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直解 · 卷十
萬章下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也。當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橫,是不循法度。頑,是愚蠢。懦,是柔弱。
孟子說:「聖人之德,本無不盛,而其制行則各不同。古之人有伯夷者,以言其持己,則目不視非禮之色,耳不聽非禮之聲,何等樣嚴正!以言其處世,則擇君而仕,非可事之君弗事;擇民而使,非可使之民弗使。世治則進而效用於世,世亂則退而獨善其身,何等樣高潔!其視橫政所出之朝、橫民所止之地,惟恐有累於己,不忍一朝居也。思與鄉里之常人相處,如著了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一般,惟恐有浼於己,不能一息安也。那時商紂在位,舉世昏濁,正是朝有橫政、野有橫民之時;於是潔身遠去,避居於北海之濱。蓋將待清明之世而後出;苟非其時,寧遁世而無悶矣。此其志操,真可謂皭然自立,而流俗不能污、邪世不能亂者。是以後世之人,聞其遺風,不但有識見的知所興起,即頑鈍無知之輩,亦皆化而有廉介之操;不但有志氣的知所感奮,即柔懦不振之夫,亦皆化而有卓立之志矣。其孤介既足以守己,流風又足以感人,伯夷之行蓋如此。」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孟子又說:「古之人有伊尹者,嘗自家說道:『苟可以事,即是吾君,何所事而非君乎?苟可以使,即是吾民,何所使而非民乎?』遇治世,固進而行道以濟時;遇亂世,亦進而撥亂以反正。其一於進,而不必於退者,為何?其意以為:『天之生此民也,將使先知的啟迪後知,先覺的開發後覺,而與之共明此道也。今我在天民中,能盡人道,則我固天民之先覺者。我將舉此道以覺當世之民,其責有不得諉諸人者矣。』推其心,但是當世之民,有匹夫匹婦顛連失所,不與被堯、舜之澤的,皆其心之所不忍者。其痛自刻責,就如己推而納之溝中的一般,有不能一日安者矣。是其舉宇宙之大,兆庶之眾,無一民一物不在其擔當負荷之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此伊尹之行也。」
「柳下惠不羞汙君,不辭小官;進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厄窮而不憫。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
鄙,是狹陋。敦,是厚重。
孟子又說:「古之人有柳下惠者,苟可以事,不必明主,雖遇著汙君,亦委身事之而不以為恥;苟可以居,不必尊位,雖與他小官,亦屈意為之而不必於辭。其不擇君而事,若疑於易進矣;而實不肯韜晦以蔽己之賢,必期直道以行己之志。其不擇官而居,若疑於難退矣;而放棄亦不以為怨,困窮亦略無所憂。其處進退之際,直率坦夷有如此者。至於處鄉里之常人,和光同俗,由由然與之偕而不忍去。其平日常自說:『形骸既分,爾我各異。爾自為爾,無與於我;我自為我,何關於爾?雖使人袒裼露臂、裸裎露身在於我側,彼自無禮耳,安能玷辱於我哉?』其言如此。是真曠然有度,而置得喪於不較,合人己而兩忘者。故後世之人,聞其遺風,雖狹陋之鄙夫,皆化而有寬宏之量;雖嗇吝之薄夫,亦化而為敦厚之行矣。蓋其和德之近人為易親,故其流風之感人尤易入。柳下惠之行固如此。」
「孔子之去齊,接淅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淅,是漬米的水。接淅,是將炊之時,以手承水取米而行,蓋欲去之速,而不及炊也。
孟子又說:「三子之行,各有不同,若孔子則兼而有之。當其在齊,因齊景公託言老不能用,義不可留而去。時炊飯未熟,遂承水取米而行,雖一飯之頃,亦有所不能待焉。其在於魯,因魯定公受女樂不朝,知其不足與有為而去。然又不忍遽去,乃曰:『遲遲吾行,必待膰肉不至,而後行焉。』夫去齊如彼其急,而去魯如此其緩者何?蓋魯乃孔子父母之國,見幾固當明決,用意尤宜忠厚,去父母國之道當然耳。即此去魯、去齊之兩事觀之,可見孔子之處世,有不倚於一偏、不拘於一節者。道之不行,去可以速矣,則從而速去,不俟終日。如其可留,則又棲棲眷念,而不妨於久淹也。世莫我知,身可以處矣,則從而退處,若將終身;如有用我,則又汲汲行道,而不妨於仕進也。此則內無成心,而意必盡泯;行無轍跡,而用舍隨時。孔子所以異於三子者又如此。」
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
孟子既歷敘群聖之事,因斷之,說道:「大凡行造其極者,皆可以為聖。然非道會其全者,未可以言聖之至也。今伯夷以節自高,而視斯世之人無一可與。其皭然潔白之行,已造到清之極處,而無纖毫之混濁矣,其聖之清者乎!伊尹以道自負,而視宇宙內事皆吾分內。其毅然擔當之志,已造到任之極處,而無一念之退托矣,其聖之任者乎!柳下惠以量容天下,而視斯世無不可與之人。其由然與偕之度,已造到和之極處,而無纖毫之乖戾矣,其聖之和者乎!至若孔子,仕止久速,不倚於一偏;變化推移,總歸之順應。此則清而未嘗不任,任而未嘗不和,兼三子之長而時出之,乃聖之時者也。謂之曰時,則三子之行,不過四時之一氣;而孔子之道,殆如元氣之流行於四時,有不得而測其運用之妙者矣,夫豈三子之可及哉!」
「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
凡作樂,一音獨奏一遍,叫作一成;八音合奏一遍,叫作大成。金,是鍾。聲,是引起的意思。玉,是磬。振,是收煞的意思。條理,是音律中之脈絡。
孟子又說:「清如伯夷,任如伊尹,和如柳下惠,雖各造其極,然聖矣而未大也。惟孔子以一身而兼三子之長,是其總群聖之事而為一大聖。譬之於樂,其猶集眾音之小成而為一大成者乎!何以謂之集大成?蓋樂有八音,若獨奏一音,則一音自為起落,這是小成。惟於眾音未作之時,而擊鐘以宣其聲;俟眾音既闋之時,而擊特磬以收其韻,金聲於先,玉振於後,這才是集眾音之小成而為一大成也。金、石二音,何以能集眾音之大成?蓋金、石者,眾音之綱紀。金不鳴,則眾音無由而始;自鍾一擊,然後眾音翕然而作,而律呂為之相宣矣。是金聲也者,豈非開眾樂之端,而為之始條理者乎?玉不振,則眾音無由而終;惟特磬一擊,於是眾音詘然而止,而條貫為之具畢矣。是玉振也者,豈非收眾樂之節,而為之終條理者乎?始終之間,脈絡貫通,無所不備,此樂之所以為集大成也。孔子集群聖之大成,何以異於是哉?」
