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新傳 · 第五章 烏台詩獄
一 始作俑者——沈括
沈括,字存中,浙江錢塘人,博學善文詞,於天文、方誌、律歷、音樂、醫藥、卜算,無不通曉,在中國歷史上,自漢有張衡後,他是第二個正史有傳的科學家。
雖然是科學史上成就極大的學者,但在那個時代,士非從政,即無其他出路,而他在現實政治里所表現的角色,卻是個反覆無常的小人。
這與他才能卓越而早年甚不得意有極大的關係。沈括家貧,遲至三十一歲才中進士,自入仕途,即被冠蓋榮華所眩惑,使他熱衷利祿,竭力營謀進用。
熙寧之初,王安石變法,沈括也曾參與過三司條例司的工作。當時,王安石權勢正盛,沈括有心依附,竭力擁護新法,安石初亦相當器重他的才能,但是不久就看穿了他的人品。保甲法將行時,神宗有意委任沈括專主其事,而安石對曰:「沈括壬(小)人,不可親近。」熙寧六年(1073),沈括才開始得意起來,先是入館閣,為集賢校理,奉詔詳定三司令敕,繼復被派為兩浙路察訪使,口銜天憲,出為欽差大臣了。
陛辭請訓時,神宗面論中,有道:「蘇軾通判杭州,卿其善遇之。」
沈括到了杭州,與蘇軾交往論舊,非常熱絡。將去,要求蘇軾手錄近作詩一通,留為紀念,這也是朋友間的常事,蘇軾也不疑有他,就寫了送他。
其實,沈括心裡非常嫉妒蘇軾,神宗的殿論,對他是一個強烈的刺激,而他又知道安石甚惡蘇軾,所以回京後,除了極口讚揚青苗、助役諸法,絕無不便於民之外,隨即將蘇軾的近詩,逐首加以箋注,附在察訪報告裡,簽貼進呈,告他「詞皆訕懟」。 1
神宗置之不問,但是滿朝的人,都已知道有此一事,自然有人告訴蘇軾。蘇軾認為這種捕風捉影的忌謗之言,英明的皇上不會信他,並不放在心上,倒在寫給劉恕的信上,自嘲道:「不憂進了也。」意思是不愁沒有人把我的作品進呈御覽了。
這齣把戲,經過五六年,一直沒事。不料元豐二年,李定、舒亶等人媒孽誣害,所用的手段,就完全是從沈括學的。蘇轍為兄下獄所上書中提到:「向者曾經臣僚繳進,陛下置而不問。」指的就是他,所以說,烏台詩獄案的始作俑者,實是沈括。
王安石二次罷相,舉吳充自代。這時候,沈括官已升至掌理全國財政的三司使,他要走新相國的門路,又看出吳充的作風,事事欲與荊公為異,就秘密條陳常平役法不便諸端,獻與吳充,吳便袖在衣筒里,密呈神宗。
事為御史知雜事的蔡確所聞,上疏言:
新法始行,朝廷恐有未便,故諸路各出察訪,以視民願否。是時,沈括實為兩浙路察訪使。還,盛言新法可行,百姓悅從,朝廷以其言為可信。今王安石出,吳充為相,乃徇時好惡,詆毀良法。其前後之言,自相背戾如此。
疏入,神宗甚惡沈括的反覆無常,落翰林學士,以本官貶宣州。 2
所以,烏台詩獄發生時,沈括已不在京師。
蘇軾於元豐二年四月二十日到湖州任,按例,進謝上表。
……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
不料這篇表文,也會惹禍。
二 被台諫圍剿
宋朝的諫官制度,與唐代不同。唐代的諫官,隸於門下省,轄屬宰相,所以常為宰相執言,諫諍的對象是皇帝。宋初,為防大臣專擅,產生侵主的權臣,所以定製諫官皆由皇帝親自選擢,不得由宰相薦舉,於是台諫的地位,就超然獨立,越出執政之外,同時畀以重權,不但有權糾繩大臣,並且可以隨時彈劾執政。
朝廷更許諫臣「風聞言事」,說錯話可以不負言責,這固然是皇帝欲依諫官為耳目口舌,鼓勵言論的方法,但使台諫的權勢,變成毫無統馭的野馬。蘇軾從前上皇帝書中,就曾說過:「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不料今日,竟然身被其禍。
在這樣的制度之下,台諫官的人選,就非常重要,必須個個都是公忠體國之士,否則,如輕付小人以凌駕執政的地位和權力,他如濫用權力,則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神宗確然是個勇於有為的英王,後世史家批評他尚義而好名,本來這也不是大缺點,問題出在他只知要維護尊重輿論的立場,而不深察言事官黨爭的私心和奔競利祿的私慾。他接受了台諫們的「控」狀,還以為不過找蘇軾來問個明白而已,並不覺得事情有那麼嚴重,後來才覺察到台諫們是有計劃的結夥陷害,而蘇軾實陷冤誣,再圖救贖,但這場出死入生的文字獄,卻已如火如荼地燒了起來。
以李定為首的這些台諫官,他們之所以要興起這場詩獄,目的在打擊保守派的潛在勢力,摧毀他們重登政壇的機會,藉以鞏固王安石去位後,力量已顯薄弱的新政派的既得政權,是非常明白的事情。
當時的情況是,專政十餘年的王安石已經黯然離京,呂惠卿陰謀敗露,一時決難再起;帝以吳充為相,不過地位中立;王珪是個鄉愿式的老官僚,雖然竭誠擁護新政,依附安石,但其政治上的聲望地位,實不足以領導群倫,能力上也不太能夠配合急求事功的皇帝。他們雖然接下了荊公所遺的重擔,但卻顯得十分吃力。
另一方面,天下所矚目的「真相」,卻在洛陽,受苦受難的老百姓所仰望的及時雨,是婦孺皆知的司馬光。
萬一有一天,神宗覺得無人能為國家做事,念頭一轉,真讓司馬復出的話,以他那種只一不二的脾氣,這批由王安石選拔出來的「新進」,連現有的祿位都不保了,還有什麼政治前途可言?
