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哲言錄 · 宗教·信仰

阿圖爾·叔本華 《叔本華哲言錄》
論宗教 對於整天營營役役、為口奔忙的大眾來說,宗教是唯一的手段,以把生命的更高含義宣示給這些思想意識粗糙的大眾,讓他們能夠對此意義有所感覺。 宗教的創立者和哲學家來到這一世上,把常人從麻木、渾渾噩噩中喚醒,並給他們指出了存在的更高意義。 哲學家是為了少數人,那少數受到豁免的人;而宗教的創立者則是為了許許多多的人,是為了大多數的人。 宗教就是大眾的形上學——我們絕對要放任他們,並因此必須在表面上尊重之,因為懷疑他們的宗教,那也就等同於剝奪了大眾的宗教。 正如我們有民間詩歌,有承載民間智慧的民諺,同樣,我們也必須有一民間、大眾的形上學(宗教),因為人們絕對需要對生活能有某種可讓他們理解的解釋。因此,這一解釋(宗教解釋),就始終是對真理的某種寓言式的梳妝打扮;並且,在實際事務和人的情感方面,可以作為人們的某種行為準則;在痛苦和死亡的時候,可以作為某種的安撫和慰藉。 早年就灌輸進頭腦的宗教教條,力量是那樣的強大,它們可以泯滅良心,並最終泯滅所有的同情心和所有的人性。 只有少年期,而不是成年期,才是播下信仰種子的時間,尤其是當種子早已播下並生根了以後。那些成年以後皈依了其他宗教的人,其聲稱改換了信念,一般來說,都只是暗裡帶有某些私人利益。正因為人們感覺這種情形不可能會是另外別的樣子,所以,無論在哪裡,如果一個人在其成熟的年紀,改信了另一宗教,那就會受到大多數人的鄙視,雖然這恰恰表明了人們把宗教視為並非一經過理性思考以後的結果,而只是在早年,在還沒有經過任何檢驗就灌輸進頭腦的信仰而已。 一個宗教或者一個教派的神職人員轉到另一宗教或者另一教派,是這世上至為罕見的事情。 (宗教裡面的)神秘故事,從根本上只是為宗教寓言服務的、神學的「技術詞彙」。真正說來,一個神秘故事就是一個明顯荒謬的教義,但這教義本身卻隱藏和包含了某一很高的、本身是不為粗糙大眾的平庸理解力所能理解的真理。現在,這大眾就信賴地把這蒙上了一層外衣的真理(神秘故事)接受過來,而不讓自己受到那故事的明顯荒謬之處的迷惑。這樣,人們就盡其可能地接觸到了個中的內核。 赤裸裸的真理,並不適合在庸俗大眾的眼前展示,只有蒙上了一層厚紗才可以露面。 要求宗教應該就是本來意義上的真實,那是完全不合理的苛求。 那些無論是理性主義者還是超自然主義者都是荒謬的,因為雙方都從這一前提出發,亦即都認定宗教就是本來意義上真實的這一前提。那在此前提下,理性主義者就力圖證明宗教並不是本來意義上真實的;而超自然主義者則頑固地宣稱宗教就是如此這般的真實。 事實是,神話和寓言是宗教的真正構成要件——這是由於大眾思想能力的局限而成為必不可少的條件;在此條件下,宗教就很好地滿足了人們那無法根除的、對形而上的需求,並且取代了那困難得多,並且或許是永遠也無法獲得的哲學真理。 人們對形上學的需要,是絕對的需要得到滿足,因為人們的思想地平線必須有一界限,不應該是無邊無際的。 宗教為那在生活中遭受了無數的巨大痛苦的人們,提供了某一永不枯竭的安慰和安寧的源泉,甚至在人們行將死亡的時刻也不會拋棄他們,而是在此時刻更加發揮其全部效用。 宗教就像是為一個盲人牽手引路,因為盲人無法親眼視物,而最重要的是讓盲人能夠到達終點,而不是看見所有的東西。 這世界普遍呈現給我們的,就是好與壞、誠實與虛假、善良與邪惡、高貴與下流的難解難分的混合體。與此完全相應的,就是最重要的、最高級的和最神聖的真理,正好就是攙和著謊言一併出現的;並且這真理可以從謊言那兒借取力量,因為謊言對人們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這真理作為上帝啟示的時候,也必須由謊言作導引。