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直解 · 卷九
萬章上
萬章問曰:「舜往于田,號泣於旻天,何為其號泣也?」孟子曰:「怨慕也。」
萬章,是孟子的門人。天雖至高,而仁覆閔下,所以叫作旻天。
萬章問說:「古稱大孝,莫如虞舜。然聞舜耕歷山的時節,每往到田間,便呼旻天而號泣。夫人情必至於抑鬱無聊、莫可控訴,乃有號泣而呼天者。舜雖不得親,豈沒有感格的道理?卻只這等號泣,何為其然也?」孟子答說:「孝子之事親,幸而安常處順,固是天倫之至樂;然不幸而偶值其變,則其情亦有大不得已者。蓋凡人有所圖為而不得,則怨生;有所懷戀而不舍,則慕生。舜惟不得於父母,其怨艾之深、思慕之切,不可解於其心,是以呼天號泣,以自鳴其悲愁困苦之意,此聖人處人倫之變,不得已而然者也。然舜之怨在於己,慕在於親,但求所以順乎父母,非怨父母也。萬章惡足以知之?」
萬章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然則舜怨乎?」曰:「長息問於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則吾既得聞命矣。號泣於旻天、於父母,則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爾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為不若是恝。『我竭力耕田,共為子職而已矣,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
長息、公明高,都是古人的姓名。恝,是無愁的模樣。共字,即是供字。
萬章不悟孟子怨慕之言,又問說:「吾聞人子事親,見父母愛他,便歡忻喜樂,常存於心而不忘;就是父母惡他,加以勞苦之事,也起敬起孝,不敢有一毫怨恨之意,這才是孝子。若以號泣旻天為怨慕,則舜之於親猶不免有所怨乎?」孟子曉之說道:「聖人的心事,古人亦有疑而未達者。昔長息問於公明高說:『舜往于田,則吾既已知之;若號泣於旻天,於父母,卻不知何意?』公明高答說:『孝莫大於虞舜。其心自有獨苦而難言者,是非爾之所知也。』吾推公明高未發之意,以為子之於親,本有不可解之天性;而適當其變,則自有不容己之真情。若但恝然無愁,略不動意,薄亦甚矣!曾謂孝子而若是乎?吾想舜之存心,只說『人子事親,須要得親之愛;我今竭力耕田,不過供子職之常事而已。今父母之不愛我,必是孝道有虧,誠意未至,不知我有何罪以至於此?』求之而不得其故,此所以呼天、呼父母而號泣也。我所謂怨慕者,蓋怨己之不得乎親而思慕耳,豈怨父母哉!」《書經》上說:「負罪引慝,夔夔齊栗。」正是此意。惟其責己之誠,敬親之至,所以終能感格親心,而成萬世之大孝也。
「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將胥天下而遷之焉。為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
帝,是帝堯。胥字,解作皆字。遷,是移此與彼。胥天下而遷之,是把天下盡皆與之,即禪之以帝位也。
孟子說:「舜之怨慕,豈但躬耕歷山之時為然?當四岳咸薦之初,玄德升聞之日,帝堯將歷試諸艱,乃使其子九男事之,以觀其治外何如;二女妻之,以觀其治內何如,凡百官有司、牛羊倉廩,莫不備具。此時舜在畎畝之中,特一耕稼之夫耳,帝堯這等奉事他,其際遇之非常如此。那時,天下之士翕然嚮慕,都來歸舜,始而所居成聚,繼而成邑、成都,其人心之歸服如此。帝堯見舜果有聖德,將欲盡天下而移以與之,使踐天子之位,其帝心之簡在又如此。夫舜以匹夫之微,一旦而享富貴尊榮之極,宜何如其為樂者?乃惟不得順於父母之故,其戚戚皇皇就如窮人無所歸的一般。」蓋以不得於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既不可以為人子,則此身無所依歸,與窮人何異?其怨慕迫切之情,真有不能自解者矣。
「天下之士悅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憂。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貴,人之所欲;貴為天子,而不足以解憂。人悅之,好色,富,貴,無足以解憂者,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
孟子承上文說:「舜起畎畝之中,而處富貴尊榮之極,乃其怨慕迫切如窮人之無歸者,何哉?蓋親親為重,則視外物為輕;見可憂之在此,則不見可欲之在彼耳。夫天下之士悅而就之,是人之所欲也;舜乃視之如草芥,而不足以解憂。好色,是人之所欲;舜以帝堯二女為妻,其榮至矣,而亦不足以解憂。富,是人之所欲;舜有天下之大,其富極矣,而亦不足以解憂。貴,是人之所欲;舜居天子之位,其貴無以加矣,而亦不足以解憂。夫天下之人悅我,美色事我,至富至貴加我,都無足以解其憂者,則必何如而後可以自解乎?看他心心念念只要順著父母,感之以誠,使精神流通,無一毫間隔;諭之以道,使志意融洽,無一毫違忤,這等的才無愧於為人、為子,而後怨己慕親之念,庶幾可以盡釋耳。夫父母未順,則中心無可解之憂;父母既順,則天下無可加之樂。舜之所以怨慕者如此。」此聖人純孝之心,非孟子,其孰能知之?
「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
艾,是美好。熱中,是躁急心熱。
孟子既推舜怨慕之心,又申贊之,說道:「舜之心,不見外物之可欲,而惟知父母之當順,其為大孝,是豈常人之所能及哉!大凡人生少時,情竇未開,其良知良能止知道慕著父母,依依戀戀,不忍相離;這點純一無偽之心,不為他念所奪,此天性之本然也。又及稍長,而知好色,即移其慕於少艾,而此心為情慾所誘矣。及既壯而有室家,即移其慕於妻子,而此心為室家所累矣。及出而求仕,即移其慕於事君;或不得於君,而遭際不偶,便躁急心熱,汲汲求用,而此心又溺於功名得失之際矣。夫人情之常,因物有遷如此。必是大孝的人,自少至老,終身只慕父母,那孩提愛親的本心始終如一,情慾不能為之牽,窮達不能為之變,此孝之所以為大,而超出乎尋常萬萬也。我觀於古,惟大舜為然。蓋舜自徵庸之後,攝政之時,年已五十矣;而克諧以孝,愛慕其親,猶如一日。所謂『大孝,終身慕父母』,非舜,其誰與歸哉!」是知耕田以供子職,非難也;惟身處富貴,而不異畎畝之中,則窮達一致,所以為難。少年而慕父母,非難也;惟年至衰老,而不異幼沖之日,則始終一節,所以為難。古今帝王獨稱舜為大孝,正以其能為人之所難耳。欲盡天子之孝者,當以虞舜為法。
萬章問曰:「《詩》雲,『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
懟,是仇怨。
萬章問於孟子說:「婚娶,人道之常,然未有不稟命於父母者。《詩•國風•南山》之篇有云:『娶妻當如之何?必告於父母,而後敢娶。』誠如《詩》之所言,能盡人子之禮而不失者,當莫如大舜矣。舜乃不告父母而娶帝堯之二女,與《詩》之所言大相違背,此何說也?」孟子答說:「告而後娶,婚禮之常;舜之所處,人倫之變。蓋舜父母頑嚚,每有害舜之心;若稟命而娶,必不聽從,竟至於不得娶矣。而不娶則豈可哉?蓋男女屋室,上以承祖考之統,下以衍嗣續之傳,乃人之大倫也。若告而不得娶,既違室家之願,廢人之大倫,又傷父母之心,致親之仇怨。舜之處此,誠有大不得已者。於是酌量於倫理兩難之地,與其告而廢倫,陷身於不孝之大,寧不告而廢禮,猶可以全父母之恩,此所以不告而娶也。」蓋事處其變,不得不通之以權耳,豈可以稟命之常禮而概律之哉?