何況王珪僥倖登上相位,急需幹部,所以李定等人就攘臂而起,願為打手。
但是司馬光遠居洛陽,閉戶著書,絕口不談國事,沒有辦法議論他;而王安石公開指責過蘇軾是司馬光反對新政的幕後智囊人物,更有沈括那道「譏訕朝政」的老藥方,可以故技重演,退求其次,殺雞儆猴。於是,倒霉的蘇軾,禍從天降,就做了新舊政爭中的「代罪羔羊」。
他們又以集體圍剿的方式,使尚義而好名的神宗無法回護。
元豐二年(1079)六月二十七日,由權監察御史里行的何正臣首先發難,上札論蘇軾到湖州任謝上表中,有「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指為「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說:「一有水旱之災,盜賊之變,軾必倡言歸咎新法,喜動顏色。軾所為譏諷文字,傳於人者甚眾。今獨取鏤版而鬻於市者進呈。」
繼起者,亦為監察御史里行的舒亶,進札子說:「臣伏見知湖州蘇軾進謝上表,有譏切時事之言。流俗翕然,爭相傳誦,忠義之士,無不憤惋。」
這一段冒頭,顯與何正臣互為呼應,其下正文,則獨選可以附會為「謗訕君上」的文字,以激怒神宗,陷蘇軾於「大不敬」的殺頭之罪,用心非常狠毒,文略曰:
陛下發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忘解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諷為主。小則鏤版,大則刻石,傳布中外,自以為能。其尤甚者,至遠引衰漢梁竇專朝之士,雜取小說燕蝠爭晨昏之語,旁屬大臣,而緣以指斥乘輿,蓋可謂大不恭矣。
伏望付軾有司,論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為人臣子者,不勝忠憤懇切之至。
以上兩件,神宗批交中書複議。
舒亶,字信道,慈谿人,治平二年進士,初為縣尉,坐手殺人罪,已被停廢多年。張商英為御史,言其才可用,始得改官。 3
舒亶得張商英的推薦,始從廢籍中鑽出頭來,重入仕途,辦了蘇軾詩獄案後,他就得意起來,接了張璪知諫院的後任。其時,商英為中書檢正,給他寫了一封信,並將他的女婿王溈之的課業,送請察看,總不外是私人之間請託的小事。誰知他翻臉無情,立即上章舉發,曰:「商英官居宰屬,而臣職在言路,事涉干請,不敢隱默,將各件繳進。」商英因此降為館閣校勘,監江寧酒。
舒亶之為不折不扣的小人,其為士大夫所不齒,非僅蘇軾一案。
其間,有個國子博士李宜之,初得提舉淮東常平,他也來插上一手。無他,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官,若能參加一件扳倒名人的大事,足使自己增重。奏狀說:
昨任提舉淮東常平,過宿州靈壁鎮,有張碩秀才稱:蘇軾與本家撰《靈壁張氏園亭記》,內稱「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則忘其身,必不仕則忘其君」。是教天下之人,必無進之心,以亂取士之法。無尊君之義,虧大忠之節,顯涉譏諷,乞賜根勘。
緊接著是權御史中丞李定的壓軸戲,七月二日上札言蘇軾有可廢之罪四,略曰:
知湖州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有可廢之罪四:軾先騰沮毀之論,陛下稍置之不問,容其改過,軾怙終不悔,其惡已著,此一可廢也。古人教而不從,然後誅之,蓋吾之所以俟之者盡,然後戮辱隨焉,陛下所以俟軾者可謂盡矣,而傲悖之語,日聞中外,此二可廢也。軾所為文辭,雖不中理,亦足以鼓動流俗,所謂言偽而辨,當官侮慢,不循陛下之法,操心頑愎,不服陛下之化,所謂行偽而堅,先王之法當誅,此三可廢也。軾讀史傳,豈不知事君有禮,訕上有誅,肆其憤心,公為詆訾,而又應制舉,對策即已有厭弊更法之意,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切毀之以為非是,此四可廢也。而尚容於職位,傷教亂俗,莫甚於此。伏望斷自天衷,特行典憲,取進止。
李定這件札子,句句緊扣著蘇軾怨望和謗訕的對象都是皇帝陛下,極富挑撥性,神宗當時也不免被激怒了,要勘問一個明白,遂下旨道:「送御史台根勘聞奏。」
李定,是王安石一手提拔出來的新政派,初欲引為諫官,被中書舍人封還詞頭,後又被人檢舉不服生母仇氏之喪,台諫給舍,紛紛論其不孝,司馬光詆之為「禽獸不如」。此事原不重大,但竟掀起政海風波,無他,借李定以攻擊王安石,他做了黨爭的箭靶而已。 4
蘇軾與李定初無個人嫌怨,有人以為軾作賀朱壽昌得母詩,有「感君離合我酸心,此事今無古或聞」句,是暗諷李定,今為報復。其實,以當時朝士作詩稱美壽昌者之多,豈僅蘇軾一人,即此一言,亦非「必欲置之死地」的深仇,而今李定如此狠毒,無他,以蘇軾為黨爭的箭靶,意在司馬光而已。
御史台奉到聖旨後,請求皇上選官參治,詔派「知諫院張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聞」。
這張璪,原名張琥,與蘇軾是進士同年。軾任鳳翔簽判時,張已先在鳳翔為法曹,曾為同事,當他離職時,蘇軾還作過一篇《稼說》贈行,與共勖勉。
誰知這位同年,素性奸邪,往往以危機陷人。這些年來,在京城十分活躍,初奉王安石,旋附呂惠卿,又與舒亶深交,數興大獄。軾案發生時,他已位居知諫院兼侍御史知雜事,甚得右相王珪的倚重。奉派這個差使,正是他表功的機會,遂與李定聯手,雜治獄案,必欲置蘇軾於死地了。
他因王珪的竭力援引,元豐四五年間,就當上了參知政事、中書侍郎,儼然執政矣,其後跟著朝局轉變,黨章惇,諂蔡確,無往不利。王文誥說:「數人之性不同,而璪能探情變節,左右從順,各得其歡心。」以這樣一個奇才,掌握典憲大權,蘇軾的性命,豈不危乎殆哉!
