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自我 · 第七章 緩解緊張的一般方法176

卡倫·霍妮 《實現自我》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描述的所有過程都會引起一種充滿分裂性衝突、難以忍受之衝突和潛在恐懼的內在情形。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沒有人能夠正常發揮功能,甚至無法正常生活。個體必須自動地努力解決這些問題、消除衝突、緩解緊張和防止恐懼,而且他確實也這樣做了。一些與自我理想化過程中相同的整合力量開始發揮作用,自我理想化本身就是最為大膽、最為激進的試圖解決問題的神經症嘗試:通過超越所有的衝突及其所帶來的困難,從而消除這些衝突和困難。但是,那種努力與我們目前所要描述的努力存在一定的差異。我們無法精確地界定這種差異,因為這不是一種質的差異,而是一種量的不同。對榮譽的追求,雖然同樣產生於強迫性的內在需要,但卻是一種更具創造性的過程。雖然它的結果具有破壞性,但它卻來源於人類最美好的願望——超越自己狹隘的局限性。歸根結底,正是它所具有的強烈的自我中心性,才使得它有別於健康的努力。至於這種解決方法與後面將要談到的其他解決方法之間的差別,並非因為想像力的枯竭而引起。177想像力依然發揮作用——但卻對內在形勢造成了一定的損傷。當個體開始為了榮耀而奮鬥時,這種內在形勢就已經岌岌可危了:到現在為止(在前面所提到的衝突和緊張的分裂性影響下),心理被摧毀的危險已經迫在眉睫。 在提出解決問題的新嘗試之前,我們必須先熟悉一下某些一直以來都在發揮著作用的旨在緩解緊張的方法。[1]這些方法在本書以及以前的一些出版物中已經討論過,而且在本書接下來的章節中還要加以闡述,因此,我們在這裡只要簡單地列舉一下就可以了。 從這個方面看,與自我的疏離就是這些方法中的一種,而且很可能是最為重要的一種。我們已經討論過自我疏離產生及受到強化的原因。在這裡再重複一遍,它之所以產生,一部分僅僅只是因為神經症患者受到強迫性力量驅使而導致的;另一部分則是因為主動遠離真實自我並與之對立而造成的。我們在這裡必須補充一點,那就是:為了避免內心衝突並將內心緊張降到最低限度,他還會對否認真實自我產生非常明確的興趣。[2]這裡所涉及的原理與所有旨在解決內心衝突的嘗試中發揮作用的原理是一樣的。任何衝突(包括內在的衝突,也包括外在的衝突),如果它的某一方面受到抑制,而另一方面卻占主導地位,這種衝突就會從視線中消失,而且確實會(人為地)減弱。[3]它們就像具有相互衝突之需要或利益的兩個人或兩個團體,只要其中一個人或一個團體被征服,那麼,公開的衝突就會消失。一個專橫的父親和一個順從的孩子之間,通常不存在明顯的衝突。同樣,內心衝突也是如此。我們內心可能存在這樣一種強烈的衝突:一方面,我們對他人心懷敵意;但另一方面,我們又需要被他人所喜歡。但如果我們壓制了對他人的敵意——或者壓制了自己想要被他人喜歡的需要——那麼,我們的人際關係就會有所好轉。178同樣,如果我們捨棄自己的真實自我,那麼,它與虛假自我之間的衝突不僅會從意識層面消失,而且由於力量的分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種衝突實際上也得到了緩解。當然,這種緩解緊張的方式只能以犧牲自負系統的日益獨立為代價而實現。 在分析的最後階段,否認真實自我會受到自我保護性利益的支配這一事實會變得尤其明顯。正如我在前面所指出的,當真實自我變得越來越強大,我們實際上便可以觀察到內心鬥爭的激烈性。任何體驗過自己或他人內心此種激烈鬥爭的人都知道,真實自我先前之所以從戰鬥區域撤出,是因為受到了生存需要以及不想被撕裂之願望的指使。 這種自我保護的過程主要表現為患者喜歡弄亂問題。不管他表面上看起來是多麼合作,他骨子裡都是一個迷惘的人。他不僅具有驚人的把問題弄混亂的能力,而且很難被勸服不要這麼做。這種對於混淆問題的興趣,其運行方式必定與任何騙子在意識層面所採用的方式相同,而且事實上也確實相同:間諜必須隱藏他的真實身份,偽君子必須表現出一副真誠的面孔,罪犯則必須製造各種虛假的藉口。而神經症患者由於認識不到這一點,因此往往會過著雙重的生活,他必定同樣會在無意識之中搞混自己的真實身份、願望、感受和信念。