我們應該把這一事實視為這道德世界的一個獨家標誌。 誰要想對宗教作一評判的話,那就應該永遠不要忘了宗教所面向的對象素質,亦即大眾的素質,亦即不要忘了大眾低劣的道德和低下的智力。 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宗教所傳播的範圍,還有就是儘管包裹著離奇寓言和古怪儀式的粗糙外衣,但那點點的真理火花,又是多麼頑強地持續閃爍;其頑強和難以根除猶如麝香的氣味:一旦與其接觸,就難以去除其氣味。 或許在所有宗教裡面的形上學都是假的,但在所有宗教裡面的道德成分,卻都是真的。 宗教有其兩面性。如果從其理論的一面,亦即從其智力的一面看,那是不合理的;從其道德的一面看,卻是一有用的工具,我們以此可以引導/馴服和安慰人類這一具理性功能的物種:這一物種與猿猴的親緣關係,並沒有排除其與老虎的同樣關係。 宗教並不是欺騙,宗教是真實的,並且是所有真理當中最重要的真理。但正如我已經說了的,因為宗教的教導是那樣的高級,以致大眾無法直接領會這些教導,因為宗教的光明會讓平庸者目眩。所以,宗教就得裹著寓言的外衣出現,教導那本身而言並不是真實的,但就其包含的、更高一層的意義卻是真實的東西。這樣理解的話,那宗教就是真理。 人們更多的是根據其宗教,而不是根據政府,甚至不是根據其語言而互相認同和劃分。 無論在哪裡,信仰都是憲法和法律的支撐,亦即社會大廈的基礎。如果信仰沒有給予政府的權威和統治者的威望以支持,那社會大廈的基礎就很難維持下去。 宗教就像螢火蟲:它們需要黑暗以便發光。大眾某種程度上的無知,就是一切宗教的前提條件,是宗教能夠維持下去的一個要素。 希臘人和羅馬人就是把生活的目的完全定在了生活本身,因此,在這個意義上,他們當然可以被稱為盲目的異教徒、野蠻人。因此,他們所有的美德,歸根到底,都是服務於公益,都是有用的。 甚至柏拉圖,這位前基督教時代的、無與倫比的、最超驗的哲學家,除了正義以外,不知道還有其他更高級的美德。 生活的嚴肅、真正和深刻的含義,希臘人和羅馬人卻無法領會和得悉:他們就像大孩子般地生活,直至基督教的到來才引起他們對生活的嚴肅一面的注意。 只有一神教才讓我們看到種種的宗教戰爭、宗教迫害、對異端迫害的裁判庭,還有破壞聖像,掃除陌生神祇的畫像,拆除印度的神廟和面向太陽三千年的埃及巨型塑像——因為他們那嫉妒的上帝說過「你也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等等。 無論如何,信仰和知識都是從根本上不一樣的事物。為了雙方各自的利益,兩者必須嚴格分開,這樣的話,雙方各走各的路,而不會留意到對方。 宗教與宗教之間的根本差別,就在於宗教是樂觀主義的抑或是悲觀主義的,一點都不在於宗教是一神教抑或是多神教,或者三神(創造者、維持者和破壞者)一體,或者三位一體,泛神論或者無神論(就像佛教那樣)。 理性主義者和超自然主義者的共同錯誤,就在於他們都在宗教里尋找赤裸裸的、乾巴巴的和一字不差的真理。但只有在哲學裡,人們才會尋求這種真理,宗教則只有適合大眾的、間接的、象徵性的、寓言性質的真理。 理想主義者相信自己是以理性作為衡量的尺度,但事實上,他們已經預設了無神論和樂觀主義;他們所採用的只是受此局限的理性。 超自然主義有那寓言式的真理,但理性主義卻難說有什麼真理的東西。 有人誤以為科學可以永遠向前進步,可以永遠更廣地傳播,與此同時,又不會妨礙宗教永遠地存在下去和永遠地枝繁葉盛——這些人是囿於一極大的錯誤。