「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
智,是知之精明。聖,是德之成就。
孟子又說:「合始終條理而無不備,此樂之大成也,而孔子之聖實似之。蓋大樂之作,有始有終;而聖德之全,有智有聖。金以聲之,此樂之始條理也;而比之孔子,與其知之貫徹處,實同一發端。蓋孔子智由天縱,而睿哲所照,洞見夫道體之全,於凡清、任、和之理,條分縷析,無一理之不精,是智以啟作聖之始,與金以開音樂之先者,其事一而已矣。所以說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玉以振之,此樂之終條理也;而比之孔子,與其德之成就處,實同一究竟。蓋孔子德本性成,而眾善兼該,克造於聖修之極,於凡清、任、和之事,經緯錯綜,無一事之不當,是聖以要知至之終,與玉以收音樂之止者,其事一而已矣。所以說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智聖兼全,而聖德始終之條理備矣,此孔子之所以為集大成也。彼三子者,不過眾音之小成耳,豈能比德於孔子哉?」
「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由射於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孟子又說:「聖智兼備,固孔子之所以集大成矣。而智以成始,聖以成終,則聖又由於智也。不觀之射乎?射有巧有力。孔子神明內蘊,合清、任、和之理而兼照之,是智也,譬則射者之巧焉;德行默成,體清、任、和之理而時出之,是聖也,譬則射者之力焉。必知之真,然後行之至;必有定見,然後有全力。譬如射於百步之外的一般:凡射疏及遠,到得那地步,這是膂力之強,爾力之所能為也。若夫舍矢如破,正中其的,這是得手應心,妙在於命中之先,乃巧之所為,不專在於力也。夫射之能中者,不專於力而在於巧,則孔子所以為聖之至,不專於聖而實由於智矣。彼三子者,力有餘而巧不足,此所以倚於一偏,而難以語時中之聖也。」按,孟子此章形容孔子之德,既以天道為喻,曰聖之時;又舉樂為喻,曰集大成;復舉射為喻,曰智巧也、聖力也。豈智之外復有時中哉?大成即聖之全體,而時中即智之妙用。智而後能聖,聖而後能時,理固一原,而聖心之純,實貫始終而無間者也。觀其自言,亦謂由志學而馴至於從心不逾矩。夫志學,智也;不逾矩,時也。合而觀之,而聖德之全益見矣。
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嘗聞其略也。」
北宮錡,是衛人。班,是班定次第。
北宮錡問於孟子說:「朝廷設官分職,莫大於爵祿;而爵祿之制,莫備於成周。周室之班爵祿,必有個貴賤之等、厚薄之差,敢問其制如之何?」孟子答說:「周室爵祿之制,其品式章程至精至密,今已不可得而聞其詳矣。蓋制度之詳,載在典籍,典籍存而後制度可考也。自周室衰微,諸侯放恣,僭竊名號的,以卑而擬尊;兼併土地的,以大而吞小,反厭惡先王之制度,以為不便於己之所為,遂滅去其籍,使上下名分無從稽考,因得以紛更變亂而無忌,此所以典籍散失,欲聞其詳而不可得也。顧其詳雖不可得聞,然而規模之建立、體統之昭垂,尚有倖存而未泯者,軻也亦嘗聞其什一於千百,而可舉其大略為子告焉。」夫當典籍殘缺之餘,而能考究聖王之制,非孟子學識其大,其孰能知之?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這一節是周室班爵之制。
孟子告北宮錡說:「成周爵祿之制,冊籍雖亡,而名分未泯。其班爵之大略,有通行於天下的,有單行於中國的。自其通於天下者而言,父天母地,而為天下之所共宗,這是天子。天子之貴,自為一位,尊無二上矣。然天下之大,非天子一人所能獨理也,於是分天下為萬國,而使同姓之親、異姓之賢,與之共治焉。自天子而下,有公一位;公之下,有侯一位;侯之下,有伯一位;伯之下,有子與男同一位。天子總治於內,公、侯、伯、子、男分治於外,內外相維,體統不紊,然後舉天下之大,無一國之不治矣。爵之通於天下者,此其大略也。自其施於國中者而言,出命正眾,而為一國之所奉戴,這是君。天子君於王畿,諸侯君於列國,各自為一位矣。然一國之眾,亦非君一身所能獨理也,於是分庶績於百官,而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之共治焉。自君而下,有卿一位;卿之下,有大夫一位;大夫之下,有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君出令於上,卿、大夫、士奉令於下,上下相承,事使不亂,然後舉一國之事而無一事之不治矣。爵之施於國中者,此其大略也。據我所聞周室班爵之制,如此而已。若其創製立法之盛,則典籍盡去,今亦安從而考其詳哉?」
「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這以下是周室班祿之制。
不能,是不足的意思。
孟子又告北宮錡說:「周室班爵之制,其略固可得而言矣。其班祿之制何如?試以祿之班於天下者言之。天子食賦於畿內,其制地方千里;蓋天子爵為至尊,故其地至廣也。公侯而下,則皆食賦於列國;故公侯之地,方廣都是百里,其田賦之入,視天子而殺矣。伯之地,方廣七十里,其田賦之入,又視公侯而殺矣。子、男之地,方廣都是五十里,其田賦之入,視伯而又殺矣。自天子以至於子、男,分田制祿之法,凡有此四等。在天子非獨豐,在諸侯非獨嗇,厚薄之等,一因其尊卑之分而已。此外,更有地不足五十里之數者,遇凡朝覲聘問等禮,不能以姓名自達於天子,但附屬於鄰邦諸侯,以通其姓名,這叫作附庸。則其爵愈卑,而其祿愈薄矣。蓋先王於疆理天下之中,而寓則壤成賦之制,故其祿之班於天下者有如此。」
「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
這一節是祿之班於王國者。
視,是比照的意思。
孟子又告北宮錡說:「周室之班祿,其在王畿之內者,各有差等。蓋天子以一人宰治於上,而有卿、大夫、士,分治於下,其效忠宣力,本與外臣均勞,而地近職親,較之外臣尤重。故王朝之卿,所受采地,比照於大國之侯,侯百里,卿亦百里也。大夫所受之地,比於次國之伯,伯七十里,大夫亦七十里也。元士所受之地,比於小國之子、男,子、男五十里,元士亦五十里也。當其時,諸侯入則為王朝之卿士,卿士出則為列國之諸侯,其分本相等,故其受祿不得不同耳。然以王朝之臣,而同於列國之君,所以尊王室而重內朝之意,又自可見焉。其班祿於天子之國者有如此。」
「大國地方百里,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這以下是祿之班於侯國者。
