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直解 · 卷七

張居正 《四書直解》
離婁上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離婁,是古時明目的人。公輸子,名班,是魯國巧人。師曠,是晉國樂師。古時作樂,截竹為十二管,以審五音。黃鐘、大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為陽,大呂、夾鍾、仲呂、林鐘、南呂、應鐘為陰,陰陽各六,所以叫作六律。五音,是宮、商、角、徵、羽。 孟子見後世之為治者,每以私智自用,而不遵先王之法,故發此論,說道:「治天下之道,皆本之於心,而運之以法。法之所在,雖聖人有不能廢者。譬如制器,以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使之造作,心思目力何所不精?然必取諸規以為員,取諸矩以為方,而後可以成器。設使不用規矩,則明巧亦無所據,而方員不可成矣。譬如審樂,以師曠之聰,使之察音,巨細清濁何所不辨?然必以六律之長短定五音之高下,而後可以成樂。設使不用六律,則至聰亦無所施,而五音不可審矣。古稱至聖,莫如堯、舜。如堯、舜之治天下,以如天好生之仁運之,何治不成!然其精神心術,必寄之紀綱法度,立為養民之政以厚其生,立為教民之政以正其德,而後能使天下咸被其仁也。設使堯、舜之治天下而不以仁政,則雖有教養斯民之心,而綱維未備,規制未周,欲天下之民皆遂生復性而歸於平治,亦不能矣。況不及堯、舜者乎?然則為治之不可無法,即器之不可無規矩、樂之不可無六律也。世之求治者,奈何欲廢法乎?」 「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 孟子承上文說:「堯、舜惟行仁政,所以澤被於當時,法傳於後世,至今稱善治也。今之為君者,亦有愛民之意念發於由衷,與夫愛民之名聲聞於遠近者,似亦可以致治矣。然而德澤不究,治效不臻,當時之民不得沾其實惠,傳之後世亦不可以為法則,豈其心不若堯、舜哉?由其不能行先王之仁政,以為治天下之法故也。不行仁政,則雖有仁心、仁聞,而無其具以施之,惠亦不及於民矣。欲治之成,豈可得乎?夫先王之道,本無難行。惟後之為君者,累於多欲,不能推己及人;安於積習,不能修廢舉墜,故有不忍人之心,無不忍人之政,而治平不可幾耳。」願治者其慎思之。 「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承上文說:「不行先王之道,即仁心、仁聞不足以成治如此。可見心為出治之本,政為致治之法。政根於心,則法有所主而不為徒法;心達於政,則本有所寄而不為徒善。所以古語有云:徒有仁心,而無其政以繼之,則慈祥、愷悌之蘊,何從運用?不足以為政也。徒有仁政,而無其心以主之,則紀綱法度之施,只為文具,不能以自行也。故治天下者,必有仁心以為治本,有仁政以為治法,而後堯、舜之治可庶幾矣。彼有仁心、仁聞而不行先王之道,豈能澤當時而傳後世邪?」 「《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 愆,是過差。率由,是遵守的意思。舊章,是先王之成法。 孟子承上文說:「徒善既不足以為政,則先王之法信不可不遵矣。《詩經•假樂》篇中有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是說治天下者,於政事之間能無錯誤疏失,皆由遵用先王之舊典故也。可見,先王之法,中正不偏,纖悉具備;後人惟不能守,所以事有愆忘。若能於發號出令、立綱陳紀,皆以先王之法為準,自然有所持循而不至於錯誤,有所考據而不至於疏失矣。乃猶有愆過遺忘,而民不被其澤者,無是理也。然則堯、舜所行之仁政,寧非後世之所當遵者哉?《書經》上說:『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正是此意。」蓋先王創業垂統,立為法制科條,傳之萬世,經了多少區畫,才得明備周悉,為後世治安之具。後人不能遵守,或參以私意,廢墜典章;或妄有紛更,輕變成法,天下之亂往往由是而作,豈但不能平治而已哉?守成業者所當知也。 「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 准,所以取平;繩,所以取直:都是制器的式樣。 孟子承上文說:「吾謂先王之法後世當遵者,何也?蓋古之聖人繼天立極,開物成務,欲制器以利天下之用,既嘗竭其目力以辨方圓平直之則矣。然一人之目,有所見,有所不及見。使無法以繼之,則目力有時而窮;故制之規矩以為方圓,制之準繩以為平直,使天下後世凡有造作的,皆據之以為式,而成器之利世世賴之,是聖人制器之法不可勝用也。聖人慾作樂以宣天下之和,固嘗用其耳力以察清濁、高下之理矣。然一人之耳,有所聞,有所不及聞。使無法以繼之,則耳力亦有時而窮;故制之為律,陰陽各六,以正宮、商、角、徵、羽之五音,使天下後世欲審音樂的,皆據之以考驗,而聲音、節奏世世傳之,是聖人作樂之法不可勝用也。聖人不忍生民之無主,而欲為之造命,固已竭盡心思、圖維區畫,而無所不用其極矣。然使無法以繼之,則能施於心思之所及,而不能施於所不及,即堯、舜之仁,亦有時而窮;故必以不忍人之政繼之,制田裡,教樹畜,以厚其生;設學校,明禮義,以正其德。使不忍之心,有所寄以不匱,故政行於一時而垂之後世,天下萬世無有不被其仁者矣,治之所由成如此。然則不以仁政,豈能平治天下乎?此先王之法所以當遵也。」 「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 下,是卑下。 孟子承上文說:「先王立法,萬世無弊。後之為治者誠能因而用之,則不假耳目心思之力,而治功可成矣。所以說:欲為高者,必因丘陵,以丘陵之勢本高,因而積累之則易成也;欲為下者,必因川澤,以川澤之勢本下,因而疏浚之則易深也。可見天下之事,有所因而為之,則簡而有功;無所據而施之,則勞而寡效。今先王之道著為成法,就是丘陵、川澤一般,乃不知所以因之;而欲以一人之聰明,圖目前之近效,則是舍丘陵以為高,舍川澤以為下,用力愈多,而功愈不能成矣。這便是不達事理的,豈可謂之智乎?」 這一章書自首節至此,都反覆言為人君者當以仁心、仁聞行先王之道的意思。能行先王之道,則不愆不忘,而仁覆天下;不行先王之道,則雖有仁心、仁聞,亦不足以為政矣。有志於堯、舜之治者,其知所從事哉!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 播惡,是貽患的意思。 孟子承上文說:「先王之道所以當因者,只是不忍人之政,足以澤當時而傳萬世耳。是以為人君者,必有仁心、仁聞,以行先王之政,則澤及生民,法垂後世,而代天理物之責乃為不虧;以是而居高位,固其宜也。苟不仁而在人上,必且縱情肆欲,破壞先王之法而無所顧忌,是播其惡於眾,而天下皆受其禍矣。其視仁者為何如哉?」然仁與不仁,其幾則微。一念順理,充之則為仁;一念從欲,極之則為不仁,而治亂安危之效自此分矣。為人上者,可不慎哉! 「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 揆,是量度。工,是百官。度,即是法。君子,是在上的人。小人,是在下的人。幸,是倖免的意思。 孟子承上文說:「不仁而在高位,則其禍有不可勝言者。蓋人君一身,百官萬民之統率也。苟上而為君者,施之政事惟任其私意,而不以道理量度;則下而為臣者務為阿順,亦無所執持,而不以法度自守矣。夫朝廷之上,全憑著道理,才能出令以布信;今上無道揆,則遷就紛更,政令不能畫一,而道不信於朝廷矣。百官之眾,全依著法度,才能順命以成信;今下無法守,則偷惰欺罔,職業不以實修,而度不信於百官矣。朝不信道,則在上之君子必至於肆志妄行,犯名義而不恤;工不信度,則在下之小人必至於放辟邪侈,犯刑法而不顧。一不仁在位,而臣民皆化於邪如此,非所謂播惡於眾者乎?如此而國有不亡者,亦僥倖苟免而已。」不仁之禍,一至於此,不亦深可畏哉! 「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 孟子承上文說:「觀於不仁之禍,乃知國之治亂,只在仁與不仁而已。所以古語說道:凡為國者,若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雖是國勢不兢,卻於根本無傷,還不叫做災;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雖是國儲不富,卻於元氣無損,還不叫做害。惟道揆不立於上,而不知有禮,則教化不行於下,而不知有學。由是賊惡之民起於其間,肆為邪說暴行,敗紀亂常,而國之喪亡無日矣。』」其為災與害,顧不大哉!然則為人君者,當鑒於不仁之禍,而思取法於先王之仁政矣。 