。」「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長丈余,兩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牽牛,一佃人持按犁轅,一佃人秉耒。」(《蠻書》)一天約可耕五畝左右。瀾滄江和怒江流域下游的一些部落,還使用大象來耕田(6)。洱海地區周圍,特別是原來蒙舍詔和蒙嶲詔居住的地區尤稱富饒,史稱「蒙舍北有蒙嶲詔……同在一川……肥沃宜禾稻。又有大池,周回數十里,多魚及菱芡之屬」。「然邑落人種,蔬菜水菱之味,則蒙舍為尤殷」。因此這一帶「村邑連甍,溝塍彌望」(《蠻書》),可見這個地區的農業生產發展和地方富庶情況。 洱海周圍,畜牧業也有一定的發展,「畜有牛、馬、豬、羊、雞、犬」(《通典·邊防典·松外諸蠻》)。西洱河一帶,南詔還設有鹿場(7)。至於東爨和磨些族(今稱納西族)居住地區,畜牧業尤其發達,如東爨「牛馬被野」,磨些「土多牛羊,一家即有一群」(8)。「通海已南,多野水牛,或一千、二千為群」(《蠻書》)。 在南詔統治區內的怒江以西邊遠地區,有許多部落還過著採集經濟的原始生活,還沒有進入階級社會,他們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遠較洱海和滇池地區為落後(9)。 在紡織業方面。洱海地區「有絲、麻,女工蠶織之事,出、絹、絲、布,幅廣七寸以下。早蠶以正月生,二月熟」(《通典·邊防典·松外諸蠻》)。「地無桑,悉養柘蠶繞樹,村邑人家,柘林多者數頃,聳干數丈。二月而蠶已生,三月中繭出。抽絲法稍異中土。精者為紡絲綾,亦織為錦及絹。其紡絲入朱紫,以為上服,錦文頗有密緻奇采,蠻及家口,悉不許為衣服。其絹極粗,原細入色,制如衾被,庶賤男女,許以被之。」「浴不解織綾羅」,到了公元829年(唐文宗太和三年),南詔攻入成都西郭,擄去「巧兒」、「女工」萬人以上,自此南詔才「解織綾羅」(《蠻書》),「工巧埒於蜀中」(《資治通鑑》唐太和三年),絲紡織技術水平可以和中原內地相媲美了。但是有些地區,如農業不甚發展而畜牧業發展的東爨族和磨些族居住地區,還是土「無布帛」(《蠻書》),絲紡織業不甚發展。瀾滄江以西的地區,蠶絲業雖不算發達,但生產一種木棉布,「剖波羅樹實,狀若絮,紐縷而幅之」(《新唐書·南詔傳》)。這種木棉布當時在內地享有很高的聲譽。 在制氈業方面,南詔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男子以氈皮為帔,女子布為裙衫,仍披氈皮之帔」(《通典·邊防典·松外諸蠻》)。 在冶鑄業方面,南詔的煉鋼術也達到了較高水平。洱海地區出產的鐸鞘、郁刀、浪劍(10),其銳利程度,是馳名全國的。淘金業也相當發達,金礦主要分布在今保山以西的騰衝、龍陵一直到今緬甸的伊洛瓦底江(當時稱之為麗水)一帶。在唐後期,當南詔擊敗彌臣部落時,曾擄去這一部落的人民「三二千人,配麗水淘金」(《蠻書》)。可見淘金的規模是相當大的。 南詔統治區內,主要以繒帛和貝作為貨幣來使用。所謂「以繒帛及貝交易,貝者大若指,十六枚為一覓」(《新唐書·南詔傳》)。「本土不用錢,凡交易繒帛,氈、金、銀、牛、羊之屬,以繒帛冪數計之,雲某物色直若干冪。」(《蠻書》)(11)一冪合唐尺四尺五寸。 南詔的洱海地區,有許多建設得規模宏偉,帶有堡壘性質的城市。