十,是十倍。四,是四倍。倍,是一倍。庶人在官者,是府吏胥徒,如今雜職吏員之類。
孟子又說:「周室之班祿,其在列國者,亦各有差等。以公侯之大國而言,地方百里,提封十萬,凡君與卿、大夫、士及在官之庶人,皆仰給於其中焉。君享一國之奉,為田三萬二千畝,比之卿祿,蓋加十倍之多。卿田三千二百畝,較之於君,才是十分之一,而實四倍於大夫。大夫之田八百畝,較之於卿,才是四分之一,而實加倍於上士。上士得田四百畝,其祿則倍於中士。中士得田二百畝,其祿則倍於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若府吏胥徒之流,其祿相等,皆得食百畝之入焉。蓋庶人身役於官,既不得自食其力,因給之以一夫之養,使足以代其耕而已。此則祿頒於上,或加數倍之入,而不嫌於豐;祿給於下,或准一夫之田,而不病於嗇。尊卑有序,豐約適宜,大國班祿之制固如此。」
「次國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三,是三倍。
孟子又說:「公侯之下有伯,比大國次一等,謂之次國,其班祿亦次之。蓋伯爵之國,地方七十里,較之百里之地狹矣。而國中之有卿、大夫、士及在官之庶人,則與大國一也。故其因田制賦,君之祿亦十倍於卿,得田二萬四千畝。卿之祿,則止三倍於大夫,得田二千四百畝。至於大夫,則一倍於上士,而得八百畝。上士則一倍於中士,而得田四百畝。中士則一倍於下士,而得二百畝。下士與庶人在官者,皆得以食百畝之入,使足以代其耕,則與大國之制無不同矣。蓋自卿以上,祿限於地,固不得與大國同其豐;自大夫以下,食因其事,則不得不與大國同其約。次國班祿之制蓋如此。」
「小國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二,是二倍。
孟子又說:「伯之下有子、男,比次國又降一等,謂之小國,其班祿抑又次之。蓋子、男之國,地方五十里,較之七十里之地則又狹矣。而國中之有卿、大夫、士與庶人之在官者,亦與次國一也。故其因田制賦,君之祿亦十倍於卿,得田一萬六千畝。卿之祿則止二倍於大夫,得田一千六百畝。至於大夫,則一倍於上士,而得八百畝。上士則一倍於中士,而得四百畝。中士則一倍於下士,而得二百畝。下士與庶人在官者,皆得以食百畝之入,使足以代其耕,則亦與次國之制,無一之不同矣。蓋自卿而上,其祿厚,厚而不減,則國小不足以供,故不得不殺;大夫以下,其祿薄,薄而復減,則養贍不足以給,故不得不同。班祿於小國之中者,其制又如此。」
「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
獲,是受田。差,是等級。
孟子又說:「庶人在官者之祿,固取其足以代耕矣,而代耕之分數,又自不同。蓋耕者所受之田,每夫以百畝為節。百畝之田必加以糞,糞多而力勤的,是上等農夫,計其所入,可以供九人之食;若稍次於上農的,其所入,僅可以食八人;中等的,僅可以食七人;中等又次的,僅可以食六人;若下農夫,則不過能供五人之食而已。人事之勤惰不齊,而收入之多寡隨異,其所食之數,大約有此五等。庶人在官者,職有大小,事有繁簡,其受祿之多寡,即照此農夫之次序以為等差:事繁者食以上農夫之食,其餘以次遞減,事最簡者亦不失下農夫之食焉。所謂祿足代耕者,其詳悉有條,又如此。夫列爵有尊卑,而中外殊其制;班祿有多寡,而上下異其規。此周制之大略,而我之所可聞者也,乃其詳,則不可得而聞矣。」
大抵戰國之時,諸侯侈肆,先王封建井田之制壞亂已盡,孟子有慨於中久矣!故因北宮錡之問,而摭拾大略以示之,使後世得聞聖王治天下之大法者,獨賴此篇之存。有天下者,不可不究心也。
萬章問曰:「敢問友。」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
挾,是挾持所有以傲人的意思。
萬章問於孟子說:「朋友,五倫之一,自天子至於庶人,未有不須友以成者。敢問友道如何?」孟子答說:「交友之道,無他,只在忘勢分、略形跡,除去矜己驕人之念而已。如己雖長也,不可挾我之長以加於少者,而與之友;己雖貴也,不可挾我之貴以加於賤者,而與之友;己雖有兄弟之盛也,不可挾我之兄弟以加於寡弱者,而與之友。所以不可以挾者為何?蓋友也者,非為其年相若、勢相敵而與之為友也,必其道義可尊,斯取為輔仁之助;言行可法,斯聯為同志之交。因其有德,而與之友耳。既友其德,則當折節以親賢,虛懷以受善,豈可以有所挾乎?若一有挾長、挾貴、挾兄弟之心,則在我不勝其驕矜之念,而賢者亦不肯有樂就之誠矣,所以說不可以有挾也。人能持無所挾之心,以擇友於天下,則益友日至,輔德有資,交道豈有不善者哉?」
「孟獻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獻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獻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
樂正裘、牧仲,是人姓名。
孟子告萬章說:「交友之道,能無所挾固難,能不挾貴為尤難。處貴而能不挾者,在大夫中則有若孟獻子。孟獻子者,百乘之家,為大夫而有采地,其勢分亦貴顯矣。當時擇人而交,有友五人焉:其一人為樂正裘,其一人為牧仲,其三人者,則予不記其姓名而忘之矣。獻子與此五人為友,豈漫然與之交遊?蓋有所以取之者矣。大凡賤與貴交,非資其勢,則利其有。惟此五人者,但知道義為重,其於獻子之富貴,眼中全不見得,心上全不著意,無獻子之家者也。惟其無獻子之家,所以為獻子所重,而與之為友耳。向使此五人者,視獻子之家一有羨慕之心,則是充詘於富貴、隕獲於貧賤,可鄙甚矣!獻子豈肯與之為友乎?夫以五人,而能忘人之勢,固可見五人之高;以獻子,而能忘己之勢,以成五人之高,抑可見友德之義矣。不挾貴之交,征於百乘之家者有如此。」
「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費惠公曰:『吾於子思,則師之矣。吾於顏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
費惠公,是費邑之君。王順、長息是人姓名。
孟子又告萬章說:「孟獻子以百乘之家而下交五人,固可見其不挾貴矣。然不但百乘之家為然也,等而上之,雖小國之君,亦有不可恃其勢位者焉。昔者費惠公嘗說道:『人君取友之道,不可以一端而盡;而尊賢之禮,不可以一概而施。大賢如子思,其道德高於一世,是人之師表也;吾則致敬盡禮,以師道尊之,庶有所儀刑,以成吾之德焉。次賢如顏般,其行誼著於一時,是邦之司直也;吾則平等納交,以友誼接之,庶有所切磋,以輔吾之仁焉。至於王順、長息,才不逾中人,能不過奔走,僅可承順左右,充我之使令,事我而已,豈可與子思、顏般同其禮貌之隆哉?』觀惠公之言,是不敢以待王順、長息者而待顏般,不敢以待顏般者而待子思。尊德之誠,有隆無替,其不挾貴而友,征之小國之君者又如此。」