「《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 《詩》,是《大雅•板》之篇。蹶,是顛覆。泄泄、沓沓,都是怠緩悅從的模樣。 孟子承上文說:「仁政之行,人君固當任其責矣。然使為人臣者不以此輔其君,治亦何由而成乎?觀《詩經•大雅》篇中說道:『上天方降災禍,顛覆周室,正上下交儆之時。為人臣者,當夙夜匪懈,以救國家之急;不可泄泄然怠緩悅從、苟且旦夕,而無所救正也。』這《詩》之所謂泄泄者,就如俗語所謂沓沓一般。如何是沓沓的意思?蓋人臣事君,有當盡之義也;今以逢迎為悅,而不以匡弼為忠,是無義矣。人臣進退,有當守之禮也;今進不能正君,退不能潔己,是無禮矣。人臣告君,當以堯、舜為法也;今則有所謀畫,皆出於世俗功利之私,至於先王之法,則造言詆毀,以為難行,是先王之治終不可復矣。這等的臣,只是因循歲月,顧慮身家,全無體國之誠、急君之念,即時俗之所謂沓沓者也。詩人所言泄泄,何以異此?是豈人臣之道乎!」 「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責,是責望。閉,是禁遏的意思。賊字,解作害字。 孟子說:「人臣而至於泄泄沓沓,無救於傾覆,國家何賴焉?不知人臣事君,自有個道理。古語有云:人臣若只趨走承順,外貌恭謹,特小節耳;惟是盡心輔導,舉高遠難能之事,責其君以必行,使存心立政,必欲如堯、舜而後已。這等的,雖似強之以所不堪,然其心卻是以聖帝明王的事業期望其君,而不敢以庸常待之:這才是尊君之至,所以謂之恭也。人臣只唯諾順從,外面敬畏,亦虛文耳;惟是盡言規諫,敷陳先王之善道,以禁遏其邪僻之心,即犯顏苦口,或傷於直戇而不辭。這等的,雖似投之以所甚忌,然其心卻是以防微杜漸的道理匡救其君,而不敢陷之於有過:這才是為國之誠,所以謂之敬也。若謂『先王之道,非吾君所能行』,而不肯責難陳善,以盡開導之方,坐視其有過而不恤,這反是害其君了,不謂之賊而何?夫不以恭敬事其君,而至於賊害其君,正泄泄、沓沓之謂也。其何以共成化理,而行先王之道哉?為人臣者,信不可不任其責矣。」 按,孟子責難陳善之言,不特明事君之法,即人君受言之道,亦在於此。《書經》上說:「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有言遜於汝志,必求諸非道。」蓋言而逆耳,本人所難受,惟是求之於道,方知其出於恭敬,而不可不從言而順意。本人所樂聞,惟是求之於非道,方知其反為賊害,而不敢輕聽;必如此,然後能聽納忠言,以成德業,而先王之治可幾也。有志於堯、舜者,可不念哉!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 孟子論世之君臣當以聖人為法,先比方說道:「古之聖人尚象制器,做下的法式,後世皆遵而用之。如欲為員的,必用規以運之,而後員可成;欲為方的,必用矩以度之,而後方可成。是天下之方員,至於規矩而無以加,所謂方員之至也。若夫人之大倫,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這五件都有個道理。但眾人有之而不能由,賢人由之而不能盡;惟聖人則生知安行,察知極其精,行之極其當,於凡貴賤親疏、等級隆殺,都合乎天理人情之極,不可加,亦不可損,所謂人倫之至也。不法規矩,成不得方員;不法聖人,盡不得人道。」三代而後,所以世無善法者,惟以聖人之道不明,而彝倫攸也。然則為君、為臣者,其可以不以聖人為法哉! 「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 孟子承上文說:「人倫莫大於君臣,聖人莫過於堯、舜。如欲為君而盡人君的道理,欲為臣而盡人臣的道理,二者將何所取法哉?皆法堯、舜而已矣。蓋自古非無明君,而惟堯之為君,則放勛格天,光被四表,致治之盛亘古獨隆,是能盡君道之極者,故必法堯然後可以為君也。自古非無賢臣,而惟舜之為臣,則玄德在位,歷試諸艱,輔相之業後世莫及,是能盡臣道之極者,故必法舜而後可以為臣也。若為臣的,不以舜之所以事堯者事其君,則雖奔走為恭,不過承事之末節,皆為不敬其君者耳。為君的,不以堯之所以治民者治其民,則雖粉飾治具,終無愛民之實心,皆為賊其民者耳。臣而至於不敬其君,則臣道虧;君而至於賊其民,則君道失:其何以輔理一人、君臨百姓哉?此為君臣者所以必法堯、舜而後可也。」 「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 孟子承上文說:「世之君臣,所以不法堯、舜而至於慢君賊民者,無他,蓋有畏難之心,則謂堯、舜至聖,不可幾及;有苟且之心,則謂不法堯、舜,亦可小康。此皆暗於大道,而未聞孔子之言者也。孔子曾說:『天下之道有二:只有仁與不仁兩端。』一念無私而當理,便是仁,便與不仁為異路;一念徇私而悖理,便是不仁,便與仁為異路。未有出於仁、不仁之外,而判為兩途者;亦未有介於仁、不仁之間,而別為一道者。」可見,此是則彼非,出此則入彼。能法堯、舜,則盡君臣之道,而為仁;不法堯、舜,則慢君賊民,而為不仁。其幾在一念之微,而相去懸絕,不啻天壤,可不審哉! 「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詩》云:『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此之謂也。」 幽、厲,都是不好的諡號:動靜亂常叫作幽;殺戮無辜叫作厲。 孟子說:「君道惟在於仁,仁則能以堯之所以治民者治民,而身安國寧,萬世稱明矣。若不仁之君,暴虐其民,或橫征厚斂以窮民之財,或嚴刑峻罰以殘民之命,其為虐政多端;然人心既離,禍患立至,甚則身弒國亡而不能以自存,不甚則身危國削而不能以自振。蓋惡有大小,則禍有重輕,未有不害於其身、凶於其國者也。然不但身受其禍而已,至於沒身之後,考其行事,定其諡號,或以其昏昧不明而名之曰『幽』,如周之幽王;或以其殘賊無道而名之曰『厲』,如周之厲王。這等惡諡,定之一時,傳之百世,雖有孝子慈孫,欲為祖宗掩覆前愆,亦有不能更改者矣。夫一不仁,而身前之慘禍、身後之惡名至於如此。然則欲盡君道者,可不知所鑒哉!《大雅•盪》之詩有云:『殷之鑑戒不遠,即在夏後之世。』蓋欲紂之鑑戒於桀耳。紂當以桀為鑑,則今人亦當以幽、厲為鑑,正此詩之所謂也。」夫鑒幽、厲之不仁,則能法堯、舜之仁,不特榮顯當年,而且流芳萬世矣。可不謹哉!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 孟子說:「前代之得失,乃後人之法戒,有天下者不可不知也。試以夏、商、周三代言之。其初創業之君,奄有天下,如禹,如湯,如文、武,皆能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生之而弗傷,厚之而弗困,事事都以惻怛、慈愛行去,是以民心悅服,而天命自歸。其所以得天下者,以其仁也。及其後王,如桀、紂、幽、厲,皆以兇殘狠戾之心,行苛刻暴虐之事;民窮而弗恤,民怨而弗知,惟縱慾以肆於民上,是以民心攜貳,而天命不保。其所以失天下者,以其不仁也。不特天下為然,至於有國之諸侯,若能行仁,則土地人民可以長保,而以興、以存;若流於不仁,則內憂外患相繼並作,而以廢、以亡:其得失亦有然者。」蓋與治同道罔不興,與亂同事罔不亡。人君若一不仁,則土崩瓦解,雖有先世之基業,亦不足憑;雖有祖宗之德澤,亦不足恃。有天下者,可不鑒哉! 「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酒。」 孟子承上文說:「仁與不仁,而天下之得失與國之興廢存亡恆必由之。則可見天子所以保四海,諸侯所以保社稷,卿大夫所以保宗廟,士、庶人所以保四體者,皆以其仁也。若天子不仁,則億兆離心,叛亂四起,四海不能保其有矣。諸侯不仁,則身危國削,眾叛親離,社稷不能保其有矣。卿大夫不仁,則壞法亂紀,必有覆宗絕祀之憂,宗廟不能保其有矣。士、庶人不仁,則悖理傷道,必有虧體殺身之禍,四體不能保其有矣。可見無貴無賤,皆因不仁而致死亡,可懼之甚也!今人於死亡,無有不知惡而思逃者;顧於不仁之事,則甘心樂為,不知鑑戒。這樣的人,就似惡醉而強飲酒的一般,不知強酒而欲無醉,不可得也;樂不仁而欲無死亡,又豈可得哉?欲保國家者,信不可不反而求之於仁矣!」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 孟子說:「君子處世,但當反求諸己,而不必責備於人。若責人太過,而自治或疏,未有能服人者也。且如仁者切於愛人,人之被其恩澤者,誰不親而附之?其或愛人而人不我親,則是吾仁有未至耳,便當自反其仁,務使立不獨立、達必俱達可也。智者明於治人,人之受其約束者,誰不順而從之?其或治人而人不我治,則是吾智有未及耳,便當自反其智,務使知無弗明、處無弗當可也。有禮者敬人,人之被其敬者,豈有施而不報之理?