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集傳 · 書序

蔡沈 《書集傳》
漢 劉歆 曰:「孔子 修易 序書 。」班固 曰:「孔子 纂書 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今考序 文於見存之篇,雖頗依文立義,而識見淺陋,無所發明,其間至有與經相戾者;於已亡之篇,則依阿簡略,尤無所補,其非孔子 所作明甚,顧世代久遠,不可復知。然孔安國 雖雲「得之壁中」,而亦未嘗以為孔子 所作,但謂「書序 序所以為作者之意」,與「討論墳 典 」等語隔越不屬,意亦可見。今姑依安國 壁書 [1] 之舊,複合序 為一篇,以附卷末,而疏其可疑者於下雲。 昔在帝堯 ,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將遜於位,讓於虞舜 ,作堯典 。 聰明文思,「欽明文思」也。光宅天下,「光被四表」也。將遜於位,讓於虞舜 ,以虞 書也。作者追言作書 之意如此也。 虞舜 側微,堯 聞之聰明,將使嗣位,歷試諸難,作舜典 。 側微,微賤也。歷試,遍試之也。諸難,五典、百揆、四門、大麓之事也。今按:舜典 一篇,備載一代政治之終始,而序 止謂「歷試諸難,作舜典 」,豈足以盡一篇之義? 帝厘下土,方設居方,別生分類,作汩作 、九共 九篇、槀飫 。 漢 孔氏 曰:「言舜 理四方諸侯,各設其官居其方。生,姓也,別其姓族,分其類,使相從也。汩,始;作,興也,言治民之功興也。槀,勞;飫,賜也。凡十一篇,亡。」今按:十一篇共只一序,如此亦不可曉。 皋陶 矢厥謨,禹 成厥功,帝舜 申之,作大禹 、皋陶謨 、益稷 。 矢,陳;申,重也。序書 者徒知皋陶 以謨名,禹 以功稱,而篇中有「來!禹 ,汝亦昌言」與「時乃功,懋哉」之語,遂以為舜 申禹 使有言,申皋陶 使有功,其淺近如此,而不知禹 曷嘗無言,皋陶 曷嘗無功,是豈足以知禹 、皋陶 之精微者哉? 禹 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 。 別,分也,分九州疆界是也。隨山者,隨山之勢。浚川者,浚川之流。任土者,任土地所宜而制貢也。 啟 與有扈 戰於甘 之野,作甘誓 。 經曰「大戰於甘 」者,甚有扈 之辭也。序書 者宜若春秋 筆,然春秋 桓王 失政,與鄭 戰於嵋葛 ,夫子猶書「王伐鄭 」,不曰「與」、不曰「戰」者,以存天下之防也。以啟 之賢征有扈 之無道,正「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也。序書 者曰「與」、曰「戰」,若敵國者,何哉?孰謂書序 為夫子作乎? 太康 失邦,昆弟五人須於洛 汭,作五子之歌 。 經文已明,此但疣贅耳。下文不注者放此。 羲和 湎淫,廢時亂日,胤 往征之,作胤征 。 以經考之,羲和 蓋黨羿 惡,仲康 畏羿 之強,不敢正其罪而誅之,止責其「廢厥職,荒厥邑」爾。序書 者不明此意,亦曰「湎淫,廢時亂日」,亦有所畏而不敢正其罪耶? 自契 至於成湯 八遷,湯 始居亳 ,從先王居,作帝告 、釐沃 。 湯 征諸侯,葛伯 不祀,湯 始征之,作湯征 。 伊尹 去亳 適夏 ,既丑有夏 ,復歸於亳 ,入自北門,乃遇汝鳩 、汝方 ,作汝鳩 、汝方 。 漢 孔氏 曰:「先王,帝嚳 也。」丑,惡也。不期而會曰遇。鳩 、方 ,二臣名。五篇亡。 伊尹 相湯 伐桀 ,升自陑 ,遂與桀 戰於鳴條 之野,作湯誓 。 以伊尹 為首稱者得之。咸有一德 亦曰:「惟尹 躬暨湯 咸有一德。」陑 在河曲 之陽,鳴條 在安邑 之西。「升自陑 」,義未詳。漢 孔氏 遂以為出其不意,亦序 意有以啟其陋歟? 