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達林選集 · 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之一)

史達林 《史達林選集》
*(註:《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一文是史達林於1912年底—1913年初在維也納寫的,第一次發表在1913年《啟蒙》雜誌第3—5期上,署名科·史達林,題為《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這篇論文於1914年由波濤出版社(彼得堡)出了單行本,書名為《民族問題和馬克思主義》。按照沙皇政府內務大臣的命令,所有公共圖書館和閱覽室都把它列為禁書。1920年,民族事務人民委員部重印這一著作,把它編入史達林關於民族問題的《論文集》(圖拉國家出版社版)。1934年,這篇文章編入了史達林的論文演說選輯《馬克思主義和民族殖民地問題》。史達林的這篇著作問世後,列寧對它作了很高的評價。在《論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民族綱領》一文中,列寧在談到民族問題在這個時期被提到顯著地位的原因時寫道:「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文獻中,對於這種情況和社會民主黨民族綱領的原則,最近已經作了闡明(在這方面首屈一指的是史達林的論文)。」(《列寧全集》第19卷第542頁)在有人提議把這篇文章當作討論的文章時,列寧說:「當然我們絕對反對。那篇文章寫得很好。這是當前的重要問題,我們絲毫也不放棄反對崩得混蛋們的原則立場。」(《列寧全集》第35卷第73頁)。) 俄國的反革命時期不僅帶來了「雷鳴電閃」,而且帶來了對運動的悲觀失望、對共同力量的懷疑顧慮。從前人們相信「光明的未來」,所以大家不分民族地共同進行鬥爭:共同的問題高於一切!後來人們心中發生了疑問,於是大家開始分手四散,回到民族的院落里去:讓各人只靠自己吧!「民族問題」高於一切! 同時國內經濟生活發生了重大的變化。1905年不是白白過去的:農村中的農奴制殘餘又受到了一次打擊。連年饑荒之後的幾次豐收和接著到來的工業高漲促進了資本主義的發展。農村中的分化和城市的發展,商業和交通的發展,都向前邁進了一大步。這種情形在邊疆地區尤其顯著。可是這種情形不能不加速俄國各民族內部經濟結合的過程。於是這些民族必然要行動起來…… 這一時期所確立的「憲制」也在這方面起了喚醒各民族的作用。報紙和各種書刊的增多,出版事業和文化機關的某些自由,民族劇院的發展等等,無疑地都加強了「民族意識」。杜馬及其選舉運動和政治集團給各個民族的活躍造成了新的機會,給各個民族的動員提供了新的廣闊場所。 可是從上層掀起的黷武的民族主義浪潮,「當權人物」由於邊疆地區「愛好自由」而對它進行報復的種種高壓手段,在下層激起了民族主義的反擊浪潮,這種民族主義有時變成粗暴的沙文主義。猶太人中錫安主義(註:錫安主義 即猶太復國主義,產生於十九世紀末。它主張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人是統一的猶太民族,有一致的民族利益,號召猶太人從世界各地回到巴勒斯坦重建國家。錫安是耶路撒冷的一座山,古猶太人曾以它作為政治和宗教的中心,錫安主義以此得名。在俄國,錫安主義為猶太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和一部分落後的猶太工人所擁護。1904年成立的俄國錫安主義社會工黨認為,猶太無產階級的主要任務是為取得自己的領土並建立自己的民族國家而鬥爭。它鼓吹同猶太資產階級實行階級合作,在各民族的工人中間散布敵對情緒,妄圖使猶太工人同俄國的和國際的無產階級革命運動隔離開來。錫安主義社會黨人的民族主義活動模糊了猶太工人的階級意識,給俄國工人運動帶來了很大的危害。)的加強,波蘭的沙文主義的增長,韃靼人中的◎第59頁◎大伊斯蘭主義(註:大伊斯蘭主義是一種宗教政治思想。它宣傳一切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聯合成一個整體。十九世紀末,這種思想在東方各國的剝削階級中間廣泛傳播。土耳其曾利用這種思想企圖達到使全世界回教徒服從於土耳其蘇丹這個「全體穆斯林的哈里發」的目的。列寧說,大伊斯蘭主義是企圖利用反歐美帝國主義的解放運動來鞏固可汗、地主、毛拉等的地位的一個派別(《列寧選集》第2版第4卷第275頁)。),亞美尼亞人、喬治亞人、烏克蘭人中民族主義的加強,沒有教養的人反猶太主義的共同傾向,——這一切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實。 民族主義的浪潮日益洶湧地逼來,大有席捲工人群眾之勢。解放運動愈趨低落,民族主義的花朵就愈加怒放。 在這困難的關頭,社會民主黨負有崇高的使命:給民族主義一個反擊,使群眾同普遍的「時疫」隔離。因為社會民主黨,而且只有社會民主黨,才能負起這個使命,用久經考驗的國際主義武器,用統一而不可分的階級鬥爭去對抗民族主義。民族主義的浪潮來勢愈洶湧,社會民主黨爭取俄國各民族無產者友愛團結的呼聲就應當愈響亮。各邊疆地區直接接觸到民族主義運動的社會民主黨人,在這一點上需要有特別的堅定性。 然而並非所有的社會民主黨人,首先是各邊疆地區的社會民主黨人,都能完成這個任務。崩得(註:崩得(依地語「Bund」一詞的音譯,意即聯盟)是立陶宛、波蘭和俄羅斯猶太工人總聯盟的簡稱。崩得成立於1897年,參加者主要是俄國西部各省的猶太手工業者。1898年3月,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上,崩得加入了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在1903年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上,崩得分子要求承認崩得是猶太無產階級的唯一代表。在大會否決了這個要求以後,崩得退出了黨。在1906年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四次(統一)代表大會上,崩得重新加入了黨。崩得形式上加入了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實際上是一個資產階級民族主義性質的組織。它在黨內一直支持孟什維克,反對布爾什維克。它提出民族文化自治的要求同布爾什維克的民族自決權這個綱領性的要求相對立。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崩得分子採取了社會沙文主義立場。1917年二月革命後,崩得支持資產階級臨時政府。1918—1920年外國武裝干涉和國內戰爭時期,崩得的領導同反革命勢力勾結在一起,而一般的崩得分子則開始轉變,主張同蘇維埃政權合作。1921年3月崩得自行解散,部分成員加入俄共(布)。)從前強調共同的任務,現在卻把它自己特殊的純粹民族主義的目的放在首位,甚至把「過安息日」和「承認猶太語」當作自己競選運動的戰鬥性條文(註:見《崩得第九次代表會議文件匯編》。)。