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言志辨 · 二 興義溯源
春秋時列國大夫聘問,通行賦詩言志,詳見《左傳》。賦詩多半是自唱,有時也教樂工去唱;唱的或是整篇詩,或只選一二章詩。當時人說話也常常引詩為證。所賦所引的詩,大多數在「詩三百」里。賦一章詩的似乎很多。《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盧蒲癸說:「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杜預註:「譬如賦詩者,取其一章而已。」「余取所求焉」也就是《國語》師亥說的「詩所以合意」(《魯語》下)。賦詩只取一二章,並且只取一章中一二句,以合己意,叫作「斷章取義」,引詩也是如此。這些都是借用古詩,加以引申,取其能明己意而止。「作詩人之意」是不問的。最顯著的例是《左傳》成公十二年晉卻至對楚子反的話:
世之治也,諸侯間於天子之事,則相朝也。於是乎有享宴之禮。享以訓共儉,宴以示慈惠。共儉以行禮而慈惠以布政。政以禮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此公侯之所以扦城其民也。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略其武夫以為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夭下有道,則公侯能為民干城而制其腹心。亂則反之。
這四句詩都在《周南·兔罝》篇里,前二句在首章,後二句在三章。那三章詩是復沓的,「赳赳武夫」二句(次章下句作「公侯好仇」),三章句法相同,意思自然一樣。卻至為了自己辯論的方便,硬將這四句說成相反兩義,當然是穿鑿,是附合支離。不過他是引詩為證,不是說詩;主要的是他的論旨,而不是詩的意義。看《左傳》的記載,那時卿大夫對於「詩三百」大約都熟悉,各篇詩的本義,在他們原是明白易曉,正和我們對於皮黃戲一般。他們聽賦詩,聽引詩,只注重賦詩的人引詩的人用意所在;他們對於原詩的了解,是不會跟了賦詩引詩的人而歪曲的。好像後世詩文用典,但求舊典新用,不必與原義盡合;讀者欣賞作者的技巧,可並不會因此誤解原典的意義。不過注這樣詩文的人該舉出原典,以資考信。毛鄭解《詩》卻不如此。「詩三百」原多即事言情之作,當時義本易明。到了他們手裡,有意深求,一律用賦詩引詩的方法去說解,以斷章之義為全章全篇之義,結果自然便遠出常人想像之外了。而說比興時尤然。
《左傳》所記賦詩,見於今本《詩經》的,共五十三篇:《國風》二十五,《小雅》二十六,《大雅》一,《頌》一。引詩共八十四篇:《國風》二十六,《小雅》二十三,《大雅》十八,《頌》十七。重見者均不計。再將兩項合計,再去其重複的,共有一百二十三篇:《國風》四十六,《小雅》四十一,《大雅》十九,《頌》十七,占全詩三分之一強,可見「詩三百」當時流行之盛之廣了。賦詩各篇中《毛傳》定為興詩的二十六,引詩中二十一;兩項合計,去重複,共四十篇,占興詩全數三分之一弱。賦詩顯用喻義的九篇,有七篇興詩。引詩顯用喻義的十篇,有五篇興詩。現在只舉《左傳》明言喻義而與《毛詩》相合的五篇,依《左傳》中次序。先說賦詩。文公四年《傳》云:
衛寧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
按《毛詩·湛露·序》、《傳》云:
《湛露》,天子宴諸侯也。
湛湛露斯,匪陽不晞。(興也。湛湛,露茂盛貌。陽,日也。晞,干也。露雖湛湛然,見陽則干。)厭厭夜飲,不醉無歸。(《傳》略)
合看《序》、《傳》,正是「天子當陽,諸侯用命」的意思。又襄公十六年《傳》說齊國再伐魯國,魯國派穆叔聘晉,並求援助。他「見范宣子,賦《鴻雁》之卒章。宣子曰:『匄在此,敢使魯無鳩乎?」,(杜註:鳩,集也。)按《鴻雁·序》云:
《鴻雁》,美宣王也。萬民離散,不安其居。而能勞來還定安集之,至於矜寡,無不得其所焉。