他所有的自欺行為都由此而產生。我們可以更為清晰地將其動力歸納為:他不僅從智力上混淆了自由、獨立、愛情、善良、力量的含義,而且,只要他不準備對付自己,他就會對維持這種混亂狀態有著迫切的主觀興趣——反過來,他可能會用他極其敏銳的智力上的自負來掩蓋這種混亂。 第二重要的方法是內在體驗的外化(externalization of inner experiences)。(再重複一遍)這意味著個體不能體驗到內心過程本身,而是將其感知或感覺為發生在自己和外部世界之間的過程。它是緩解內在系統緊張的一種相當激進的方法,這種方法總是以內心的貧乏和人際關係障礙的日益嚴重為代價。最初,179我將外化(externalization)[4]描述為一種通過把不符合自己特定意象的缺點或疾病全部推給其他人,並以此維持理想化意象的方法。後來,我把它看成一種想要否認自我破壞力量之間內在鬥爭的存在,或者想要平息這場內在鬥爭的嘗試。而且,我區分了主動外化和被動外化:「我做任何事情都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他人——的確如此」與「我對他人沒有敵意,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而現在,我又進一步深化了對外化的理解。我所描述的內心過程幾乎沒有一個不被外化。例如,一個神經症患者可能完全無法同情自己,卻會同情其他人。他可能會極力否認想讓自己內心得到救贖的渴望,但這種渴望會在對成長受阻之人的敏銳察覺中表現出來,有時候也會表現為以一種驚人的能力幫助這些人。他對於內心指令之強制性的反抗可能會表現為對傳統、法律或有影響勢力的蔑視。由於意識不到自己身上存在的讓人難以忍受的自負,他可能會對他人所表現出來的自負感到憎恨——或者被這種自負所吸引。他可能會借蔑視他人來蔑視自己在自負系統的專制面前所表現出來的畏縮。由於不知道自己正在掩飾自我憎恨的無情與殘酷,他可能會形成一種波麗安娜式(Pollyannalike,即盲目樂觀的)的一般生活態度,想消除生活中所有的無情、殘酷,甚至是死亡。 另一種常見的方法是神經症患者往往以一種支離破碎的方式來體驗自己,就像我們是由互相沒有關聯的各個部分組合起來的一樣。這就是精神病學文獻中大家都熟知的區隔化(compartmentalization)[5]或精神分裂(psychic fragmentation),而且似乎也只是重複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他無法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完整的有機體,是一個每一部分都與整體有關,而且每一部分之間都會發生相互作用的整體。當然,只有那些被疏離、被分裂的人才會缺乏這種整體感。不過,我在這裡想強調的是,神經症患者對於「脫離關係」(disconnecting)具有積極的興趣。當向他陳述某一聯繫時,他智力上能夠理解這種聯繫。180但這對他來說僅僅只是一個意外。他在這方面的洞察力相當膚淺,而且很快就會消失。 例如,他無意識里對於看不到因果之間的關係很感興趣:一種因素由另一種因素引起,或者強化了另一種因素;一種態度之所以必定會保持下來,是因為它保護了某種重要的幻覺;任何強迫性傾向都會對個體的人際關係以及他的整個生活產生某種影響。他甚至可能連最簡單的因果關係都看不到。他的不滿往往與他的需求有關,或者他對他人有太過強烈的需要——無論出於什麼樣的神經症原因——從而使得他處處依賴於他人,而這其中的因果關係在他看來可能是不可思議的。當他發現,他入睡很晚與他上床很晚有關係時,這對他來說可能是一個驚人的發現。 對於不去感知同時存在於自己身上的彼此矛盾的價值觀(contradictory values),他可能有同樣強烈的興趣。毫不誇張地說,他可能完全察覺不到自己正容忍著,或者甚至可以說是珍愛著自己身上的兩套價值標準,這兩套價值標準都是有意識的,而且彼此矛盾。例如,他可能不會因為這樣一些相互矛盾的事實而感到困擾,即:他一方面看重聖潔的品質,另一方面又看重別人對自己的阿諛奉承;一方面誠實,另一方面又與之相悖地熱衷於「投機取巧」。