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集傳 · 書集傳卷六

蔡沈 《書集傳》
周官 成王 訓迪百官,史錄其言,以周官 名之,亦訓體也。今文無,古文有。○按:此篇與今周禮 不同,如三公三孤,周禮 皆不載,或謂公、孤兼官,無正職,故不載。然三公論道經邦,三孤貳公弘化,非職乎?職任之大,無逾此矣。或又謂師氏即太師,保氏即太保,然以師、保之尊而反屬司徒之職,亦無是理也。又此言「六年,五服一朝」,而周禮 六服諸侯有一歲一見者,二歲一見者,三歲一見者,亦與此不合。是固可疑。然周禮 非聖人不能作也。意周公 方條治事之官而未及師保之職,所謂未及者,鄭重而未及言之也。書未成而公亡,其間法制,有未施用,故與此異,而冬官 亦闕。要之,周禮 首末未備,周公 未成之書也。惜哉!讀書者參互而考之,則周公 經制可得而論矣。 惟周 王撫萬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綏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歸於宗周 ,董正治官。 此書 之本序也。庭,直也。葛氏 曰:「弗庭,弗來庭者。」六服,侯、甸、男、采、衛並畿內為六服也。禹貢 五服通畿內,周 制五服在王畿外也。周禮 又有九服,侯、甸、男、采、衛、蠻、夷、鎮、蕃,與此不同。宗周 ,鎬京 也。董,督也。治官,凡治事之官也。言成王 撫臨萬國,巡狩侯甸,四方征討不庭之國,以安天下之民。六服諸侯之君,無不奉承周 德。成王 歸於鎬京 ,督正治事之官。外攘之功舉,而益嚴內治之修也。唐 孔氏 曰:「周 制無萬國,惟伐淮夷 ,非四征也。大言之爾。」 王曰:「若昔大猷,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 若昔大道之世,制治保邦於未亂、未危之前,即下文「明王立政」是也。曰:「唐 虞 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萬國咸寧。夏 商 官倍,亦克用乂。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百揆,無所不總者。四岳,總其方岳者。州牧,各總其州者。侯伯,次州牧而總諸侯者也。百揆、四岳總治於內,州牧、侯伯總冶於外,內外相承,體統不紊,故庶政惟和,而萬國咸安。夏 商 之時,世變事繁,觀其會通,制其繁簡,官數加倍,亦能用治。明王立政,不惟其官之多,惟其得人而已。今予小子,祗勤於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時若,訓迪厥官。 逮,及;時,是;若,順也。成王 祗勤於德,早夜若有所不及然。蓋修德者,任官之本也。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官不必備,惟其人。 立,始辭也。三公非始於此,立為周家 定製,則始於此也。賈誼 曰:「保者保其身體,傅者傳之德義,師 [1] 道之教訓。此所謂三公也。」陰陽以氣言。道者,陰陽之理恆而不變 [2] 者也,易 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是也。論者,講明之謂。經者,經綸之謂。燮理者,和調之也。非經綸天下之大經、參天地之化育者,豈足以任此責?故官不必備,惟其人也。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孤,特也。三少雖三公之貳而非其屬官,故曰孤。天地以形言。化者,天地之用運而無跡者也,易 曰「範圍天地之化」是也。弘者,張而大之。寅亮者,敬而明之也。公論道,孤弘化;公燮理陰陽,孤寅亮天地;公論於前,孤弼於後,公、孤之分如此。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 冢,大;宰,治也。天官卿,治官之長,是為冢宰,內統百官,外均四海,蓋天子之相也。百官異職,管攝使歸於一,是之謂統;四海異宜,調劑使得其平,是之謂均。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 擾,馴也。地官卿,主國教化,敷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五者之教,以馴擾兆民之不順者而使之順也。唐 虞 司徒之官,固已職掌如此。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 春官卿,主邦禮,治天神、地祇、人鬼之事,和上下尊卑等列。春官於四時之序為長,故其官謂之宗伯。成周 合樂於禮官,謂之和者,蓋以樂而言也。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 夏官卿,主戎馬之事,掌國征伐,統御六軍,平治邦國。平,謂強不得陵弱,眾不得暴寡,而人皆得其平也。軍政莫急於馬,故以司馬名官。何莫非政?獨戎政謂之政者,用以征伐而正彼之不正,王政之大者也。司寇掌邦禁,詰奸慝,刑暴亂。 群行攻劫曰寇 [3] 。秋官卿,主寇賊法禁,詰奸惡 [4] ,刑強暴作亂者。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禁於未然也。呂氏 曰:「奸慝隱而難知,故謂之詰,推鞠窮詰而求其情也。暴亂顯而易見,直刑之而已。」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冬官卿,主國空土,以居士農工商四民,順天時以興地利。按:周禮 冬官 則記考工之事,與此不同。蓋本闕冬官 ,漢 儒以考工記 當之也。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六卿分職,各率其屬官,以倡九州之牧,自內達之於外,政治明,教化洽,兆民之眾莫不阜厚,而化成也。按:周禮 每卿六十屬,六卿三百六十屬也。呂氏 曰:「冢宰相天子,統百官,則司徒以下無非冢宰所統,乃均列一職而並數之為六者,綱在網中也。乾坤之與六子,並列於八方。冢宰之與五卿,並列於六職也 [5] 。」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於四岳,諸侯各朝於方岳,大明黜陟。」 五服,侯、甸、男、采、衛也,六年一朝會京師。十二年,王一巡狩。時巡者,猶舜 之四仲巡狩也。考制度者,猶舜 之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等事也。諸侯各朝方岳者,猶舜 之「肆覲東後」也。大明黜陟者,猶舜 之「黜陟幽明」也。疏數異時,繁簡異制,帝王之治,因時損益者可見矣。 王曰:「嗚呼!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建官之體統,前章既訓迪之矣,此則居守官職者咸在,曰:凡有官君子者,合尊卑小大而同訓之也。反者,令出不可行而壅逆之謂。言敬汝所主之職,謹汝所出之令,令出欲其行,不欲其壅逆而不行也。以天下之公理滅一己之私情,則令行而民莫不敬信懷服矣。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其爾典常作之師,無以利口亂厥官。蓄疑敗謀,怠忽荒政,不學牆面,蒞事惟煩。 學古,學前代之法也。制,裁度也。迷,錯繆也。典常,當代之法也。周家 典常,皆文 、武 、周公 之所講畫,至精至備,凡蒞官者謹師之而已,不可喋喋利口,更改而紛亂之也。積疑不決,必敗其謀;怠惰忽略,必荒其政。人而不學,其猶正牆面而立,必無所見,而舉錯煩擾也。○蘇氏 曰:「鄭 子產 鑄刑書,晉 叔向 譏之曰: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其言蓋取諸此。先王人法並任,而任人為多,故律設大法而已。其輕重之詳,則付之人。臨事而議,以制其出入,故刑簡而政清。自唐 以前,治罪科條,止於今律令而已。人之所犯,日變無窮,而律令有限,以有限治無窮,不聞有所闕,豈非人法兼行,吏猶得臨事而議乎?今律令之外,科條數萬,而不足於用,有司請立新法者日益不已。嗚呼!任法之弊一至於此哉!」戒爾卿士,功崇惟志,業廣惟勤,惟克果斷,乃罔後艱。 此下申戒卿士也。王氏 曰:「功以智 [6] 崇,業以仁廣,斷以勇克。此三者,天下之達道也。」呂氏 曰:「功者,業之成也。業者,功之積也。崇其功者存乎志,廣其業者存乎勤。勤由志而生,志待勤而遂。雖有二者當幾而不能果斷,則志與勤虛用,而終蹈後艱矣。」位不期驕,祿不期侈,恭儉惟德,無載爾偽。作德,心逸日休;作偽,心勞日拙。 貴不與驕期而驕自至,祿不與侈期而侈自至。故居是位,當知所以恭;饗是祿,當知所以儉。然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當有實得於己,不可從事於偽。作德則中外惟一,故心逸而日休休焉。作偽則揜護不暇,故心勞而日著其拙矣。