高加索也步崩得的後塵:一部分高加索社會民主黨人從前曾和其餘的高加索社會民主黨人一起否定過「民族文化自治」,現在他們卻把它當作迫切的要求提了出來(註:見《八月代表會議的通報》。)。至於婉轉地肯定民族主義動搖的取消派代表會議(註:取消派代表會議(八月代表會議)是1912年8月12—20日(公曆8月25日—9月2日)在維也納召開的。列·達·托洛茨基在會上組織了反黨的八月聯盟。出席這次會議的有崩得、拉脫維亞邊疆區社會民主黨、高加索區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僑居國外的《社會民主黨人呼聲報》編輯部、托洛茨基的維也納《真理報》和前進集團的代表等。從俄國國內派遣代表的有彼得堡的「中央發起小組」以及取消派的《我們的曙光》雜誌和《涅瓦呼聲報》的編輯部。會議的絕大多數代表都是僑居國外的,與俄國工人階級和地方黨的組織毫無聯繫。會議對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一系列綱領性要求作了修改,並且反對秘密黨的存在。),就更不用說了(註:見《八月代表會議的通報》。)。 由此可見,俄國社會民主黨在民族問題上的觀點並不是所有的社會民主黨人都已經明白的。 顯然,對於民族問題還必須進行一番認真的和全面的討論。◎第60頁◎徹底的社會民主黨人應當一致努力消除民族主義的迷霧,不管這種迷霧來自何方。 一 民族 民族(нация)是什麼呢? 民族首先是一個共同體,是由人們組成的確定的共同體。 這個共同體不是種族的,也不是部落的。現今的義大利民族是由羅馬人、日耳曼人、伊特拉斯坎人、希臘人、阿拉伯人等等組成的。法蘭西民族是由高盧人、羅馬人、不列顛人、日耳曼人等等組成的。英吉利民族、德意志民族等也是如此,都是由不同的種族和部落的人們組成的。 總之,民族不是種族的共同體,也不是部落的共同體,而是歷史上形成的人們的共同體。 另一方面,居魯士帝國或亞歷山大帝國雖然是歷史上形成的,是由不同的部落和種族組成的,但無疑地不能稱為民族。這不是民族,而是偶然湊合起來的、內部缺少聯繫的集團的混合物,其分合是以某一征服者的勝敗為轉移的。 總之,民族不是偶然的、曇花一現的混合物,而是由人們組成的穩定的共同體。 然而並非任何一個穩定的共同體都是民族。奧地利和俄國也是穩定的共同體,但是誰也不稱它們為民族。民族的共同體和國家的共同體有什麼區別呢?其中一個區別是民族的共同體非有共同的語言不可,國家卻不一定要有共同的語言。奧地利境內的捷◎第61頁◎克民族和俄國境內的波蘭民族不能沒有各該民族的共同的語言,而俄國和奧地利內部有許多種語言的事實並不妨礙這兩個國家的完整。當然,這裡所指的是民眾的口頭語言,而不是官場的文牘語言。 總之,共同的語言是民族的特徵之一。 當然不是說不同的民族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操著不同的語言,也不是說凡操著同一語言的人們一定是一個民族。每個民族都有共同的語言,但不同的民族不一定要有不同的語言!沒有一個民族會同時操著不同的語言,但並不是說不能有兩個民族操著同一語言!英吉利人和北美利堅人操著同一語言,但他們畢竟不是一個民族。挪威人和丹麥人,英吉利人和愛爾蘭人也是如此。 但是,象英吉利人和北美利堅人雖然有共同的語言,卻不是一個民族,這是什麼道理呢? 首先因為他們不是生活在一起,而是生活在不同的地域。只有經過長期不斷的交往,經過人們世世代代的共同生活,民族才能形成起來。而長期的共同生活又非有共同的地域不可。從前英吉利人和美利堅人居住在一個地域,即居住在英國,所以當時是一個民族。後來一部分英吉利人從英國遷移到新的地域,遷移到美洲,於是在這個新的地域逐漸形成了新的民族,即北美利堅民族。由於有不同的地域,結果就形成了不同的民族。 總之,共同的地域是民族的特徵之一。 但這還不夠。單有共同的地域還不能形成民族。要形成民族,除此以外,還需要有內部的經濟聯繫來把本民族中各部分結合為一個整體。英國和北美利堅之間沒有這種聯繫,所以它們是兩個不同的民族。但是,假如北美利堅各地未因彼此分工、交通發達等等而聯成一個經濟上的整體,那麼北美利堅人本身也就不配叫◎第62頁◎作民族。 就拿喬治亞人來說吧。改革前時期(註:指喬治亞廢除農奴制的農民改革以前的時期。喬治亞各地廢除農奴制的時間不一致:梯弗利斯省在1864年,依麥列梯亞和古里亞在1865年,明格列里亞和列奇胡姆縣在1866年,阿布哈茲在1870年,斯瓦涅季亞在1871年。)的喬治亞人雖然生活在共同的地域,操著同一語言,可是嚴格說來,他們當時還不是一個民族,因為他們被分割成許多彼此隔離的公國,未能過共同的經濟生活,長期互相混戰,彼此破壞,往往假借波斯人和土耳其人的手來自相殘殺。雖然有時某個僥倖成功的皇帝也曾勉強把各個公國統一起來,然而這種曇花一現的偶然的統一,至多也只是表面的行政上的統一,很快就因王侯跋扈和農民漠視而分崩離析了。而且在喬治亞經濟分散的情況下,也不能不這樣……直到十九世紀下半葉喬治亞才作為民族出現,因為當時農奴制度的崩潰和國內經濟生活的發展,交通的發達和資本主義的產生,使喬治亞各個地區之間實行了分工,徹底打破了各個公國在經濟上的閉關自守狀態,而把這些公國聯成一個整體。 其他一切度過了封建主義階段並發展了資本主義的民族也是如此。 總之,共同的經濟生活、經濟上的聯繫是民族的特徵之一。 但這還不夠。除了上面所說的一切,還必須注意到結合成一個民族的人們在精神面貌上的特點。各個民族之所以不同,不僅在於它們的生活條件不同,而且在於表現在民族文化特點方面的精神面貌不同。英吉利、北美利堅和愛爾蘭雖然操著同一種語言,但終究是三個不同的民族,它們歷代因生存條件不同而形成的特殊的心理素質,在這一點上是起了不小的作用的。 當然,心理素質本身,或者象人們所說的「民族性格」本身,在旁觀者看來是一種不可捉摸的東西,但它既然表現在一個民族的共同文化的特點上,它就是可以捉摸而不應忽視的東西了。 不用說,「民族性格」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生活條件變化◎第63頁◎的,但它既然存在於每個一定的時期內,它就要在民族面貌上打上自己的烙印。 總之,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是民族的特徵之一。 這樣,我們就說完了民族的一切特徵。 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 同時,不言而喻,民族也和任何歷史現象一樣,是受變化規律支配的,它有自己的歷史,有自己的始末。 必須著重指出,把上述任何一個特徵單獨拿來作為民族的定義都是不夠的。不僅如此,這些特徵只要缺少一個,民族就不成其為民族。 假定有一些人具有共同的「民族性格」,但是他們在經濟上彼此隔離,生活在不同的地域,操著不同的語言等等,那麼還是不能說他們是一個民族。例如俄國的、加里西亞的、美國的、喬治亞的和高加索山區的猶太人就是如此,在我們看來,他們並不是統一的民族。 假定有一些人具有共同的地域和共同的經濟生活,但是他們沒有共同的語言和共同的「民族性格」,那麼他們仍然不是一個民族。例如波羅的海沿岸邊疆區的德意志人和拉脫維亞人就是如此。 最後,挪威人和丹麥人雖然操著同一語言,可是由於缺少其他特徵,他們也就不是一個民族。 只有一切特徵都具備時才算是一個民族。 也許有人會覺得「民族性格」不是民族的特徵之一,而是民族◎第64頁◎的唯一本質的特徵,其他一切特徵其實都是民族發展的條件,而不是民族的特徵。