如太和城,「巷陌皆壘石為之,高丈余,連延數里不斷」。大城(今雲南大理北喜洲),「邑居人戶尤眾」。陽苴城(今雲南大理)有南詔王的正衙,「至大廳,階高丈余,重屋制如蛛網,架空無柱,兩邊皆有門樓」。白崖城(今雲南彌渡紅崖)「依山為城,高十丈,四面皆引水環流」。城內有閣羅鳳所造大廳,「修廊曲廡,廳後院橙枳青翠,俯臨北墉」(《蠻書》)。今天還聳立在洱海之側的點蒼山上的崇聖寺三塔,也是南詔時期的建築物。 南詔是早期奴隸制社會。南詔的奴隸主把奴隸使用在畜牧、淘金、製革、紡織、建築等等方面以及貴族的份地上。南詔奴隸的來源,主要是戰俘和罪犯。在南詔社會裡,奴隸的買賣非常盛行,一個奴隸往往被輾轉販賣,經歷幾個奴隸主,有些女奴隸甚至被販賣到遠方去(12)。南詔的奴隸主對待奴隸,晝役夜囚,極其殘酷(13)。 除了奴隸之外,還有為數眾多的自由民存在。在人口較為稠密的洱海地區,南詔採用份地的授受制度,「上官授與四十雙(一雙合內地田五畝,四十雙為二百畝),漢二頃也」(《蠻書》)。沿勃弄「川(禮社江上游)東西二十餘里、南北百餘里,清平官以下官給分田悉在」(《蠻書》)。除了官吏授田之外,民戶又按戶等授田,「上戶三十雙,漢一頃五十畝,中戶、下戶各有差降」(《蠻書》)。每戶「歲輸米二斗」(《新唐書·南詔傳》)。從官吏授田以及民戶按戶等上中下來授田等事看來,可見洱海地區貧富分化已經非常明顯。在距離洱海較遠的地區,富裕的家族墾田面積廣大,至「疆連延,或三十里」(《蠻書》)。而有些地區的農民,往往是被南詔征服以後,強迫遷徙去的,這些被征服部落人民的行動受到極大的限制。他們往往遭受城鎮官吏「監守催促」。儘管按照南詔政府規定,「監守催促」農民的官吏,如果隨便向農民「乞酒飯」,就有「杖下捶死」的危險;但是被征服部落的農民,他們所受的剝削,仍非常沉重。當農民「收刈已畢」,南詔政府便依「據佃人家口數目,支給禾稻,其餘悉輸官」(《蠻書》),他們極大部分剩餘勞動都被南詔統治者剝削去了。他們的經濟地位,由於是被征服部落的緣故,名義上是農民,實際卻可以說是變相的奴隸。 南詔的自由農民,要負擔沉重的兵役,在農閒時間,便得受軍事訓練,「每歲十一月、十二月,農收既畢,兵曹長行文書境內諸城邑村谷,各依四軍集人,試槍劍甲冑腰刀,悉須犀利,一事闕即有罪,其法一如臨敵」。一旦戰爭發生,「但下文書與村邑理人處,克往來月日而已。其兵杖人各自齎,更無官給」。戰士出發時,還須自「攜糧米一斗五升,各攜魚脯」。除了兵役以外,別「無雜色役」(《蠻書》)了。以後南詔政權長期進行戰爭,沉重的兵役,成為南詔自由民破產的重要原因。 南詔王族是蒙舍詔的部落貴族,因此以蒙為姓。南詔國王稱「驃信」,夷語君長的意思。王自稱曰「元」,和中原的皇帝稱「朕」的意義相同。王稱呼他的臣下謂「昶」,和中原稱「卿」、稱「爾」相同。南詔國王「坐東向,其臣有所陳,以狀言而不稱臣」。南詔政權有完整的行政組織和軍事組織。南詔政權有清平官六人,「所以決國事輕重,猶唐宰相也。曰酋望,曰正酋望,曰員外酋望,曰大軍將,曰員外,猶試官也」。有大軍將一十二人,與清平官每日見國王議事。有九爽:「幕爽主兵,琮爽主戶籍,慈爽主禮,罰爽主刑,勸爽主官人,厥爽主工作,萬爽主財用,引爽主客,禾爽主商賈,皆清平官、酋望、大軍將兼之。爽,猶言省也。督爽,總三省也。乞托主馬,祿托主牛,巨托主倉廩,亦清平官,酋望、大軍將兼之。曰爽酋,曰彌勤,曰勤齊,掌賦稅。曰兵司,掌機密。