其或禮人而不我答,則是吾敬有未盡耳,便當自反其敬,退讓以接之、積誠以動之可也。若愛人不親,而謂不可以恩結;治人不治,而謂不可以德化;禮人不答,而謂之不可以誠感。徒以自足自用之心薄待天下,而不以自責自修之學厚待其身,豈君子之道哉?」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配字,解作合字。天命,是天理。 孟子承上文說:「君子以一身而酬酢萬事,不但愛人、治人、禮人而已。若能以自反之心推而廣之,凡所行之事,有窒礙難通、不能盡如其願的,件件都反求諸己,只在身心上講求、根本處著力,必欲每事盡善而後已。這等的修身克己,嚴密精詳,則一生之中視聽言動、好惡取捨,無一不當乎天理、合乎人心,天下皆敬信而歸服之矣,豈有不親、不治、不答者哉?《大雅》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是說人能常常思念,務合天理,則天心佑助,多福自臻。這福是自己求之,非幸致者,其『即身正而天下歸之』之謂也。如不能正己,而但知責人,徒以權力把持天下,則令之不從,威之不服,欲使天下歸心,其可得哉?《大學》論平天下而推本於修身,亦此意也。」 孟子曰:「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恆言,是常言。 孟子說:「天下之言,有平易淺近而至理存焉者,不可不察也。如今人尋常言語,都說是『天下國家』,卻不知這句言語有個次序。夫言天下而繼之以國者,為何?蓋天下至廣,德化難以周遍;須是國都之內治教修明,則由近及遠,可以致萬邦之平治,是天下之本乃在於國也。言國而繼之以家者,為何?蓋國人至眾,情意難以感孚;須是一家之中恩義浹洽,則由內及外,可以興一國之仁讓,是國之本乃在於家也。至於治家之本又在於身,蓋一身之舉動,乃一家之所視效;必身無不正,而後閨門之內整齊嚴肅,家自無不齊矣。身雖恆言之所未及,而根本切要之地乃在於此。能先修其身,則齊家、治國、平天下,可以次第而舉矣。若其身不正,則豈有本亂而末治者哉?」有天下國家之責者,宜深省於斯。 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 巨室,是世臣大家。得罪,是自取怨怒的意思。慕,是嚮慕。溢,是充滿。 孟子說:「今之為君者,不能反身修德,聯屬人心;而徒以權力相尚,都只說為政甚難。自我言之,為政初無難事,只是要不得罪於巨室而已。蓋一國之中,必有世臣大家秉政用事的。其位望隆重,固足以系眾庶之觀瞻;其勢力強盛,亦足以行君上之命令。若人君舉動乖錯,則巨室心懷怨怒,政教有壅而不行者。誠使言動循理,處置得宜,絕無纖毫過失有以取怨而致怒的,則世臣大家皆心悅誠服,翕然而嚮慕之矣。夫巨室之所慕,則一國之人皆視以為趨向,其誠心愛戴也與巨室一般;一國之所慕,則天下之人皆視以為依歸,其傾心悅服也與國人一般。這等的人心嚮慕,無眾寡、無遠近而皆然,則德教大行,如水之沛然而莫能御,可以充溢於四海而無有滯礙矣。夫德教四溢,是稱極治,而惟自能服巨室之心始之,則為政又何難之有?」然提綱舉要,固在巨室之心服;而端本澄源,又在君德之慎修。此為政者尤當反求諸身也。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 役,是為人役使。天,是理勢之當然。 孟子說:「天下之大分有二:非出令以使人,則聽命以役使於人,此相臨之定體也,然有尚德、尚力之不同。若天下有道,人皆修德,其位之貴賤必稱其德之大小。故大德的人,則小德者為之役;大賢的人,則小賢者為之役。役人者不恃勢而自尊,役於人者不畏勢而自服,此在尚德之時然也。若天下無道,人不修德,但以勢力相為雄長。力小的,則為大者所役;力弱的,則為強者所役。小固不敢以敵大,弱固不敢以敵強,此在尚力之時然也。世道不同,故其所尚亦異,然合而言之,都是理勢之當然。度德以為貴賤,則體統正而分義明,是理當如此;量力以為重輕,則心志定而爭奪息,是勢不得不如此。人豈能悖理而妄行、違勢而獨立哉?所以說斯二者皆天也。若能度德量力,一聽於理勢之當然而不敢違悖,這便是順天。順天則可以保其社稷、和其人民,而國以長存矣。不如此,便是逆天。逆天則豈有不亡者乎?」觀於存亡之機,而有國者當審所尚矣。 「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 令,是出令以使人。受命,是聽命於人。物字,解作人字。以女與人,叫作女。師,是效法。 孟子說:「有道之世,以德相役者,不可得而見矣。至於小役大、弱役強,而順天以自存者,近時則惟齊景公能之。昔吳以蠻夷會盟上國,最稱強大。此時齊國衰弱,不能與之力爭。景公乃與群臣謀說:『有國家者,非取威定霸以令諸侯,則審己量力以事大國,只有這兩件道理。若既不能出令以使人,又不能事人以聽命,這便是與人斷絕了的一般,此則挑釁致禍、自取滅亡而已。』於是涕出,而以女出嫁於吳。蓋情雖有所不忍,而勢出於無奈也。齊景公之能順天保國如此。若今之諸侯,國既弱小,不能修德以自強,其般樂怠敖,皆如效法大國之所為者;乃獨以受命為恥,不肯屈己事人,這就似為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身為弟子,豈得不受教於師?國既弱小,豈得不聽命於大國?是在勉力自強,求所以免恥者而已矣。」 「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 孟子承上文說:「今之小國,徒恥受大國之命而終不能免者,以其師大國之所為,而不能師文王之德也。如使心誠愧恥,欲免於人役,則莫如反己自強,取法於文王。蓋文王起於岐周,為方百里,而當商家全盛之日,其締造甚是艱難。惟其能發政施仁,使人心悅誠服,故能三分有二,開創成周之王業耳。若能修德行仁,與文王一般,則人心咸服,天命必歸。在大國,因勢乘便,不出五年;在小國,積功累仁,不出七年,必然混一四海,統理萬民,而為政於天下矣。至是,則大國反為吾役,而何有於受命之恥哉?」夫能法文王,而王業可成,國恥可雪。有國家者亦何憚而不為?是可以深長思矣。 「《詩》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於京。』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 《詩》,是《大雅•文王》篇。麗,是數。侯字,解作維字。膚,是大。敏,是達。灌酒以降神,叫作祼。將,是助祭。 孟子承上文說:「吾謂能師文王則必為政於天下者,是豈無據而言之?在《大雅•文王》之詩說:『商之孫子眾多,其數不止十萬。上帝既命周以天下,則凡此商之孫子無不臣服於周。所以然者,天命靡常,歸於有德故也。天命既已歸周,是以商士之膚大而敏達者,都執祼獻之禮,助王祭事於京師。是商雖強大,而易姓之後,皆服役於周如此。』孔子讀此《詩》而嘆之說:『商之子孫,其麗不億,何其眾也!文王能行仁政,而周命維新,商正遂革。則是仁人在位,雖有夫眾,不能當之,蓋難乎其為眾矣。若使為國君者,皆能以懷保惠鮮之心行除暴救民之事,念念都在於仁,則惠澤旁敷,風聲遠播,天下之民皆親之如父母,戴之為元後,以戰則勝,以攻則取,雖有強大之國,豈能與之為敵哉?』」由《大雅》之詩與孔子之言觀之,則文王我師,仁者無敵,於是為益信矣。有國者徒恥受命而不法文王,抑獨何耶? 「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 執,是持。《詩》,是《大雅•桑柔》篇。逝,是語辭。 孟子承上文說:「觀文王之事及孔子之言,則知國君之所以能無敵者,以其好仁也。今之諸侯,恥於受命於大國,其心豈不欲長駕遠馭、無敵於天下?然乃師大國之般樂怠傲,而不師文王之發政施仁。觀其所為,都只是嚴刑重斂、興兵結怨的事,未有能誠心愛民、力行仁政者。是徒知恥為人役,而不知所以免恥之方,就似手執熱物,而不以水自濯的一般,其終不免於熱也明矣。《大雅•桑柔》之篇有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是說持熱者必以水自濯而後可以解熱,猶立國者必以仁自強而後可以服人。若不務行仁,而欲無敵於天下,萬無是理也。為人君者可不勉哉!」蓋戰國諸侯,地醜德齊,莫能相尚。如齊宣王欲蒞中國、撫四夷,而但知興兵構怨;梁惠王欲雪先人之恥,而不免糜爛其民。孟子皆以仁政告之,而卒不能用。故設為此論,以警當時之君者如此。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 菑,是災害。 孟子說:「有國家者,孰不諱言危亡而惡聞災害?然禍福之來,皆由自取;惟通達事理者能言之,亦惟樂受忠言者能聽之。若那不仁之人,私慾障蔽,將本心之明都喪失了,雖有忠謀讜論,亦必拒之而不從,豈可與之有言哉?