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帝,指堯說。以女為人妻,叫作妻。
萬章又問孟子說:「舜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夫子之命,而知其為通變之權矣。當時,帝堯以女妻舜,據人情之常,亦當告於舜之父母而使之知。乃亦不告而妻舜,是何意也?」孟子答說:「欲妻其子,宜通言於其父,帝堯豈不知此?但舜之親既有害舜之心,則妻以二女,必其心之所不欲也。使帝告而後妻,頑如瞽瞍,雖不敢以臣而抗君,將必以父而制子,那時舜既不敢逆親之命,堯亦不能強舜之從,竟至於不得妻矣!堯知其事必至於此,故可妻則妻,以君上之法治之,不必問其親之知與不知耳。此所以不告而妻也。亦豈可以常禮概律之哉?」
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掩之。象曰:『謨蓋都君咸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
完,是泥補。廩,是倉房。階,是梯。掩,是蓋。象,是舜異母弟。舜所居,三年成都,故叫作都君。績,是功。弤,是雕弓。棲,是床。鬱陶,是憂思鬱結。忸怩,是羞愧之色。
萬章又問孟子說:「舜處父母之變,固子道之所難;乃其處兄弟之間,亦有非常情可測者。聞說舜之父母偏愛少子,聽象之言,每每設計害舜。一日,使舜塗治倉廩。待其升屋,瞽瞍卻從下面撤去梯子,縱火焚之。舜將兩個斗笠自捍其身而下,幸得不死。又一日,使舜掘井。舜防其害己,旁鑿一穴,暗地走出。瞽瞍不知,乃下土掩蓋其井。象只道舜已斃井中,自謂得計,乃誇說:『今日謀蓋都君於井中,皆我之功。凡都君所有之物,我當與父母共之。若牛羊、若倉廩,皆以歸之父母;若干戈、若琴、若弤,我自用之;二嫂娥皇、女英,則使治我寢臥之榻。』遂往入舜宮,欲分取所有。不意舜已先至其宮,在床鼓琴。象既見舜,無詞可解,乃假意說:『弟因思兄之甚,氣結而不得伸,故來見耳。』乃其真情發見,則不覺有忸怩之色焉。此時舜更不嗔怪,卻乃喜而謂之說:『凡茲百官,我一人不能獨理,汝其代予治之?』夫怨莫深於殺身,情莫親於托國。象欲殺舜,舜不以為怨,而反喜之如此,意者不知象之將殺己與?」孟子答說:「家庭之間,其事易見;而況焚廩、蓋井之謀,其跡甚彰,豈以舜之大智而有不知者哉?但聖人愛弟之心,根於天性而不容已,故其待弟之情,聯若一體而無所間,見象之憂,則己亦惻然而為之憂;見象之喜,則己亦歡然而為之喜。欣戚相關,自無形骸之隔耳。彼以思兄而來,舜亦以其來見而喜,惟知親就之為幸,而豈暇計及於殺己之事哉?」據萬章所問,其事有無雖未可知,而亦憂亦喜兩言,大舜愛弟之情宛然如見,非孟子知舜之深,不能如此形容之也。
曰:「然則舜偽喜者與?」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
校人,是主池沼的小吏。圉圉,是困頓未舒的模樣。洋洋,是寬縱。悠然,是順適的意思。方字,解作道字。
萬章又問孟子說:「舜既知象之將殺己,在常情必以為深恨矣。舜顧見其來而喜之,或者內疏而外親,偽喜而非出於誠心者與?」孟子答說:「聖人之心,純一無偽。舜之待弟,豈有偽哉?觀子產處校人之事可知矣。昔者有人以生魚饋鄭子產,子產不忍戕其生,使校人畜之於池。校人乃私自烹而食之。設詞復命於子產說:『方魚始舍於池中,圉圉然困頓而未舒;少頃,則洋洋而放縱;久之,遂攸然自得而遠逝矣。』子產信其言,而幸魚之得生,乃嘆說:『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而語人說:『誰謂子產為智人?彼嘗使我畜魚,我既烹而食之矣,假以放魚復命,而彼遂信之,乃嘆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易欺若此,焉得為智?』由此觀之,非校人智而子產愚也。校人所飾者,當有之情;而子產所據者,可信之理。故君子雖明無不察,而或誑以理之所有,則亦間為所欺;雖未嘗逆詐,而或昧之以理之所無,則必不為所罔。蓋誠以待人,明以燭理,常並行而不悖也。若象執鬱陶思君之言,而以愛兄之道來,此正理之所有者,也與校人欺子產一般。舜明其愛兄之言,以實心信之,因以實心喜之,此正可欺以其方,與子產信校人一般,夫何偽之有哉!有偽則不足為聖人矣。」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為天子,弟為匹夫,可謂親愛之乎?」
放,是安置一方,使不得他往。流,是遣之遠去。共工,官名。三苗,國名。兜、鯀,俱人名。幽州、崇山、三危、羽山,都是四方極邊的去處。有庳,是封象的國名。
萬章問說:「舜之弟名象者,其心傲狠,日每以殺舜為事,既欲焚之於廩上,又謀蓋之於井中,處心積慮,必欲致舜於死而後已。這等的人,情在必報,法所不容。舜既立為天子,操生殺之權,即明正其罪,亦不為過。乃僅止於放逐,安置一方,猶得保其首領,何其罰之輕也?」孟子答說:「兄弟者,天性之親;聖人者,人倫之至。象雖有害兄之意,而舜則不失其愛弟之心。當時處象於有庳者,乃分茅胙土、封建以為一國之君耳,或者不知而謂之放,其實舜之處象,原非放也。夫放之且不忍,而況有重於放者,舜豈為之乎?」萬章又問說:「吾聞聖人之治天下,不以私情害公法。當舜之時,若共工、兜、三苗、伯鯀,天下之所謂四凶也。舜於共工,則流之幽州;於兜,則放之崇山;於三苗,則殺之三危;於伯鯀,則誅之羽山。罪此四人,而天下之人莫不心悅而誠服。蓋舜為天下除害,刑當其罪,而人心咸服也。象之兇惡不仁極矣!即與四凶同罪何不可?乃封於有庳,使之治民。彼既欲殺兄,又何有於百姓?必將大肆殘虐,而播惡於一方矣。有庳之民何罪?而受此荼毒。仁者固如此乎?在他人則用法以誅之,在弟則徇情以封之;不忍割一人之愛,而忍貽百姓之憂。仁人似不若是也。」孟子答說:「處兄弟之際,只論情,不當論法。舜之封象,是乃仁人之用心也。蓋凡人於橫逆之加,不勝其怨怒之意,雖或強制於外,而不能不藏宿於中。惟仁人之待弟不如此。憂喜則與之同,於犯不與之校,雖有可怒可怨之事,隨即消釋,未嘗藏怒而宿怨也。但見其親之愛之,務盡其友於之情,使相好而無相尤,如是而已矣。然使尊卑闊絕,則地分相隔,不可以言親;貧富懸殊,則體恤未周,不可以言愛也。故親之則欲其貴,使有舜位之崇;愛之則欲其富,使欲有貢賦之奉,然後友於之情始慰耳。舜封象於有庳,則富有一國,貴為諸侯,正所以致其親愛之意也。若使身為天子,而弟為匹夫,則兄弟之間,一富一貧、一貴一賤,勢分日遠,而情義日疏,是豈親愛其弟者乎?然則舜之封象,正仁人之用心也。子乃舉四凶之事而疑封象之非,則亦不達聖人之心矣。」
「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此之謂也。」
吏,是官屬。源源,是相繼不絕的意思。
