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指南 · 第五編 點畫

俞劍華 《書法指南》
第一章 點畫總論 點畫之基礎原則——四種法——十種法——筆陣圖之七法——歐陽詢之八法 字體之構成,雖甚複雜,約之不外點、畫兩種。點為最基本之畫,畫乃點所累積、引伸、變化而成者也。據近人卓定謀之「用筆九法」,將數千年之書法中,歸納為九種筆法,而其原理則只有四種。其言曰: 凡物具有原理、原則者,即可成為一種科學。漢字寫法亦可用科學方法來研究。考漢字字體,數千年來,無論其變遷程度之若何,其字畫基礎之原則,要不出下列諸點:(一)點形;(二)線形;(三)三角形;(四)圓形。據此四點更可成為九法:一曰「點•」,二曰「橫 」,三曰「直 」,四曰「左斜 」,五曰「右斜 」,六曰「左轉 」,七曰「右轉 」,八曰「左旋 」,九曰「右旋 」。 此九法得歸納吾國所有各項字體之法。各項字體唯何?即甲骨文、金文、籀、篆、隸、章草、今草、楷、行是也。故舉凡上列任何字體,其筆畫之基礎,不能越出此九法範圍以外。換言之,即將各項之字體不用整個書寫,特每筆扯散而分書之。是以能書九法以後,即能書上列各項之字體,因九法實具各項字體筆畫之基礎也。 明王應電《書法指要》則分為十種。以為得此十法,則橫豎曲直、方圓奇耦,下筆更莫能逃,且較「永字八法」之只宜於真書者,此則可篆可楷,其十法如下: 伏羲畫卦,倉頡制字,咸起自 畫,如 等字,從 在上,若天蓋也; 等字,從 在下,若地載也; 等字,從 在中,若負荷也。 ,從 而積; 從 而變。 象正直頂天立地形。卦畫一奇一耦而陰陽立,文字一縱一橫而變化行。 從 在中, 從 對列, 從 在旁。 此乃取 之中畫,象植物發達透出形。 從 左右下出也, 從 而左右交叉也, 從 而上歧, 從 而左右並立, 從 而下歧也。 即水字中畫,象水流動形。凡畫之活動,變化者皆從之。 從 而重, 從 而稍變左右戾也, 從 而橫。 象堅實圓混形。 從 在天,文 從 在地, 從 在人, 從 在植物。 象天體周旋虛通之形。 從 中閃爍形, 從 小而連, 從 而重, 從 自中繞外, 從 自外繞中, 各得 之一半。 象地體廣博平正四維之形。 俱得 之一體,而凸凹則從 而有所損益也。 四面方而刓其四隅。「圍、國」等字從之。 小篆作 。凡 者從之,銳其上則為 。 從 斜而合之,交錯參伍以成事之意也。 等字從之。十從 而安定也。 其實此十種可省為六種,即合 於 ,合 於 ,合 於 ,合 為 ,即為 六種。有此六種,稍變即可為十種,再變三變即可為無量數之字矣。而即此六種仍可省為兩種:(一)為 ,(二)為 。 延長重之即為 ;立 即為 ,彎之即為 ,折之則為 、為 ,交之則為 ,左出鋒則為 ,右出刃則為 ,末加鉤則為 。故有點、畫二者已可以統御一切之字體矣。 其筆畫之純用於楷書者,最初有衛夫人之《筆陣圖》,共分七條,其目如下: 如千里陣雲,隱隱然其實有形。 如高峰墜石,磕磕然實如崩也。 如陸斷犀象。 如百鈞弩發。 如萬歲枯藤。 如崩浪雷奔。 如勁弩筋節。 及後歐陽詢之八法,與此大同小異,其法曰: 如高峰之墜石。 如長空之新月。 如千里之陣雲。 如萬歲之枯藤。 如勁松倒折,落掛石崖。 如萬鈞之弩發。 如利劍斷犀象角。 一波常三過筆。 第二章 點畫分論 平畫法及其種類——直畫法及其種類——點法及其種類——撇法及其種類——捺法及其種類——挑法及其種類——鉤法及其種類——接筆法及圍轉——筆意——字病 論點畫者以清蔣和之《書法正宗》為最詳盡,今錄之於下: 運筆次序 平畫之種類 運筆次序 直畫之種類 運筆次序 點之種類 撇之種類 捺之種類 挑之種類 鉤之種類 第三章 永字八法 永字八法之由來——永字八法之名目——永字八法之歌訣——八法分論 在崇拜晉人書法時代,有所謂「永字八法」者,為諸法之祖。學書者均加以相當之重視。且相傳王羲之攻書多載,十五年偏攻「永」字,以其備八法之勢,能通一切法也。