例如有名的奧地利社會民主黨的民族問題理論家魯·施普林格,特別是奧·鮑威爾,就持有這樣的觀點。 現在我們就來考察一下他們的民族理論吧。 在施普林格看來,「民族是思想相同和語言相同的人們的聯盟」。民族是「由一群現代人組成的、和『地域』無關的文化共同體」。(註:見魯.施普林格的《民族問題》1909年公益出版社版第43頁。) 總之,就是思想相同和語言相同的人們的「聯盟」,不管他們彼此怎樣隔離,不管他們住在什麼地方。 鮑威爾卻更進一步。 他問道:「什麼是民族呢?它是不是那種把人們聯合為民族的語言共同體呢?英吉利人和愛爾蘭人……操著同一語言,卻不是統一的民族;猶太人並沒有共同的語言,卻是一個民族。」(註:見奧.鮑威爾的《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1909年鐮刀出版社版第1—2頁。) 那麼,民族究竟是什麼呢? 「民族就是相對的性格共同體。」 然而性格(這裡講的是民族性格)又是什麼呢? 民族性格是「一個民族的人區別於另一個民族的人的種種特徵的總和,是一個民族區別於另一個民族的生理特質和精神特質的總和」。 鮑威爾當然知道民族性格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因此他補充說: 「人們的性格無非是由他們的命運決定的」,「……民族無非是命運的共同體」,而命運共同體又是「由人們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和分配自己的勞動產品時所處的條件」決定的。◎第65頁◎ 於是,我們就得出如鮑威爾所說的民族的最「完備的」定義了。 「民族就是那些在共同命運的基礎上結合成共同性格的人們的集合體。」(註:見奧.鮑威爾的《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1909年鐮刀出版社版第139頁。) 總之,在共同命運的基礎上結合成的共同的民族性格,並不一定和共同的地域、語言以及經濟生活相聯繫。 這樣一來,民族還剩下什麼東西呢?經濟上彼此隔離、生活在不同的地域、世世代代都操著不同語言的人們,還談得上什麼民族共同體呢? 鮑威爾說猶太人是個民族,雖然「他們並沒有共同的語言」,可是,例如喬治亞的、達吉斯坦的、俄國的和美國的猶太人,既然彼此完全隔絕,生活在不同的地域,並且操著不同的語言,他們還談得上什麼「共同命運」和民族聯繫呢? 這些猶太人無疑地和喬治亞人、達吉斯坦人、俄羅斯人以及美利堅人過著共同的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受著共同文化的薰陶,這就不能不給他們的民族性格打上烙印;如果他們中間還有什麼共同的東西,那就是宗教、共同的起源和民族性格的某些殘餘。這一切是用不著懷疑的。可是,怎麼能認真地說,僵化的宗教儀式和日漸磨滅的心理殘餘會比這些猶太人所處的現實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環境更強烈地影響到他們的「命運」呢?而只有在這樣的假定下,才可以說猶太人是個統一的民族。 那麼,鮑威爾的所謂民族和唯靈論者(註:唯靈論者是信奉精神統治自然界的一種唯心主義學說的人。唯靈論者承認靈魂、精神是唯一的實體,而把肉體看作是靈魂的產物。)的所謂神秘的獨立自在的「民族精神」又有什麼區別呢? 鮑威爾在民族「特點」(民族性格)和民族生活「條件」之間劃了一條不可逾越的界限,把它們彼此隔離開來。然而民族性格如果◎第66頁◎不是生活條件的反映,不是從周圍環境得來的印象的結晶,那又是什麼呢?怎能僅限於民族性格而把它和它所由產生的根源割斷分開呢? 其次,在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當北美利堅還叫作「新英格蘭」的時候,英吉利民族和北美利堅民族究竟有什麼區別呢?當然不是民族性格上的區別,因為北美利堅人是從英國遷移過去的,他們帶到美洲去的除英吉利語言以外,還有英吉利的民族性格,雖然他們在新環境的影響下大概已開始形成自己特有的性格,但他們當然不會很快就喪失其英吉利的民族性格。當時他們和英吉利人在性格上雖然還有或多或少的共同點,但他們畢竟已經是和英吉利民族不同的一個民族了!顯然,當時「新英格蘭」民族不同於英吉利民族的地方並不是特別的民族性格,或者與其說是民族性格,倒不如說是和英吉利民族不同的環境即生活條件。 由此可見,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唯一的民族特徵,而只有各種特徵的總和。在把各種民族拿來作比較的時候,顯得比較突出的有時是這個特徵(民族性格),有時是那個特徵(語言),有時又是另一個特徵(地域、經濟條件)。民族是由所有這些特徵結合而成的。 鮑威爾把民族和民族性格看成一個東西,這樣就使民族脫離了它的根基,把它變成了不見形跡的獨立自在的力量。結果就不是有生命的活動著的民族,而是一種神秘的、不可捉摸的、非人世間的東西。試問,——我重說一遍,——象喬治亞的、達吉斯坦的、俄國的、美國的和其他地方的猶太人,彼此語言不通(他們操著不同的語言),生活在地球上不同的地方,從來不能見面,無論和平時期或戰爭時期都不會共同行動,這算什麼猶太民族呢?! 不,社會民主黨不是為這種紙上的「民族」制定自己的民族綱領的。它只能承認那些活動著的、運動著的、因而使人們不能不承◎第67頁◎認的真正的民族。 鮑威爾顯然把民族這一歷史範疇和部落這一民族學範疇混淆起來了。 不過,鮑威爾本人大概也覺得自己的立論是有弱點的。他在自己那本書的開頭雖然堅決地說猶太人是一個民族,但他在該書末尾就自行修正,肯定說「資本主義社會根本就不讓他們〈猶太人〉保全為一個民族」而使他們受其他民族的同化。其所以如此,原來是「猶太人沒有單獨的居住地區」,而捷克人卻有這樣的地區,因此,鮑威爾認為捷克人一定能保全為一個民族。簡言之,原因就在於沒有地域。 鮑威爾如此推論,原想證明民族自治不能成為猶太工人的要求,他這樣一來卻無意中駁倒了他自己那種否認共同的地域是民族特徵之一的理論。 可是鮑威爾不以此為限。他在自己那本書的開頭堅決地說:「猶太人並沒有共同的語言,卻是一個民族。」可是他剛剛寫到第一三○頁就改變了陣線而同樣堅決地說:「無疑地,沒有共同的語言,就不可能有什麼民族。」(黑體是我們用的) 鮑威爾在這裡原想證明「語言是人類交際最重要的工具」,但他同時無意中證明了他不想證明的東西,證明了自己那種否認共同語言的意義的民族理論是站不住腳的。◎第68頁◎ 用唯心論的針線縫成的理論就這樣不攻自破了。 二 民族運動 民族不是普通的歷史範疇,而是一定時代即資本主義上升時代的歷史範疇。封建制度消滅和資本主義發展的過程同時就是人們形成為民族的過程。例如西歐的情形就是如此。英吉利人、法蘭西人、德意志人、義大利人等都是在資本主義打破封建割據局面而勝利前進時形成為民族的。 但是,西歐各民族形成的過程同時就是它們變為獨立的民族國家的過程。英吉利、法蘭西等民族同時就是英吉利等國家。處於這一過程以外的愛爾蘭並不能改變總的情景。 東歐的情形卻有些不同。當西歐各民族發展成國家的時候,東歐卻形成了多民族的國家,即由幾個民族組成的國家。奧匈帝國和俄國就是這樣的國家。在奧地利,當時政治上最為發展的是德意志人,於是他們就負起了把奧地利各民族統一成一個國家的任務。在匈牙利,最能適應國家組織性的是匈牙利各民族的中堅——馬扎爾人,於是他們成了匈牙利的統一者。