甚至當他試圖審視自己時,他也僅僅只能得到一個靜止的畫面,好像他看到的自己是拼圖玩具中各個分開的部分一樣:他只能看到膽怯、對他人的蔑視、雄心、受虐幻想、受到他人喜歡的需要等等。他所看到的這各個部分可能都很正確,但卻不會帶來任何改變,因為他在看待這各個部分時脫離了背景,也沒有感覺到這些部分之間的相互聯繫、過程以及動力。 雖然精神分裂本質上是一個破裂的過程,但它的功能卻是要維持現狀,保持神經症的平衡,以免崩潰。神經症患者不讓自己因為內心的矛盾而感到困惑,從而讓自己免於面對潛在的衝突,並因此讓自己的內心緊張維持在較低的水平上。他甚至對那些矛盾衝突都絲毫不感興趣,因此也就意識不到這些矛盾衝突的存在。 當然,通過切斷因果之間的關係也可以得到同樣的結果。切斷因果之間的聯繫可以阻止個體意識到某些內部力量的強度和關聯性。181舉一個常見但很重要的例子:一個人有時候可能會體驗到一陣報復心理所產生的全部影響。但他很難理解(甚至智力上也很難理解)這樣一個事實,即他受傷的自負和他想要恢復此種自負的需要都是驅動力;而且,即使他清楚地看到了這一事實,其間的相互關係對他而言依然毫無意義。他可能會再一次清楚地感覺到自己毫不留情的自我斥責。他可能已經從眾多詳盡的事例中看到,這些毀滅性自我輕視的表現是因為他沒有完成他的自負所發出的不切實際的指令而引起的。因此,其自負的強度以及它與自我輕視之間的關係充其量依然只是一些模糊的理論思考——而這會讓他覺得沒有必要去解決他的自負問題。這種聯繫雖然仍會產生影響,但其緊張始終被保持在較低的水平,這是因為沒有衝突出現,他也就能夠維持一種虛假的統一感。 到目前為止,我們描述了三種保持內心平靜表象的方法,這三種方法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即消除那些有可能破壞神經癥結構的元素:排除真實自我,去除各種內在體驗,消除那些將破壞內心平衡的聯繫(如果意識到將發生這種破壞的話)。另一種方法是自動控制(automatic control),它有一部分來源於同樣的趨勢。它的主要功能在於控制情感。在一個處於瓦解邊緣的結構中,情感往往是危險之源,因為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我們內心無法駕馭的基本力量。我在這裡不是要談有意識的自我控制,如果可以選擇的話,藉助這種有意識自我控制,我們便能控制一些衝動的行為或者突然爆發的憤怒或熱情。這種自動的控制系統不僅能夠抑制衝動的行為或情感的表達,而且能夠控制衝動和情感本身。它的作用方式就像是一個自動的防盜鈴或火災警報器,當不需要的情感出現時,它就會發出(恐懼的)警報信號。 但是,與其他方法不同,這種方法正如其名所示,同時也是一個控制系統。如果與自我的疏離和精神分裂導致我們缺乏一種機體的統一感,那麼,我們就會需要某種人為的控制系統把我們支離破碎的各個部分聚合到一起。 這種自動控制能夠包含所有的衝動和恐懼182、受傷、憤怒、愉悅、喜愛、熱情等情感。與一個廣泛的控制系統相對應的身體表現有肌肉緊張、便秘、步態姿態的改變、面部僵硬、呼吸困難等等。對於控制本身的有意識態度通常因人而異。有些人在受到控制時依然能夠充分地察覺到自己的憤怒不安,而且至少有時候會迫切希望自己能夠釋放這種憤怒不安,能夠開心地大笑,能夠戀愛,能夠狂熱得忘乎所以。另外一些人則通過一種幾乎公開的自負來鞏固這種控制,當然,他們表達自負的方式各不相同。他們可能會把此種控制說成尊嚴、自信、堅忍,帶著一副面具,表露出一本正經的面容,是「現實的」「不感情用事的」「喜怒不形於色的」。 在其他類型的神經症患者中,這種控制的作用方式更具選擇性。某些情感的表露不會受到懲罰,甚至會受到鼓勵。因此,一些具有強烈自謙傾向的人往往會誇大自己愛或痛苦的情感。這裡的控制作用主要是針對所有的敵對情感:懷疑、憤怒、輕視、報復等。 當然,情感可能會因為許多其他因素而被削弱或壓制,如與自我的疏離、可怕的自負、自我挫敗等。但是,一個警覺的控制系統的運作如果超出了這些因素,那麼,個體在許多情況下就會僅僅因為可能會發生的控制減弱而表現出驚嚇的反應——如害怕入睡,害怕處於麻醉狀態,害怕醉酒,害怕躺在長椅上自由聯想,害怕在山坡上滑雪,等等。那些滲透進了控制系統的情感——無論是同情、恐懼還是兇殘——都可能會引起恐慌。