且如修德行仁則可以長久安寧,暴虐不仁則不免於危亡災害,此必然之理也。彼則茫然無知,悍然不顧,不以危險為可畏,而反據之以為安;不以災害為可虞,而反趨之以為利;不以滅亡為可深憂,而反恬然處之以為樂。這等的顛倒錯亂,終迷不反,豈不至於亡國敗家?假使不仁者而可與言,則必能悔悟前非,改過遷善,雖危急存亡之際尚可挽回,又何亡國敗家之有?」大抵天下之事,至險藏於至安,可患隱於可樂。如聲色貨利、馳騁田獵等事,人只見得目前安樂,未必便是不好,殊不知災禍危亡之幾皆伏於此,將來日積月累,馴至於不可為,雖悔何及哉?若平日常存此心,不敢肆意妄為,或少有過失,聞言即悟,則治安之效可期,豈特能免於敗亡而已!古稱成湯之聖曰「從諫不咈」、曰「改過不吝」,此萬世為君者所當法也。 「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 滄浪,是水名。纓,是冠系。 孟子說:「不仁之人,迷而不悟;及至敗亡,非諉命於天,則歸罪於人,而不知其皆由於自致也。不觀孺子之歌與孔子之言乎?昔有孺子,游於滄浪之上,口中歌說:『這滄浪之水,清的可以濯我之纓;這滄浪之水,濁的可以濯我之足。』其言雖若淺近,而其中實有至理。孔子聞之,乃呼門人小子而告之說:『這孺子之歌,雖出於無心,然就中玩味,卻有個感應自然之理,小子其審聽之可也。』」夫纓之與足,一般是濯,何以有清濁之分?蓋纓乃首服,人之所貴也,貴則惟水之清者乃可以致潔,故以之濯纓。足為下體,人之所賤也,賤則雖水之濁者亦可以去垢,故以之濯足。是纓之濯也,由滄浪之清致之;足之濯也,由滄浪之濁致之。有此體質,故有此感召,有非人之所能強者,所以說自取之也。然則有國家者,仁則榮,不仁則辱,禍福皆自己求之,亦豈人之所能與哉?誦滄浪之歌,可以惕然省矣。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侮,是慢。毀,是害。《太甲》,是《商書》篇名。孽,是禍。違,是避。 孟子承上文說:「觀孔子聽滄浪之歌而發自取之義,則凡天下之事皆可類推,或禍或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如人之一身,若能敬慎端莊,無一毫過失,則人心自生嚴憚,誰敢有侮之者?惟是平日不能檢身,或舉動輕佻,或言詞放誕,自己先不尊重了,然後人以為可侮,而恥辱加焉。這不是人能侮我,乃吾自取其侮也。又如一家之中,若能整齊和睦,無一些乖爭,則家道自然興隆,誰敢有毀之者?惟是平日不能治家,或骨肉相戕,或閨門不肅,自家先敗壞了,然後人見其可毀,而災害及焉。這不是人能毀我,乃吾自取其毀也。又如一國之內,若使順治威嚴,無一些釁隙,則大國亦將畏之,誰敢有侵伐者?惟是用人、行政皆失其道,以致百姓不安,四鄰不睦,自己先有可伐之釁了,然後動天下之兵,而身危國削之禍生焉。這不是人敢於伐我,乃吾自取其伐也。可見變不虛生,惟人所召。孔子所謂自取者蓋如此。《商書•太甲》之篇說:『天降之孽,雖似難逃,然人能修德回天,猶有可避者;若孽自己作,災殃立至,豈有存活之理乎!』此即自侮、自毀、自伐之謂也。」有國家者,如繹思自取之義,而深戒自作之孽,則必能聽信忠言,而無亡國敗家之禍矣。 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 孟子說:「自古國家之興亡,皆繫於民心之向背。我觀夏桀、商紂嘗君臨天下矣,如何便失了天下?以其人民離散,身為獨夫,無與保守故也。夫桀、紂之民,也皆是祖宗所遺,如何便失了人民?以其暴虐不仁,眾心怨怒,不肯歸向故也。由此而觀,可見得天下有個道理:只要百姓每歸附,則有人有土,而天下皆其統馭矣。得民有個道理:只要他心裡喜歡,則近悅遠來,而萬民皆其臣妾矣。至於欲得民之心,又有個道理:不是智術可以愚之、威力可以劫之者,只看他所欲、所惡何如。如飽暖安逸等項,乃民心之所甚欲而不能自遂者,須是在上的人替他多方撫恤,把好事件件都聚集與他,使得遂其生養安全之樂;如饑寒勞苦等項,民心之所甚惡而不能自去者,須是在上的人替他盡力區處,把不好的事一些不害著他,使得免於怨恨愁嘆之聲。如此,則君以民之心為心,而民亦以君之心為心,豈有不得其民者?既得其民,則保民而王,天下孰能御之?桀、紂惟不知此道,所以失民而失天下也。」有天下者,可不鑒哉! 「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也。」 壙,是野外空闊的去處。 孟子說:「民罔常懷,懷於有仁。惟上無仁君,而民始有離心耳。今所欲與聚,所惡勿施,則是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所謂仁也。由是,天下之民,凡求遂其所欲、求免其所惡者,都翕然歸向。不但被其澤者,莫不歡忻鼓舞,依之如父母;就是聞其風者,亦莫不奔走趨附,戴之為我君。譬如那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一般。蓋水之性本自順下,若導之下流,則沛然而往,莫之能御;獸之性本自放逸,若縱之曠野,則群然而趨,莫之能遏,其勢然也。今民之所欲固在於仁,焉有仁人在上而民心不歸者乎?昔成湯救民於水火,則四方之民咸望其來;武王拯民於兇殘,則八百諸侯不期而會。湯、武惟仁,故能得民而得天下也。所以說三代之得天下以仁。」為人君者,當知所取法矣。 「故為淵驅魚者獺也,為叢驅爵者鸇也,為湯、武驅民者桀與紂也。」 淵,是深水。驅,是逼逐的意思。獺,是食魚的獸。叢,是茂林。爵字,即是鳥雀的雀字。鸇,是食雀的鳥。 孟子承上文說:「民之所欲在仁,其所畏在不仁,未有不趨其所欲而避其所畏者。譬如魚在水中,只怕為獺所食,都往那深水去處躲藏,以避獺之害;是魚之必趨於淵者,獺為之驅也。雀在林中,只怕為鸇所食,都揀那茂林去處棲止,以避鸇之害;是雀之必趨於叢者,鸇為之驅也。至於湯、武之仁,本是人心之所歸向,而桀、紂之為君,又暴虐無道,百姓不得安生,把夏、商之民都逼逐將去,使之歸於湯、武,就似魚之歸淵、雀之歸叢一般;是湯、武之所以得民者,桀、紂為之驅也。」《書經》上說:「撫我則後,虐我則仇。」故湯、武行仁,則民皆戴之為君,若或招之而使來;桀、紂不仁,則民疾之如仇,若或驅之而使去。仁、不仁之間,而民心向背、國家興亡,皆繫於此,可不慎哉! 「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則諸侯皆為之驅矣。雖欲無王,不可得已。」 孟子承上文說:「湯、武好仁,而桀、紂為之驅民,則民心之歸仁,益可見矣。方今天下,特無好仁之君耳。設使諸侯之中,有能省刑薄斂、不嗜殺人,念念都只要愛養百姓,所欲則與之聚,所惡則勿之施也,如湯、武之好仁,則天下諸侯暴虐如桀、紂者,皆為驅民以就之矣。民既來歸,則億兆皆我臣妾,土地皆我版圖,而可混一天下。雖欲無王,亦有不可得而辭者矣。」夫君能好仁,而即可以王天下。有國家者,亦何憚而不為哉! 「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為不畜,終身不得。苟不志於仁,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詩》云:『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此之謂也。」 艾,是草名,用以灸病的。《詩》,是《大雅•桑柔》篇。淑,是善。載字,解作則字。胥,是相。 孟子承上文說:「好仁之君,必能王天下,則欲王者,惟在強仁而已。但今之諸侯,都只以富國強兵、虐害生民為事,積患已深,一旦要起敝扶衰、統一天下,如何可得?須是及早悔悟,汲汲然舉行仁政以愛養生民,然後人心可收,王業可致。譬如以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的一般。蓋病至七年,則已沉痼難愈;而艾必三年,然後干久可用。則治病的人須是從今日畜起,猶或可及;苟不以時畜之,日復一日,便至終身亦不得干久之艾,而病日益深,死日益迫矣。若今之諸侯,不能及時努力,銳然有志於行仁,則與受病已深、而不能畜艾者何異?將見國事日非,人心日去,因循至於終身,惟在憂辱相尋、以陷於死亡而已。豈復有能自振拔之理乎?《詩•大雅•桑柔》之篇說:『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是說人不能為善,則相引以及於沉溺而已。是即不仁之君,終身憂辱、死亡之謂也。」有國家者,誠能鑒往日之愆,圖將來之善,則可以轉弱為強,得民而得天下矣,豈特免於憂辱而已哉?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 暴,是害。非,是毀。 孟子說:「人性本善,不待外求,須是自家涵養、自家勉勵,方能盡得性分中的道理。如今有一種自暴的人,自以為是,不受善言,就把好言語教他,也拒之而不信;這等的鹵莽昏庸,何可與之有言也?