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 · 四書講義卷三十六

呂留良 《四書講義》
孟子七 離婁上凡二十八章。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離婁,古之明目者。公輸子,名班,魯之巧人也。規,所以為員之器也。矩,所以為方之器也。師曠,晉之樂師,知音者也。六律,截竹為筩,陰陽各六,以節五音之上下。黃鐘、太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為陽;大呂、夾鍾、仲呂、林鐘、南呂、應鐘,為陰也。五音:宮、商、角、徵、羽也。范氏曰:「此言治天下不可無法度,仁政者,治天下之法度也。」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聞,去聲。○仁心,愛人之心也。仁聞者,有愛人之聲聞於人也。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范氏曰:「齊宣王不忍一牛之死,以羊易之,可謂有仁心。梁武帝終日一食蔬素,宗廟以面為犧牲,斷死刑必為之涕泣,天下知其慈仁,可謂有仁聞。然而宣王之時,齊國不治;武帝之末,江南大亂。其故何哉,有仁心仁聞而不行先王之道故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徒,猶空也。有其心,無其政,是謂徒善;有其政,無其心,是為徒法。程子嘗言:「為政須要有綱紀文章,謹權、審量、讀法、平價,皆不可闕。」而又曰「必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正謂此也。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詩大雅假樂之篇。愆,過也。率,循也。章,典法也。所行不過差不遺忘者,以其循用舊典故也。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勝,平聲。○准,所以為平。繩,所以為直。覆,被也。此言古之聖人,既竭耳目心思之力,然猶以為未足以遍天下,及後世,故制為法度以繼續之,則其用不窮,而仁之所被者廣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丘陵本高,川澤本下,為高下者因之,則用力少而成功多矣。鄒氏曰:「自章首至此,論以仁心仁聞行先王之道。」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仁者,有仁心仁聞而能擴而充之,以行先王之道者也。播惡於眾,謂貽患於下也。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朝,音潮。○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禍也。道,義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謂以義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謂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君子小人,以位而言也。由上無道揆,故下無法守。無道揆,則朝不信道而君子犯義;無法守,則工不信度而小人犯刑。有此六者,其國必亡;其不亡者,僥倖而已。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辟,與闢同。喪,去聲。○上不知禮,則無以教民;下不知學,則易與為亂。鄒氏曰:「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責其君。」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蹶,居衛反。泄,弋制反。○詩大雅板之篇。蹶,顛覆之意。泄泄,怠緩悅從之貌。言天欲顛覆周室,群臣無得泄泄然,不急救正之。泄泄,猶沓沓也。沓,徒合反。○沓沓,即泄泄之意。蓋孟子時人語如此。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非,詆毀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范氏曰:「人臣以難事責於君,使其君為堯舜之君者,尊君之大也;開陳善道以禁閉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於有過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謂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者,賊害其君之甚也。」鄒氏曰:「自詩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責其臣。」○鄒氏曰:「此章言為治者,當有仁心仁聞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當各任其責也。」 人謂任心者逸,講求法度者勞,不知其說正與聖賢之說相反。人心雖至明,亦止一人之明,若法度則自從前許多聖人積趲下來,以一人而較多人之智,以未經歷人而較已過來人之智,其勞逸可不辨而明也。良知家欲奮其私智,而廢從古聖人之道,謂周公製作,堯舜何不先盡為,而待周公?必遇其時,方有其事,故但須心明,不須講求。不知周公若不曾講求堯舜之道,雖遇其時,心仍不明,如何製作?故夫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周公之逸於製作者,正以其能監前古也。