「非惟小國之君為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晉平公之於亥唐也,入雲則入,坐雲則坐,食雲則食。雖蔬食菜羹,未嘗不飽,蓋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而已矣,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士之尊賢者也,非王公之尊賢者也。」
亥唐,是晉國的賢人。
孟子又告萬章說:「費惠公以小國之君,而尊師取友,固可見其不挾貴矣。然又不但小國之君為然也,等而上之,雖大國之君,亦有不可恃其勢位者焉。昔者晉平公之於亥唐也,嘗慕其賢而往造其家,以千乘之尊下閭巷之士,宜其以君道自處矣,乃執禮甚恭,而受命唯謹。當其至門,唐命之入即入,而不嫌於屈尊;及其既入,唐命之坐即坐,而不嫌於抗禮;其上食也,唐命之食即食,雖粗糲之飯、蔬菜之羹,未嘗不飽,而不嫌於菲褻。非飽其食也,敬賢者之命,不敢不飽耳。夫以坐起飲食,一惟賢者之命是從,真可謂曲盡尊賢之禮矣。然此特儀文之末,而尊賢之道,尚有不止於此者。天位以官有德,而公不與之共焉;天職以任有德,而公不與之治焉;天祿以養有德,而公不與之食焉。其所以尊之者,不過造請承順之間,此乃無位之士,所可自盡其尊賢之情者耳。豈以王公操爵祿之權,可以貴人富人者,而其尊賢之道僅止於此而已哉?然平公雖未盡尊賢之道,而已曲盡尊賢之禮,其視世之負其位不肯下交者,固有間矣。不挾貴而友,征之於大國之君者又如此。」
「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選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尚字,與上字同。甥,是婿,堯以女妻舜,故謂舜為甥。貳室,是副宮。
孟子又告萬章說:「晉平公以大國之君而尊禮亥唐,固可謂不挾貴而友矣。然亦非但大國之君為然也,雖天子亦有之。當初,虞舜一側陋之匹夫耳;堯知其賢,舉於畎畝之中,妻之以二女,舜由是得以上見於堯。堯以甥禮待舜,館之於副宮;亦時就副宮,與舜同飲食而饗舜。舜尚見帝,則舜為賓而堯為主;堯就饗舜,則堯為賓而舜為主。以君臣之間,而更迭為賓主之交,是其以天子之貴,下友匹夫之微。知有道德之可尊,而不知有名位之足恃;知有情意之當洽,而不知有勢分之可拘也。堯之友德而無所挾固如此。夫天子之貴,尚不可以有挾,而況於有國有家者乎?貴且不足挾,而況於挾長、挾兄弟者乎?此友之所以不可以有挾也。」
「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
孟子又告萬章說:「歷觀古人不挾貴而下交如此,非其過自貶損也,惟有見於理之當然而已。蓋自君臣之位定,而上下之分殊。以在下之士庶,而奔走承順以敬其上,非無謂也。朝廷莫如爵,名分所在,雖賢者不得而抗,因彼可貴而我貴之,這叫作貴貴。以在上之君、公、大夫,而虛懷隆禮以敬其下,非無謂也。長民莫如德,道德所在,雖貴者不得而慢,因彼為賢而我尊之,這叫作尊賢。貴貴、尊賢,其事若有不同;然以禮言之,上下相敬,各有攸當,同歸於義而已。蓋義者,宜也。位之所在,則尊君為重,故用下敬上而不為諂,此安分之理宜然也。德之所在,則尊賢為重,故用上敬下而不為屈,此忘分之理宜然也。分之則為各欲自盡之心,合之則為一德相成之道,所以說其義一也。世之人,但知貴貴,而不知尊賢,則亦昧於義之所在矣。」
按,孟子此章,因論於朋友,遂及於君臣。蓋君、臣、朋友,皆以義合者也,義合則從,不合則去。故定交甚難,而全交為尤難。止於定交而已,如獻子於五人、惠公於顏般、平公於亥唐,能不挾者,皆可以得友。必欲心孚意契、終始相敬以全其交,則必如堯之於舜,元首股肱,賡歌喜起於一堂,而後可以言泰交之盛。此則非有任賢勿貳之心者不能,不但不挾其貴而已。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
交際,是以禮往來。卻,是拒而不受。
萬章問於孟子說:「君子以一身酬酢萬變,無一不本之於心。至於以禮儀幣帛彼此往來交際,敢問此心果何心也?」孟子答說:「人有恭敬之心存於中,而後假幣帛之儀將於外。交際之禮,乃彼此相敬,其心主於恭而已矣。」萬章問說:「交際固所以將敬,辭讓亦所以明禮,乃有卻之、卻之而不受的,人便以為不恭,何哉?」孟子答說:「凡處人之饋,未有無故而卻者。如尊者有賜於我,我心必私自忖度說:『此所賜之物,必是取於人者,不知其取此物,果合於義而當得者乎?抑不合於義而不當得者乎?必所取合義,而後可受。如其非義,便不可受,而當卻還之矣。』夫以尊者之賜,計其不義而不受,則是鄙其物而輕其人,傲慢莫大焉,此所以卻之為不恭也。惟以此為不恭,故寧受之而不敢卻,以卑承尊之禮宜然也。知不卻之為恭,而交際之心益可見矣。」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又問孟子說:「尊者之賜,固不可卻;而不義之物,終不可受。於此而求善處之術,當其以物來饋,心雖知其不義,請勿顯言其不受之故,而以辭卻之;但心中暗地計較說:『此其物是不義而取之於民者。』但假託他事以為辭,而卻之不受。則在我既無不義之污,在彼亦難加我以不恭之罪,人己之間,兩無所失,不亦可乎?」孟子答說:「處人之饋,以辭卻之,固嫌於徑直而不遜;以心卻之,亦失之詭故而不情,但看他道與禮何如耳。如使其交於我者,當饋而饋,當贐而贐,而有道以相與;其接於我者,申之以詞,將之以物,而有禮以相加。這等的交際,則雖聖如孔子,為禮義之中正,亦有見於道之可受,而不問其所從來;有見於禮之可受,而不疑其為非義,斯受之而已矣。以孔子而猶不為已甚之行,則有賜於我,而以心卻之者,亦豈得為順應之道哉?」
萬章曰:「今有御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
御,是攔奪財物。《康誥》,是《周書》篇名。越,是顛越。譈,是怨惡。