萬章又問孟子說:「如夫子之言,則舜之封象明矣。或人不謂之封,只謂之放,這是為何?」孟子答說:「舜之待弟,不獨有親愛之心,而尤有善處之術,但其用意深遠,或人未能測識耳。蓋象雖封為有庳之君,然不能專擅行事,有所作為。其國中的政務,則天子自命官屬為之代理;但使百姓每出辦賦稅,以供其費用而已。此則有封之名而不任其事,享國之利而不治其民,卻似安置他的模樣,故或人誤以為放耳。汝謂有庳之民無罪而遭象之虐,這等看來,象雖不仁,動有所制,豈能肆虐於無辜之民哉?舜之待弟,其不以恩掩義如此。然舜雖若制之,而實所以愛之。其意以為,若使象治民理事,則守土之臣不得擅離,兄弟之情不得浹洽,其心有不能自己者;惟其念弟之切,欲常常而見之,故不煩以民事,不限以常期,使得源源而來,可以不時相接耳。古書之辭有云:『舜不待及諸侯朝貢之期,而以政事接見於有庳之君。』正此源源而來之謂也。舜之待弟,其不以義斷恩又如此。」可見,聖人以公心治天下,未嘗以愛弟之故示人以私;以厚道教天下,亦未嘗以傲弟之故自處於薄,所謂仁之至、義之盡也。若漢景帝之於梁王、鄭莊公之於叔段,始則縱之太過,終則治之太急,其於仁義,胥失之矣。欲盡倫者,宜以大舜為法。
咸丘蒙問曰:「語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堯帥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見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於斯時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識此語誠然乎哉?」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
咸丘蒙,是孟子弟子。語,是古語。蹙,是顰蹙不安。岌岌,是危殆的意思。齊東,是齊國東鄙荒陋之處。
咸丘蒙問於孟子說:「嘗聞古語相傳有云:天下有非常之人,則必有非常之事。故君父之倫,以之加於常人,則有定分。若夫盛德之士,雖至尊如君,苟無其德,不得而以之為臣。至親如父,苟無其德,不得而以之為子。大舜惟有聖人之德,一旦居天子之位,南面而立,堯雖為君,不得不帥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雖為其父,亦不得不北面而朝之。那時,舜雖安於堯,而不能不動心於臣父,望見瞽瞍朝己,其容貌甚是顰蹙,蓋有不能自安者。孔子有感於此事,因嘆息說:『當此之時,君失其所以為君,父失其所以為父。綱常紊亂,天下蓋岌岌乎其危哉!』此等言語,不識果有其事否也?」孟子答說:「否。無是理也。蓋天下惟君子之言據實而可信。此等無稽之言,斷不出於君子之口。必是齊東野人,目不睹禮義之俗,耳不聞典訓之言,或者有此說耳。豈可遂據之以妄議聖人也哉!」
「堯老而舜攝也。《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勛乃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舜既為天子矣,又帥天下諸侯以為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
《堯典》,是《虞書》篇名。放勛,是帝堯之號。八音,是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樣樂器之音。
孟子說:「欲知舜無臣堯之事,當觀堯未禪舜之時。蓋方堯之舉舜,舜之代堯,乃堯既老而倦於勤,舜只居攝而行其事也。當堯生存之日,舜原不曾即帝位,堯何由北面朝之乎?《虞書•堯典》上說:『舜攝位二十有八年,堯乃徂落而終。國中百姓慟堯之歿,如喪父母一般,三年之間,四海斷絕音樂,靜密如一,更不聞有絲竹管弦之音,其思慕之深如此。』據《堯典》所言,則舜之即位,在堯崩之後,不在其攝政之時明矣,何從南面而受堯之朝乎?孔子有云:『天無二日,民無二王。』此古今不易之定理也。若舜既已為天子矣,及堯終之後,又帥天下諸侯以為堯行三年之喪,則是舜一天子,堯又一天子,而有二天子矣,民豈有二王之理乎?然則臣堯之說,可不辯而自見其謬矣,咸丘蒙尚何疑之有?」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堯,則吾既得聞命矣。《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舜既為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
《詩》,是《小雅•北山》篇。普,是遍。率,是循。賢勞,是以賢能任勞。
咸丘蒙問說:「舜無臣堯之事,則我既得聞教矣。乃其不臣瞽瞍,則尚有可疑者。《北山》之詩有云:『普天之下,其地雖廣,無尺地非王土。率土之濱,其人雖眾,無一民非王臣。』當瞽瞍之時,舜既為天子矣,則瞽瞍亦王臣中之一人耳,乃獨不謂之臣,此何說耶?」孟子答說:「詩人之指,各有攸寓。這詩所言,非天子可臣其父之謂也。乃當時大夫行役於外,為王事所迫,身任奔走之勞,而不得歸養其父母,因作為此詩。其意說道:『今日之事,莫非王事,凡為王臣者都該分任其勞,何為他人皆享其逸,偏我為賢而使之獨勞,更無休息之期乎?』是詩人本意,但因獨勞而發其不平之情耳,非謂天子可臣其父也。子乃疑瞽瞍之非臣,非惟不知舜,亦昧於詩人之旨矣。」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凡文辭,一字叫作文;一句叫作辭。逆,是探取的意思。《雲漢》,是《大雅》篇名。孑,是單獨。
孟子又曉咸丘蒙說:「觀《北山》之詠,其意在於獨勞,而不在於『莫非王臣』之一言。可見詩之所貴者,意而已,不在文辭之間也。是以善說詩者,須有活法,不可泥著一字,害了那一句之義;又不可泥著一句,害了那設辭之志。當以自家的意思,探取作詩者的本旨,則玩索久而理趣自融,涵詠深而情狀如見,乃可以得古人之心於千載之下矣。若但拘泥其辭,而不求其意,則《大雅•雲漢》之詩有云:『周遭饑饉之餘,黎民無有單獨遺下者。』果如此言,是周家的百姓殘傷已盡,無復有遺種之存矣;豈知其意特在於憂旱之甚,若天絕其生耳,非真無遺民也。然則《北山》之詩,豈真謂『莫非王臣』,而天子可臣其父哉?子乃以辭而害其志,則亦不善於說《詩》矣。」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詩》曰:『永言孝思,孝思維則。』此之謂也。」
《詩》,是《大雅•下武》篇。則,是法則。
孟子又曉咸丘蒙說:「欲知舜無臣父之事,當觀其平日待親之隆。蓋人子能善事父母的,都可以言孝,然或分有所限,未可言至也;若論孝子之至,則莫大乎尊顯其親,而分得以自伸,這才叫作孝之至。人子能崇奉父母的,都可以言尊,然或勢有所拘,未可言至也。若論尊親之至,則莫大乎以天下養,而勢莫與之抗,這才叫作尊之至。今舜尊為天子,即尊瞽瞍為天子之父,是舉天下之名分無復可加其尊,非尊之極至而何?舜富有四海,即養瞽瞍以天下之富,是舉天下之供奉無復可加其養,非養之極至而何?尊養並至,此舜之孝所以為不可及,而天下後世為人子者,莫不以之為法也。《下武》之詩說:『人能長言孝思而不忘,即可以為天下法則。』正此尊親養親之至,而舜之所以稱為大孝者也。若謂舜為天子而臣其父,則所以卑親辱親者至矣,大舜豈為之哉?瞽瞍北面而朝之說,信乎其為齊東野人之語矣!」