隋僧智永發其旨趣,授於虞世南,以後流傳遂廣。此法究為右軍所作與否,殊不可必,然於書法上有不可磨滅之權威。但「永」字所含八法實在不能包含一切書法。於最要之橫畫即不可得,乃以短畫之「勒」代之。最要之直畫亦不可得,而以有「趯」之「努」代之。其他不能包括之筆畫尚多,故未能通一切法也。且筆畫之用筆,須視每字之結構而變化,並非固定不變者,豈可執一而概其餘乎?故李雪庵(溥光)加以變化成三十二勢,較為完備,然已非永字所能包矣。今列其名如下: 永字八法:側、勒、努、趯(音惕)、策、掠、啄、磔(音摘)。 運筆八法:落、起、走、住、疊、圍、回、藏。 八法別名:怪石、玉案、鐵柱、蟹爪、虎牙、犀角、鳥啄、金刀。 八法外之二十四法:懸珠、垂珠、龍爪、瓜子、杏仁、梅核、石楯、象簡、垂針、象笏、曲尺、飛雁、龍尾、鳳翅、獅口、搭鉤、寶蓋、金錐、懸戈、飛帶、戲蝶、蟠龍、吟蛩、游魚。 顏魯公「八法訣」: 側蹲鴟而墜石,勒緩縱以藏機。 努彎環而勢曲,趯峻快而如錐。 策依稀而似勒,掠仿佛以宜肥。 啄騰凌而速進,磔抑趞以遲疑。 柳宗元「八法訣」: 側不貴臥,勒常患平。 努過直而力敗,趯宜峻而勢生。 策仰收而暗揭,掠左出而鋒輕。 啄倉皇而疾掩,磔赲趞以開張。 至於八法分論,古人述之甚詳,然究其實際,無裨學者。今略擷其要義,以備參考: (一)側。寫時不得平其筆,當側筆就右為之。何以不言點?因筆鋒顧右,審其勢而側之,故名側也。右軍云:「作點皆須磊磊,如大石之當衢,」又云:「點不變,謂之布棋,」貴變通也。 (二)勒。寫時不得臥其筆,中高,兩頭稍下,以筆心壓之。不言畫何也?承其虛畫,取其勁澀,則功成,言畫恐出筆不趯而薄弱也。 (三)努。寫時不得直其筆,直則無力。立筆左偃而下,最要有力。不言直畫何也?以勢須微努,在乎趯筆下行,若直置其畫,則形圓勢質矣。 (四)趯。寫時須蹲鋒,得勢而出,出則暗收鋒。不謂之挑何也?乃語之小異耳。豎筆潛勁,借勢而趯之也。 (五)策。寫時得斫筆背發而仰收,微勁借勢,而峻於掠也。 (六)掠。寫時須迅其鋒,左出而欲利。撇過謂之掠,借策勢以輕駐鋒也。 (七)啄。如禽之啄物,按筆蹲鋒,以疾為勝。故《筆訣》曰:「啄筆速進,勁若鐵石,」則勢成矣。 (八)磔。不疾不徐,盡勢輕揭而暗收,在迅勁得之。《筆訣》曰:「始入筆緊築而微仰,便下徐行,勢足而後磔之。」 此等方法,皆系歷代書家研究之心得,學者必須細心研究,努力練習始能得其妙處,非草草讀過,即可應用。蓋知識與技能,在最初尚屬兩歧也。非經長時間之練習,二者不能融而為一也。 第四章 偏旁 偏旁之研究——偏旁之重要——偏旁一百七十一種 自漢許慎作《說文解字》,於九千三百五十三字(內除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只餘八千一百九十字)中選出五百四十字作為部首,後之編纂字典者,雖繁簡不同而莫能外其法(今已另有發明,如四角檢字、點線檢字)。《說文》部首,中多重複,不必另列一部者(如既有木,又有林;既有䀠又有、眉、盾;既有么又有?。此類甚多),故繁而寡要。後世字典此弊已少,故《康熙字典》及《辭源》已減至二百十四部,然亦尚有不必要之部(如既有臼部,則鼠部可省。既有灬之火部,而仍有黑部。其他如骨部可入肉部、魚部可入灬部、麻可入广部、鼓可入支部、鼻可入自部等尚多)。蓋吾國字體,最初則為獨體,漸次獨體與獨體相合,或三體相合、四體相合,或此體之半與彼體之半相合,合益多而字益眾。在多字之中,可以尋其相合之軌跡,斯有所謂之部首之發見。習書者苟能熟於部首,則如提綱挈領,易於著力。今單筆之字,既已入於點畫篇中,復取兩畫以上之偏旁,列為一百七十一種。不名部首而曰偏旁者,乃以其為一字之一部分,並不一定居於首要之地位。且為書法之便利計,雖同一字,常並列其長短、大小之數種,其目的與《說文字典》不同也。所取偏旁仍用蔣和之《書法正宗》,學者熟玩而時習焉,則於結構之道,思過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