黃老清淨,與良知家惡講求,俱是棄逸而取勞,其所為皆苟簡滅裂,而釀亂無窮,安能治天下哉! 第三節,承上文,起下兩節,意重在仁政一邊,故下句與上句有賓主欹側之勢。 第四節只是慫恿行先王之政,重在「過」字。 法之當遵,上下文說盡,此節專重「過」字,引詩正取「不愆忘」以決遵之必無過耳。 下節方說先王之法之善,此只決遵法之必無過耳。當時說士力破王政,以為必不可行,如今人謂封建井田必不可復,猶是戰國學術,故孟子先破此說。通節重「過」字,「過」字從彼意中看出,須在「遵」後言,不是「遵」字前議論也。 「過」字帖「愆忘」說。 第五節,三段有大小,非賓主也。看注中「耳目心思」未嘗分別,故慶源謂皆聖人所作,故作一統說也。仁覆天下,亦包聯其用不窮,總是此節只重製為法度耳。 政便是聖人心思,以有「不忍人」三字在也。聖人心思之既竭,亦何從見之?只就政之委曲詳盡處,可以使千萬世見其心思。此正是「繼」字之妙,不是竭了後才去繼,繼政外別有個聖人心思也。 「仁覆天下」,注補「及後世」三字,其義乃圓,而於上下文尤緊。 古人所抱之道大,故視天下無不可為之世,無不可為之君,孔孟栖栖皇皇,似與後世衒鬻者同,然其道斷不可貶,故所如不合,若可貶,即非道也。後世人臣,本自無道,但從利祿起見,安得不為諧媚之言?諧媚似乎極恭,不知其下者欺罔行私,其上者以智術相籠絡,正不恭之甚者也。彼妄論伊川之折柳問疾,考亭之誠意正心,為迂闊不善進說,止是諧媚不恭議論耳。 朱子謂:「陳善閉邪,即是做那責難底工夫。」故就上句中緊一步說,是正解。 此句所重在閉邪,然不知閉之之道,則矯拂而不入,故必開陳善道以曉之,則邪不難閉矣。 此兩句只是「恭敬」兩字落得好,若只雲謂之忠,則便不見斯義也。孟子曰:「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豈以仁義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與言仁義也』云爾。」哲宗戲折柳枝,伊川謂:「方春發生,不可無故摧折。」正合孟子之意。溫公聞之不悅,豈可便謂之不忠?若於「恭敬」兩字分量,則煞有未盡在。劉安世之徒,老大以為不然,至蘇氏則竟成嘲謔矣。古義不明,可勝三嘆,然今日朋友間也只講得容悅一法,所云責難陳善閉邪者,或未之見,萬一有之,大為迂怪,而又何君臣之云乎!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至,極也。人倫說見前篇。規矩盡所以為方員之理,猶聖人盡所以為人之道。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法堯舜以盡君臣之道,猶用規矩以盡方員之極,此孟子所以道性善而稱堯舜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法堯舜,則盡君臣之道而仁矣;不法堯舜,則慢君賊民而不仁矣。二端之外,更無他道。出乎此,則入乎彼矣,可不謹哉?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幽,暗。厲,虐。皆惡諡也。苟得其實,則雖有孝子慈孫,愛其祖考之甚者,亦不得廢公義而改之。言不仁之禍必至於此,可懼之甚也。詩云『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此之謂也。」詩大雅盪之篇。言商紂之所當鑒者,近在夏桀之世,而孟子引之,又欲後人以幽厲為鑑也。 「至」字作「極」字解,不作「到」字解。惟規矩為方員之極,故天下方員稍有未盡,將規矩一照便見。規矩立於此,天下許多方員必須從此做出,若雲已至未至,能至可至,則是規矩下別有許多方員式樣矣。 「至」字訓「極」字,不可作「到」字解。若雲凡人不至而聖人獨至,聖人既至則凡人可至,皆隔靴爬搔也。 「至」字該「法」字,其中變化無窮。 聖人原不為人法而然,而人之法已盡。 後世人倫,都傍聖人至處辨別出來。 知有至然後能法,不知至便下達無底。 至之道日在目前,人自不由也。 人之不求人理,大都雲聖人不可學而至,及其論為人也,則又未立而講權,未正直而講圓通變化,又似滿街都是聖人,則是任其意為方圓,無非規矩也,可乎?故天下不方員之物,定畏規矩;人倫之人,定畏聖人。從畏生遁,從遁生侮,總不出孟子「自暴」「自棄」兩病,然兩病又只一病,惟其自棄耳。如朱子張子從小便道聖人可學,是甚志識! 有堯舜而道之至乃見,堯舜者至道之體質也。 「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而已矣」者,再無別樣也,亦無所不盡也,只這些子也,毫釐千里也。 欲為臣盡臣道,舜之所以事君,方為臣道之至,孟子曰:「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此所謂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也。說個「道」字,便有多少義理事件。試看舜徵庸時,五典克從,百揆時敘,四門穆穆,烈風雷雨勿迷,主祭而百神享,主事而事治、百姓安,察齊曆象,時巡群後,任用禹稷諸臣,多少平成事理,皆所謂盡臣道也,乃所謂當法者也。人每謂不必論其事而即論其心,如此,則何必以舜為至而法之哉?或曰:照下文仁與不仁,似論心亦是。曰:注云「法堯舜」,則盡君臣之道而仁矣;不法堯舜,則慢君賊民而不仁矣!蓋以盡道不盡道分仁不仁,不以仁不仁分法堯舜不法堯舜也。故重言心而輕視道,便成顛倒謬誤,便失孟子本旨。人倫日用,必皆求止至善,孟子所以道「性善」,而稱「人皆可為堯舜」,未嘗放鬆一活路,令人可以假借胡行亂走也。只是後人自畫定不能居仁由義,妄謂堯舜不可再,只要得其心,心是無形無據底,如何去法?徒藉此說以自便其私,總由一點自棄之心,以逞自暴之亂,學者所當深戒也。 「不敬」二字,自庸臣至奸佞,到此二字都無辨處。 