李定奏請先罷蘇軾知湖州的現職,並請差員「追攝」(追捕),神宗批令:「御史台選牒朝臣一員,乘驛馬追攝。」又責不管別致疏虞狀。罷湖州的朝旨,令差去官齎往。
於是,就派了太常博士皇甫僎(遵)馳驛趕往湖州,逮捕蘇軾到案。
三 追捕
蘇軾到湖州任,是五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八日,即被御史台所派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在任不過兩個月又八天。
七月初七那一天,秋陽杲杲,天朗氣清,蘇軾趁此大太陽,在家曝曬書畫,無意間看到亡友文同送他的那幅雙鉤著色的「偃竹圖」,追念昔游,忽爾人天永隔,不禁悲從中來,廢卷而失聲痛哭。殊不知這兩個月間,京中群小已經編織好一重天羅地網,即將迎頭罩來,此日之悲,也許就是一種神秘的心靈感應,災禍的先讖。
御史台將要派人赴湖州逮捕蘇軾,在京的王詵最先得到這個消息,立刻派一干仆赴南都通知蘇轍,蘇轍即派人往湖州告知老兄,讓他有個準備。不料皇甫僎帶了一個兒子,兩個台卒,倍道疾馳,其行如飛,追趕不及。幸而到潤州時,他的兒子病了,求醫診治,耽擱了半天,蘇轍派的人才能比他先到一步。但只為此,王詵在本案中落了一個「泄漏密命」的罪名,成了僅次於蘇軾的第二號人犯,他若不是駙馬,恐亦難免牢獄之災了。
七月二十八日,皇甫僎帶了兩個台卒,突然闖進州衙來了。是日,蘇軾先已在告(假),通判祖無頗權代州事。皇甫僎徑入州廳,穿著靴袍,秉笏立於庭下,兩個台卒左右夾侍,白衣青巾,顧盼獰惡。全衙人心惶恐,以為將有不測的大禍,立刻就要爆發。
蘇軾是個書生,從未見過這等陣仗,惶恐不敢出見,與祖無頗商量,該怎麼辦。無頗說:「事已至此,無可奈何,須出見之。」
蘇軾問:「該當穿什麼衣服出見?」自以為既已得罪,不可再穿朝服。無頗說:「現在還未知是什麼罪名,當然仍穿官服出見。」
於是,蘇軾也穿了靴袍,秉笏與皇甫僎對立庭下,祖無頗及職官都戴小幘,列於蘇軾身後。
看到這兩個台卒的衣服裡面,有物隆起,像是藏有匕首,皇甫僎又裝模作樣,許久,都不開口說話,人心更加疑懼,逼得蘇軾只好開口問道:
「軾自來惹惱朝廷甚多,今日必是賜死。死固不辭,乞歸與家人訣別。」
至此,皇甫僎才說:「不至如此。」
無頗走上一步,揖道:「太博必有被受文字(指逮捕狀)?」
皇甫僎問:「你是什麼人?」
「無頗是權州。」
皇甫乃命台卒從懷中取出,原來只是「台牒」,交給了祖無頗。
打開台牒來看,不過是尋常的追攝行遣而已,只是皇甫僎故意那樣威嚇他們。
隨即催促蘇軾速行,兩個台卒走過來,將蘇軾扎了繩子,即時出門。 5
一說:「吏部差朝士皇甫朝光(疑是僎字)管押,東坡方視事,數吏直入廳事,捽其袂曰:『御史中丞召。』東坡錯愕而起,即步出郡署門,家人號泣出隨之,郡人為涕泣。」 6
不論哪一說對,祖無頗所目擊的,是「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犬雞」。
王夫人得訊,急忙追趕出來,家人號泣相隨,蘇軾無話可說,突然想起前在洛陽,聽李簡夫講過一個故事:
從前真宗東封還都,沿途訪尋天下隱士,知有杞人楊朴,就請他來朝相見。上問曰:「卿臨行,有人贈詩否?」朴對曰:「只有臣妻一首:且休落拓貪杯酒,更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皇上大笑,放他還山。
這故事,王夫人是聽說過的,所以軾就顧謂老妻道:「你獨不能如楊處士妻,作一詩送我嗎?」
王夫人悽然失笑,蘇軾就此快步出門,只有長子蘇邁一人,徒步相隨。 7
這時候,州衙內外,都被皇甫僎所故意營造的恐怖氣氛所籠罩,權州事祖無頗都畏避一邊,不敢相送,親戚朋友都驚嚇得倏時星散,只有王適、王遹兩兄弟不去,一直送出郊外,勸慰蘇軾道:「死生禍福,天也。公其如天何!」
他們回去後,就幫忙蘇家整頓行李,將蘇軾一家二十餘口,送往南都蘇轍家寄寓。
同僚中,只有掌書記(相當於現在的秘書主任)陳師錫,趕來餞別,並且幫忙安輯蘇軾的家眷。師錫字伯修,建安人,少游太學,頗有文名。元祐朝,蘇軾三上章薦其學術、德行、文章。李之儀論其為人曰:「特表見於東坡老人赴獄之際,天下識與不識,已想見其人。」即指此日之事。
皇甫僎奉命追取蘇軾,曾以安全理由,請於途中每夜所至之處,將人犯送往當地官署寄監,竟如押解江洋大盜一樣。此議,神宗不許,以為只是根究吟詩的事情,不消如此。 8
蘇軾被置舟中,船行至太湖鱸鄉亭下,停舟修舵。這一晚,風濤傾倒,月明如晝,蘇軾獨自沉思,如此倉卒間被拉而去,禍不可測,將來發下審理,一定會連累很多親朋好友,不如現在閉上眼睛,縱身入水,頃刻之間,可以一了百了。心裡這樣暗自打算,但是前後左右,吏卒監守嚴密,苦無脫身機會。至揚子江邊,蘇軾趁渡江上落的機會,便欲投江自殺,但是仍被監守的吏卒拉住,從此將這欽犯,看守得更緊,蘇軾求死亦已不能。
鮮于侁,時為揚州太守,蘇軾這件案子發生時,就有人勸他將與蘇軾往來文字,即速燒掉,以免後患,子駿說:「欺君負友,吾不忍為。」八月初,蘇軾解至揚州,侁獨求見一面,但為台吏所拒,惘惘而歸。
由天長過平山堂下,隔牆見友人杜介家紙窗竹屋,清靜蕭散,自己則已成了罪犯,真有天上地下之別,不禁生出無限的羨慕。後在黃州,《與杜幾先》云:
八月初,就逮過揚,路由天長,過平山堂下,隔牆見君家紙窗竹屋依然。想見君黃冠草履於藥墟棋局間,而鄙夫方在縲紲,未知死生。慨然羨慕,何止霄漢。
行至宿州,得御史台的命令,要所在州郡,搜索蘇家。其時他家眷口,已在赴南都的船上,州郡官望風承旨,居然派遣大批吏卒坐船追趕,中途將王夫人等的船隻攔截之後,團團圍住,細細搜索。蘇軾於黃州《上文潞公書》中說:
軾始就逮赴獄,有一子稍長,徒步相隨,其餘守舍皆婦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書,州郡望風,遣吏發卒,圍船搜取,老幼幾怖死。既去,婦女皆恚罵曰:「是好著書,書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燒之。比事定,重複尋理,十亡其七八矣。
元豐二年(1079)八月十八日,始入台獄。
四 勘問
蘇軾在御史台獄,被關在「知雜南廡」一個獨居的囚房裡。這囚房,非常狹窄而且陰暗,據他自己記述(《曉至巴河口迎子由》詩),住在裡面,一舉手,一投足,就會碰上陰濕粗硬的牆壁,仰起頭來,屋頂上開的一個天窗,還不到一片蓆子大,整個囚房,就像一口百尺深井。這個名滿天下的詩人,就蜷縮在這個不見天日的井底,死生莫卜,「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等待別人宰割。
要人坐罪,需有證據,要興大獄,需先掌握豐富的資料,所以御史台人,在這方面,做了甚多努力。何正臣隨狀繳進了坊間出售的木版印本,舒亶所繳進的是「印行四冊」,另又檢會送到題名「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全冊」,這三種都是市上的通行刊本。其餘,散落在有關人士手上,尚未刊印的,一定還有很多,不能遺漏,所以御史台復行文州郡,收取境內蘇軾所遺詩文,如詩集自注說:「仆頃以詩得罪,有司移(文)杭取境內所留詩,杭州供數百首,謂之詩帳。」即是一例。
如此大力搜索,然後一條一條取來勘問,堂下的罪人,自然有避諱的,也有遺忘的,就三番四覆地尋根究底,逼得你非承認他們的曲解,否則就沒個完結。
蘇軾八月十八入獄,二十日開始問案,蘇軾初供:「除《山村五絕》外,其餘文字,並無干涉時事。」
勘狀指責他「虛稱別無譏諷嘲詠詩賦」。於是御史台就移文有關地方的政府機構,向各關係人問證。在如此嚴厲的情況下,還有何人敢於隱諱,即使片言只紙,也都一一繳納。茲就勘狀中所說的,舉二事為例。
關於王詵部分,據說蘇軾曾將「開運鹽河詩」寄與王詵,起初隱諱不答,於是他們就委任其他人員向王詵問證,王詵不敢隱瞞,就將此詩繳出,為此一詩,蘇軾於九月二十三至二十七日間,被足足問了五天,「方具實招」。
如寄黃庭堅詩、書信及祭文同文,問官根據目錄查詢,認為蘇軾口供,「其間有隱諱未盡」,就行文北京留守司向黃庭堅取問、根驗,弄到蘇軾手書原件,當堂叫蘇軾自認,然後軾方「盡行供認」。詩中蘇軾自比為道旁苦李,以無用自全。祭文中「道之難行,哀我無徒。豈無友朋,逝莫告予」。都被勘證是謗訕朝政的證據。
蘇軾在杭州時,八月十五觀錢塘潮,在安濟亭上題有一詩:「吳兒生長狎濤淵,冒利輕生不自憐。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他們取到了,蘇軾在台供稱是說鹽法為害,而他們則判認為譏諷皇上好興水利,而事不可成。唯有指他「謗訕君上」,才能將他陷入「大逆不道」的死罪中去。狀稱「逐次隱諱不說情實」,足足問了兩天,「再勘方招」。
勘查「司馬光獨樂園」詩,指蘇軾前供,「不合虛稱無有譏諷,再勘方招」。而御史老爺認定:四海蒼生希望司馬執政、陶冶天下,即是譏諷現在執政者,不得其人;又說司馬光反對新法,與蘇軾意思相合,所以他說新法不便,朝廷終當起用司馬,希望不要如此喑啞不言,要如以前一樣起來攻擊。這段解釋,煞費苦心,充滿強烈的挑撥性,不但要使蘇軾坐罪,且欲激怒皇上和宰輔,把司馬光也拉扯出來。
如「送范鎮往西京」詩「小人真暗事,閒退豈公難」,說蘇軾意在諷刺今時小人,以小才而享大位,暗於事理,以進為榮,以退為辱。又說「言深聽者寒」是讚揚范鎮昔日反對新法的激烈言論,使聽者恐懼,蓄意鼓勵反動,這也是想把范鎮一起拉出來的一個伏筆。
像這樣一條一條的勘問筆錄,都輯錄在南宋人編印的《烏台詩案》一書中,其第一部分舉名條錄者,有王詵、王鞏、李清臣、章傳、周邠、蘇轍六人,共六項,其餘雜舉三十餘條,多不勝舉,詳見《施注蘇詩》每詩的注中。
以蘇軾寫作的豐富,像這樣一字一句、追根究底地勘問,為日不足,繼以夜審,只差當時還沒有的探照燈外,簡直就是「疲勞審問」,任你銅筋鐵骨,到頭來只有一概招認,蘇軾能不精神崩潰,還幸是天賦獨厚!
而且,這批忠貞無比的台官們,技不止此,你若不認,他們還要大聲辱罵,甚至扑打,用來逼供。這是蘇頌傳說下來的。其時,蘇子容為開封府尹,治陳世儒獄,言官們誣為寬縱,是年秋,亦自濠州逮赴台獄,嘗自賦詩十四篇,詩前有序曰:
子瞻先已被系,予晝居三院東閣,而子瞻在知雜南廡,才隔一垣。
所以聲息盡聞,整夜聽到隔牆拷問逼供的吵鬧,詩曰:「遙憐北戶吳興(湖州)守,詬辱通宵不忍聞。」 9
硬的不肯就範,還有軟的「誘供」,同時人的孫升傳說:
子瞻得罪時,有朝士賣一詩策,內有使墨君事者,遂下獄。李定、何正臣劾其事,以指斥論,謂蘇曰:「學士素有名節,何不與他招了。」軾曰:「軾為人臣,不敢萌此心,卻未知何人造此意。」 10
在此酷虐的勘問階段,李定是奉詔的主審之一,以為像蘇軾這樣的人物,今也落入我手,不禁氣焰萬丈,飛揚跋扈起來,盈廷朝士,都不敢問及此案,也沒有人敢和他說話。李奉世告訴王鞏道:有一天,李定在崇政殿的殿門外,大伙兒一起等候早朝,李定忽然跟同列的官員道:「蘇軾確是奇才!」
別人不知其意何在,不敢搭腔,他自言自語道:「一二十年前所作詩文,引經援史,隨問隨答,無一字差錯,此非奇才而何?」 11
語畢,他獨自嘆息久之,空氣非常凝重,眾皆默不作聲。
五 審理
御史台根勘所就其兩個月間酷烈的勘問後,作成「勘狀」,性質類似現在司法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首先記錄蘇軾的五代和仕歷,歷官的舉主。再記述蘇軾任鳳翔簽判日,為中元節不過知府廳,罰銅八斤;任杭州通判日,不舉駁王文敏盜官錢,官員公按,罰銅八斤等兩次過失記錄外,別無前科。