萬章又問孟子說:「夫子謂受賜者但當觀其交際之禮,不必更問其所從來。設若有人,於國門之外、曠野之所,截人而殺之,因用其御得之貨,交我以道,饋我以禮。若此者,亦可不問其所從來而受之乎?」孟子答說:「若是御人之貨,則豈可受?《書經•康誥》之篇有云:『殺人而顛越之,因取其所有之貨,閔然不知畏死。這等兇惡之人,人所共憤,凡民無有不。』可見御人之盜,乃天理之所不容,王法之所不宥,不待教戒,即當誅戮者也,豈可受其饋乎?蓋義所當受,即殷受夏之天下、周受殷之天下,亦有所不辭者,其功烈至今光顯,人孰得而議之?若夫御得之貨,不義甚矣,如之何其可受也哉?此可見君子雖重於絕人,而未嘗不嚴於律己。尊者之賜,雖有所弗卻;而義利之辨,固未嘗不審也。」
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御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
比字,解作連字。充,是推廣的意思。
萬章又問孟子說:「御人之貨,誠不可受矣。竊見今之諸侯,暴征、橫斂,剝民以自奉,其取諸民之不義,就與御人國門之外的一般。苟善其禮,而備物以相交,斯君子受之,而不嫌於不義,此與受御人之貨者有何分別?敢問此何說也?」孟子答說:「今之諸侯,取之於民固多不義,比之於盜,則亦太甚矣。試以王者之法論之。子以為今之天下,有王者起而修明法度,將連合今之諸侯,而盡誅之乎?抑先施教令,不改而後誅之乎?必教之不改而後誅之,則與御人之盜不待教而誅者,固有間矣。今但以其取非其有,而遂謂之盜,是乃推不取之類,直至於義之至精、至密的去處,必一介不取而後為義之盡;所以稍涉不義,而即加之以盜名也。其實御人之盜,乃為真盜;諸侯取非其有,雖今之所謂民賊,豈可遽以同於御人之盜也哉?即諸侯異於御人之盜,則諸侯之饋,亦異於御得之貨矣。尚何疑於君子之受賜乎?」
「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
獵較,是田獵相較,奪取禽獸。
孟子又告萬章說:「諸侯之饋,所以不可概卻者,非但義不可以過求,而禮固不嫌於從俗也。昔者孔子之仕於魯國也,魯人之俗,每當祭祀之時,必去田獵於外,追逐禽獸,爭相較奪,以供俎豆之需。此其事宜非聖人之所屑為矣,乃孔子亦從其俗而與之獵較焉。夫田獵之事,鄙事也;較奪之俗,薄俗也。孔子猶且為之,不肯自別於魯人,則知事之無害於義者,從俗可也;況乎交以道、接以禮者,而其賜豈有不可受乎?蓋獵較之俗,不能累孔子之聖;而諸侯之賜,不足病君子之廉。處世之道,但求合於中庸之行而已,豈必絕物以為高哉?」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仁,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
事道,是以行道為事。簿,是簿籍。兆,是事端之先見者。淹是留滯。
萬章又問孟子說:「君子之仕,將以道易俗也。今孔子從魯之俗如此,然則其仕於魯也,固非以行道為事與?」孟子答說:「孔子身任斯道之責,行道之外,更有何事乃事道也?」萬章又問說:「孔子既以行道為事,則獵較之俗,宜思有以變之,而反從之,何也?」孟子答說:「孔子從俗之意,固非安於因循,但以其積習既久,未可遽變,姑先正其本耳。蓋魯人之獵較以供祭者,只因祭無定器,實無定品也。孔子先為簿書以正其祭器,使器有定數,而不以四方難繼之物,供其簿書之所正者,使實有常品,品物既定,則大本正矣。彼獵較所得之物雖多,無所用之,其俗將不禁而自廢。此於從俗之中,寓變俗之法,正聖人轉移之妙用也,安可謂之非事道乎?」萬章又問說:「孔子欲以變俗,而為是委曲遷就之圖,則行道之志,有不能自遂者矣。志不得遂,何為而不去乎?」孟子答說:「孔子非難於一去也,但世方望我以行道,而我更張太驟,將啟人疑畏之心。所以不去者,正欲尋個頭腦。從簿書器物做起,先小試其道以示人,使人知吾之道簡便易從,而不苦其難,然後可以次第施為,而吾道大行之兆,將於此乎卜之耳。若其兆既可行,而人不能遂行其道,則非吾道之難行,由君上之不能用也,於是不得已而始去。蓋其去雖不輕,而志則未嘗不決。是以可仕則仕,可速則速,未嘗終三年之久淹留於一國也。其去留之不苟如此,何莫而非事道之心哉?」
「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
見行可,是見其道之可行。際可,是交接有禮。公養,是供饋之儀。
孟子又告萬章說:「孔子行道之心,不但於仕魯見之,苟可以仕,未嘗不委曲以冀其一遇也。吾嘗歷觀其仕進之跡,大概有三:有時會偶值事機適投,見得吾道有可行之兆,則委身而仕,這是見行可之仕。其次,道雖未見其可行,而能迎之致敬、待之有禮,此蓋有尊賢之誠者,則亦不忍遽去而仕焉,這是際可之仕。其次,禮雖未必其能盡,而有廩人繼粟、庖人繼肉,此能修養賢之典者,亦不忍遽棄而仕焉,這是公養之仕。然果何以考之?其仕於魯也,當定公即位之初,正桓子執政之日。此時桓子能薦之,定公能用之,駸駸乎道有可行之漸;因與桓子共政而不辭,此所謂見行可之仕也。其仕於衛靈公也,有感於郊迎之禮貌則就之,未至於問陳,不遽行也,此所謂際可之仕也。其仕於衛孝公也,有感於問饋之殷勤則就之,將待其為政,不遽去也,此所謂公養之仕也。夫曰行可,曰際可,曰公養,仕雖一無所擇,而義則一無所苟,則何莫而非仕道之心哉?」
觀於此章,聖賢之辭受進退,固不肯徇俗而苟為同,亦不可矯俗而苟為異。從違可否之間,惟以禮義為之權衡而已。
孟子曰:「仕非為貧也,而有時乎為貧。娶妻非為養也,而有時乎為養。為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
孟子說:「君子之仕,雖有受祿之道,而不可有苟祿之羞。蓋凡仕而用世,本為濟時以行道,非為貧無所資,求為得祿之地也。然或道與時違,而家貧親老,無以為俯仰之需,不得不資於升斗之祿,亦有時乎為貧而仕焉。正如娶妻者本為繼嗣,非為資其饋養也。然亦有不任井臼之勞,不得不藉其中饋之助者,亦有時乎為養焉。夫為貧而仕,既非得已之情,則擇官而處,宜安退讓之分。爵以馭貴,在負行道之志者,方可以居尊位。既為貧而仕,則所願者不過一階一級之榮而已,尊官豈所宜居?要當辭尊官,而居卑下之秩可也。祿以馭富,必任行道之責者,方可以食厚祿。既為貧而仕,則所願者不過一身一家之養而已,厚祿豈所宜受?要當辭厚祿,而居微薄之俸可也。」蓋官卑則職事易稱,祿薄則分願稍安,為貧而仕者,其自處之道當如是耳。
「辭尊居卑,辭富居貧,惡乎宜乎,抱關擊柝。孔子嘗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嘗為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
抱關,是守關之吏。柝,是夜行所擊的木梆。委吏,是主倉廩之官。乘田,是主苑囿之官。茁,是肥充。