「《書》曰:『祗載見瞽瞍,夔夔齊栗,瞽瞍亦允若。』是為父不得而子也?」
《書》,是《大禹謨》篇。祗,是敬。載,是事。夔夔齊栗,是敬謹恐懼的模樣。允,是信。若字,解作順字。
孟子又曉咸丘蒙說:「大孝如舜,固無臣父之事。而古語所云『不得而子者』,亦自有一種道理。《書經•大禹謨》說:『舜敬事瞽瞍,每去進見,必夔夔然致齋莊之容,作戰慄之色,無一念不虔,無一時或怠。由是積誠之所感格,瞽瞍亦遂化其頑而為慈,心以之孚,意以之順矣。』夫父為子綱,父能立教,子從而化,理之常也。今瞽瞍不能以不善及舜,而反見化於舜,所謂父不得而子者如此,是豈可臣其父之謂哉?」所謂君不得而臣,即此亦可以類推矣。考之太甲之於伊尹、成王之於周公,皆賴於臣以成其德,亦若不得而臣者;而伊、周稱為大忠,太甲、成王並為商、周令主,君道益有光焉。則知君臣之相臨者,分也;其相成者,道也。使人主自恃其南面之尊,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雖普天率土皆臣僕焉,猶為孤立於上耳。君天下者所當知。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曰:「天與之。」
萬章問於孟子說:「帝莫聖於堯、舜,事莫大於禪授。人皆言堯有天下,求可以禪帝位者,惟舜有聖德,因舉天下而授之舜,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說:「舜雖得統於堯,而堯不能有私於舜;今說堯以天下與舜,殆不然也。蓋凡物可得而與人者,必是自己私物,可得而自專者耳。若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為天子者但能以一身專統御之責,不能以一己專授受之權,安能以天下與人?若曰與之,則是堯以天下為一人之私,有之自我,與之自我,而非出於公天下之心矣,豈理也哉?」萬章問說:「帝王之統,必有所與,而後有所承。舜有天下,既非堯之所與,果誰與之乎?」孟子答說:「帝王之興,皆由天命,故其位曰天位,祿曰天祿。見其為天之所授,非人力可得而與也。舜有天下,亦惟受命於天,而為天之所與耳。堯雖禪位於舜,不過承順上天之命,而有不能不與者,豈得而專之哉?明乎天與之旨,而可以知帝堯公天下之心矣。」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諄諄,是語言詳切。
萬章問孟子說:「帝王傳位,必有丁寧告諭之言,乃見其為與。今曰舜有天下為天所與,則天亦諄諄然教命之乎?無以命之,則何從而見其為與也?」孟子答說:「天意難知,人事易見。舜之受命於天,天固非諄諄然命之也,天載無聲,何嘗有言?惟就舜之行與事,默示其意而已。蓋身之所行,叫作行;見諸事為,叫作事。舜凡有所行,而行無不得,這是天以行而示其與之之意也;舜凡有所為,而事無不利,這是天以事而示其與之之意也。意之所在,即命之所在,豈待諄諄然以言命之乎?知舜為天心所眷,則其奄有天下,不在於禪授之時,而於穆之中,固已預為之地矣,堯安得而與之哉?」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暴,是顯揚。
萬章又問孟子說:「天之所以示舜在於行與事之間者,其實如之何?」孟子答說:「凡人事可以力為,而天意難以取必。欲知天之命舜,但觀舜之得天可見矣。蓋人之才德有可托以天下者,天子能舉而薦之於天;然天意之從違,未可知也,不能使天必與之天下。正如諸侯能薦人於天子,許其可任一國之事;而不能取必於天子,使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許其可任一家之事;而不能取必於諸侯,使與之大夫。蓋薦舉之責雖在於下,予奪之權實操於上,家國皆然,而況天位之重乎!昔堯以舜之德可居天位,使之攝行大事,以致薦舉之意,然不能必天之受也;乃其行與事克享乎天心,而天即受之。以舜之德可治天民,使之歷試諸艱,以示暴揚之意,然亦不能必民之受也;乃其行與事克協乎民心,而民即受之。夫薦舜於天,暴舜於民,此行與事之所在也。至於天受之、民受之,則天之所以示舜,而非堯之所能使矣,然何待於言哉?所以說『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知此,則舜之有天下,謂堯薦之則可,謂堯與之則不可。天人相與之際,亦微矣哉!」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萬章又問孟子說:「天與、人與,至難格矣。堯薦舜於天,而天即受之;暴舜於民,而民即受之,其事如何?」孟子答說:「天人之分雖殊,感通之理則一。昔者堯嘗命舜,使主天地山川之祭。其精誠之所感孚,幽無不格,百神皆歆其祀而享之,這便是薦之於天而天受之也。又嘗命舜,使主治教刑政之事。其德意之所注措,事無不治,百姓皆被其化而安之,這便是暴之於民而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皆天意所在,帝堯不得而與焉,所以說『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然則能以天下與人者,惟天而已。而天意所屬,非盛德,其孰能當之乎?」
「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
南河之南,即今開封等府地方。謳歌,是歌頌功德。
孟子告萬章說:「天心與舜不特見諸行事之間,而揆之氣數、卜之人情,皆有可驗。觀舜之輔相帝堯,得君行政至於二十八年,在相位最久,施澤於民最深,此豈人力之所能為哉?歷數有歸,天實為之也。乃舜之心,則何常有意於得天下哉?當堯崩之後,舜率天下諸侯行三年喪既畢,其心以為有堯之子丹朱在,天下不患無君;於是避而遠去,居於南河之南,只要丹朱能嗣守帝堯之業,其心安矣。然天下諸侯,凡執贄而朝覲的,不去朝見丹朱,而皆來朝見於舜;凡訟獄不平的,不去赴訴丹朱,而皆來赴訴於舜;凡謳歌功德的,不去頌美丹朱,而皆來頌美乎舜。人心翕然來歸,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者,所以說非人所能為,實天意之所在也。舜見天意如此,逃之而不可得,然後自河南復還中國,紹堯而踐天子之位焉,無非承天之意而已。向使乘堯之崩,不為南河之避,而徑居處於堯之宮,迫脅乎堯之子,是乃篡君之位而據之耳,豈得謂天與之哉?觀此,則舜之有天下,不但堯不能容心於與,而舜亦未嘗有心於得,徒泥其禪授之跡者,則亦未明乎天道矣。」
「《太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太誓》,是《周書》篇名。
