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新傳 · 第二章 變法與黨爭

李一冰 《蘇東坡新傳》
一 初仕鳳翔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十一月十九日的黎明,朔風凜冽,地凍天寒的曉色朦朧中,鄭州城裡出來一簇旅人,約有六七匹乘騎,跟著一輛大車,來到西門外。 這一行中,三匹馬並轡聯行在前面,中間那匹馬上,坐著一個高顴大耳、濃眉插鬢、雙目炯炯有神的青年,即是要赴鳳翔府出任簽書判官的蘇軾;緊靠在他身旁騎著一匹瘦馬的那個瘦長個子是他的弟弟蘇轍;稍微落後一步的馬上,則是年歲相若,但留著一把大鬍子的他的朋友馬夢得;後面那輛車上,是從行的內眷——王弗夫人、不滿三歲的兒子邁和兩三個婢僕。 蘇氏兩兄弟,二十餘年的生命中,從來形影不離,未曾分開過一日,如今行至鄭州的西門郊外,驀然驚覺,必須於此告別,就情不自禁地惶恐起來。 蘇軾驟然勒住馬頭,看了那清瘦的弟弟一眼,臉色突然變得非常蒼白,嘴角抽動了一下,差點流下淚來。 一路來,無論是在屋子裡的,或是走在路上的行人,個個都很安詳快樂,隨行的僮僕們非常詫異,何以這位去上任做官的主人,卻要這麼悲傷。 兄弟倆再也說不出一句話來。 蘇軾的頭腦里,忽然變得茫茫的一片空白,騎在馬上,心神恍惚,搖搖欲墜。今兒早上明明沒有喝過酒,何以虛飄飄地直有暈眩的感覺?仿佛看見弟弟揮揮手,急急忙忙回去了,他還策馬高岡上,一直眺望那個騎在瘦馬上的頎長的身影。 忽然間,連這個熟悉的背影,也被無情的坡壟隔斷了,只看到他頭上那頂烏帽,一聳一聳地,一會兒出現,一會兒又隱沒到山坡後面不見了。 蘇軾定定神,轉上荒茫的驛路,然後,他就在馬上構想一篇詩作,要寄給蘇轍: 不飲胡為醉兀兀,此心已逐歸鞍發。 歸人猶自念庭闈,今我何以慰寂寞。 登高回首坡壟隔,但見烏帽出復沒。 苦寒念爾衣裘薄,獨騎瘦馬踏殘月。 路人行歌居人樂,童僕怪我苦悽惻。 亦知人生要有別,但恐歲月去飄忽。 寒燈相對記疇昔,夜雨何時聽蕭瑟。 君知此意不可忘,慎勿苦愛高官職。 這次,蘇軾把朋友馬夢得帶到鳳翔去,原因起於喜歡塗牆抹壁,寫「題壁詩」。 杞人馬夢得,字正卿,原在京師里做「太學正」的學官,生活清苦,性情耿介,所以「學生既不喜,博士亦忌之」。有一天,蘇軾去訪他未晤,隨手抓起筆來在他書齋壁上,題了杜甫《秋雨嘆》的三首之一。蘇軾自己說是「初無意也」,但那首詩卻是以資質明麗的決明草,將在風雨中隨百草一同爛死,用來比喻書生的命運,感慨最深的一章。 1 原詩是: 雨中百草秋爛死,階下決明顏色鮮。 著葉滿枝翠羽蓋,開花無數黃金錢。 涼風蕭蕭吹汝急,恐汝後時難獨立。 堂上書生空白頭,臨風三嗅馨香泣。 寫者無意,讀者有心,馬夢得看了,決心不做這終身坐冷板凳的學官,寧願跟從蘇軾到鳳翔府去做幕僚。 從汴京陸行到鳳翔,重過五年前舊遊的澠池,再訪奉閒的精舍。不料從前接待過他們的那位老和尚已經死了,變成廟後一座新造的墓塔;兄弟倆曾經題詩在上面的寺中牆壁,也已頹壞,更無字跡可循。蘇軾覺得人生變幻無常,不過如天上飛翔的鴻鳥,偶然在雪地上留下一二爪痕,一忽兒便又各自西東飛散,了無蹤影。作詩告訴蘇轍:「老僧已死成新塔,壞壁無由見舊題。」這滿懷孤獨的旅人,心裡只是一片蒼茫。 來自京華的蘇軾,行程所經的關中地區,儘是地方殘破、村落蕭條的景象,這還是仁宗康定、慶曆年間,西夏兵連年入寇陝甘,所造成的破壞和災害,到現在仍未恢復元氣。 宋代兩大外患,契丹之外,就是西夏。 契丹本來亦是遊牧民族,其富以馬,其強以兵。但自五代時,遼太祖阿保機立國後,竭力倡導耕織,已漸次進為農業社會。宋遼關係亦自改觀,澶淵和談後,遼每歲坐得大宗銀絹,建設內部,似已無意南侵,所以北宋當前之患,實為西夏。 西夏的祖先,原是唐末慶州党項族的酋長李思恭,當時做夏州(今陝西靖邊)節度使。至宋,他的兒子雖曾一度叛離中朝,但至李德明繼位後,一方面受宋朝西平王的封號,一方面又受契丹大夏國王的冊封,身事兩朝,相安無事。 然而,李德明的兒子李元昊,野心勃勃,不以他父親的保守態度為然,屢屢勸他不必臣事宋朝。德明說:「吾族三十年衣錦綺,都是宋朝的恩賜,不可負!」元昊卻說:「穿皮毛,事畜牧,這是我們番人的本等。天生英雄,應當自為帝王,何必要穿別人賞賜的錦綺。」他也確有能力,率兵西破吐蕃、回鶻(紇),奪甘州,盡取河西的土地,因此被立為太子。仁宗明道元年,德明病死,元昊繼立,他便整軍經武,建立政治體制,大力發揮他的抱負,國勢日強。不久,就據有了現在的寧夏、陝西、甘肅的大部分和內蒙古西南部分的領土,分立一十八州,奠都興慶(今寧夏銀川),實現了自當皇帝的野心。立國後,遣使奉表宋朝,說他已自建國,國號「大夏」,建元「天授」,要宋朝「許以西郊之地,冊為南面之君」。仁宗不能忍受元昊的公開叛逆,便下詔削奪他的官爵,斷絕雙方的互市,並且揭榜邊城,重賞緝購元昊的頭顱,於是西夏兵便連年入寇陝甘了。 康定元年,元昊引兵攻保安軍,破金明寨(今陝西安塞),直薄延州城下,宋兵大敗。朝命韓琦安撫陝西,韓又舉薦范仲淹知永興軍,同負經略招討之責。不料韓主集中兵力,先發制賊;而范則穩重,主張屯兵營田,備邊觀釁。主帥的意見不同,政策遂不一致。至慶曆元年二月,西夏傾全國之力,入寇渭州(今甘肅隴西縣西南),好水川一役,宋軍又是大敗,於是朝廷將陝西分為四路,以韓琦、王㳂、范仲淹、龐籍各領重兵,都二十萬人環邊守御,以抑西夏凶焰。但是慶曆二年之秋,西夏兵又再度入寇渭州,幅員六七百里之間,焚盪搶掠,幾成赤地,自涇邠以東,各地都只閉壘自守,莫能救御。 西夏軍雖然年年入寇,屢屢得勝,但其人馬的傷亡也很嚴重,財用亦復不繼。而宋朝既於西邊布下重兵,韓范兩人雖然戰守意見不同,但其治軍嚴明,風紀大振,則是一樣。更重要的是他們兩人傾全力收拾邊疆的人心,諸羌畏威懷恩,不敢輕犯。所以西夏兵於大肆焚殺擄掠之後,無力長期占領,就撤兵自去。 基於此一情勢,宋與西夏終於慶曆四年,達成和議,由宋朝冊封元昊為夏國主,歲賜幣帛,西邊自此才得安靜。事距蘇軾之去鳳翔,已經相隔十八九年了,但是陝甘兩地,經歷那種野蠻的焚燒劫掠,原始性戰爭的殺戮和破壞,西夏兵所至城邑,不但廬舍田地都變成了廢墟,所有壯丁牲畜又全被擄劫而去,連資以恢復生產的人力、畜力和工具也都沒有了。劫後荒原,亘二十年而不得恢復。蘇軾一路所見,地曠人稀,蕭條滿目,處處都還是戰爭留下來的殘跡,以及苟活在殘跡上赤貧的百姓。 嘉祐六年(1061)十二月十四日,蘇軾到鳳翔府簽判任。 現任太守宋選,字子才,鄭州滎陽人,進士出身,早年在京,曾與司馬光、韓宗彥、沈遘同為三司僚屬,做地方官又一向聲望甚好,溫文爾雅,頗能敬禮同僚。他也是今年八月才來鳳翔的,待蘇軾尤其溫厚,使初次出仕的這個青年人頗有「幸遇」之感,如《和子由除日詩》說:「兄今雖小官,幸忝佐方伯。」《東湖詩》說:「予今正疏懶,官長幸見涵。」日後與宋選的兒子,畫家宋漢傑書說:「某初仕即佐先公,蒙顧遇之厚,話及疇昔,良復慨然!」 鳳翔縣令胡允文,在蜀時曾從老蘇問學,至此方才識面,相得甚歡。 蘇軾住居官舍,在府衙之東北,為州長官官邸之西鄰,府衙的後圃,高柯喬木,森蔭繁茂,城北的終南山色都為這叢叢樹木所遮蔽。而他的園內,卻只有一株老槐,一株榆樹,一株不夠大的棗樹,非常荒傖。蘇軾在廨北葺一小園,開闢一方隙地,築一亭,亭前為橫池,分堂屋北廈的一部分,裝置軒窗曲檻,可以俯瞰池水。堂屋南邊,加建迴廊,廊之兩旁各鑿一池,引府廨的水注入池中,種蓮養魚於池內。 池端造一板橋,以達池北,手植桃杏松檜三十餘本,使與原有的槐榆相映帶,老槐樹上有野鶴巢居,又買了一叢牡丹花,種在池北。 蘇軾辛辛苦苦經營這個小園,只為「臨池飲酒」而已,但一想到任期有限,「三年輒去豈無鄉,種樹穿池亦漫忙」,自己也覺得好笑起來。 抵任之初,時逢新年假期,蘇軾得有閒暇,遍游鳳翔附近的名勝,瀏覽古物。 首謁孔廟,參觀了保藏在那裡的石鼓。這十個石雕的大鼓,表面刻有銘文,唐時出土,當時大家認是周文王時代的石刻,但據最近研究,推定為戰國時代秦靈公(?—前415)或秦襄公(?—前766)時的製作。很多唐代詩人為此古石刻作詩,而以韓愈的《石鼓歌》為最知名。初時這批石刻還隨便散置在原野的露天裡,雨淋日曬,無人看顧,還是韓愈的朋友鄭餘慶將它搬進鳳翔縣的孔廟裡保存起來。 石鼓上的銘文,歐陽修錄時存四百六十五字,磨滅不可辨識者過半,但仍是古文字學和考古學上非常重要的資料。蘇軾用心辨認,在所作《石鼓歌》中,說他「舊聞石鼓今見之,文字鬱律蛟蛇走。細觀初以指畫肚,欲讀嗟如鉗在口」。初尋偏旁,再一點一畫地推詳,只能認得十之一二,其餘的文字,像霧裡的月,稂莠間的禾,見面不識,它似乎只是軒轅、倉頡的朋友,李斯、李陽冰的前輩,蘇軾雖有「餘生也晚」的惆悵,但當面對這個古代戰鼓的形象,禁不住要緬懷周代的王化政治,而慨然譴責暴虐的秦政,對幫凶法家李斯更投以無情的諷刺,如言:「自從周衰更七國,竟使秦人有九有。掃除詩書誦法律,投棄俎豆陳鞭杻。當年何人佐祖龍(始皇),上蔡公子(李斯)牽黃狗。登山刻石頌功烈,後者無繼前無偶。皆雲皇帝巡四國,烹滅強暴救黔首。六經既已委灰塵,此鼓亦當遭擊掊。……」 2 自古以來,野心家一旦擁有權力,便都掛起救國救民的招牌而無所不為,也不愁沒有人來歌功頌德。 蘇軾游城北街開元寺,看了先秦的詛楚文碑,觀賞了吳道子畫的佛像和王維的畫竹。吳道子畫的是雙林樹下,朝暾暈彩,中有菩薩正在講說寂滅之理,很多人在聽道。王維畫竹兩叢,交柯亂葉,飛動若舞,而一枝一葉都有來處。 在性情上,蘇軾很喜歡吳道子雄放得浩如波翻的筆墨,稱他「當其下手風雨快,筆所未到氣已吞」。王維本是詩人,以詩心寫竹,蘇軾稱其「摩詰得之於象外,有如仙翮謝籠樊」。兩者比較,蘇軾認為吳道子的畫雖然「妙絕」,但總還是畫工之畫,而對於王維所寫的竹,則衷心傾倒,說道:「吾觀二子皆神俊,又於維也斂衽無間言。」 長安,從前有座故藏經龕,唐明皇所建,四邊各有一門,門各兩扇,門板的兩面,都是吳道子畫佛像真跡,陽面是菩薩像,陰面是天王像,共十六軀。 廣明之亂時,藏經龕遭賊兵焚燒,有個和尚搶下四扇門板從兵火中捨命逃出。奔至半途,力竭不支,他想了一個辦法,將門板各穿一洞,套在頭頸上跑路,如此輾轉來到鳳翔,寄住在烏牙僧舍里。他死後,這四扇門板留在那裡已經有一百八十多年了。 有人花十萬錢將它買了下來,恰巧給蘇軾看到。其時,他已經做了一年多的官,身邊稍有積蓄,想到父親平生別無嗜好,就只喜歡書畫,收藏一百餘件,但沒有吳道子的真跡,他就和這個畫主商量,照原價購買,以此獻與父親,這四扇門板就成了老蘇收藏中天字第一號的珍品。 3 蘇軾再游鳳翔東北郊的天柱寺,參觀了楊惠之雕塑的維摩像。維摩的造型,顯得病骨支離如枯龜。蘇軾不禁生出一個感想,天下的至人,本來已將生死置於度外,人的肉體像天上的浮雲一樣,隨時變滅,全不足恃,只有心靈才是主宰的永恆。世上盡多體格非常壯碩而心病獨多的人,宛轉人間,才堪悲憫。 岐山風物,實在不堪入目,「有山禿如赭,有水濁如泔」。蘇軾老是懷念他家鄉澄碧的蜀江,後來發現東門外,有個東湖,為古飲鳳池的舊跡,「入門便清奧,恍如夢西南」,才使他的休沐假日,有個去處,一游再游。 以上諸游,各有詩篇,連同《真興寺閣》《李氏園》及《秦穆公墓》三詩,合為《鳳翔八觀》。 蘇軾到底年輕,又是一個文人氣質偏重的人,被派到這荒涼的鳳翔來,不免時有「爾來走塵土,意思殊不堪」「人生營居止,竟為何人卜」的慨嘆。趁著新年假期,遊山玩水,訪古、讀畫、寫詩,是他的興趣,而「扶風古三輔,政事豈汝諳」則又是初仕當時的心理壓力,但見別人都很忙碌,只能獨自一個,往東湖去尋求一醉,借求片刻的解脫。 所幸者,王弗夫人賢淑,使他由衷敬愛;與弟轍雖然遠別,但是還可通信。「詩成十日到,誰謂千里隔。一月寄一篇,憂愁何足擲。」 二 懷鄉念弟 嘉祐七年(1062)正月,到任謝執政啟,述其任務曰: 所任簽署一局,兼掌五曹文書。內有衙司,最為要事。編木筏竹,東下河渭;飛芻輓粟,西赴邊陲。大河有每歲之防,販務有不蠲之課。破盪民業,忽如春冰。於今雖有優輕酬獎之名,其實不及所費百分之一。救之無術,坐以自慚。惟有署置之必均,姑使服勞而無怨。過此以往,未知所裁。 上面所說的,都是蘇軾在簽判這個職務上該做的工作。核判五曹文書,雖已甚繁,但是本等的工作,且不說它。鳳翔府有兩大特別任務,一是終南山特產的木材,每年均須編成木筏,自渭水放入黃河,運往中央,供皇家土木建造之用;二則鳳翔是對西夏邊防軍的兵站基地,要負責集運糧米和芻秣,供給軍需。這兩大事務,且都以「衙前」被徵召的老百姓來義務工作,困難重重,何況黃河堤防,每年要修,販務征課,更是繁雜。蘇軾是甚不耐煩的人,苦於被事務工作所困。 衙前之役,始自五代,而宋承之,是由政府徵召百姓義務擔任官物之供給或運輸的一種制度。老百姓服役「衙前」,費時失業不說,更須擔負運輸中途的風險,如公物損失,就必須賠償,這無窮無盡的負擔,使老百姓幾至無以為生的地步。鳳翔這地方,原來土地富足,中產之家所有土地,不以畝計,而以頃為計算單位,上戶不可以頃計而計以賦。但自西夏之變,經歷戰爭以來,如湯沃雪,頓見消融,有產者殘存不及十之三四。戰爭的傷殘未復,而又重之以衙前重役,一般人民,既負勞役,更苦於賠償,因而破產者,比比皆是。 蘇軾遍問老校:「何以至此?」老校說:「木筏之害,本來還不至於到此地步,假如政府能將時間安排得好,趁渭水黃河都未漲水時放筏操運,以時進止,費用省而危險少,衙前服役的老百姓負擔就輕。目前的毛病,出在政府令不以時,叫木筏逆拒水勢挽運,就造成數不清的災難了。」蘇軾分析後,認為有理,就著手修訂衙規,使衙前可以自擇水工的運作時間,筏行不發生危難,老百姓就不必於出力冒險之餘,再來承擔公物的賠償。此案經過宋太守的核可後實施,從此衙前之害,減了一半。 七年二月,詔令淹水諸州減決囚禁。鳳翔所屬共有十縣,蘇軾被派往寶雞、虢、郿、盩四縣,督飭減刑釋囚的公事。至十七日事畢,回程朝謁盩厔東南二十餘里的太平宮,瞻仰二聖御容,泛舟南溪,復游樓觀、大秦寺、延生觀,訪玉真公主遺蹟,觀仙遊潭,取中興寺玉女洞的飛泉,從郿縣歸府復命,就整個遊程,寫成五百字的五排一首,寄與蘇轍。 三月,因久旱不雨,蘇軾赴郿,祈雨於太白山之上清宮。數日後,雖有微雨,父老以為不足,於是,再陪宋太守親往祭禱,回程路上,便見道中有雲氣自山中來,如群馬奔突而至車座左右,蘇軾一時好奇心起,開籠收雲歸家,作《攓雲篇》。 太守祭禱靈應,不久,大雨沛然而下,老百姓奔躍歡呼,垂枯的二麥,立見復起,生氣洋溢。