湯 既勝夏 ,欲遷其社,不可,作夏社 、疑至 、臣扈 。 程子 曰:「聖人不容有妄舉,湯 始欲遷社,眾議以為不可而不遷,是湯 有妄舉也。蓋不可者,湯 不可之也。」唐 孔氏 以於時有議論其事者。詳序 文以為欲遷者,湯 欲之也,恐未必如程子 所言。要之,序 非聖人之筆,自不足以知聖人也。三篇亡。 夏 師敗績,湯 遂從之,遂伐三朡 ,俘厥寶玉,誼伯 、仲伯 作典寶 。 三朡 ,國名,今定陶 也。俘,取也。俘厥寶玉,恐亦非聖人所急。篇亡。 湯 歸自夏 ,至於大垧 ,仲虺 作誥。 大垧 ,地名。 湯 既黜夏 命,復歸於亳 ,作湯誥 。 咎單 作明居 。 一篇亡。 成湯 既沒,太甲 元年,伊尹 作伊訓 、肆命 、徂後 。 孟子 曰:「湯 崩,太丁 未立,外丙 二年,仲壬 四年,太甲 顛覆湯 之典刑。」史記 :「太子太丁 未立而死,立太丁 之弟外丙 ,二年崩。又立外丙 之弟仲壬 ,四年崩。伊尹 乃立太丁 之子太甲 。」序書 者以經文首言「奉嗣王祗見厥祖」,遂雲「成湯 既沒,太甲 元年」。後世儒者以序 為孔子 所作,不敢非之,反疑孟子 所言與本紀 所載,是可嘆已。肆命 、徂後 二 [2] 篇亡。○吳氏 曰:「太甲 諒陰,為服仲壬 之喪。以是時,湯 葬已久,仲壬 在殯,太甲 ,太丁 之子,視仲壬 為叔父,為之後者為之子也。『祗見厥祖』,謂至湯 之廟。蓋太甲 既立,伊尹 訓於湯 廟,故稱『祗見厥祖』。若止是殯前,既不當稱『奉』,亦不當稱『祗見』也。」 太甲 既立,不明,伊尹 放諸桐 ,三年復歸於亳 ,思庸,伊尹 作太甲 三篇。 按:孔氏 云:「桐 ,湯 葬地也。」若未葬之辭。蓋上文「祗見厥祖「,言湯 在殯,故此不敢為已葬。使湯 果在殯,則太甲 固已密邇其殯側矣。舍殯而欲密邇湯 於將葬之地,固無是理也。孔氏 之失,起於伊訓 序文之繆。遺外丙 、仲壬 二帝,故書 指不通。 伊尹 作咸有一德 。 沃丁 既葬伊尹 於亳 ,咎單 遂訓伊尹 事,作沃丁 。 伊陟 相太戊 ,亳 有祥桑榖共生於朝。伊陟 贊於巫咸 ,作咸乂 四篇。 太戊 贊於伊陟 ,作伊陟 、原命 。 仲丁 遷於囂 ,作仲丁 。 河亶甲 居相 ,作河亶甲 。 祖乙 圯於耿 ,作祖乙 。 沃丁 ,太甲 之子。咎單 ,臣名。伊陟 ,伊尹 之子。太戊 ,沃丁 弟之子。桑、榖二木,合生於朝,七日而拱,妖也。巫咸 ,臣名。囂 、相 、耿 皆地名。囂 、相 在河北 ,耿 在河東 耿鄉 。河 水所毀曰圯。凡十篇,亡。 盤庚 五遷,將治亳 ,殷 民咨胥怨,作盤庚 三篇。 以篇中有「不常厥邑,於今五邦」,序 遂曰「盤庚 五遷」,然今詳「於今五邦」之下,繼以「今不承於古,罔知天之斷命」,則是盤庚 之前,已自有五遷,而作序 者考之不詳,繆云爾也。又「五邦」雲者,五國都也。經言亳 、囂 、相 、耿 ,惟四邦爾。盤庚 從湯 居亳 ,不可又謂之一邦也。序 與經文既已差繆,史記 遂謂盤庚 自有五遷,誤人甚矣。 高宗 夢得說 ,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岩 ,作說命 三篇。 按:經文「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於天下」,是高宗 夢得良弼形狀,乃審其狀貌,而廣求於四方。說 築傅岩 之野,與形象肖似。如序 所云,似若高宗 夢得傅說 姓氏,又因經文有「群臣」、「百官」等語,遂謂「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岩 」,非惟無補經文,而反支離晦昧,豈聖人之筆哉? 高宗 祭成湯 ,有飛雉升鼎耳而雊,祖己 訓諸王,作高宗肜日 、高宗之訓 。 