有謂相其君而代其位,舜之事堯焉可法。先生曰:「何必說到此。果然是舜之所以事君而堯禪之,又何不可?但曹丕等非其人耳。」 孟子言必稱堯舜,謂人皆可為,逼拶到至處,不肯開方便法門,故引孔子「道二」之言,正言不為堯舜,即為幽厲,中間更無別路耳。有謂法其至者,不為堯舜,必不為幽厲,如其言,則道三矣。總為後世庸劣者尋出路,將不甚而身危國削者賢於暴之甚者耶?凡此等見識,即是孔孟門下罪人,學者不可不辨! 有謂為君為臣必如堯舜而後可,則無以處湯武矣。先生曰:「必求如堯舜乃能為湯武耳。」 今日人品卑下,大都謂古人可法者多,何必出於聖賢一路?只此說一誤,墮落無底之淵耳。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三代,謂夏、商、周也。禹、湯、文、武,以仁得之;桀、紂、幽、厲,以不仁失之。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國,謂諸侯之國。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言必死亡。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酒。」惡,去聲。樂,音洛。強,上聲。○此承上章之意而推言之也。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治人之治,平聲。不治之治,去聲。○我愛人而人不親我,則反求諸己,恐我之仁未至也。智敬仿此。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不得,謂不得其所欲,如不親、不治、不答是也。反求諸己,謂反其仁、反其智、反其敬也。如此,則其自治益詳,而身無不正矣。天下歸之,極言其效也。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解見前篇。○亦承上章而言。 有謂「身正」進一步講,方得注中「自治益詳」意。不知「自治益詳」,乃指「皆反求諸己」句,非另有正身之功;即所謂「皆反求諸己」,亦即在前節說到盡處耳,非謂仁知禮之反猶區區,而此更進一步也。 「其身正」,即在「反求」內,「天下歸」即在「身正」內,節節要倒縮上去,方得立言之意。「其身正」三字,當重讀,是重難語。下半句當急讀,是找足語。此「而」字轉與他處不同,是歸併上半語。 引詩重「自求」,不重「永言」。 孟子曰:「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恆,胡登反。○恆,常也。雖常言之,而未必知其言之有序也。故推言之,而又以家本乎身也。此亦承上章而言之,大學所謂「自天子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為是故也。 三句魚貫而下,「身」字本粘定「家」說,但一氣讀看,則「壹是皆以身為本」意隱然言下。 此是孟子得曾子大學真傳,借恆言發明,其本領極大,其用意深切著明。 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巨室,世臣大家也。得罪,謂身不正而取怨怒也。麥丘邑人祝齊桓公曰:「願主君無得罪於群臣百姓。」意蓋如此。慕,向也,心悅誠服之謂也。沛然,盛大流行之貌。溢,充滿也。蓋巨室之心,難以力服,而國人素所取信;今既悅服,則國人皆服,而吾德教之所施,可以無遠而不至矣。此亦承上章而言,蓋君子不患人心之不服,而患吾身之不修;吾身既修,則人心之難服者先服,而無一人之不服矣。○林氏曰:「戰國之世,諸侯失德,巨室擅權,為患甚矣。然或者不修其本而遽欲勝之,則未必能勝而適以取禍。故孟子推本而言,惟務修德以服其心。彼既悅服,則吾之德教無所留礙,可以及乎天下矣。裴度所謂韓弘輿疾討賊,承宗斂手削地,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特以處置得宜,能服其心故爾,正此類也。」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有道之世,人皆修德,而位必稱其德之大小;天下無道,人不修德,則但以力相役而已。天者,理勢之當然也。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女,去聲。○引此以言小役大弱役強之事也。令,出令以使人也。受命,聽命於人也。物,猶人也。女,以女與人也。吳,蠻夷之國也。景公羞與為昏而畏其強,故涕泣而以女與之。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言小國不修德以自強,其般樂怠敖,皆若效大國之所為者,而獨恥受其教命,不可得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此因其愧恥之心而勉以修德也。文王之政,布在方策,舉而行之,所謂師文王也。五年七年,以其所乘之勢不同為差。蓋天下雖無道,然修德之至,則道自我行,而大國反為吾役矣。程子曰:「五年七年,聖人度其時則可矣。然凡此類,學者皆當思其作為如何,乃有益耳。」詩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於京。』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祼,音灌。夫,音扶。好,去聲。○詩大雅文王之篇。孟子引此詩及孔子之言,以言文王之事。麗,數也。十萬曰億。侯,維也。商士,商孫子之臣也。膚,大也。敏,達也。祼,宗廟之祭,以郁鬯之酒灌地而降神也。將,助也。言商之孫子眾多,其數不但十萬而已。上帝既命周以天下,則凡此商之孫子,皆臣服於周矣。所以然者,以天命不常,歸於有德故也。是以商士之膚大而敏達者,皆執祼獻之禮,助王祭事於周之京師也。