又有一種自棄的人,甘為人下,不肯向上,就知道該做的事,也絕之而不為;這等的怠惰委靡,何可與之有為也?如何叫作自暴?蓋人性中有禮義,但有良心的,誰不知其為美而慕好之?彼則以偏詖之私,肆其謬妄之說,不知禮義為何物,反加詆毀,這是顛倒錯亂、失其本心,分明把自家坑害了,所以謂之自暴也。自暴者,尚可與之有言乎?如何叫作自棄?蓋人性中有仁義,但有志氣的,誰不以為可居可由而勉圖之?彼則以柔懦之資,狃於因循之習,只說道自己不能,不肯用力,這樣逡巡畏縮、畫而不進,分明把自己丟棄了,所以謂之自棄也。自棄者,尚可與之有為乎?」然天下無不可為之善,亦無不可化之人。若能知自暴自棄之非,而以自責自修為務,則可以變化氣質,而為賢為聖亦不難矣。孔子不拒互鄉之難與言,而深責冉求之自畫,亦此意也。 「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曠字,解作空字。 孟子承上文說:「自暴自棄之人,不能居仁由義者,豈未知仁義之切於人乎?蓋凡人處心,一有私慾,便是危機,如何得安穩自在?惟仁乃天理之公,凝然常定,凡五常百行都由此植立,而無有一毫私慾搖撼其中,這是人身上安安穩穩一所的住宅,若能居之,則身心泰然,自無從欲之危矣,所以說人之安宅也。凡人行事,一有私邪,便為曲徑,如何得平正通達?惟義乃天理之宜,截然有制,凡千變萬化都由此推行,而無有一毫私邪阻塞其間,這是人面前平平正正一條的道路,若能由之,則舉動光明,自無冥行之咎矣,所以說人之正路也。這安宅、正路,本吾所固有,不待外求;人當終身居之由之,而不可須臾離者。今乃自暴自棄,不能收其已放之心,奮其必為之志,雖有安宅,曠之而弗居;雖有正路,舍之而不由。這等不仁不義的人,非私慾陷溺,喪其良心,何以顛倒錯亂至此?豈不可哀之甚哉?」孟子此言,所以啟人愧恥之心,而勉之以自強者,意獨至矣。學者其尚深省於斯。 孟子曰:「道在爾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之難。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 爾,即是邇,古字通用。 孟子說:「凡人情之所趨,即世道之所系。同則公,異則私;公則治,私則亂。其幾不可不察也。彼率性之謂道,一人由之,眾人共由之,本至邇也。乃世間別有一種的學問,謂眾所共由之道不足為高,務要求之於荒唐玄渺者,這是道在邇而求諸遠。行道之謂事,一人能之,眾人共能之,本至易也。乃世間別有一等的修為,謂眾所共能之事不足為奇,務要求之於艱深怪異者,這是事在易而求諸難。夫求道於遠、求事於難,其初本起於一念之勝心;卒之,勝而不已則爭,爭而不已則亂,天下未有得平者也。以我觀之,人無貴賤賢愚,一般有父母,一般有兄長;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稍長,無不知敬其兄者,只這良知良能所在,有何爾我可分?有何門戶可立?若使人人為子的都親其親,人人為弟的都長其長,這等風俗便是極和氣的風俗,這等世界便是極無事的世界。朝廷之上,不必繁刑峻法;閭里之間,不爭我是人非,天下無不平者矣。然則道豈不在邇?事豈不在易?而求道與事者又何必求之遠且難哉?」 孟子此章,蓋為當時惑世誣民之士楊、墨、儀、秦、許行、告子諸人而發。要之,三代而降,學術坏於門戶之多,政體隳於聰明之亂。有維世覺民之責者,不可不三復此章之旨,識其漸而亟反之矣。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 孟子說:「君子以一人之身,事上使下,交友奉親,件件都有個道理,須在根本切要處講求。且如居下位而治民,須是君上信任他,才得展布;若不得於君,則情意不通,事多掣肘,何以安其位而行其志?雖欲治民,不可得矣。然得君有道:不在諛佞以取容,須是行成名立,朋友間個個稱揚,而後能受知於君上;若朋友不信,則名譽不顯,上何由知?欲得乎君,不能矣。然信友有道:不在結交以延譽,須是竭力盡孝,使父母常常喜悅,而後能取信於朋友;若事親弗悅,則素行不孚,人何由信?欲信於友,不能矣。然悅親有道:又在於誠身;蓋守身乃事親之本,若反求諸身,一有虧欠,未能盡得真實無妄的道理,則服勞奉養都是虛文末節,何以能得親之歡?故思事親者,不可不誠其身也。至於誠身有道:又在於明善;蓋擇善乃固執之基,若察識之功一有未至,不能真知天命、人心之本然,則為善去惡不能實用其力,何以能復於無妄?故欲誠身者,又不可不明乎善也。」君子能明善以誠身,則事親即為實孝,交友為實心,事君為實忠,治民為實政。一誠立而萬善從之矣。 「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孟子說:「君子欲盡道於君、民、親、友之間,而必以明善、誠身為本,則可以見誠之為貴矣。然誠雖具於人,而其原出於天。蓋天生斯民,皆有恆性,性中所具之德,即是天以元、亨、利、貞付畀與他的。這道理純粹真實,無一毫虛假,無一些虧欠,乃天道之本然,所以說『誠者,天之道』也。但在天固無不實之理,在人容有不實之心。必須先明乎善,思以復其誠實之本體,把性中仁、義、禮、智件件都體驗擴充,擇之欲其精,守之欲其固,必求至於誠而後已,此乃人道之當然,所以說『思誠者,人之道』也。」夫誠曰天道,既為性分之所固有;思誠曰人道,又其職分之所當為。則明善以誠身,盡人以合天,君子不可不知所務矣。 「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孟子承上文說:「思誠為人道之當然,固宜責成於己;而實理乃人心之同然,自足感通於人。人特患誠有未至耳,若能擇善固執,由思誠之功而進,以至於念念皆誠,無一毫虛假,時時皆誠,無一息間斷,到那至誠的地位,與天道合一了。將見誠立於此,幾應於彼,事親則親悅其孝,事君則君諒其忠,交友則友服其信,治民則民懷其仁,有不言而自喻者矣。若謂至誠不能動物,天下豈有是理哉?使誠有未至,則方寸之中,便有虛假、間斷,何以使精神貫徹、志意交孚?欲求獲上治民、悅親信友,必不可得已。蓋天地間只是一個實理,人與我都是這個實心,心相感觸,則不戒而自孚;心有間隔,則有求而莫應,此必然之理也。君子可不以思誠為先務哉?」 按,此章論誠明之學,實淵源於孔子,乃子思所聞於曾子,而孟子所受於子思者。學者宜究心焉。 孟子曰:「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 作字、興字,都解作起字。盍,是何不。文王為西方諸侯之長,得專征伐,故稱西伯。 >孟子說:「今之諸侯,莫能定天下於一者,只為仁政不行故也。試以文王觀之。昔商紂毒痡四海,播棄老成,此賢人隱伏之時也。那時伯夷避紂之亂,隱於北海之濱,蓋非君不事矣;及聞文王起為西伯,奮然而興,說道:『吾何不歸來!吾聞西伯發政施仁,善養老者,歸之以就其養可也。』遂自北海而往焉。太公避紂之亂,隱於東海之濱,蓋非時不出矣;及聞文王起為西伯,奮然而興,說道:『吾何不歸來!吾聞西伯發政施仁,善養老者,歸之以就其養可也。』遂自東海而往焉。夫仁政一行,而避世之賢遂自窮海相率來歸,王道之得人如此。」 「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 二老,指伯夷、太公說。 孟子說:「伯夷、太公這二老,不是尋常的人、但以年齒高天下而已。伯夷求仁無怨,得聖人之清;太公待時而興,為帝王之佐:齒德俱尊,乃天下之大老也。既曰大老,則其德望所在,人心系屬,且將觀其向背以為重輕,就如天下之父一般。今皆慕文王之政,來自海濱,是天下之父歸之矣。天下之父已歸,為之子者寧有背其父而他往者乎?蓋海內之心方觀望於賢者,而賢者之心已趨向於文王,雖欲遏之不歸,不可得矣。」自古有國家者,莫難於得賢士,尤莫難於得老成之士。《書》謂「詢於黃髮」,《詩》謂「尚有典刑」,正謂此也。故三仁播棄而殷祚以滅,二老來歸而周道以隆,得失之效可睹矣。養賢以及民者,尚知所務哉! 「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 孟子說:「文王所以開創成周之業而為政於天下者,以其得民望而系人心也。今之諸侯惟患不能行文王之政耳,有能取文王之政,如所謂田裡樹畜之教、鰥寡孤獨之養,一一舉而行之,則仁心、仁聞達於四海,必有老成賢哲之士相率來歸,如伯夷、太公者。那時天下之民心誠悅服,豈能舍之而他往乎?夫人心戴之,則天命歸之,不論國之強弱,大約七年之內,必能統一四海,制御諸侯,而為政於天下矣。有圖王之志者,亦何憚而不師文王邪?」蓋三代之得天下,皆以施德行仁、固結人心為本。而戰國之君,徒欲恃其富強、從衡之策兼制天下,故孟子舉文王之政以示之如此。萬世而後,欲以王道致治者,可不知所法哉!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求,是冉求,孔子弟子。