蘇軾以北亭為喜雨之所,作《喜雨亭記》。凡是受過中等以上教育的人,對這篇名文,大多耳熟能詳,所謂:「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則無麥。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則無禾。無麥無禾,歲且荐饑,獄訟繁興,而盜賊滋熾。……」 蘇軾有位好夫人,王弗夫人非但精明幹練,而且頗識大體。蘇軾在外面做些什麼,回到家去,夫人一項一項地要問個仔細,她說:「你離開父親遠了,凡事沒人指點,不可以不謹慎。」她常引用公公說過的話來警戒蘇軾。蘇軾在家裡見客,她就站在屏風後面,聽他們說些什麼,然後對丈夫說:「某某這個人,說話模稜兩可,一味逢迎你的意向,你何用與這種人談天。」有的人慣會拍馬,跑來表示熱絡,夫人說:「這種朋友,不會長久,交情套得那麼快,其去也必速。」蘇軾非常佩服她的眼光和見識。 4 一年大雪,住宅庭前積雪甚厚,只見古柳樹下約有一尺見方的地方,獨無雪跡,等到天晴了,這方土地又高起數寸來,蘇軾懷疑是古人窖藏丹藥之處,丹藥性熱,所以地不積雪而土又墳起,他想發掘。王弗夫人說:「假使先姑在,一定不會許可的。」 這是引用程太夫人不許發掘紗縠行老宅中地下大瓮的故事,如此婉轉諫阻,使蘇軾覺得慚愧而止。 5 然而,西北的強風黃土,鳳翔府的官吏生涯,處處都使蘇軾感覺厭倦。重九日,他不願參加群官歡聚的「府會」,獨自一人跑到東門外的普門寺去玩,懷鄉念弟,心情鬱悶。作《壬寅重九不預會,獨游普門寺僧閣,有懷子由》詩: 花開酒美盍言歸,來看南山冷翠微。 憶弟淚如雲不散,望鄉心與雁南飛。 明年縱健人應老,昨日追歡意正違。 不問秋風強吹帽,秦人不笑楚人譏。 西北早寒,九月下旬,天已微雪,再作懷子由二首,如言「愁腸別後能消酒,白髮秋來已上簪」「江上同舟詩滿篋,鄭西分馬涕垂膺。未成報國慚書劍,豈不懷歸畏友朋」等,情緒非常低落。 蘇轍十九歲登第五甲進士第,二十三歲中制科,一鼓作氣,可以算得其進也銳了,不料除命商州推官,被知制誥王安石駁回詞頭,不肯撰告,事情便在執政間琢磨拖宕了整整一年,弄得意氣消磨殆盡。一直到今年七月,誥命才下來,而老蘇在京,身旁別無侍子,蘇轍便以這個理由,辭不赴任。 商州與鳳翔毗鄰,假使蘇轍赴商,還可希望能來鳳翔一聚,現在又落空,寄詩慰弟說:「遠別不知官爵好,思歸苦覺歲年長。」「著書多暇真良計,從宦無功漫去鄉。」再說,商山也不是一個什麼好地方,蘇軾聽商州縣令章惇說,商州人說話像外國語,一句也聽不懂,很多人生著大脖子(甲狀腺腫),不辨肩頸,這個樣子的地方,不去也罷,詩言:「夷音僅可通名姓,癭俗無由辨頸腮。答策不堪宜落此,上書求免亦何哉!」 自秋徂冬,蘇軾身體一直不好,十一月間,大雪數日,索性賴在床上不起來,年前年後,懷念故鄉度歲的年中行事,作《饋歲》《別歲》《守歲》及《和子由踏青》《蠶市》諸詩。 八年正月十五,大家都在歡度元宵夜,只有蘇軾在家,獨坐無聊,一個人跑到城北街的開元寺東塔院去看王維的壁畫。其時,夜色已闌,蘇軾凝眸注視,但見殘燈影下的畫中僧人,個個都栩栩欲動的樣子,竟是看得呆了,對於詩人畫家的筆墨,自此便有更深一層的領悟。 三 陳希亮 嘉祐八年(1063)三月,仁宗皇帝崩於福寧殿,四月一日,皇太子趙曙即位,是為英宗。英宗自少體弱,時方臥疾,由光獻太后曹氏權同處分國事。 是年正月,宋選罷鳳翔太守,眉州青神縣人陳希亮(公弼)自京東轉運使來代。 陳希亮身材矮小、清瘦,而為人剛勁,面目嚴冷,兩眼澄澈如水,說話斬釘截鐵,常常當面指責別人的過錯,不留情面。士大夫宴遊間,但聞陳希亮到來,立刻闔座肅然,語笑寡味,飲酒不樂起來。他對待僚屬,自然更加嚴厲,竟然有很多人嚇得對他不敢仰視。 蘇軾雖是以京朝官差充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簡稱簽判,仍是幕職,有如現在地方政府的秘書長,職掌贊襄郡政,綜理諸案文移,斟酌可否,簽擬後報告首長,或罷或行。他與長官公事上的關聯,非常密切,而兩個人的性格,卻是如此的冰炭不相融合。 蘇軾性豪闊,不會官僚滑頭,而做事卻勇於負責,意見不同時,便要據理力爭。這二十七八歲的簽判,年少氣盛,就不免形諸辭色,一點不肯屈就退讓。 陳希亮也有意要裁抑這個鋒芒太露的後輩,對他也一樣地端起架子,毫不客氣,使蘇軾更難忍受。 府衙中的吏役,為了對這位制科出身的判官表示敬重,大家尊稱之為「蘇賢良」,這頗類似現代人之稱某博士者一樣,實是一件平常小事。不料被陳知府聽到了,大怒,憤然罵道:「府判官就是府判官,有什麼賢良不賢良的。」把那吏役打了板子,這當然使蘇軾十分難堪。 蘇軾寫的公事,他也毫不客氣地塗抹刪改,往返不休,此在以文章自負的蘇軾,更不容易忍受。 陳希亮官僚架子很大,同僚晉見,任在客座中等候,久久都不出來接見,甚至有人在客位中打起瞌睡來。蘇軾心生不平,作《客位假寐》詩,諷刺他: 謁入不得去,兀坐如枯株。 豈惟主忘客,今我亦忘吾。 同僚不解事,慍色見髯須。 雖無性命憂,且復忍須臾。 兩人之間的摩擦,造成日深的成見。蘇軾益發落落寡合起來。他不預府宴,中元節也不過知府廳。陳希亮抓住這一點,竟然上奏朝廷糾劾他,被朝廷罰銅八斤,蘇軾也都不管,只是日後作謝館職啟中,才說:「一參賓幕,輒蹈危機,已嘗名掛於深文,不自意全於今日。」 陳希亮於廨宇後圃,築造一座凌虛台,以望南山,請蘇軾作記,軾乘此機會澆了他一頭冷水,如言: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日的荒草野田,豈知有今日的凌虛台?而從前秦穆王的祈年、橐泉,漢武帝的長楊、五柞,隋之仁壽殿,唐之九成宮,其宏麗堅固,將百倍於凌虛台,而今復為破瓦頹垣,又安在者?所以結尾狠狠地諷刺他道:「夫台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這是對陳知府奏劾一事,給予針鋒相對的答報。 陳希亮是眉州人,蘇陳兩家原是數代世交,論輩分,且比老蘇還長一輩,當他讀過《凌虛台記》的稿子後,不易一字,吩咐上石,並且慨然道:「吾視蘇明允,猶子也;軾,猶孫子也。平日故不以辭色假之者,以其年少暴得大名,懼夫滿而不勝也,乃不吾樂耶!」 後來,蘇軾因其子陳慥之請,為作《陳公弼傳》,其中有一段說: 公於軾之先君子為丈人行,而軾官於鳳翔,實從公二年。方是時,年少氣盛,愚不更事,屢與公爭議,形於言色,已而悔之。 原任鳳翔法曹張琥,本與蘇軾為進士同年,共事兩載,曾同游真興閣寺。嘉祐八年十一月,調職回京,蘇軾作《稼說》送其行,其中有一段說: ……吾少也有志於學,不幸而早得與吾子同年。吾子之得,亦不可謂不早也。吾今雖欲自以為不足,而眾且妄推之矣。嗚呼,吾子其去此而務學也哉!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吾告子止於此矣。子歸,過京師而問焉,有曰轍子由者,吾弟也,其亦以是語之。 讀此文所言,顯見蘇軾當時已經體諒到陳希亮這位老前輩,為要矯治他少年早達的弊害,所設下的苦心,因此說「已而悔之」,因此作《稼說》以贈同年張琥。但是贈文張琥,卻真箇是「與非其人」,此君陰險貪鄙,熱衷利祿,元豐年間,改名張璪,官知諫院兼侍御史知雜事,詩獄案起,他與李定共治此案,必欲置蘇軾於死地者,就是這個同年。 陳希亮於鳳翔任上,因將他州饋送的公使酒,據為私有,坐贓去職,抑鬱而歿。後人造作希亮之所以獲罪,系由於歐陽修代軾報復的謠言,實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妄人妄語。 希亮有四子,唯幼子陳慥(季常)不樂仕進,使酒好劍,用財如糞土。蘇軾在岐山碰到他,他正帶了兩個朋友,騎馬攜箭,在長林豐草間出入射獵。兩人自此相識,高談用兵及古今成敗之事,陳慥自以為是「一世豪士」,蘇軾很喜歡他的遊俠氣概,遂成莫逆之交。 仁宗崩,以韓琦為山陵使。興築皇陵,需用竹木,飭由鳳翔供應,而「編木筏竹,東下河渭」,則為簽判蘇軾的專職。不幸其時天旱,渭河乾涸,挽木不下;而山陵工期迫切,運材須於限定時日內到達,否則,這延誤王事的責任,怎麼擔當得起。詩言:「橋山日月迫,府縣煩抽差。……千夫挽一木,十步八九休。渭水涸無泥,菑堰旋插修。對之食不飽,餘事更遑求。」蘇軾整日忙於督抽差役,集材付運,弄得寢食不安,整整忙了五個多月,直至是年秋間,才算交完差,透了一口氣。 然而剛剛交完皇差,又逢地方大旱,蘇軾禱雨於太白山,不驗,再經虢縣,渡渭水而禱於磻溪。回程自陽平入斜谷,九月至終南,住在太平宮的溪堂里,得遂一讀《道藏》的宿願。 自來鳳翔,他對於這麼許多牽連不斷的吏事,厭倦不堪,以為除了浪費生命之外,身名兩皆無益。案牘勞形,問囚理訟,不知所為何來,從前所學,完全拋棄,而一官在身,卻又不得不奔走勞役,弄得心神俱疲。他在《和子由聞子瞻將如終南太平宮溪堂讀書》詩中,大發牢騷: 役名則已勤,徇身則已媮。 我誠愚且拙,身名兩無謀。 始者學書判,近亦知問囚。 但知今當為,敢問向所由。 士方其未得,惟以不得憂。 既得又憂失,此心浩難收。 ………… 然而,在這一年中,蘇軾仍有出其所學,極論民生國是兩篇大文章,一是《上韓魏公論場務書》,以所見鳳翔老百姓為衙前之役所困,請求政府行寬大久長之政;二是《思治論》,指出嘉祐政治之弊,癥結在於沒有一定的國策,所以法弊而事無成。 關於前者,蘇軾指陳鳳翔的老百姓所最怕的,莫如衙前之役,而課役的標準,從每一人家的盤碗鍋罐算起,長役十千,鄉戶及二十千者,都該占股一分。一分之役,名為十千可辦,其實須十五六千至二十千,役重如此,老百姓焉能不窮。 課役本只限於上戶,但事繁而役不足時,則遞取其次,而現在家貲二百千者都須服役。事實上,連盤碗鍋罐都計算在內,家貲不滿二百千者,何以為民,則任何人已皆不免於衙前之役,困窮可知。 蘇軾希望政府行寬大久長之政,以官榷優與人民,先裕民而後裕國。 蘇軾作《思治論》,立論甚大。他說,世有三患,終莫能去:一是宮室祠禱繁興,錢幣茶鹽法壞,加以龐大的軍事費用,天下常患無財;二自澶淵之盟後,遼與西夏,日益驕橫,而宋則戰不勝,守不固,天下常患無兵;三則選舉法嚴,吏不重視考功,考銓之法壞,天下常患無吏。 這三大問題的形成,是由於國家沒有通盤的計劃,沒有一定政策之故。五六十年來,規模未立,雖有很多人對這三個重要問題,游談聚議而上,但都各就個人的見解,做枝枝節節的議論,人心不同,好大者欲王,好權者欲霸,而偷者欲休息,聚訟紛紜,莫衷一是。朝廷發一政,則曰「姑試行之」,成功與否不可知,前政尚未見效,而後政又發,政令紛紜而法日弊,故癥結在於「其始規模未立,其卒事功無成」。 他的主張是政府應該於眾論中「從其可行者而規模之,發之以勇,守之以專,達之以強,日夜以求合於其所規模之內,而無務出於其所規模之外。其人專,其政一,然而不成者,未之有也」。 蘇軾雖然以最大的政治熱忱上書時宰,力求稍解老百姓衙前之役的困苦,但是韓琦方欲持重,決不能用這新進的書生之言。 英宗即位,覃恩各有升遷,蘇軾在鳳翔,其本官為大理評事,是年晉升為從八品的大理寺丞。 翌年,改元為治平元年(1064)。 正月,蘇軾自清平鎮至盩厔縣,商洛令章惇率同僚蘇旦、安師孟自長安來謁,同游樓觀,訪老子出關時的關令尹喜的舊宅與授經台,經五郡城而至大秦寺、延生觀;下山西行十餘里而至黑水谷,谷中有仙遊潭,潭上有南北二寺,倚峻峰,面清溪,林木深翠,怪石不可勝數;潭水深不可測,以繩縋下數百尺不得其底,以瓦礫投之,翔揚徐下,好久才不見;水深如此,而兩岸萬仞絕壁,山壁之間架一獨木為橋,危險萬分。章惇邀蘇軾過橋去題字山壁,蘇軾謝不敢,詩曰:「猶有愛山心未至,不將雙腳踏飛梯。」 章惇說:「你不去,我去。」他平步過橋,乘索挽樹,攝衣而下。以黑漆濡筆,在石壁上書大字曰:「蘇軾章惇來。」再照樣攀繩拊樹而還,神色不動。蘇軾拍拍章惇的背脊道:「子厚他日必能殺人。」 「為何?」惇問。 「能自判(拼)命者,即能殺人。」軾答。 6 蘇軾既不敢過橋,遂與諸人向潭北循黑水而上,至南寺,以章惇遠來,留他們在寺午餐,詩有「野饋慚微薄,村沽慰寂寥」句。飯後,章惇等將往渼陂,遂別。 蘇軾還至岐山,與文同相遇於岐下。文同,字與可,梓州梓潼人,他們是西蜀的同鄉。與可長得眉清目秀,而志氣方剛,淡泊名利。他是畫竹的名家,傾談之下,蘇軾稱他有四絕,詩一、楚辭二、草書三、畫四,為作《文同畫竹贊》。與可向人說:「世無知我者,惟子瞻一見識吾妙處。」 7 自此訂交,以後相見之日雖不多,卻成為死生不渝的好朋友。 治平元年八月,西夏又大舉犯邊,入寇靜邊寨,圍童家堡。倉猝之間,朝廷暫以當地的轉運使攝帥事,而他卻與軍中的副總管發生嚴重的摩擦,軍無紀律,民心惶恐,沿邊各城,風聲鶴唳,整個西北邊區都為之動搖。 大軍雲集西邊,鳳翔為邊軍的糧秣供應中心,蘇軾職掌所在,就日夜忙於「飛芻輓粟,西赴邊陲」的任務,疲憊不堪。 幸而朝廷詔以端明殿學士王素再知渭州,自許州移鎮平涼,涇原故老互相歡賀,沿邊將士聽說老將重來,踴躍傳呼,從此旗幟鮮明,鼓角歡亮,軍容大振。西夏習聞王素威名,聞訊立即撤兵,至素到任時,虜圍已解,他不過宴勞將佐而已,而人心大定。 韓琦以派駐陝西的戍兵太多,軍糧不足,請科陝西民戶,三丁抽一,籍為義勇軍,得十四萬人。軍糧不足而籍民為兵,因為義勇可以不必供食之故。當時的諫官司馬光上疏累諫,不聽。詔下之日,蘇軾便須巡迴所屬各縣,親自提舉這件「刺勇」的大事,而他所親眼目睹的,則是「愁怨之民,哭聲振動」。但這是詔令,地方官責在奉命行事,一點辦法也沒有。 幸而三年任期屆滿,蘇軾遂於是年十二月十七日罷簽到任。宋有「磨勘」之法,文資三年一遷,武資五年一遷,蘇軾以磨勘得升官為殿中丞。宋吏,殿中省監、丞各一人,掌奉天子玉食、醫藥、服御、幄帟、輿輦、舍次之政。其實有官無職,只是銜名而已。 蘇軾攜家帶眷,回開封去,自長安而至華陰,時又寒冬臘月,霪風凜冽,道路泥濘難行,只得全家留在華陰的旅舍里度歲,忍寒苦吟: 三年無日不思歸,夢裡還家旋覺非。 臘酒送寒催去國,東風吹雪滿征衣。(《華陰寄子由》) 四 亡妻·喪父 治平二年(1065)正月,蘇軾返京,與父親和弟弟一家團聚。旋奉詔命,差判登聞鼓院。 這登聞鼓院是諫官組織中的一個單位,隸屬於司諫和正言,掌管收受官民投遞的章奏表疏,不論是說朝政得失、公私利害,還是理雪冤濫等,皆許到鼓院來擊鼓進狀,如為告密或檢舉官吏,並許密封呈進。吏民如有冤屈,都可藉此申告,是北宋政制中一個很好的制度。 