孔子因讀此詩,而言有仁者則雖有十萬之眾,不能當之。故國君好仁,則必無敵於天下也。不可為眾,猶所謂難為兄難為弟云爾。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恥受命於大國,是欲無敵於天下也;乃師大國而不師文王,是不以仁也。詩大雅桑柔之篇。逝,語辭也。言誰能執持熱物,而不以水自濯其手乎?○此章言不能自強,則聽天所命;修德行仁,則天命在我。 孟子「德力皆天」之說極精,天有理有氣,有道之相役,天之常理也;無道而順強大,天之氣運也。天心固以理為主,然有道無道是在人為,人失其職,天亦無如之,何但存氣運之治亂而已?看三代以後,天下之存亡,皆以強弱大小為斷,可見孟子之說精,不然,則三代以下無天矣。若謂強大相役便是天理,此卻不然,朱子所以辨同甫漢唐之論也。 「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不是訶其不受命,正訶其為弟子;不是怪他恥,正是怪他師;正是怪他失所恥,正是要他知所恥。 「師文王」者,行仁政也,若謂陰謀柔節以圖大,仍是師大國,仍是無道天下之講究,正與下文兩節意反矣。其誤從史家陰行善錯解來。 有謂善取天下者,有所以屈人而非力;善失天下者,有所以予人而非弱。仁不可為眾,孔子蓋為周尊,而又為商解也。先生曰:「三代前總未嘗有謀取天下之事,歸仁去不仁,自是定理。聖賢去就予奪,皆以仁為斷,非謂勢不得已而從之也。如其言,將曹瞞當文王,馮道當微箕乎?熟於後世之史,而暗於聖人之經,反以今誣古,此凡為史學之大患也。」 此章原為當時諸侯恥見役而不能自為強弱言,故「無敵」二字,須指侯國講,不指民下歸往也。國君天下之辨,正為此耳。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菑,與災同。樂,音洛。○安其危利其菑者,不知其為危菑而反以為安利也。所以亡者,謂荒淫暴虐,所以致亡之道也。不仁之人,私慾固蔽,失其本心,故其顛倒錯亂至於如此,所以不可告以忠言,而卒至於敗亡也。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浪,音郎。○滄浪,水名。纓,冠系也。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言水之清濁有以自取之也。聖人聲入心通,無非至理,此類可見。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夫,音扶。○所謂自取之者。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解見前篇。○此章言心存則有以審夫得失之幾,不存則無以辨於存亡之著。禍福之來,皆其自取。 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惡,去聲。○民之所欲,皆為致之,如聚斂然。民之所惡,則勿施於民。鼂錯所謂「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之而不傷;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之而不困;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之而不危;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力而不盡」,此類之謂也。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也。走,音奏。○壙,廣野也。言民之所以歸乎此,以其所欲之在乎此也。故為淵驅魚者,獺也;為叢驅爵者,鸇也;為湯武驅民者,桀與紂也。為,去聲。驅,與驅同。獺,音闥。爵,與雀同。鸇,諸延反。○淵,深水也。獺,食魚者也。叢,茂林也。鸇,食雀者也。言民之所以去此,以其所欲在彼而所畏在此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則諸侯皆為之驅矣。雖欲無王,不可得已。好、為、王,皆去聲。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為不畜,終身不得。苟不志於仁,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王,去聲。○艾,草名,所以灸者,乾久益善。夫病已深而欲求乾久之艾,固難卒辦,然自今畜之,則猶或可及;不然,則病日益深,死日益迫,而艾終不可得矣。詩云『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此之謂也。」詩大雅桑柔之篇。淑,善也。載,則也。胥,相也。言今之所為,其何能善,則相引以陷於亂亡而已。 聚欲、勿施惡,即仁也。 玩「爾也」二字,有惟其如此、但要如此、必須如此之意。 首節是上感下,第二節是下應上,說應正所以滿足感下之理。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暴,猶害也。非,猶毀也。自害其身者,不知禮義之為美而非毀之,雖與之言,必不見信也。自棄其身者,猶知仁義之為美,但溺於怠惰,自謂必不能行,與之有為必不能勉也。程子曰:「人苟以善自治,則無不可移者,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也。惟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棄者絕之以不為,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也。此所謂下愚之不移也。」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仁宅已見前篇。