大府主將曰演習,副曰演覽;中府主將曰繕裔,副曰繕覽;下府主將曰澹酋,副曰澹覽;小府主將曰幕,副曰幕覽。府有陀酋,若管記;有陀西,若判官」。「百家有總佐一,千家有治人官一,萬家有都督一」。南詔政權下,凡置六節度使,曰弄棟節度使(鎮弄棟城,今雲南姚安),曰永昌節度使(鎮永昌府,今雲南保山),曰銀生節度使(鎮銀生府,今雲南景東),曰劍川節度使(鎮劍川城,今雲南劍川),曰拓東節度使(鎮拓東城,今雲南昆明),曰麗水節度使(鎮麗水城,今緬甸密支那南)。二都督府,曰會川都督(鎮今四川會理),曰通海都督(鎮今雲南通海)。另外有州,南詔稱作瞼,凡十瞼。 南詔王「以清平〔官〕子弟為羽儀,王左右有羽儀長八人。清平官見王不得佩劍,唯羽儀長佩之為親信」。南詔統治地區內,「壯者皆為戰卒,有馬為騎軍,人歲給韋衫袴」(《新唐書·南詔傳》)。「各據邑落遠近,分為四軍,以旗幡色,別其東南西北。每面置一將,或管千人,或五百人,四軍又置一軍將統之」(《蠻書》)。「凡敵入境,以所入面將御之」。「擇鄉兵為四軍羅苴子,戴朱鍪,負犀革銅盾,而跣走險如飛。百人置羅苴子統一人。望苴蠻者,在蘭蒼江(今瀾滄江)西。男女勇捷,不鞍而騎,善用矛劍,短甲蔽胸腹,鍪皆插貓牛尾,馳突若神。凡兵出,以望苴子前驅」。「師行……以二千五百人為一營。其法,前傷者養治,後傷者斬」(《新唐書·南詔傳》)。 * * * (1) 禿髮亦譯偷發,見《高僧傳·神異篇·晉西平釋曇霍傳》:「河西鮮卑偷發利鹿孤。」偷發利鹿孤即禿髮利鹿孤,蓋譯音本無定字。 (2) 斯坦因劫去敦煌石窟出漢文書第三二八七號:「左二將,午年擘三部落依牌子口戶珍國珍,奴緊子,論息殉夕將去。奴金剛,婢落娘,已上並論悉殉夕將去。」按吐蕃據河隴時,吐蕃貴族猶用人殉葬。 (3) 《新唐書·吐蕃傳》:高宗即位,〔吐蕃〕又請蠶種、酒人與碾等工,詔許。 (4) 唐高宗調露元年(公元679年),唐將裴行儉執西突厥十姓可汗阿史那都支及其別帥李遮匐,留王方翼築碎葉城。武則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西突厥十姓可汗部落多散亡,但碎葉鎮尚在唐手中。武則天長壽元年(公元692年)冬十二月,唐敗吐蕃,復取四鎮,時唐西州都督唐休表請復取龜茲、于闐、疏勒、碎葉四鎮,是仍以碎葉備四鎮也。到了武則天久視元年(公元700年),以西突厥阿史那斛瑟羅為平西大總管,鎮碎葉,可見唐還沒有放棄碎葉鎮。到了武則天長安三年(公元703年),西突厥十姓可汗斛瑟羅不能綏服其部落,突騎施烏質勒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並並有十姓之地,但是唐王朝還是不廢碎葉鎮名,以表示突騎施這一占領為不合法。及至唐玄宗開元七年(公元719年),唐策立突騎施蘇祿為十姓部落的忠順可汗之後,才正式把碎葉鎮從四鎮之中剔除出來。《舊唐書·焉耆國傳》稱:「於是十姓可汗請居碎葉,安西節度使湯嘉惠表以焉耆備四鎮。」這樣,開元七年以後的四鎮,又是龜茲、于闐、疏勒、焉耆了。 (5) 參考姜亮夫教授著《唐五代瓜沙張曹兩世家考》,載1979年第3輯《中華文史論叢》。《瓜沙曹氏年表補正》,載1979年5月《杭州大學學報》。 (6) 《蠻書》卷七:象,開南、巴南(今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地區)多有之。或捉得,人家多養之,以代耕田也。 