或曰:期,待也。位所以崇德,非期於為驕;祿所以報功,非期於為侈。亦通。居寵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 居寵盛則思危辱,當無所不致其祗畏。苟不知祗畏,則入於可畏之中矣。後之患失者,與思危相似,然思危者以寵利為憂,患失者以寵利為樂,所存大不同也。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庬。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 賢,有德者也。能,有才者也。王氏 曰:「道二,義、利而已。推賢讓能,所以為義。大臣出於義,則莫不出於義,此庶官所以不爭而和。蔽賢害能,所以為利。大臣出於利,則莫不出於利,此庶官所以爭而不和。庶官不和,則政必雜亂而不理矣。稱,亦舉也。所舉之人能修其官,是亦爾之所能。舉非其人,是亦爾不勝任。古者大臣以人事君,其責如此。」 王曰:「嗚呼!三事暨大夫,敬爾有官,亂爾有政,以佑乃辟,永康兆民,萬邦惟無。」 三事,即立政 三事也。亂,治也。篇終嘆息,上自三事,下至大夫,而申戒敕之也。其不及公孤者,公孤德尊位隆,非有待於戒敕也。 君陳 君陳 ,臣名。唐 孔氏 曰:「周公 遷殷 頑民於下都 ,周公 親自監之。周公 既歿,成王 命君陳 代周公 。此其策命之詞。史錄其書,以君陳 名篇。」今文無,古文有。 王若曰:「君陳 ,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於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茲東郊,敬哉! 言君陳 有令德,事親孝,事上恭,惟其孝友於家,是以能施政於邦。孔子 曰:「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陳氏 曰:「天子之國,五十里為近郊,自王城 言之,則下都 乃東郊之地。故君陳 、畢命 ,皆指下都 為東郊。」昔周公 師保萬民,民懷其德。往慎乃司,茲率厥常,懋昭周公 之訓,惟民其乂。 周公 之在東郊,有師之尊,有保之親,師教之,保安之,民懷其德。君陳 之往,但當謹其所司,率循其常,勉明周公 之舊訓,則民其治矣。蓋周公 既歿,民方思慕周公 之訓,君陳 能發明而光大之,固其翕然聽順也。我聞曰:『至治馨香,感於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爾尚式時周公 之猷訓,惟日孜孜,無敢逸豫 。呂氏 曰:「成王 既勉君陳 昭周公 之訓,復舉周公 精微之訓以告之。『至治馨香』以下四語,所謂周公 之訓也。既言此而揭之以『爾尚式時周公 之猷訓』,則是四言為周公 之訓明矣。物之精華,固無二體,然形質止而氣臭升,止者有方,升者無間,則馨香者,精華之上達者也。至治之極,馨香發聞,感格神明,不疾而速。凡昭薦黍稷之苾芬,是豈黍稷之馨哉?所以苾芬者,實明德之馨也。至治舉其成,明德循其本,非有二馨香也。周公 之訓,固為精微,而舉以告君陳 ,尤當其可。自殷 頑民言之,欲其感格,非可刑驅而勢迫。所謂洞達無間者,蓋當深省也。自周公 法度言之,典章雖具,苟無前人之德,則索然萎 [7] ,徒為陳跡也。故勉之以用是猷訓,惟日孜孜,無敢逸豫焉。是訓也,至精至微,非日新不已,深致敬篤之功,孰能與於斯?」凡人未見聖,若不克見。既見聖,亦不克由聖。爾其戒哉!爾惟風,下民惟草。 未見聖,如不能得見;既見聖,亦不能由聖,人情皆然。君陳 親見周公 ,故特申戒以此。「君子之德,風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風必偃。」君陳 克由周公 之訓,則商 民亦由君陳 之訓矣。圖厥政,莫或不艱,有廢有興,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則繹。 師,眾;虞,度也。言圖謀其政,無小無大,莫或不致其難。有所當廢,有所當興,必出入反覆,與眾共虞度之,眾論既同,則又繹而深思之而後行也。蓋「出入自爾師虞」者,所以合乎人之同;「庶言同則繹」者,所以斷於己之獨。孟子 曰「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庶言同則繹」之謂也。爾有嘉謀嘉猷,則入告爾後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斯謀斯猷,惟我後之德。』嗚呼!臣人咸若時,惟良顯哉!」 言切於事謂之謀,言合於道謂之猷。道與事非二也,各舉其甚者言之。良以德言,顯以名言。或曰:「成王 舉君陳 前日已陳之善而嘆息以美之也。」○葛氏 曰:「成王 殆失斯言矣。欲其臣善則稱君,人臣之細行也。然君既有是心,至於有過,則將使誰執哉?禹 聞善言則拜,湯 改過不吝,端不為此言矣。嗚呼!此其所以為成王 歟?」 王曰:「君陳 ,爾惟弘周公 丕訓,無依勢作威,無倚法以削,寬而有制,從容以和。 此篇言周公 訓者三:曰「懋昭」、曰「式時」,至此則「弘周公 之丕訓」,欲其益張而大之也。君陳 何至依勢以為威,倚法以侵削者,然勢我所有也,法我所用也,喜怒予奪,毫髮不於人而於己,是私意也,非公理也,安能不作威以削乎?君陳 之世,當寬和之時也,然寬不可一於寬,必寬而有其制;和不可一於和,必從容以和之,而後可以和厥中也。 殷 民在辟,予曰辟,爾惟勿辟;予曰宥,爾惟勿宥,惟厥中。 上章成王 慮君陳 之徇己,此則慮君陳 之徇君也。言殷 民之在刑辟者,不可徇君以為生殺,惟當審其輕重之中也。有弗若於汝政,弗化於汝訓,辟以止辟,乃辟。 其有不順於汝之政,不化於汝之訓,刑之可也。然刑期無刑,刑而可以止刑者,乃刑之。此終上章之「辟」。狃於奸宄,敗常亂俗,三細不宥。 狃,習也。常,典常也。俗,風俗也。狃於奸宄,與夫毀敗典常,壞亂風俗,人犯此三者,雖小罪亦不可宥,以其所關者大也。此終上章之「宥」。爾無忿疾於頑,無求備於一夫。 無忿疾人之所未化,無求備人之所不能。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 孔子 曰:「小不忍,則亂大謀。」必有所忍,而後能有所濟。然此猶有堅制力蓄之意,若洪裕寬綽,恢恢乎有餘地者,斯乃德之大也。忍言事,容言德,各以深淺言也。簡厥修,亦簡其或不修;進厥良,以率其或不良。 王氏 曰:「修謂其職業,良謂其行義。職業有修與不修,當簡而別之,則人勸功。進行義之良者,以率其不良,則人勵行。」惟民生厚,因物有遷。違上所命,從厥攸好。爾克敬典在德,時乃罔不變,允升於大猷。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爾之休,終有辭於永世。」 言斯民之生,其性本厚,而所以澆薄者,以誘於習俗,而為物所遷耳。然厚者既可遷而薄,則薄者豈不可反而厚乎?反其歸厚,特非聲音笑貌之所能為爾。民之於上,固不從其令而從其好。大學 言「其所令反其所好,則民不從」,亦此意也。敬典者,敬其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常道也。在德者,得其典常之道而著之於身也。蓋知敬典而不知在德,則典與我猶二也。惟敬典而在德焉,則所敬之典無非實有諸己。實之感人,捷於桴鼓,所以「時乃罔不變」,而信升於大猷也。如是,則君受其福,臣成其美,而有令名於永世矣。 顧命 顧,還視也。成王 將崩,命群臣立康王 ,史序其事為篇。謂之顧命 者,鄭玄 云:「回首曰顧,臨死回顧而發命也。」今文、古文皆有。○呂氏 曰:「成王 經三監之變,王室幾搖,故此正其終始,特詳焉。顧命 ,成王 所以正其終。康王之誥 ,康王 所以正其始。」 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 始生魄,十六日。王有疾,故不悅懌。甲子,王乃洮頮水,相被冕服,憑玉幾。 王發大命,臨群臣,必齊戒沐浴。今疾病危殆,故但洮盥頮面,扶相者被以 [8] 袞冕,憑玉幾,以發命。乃同召太保奭 、芮伯 、彤伯 、畢公 、衛侯 、毛公 、師氏、虎臣、百尹、御事。 同召六卿,下至御治事者。太保、芮伯 、彤伯 、畢公 、衛侯 、毛公 ,六卿也。冢宰第一,召公 領之。司徒第二,芮伯 為之。宗伯第三,彤伯 為之。司馬第四,畢公 領之。司寇第五,衛侯 為之。司空第六,毛公 領之。太保、畢 、毛 ,三公,兼也。芮 、彤 、畢 、衛 、毛 ,皆國名,入為天子公卿。師氏,大夫官。虎臣,虎賁氏。百尹,百官之長及諸御治事者。平時則召六卿,使帥 [9] 其屬。此則將發顧命,自六卿至御事同以王命召也。 王曰:「嗚呼!疾大漸,惟幾,病日臻。既彌留,恐不獲誓言嗣,茲予審訓命汝。 此下成王 之顧命也。自嘆其疾大進,惟危殆,病日至。既彌甚而留連,恐遂死不得誓言,以嗣續我志,此我所以詳審發訓命汝。統言曰疾,甚言曰病。昔君文王 、武王 宣重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用克達殷 ,集大命。 武 猶文 謂之重光,猶舜 如堯 謂之重華也。奠,定;麗,依也。