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愛 · 友愛
在談論情愛或愛情時,我們總不乏現成的聽眾,二者的美及其重要性一直被人們反覆強調,幾乎到了誇大的地步。即使是「拆穿家」,在反對這種頌揚的傳統時,也須保持清醒的意識,在這個意義上說,也受到這一傳統的影響。但是在現代,很少有人認為,作為一種愛,友愛的價值可與情愛和愛情比擬,友愛甚至根本不被列入到愛的序列。我不記得在《回憶錄》之後有什麼詩歌或小說歌頌過友愛。現代文學中,類似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羅密歐與朱莉葉的愛情有無數的翻版,但是,像大衛與約拿單、皮拉德斯與俄瑞斯忒斯、羅蘭與奧利佛、艾米斯與艾邁爾這樣的友愛卻沒有。在古人看來,友愛是最令人愉悅、最具人性的愛,是生命的冠冕、培養美德的學校。相比之下,現代社會對它卻不夠重視。當然,我們承認,男人除了妻子和血肉之親外,還需要幾位「朋友」。但是,那種承認的語調本身,以及被承認者稱為「友愛」的那種交情,都清楚地表明,我們談論的與亞里士多德歸入美德之列的Philia以及西塞羅撰書論述的Amicitia,幾乎毫不相干。友愛是個邊緣性的東西,非人生宴席中的一道主菜,乃是一種消遣,用來填補時間的空隙。這種情況是如何出現的?
第一個答案、也是最顯而易見的答案是:因為很少有人體驗到友愛,所以很少有人看重它。一生均無友愛的體驗,這種可能性之所以存在,原因即在於使友愛與情愛、愛情迥然區別開來的那個事實。在所有的愛中,友愛最非天性(這樣說,我毫無貶抑之意),最非本能,最非與生俱來,與生命的聯繫最小,最愛離群索居,最無必要。友愛最不易引起情緒的波動,也不會使語調發生變化,不會加快脈搏的跳動,也不會使你面容改色。友愛從根本上說是個人之間的事,兩個人一旦成為朋友,就會在某種程度上一起遠離集體。沒有情愛便沒有生育;沒有情愛便沒有撫養;但是,沒有友愛,我們照樣可以生存、長大。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人類不需要友愛。一個集體甚至可能不喜歡、不信任友愛,領導者則往往不喜歡、不信任它。不論是校長、上校、船長還是宗教團體的領袖,看到自己的部下三三兩兩結成親密穩固的友誼,他們都會感到不安。
友愛這種所謂「非天性的」特點,足以解釋為什麼它在古代和中世紀受到推崇,到了當代卻逐漸遭到輕視。古代和中世紀最根深蒂固的思想是禁慾和出世,對天性、情感、肉體,人們或心存畏懼,認為它們會危及靈魂,或予以鄙視,認為它們代表了人類地位的墮落。因此,表面上最不受純粹天性的約束、甚至最輕視純粹天性的愛,便不可避免地被視為最為寶貴。情愛和愛情均與本能相連,為人和動物所共有,這是最顯而易見的。你可以感覺到它們牽動你的五臟六腑,讓你心神不寧。但是在友愛中,在那個由自由選擇的關係構成的光明、寧靜、理性的世界,你擺脫了這一切。在所有的愛中,唯有這種愛似乎將你提升到神明或天使的層次。
但是,中世紀之後,浪漫主義興起,「感傷喜劇」風靡一時,「回歸自然」及崇尚情感之風盛行。隨之而來的是感情的濫觴,這種傾向雖每每遭到批駁,但自此一直延續了下來。最後是對本能——血液中邪惡的神靈——的崇尚,對其崇拜者來說,男性的友誼也許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新的背景下,曾經使友愛備受推崇的種種優點,現在都成為它的缺陷。友愛中沒有足夠的悲喜交加,沒有足夠的信物和呢喃,因此,不足以取悅感傷主義者;友愛中也沒有足夠令人熱血沸騰、心潮澎湃的東西,因此,不足以吸引原始主義者。友愛顯得蒼白瘦削,它是一種節慾的愛,而不是更為自然的愛。
還有一些其他原因導致了友愛的不受重視。有些人(這些人現在占大多數)認為,人的生命僅僅是一種高級複雜的動物生命,任何形式的行為,只要不能證明來源於動物,具有求生的價值,就是可疑的。在這方面,友愛的證據不夠充分。此外,認為集體高於個人的觀點也必然會貶抑友愛。友愛是人在個體性最強時建立的關係,和孤獨一樣,友愛必定會引人離開集體。更危險的是,它讓人三五成群地離開。因為友愛具有選擇性,只涉及少數人,所以,一些民主主義的情感自然會對其不滿。說「這些人是我的朋友」,即暗示「那些人不是」。鑒於以上這些原因,一個人若(像我一樣)認為古人對友愛的評價是正確的,在論述友愛時,他就必然會將筆墨放在重建友愛的地位上。
有破才有立,我首先必須去從事一點非常討厭的「破」的工作。在當今這個時代,反駁「每一份真誠堅固的友愛實際都是同性戀」這種理論已經成為必要。
在此,實際這個危險的字眼很關鍵。說每一份友愛顯然都是有意識的同性戀,無疑是錯誤的。那些自作聰明的人採取了一種較為隱晦的說法,說它實際是同性戀,亦即在特定的意義上、暗地裡、無意識地是同性戀。這點雖然無從證明,也無從反駁。自作聰明的人一點也不因在兩個真朋友的行為上找不出絲毫同性戀的正面證據而尷尬,反而一本正經地說:「這正在我們的意料之中。」於是,缺乏證據本身即被視為證據,正如無煙證明了火被精心掩蓋了一樣。如果確實有火,這樣說沒錯。問題是,我們首先必須證明火的存在。否則,我們的論證就如同一個人說:如果那把椅子上躺著一隻隱形貓,椅子看上去就是空的;現在,椅子看上去確實是空的;由此可知,椅子上躺著一隻隱形貓。
相信隱形貓的存在,從邏輯上也許無法駁斥,但是,這種相信卻向我們透露了很多有關相信者的信息。那些認為友愛不是一種獨立的愛,只是變相的愛情或愛情花絮的人,無意間透露了這樣的事實,即,他們從未擁有真正的朋友。大家都知道,雖然我們對一個人既可能產生愛情,也可能產生友愛,但沒有什麼比愛情與友愛相去甚遠的了。情侶總是談論彼此的愛情,真正的朋友幾乎從不談彼此的友愛;情侶通常面對面,沉浸在彼此之中,真正的朋友則肩並肩,沉浸在某個共同的興趣之中。最重要的是,愛情(只要持續,就)必須只存在於二者之間,友愛卻遠遠不能只局限於二者。只有兩個人的友愛甚至不是最完美的,其間的原因很重要。