孟子又說:「為貧而仕者,固在辭尊位而居其卑、辭厚祿而居其貧矣。而卑貧之職,果以何者為分之所宜居乎?其惟守關之吏,譏防出入,以擊柝為職者,其位既卑,而事不難於理;其祿甚薄,而食不浮於人,此則為貧而仕者之所宜居也。不觀之孔子乎?孔子嘗為貧而仕,而為委吏矣。委吏所司者,錢穀之事,宜非聖人所屑為。乃孔子則曰:『委吏雖卑,其職易稱也。蓋錢穀之數,不過出納。吾惟於出納之間,料量惟平,而會計當焉,吾職盡矣。會計之外,更有何事乎?』亦嘗為乘田矣。乘田所司者,芻牧之事,尤非聖人所屑為。乃孔子則曰:『乘田雖卑,其職易稱也。蓋芻牧之事,不過牛羊,吾惟於牛羊之畜,孳息蕃盛,而茁壯長焉,吾職盡矣。牛羊之外,更有何事乎?』以孔子為貧而仕,惟取其職之易稱如此。然則抱關擊柝,豈非辭尊富而居卑貧者之所宜也哉?」
「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
孟子又說:「為貧而仕,所以必辭尊富而居卑貧者,非無故也。小臣之與大臣,其責任固自不同耳。蓋官卑者,分亦卑。若使身在卑微之位,本無行道之責,卻乃高談闊論,上與人主爭是非,下為國家謀理亂,此則位之所在,不可以言而妄言,越職侵官之罰,必有所不能免矣,豈非取罪之道乎?官大者,任亦大。若使身立朝廷之上,本非竊祿之官,卻乃受直怠事,上無以補益君德,下無以康濟民生,此則道之所在,可行而不能行,尸位素餐之譏,必有所不能免矣,豈非可恥之甚乎?夫出位為可罪,則卑貧固易稱之官;道不行為可恥,則尊富非竊祿之地。此為貧而仕者,所以當辭尊富、居卑貧,而以孔子為法也。」此章見小臣大臣各有當盡之職,能舉其職,即委吏、乘田為宜;不能舉其職,即秉政立朝為辱。是以人臣篤奉公之義,宜度己而處官;人君操馭下之權,宜量能而授任也。
萬章曰:「士之不託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諸侯失國而後托於諸侯,禮也。士之託於諸侯,非禮也。」萬章曰:「君饋之粟,則受之乎?」曰:「受之。」「受之何義也?」曰:「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托,是寄食於人。
萬章問於孟子說:「賢非後不食。士當未仕時,雖寄身於諸侯而食其祿,似不為過,乃不肯寄食於諸侯者,果何謂也?」孟子答說:「士之不託諸侯,非其心之不欲,乃分之所不敢也。蓋諸侯本有爵土之封,不幸失國出奔,託身他國。他國之君待之以寓公之祿,歲有常廩,此乃諸侯之禮也。若士本無爵土,乃寄寓於諸侯,不仕而食其祿,是以匹夫而擬邦君之尊,犯分而非禮矣,此所以不敢也。」萬章又問說:「士之不託諸侯,固矣。若國君以粟饋之於士,則將受之否乎?」孟子答說:「君饋粟於士,士固當受之也。」萬章又問說:「士於諸侯,既不敢以寄食,而饋粟則又可受,敢問此何義乎?」孟子答說:「君之於民也,分若相懸,情關一體,固有振窮恤匱之義焉。士而未仕,無異於編氓,則君之饋士,是亦周之之意也。士安氓庶之分,而無僭禮之嫌,如之可不受之乎?蓋士固當知守身之禮,又不可昧處饋之義也。」
曰:「周之則受,賜之則不受,何也?」曰:「不敢也。」曰:「敢問其不敢何也?」曰:「抱關擊柝者,皆有常職以食於上。無常職而賜於上者,以為不恭也。」
賜,是予以常祿。
萬章又問孟子說:「人君待士,饋之以粟,賜之以祿,同一賜予也。乃士於所周之粟則受,於所賜之祿則不受,此何謂乎?」孟子答說:「士之不敢受賜,即是不敢托於諸侯之意,分有所不敢也。」萬章問說:「敢問不敢受君之賜,何謂也?」孟子答說:「君之待民,與所以待臣,其禮不同。人臣受職任事,雖微如抱關擊柝之吏,皆有所守之常職,自當有所賜之常祿以食於上,此人臣之分,而亦人君待臣之禮也。若士而未仕,則無常職矣;無常職,則不當受常祿矣。若無常職而受所賜之常祿,則是以庶人而上同於在位之臣,越禮犯分,不恭孰甚焉?此所以不敢受其賜也。夫為士者,上既不敢比於有國之君而托其身,下又不敢比於有位之臣而受其賜,則其所遇,亦甚窮矣。窮而能以禮自處,不為苟得,此士之所以可貴也。」
曰:「君饋之,則受之,不識可常繼乎?」曰:「繆公之於子思也,亟問,亟饋鼎肉。子思不悅。於卒也摽使者出諸大門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後知君之犬馬畜伋。』蓋自是台無饋也。悅賢不能舉,又不能養也,可謂悅賢乎?」
亟,是頻數。卒,是末後。摽,是以手麾斥。伋,是子思的名。台,是使令人役。
萬章又問孟子說:「士不敢受君之賜,獨君饋之則受之,不識君之致饋於士,亦可常常繼續乎?」孟子答說:「人君致饋於士,固不可不繼而失之疏,亦不可常繼而失之數。昔者魯繆公之於子思也,慕其賢而尊禮之,數使人問候,以通其意;且數饋鼎肉以致其饗,自以為能敬賢矣。但數以君命來饋,未免使子思有數拜之勞,子思因是不悅。乃於其末後來饋之時,麾使者出於大門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辭其饋,說道:『始吾以君致饋於伋,待伋甚厚也。自今而後,知君之於伋,食而弗愛,但以畜犬馬者畜之而已。』繆公聞子思之言,憣然悔悟,從此不敢復遣台官來致饋也。蓋人君悅賢之道,固貴於能養,尤貴於能舉。繆公之於子思,既不能與共天位以用賢,又不能曲盡誠意以養賢,乃徒屑屑於問饋之間,豈可謂悅賢之道乎?此子思所以不悅於卒,而力辭其饋也。然則人君之致饋於賢者,固當求為可繼,尤當顧其所安。而君子之受饋,亦自有道,而不可苟矣。」
曰:「敢問國君欲養君子,如何斯可謂養矣?」曰:「以君命將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後廩人繼粟,庖人繼肉,不以君命將之。子思以為鼎肉使己僕僕爾亟拜也,非養君子之道也。」
僕僕,是繁瑣的意思。
萬章又問孟子說:「繆公於子思,固未可謂悅賢矣。敢問國君欲養君子,必如何方為能盡其道乎?」孟子答說:「國君養賢,始而不將之以君命,則為簡禮。故當始饋之時,於凡粟肉之賜,必遣人以君命致之,使道其禮意之誠;時則賢者敬君之命,再拜稽首而受,此始饋之禮宜然也。自是以後,則但分命有司供其匱乏,使廩人繼之以粟、庖人繼之以肉,不復以君命將之,使免於拜賜之勞,此繼饋之禮宜然也。繆公昧於此禮,數以君命致饋;子思意以為:鼎肉之微,而使己僕僕然拜賜之不暇,非養君子之道也。此所以摽使者於門外,而不肯受其饋也。知子思所以不受繆公之饋,則知國君養賢之禮,不在於供饋之頻繁,而在於禮恤之周至矣。」
「堯之於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廩備,以養舜於畎畝之中,後舉而加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賢者也。」
