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州從政錄 · ●批寧陵縣覆稟 【知縣張師德順天宛平進士】

王鳳生 《宋州從政錄》
據該縣差徭定立章程,除餉鞘人犯,並河工搶險拉運料物,及委員奉差過境,照例應付外,其餘幕友官親,及上□薦書等項,概行拒絕,所辦尚屬認真。 至派雇章程,系按照該縣七鄉,每鄉分為十野,以野分之大小,計出車之多寡。由署內編立號簿印票,凡遇差需用車輛若干,截給印票,註明何項差使,並數目日期,隨到隨行。出示曉諭,如查無票內前項事由,及添改塗抹者,許令持票首告,立為究處。立法亦甚周詳,自可仍循其舊。 惟該縣為沖途要道,差使繁多,地瘠民貧,務湏□加體恤,勿稍鬆懈,致令差冐混糜費病民,是所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