在俄國,是以歷史上形成的強大而有組織的貴族軍事官僚為首的大俄羅斯人擔負了統一各民族的使命。 東歐的情形就是如此。 只有在封建制度還沒有消滅、資本主義還不大發達、被排擠到次要地位的各民族在經濟上還沒有結合成完整的民族的條件下,才能有這種特殊的國家形成方式。◎第69頁◎ 可是資本主義在東歐各國也開始發展起來了。商業和交通日益發達,大城市相繼出現,各民族在經濟上逐漸結合起來。資本主義闖進了被排擠的各民族的平靜生活中,驚醒了它們,使它們行動起來。報刊和劇院的發展,萊希斯拉特(奧地利)和杜馬(俄國)的活動,都加強了「民族意識」。新興的知識分子充滿了「民族思想」,並在這方面進行活動…… 但是那些覺醒起來要求獨立生活的被排擠的民族已不能形成獨立的民族國家了,因為它們在自己的道路上碰到了早已居於國家領導地位的統治民族中的領導階層極其強烈的反對。它們來遲了!…… 奧地利的捷克人和波蘭人等等,匈牙利的克羅埃西亞人等等,俄國的拉脫維亞人、立陶宛人、烏克蘭人、喬治亞人和亞美尼亞人等等就是這樣形成民族的。在西歐(愛爾蘭)是例外的,在東歐卻成了通例。 西歐的愛爾蘭用民族運動回答了這種例外的情形,東歐已覺醒的各民族也不免要這樣回答。 推動東歐各個年輕民族去進行鬥爭的情況就是這樣形成的。 其實,鬥爭並不是在整個民族和整個民族之間,而是在統治民族的和被排擠民族的統治階級之間開始並激烈起來的。通常是被壓迫民族中的城市小資產階級起來反對統治民族中的大資產階級(捷克人和德意志人),或者被壓迫民族中的農村資產階級起來反對統治民族中的地主(波蘭的烏克蘭人),或是被壓迫民族中的整個「民族」資產階級起來反對統治民族中的執政貴族(俄國的波蘭、立陶宛、烏克蘭)。 資產階級是主角。 在年輕的資產階級看來,市場是基本問題。它的目的是銷售◎第70頁◎自己的商品,戰勝和自己競爭的異族資產階級。因此,它力求保證自己有「自己的」「本族的」市場。市場是資產階級學習民族主義的第一個學校。 但問題通常不僅限於市場。統治民族中的半封建半資產階級的官僚常用他們「只捉不放」(註:只捉不放 是形容沙俄時代警察專橫的成語,出自格·伊·烏斯賓斯基的短篇小說《崗亭》。小說中描寫一個名叫梅穆列佐夫的警察,濫用職權,動輒捉人,不肯釋放。)的方法干預鬥爭。於是統治民族中的資產階級,不論小資產階級或大資產階級,就有可能「更迅速地」「更堅決地」制服自己的競爭者。「力量」既日趨統一,限制「異族」資產階級的一連串辦法以至高壓手段也就開始實行起來了。鬥爭由經濟範圍轉入政治範圍。限制遷徙自由,限制語言使用,限制選舉權,減少學校,限制宗教活動等等辦法紛紛加到「競爭者」的頭上。當然,採取這種辦法的目的不僅是為了統治民族中的資產階級的利益,而且可以說是為了執政官僚們特殊集團的目的。但結果都是一樣:資產階級和官僚在這種場合總是攜手並進的,不論奧匈帝國或俄國,情形都是如此。 被壓迫民族中受各方面排擠的資產階級自然要行動起來。它向「下層同胞」呼籲,開始高呼「祖國」,把自己的私事冒充全民的事情。它為著……「祖國」的利益而在「同胞」中間給自己招募軍隊。「下層」對這種號召並非始終不理,有時也在資產階級旗幟的周圍集合起來,因為上層的高壓手段也在觸犯它們,引起它們的不滿。 民族運動就是這樣開始的。 民族運動的力量取決於該民族廣大階層即無產階級和農民參加運動的程度。 無產階級是否站到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旗幟下面,這要看階級矛盾的發展程度,要看無產階級的覺悟程度和組織程度。覺悟的無產階級有自己的久經考驗的旗幟,它用不著站到資產階級的◎第71頁◎旗幟下面去。 至於農民是否參加民族運動,這首先要看高壓手段的性質。如果高壓手段觸犯到「土地」利益,象在愛爾蘭發生過的情形那樣,那麼廣大農民群眾就會立刻站到民族運動的旗幟下面去。 另一方面,如果說在喬治亞沒有較為嚴重的反俄羅斯的民族主義,那這首先是因為那裡沒有使群眾產生這種民族主義的俄羅斯地主或俄羅斯大資產階級。在喬治亞有反亞美尼亞的民族主義,但這是因為那裡還有亞美尼亞的大資產階級在打擊著尚未鞏固的喬治亞小資產階級,推動它走向反亞美尼亞的民族主義。 以這些因素為轉移,民族運動可能具有群眾性而愈益擴展起來(愛爾蘭、加里西亞),也可能變成一連串的小衝突,流為無謂的爭吵和爭取用本族文字寫招牌的「鬥爭」(波希米亞的某些小城市)。 當然,民族運動的內容決不會到處一樣,它完全取決於運動所提出的各種不同的要求。愛爾蘭的運動具有土地問題的性質,波希米亞的運動帶著「語言問題的」性質,這裡要求公民權利平等和信教自由,那裡要求任用「本族的」官吏或組織本族的議會。在各種不同的要求中往往透露出民族所具有的各種不同的特徵(語言、地域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鮑威爾所說的包羅萬象的「民族性格」這一要求。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民族性格」就其本身來說是不可捉摸的,約·施特拉塞爾說得對,「政治家對它是奈何不得的」。(註:見他的《工人和民族》1912年版第33頁) 民族運動的形式和性質大致如此。 由此可見,在資本主義上升時期,民族鬥爭是資產階級之間的◎第72頁◎鬥爭。有時資產階級也能把無產階級吸引到民族運動中去,那時民族鬥爭表面上就會帶著「全民的」性質,然而這只是表面上如此。實質上這個鬥爭始終是資產階級的,主要是有利於和適合於資產階級的。 但決不能因此說無產階級不應當反對民族壓迫政策。 限制遷徙自由,剝奪選舉權,限制語言使用,減少學校以及其他種種高壓政策使工人受到的損害並不比資產階級所受到的少,甚至還要多。這種情形只能阻礙被壓迫民族內無產階級精神力量的自由發展。當韃靼工人或猶太工人還被禁止用本族語言開會和演講,他們的學校被關閉的時候,自然根本談不到他們的精神才智的充分發展。 然而民族主義的高壓政策對於無產階級的事業還有另一方面的危險。它把廣大階層的視線從社會問題、階級鬥爭問題轉移到民族問題,轉移到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共同」問題。這就會為進行所謂「利益協調」的欺騙宣傳、抹殺無產階級的階級利益、在精神上束縛工人打下有利的基礎,因而嚴重地阻礙各族工人的團結事業。如果說很大一部分波蘭工人至今還受著資產階級民族主義者的精神束縛,如果說他們至今還站在國際工人運動之外,那麼這主要是因為「當權人物」歷來的反波蘭政策為這種束縛打下了基礎,加重了工人們掙脫這種束縛的困難。 但是高壓政策並不以此為限。它往往由壓迫的「制度」轉到挑撥各民族互相殘殺的「制度」,轉到屠殺和蹂躪的「制度」。當然,後者並不是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能實現的,但是在可能實現的地方,即在缺乏起碼自由的條件下,它往往達到駭人聽聞的程度,使工人的團結事業有淹沒在血淚中的危險。高加索和南俄有過不少例子。「分而治之」,——這就是挑撥政策的目的。這樣的政策如◎第73頁◎果得逞,就會給無產階級帶來莫大的禍害,使國內各族工人的團結事業受到極大的阻礙。 但工人所關心的是使自己所有的同志完全匯合成一支統一的跨民族的大軍,使他們迅速地徹底地擺脫資產階級的精神束縛,使任何一個民族的兄弟們的精神力量都能得到充分的和自由的發展。 因此,工人現在反對、將來還要反對從最巧妙的到最粗暴的各種各樣的民族壓迫政策,同樣要反對各種各樣的挑撥政策。 因此,各國社會民主黨主張民族自決權。 