英宗皇帝自在藩邸,久已習聞蘇軾的文名,是時,便欲循唐朝的先例,特命召入翰林,知制誥。 宰相韓琦以為不可,對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辭矣。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 英宗說:「且與修注,如何?」 琦對曰:「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 英宗說:「未知其能否,則試之。如軾,有不能耶?」 韓琦仍然堅持蘇軾年少資淺,未經試用,不可驟與侍從之職,最後決定依照一般通例,召試學士院,且與館職。 殿陛間這番討論的言語,不免外傳,歐陽修還怕執政官中有與韓琦不睦者(暗指曾公亮),藉此挑撥是非,所以特地向蘇軾解說,蘇軾道:「韓公所以於某之意,乃古之所謂君子愛人以德者。」 8 對於韓琦此舉,倒是後來的史論家有很多批評,以為韓琦號為名相,但面對傑出異能的人才,仍計尋常尺寸,不能破格擢用,認為他太官僚化了。 二月,召試學士院。試兩篇論文,題一為《孔子從先進論》,一為《春秋定天下之邪正論》,軾復以最高分的「三等」入選,於治平三年(1066)二月乙酉,得以殿中丞直史館。 宋設三館——集賢院、史館與昭文館,掌管校讎典籍,管理圖書等事。館職首重文才,故試論文,一經入選,便為名流,其職位高者為修撰,次為直館,再次為校理,卑者曰校勘、檢討等。蘇軾作《夜值秘閣呈王敏甫》詩,一時也頗有些許富貴氣象: 蓬瀛宮闕隔埃氛,帝樂天香似許聞。 瓦弄寒暉鴛臥月,樓生晴靄鳳盤雲。 共誰交臂論今古,只有閒心對此君(藏書)。 大隱本來無境界,北山猿鶴謾移文。 蘇軾既已回京供職,老父得人隨侍,閒居南園已歷三年的蘇轍便開始活動,三月得為大名府推官。 但至五月二十八日,蘇軾忽又逢喪妻之痛。夫人王弗時僅二十七歲,只有一個兒子,還不滿七歲。他倆的婚姻生活只有十年,而這十年裡面,正是丈夫出外求取功名,家庭殘破,離合無常的艱難時期。她在家侍奉翁姑,勤儉謹肅,聲聞戚黨;到隨夫遊宦鳳翔,深知她的丈夫缺乏社會經驗,生性又大而化之,她就專心注意他在外面的每日行事,細心觀察與丈夫交往的朋友,以她精明的頭腦,幫他辨析人情事理,及時諫諍,避免上當。 王弗夫人的謹言慎行,正是蘇軾所最缺乏的修養。她的精明幹練,使蘇軾對她產生很多依賴,隱然做了丈夫的護身神,而今一旦喪逝,怎不令他痛慟。 父親也囑咐兒子道:媳婦從你於艱難,將來,你必須要將她葬在其姑之側。這在當時的家族觀念里,是一種崇尚與敬愛的表征。所以蘇軾作《亡妻王氏墓志銘》說:「君得從先夫人於九泉,余不能。嗚呼哀哉!余永無所依怙。君雖沒,其有與為婦,何傷乎?嗚呼哀哉!」 蘇軾對夫人王弗的敬愛,也永遠不衰。後十年,熙寧八年(1075)的正月二十日,他在密州夢見夫人,猶是淒切難遣,作《江城子》詞: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松岡。 六月初六,殯王夫人於京城之西,後來運柩回籍,葬於翁姑塋墓之西北八步。 這些年來,蘇氏的家運實在不好,死亡相繼,骨肉凋零,蘇洵《極樂院造六菩薩記》說:「自長女之夭,不四五年而丁母夫人之憂。……其後五年,而喪兄希白(蘇澹),又一年而長子(景先)死,又四年而幼姊亡,又五年而次女卒。至於丁亥之歲,先君(父蘇序)去世,又六年而失其幼女(嫁程之才之八娘),服未既,而有長姊之喪。悲憂慘愴之氣,鬱積而未散。」越四年,軾、轍兄弟又丁程太夫人之憂,所謂「三十年之間,而骨肉之親零落無幾」,這也是促使老蘇誓去遠遊四方的一個重要原因。 然而,曾不幾年,喪母之後,蘇軾又悼妻亡。距妻亡十一個月,治平三年(1066)之四月,老父忽又疾革,二十五日逝世,享年五十八歲。蘇洵所編禮書,甫經脫稿,由歐陽修領銜,與禮官李柬之、宋敏求、陳繹、李育、姚辟、蘇洵等聯名奏上,尚未得報;而私撰《易傳》,亦未完稿。臨終前,蘇洵遺囑兩件大事:「未完成的《易傳》,希望他們兩兄弟續寫成書;兄澹(希白)過世得早,子孫未立,要他們照顧;妹嫁杜氏,死而未葬,要軾負責葬事。」蘇軾涕泣受命。後於熙寧元年遵遺命為這個杜氏姑母塋葬於眉山,又當他官可蔭補親族時,奏請蔭補大伯父(蘇澹)的曾孫蘇彭,都決定於這個時候。 蘇洵逝世事,奏聞於朝,英宗詔賜銀一百兩,絹一百匹。蘇軾辭賜銀絹,為父求賜官爵。六月九日誥贈光祿寺丞,同時特飭有司備具船隻,載送靈柩歸蜀。 韓琦、歐陽修各致厚賻,均辭不受。 據歐陽修所撰墓誌,蘇洵的著述有《文集》二十卷、《諡法》三卷、又《易傳》未成。另見於其他著錄者則有《洪範圖論》《皇祐諡錄》(《宋史·藝文志》)及《批點孟子》二卷。 六月,兄弟扶護父親的靈櫬和王弗夫人柩,一舟兩棺,自汴入淮,溯江而上。 至江陵,初識他夙所敬佩、風骨嶙嶙的劉摯,其時他為江陵府的觀察推官;在途中又與史館的同事李師中相遇,其時師中方欲出守鳳翔,赴任中山。 兄弟護喪還鄉,遵禮在家守制。治平四年八月,合葬父母於武陽(彭山)縣安鎮(蟆頤)山之老翁泉;同時葬王弗夫人於其側。 家居無事,蘇軾在整理舊書中,發現父親疏寫數紙祖父(蘇序)的事跡,似乎是想要寫篇行狀而並未完稿的殘篇,於是決定代他父親了此心愿,撰《蘇廷評行狀》。然後又將這篇行狀抄錄副本,寫了信託人攜交曾鞏,求撰墓碣書。《曾南豐集》有《贈職方員外郎蘇君墓志銘》,即是軾所求文。 居喪期間,聽了許多道家的神秘故事,也看了不少名畫,他的族兄僧惟簡從成都來看他,以蘇轍所得的河朔蘭亭拓本交他帶回寺去刻石,並為作跋。蘇軾在鳳翔所購得的四扇吳道子畫四菩薩真跡的門板,這次也帶回家來,就代他父親施捨給惟簡的廟中,要惟簡造一大閣,專藏此畫,且繪蘇洵像於其上,以為永念。造這大閣預算需錢百萬,蘇軾認捐二十分之一。 9 熙寧元年(1068)七月除喪。十月,蘇軾續娶王弗夫人的堂妹王閏之為繼室。閏之夫人字季璋,青神縣王介(君錫)的幼女,其弟王箴(元直)於蘇軾前次母喪歸鄉時,兩人嘗同坐在莊門前吃瓜子炒豆者,現在則已長大,時從蘇軾問學。 十二月,軾、轍兄弟再度攜同家屬還京,將鄉中祖墳的修護照看,田宅的出納經紀,親戚家的酬酢等事,委託了老鄰居而又總角之交的楊五哥(濟甫),如遇大事,則要堂兄子安做主。 同鄉的父執輩王淮奇(慶源)、蔡褒(子華)、楊宗文(君素)來送行,蔡褒在他紗縠行的老宅中為種荔樹一棵,說待荔樹長大,望能見他回來。 但是蘇軾此去,過了二十二年,他還在杭州任上,不能還鄉,《寄蔡子華》詩,無限惆悵: 故人送我東來時,手栽荔子待我歸。 荔子已丹吾發白,猶作江南未歸客。 五 荊公變法 宋代繼承天下於唐之安史、黃巢之亂,五代十國的軍人割據之後,國家經歷長達六十餘年的分裂和戰爭,民窮財盡,積弱已深,而開國不到二十年,外患又起,初受北方契丹族遼人的入侵,一敗於高梁河,再敗於歧溝,大小八十一戰,宋只勝了太原一仗。太宗兩次親征,被遼兵包圍,僅得身免,而股為箭傷,每年都要發病,自此簽訂了不平等的「澶淵之盟」,年輸大宗幣帛,暫得相安。 不料羌夏又崛起於西北,他們以遊牧民族強悍的騎兵,環伺邊境,年年入侵。沿邊地方,遭受掃蕩式的洗劫、擄掠和破壞,政府不得不在沿邊設置重兵,又須消耗極大的軍費和補給。後來雖稍平靖,但是宋朝每年均須輸與白銀一百二十五萬餘兩,其他慶節、聘問、賂遺近幸諸費,幾是正額的一倍。似此敲骨吸髓的剝削,使原本疲弱的國力,不但沒有休養生息的機會,更是斫傷日甚,幾至衰竭的困境。 何況遼居上游,俯以臨宋,夏與遼結,托以自重,掎角之勢已成,宋朝腹背皆是強敵,這是一個充滿危機的時代,而年輕有為的神宗皇帝,適於是時踐祚。 神宗趙頊,是英宗的長子,母為宣仁太后高氏,生於濮王府邸,嘉祐八年始侍英宗入居慶寧宮,隆準龍顏,儀表英偉,治平三年(1066)十二月被立為太子,四年正月正式即位。 神宗在藩邸時,留心國事,已知民窮財困,軍政敝弛的情況,有志於富國強兵,而深患歷來的執政皆非其人,譬如「濮議」,只是討論如何尊禮他的祖父一事而已,無關國計民生,但是朝臣聚訟紛紜,數年不決,舍大論小,心裡甚不謂然。 神宗好學深思,即位後,更欲奮發有為,心裡隱藏著一段國恨家仇,曾於滕元發(范仲淹的表弟)陛見時,因他向以熟諳兵學出名,所以留他長談天下事,語及北遼,神宗說:太宗自燕京城下兵敗,被北虜窮追不捨,僅得脫身。行在服御的寶器,都為所奪。隨行的宮嬪,皆淪陷虜中。太宗股上中了兩箭,每年都要發病,其崩,也是箭創復發之故。像這樣的不共戴天之仇,我們還要年年捐獻金帛以事之,為人子孫者,應當這樣的嗎? 言下,不禁唏噓哭泣起來。 10 宋太祖對於唐及五代藩鎮之禍,親身體驗,非常警惕,所以建國之初,竭力裁抑兵權,建立一個文治國家,是其基本政策。文彥博對神宗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就是說明宋代行士大夫政治的特性。 士大夫十有九為文章之士,果於有為者少,樂於無事者多,尤其是出身高門華族的子弟,更缺乏淬厲奮發的志氣;而且表面上國家承平百年,大家也就耽於苟安,但求逸樂,因而形成非常保守的政治風氣,民心士氣,也一樣萎靡不振,這是神宗所不滿意的現實。蘇軾也說: 夫天下之未平,英雄豪傑之士,務以其所長,角奔而爭利,惟恐天下一日無事也。是以人人各盡其材,雖不肖者,亦自淬厲而不至於怠廢。……天下既平,則削去其具,抑遠天下剛健好名之士,而獎用柔懦謹畏之人。不過數十年,天下靡然無復往時之喜事也。於是能者不自激而無以見其能,不能者益以弛廢而無用。當是之時,人君欲有所為,而左右前後皆無足使者,是以綱紀日壞而不自知。(本集·策略第四) 神宗所面對的現實,就是這樣一個墨守成規、無人樂有作為的朝局。神宗首先試探幾個老臣。 一日,對文彥博說:「天下敝事甚多,不可不革。」 彥博對曰:「譬如琴瑟不調,必解而更張之。」但他並無具體建議。神宗認為國家當前最大的困難,在於欲舉兵而兵不足,欲足兵而餉不濟,所以「政事之先,理財為急」。過了幾日,又試探他說: 「當今理財,最為急務。養兵備邊,府庫不可不豐。大臣宜共留意節用。」 神宗的心事,不便直講,恐怕引起敵國注意,只好說「養兵備邊」。文彥博的對答,就更不著邊際。 四月,知汝州富弼入見,神宗與他從容坐語,竟至日昃。帝問以治道,富弼知道皇帝銳於有為,對曰: 「人君好惡,不可令人窺測。可窺測,則奸人得以附會其意。陛下當如天之鑑,人之善惡皆所自取,然後誅賞隨之,則功罪無不得其實矣。」 久之,帝又以當前大事為問,則對曰: 「陛下臨御未久,當先布德澤,願二十年口不言兵,亦不宜重賞邊功,干戈一起,所關禍福不細。」帝默然良久。 環顧盈廷朝士,幾乎無人可以與言大計。神宗苦悶之中,馬上想起一個夙所聞知,「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的王安石來。 在當時的政治社會裡,大家心目中的王安石,是個館閣之命屢下,輒辭不起的高士,朝廷數欲授以美官,他都辭不應召。嘉祐時,來朝為知制誥,未及大用,又因母喪而出居江寧,韓維和呂公著和他比較接近,非常佩服他的品德和學問,逢人便為稱揚。北宋官場裡面,人人勇於獵官,爭權奪利,視為本等,像王安石這樣耿介自重的人,實所罕見,使國之大老如富弼、文彥博、韓琦、司馬光等都視之為「聖人復出」,非常欽重。 神宗在潁邸,韓維為太子記室,講書時,如獲神宗稱許,便說:「此非維之說,維友王安石之說也。」韓維遷官庶子時,又薦王安石自代,因此,神宗對王安石這個名字印象很深,即位未久,便欲召見其人,而安石不至。神宗問輔臣道:「安石歷先帝朝,屢召不赴,人以為不恭;現在召又不至,果真是病還是有所要求呢?」 其時左相韓琦專權,右相曾公亮很不服氣,他就趁這機會力薦安石,想用他來離間韓琦,遂對曰:「安石真輔相材,必不欺罔。」 韓琦求去,以司徒兼侍中,判相州。入對,帝泣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然卿去,誰可屬國者?王安石何如?」 韓琦對曰:「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於是召王安石為翰林學士,安石遲遲其行,六七個月後,才到閤門報到。熙寧元年(1068)四月,越次召對。 帝問:「治國以何者為先?」 安石對曰:「擇術為先。」 帝又問:「唐太宗如此?」 安石對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繁,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曉,以為高不可及耳。」 帝曰:「卿可謂責難於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輔朕,庶同躋此道。」 接著一日,講席終了,群臣告退,帝獨留安石坐,說:「有話欲與卿從容談論。」接下去說道:「唐太宗必須有魏徵,漢昭烈必須有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但魏徵、諸葛,都不是隨時可有的人物。」 安石對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以天下之大,人民之眾,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而慮無人助治,是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即有賢者,亦將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世,亦不能無四凶。」「惟能辨四凶而誅之,此所以為堯舜!」 安石退而進《百年無事札子》,論曰:「天下無事,過於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伏惟陛下知天助之不可常,知人事之不可急,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這番話,針對神宗亟欲有為的興奮心理,發生極大的作用。越日,遂再召安石問曰:「卿條陳眾失,想必已一一有所經畫,試為朕詳言設施之方。」 安石對曰:「天下風俗法度,一切頹壞,在於廷臣。庸人則安習故常而無所知,奸人則惡直醜正而有所忌,有所忌者創之於前,而無所知者和之於後,雖有昭然獨見,恐未效功,早為異論所勝。