蘭姆曾經說過,假定三個朋友(甲、乙、丙)當中,甲去世了,那麼,乙不僅失去了甲,還失去了「丙身上甲的成分」;同樣,丙也不僅失去了甲,還失去了「乙身上甲的成分」。我的每位朋友身上都有一些東西,只有另外一位朋友才能將其充分地引發出來,我僅憑自己不足以讓他展示全貌,需要有其他的光束來呈現他的方方面面。既然查爾斯已經去世,我就再也看不到羅納德對查爾斯所獨有的玩笑的反應,我不但沒有因為查爾斯的去世,更多地擁有、「獨占」羅納德,反而失去了一部分羅納德。所以說,在所有的愛中,真正的友愛嫉妒心最小。兩個朋友樂意有第三方加入,三個朋友又樂意有第四方加入(只要新來的人有資格成為真正的朋友)。然後,他們就像但丁著作中那些幸福的人一樣,說:「啊,來了一位增進我們彼此之愛的人。」因為在友愛中,「分有不是奪走」。誠然,意氣相投的人不多,限制了朋友圈子的擴大(還有一些實際的考慮,如聚會場所的大小,講話能否聽見等問題)。但是,在有限的範圍內,隨著人數的增加,我們對每位朋友的擁有不是減少,而是增多。在此,友愛展示了它光輝的一面——與天國本身「因相似而接近」。在天國里,蒙福人數之眾本身(其人數無人能夠計算)就增加了每個人從上帝那裡享受的恩典,因為每個人都從自己的角度看上帝,無疑都向其他人傳達了他對上帝的獨特的認識。一位老作家說,先知以賽亞異象中的撒拉弗彼此對呼「聖哉!聖哉!聖哉!」(《以賽亞書》6:3),原因即在此。我們越以這種方式彼此分享靈糧,每個人擁有的靈糧就越多。
因此,在我看來,每一份友愛都是同性戀的理論是毫無根據的。這並不是說友愛和不正常的愛情從未有過交織,某些文化在某些時期似乎有玷污友愛的傾向。我認為,在以前好戰的社會,同性戀尤其容易潛入成熟的勇士與其年輕的副手或侍從的關係之中。無疑,這與行軍作戰途中身邊沒有女人有關。在(有必要或有能力)斷定一種關係是否夾有同性戀時,我們無疑應該以證據(倘若存在證據),而不是以某種先存的理論為依據。親吻、流淚、擁抱本身都不足以證明同性戀,若以此為依據,未免過於滑稽。赫羅斯加擁抱貝奧武甫,約翰遜擁抱鮑斯韋爾(兩人都是聲名遠揚的情場風流人物),塔西佗的作品中那些鬍子拉茬、身經百戰的老將在軍團解散時相互擁抱、祈求對方給予最後的親吻……他們都是同性戀者嗎?你若相信這點,則還有什麼不可相信?縱觀歷史,我們需要作出特別解釋的,不是先輩們公開表達友愛的這些舉動,而是我們的社會缺乏這些舉動。不合時宜的是我們,而不是他們。
我說過,在所有的愛中,友愛與生命的聯繫最小。無論是個人還是社會,沒有它,照樣可以生存。但是,有一樣東西對於社會卻是不可或缺的。它雖不是友愛,卻是友愛的基質,常常與友愛相混淆。
在早期社會,男人在狩獵、作戰中的相互合作,如同生育撫養後代一樣必不可少,不喜愛前者的部落與不喜愛後者的部落一樣註定會滅亡。早在有歷史記載以前,我們男人就從女人中分離出來,聚集在一起,從事自己的工作。我們必須這樣。喜歡做自己必須做的事有助於生存。我們不僅必須做這些事,還必須談論這些事——制訂狩獵和作戰計劃,事後分析總結以供將來之鑑。我們更喜歡後者。我們嘲笑或懲罰膽怯、笨拙之人,讚揚表現出色者,對技術細節津津樂道(「他早該料到,那種風向他絕不可能追上那頭野獸」……「知道嗎?我的箭頭比較輕,所以射中了」……「我一向都說——」……「我是這樣紮下去的,明白了嗎?就像握這根棍子這樣」……)其實,我們談論的都是本行。我們喜歡與彼此為伍:我們這群勇士、獵手,共同的技巧、共同面對的困苦危險、圈內的玩笑將我們緊密結合在一起,讓我們遠離婦女和兒童。正如有人開玩笑說,不管舊石器時代的人肩上是否扛有棍棒,他肯定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會社。這個會社可能是他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梅爾維爾的小說《泰皮》中的那些野人,他們一輩子每晚都要去那個神聖的吸菸社,在那裡感到「異常地溫暖、舒適」。
這時候,女人在做些什麼?我不知道。身為男人,我從未窺探過善德女神的秘密。她們無疑也經常舉行一些謝絕男士參加的活動。在婦女從事農業的社會,她們一定也和男人一樣,有一些共同的技巧、共同的勞作、共同的成就。然而,她們的群體也許從來不像男人的群體——由清一色的性別構成,兒童、也許還有一些年老的男性和她們在一起。這只是我的猜測,我能夠追溯的只是史前男性之間的友愛。
這種從談論本行、相互合作、(因每天都看到彼此經受考驗而萌發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中產生的樂趣,對生命來說很重要。如果願意,你可以將這種現象歸結於人類「愛群居的本能」,但我認為這是捨近求遠。大家對這種現象的認識已經遠遠超出了對本能的理解,這種現象此刻就在許多病房、酒吧、師生休息室、食堂、高爾夫俱樂部中發生。我更願意稱之為夥伴關係。
然而,這種夥伴關係只是友愛的基質。它常常被稱為友愛(很多人所說的「朋友」,其實只是夥伴),但有別於我所定義的友愛。我這樣說,絕無貶低這種純粹的夥伴關係之意,正如人們區分金銀並非是要貶低銀子。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夥伴發現,他們都擁有別人所沒有的某種洞見、興趣、甚至愛好,而迄今為止,各人都認為這是自己獨有的財富(或負擔)時,友愛便由純粹的夥伴關係中產生。其開場白往往是:「什麼?你也這樣?我還以為只有自己這樣呢。」我們可以想像,在早期的獵手、戰士中,只有單獨的個人(這樣的個人可能一百年、甚至一千年才出現一個)認識到別人不曾認識到的東西:認識到鹿不僅可以食用,還可以用作觀賞;狩獵不僅是生存之需,還是一種樂趣;神明可能不僅擁有威力,而且還很神聖。但是,只要這些獨具慧眼的個人在有生之年沒有發現志趣相投的人,(我想)他們的洞察就不會產生任何結果,藝術、體育、屬靈的宗教信仰都不會誕生。只有在兩個同類人發現了彼此,不管是克服巨大的困難,用嗑磕巴巴的語言,還是以我們今天看來驚人的簡練的表達,分享彼此的洞見時,友愛才開始誕生。轉瞬之間,他們就站到一起,與外界有了天淵之隔。