孟子告萬章說:「即舜為民心之所歸,便知為天心之所與,此非無征之言也。《書經•太誓》篇有云:『天未嘗有目以視,而於人之善惡無所不見,但從我民眾目所視以為視耳;未嘗有耳以聽,而於人之淑慝無所不聞,但從我民眾耳所聽以為聽耳。』《書》之所言如此。可見帝天之命,主於民心;而民心所歸,莫非天意。我以朝覲、訟獄、謳歌之歸舜,而明其為天心之所與者,正謂此也。然則舜有天下,天之所以寄視聽於民者審矣,豈待堯之薦而遂與之哉?堯不能以天下與舜,益可見矣。」詳觀此章之言,可見帝王歷數之傳,皆有天命,神器至重,非可以妄得而竊據也。然天命固未易得,尤未易保。蓋創業之主,收已集之人心易;守成之主,聯不散之人心難。欲固結民心,以永保天命者,惟慎修其德,以無忝於受命之主而已。《詩》云:「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守成之主,宜留意焉。
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
萬章問於孟子說:「人皆言堯、舜盛德之至,故以天下為公,不傳之子而傳之於賢。及至於禹,而其德遂衰,於是不傳於賢而傳之於子,始以天下為一家之私矣,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說:「人以德衰議禹,此言非是,禹之心殆不然也。蓋天子不能以天下與賢,亦不能以天下與子,授受之際,但看天意何如。若使其子不肖,而天意欲屬之賢,則舉天下而與之賢,故堯以之禪舜,舜以之禪禹,非有意於公天下,天意在賢,不能違天而與子也。若使其子既賢,而天意欲屬之子,則舉天下而與之子。故禹可以傳啟,啟可以承家,非有意於私天下,天意在子,不能違天而與賢也。夫以帝位相傳,一聽於天若此。則與賢者,其德固為至盛;與子者,其德亦非獨衰。人乃執堯、舜以議禹,何其所見之陋哉?」
「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
陽城、箕山之陰,都是地名,在今河南嵩山下。啟,是禹之子。益,是禹之相。
孟子告萬章說:「吾謂與賢、與子,莫非天意,何以見之?昔者舜薦禹於天,任以為相,十有七年。迨舜崩,三年之喪既畢,禹因舜有子商均在,乃遠避於陽城之地,其心只欲讓位於商均耳;乃天下之民,皆歸心於禹,而翕然從之;凡朝覲、訟獄、謳歌者,皆不從商均而從禹,就與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的一般。當時人心如此,則天意在禹可知,舜安得不舉天下而授之禹乎?若禹、益之時,則與此不同矣。禹亦嘗薦益於天,任以為相者七年。迨禹崩,三年之喪既畢,益因禹有子啟在,亦遠避啟於箕山之陰,以讓位焉。但見天下之臣民朝覲、訟獄的,不往歸益而來歸啟,說道:『啟乃吾君之子也,吾不歸吾君之子而誰歸乎?』謳歌的亦不謳歌益而謳歌啟,說道:『啟乃吾君之子也,吾不戴吾君之子而誰戴乎?』人心歸啟如此,則天意在啟可知,禹安得不舉天下而傳之啟也?觀於舜、禹之事如此,則禹之不得不傳子,與堯、舜之不得不傳賢,其心一而已。乃議禹為德衰,何其敢於誣聖乎?」
「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歷年多,施澤於民久。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
孟子告萬章說:「舜、禹、益皆有聖人之德,而當時民心所以歸舜、禹而不歸益者,其故為何?由其所遇之時不同耳。蓋堯之子丹朱,其德不類於堯;舜之子商均,其德亦不類於舜,民心既已不服矣。而舜之相堯二十有八年,禹之相舜十有七年,其歷年既多,施恩澤於民最久。以相之賢,而遇子之不肖,此民所以不歸堯、舜之子而歸舜、禹也。若啟之賢,能以敬德相承,嗣守禹之典則,民心之歸服既有素矣;而益之相禹僅僅七年,其德澤施於民者,又非如舜、禹之久。以子之賢,而又遇相之不久,此民之所以不歸益而歸啟也。夫均之為相,而舜、禹之歷年俱多,益之歷年獨少,其久近相去如此。均之為子,而堯、舜之子獨不肖,禹之子獨賢,其賢、不肖相去又如此。以氣數言,若似乎不齊;以機會言,則適相湊合。是皆冥冥之中有為之主宰者,一天之所為而已,豈人力之所能與哉?蓋人力可以薦賢於天,而不能使為相之皆久;人力可以傳位於子,而不能使其子之必賢。其有久、近,賢、不肖者,皆天意之所為。聖人一惟聽天之命而順受之耳,豈能容心於其間哉!」
「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天,是理之自然。命,是人所稟受。
孟子承上文說:「堯、舜、禹之時,相不皆久,子不皆賢,固皆有天命存乎其間。而所謂天命,又非可以強為而力致也。蓋凡事有待於經營而成者,皆屬人為,未可以言天。惟是因物付物,不見其作為之跡,而予奪去就,冥冥之中自有主張,此則理之自然而不可測者;父不能為其子謀,君不能為其臣謀,所以叫作天。天豈可得而違之乎?凡事有可以希望而得者,皆屬人力,未可以言命。惟是與生俱生,不由於冀望之私,而窮通得失,稟受之初自有分量,此則數之一定而不可移者;子不能得之於父,臣不能得之於君,所以叫作命。命豈可得而拒之乎?然則舜、禹之有天下,固此天命;益之不有天下,亦此天命。豈可以禹之傳子而遂議其德之衰也哉?」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孟子告萬章說:「益之不有天下,固由於天;而自古聖人不有天下者,則非獨一益為然也。蓋凡起匹夫之微,至於登帝位而有天下者,非是說德為聖人而即可以有天下也。必玄德若舜,而又有天子如堯者以薦之,然後能繼唐而帝於虞;祗德若禹,而又有天子如舜者以薦之,然後繼虞而王於夏。向使徒有聖人之德,而無天子之薦,則舜終於側微,禹終於躬稼而已,安能以匹夫而遂有天下哉?所以天縱大聖如仲尼者,其德雖無愧於舜、禹,然而上無堯、舜之薦,則亦徒厄於下位,老於春秋而已;此仲尼所以不有天下也。觀仲尼不有天下,則大德受命,固有不能盡必之於天者;而益之不有天下,又何疑哉?」
「繼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
孟子告萬章說:「觀仲尼之事,則知有德者有薦者,方可以有天下。然亦有不盡然者。蓋天命固不輕以予人,亦不輕以奪人。故凡繼先世之統而有天下者,非是說德不如舜、禹,而天遂廢之也,其祖宗之功德未泯,天心之眷顧未衰;若自絕於天,而為天心之所棄者,必減德如桀,然後廢之南巢;暴虐如紂,然後廢之牧野。向使桀、紂之惡未甚,則商未必能滅夏,周未必能滅商,何至於遽失天下哉?所以繼世之君如夏啟、太甲、成王,其德雖不及益、尹、周公之賢聖,然皆能嗣守先世之業,則天亦不能廢子而立賢,奪此以與彼也,此益、伊尹、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也。夫以伊尹、周公之聖,而不有天下,其何疑於益?以太甲、成王之為君,皆足以繼世,又何疑於禹?比類以觀,而天之所以與子之意見矣。」
「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復歸於亳。」