形而下的或說有形的物理學與形而上之學,是宗教的天然敵人;因此,宗教也就是前者的敵人,宗教也就無時無刻不在盡力去壓制物理學和形上學,就等於物理學和形上學在暗中破壞宗教一樣。 要在宗教和物理學、形上學之間談論和平與和諧,是極為可笑的事情。它們之間進行的是一場你死我活的鬥爭。 信仰和知識在同一頭腦中是無法相安無事的:它們就像狼和羊被關在同一個籠子裡面。更確切地說,知識就是狼,威脅著要把這羊吃掉。 宗教在其危難之際,我們看到宗教死死地抓住道德,聲稱自己就是道德的母親,但這可是沒用的!真正的美德是不依靠任何宗教的,雖然每一個宗教都認可美德並由此給美德以支持和支撐。 信仰就像愛情,是不可以強迫的。因此,企圖通過國家的規章法則以引進或者加強基督教,是危險的事情,因為就像強迫人們的愛情反倒招來恨意一樣,強迫人們相信就會導致真正的不相信。 論宗教啟示或領悟 人類一代接一代地誕生和消逝,極其地短暫;而人類的個體就在恐懼、困頓和痛苦中,跳著舞投進死亡的懷抱。 在人類命定所遭受的諸多殘酷和可嘆的磨難當中,這一樁可不是最輕微的,那就是我們存在著,但卻不知道到底是從何而來,要往何處去,為了何種目的。 除了智者的思想以外,就再沒有其他別的領悟或者啟示;而這些東西與所有人類的東西一樣,也都受制於錯誤。這些思想經常被裹以奇特寓言和神話的外衣,並被稱為宗教。 其實,一個人的生活和奮鬥,到底是信賴自己的抑或是信賴別人的思想,那都是無關宏旨的。因為這些他所信賴的也永遠只是人類的思想和看法。 一般來說,人類是有弱點的,寧願信賴那些假裝具有超自然源泉的他人,而不信賴自己的頭腦。一旦看清了人與人之間那巨大的智力差別,那一個人的思想就可被別的人在某種程度上視為領悟或啟示了。 論基督教 要正確地評判基督教的話,那我們必須考察在它之前的是什麼,還有給它排斥掉的又是什麼。 總體上,基督教是完全寓言性質的,因為在世俗中稱為寓言的,在宗教上就名為「奧秘」。 需要承認,基督教不僅在其道德學說遠遠超越了之前的希臘羅馬異端宗教和猶太教。基督教所教導的寬恕、對鄰人的愛(甚至對仇敵的愛)、死心斷念和對自我意欲的否定,是為基督教所獨有的——當然,在西方是這樣。 基督教甚至在教義方面,也超越了之前的宗教。對於那的確沒有能力直接掌握真理的大眾來說,還有什麼比那些美好的寓言還更適合的呢?這是因為這些寓言作為指導現實生活的入門教科書,作為安慰和希望之錨,是完全足夠的了。 一套這樣的寓言,夾雜了一點點的荒謬成分,其實是必需的,因為這些成分有助於暗示那整個的寓言本質。如果基督教的教義要在其本意上理解的話,那伏爾泰就是對的;如果是在寓言層面理解的話,那基督教就是一個神聖的神話,一個用以向大眾傳達真理的工具——缺少了這一工具,大眾是不會理解這些真理的。 基督教的真正內核和精神與婆羅門教和佛教一樣,就是看清和徹底蔑視這本質虛無的塵世幸福,轉而尋求一種完全不同,甚至是相反的存在。 基督教源自東方——其真正和古老的故鄉。經由基督教,得益於這樣的一個根本真理——亦即生活不可能就是生活本身的目的,我們存在的真正目的,卻是在我們的存在之外。 基督教宣講的不僅是正義,而且還有仁慈、同情、施捨、原諒、對敵人的愛,以及忍耐、謙卑、斷念、信仰和希望。事實上,基督教走得更遠,因為基督教教導我們:這一世界是邪惡的,我們需要獲得解救。 基督教宣揚要蔑視這一世界,否定自我,保持貞潔,放棄自身的意欲,亦即背棄生活及其虛幻的逸樂。 基督教教導我們要認清痛苦的聖化力量,而一種刑具(十字架)就是基督教的象徵。 基督教的根本目的,與其說是要把此生變成適意的一生,還不如說是讓我們變得更配過上一更好的生活;基督教把目光越過這時間段(這一生),越過這轉瞬即逝的幻夢而投向彼岸,為的是引導我們獲得那永恆的解救。 