情侶尋求獨處,朋友(不管自己希望與否)則發現自己與外界隔絕,發現自己與集體之間隔著一道屏障。他們願意減少這種隔絕,最初結交的兩個人樂意有第三方加入。
在我們這個時代,友愛也以同樣的方式產生。當然,對我們來說,共同的活動以及作為友愛基質的夥伴關係,往往不是狩獵、作戰這類的體力活動,而可能是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研究、共同的職業,甚至共同的消遣。凡與我們有這些共同之處的人都是我們的夥伴,但一兩位、兩三位與我們另有其他共同之處的人則成為我們的朋友。正如愛默生所說,在這種愛中,「你愛我嗎?」的意思就是「你和我看到同樣的真相了嗎?」或者至少是,「你在意這個真相嗎?」別人不以為然的問題,若有人和我們一樣,認為它至關重要,這個人就可能成為我們的朋友。至於解決這個問題的答案,他不必與我們相同。
注意,在這點上,友愛再現了它的基質——夥伴關係的特點,只是這種再現是在更加個人的層面,從社會的角度來說並非特別必要。夥伴關係存在於共事的人之間,如存在於一起狩獵、研究、繪畫的人之間。朋友仍然共事,但是,共事的內容卻更加內在、更不易界定、對之感興趣的人更少。同樣是獵手,狩獵的對象卻是非物質的東西;同樣是合作者,合作的內容卻是世人不考慮或尚未考慮之事;同樣是旅伴,踏上的卻是另外一種旅程。所以,我們把情侶描繪成面對面,把朋友卻描繪成肩並肩、直視前方。
難怪那些淒淒戚戚、一心只「想要朋友」的人,從來結交不到朋友。擁有朋友的條件是:在朋友之外,我們必須還有其他想要的東西。對「你和我看到同樣的真相了嗎?」你的真實回答如果是:「我什麼也沒有看到,也不在意這個真相,我只想要朋友。」友愛就絕不會產生(情愛倒有可能),因為沒有任何東西作為友愛的內容。而友愛必須有具體的內容不可,哪怕這個內容只是熱衷於多米諾骨牌或研究白老鼠。一無所有的人無以與他人分享,足不出戶的人不可能擁有旅伴。
發現彼此行在同一條幽徑上的兩個人若為異性,他們之間的友愛就極易(可能不出半小時就)發展成愛情。實際上,除非他們不喜歡彼此的外表,或是雙方或其中一方已經另有所愛,否則,這樣的結果幾乎可以肯定遲早會出現。反過來,愛情也可能讓情侶之間產生友愛,這不但絕不會抹殺兩種愛之間的區別,還會使它們的區別更加明顯。如果對方起初只是真正意義上的朋友,逐漸地或突然之間變成你的戀人,你肯定不希望與第三方分享他的愛情,但對分享友愛卻毫無妒意。如果你發現自己所愛的人能夠自發地與你的朋友建立真正深厚的友愛,感到不僅我們倆在愛情中連結,我們三五個人還在同一條道上追求,有著共同的憧憬,這對於愛情實在是一個極大的豐富。
友愛和愛情的共存還可以幫助現代人認識到,友愛確實是愛,甚至和愛情一樣偉大。假定你很幸運,「愛上了」你的朋友,並與之結婚。再假定有兩種未來讓你自由選擇:「一種是不再為情侶,但永遠有共同的追求,追求同一位上帝、同樣的美、同樣的真理;二為沒有共同的追求,但在有生之年,永遠保持愛情中的狂喜、激情、新鮮感和強烈的情慾。」請問:你應該選擇哪種?作哪種選擇你不會後悔?
我強調了友愛「並非必需」的特點,這當然需要作進一步的解釋。
有人可能會反駁我說,友愛對於社會具有實用價值。每一種文明的宗教都自一小群朋友開始;當幾位志趣相投的希臘人聚集在一起,談論數字、線條、角度時,數學便真正誕生了;今天的英國皇家協會最初只是幾位紳士在閒暇時碰面,討論他們(還有少數其他人)感興趣的話題;今天所謂的「浪漫主義運動」,前身是華茲華斯、柯勒律治不斷地(至少柯勒律治如此)談論個人的秘密想法;我們說共產主義、牛津運動、衛理會、廢奴運動、宗教改革、文藝復興也是以同樣的方式開始,其實並非太誇張。
這種反駁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幾乎每位讀者可能都會認為,以上這些運動有些對社會有益,有些對社會有害。上述例證(倘若被全部認可)從總體來看,最多也不過傾向於表明,友愛既可能造福社會,也可能危及社會。即便造福社會,它具有的生存價值也不及所謂的「文明價值」。用亞里士多德的話來說,它不是有助於社會生存,而是有助於提高社會的生活質量。生存價值和文明價值在有些時期、有些情況下一致,但不是永遠如此。有一點似乎永遠可以確定,那就是,友愛的成果若能為社會所用,那一定是偶然所致,其社會作用只是它的副產品。出於社會目的設計的宗教,如羅馬帝國的皇帝崇拜,現代將基督教作為「拯救文明」的手段「販賣」基督教的做法,不會產生很大的效果。真正改變世界的是那些背棄「世界」的一小圈朋友。埃及人和巴比倫人研究數學,為的是將它應用於農業和法術,他們的數學很實用,具有社會效益;希臘人研究數學沒有任何實際的目的,只是朋友們閒暇時的消遣,他們的數學對於今人卻更加重要。
還有人可能會說,對個人而言,友愛極其有用,也許為生存所必需。他們可能會引用一大堆證詞,如,雖然「沒有兄弟支持,腹背受敵」,但「偶爾,朋友相守還是勝於手足」等等。當我們這樣說時,朋友指的其實是「盟友」。在日常生活中,朋友的意思不止於此,或者說,應該不止於此。毫無疑問,在需要聯盟時,真正的朋友會證明自己同時是盟友;我們貧困時,朋友會接濟我們;生病時會照料我們;遭遇敵對時會支持我們;離世後會竭力看顧我們的孤兒寡母。但是,這類的善舉不是友愛的本質,對這些善舉的需要幾乎成為友愛的障礙。這些善舉從一個角度說與友愛有關,從另一個角度說無關。有關是因為,患難中不伸手相助的朋友不是真朋友;無關是因為,朋友扮演恩人的角色始終只是偶然,這兩個角色甚至有點格格不入。恩人的角色幾乎令人尷尬,因為友愛中根本不存在情愛中那種需要被人需要的成分。朋友需要我們接濟、借貸或夜間看護,我們為他遭遇這類的事情而難過。現在既然難關已過,看在上帝的份上,讓我們忘記這一切,回到我們在一起時真正想做、想談論的事情上去。甚至感激之情也無助於友愛的增長,「別客氣」這句客套話在此表達了我們真實的思想。完美的友愛的標誌不是危難時有朋友相助(朋友當然會相助),而是這種幫助對友愛不會產生任何改變。對友愛而言,幫助是一種反常的情況,分散了友愛的注意力。朋友相聚,時光苦短,將時間用於幫助簡直是一種可怕的浪費。也許我們只有幾個小時可以暢談,可是,天啦,竟然有二十分鐘花在私事上!