《蠻書》卷四:茫蠻部落(今雲南潞西、孟連一帶)……象大如水牛。土俗養象以耕田,仍燒其糞。 《嶺表錄異》:恂有親表,曾奉使雲南,彼中豪族各家,養象負重致遠,如中夏之畜牛馬也。 (7) 《蠻書》卷七:鹿,傍西洱河諸山,皆有鹿。龍尾城東北息龍山,南詔養鹿處,要則取之。覽賧有織和川及鹿川,龍足鹿,白晝三十五十,群行齧草。 (8) 《蠻書》卷四:西爨,白蠻也;東爨,烏蠻也。當天寶(公元742—755年)中,東北自曲靖州,西南至宣城,邑落相望,牛馬被野。 《蠻書》卷一:東爨,烏蠻也。……土多牛馬,男女悉披牛羊皮。 《蠻書》卷四:磨蠻,亦烏蠻種類也。鐵橋(今雲南中甸西南金沙江上)及大婆(今雲南麗江玉龍山西北)、小婆(今雲南寧蒗)、三探覽(今雲南寧蒗西北)、昆池(今四川鹽源白鹽井)等川,皆其所居之地也。土多牛羊,一家即有一群……男女皆披羊皮。 (9) 《蠻書》卷四:撲子蠻,勇悍矯捷……善用泊箕竹弓,深林間射飛鼠,發無不中。……無食器,以芭蕉葉藉之。尋傳蠻……俗無絲麻布帛……跣足,可以踐履榛棘。持弓挾矢射豪豬,生食其肉。裸形蠻……散居山谷……亦無君長。作獵欄舍屋。多女少男。無農田,無衣服,唯取木皮以蔽形。或十妻五妻,共養一丈夫。盡日持弓不下獵欄,有外來侵暴者,則射之。其妻入山林採拾蟲魚菜螺蜆等歸啖食之。 (10) 《蠻書》卷七:鐸鞘,狀如刀戟殘刃,積年埋在高土中,亦有空穴,旁透朱,出麗水(伊洛瓦底江),裝以金穹鐵,所指無不洞也,南詔尤所寶重。 《新唐書·南詔傳》:鐸鞘者,狀若殘刃,有孔傍達,出麗水,飾以金,所擊無不洞,彝人尤寶、月以血祭之。 《酉陽雜俎》:南蠻有毒槊、郁刃,狀如朽鐵,中人無血而死。 《蠻書》卷七:郁刀次於鐸鞘,造法,用毒藥蟲魚之類,又淬以白馬血,經十數年乃用,中人肌即死。 《新唐書·南詔傳》:郁刃,鑄時以毒藥並治,取迎躍如星者,凡十年乃成,淬以馬刀,以金犀飾鐔首,傷人即死。 《蠻書》卷七:南詔劍。……造劍法,鍛生鐵,取迸汁,如是者數次,烹煉之。劍成,即以犀裝頭,飾以金碧。浪人詔能鑄劍,尤精利,諸部落悉不如,謂之浪劍。 (11) 南詔地區有時亦用顆鹽或麝香來換取物資。《蠻書》卷七:顆鹽每顆約一兩、二兩,有交易即以顆計之。又云:麝香出永昌及南詔諸山,土人皆以交易貨市。 (12) 《太平廣記》卷一百六十六《吳保安》條:〔郭〕仲翔久於蠻中,且知其款曲,則使人於蠻洞中市女口十人,皆有姿色。 (13) 《新唐書·忠義·吳保安傳》:睿宗時,姚嶲蠻叛,拜李蒙為姚州都督。宰相郭元振以弟之子仲翔托蒙,蒙表為判官。……蒙……深入與蠻戰沒,仲翔被執……為蠻所奴,三逃三獲,乃轉鬻遠酋,酋嚴遇之,晝役夜囚,沒凡十五年乃還。 《太平廣記》卷一百六十六《吳保安》條:李蒙為姚州都督……乃以〔郭仲翔〕為判官。……李將軍……乘勝深入,蠻覆而敗之,李身死軍沒,仲翔為虜。……仲翔之沒也,賜蠻首為奴。……經歲,仲翔思北,因逃歸,追而得之,轉賣於南洞。洞主嚴惡,得仲翔,苦役之,鞭笞甚至,仲翔棄而走,又被逐得,更賣南洞中,其洞號菩薩蠻。仲翔居中經歲,困厄,復走,蠻又追而得之,復賣他洞。洞主得仲翔,怒曰:「奴好走,難禁止耶!」乃取兩板,各長數尺,令仲翔立於板,以釘其足背釘之,釘達於木。每役使,常帶二木行。夜則納地檻中,親自鎖閉。仲翔二足經數年瘡方愈。木鎖地檻,如此七年。……往贖……得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