賦,是徵稅。鳴鼓而攻,是聲其罪而責之。 孟子見當時列國之君皆以富國強兵為務,而不知其非,故引此以警之,說:「昔孔門弟子冉求,仕於魯大夫季氏,為家臣之長。季氏專魯國之政,私家之守過於公室。冉求不能匡救,以改正其惡德,反為之聚斂於民,徵收賦稅較之往時更多一倍:這是剝下以媚上,所謂聚斂之臣也。孔子聞之,對諸弟子說:『求也,游於吾門而不能以道事人如此,是有負於平日之教,而非吾之徒矣。爾小子於彼有朋友之義,當聲其罪以責之,使之省改可也。』」夫國家財用誠不可闕,然藏富於國,不如藏富於民。若言利之臣,朘民膏血以充公家之賦,始則損下益上,害及於民;其終至財聚民散,而禍亦歸於上矣,豈國家之所宜有哉?冉求以從政見稱,以足民為志,而所為若此,宜夫子之痛絕之也。 「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 孟子承上文說:「由孔子責冉求之言觀之,可見人臣事君,但當引之以志仁,不宜導之以求利。若其君不行仁政,而為之臣者又厚斂於民以封殖之,乃名教之罪人,孔子所棄絕者也。夫富國猶且不可,而況於為君強戰者乎?蓋聚斂之臣,奪人之財,猶未傷人之命也。若強戰者,只要開疆闢土,戰勝攻取,而不顧生民之命。故爭地而戰,則殺人之多,至於盈野;爭城而戰,則殺人之多,至於盈城,而不自知其慘也。夫為土地之故,使人肝腦塗地,則是率土地而食人肉矣,其罪之大,雖至於死猶不足以容之,豈特奪民之財者可比乎?」 「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辟,是開墾。任土地,是竭盡地力的意思。古時井田之法,其餘荒閒地土皆以予民;後世廢壞井田,開墾荒蕪,竭盡地力而利於上,這是開草萊、任土地,富國之術也。 孟子承上文說:「今列國之君所求於士、與士之效用於君者有三:一是善於用兵,戰勝攻取;一是縱橫遊說,連結諸侯;一是墾田積穀,為國興利。這三樣人,如今都說他有功於國,然以王法論之,皆有必誅之罪。蓋善戰的人,雖應敵制勝,可以快人主之心,然傷殘民命,荼毒生靈,即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者;有王者興,必然加以誅戮,而服至重之刑,此罪當首論者也。縱橫遊說、連結諸侯的人,雖未身親攻戰之事,然挾智用術,把持世主,興起爭端,使天下兵連禍結,不得休息,其罪亦不可赦;比於善戰之刑,即其次也。開闢草萊、竭盡地力的人,雖不過為生財富國之計,然掊克聚斂,兼併小民,不遺餘利,使天下民窮財盡,不得生養,其罪亦不可逃;比於善戰之刑,是又其次也。今之諸侯不以為罪,而反以為功,又何怪乎禍亂之相尋而不已耶?」然就三者論之,縱橫之徒固不必言矣,至於行師理財,雖三代亦所不廢,而概以為罪,何也?蓋王者之用兵主於定亂,而善戰者以多殺為功;王者之制賦主於惠民,而言利者以多取為富,此義利之辨,而治亂之所由分也。用人者可不審哉!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瞭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 良字,解作善字。眸子,是目中瞳子。瞭,是明。眊,是昏暗的意思。 >孟子說:「觀人之法,不必遠求,即一身之中其最善而可觀者,莫如眸子。蓋人之善惡生於心,心之精神見於目,意念一起,即形於瞻視之間;故惟眸子之在人,不能掩其心之惡也。如其胸中所存,光明正大,無所隱伏,則其神翕聚,而見之眸子者,必然清朗瑩徹、瞭然而精明焉;若是胸中所存,偏私邪曲,有所迷惑,則其神渙散,而見之眸子者,必然恍忽蒙昧,眊然而昏暗焉。」心之邪正不同,而目之昏明即異,是眸子不能掩其善,亦不能掩其惡也。即此一端,豈不足以觀人耶? 「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 廋字,解作匿字。 孟子承上文說:「世之觀人,固有於言語之間察人心術者。然言猶可以偽為,而惟眸子不能掩其惡,則觀人者,豈可徒信其言而已乎?故必聽其言語,以考其心之聲;又觀其眸子,以察其心之神。其言既善,而眸子又極其清明,則其為光明正大之人,可知也;其言雖善,而眸子不免於昏眊,則其為回互隱伏之人,未可知也。合二者而觀之,則不出乎容貌辭氣之間,而君子小人之情狀已可以得其概矣。人即欲掩匿其情,以逃吾之洞察,恐能掩於言而不能掩於眸子,亦安得而終匿哉?」 此一章,當與《論語》「視其所以」一章參看。然孔子之觀人,推及心曲之微,方定善惡;而孟子之觀人,欲於辭色之間,即考其邪正。何詳略之不同如此?蓋人之制行,或能飾於一時,而不能掩於平日,故虛心而察品流,乃定人之存心;或能匿於所勉,而不能不露於所忽,故卒然而驗,臧否自明。有觀人之責者,兼而用之可也。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 孟子說:「古今言人君之美德,莫如恭儉。然恭儉不可以偽為。蓋謂之曰恭,則心存敬謹,必能下賢禮士,不肯慢視臣下而有所玩侮;謂之曰儉,則志在簡約,必能制節謹度,不肯輕用民財而有所侵奪。是不侮不奪者,乃恭儉之實也。今之人君,皆知恭儉之為美,但其平日所行,都是侮人奪人之事。那侮人之君,自恃尊貴,其心必驕,只要人非禮奉承,順著他倨傲的意思;奪人之君,惟務貪得,其心必侈,只要人曲意逢迎,順著他兼併的意思,惟恐人不順己,不能快其侮奪之心也。惡有侮人奪人而可謂之恭儉者乎?是可見實心謙讓,然後謂之恭;實心樽節,然後謂之儉。若只在聲音笑貌之間做出恭儉的模樣,而不本於中心,則不過粉飾偽為而已。恭儉美德,豈可以聲音笑貌偽為者哉?」蓋當時之君,惟務虛名而不修實德,故孟子警之如此。《書經》上說:「位不期驕,祿不期侈,恭儉惟德,無載爾偽。」正是此意。蓋侮生於驕;必克其驕心,方能虛己下人而無所侮。奪生於侈;必克其侈心,方能約己裕人而無所奪:此恭儉之所由成也。為人君者不可不知。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淳于髡,是齊之辯士。權,是秤錘,所以秤物之輕重者;故人之處事,秤量道理以合於中,也叫作權。 昔淳于髡因孟子不見諸侯,故設辭以諷之,說道:「吾聞男女有別,就是以物相取與,不得親手交接,果是禮之當然歟?」孟子答說:「男不言內,女不言外,故授受不親,正以別嫌、明徵,乃禮之所重也。」淳于髡說:「男女授受不親,固為禮矣。即如嫂之與叔,禮不通問,亦不可親相授受者。設或嫂溺於水,生死在倉卒之間,為之叔者亦將引手以救之乎?還是拘授受不親之禮,而坐視其死也?」孟子答說:「嫂、叔至親,溺水大變,於此不救,則忍心害理,是豺狼之類耳。有人心者,果如是乎?蓋天下之事,有常有變;君子處事,有經有權。男女授受不親,是禮之常經,固不可越;至如嫂溺援之以手,此乃於勢危迫之際,顧得情義,便顧不得嫌疑,故揆度於輕重緩急之間,以求合乎天理人心之正,所謂權也。若但知有禮而不知有權,則所全者小、所失者大矣,豈識時通變者哉?要之,經、權二字,原不相離。禮有常經,如秤之有星,銖兩各別;權無定主,如畫一之較物,輕重適平。二者交相為用也。」觀孟子之言,則可以識權之義矣。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淳于髡聞孟子行權之論,因問說:「信如夫子之言,嫂溺則當從權以援之,而不宜拘於授受之禮矣。況聖賢出處為治亂所關,豈可執一?方今列國分爭,生民憔悴,就如溺於水的一般。夫子視天下為一家,亦當從權以救之可也;卻乃守不見諸侯之義,而不肯一出其身以援天下,這是為何?豈亦拘於常禮而不能通變乎?」孟子答說:「援嫂之溺與援天下之溺,事勢原自不同。蓋天下至廣,陷溺之患至大,如欲撥亂反正、濟世安民,必以先王仁義之道拯之,乃能有濟;非如嫂之溺水,但援之以手即可救也。吾能以道自重,然後可以出而有為。今子欲援天下,而使我枉道以求合,則先失其援之之具矣,豈欲我以徒手援天下乎?天下之溺,不可以手援,則亦不容輕身往見以枉其道矣。」此可見聖賢出處一本於道,固不欲潔身以為高,亦不容枉道以求合。經權之際,自當有辨也。後世以反經合道為權,遂至有違道以濟其私者,不亦悖於孟子之訓耶?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 夫子,是尊長之通稱。夷字,解作傷字。 公孫丑問說:「凡人愛子,莫不欲教之以有成。乃君子不親教其子,這是何故?」孟子答說:「父之於子,非是不當親教,但以事勢論之,有所難行故也。蓋父之愛子,必教以正道,不納於邪,使其視聽言動皆有準繩,出入起居無或惰慢,方是教子之法。若教之以正,而子或不肯率從,則不免痛加督責,而繼之以怒。夫教子者,本為愛其子也;今以怒繼之,則反傷其子矣。父既傷其子,子之心又責其父說:『夫子徒知教我以正道,不知己所行未必合於正道。』既不率教,且有後言,則是子又傷其父也。