我們之所以感到惋惜,是因為我們根本不想知道朋友的私事。友愛與愛情不同,它不愛打聽對方的秘密。不了解對方的職業、婚姻狀況,你照樣可以與之為友,這些「無關的事情、事實問題」與關鍵性的問題——你和我看到同樣的真相了嗎?——有何相干?在真正的朋友圈子中,每個人都只是他自己,只代表他自己。沒有人會在意他人的家庭、職業、收入、階級、種族或過去。當然,這些情況大部分你最終會在無意中慢慢知道。它們會在舉例、打比方當中,或作為一樁軼聞趣事的根據,一點點被透露出來。但是,他們透露這些,絕非是為了讓你了解這些事情本身。這是友愛的王者風範。我們見面時,彼此都像獨立之國君權在握的王子,出訪在外,立場中立,不受自己背景的約束。這種愛(本質上)不僅不在意我們有形的外表,也不在意我們所代表的一切,包括家庭、工作、過去、社會關係。在家裡,我們不僅是具體的個人——彼得或簡,還充當一般性的角色——丈夫、妻子、兄弟或姐妹;在單位,我們是領導、同事或下屬;在友愛中則不然,我們是脫離了一切瓜葛的,或者說,赤裸裸的思想。愛情要求赤裸的身體,友愛要求赤裸的人格。
因此,(希望你不要誤解)這種愛具有強烈的任意性和無責任性。我沒有責任成為任何人的朋友,世界上也沒有任何人有責任成為我的朋友,友愛中沒有任何的要求,沒有絲毫的必須。像哲學、藝術、宇宙本身一樣,友愛並非必要(宇宙並非必要,是因為上帝不是非得創造它不可)。它不具有生存的價值,確切地說,它是賦予生存以價值的事物之一。
我說朋友肩並肩時,是在指出它與情侶面對面之間必要的對比。除了這點對比之外,我不希望你在腦海中永遠留下肩並肩的印象。將朋友連結在一起的那份共同的追求或夢想,並沒有讓他們沉醉到對彼此始終一無所知、不加注意的地步,相反,這種追求或夢想卻是他們彼此相愛、彼此了解的媒介。人最了解的是自己的「同伴」,共同的旅程中每一步都在考驗他的本質,我們徹底明白這些考驗的含義,因為我們自己也在經歷這些考驗。因此,隨著他一次又一次地戰勝考驗,我們對他的信賴、尊重和欽佩也逐漸升華成異常堅定、知根知底的欣賞之愛。倘若在開始時,我們注意的更多是他本人,而不是友愛的「內容」,我們對他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了解或愛。像看待情侶一樣看待他,凝視他的雙眸,你不會發現他作為戰士、詩人、哲學家或基督徒的一面。要了解這一面,你最好與他一起作戰、讀詩、辯論、禱告。
我認為,在完美的友愛中,這種欣賞之愛往往是如此地強烈、根深蒂固,乃至每位成員在其他人面前都暗自深感自己的渺小。有時候,尤其是當全體成員相聚一堂,每個人都把其他人身上最出色、最睿智、最滑稽的一面引發出來時,他會納悶,自己何以置身於如此優秀的人物當中,他會覺得自己無比地幸運。當四、五個朋友在一天疲憊的遠足後到達旅店,穿上拖鞋,伸展雙腿舒服地烤著火,飲料伸手可及,大家海闊天空地閒聊,任由思想馳騁於宇宙內外,彼此之間沒有任何的要求或責任,都是自由之人、平等之身,仿佛一小時前剛剛相識,同時又為多年醞釀的濃厚情愛環繞時,這真可謂是黃金聚會,是生活——自然的生活——賜予我們的最好禮物。誰配領受?
根據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在大多數時期、大多數社會,友愛只存在於同性之間。異性可能在情愛和愛情中發生接觸,但不會在友愛中發生接觸,因為他們之間很少存在共同的活動所形成的夥伴關係,而這種夥伴關係正是友愛的基質。在只有男性接受教育的社會,在一種性別的人工作、另一種性別的人賦閒,或兩性從事完全不同的工作的社會,異性之間通常沒有共同的東西讓他們結為朋友。但是,不難看出,異性之間不能產生友愛,正是由於缺乏這種共同的東西,而非由於各自的本性。因為,在能夠成為夥伴時,他們也會變成朋友。因此,在(像我所從事的)男女並肩工作的職業中,在宣教士、作家、藝術家中,異性之間的友愛很普遍。毫無疑問,一方表現出的友愛可能會被另一方誤解為愛情,導致痛苦和尷尬的結果;或雙方都以友愛開始,卻以愛情告終。但是,說一物可能被誤當作另一物,或轉變成另一物,不是要否認二者的差異,反而是暗示了其差異。否則,我們就不應該說「誤當作」或「轉變成」。
從一個方面說,我們這個社會很不幸。在一個異性從不共事、從不同校就讀的社會,人們可能生活得相當舒適。在這樣的社會,男人彼此、而且只能彼此尋求友愛,從中享受到很多樂趣(但願女性也是這樣)。在一個所有的異性都有充分的基礎建立友愛的社會,人們的生活可能也很舒適。但是,我們現在卻兩頭落空。友愛需要的共同基礎,孕育它的母體,在有些群體的異性之間存在,在另一些群體中則不存在。在很多郊外的住宅區,這種基礎的缺乏非常明顯。在富人區,男人畢生賺錢,至少有一部分女人則利用閒暇陶冶情操,愛上了文學或音樂。在這些地方,男人置身於女人當中,猶如野蠻人置身於文明人當中。在另一個地區,你會看到相反的情況。男女確實都「上學」,但是,男人會繼續接受更加嚴格的教育,成為醫生、律師、牧師、建築師、工程師或作家,女人與他們的差別,就如同孩子與大人的差別。在這兩種地區,異性之間都根本不可能產生真正的友愛。這種狀況雖然很可悲,但是,如果雙方都予以承認、接受,倒也無妨。我們這個時代所特有的問題是:處於這種境地的男女,他們常常聽到一些傳言,說在某些快樂的群體中,男女之間沒有這種鴻溝;他們偶爾也能夠看到這樣的群體;他們還為平等主義的觀念所困擾,認為對一些人來說可能的事,對一切人也應該(因而也確實)可能。因此,他們拒絕安於現狀。於是,一方面,我們看到女教師型的妻子。她們「有素養」,總是極力將丈夫「提升到自己的水平」,拖他去音樂會,希望他學會跳莫里斯舞,邀請「有素養」的人到家中作客。這種做法對男人造成的損害往往小得可憐。中年男性有著巨大的消極抵抗力和縱容力(可惜女人不知道這點),他們說:「女人家總是好追求時尚。」但是,如果男人有文化、女人沒有,而所有的女人以及很多男人都斷然拒絕承認這一事實,那麼,情形就要令人痛苦得多。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會看到可悲的、出於禮貌和善意的、煞費苦心的偽裝:(用律師的術語來說)女人被「視為」男性圈子中不折不扣的成員。在頭腦簡單的人看來,她們像男人一樣抽菸、喝酒(這個事實本身並不重要),就證明了她們確實是其中的一員。女人不允許存在清一色的男性聚會,男人在哪裡聚集,她們也要在哪裡。男人已經學會了成天與各種思想打交道,知道何謂討論、舉例和證明。