自決權就是:只有民族自己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誰也沒有權利用暴力干涉這個民族的生活,毀壞它的學校和其他機關,破壞它的風俗和習慣,限制它的語言,削減它的權利。 這當然不是說社會民主黨要支持一個民族的一切風俗和機關。它反對用暴力壓迫民族,僅僅維護由民族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同時要進行鼓動,反對該民族的一切有害的風俗和機關,使該民族的勞動階層能夠擺脫這些有害的東西。 自決權就是民族能按照自己的願望去處理自己的事情。它有權按自治原則安排自己的生活。它有權和其他民族建立聯邦關係。它有權完全分離出去。每個民族都是自主的,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 這當然不是說社會民主黨將維護民族的任何要求。一個民族甚至有恢復舊制度的權利,但這還不是說社會民主黨將贊同該民族某個機關的這種決定。社會民主黨是保護無產階級的利益的,而民族則是由不同的階級組成的,因此,社會民主黨的義務和民族的權利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社會民主黨為民族自決權而鬥爭,目的是消滅民族壓迫政策,◎第74頁◎使這種政策沒有立足的餘地,以便消除民族間的鬥爭,使它緩和下去,使它減到最小限度。 這就是覺悟的無產階級的政策同資產階級力求加劇並擴大民族鬥爭、繼續並激化民族運動的政策在本質上的區別。 正因為如此,覺悟的無產階級就不能站到資產階級的「民族」旗幟下面去。 正因為如此,鮑威爾提出的所謂「進化的民族的」政策就不能成為無產階級的政策。鮑威爾企圖把自己的「進化的民族的」政策和「現代工人階級的」政策等同起來,就是企圖使工人的階級鬥爭遷就民族鬥爭。 民族運動實質上既然是資產階級的運動,它的命運自然就和資產階級的命運聯繫在一起。只有資產階級滅亡,民族運動才會徹底滅亡。只有在社會主義世界裡,完全的和平才能建立起來。可是把民族鬥爭減到最小限度,從根本上瓦解它,儘量使它無害於無產階級,這在資本主義範圍內也是可以做到的。瑞士和美國的例子就可以證明這一點。為此就必須使國家民主化,使各個民族有自由發展的可能。 三 問題的提法 民族有權自由決定自己的命運。它有權隨意處理自己的事情,當然,也不能侵犯其他民族的權利。這是無可爭辯的。◎第75頁◎ 但是,如果注意到民族中多數人的利益,首先是無產階級的利益,那麼民族究竟應當怎樣處理自己的事情,民族未來的憲法究竟應當採取怎樣的形式呢? 民族有權按自治原則處理自己的事情。它甚至有權分離。但這並不是說它在任何條件下都應當這樣做,也不是說自治或分離無論何時何地都有利於該民族,即有利於該民族中的多數,有利於勞動階層。例如,南高加索的韃靼民族可以召開本族的議會,並在本族別克和毛拉(註:別克是南高加索、中亞細亞和土耳其等地王公貴族等上層人士的尊號。毛拉在俄國指伊斯蘭教宗教儀式的主持人。——編者注)的擺布之下恢復它的舊制度,決定從國家分離出去。根據民族自決的條文,它是完全有權這樣做的。但這對韃靼民族的勞動階層是否有利呢?社會民主黨能否漠不關心,聽任別克和毛拉帶領群眾去解決民族問題呢?難道社會民主黨不應當干預這種事情,不應當給民族意志以一定的影響嗎?難道它不應當提出最有利於韃靼群眾的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嗎? 但是如何解決才最符合於勞動群眾的利益呢?自治,聯邦,還是分離呢? 所有這些問題都是要根據該民族所處的具體歷史條件來解決的。 不僅如此,條件也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樣是變化著的,因而在某個時期是正確的解決方法,在另一個時期也許是完全不可以採納的。 十九世紀中葉,馬克思曾主張俄屬波蘭分離,他是正確的,因為當時的問題是要把較高的文化從破壞它的那種較低的文化中解放出來。當時這個問題不是單純理論上的問題,不是學院式的問題,而是實踐中、實際生活中的問題……◎第76頁◎ 十九世紀末葉,波蘭馬克思主義者卻反對波蘭分離,他們也是正確的,因為近五十年來俄國和波蘭的關係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它們在經濟和文化方面接近起來了。此外,在這個時期,分離問題已由實踐的問題變成至多只能引起國外知識分子注意的學院式的爭論問題了。 當然,這並不是說從此就不會出現某種內部和外部的情況,使波蘭分離問題重新提上日程。 由此可見,民族問題只有和發展著的歷史條件聯繫起來看才能得到解決。 某個民族所處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的條件便是解決該民族究竟應當怎樣處理自己的事情和它的未來憲法究竟應當採取什麼形式這種問題的唯一關鍵。同時,很可能每個民族解決問題都需要用特殊的方法。如果在什麼地方必須辯證地提出問題,那正是在這個地方,正是在民族問題上。 因此,我們應當堅決反對崩得所創始的那種很流行而又很籠統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方法。我們所指的是有人輕率地拿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和南方斯拉夫社會民主黨(註:南方斯拉夫社會民主黨是在奧地利南部進行工作的。)做榜樣,說它們已經解決了民族問題,俄國社會民主黨人只要抄襲它們的解決方法就行了。同時,他們竟以為凡在奧地利是正確的東西,在俄國也是正確的。他們忽略了這方面最重要和最有決定意義的東西,即整個俄國以及俄國境內每個民族生活中的具體歷史條件。 例如,請聽聽有名的崩得分子弗·科索夫斯基的話吧: 「當崩得第四次代表大會討論到這一問題〈指民族問題。——約·史達林注〉的原則方面時,代表大會中的一位代表根據南方斯拉夫社會民主黨的◎第77頁◎決議的精神所提出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博得了全體的贊同。」(註:見弗·科索夫斯基的《民族問題》1907年版第16—17頁。) 結果,「代表大會一致通過了」……民族自治。 如此而已!既沒有分析俄國的實際情況,也沒有弄清俄國境內猶太人的生活條件,首先抄襲了南方斯拉夫社會民主黨的解決方法,接著「贊同了」,然後「一致通過了」!崩得分子就是這樣提出並「解決」俄國的民族問題的…… 然而奧地利和俄國的條件完全不同。因此, 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在布隆(1899年)(註: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布隆代表大會於1899年9月24—29日舉行。史達林在本文第四章所引用的就是這次代表大會關於民族問題所通過的決議。)根據南方斯拉夫社會民主黨的決議的精神通過民族綱領(固然有一些小小的修正)時,根本就不是按俄國的情況考慮問題,當然也就不會按俄國的情況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是問題的提法。主張民族文化自治的奧地利理論家、布隆民族納領和南方斯拉夫社會民主黨的決議的解釋者施普林格和鮑威爾是怎樣提出問題的呢? 