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論叢 · 《劉錡與順昌之戰》自序

張蔭麟 《宋史論叢》
宋、金交兵之最初十五年間,宋以崩倒之戰為常,而從未有一次屹決之勝。虜騎長驅遠突,南至於南昌、長沙,東至於杭州、寧波,高宗倉皇浮海,僅免為徽、欽之續。時方百計通使,求拜表稱臣而不獲。暨秦檜秉鈞,王倫使回,高宗始遂屈膝偷安之願。然甫逾年而虜騎又南下矣。 自順昌之戰而形勢一變。是役也,劉錡以壯弱雜□不盈二萬之軍,攖順昌□薄之孤城,而敗金兀朮十餘萬之精銳,使之狼狽遁逃。聲威所播,舉國振奮。於是李寶捷於興仁,姚仲捷於鳳翔,牛皋捷於京西,孫顯捷於陳蔡,曹成捷於大興,王騰、成閔等先後捷於淮陽,楊從義捷於寶雞,王貴、姚成捷潁昌,吳璘捷於陝州,韓世忠捷於泇口,楊沂中捷於拓皋,而岳飛捷於郾城。是時洪皓方奉使在燕,據其所見,金人震懼喪魄,悉遷燕之珍寶於北,意將捐燕以南而棄之。無如高宗,一意於和也。然高宗所以能終和,賴此戰耳。朱晦庵曰:「虜人(經此)大敗,方有怯中國之意,遂從和議,前此皆未肯真箇要和。」其言諒矣。是則順昌之戰者,宋、金南北對峙之局所由奠也。論其在歷史上之重要,視昆陽、赤壁、淝水諸役,豈有遜哉。而其兩方眾寡之懸殊,又與昆陽、赤壁、淝水諸役為類。 吾人讀史至昆陽、赤壁、淝水諸役,每恨無親歷其事者之贍詳記錄,又無異源之資料以供參校;今所傳者,既甚簡略,又不知幾經文人點竄,其去真象之遠近,竟無以測之。順昌之役,幸獨不爾。現存此役之重要史料有七,請略述如下。 (一)楊汝翼之《順昌之戰勝破賊錄》(下文省稱《楊錄》)。楊氏事跡,於本錄外無可考見。本錄中云:「某(作者)隨軒而來,偶遭虜寇。迨茲平寧,敢以前後所見敘為紀實。」意楊氏當是劉錡左右司筆札者。本錄為日記體,如下文所考,乃撰於戰後兩三月內,時作者蓋尚留順昌也。以親見親聞,而記於記憶尚新鮮之際,在原始史料中,所希覯也。 (二)汪若海陳報順昌戰功之《劄子》(下文省稱《汪氏劄子》)。汪氏在戰前官順昌府通判,城將被圍時,奉知府陳規命請援於朝。此《劄子》之來源,據其中所述,乃汪氏「躬往戰地,或訪親見臨陣之人,或質被虜得脫之士。」考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一三七載「若海移書輔臣」云云,其下錄書中語皆見於此《劄子》中。則此劄子乃其移輔臣之書也。 以上二種皆全采於徐夢莘之《三朝北盟會編》,分載卷二百一及二百二。 (三)劉錡自述順昌之戰略,經輾轉傳述而記入於《朱子語類》卷一三二中者。《語類》皆朱子門弟子所記。其關於順昌之戰二則,乃劉錡親言於張棟,張棟以告朱子,朱子以告其門弟子而記之者。二則乃二人各記同一談話,而互有詳略,且稍有參差,《語類》並收之。史法上所謂「傳聞異辭」,此為最佳之實例。 (四)周南之《山房雜記》。周南略與朱子同時,官至秘書省正字。《雜記》見於其所撰《山房集》(涵芬樓秘笈本)卷八,中記劉錡事五則(其關於順昌之戰者一則),皆不見於他書。 (五)徐夢莘之《三朝北盟會編》。《會編》除全采《楊錄》及《汪氏劄子》外,尚有許多關於劉錡之記載,不盡註明來源者。 (六)李心傳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下文省稱《要錄》)。心傳號稱良史,而《要錄》記順昌之戰頗略,且時有顛倒凌亂,殆非其經意之筆也。《要錄》因□編而修,此所記乃以《楊錄》及《汪氏劄子》為主源,然其撰擬亦有出二文之外者,惜不注來歷耳。所可異者,《要錄》之考異小注中,屢引郭喬年之《順昌破敵錄》,而所引文皆見於今存之《楊錄》中,僅偶有一兩字之差異。豈《郭錄》與《楊錄》實即一書,而作者傳聞歧出歟?抑《郭錄》全采《楊錄》,加以增廣,而《要錄》所引,適為其因襲之部分歟?以余觀之,後一說為近實。《要錄》小注所引尚有不著撰人之《順昌破敵記》一則,原書今已佚,《要錄》記順昌之戰雖稍略,然劉錡在此戰以前及以後之事跡散見於《要錄》中者則甚多,且大部分為《宋史·劉錡傳》所不載,可采以補其缺也。 (七)《宋史·劉錡傳》(下文省稱《本傳》)關於劉錡之史料,此最晚出。其記順昌之戰,一部分符於《楊錄》,一部分符於李氏《要錄》,而亦有出此二錄之外者,顯然,別有一源,惜此別源之來歷不可考耳。所記此戰前後之劉錡事跡,校以《要錄》,不獨互有詳略,且時有重大之差歧,須重加考訂。 南宋人筆記,於南宋名將,如韓世忠、岳飛輩多記其遺聞軼事,獨於劉錡則缺如。近人丁傳靖輯《宋人軼事匯編》,搜討宋人筆記殆遍,而於劉錡只有短短之三則,其二摘自徐氏《會編》,其一采自朱子之《名臣言行錄》,皆無關重要者。 以上所列舉關於劉錡及順昌之戰之史料(此外,次要之資料尚有《十三處戰功錄》《中興御武錄》及《南宋十將傳》,予因避地邊荒,無從得見,須俟他日增補),過去史家尚未有匯聚而整理之,考校其異同,斷取其可信,而綜合為一比較能滿人意之記述者。本書爰始為之。 下文分兩部: (一)《劉錡別傳》,即抉擇而融會一切有關史料之新記述。 ①順昌之戰以前,②順昌之戰,③順昌之戰以後。此篇分三節,在第一及第三節中,遇有歧異之記載為本文所不採者,悉為考異,隨文附註。此二節之史源,除《本傳》《要錄》及《會編》外,尚有朱子之《張復行狀》。第三節之史源及其考異盡具於下一篇中,故不復以考異隨文附註雲。 (二)楊氏《順昌戰勝破賊錄》疏證。《楊錄》本身為一極有意義之歷史文件,亦一極富趣味之讀物。其中細節,《別傳》格於文體,無法完全采入,抑其親切之意味與時代之精神,一經轉述便無法保存。要之此錄自有獨立永存之價值,而非任何轉述所能替代。今以此錄為正文,而悉采其他史料之詳其所略者,或可以補其所闕者,或可以正訛誤者,或與有出入而是非難遽決者,分別疏附其下,間加按語。庶學者覽此,不惟於順昌之戰可得更親切而深刻之印象,且於紀〔記〕載之源流與夫史家取裁之艱苦,亦可瞭然。竊以為凡關史中大事之有眾多史源者,皆宜以此法處理之,茲篇其權輿也。 原載《益世報·史學副刊》(重慶版)第6期,194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