言文 武 宣布重明之德,定民所依,陳列教條,則民習服,習而不違,天下化之,用能達於殷邦 ,而集大命於周 也。在後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 武 大訓,無敢昏逾。 侗,愚也,成王 自稱,言其敬迎上天威命而不敢少忽,嗣守文 武 大訓而無敢昏逾。天威,天命也。大訓,述天命者也。於天言天威,於文 武 言大訓,非有二也。今天降疾,殆弗興弗悟。爾尚明時朕言,用敬保元子釗 ,弘濟於艱難。 釗 ,康王 名。成王 言今天降疾我身,殆將必死,弗興弗悟。爾庶幾明是我言,用敬保元子釗 ,大濟於艱難。曰「元子」者,正其統也。柔遠能邇,安勸小大庶邦。 懷來、馴擾、安寧、勸導,皆君道所當盡者。合遠邇小大而言,又以見君德所施公平周溥,而不可有所偏滯也。思夫人自亂於威儀,爾無以釗 冒,貢於非幾。」 亂,治也。威者,有威可畏;儀者,有儀可象,舉一身之則而言也。蓋「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是以有動作威儀之則」。成王 思夫人之所以為人者,自治於威儀耳。自治雲者,正其身而不假於外求也。貢,進也。成王 又言群臣其無以元子而冒進於不善之幾也。蓋幾者動之微,而善惡之所由分也,非幾則發於不善而陷於惡矣。威儀,舉其著於外者而勉之也。非幾,舉其發於中者而戒之也。威儀之治皆本一念一慮之微,可不謹乎?孔子 所謂「知幾」,子思 所謂「謹獨」,周子 所謂「幾善惡」者,皆致意於是也。成王 垂絕之言而拳拳及此,其有得於周公 者亦深矣。○蘇氏 曰:「死生之際,聖賢之所甚重也。成王 將崩之一日,被冕服以見百官,出經遠保世之言,其不死於燕安婦人之手也,明矣。其致刑措,宜哉。」 茲既受命還,出綴衣於庭。越翼日乙丑,王崩。 綴衣,幄帳也。群臣既退,徹出幄帳於庭,喪大記 雲「疾病,君徹懸,東首於北牖下」是也。於其明日,王崩。太保命仲桓 、南宮毛 俾爰齊侯 呂伋 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 於南門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 桓 、毛 ,二臣名。伋 ,太公望 子,為天子虎賁氏。延,引也。翼室,路寢旁左右翼室也。太保以冢宰攝政,命桓 、毛 二臣使齊侯 呂伋 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太子釗 於路寢門外。引入路寢翼室,為憂居宗主也。呂氏 曰:「發命者冢宰,傳命者兩朝臣,承命者勛戚顯諸侯,體統尊嚴,樞機周密,防危慮患之意深矣。入自端門,萬姓咸睹,與天下共之也。延入翼室,為憂居之宗,示天下不可一日無統也。唐穆 、敬 、文 、武 以降,閹寺執國命,易主於宮掖,而外廷猶不聞,然後知周家 之制,曲盡備豫,雖一條一節亦不可廢也。」丁卯,命作冊度。 命史為冊,書法度,傳顧命於康王 。越七日癸酉,伯相 命士須材。 伯相 ,召公 也。召公 以西伯為相。須,取也。命士取材木,以供喪用。狄設黼扆、綴衣。 狄,下士。祭統 云:「狄者,樂吏之賤者也。」喪大記 :「狄人設階。」蓋供喪役而典設張之事者也。黼扆,屏風畫為斧文者。設黼扆幄帳,如成王 生存之日也。牖間南向,敷重篾席,黼純,華玉仍幾。 此平時見群臣、覲諸侯之坐也。敷設重席,所謂「天子之席三重」者也。篾席,桃竹枝席也。黼,白黑雜繒。純,緣也。華,彩色也。華玉以飾幾。仍,因也,因生時所設也,周禮 「吉事變幾,凶事仍幾」是也。西序東向,敷重厎席,綴純,文貝仍幾。 此旦夕聽事之坐也。東西廂謂之序。厎席,蒲蓆也。綴,雜彩。文貝,有文之貝,以飾幾也。東序西向,敷重豐席,畫純,雕玉仍幾。 此養國老、饗群臣之坐也。豐席,莞席也。畫,彩色。雕,刻鏤也。西夾南向,敷重筍席,玄紛純,漆仍幾。 此親屬私燕之坐也,西廂夾室之前。筍席,竹蓆也。紛,雜也。以玄黑之色雜為之緣。漆,漆幾也。牖間,兩序西夾,其席有四。牖戶之間謂之扆。天子負扆,朝諸侯,則牖間南向之席,坐之正也。其三席各隨事以時設也。將傳先王顧命,知神之在此乎,在彼乎,故兼設平生之坐也。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 、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 ,在東序。胤 之舞衣、大貝、鼖鼓,在西房;兌 之戈、和 之弓、垂 之竹矢,在東房。 於東西序坐,北列玉五重及陳先王所寶器物。赤刀,赤削也。大訓 ,三皇五帝之書,訓誥亦在焉。文 武 之訓亦曰大訓。弘璧,大璧也。琬琰,圭名。夷,常也。球,鳴球也。河圖 ,伏羲 時龍馬負圖,出於河 ,「一、六位北,二、七位南,三、八位東,四、九位西,五、十居中」者,易大傳 所謂「河 出圖」是也。胤 ,國名。胤國 所制舞衣。大貝,如車渠。鼖鼓,長八尺。兌 、和 ,皆古之巧工。垂 ,舜 時共工。舞衣、鼖鼓、戈、弓、竹矢,皆製作精巧,中法度,故歷代傳寶之。孔氏 曰:「弘璧、琬琰、大玉、夷玉、天球,玉之五重也。」呂氏 曰:「西序所陳,不惟赤刀、弘璧,而大訓 參之;東序所陳,不惟大玉、夷玉,而河圖 參之,則其所寶者,斷可識矣。」愚謂:寶玉器物之陳,非徒以為國容觀美。意者成王 平日之所觀閱,手澤在焉,陳之,以象其生存也。楊氏 中庸傳 曰:「宗器於祭陳之,示能守也;於顧命陳之,示能傳也。」大輅在賓階面,綴輅在阼階面,先輅在左塾之前,次輅在右塾之前。 大輅,玉輅也。綴輅,金輅也。先輅,木輅也。次輅,象輅、革輅也。王之五輅,玉輅以祀不以封,為最貴;金輅以封同姓,為次之;象輅以封異姓,為又次之;革輅以封四衛,為又次之;木輅以封蕃國,為最賤。其行也,貴者宜自近,賤者宜遠也。王乘玉輅,綴之者金輅也,故金輅謂之綴輅。最遠者木輅也,故木輅謂之先輅。以木輅為先輅,則革輅、象輅為次輅矣。賓階,西階也。阼階,東階也。面,南向也。塾,門側堂也。五輅陳列,以象成王 之生存也。周禮 典路 云:「若有大祭祀,則出路。大喪、大賓客亦如之。」是大喪出輅為常禮也。又按:所陳寶玉器物,皆以西為上者,成王 殯在西序故也。 二人雀弁,執惠,立於畢門之內。四人綦弁,執戈上刃,夾兩階戺。一人冕,執劉,立於東堂。一人冕,執鉞,立於西堂。一人冕,執戣,立於東垂。一人冕,執瞿,立於西垂。一人冕,執銳,立於側階。 弁,士服。雀弁,赤色弁也。綦弁,以文鹿子皮為之。惠,三隅矛。路寢門,一名畢門。上刃,刃外向也。堂廉曰戺。冕,大夫服。劉,鉞屬。戣、瞿,皆戟屬。銳,當作,說文 曰:「,侍臣所執兵,從金允聲。周書 曰:『一人冕,執。』讀若允。」東西堂,路寢東西廂之前堂也。東西垂,路寢東西序 [10] 之階上也。側階,北陛 [11] 之階上也。○呂氏 曰:「古者執戈戟以宿衛王宮,皆士大夫之職。無事而奉燕私,則從容養德而有膏澤之潤。有事而司禦侮,則堅明守義而無腹心之虞。下及秦 漢 ,陛楯執戟,尚餘一二。此制既廢,人主接士大夫者僅有視朝數刻,而周廬陛楯或環以椎埋嚚悍之徒,有志於復古者,當深繹也。」 王麻冕黼裳,由賓階礷。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 。麻冕,三十升布 [12] 為冕也。礷,升也。康王 吉服,自西階升堂,以受先王之命,故由賓階也。蟻,玄色。公卿大夫及諸侯皆同服,亦廟中之禮。不言升階者,從王賓階也。入即位者,各就其位也。○呂氏 曰:「麻冕黼裳,王祭服也。卿士邦君祭服之裳皆掉,今蟻裳者,蓋無事於奠祝,不欲純用吉服;有位於班列,不可純用凶服,酌吉凶之間,示禮之變也。」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階礷。太史秉書,由賓階礷,御王冊命。 太宗,宗伯也。彤,掉也。太保受遺,太史奉冊,太宗相禮,故皆祭服也。介,大也。大圭,天子之守,長尺有二寸。同,爵名,祭以酌酒者。瑁,方四寸,邪刻之,以冒諸侯之珪璧,以齊瑞信也。太保、宗伯以先王之命奉符寶以傳嗣君,有主道焉,故升自阼階。太史以冊命御王,故持書由賓階以升。蘇氏 曰:「凡王所臨所服用皆曰御。」曰:「皇后憑玉幾,道揚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 ,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揚文 武 之光訓。」 成王 顧命之言書之冊矣,此太史口陳者也。皇,大;後,君也。言大君成王 力疾,親憑玉幾,道揚臨終之命,命汝嗣守文 武 大訓。曰汝者,父前子名之義。卞,法也。臨君周邦 ,位之大也。率循大卞,法之大也。燮和天下,和之大也。居大位,由大法,致大和,然後可以對揚文 武 之光訓也。王再拜,興,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 眇,小;而,如;亂,治也。王拜受顧命,起,答太史曰:眇眇然予微末小子,其能如父祖治四方,以敬忌天威乎?謙辭退,托於不能也。顧命 有「敬迓天威,嗣守文 武 大訓」之語,故太史所告,康王 所答,皆於是致意焉。