陛下誠欲用臣,恐不宜遽,謂宜先講學,使於臣所學本末不疑,然後用之,庶粗有所成。」 神宗對於當時的保守政風及那些老成的舊臣,本不滿意,一聽安石變風俗、立法度的新論,有深得我心,契合非常之感。這情形,很像秦孝公之得商鞅,劉備之見孔明,君臣遇合,如魚得水。 自此,神宗專任安石,而安石之主張變法,也確為時勢之所急需。強敵壓境,外患嚴重,幸無戰爭,但須年付北遼和西夏無窮的需索,割地獻金,了無饜足。而廟堂內外,泄沓成風,人皆安於無事,不樂有為。按照實際,大宋帝國到這時候,早已民窮財盡,國用空虛,軍備政事兩皆窳敗的衰頹局面,再不及時振奮求變,則未來的命運,恐怕就不堪設想了。 所以王安石倡言變法之初,朝中重臣莫不對他高遠的理想寄以厚望,也都欽佩他那任勞任怨的政治勇氣與抱負。不幸他自視過高,而個性又非常偏執,滿朝臣士,在他眼中,不是庸人,就是奸人,目無餘子,而獨行其是。譬如與人論政,難免兩議不合,他就當面罵人:「公輩坐不讀書耳。」有人提出與他相異的意見,他就一概詆之為「流俗之見」。甚至對神宗說:「陛下要以先王正道,勝天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輕重。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歸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 安石既目盈廷朝士皆為流俗,則這番話不啻是教皇帝與群臣對立。這種絕對排斥他人的態度,使人人對他不滿,如御史中丞呂誨說他「好學而泥古,不通世務」;參知政事趙抃、唐介說他「難當大任」;侍讀孫固認為他「狷狹少容」,沒有宰相的度量。 然而神宗仍欲付以大政,對安石說:「人皆不能知卿,以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 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 帝問:「卿所設施,以何為先?」 安石說:「末世風俗,賢者不得行其道,不肖者得行無道,賤者不得行禮,貴者得行無禮。變風俗,立法度,最為方今之所急。」 安石更揭櫫「人主製法,而不當制於法。人主化俗,而不當化於俗」的大原則,來堅定神宗的信心,神宗也決心付與大政。熙寧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遂除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開始執政。這個月裡,蘇軾、蘇轍兄弟剛剛回到汴京。 安石在朝,得皇帝的專任於上,獨行其是,大家只好暫時緘默,而整個行政中樞,幾成癱瘓,只有王安石一人,在唱獨角戲。當時人說中書省里的人物,有生老病死苦之分,蓋指王安石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趙抃苦。 安石執政,神宗首從其議,詔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以安石與知樞密院陳旭(升之)共領其事。 宋朝本有三司使之設,包括戶部、鹽鐵與度支三使,掌理全國財賦,而王安石所另設的這個制置三司條例司,其範圍為「掌經畫邦計,議變舊法」,實為一個最高國策的企劃機關。這個議變法、定國策的組織,卻以財經組織的形態而成立,則新法的目的,完全側重財政需要,已經十分明白。宋朝老百姓的稅負甚重,熙寧時全國的歲入,比唐代已經高出二三十倍,生產總額的增加有限,哪裡還有增稅的餘地?如要在此之外設法搜括,其流於聚斂,實為必然的趨勢,而聚斂造成民生的痛苦,也是持重的舊臣群起反對之最大原因。 蘇軾還朝,依例請求注(派)官,以殿中丞直史館判官告院。這官告院屬於吏部,掌管官吏和將士的勛封、官告等事務。一般來說,這是一個儲才之地;對蘇軾來說,則是被投閒置散,所謂職務,不過司官方辭章的撰制而已。 蘇轍到京後,聞神宗有「養兵備邊,府庫不可不豐」之語,因以上疏曰:「所謂豐財者,非求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財者而已。事之害財者三:一曰冗官,一曰冗兵,一曰冗費。」疏上,神宗批付中書說:「詳觀疏意,知轍潛心當世之務,頗得其要,郁於下僚,使無所伸,誠亦可惜。」即日召對延和殿,親任為新設立的制置三司條例司的檢詳官。神宗面命,轍不敢辭。 安石又起用章惇為三司條例官,曾布檢正中書五房公事,推薦呂惠卿同為條例司的檢詳文字。 惠卿,福建泉州人,自真州推官秩滿入京,與安石論經義,大蒙賞識,即加延攬。從此事無大小,安石皆倚惠卿為主謀,凡所建請章奏,亦都由惠卿主稿,而蘇轍與他卻常議論不合,時生齟齬。 安石被命執政,御史中丞呂誨首先發難,袖章彈劾。當時司馬光還說他:「眾喜得人,奈何論之。」呂誨說:「安石雖有時名,然好執偏見,輕信奸回,喜人佞己,將敗國事。」疏上,神宗不聽,還其章,遂求去,出知鄧州。 熙寧二年(1069)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使薛向主其事。均輸本以「從貴就賤,用近易遠」調節物資,平定物價為主,用意很好。不過此事如由政府來做,不免有官營買賣、與民爭利之嫌,誠如蘇軾所言:「雖不明言販賣,既已許之變易,變易既行,而不與商賈爭利,未之聞也。」蘇軾更說,若官吏更從此中貪黷,則商賈之利未必可得,而整個政治風氣,卻將為之敗壞。(《上神宗皇帝書》) 知諫院范純仁奏言王安石變祖宗法度,掊克財利,民心不寧。又進所作《尚書解》,闡明堯舜禹湯文武的行事。神宗亟於求治,輕易延見小臣,純仁諫曰:「小人之言,知小忘大,貪近昧遠,願加深察。」及均輸法行於六路,純仁奏曰:「陛下欲修先王補助之政,今乃效桑弘羊均輸之法,掊克生靈,斂怨基禍。」疏中攻擊王安石「欲求近功,忘其舊學。尚法令則稱商鞅,言財利則背孟軻。鄙老成為因循,棄公論為流俗。異己者為不肖,合意者為賢人。……人才不可急求,積弊不可頓革。倘欲事功急就,必為?佞所乘」。神宗留章不下,純仁只好求去。其後,侍御史劉述、劉琦、錢顗劾奏安石,皆被遣出。 朝廷從制置三司條例司之請,派遣劉彝、謝卿材、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翼、曾伉、王廣廉八人分赴各路,視察農田、水利和賦役。蘇轍深知這八位專使分赴各路,必將力求民間餘利,設法聚斂,以迎合上意,民不堪命矣,而眾莫敢言。蘇轍往見本司另一長官陳旭(升之),向他陳說,從前嘉祐末年,朝廷遣使寬恤諸路,尚不免造事生非,還奏多不可行,為天下笑,現在又何以異於曩時。希望他能加以阻止,而陳旭不敢言。 安石擬變常平廣惠倉法為放貸青苗,與呂惠卿商議定案後,拿出一本小冊來給蘇轍,蘇轍研究後,列舉種種理由,大加反對,安石當時說:「君言誠有理,當徐思之。」 一個多月後,京東轉運使王廣淵來說:「放青苗錢,年可獲息甚巨。」安石就決定付諸實行。蘇轍上書力爭,觸怒安石,將加以阻撓之罪,幸陳旭解救,才得無事,蘇轍只得求去,上疏言:「每於本司商量公事,動皆不合。臣已有狀申本司,具述所議不同事,乞另除一合入差遣。」 皇上問曾公亮該如何安置蘇轍。曾對曰:「可堂除差遣。」 11 帝從之,詔除河南府留守推官。 實施新政的最高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現在已由詭詐善辯的呂惠卿當家,而一切新法的草擬,安石說個綱要,都由曾布斟酌條目,編為法典。其他如辯駁反對派的議論,解析法理以堅定皇帝的信心,也都由曾布主稿,他是新政派的理論家。 在呂、曾二人的翊贊下,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法,於短短的兩三年間,相繼興作,令行天下。 王安石新政後面,不能說沒有高遠的理想。如方田、青苗、均輸、市易,原是想要造成一個裁抑兼併、上下富足的社會;如保甲制度,為想造成一個兵農合一、武裝自衛的社會;如興學校、改科舉,為要造成一個開明合理、教育普及的社會:都是適應時代要求的革新措施。問題在於操之過急,流弊自生,而「徒法不能以自行」。王安石最大的失策,始因於他的性格之「舉一偏而盡沮公議,因小事而先失眾心」。像推行新法這樣的大事,經緯萬端,人事上的助力非常重要,而他卻剛愎自用,不惜犧牲本來很好的關係,如歐陽修、富弼是竭力掖進他的前輩,司馬光是同輩中的好友,程顥、蘇轍且都與他共事,他都輕予放棄。而失敗則在於「所用非人」,君子不願與他合作,則小人就乘虛而入,人言安石獨善柔佞逢迎之輩,其實也是事勢使然。史言:安石秉政時期,「忠厚老成者擯之為無能,狹少儇辯者取之為有用;守道憂國者謂之流俗,敗常害民者謂之通變」 12 。這說法固然有點偏頗,但是後來事情證明,「法非不良,而吏非其人」。熙寧變法的失敗,這是最大的癥結。 六 黨爭的發端 熙寧元年(1068)十一月,將舉行郊祀,執政以河朔傷旱,國用不足,乞請南郊勿贈金帛。帝召學士會商,司馬光說:「救災節用,常自貴近始,可聽也。」 王安石則以為:「大臣不能,當辭職,不當辭祿。國用不足,是由於未得善於理財的人才之故,徒節用為無益。」 司馬光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而已。」 安石答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 光憤然道:「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此是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司馬遷書之,以見武帝之不明耳。」 這次御前會議的爭論,是這兩個時代巨人觀念對立,第一次發生的直接衝突。 王安石抱有極大的理想,要富國強兵,以救國家貧弱,所以認為區區節用,無濟於事,而司馬光則是實事求是的穩健分子,認為養民乃治國之本,奪民所有,官未必富而民乃先貧,遠不如節用以積余財,培養本源,徐徐取用。 王安石與司馬光,品德學問,都是當代第一流人物,同負社會重望,但是兩人的學術背景和政治思想,卻又完全不同。荊公是經學家,著作有《三經新義》,他是個高調子的理想主義者,所以誦述堯舜,執持周禮,他所要實施的新法,都從古制中傳承而出。如青苗法自比於《周官》的泉府;免役法本於《周官》;保甲之制,起於三代的丘甲;市易法則如周之司市、漢之平準。他認為宋代開國百年,至今貧弱已甚,但幸天下無事,正宜及時講求正道,本諸先王之意,變更法度,為富國強兵之計。 而司馬光則是史學家,所以編纂《資治通鑑》,他是個標準的經驗主義者,以為生今之世,時與古異,三代的古制,極不適用於今日。所以他主張有選擇地承襲近代漢唐相治的法制,仍須按照實際利害,逐步改良應用。 溫公認為仁義是治國之本,有為之政,往往背義而言利,利國者未必不病民,他更不信王霸之辨,認為治道「不過使百官各稱其職,委任而責成功;養民不過輕租稅,薄賦斂,已逋責而已」。 這兩個政治思想絕對相反的人,同在政府,形成尖銳的對立。宋代實行士大夫政治,而士大夫政治本質上就含有政黨政治的特性,於是王荊公成了革新派的領袖,司馬光做了守舊派的代表人物。如從地緣關係來看,安石新政,代表南方知識分子開明進取的精神,而司馬光則代表北方人穩健和保守的傳統。 熙寧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開始執政,請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司馬光甚不以為然。一日,光侍講席,講述曹參代蕭何的史事,從而論及變法,安石的左右手呂惠卿起而辯駁,兩人竟在御前爭論起來。 司馬光說:「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公卿侍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可以罷黜,不可使執政侵犯它的職權。今又置三司條例司,是為什麼?」 惠卿語塞,就掉轉頭來對司馬光做人身攻擊,聲色俱厲,紛訾不已。皇上說:「相與論是非,何必如此。」 既罷講,司馬光氣貌溫粹,而呂惠卿則怒氣衝天,過了許久,還說不出話來。 旁觀者道:「一個陝西人,一個福建仔,怎生廝合得著。」 當時反對新政的元老舊臣,如張方平、范鎮、富弼、司馬光等,都很器重蘇軾的才華和人品,也都欣賞他的議論,鞭辟入裡。蓋因蘇軾為學,基於傳統的儒學,比較守舊,他的政治思想,以「人性本善」為出發點,認為道德乃人性之根本,政治不過用以矯治人類後天的澆薄,所以道德與政治必須相輔而行,才成治道之大備,故上皇帝書曰: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淺,而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而不在乎富與貧。 道德誠深,風俗誠厚,雖貧且弱,不害於長而存;道德誠淺,風俗誠薄,雖富且強,不救於短而亡。 他在新政「富國強兵」的目標上,加上了一頂道德風俗的大帽子,這不但是急求有功的王安石所不願聞,也與神宗的願望南轅而北轍。 新政的重點,在於富國,是要以政治的強制力量來達到充裕府庫的目的。君相之意如此,奉行的官吏就變本加厲,唯利是圖,使青苗法變成強派的「必借之債」,免役法使貧民不免於追逋,保甲法使農民不得安於畎畝,市易法成為不肖官吏的市利之具,不但流為「聚斂」,甚至不惜嚴刑以求利,斫喪國本,為害甚烈。蘇軾道: 夫興利以聚財者,人臣之利也,非社稷之福。省費以養財者,社稷之福也,非人臣之利。何以言之?民者國之本,而刑者民之賊。興利以聚財,必先煩刑以賊民,國本搖矣,而言利之臣,先受其賞。 安石推行新政,為環境所驅迫,因習慣之推移,為欲迅赴事功,不惜用刑賞來推動新政的施行。奉行的官吏,莫不畏刑樂賞,就不擇手段以更重的嚴刑酷罰,來壓迫小民,貫徹法令。安石這樣的做法,使他傾於法家的唯法主義而不自知,使原已困窮不堪的生民家破人亡而不恤。 