甚至教會的這一宣稱——亦即在面對宗教的教義,我們的理性是無能為力的,是盲目和要不得的——從根本上而言,也就是說那些教義,其本質就是寓言,因此,並不能以理性對一切在本意上理解之物所運用的標準來衡量和判斷。 宗教教義中的荒謬之處,正是寓言和神話的特徵和印記。雖然這些荒謬之處,在現在討論的例子裡,是因為把《舊約》和《新約》裡面兩個如此不同的學說硬聯繫在一起所致。 那一偉大的寓言只是逐漸地、在機緣巧合的情況下才得以完成。這是通過對那深藏的真理的解釋——這一真理雖然還沒有進入人們清晰的意識,但卻發揮著默默的影響——並最終由奧古斯丁完成。 一切宗教所具有的缺點,永遠都是不敢公開承認自己的性質就是寓言,只是隱晦地這樣做。 更糟糕的是,隨著時間的流逝,終有一天,這些宗教不再是在其字面本來意義上的真實了,那這樣的宗教就轟然倒塌了。就這方面而言,如果宗教馬上承認其寓言的性質的話,那將會更好——只不過,我們又怎麼能夠讓大眾理解某樣東西既可以是真實的同時,又不是真實的? 既然我們發現所有的宗教都或多或少是這樣的性質,那我們就必須承認:對於人類來說,某種程度上的荒謬是相稱的,甚至的確就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假象是與人類須臾不離。這些也可被其他現象所證實。 《舊約》有這種看法:人就是一個陌生意志的作品;由此陌生的意志,人是從無中生成。 基督教的另一條教義就是:人類的絕大部分都是敗壞和墮落的,因此也是註定要受到永恆的詛咒的;人類中也只有極少數者,更確切說是因為神恩選擇和命定的緣故而被認定是公正、正直的,並因此是有福可死後升入天堂的。而其他的大眾則理應下地獄,遭受永恆的地獄折磨。 上帝告誡人們要寬恕和原諒別人的過錯和罪責,甚至要愛自己的敵人,但上帝自己卻根本沒有這樣做,而是恰恰相反。因為人在犯下過錯和罪責並已經過去以後,對人所做出的懲罰,不會達到改進或者威懾的目的;因此,那純粹只是報復而已。 教皇格里高爾一世在第6世紀,非常睿智地發展了煉獄的學說,這個學說從根本上已經可見於,然後是正式成為教會的條款。這樣一來,整件事情就極大地得到了緩和,並且在某種程度上取代了轉世輪迴,因為煉獄和轉世輪迴一樣,都提供了一純化的過程。 瓦尼尼是這樣寫的:「如果上帝想要有罪惡的話,那他就是行惡的;如果上帝並不想要那些罪惡,但那些罪惡卻仍然發生——這樣的話,人們就會認為上帝要麼是缺乏遠見的,要麼就是無能的,或者是殘忍的,因為他對如何實現自己的意旨,既不知道,或者沒有能力,也不關心。」 奧古斯丁的這一理解是對的,亦即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有罪的,也只有極少數人是配享永恆的極樂。這一見解也見之於婆羅門教和佛教,但由於其轉世輪迴的說法,這一見解並不會給人以反感。在婆羅門教,也只有極少數人能夠獲得終極解脫;在佛教,解脫則被稱為「涅槃」(這兩者都等同於我們那永恆的極樂)。 我們只需看看,人們對別人能夠做出些什麼樣的傷害,還有那些費盡思量的酷刑,慢慢地把同類折磨致死。人們可以問一下自己:魔鬼還能做出比這些更多嗎?對於那些沒有皈依的人,那些頑固肯定生存意欲的人,他們同樣會永久呆在這一世界。 說真的,如果一個亞洲人問我歐洲是什麼,那我肯定就會這樣回答他:歐洲就是世界上的這樣一塊地方:那裡的人的頭腦完全被這一聞所未聞和難以置信的錯誤觀念所占據,亦即認為人的出生是一絕對的開始,人是從無中生成的。 