詩卒章《傳》云:
鴻雁于飛,哀鳴嗷嗷。(未得所安集,則嗷嗷然。)維此哲人,謂我劬勞。維彼愚人,謂我宣驕。(宣,示也。)
「安集」之義,正本《左傳》。又襄公十九年《傳》云:
季武子如晉拜師,晉侯享之。范宣子為政,賦《黍苗》。季武子興,再拜稽首曰:「小國之仰大國也,如百穀之仰膏雨焉。若常能膏之,其天下輯睦,豈唯敝邑!」
按《黍苗·序》、《傳》云:
《黍苗》,刺幽王也。不能膏潤天下卿士,不能行召伯之職焉。
芃芃黍苗,陰雨膏之。(興也。芃芃,長大貌。)悠悠南行,召伯勞之。(悠悠,行貌。)
所謂「不能膏潤天下卿士」,也本於《左傳》。
次記引詩。文公七年《傳》云:
宋成公卒。……昭公將去群公子。樂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陰矣。葛藟猶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為比,況國君乎!……」
按《葛藟·序》、《傳》云:
《葛藟》,王族刺平王也。周室道衰,棄其九族焉。綿綿葛藟,在河之滸。(興也。綿綿,長不絕之貌。水崖曰滸。)終遠兄弟,謂他人父。(兄弟之道已相遠矣。)謂他人父,亦莫我顧。
所謂「棄其九族」、「兄弟之道已相遠」,都本於《左傳》。陳奐云:「此詩因葛藟而興,又以葛藟為比,故《毛傳》以為興,《左傳》則以為比。」《左傳》的「比」只是譬喻,與《毛傳》的興兼包「發端」一義者不同,陳說甚確。但他下文又說:「蓋言興而比已寓焉矣」,那卻糊塗了。又襄公三十一年《傳》云:
北宮文子相衛襄公以如楚,宋之盟故也。過鄭,印段迋勞於棐林,如聘禮而以(用)勞辭。文子入聘。子羽為行人。馮簡子與子大叔逆客。事畢而出,言於衛侯曰:「鄭有禮,其數世之福也,其無大國之討乎!《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禮之於政,如熱之有濯也;濯以救熱,何患之有!
按《桑柔》五章《傳》云:
為謀為毖,亂況斯削。(毖,慎也。)告爾憂恤,誨爾序爵。誰能執熱,逝不以濯?(濯所以救熱也,禮所以救亂也。)其何能淑!載胥及溺!
「誰能執熱」二句《傳》幾乎全與《左傳》同。《桑柔》是興詩,但這兩句卻是《大序》所謂「比」。以上五例,一方面看出斷章取義或詩以合意的情形,一方面可看出《毛詩》比興受到了《左傳》的影響。但春秋時賦詩引詩,是即景生情的;在彼此晤對的背景之下,儘管斷章取義,還是親切易曉。《毛詩》一律用賦詩引詩的方法,卻沒了那背景,所以有時便令人覺得無中生有了。《鄭箋》力求系統化,力求泯去斷章的痕跡,但根據態度與《毛傳》同,所以也還不免無中生有的毛病。
《詩序》主要的意念是美刺,《風》《雅》各篇序中明言「美」的二十八,明言「刺」的一百二十九,兩共一百五十七,占《風》《雅》詩全數百分之五十九強。其中興詩六十七,美詩六,刺詩六十一,占興詩全數百分之五十八弱。美刺並不限於比興,只一般的是詩的作用,所謂「詩言志」最初的意義是諷與頌,就是後來美刺的意思。古代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庶人傳語。《詩經》說到作詩之意的有十二篇,都不外乎諷與頌。不過這十二篇只有兩篇《風》詩,其餘全在大小《雅》里。《風》詩大概不出於民間↑③↑,但與《小雅》的一部分都非「獻詩」,是可無疑的。劉安所謂「《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多少說著了這部分詩的性質與作用。這是歌謠,可是貴族的歌謠。春秋用《風》詩比較的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引用《曹風·候人》,這是開始。勞孝輿《春秋詩話》二云:
春秋至僖公二十四年為八十年矣。至此始引用列國之風,前所引者皆《雅》《頌》。可知《風》詩皆隨時所作,如《碩人》、《清人》之類是也。而左氏不悉標出者,大抵《風》詩未必有切指之題。《小序》之傅會,可盡信哉!