這種恐慌可能是由於個體害怕並抵制這些情感而引起的,因為這些情感危及了神經癥結構中某些特有的東西。但是,他也可能僅僅因為認識到了他的控制系統不起作用而變得驚恐不已。如果對這種情形加以分析,恐慌就會慢慢消失,而只有到了這個時候,那些特定的情感以及患者對待這些情感的態度才能正常地表現出來。 我們在這裡要討論的最後一種常見的方法是神經症患者所持的心智至上(supremacy of the mind)的信念。情感——由於難以駕馭——就像是需要加以管制的嫌疑犯。而心智——想像和理智——183則像從魔瓶里鑽出來的神怪一樣可伸展自如。因此,事實上便產生了另一種二元論:不再是心智與(and)情感,而是心智對(versus)情感;不再是心理與軀體,而是心智對軀體;不再是心智與自我,而是心智對自我。但是,就像其他分裂的作用一樣,這種分裂也是為了緩解緊張、掩蓋衝突並建立一種統一的表象。它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來起到這樣的作用。 心智可以成為自我的旁觀者。就像鈴木(Zuzuki)所說的那樣:「智力畢竟只是旁觀者,當它發揮某種作用的時候,無論好壞,它都是被雇來聽吩咐行事的。」[6]在神經症患者身上,心智絕不是一個友善的、表現出關心的旁觀者;它可能多少有些興趣,多少有點施虐傾向,但它始終都是分離的——就好像是在觀察一個偶然遇到的陌生人一樣。有時候,這種類型的自我觀察可能顯得相當機械和膚淺。因此,一名患者會相當精確地報告某些事件、活動,以及一些症狀的增強或減弱,但卻不會觸及這些事件對他而言的意義,也不會觸及他自己對這些事件的反應。在分析的過程中,他還可能會對自己的心理過程非常感興趣。但確切地說,這種對心理過程的興趣是他對自己敏銳的觀察力,或者這些心理過程發生作用的機制產生的愉悅感,這種興趣產生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就像一名昆蟲學家會被一種昆蟲的功能所吸引一樣。同樣,分析學家也可能會感到很欣喜,把患者這種熱切的表現誤認為他對自己產生了真正的興趣。不久之後,他就會發現,患者其實對於自己的一些發現對生活而言的意義完全不感興趣。 這種分離的興趣也可能公開地表現為吹毛求疵、幸災樂禍、施虐傾向。在這些情況下,它通常會以主動或被動的方式外化。他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對自己不理不睬,但卻非常敏銳地觀察他人和他人的問題——以同樣分離、無關聯的方式。或者,他可能會覺得,他時時處在他人不懷好意的、幸災樂禍的觀察之下——在妄想症患者身上,這種感覺非常明顯,但絕非僅限於此。 不管「做自己的旁觀者」性質如何,他都不再是內心鬥爭的參與者,184他已經讓自己從內心問題中脫離了出來。「他」成了他「觀察自己的心智」,他也因此具有了一種統一感。於是,他的大腦成了他唯一感到有活力的部分。 心智也起到一個協調者(co-ordinator)的作用。對於這一作用,我們已很熟悉。從理想化意象的創造,從自負不停地努力掩蓋著一點、突出那一點,並把需要變成美德、把潛能變成現實中,我們已經看到了想像的作用。同樣,在合理化過程中,理性也可能屈從於自負。於是,任何事情看起來或者讓人覺得都可能是合理的、可行的、合乎邏輯的——事實上,神經症患者正是從這一無意識前提的視角進行合理化操作的。 協調作用也可用以消除所有的自我懷疑。個體越需要心智發揮協調作用,整個結構就越不穩固。(引用一名患者的話來說)於是就有了一種「狂熱的邏輯」,這種邏輯常常伴有一種認為其自身絕對無誤的不可動搖的信念。「我的邏輯勝過一切,因為它是唯一的邏輯。……如果有人不同意這種說法,那他們就是白痴。」在與他人的相處中,這種態度會表現為一種傲慢的自以為是。就內心的問題而言,它往往會關閉建設性調查的大門,但同時它又會通過建立一種終將無果的確定性來緩解緊張的程度。就像在其他神經症情況下經常看到的事實那樣,與它對立的另一個極端——一種普遍的自我懷疑——也同樣會導致平息緊張的結果。如果任何事情都不是它看起來那樣,那麼,為什麼還要自尋煩惱呢?在許多患者身上,這種懷疑一切的態度可能被深深地隱藏了起來。他們表面上好像很和善地接受一切,但內心卻有所保留。結果,他們自己的發現以及分析學家的建議都會迷失在捉摸不定的危險中。 