義者,宜也,乃天理之當行,無人慾之邪曲,故曰正路。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舍,上聲。○曠,空也。由,行也。○此章言道本固有而人自絕之,是可哀也。此聖賢之深戒,學者所當猛省也。 有謂仁有時窮君子之心,有義扶之而起。先生曰:「將義合仁字,是作者發明,非題之本義。且仁與義同生並有,非仁窮而義出,亦非用義以制仁也。故要合仁字發明,須見得理一分殊之旨。五倫中固分仁義,然此義字,卻指心性日用之全理,所以流行於人物間者。」[1] 孟子曰:「道在爾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之難。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爾、邇,古字通用。易,去聲。長,上聲。○親長在人為甚邇,親之長之在人為甚易,而道初不外是也。舍此而他求,則遠且難而反失之。但人人各親其親、各長其長,則天下自平矣。 此章有主「天下人」說者,有主「為天下人」說者,當如何?曰:讀白文自見。曰「求遠」「求難」,明對當時邪說功利諸家,舍卻根本,言道言事,故特地指醒個目前現成道理與他看耳。全旨自當主立教擇術者言,不是家喻戶曉也。但末句卻就天下人身上看,正見道理只得如此,故立教擇術,更無事外求耳。 上二句是喚醒他歧途,末句是指示他實地,指示正所以喚醒也。 「親親」「長長」而「天下平」,是就現成本然之理,示人擇術不事他求耳,若要到人人親親長長,又須有使之道理在,但此章只重指點知所求處,故不重此義。 此只在道理上說,不在功效上說,若說功效,則到人人親親長長,豈是容易!有一人不親親長長,不可為平,堯舜猶病是,反成遠難矣。蓋「邇」「易」二字,專就「求遠」「求難」者言,堯舜之道,人皆可為,不可求差了,自走遠難耳,不是說親親長長,毫不費工夫也。 帝王制度文為,都只是親親長長中條目耳。 人人便是天下,親其親,長其長,便是平,只就上面分出個景象名目來,絕非兩層,方見得最邇、最易。「而」字是直指語,非轉關語,亦非推一步語也。 玩全節語氣,於此句下,應有「然則何不求邇易而求諸遠難哉」之意,然白文卻只此縮住,令人自悟,千載下猶若見其當前指點,是孟子文章之妙。 陳臥子云:儒者之攻異端,慎莫以其精者,與之爭勝而已,蓋其精者或有非吾儒之所及,而其粗者亦卒無以易吾儒也。佛老之興,皆始於士大夫好言性命之學耳,此即孟氏近邇之說乎?昌黎原道諸篇,子瞻指為慕其說而不知其味,此確論也,然聖賢之道,使人人能慕其說而為其行足矣,又何用知其味乎?先生曰:「觀此語,可知其惑溺於佛老者甚深錮,而聖人之道不明久矣。方以精者遜佛老,而自處於粗,謂彼之精非吾儒所及,但不可以平天下,吾之粗僅可以處家國天下,而不足與爭性命之學,其迷謬如此,則固已屈膝乞命於其庭矣。而又曰,吾儒也例當與之強辨,則辨其不可以平天下而已,上自天子,下至公卿士庶,無不以人道為不得已之俗緣,而別有一明心性,離生死轉禍福之妙道,視為極至,惜為俗緣所累,不得而究也。嗚呼!其亦勿思甚矣。聖人之道,其所以能平天下者,惟其窮理盡性至命之至精也,異端之所以不可以平天下者,正其不精於性命之學也。秀才未嘗明聖人之道,其胸中所見,更出異端之下,而又冒儒以辟釋,則其為辟也,適助之焰而已。」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獲於上,得其上之信任也。誠,實也。反身不誠,反求諸身而其所以為善之心有不實也。不明乎善,不能即事以窮理,無以真知善之所在也。游氏曰:「欲誠其意,先致其知;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學至於誠身,則安往而不致其極哉?以內則順乎親,以外則信乎友,以上則可以得君,以下則可以得民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誠者,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偽,天道之本然也;思誠者,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偽,人道之當然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至,極也。楊氏曰:「動便是驗處,若獲乎上、信乎友、悅於親之類是也。」○此章述中庸孔子之言,見思誠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為思誠之本。乃子思所聞於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亦與大學相表里,學者宜潛心焉。 首節從事勢挨推,有此節次;到「誠身」,則「順親」「信友」「獲上」並無節次,要之「誠身」原不為順、信、獲而後誠之也,聖賢從人情物理指點出歸根用力處,須如此分明耳。 「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只是一個道理,離人身看,著人身看,有此各樣耳。因人人不能完得此理,在人身上難見,故另提出說,及至人完得此理時,原不曾另有一件,雖聖人亦未嘗有毫末之加也。離人身看只有理,著人身看只有心,然心不即是理,故必能思而後理得。思是人,誠仍是天,原無二道也。從思誠至至誠,是以人合天工夫,從至誠觀感動,是以人合天功用,惟同此天,故思誠者無不至,惟同此天,故至誠便能動。 孟子只換得一「思」字,將中庸「博學之」節已隱括在內,蓋明善乃思誠之本也。 中庸「天人」,後面分說開去,其合處互見,故中庸「至誠」專就「天道」邊說多。此處不分天人,即接「至誠」二字,是即思誠以極其誠,由人以合天,如中庸「致曲」節之「至誠」也。中庸「至」字不說功夫,此「至」字兼功夫說。 