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咤。上宗曰:「饗。」 王受瑁為主,受同以祭。宿,進爵也。祭,祭酒也。咤,奠爵也。禮成於三,故三宿、三祭、三咤。葛氏 曰:「受上宗同瑁,則受太保介圭可知。宗伯曰饗者,傳神命以饗告也。」太保受同,降,盥,以異同秉璋以酢。授宗人同,拜。王答拜。 太保受王所咤之同而下堂盥洗,更用他同秉璋以酢。酢,報祭也。祭禮 :「君執圭瓚祼屍,大宗執璋瓚亞祼。」報祭,亦亞祼之類,故亦秉璋也。以同授宗人而拜屍,王答拜者,代屍拜也。宗人,小宗伯之屬,相太保酢者也。大宗供王,故宗人供太保。太保受同,祭嚌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 以酒至齒曰嚌。太保復受同以祭,飲福至齒。宅,居也。太保退居其所,以同授宗人,又拜。王復答拜。太保飲福至齒者,方在喪疚,歆神之賜而不甘其味也。若王,則喪之主,非徒不甘味,雖飲福亦廢也。太保降,收。諸侯出廟門,俟。 太保下堂,有司收徹器用。廟門,路寢之門也,成王 之殯在焉,故曰廟。言諸侯,則卿士以下可知。俟者,俟見新君也。 康王之誥 今文、古文皆有,但今文合於顧命 。 王出在應門之內,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 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皆布乘黃朱。賓稱奉圭兼幣,曰:「一二臣衛,敢執壤奠。」皆再拜稽首。王義嗣德,答拜。 漢 孔氏 曰:「王出畢門,立應門內。」鄭氏 [13] :「周禮 五門:一曰皋門,二曰雉門,三曰庫門,四曰應門,五曰路門。路門,一曰畢門。外朝在路門外,則應門之內蓋外 [14] 朝所在也。周 中分天下,諸侯主以二伯,自陝 以東,周公 主之;自陝 以西,召公 主之。召公 率西方諸侯,蓋西伯舊職。畢公 率東方諸侯,則繼周公 為東伯矣。諸侯入應門,列於左右。布,陳也。乘,四馬也。諸侯皆陳四黃馬而朱其鬣,以為庭實。或曰黃朱,若「篚厥玄黃」之類。賓,諸侯也。稱,舉也。諸侯舉所奉圭兼幣。曰一二臣衛,一二,見非一也。為王藩衛,故曰臣衛。敢執壤地所出奠贄,皆再拜首至地以致敬。義,宜也。「義嗣德」雲者,史氏之辭也。康王 宜嗣前人之德,故答拜也。吳氏 曰:「穆公 使人吊公子重耳 ,重耳 稽顙而不拜。穆公 曰:『仁夫公子!稽顙而不拜,則未為後也。』蓋為後者拜,不拜故未為後也。吊者、含者、襚者,升堂致命,主孤拜稽顙,成為後者也。康王 之見諸侯,若以為不當拜而不拜,則疑未為後也,且純乎吉也。答拜既正其為後,且知其以喪見也。」太保暨芮伯 咸進,相揖,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皇天改大邦殷 之命,惟周 文 、武 誕受羑若 ,克恤西土。 冢宰及司徒與群臣皆進,相揖定位,又皆再拜稽首,陳戒於王。曰敢敬告天子,示不敢輕。告且尊稱之,所以重其聽也。曰大邦殷 者,明有天下不足恃也。羑若 ,未詳。蘇氏 曰:「羑 ,羑里 也。文王 出羑里 之囚,天命自是始順。」或曰:羑若,即下文之「厥若」也。羑、厥,或字有訛謬。西土,文 武 所興之地。言文 武 所以大受命者,以其能恤西土之眾也。進告不言諸侯,以內見外。惟新陟王畢協賞罰,戡定厥功,用敷遺後人休。今王敬之哉!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 陟,升遐也。成王 初崩,未葬,未諡,故曰「新陟王」。畢,盡;協,合也。好惡在理不在我,故能盡合其賞之所當賞,罰之所當罰,而克定其功用,施及後人之休美。今王嗣位,其敬勉之哉?皇,大也。張皇六師,大戒戎備,無廢壞我文 武 艱難寡得之基命也。按:召公 此言,若導王以尚威武者。然守成之世,多溺宴安而無立志,苟不詰爾戎兵,奮揚武烈,則廢弛怠惰,而陵遲之漸見矣。成 康 之時,病正在是。故周公 於立政 亦懇懇言之。後世墜先王之業,忘祖父之讎,上下苟安,甚至於口不言兵,亦異於召公 之見矣。可勝嘆哉! 王若曰:「庶邦侯、甸、男、衛,惟予一人釗 報誥。 報誥而不及群臣者,以外見內。康王 在喪,故稱名。春秋 嗣王在喪,亦書名也。昔君文 武 ,丕平富,不務咎,厎至齊信,用昭明於天下。則亦有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乂王家,用端命於上帝。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 丕平富者,溥博均平,薄斂富民,言文 武 德之廣也。不務咎者,不務咎惡,輕省刑罰,言文 武 罰之謹也。厎至者,推行而厎其至也。齊信者,兼盡而極其誠也。文 武 務德不務罰之心,推行而厎其至,兼盡而極其誠,內外充實,故光輝發越,用昭明於天下。蓋誠之至者,不可揜也。而又有熊羆武勇之士,不二心忠實之臣,戮力同心,保乂王室,文 武 用受正命於天下,上天用順文 武 之道,而付之以天下之大也。康王 言此者,求助群臣諸侯之意。乃命建侯樹屏,在我後之人。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顧綏爾先公之臣服於先王,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用奉恤厥若,無遺鞠子羞。」 天子稱同姓諸侯曰伯父。康王 言文 武 所以命建侯邦、植立藩屏者,意蓋在我後之人也。今我一二伯父,庶幾相與顧綏爾祖考所以臣服於我先王之道,雖身守國在外,乃心當常在王室,用奉上之憂勤其順承之,毋遺我稚子之恥也。 群公既皆聽命,相揖,趨出。王釋冕,反喪服。 始相揖者,揖而進也。此相揖者,揖而退也。蘇氏 曰:「成王 崩,未葬,君臣皆冕服,禮歟?曰:非禮也。謂之變禮,可乎?曰:不可。禮變於不得已,嫂非溺,終不援也。三年之喪,既成服,釋之而即吉,無時而可者。曰:成王 顧命,不可以不傳。既傳,不可以喪服受也。曰:何為其不可也?孔子 曰:『將冠子,未及期日,而有齊衰大功之喪,則因喪服而冠。』冠,吉禮也,猶可以喪服行之。受顧命,見諸侯,獨不可以喪服乎?太保使太史奉冊授王於次,諸侯入哭於路寢而見王於次,王喪服受教戒諫,哭踴答拜。聖人復起,不易斯言矣。春秋傳 曰:『鄭 子皮 如晉 ,葬晉平公 ,將以幣行。子產 曰:「喪安用幣?」子皮 固請以行。既葬,諸侯之大夫欲因見新君。叔向 辭之,曰:「大夫之事畢矣,而又命孤,孤斬焉在衰絰之中,其以嘉服見,則喪禮未畢;其以喪服見,是重受吊也。大夫將若之何?」皆無辭以退。』今康王 既以嘉服見諸侯,而又受乘黃、玉帛之幣。使周公 在,必不為此。然則,孔子 何取此書也?曰:至矣!其父子君臣之間,教戒深切著明,足以為後世法。孔子 何為不取哉?然其失禮,則不可不辯。」 畢命 康王 以成周 之眾,命畢公 保厘,此其冊命也。今文無,古文有。○唐 孔氏 曰:「漢 律曆志 云:『康王 畢命豐刑 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冊書豐刑 。』此偽作者傳聞舊語,得其年月,不得以下之辭,妄言作豐刑 耳,亦不知豐刑 之言何所道也。」 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朝步自宗周 ,至於豐 ,以成周 之眾,命畢公 保厘東郊。 康王 之十二年也。畢公 嘗相文王 ,故康王 就豐 文王 廟命之。成周 ,下都也。保,安;厘,理也。保厘,即下文「旌別淑慝」之謂,蓋一代之治體,一篇之宗要也。 王若曰:「嗚呼!父師。惟文王 、武王 敷大德於天下,用克受殷 命。 畢公 代周公 為太師也。文王 、武王 布大德於天下,用能受殷 之命。言得之之難也。惟周公 左右先王,綏定厥家,毖殷 頑民,遷於洛邑 ,密邇王室,式化厥訓。既歷三紀,世變風移,四方無虞,予一人以寧。 十二年曰紀。父子曰世。周公 左右文 、武 、成王 ,安定國家,謹毖頑民,遷於洛邑 ,密近王室,用化其教。既歷三紀,世已變而風始移,今四方無可虞度之事,而予一人以寧。言化之之難也。道有升降,政由俗革,不臧厥臧,民罔攸勸。 有升有降,猶言有隆有污也。周公 當世道方降之時,至君陳 、畢公 之世,則將升於大猷矣。為政者因俗變革,故周公 毖殷 而謹厥始,君陳 有容而和厥中,皆由俗為政者。當今之政,旌別淑慝之時也,苟不善其善,則民無所勸慕矣。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弼亮四世,正色率下,罔不祗師言,嘉績多於先王,予小子垂拱仰成。」 懋,盛大之義,「予懋乃德」之「懋」。小物,猶言細行也。言畢公 既有盛德,又能勤於細行,輔導四世,風采凝峻,表儀朝著,若大若小,罔不祗服師訓,休嘉之績蓋多於先王之時矣。今我小子,復何為哉?垂衣拱手以仰其成而已。康王 將付畢公 以保厘之寄,故敘其德業之盛而歸美之也。 王曰:「嗚呼!父師,今予祗命公以周公 之事,往哉! 今我敬命公以周公 化訓頑民之事,公其往哉。言非周公 所為,不敢屈公以行也。旌別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癉惡,樹之風聲。