宋制,一般罪犯,只問三代,而蘇軾一進台獄,首即訊問五代,並問有無誓書鐵券 12 ,只有死囚才如此問法,他們顯然是故意恐嚇。被捕前,皇甫僎的態度也是如此,可見是有計劃這樣做的。
論蘇軾的犯罪動機與目的,則曰:「登科後,入館多年,未甚進擢,兼朝廷用人,多是少年,所見與軾不同,以此撰作詩賦文字譏諷,意圖眾人傳看,以軾所言為當。」(《烏台詩案》)換句現代話來說,則是替他安上了一個「寫作並傳播反國謀叛的語言文字」的罪名,其責不輕。
其次,列舉與蘇軾相識的張方平、王詵、司馬光、范鎮等二十四人,認為「其人等與軾意相同,是與朝廷新法時事不合,及多是朝廷不甚進用之人,軾所以將譏諷文字寄與」。而這些人收受蘇軾的譏諷文字,又不申繳有司官署,也該一併問罪。
最有趣的是狀內詳細敘述王詵與蘇軾往來的事實,如王詵累次送酒食茶果與蘇軾,又送弓一張、箭十支、包指十個,蘇軾托王詵令人裱背畫幅三十六軸,沒有付錢;蘇軾赴杭州通判任,王詵送他茶、藥、紙、筆、墨、硯、鯊魚皮、紫茸氈、翠藤簟等;如赴徐州任時,送他羊羔兒酒四瓶、乳糖獅子四枚、龍腦面花象板、裙帶系頭子、錦緞之類,都一一詳列如清賬,都是罪狀。蘇軾為嫁甥女,向王詵借錢二百貫,後又續借一百貫,自後未曾歸還;又蘇軾代相知僧人,托王詵代求師號、紫衣、祠部度牒等,也全列入罪狀之內。
其實,他們預定王詵為僅次於蘇軾的第二號打擊目標,只因沒有可以羅織的材料,就堆砌了一車廢話,說明一點:與蘇軾交往親密,即是「罪行」。
如勘狀引王鞏言:「真宗時,朝里尊禮楊大年,時人稱之。今王詵尊禮子瞻,亦同大年。」這也是蘇軾遭人嫉視的原因之一。
王詵從前因趙世居謀叛案被牽涉案內,也曾登殿應訊,問完話,他向神宗抱怨道:「今後不敢與人往還了。」皇上論曰:「如溫良之士大夫,往還亦自無害。」
蘇軾後來聽說,曾取笑王詵道:「次第自家是不溫良的也。」原來他又誤交了不溫良的蘇軾。
與王鞏關涉的,烏台詩案只能舉出王鞏至徐州訪蘇時,帶來張方平詩稿一卷,封面題作《樂全堂雜詠》,蘇軾題詩卷末被指為以荒林廢沼比朝廷新法,致有人物衰謝,風俗虛浮之嘆,皆是胡牽亂扯。本來亦不關鞏事,但後來處分,王鞏得罪獨重,遠貶廣南,蓋因他們原想打擊張方平,而方平三朝元老,敢做敢說,不是一個好惹的人,所以就將他的女婿王鞏,做了代罪的羔羊。北宋政事的混亂與腐敗,至熙豐之世,處處暴露無遺。
李清臣奉差編修國史,蘇軾賦詩贈行,有「付君此事寧論晉,載我當時舊過秦」,謂蘇軾於仁宗時,曾進史論二十五首,指他妄以賈誼自比,意欲清臣於史中著載其事。
與蘇轍詩,舉「至今天下事,去莫如子猛」,稱其辭卸制置條例司職務之勇決;又「眼看時事力難勝,貪戀君恩退未能」,說自己才力不勝,也都是「謗訕」或「譏諷」。
贈孫覺詩「若對青山談世事,直須舉白便浮君」,指蘇軾叫人莫談國事,亦成罪狀,竟是「沒有不說話的自由」,誅心曲解,何所不至。
他如與章傳、劉述、周邠、劉攽、李常、僧道潛(參寥)、陳襄、劉恕、曾鞏諸人唱和之作,送錢藻、蔡冠卿,揚州贈劉摯、孫洙詩,為僧居則作《大悲閣記》,為王鞏作《三槐堂記》,為王安上作《公堂記》,作《靈壁張氏園記》《後杞菊賦》等,說蘇軾俱已招認,「有此罪愆,甘服朝典」,云云。
蘇軾在獄中,日被群小肆意虐侮,又遭那麼殘酷的勘問,自問決不能堪。一說,他曾將常服的青金丹,埋藏土內,以備有一天必須死時,則一次服下,足可自殺。
有一獄卒,叫梁成,極富仁心,蘇軾日常生活,他都非常幫忙。蘇軾有寢前洗腳的習慣,梁成每天夜裡都為蘇軾燒壺熱水。蘇軾看他誠懇,托他道:「軾必死,有老弟在外,我寫成兩詩,托你送給他,以當訣別。」梁成安慰他道:「學士必不致如此。」軾說:「假使我萬一獲免,則無所恨。如其不免,而此詩不能送到,則死不瞑目矣。」
梁成就慨然接了下來。 13
那兩首詩,冠以長題曰:「予以事系御史台獄,獄吏稍見侵,自度不能堪,死獄中,不得一別子由,故作二詩,授獄卒梁成,以遺子由。」二首: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
是處青山可埋骨,他時夜雨獨傷神。
與君世世為兄弟,又結來生未了因。
柏台霜氣夜淒淒,風動琅璫月向低。
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後牛衣愧老妻。
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蘇軾入獄後,杭州父老感念這個好官,為作解厄道場,祈禱神靈保佑他平安無事。蘇軾深受感動,自以為生不能再至杭州,希望死後能夠葬在西湖山上。
梁成將此二詩,秘藏枕內,到蘇軾出獄時,送還說:「還學士此詩。」蘇軾抱頭伏案,自不忍讀。
蘇軾在台獄,受盡折磨,熬過兩個月,總算勘問審理完畢,御史台於十月上旬,撰成勘狀,奏請皇帝批示。
六 論救
蘇軾被逮赴獄,蘇轍即上書皇帝,乞納在身官以贖兄罪,通篇文字,非常謹慎,但情實融會,很能使人感動,真是《欒城集》中上乘之作。其大要曰:
……臣竊思念,軾居家在官,無大過惡。惟是賦性愚直,好談古今得失,前後上章論事,其言不一。陛下聖德廣大,不加譴責。軾狂狷寡慮,竊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頃年通判杭州及知密州日,每遇物托興,作為歌詩,語或輕發,向者曾經臣僚繳進,陛下置而不問。軾感荷恩貸,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復有所為,但其舊詩,已自傳播,不可救止。
軾之將就逮也,使謂臣曰:軾早衰多病,必死於牢獄,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雖齟齬於當年,終欲效尺寸於晚節。今遇此禍,雖欲改過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無由。況立朝最孤,左右親近,必無為言者。惟兄弟之親,試求哀於陛下而已。