「至誠」根「明善」「誠身」來,有多少工夫火候全體大用學問,不是一真心便了也。真心感人,雖尋常忠厚人亦有之,非至誠之動也。 至誠自然動物,非欲動物而思誠也。 孟子曰:「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辟,去聲。○作、興,皆起也。盍,何不也。西伯,即文王也。紂命為西方諸侯之長,得專征伐,故稱西伯。太公,姜姓,呂氏,名尚。文王發政,必先鰥寡孤獨,庶人之老皆無凍餒,故伯夷、太公來就其養,非求仕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焉,於虔反。○二老,伯夷、太公也。大老,言非常人之老者。天下之父,言齒德皆尊,如眾父然。既得其心,則天下之心不能外矣。蕭何所謂養民致賢以圖天下者,暗與此合,但其意則有公私之辨,學者又不可以不察也。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七年,以小國而言也。大國五年,在其中矣。 有仁天下之心,有治天下之學,有超越天下之才識,有歷練天下之精神,方承當得「天下之大老」五字。 「天下之父」,從「天下之大老」來,大老名德之盛,民望所歸,故如父之統子,而大老之歸,又從文德之至,皆天理無私,自然感化上事,非後世養賢圖大,杖策從王之比。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魯卿。宰,家臣。賦,猶取也,取民之粟倍於他日也。小子,弟子也。鳴鼓而攻之,聲其罪而責之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為,去聲。○林氏曰:「富其君者,奪民之財耳,而夫子猶惡之。況為土地之故而殺人,使其肝腦塗地,則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雖至於死,猶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辟與闢同。○善戰,如孫臏、吳起之徒。連結諸侯,如蘇秦、張儀之類。辟,開墾也。任土地,謂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責,如李悝盡地力,商鞅開阡陌之類也。 天將開治,必以殺戮靖亂,殺戮必假手於殘暴之人,凡猛將謀士皆天所用,亦皆天所必誅,故往往開國功臣,不能善終者,人多歸過人主猜忌不能保全,實則其道有足自取者,亦天理之所必然也。惜此輩不知書耳,若諸葛武侯郭汾陽曹武惠,雖善戰,其知免矣,為將者何可不讀書!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眸,音牟。瞭,音了。眊,音耄。○良,善也。眸子,目瞳子也。瞭,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蓋人與物接之時,其神在目,故胸中正則神精而明,不正則神散而昏。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焉,於虔反。廋,音搜。○廋,匿也。言亦心之所發,故並此以觀,則人之邪正不可匿矣。然言猶可以偽為,眸子則有不容偽者。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惡,平聲。○惟恐不順,言恐人之不順己。聲音笑貌,偽為於外也。 有謂闊略之主,不尚恭謹,廣大之君,不急纖朴,恭儉是必不得已而後出於此。先生曰:「此論悖矣!孟子要真恭儉,豈抹殺恭儉哉!看對滕文言為國,首及賢君必恭儉,後列仁政,恭儉為仁政之本,豈小德哉!」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與,平聲。援,音爰。○淳于,姓;髡,名,齊之辯士。授,與也。受,取也。古禮,男女不親授受,以遠別也。援,救之也。權,稱錘也,稱物輕重而往來以取中者也。權而得中,是乃禮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言今天下大亂,民遭陷溺,亦當從權以援之,不可守先王之正道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言天下溺,惟道可以救之,非若嫂溺可手援也。今子欲援天下,乃欲使我枉道求合,則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章言直己守道,所以濟時;枉道殉人,徒為失己。 所以不援,即是以道,惟其以道,故人見謂不援耳,以道、不援作兩層說便隔。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不親教也。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夷,傷也。教子者,本為愛其子也,繼之以怒,則反傷其子矣。父既傷其子,子之心又責其父曰:『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則是子又傷其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為教。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責善,朋友之道也。○王氏曰:「父有爭子,何也?所謂爭者,非責善也,當不義則爭之而已矣。父之於子也如何?曰,當不義,則亦戒之而已矣。」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於不義也。一失其身,則虧體辱親,雖日用三牲之養,亦不足以為孝矣。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事親孝,則忠可移於君,順可移於長。