孟子又告萬章說:「國君饋士,而曲盡其禮,此但可謂之養賢,未可謂之尊賢也。其惟堯之於舜乎!昔者帝堯之於舜也,知其有非常之具,因待之以非常之禮。使其子九男事之,以治其外;二女妻之,以治其內。又承之以百官,給之以牛羊、倉廩,無一之不備,以養舜於畎畝之中。後乃舉而加之上位,任以百揆四岳之職,與之治天位焉、食天祿焉。此乃能養能舉,所以謂之王公之尊賢也。豈但廩人繼粟、庖人繼肉,徒飾問饋之彌文而已哉?然則人君欲盡養賢之道,誠不可不知所以用賢矣。養之而無以用之,賢者尚不可以虛拘,而況於並廢養賢之禮者乎?」
萬章曰:「敢問不見諸侯,何義也?」孟子曰:「在國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謂庶人。庶人不傳質為臣,不敢見於諸侯,禮也。」
傳,是相通的意思。質,是相見所執之物。
萬章問於孟子說:「士以行道為心,則當以得君為急。乃高尚其志,不肯往見諸侯,敢問此何義乎?」孟子答說:「士之不見諸侯,非自尊大也,分有所不敢耳。蓋朝野之地位懸殊,臣民之名分亦異。有居於國都之中,日往來於廛市的,這叫作市井之臣。有居於郊野之外,日作息于田畝的,這叫作草莽之臣。這兩樣人,通叫作庶人。大凡在位之臣,必執贄以通於君,而後敢見。乃庶人則未嘗傳質為臣,是其跡猶未離乎市井之微、草莽之賤也,其不敢見於諸侯,正所以安庶人之分,而不敢同於在位之臣,以禮自守而已。使越禮以求見,豈能免於干進之辱哉?」
萬章曰:「庶人,召之役,則往役;君欲見之,召之,則不往見之。何也?」曰:「往役,義也。往見,不義也。」
萬章又問孟子說:「士未傳贄為臣,既以庶人自處,則當惟君命是從矣。今國君召庶人而役之,庶人則往役而不敢後;君欲見士而召之,士則不肯輕身往見,何也?」孟子答說:「士與庶人,語分則不異,語道則有異。為庶人者,率子民之職,供力役之徵,其所以趨事赴工而不敢後者,乃是以分自守,義當然也。若為士者,欲以道而見用於世,必以道而自重其身。若召之而即往,則未免枉道以徇人,守己之義不如是也。然則士之可使往役,而不可使往見者,惟其以道自重焉耳。然則人君欲見賢,而可不隆下賢之禮哉?」
「且君之欲見之也,何為也哉?」曰:「為其多聞也,為其賢也。」曰:「為其多聞也,則天子不召師,而況諸侯乎?為其賢也,則吾未聞欲見賢而召之也。」
孟子以士不可召之義告萬章,恐其未達,乃問之說道:「士所以不往見諸侯者,非一見之難也,蓋必有其故矣。吾且問子:諸侯之於士,所以汲汲然欲求其一見者,其意果何所為也哉?」萬章答說:「國君所資於士者有兩件:一件為其博聞多識,可以為考德問業之資;一件為其體道成身,可以為正君善俗之助,此其所以欲見之也。」孟子說道:「國君見士之意,使不為其多聞與賢則已,如為其多聞,而欲資之以講明道理,是師道之所在也。既有師道,雖尊如天子,猶且學而不臣,不敢召見,而況諸侯一國之主耳,獨可以召師乎?既為其賢,而欲資之以贊襄治化,是德義之可尊也。既尊其德,雖折節下交,欲有謀焉,就之亦不為屈;乃欲召之往見,則豈吾之所聞者乎?知國君之不可召士,則士之不可往見明矣。」
「繆公亟見於子思,曰:『古千乘之國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悅,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豈曰「友之云乎」?』子思之不悅也,豈不曰:『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何敢與君友也?以德,則子事我者也,奚可以與我友?』千乘之君,求與之友而不可得也,而況可召與?
孟子又告萬章說:「欲知國君不可召士,觀繆公於子思之事可見矣。昔者繆公知子思之賢而數見之。因問於子思說:『古者千乘之君,忘分下交,與韋布之士為友,則何如?』繆公此言,分明有自矜之意。於是子思艴然不悅,答說:『吾聞古之人有言:國君之於賢者,當尊之以師道,事之云乎。豈但如君所言,友之云乎?』吾想子思不悅繆公之意,豈不以為君臣之際,以爵位言之,則子尊而在上為君,我卑而在下為臣,勢分懸絕,何敢與君友也?若以道德言之,我則系師表之望,子當以師道事我者也,奚可與我平交而為友乎?由子思之言推之,千乘之君,求與一介之士為友且不可得,況欲召之往見,則所以待士之禮,又出繆公之下矣,士豈肯應其召哉?」
「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曰:「敢問招虞人何以?」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旂,大夫以旌。」
虞人,是守苑囿之吏。皮冠,是田獵之冠。通帛為旗叫作旃,旗上有交龍叫作旂,析羽叫作旌。
孟子又告萬章說:「君不可以召士,不但征諸子思之言,觀虞人之事又可知矣。昔者齊景公將有事于田獵,使人執析羽之旌招虞人以供事。虞人不至。景公怒,將執而殺之。孔子讚美說:『志士固窮,常念棄溝壑而不悔;勇士輕生,常念喪其首而不顧。若虞人者,足以當之矣。』夫孔子何取於虞人而讚美若此?蓋旌本非招虞人之物,招非其物,雖死不往,孔子所以取之也。」萬章因問孟子說:「旌非所以招虞人,然則招虞人當用何物乎?」孟子答說:「虞人以田獵為職,則招虞人者,當以皮冠,從其所有事也。若庶人未仕者,則招之以通帛之旃,蓋有取於樸素之質。士已仕在位者,則招之以交龍之旂,蓋有取於變化之象。然皆不敢用旌。惟有家之大夫,方用析羽之旌招之;蓋以大夫羽儀朝著,有文明之德,故招之以旌,以明其不同於士庶也。景公乃以之而招虞人,此虞人所以雖死而不敢應其招耳。夫以虞人賤役,尚知守官如此;士乃不知守道,而應諸侯之召,曾虞人不若矣!賢者肯為之哉?」
「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豈敢往?況乎以不賢人之招招賢人乎?」
孟子又告萬章說道:「天下有一定之名分,則各有一定之法守。今以招大夫之旌招虞人,虞人寧死而不敢往。即此推之,使以招士之旂而招庶人,庶人豈敢不安其分,而往應其召哉?夫旌之與旂,貴者之招也;以貴者之招招賤者,雖非其物,猶為寵異之、優厚之,而尚不肯往,況乎召使往見?此乃招不賢人之道也,以不賢人之招招賢人,則輕慢之、屈辱之甚矣。賢人以道自重者,豈肯往應其召乎?知賢者之不可召,而國君見賢,固必有其道矣。」
「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夫義,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詩》云:『周道如底,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