太丁、外丙、仲壬都是成湯的子。太甲,是太丁的子。艾字,解作治字,是斬絕自新的意思。典刑,是典章法度。
孟子承上文說:「益之不有天下,吾既詳言之矣。若伊尹之不有天下,為何?蓋伊尹以聖人之德輔相成湯,伐夏救民,以王於天下,其功業可謂盛矣。迨成湯既崩,太丁未立而歿,其弟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不久於其位。於是太丁之子太甲立焉。太甲既立,又不能率乃祖之攸行,把成湯所建立的典章法度都壞亂而不修,成湯一代之家法幾於墜矣。以此主暗國危、人心未附之時,伊尹豈不可遂有天下?然其心不忍主德之不明、湯祀之遂絕也,乃因亮陰之制,安置太甲於桐宮者三年。蓋桐宮乃湯墓所在,放之於此,正欲其追念乃祖,而發其修省之機也。太甲果能翻然悟悔,自怨以示懲創之意,自艾以加克治之功。居桐之日,果能去其不仁之習而自處於仁,改其不義之行而能遷於義;三年之間,一惟伊尹教我之言是聽是從,而大異於顛覆典刑之日矣。伊尹見其改過自新,克終厥德,乃復自桐宮而迎歸於亳都,奉之以君天下,而繼成湯之統焉。此雖伊尹之忠,本無利天下之心;亦由太甲之賢,終能守成湯之業。則伊尹之不有天下,亦何莫而非天之所為哉?知伊尹則知益矣。」
「周公之不有天下,猶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
孟子承上文說:「伊尹之不有天下,固由於繼世之有賢君矣。乃周公以元聖之德,居冢宰之位,攝國日久,得民最深,宜其有天下。而亦不有天下者,為何?蓋因繼世之君,有若成王,基佑命於夙夜,紹謨烈而重光,為周家守成之令主。所以周公雖聖,亦不得而有天下。就如益之在夏,遇有敬承之啟,則夏之天下非益之所得有也;伊尹之在殷,遇有遷善之太甲,則商之天下非伊尹之所得有也。蓋天不能廢啟以與益、廢太甲以與伊尹,則豈得廢成王而與周公哉?此所謂天與子則與子,而非人之所能為也。三代皆然,夫何獨疑於禹,遂議其為德衰也哉?」
「孔子曰:『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其義一也。』」
孟子承上文說:「歷觀帝王之統,與賢、與子,皆出於天。則堯、舜、禹之德,信無分於盛衰矣。然此非我一人之私言也。聞諸孔子說道:『唐、虞之世,堯禪舜,舜禪禹,以天下為公而不私其子。夏後殷周之盛,啟繼禹,太甲繼湯,成王繼文、武,以天下為家,而不必於賢。或禪或繼,其跡雖若是乎不同,然禪者非以揖讓為名,繼者非以世及為利。天命所向,人心所歸,義在於與賢則與賢,是禪位固理之所宜也;義在於與子則與子,是繼世亦理之所宜也。聖人不過上奉天命,下順人心,求合乎當然之理而已,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哉?』知禪、繼之同歸於義,則我所謂與賢、與子,皆出於天,其言固有徵矣。今乃議禹為德衰,何其謬於孔子之言也哉!」
按,孟子此兩章書,發明天人之際最詳。而前章言天,專主民心;此章言天,兼論世德。言民心,以見非盛德之至,不可以得民,而天意不輕於予人;欲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者,知有定命也。言世德,以見雖中材之主,亦可以保命,而天意不輕於奪人;欲天下後世之為人君者,思常厥德也。使臣非舜、禹之聖,而謂天位可奸;君非帝啟、太甲、成王之賢,而謂天命可恃,則皆自取覆亡之禍者耳,於天何與哉?
萬章問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湯』,有諸?」孟子曰:「否,不然。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系馬千駟弗視也。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
割烹,是庖人宰割、烹調之事。要,是干求。莘,是國名。
時戰國策士遊說諸侯、希求進用者,藉口伊尹以自飾其卑污之行,因說伊尹曾以割烹之事要求商湯。萬章疑而問於孟子說:「伊尹相湯伐夏,為一代佐命之元臣。時人乃說他未遇時節,欲見湯而無由,因投托湯妃有莘氏,作為媵臣,負鼎俎之器,執割烹之役,以此見幸於湯,遂說湯伐夏救民,以成王業。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說:「否。此非伊尹之所為也。蓋凡出而大有作為的人,其窮居必大有涵養。伊尹當未仕時,躬耕於有莘之野,此時只是一個畎畝之農夫。乃其跡雖甚微而志則甚大,其心思所向,只把堯、舜之道欣慕而愛樂之,其他嗜好無一可以動其心者。蓋堯、舜之道,達則可以兼善天下,窮則可以獨善其身。伊尹居畎畝之間,雖未有天下之責,而其自待則甚重。故大而辭受之節,只看道義上何如。若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不但不為小利所動,就是祿以天下之富,亦卻之而弗顧;系馬千駟之多,亦鄙之而弗視。蓋其心惟知有堯、舜之道,千駟、萬鍾亦不足為之加損也。小而取予之微,也看道義上何如。使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不但大處不肯苟且,就是以一介與人,亦不肯失之傷惠;一介取於人,亦不肯失之傷廉。蓋其心惟知有堯、舜之道,一介取與亦不肯輕易所守也。夫伊尹樂堯、舜之道,至於辭受取與之間一無所苟如此,則其律己之嚴,自耕莘之時而已然矣。若夫割烹之事,豈以樂堯、舜之道者而肯為之哉?」
「湯使人以幣聘之。囂囂然曰:『我何以湯之聘幣為哉?我豈若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哉?』」
聘,是徵召。囂囂,是無欲自得的模樣。
孟子告萬章說:「伊尹窮居樂道,一無所苟,故其出而用世,尤不肯輕。當其耕莘之時,商湯聞其賢名,使人執幣帛以聘之,迎之致敬以有禮,亦可應召而出矣。乃伊尹抱道自高,囂囂然說:『凡人有慕於外,斯有動於中。我今一無所求於世,何用湯之幣聘為哉?一受其聘,則食人之食,便當憂人之憂,與其受職而任事,豈若我處於畎畝之中,誦詩讀書,由是以樂堯、舜之道,若神遊於二帝之庭,而與之相為授受哉?』內既自樂於己,外自無求於人,湯之聘幣誠不足為榮,而自不屑於就矣。夫湯以幣聘伊尹,而伊尹猶不肯輕出如此,豈有割烹要湯之事哉?」
「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與我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為堯、舜之民哉?吾豈若於吾身親見之哉?』」
幡然,是變動的意思。