父子以恩為主,若至於相傷,則天性之愛有虧,慈孝之理胥悖,其為不美之事,莫甚於此。如之何其可行耶?」 「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孟子承上文說:「君子之於子,親教則勢有所不行,不教則情有所不忍;所以古人就中斟酌,務求兩全。我有子,必使之師事他人;人有子,亦許之從學於我,恰似相換易的一般,是以教行而德成也。所以然者為何?蓋德業相勸,過失相規,這是處朋友的道理。惟父子之間,貴在恩意浹洽,為父的須量其子之才質而善養之,為子的須察其親之志意而善諭之,切不可強其所難而互相責望也。若使父子之間至於責善,則父有忿怒之色,子有怨懟之心,父子相夷而情意乖離矣。夫父慈子孝,然後家道興隆;苟或乖離,則家庭之間失了和氣,其為不祥孰大於此!此古人易子之教所以為善也。」嘗觀古人教子之法,自孩提有知至於成立,未嘗一時失教。既委曲調護,不至於傷恩;且習慣自然,不奪於外誘,是以不嚴而化,不勞而成。蓋士庶之家欲愛其子,未有不教者,而況於有天下國家之任者乎!賈誼有云:「早諭教,選左右。」此今日之急務也。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 孟子說:「凡人之於天下,有所敬承而不敢違,叫作事。事果以何為大?惟善事其親。凡服勞奉養,無所不盡其心,斯為事之大也。有所保持而不敢失,叫作守。守果以何為大?惟善守其身,凡言動事為,無所不致其謹,斯為守之大也。然事親、守身,固皆為大,而守身為尤大。蓋親者身之本,身者親之遺。誠能以道自守,不失其身,則顯親揚名,可傳於後,如此而能事其親,吾之所聞也。如或一失其身,陷於不義,則虧體辱親,乃不孝之大者。而欲以奉養之末盡事親之道,吾未聞之也。欲事其親者,可不自守身始乎?」古人有言:「孝莫大於事親。故孝子不登高、不臨深,一出言、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皆守身以事親之旨也。」推其極,雖放諸四海、通於神明,亦不外此。事親者不可不知。 「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 孟子承上文說:「事親何以為大?蓋人於尊卑長幼之間,有所敬承,何者不謂之事?然非事之本也。惟能事其親,則倫理明於家,而百行之原以啟矣。由是移以事君,則可以作忠;移以事長,則可以昭順,皆事親之念為之造端也,非事之本而何?惟其為本,故言事之大者必歸之事親也。人於家、國、天下之大,有所保持,何者不謂之守?然非守之本也。惟能守其身,則道德備於己,而萬化之基以立矣。由是以守家國,則齊治之效成;以守天下,則均平之化應,皆守身之道為之託始也。非守之本而何?惟其為本,故言守之大者必歸之守身也。如不能事親,則大本已失矣,豈有本亂而末治者哉!」 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曾皙,名點,是曾子之父。曾元,是曾子之子。 孟子承上文說道:「古人能守其身以事親者,無如曾子。其奉養曾皙,竭力用勞,每次進食,必有酒肉;及食畢將撤,又必請問於父:『將此余者與誰?』或父問:『此物尚有餘否?』必以『有』為對,蓋恐親意更欲與人,而先體其情,曲為承順如此。及曾皙既沒,曾元奉養曾子,每次進食亦有酒肉,惟至食畢將撤,卻不問父『所與』。或父問:『有餘?』又以『無』為對,蓋恐其物不繼,將留以復進於親也。此但求甘旨之常充,可以供親所嗜,能養其口體而已。若曾子者,於一撤食之間,親未有言,即先其意而求之;親一有問,即順其情而應之,真可謂能養父母之志、而不忍傷之者矣。夫養口體者,非不竭力備物,然不能順親之心,未足稱也。惟至於養志,則其精神意念常與親志流通,使其親歡欣悅適,無不遂之願。故事親者必如曾子之養志,方可以稱孝也。」自古稱孝子者,莫過於曾子。然求其事親之方,不在用力用勞,而在於養親之志。可見為人子者,必能體父母之心,方可稱孝,不但飲食取與之間而已也。有家國者,能因此而推之,則所以養親之志者,必有道矣。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間也。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有過失而指摘之,叫作適。有罅隙而非議之,叫作間。格,是救正的意思。 孟子說:「今之論治者,率以用人行政為急。然忠智之士,或犯顏諫諍,隨事箴規,而卒無補於治者,以不知格心之為要故也。夫人君用人,一或不當,豈無過失之可指?然其心不能鑑別人材,而欲人人為之辯論,亦不勝其煩矣。吾以為用人之誤,不足與之指摘也。人君行政一有未善,豈無罅隙之可議?然其心不能權衡事物,而欲事事為之補救,亦不勝其擾矣。吾以為行政之失,不足與之非間也。蓋本原之地,在於君心。君心一有私邪,未有不信用小人、妨害政事者。惟盛德之大人,其素望足以感孚,其謀猷足以匡濟,為能格正其君心之非。當其未發,則有薰陶涵養之功;及其將萌,則有開導轉移之術,必歸於仁義之正道而後已。蓋君心誠出於仁,則推之何莫而非仁?君心誠出於義,則施之何莫而非義?君心既正,則一舉一動何往而不出於正?以之用人,而忠邪之鑑別自明;以之行政,而是非之權衡不爽。將見群材效用、萬機咸理,國自無不定矣。」一正君而國定,則操術甚簡,取效甚大,尚何以適且間為哉?漢儒謂「正心以正朝廷,而百官萬民莫敢不一於正」,亦是推廣孟子之意。然格心之益,惟大人足以當之。可見出治之本固在於正君,而致君之道尤本於正己。此又為人臣者所當知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 虞,是料度的意思。 孟子說:「人之是非固出於眾論,然毀譽之言亦有不可憑者。且如有善於己,人從而譽之,此其常也。然亦有存心制行,本無可稱,而濫叨美譽者。或事機偶會,時論見推;或交遊素多,浮名易起,此乃一時過情之譽,於其人之本心,實有不自料其有此也,這叫作不虞之譽。以此而定人之賢,則浮沉庸眾之流,僥倖得志者多矣,豈得謂之公是哉?有不善於己,人從而毀之,此其常也。然亦有立身行道,期為完人,而不免詆毀者。或心無愧怍,而以形跡致疑;或行本孤高,而以違俗取忌,此乃一時不根之謗,於其人之素履,實不足以為病也,這叫作求全之毀。以此而決人之不賢,則砥礪暗修之士,無辜受屈者多矣,豈得謂之公非哉?然則修己者當盡其在我,不可以毀譽而遽為憂喜;用人者當觀其所由,不可以毀譽而輕為進退矣。」大抵三代直道,以善惡為是非;末世頹風,以好惡為毀譽,名實混淆,其弊久矣。故必在上者建其有極,無作好作惡之私;則在下者協於至公,有真是真非之實。主世教者加之意可也。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 易,是輕易。 孟子說:「人之言語,乃一身之樞機,最所當慎者也。然有出言輕易,失口於人;或於人之善惡妄有褒貶,或於事之得失輕為論斷,遂至於僨事失人、興戎召辱者。此是為何?只因其未遭失言之責,而無所懲創故也。如使曾以失言之故見尤於人,而有所悔悟,則必知言語之失所系甚大,當自加儆省,而不敢輕出諸口矣,豈至於易其言耶?」《易經》上說:「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故言出於口,而禍福榮辱系焉,不可輕也。必待責而後悔,則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雖悔無及矣。此又孟子言外之意。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孟子說:「人之為學,莫貴於自修,莫病於自足。如多見多聞,足以待問;有道有德,可以為法。天下之人皆尊而慕之,願以為師,然後不得已而應之可也。若乃自己的造詣未必便是聖賢,卻偃然自尊,傲然自足,見得自己有餘、別人不足,一心只要做人的師範。如人有不知的來問他講解,有不能的來求他教導,他心裡便十分喜歡。有這等好勝的念頭,必不能謙虛以受益;有這等自滿的意思,必不能勤勵以自強,是終不復有進矣,豈非人之大患乎?」孟子此言,不專為傳道授業而設,亦戒人不自滿假之意。蓋人之於道德,若以虛心觀之,惟曰不足,自不敢以賢智先人;若以滿心處之,只見得吾之言動,皆可為法於天下,而非人之所能及矣。《書經》上說道:「謂人莫若己者亡。」《大學》說:「驕泰以失之。」皆所以深致其戒也。有君師之責者,宜究心焉。 樂正子從於子敖之齊。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館未定。」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曰:「克有罪。」 樂正子,名克,是孟子弟子。子敖,是王的字。昔者,是前日。 王驩,乃齊王之幸臣,孟子之所深鄙而不與言者。樂正子一日從之至齊,則失身於匪人矣。