女人如果僅僅擁有從學校學到的知識,結婚後立即就把學校傳授的一點「文化」丟得一乾二淨,只閱讀女性雜誌,通常的談話幾乎無一例外是敘述,她就不可能真正融入男性圈子。她可以身處這個圈子當中,可是,結果如何?如果這些男人毫無體貼之心,他們的談話她全然不懂,她就只能從頭至尾百無聊賴地默坐在那裡。如果這些男人有較高的素養,他們會儘量讓她參與進來,向她作一些解釋,極力糾正她與話題無關的錯誤觀點,使之多少有點意義。但是,這些努力很快就化為失敗。為了禮貌起見,原本是一場真正的討論,結果只好有意被淡化,流於閒聊、說笑話、談論軼聞趣事。他們帶她來分享的東西,恰恰因為她的到來而遭到破壞。她永遠無法真正進入這個圈子,因為她一旦進入,這個圈子便失去了本來的面目——正如當你抵達地平線時,它就不再是地平線一樣。學會抽菸、喝酒、講低俗的故事,並沒有使現代女性與男人的距離比她祖母更近一步。但是,祖母要比她快樂、現實得多。祖母留在家裡,和其他女人談論真正屬於女性的話題,可能還顯得魅力十足、通情達理,甚至機智幽默。她或許也能這樣,或許同夜晚的聚會被她破壞的那些男人一樣聰明,甚至比他們更聰明。但是,她真正的興趣與他們不同,追求興趣的方式也不同。(任何人假裝對自己毫不喜歡的事情感興趣,都會顯得像傻瓜。)
上述女性的大量湧現是現代人輕視友愛的一個原因。她們常常能大獲全勝,使男性的夥伴關係,使男性的友誼,在整個街坊消失。在她們生活的小天地里,沒完沒了的無聊「戲笑」取代了思想的交流,她們遇到的男人,在女人面前都像女人一樣交談。
這種對友愛的毀滅常常是無意識的。然而,還有一類攻擊性更強的女性,這種毀滅則在她們的預謀之中。我曾經聽見一位女人說:「絕不要讓兩個男人坐到一起,否則,他們就會聊起一個話題,一點也沒趣。」她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了:千方百計地談話,談得越多越好,讓語聲不絕於耳。但是,絕不要有任何話題,絕不可有任何實質性內容。
這種快樂的女性——活潑、「迷人」、八面玲瓏、糾纏不休——尋求的只是每晚的樂趣,使聚會自行「瓦解」。但是,有意識的戰爭則可能在更深的層面對友愛開火。有些女人視友愛為愛情、尤其是情愛的大敵,憎恨、嫉妒、懼怕友愛。她們運用種種詭計摧毀丈夫的友誼:與他的朋友爭吵,或與朋友的妻子爭吵(這一招更妙),嘲諷、阻攔、撒謊。她沒有意識到,在被她成功地與朋友隔絕之後,這位丈夫已經沒有多少價值。她已經將他閹割了。漸漸地,她自己也會為他感到羞恥,也不記得他的生活有多大部分存在於她監視不到的地方。新的友愛會萌芽,但這次是秘密的。他若不是很快又有了其他秘密,算是她幸運,幸運得都不配享受。
這些當然都是愚蠢的女人。聰明的女人如果願意,一定能夠提高自己,使自己有資格進入討論和思想交流的天地,倘若沒有資格,就決不會嘗試進入或破壞那個天地。她們另有重要的事情可干。在有兩性參加的聚會上,她們會自動聚集到房間的另一頭,談論女人的話題。就此而言,她們不需要男人,就像男人不需要女人一樣。只有不識趣的男人和女人才會守著異性,寸步不離。自己活,也讓別人活。女人常常嘲笑我們男人,理應如此。異性之間如果沒有任何真正共同的活動,只能在情愛和愛情中接觸,不能成為朋友,則一方常常意識到對方的可笑是正常的。其實,這一向是正常的。正如我們對孩子或動物的欣賞一樣,異性若非不時地覺得對方可笑,絕不會真正地彼此欣賞。人既有悲劇的一面,也有喜劇的一面,兩性的劃分使彼此能從對方身上看到自身不易覺察的滑稽之處,當然也看到自身的可悲之處。
我在前面提醒過大家,本章的任務主要是重建友愛的地位。我希望以上幾頁已經清楚地說明,為什麼古人認為友愛幾乎能使人超越人性,至少對於我來說不足為怪。友愛是高度靈性的,它不為本能所左右,(除了愛本身自願承當的責任外)不受任何責任的約束,幾乎沒有任何嫉妒,也徹底不存在需要被人需要。在人類的想像中,天使之間的愛可能就是如此。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說:在此,我們發現了一種自然之愛,這種自然之愛就是大愛本身?
不要著急下這種結論。我們首先要意識到,靈性的這個詞具有多種含義。在新約的很多經文中,這個詞的意思是「與聖靈有關」。在這些經文中,靈性的東西,根據其定義,就是善的。但是,當靈性的只用來表示與肉體的、本能的、動物性的對立時,靈性的東西未必就是善的。宇宙中既存在靈性的惡,也存在靈性的善,既有聖潔的天使,也有墮落的天使。人最嚴重的罪是靈性上的罪。我們千萬不要認為,說友愛是靈性的,即意味著它本身聖潔、沒有瑕疵。有三個重要的事實仍然需要考慮。
第一個事實前面已經提到,即,上司對部下之間的親密友誼往往感到不放心。這種不放心可能沒有道理,也可能不無根據。
第二是大眾對一切密友圈子所持的態度。對這類圈子,他們的稱呼或多或少都帶有貶義:最好的稱呼是「一群」;一個圈子倘若不被冠以「一類」、「一幫」、「一小撮」、「一個孤芳自賞的團伙」,就算走運。那些終其一生只知道情愛、愛情、夥伴關係的人,認為朋友是一群「驕傲自大、不屑與普通人為伍的人」。這當然是出自嫉妒,但是,嫉妒提出的指控總是她能想到的最真實或最接近真實的指控。這種指控更傷人,因而必須加以考慮。
最後,我們必須注意到,聖經在描述上帝與人之間的愛時,很少拿友愛作比喻。友愛沒有完全被忽略,但是,聖經在尋找最高之愛的象徵時,更多是撇開這種看似天使般的關係,深入到最自然、最本能的關係。上帝是「父」這個比喻取自情愛,基督是「教會的新郎」則取自愛情。
我們首先來探討上司對部下之間的友愛的疑慮。我認為,他們的疑慮是有原因的,對這個原因的思考會讓我們有一點重要的發現。如前所說,在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什麼?你也這樣?我還以為只有我自己這樣……」那一刻,友愛就誕生了。但是,這樣發現的共同愛好、理想、觀點未必都是好的。藝術、哲學很可能從這一刻起發展,宗教、道德自此進步,但是,迫害、同類相殘、以人獻祭為什麼就不可以呢?對這一刻正反兩方面的作用,大多數人年輕時無疑都有所體會:初次遇見一個人喜歡自己最愛的詩人,那種感覺很美好。以前幾乎無法讀懂的作品,現在意思變得清晰起來,以前羞於啟齒的事情現在可以坦率地承認。但是,初次遇見一個和自己懷有同樣不為人知的邪念的人,我們會同樣感到欣喜。這種邪念也變得清晰起來,我們也不再為之羞愧。甚至現在,無論到了怎樣的年紀,我們也都深知共同懷有的仇恨、怨憤對我們產生的危險的吸引力。(對學院裡唯一一位和你一樣看出副院長過錯的人,你很難不高興地稱呼他為朋友。)