施普林格說:「對於多民族的國家究竟能否組成,或具體地說,奧地利各民族是否不得不組成一個政治整體這一問題,我們現在不來回答;我們應認為這些問題已經解決了。在不同意上述可能性和必要性的人們看來,我們的研究當然是沒有根據的。我們的主題是:這些民族不得不共同生活;什麼樣的法律形式才能使它們生活得最好呢?」(黑體是施普林格用的)(註:見施普林格的《民族問題》第14頁。) 總之,出發點就是奧地利國家的完整。 鮑威爾所說的也是如此: 「我們的出發點是假定奧地利各民族將仍然留在它們現在居住的國家聯盟以內,於是我們就要問,在這個聯盟範圍內,各民族相互間的關係和它們全體對於國家的關係將是怎樣的呢?」(註:見鮑威爾的《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第399頁。)◎第78頁◎ 又是把奧地利的完整列在第一位。 俄國社會民主黨能不能這樣提出問題呢?不,不能。其所以不能,在於它一開始就主張民族自決,根據這種主張,民族有分離權。 甚至崩得分子戈爾德勃拉特也在俄國社會民主黨第二次代表大會(註: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 於1903年7月17日—8月10日(公曆7月30日—8月23日)先後在布魯塞爾和倫敦舉行。大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火星報》提出的思想原則和組織原則建立真正的政黨。列寧在大會上為在俄國建立革命的無產階級政党進行了鬥爭,並取得了勝利。在討論黨綱時,列寧堅決主張在黨綱中肯定馬克思主義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根本原則,著重指出農民的革命鬥爭的重大意義,並堅持把民族自決權列入黨綱,維護了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的原則。大會通過了《火星報》提出的工人階級政黨的革命綱領。在討論黨章,特別是關於黨員資格的第一條條文時,列寧及其擁護者同爾·馬爾托夫等人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大會通過了列寧擬訂的黨章,但關於黨章第一條,卻以一票棄權,二十八票對二十二票的多數通過了馬爾托夫的條文。在選舉中央機關時,擁護列寧的人獲得多數票,反對列寧的人獲得少數票。從這時起,前者被稱為布爾什維克,後者被稱為孟什維克。關於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參看《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1975年人民出版社版第42—48頁。——第23、25、79、498頁。)上承認俄國社會民主黨不能放棄自決的主張。當時戈爾德勃拉特說: 「自決權是絲毫不容反對的。如果某一民族為獨立而鬥爭,那就不要阻攔它;如果波蘭不願和俄國結成『合法婚姻』,那我們就不應該去妨礙它。」 這都是事實。可是由此就應得出結論:奧地利社會民主黨人和俄國社會民主黨人的出發點不僅不同,而且根本相反。既然如此,還說得上可以抄襲奧地利人的民族綱領嗎? 其次,奧地利人是想用微小的改良、緩慢的步驟來實現「民族自由」的。他們提出民族文化自治作為實際辦法時,完全沒有指望根本的改變,沒有指望他們遠景中所沒有的民主解放運動。然而,俄國的馬克思主義者把「民族自由」的問題和可能的根本改變聯繫在一起,和民主解放運動聯繫在一起,他們沒有理由指望改良。這就使俄國各民族可能的命運問題發生根本的變化。 鮑威爾說:「當然很難設想民族自治是靠一個重大的決定,靠大膽的堅決行動就可以實現的。奧地利將逐步走向民族自治,這是一個緩慢而痛苦的過程,是艱苦的鬥爭,由於這種鬥爭,立法和行政管理將陷於慢性的癱瘓狀態。不,新的國家法律制度決不是通過一個重要的立法文件就建立起來的,而是要通過分別為各個地區、各個村社而頒布的許多單項的法令才能建立起來。」(註:見鮑威爾的《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第422頁。)◎第79頁◎ 施普林格所說的也是如此。 他寫道:「我清楚地知道這種機關〈民族自治機關。——約·史達林注〉不是一年也不是十年可以建立起來的,單是為了改組普魯士的行政管理機構就用了很長的時間……普魯士用二十年才完全建立了自己的主要行政機關。因此,請不要以為我不知道奧地利要用多少時間,要克服多少困難吧。」(註:見施普林格的《民族問題》281—282頁。) 這一切都是很明確的。但是俄國的馬克思主義者能否不把民族問題和「大膽的堅決行動」聯繫起來呢?他們能否指望局部的改良,指望「許多單項的法令」作為爭取「民族自由」的手段呢?既然他們不能而且不應這樣做,那麼從這裡不是可以清楚地看出奧地利人的鬥爭方法和前途與俄國人完全不同嗎?在這種情況下,怎能局限於奧地利人那種片面的不徹底的民族文化自治呢?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主張抄襲的人不指望俄國有「大膽的堅決行動」,或者是他們雖指望有這種行動,但「他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最後,俄國和奧地利當前的任務完全不同,因此解決民族問題的方法也應當不同。奧地利生存在議會制度的條件下,目前那裡沒有議會就不能有什麼發展。可是奧地利的議會生活和立法工作往往因各民族政黨間的劇烈衝突而完全陷於停頓。這就是奧地利早已患慢性政治危機病的原因。因此,民族問題在那裡是政治生活的軸心,是生死存亡的問題。無怪乎奧地利社會民主黨的政治家首先竭力設法解決民族衝突問題,當然是以現存的議會制度為基礎用議會方法去解決的…… 俄國的情形卻不是這樣。第一,在俄國,「謝天謝地,沒有議會」(註:「在我國,謝天謝地,沒有議會」——這句話是沙皇政府的財政大臣弗·尼·科科夫策夫1908年4月24日在國家杜馬中說的。)。第二,這是主要的,俄國政治生活的軸心不是民族問題而是土地問題。因此,俄國問題的命運即各民族「解放」的命運在俄◎第80頁◎國是和解決土地問題,即和消滅農奴制殘餘也就是和國家民主化聯繫在一起的。這就說明為什麼俄國的民族問題並不是獨立的和有決定意義的問題,而是更加重要的國家解放這個總問題的一部分。 施普林格寫道:「奧地利議會之所以沒有成果,只在於每一種改良都在各個民族政黨內部引起矛盾而使這些政黨的團結受到破壞,於是各政黨的領袖們對於一切帶有改良氣味的東西都竭力迴避。奧地利的進步只有在各民族都獲得不可剝奪的法律地位時才談得上;這樣就使各民族不必在議會裡保持常備的戰鬥隊伍,使各民族有可能去解決各種經濟的和社會的任務。」(註:見施普林格的《民族問題》第36頁。) 鮑威爾所說的也是如此: 「民族和平首先是國家所需要的。一個國家決不能容忍立法工作因極無聊的語言問題,因民族邊界上某個地方某些激動的人彼此發生一些極小的爭執,因每設立一所新的學校而陷於停頓。」(註:見鮑威爾的《民族問題和社會民主黨》第401頁。) 這都是很明白的。但是民族問題在俄國處於完全不同的地位,這也是很明白的。決定俄國進步的命運的不是民族問題,而是土地問題。民族問題是從屬的問題。 總之,有不同的問題提法,有不同的前途和鬥爭方法,有不同的當前任務。