賦《風》詩卻以文公十三年鄭子家賦《載馳》篇為始見。勞氏因此推想「《風》詩皆隨時所作」,舉《碩人》、《清人》等篇為例。但作詩時代,《左傳》有記載的只有《碩人》、《清人》、《載馳》、《黃鳥》四篇。據這四篇而推論其餘的一百五十六篇《風》詩皆春秋中葉後隨時所作,實難徵信。大約《風》詩(和《小雅》一部分)入樂較晚,而當時詩以聲為用,入樂以後,才得廣傳,因此引的賦的也便晚了。不過勞氏說,「《風》詩未必有切指之題,《小序》之傅會,可盡信哉!」卻是重要的意見。原來自從僖公二十四年以後,引《風》詩賦《風》詩的都很不少。《雅》《頌》本多諷頌之作,斷章取義與原義不致相去太遠;《風》詩卻少諷頌之作,斷章取義往往與原義差得很遠。這在當時是無妨的。後來《毛詩》卻一律用賦詩引詩的方法說解,在《風》詩(及《小雅》的一部分)便更覺支離傅會了。而譬喻的句子(比興)尤其是這樣。
「美刺」之稱實在本於《春秋》家。公羊、穀梁解經多用「褒貶」字,也用「美惡」字。《公羊》隱公七年《傳》云:
「滕侯卒。」何以不名?微國也。微國則其稱「侯」何?不嫌也。《春秋》貴賤不嫌同號,「美惡」不嫌同辭。
又如僖公十年「晉殺其大夫里克」《傳》云:
然則曷為不言惠公之入?晉之不言出入者,踴(何休注,豫也。)為文公諱也。齊小白入於齊,則昌為不為桓公諱?桓公之享國也長,「美」見乎天下,故不為之諱本「惡」也。文公之享國也短,美未見乎天下,故為之諱本惡也。
這都是「美惡」並言,是實字,是名詞。「美惡」是當時成語,有時也用為形容詞和副詞。又《穀梁》僖公元年《傳》云:
「齊師、宋師、曹師城邢。」是向之師也。使之如政事然,「美」齊侯之功也。
又如僖公九年《傳》云:
「九月戊辰,諸侯盟於葵丘。」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為見天子之禁,故備之(日)也。
這是專說「美」的,「美」字虛用,是動詞。「惡」字如此虛用的例,兩傳中未見。卻有「刺」字,只《穀梁傳》中一見。莊公四年《傳》云:
「冬,公及齊人狩於郜。」「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敵,所以卑公也。不復仇而怨不釋,刺釋怨也。
這裡「美」和「刺」該就是《毛詩》所本。但兩傳所稱「美惡」「美刺」,都不免穿鑿之嫌,毛鄭大概也受到了影響。《詩經》中可也一見「美刺」的「刺」字。《魏風·葛屨》篇末述作詩之意云:
維是褊心,是以為刺。
這是刺詩的內證,足為美刺說張目。按美,善也,《詩序》中也偶用「嘉」字。刺,責也,《詩序》中也偶用「責」「誘」「規」「誨」等字,更常用「戒」字。如《秦風·終南序》雲,「戒襄公也。」首章「終南何有?有條有枚。」《傳》也說,「宜以戒不宜也。」《序》、《傳》相合顯然。可是《詩序》據獻詩諷頌的史跡,卻採用了《春秋》家的名稱,似乎也不是無因的。《孟子·滕文公》下云:
興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趙岐註:「言亂臣賊子懼《春秋》之貶責也。」又《離婁》下云: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焦循《孟子正義》說:「諸史無義而《春秋》有義」,是確切的解釋。所謂「義」是什麼呢?偽孫奭《疏》云:
蓋《春秋》以義斷之,……以賞罰之意寓之褒貶,而褒貶之意則寓於一言耳。
在史是褒貶,在詩就是諷頌。孟子似乎是說,獻詩的事已經衰廢了,孔子寓諷頌之意於史,作《春秋》,賞善罰惡,以垂教於天下後世,所以「亂臣賊子懼」。《詩》與《春秋》在《孟子》書中,相關既如此之密切,那麼,序《詩》的人參照詩文,採用「美刺」的名稱,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孔子時賦詩不行,雅樂敗壞,詩和樂漸漸分家。所以他論詩便側重義一方面。他說: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
《論語集解》引包咸曰:「歸於正」。按「思無邪」見《魯頌·駉》篇末章,下句是「思馬斯徂」。《箋》云:「徂,猶行也。……牧馬使可走行。」全詩詠牧馬事。陳奐於首章說云:「思,詞也。斯,猶其也。『無疆』『無期』,頌禱之詞。『無斁』『無邪』,又有勸戒之義焉。『思』皆為語助。」「無邪」只是專心致志的意思,孔子當是斷章取義。他又說:
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泰伯》)
又說:
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陽貨》)
這都是從「無邪」一義推演出來的。孔子以「無邪」論詩,影響後世極大。《詩大序》所謂「正得失」,所謂「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所謂「發乎情,止乎禮義」,都是「無邪」一語的註腳。《毛詩》、《鄭箋》的基石,可以說便是這個意念。至於《傳》、《箋》的方法,卻受於孟子為主,但曲解了孟子。孟子時雅樂衰亡,新聲大作,詩樂完全分家,詩更重義一方面。他說詩雖然還不免有斷章取義之處,但他開始注重全篇的說解了。《萬章(上)》,咸丘蒙問道:
《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舜既為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
孟子答道:
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這是論《小雅·北山》詩。全詩主旨在咸丘蒙所舉四句之下的「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二句,孟子的意見是對的。咸丘蒙是斷章取義,孟子卻就全篇說解。這是一個新態度。春秋賦詩,雖有全篇,所重在聲,取義甚少。引詩卻有說全篇意義的。如《左傳》隱公三年,君子曰:「《風》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杜注云:「明有忠信之行,雖薄物皆可為用。」但只此一例,出於偶然。到了孟子,才有意的注重全篇之義;他和咸丘蒙論《北山》詩,和公孫丑論《小弁》、《凱風》的怨親不怨親(《告子(下)》),都是就全篇而論。而在對咸丘蒙的一段話里,更明顯的表示他的主張。「以文害辭」「以辭害志」便指斷章取義而言,他反對那樣的說詩。「以意逆志」趙注云:
人情不遠,以己之意逆詩人之志,是為得其實矣。
《說文》二下《辵部》:「逆,迎也。」《周禮·天官·司會》「以逆都鄙官府之志」,《司書》「以逆群吏之徵令」,鄭玄都注云:「逆受而鉤考之。」又《地官·鄉師》「以逆其役事」,鄭注也道:「逆猶鉤考也。」以己之意「迎受」詩人之志而加以「鉤考」,與「詩所以合意」正相反。如何以己之意「鉤考」詩人之志呢?趙氏舉出「人情不遠」之說,是很好的。但還得加一句,逆志必得靠文辭。文辭就是字句。「以文害辭」「以辭害志」,固然不成,但離開字句而猜全篇的意義也是不成的。孟子論《北山》等三詩,似乎只靠文辭說解詩義;他並不曾指出這些是何時何人的詩。到此為止的「以意逆志」是沒有什麼流弊的。但孟子還說了一番話:
……以友天下之善士為未足,又尚(上)論古之人。頌(誦)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是尚友也。(《萬章(下)》)
這一段只重在「尚論古之人」,「誦詩」「讀書」與「知人論世」各是一事,並不包含「誦詩」「讀書」必得「知人論世」才能了解的意思。《毛詩》、《鄭箋》跟著孟子注重全篇的說解,自是正路。但他們曲解「知人論世」,並死守著「思無邪」一義膠柱鼓瑟的「以意逆志」,於是乎就不是說詩而是證史了。斷章取義而以「思無邪」論詩,是無妨的。根據「文辭」「以意逆志」,或「知人論世」「以意逆志」也可以多少得著「作詩者之意」,因為人情是不相遠的。他們卻據「思無邪」一義先給「作詩者之志」定下了模型,再在這模型里「以意逆志」,以詩證史,人情自然顧不到,結果自然便遠出常人想像之外了。固然《傳》、《箋》以詩證史,也自有他們的客觀標準,便是《詩經》中的國別與篇次;鄭氏根據了這些,系統的附合史料,便成了他的《詩譜》。但國別與篇次都是在詩外的不確切的標準,與詩義相關極少,不足為據。就在這種附合支離的局面下,產生了賦比興的解釋;而比興義去常情更遠,最為纏夾,可也最受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