蘇軾對法家的攻擊,更是激烈,他說: 古之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 服膺儒學的蘇軾,自少反對法家,在鳳翔作《石鼓歌》,初見其端,後作《志林》中有一節,「商鞅用於秦」,更說:「商鞅以苛法治秦,桑弘羊以理財佐漢,二子所操皆『破國亡宗』之術。後世雖謬加稱道,而自君子視之,二子之名如『蛆蠅糞穢』,言之則污口舌,書之則污簡牘。」 蘇軾堅決反對新法,針對時事,特別攻擊「聚斂」和「法家」兩端,在當日保守派的議論中,確實具有代表性的作用和地位。而他的語言文字,又那麼憤激,含有非常強大的煽動力量,足以風動四方,元老重臣們或多或少會受他言論的影響,館閣清流間不良輿論之所以形成,新政派也有理由懷疑是蘇軾鼓動起來的。 安石對三蘇的為學,本來存有甚深的偏見,認為蘇氏所學是春秋戰國時代的霸術,正是他所倡導的王道政治之正面敵人,所以一提到蘇氏,總認為他們都是「縱橫策士之流亞」,表示不屑的態度。 當蘇轍辭去制置三司條例司的檢詳官時,神宗有意用蘇軾來接替這個位置,以此就商於安石:「蘇軾如何?觀兄弟倆的學問,頗相類似,可使代轍否?」 安石對曰:「軾兄弟大抵以飛鉗捭闔為事。」 神宗問:「如此則正宜配合時事,何以反為異論?」 「軾兄弟學本流俗,朋比沮事,如朝廷不行先王正道,才合這班流俗朋比者的心意。」安石的悻悻之情,如聞聲口。 不久,神宗對司馬光說:「諫官難得,卿為朕擇其人。」司馬光退而舉蘇軾、王元規、趙彥若三人。安石立即反對道:「與司馬朝夕切磋者,即此劉攽、蘇軾之徒耳。」 因此,神宗未用司馬之薦。 王安石眼中,蘇軾是個可惡的遊說之士,是反對派領袖司馬光幕後的智囊人物。 七 新政暴風 熙寧二年(1069)九月,實施青苗法,引起朝廷內外一片反對的浪潮。 青苗法是用政府糴常平米的本錢,春散秋斂,借與農戶,出息二分,本意在於青黃不接時,救濟農民的睏乏。不料付諸執行,官吏竟將此一優良的社會融資政策,變作政府放債取息,增加庫收的工具。二分利息,本已不輕,照韓琦說:「春貸十千,半年之內,便令納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歲終又令納利二千。則是貸萬錢者,不論遠近,歲令出息四千。」則政府竟自成了盤剝重利的高利貸,難怪范鎮要說:「物議紛紛,皆雲自古來未有天子開課場者。」 宋代老百姓的租稅負擔,已經非常沉重,韓琦論青苗,又說:「今天下田稅已重……更有農具、牛皮、鹽錢、麴錢、鞋錢之類,凡十餘目,謂之雜錢。每於夏秋起納,官中更加細絹斛斗,低估價例,令民將此雜錢折納。……諸如此類,不可悉舉,取利已厚,傷農已深,奈何更引《周禮》,謂放青苗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試之法。」 歐陽修說:「田野之民,安知周公泉府為何物?但見官中放債,每錢一百文,要二十文利耳。若使天下曉然,知非為利,只乞除去二分息,但納本錢。」 青苗法不但重利盤剝,實行後,產生一個最大的流弊,就是「抑配」,即強迫攤配。原來詔令規定青苗錢的貸放是「取民情願」則與之,不許追呼、均配和抑勒。而提舉使務以多散(放)為功,訂立各郡的定額,州郡要達到定額,只能不分貧富,像配給一樣強迫借與,又使貧富相保,終於致使貧者還不出錢流散逃亡,富者為之破產。韓琦疏言:「今所立條約,乃自鄉戶一等而下,皆立借錢貫陌,三等以上,更許增借。借錢一千,納一千三百,是官自放錢取息,與初詔相違。又條約雖禁抑勒,然不抑散,上戶必不願請;下戶雖願請,請時甚易,納時甚難,將來必有督索、同保均賠之患。」所以蘇軾說:「青苗不許抑配之說,亦是空文。果不抑配,其間願請人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家若自有贏餘,何至與官交易?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鄰保。」 從此以後,全國各地的地方政府,每日忙於逮捕積欠官錢的貧戶,官廳里則日夜鞭打這些窮人,很多人「因欠青苗,至賣田產、鬻妻女,投水自縊者,不可勝數」。 顧名思義,貸放青苗錢,當然只以農戶為限,但官吏為欲邀功,競爭貸放的實績,城市裡本無青苗,也強迫市人接受放款。事聞於帝,神宗便問安石道:「坊郭安得青苗,而使者亦強與之。」安石勃然進曰:「苟從其所欲,雖坊郭何害。」 其性情的固執,不惜強辭奪理來衛護己見,實已到了不講道理的程度。如三朝老臣富弼,看到皇帝如此專任安石,自忖無法爭得過他,只好稱疾求退。神宗問他:「卿即去,誰可代卿者?」弼薦文彥博,帝默然。良久,帝問:「王安石如何?」富弼也默不作聲。 張方平極言新法之害,不忍親見這樣的朝局,力求外放。神宗多方挽留,而方平去意甚堅,遂出知陳州。陛辭時,神宗還問:「能復稍留乎?」對曰:「退即行矣。」 方平辟蘇轍為陳州學官,二月,轍亦離京,蘇軾更是孤單,後作《次韻子由初到陳州見寄》詩,有曰: 舊隱三年別,杉松好在不? 吾今尚眷眷,此意恐悠悠。 閉戶時尋夢,無人可說愁。 還來送別處,雙淚寄南州。 蘇軾是個最不能忍事的人,面對如此的政事,不堪滿懷失望,但也無處訴說,就又常常懷念故鄉的祖宗墳墓,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實現還鄉之夢。 其時,神宗欲用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光固辭不拜。 神宗將這事就商於王安石,安石說:「司馬光外托劘上之名,內懷附下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之機也。」 司馬光是反對派的領袖人物,王安石不歡迎他,是當然之事,所以更進一層說:「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為重。」 理想主義的人,常常看不起保守人物,認為他連害政的本事都沒有,皆是他身邊那些異論之徒在掀風作浪,意指蘇軾、劉攽等人。 參知政事趙抃,為反對派遣青苗提舉官,四出擾民,懇求去位,又出知杭州。 熙寧三年(1070),改諸路更戍法,立保甲法、募役法。 保甲法的目的,是為解決兵制問題,實施兵農合一的制度,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授以弓弩,教以戰陣,是即改「募」為「征」,恢復唐代的府兵舊制而已。 但是宋至仁宗朝時,國家承平已久,勢官富戶,占地無限,土地漸次集中。失去土地的農民,變成大量的遊民。政府將這些遊民,收編為軍隊,資以衣食,才不致擾亂社會。所以宋代的傭兵,國防意義少,救濟意義多。 保甲法則放棄了這許多過剩的勞動力,使到處充斥的遊民,失掉出路,饑寒所迫,必然流為盜賊。河東、陝西、京西一帶,寇賊成群,白晝行劫,則是實施保甲以後,不久就發生的現象。另一方面,徵召有業的農民,訓練為兵,不得盡力田地,妨礙生產,甚至有不能維持生計,棄家逃亡者。更不應該的是,保甲需要武器(弓弩),政府也不供給,責成他們自購。百姓買一弓,要花千五百錢,買十支箭,要六七百錢,城裡有人典當了衣物買弓箭的。保甲五日一教,實在也教不出什麼戰陣能力來,後來又改為一月教練三天,則更是有名無實了。 宋代原來採用傭兵制,所以人民須服力役,而徭役的負擔非常沉重。役別有「衙前」,主官物之供給或運輸,以里正、戶長、鄉書手課督賦稅,負催征與償逋的責任,以耆長、弓手、壯丁逐捕盜賊,以承符、人力、手力、散從給官使奔走,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掏等,各以等第差充。 民戶分九等,上四等須給役,下五等可免。役使頻仍,生貲不給,老百姓為逃避徭役,土地不敢多耕,骨肉不敢相聚,以免提高戶等,即須差役。 募役法又稱免役,得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僱人代役,合於「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在熙寧新法中,可以算是最適合社會需要的便民良法。可惜執行的官吏,務求役錢增羨,變成聚斂之具。單丁女戶,原無力役義務,現在則要擔負助役錢,另又在役錢上平添百分之二十的免役寬剩錢,說是備以應付水旱之災的需要,實是分外的搜括。 唐改租庸調為兩稅,宋承之,兩稅中既已包括「庸」(免役錢)在內,再征役錢,不啻庸外增庸。蘇軾道:「今兩稅如故,奈何復欲取庸。」又說:「女戶單丁,蓋天民之窮者也,古之王者,首務恤此。」而欲致君於堯舜的新政,卻「忍不加恤」。至於從役錢再加征二分的寬剩錢,則更是明目張胆的搜括了。 還有一個最大的漏洞,每人出錢多寡,既隨家貲高下而定,而家貲高下,又隨官吏審定,漫無標準,不但人民巧避失實,而吏緣為奸,或指富為貧,或指貧為富,顛倒混淆,任意敲榨,老百姓真是沒有命了。 神宗胸懷隱痛,亟求富國強兵,以御外侮。王安石雖然明知變法大事,決不能速求成效於年歲之間,但至一旦負起實際責任來時,他卻不能控制。新制日下,法令滋彰,一法尚未成功,另一法已經頒布,使奉行的官吏都茫然不能省記,老百姓在新政暴風下,只有惶惑或恐懼的份兒,人心浮動,謠言四起。更糟糕的是安石用刑賞來壓迫地方官,促令積極推行新政,地方官怕推行的成績不好,時間落後,自身要遭罪譴,只好不擇手段,加倍壓迫到老百姓身上去,如再加上胥吏的渾水摸魚,從中舞弊,則紛擾苛刻,任何良法美意,都會變成殘民之具。 新政之來,勢如暴風,老臣的反對無用,言官的諍諫不聽,「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們只好紛紛求退,朝中就換了一批新人進來,如趙抃罷,以韓絳為參知政事;呂公弼罷,以馮京為樞密副使;曾公亮罷,馮京升參知政事、以吳充為樞密副使。至熙寧三年十二月,王安石與韓絳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真相之職。 余如知審官院孫覺奉派視察實施青苗的情況,說了「民實不願與官相交」的實話,坐奉詔反覆之罪,貶知廣德軍;御史中丞呂公著反對青苗和任用呂惠卿,神宗怒貶知潁州;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為反對安石引薦李定為監察御史里行是破壞法制,坐累格詔命而落職,而天下人壯之,稱之為「熙寧三舍人」。監察御史里行程顥、張戩,右正言李常及其他言官薛昌朝、林旦、蔣育等皆因論政觸怒王安石,都被罷斥,出為外郡。 熙寧三年(1070)三月,呂惠卿知貢舉,蘇軾被命為編排官。從這一年起,天子御試,不用詩賦,專考策問,而應考的舉子則迎合時勢,爭言成法的缺失。有葉祖洽者,邵武人,對策中竟說:「祖宗法度,苟且因循,陛下當與忠智豪傑之臣,合謀而鼎新之。」考官宋敏求、蘇軾都欲將此卷黜落,而主考官呂惠卿卻擢為第一。 蘇軾大為氣憤,以為朝廷今年殿試,專考策論,目的本在咨訪治道,而結果則是士登甲科者,多以諂諛得之,而葉祖洽尤其荒謬,詆祖宗以媚時君,竟然大魁天下,何以正風化?退而自作《擬進士對御試策》一題,進呈皇上曰:「臣恐自今以往,相師成風。風俗一變,不可復返。正人衰微,則國隨之。」 他以擬作的策論,極言時政。一曰:「今陛下使兩府大臣侵三司財利之權,常平使者亂職司守令之治。刑獄舊法,不以付有司,而取決於執政之意;邊鄙大慮,不以責帥臣,而聽計於小吏之口。百官可謂失其職矣。」二曰:「事有決不可欺者,苟有其實,不敢辭其名。今青苗有二分之息,而不謂之放債取利,可乎?……則使二三臣者,極其巧辯,以解答千萬人之口。附會經典,造為文書,以曉告四方之人。四方之人,豈如嬰兒鳥獸,而可以美言小數眩之者。」最後,他提出鄭重的警告:「近者,青苗之政,助役之法,均輸之策,並軍搜卒之令,卒然輕發,又甚於前日。雖陛下不恤人言,持之益堅,而勢窮事礙,終亦必變。他日雖有良法美政,陛下能復自信乎!」 蘇軾向神宗直言,目前正是一個危險而黑暗的時代,形容當前的情況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的危境,他說:「臣願陛下解轡秣馬,以須東方之明,而徐行於九軌之道。」 疏上,神宗仍是取這狀文給王安石看。安石說:「軾才亦高,但所學不正,又以不得意之故,其言遂跌盪至此。」 13 蘇軾亦自知位微言輕,不足挽救危機,再去求見宰相曾公亮,希望他能挺身出來,救國救民。殊不知安石請置條例司,更張政事,曾公亮初曾大力支持,現在雖已悔恨,也不能說話了,所以御史們每到中書論事,他都俯首無言。蘇軾對他滿腔熱望,只得到公亮一句話:「上與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 14 在這一片新政排斥的浪潮中,館閣同人中有很多朋友被放外任。舊例,同舍在餞行席上,通行分韻賦詩為別。蘇軾滿腹牢騷,無法克制,就不免在那些詩上發泄他的苦悶。 錢藻,字醇老,杭州錢武肅王的後裔,為人清謹寡過,治事簡靜,人稱長者,以秘閣校理出守婺州(今浙江金華)。蘇軾很羨慕他得遂所願,避開這變亂囂雜的都城,一方面又可惜這麼一個品學兼優的人,不在天子左右而遠去地方。青苗法行,做州長官的恐怕免不掉要日以敲扑鞭笞老百姓為專職了。詩曰: 子行得所願,愴恨居者情。 吾君方急賢,日旰坐邇英。 黃金招樂毅,白璧賜虞卿。 子不少自貶,陳義空崢嶸。 古稱為郡樂,漸恐煩敲搒。 臨分敢不盡,醉語醒還驚。 劉攽,字貢父,與蘇軾往來密切,非常交好,時為館閣校勘。他與安石,本是舊友,而性好諧謔,居常要開安石玩笑,安石對他早已心有芥蒂。 安石當政,驟行新法,貢父反對青苗,貽書勸止,書中說:「介甫為政,不能使民家給人足,無稱貸之患,而特開稱貸之法,以為有益於民,不亦可羞哉。」他又說,歷史上皇甫鎛、裴延齡之聚斂,商鞅、張湯的變法,沒有一個人是有好下場的。安石大怒,斥為泰州(今江蘇泰州)通判。蘇軾作詩送行,便勸他少說話,多飲酒: 君不見,阮嗣宗,臧否不掛口。 莫夸舌在齒牙牢,是中惟可飲醇酒。 讀書不用多,作詩不須工。 海邊無事日日醉,夢魂不到蓬萊宮。 ………… 這首詩,顯然是對言論獲譴,提出抗議,當時即被眾所傳誦。蘇軾後與劉攽在揚州重遇,作詩曰:「去年送劉郎,醉語已驚眾。」殊不知凡此均是禍根。 早幾年,有件司法案子引發爭議。