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與中國社會 · 由潘金蓮與西門慶談到古代的婚姻問題

人類所視為最重要的,有兩件事:一是食,一是色。人類為了解決食的問題,就有經濟組織;為了解決色的問題,就有婚姻制度。食的問題不能解決,當然可以發生許多糾紛;色的問題不能解決,社會也不免混亂。古人說:「食色天性。」古人要解決食的問題,則主張「百畝之田,勿失其時」;要解決色的問題,則主張「內無怨女,外無曠夫」。這兩個問題能夠解決清楚,政治便可納上「王道」。 不但中國學者,便是歐洲學者也很重視這兩個問題。柏拉圖(Plato)在其《理想國》中,一方主張共產,以解決食的問題;他方主張共妻,以解決色的問題。可以視為一個證據。就是初期的社會主義如翁封湯(Fnfantin)、傅立葉(Fouriar)等輩也想同時解決食色問題。不過食的問題乃是人對物的關係,一方的人能夠同意,就不必再求他方的物贊成。反之,色的問題則為人對人的關係,不但須問一方的人願意不願意,並用須問他方的人贊成不贊成。賈府因為薛寶釵性溫和而體康健,林黛玉性乖僻而體虛弱,遂由優生學上的理由,硬使寶玉娶寶釵為婦。但是寶玉卻另有一種眼光,不喜歡豐腴美滿的寶釵,而喜歡弱不勝衣的黛玉。婚姻不能滿意,卒致黛玉夭折,寶玉出家,寶釵守寡。由此可知縱在古代,關於色的問題,已難「越俎代庖」,何況現代人喜歡自由,更何肯聽人干涉。因此之故,近來社會主義者遂專謀解決食的問題,至於色的問題,則完全委於個人自由解決。 色的問題既然委於個人自由解決,則個人當然須有解決的自由,這叫做自由戀愛。自由戀愛在古代是沒有的,因為自由二字乃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產物。在資本主義社會以前,社會瀰漫著壓制束縛的空氣。人類在任何方面既然都受了束縛,當然不能同時解決。其解放的程序,由歐洲各國歷史看來,可以分做四期:第一期要求思想的自由,而表現為文藝復興;第二期要求信仰的自由,而表現為宗教改革;第三期要求經濟的自由,而表現為工業革命;第四期要求政治的自由,而表現為政治革命。不過這些自由,在名義上雖為人類所共有,而在實質上,則只是男人私有。婦女也是人類,她們要求自由,並不弱於男子。一方婦女要求自由之念甚切,同時他方她們竟不能享受自由的幸福,其結果,遂使婦女只能在服裝方面發揮自由。這便是婦女愛講「時髦」的原因。 在壓制束縛的社會之下,婦女最感覺苦痛的,則為強制婚姻。當時家族有兩個目的:其一祭祀祖宗,其二維持財產。家族的意義既是這樣,則個人當然沒有獨立的人格,而只視為譜牒的一個階段。因此,婚姻不能聽人自由選擇,而為一種強制義務;即人們結婚非為自己而結婚,乃為家族而結婚。既為家族而結婚,則選擇子女,當然須以家族的利益為第一標準,唯父兄之命是從,至於個人愛憎,絕對不生影響。 在強制婚姻之下,婦女的苦痛又比較男子為甚。因為男子對妻沒有愛情,尚可蓄妾宿妓,婦女對夫沒有愛情,則永久沒有辦法。萬一婦女於婚姻之外,別求愛情,那麼,不但在道德上視為罪惡,並且在法律上亦視為犯罪。何以男女對於性的問題,這樣不平等呢?因為社會是男權的社會,財產是男人的財產,財產既屬於男人,則男人當然想把財產留給自己親生的兒孫,不願把財產留給別人的兒孫。由於這個觀念,遂使男人對於婦女,設法禁止其與別的男人發生性的關係。 在性的方面,男女的權利既不平等,其結果,男人不貞,遂視為當然的事,而婦女不貞即很危險。因為「淫為萬惡首」,婦女不貞,夫可同她離婚,然而離婚之後,誰人敢娶。反之,夫不同她離婚,亦可於「捉姦捉雙」的習慣法之下,殺死其妻。所以婦女與人通姦,無異於自戕生命。生命既甚危險,所以婦女又常拼其一命,殺死親夫。這便是潘金蓮毒鴆武大郎的原因。 據我之意,古代婦女所以毫無權利而只視為產兒的工具,乃是因為婦女在經濟上不能獨立。然自機器發明了之後,形勢已經變更。何以呢?由機器的採用,在勞動方面,人類的精力已無必要。換言之,有了機器,便可雇用沒有精力的勞動者,即雇用四肢較為柔弱的勞動者,由是女工的雇用,在機器發明之後,便成為一般的現象。從前深居於家族之內的婦女既然成為勞動者而參加生產,則直接受到影響的,自然是家族的組織。從前的人只販賣自己的勞動力,現在他卻變成了奴隸商人,把自己的妻發售於工廠。從前做丈夫的必須扶養其妻,現在他卻成了使妻做工而剝削其剩餘價值的人。不過有了這個變化,婦女的地位反見提高起來。她們已經不是男子的寄生蟲,反而是男子的競爭者了。她們在經濟上已經能夠獨立,獲得與男子平等的地位了。男女的結合已經不像從前那樣的不平等的隸屬關係,而是對等者間的平等關係了。她們在經濟上的地位既然同男子一樣,能夠獨立,她們當然要求一切社會上的地位均與男子相同,由是婦女運動遂見發生,終而性的方面,也要求了戀愛的自由。 但是不管古代或現代,戀愛都以性慾衝動為原動力,而為男女的愛。即男的要擁抱女的,女的要擁抱男的,兩位一體,而後成立起來的。所以在戀愛的骨髓裡面,乃含有「私有權」觀念,只許自己占有對方,不許對方為別人所占有,因此之故,戀愛又常成為獨占的,排他的。他們倆只認對方是世上最有價值的人,好像世上除了他們兩人之外,都沒有價值。他們有時寧願逃入深山,作隱遁生活,不願棲在人世,看其他討厭的人。因此之故,戀愛又是孤獨的、厭人的。試看下等動物吧!它們在交尾期,常常不和同類相處,同類稍來接近,它們就露齒相待。由此可知戀愛絕對和博愛不同。戀愛不是博愛的基礎,反而是博愛的敵人。因為戀愛有這種性質,所以雙方都不許別人接近對方,也不許對方再愛別人。萬一情形不對,則最後只有發揮獸性,露齒相待,這是武大郎致死的原因。 姦夫淫婦,人人皆可執而殺之,這是古代的制度,與今日之為親告罪者不同。唯在婚姻不自由的社會,像西門慶與潘金蓮之事又是免不了的,試看包公案、施公案吧!離奇的案件不是都由姦夫淫婦而發生麼?但是我們須知,婦女經濟不能獨立,又配不上談什麼婚姻自由。出家後的娜拉,在經濟上能否獨立,我不能不代她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