最後,心智是擁有魔力的統治者(ruler),它就像上帝一樣無所不能。對內心問題的認識不再是改變過程中的一步,相反,認識就是改變。患者的行為以此為前提,但他們自己絲毫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於是,他們常常會因為自己已經非常了解障礙發生的動力,但這樣或那樣的障礙還是沒有消失而感到困惑不解。這個時候,分析學家可能會指出,肯定還存在一些患者並不知曉的本質因素——事實往往確實如此。但是,即使患者看到了其他相關的因素,情況也不會發生改變。患者同樣會感到困惑和沮喪。因此,他可能會不斷地尋求獲得更多的認識,185認識本身很有價值,但只要患者堅持認為,「認識之光」應該驅散他生活中的每一片烏雲,而他自己卻不做任何實際的改變,那麼,這種認識註定會徒勞無益。 他越是試圖用純理智來管理自己的生活,他就越難以承認他的內心之中存在無意識的因素。如果這些因素不可避免地干擾到了他,可能就會引起不相稱的恐懼,不過也有些人可能會否認這些因素的存在,或者以合理化的方式消除這些恐懼。對於那些初次較為清楚地發現自己身上存在神經症衝突的患者來說,這一點尤其重要。他常常會在剎那間認識到,即使擁有理性和想像的力量,他也無法使矛盾的東西變得和諧起來。他感覺自己好像掉進了陷阱之中,而且可能會產生深深的恐懼感。於是,他會集中所有的心理能量以避免面對衝突。他怎樣才能繞過這個陷阱呢?[7]怎樣才能從這個陷阱里走出來呢?陷阱中哪個地方有出口可以讓他逃出來?單純和狡猾通常無法並存——那麼,他能不能在某些情境下表現得單純,而在其他情境下表現得狡猾呢?或者,如果他受到報復心的驅使且以此為傲,但同時他又被息事寧人的觀念支配著,那麼,他就會受控於另一種觀念,即追求一種平靜的報復、一種不受干擾的生活,並像推開灌木叢那樣排除那些冒犯他自負的因素。這種想要走出陷阱的需要其實就相當於是一種名副其實的激情。於是,所有用以削弱衝突的努力都將徒勞無益,而內心的「平靜」卻得以重建。 所有這些方法都以不同的方式緩解了內心的緊張。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稱這些方法為「解決緊張的嘗試」,因為在所有這些方法中,整合力量都在起作用。例如,通過區隔化,個體將衝突的激流分離了開來,因此他不再將衝突感覺為衝突。如果一個人把自己當成自己的旁觀者,那麼,他就會因此而建立一種統一感。但是,我們不可能通過說一個人是自己的旁觀者,而對這個人做出令人滿意的描述。這完全取決於他在「旁觀」自己的時候觀察到了什麼,以及他在「旁觀」自己的時候處於怎樣的情緒狀態。同樣,186即使我們知道他外化了什麼以及他是怎樣進行外化的,但外化過程也僅僅涉及他的神經癥結構的一個方面。換句話說,所有這些方法都只是部分的解決方法。只有當這些方法具有我在第一章所描述的特性時,我才會稱它們是神經症的解決方法。它們為神經症患者整個人格的發展提供了形態和方向。它們決定了哪些滿足是可以獲得的、哪些因素是需要避免的,決定了神經症患者的價值層次以及他們的人際關係。此外,它們還決定了神經症患者一般會採用的整合方法。總之,它們是一種權宜之計,是一種生活方式。 * * * 注釋: [1]這些方法與我在《我們的內心衝突》一書中所說的「人為和諧的輔助方法」雖然內容不相一致,但原則是完全一致的。 [2]這種興趣是強化自我疏離的另一個因素,因此它屬於遠離真實自我的範疇。 [3]參見Karen Horney, Our Inner Conflicts, Chapter 2, The Basic Conflict。 [4]參見Karen Horney, Our Inner Conflict, Chapter 7, Externalization。 [5]參見Edward A.Strecker and Kenneth Appel, Discovering Ourselves, Macmillan, 1931。 [6]D.T.Zuzuki, Essays on Zen Buddhism, Luzac and Co., London, 1927. [7]參見易卜生《培爾·金特》中的相關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