弗率訓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申畫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 淑,善;慝,惡;癉,病也。旌善別惡,成周 今日由俗革之政也。表異善人之居里,如後世旌表門閭之類,顯其為善者,而病其為不善者,以樹立為善者風聲,使顯於當時而傳於後世,所謂「旌淑」也。其不率訓典者,則殊異其井裡疆界,使不得與善者雜處。禮記 曰「不變,移之郊;不變,移之遂」,即其法也。使能畏為惡之禍而慕為善之福,所謂「別慝」也。圻與畿同。郊圻之制,昔固規畫矣。曰申雲者,申明之也。封域之險,昔固有守矣。曰謹雲者,戒嚴之也。疆域障塞,歲久則易湮,世平則易玩,時緝而屢省之,乃所以尊嚴王畿,王畿安則四海安矣。政貴有恆,辭尚體要,不惟好異。商 俗靡靡,利口惟賢,餘風未殄,公其念哉! 對暫之謂恆,對常之謂異。趣 [15] 完具而 [16] 已之謂體。眾體所會之謂要。政事純一,辭令簡實,深戒作聰明、趨浮末好異之事。凡論治體者皆然,而在商 俗則尤為對病之藥也。蘇氏 曰:「張釋之 諫漢文帝 :『秦 任刀筆之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其弊徒文具,無惻隱之實。以故不聞其過,陵夷至於二世,天下土崩。今以嗇夫口辯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靡,爭口辯,無其實。』凡釋之 所論,則康王 以告畢公 者也。」我聞曰:『世祿之家,鮮克由禮。』以盪陵德,實悖天道,敝化奢麗,萬世同流。 古人論世祿之家,逸樂豢養,其能由禮者鮮矣。既不由禮,則心無所制,肆其驕盪,陵蔑有德,悖亂天道,敝壞風化,奢侈美麗,萬世同一流也。康王 將言殷 士怙侈滅義之惡,故先取古人論世族者發之。茲殷 庶士,席寵惟舊,怙侈滅義,服美於人,驕淫矜侉,將由惡終。雖收放心,閒之惟艱。 呂氏 曰:「殷 士憑藉光寵,助發其私慾者,有自來矣。私慾公義相為消長,故怙侈必至滅義,義滅則無復羞惡之端。徒以服飾之美侉之於人,而身之不美則莫之恥也。流而不反,驕淫矜侉,百邪並見,將以惡終矣。洛邑 之遷,式化厥訓,雖已收其放心,而其所以防閒其邪者,猶甚難也。」資富能訓,惟以永年。惟德惟義,時乃大訓。不由古訓,於何其訓?」 言殷 士不可不訓之也。資,資財也。資富而能訓,則心不遷於外物,而可全其性命之正也。然訓非外立教條也,惟德惟義而已。德者心之理,義者理之宜也,德義,人所同有也,惟德義以為訓,是乃天下之大訓。然訓非可以己私言也,當稽古以為之說。蓋善無證,則民不從。不由古以為訓,於何以為訓乎? 王曰:「嗚呼!父師。邦之安危,惟茲殷 士。不剛不柔,厥德允修。 是時四方無虞矣,蕞爾殷 民,化訓三紀之餘,亦何足慮?而康王 拳拳以邦之安危惟繫於此,其不苟於小成者如此。文 、武 、周公 之澤其深長也宜哉!不剛所以保之,不柔所以厘之,不剛不柔,其德信乎其修矣。惟周公 克慎厥始,惟君陳 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終,三後協心,同厎於道,道洽政治,澤潤生民。四夷左衽,罔不咸賴。予小子永膺多福。 殊厥井疆,非治之成也。使商 民皆善,然後可謂之成。此曰成者,預期之也。三後所治者洛邑 ,而施及四夷。王畿,四方之本也。吳氏 曰:「道者,致治之道也。始之、中之、終之,雖時有先後,皆能即其行事,觀其用心,而有以濟之。若出於一時,若成於一人,謂之協心如此。」公其惟時成周 ,建無窮之基,亦有無窮之聞。子孫訓其成式,惟乂。 建,立;訓,順;式,法也。成周 ,指下都 而言。呂氏 曰:「畢公 四世元老,豈區區立後世名者?而勛德之隆亦豈少此?康王 所以望之者,蓋相期以無窮事業,乃尊敬之至也。」嗚呼!罔曰弗克,惟既厥心。罔曰民寡,惟慎厥事。欽若先王成烈,以休於前政。」 蘇氏 曰:「弗克者,畏其難而不敢為者也。曰民寡者,易其事以為不足為者也。前政,周公 、君陳 也。」 君牙 君牙 ,臣名。穆王 命君牙 為大司徒,此其告命也。今文無,古文有。 王若曰:「嗚呼!君牙 ,惟乃祖乃父世篤忠貞,服勞王家,厥有成績,紀於太常。 王,穆王 也,康王 孫,昭王 子。周禮 司勛 云:「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太常。」司常 云:「日月為常。」畫日月於旌旗也。惟予小子,嗣守文 、武 、成 、康 遺緒,亦惟先王之臣克左右,亂四方,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涉於春冰。 緒,統緒也。若蹈虎尾,畏其噬。若涉春冰,畏其陷。言憂危之至,以見求助之切也。今命爾予翼作股肱心膂,纘乃舊服,無忝祖考。膂,脊也。舊服,忠貞服勞之事。忝,辱也。欲君牙 以其祖考事先王者而事我也。弘敷五典,式和民則,爾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爾之中。 弘敷者,大而布之也。式和者,敬而和之也。則,「有物有則」之「則」,君臣之義、父子之仁、夫婦之別、長幼之序、朋友之信是也。典以設教言,故曰「弘敷」。則以民彝言,故曰「式和」。此司徒之教也。然教之本,則在君牙 之身。正也、中也,民則之體,而人之所同然也。正以身言,欲其所處無邪行也;中以心言,欲其所存無邪思也。孔子 曰:「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周公 曰:「率自中。」此告君牙 以司徒之職也。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厥惟艱哉!思其艱以圖其易,民乃寧。 祁,大也。暑雨、祁寒,小民怨咨,自傷其生之艱難也。「厥惟艱哉」者,嘆小民之誠為艱難也。思念其難,以圖其易,民乃安也。艱者,饑寒之艱。易者,衣食之易。司徒敷五典,擾兆民,兼教養之職。此又告君牙 以養民之難也。嗚呼!丕顯哉文王 謨,丕承哉武王 烈,啟佑我後人,咸以正罔缺。爾惟敬明乃訓,用奉若於先王,對揚文 武 之光命,追配於前人。」 丕,大;謨,謀;烈,功也。文 顯於前,武 承於後,曰謨、曰烈,各指其實而言之。咸以正者,無一事不出於正。咸罔缺者,無一事不致其周密。若,順;對,答;配,匹也。前人,君牙 祖父。 王若曰:「君牙 乃惟由先正舊典時式,民之治亂在茲。率乃祖考之攸行,昭乃辟之有乂。」 先正,君牙 祖父也。君牙 由祖父舊職而是法之,民之治亂在此而已,法則治,否則亂也。循汝祖父之所行,而顯其君之有乂,復申戒其守家法以終之。按:此篇專以君牙 祖父為言,曰「纘舊服」、曰「由舊典」、曰「無忝」、曰「追配」、曰「由先正舊典」、曰「率祖考攸行」,然則君牙 之祖父嘗任司徒之職,而其賢可知矣,惜載籍之無傳也。陳氏 曰:「康王 時,芮伯 為司徒,君牙 豈其後耶?」 冏命 穆王 命伯冏 為太僕正,此其誥命也。今文無,古文有。○呂氏 曰:「陪仆暬 [17] 御之臣,後世視為賤品而不之擇者,曾不知人主朝夕與居,氣體移養常必由之,潛消默奪於冥冥之中,而明爭顯諫於昭昭之際,抑末矣。自周公 作立政 而嘆『綴衣虎賁知恤者鮮』,則君德之所系,前此知之者亦罕矣。周公 表而出之,其選始重。穆王 之用太僕正,特作命書,至與大司徒略等,其知本哉!」 王若曰:「伯冏 ,惟予弗克於德,嗣先人,宅丕後,怵惕惟厲,中夜以興,思免厥愆。 伯冏 ,臣名。穆王 言我不能於德繼前人,居大君之位,恐懼危厲,中夜以興,思所以免其咎過。昔在文 武 聰明齊聖,小大之臣咸懷忠良,其侍御僕從罔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欽;發號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萬邦咸休。 侍,給侍左右者;御,車御之官;僕從,太僕群仆,凡從王者。承,承順之謂。弼,正救之謂。雖文 武 之君聰明齊聖,小大之臣咸懷忠良,固無待於侍御僕從之承弼者。然其左右奔走皆得正人,則承順正救,亦豈小補哉?惟予一人無良,實賴左右前後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繩愆糾謬,格其非心,俾克紹先烈。 無良,言其質之不善也。匡,輔助也。繩,直;糾,正也。非心,非僻之心也。先烈,文 武 也。今予命汝作大正,正於群仆侍御之臣,懋乃後德,交修不逮。 大正,太僕正也。周禮 太僕,下大夫也。群仆,謂祭仆、隸仆、戎仆、齊仆之類。穆王 欲伯冏 正其群仆侍御之臣,以勉進君德,而交修其所不及。或曰:周禮 下大夫不得為正。漢 孔氏 以為太御中大夫。蓋周禮 大御最長,下又有群仆,與此所謂「正於群仆」者合,且與君同車,最為親近也。慎簡乃僚,無以巧言令色便辟側媚,其惟吉士。 巧,好;令,善也。好其言,善其色,外飾而無質實者也;便者,順人之所欲;辟者,避人之所惡;側者奸邪;媚者諛悅,小人也。吉士,君子也。言當謹擇汝之僚佐,無任小人,而惟用君子也。又按:此言謹簡乃僚,則成周 之時,凡為官長者,皆得自舉其屬,不特辟除府史胥徒而已。