身正,則家齊國治而天下平。曾子養曾晳,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晳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養,去聲。復,扶又反。○此承上文事親言之。曾晳,名點,曾子父也。曾元,曾子子也。曾子養其父,每食必有酒肉。食畢將徹去,必請於父曰:「此餘者與誰?」或父問此物尚有餘否?必曰「有」,恐親意更欲與人也。曾元不請所與,雖有言無,其意將以復進於親,不欲其與人也。此但能養父母之口體而已。曾子則能承順父母之志,而不忍傷之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言當如曾子之養志,不可如曾元但養口體。程子曰:「子之身所能為者,皆所當為,無過分之事也。故事親若曾子可謂至矣,而孟子止曰可也,豈以曾子之孝為有餘哉?」 「不失」「能事」不是兩件。 有謂次節只申明上文「大」字意,似矣,而未盡其解。「大」字只講包括,「本」字才推究其實,正是所以大處,須從事親守身,推究到凡為事凡為守者無不貫無不盡,中間次第精密周通,方得「本」字之義。本對末而言,由本至末,中間正有條理。 「可」者,僅可之詞,孝到十分,只盡己分內事,才少一分,便是不盡分耳。細心體貼程子之意,方知「可也」兩字極下得穩。 異端毀性滅親,而曰超度為孝,俗宦絕養奪情,而曰顯揚為孝,人類幾何而不滅也! 今人輒以貧無以養為辭,反責望於遺貲,是父母當自養,並當養子孫也,異哉!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間也。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適,音謫。間,去聲。○趙氏曰:「適,過也。間,非也。格,正也。」徐氏曰:「格者,物之所取正也。書曰:『格其非心。』」愚謂間字上亦當有與字。言人君用人之非,不足過;行政之失,不足非間。惟有大人之德,則能格其君心之不正以歸於正,而國無不治矣。大人者,大德之人,正己而物正者也。○程子曰:「天下之治亂,系乎人君之仁與不仁耳。心之非。即害於政,不待乎發之於外也。昔者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門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心既正,而後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夫政事之失,用人之非,知者能更之,直者能諫之。然非心存焉,則事事而更之,後復有其事,將不勝其更矣;人人而去之,後復用其人,將不勝其去矣。是以輔相之職,必在乎格君心之非,然後無所不正;而欲格君心之非者,非有大人之德,則亦莫之能也。」 「君心之非」,所以為適間者也;「格君心之非」,所以治人政者也。 「格」字有本有用,德盛而自化本也,知微而潛移用也,人多說得一邊耳。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虞,度也。呂氏曰:「行不足以致譽而偶得譽,是謂不虞之譽。求免於毀而反致毀,是謂求全之毀。言毀譽之言,未必皆實,修己者不可以是遽為憂喜,觀人者不可以是輕為進退。」 說到此等處,於人情物理之變,無微不矚,可知聖賢煞曾體究來,只是照管自己,機至自化,不若庸人以機生機耳。若謂聖賢不知世間有機事,是以愚視聖賢也。 注中「修己」「觀人」,補出言外大意,見孟子此章用處,非僅作一番不平慨嘆也。二義中,又「修己」為重。 一凡人譽之[2],則自以為有餘,一凡人毀之,則自以為不足。近日奔競之徒不足言,即自號名宿,哄然有聲於時者,大概不出此語,豈特凡人直顛倒於下流之毀譽耳。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易,去聲。○人之所以輕易其言者,以其未遭失言之責故耳。蓋常人之情,無所懲於前,則無所警於後。非以為君子之學,必俟有責而後不敢易其言也。然此豈亦有為而言之與?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好,去聲。○王勉曰:「學問有餘,人資於己,不得已而應之可也。若好為人師,則自足而不復有進矣,此人之大患也。」 孟子欲學者不自足而求進,然後可以為聖賢、盡人道,若好為人師,則志氣浮躁而滿假淺隘,不復可以成人,故曰「人之患」,為人之自為計,非指數人師之弊也。即言人師之患,亦虛玄畸異之患深,而學究訓詁之患淺。人師講學,亦以陽儒陰釋,非毀禮法,而猖狂無忌之患大;而拘牽末節,修飭儀容,而中無實得之患小。先王設教,必以禮儀規範,謂禮儀規範必本忠信實德則可,不可謂去禮儀規範而專求忠信實德也,況其所求,並非忠信實德乎?試看程朱之後,雖數傳失其指,然其淵源授受,直至宋景濂方希直,雖不能大有所為,而卓然尚有可觀,靖難殺戮後,此學方絕耳。若陸子靜一傳,而門人罵坐打人,傅子淵以失心死矣,王伯安一再傳,而門人狂悖無行,顏鈞以詐財笞獄,梁汝元以不軌捕斃,李贄以左道伏法矣。此其為天下後世之大患,不昭然可鑑耶?而猶有祖述其旨者,亦可怪也。 樂正子從於子敖之齊。子敖,王歡字。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館未定。」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長,上聲。○昔者,前日也。館,客舍也。王歡,孟子所不與言者,則其人可知矣。樂正子乃從之行,其失身之罪大矣;又不早見長者,則其罪又有甚者焉,故孟子姑以此責之。曰:「克有罪。」陳氏曰:「樂正子固不能無罪矣,然其勇於受責如此,非好善而篤信之,其能若是乎?世有強辯飾非,聞諫愈甚者,又樂正子之罪人也。」 從子敖後去見孟子,必有多少不妥處,正要從見時體勘出來。