登州太守許遵(仲塗)上州獄,以該州婦人阿雲傷夫一案,照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判處,請從減論。安石時為翰林學士,帝命與司馬光合議。安石主以許遵為是,司馬光則持異議,認為妻子傷夫,悖逆倫常,不可輕減。當時的宰相富弼、曾公亮都同意司馬光的看法,而審刑院大理寺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從法的立場,也認為許遵的原判不當,參政唐介與王安石數於帝前爭論,相持不下。 至安石參政,催促結案,於是呂公著、韓維等就遵照安石的意思定讞,而大理官齊、王、蔡等,都因該案被貶外放,蔡冠卿知饒州(今江西鄱陽)。 在當時盛行威脅利誘的政風之下,剛強有骨力的士大夫已經罕見,蘇軾推重蔡冠卿的風骨,則曰: 憐君獨守廷尉法,晚歲卻理鄱陽柂。 歐陽修門下的大弟子曾鞏(子固),也被出為越州通判。蘇軾在此餞行席上,細數師門人物,不禁感慨叢生。王安石向任外官,並無籍籍之名,因曾鞏的介紹,始游歐陽之門,借歐陽的大力揄揚,遂致通顯,以至今日的紛紜變局。又念歐陽老師平生求才若渴,所以他門下,賢與不肖,難免混雜,如蔣之奇竟然誣告老師帷薄不修,使他精神上遭受莫大的打擊,求為外郡,身體很壞,憔悴不堪。而現在新政中大紅特紫的呂惠卿,也是歐陽修於嘉祐二年安石為知常州時,推薦給他,與之為友的。 蘇軾將這林林總總的感慨,寫入《送曾子固倅越,得燕字》詩中,一曰:「醉翁門下士,雜沓難為賢。」又曰:「翁今自憔悴,子去亦宜然。」最後對子固申其同情之意,就說現在當道者,胸襟褊狹,苦無容人之量,而好為大言,故曰:「但苦世論隘,聒耳如蜩蟬。安得萬頃池,養此橫海鱣。」 蘇軾在京師的朋友,雖然很多,但真正氣味相投合的,只有文同一人。二人始於鳳翔任內,訂交岐山,相處的時間甚短;但幸此時,文同被調到京師來做集賢校理,兩人同在館閣,休沐之日,幾乎無不相聚一處。 蘇軾不隨便稱讚別人的詩,但對歐陽修誦讀文同佳句:「美人卻扇坐,羞落庭下花。」歐陽笑道:「與可無此句,與可拾得耳!」 蓋謂「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15 文同是畫竹名家,他教蘇軾畫竹,同游淨因院,兩人合為這座廟宇里新粉的牆壁,畫上叢竹枯木,蘇軾又徇住持道臻之請,為作《淨因院畫記》。與劉攽共看文同作草書,「落筆如風,初不經意」,談詩論畫,十分相得。雖然文同為人,與蘇軾完全不同,他非常沉靜厚重,不攖世故,那時候,京中議論紛紜,文同從不參與一言,在京不到一年,為議宗室襲封事,堅持要照典禮行事,被奪一官(降一級),他就乘此請還鄉郡,出守西蜀的陵州。蘇軾送行詩說:「奪官遣去不自覺,曉梳脫髮誰能收。」將奪官大事,比作早晨梳頭,掉落頭髮一樣,不值得計較,非文同的高操,不足以當此語,也只有蘇軾豁達的胸襟,才能道出這樣的奇句。 文同去矣,熱情奔放的蘇軾,卻一直懷念著文同的靜厚,《題趙屼屏風與可竹》云: 與可所至,詩在口,竹在手。來京師不及歲,請郡還鄉,而詩與竹皆西矣。一日不見,使人思之。其面目嚴冷,可使靜險躁,厚鄙薄。今相去數千里,其詩可求,其竹可乞,其所以靜厚者不可致,此予所以見竹而嘆也。 八 上皇帝書 熙寧四年(1071)正月,神宗欲用張琬直舍人院,樞密副使馮京舉薦劉攽、曾鞏、蘇軾三人,同備採擇,上不答。 王安石主張改科舉,興學校。 經學家的安石,以為國家設科取士,應以經世之學為主,詩賦無裨實用。他說今之取士,「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於文辭,而又嘗學詩賦,則謂之進士。……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於無補之學,而以此絀死於岩野,蓋十八九矣」。故欲更改貢舉法,並且罷廢明經等科。進士科免試詩賦,專考經義論策,以通經有文采者為合格。群經中廢《春秋》與《儀禮》,又設新科曰「明法」,試律令、刑統大義等,以待不能應試進士的士子。 神宗並不反對經學,但對此議不能無疑,乃詔下兩制、兩省、待制以上官,御史、三司、三館雜議。 蘇軾以為「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假使君相無知人之明,朝廷無責實之政,則變更貢舉,徒滋紛亂而已,上《議學校貢舉狀》。 關於立學,蘇軾以為自昔慶曆年間,朝廷固已詔令各州縣立學,而至今惟有空名僅存,如今何必變更,徒費民力,「今之學校,特可因循舊制,使先王之舊物,不廢於吾世足矣」。蘇軾認為取士的準則,最重要的只是德行與文章兩項,「德行」不是試場考得出來的,「欲興德行,在人君者,修身以格物,審好惡以表俗」。如從設科立名以取之,則是教天下相率為偽而已。 就文章來說,確是策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但從政事來說,則詩賦、策論,兩皆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科取士,不過如是,而且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欲廢之」。再說,經傳子史,即使真的讀通,也無益於從政,何能寄望於粗識大義之人。他說:「今進士日夜治經傳子史,貫穿馳鶩,可謂博矣。至於臨政,曷嘗用其一二。顧視舊學,已為虛器,而欲使此等分別註疏,粗識大義,而望其才能增長,亦已疏矣。」 奏上,神宗悟曰:「吾於此議,本亦有疑,讀了蘇軾這番議論,意為釋然了。」即日召見。 帝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即使是朕個人的過失,都可坦白指陳。」 蘇軾對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 神宗聽了,不禁為之悚然。 蘇軾所對,與他所上議狀中言對照來看,更加明白:「夫時有可否,物有廢興。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雖聖人不能復。故風俗之變,法制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強而復之,則難為力。」蓋他認為變革是一定要有的,但不能急求有功,揠苗助長。 蘇軾的理論是,一切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變更,都須因應時勢的需要而逐漸推行,社會的生活和風俗因時變化於先,法律制度跟著革新於後。假如以為法令代表政治權力,六七少年關門製作出來白紙黑字的公文,竟是一帖萬應靈丹,足以一筆抹殺宋代百年的積弊,足以強迫改變社會的風俗,這是過分的迷信。人類均有惰性,未必能於旦夕之間信任新制之利,甚或發生疑懼,則就產生頑強的阻力,而至於完全的失敗。 神宗求治太急,所以才聽言太廣。范純仁也勸諫過不要隨便延見小臣,至安石陷於孤立,而事又急需人為時,就引用急功近利之徒,而進人太銳,使整個政治的人事結構,一兩年間,面目全非。不但法令滋彰,朝局動盪,且使一向穩定的經濟社會,為之騷擾和紊亂。 蘇軾慷慨陳辭,使神宗為之悚然動容,稍停,溫諭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館閣,皆當為朕深思治亂,無有所隱。」 蘇軾退朝後,興奮不已,遂將這次召見經過,向朋友同事說了。事聞於安石,安石不悅。 據說,神宗於召見蘇軾後,有意欲用為修起居注,此職是接近皇帝身邊的侍從近臣,怎能讓反對派的蘇軾去做?事為安石所格,因而有「權開封府推官」之命。 關於貢舉取士的方法,神宗再與安石商量時,安石對曰: 若謂此科嘗多得人,自緣仕進別無他路,其間不容無賢。若謂科法已善,則未也。 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科法敗壞人才,致不如古。 安石此論,謂人才須從教育紮根,從經義策論甄拔器識之士,原是正論。但他忽略了通明經義,不能期望於急求功名的舉子,而經義有無實用價值,更是可疑。歷史教育,是直接的經驗教育,具有實用價值;詩賦之作,看似無用,但從熟讀經史而出。安石的主張,所懸目標太高,往往畫虎不成反類犬,此事亦然。 神宗是非常講究文辭,重視史學的,本意並不以安石的主張為然,朱弁曰: 行中嘗與坡言,裕陵晚年深患經術之弊,其時判國子監,因上殿親得宣諭,令教學者看史。是月,遂以「張子房之智」為論題,上索第一人程文,覽之不樂。 坡曰:「予見章子厚(惇),言裕陵元豐末欲復以詩賦取士,及後作相,為蔡卞所持,卒不能明裕陵之志,可恨也。」 16 由是可見,神宗當看了蘇軾的《議學校貢舉狀》時,所說「意為釋然」的話,並非空言,只因安石一再堅持己意,帝才曲從其請。 於是,熙寧四年,詔罷詩賦,罷明經諸科,專以經義論策試進士,同時分置學官,教育州縣子弟,次第付諸實施。 其次,安石不當以一家私學,用自所訓釋的《三經新義》來取士,史言: 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晚居金陵,又作《字說》,多穿鑿附會,其流入於佛老,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 王氏的《三經新義》,本自有學術上的價值,但不該頒之學官,使科舉變成一種統治思想的工具。宋代士風,揣摹已成習慣,考官既不敢不以《三經新義》的解釋作衡文的唯一標準,則天下的舉子,別的書都不必看,專誦王氏章句,博取功名,但又並不了解其義。正如從前考明經科的學究,死背註疏一樣,根本談不上開明器識,培養人才。舉子既以《三經新義》為獵取功名的利器,就不再讀史,對於古今人物及時世治亂之跡,漫無知識。元豐初年,舉人試卷中竟然有「古有董仲舒,不知何代人」這樣荒謬的程文,聞者以為笑。 17 而安石暮年,也自覺悟其失敗,嘆道:「本欲變學究為秀才,不謂變秀才為學究也。」 18 安石又有《字說》二十四卷之作,笑話更多。 《字說》成書於元豐年間,但他構思歷有多年,自言「平生精力,盡於此書」。安石解釋字的形意,概照自己的意思,穿鑿附會,強為解人。殊不知中國的字體,經歷篆隸等等多少時代的變易,但憑東漢以後所存,以偏旁類次的字形,望形生義,從而取解,就不免笑話百出了。一說: 王荊公在熙寧中,作《字說》行之天下。東坡在館,一日因見而及之,曰:「丞相賾微窅窮製作,某不敢知。獨恐每每牽附,學者承風,有不勝其鑿者。姑以犇(奔)、麤(粗)二字言之,牛之體壯於鹿,鹿之行速於牛,今積三為字,而其義皆反之,何也?」荊公無以答,迄不為變。 19 而好諧謔的劉攽則更當面戲弄王安石道:「三鹿為麤,鹿不如牛;三牛為犇,牛不如鹿。謂宜三牛為麤,三鹿為犇。若難於遽改,欲令各權發遣。」權發遣者,宋時公文用語,小官驟得高缺,資歷淺不能正式任命者,皆號「權發遣」,故並謔之。 20 據傳,安石曾問蘇軾「鳩何以從九」,軾開他玩笑道:「鳲鳩在桑,其子七兮,連娘帶爺,恰是九個。」 安石說:「波者,水之皮。」蘇軾聽了,笑道:「滑者,水之骨。」 21 又一則說,荊公喜說字,客曰:「霸字何以從西?」安石說:「以西在方域主殺伐。」接著說了一大篇理由。其時另一人說:「霸從雨,不從西也。」安石又隨口答道:「為時雨之化耳。」其無定論而好強辯也如此。 所以,《東坡志林》有一則記安石想法太多,有好穿鑿的毛病,曰: 王介甫多思而喜鑿,時出一新說,已而悟其非也,則又出一說以解之,是以其學多說。嘗與劉貢父食,輟筋而問曰:「孔子不撤姜食,何也?」貢父曰:「《本草》,生薑多食損智。道非明民,將以愚之。孔子以道教人者也,故不撤姜食,所以愚之也。」介甫欣然而笑,久之,乃悟其戲己也。貢父雖戲言,然王氏之學,實大類此。 庚辰(哲宗元符三年,軾在海南)三月十一日,食姜粥甚美,嘆曰:「無怪吾愚,吾食姜多矣。」因並貢父言記之,以為後世君子一笑。 蘇軾被任為開封府推官,據說是有人忌他以小官橫議國是,欺他缺乏行政經驗,故意坑他。這話不是沒有因由,宋人矜重館職,任館職者,為國家所儲養的英才,為未來公卿賢相的後備人選,慣例是「優予廩祿,不責以吏事」。蘇軾本官「直史館」,且是館職中的高等,而現在卻將繁雜無比的首都地方行政事務,套在他的頭上,欲以困之,事實顯然。 雖然蘇軾並不在乎這些,欣然就任,但是此一出處,決定蘇軾終神宗之世,流轉在地方官的命運里,不能出頭。至於能力,他自有足夠的聰明,辦事迅捷,決斷精明,在任聲名很好。 熙寧四年(1071)正月,宮中派出中使到開封府來傳諭,要買浙江製作的元宵花燈四千餘盞。主辦單位調查了市價報上去後,續有詔令「減價收購」,於是開封府就將市上浙燈,全部「拘收」,禁止私買。 蘇軾忍不住不說話,上《諫買浙燈狀》: ……臣始聞之,驚愕不信,咨嗟累日,何者?竊為陛下惜此舉動也。……賣燈之民,例非豪戶,舉債出息,蓄之彌年。衣食之計,望此旬日。陛下為民父母,惟可添價貴買,豈可減價賤酬?此事至小,體則甚大…… 他希望朝廷收回前命。目前外面有很多謠言,士人間傳說科場要改期,商人說京城將榷酒,吏憂減俸,兵憂減廩,朝廷並無其事而謠諑繁興,可見「陛下勤恤之德,未信於下,而有司聚斂之意,或形於民」。所以要請皇上凡遇游觀、苑囿、宴好、賜予之類的開支,應飭有司務從儉約。 此狀奏上,神宗從善如流,立即詔罷購買浙燈的前命。 蘇軾既蒙皇帝殿前溫諭,又聞買燈停罷,驚喜過望,北向闕廷,感動得不覺流下淚來。 「為朕深思治亂」這句琅琅玉音,整日盤旋在胸臆間,不能一時或釋。自從服滿還朝,適逢王安石推行新政,這短短的兩年間,政局擾攘,人事劇變,不僅朝局如今面目全非,而雷厲風行的新政,又儘是峻刻的剝削和聚斂,誰都可以預見生民即將遭逢空前的苦難。倘如老百姓的生存權利受到威脅,則後果就不堪設想。西蜀王小波、李順叛亂的陰影,時時從塵封的記憶中襲上心頭,作為一個有良知、有血性的知識分子,怎能不挺身而起、為民請命? 他並非不知道王安石得君之專,以及新政派壟斷一切的作風,多少元老重臣,都被迫得相率走避。宋自立國以來,言官向被尊重的傳統,也不惜因此破壞。今已台諫一空,蘇軾,他只是一個區區八品閒官,怎能拂逆巨龍的鱗甲?倘如不自量力,他將付出何等重大的代價,也是誰都明白的後果。 然而,老百姓自己沒有講話的機會。英明的神宗,求治之心過分激切,不暇冷靜思考,九重之內,聽不到千家萬戶的號哭,也看不到老百姓咬牙切齒的冤苦。