仆臣正,厥後克正;仆臣諛,厥後自聖。後德惟臣,不德惟臣。 自聖,自以為聖也。仆臣之賢否,系君德之輕重如此。呂氏 曰:「自古小人之敗君德,為昏為虐,為侈為縱,曷其有極。至於自聖,猶若淺之為害。穆王 獨以是蔽之者,蓋小人之蠱其君,必使之虛美薰心,傲然自聖,則謂人莫己若,而欲予言莫之違,然後法家拂士日遠,而快意肆情之事,亦莫或齟齬其間。自聖之證既見,而百疾從之,昏虐侈縱皆其枝葉,而不足論也。」爾無昵於嵇人,充耳目之官,迪上以非先王之典。 汝無比近小人,充我耳目之官,導君上以非先王之典。蓋穆王 自量其執德未固,恐左右以異端進而盪其心也。非人其吉,惟貨其吉,若時瘝厥官,惟爾大弗克祗厥辟,惟予汝辜。」 戒其以貨賄任群仆也。言不於其人之善,而惟以貨賄為善,則是曠厥官,汝大不能敬其君,而我亦汝罪矣。 王曰:「嗚呼!欽哉!永弼乃後於彝憲。」 彝憲,常法也。呂氏 曰:「穆王 卒章之命,望於伯冏 者深且長矣。此心不繼,造父 為御,週遊天下,將必有車轍馬跡。導其侈者,果出於仆御之間?抑不知伯冏 猶在職乎否也?穆王 豫知所戒,憂思深長,猶不免躬自蹈之。人心操舍之無常,可懼哉?」 呂刑 呂侯 為天子司寇,穆王 命訓刑以詰四方,史錄為篇。今文、古文皆有。○按:此篇專訓贖刑,蓋本舜典 「金作贖刑」之語。今詳此書,實則不然。蓋舜典 所謂贖者,官府學校之刑爾,若五刑則固未嘗贖也。五刑之寬,惟處以流。鞭撲之寬,方許其贖。今穆王 贖法,雖大辟亦與其贖免矣。漢 張敞 以討羌 ,兵食不繼,建為入谷贖罪之法,初亦未嘗及夫殺人及盜之罪。而蕭望之 等猶以為,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恐開利路以傷治化,曾謂唐 虞 之世而有是贖法哉?穆王 巡遊無度,財匱民勞,至其末年,無以為計,乃為此一切權宜之術,以斂民財。夫子錄之,蓋亦示戒。然其一篇之書,哀矜惻怛,猶可以想見三代忠厚之遺意云爾。又按:書傳 引此多稱甫刑 ,史記 作「甫侯 言於王,作修刑辟」,呂,後為甫歟? 惟呂 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 惟呂 命,與「惟說 命」語意同。先此以見訓刑為呂侯 之言也。耄,老而 [18] 昏亂之稱。荒,忽也。孟子 曰:「從獸無厭謂之荒。」穆王 享國百年,車輪馬跡遍於天下,故史氏以「耄荒」二字發之,亦以見贖刑為穆王 耄荒所訓耳。蘇氏 曰:「荒,大也。大度作刑,猶禹 曰『予荒度土功』。」荒當屬下句亦通,然耄亦貶之之辭也。 王曰:「若古有訓,蚩尤 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奪攘矯虔。 言鴻荒之世,渾厚敦厖,蚩尤 始開暴亂之端,驅扇熏炙,延及平民,無不為寇為賊。鴟義者,以鴟張跋扈為義。矯虔者,矯詐虔劉也。 苗 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越茲麗刑,並制罔差有辭。 苗 民承蚩尤 之暴,不用善而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名之曰法,以殺戮無罪。於是始過為劓鼻、刵耳、椓竅、黥面之法,於麗法者必刑之,並制無罪,不復以曲直之辭為差別,皆刑之也。民興胥漸,泯泯棼棼,罔中於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於上。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 泯泯,昏也。棼棼,亂也。民相漸染,為昏為亂,無復誠信 [19] ,相與反覆詛盟而已。虐政作威,眾被戮者,方各告無罪於天。天視苗民無有馨香德,而刑戮發聞,莫非腥穢。呂氏 曰:「形於聲嗟,窮之反也;動於氣臭,惡之熟也。馨香,陽也;腥穢,陰也。故德為馨香,而刑發腥穢也。」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 民,無世在下。 皇帝,舜 也。以書 考之,治苗 民,命伯夷 、禹 、稷 、皋陶 ,皆舜 之事。報苗 之虐,以我之威。絕,滅也,謂「竄」與「分北」之類,遏絕之,使無繼世在下國。乃命重 黎 絕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後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鰥寡無蓋。 重 ,少昊 之後。黎 ,高陽 之後。重 即羲 ,黎 即和 也。呂氏 曰:「治世公道昭明,為善得福,為惡得禍,民曉然知其所由,則不求之眇茫冥昧之間。當三苗 昏虐,民之得罪者莫知其端,無所控訴,相與聽於神,祭非其鬼,天地人神之典雜揉瀆亂,此妖誕之所以興,人心之所以不正也。在舜 當務之急,莫先於正人心。首命重 黎 ,修明祀典,天子然後祭天地,諸侯然後祭山川,高卑上下,各有分限。絕地天之通,嚴幽明之分,焄蒿妖誕之說,舉皆屏息。群後及在下之群臣,皆精白一心,輔助常道,民卒善而得福,惡而得禍,雖鰥寡之微,亦無有蓋蔽而不得自伸者也。」○按:國語 曰:「少皞氏 之衰,九黎 亂德,民神雜揉,家為巫史,民瀆齊盟,禍災荐臻,顓頊 受之,乃命南正重 司天以屬神,火 [20] 正黎 司地以屬民,使無相侵瀆。其後三苗 復九黎 之德,堯 復育重 黎 之後不忘舊者,使復典之。」皇帝清問下民,鰥寡有辭於苗 。德威惟畏,德明惟明。 清問,虛心而問也。有辭,聲苗 之過也。苗 以虐為威,以察為明。帝反其道,以德威而天下無不畏,以德明而天下無不明也。乃命三後,恤功於民。伯夷 降典,折民惟刑。禹 平水土,主名山川。稷 降播種,農殖嘉穀。三後成功,惟殷於民。 恤功,致憂民之功也。典,禮也。伯夷 降天地人之三禮,以折民之邪妄。蘇氏 曰:「失禮則入刑,禮、刑一物也。」伯夷 降典,以正民心;禹 平水土,以定民居;稷 降播種,以厚民生。三後成功,而致民之殷盛富庶也。吳氏 曰:「二典 不載有兩刑官,蓋傳聞之謬也。愚意皋陶 未為刑官之時,豈伯夷 實兼之歟?下文又言『伯夷 播刑之迪』,不應如此謬誤。」士制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 命皋陶 為士,制百姓於刑辟之中,所以檢其心而教以祗德也。○吳氏 曰:「皋陶 不與三後之列,遂使後世以刑官為輕。後漢 楊賜 拜廷尉,自以代非法家,言曰:『三後成功,惟殷於民,皋陶 不與。』蓋吝之也。是後非獨人臣以刑官為輕,人君亦以為輕矣。觀舜 之稱皋陶 曰『刑期於無刑,民協於中,時乃功』,又曰『俾予從欲以治,四方風動,惟乃之休』,其所系乃如此,是可輕哉?」呂氏 曰:「呂刑 一篇以刑為主,故歷敘本末而歸之於皋陶 之刑,勢不得與伯夷 、禹 、稷 雜稱,言固有賓主也。」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於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於刑之中,率乂於民棐彝。 穆穆者,和敬之容也。明明者,精白之容也。灼於四方者,穆穆明明,輝光發越而四達也。君臣之德昭明如是,故民皆觀感動盪,為善而不能自已也。如是而猶有未化者,故士師明於刑之中,使無過不及之差,率乂於民,輔其常性,所謂刑罰之精華也。典獄非訖於威,惟訖於富。敬忌罔有擇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 訖,盡也。威,權勢也。富,賄賂也。當時典獄之官,非惟得盡法於權勢之家,亦惟得盡法於賄賂之人。言不為威屈,不為利誘也。敬忌之至,無有擇言在身,大公至正,純乎天德,無毫髮不可舉以示人者。天德在我,則大命自我作,而配享在下矣。在下者,對天之辭。蓋推典獄用刑之極功,而至於與天為一者如此。 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惟作天牧?今爾何監?非時伯夷 播刑之迪。其今爾何懲?惟時苗 民匪察於獄之麗,罔擇吉人,觀於五刑之中。惟時庶威奪貨,斷制五刑,以亂無辜,上帝不蠲,降咎於苗 ,苗 民無辭於罰,乃絕厥世。」 司政典獄,漢 孔氏 曰:「諸侯也。」為諸侯主刑獄而言。非爾諸侯為天牧養斯民乎?為天牧民,則今爾何所監懲?所當監者,非伯夷 乎?所當懲者,非有苗 乎?伯夷 布刑以啟迪斯民,舍皋陶 而言伯夷 者,探本之論也。麗,附也。苗 民不察於獄辭之所麗,又不擇吉人,俾觀於五刑之中,惟是貴者以威亂政,富者以貨奪法,斷制五刑,亂虐無罪,上帝不蠲貸而降罰於苗 ,苗 民無所辭其罰,而遂殄滅之也。 王曰:「嗚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庶有格命。今爾罔不由慰日勤,爾罔或戒不勤。天齊於民,俾我一日,非終惟終,在人。爾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雖畏勿畏,雖休勿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 此告同姓諸侯也。