方覺孟子一喝,令人自發猛省。 一樣「昔者」兩字,樂正子數來極近,孟子數來極久。[3]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嵩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嵩啜也。」嵩,博孤反。啜,昌悅反。○徒,但也。嵩,食也。啜,飲也。言其不擇所從,但求食耳。此乃正其罪而切責之。 「徒嵩啜」便不可,況今之求薦引,說事過錢,為子弟營進,不止於徒啜者耶! 有雲,學古之道而以哺啜,是以古之道哺啜也,遠之則為先聖淵源之玷,而近之則為師門禮義之羞。先生曰:「諂事侯門,講學之徒,其間頗有未嘗傳習於先輩君子,而假借名號,且以媚大官者,對此能無愧耶?」[4]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趙氏曰:「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為無之為,去聲。○舜告焉則不得娶,而終於無後矣。告者禮也,不告者權也。猶告,言與告同也。蓋權而得中,則不離於正矣。○范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權。正者萬世之常,權者一時之用。常道人皆可守,權非體道者不能用也。蓋權出於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瞽瞍,子非大舜,而欲不告而娶,則天下之罪人也。」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仁主於愛,而愛莫切於事親;義主於敬,而敬莫先於從兄。故仁義之道,其用至廣,而其實不越於事親從兄之間。蓋良心之發,最為切近而精實者。有子以孝弟為為仁之本,其意亦猶此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樂斯、樂則之樂,音洛。惡,平聲。○斯二者,指事親從兄而言。知而弗去,則見之明而守之固矣。節文,謂品節文章。樂則生矣,謂和順從容,無所勉強,事親從兄之意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也。既有生意,則其暢茂條達,自有不可遏者,所謂惡可已也。其又盛,則至於手舞足蹈而不自知矣。○此章言事親從兄,良心真切,天下之道,皆原於此。然必知之明而守之固,然後節之密而樂之深也。 朱子謂「此實字是華實之實」,蓋五者之用最廣,惟此為之實,先立乎此,而後其光華枝葉,有以發見極其盛,即有子「本立道生」之意也。 「實」字只作「本」字解,非與仁義作對待說。若以名字文字等翻剔,便似仁義假,而事親從兄真,其害道不淺。 仁與事親,義與從兄,兩邊看得精粗大小遠近,判然膠粘不上,皆因中間不見關紐處[5],故注中補出「愛敬」二字。蓋仁義是性,事親從兄是事,若不明愛敬實地關紐,費盡分疏,終成兩件。 人但謂知二者是也,禮二者是也而已,不知「知勿去」與「節文」乃是智禮,而「知斯二者」與「節文二者」乃智禮之實也。若人言則天下無所謂仁義智禮樂,只有事親從兄而已,仁義智禮樂皆撰造虛名,為害道之具矣,奚可哉! 「禮」自「禮」,「二者」自「二者」,「節文斯二者」乃禮之實,非謂三千三百非禮,而孝弟為禮也。若謂禮盡於孝弟,即不懂孟子之言矣。 功夫到樂處乃盡,故曰「成於樂」,又曰「不如樂之者」。 「手舞足蹈」,不徒作形容語,老萊子衣斑斕跳躍作嬉兒狀,莫認作有心做作也。曾子母齧指而心痛,何手足之不關父母兄弟耶? 天下道理無不根原於孝弟,此五段所同也。然其實只有上二段,下三段又因上二段生出,故曰「知斯二者」云云,下三段正所以完全上二段者也。粗心人泛看只是仁義智禮樂盡於事親從兄,真大顢頇矣。 仁義知禮樂五者,不是平列,也不是隨意舉似,粗心者看做一樣,若雲天下道理其實只一孝弟,大段亦未為不是,然失其旨矣。仁義兩件並立,亦一亦二,知禮樂又從上兩件見,三者又不是平排亂拈,由知而禮而樂,道理相生,與工夫節候皆有次第。說到樂之實處,道理似輕而工夫節候極深微神妙,知此方見朱子總注之精,吃緊為人處。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言舜視天下之歸己如草芥,而惟欲得其親而順之也。得者,曲為承順以得其心之悅而已。順則有以諭之於道,心與之一而未始有違,尤人所難也。為人蓋泛言之,為子則愈密矣。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厎,之爾反。○瞽瞍,舜父名。厎,致也。豫,悅樂也。瞽瞍至頑,嘗欲殺舜,至是而厎豫焉。書所謂「不格奸亦允若」是也。蓋舜至此而有以順乎親矣。是以天下之為子者,知天下無不可事之親,顧吾所以事之者未若舜耳。於是莫不勉而為孝,至於其親亦厎豫焉,則天下之為父者,亦莫不慈,所謂化也。子孝父慈,各止其所,而無不安其位之意,所謂定也。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非止一身一家之孝而已,此所以為大孝也。○李氏曰:「舜之所以能使瞽瞍厎豫者,盡事親之道,其為子職,不見父母之非而已。昔羅仲素語此云:『只為天下無不是厎父母。』了翁聞而善之曰:『惟如此而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彼臣弒其君、子弒其父者,常始於見其有不是處耳。』」 * * * [1]此則據呂子評語卷三十補。 [2]一 原闕,據呂子評語卷三十補。 [3]以上二則據呂子評語卷三十補。 [4]此則據呂子評語卷三十補。 [5]紐 原作「扭」,關紐,關鍵也。朱子語類卷九十八「此二句為之關紐」,陳淳答郭子從「以此為一篇關紐處」,據改。下一「紐」字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