基督教里的魔鬼是一個極有必要的角色,是抗衡那至善、全知、全能上帝的平衡物,因為對於上帝來說,是不可能無法預見到那壓倒性的、數不勝數的和沒有底線的邪惡壞事,到底是因何而起的——除非有一魔鬼在那為此負責。 基督教特有的一個缺點,就是基督教並不像其他宗教那樣是一個純粹的學說。基督教從根本上,並且首要的是歷史,是一系列的事件,是錯綜複雜的事實、個人的行為和受苦。正是這些歷史形成了教義,而對這些教義的信仰,就成了上天堂的極樂。其他的宗教,尤其是佛教,當然,也有附加的歷史的東西,諸如其宗教創建者的生活事跡,但這些本身並不是教義的一部分,而只是與教義相伴隨而已。 正因為基督教所具的歷史性質,中國人就嘲笑那些傳教士為講童話故事的人。 在此還可順便提起基督教的另一根本缺陷,這一缺陷無法解釋過去所造成的惡果每天都表現出來。那就是違反自然地把人與其根本上所屬的動物世界相分離。 造物主(《創世記》第一、九章)把所有的動物都交付給了人類,讓人類統治它們,亦即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置它們,就像處置一件物品似的。 造物主也沒有任何要好好對待動物的吩咐。但一個出售犬的人,在與他所養大的犬分手時,也好歹會關照買主幾句。 在《聖經》第二章,造物主則把人指定為動物學的教授,要人們給動物起一個從此背負的名字。而這只是一個信號,表明動物是全然依賴於人類的,亦即動物是沒有權利的。為此理由,我們應該停止讚揚基督教具最完美的道德觀。基督教其實有一個巨大和根本的不足之處,那就是它的準則只局限於人,所有的動物都是沒有權利的。 每一個婆羅門教徒、佛教徒,在交上一次好運或者得到一次很好的收穫時,並不會大聲呼喊「偉大的上帝!我讚美你!」之類,而是到集市去買下一些鳥兒,然後到城門放飛它們。相比之下,我們可看看那些基督教暴徒,是如何喪盡天良地對待動物,是如何漫無目的地一邊笑著一邊殺戮或者致殘,或者折磨它們;甚至要把他們的老馬——他們的衣食供養者——榨取骨髓淨盡,直至在鞭打聲中終於倒下。 我們確實可以這樣說:人就是這地球上的惡魔,動物則是受痛苦折磨的靈魂。這都是伊甸園裡上帝所做安排留下的後果。 假如有人就是無法認識到動物在最重要和本質方面與我們是完全同一的;動物與人的差別只在於附屬的方面,只在於智力,而不在於其內涵,亦即不在於意欲——假如是這樣,那這人肯定是耳目感官閉塞,被猶太教氣息完全哥羅芬式麻醉了。 這世界並非一個機械製品,而動物也並非產品,以供我們消耗使用。 鐵路的最大造福,就是那千千萬萬的拉車牲口,從此倖免了一生的痛苦。 但對這些要被吃用的動物,我們應該施用哥羅芬並對其致命處瞬間一擊,以讓其完全感覺不到死亡。我們這樣做,甚至不是出於對動物的「體恤」,就像《舊約》所說的那樣,而是出於對存活於我們、存活於所有動物身上的永恆本質所懷有的不得已的責任。 正如多神論就是把大自然的某些部分和某些自然力擬人化,同樣,單一神論就是把大自然整個擬人化了。 人們是把木頭、石頭或者金屬弄成偶像,還是從抽象的概念中組合成偶像都是一樣的:只要人們面前有一存在物,人們向其奉獻犧牲,向其祈求,向其致謝,那就是偶像崇拜。 基督教的核心就是人的墮落、原罪,就是我們在自然狀態下是無法得救的;人的天性已經腐敗,與此密切相關的就是經由救世主,經由對救世主的信仰始可獲得調解與和解。 相比之下,基督教與婆羅門教和佛教有著淵源。所有人經由亞當都犯了罪而受到詛咒;而所有人則經由救世主將可獲得解救——這一點,表示了人的真正本質和根子,並不存在於人的個體,而是存在於人的種屬。這也就是人的柏拉圖式的理念,這一理念分散和拖延在時間上的現象,就是個體的人。 《舊約》和《新約》是針鋒相對的,這兩者的合二為一,構成了一個奇特的、類似半人半馬的東西。