臣不勝手足之情,欲乞納在身官,以贖兄軾,但得免下獄死,為幸。
在京的朋友,以吏部侍郎致仕的范鎮,得訊最早,御史台也知道他和蘇軾之間關係非常親密,以為必可從他那裡得到許多資料,首先向他索取往來文字。來勢洶洶,急如星火,景仁不顧一切,上書皇帝論救,他家子弟怕這老人會被連累,竭力勸止,他都不肯,可惜書稿沒有留傳。
以太子少師致仕的張方平,於蘇軾被解送過南都後,也立即上疏皇帝,雖「僭越上言,自甘鼎鉞」,也要老不忘國,論救蘇軾,其辭略曰:
……早嘗識其為人,起自遠方孤生,遭遇聖明之世。然其文學,實天下之奇才。向舉制策高等,而猶碌碌無以異於流輩。陛下振拔,特加眷獎,由是材譽益著。軾自謂見知明主,亦慨然有報上之心。但其性資疏率,缺於審重,出位多言,以速尤悔。頃年以來,聞軾屢有封章,特為陛下優容,四方聞之,莫不感嘆聖明寬大之德。而尤軾狂易輕發之性,今其得罪,必緣故態。但陛下於天下生靈,如天覆地載,無不化育,於一蘇軾,豈所好惡。……
今軾但以文辭為罪,非大過惡,臣恐付之狴牢,罪有不測。惟陛下聖度,免其禁系,以全始終之賜。雖重加譴謫,敢不甘心。……
方平撰寫此疏,原欲附在京遞的公文中一併進呈,而府官不敢承受,就叫他的兒子張恕親赴京城向登聞鼓院投進。不料這位相公,愚而且懦,到得鼓院門前,徘徊瞻顧,畏縮不前,終於未曾呈進。後來,馬永卿傳其事曰:
子弟固欲其佳,然不佳者亦未必無用處。元豐二年東坡下御史獄,天下之士痛之,環視而不敢救。張安道在南京,憤然上疏,欲附南京遞,府官不敢受,乃遣其子恕持至登聞鼓院投進。恕素愚懦,徘徊不敢投。東坡出獄,見其副本,因吐舌色動久之。問其故,東坡不答。後子由亦見之云:宜吾兄之吐舌也,此事正得張恕力。或問其故,子由曰:獨不見鄭崇之救蓋寬饒乎?其疏有云:上無許史之屬,下無金張之託,此語正是激宣帝怒耳,且寬饒正以犯許史輩有此禍,今乃再訐之,是益其怒也。且東坡何罪,獨以名太高,與朝廷爭勝耳。今安道之疏乃云:其文學實天下之奇才也,獨不激人主之怒乎?但一時急欲救之,故為此言耳。
仆(永卿)曰:然則,是時救東坡,宜為何說?先生(安世)曰:但言本朝未嘗殺士大夫,今乃開端,則是殺士大夫自陛下始。神宗好名而畏義,疑可以止之。 14
當時的情勢是言官代表輿論,媒孽於下,皇上要做個尊重輿論的明主,不敢置之不理,只好詔令勘問。案獄既興,就險不可測,凡與蘇軾平日交好的朋友,個個都懷著「株連入案」的恐懼。除了退休的范鎮、張方平外,誰還敢出頭講話?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士大夫中到底還有「仗義執言」的少數,當朝的左相吳充,即是其一。
據傳,有一天,吳充問皇上說:「魏武帝何如人?」
皇上曰:「何足道。」
「陛下動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其宜也。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以堯舜為法,而不能容一蘇軾,何也?」
神宗驚曰:「朕無他意,止欲召他對獄,考核是非而已,行將放出也。」 15
吳充這番話,說得非常有技巧。名士,代表一個國家知識文化的巔峰,倘如皇帝連一個高級知識分子的放言高論也不能容忍,竟至濫使政治權力而殺士的話,則後世的批評將是如何,不言可喻。這頂帽子比「尊重輿論」還要大,難怪神宗要大吃一驚了。
王安石的幾個弟弟,都是很有學問的。安禮,字和甫,為人非常豪爽,也稍有點玩世不恭,從來不怕什麼。蘇軾禍作時,他為值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官,日與皇上接近,李定就怕他說話,先曾警告他道:「蘇軾那麼銳利地譏議新法,反對的是你家大哥,你可別說話。」安禮根本不理睬他,一日,對神宗非常率直地進諫道:
「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語罪人。蘇軾以才自奮,以為爵祿可以立取,但自來碌碌如此,心裡不免觖望。今一旦致於理,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
帝曰:「朕本來不欲深譴,將為卿赦之。但去,勿泄漏此言,軾方賈怨於眾,恐言官們要為此加害於你。」 16
此外,蘇軾的最大救星,是神宗的祖母——光獻太皇太后曹氏。
蘇軾陷獄之初,太皇太后已在病中,接連幾日,看到皇上神色頗不愉快的樣子,便問:「官家何事數日不懌?」
「更張數事,皆未能就緒。有蘇軾者輒加謗訕,甚至形於文字。」
「莫非就是軾、轍兄弟?吾嘗記仁宗皇帝當年策試完畢後,回到宮來,喜道:朕今日為子孫得太平宰相二人,雖我老矣,已不及用,朕將留遺後人。」 17
太皇太后問這二人現在何處,皇上對以蘇軾現方系獄,曹太后說:「以作詩系獄,得非受了小人中傷。攈至於詩,其過甚微,吾已病矣,不可再有冤濫,致傷中和。」說著,這病中的老太太流下淚來。
神宗天性純孝,事兩宮,晨昏定省,必恭必謹。聽了太皇太后的話,心中一震,一邊恭答道:「謹受教。」一邊也流下淚來。
十月間,太皇太后的病勢已很沉重,神宗要大赦天下為太皇太后求壽,太后說:「不須赦天下兇惡,但放了蘇軾就夠了。」 18
十月十五日,皇上以太皇太后「服藥」,降詔:「死罪囚流以下,一律開釋。」
在獄中的蘇軾聽得這個消息,恍如黑室中透進一線曙光,作詩曰:「漢宮自種三生福,楚客還招九死魂。」但是,即使真能生出獄門,「縱有鋤犁及田畝,已無面目見丘園」,仍是不知如何是好。
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光獻曹氏崩逝,蘇軾以罪人不許服喪,「欲哭則不敢,欲泣則不可」,故作輓詞兩首,其第二章自維身世,非常沉痛。如曰:
未報山陵國士知,繞林松柏已猗猗。
一聲慟哭猶無所,萬世酬恩更有時。
夢裡天衢隘雲仗,人間雨淚變彤帷。
關雎卷耳平生事,白首纍臣正坐詩。
勘問已畢,蘇軾在獄中,日對四壁枯坐,偶得望見鐵窗外雜植的榆樹、槐樹和竹、柏,默默苦吟,以遣時日。詠榆曰:「誰言霜雪苦,生意殊未足。坐待春風至,飛英覆空屋。」詠竹曰:「蕭然風雪意,百折不可辱。風霽竹已回,猗猗散青玉。」詩中對於身受的冤酷,毫無怨怒之意,認為只要立身堅強正直,任何摧殘打擊,都會過去,他是那麼堅忍不拔地坐待春風之至。唯有高槐樹上哀鳴的寒鴉,不免給他帶來驚心的淒楚,詠槐詩曰:「棲鴉寒不去,哀叫飢啄雪。破巢帶空枝,疏影掛殘月。豈無兩翅羽,伴我此愁絕。」
牢獄,固然有生命被強制停滯的悲哀,但是貧窮本身卻是更大的罪惡,破巢之下,一家老幼的饑寒,茫茫來日,不堪設想。夜間,聽著樹上的飢鴉,聲聲聒噪,心寒的蘇軾,不禁毛骨悚然起來。
七 定讞
御史台勘狀奏上後,十月十五日奉御批:「見勘治蘇軾公事,應內外文武官曾與蘇軾交往,以文字譏訕政事者,該取會問驗看若干人,聞奏。」
但是,在此同一日,因太皇太后患病,肆赦天下的詔令也發表了,假如不問死罪,蘇軾至少已無生命之憂,大家鬆了一口氣。而中書省復奏:該案內收受蘇軾有譏諷文字,不申繳入司者,計有王鞏等二十九人;承受無譏諷文字者,計有章傳、蘇舜舉等四十七人。
十一月三十日結案,御史台具狀申奏,神宗派遣發運三司度支副使陳睦赴獄錄問。
杭州有王復秀才,世代業醫,家在候潮門外,大門前有兩棵檜木,枝葉繁茂,數百年的古樹,蘇軾在杭時,為王復賦此詩。群小於勘狀外後又搜獲得此,先於台獄裡,問過蘇軾:「蟄龍有無譏諷?」
軾回答得非常巧妙:「王安石詩:天下蒼生待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
獄吏就不敢往下再問。 19
這時候,李定、舒亶輩功敗垂成,非常著急,只有再想辦法激怒神宗,要把他搞到大逆不道的死罪,就不入赦免之列。於是就想用雙檜詩這條新證據,由右相王珪(禹玉)於進見皇上時,忽言:「蘇軾於陛下確有不臣之意。」
神宗改容道:「卿何以知之?」
王珪就舉出軾作雙檜詩內,有「根到九泉無曲處,此心惟有蟄龍知」句為證,對曰:「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知於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
神宗道:「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朕事。」
章惇在旁,接口疏解道:「龍者,非獨人君,人臣俱可以言龍也。」
神宗也說:「自古稱龍者多矣,如荀氏八龍,孔明臥龍,豈人君也。」
王珪語塞,退朝後,章惇詰問王珪道:「相公乃欲覆人家族嗎?」
珪曰:「這是舒亶說的。」
章惇氣憤得大嚷道:「舒亶的口水也可以吃的嗎!」 20
即此之故,蘇軾非常感激章惇,後在黃州致章子厚書,有曰:「一旦有患難,無復相哀者,子厚平居遺我藥石。及困急,又有以救恤之,真與世俗異矣。」即是指此。
王珪,字禹玉,四川華陽人,一向盤踞在翰林院裡,受知於英宗,掌內外製者十五年,為詩文好用金玉錦繡字樣,時人譏之為「至寶丹」 21 ,而他自以為文章獨步天下,不料後起的蘇軾,文名掩蓋了他的光彩,非常嫉視,一定不能讓他出頭。
政治上,他只是一個庸俗的官僚,只要高官厚祿。王安石勢盛時,他就竭力逢迎他,傳說有這樣一個笑話:
一日,珪與安石同侍朝,有一隻大虱子從安石的襦頭上,爬到須上去了,皇上看到,笑了一笑,安石並不知道。
退朝後,王珪指以告安石,安石命侍從來捉它,珪說:「不可輕去,輒獻一言,以頌虱之功。」
「如何?」安石問,珪應聲曰:「屢游相須,曾經御覽。」 22
現在,安石退休了,他所推薦自代的吳充卻事事要與他為異,所以依附王安石的這一輩喪家之犬,就群歸王相國之門,他也利用他們,增進自己的政治地位,原是非常自然的情勢。
詔派陳睦複審,錄問無異,罪名是以文字謗訕朝政及中外臣僚,該處徒刑二年,案在大赦期中,應蒙恩赦。
這個結論,使李定、舒亶等大為著慌,於是李定再進言道:
軾起於草野,垢賤之餘,朝廷待以郎官、館職,不為不厚。所宜忠信正直,思所以報上之恩。而乃怨未顯用,肆意縱言,譏諷時政。自熙寧以來,陛下所造法度,悉以為非。古之議令者,猶有死而無赦。況軾所著文字,訕上惑眾,豈徒議令之比?軾之奸慝,今已具服,不屏之遠方則亂俗,再使之從政則壞法。乞特行廢絕,以釋天下之惑。
御史舒亶則已跡近瘋狂,不但認為牽連入案的王詵、王鞏都罪不容誅,甚至因收受譏諷文字,不申入司的張方平、司馬光、范鎮等也都該殺頭,其言曰:
駙馬都尉王詵,收受軾譏諷朝政文字及遺軾錢物,並與王鞏往還,漏泄禁中語。竊以軾之怨望,詆訕君父,蓋雖行路,猶所諱聞。而詵恬聞軾言,不以上報,既乃陰通貨賂,密與燕遊。至若鞏者,向連逆黨,已坐廢停(定國曾被牽入趙世居謀叛案,被追兩官勒停)。詵於此時,同罣論議,而不自省懼,尚相關通。按詵受國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匪人,志趣如此,原情議罪,實不容誅,乞不以赦論。
又言:
收受軾譏諷朝政文字人,除王詵、王鞏、李清臣外,張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僑、周邠輩,固無足論。乃若方平、司馬光、范鎮、錢藻、陳襄、曾鞏、孫覺、李常、劉攽、劉摯等,蓋皆略能誦說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而陛下所當以君臣之義望之者,所懷如此,顧可置而不誅乎?