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不顧空間時間地「解決」民族問題的書呆子才會拿奧地利做榜樣,才會抄襲它的綱領,這難道不明顯嗎? 再說一遍:以具體歷史條件為出發點,把辯證地提問題當作唯一正確的提問題的方法,——這就是解決民族問題的關鍵。◎第81頁◎ 四 民族文化自治 上面我們已經談過奧地利民族綱領的形式方面,談過俄國馬克思主義者不能簡單地模仿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和簡單地採用它的綱領的那種方法論上的根據。 現在我們談談這個綱領的實質。 那麼,奧地利社會民主黨的民族綱領是怎樣的呢? 一句話,這個綱領就是民族文化自治。 第一,這就是說,自治權不是給予主要是住著捷克人或波蘭人的捷克或波蘭,而是給予一切捷克人和波蘭人,不分地域,不管他們居住在奧地利什麼地方。 因此,這種自治就叫作民族自治,而不叫作地域自治。 第二,這就是說,分散在奧地利各地的捷克人、波蘭人、德意志人等等都以個人資格分別組成完整的民族,並以這樣的民族的資格加入奧地利國家。這樣,奧地利將不是由各自治區域組成的聯盟,而是由不分地域建立起來的各自治民族組成的聯盟。 第三,這就是說,為著這種目的而應當給波蘭人、捷克人等等建立起來的全民族機關將只管「文化」問題,不管「政治」問題。專門政治性的問題都集中在全奧地利議會(萊希斯拉特)手中。 因此,這種自治還叫作文化自治,民族文化自治。 下面就是1899年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在布隆代表大會上通過的綱領。(註:南方斯拉夫社會民主黨代表也曾投票擁護這個綱領。見《黨的布隆代表大會關於民問題的討論》1906年版第72頁。)◎第82頁◎ 綱領上先提到「奧地利民族糾紛阻礙著政治進步」,「徹底解決民族問題……首先是文化上所必需的」,「這個問題只有在根據普遍、直接和平等的選舉制建立起來的真正民主的社會裡才能得到解決」。然後說: 「只有在完全平等和沒有任何壓迫的條件下,奧地利各民族的民族特點(註:在馬·帕寧的俄譯本中,「民族特點」譯成了「民族個性」(見鮑威爾此書帕寧譯本)。帕寧把這個地方譯錯了,因為在德文原本上並無「個性」一詞,那裡所說的是「natioanlenEigenart」,即民族特點,而這和「民族個性」是完全不同的。)的保存和發展才有可能。因此,首先必須屏棄官僚的國家集權制和各個領地上的封建特權。 在這種條件下,而且只有在這種條件下,才能消除奧地利的民族糾紛,建立民族秩序,其原則如下: 1.奧地利應改組為各民族民主聯盟的國家。 2.應組成按民族劃分的自治團體來代替歷代的皇朝封地,每個團體的立法權和行政權均由根據普遍、直接和平等的投票選舉出來的民族議院掌管。 3.屬於同一民族的各自治區域共同組成單一的民族聯盟,該聯盟完全按自治原則來處理本民族的事務。 4.少數民族的權利由帝國議會頒布特別法律加以保障。」 綱領的結語號召奧地利各民族團結起來。(註:見1899年布隆《黨代表大會的討論》。) 不難看出這個綱領中還留下一些「地域主義」的痕跡,但它大體上是民族自治的綱領。無怪乎第一個鼓吹民族文化自治的施普林格熱烈地歡迎這個綱領。鮑威爾也贊同這個綱領,稱它為民族自治的「理論上的勝利」;不過為了更明確起見,他才提議用更確定的條文代替第四條,其內容是說必須「把每個自治區域內的少數◎第83頁◎民族組成公法團體」來掌管學校及其他文化事宜。 奧地利社會民主黨的民族綱領就是如此。 我們來考察一下它的科學根據。 我們來看看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是怎樣論證它所鼓吹的民族文化自治的。 我們來看看民族文化自治的理論家施普林格和鮑威爾的意見吧。 民族自治的出發點就是認為民族是和固定的地域無關的人們的聯盟。 施普林格說:「民族和地域沒有任何本質上的聯繫,民族是自治的個人聯盟。」 鮑威爾也說民族是「不在某個固定地區內獨占統治的」「個人的共同體」。 但組成一個民族的人並不總是大批地密集地住在一起的,他們往往分成許多集團而摻雜在別的民族機體中。這是資本主義驅使他們到各個地區和城市去謀生的緣故。可是這些集團既然摻雜在別的民族地區,並在那裡占少數,於是在語言、學校等方面就會受到人數眾多的當地民族的限制。由此就產生了民族衝突。由此就證明地域自治是「毫無用處的」。照施普林格和鮑威爾的意見,擺脫這種狀況的唯一出路是把這個散處全國各地的少數民族組成一個共同的包括各階級的民族聯盟。他們認為只有這樣的聯盟才能保護少數民族的文化利益,才能消除民族糾紛。 施普林格說:「必須使各民族有正確的組織,必須給它們以權利和義◎第84頁◎務……」當然,「法律是容易制定的,但它是否能發生人們所預期的作用呢?……」「要想給民族制定法律,首先就要把這些民族建立起來……」「不組成民族便不能建立民族法和消除民族糾紛。」 鮑威爾也是這樣說的,他藉口「工人階級的要求」,提議「根據個人原則把各個少數民族組成一些公法團體」。 但是,怎樣組織民族呢?怎樣確定某人屬於某個民族呢? 施普林格說:「用民族名冊來確定某人屬於某個民族,居住在一個地區的每個人都應當聲明自己屬於某一民族。」 鮑威爾說:「個人原則的前提是根據成年公民的自由聲明按民族劃分居民……」為此就「應當編制民族名冊」。 其次: 鮑威爾說:「居住在單一民族區內的一切德意志人以及登記在雜居區的民族名冊上的一切德意志人共同組成一個德意志民族,並選出民族委員會。」 應該說,捷克人、波蘭人等也是如此。 施普林格說:「民族委員會就是民族文化議會,它有權為管理民族教育、民族文學、藝術和科學,為建立學院、博物館、美術陳列館、劇院規定原則和批准經費」等等。 民族組織及其中央機關就是如此。 照鮑威爾的意見,奧地利社會民主黨主張建立這種包括各階◎第85頁◎級的機關是想「使民族文化……成為全體人民的財富,並且用這種唯一可能的辦法把民族的全體成員結合成一個民族文化共同體」(黑體是我們用的)。 也許有人認為這一切只和奧地利有關。但是鮑威爾不以為然。他堅決認定在其他和奧地利一樣是由幾個民族組成的國家裡,也必須實行民族自治。 鮑威爾認為:「在多民族的國家裡,各民族中的無產階級都應當提出自己的民族自治的要求去對抗有產階級的民族政策,即奪取政權的政策。」 然後,鮑威爾悄悄地用民族自治替換了民族自決而繼續說: 「這樣,民族自治,民族自決,就必然成為多民族國家中各族無產階級的立憲綱領。」 但他還不以此為限。他深信他和施普林格所「規定的」包括各個階級的「民族聯盟」會成為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的一種雛形。因為他知道「社會主義的社會制度……將把人類分成一些按民族劃分的團體」;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類將分成一些民族自治團體」;「這樣一來,社會主義社會無疑地是一幅由許多個人的民族聯盟和地域的團體構成的五光十色的圖畫」;因此「社會主義的民族原則是民族原則和民族自治的最高綜合」。 大概夠了…… 在鮑威爾和施普林格的著作中就是這樣論證民族文化自◎第86頁◎治的。 最惹人注意的首先是他們用民族自治來替換民族自決的那種莫名其妙的毫無理由的做法。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鮑威爾不懂得自決是什麼,或者是他懂得,但不知他為什麼竟故意把它縮小了。