也就是說,《舊約》是樂觀主義的,《新約》是悲觀主義的。 正如已經證明了的,《舊約》源自奧爾穆茲德的學說;《新約》根據其內在精神,與婆羅門教和佛教有著淵源,因此有可能是在歷史上出自這兩個宗教。 《舊約》是大調的音樂,《新約》則是小調。《舊約》中的唯一例外就是原罪,但在《舊約》中沒有得到利用,就像餐前的小吃一樣,直至基督教重新把它作為基督教與《舊約》唯一適合的共同點而加以應用。 基督教是描繪了一個真實思想的寓言,但這寓言本身卻不是真實的。把這寓言假設為真的,就是超自然主義者和理性主義者都一致犯下的錯誤。 超自然主義者想宣稱這寓言本身是真的;理性主義者則對這寓言進行新的一番闡釋和改造,直至這——根據他們的標準——得以成為真實的。 理性主義者對超自然主義者說「你們的教義是不真實的」;而超自然主義者則對理性主義者說「你們的學說並不是基督教」。雙方都說對了。 佛教是多麼的智慧,因為佛教假設了數以千計的佛。這樣,就不會像基督教所說的那樣:亦即耶穌基督拯救了世界;並且除非是通過耶穌基督,否則是不可能得到解脫的。 文明程度在基督教國家是最高的,原因並不在於基督教是有助於發展文明,而是因為基督教已經衰弱了,不再發揮影響力了。 只要基督教仍然發揮其影響力,那文明就會相當落後,例如在中世紀。相比之下,伊斯蘭教、婆羅門教和佛教卻仍然在人們的生活中發揮著深刻的影響。在中國,宗教的影響卻是最低的,所以,在那裡,文明程度與歐洲等量齊觀。所有宗教都是與文明相對立的。 佛教/印度教 印度教和佛教那極其溫和的特性,這些宗教所不斷強調的對所有的生命體的憐憫,還有就是,婆羅門教由於種姓制度的緣故,不會真正接納新的皈依者——這些因素都讓我們希望,這些宗教的追隨者沒有做出大規模的和各種各樣的殘暴事情。 斯賓塞·哈代讚揚了佛教徒那超常的容忍,並且還加了這樣的保證:佛教的編年史中,提供了比其他任何宗教都要少的宗教迫害的例子。 事實上,不容忍也只是一神教本質上的特點:只有一個上帝的話,從本質上這也就是一個嫉妒的上帝,上帝是不會樂於看到還有其他上帝的。相比之下,多神教的神靈從本質上就是容忍的;他們生活也讓別的神靈生活。 首先,他們樂意容忍他們的同事——在同一宗教里的其他神靈;然後,這種容忍就擴展至其他陌生的神祇。因此,這些陌生的神祇得到熱情的接納,有些在這以後甚至得到了同樣的權利。 誰要是問起這些宗教(佛教和婆羅門教)的導師:所有那些不曾獲得解脫的,現在到底在哪裡,現在是什麼,回答就是:「你就看看你的周圍吧,然後你就看到他們了。這就是他們的遊戲場地,這就是輪迴,亦即渴求、痛苦、生、老、病、死的世界。」 佛教的教義一點都不是與宗教的創建者的一生共生起來,也不是建基於個別的人和事,而是具有普遍性地同樣適用於各個時期的東西。 基督教只肯承認人,動物則直截了當地被視為「物」。但婆羅門教和佛教卻忠實於真理,明確承認正如人在普遍方面與整個大自然密切相聯,同樣,人與動物有著最接近和最大方面明顯的親緣關係;並且,佛教總是通過轉世輪迴的說法及其他,把人與動物世界的緊密關係表現出來。 對所有那些將要屠宰的動物,我們都要預先以哥羅芬麻醉之,這是一種高貴的、受人尊敬的行為——這樣,西方的更高科學與東方的更高道德觀就結合在一起了,因為婆羅門教和佛教的準則不只是局限於我們的「鄰人」,而是把所有的有生命者都納入保護之中。這真理就是:動物在主要的和本質的方面,與我們人類是完全一樣的,差別只在於智力的程度,亦即只在腦髓的活動。而腦髓的活動在不同種類的動物之間,也同樣存在很大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