孟子不直言其所從之失,而先責其來見之遲,故為絕之之詞,說道:「爾今日還來見我乎?」樂正子驚問說:「弟子未敢失禮,先生何故出此言以絕之?」孟子說:「爾至齊國,今已幾日矣?」樂正子對說:「前日方至。」蓋自明其未久也。孟子因問說:「爾前日已至,今日方來見我,則我之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樂正子因自解說:「克初至齊國,舍館未定,故來見稍遲,非敢慢也。」孟子責之說:「爾曾聞『門人弟子來自遠方,必待舍館既定,然後求見師長』乎?蓋必以見長者為先,求舍館為後,方是誠意。今子遲遲來見,恐敬師之道不如是也。」於是樂正子自知其罪,即對說:「克也來見之遲,誠為失禮,已知罪矣。」其勇於受責如此。然孟子發言之意,則猶未之悟也。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啜也。」 餔,是食。啜,是飲。 樂正子從王至齊,既知見師遲緩之罪,孟子乃正言以責之,說:「君子之取友最宜慎重,必是志同道合,方可相從。今子敖是何等樣人品?爾乃從之以來,想亦非有他意,只為其飲食供奉富厚有餘,爾但圖些啜,得遂口腹之慾而已?我不意子學古人之道,以聖賢自期,乃為飲食之微妄從非類,何其不自愛如此?子亦知其罪否耶?」按,樂正子乃孟子高弟,必不致以啜從人,但一時取便相隨,不及審慎。孟子恐其失身,故峻詞以責之如此。可見士君子立身行己,自有法度,未有納交權幸而不辱其身者。孟子於王,未嘗略假詞色,即門人弟子少有濡足,必切戒而預遠之,若將浼焉。聖賢出處交遊,光明正大,真後世所當法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孟子說:「古禮相傳,凡人不孝之罪有三:一是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是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一是不娶無子,絕先祖祀。犯了一件,便不是孝子。然就三者較之,不諫其親者,止於不能成親;不為祿仕者,止於不能養親,其罪未為大也。惟至於無後,則先祖相傳的支派絕於一人,而父母之宗祀無主矣,其為不孝,孰有大於是乎?所以古之聖人,當事勢之難、人倫之變,便有個善處的道理。昔虞舜有鰥在下,帝堯以二女妻之,舜但承堯之命,而不告於父母。以舜之大孝,日以不順乎親為己憂,豈不知禮之當告哉?正恐告而不許,則不敢娶,而終於無後也。蓋告而後娶,所以稟命於父母,而不敢自專,禮之經也;不告而娶,所以繼承其宗祀,而不至無後,禮之權也。故君子以為舜之不告,與告而後娶者,同歸於孝而已。向使舜拘稟命之禮,而蹈無後之罪,則是泥於小節,而陷於大不孝矣。君子奚取焉?」夫古今帝王之孝,莫過於舜,乃其所最重者在此。可見子之事親,以承祧為大,以奉養為小,故必宗祊有托,主鬯得人,而後祖宗之神靈可慰、父母之心志可悅也。以孝治天下者,其尚體而推之。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 孟子說:「世之言道者,只在枝葉上講求,而不反之根本切實之地,是以愈難而愈遠耳。豈知道莫大於仁義,而其實亦不外於孝悌之間乎?夫仁主於愛,凡濟人利物,都是愛之所推;然非其實也,乃其實則在於事親。蓋父子天性有歡然不可解之情,即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這一點愛心何等真切。人能孝以事親,盡得為子的道理,則慈祥惻怛之心不可勝用。以之濟人利物,至於無一夫不被其澤,都從這裡面生髮出來,豈不是仁之實乎?所以說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主於敬,凡事君尊賢,都是敬之所施;然非其實也,乃其實則在於從兄。蓋兄弟天倫,有秩然不可逾之序,即孩提稍長無不知敬其兄者,這一點敬心何其真切。人能順以從兄,盡得為弟的道理,則謙卑遜順之意隨在皆然。以之事君尊賢,至於無一事不得其宜,都從這裡面充拓出來,豈不是義之實乎?所以說義之實,從兄是也。」夫事親從兄,人皆可能,而仁義之道胥從此出。則求道者,當以敦本尚實為務矣。 「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 斯二者,指事親、從兄說。 孟子承上文說道:「良心真切之地,乃百行從出之原。不但仁義之實在於事親、從兄二者,推之智、禮、樂莫不皆然。蓋智以明通為用,雖萬事萬物都要周知,然其根本切實的去處,只是事親、從兄這兩件,見得分明,守得堅定,一心一念只依著孝弟的道理,不為私慾所蔽,不以外慕而遷,這便是本然之良知,推之可以窮神知化。未有能察人倫而不能明庶物者,此所以為智之實也。禮以秩敘為體,雖三千三百都要精詳,然其根本切實的所在,也只是事親、從兄這兩件,限之以品節,飾之以儀文,一舉一動只在愛敬上周旋,使有義以相維,有情以相洽,這便是自然之天秩,出之可以安上治民。未有能惇典而不能庸禮者,此所以為禮之實也。知智之實,則不必以博聞多識為能;知禮之實,則不必以繁文縟節為尚。學者惟敦本務實可矣。」 「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孟子承上文說:「樂以和樂為主,雖平情宣化功用甚博,然其切近精實之地,也只在事親、從兄這兩件。蓋父子兄弟天性至親,自有喜喜歡歡一般的真樂,吾能孝於親、弟於兄,家庭之間渾然和氣,則天性之真樂在我矣。樂則和順從容,無所勉強,其真機發動就如草木之萌芽一般,將油然而自生矣。既有生意,則發榮滋長,日漸充溢,其生機暢達,就如草木之茂盛一般,蓋勃然而不可已矣。生而不已,則隨處發見,莫非性真;動容周旋,莫非盛德,其妙至於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而不自知其所以然者,蓋睟然、盎然,四體不言而自喻矣,這是吾心自然之和樂。充之以動天地、感鬼神,莫不由此,此所以為樂之實也。可見孝弟為五常之首、百行之原,吾性中之仁義莫切於此。而知此之謂智,履此之謂禮,和此之謂樂,天下之道無一不統於斯二者。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道盡矣。何必求之遠且難哉?」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 順,是諭親於道而不違的意思。 孟子說:「古之聖人所以有天下而不與者,蓋以性分為重,則以勢分為輕也。夫天下至大,人心至不齊,今皆欣然喜悅,將歸服於我,戴以為君,這是非常的遭際,絕盛的事業,人所深願而不可得者。乃處之泰然,略不動意,視天下之悅而歸己就如草芥一般,自古以來,惟舜為能如此。夫舜以畎畝之夫而大得人心,終陟元後,其位至尊,其勢至重,而乃視之若是其輕者,這是為何?蓋舜遭頑囂之親,處人倫之變,心心念念,只要得親之歡,而無所乖忤;諭親於道,而無所違逆,方才遂得他的願,他說是人生世間,道理合當如此。若不得乎親,不曾修得自己的孝行,則人道有虧,如何可以為人?子事父母,職分合當如此。若不順乎親,不曾成得父母的令名,則子道有歉,如何可以為子?其中戚戚不寧、舉天下無足以解其憂者,故視天下之歸己猶草芥也。舜惟以此存心,而必欲求盡其道,此所以終能得親順親,而成天下之大孝也與!」 「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 瞽瞍,是舜父名。厎,是致。豫,是悅樂。 孟子承上文說:「舜不以人心之大悅為己樂,而但以親心之未悅為己憂,所以孜孜汲汲,只要全盡事親的道理。觀他竭力耕田、負罪引慝,何等的勤苦!且克諧以孝,夔夔齋栗,何等的真誠!凡職分當為,及用情委曲的去處,無有毫髮之不盡者。所以瞽瞍雖頑,至是亦感其誠意而格其非心,畢竟至於歡喜悅樂,則不但得親之心,而且順親於道矣。夫父子天性,精神本自流通,無終不可化者。自瞽瞍厎豫,則凡聞風而興起者,知天下無不可事之親,皆勉於孝;知父子有不可解之情,皆興於慈,而天下化矣。子孝父慈,倫理本自一定,有不可逾越者。惟天下既化,則凡為子的皆止於孝,為父的皆止於慈,而天下之父子定矣。夫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至於化行俗美如此,是誠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而非止為一身一家之孝矣。謂之大孝,不亦宜乎!」按,古之聖王莫不以孝治天下,而獨稱舜為大孝者,以其身事頑父,而收厎豫之功,其事為獨難;躬修孝德,而成天下之化,其治為獨盛,此所以萬世莫及也。以天下養其親者,宜以虞舜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