經言「肜日」而序 以為祭成湯 ;經言「有雊雉」,而序 以為「飛雉升鼎耳而雊」,載籍有所傳歟?然經言「典祀無豐於昵」,則為近廟,未必成湯 也。宗室都宮堂室深遠幽邃,而飛雉升立鼎耳而鳴,亦已異矣。高宗之訓 篇亡。 殷 始咎周 ,周 人乘黎 ,祖伊 恐,奔告於受 ,作西伯戡黎 。 咎,惡;乘,時也。詳祖伊 [3] 所告,無一言及西伯 者,蓋祖伊 雖知周 不利於商 ,而又知周 實無所利於商 。序 言殷 始咎周 ,似亦未明祖伊 奔告之意。 殷 既錯天命,微子 作誥父師、少師。 惟十有一年,武王 伐殷 。一月戊午,師渡孟津 ,作泰誓 三篇。 十一年者,「十三年」之誤也。序 本依放經文,無所發明,偶三誤而為一。漢 孔氏 遂以為十一年觀兵,十三年伐紂 。武王 觀兵,是以臣脅君也。程子 曰:「此事間不容髮,一日而命未絕,則是君臣。當日而命絕,則為獨夫。豈有觀兵二年,而後始伐之哉?」蓋泰誓序 文既有「十一年」之誤,而篇中又有「觀政於商 」之語,偽泰誓 得之傳聞,故上篇言觀兵之事,次篇言伐紂 之事,司馬遷 作周本紀 ,因亦謂十一年觀兵,十三年伐紂 ,訛謬相承,展轉左驗,後世儒者遂謂實然,而不知武王 蓋未始有十一年觀兵之事也。且序 言「惟十有一年,武王 伐殷 」,繼以「一月戊午,師渡孟津 」,即記其年其月其日之事也。夫一月戊午既為十三年之事,則上文「十一年」之誤審矣。孔氏 乃離而二之,於「十有一年武王 伐殷 」,則釋為觀兵之時;於「一月戊午師渡孟津 」,則釋為伐紂 之時,上文則年無所系之月,下文則月無所系之年。又序 言「十一年伐殷 」,而孔氏 乃謂「十一年觀兵,十三年伐殷 」,是蓋繆中之繆,遂使武王 蒙數千百年脅君之惡。一字之誤,其流害乃至於此哉。 武王 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與受 戰於牧野 ,作牧誓 。 戎車,馳車也。古者馳車一乘,則革車一乘。馳車,戰車。革車,輜車,載器械、財貨、衣裝者也。司馬法 曰:「一車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馳車七十五人,革車二十五人,凡百人。二車,故謂之兩。」三百兩,三萬人也。虎賁,若虎賁獸之勇士,百人之長也。 武王 伐殷 ,往伐歸獸,識其政事,作武成 。 歸獸,歸馬放牛也。武成 所識其事之大者亦多矣,何獨先取于歸馬放牛哉? 武王 勝殷 ,殺受 立武庚 ,以箕子 歸,作洪範 。 唐 孔氏 曰:「言殺受 立武庚 者,序 自相顧為文,未見意也。」 武王 既勝殷邦 ,諸侯班宗彝,作分器 。 宗彝,宗廟彝尊也,以為諸侯分器。篇亡。 西旅 獻獒,太保作旅獒 。 獻,貢也。 巢伯 來朝,芮伯 作旅巢命 。 篇亡。 武王 有疾,周公 作金縢 。 武王 崩,三監及淮夷 叛,周公 相成王 ,將黜殷 ,作大誥 。 三監,管叔 、蔡叔 、霍叔 也。以其監殷 ,故謂之三監。 成王 既黜殷 命,殺武庚 ,命微子 啟 代殷 後,作微子之命 。 微子 封於宋 ,為湯 後。 唐叔 得禾,異畝同穎,獻諸天子,王命唐叔 歸周公 於東,作歸禾 。 周公 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 。 唐叔 ,成王 母弟。畝,壟也。穎,穗也。禾各一壟,合為一穗。葛氏 曰:「唐叔 雖幼,因禾必有獻替之言。成王 既悟風雷之變,因命唐叔 以禾歸周公 於東。」旅,陳也。二篇亡。 成王 既伐管叔 、蔡叔 ,以殷 余民封康叔 ,作康誥 、酒誥 、梓材 。 按:胡氏曰:「康叔 ,成王 叔父也,經文不應曰『朕其弟』。成王 ,康叔 猶子也,經文不應曰『乃寡兄』。其曰兄、曰弟者,武王 命康叔 之辭也。