孟子告萬章說:「伊尹以道自樂,固不肯輕於應聘。而成湯敬重伊尹,必欲致之,不以一聘而遂已也。乃三次使人往聘之,其禮意之勤如此。於是伊尹始幡然改變其初志,說道:『我今處畎畝之中,樂堯、舜之道,非不充然其有得;然徒誦說嚮慕之而已,而堯、舜終不可作,唐、虞之世終不可得而見也。與其心慕堯、舜之君,吾豈若出而為上、為德,使我之君即為堯、舜之君,而媲美於放勛、重華之盛哉?與其心慕堯、舜之民,吾豈若出而為下、為民,使我之民即為堯、舜之民,而上同於時雍風動之休哉?與其心慕堯、舜之世而不可見,吾豈若致君為堯、舜之君,而身親見其道之行於上;澤民為堯、舜之民,而身親見其道之行於下哉?』蓋獨善一身,不若兼善天下之為大;遠宗其道,不若躬逢其盛之為真。成湯之聘,信有不可以終違者矣。夫其應湯之聘,必有待於三往之勤,而其用世之心,又必欲親見堯、舜之威,則其自待者不苟,而待斯世斯民亦不輕矣,豈有割烹要湯之事乎?」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非予覺之而誰也?』」
知,是知識。覺,是覺悟。「覺後知」「後覺」的「覺」字,是開發蒙昧,恰似呼喚夢寐的人醒轉來一般。
孟子又告萬章說:「伊尹應湯之聘,而必欲親見其道之行者,為何?惟有見於其責之不容辭耳。其意說道:『天生此民,稟性雖無不同,聞道則有先後。故有生於眾人之中,而聞道獨先的,這叫作先知、先覺。天生此先知的人,非使之獨知此理,正欲其啟迪後知,使同歸於知而後已也。天生此先覺的人,非使之獨覺此理,正欲其開悟後覺,使同歸於覺而後已也。天之所望於先知、先覺,其厚如此。我今在天生此民之中,獨能全盡人道,則我乃天民之先覺者也。先覺之責在我,則上天之意可知,我不忍後知後覺之人終於蒙昧,將以先知先覺之理,與斯民共明之,此我之心,亦我之責也。使非我有以覺之,則當今天下,得知覺之先而為後知後覺之所倚賴者,將屬之誰乎?既不能委其責於人,則不得不任其責於我矣。』然則伊尹之應聘而出,固將上承天命,下覺群蒙,而豈肯輕身以要湯哉?」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
孟子承上文說:「觀伊尹自任以先覺之責,則其堯、舜君民之志,豈徒托之空言者?其設心以為:『我既為天民之先覺,則天下之民皆吾一體,必舉天下之民皆遂樂生之願,而後行道之心,可以少慰耳。使或眾庶之中,但有匹夫匹婦顛連失所,不獲被堯、舜之澤者,是即我於生養安全之道有所未盡,就如我推而納之溝中的一般。』其心惻然不忍,不得不汲汲於往救之矣。夫以匹夫匹婦之微,而體恤如此其周;則舉四海九州之大,無一民一物不在其擔當負荷之中,其以一身而自任以天下之重有如此。惟其重於自任,是以急於救民,見得夏桀無道,暴虐其民,其心有大不忍者。於是感三聘之勤,始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於以除有罪之桀,救無辜之民焉。正欲使斯民皆被堯、舜之澤,而在己無負先覺之責也。夫伊尹切救民之志,成輔世之功,其挾持如此其大,幹濟如此其弘,而肯為割烹要湯之事哉?」
「吾未聞枉己而正人者也,況辱己以正天下者乎?聖人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矣。」
遠,是遠遁。近,是近君。
孟子又告萬章說:「觀伊尹相湯而能成救世之功,則知不肯要湯而甘為辱己之事。蓋天下國家之本在身,必己身先正,然後可以正人。吾未聞枉道以求合,己不正而能正人之不正者也。況於辱己以干進,則不止於枉己。欲正天下,則不止於正人。使伊尹而割烹要湯,辱己甚矣,豈能堯、舜君民,而成正天下之業乎?然人之所以致疑於尹者,徒泥其近君之跡,遂議其行之未潔耳。不知聖人之行,不能以盡同。或遠遁于山林,或近君之左右;或不屑就而去,或不屑去而留。據其跡雖若各有所當,然要其歸,則遠而去者志在獨善其身,固不肯苟同於流俗之污;近而不去者志在兼善天下,必不肯輕變其平生之守。總之歸於潔身,無枉己、辱己之事而已矣。若因伊尹之得行其道,而遂以割烹之事誣之,則是聖人而有辱身之行,何足以為聖人也哉?」
「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未聞以割烹也。《伊訓》曰:『天誅造攻自牧宮,朕載自亳。』」
《伊訓》,是《商書》篇名。造字、載字,都解作始字。牧宮,是夏桀所居。亳,是成湯所都之地。
孟子又告萬章說:「欲知伊尹無辱身之事,當觀伊尹有得君之由。蓋其起畎畝之中,一旦居阿衡之位,誠非無因而自致者。但其所以致此,乃因伊尹樂堯、舜之道,而成湯慕之,故尹雖無求於湯,而湯不能不有求於尹。是尹之要湯,吾聞其要之以堯、舜之道而已。若謂割烹要湯,則尹之所挾持者,固不在鼎俎之間;而湯之所慕好,夫豈在滋味之末?非吾之所嘗聞矣。《商書•伊訓》之篇載伊尹自言:『天討夏桀,始攻於牧宮之地,由我輔佐成湯,創其事於亳也。』觀書所言,則伐夏救民之事,尹蓋以身任之矣。自任如此其重,而豈有割烹要湯之事哉?誣聖之言,不辯而自明矣。」此可見聖賢出處,固以道而不苟;明良遇合,實相待而有成。湯不得尹,則無以革夏正;而尹不遇湯,即有堯、舜君民之道,惡能自究其用哉?
萬章問曰:「或謂孔子於衛主癰疽,於齊主侍人瘠環,有諸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為之也。」
主,是住宿其家。癰疽,是瘍醫。侍人,是內侍。瘠環,是人姓名。好事,是喜造言生事的人。
萬章問於孟子說:「君子以守身為大節,宜乎擇地而處,不失身於可賤之人也。或人乃謂孔子周流至衛,因瘍醫治癰疽之人得近於衛君,乃即館於瘍醫之家;及至於齊,因侍人名瘠環的得近於齊君,乃即館於瘠環之家。蓋欲借二人之力以自通,故不嫌於自屈也。果有此事否乎?」孟子答說:「聽言當折諸理,論人當考其素。豈有大聖如孔子,而肯主非其人者哉?此言大謬不然也。為此言者,多由世間有一般好事的人,欲假借聖人納交之事,以自掩其趨權附勢之私,故駕造浮誕不根之言,創立新奇可喜之說。既非考據於經傳,又不照管乎道理,徒眩惑愚人之聽而已。知道之君子,豈可為其所惑哉?」
蓋是時王綱既墜,聖學不明,游談橫議之徒,人人得為異論。如前章議舜為臣父、議禹為德衰、議伊尹為割烹,而此章又議孔子主於癰疽、侍人瘠環,大抵皆出於好事之口,變亂是非,肆言而無忌憚者。其言雖不足為聖賢之累,而為世道人心之害不淺。故孟子每每詳辯而力辟之,所以扶世教、正人心也。
「於衛主顏讎由。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彌子謂子路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癰疽與侍人瘠環,是無義無命也。」
顏讎由,是衛之賢臣。彌子,是衛之幸臣。
孟子告萬章說:「欲知孔子不苟於所主,觀於居衛之事可見。孔子嘗周流至衛,聞顏讎由是衛之賢大夫,因館於其家,而以之為主。時衛之幸臣有彌子者,其妻與子路之妻為兄弟之親,因對子路說道:『孔子欲得位而行道,非我之力不能。若肯來投我,以我為主,我當薦之於君,使得大用。衛卿之位,可立致也。』子路遂以彌子之言告於孔子。孔子答說:『位之得失,自有天命,非人力之所能為。彌子安能使我得用於衛?而我亦何必主於其家乎?』觀孔子之言如此,可見孔子進而用世,不急於進也;雍容揖遜,而進必以禮。退而引去,不難於退也;明決果斷,而退必以義。禮義在我,惟盡其所當為而已。至於爵位之得與不得,一惟聽命於天,說道:『得之有命,不足以為喜;不得有命,不足以為憂。』其以義命自安如此。向使不擇所主,而主癰疽與侍人瘠環,是義當退而不退,不知有義之可守;命不當得而得,不知有命之可安,是無義無命也。孔子肯為之哉?」是孔子當平居之時,而不肯苟於所主者如此。