>底,是砥石,取其平正的意思。
孟子又告萬章說:「即賢人之不可召,則知國君見賢,或近而就見,或遠而幣聘,當必以道而後可也。使以不賢人之招招之,則是欲見而不以其道,就如欲人之入室,卻閉了門的一般,賢者何由而得見乎?蓋欲見賢人,須先開其門路;所謂門路,禮義而已。義以制事,坦然為蕩平之道,是人所共由之路也;禮以治躬,截然為中正之閒,是人所當出入之門也,而能循之者少矣。唯是君子識見高明,志趣端正,為能非義無行,所往來者必由是路焉;非禮弗履,所出入者必由是門焉。其立身行己,一於道而不苟如此。《詩經•小雅•大東》之篇有云:『瞻彼周道,其寬平如砥而不險陂,正直如矢而不邪曲。是乃君子之所踐履,小人之所視效者也。』觀《詩》之所言,所謂君子能由義路而出入禮門,因可知矣。」夫君子以義禮自守如此,若往應不賢人之招,則是舍正路而不由,逾大閒而妄入,失己甚矣,豈其所肯為者哉?此欲見賢人者,必不可不由其道也。
萬章曰:「孔子『君命召不俟駕而行』。然則孔子非與?」曰:「孔子當仕有官職,而以其官召之也。」
萬章又問孟子說:「士以禮義自守,可以不應君召矣。乃若孔子承君之召,不待駕而即行,其趨命如此之速,獨不知有禮義之可守與?」孟子答說:「未仕之士,與已仕之臣,所處不同。孔子當仕於魯,由中都宰而為司空,由司空而為司寇,時皆有官職之當守。魯君以其官來召,則當以其官應召,此正人臣官守之常,義不可違、禮不容緩者,所以不俟駕而行也。若士未傳質為臣而無官職,是亦市井、草莽之臣耳,安得與孔子應召之事並論乎?」此章見上下有相臨之分;分之所在,聖如孔子,不可得而違。士人有自守之節;節之所在,賤如虞人,不可得而屈。人君待之,各盡其道,則名分辨,而節義亦無不伸矣。
孟子謂萬章曰:「一鄉之善士,斯友一鄉之善士。一國之善士,斯友一國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
孟子教萬章說道:「君子進善之益,固當博資於人,尤當兼備於己。試以取友而言。人孰不欲盡善士而與之為友?然在我之善未廣,則在人之善難兼,其所友者幾何?是必我之德行道藝蓋於一鄉,而卓然為一鄉之善士,然後舉一鄉之賢者、能者,我可得而友之,而一鄉之善皆吾善矣。我之德行道藝蓋於一國,而卓然為一國之善士,然後舉一國之賢者、能者,我可得而友之,而一國之善皆吾善矣。推而至於天下之大,使我之德行道藝足以度越一世,而卓然為天下之善士,則將盡天下之賢者、能者,我皆得而友之,而天下之善皆吾善矣。取友而至於盡天下之善士,斯可以為天下之一人,而一鄉、一國,豈足道哉?然則君子取友,欲以廣受善之益,誠不可不自力於進善之功矣。」
「以友天下之善士為未足,又尚論古之人。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是尚友也。」
尚字,與上字同。
孟子又告萬章說:「君子取友,而至於盡天下之善士,則其取善之量,固已通天下為一身矣。乃其嚮往之念,看得宇宙甚大,雖有天下之善士,只做眼前世界中人,其心猶以為未足也。又進而考論乎千百世之上,稽古帝王賢聖之為人焉。古人之言載於《詩》也,則頌其《詩》,而諷詠乎《雅》《頌》之音;古人之言載於《書》也,則讀其《書》,而探索乎《典》《謨》之指。此於言語文字之間,固可以仰窺古人之遺訓矣。使不詳其為人之實,則所誦說者,亦徒陳言而已,可乎?是以必論其世代之殊,考其行事之異。如論唐、虞之世,則當知堯、舜之道德何以獨隆;論三代之世,則當知禹、湯、文、武之功業何以獨盛。如此,則誦讀之傳,不但為口耳之資,而體驗之真,盡契其精神之蘊。是身居於千載之下,而心孚於千載之上,真與古之帝王同游、聖賢為侶,而所友者,不止於今世之士矣,所以說是尚友也。至於尚友,而後取友之道無以復加。以此見友道之無窮,而君子進善之心,未可以自足也。自足則滿,滿則不復有進矣。」《易》曰:「君子以虛受人。」戒自滿也。進善者所當知。
齊宣王問卿。孟子曰:「王何卿之問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貴戚之卿,有異姓之卿。」王曰:「請問貴戚之卿。」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
昔者,孟子為卿於齊。齊宣王就把為卿的道理問於孟子,蓋欲得其設官分職之意也。孟子答說:「王之所問,是何等樣卿?」宣王說:「卿只是一樣的官,也有不同乎?」孟子答說:「卿之列爵雖同,而委任則異。有就國君同姓之中選擇其賢者,而命之為卿,這叫作貴戚之卿。有就士大夫異姓之中選擇其賢者,而命之為卿,這叫作異姓之卿。卿之不同如此。」宣王問說:「卿既有兩樣,請問貴戚之卿何如?」孟子答說:「所謂貴戚之卿者,與君有親親之恩,幸而君無大過,與國同休,固其所甚願也。設或君德不修,至於荒淫暴虐,有大過彰聞於外,則當正言以規諫之。諫之不從,不以一諫而遂止,必至再、至三,反覆匡救,務使其翻然悔悟而後已焉。使或執迷而不肯聽,忠言既無可入之機,此身又無可去之義,安忍坐視其亂而不為之處?則當易置君位,更擇宗族之賢者立之,庶以扶社稷於將危,全宗祀於未墜。此親臣義同休戚,達權救變之道當然也。所謂貴戚之卿蓋如此。」
王勃然變乎色。曰:「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王色定,然後請問異姓之卿。曰:「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勃然,是變色的模樣。
宣王聞孟子易位之說,疑其言之太過,不覺勃然變色。孟子乃正言以安之,說:「王勿怪臣之言為太甚也。王既有問於臣,臣不敢不以正對。若有所避諱而不言,則隱情而不直矣,臣豈敢哉!」宣王顏色稍定,然後問於孟子說:「請問異姓之卿何如?」孟子答說:「異姓之卿與貴戚之卿稍異。其引君於道,非必有大過而後諫也。或用人之失、行政之差,當隨事匡救者,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亦不以一諫而遂止,必再三開導於其前,以庶幾其一聽。至於反覆規諫而不從,上無受善之誠,斯下無可留之義矣,安能戀戀爵位而久居其國乎?則有見幾而作,浩然長往而已。所謂異姓之卿蓋如此。夫貴戚、異姓之卿,雖有不同,然一則以宗社為重,一則以正君為急,其反覆規諫,同一忠愛之心。至於不幸而易位、而去國,皆非其情之得已也。」人君誠能體親賢之意,以思自立於無過,則可以貽宗社永固之休,成君臣始終之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