序 之繆誤,蓋無可疑。」詳見篇題。又按:書序 似因康誥 篇首錯簡,遂誤以為成王 之書,而孔安國 又以為序 篇亦出壁中,豈孔鮒 藏書之時已有錯簡耶?不可考矣。然書序 之作,雖不可必為何人,而可必其非孔子 作也。 成王 在豐 ,欲宅洛邑 ,使召公 先相宅,作召誥 。 召公 既相宅,周公 往營成周 ,使來告卜,作洛誥 。 成周 既成,遷殷 頑民,周公 以王命告,作多士 。 遷商 頑民,在作洛 之前。序書 者考之不詳,以為成周 既成,遷商 頑民,謬矣。詳見本篇題。 周公 作無逸 。 召公 為保,周公 為師,相成王 為左右。召公 不悅,周公 作君奭 。 蘇氏 曰:「舊說或謂召公 疑周公 ,陋哉!斯言也。」愚謂:序 文意義含糊,舊說之陋,有以啟之也。 蔡叔 既沒,王命蔡仲 ,踐諸侯位,作蔡仲之命 。 成王 東伐淮夷 ,遂踐奄 ,作成王政 。 踐,滅也。篇亡。 成王 既踐奄 ,將遷其君於蒲姑 ,周公 告召公 ,作將蒲姑 。 史記 作薄姑 。篇亡。 成王 歸自奄 ,在宗周 誥庶邦,作多方 。 周公 作立政 。 成王 既黜殷 命,滅淮夷 ,還歸在豐 ,作周官 。 成王 黜殷 久矣,而於此復言,何耶? 成王 既伐東夷,肅慎 來賀,王俾榮伯 作賄肅慎之命 。 賄,賂也。義未詳。篇亡。 周公 在豐 ,將沒,欲葬成周 。公薨,成王 葬於畢 ,告周公 ,作亳姑 。 此言周公 在豐 ,漢 孔氏 謂致政歸老之時,而下文君陳 之序乃曰「周公 既沒,命君陳 分正東郊成周 」,方未命君陳 ,時成周 蓋周公 治之,以公沒故,命君陳 。然則公蓋未嘗去洛 矣。而此又以為「在豐 ,將沒」,則其致政歸老果在何時耶?篇亡。 周公 既沒,命君陳 分正東郊成周 ,作君陳 。 成王 將崩,命召公 、畢公 率諸侯相康王 ,作顧命 。 康王 既屍天子,遂誥諸侯,作康王之誥 。 「屍天子」亦無義理。太康 屍位,羲和 屍官,皆言居其位而廢棄其事之稱。序書 亦用其例,謬矣。 康王 命作冊畢,分居里成周 郊,作畢命 。 分居里者,「表厥宅里,殊厥井疆」也。 穆王 命君牙 為周 大司徒,作君牙 。 序 無所發明,曰「周」雲者,殊無意義。或曰:此春秋 「王正月」例也。曰:春秋 魯 史,故孔子 系之以王。此豈其例耶?下篇亦然。 穆王 命伯冏 為周 大仆正,作冏命 。 呂 命 [4] 穆王 訓夏 贖刑,作呂刑 。 此序 亦無所發明,但增一「夏」字。自古刑辟之制,豈專為夷狄,不為中夏耶?或曰「訓夏 贖刑」,謂訓夏後氏 之贖刑也。曰夏 承虞 治,不聞變法。周禮 亦無五刑之贖,其非古制,明甚。穆王 耄荒,車輪馬跡無所不至,呂侯 竊舜典 「贖刑」二字作為此刑,以聚民財,資其荒用,夫子以其書猶有哀矜之意而錄之。至其篇首特以「耄荒」發之,其意微矣。詳見本篇。 平王 錫晉文侯 秬鬯圭瓚,作文侯之命 。 經文止言「秬鬯」,而此益以「圭瓚」,有所傳歟?抑賜 [5] 秬鬯者必以圭瓚,故經不言歟? 魯侯 伯禽 宅曲阜 ,徐 夷 並興,東郊不開,作費誓 。 徐 ,徐戎 也。夷 ,淮夷 也。 秦穆公 伐鄭 ,晉襄公 帥師敗諸崤 ,還歸,作秦誓 。 以經文意考之,穆公 之悔,蓋悔用杞子 之諜,不聽蹇叔 之言。序 文亦不明此意。 * * * [1] 「書」,纂疏 、彙纂 作「中」。 [2] 「二」,原作「三」,今據德星堂 本、南澗書堂 本、纂疏 、彙纂 改。 [3] 「伊」,原作「己」,今據德星堂 本、南澗書堂 本、纂疏 、彙纂 改。 [4] 「呂命」二字,原脫,今據德星堂 本、南澗書堂 本、纂疏 、彙纂 及尚書正義 書序 補。 [5] 「賜」,德星堂 本、南澗書堂 本、纂疏 、彙纂 作「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