獨自置身於一群沒有共識的夥伴當中,有些觀點和標準我只能暗自持有,既羞於公開承認,也懷疑它們是否正確。讓我回到朋友當中,不出半小時,甚至不出十分鐘,同樣的觀點和標準就會再次變得毋庸置疑。當我置身這個小圈子時,它的看法勝過了一千個外界人。隨著友愛的堅定,即使朋友遠隔千里,小圈子的看法仍然可以起到同樣的效果。因為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同類、「合乎己意」的人評價自己,只有他們才真正了解我們的思想,根據我們完全認可的標準對之進行評價。我們真正渴望的是他們的讚揚,真正害怕的是他們的責備。早期那些小小的基督徒群體之所以能夠存活下來,是因為他們只看重「弟兄」之愛,毫不在意周圍形形色色的異教群體對自己的看法。但是,罪犯、狂熱分子、變態者各自組成的小圈子,也同樣可以存活下來。他們常常對外界的意見置若罔聞,將其貶斥為「絲毫不懂」的外行人、「守舊者」、「資產階級」、「信奉國教者」、自命不凡的人、偽君子、騙子的饒舌。
由此看來,上司對友愛的不悅就不難理解了。每一份真正的友愛都是一種脫離,甚至反叛。這種反叛可能是嚴肅的思想家對普遍接受的譁眾取寵的觀念的反叛,也可能是追求時尚者對公認的理性的反叛;可能是真正的藝術家對流行的粗俗藝術的反叛,也可能是欺世盜名之徒對文明品味的反叛;是好人對社會弊病的反叛,也可能是壞人對社會正義的反叛。無論哪類反叛,都不受領導者歡迎。在每一群朋友當中,都有一種內部的「輿論」左右著其成員,使之不受整個社會的「輿論」的影響。因此,每一群朋友都是潛在的抵抗力量。擁有真正朋友的人不大容易受人控制、「受騙上當」,好的上司很難對他進行糾正,壞的上司也很難使之變壞。因此,如果我們的上司通過強力,通過鼓吹「集體性」,或通過溫和的手段,取締了私人活動與自由的閒暇時間,從而成功地營造了一個只有夥伴、沒有朋友的社會,他們就剷除了一些危險,同時也使我們失去了防止徹底奴役的最有力的武器。
但是,友愛確實有其危險性。友愛(正如古人所見)可以是培養美德的學校,也可以是孕育罪惡的溫床(這點古人沒有看到)。它具有兩面性,既可以使好人變得更好,也可以使壞人變得更壞。詳述這點只會浪費時間,我們的重點不在於歷數不良友誼的危害,而在於對良性的友誼潛在的危險予以警覺。像其他自然之愛一樣,這種愛天生有沾染疾病的傾向。
我們將會看到,所有的友愛,無論是好的、壞的、不關痛癢的,都具有脫離群體、(至少在有些事情上)對外界的意見漠不關心或充耳不聞的特點。即使友愛的基礎不過是集郵這種小小的愛好,有幾百萬人認為它很愚蠢,有幾千人淺嘗輒止,這個朋友圈子對他們的觀點也會置之不理。這種置之不理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當的。成千上萬的人曾經認為風暴是由巫術引起,氣象學的創始人對他們的觀點置之不理。這種置之不理也是不可避免的、正當的。這裡不存在冒犯的問題。正如我知道對於高爾夫球手、數學家、駕駛汽車的人各自組成的圈子來說,自己是個圈外人,同樣,對於我自己的愛好,我也有權視他們為圈外人。彼此不悅的人應該減少碰面,互有興趣的人應該常常聚首。
友愛的危險在於,這種對外界意見局部性的漠不關心或充耳不聞,雖然貌似合理、必要,但有可能導致全面性的漠不關心或充耳不聞。這種情況最突出地表現在神權階級或貴族階級中,而不是在朋友圈子裡。我們知道主耶穌那個時代的祭司對平民的看法,也在傅華薩的《聞見錄》中看到騎士對「圈外人」——農民——既不同情,也不憐憫。騎士對農民的冷漠雖然應受到譴責,但卻與一種優良的品質緊密聯繫在一起。他們內部對勇敢、慷慨、禮貌、榮譽確實有很高的標準,這個標準在那些謹小慎微、斤斤計較的農民看來簡直是愚蠢。在維護這個標準時,騎士毫不理會、也必須毫不理會農民的觀點,對他們的看法「不屑一顧」。倘若他們顧及了農民的看法,我們今天的標準就會比現在粗俗、低劣。但是,「不屑一顧」的習慣會越來越受到一個階級的青睞。在不該傾聽時拒絕傾聽農民的聲音,容易導致在他們呼求正義和憐憫時,也拒絕傾聽他們的聲音。原本高尚、必要的局部性的充耳不聞,演變成傲慢、殘忍的全面性的充耳不聞。
當然,朋友圈子不可能像一個有權勢的社會階層那樣壓迫外界,但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內,它也具有同樣的危險。它可能逐漸地將那些完全有理由作為外界人士的人,一概(不無貶義地)視為「圈外人」,這樣,像貴族階級一樣,它在自己的周圍建立了一個真空地帶,任何聲音不能穿越。一開始,文學圈子或藝術圈子不理會普通人對文學或藝術的看法,也許是正確的。逐漸地,這種不理會可能會發展到對普通人認為他們應該支付費用、儀表整潔、行為禮貌,都不屑一顧。因此,不論這個圈子具有怎樣的缺點(任何圈子都有缺點),這些缺點都是不可克服的。不僅如此,這種合理的、局部性的充耳不聞還建立在某種優越感之上(即使這種優越感僅是比別人多懂一點郵票知識),這種優越感會發展成全面性的充耳不聞。於是,這個圈子不但會無視,而且會蔑視它以外的人,實際上,它會變成一個類似階級的東西。一個排外的小圈子就是一個自封的貴族階級。
我在前面說過,在有益的友愛當中,每個成員在其他人面前往往感到謙卑,認為他們很出色,自己與他們為伍很幸運。但是,不幸的是,這個他們換一個角度看就是我們,因而,個人的謙卑極易變成集體的驕傲。
我指的不是所謂社交上的或勢利的驕傲——以認識顯貴之人,並以他人知道自己認識顯貴之人而自鳴得意。這是另一回事。勢利的人希望依附於某個團體,是因為該團體已經被視為精英;朋友們則因為已經相互依附,所以才會逐漸產生視自己為精英的危險。我們尋求合己心意的人,為交友而交友,然後,才驚喜或警覺地發現,自己的圈子已經變成了一個貴族階級。我們當然不會稱自己的圈子為貴族階級,每一位擁有友愛的讀者可能都會竭力否認自己的圈子犯過這種荒唐的錯誤。我也一樣。但是在這類事情上,我們最好不要從自己講起。不管我們自身的情況如何,我想,大家都能在他人的圈子中發現這類傾向。