格,至也。參錯訊鞠,極天下之勞者,莫若獄。苟有毫髮怠心,則民有不得其死者矣。罔不由慰日勤者,爾所用以自慰者無不以日勤,故職舉而刑當也。爾罔或戒不勤者,刑罰之用一成而不可變者也,苟頃刻之不勤,則刑罰失中,雖深戒之,而已施者亦無及矣。戒固善心也,而用刑豈可以或戒也哉?且刑獄非所恃以為治也,天以是整齊亂民,使我為一日之用而已。非終,即康誥 「大罪非終」之謂,言過之當宥者。惟終,即康誥 「小罪惟終」之謂,言故之當辟者。非終、惟終,皆非我得輕重,惟在夫人所犯耳。爾當敬逆天命,以承我一人。畏、威古通用。威,辟之也。休,宥之也。我雖以為辟,爾惟勿辟;我雖以為宥,爾惟勿宥,惟敬乎五刑之用,以成剛、柔、正直之德,則君慶於上,民賴於下,而安寧之福,其永久而不替矣。 王曰:「吁!來,有邦有土,告爾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 有民社者,皆在所告也。夫刑,兇器也,而謂之祥者,刑期無刑,民協於中,其祥莫大焉。及,逮也。漢 世詔獄所逮,有至數萬人者。審度其所當逮者,而後可逮之也。曰何、曰非,問答以發其意,以明三者之決不可不盡心也。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於五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 兩造者,兩爭者皆至也,周官 「以兩造聽民訟」。具備者,詞、證皆在也。師,眾也。五辭,麗於五刑之辭也。簡,核其實也。孚,無可疑也。正,質也。五辭簡核而可信,乃質於五刑也。不簡者,辭與刑參差不應,刑之疑者也。罰,贖也。疑於刑,則質於罰也。不服者,辭與罰又不應也,罰之疑者也。過,誤也。疑於罰,則質於過而宥免之也。五過之疵,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其罪惟均,其審克之。 疵,病也。官,威勢也。反,報德怨也。內,女謁也。貨,賄賂也。來,干請也。惟此五者之病,以出入人罪,則以人之所犯坐之也。審克者,察之詳而盡其能也。下文屢言,以見其丁寧忠厚之至。疵於刑罰亦然,但言於五過者,舉輕以見重也。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孚有眾,惟貌有稽,無簡不聽,具嚴天威。 刑疑有赦,正於五罰也;罰疑有赦,正於五過也。簡核情實可信者眾,亦惟考察其容貌,周禮 所謂「色聽」是也。然聽獄以簡核為本,苟無情實,在所不聽。上帝臨汝,不敢有毫髮之不盡也。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惟倍,閱實其罪。剕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鍰,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上下比罪,無僭亂辭,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審克之。 墨,刻顙而涅之也。劓,割鼻也。剕,刖足也。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婦人幽閉。大辟,死刑也。六兩曰鍰。閱,視也。倍,二百鍰也。倍差,倍而又差,五百鍰也。屬,類也。三千,總計之也。周禮 司刑 所掌五刑之屬二千五百,刑雖增舊,然輕罪比舊為多,而重罪比舊為減也。比,附也。罪無正律,則以上下刑而比附其罪也。無僭亂辭,勿用不行,未詳。或曰亂辭,辭之不可聽者。不行,舊有是法而今不行者,戒其無差誤於僭亂之辭,勿用今所不行之法,惟詳明法意而審克之也。○今按:皋陶 所謂「罪疑惟輕」者,降一等而罪之耳。今五刑疑赦而直罰之以金,是大辟,宮、剕、劓、墨皆不復降等用矣。蘇氏 謂「五刑疑則 [21] 入罰不降,當因古制」,非也。舜 之贖刑,官府學校鞕撲之刑爾。夫刑莫輕於鞕撲,入於鞭撲之刑,而又情法猶有可議者,則是無法以治之,故使之贖,特不欲遽釋之也。而穆王 之所謂贖,雖大辟亦贖也。舜 豈有是制哉?詳見篇題。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 事在上刑而情適輕,則服下刑,舜 之「宥過無大」,康誥 所謂「大罪非終」者是也。事在下刑而情適重,則服上刑,舜 之「刑故無小」,康誥 所謂「小罪非眚」者是也。若謂罰之輕重,亦皆有權焉。權者,進退推移,以求其輕重之宜也。刑罰世輕世重者,周官 「刑新國,用輕典;刑亂國,用重典;刑平國,用中典」,隨世而為輕重者也。輕重諸罰有權者,權一人之輕重也。刑罰世輕世重者,權一世之輕重也。惟齊非齊者,法之權也。有倫有要者,法之經也。言刑罰雖惟權變是適,而齊之以不齊焉。至其倫要所在,蓋有截然而不可紊者矣。此兩句總結上意。罰懲非死,人極於病。非佞折獄,惟良折獄,罔非在中。察辭於差,非從惟從。哀敬折獄,明啟刑書胥占,咸庶中正。其刑其罰,其審克之。獄成而孚,輸而孚。其刑上備,有並兩刑。」 罰以懲過,雖非致人於死,然民重出贖,亦甚病矣。佞,口才也。非口才辯給之人可以折獄,惟溫良長者,視民如傷者,能折獄而無不在中也。此言聽獄者當擇其人也。察辭於差者,辭非情實,終必有差,聽獄之要,必於其差而察之。非從惟從者,察辭不可偏主,猶曰不然而然,所以審輕重而取中也。哀敬折獄者,惻怛敬畏,以求其情也。明啟刑書胥占者,言詳明法律,而與眾占度也。咸庶中正者,皆庶幾其無過忒也。於是刑之罰之,又當審克之也。此言聽獄者當盡其心也。若是,則獄成於下,而己信之。獄輸於上,而君信之。其刑上備,有並兩刑者,言上其斷獄之書,當備情節,一人而犯兩事,罪雖從重,亦並兩刑而上之也。此言讞獄者,當備其辭也。 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朕敬於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於單辭,民之亂,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無或私家於獄之兩辭。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於天下。」 此總告之也。官,典獄之官也。伯,諸侯也。族,同族。姓,異姓也。朕之於刑,言且多懼,況用之乎?朕敬於刑者,畏之至也。有德惟刑,厚之至也。今天以刑相治 [22] 斯民,汝實任責,作配在下可也。「明清」以下,敬刑之事也。獄辭有單有兩,單辭者,無證之辭也,聽之為尤難。明者,無一毫之蔽。清者,無一點之污。曰明曰清,誠敬篤至,表里洞徹,無少私曲,然後能察其情也。亂,治也。獄貨,鬻獄而得貨也。府,聚也。辜功,猶雲罪狀也。報以庶尤者,降之百殃也。非天不中,惟人在命者,非天不以中道待人,惟人自取其殃禍之命爾。此章文有未詳者,姑闕之。 王曰:「嗚呼!嗣孫今往何監?非德於民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於五極,咸中有慶。受王嘉師,監於茲祥刑。」 此詔來世也。嗣孫,嗣世子孫也。言今往何所監視,非用刑成德而能全民所受之中者乎?下文哲人,即所當監者。五極,五刑也。明哲之人用刑而有無窮之譽。蓋由五刑鹹得其中,所以有慶也。嘉,善;師,眾也。諸侯受天子良民善眾,當監視於此祥刑。申言以結之也。 文侯之命 幽王 為犬戎 所殺,晉文侯 與鄭武公 迎太子宜臼 立之,是為平王 ,遷於東都 。平王 以文侯 為方伯,賜以秬鬯、弓矢,作策書命之。史錄為篇。今文、古文皆有。 王若曰:「父義和 !丕顯文 武 ,克慎明德,昭升於上,敷聞在下,惟時上帝,集厥命於文王 。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謀猷罔不率從,肆先祖懷在位。 同姓,故稱父。文侯 ,名仇 ,義和 其字。不名者,尊之也。丕顯者,言其德之所成;克謹者,言其德之所修;昭升、敷聞,言其德之所至也。文 武 之德如此,故上帝集厥命於文王 。亦惟爾祖父能左右昭事其君,於小大謀猷無敢背違,故先王得安在位。嗚呼!閔予小子,嗣造天丕愆,殄資澤於下民,侵戎,我國家純。即我御事,罔或耆壽,俊在厥服,予則罔克。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嗚呼!有績予一人,永綏在位。 嘆而自痛傷也。閔,憐也。嗣造天丕愆者,嗣位之初,為天所大譴,父死國敗也。殄,絕;純,大也。絕其資用惠澤於下民,本既先撥,故戎狄侵陵,為我國家之害甚大。今我御事之臣,無有老成,俊傑在厥官者,而我小子又材劣無能,其何以濟難?又言諸侯在我祖父之列者,其誰能恤我乎?又嘆息言有能致功予一人,則可永安厥位矣。蓋悲國之無人,無有如上文先正之昭事,而先王得安在位也。父義和 !汝克昭乃顯祖,汝肇刑文 武 ,用會紹乃辟,追孝於前文人。汝多修,扞我於艱,若汝,予嘉。」 顯祖、文人,皆謂唐叔 ,即上文「先正」「昭事厥辟」者也。後「罔或耆壽俊在厥服」,則刑文 武 之道絕矣。今刑文 武 自文侯 始,故曰「肇刑文 武 」。