「孔子不悅於魯、衛。遭宋桓司馬,將要而殺之。微服而過宋。是時孔子當厄,主司城貞子,為陳侯周臣。」
桓司馬,名魋,是宋大夫。要,是遮截的意思。司城貞子,是宋之賢大夫。周,是陳侯的名。
孟子又告萬章說:「孔子擇人而主,不特見於處常無事之日;雖造次之時,亦有不肯苟者。昔者孔子周流列國,嘗不得志於魯,心中不悅,去而適衛;又不得志於衛,心中不悅,去而適宋。此時適遇宋司馬桓魋,以孔子貌似陽虎,將要截孔子而殺之。孔子計無所出,只得換了常穿的衣服,微行而過宋,去適陳國。當是時,孔子在厄難之中,危急存亡之際,以全身遠害為重,若不暇擇人而主矣。猶且主於司城貞子之家,蓋以貞子前為宋司城之官,其賢行著聞於宋;後為陳侯周之臣,其賢行又著聞於陳,故托之以為主也。夫以孔子處患難之時,猶不肯輕於所主如此。況處齊、衛無事之時,而肯主癰疽與侍人瘠環也哉?」
「吾聞觀近臣,以其所為主;觀遠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癰疽與侍人瘠環,何以為孔子?」
近臣,是在朝之臣。遠臣,是遠方來仕之臣。
孟子又告萬章說:「君子小人,其類自別;故取人之道,各以其類觀之。我聞近臣處於國中,常為人所主者。欲知近臣之賢否,但觀其所為主的是何等樣人:其人果賢,則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而近臣之賢可知;若同乎流俗,則近臣亦流俗之輩矣。遠臣來自他邦,常主於人者。欲知遠臣之賢否,但觀其所主的是何等樣人:其主果賢,則是依仁而居,托義而處,而遠臣之賢可知;若比之匪人,則遠臣亦匪人之徒矣!是或主人,或主於人,雖若非素定之交,而為小人、為君子,則各有相從之類。然則癰疽、侍人,其非孔子之類明矣。而乃謂孔子主於癰疽、侍人,則是以至聖而主於至不肖之家,何其不類之甚也!尚可以為孔子哉?好事之說,可不辯而益見其妄矣。」大抵君子小人,其人品較若黑白,本無難辨。而臣下每失之詭隨,人主每失之偏任者何?君子以同道為朋,務在進賢;小人以同利為朋,務在植黨。君子之朋主於濟國,故疏於防奸;小人之朋志在得位,故工於詆正。是以直道難容,枉道易合,此忠佞之分也。人主不可不察。
萬章問曰:「或曰:『百里奚自鬻於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為之也。」
百里奚,是秦大夫。自鬻,是自賣其身。
萬章問於孟子說:「古之賢人,若百里奚相秦以成霸業,其功名至顯盛矣。或人乃言其進身之始,欲往見秦穆公而無資,遂自賣其身於秦國養牲者之家,得其五羊之皮,為其家餵牛,以此夤緣求見於穆公。穆公以為賢,遂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不識此語果誠然乎?」孟子答說:「否。此言殆非然也。蓋古人未遇之時,雖不免累於困窮,乃其得君而仕,則必不肯甘於污辱。為此言者,多由好事之人,喜為不經之論,欲自掩其污辱之行,而假借於古人之名耳。豈以百里奚之賢而肯為食牛干主之事哉?」是時列國游士,若彈鋏吹竽、雞鳴狗盜之徒,挾其術以干世主之好,故往往借聖賢之事以自文其私。如前以割烹要湯誣伊尹,此又以食牛干秦誣百里奚。大要皆以不正之心度聖賢,故孟子皆斷其出於好事之口,所以辟邪說,正人心者,至矣。
「百里奚,虞人也。晉人以垂棘之璧與屈產之乘,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百里奚不諫。」
虞、虢,都是國名。垂棘、屈,都是地名。宮之奇,是虞臣。
孟子又告萬章說:「吾於百里奚,而諒其無食牛干主之事者何?亦觀其平日去就之間而已。蓋百里奚雖仕於秦,而生長於虞,本虞國之人也。當其在虞,何嘗知有秦?只因晉人聽荀息之計,興伐虢之師,恐道經於虞,為虞所阻。乃以垂棘所出之璧玉,與夫屈地所產之良馬,行賂於虞,以為假道之資,因越虞以伐虢,實欲先取虢而並及於虞也。虞公貪受璧、馬之賂,而不顧亡國之患。是時,虞臣宮之奇以為虞之與虢,有輔車、唇齒之義,虢亡則虞不能獨存。於是諄諄然諫止虞公,而虞公不能聽也。百里奚見得晉人之計已成,虞公之昏難悟,以為空言何補?遂不諫而去之秦。此其去虞從秦之由如此。向使虞公能聽忠言而卻晉人之賂,則虞可以不亡,而百里奚可以不去。其去虞而適秦,乃迫於虞之亡,而非有利於秦之用也,何為而有食牛干主之事哉?」夫以虞公,一貪璧馬之賂,而良臣遂去,國隨以亡。貨利之足以壞君心、速敗亡之禍如此。是以明君賤貨而貴德,不寶珠玉而寶善人也。
「知虞公之不可諫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為汙也,可謂智乎?不可諫而不諫,可謂不智乎?知虞公之將亡而先去之,不可謂不智也。時舉於秦,知穆公之可與有行也而相之,可謂不智乎?」
孟子既述百里奚處虞之事,遂斷之說道:「凡出處大節,惟智者能辨之。百里奚知虞公之不可諫,脫身去秦,此時年已七十矣,其閱世既久,見理甚明。若食牛干主之事,污賤可恥顯然易見,而百里奚曾不知其為辱?貪昧甚矣,豈可謂之老成有智慮者乎?然不智,則必不能知語默之宜。百里奚知虞公之惑於利,諫之必不肯聽,遂止而不諫,此其當默而默,非有見幾之明者不能,豈可謂之不智乎?不智則必不能知去就之分。百里奚知虞公之將亡,不去且及於難,乃先去以遠禍,此其可行則行,非有保身之哲者不能,不可謂之不智也。不智則必不能知廢興之機。當其去虞而舉於秦,知穆公之賢可與有為也,遂委質以相從,受任而輔國,此其可仕則仕,非有擇主之智者不能,豈可謂之不智矣乎?其智既有足程,其中必有定見。彼食牛干主,少知禮義者所不屑,而謂智者肯為之哉?」
「相秦而顯其君於天下,可傳於後世,不賢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鄉黨自好者不為,而謂賢者為之乎?」
自好,是自愛其身。
孟子承上文說:「百里奚之為人,不但其有過人之識,而且有輔世之功。蓋使其仕秦而得君行政,曾無功業之可聞,則亦未足以見其賢也。今觀其相秦而佐穆公以治國,使其君威令布於諸侯、聲名顯於天下,而其餘休遺烈且可傳之後世,保子孫而澤黎民,其功業之顯盛如此,是何等樣賢相!而豈庸庸瑣瑣、不賢者之所能為乎?夫既有賢者之事功,則必有賢者之志節。若使自賣其身以成就其君,冒污辱之羞,赴功名之會,此雖鄉黨之常人,稍知自愛其身,而顧禮義、惜廉恥者,亦不肯甘心於此;曾謂賢如百里奚,有尊主庇民之功,而肯為降志辱身之事哉?好事者之言,誣亦甚矣!」
觀於此章,百里奚一人之身耳,在虞無救亡國之禍,在秦遂成致主之功,非其佞於虞而忠於秦也,聽與不聽、用與不用耳。賢才之用舍,關人國之廢興如此。任賢圖治者,宜鑒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