我有一次參加一個會議,會上,兩位顯然是好朋友的牧師談論起「非創造的力量」,這些非創造的力量指的不是上帝。我問他們:如果《尼西亞信經》稱上帝為「創造天地的,並造有形無形的萬物的主」是正確的,除上帝之外,怎麼可能有非創造之物?他們沒有回答,而是相視大笑。我不反對他們笑,但也希望他們給我一個回答。這種笑絕不是嘲諷,也毫無令人不悅之感,類似美國人說的「瞧他逗不逗?」也像一個愛磨人的孩子提出一種無人問過的問題,逗得大人開心大笑一樣。你很難想像,這笑聲是何等地毫無惡意,卻又如何清楚地表明,他們充分意識到自己一向活在一個比其他人更高的層次,他們置身於我們當中,如同騎士置身於農民、大人置身於孩子當中。他們很可能能夠回答我的問題,因為知道我太無知,不能明白,所以才沒有回答。可是,哪怕他們當時只說了一句:「這恐怕一時難以解釋清楚」,我也不會認為他們懷有友愛的那種驕傲。關鍵在於他們的笑聲和眼神,從中公然流露出一種不加掩飾的、自認為理所當然的集體優越感。這種優越感幾乎不令人反感,也無明顯的傷害別人或沾沾自喜之意(這兩個人都是很友好的年輕人),但這恰恰突顯了他們的高傲。這種優越感是如此地穩固,以致到了能夠寬容別人、彬彬有禮、無須突顯自己的地步。
這種集體優越感並非總表現為高傲,即冷靜、寬容,它也可能表現為強悍、煩躁不安、怨恨好鬥。有一次,我在一個大學生會社宣讀論文,隨後學生們展開討論(這是應該的)。一個年輕人緊繃著臉,對我非常不客氣,最後我只好說:「先生,五分鐘內你有兩次等於在說我撒謊。如果討論批評的問題時,你非這樣不可,那我只好離開。」我預計他會作出如下兩種反應:勃然大怒,對我大肆侮辱,或面紅耳赤,向我道歉。令人驚訝的是,他什麼反應都沒有。他臉上那種習慣性的不適的表情沒有任何改變,除了不再近乎直接地說我撒謊外,他的表現和先前無異。你碰到的是一幅鐵幕,他早已作好準備,不與我這樣的人發生任何真正的個人關係,不論這種關係是友好的,還是敵對的。幾乎可以肯定,在這背後有一個強悍的朋友圈子——自封的聖殿騎士團,隨時全副武裝,準備捍衛處於危急之中的巴菲邁。我們——從他們的角度看,是他們——根本不是作為人而存在。我們是標本,代表不同的年齡群、不同的類型、不同的輿論、不同的興趣,應該予以滅絕。你打掉他們的一把武器,他們又冷靜地拿起另一把。他們根本不是在普通的、人際的意義上與我們相遇,他們只是在執行任務——噴灑殺蟲劑(我曾經聽人用過這個比喻)。
那兩位友好的年輕牧師和那位不友好的學生,知識水平都很高,愛德華時代那班赫赫有名、愚蠢到稱自己為「精英」的朋友也是如此。但是,一群極其平凡的人組成的朋友圈子同樣可以產生集體優越感,這種優越感會以更加赤裸裸的方式炫耀出來。大家都見到過這種現象:在學校里,「老生」故意在新生面前攀談;在部隊里,正規兵故意在「臨時兵」面前攀談;有時候,在酒吧或火車車廂里,粗俗的朋友彼此之間故意高聲說笑,讓素不相識的人知道他們的關係。這些都是為了炫耀。這種人神神秘秘地親密交談,為的是讓別人偷聽。他們要清楚地告訴每一位圈外人,他不是該圈子的成員。其實,這種友愛除了排外,幾乎沒有任何「內容」。每個成員在與圈外人交談時,都喜歡用教名或綽號稱呼其他成員,因為這樣一來,圈外人就不知道他指的究竟是誰。我以前認識一個人,手段更加巧妙。他開門見山地提起他的朋友,仿佛人人都知道,也理應知道他們是誰似的。他的開場白往往是:「正如理察·巴登曾經告訴我的……」我們當時都很年輕,從不敢承認自己沒聽說起這個人。他給人的感覺仿佛是:顯然,稍有頭臉的人都知道理察·巴登是誰,「不知道他,即證明自己是無名小卒」。過了很久,我們才慢慢意識到,其他人也沒聽說過這個人。(其實,我現在懷疑,他提到的所謂理察·巴登、赫西凱·克倫威爾、愛利諾·弗斯特,根本就是子虛烏有。但是,有一年左右的時間,我們的確徹底給唬住了。)
這樣,我們就可以發現很多朋友圈子中存在的友誼的驕傲,不管這種驕傲是高傲的、強悍的,還是純粹粗俗的。認為自己所在的圈子不存在這種危險,未免輕率。人們無疑都是最後才在自己的圈子中發現這點。這種驕傲的危險與友愛確實幾乎不可拆分。友愛一定是排外的。必要的、毫無惡意的排外行為很容易演變成排外的風氣,再進一步發展成墮落的排外的樂趣。一旦開此閥門,我們便會迅速直線下滑。也許,我們永遠不會變成強大的叛逆者,也不會淪為普通的無賴,我們有可能成為「精英」(從某些方面看,這更糟糕)。最初將我們帶到一起的那個共同的理想,可能會慢慢地遠逝。我們將成為一個為了自身的存在而存在的小圈子,一個自封的(因而是荒謬的)貴族階級,沉浸在集體的自我認可的夢幻中,自得其樂。
有時候,這種小圈子開始涉足實踐領域。一些與該圈子最初的共同興趣不大相關的人,因為讓人覺得「忠實可靠」(一種無法界定意義上的「忠實可靠」),被招募了進來。這種審時度勢的擴充,使得該圈子成為地方上的一股勢力。逐漸地,其成員身份具有了政治意義,儘管所涉及的政治也許只限於一個軍團、一個學院或一個教會內部。他們把操縱各個委員會、(為忠實可靠的人)謀取職位、聯合起來對付窮人,當作其主要的工作。那些一度聚會談論上帝或詩歌的人,現在聚會談論起教士的俸祿或講師的職位。對於他們,這種結局很公平。上帝對亞當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當昔日的朋友圈子這樣淪落為一班欺世盜名之徒時,昔日的友愛也退回到它的基質——純粹實際的夥伴關係。他們現在與原始的獵人群體無異。他們也確實是獵人,只不過不是我最敬重的那種獵人。
大部分人看問題從來不特別正確,也從來不特別錯誤。他們認為,每一份友愛的存在都是為了享受從自負和優越感而來的快樂——這是徹底錯誤的;他們認為,每一份友愛都沉溺於這些快樂——我認為也是錯誤的;但是,他們將驕傲斷定為友愛天生會面臨的危險,則似乎是正確的。正因為友愛是最靈性的愛,所以,困擾它的危險也是靈性的。如果你願意,我想說,友愛甚至是天使般的愛。但是,如果人想吃天使的食糧,而又想安然無恙,他需要藉助謙卑加倍地保護自己。
也許,我們現在可以大膽地猜測一下,為什麼聖經極少用友愛來比喻最高級的愛。友愛實際上已經太靈性,不宜作為靈性事物的象徵。沒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上帝可以放心地將自己描述為我們的父親和丈夫,因為只有瘋子才會認為他在肉身上是我們的父親,或者,他與教會締結的婚姻是非象徵意義的。但是,如果用友愛來比喻,我們就有可能誤將象徵當作象徵之物,友愛中固有的危險就會加劇。友愛本身就明確表現出與屬天生命的接近(因相似而接近),用它作比喻可能會促使我們更進一步,把這種接近誤當作趨向上的接近。
因此,像其他自然之愛一樣,友愛無力自救。實際上,由於友愛是靈性的,因而面對的敵人更狡猾,所以,要想永葆美好,就需要更加全心全意地祈求上帝的保護。想一想,友愛的正道是多麼狹窄!一方面,它不可以變成所謂的「孤芳自賞的團伙」;另一方面,若不充滿相互欽佩,即欣賞之愛,它便根本不是友愛。除非我們的精神生活貧乏到沒有友愛的地步,否則,我們在友愛中的經歷就一定會像《天路歷程》中的女基督徒和她的同伴那樣:
她們彼此一看,大為驚異,因為她們都看不見自己的美麗,卻看得見對方的美麗。因此,她們都認為對方勝過自己:一個說,你比我美;另一個說,你比我標緻。