會者,合之而使不離。紹者,繼之而使不絕。前文人,猶雲「前寧人」。汝多所修完,扞衛我於艱難,若汝之功,我所嘉美也。 王曰:「父義和 !其歸視爾師,寧爾邦。用賚爾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盧弓一,盧矢百;馬四匹。父往哉!柔遠能邇,惠康小民,無荒寧,簡恤爾都,用成爾顯德。」 師,眾也。黑黍曰秬,釀以鬯草。卣,中尊也。諸侯受錫命,當告其始祖,故賜鬯也。彤,赤;盧,黑也。諸侯有大功,賜弓矢,然後得專征伐。馬供武用。四匹曰乘。侯伯之賜無常,以功大小為度也。簡者,簡閱其士。恤者,惠恤其民。都者,國之都鄙也。○蘇氏 曰:「予讀文侯 篇,知東周 之不復興也。宗周 傾覆,禍敗極矣。平王 宜若衛文公 、越 勾踐 然,今其書乃旋旋 [23] 焉與平康之世無異。春秋傳 曰:『厲王 之禍,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 有志,而後效官。』讀文侯之命 ,知平王 之無志也。」愚按:史記 幽王 娶於申 而生太子宜臼 ,後幽王 嬖褒姒 ,廢申後 ,去太子,申侯 怒,與繒 、西夷 、犬戎 攻王而殺之。諸侯即申侯 而立故太子宜臼 ,是為平王 。平王 以申侯 立己為有德,而忘其弒父為當誅,方將以復讎討賊之眾而為戍申 、戍許 之舉。其忘親背義,得罪於天已甚矣!何怪其委靡頹墮而不自振也哉!然則是命也,孔子 以其猶能言文 武 之舊而存之歟?抑亦以示戒於天下後世而存之歟? 費誓 費 ,地名。淮夷 、徐戎 並起為寇,魯侯 征之,於費 誓眾,故以費誓 名篇。今文、古文皆有。○呂氏 曰:「伯禽 撫封於魯 ,夷戎妄意其未更事,且乘其新造之隙,而伯禽 應之者甚整暇有序,先治戎備,次之以除道路,又次之以嚴部伍,又次之以立期會,先後之序皆不可紊。」又按:費誓 、秦誓 皆侯國之事,而繫於帝王書末者,猶詩 之錄商頌 、魯頌 也。 公曰:「嗟!人無嘩,聽命。徂茲淮夷 、徐戎 並興。 漢 孔氏 曰:「徐戎 、淮夷 並起寇魯 。伯禽 為方伯,帥諸侯之師以征,嘆而敕之,使無喧譁,欲其靜聽誓命。」蘇氏 曰:「淮夷 叛已久矣,及伯禽 就國,又脅徐戎 並起,故曰『徂茲淮夷 、徐戎 並興』。徂茲者,猶曰往者雲。」善敹乃甲冑,敿乃干,無敢不吊。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 敹,縫完也。縫完其甲冑,勿使斷毀。敿,鄭氏 雲「猶系也」。王肅 云:「敿楯,當有紛系持之。」吊,精至也。鍛,淬;礪,磨也。甲冑所以衛身,弓矢戈矛所以克敵,先自衛而後攻人,亦其序也。今惟淫舍牿牛馬,杜乃擭,敜乃穽,無敢傷牿。牿之傷,汝則有常刑。 淫,大也。牿,閒牧也。擭,機檻也。敜,塞也。師既出,牛馬所舍之閒牧,大布於野,當窒塞其擭穽。一或不謹,而傷閒牧之牛馬,則有常刑。此令軍在所之居民也。舉此例之,凡川梁藪澤、險阻屏翳,有害於師屯者,皆在矣。此除道路之事。馬牛其風,臣妾逋逃,勿敢越逐,祗復之,我商賚汝。乃越逐不復,汝則有常刑。無敢寇攘,逾垣牆,竊馬牛,誘臣妾,汝則有常刑。 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馬牛風逸,臣妾逋亡,不得越軍壘而逐之。失主雖不得逐,而人得風馬牛、逃臣妾者,又當敬還之,我商度多寡以賞汝。如或越逐而失伍,不復而攘取,皆有常刑。有故竊奪、逾垣牆、竊人牛馬、誘人臣妾者,亦有常刑。此嚴部伍之事。 「甲戌,我惟征徐戎 ,峙乃糗糧,無敢不逮,汝則有大刑。魯 人三郊三遂,峙乃楨幹。甲戌,我惟築,無敢不供,汝則有無餘刑非殺。魯 人三郊三遂,峙乃芻茭,無敢不多,汝則有大刑。」 甲戌,用兵之期也。峙,儲備也。糗糧,食也。不逮,若今之乏軍興。淮夷 、徐戎 並起,今所攻獨徐戎 者,蓋量敵之堅瑕、緩急而攻之也。國外曰郊,郊外曰遂。天子六軍,則六鄉六遂。大國三軍,故魯 三郊三遂也。楨幹,板築之木,題曰楨,牆端之木也;旁曰干,牆兩邊障土者也。以是日征、是日築者,彼方御我之攻,勢不得擾我之築也。無餘刑非殺者,刑之非一,但不至於殺爾。芻茭,供軍牛馬之用,軍以期會,芻糧為急,故皆服大刑。楨幹、芻茭,獨言魯 人者,地近而致便也。 秦誓 左傳 :「杞子 自鄭 使告於秦 ,曰:『鄭 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 訪諸蹇叔 。蹇叔 曰:『不可。』公辭焉。使孟明 、西乞 、白乙 伐鄭 。晉襄公 帥師敗秦 師於殽 ,囚其三帥。穆公 悔過,誓告群臣。」史錄為篇。今文、古文皆有。 公曰:「嗟!我士,聽無嘩!予誓告汝群言之首。 首之為言,第一義也。將舉古人之言,故先發此。古人有言曰:『民訖自若,是多盤。責人斯無難,惟受責俾如流,是惟艱哉!』 訖,盡;盤,安也。凡人儘自若是,多安於徇己,其責人無難,惟受責於人,俾如流水,略無扞格,是惟難哉!穆公 悔前日安於自徇而不聽蹇叔 之言,深有味乎古人之語,故舉為誓言之首也。我心之憂,日月逾邁,若弗雲來 。已然之過不可追,未遷之善猶可及。憂歲月之逝,若無復有來日也。惟古之謀人,則曰:『未就,予忌。』惟今之謀人,姑將以為親,雖則云然,尚猷詢茲黃髮,則罔所愆。 忌,疾;姑,且也。古之謀人,老成之士也。今之謀人,新進之士也。非不知其為老成,以其不就己而忌疾之;非不知其新進,姑樂其順便而親信之。前日之過雖已云然,然尚謀詢茲黃髮之人,則庶罔有所愆。蓋悔其既往之失,而冀其將來之善也。番番良士,旅力既愆,我尚有之。仡仡勇夫,射御不違,我尚不欲。惟截截善諞言,俾君子易辭,我皇多有之。 番番,老貌。仡仡,勇貌。截截,辯給貌。諞,巧也。皇、遑通。旅力既愆之良士,前日所詆墓木既拱者,我猶庶幾得而有之。射御不違之勇夫,前日所誇過門超乘者,我庶幾不欲用之。勇夫我尚不欲,則辯給善巧言,能使君子變易其辭說者,我遑暇多有之哉?良士謂蹇叔 ,勇夫謂三帥,諞言謂杞子 。先儒皆謂穆公 悔用孟明 ,詳其誓意,蓋深悔用杞子 之言也。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 昧昧而思者,深潛而靜思也。介,獨也,大學 作「個」。斷斷,誠一之貌。猗,語辭,大學 作「兮」。休休,易直好善之意。容,有所受也。彥,美士也。聖,通明也。技,才;聖,德也。心之所好甚於口之所言也。職,主也。人之有技,冒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達,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 冒,大學 作「媢」,忌也。違,背違之也。達,「窮達」之「達」。殆,危也。蘇氏 曰:「至哉!穆公 之論此二人也。前一人似房玄齡 [24] ,後一人似李林甫 ,後之人主監此足矣。」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 杌隉,不安也。懷,安也。言國之危殆,繫於所任一人之非。國之榮安,繫於所任一人之是。申繳上二章意。 * * * [1] 「師」下,書傳會選 、大全 有「者」字,新書 及大戴禮 保傅 篇並上二「者」字倶無。 [2] 「變」,原作「窮」,今據諸本改。 [3] 此句,原在下「法禁」後,今據尚書正義 乙正。 [4] 「惡」,德星堂 本、纂疏 、彙纂 、四庫 本及周禮 作「慝」。 [5] 「職也」下,增修東萊書說 有「一也」二字。 [6] 「智」,德星堂 本、南澗書堂 本、彙纂 、四庫 本作「志」,義遜。 [7] 「」,增修東萊書說 作「薾」。 [8] 「以」字,原脫,今據德星堂 本、纂疏 、彙纂 、四庫 本及尚書正義 補。 [9] 「帥」,德星堂 本、纂疏 、彙纂 、四庫 本作「率」。 [10] 「序」,原作「廂」,今據諸本及旁通 改。 [11] 「陛」,原作「升」,今據諸本改。 [12] 「布」,原作「麻」,今據旁通 改。蔡 傳 系抄東坡書傳 而誤。 [13] 「鄭氏」下,纂疏 、彙纂 、四庫 本有「曰」字。此系蔡氏 抄增修東萊書說 ,改「眾」為「氏」,亦無「曰」字。 [14] 「外」,原作「內」,今據旁通 及增修東萊書說 改。此系蔡氏 抄呂氏 而誤改者。按:此條清 人閻若璩 尚書古文疏證 、王鳴盛 蛾術編 均有辯證,此處不縷述。 [15] 「趣」,原為墨丁,今據諸本補。 [16] 「而」,原作「於」,今據諸本改。 [17] 「暬」,原作「執」,今據德星堂 本、彙纂 、四庫 本及增修東萊書說 改。 [18] 「而」,原脫,今據纂疏 、彙纂 、四庫 本補。 [19] 「信」,德星堂 本作「德」。 [20] 「火」,德星堂 本、纂疏 、彙纂 、四庫 本作「北」。 [21] 「則」,纂疏 、彙纂 、四庫 本作「各」,當是據偽孔 傳 誤改。案:東坡書傳 作「則」,系抄錄偽孔 傳 而改字,不可據改蔡 傳 。 [22] 「治」,原作「佑」,今據諸本改。 [23] 「旋旋」,東坡書傳 作「施施」,書纂言 、尚書纂傳 引亦作「施施」。 [24] 「玄」,原避宋始祖 趙玄朗 諱作「元」,今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