因為毫無疑義的是:(一)民族文化自治是以多民族國家的完整為前提的,自決卻超出了這種完整的範圍;(二)自決是賦予民族以全部權利的,民族自治卻只限於「文化」權利。這是第一。 第二,將來內外情況完全可能配合成這樣,那時某一民族會決定退出多民族的國家,例如退出奧地利,——盧西人社會民主黨人在黨的布隆代表大會上就曾這樣聲明他們要把本族人民的「兩部分」合併成一個整體。那時,對「各族無產階級必然要採取的」民族自治怎麼辦呢?用削足適履的辦法把各民族機械地塞進國家完整性的框子裡去,這算是什麼「解決」問題的方法呢? 其次,民族自治是和民族的整個發展進程牴觸的。民族自治提出組織民族的口號,可是,既然實際生活、既然經濟發展使得整批的人脫離本民族,並使他們散居各地,試問,怎能人為地把這種民族結合起來呢?無疑地,在資本主義的最初階段民族逐漸集結起來。可是同樣無疑地,在資本主義的高級階段開始了民族分散的過程,成批人離開本民族出外謀生,以至於完全遷移到國內其他地區去;同時,這些移民就漸漸失去舊有的聯繫,而在新的地方取得新的聯繫,一代一代地養成新的風俗習慣,也許還會通曉新的語言。試問,能否把這些彼此隔離的集團合併成統一的民族聯盟呢?什麼地方竟有這樣一種魔箍能把無法統一的東西統一起來呢?例如,難道可以把波羅的海沿岸和南高加索一帶的德意志人「結合成◎第87頁◎ 一個民族」嗎?既然這一切都是不可想像的,不可能做到的,那麼民族自治和那些力圖使歷史開倒車的老民族主義者的空想又有什麼區別呢? 但民族的統一不僅因移居而逐漸消失,並且由於內部原因,即由於階級鬥爭的尖銳化而消失下去。在資本主義的最初階段,還可以談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文化共同性」。然而隨著大工業的發展和階級鬥爭的尖銳化,這種「共同性」開始消失了。在同一民族的僱主和工人再不能互相了解的時候,根本就談不到民族的「文化共同性」。在資產階級渴望戰爭,無產階級卻宣布「以戰爭對付戰爭」的時候,還談得上什麼「共同命運」呢?能不能把這些彼此對立的分子組成一個統一的包括各個階級的民族聯盟呢?既然如此,還談得上「民族的全體成員結合成一個民族文化共同體」嗎?因此,民族自治是和階級鬥爭的整個進程相牴觸的,這不是很明顯嗎? 我們暫且假定「組織民族」這個口號是可能實現的口號。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議員們為了取得更多的選票而力圖「組織」民族,那還可以理解。可是,社會民主黨人什麼時候竟也開始干起「組織」民族、「成立」民族、「建立」民族的事情來了呢? 在階級鬥爭極端尖銳的時代去組織包括各個階級的民族聯盟,這算什麼社會民主黨人呢?到現在為止,奧地利社會民主黨和其他各國的社會民主黨一樣,只有一個任務,就是組織無產階級。可是這個任務看來「已經過時了」。於是施普林格和鮑威爾現在提出一個「新的」更引人入勝的任務,就是「建立」民族,「組織」民族。 不過,邏輯上必然如此:既然採取了民族自治,當然就要接受◎第88頁◎這個「新的」任務,而接受這個「新的」任務就是離開階級立場,走上了民族主義的道路。 施普林格和鮑威爾的民族文化自治是一種精緻的民族主義。 奧地利社會民主黨人的民族綱領責成大家關心「各民族的民族特點的保存和發展」,這也絕不是偶然的。真是異想天開:「保存」南高加索的韃靼人在「沙黑西—瓦黑西」節日(註:沙黑西-瓦黑西 節日是什葉派伊斯蘭教徒的哀悼日。伊斯蘭教歷史上第四代哈里發、什葉派宗奉的第一代伊瑪目——阿里的兒子胡塞因於公元680年在戰鬥中殉難。什葉派教徒每年在他的忌日舉行各種哀悼儀式。在舉行模擬胡塞因出殯的遊行時,參加者呼喊著:「沙黑,胡塞因!瓦黑,胡塞因!」(意思是:「王呀,胡塞因!啊呀,胡塞因!」「沙黑西-瓦黑西」一詞即由此而來)同時用鐵鏈抽打自己,甚至用刀劍刺砍自己,以表示對殉難者的同情。沙黑西-瓦黑西節日常被利用來激起宗教狂熱。)自己打自己這一類的「民族特點」!「發展」喬治亞人的「復仇權」這一類的「民族特點」!…… 這種條文只配列在十足的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綱領上,它既然出現在奧地利社會民主黨人的綱領上,那就因為民族自治和這類條文是相容的,而不是相牴觸的。 然而對現在的社會不適用的民族自治,對將來的社會主義社會是更不適用的。 鮑威爾的「把人類分成一些按民族劃分的團體」這一預言已被現代人類的整個發展進程駁倒了。民族壁壘並不是在鞏固,而是在毀壞,在倒塌。馬克思早在四十年代就說過:「各國人民之間的民族隔離和對立日益消失」,「無產階級的統治將使它們更快地消失」。人類後來的發展及其資本主義生產的巨大增長,各民族的雜居和人們在愈益廣闊的地域上的結合,都十分肯定地證實了馬克思的思想。 鮑威爾想把社會主義社會看作「一幅由許多個人的民族聯盟和地域的團體構成的五光十色的圖畫」,其實就是暗中企圖用經過改良的巴枯寧的概念來代替馬克思的社會主義概念。社會主義的歷史表明,任何這樣的企圖本身都包含著必然破產的因素。◎第89頁 至於鮑威爾竭力推崇的「社會主義的民族原則」,那就更不用說了。這個「原則」,在我們看來,就是想用資產階級的「民族原則」代替社會主義的階級鬥爭原則。如果民族自治是從這種可疑的原則出發,那就必須承認民族自治只能有害於工人運動。 固然這種民族主義並不如此明顯,因為它是用社會主義的辭藻巧妙地偽裝起來的,但是正因為如此,它對無產階級就更加有害。公開的民族主義總可以對付,因為它是不難識破的。要和偽裝的和偽裝得不易識破的民族主義作鬥爭,那就困難得多。它既然裝上社會主義的鐵甲,也就較難攻破和較能持久了。它既然存在於工人中間,散播各民族工人互相猜忌、彼此隔離的有害思想,也就把氣氛毒化了。 但是民族自治的害處還不止於此。它不僅造成各民族彼此隔離的基礎,而且造成統一的工人運動分裂的基礎。民族自治的思想為統一的工人政黨分成一些按民族建立的單獨的政黨造成一種心理上的前提。黨一分裂,工會就跟著分裂,結果是彼此完全隔離。統一的階級運動就這樣分成一些單獨的民族細流。 奧地利,「民族自治」的故鄉,提供了這種現象的最慘痛的例證。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本是一個統一的黨,從1897年(黨的維姆堡代表大會(註:奧地利社會民主黨維也納代表大會,或稱維姆堡代表大會,於1897年6月6—12日在維也納維姆堡旅館舉行。))起它就開始分裂成幾個單獨的黨。從黨的布隆代表大會(1899年)採納了民族自治以後,分裂的程度更加深了,最後竟使一個統一的跨民族的政黨分成了現在的六個民族政黨,其中捷克族的社會民主黨甚至不願和德意志族的社會民主黨打交道。 但是工會和黨是有聯繫的。奧地利黨內和工會內的主要工作都是由社會民主黨工人黨員擔任的。這就令人擔憂黨內的分離主義會使工會也走上分離主義的道路而陷於分裂。事實果然如此:工會也按民族分開了。現在甚至常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就是捷克◎第90頁◎族工人破壞德意志族工人的罷工,或在選舉市政機關時和捷克族資產者一起反對德意志族工人。 由此可見,民族文化自治並不能解決民族問題。不僅如此,它還使民族問題更尖銳,更紊亂,更容易使工人運動的統一遭受破壞,使工人們彼此按民族隔離開來,使他們中間的糾紛加劇下去。 這就是民族自治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