從長遠來看,只有一種途徑可以確保我們體驗到這種美妙的經歷,在以上引文出現的段落中,班揚也提到這種途徑。那是在解釋者的家裡,在她們沐浴、蓋上印記、換上「白衣」之後,她們才這樣彼此看待。我們若記住沐浴、更衣、蓋上印記,友愛就不會走偏。友愛共同的基礎越高,就越需要記住這點,尤其是在明確的以信仰為基石的友愛中,忘記這點是致命的。
因為在這樣的友愛中,我們似乎覺得,我們這四五個人是自己選擇了彼此,每個人都獨具慧眼,發現了其他人身上內在的美。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們是自願組成的貴族階級,憑藉天生的能力躍至眾人之上。其他的愛則不會讓人產生這種錯覺。顯然,情愛要求雙方有親屬關係,或者至少關係接近,而這些從來都不取決於我們自己的選擇。至於愛情,全世界有一半的情歌和情詩會告訴你,愛上這個人是你命中注定。你無法選擇愛情,正如你無法選擇雷電,因為「或愛或恨,我們無從左右」。說它源於丘比特之箭也好,源於基因也好,總之,由不得我們。然而,友愛中不存在這些,我們認為是自己選擇了彼此。其實,如果我們的年齡相差幾歲;住處再多隔上幾里;沒有選擇上這所大學,而上了另外一所大學;被劃派到不同的軍團;初次相識時,談及或未談及某個話題——所有這些偶然都可能使友愛與我們無緣。但是對基督徒而言,嚴格地說,不存在偶然。一位看不見的司儀一直在那裡工作。主耶穌曾經對門徒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對每一群基督徒朋友,他也完全可以說:「不是你們選擇了彼此,是我為你們選擇了彼此。」友愛不是對我們在擇友上的鑑賞力和高品味的獎賞,它是上帝向每個人展示圈內其他人之美的工具。有很多人比他們更美,但是通過友愛,上帝讓我們看到他們的美。像所有的美一樣,他們的美也來自上帝,在有益的友愛中,上帝通過友愛使之加增。因此,友愛不但是上帝用來展示他人之美的工具,也是他創造美的工具。在這場盛宴中,他擺設筵席,他選擇嘉賓,(我們可以大膽地希望)有時候也是他,而且永遠應該是他,來主持招待。我們不要喧賓奪主。
這並不是說在享受這場盛宴時,我們應該始終保持嚴肅。「創造了開懷大笑的上帝」不許我們這樣。我們必須深刻地認識到某些事情的嚴肅性,同時仍然能夠,並且願意,常常以對待遊戲之心來輕鬆處之。這是生活的一大微妙之處,既富有挑戰,又令人愉悅。對此,下一章將有機會作更多的探討。現在,我只引用鄧巴對仗工整的勸告為本章作結:
人啊,取悅你的主,時時歡笑,
切莫為塵世,付出一顆紅櫻桃。
[1] 英國十九世紀的詩人丁尼生(Lord Alfred Tennyson)的長詩。
[2] 瓦格納的歌劇《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中的男女主角。
[3] 莎士比亞的愛情悲劇《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中的主角,前者為羅馬統帥,後者為埃及女王。
[4] 聖經《撒母耳記上》中的人物,大衛是以色列的國王,約拿單是大衛之前的國王掃羅的兒子,兩人曾結盟。
[5] 希臘神話中的人物,俄瑞斯忒斯是希臘統帥阿伽門農的幼子,皮拉德斯是國王特洛菲俄斯的王子,兩人情同手足。
[6] 兩人均為查理曼大帝的大將,生死與共。
[7] 英國十三世紀傳奇故事中的人物,兩人為好友,艾米斯用兒子的血治癒了艾邁爾的麻風病。
[8]Philia和Amicitia在希臘文和拉丁文中分別表示「友愛」。
[9] 法國18世紀感傷主義戲劇的一種文體,將催人淚下的背景與大團圓的結局融合在一起。
[10] 蘭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國散文家、批評家。
[11] 查爾斯·威廉斯(Charles Williams,1886-1945),英國詩人、小說家、宗教作家,路易斯的摯友。
[12] 約翰·羅納德·托爾金(J.R.R.Tolkien,1892-1973),英國語文學家、奇幻文學作家,以小說《指環王》聞名,路易斯的摯友。
[13] 古英語英雄史詩《貝奧武甫》中的人物,赫羅斯加是丹麥國王,貝奧武甫是瑞典的青年王子,為赫羅斯加的宮廷除妖。
[14] 約翰遜(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國詩人、散文家、評論家、辭典編纂者。鮑斯韋爾(James Boswell,1740-1795),約翰遜的朋友和傳記作者。
[15] 塔西佗(Gaius Cornelius Tacitus,55-117),古羅馬歷史學家。
[16] 說話人在此運用了雙關語,英文中「棍棒」和「俱樂部;會社」都是club。
[17] 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1819-1891),美國浪漫主義小說家、詩人。
[18] 古羅馬宗教崇奉的女神,主要保佑土地肥沃和婦女生育。
[19] 拉爾夫·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美國散文作家、思想家、詩人,美國十九世紀新英格蘭超驗主義文學運動領袖。
[20] 十九世紀英國基督教聖公會內部以牛津大學為中心興起的運動,旨在反對聖公會內的新教傾向,恢復天主教思想和慣例。
[21] 英國鄉村一種由經過特別挑選和訓練的幾組男子跳的禮儀性質的民間舞蹈。
[22] 傅華薩(Jean Froissart,1333?-1400或1401),歐洲中世紀詩人和宮廷史官。《聞見錄》主要描寫百年戰爭的「光榮業績和武功」,是封建時代最重要和最詳盡的文獻材料。
[23] 根據傳說,聖殿騎士團成立於1118年,由一小群武裝的僧侶組成,保護去耶路撒冷的遊客。
[24] 聖殿騎士團敬拜的偶像。
[25] 聖經《創世記》3:19。
[26] 英國清教徒作家、牧師約翰·班揚(John Bunyan,1628-1688)的宗教寓言小說,其流傳之廣一度僅次於《聖經》。
[27] 暗示接受洗禮。
[28] 聖經《約翰福音》15:16。
[29] 鄧巴(William Dunbar,1460-1520),蘇格蘭詩人。
[30] 此句的意思是:不要塵世付出哪怕是極其微小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