蘇軾則來自田間,原是老百姓中的一分子,彼此血肉相連,痛癢關切,有一種單純而強烈的感情,對受苦受難的老百姓抱持著情不自禁的同情心,逼得他要挺身出來,「為民請命」。 蘇軾內無畏怖,外無所求,皇帝既許建言,他也不能漠視同胞們悲慘的命運,不替天下哀苦無告的老百姓,說出他們的艱難和困窮。假使因此必須要他肝腦塗地,則東漢范滂的影子在他前面,他也有這份道德勇氣承受一切,做一個偉大的悲劇英雄,毫不顧慮個人的禍福。 於是,熙寧四年(1071)二月,蘇軾撰進長達三千四百餘字的《上神宗皇帝書》。略曰: 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 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製置三司條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於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於外。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道路皆知其難。……汴水濁流,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廩,下奪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自古役人,必用鄉戶。今者江浙之間,數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單丁女戶,蓋天民之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至,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倖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臣之所願陛下結人心者,此也。 臣願陛下務從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仁祖持法至寬,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化。今則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者?……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佞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臣之所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諫,許以風聞。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將以折奸臣之萌也。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孫立萬世之防,朝廷紀綱,孰大於此。 ……台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可知矣,而相顧不發,中外失望。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使台諫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萬一有小人居其間,則人主何緣知覺?臣之所願存紀綱者,此也。 三月,朝廷詔令各路監司實地考察「青苗抑配」情形,又將選擇三路試辦。蘇軾續有《再上皇帝書》,他將立條例司、遣青苗使、斂助役錢、行均輸法,四海騷動,行路怨咨的情況,譬喻為醫生用人的性命來試驗毒藥,斷言道:「今日之政,小用則小敗,大用則大敗,若力行不已,則亂亡隨之。」他說: 自古以來,國家存亡寄托在四種人的身上:一曰民,二曰軍,三曰吏,四曰士。這四種人的人心一失,足以生變,今陛下一舉而兼犯之。 一、青苗、助役法成,則農不安;均輸之令出,商賈不行。 二、並省諸軍,迫逐老病,而軍始怨。 三、內則不取謀元臣侍從,而專用新進小生;外則不責成守令監司,而專用青苗使者,多置閒局,以擯老成,而吏解體。 四、今用事者欲消進士,純取明經,雖未有成法,而小人招權,自以為功,而士始失望。 蘇軾毅然直指諂諛之人,但求逢迎,不怕欺罔,所以凡是說軍心樂於合併,百姓樂於青苗者,都是讒言,皆不可信。最後,他竟直指神宗「人皆謂陛下聖明神武,必能徙義修慝,以致太平。而近日之事,乃有文過遂非之風,此臣所以憤懣而太息不能已也」。這樣的話,在那個時代,殺頭尚有餘辜,蘇軾之奮不顧身,固然可驚,而神宗的寬容,尤不可及。 最後他以漢代末年賈充留朝而成晉氏之亂的史事,申言小人之黨難去,諷勸神宗勇決。後來事實證明蘇軾的預見,終神宗之世,儘是呂惠卿、韓維、曾布、蔡確之流,把持政柄而不能去,即使王安石亦被排擠。 蘇軾此一諫稿真跡,經宋室南渡的戰亂,仍為馮氏三代所珍藏,陸放翁題跋東坡諫草云: 天下自有公論,非愛憎異同能奪也。如東坡之論時事,豈獨天下服其忠,高其辯,使荊公見之,其有不撫膺太息者乎!…… 早在蘇軾甫登進士第時,歐陽修介紹他的門人晁端彥(美叔)到興國浴室來訪,由是訂交,往來甚熟。這期間,端彥即常勸他言語謹慎,蘇軾卻說:「我性不忍事,心裡有話,如食中有蠅,非吐不可。」 還有一次,又談到這個問題,蘇軾說:「某被昭陵(英宗)擢在賢科,一時魁舊,往往為知己。皇上(神宗)賜對便殿,有所開陳,悉蒙嘉納,已而章疏屢上,雖甚剴切,亦終不怒。使某不言,誰當言者?某之所慮,不過恐朝廷殺我耳。……」 蘇軾停頓一下,等待端彥的反應,而端彥默不作聲,蘇軾浩嘆久之,續曰:「朝廷若果殺我,微命亦何足惜!只是有一件事,殺了我後,好了你。」 兩人相與大笑而起。 22 蘇軾兩上皇帝書,極論時事,即使日常與人聊天,也常譏誚時事時人。文同極不以為然,替他擔憂,每每苦口勸誡,而蘇軾不能聽從。到被出為杭州通判時,文同作送行詩,還鄭重叮嚀: 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吟詩。 23 九 遭誣 神宗是個開明的英主,喜歡聽多方面的意見,所以王安石常將外來的地方官,引見皇帝,用以證見新政的成功,堅定皇帝的信心。范純仁諫勿聽信小臣之言,蘇軾有聽言太廣之諍,都是針對這個情形而發。在安石方面,當時反對新政的人太多,很擔憂這年輕的皇帝,會被眾口動搖,所以竭力勸說神宗,為人主者必須「獨斷」。有一個獨斷的君主於上,必然連帶產生「專任」的大臣於下,這是王安石鞏固新政及其領導地位的一策。 開放言論,眾謀國是,在蘇軾看來,是比什麼問題都重要的先決條件。他要揭破安石「獨斷」論的企圖,限於位卑職小,沒有辦法進言。適逢開封府考試舉人,蘇軾被派為考官,就借發策來鼓勵正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桓公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何也」為問。王安石看到了,認為是諷刺他,非常憤怒。 初,言官群起反對新政,數月之間,台諫一空。一日,安石獨對,向神宗進言曰:「陛下知今日所以議論紛紜之故何在?」 帝曰:「此由朕置台諫,皆非其人。」 安石說:「陛下遇群臣無術,數失事機,別置台諫官,但恐如今日措置,亦未能免其紛紛。」 於是安石薦淮南轉運使謝景溫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景溫不能得官於中朝,以妹嫁與安石之弟安禮,結為姻親,安石援以為助。 神宗又詔近臣舉薦諫官,翰林學士范鎮應詔奏舉蘇軾,可當其任。景溫深恐蘇軾這個勁敵,一旦當上諫官,必攻新政和新政派的人,遂先發制人,奏劾蘇軾前於英宗治平三年丁父憂,扶喪歸蜀時,沿途妄冒差借兵卒,並於所乘舟中,販運私鹽、蘇木和瓷器。這件劾案,詔下江淮發運湖北運使逮捕當時的篙工水師,嚴切查問,又分文六路,按問水行陸行所歷州縣,令向蘇軾曾經差借的兵夫舵工偵訊,又查知時任天章閣待制的李師中,其時,曾與蘇軾遇於中途,就要他出來作供偽證,故意將這案子,鬧得雷厲風行。 師中,字誠之,治平中自廣南還京,他曾在史館與蘇軾共事。蘇軾扶喪返蜀,師中出守鳳翔,道出江陵,曾相邂逅。師中是個光明磊落的氣節之士,豈肯為人做偽證。而各地方查問的結果,販貨的事根本子虛烏有,而所謂冒借兵卒一節,只是有幾個眉州派出來迎接新太守的兵夫,因便送蘇軾至京而已,並無冒差事實。窮治年余,毫無所得。 當景溫劾蘇案付查之初,聲勢嚴厲,似有將興大獄的模樣。范鎮上疏為蘇軾辯誣,他說:「蘇軾於治平中喪父,韓琦贈銀三百兩,歐陽修贈二百兩,軾皆辭謝不受,而現在言官劾他舟中夾帶私鹽販賣,能得多少?豈有不受贈銀而冒險私販,博取蠅頭小利之理。」 24 其時,司馬光為乞外放,入對垂拱殿,神宗問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 這句問話的背後,顯然有安石所說的蘇軾在幕後操縱司馬,反對新政的此一猜疑在內。司馬光就趁勢對曰: 「臣素與安石善,但自其執政,違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蘇軾輩,皆肆行詆毀,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 帝曰:「青苗有顯效。」 光對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黨以為是耳。」 神宗說:「蘇軾非佳士,鮮于侁在遠,軾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及蘇木瓷器。」 光凜然對曰:「責人當察其情,軾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賜之銀乎!安石素惡軾,陛下豈不知?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軾雖不佳,豈不賢於李定,定不服母喪,禽獸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為台臣,何獨惡於軾也。」 神宗果然「獨斷」不悟,「專任」安石如故。熙寧四年九月,司馬光罷知永興軍。 是年,詔開賢良方正制科,范鎮舉薦台州司戶參軍孔文仲對策,文仲策言九千餘字,力論新法不當。宋敏求定為異等,安石大怒,持請神宗御批,令以原官回任。范鎮不服,疏爭:「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明之累。」疏上不報。 於是范鎮以「臣言不行,無顏復立於朝」,請求致仕。略曰: ……臣論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認母,壞人倫,逆天理,而欲以為御史,反為之罷舍人,逐台諫;王韶上書,肆意欺罔,以興造邊事,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帥臣;不用蘇軾則掎摭其過,不悅孔文仲則遣之還任,以此二人,況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聖鑒乎? 續復極言青苗之害,指責王安石以個人的喜怒定國家的刑責,結曰:「陛下有納諫之資,大臣進拒諫之計;陛下有愛民之性,大臣用殘民之術。」疏入,安石大怒,執著這份疏狀,氣得手都發抖,就親自草制,詆斥范鎮,命以戶部侍郎致仕,凡所應得恩典,一概削去。范鎮謝表說: 願陛下集群議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為腹心,以養中和之福。 這話,完全針對王安石而發,天下聞而壯之。蘇軾往賀范鎮致仕,說:「公雖退,而名益重矣。」 范鎮愀然不樂道:「君子言聽計從,消患於未萌,使天下陰受其賜,無智名,無勇功,吾獨不得為此,命也。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 25 范鎮自此日與賓客賦詩飲酒,有人勸他稱病,杜門謝客,以防政治迫害,鎮曰:「死生禍福,天也。吾其如天乎!」 司馬光在永興軍,隨又乞判西京留台,屢請不報,最後一疏曰: ……臣之不才,最出群臣之下,先見不如呂誨,公直不如范純仁、程顥,敢言不如蘇軾、孔文仲,勇決不如范鎮。臣畏懦惜身,不早為陛下別白言之。軾與文仲皆疏遠小臣,乃敢不避陛下雷霆之威,安石虎狼之怒,上書對策,指陳其失,隳官獲譴,無所顧慮,此臣不如軾與文仲遠矣。 今陛下惟安石是信,附之者謂之忠良,攻之者謂之讒慝。臣今日所言,陛下之所謂讒慝者也。若臣罪與范鎮同,即乞依鎮例致仕;若罪重於鎮,或竄或誅,所不敢逃。 神宗一再挽留,而司馬光去志已堅,最後只好從其所請。既至洛陽,他就從此絕口不談時事,邀約一批史學者如劉恕、范祖禹等著手編撰歷史巨著《資治通鑑》。 被司馬光罵為禽獸不如的李定,字資深,揚州人。少年時受學於王安石,熙寧二年由孫覺推薦,以秀州軍事判官召來京師,謁諫官李常,常問曰:「君從南方來,老百姓對青苗法以為如何?」定曰:「人民稱便,皆大歡喜。」常說:「舉朝方共爭此事,君莫作此言。」李定往見安石,告知此事,並說:「定但知據實說話,不知京師乃不許說。」 安石聞言大喜,將他引見神宗。帝不次拔擢,命以定知諫院,宰相說:「前無選人除諫官之例。」遂拜權監察御史里行,陳襄奏彈不得,宋敏求以其資格不合,封還詞頭,翌日自行辭職。依次輪值李大臨、蘇頌,相繼封還,拒不撰告,如此更奏更下,一直換到第七個人,才得通過,而宋、李、蘇三人,坐「累格詔命」的罪名,同時落職。馬永卿《元城語錄》載:「此乃祖宗德澤,百餘年養成風俗,公論之不為屈如是,齊太史崔杼弒君,殺三人而執筆如初,何異。」 御史陳薦繼起奏劾李定前為涇縣主簿時,聞母仇氏死,匿不服喪。詔下淮浙轉運使問狀,還奏:「李定以父年老,求歸侍養,不雲持所生母服。」