神宗不失為一個頗有理性的人主,對於舒亶這番狂言,極抱反感,置之不理。不過,他自來聽多了毀謗蘇軾的話,心中不能無疑,但他相信凡人做了錯事,心裡總有愧疚,不免恐懼,這種內心的罪惡感,亦必將有焦躁不安、言行失常的形跡流露於外,若能一切坦然,即是問心無愧之人。他又想,一個喜歡謗訕他人的人,身陷獄中,必多怨言,所以到了這件案獄必須決定處分時,神宗就秘密派遣一個小黃門去獄中察看蘇軾的動靜。
這件事太戲劇化了,不容易使人相信,但《春渚紀聞》的作者何薳是根據他的父親何去非親耳聞於蘇軾的記述,而去非又是宋代傑出的兵學家,是蘇軾談兵的好朋友,去非撰《備論》一書,也由蘇軾具狀進呈朝廷,這父子二人都不是編造故事的人,似乎可以信有其事。
據何去非說,元祐中蘇軾出知杭州,邀去非與劉景文(景文也是武官)同游西湖,親聆蘇軾對景文道:「某今日餘生,皆裕陵(神宗)之賜。」景文問其故,軾續言道:「某被逮系御史獄,審理畢,案已奏上。這一晚上,夜鼓打後,某方就寢,忽見一人排闥而入,投篋於地,就席地枕篋而臥,到了四更時分,某熟睡中,被人搖醒,他連聲道:『賀喜學士,賀喜學士!』我轉側間,問是怎麼,他說:『安心熟寢就好。』此人即匆匆挈篋而出。後來我才知道,獄案結奏後,舒亶這幫人還在皇上面前竭力攻訐,非欲置之死地不可,而皇上卻並無深罪之意,秘密派遣一個小黃門來,察看某起居情狀,適某熟睡,鼻息如雷,他就以所見馳報皇上,皇上顧謂左右道:『朕知蘇軾胸中無事者。』」 23
於是,神宗就自禁中特遣馮宗道赴御史台覆按本案,歸報後,即行定讞。所為處分是:
一、蘇軾責授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令御史台差人轉押前去。
二、絳州團練使、駙馬都尉王詵,追兩官,勒停(勒令停職)。
三、著作佐郎、簽書應天府判官蘇轍,監筠州鹽酒稅務。
四、正字王鞏監賓州鹽酒務,令開封府差人押出京城,督促赴任。
五、收受有譏諷文字而不申繳官司者,二十二人,各罰銅有差(宋制,犯罪官員可納銅贖罪):計張方平、李清臣各罰銅三十斤;司馬光、范鎮、錢藻、陳襄、劉攽、李常、孫覺、曾鞏、王汾、劉摯、黃庭堅、戚秉道、吳琯、盛僑、王安上、周邠、杜子方、顏復、陳珪、錢世雄,各罰銅二十斤。
六、收受無譏諷文字者,不罪。
蘇軾於八月十八日入獄,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獄,歷時四個月又十二日。
據南宋詩人周必大說:元豐己未東坡所供詩案,南宋時已經有印本行世,題為《烏台詩案》。原供真跡,在靖康之變時台吏隨駕攜至揚州,張全真時為御史中丞,南渡後,取而藏之於家。
全真死,其子乞張丞相德遠撰寫墓誌,割其半贈與德遠為潤筆。全真家餘存的一半,周必大曾借來觀看,全部都是蘇軾親筆所寫,凡有塗改,皆一一畫押於下,而每頁紙幅上端,都蓋有御史台的大印,是正式的公文檔卷。 24
歷時千年,此一檔卷真跡,當然早已泯滅,即印本的《烏台詩案》,亦不易得見 25 ,而施(元之)注蘇詩,逐一繫於詩下注中,可以尋繹,但是宋人喜歡穿鑿附會,其間雜說甚多,不見得都是真實。
不過,此案本身,原是基於曲解和羅織,故入人罪,所以如何取證,如何判斷等,也就並不重要了。
元祐時,蘇軾為避謗乞外,狀奏平生,溯述此事的前因後果,則非常鮮明平實,引以為結。
……昔先帝召臣上殿,訪問古今,敕臣今後遇事即言。其後臣屢議事,未蒙施行,乃復作為詩文,寓物托諷,庶幾流傳上達,感悟聖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誹謗,然猶有近似者,以諷諫為誹謗也。
臣得罪下獄,定等選差悍吏皇甫遵(遵通僎)如捕寇賊。即與妻子訣別,留書與弟轍,處置後事,自期必死。過揚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監守不果。到獄即欲不食求死,而先帝遣使就獄,有所約敕,故獄吏不敢別加非橫。臣知先帝無意殺臣,故復留殘喘,得至今日。
1 王文誥《蘇詩編注集成》引王銍《元祐補錄》。
2 〔宋〕魏泰:《東軒筆錄》。
3 〔宋〕周煇:《清波雜誌》。
4 〔宋〕魏泰:《東軒筆錄》。又見《邵氏聞見錄》。
5 〔宋〕孔平仲:《孔氏談苑》。
6 〔宋〕朱彧:《萍洲可談》。
7 〔宋〕蘇軾:《東坡志林》。又鄭景望《蒙齋筆談》。
8 〔宋〕孔平仲:《孔氏談苑》。
9 〔宋〕周必大:《二老堂詩話》。
10 〔宋〕劉延世:《孫公談圃》。
11 〔宋〕王鞏:《甲申雜記》。又王稱《東都事略》同。
12 〔宋〕朱彧:《萍洲可談》。「誓書鐵券」乃皇帝頒與功臣享受某種特權之鐵契,左頒功臣,右藏內府,取券合之,推其功而赦減其罪。
13 〔宋〕孔平仲:《孔氏談苑》。
14 〔宋〕馬永卿:《元城語錄》。
15 〔宋〕呂本中:《雜說》。
16 〔明〕商輅:《續資治通鑑綱目》。
17 〔宋〕方勺:《泊宅篇》。《貴耳集》同。
18 〔宋〕陳鵠:《耆舊續聞》。
19 〔宋〕葉夢得:《石林詩話》。
20 〔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21 〔宋〕王直方:《王直方詩話》。
22 〔宋〕彭乘:《墨客揮犀》。
23 〔宋〕何薳:《春渚紀聞》。
24 〔宋〕周必大:《二老堂詩話》。
25 《烏台詩案》有「函海本」(宋朋九萬撰)及「學海類編本」(宋周紫芝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