定自信:「實不知為仇所生,故疑不敢服。」蓋其生母早為其父所出而改嫁。 宰相曾公亮請飭追服,安石力主不必,且罷陳薦的御史職,改官李定為崇政殿說書,而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復言:「李定不孝之人,不宜居勸講之地。」並且辭侵安石。李定不能自安,求解職,乃以為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吏房公事。 26 李定不服出母之喪,到底不是大逆不道的罪行,而全台總攻,滿朝訛議者,不過是借李定以反對王安石而已。 恰巧這時候,長安大尹錢明逸奏報:有個從前做過知廣德軍的朱壽昌,揚州天長人,生七歲,其父朱巽為長安太守時,出其所生母劉氏另嫁,母子不相聞問者五十年,壽昌宦遊四方,多方尋母不得。熙寧三年,與家人訣別,棄官入秦,斷葷茹素,刺血寫經,沿途散布,祈有遇合,行次同州,果獲重逢,其時劉氏已經七十多歲了。 27 神宗以為至孝,召壽昌赴闕,時適群攻李定不服母喪的熱潮中,安石甚忌壽昌,但付審官院,使授河中府通判,希望他趕快走而已。 這更激起士大夫間的倫常正義之感,紛紛作詩褒揚朱壽昌的孝行,居然匯印成書。蘇軾後亦作賀壽昌得母詩,曰: 嗟君七歲知念母,憐君壯大心愈苦。 羨君臨老得相逢,喜極無言淚如雨。 ………… 這首詩里,通篇稱揚朱壽昌的孝行,其中只有「此事今無古或聞」及「西河郡守誰復譏」兩句 28 ,被人附會為譏刺安石袒護不孝之人,因此結怨李定,導生後來的詩獄,其實非是,那是黨爭之禍,並非私怨。 謝景溫劾奏蘇軾一案,也是當時政爭中的一件大事。其中,御史風聞言事,可以不負責任,而橫遭誣陷的蘇軾,則無反證足以自明,只好靜待偵查,待到查無實據,他就乞請外調。 神宗批出:「與知州差遣。」中書認為不可,擬令通判潁州。神宗又再改批:「通判杭州。」 蘇軾自簽判鳳翔至今,已經十年,屢經「磨勘」遷官,現為監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位僅次於侍郎,已足夠知州的資格了。何況他又望重士林,名滿天下,但是中書硬要壓抑,神宗也只好指個東南第一大都會的美缺給他。 宋為防止地方割據,以文人出守列郡,自下湖南,復置通判,由中朝直接選派京朝官擔任此職,一切公事須經通判聯署,才能生效,目的在以通判牽制知州,削弱地方首長的權力,以免尾大不掉。 這個制度,卻產生另一流弊,即知州與通判經常發生摩擦,如歐陽修《歸田錄》言: 國朝自下湖南,始置諸州通判,既非副貳,又非屬官。故嘗與知州爭權,每雲我是監郡,朝廷使我監汝,舉動為其所制。太祖聞而患之,下詔書戒勵,使與長吏協和,凡文書非與長吏同簽書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自此遂稍稍戢。然至今州郡往往與通判不和。 往時有錢昆少卿者,家世餘杭人也。杭人嗜蟹,昆嘗求補外郡,人問其所欲何州,昆曰:「但得有螃蟹無通判處則可矣。」至今士人以為口實。 這一兩年來,朝中耆老和反對新法的朋友,一個一個地離京遠去,失意京華的蘇軾覺得送行者比遠行人還要難堪,他對錢藻說:「子行得所願,愴恨居者情。」送呂希道知和州說:「年年送人作太守,坐受塵土堆胸腸。……我生本是便江海,忍恥未去猶彷徨。」環顧四周,越來越覺得孤獨難耐。 「交朋翩翩去略盡,惟吾與子猶彷徨。」館閣同事秘書丞劉恕(道原),是最後一個僅留的朋友,忽然聽得他已向朝廷乞准回鄉省親,行有期矣,蘇軾心裡更是難過。 劉恕,字道原,筠州人,家居廬山之下,為當代第一流的史學家,上下數千年間的史事,可坐而問,娓娓而談,如數家珍。恕與安石有舊,安石執政,有意邀請劉恕到三司條例司去幫忙,恕說:「天子付公大政,正宜恢弘堯舜之道,不應以利為先。」說他自己不懂經濟事務,一口回絕了。 當時王安石權傾天下,誰也不敢在他面前這樣說話。道原不但說了,後又條陳新政之不合眾心者,貽書勸請復舊,在稠人廣座中,即使當著安石門生的面,也毫不為他忌諱,痛論時政得失,甚至覿面指摘安石的錯誤,氣得安石臉色發青。後來他們就斷絕了往來。 劉恕將行,蘇軾作《送劉道原歸覲南康》詩,因為劉是史學家,遂牽連想起一輩歷史人物,借來發泄心裡的悲憤。如言:「孔融不肯下曹操,汲黯本自輕張湯。雖無尺棰與寸刃,口吻排擊含風霜。」以孔融、汲黯比劉恕,以曹操、張湯比安石,而十分稱賞道原那種知識分子所僅有的勁氣,徒手搏虎的勇敢。 道原曾說那班得意忘形的新政人物,恰如喝醉了酒的狂人在手舞足蹈,不過引人發笑而已,故詩曰:「自言靜中閱世俗,有似不飲觀酒狂。衣巾狼藉又屢舞,傍人大笑供千場。」 十 惘惘出都 蘇軾幸已逃過謝景溫誣告這一關,出為杭州通判。離京在即,回首從政以來,忽已十年,當初一心以為參加了匡時濟世的大事業,不料自少至長,努力追求的政治生活,竟如兒戲一般荒謬,幻滅的悲哀,令他惘然若失。 人生真有命運這樣東西,擋在前面,引領人懵懂前行嗎?儘管有人不肯承認它,以為人自有力主宰一切,不幸有更多的經驗事實,使人們不得不承認:人,實在很脆弱,常被命運所捉弄。 蘇軾未第制科以前,聲名先已上達九重,初次詣闕陛見,英宗皇帝即欲破格擢用為知制誥那樣的御前重職,宰相韓琦提到「館職必先試而後用」的規例,英宗還說:「不知能與不能,才要考試。如軾者,有所不能耶!」君主的信任達到如此深切的地步,不能不說是罕見的異數。然而,誰能想到英宗會那麼短命,還來不及用他就已崩殂。 神宗是個對文字很挑剔的君主,他先已喜歡蘇軾的文章,初次召見,聽了他那明快的議論,認為足以破疑解惑,即欲拔置左右,委為修注官。無奈格於王安石的反對,以後又屢在御前謗毀他不是個純正的學者,終以謝景溫的誣告,逼得蘇軾只好自請外放。 士人從仕,能得人主的知遇,該是多不容易的造化,而蘇軾是既得其「知」,而無其「遇」。 熙寧四年(1071)七月,蘇軾挈帶一家大小——繼室閏之夫人、髮妻所生現已十三歲的長子蘇邁、去年新生的次子迨等,乘舟出都。先到陳州去謁候張方平,與在陳州做學官的弟弟蘇轍晤聚。 船中無事,做了八首小詩,其中有一首說: 鳥樂忘罝罦,魚樂忘鉤餌。 何必擇所安,滔滔天下是。 剛從政治羅網裡脫逃出來的蘇軾,一出都城,便覺天地遼闊,心想另求一個安身之地,應該不難,實在覺得沒有違心背性,非要做官不可的道理。 陳州城北有個柳湖,是當地的一大名勝。湖邊古柳萬株,樹皆合抱,南山老松,蛟龍蟠屈,蘇轍曾有《柳湖感物》之作。 蘇轍詩鄙薄柳花的浮浪而愛松性的堅實,這見解很合乎他的個性。但是老兄以為不然,和詩說:「子今憔悴眾所棄,驅馬獨出無往還。惟有柳湖萬株柳,清蔭與子供朝昏。」這樣的好友,為何要譏評它?何況宇宙萬物,四時各有盛衰,南山孤松如壓在雪底,即使「抱凍不死」,人家看不到,它也無法表顯於世,還有誰來讚揚它呢?蘇軾今日自有這個感慨:物各有遇有不遇,但是千萬不能被埋沒。 蘇軾在陳州弟家,盤桓了七十多天。張方平因反對新法,於熙寧三年正月出判應天府而至陳州,哪知陳州的監司官,現在也都換了一班新進的後生,趨時興利,道不相謀,方平說:「吾衰矣,雅不能事少年,不如歸去,以全吾志。」遂向朝廷再三要請以南京留台名義告了老。蘇軾作《送張安道赴南都留台》詩說:「我亦世味薄,因循鬢生絲。出處良細事,從公當有時。」 在陳州初遇張耒。耒字文潛,淮陰人,其時方從蘇轍問學,所以起初別人都說他是「少公之客」。他的詩,學白樂天,務為自然平淡,尤精絕句,如《偶題》云:「相逢記得畫橋頭,花似精神柳似柔。莫謂無情即無語,春風傳意水傳愁。」蘇軾稱之曰:「文潛容衍靖深,獨若不得已於書者。」至元祐中,蘇軾在翰林,薦耒出任館職,始為東坡門下四學士之一。 九月間,兄弟相偕同往潁州,晉謁致仕後閒居里第的歐陽老師。 歐陽修文章風節,負天下重望,但於英宗治平年間朝廷「濮議」中,被呂誨、彭思永攻擊得灰頭土臉。平生提攜後進,不遺餘力,但被門生蔣之奇造作「帷薄不修」 29 的蜚語,連遭污衊,意冷心灰。自治平四年出知亳州後,就接二連三以體弱多病為辭,自請退休。到調知蔡州時,更是決心求去,門人蔡承禧勸他道:「公德望為朝廷所重,未及引年(規定告老的年紀),豈容遽去?」歐陽修嘆道:「某平生名節,為後生描摹殆盡。惟有速退以全節,豈能更待驅逐乎!」 北宋士大夫間的風氣,敗壞到這個地步,也是蘇軾所意想不到的現實。歐陽修一生更歷憂患,精力早衰,他的頭髮完全白了,終年牙痛,已經脫落了好幾個,兩耳重聽,本來是深度的近視眼,這時候,幾已接近失明了,僅辨黑白而已。最嚴重的是患有多年的消渴疾,即今之糖尿病,時發時愈,全身肌肉消瘦,自言「弱脛零丁,兀如枯木」,以致步履維艱,更形衰老。 蘇軾認為歐陽的年紀還不算太老,身體之所以壞到這個地步,顯然是憂勞過度之故,只看自己還只三十六歲,頭上已生白髮,憂勞傷身,真不值得。《潁州初別子由詩》說:「……我生如飛蓬。多憂發早白,不見六一翁。」 唐詩以抒寫感情為主,幾已寫盡人類情緒上各種隱微曲折的變化,窮極工致,後人很難在這上面更有超越的成就。而宋代的散文非常發達,宋人就以鍛煉文章的方法,用之為「知性之詩」,別闢途徑,與唐詩爭勝。所以,中國詩史中,詠物詩為宋人的特色。 歐陽修的《日本刀歌》,又是宋人詠物詩中的代表之作,自己是此中高手,這次卻出個難題給蘇軾,要他為所珍藏的石屏風賦一首詩,於是便有《歐陽少師令賦所蓄石屏》詩: 何人遺公石屏風,上有水墨希微蹤。 不畫長林與巨植,獨畫峨眉山西雪嶺上萬歲不老之孤松。 崖崩澗絕可望不可到,孤煙落日相溟濛。 含風偃蹇得真態,刻畫始信天有工。 我恐畢宏、韋偃死葬虢山下,骨可朽爛心難窮。 神機巧思無所發,化為煙霏淪石中。 古來畫師非俗士,摹寫物象略與詩人同。 願公作詩慰不遇,無使二子含憤泣幽宮。 物,本是「死」的東西,要將它寫「活」,實在不大容易。蘇軾早年在鳳翔時,寫過一首《石鼓歌》,將歷代文字流變間的人物,一一引進詩中,便將活潑潑的生命賦予了死的石鼓,後世評者認為勝於韓愈的舊作。 石屏風這個題材,更是平凡,不過石上有紋,頗似松影而已。蘇軾運用其豐富的想像力,聯想出兩個畫松的古人,因這兩個畫家生前不遇,想像這塊石上的松影,定是這畢、韋二人,含憤地下的精氣,淪入石中所形成的畫面。經此點染,便在這本是「塊然一物」的石屏風裡,添入了畫師的靈魂,寫成一篇非常生動的好詩。難怪歐陽為之大樂。 歐陽修雖然鬚髮盡白,滿身疾病,但據蘇軾說,氣色甚好,談鋒還是很健。蘇軾勸老師道:「已將壽夭付天公,彼徒辛苦吾差樂。」那些當權的人,只有辛苦,哪裡能如老師這樣自由自在的快活,這是安慰老人的話,但也想不到未及一年,歐陽便在潁州謝世。 兄弟倆在潁州歐陽家住了二十天後,於此分手,在蘇軾的感覺中,認為相較以前三次分別,此次滋味特別酸冷。 兄弟兩人,雖然一樣的不得意,但是蘇轍走得早,毛羽未傷,所以蘇軾稱之曰:「至今天下士,去莫如子猛。」 蘇軾自嗟臨事如病熱狂,不能節制進退,現在則像一個喝醉酒的人,摔了一個大跟頭,幸而沒有受傷,倒也嚇醒了迷夢。《潁州初別子由》詩里,寫盡只有兄弟二人自己才能體會的人生失意的哀傷。 蘇軾自潁入淮,再過泗州時,記得五年前扶喪回蜀,在此遇到逆風,三日不能開航,船上人勸他向僧伽靈塔禱告,果有應驗。蘇軾認為只是「巧合」,大公無私的神明,何分厚薄,而做禱告的人,都只為了私自的方便。耕田的農夫希望下雨,而割草的人卻要天晴,去舟要順風,來船便將抱怨,假使人人都要禱告得稱心如意,這神明豈不太難做了。 這次情形不同當年,萬一再遭逆風,蘇軾決定不再求神,悵然道: 今我身世兩悠悠,去無所逐來無戀。 得行固願留不惡,每到有求神亦倦。 ………… 行至龜山(今江蘇盱眙),詩曰: 我生飄蕩去何求,再過龜山歲五周。 身行萬里半天下,僧臥一庵初白頭。 ………… 蘇軾從中國西南的邊城眉山出來,而今將往東南的海濱,已經走盡了半個中國的一條直徑,如此奔波勞碌,真還不知所為何來。 在泗州與一舊識的庵僧重逢,別來不過五年,但卻發現他的頭上也有白髮了。時間是造物主之極大的公平,無分貴賤,無分勞逸,到時候都將同樣老去,奔走道路的勞人和閒臥庵中的和尚既然一樣,則又何苦如此「徒勞」。 蘇軾離京時,還是秋暑難當的七月,一路盤桓,直到十一月二十八日,始抵杭州,途程幾已半年。 杭州府衙,設於鳳凰山之右麓,依山興建,府廨左右,分設通判南廳北廳各一所,另一通判魯有開住南廳,蘇軾便居北廳。 住入官邸後,依照俗例,要祭灶,要請四鄰吃酒,乃作絕句兩首,代柬寄陳州蘇轍: 眼看時事力難勝,貪戀君恩退未能。 遲鈍終須投劾去,使君何日換聾丞。 聖明寬大許全身,衰病摧頹自畏人。 莫上岡頭苦相望,吾方祭灶請比鄰。 1 杜甫《秋雨嘆》共三首,胡仔《苕溪漁隱叢話》認為東坡書於馬夢得齋壁者,必為「雨中百草」之第一章。以其感慨最深,故今夢得決心辭去學官而浪跡江湖,今據此。 2 「九有之師」,言秦軍之壯大。上蔡公子為李斯,斯將就刑,顧謂次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史記》) 3 本集:《四菩薩閣記》。 4 本集:《亡妻王氏墓志銘》。 5 本集:《記先夫人不發宿藏》。 6 〔宋〕曾慥:《高齋漫錄》。 7 本集:《書文與可墨竹詩敘》。 8 〔宋〕李廌:《師友談記》。 9 本集:《四菩薩閣記》。 10 〔宋〕王銍:《默記》。 11 堂除差遣:又稱「堂差」或「堂選」。宋制,京官選人一般由吏部選差,其有特殊功勳則由政事堂(中書門下)直接奏注差遣,堂差較候選於吏部為速。 12 〔清〕畢沅:《續資治通鑑》。 13 〔明〕薛應旂:《宋元通鑑》。 14 〔宋〕王稱:《東都事略》。 15 〔宋〕釋惠洪:《冷齋夜話》。 16 〔宋〕朱弁:《曲洧舊聞》。 17 〔宋〕朱弁:《曲洧舊聞》。 18 〔宋〕陳師道:《後山叢話》。 19 〔宋〕岳珂:《桯史》。 20 〔宋〕邵博:《聞見後錄》。 21 〔宋〕羅大經:《鶴林玉露》。 22 〔宋〕朱弁:《曲洧舊聞》。 23 〔宋〕葉夢得:《石林詩話》。 24 〔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25 本集:《范景仁墓志銘》。 26 〔宋〕葉夢得:《石林燕語》。 27 〔宋〕邵博:《聞見後錄》。 28 西河郡守暗指李定。《史記·吳起傳》:吳起出衛郭門,與其母訣,齧臂而盟曰:「起不為卿相,不復入衛。」頃之,其母死,起終不歸,後仕衛為西河守。 29 蔣之奇誣歐陽修與自家的甥女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