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自我 · 第五章 自我憎恨與自我輕視110

卡倫·霍妮 《實現自我》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追溯了神經症的發展過程,它始於自我理想化,然後一步一步地以必然的邏輯性將價值觀轉變成神經症自負的現象。事實上,這個過程比我迄今為止所呈現的還要複雜一些。同時起作用的另一個過程不但增強了神經症發展過程,而且使其變得複雜了起來——這一過程雖然同樣產生於自我理想化,但看起來卻好像完全相反。 簡單說來,當一個人將其重心轉向他的理想化自我時,他不僅會抬高自己,而且必定會從錯誤的視角看待他的真實自我——他在某個特定時刻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他的身體和心理、他的健康狀況和神經症狀況。美化過的自我不但成了他所追求的一個幻影(phantom),而且也成了他衡量自己真實情況的標尺。當他從一個像神一樣完美的視角來看,這種真實的自我就會讓他覺得非常尷尬,以至於他不得不輕視這種真實的自我。而且,更為重要的是,他實際上只是人類中一員的現實會不斷地干擾他追求榮譽的努力——這一點意義很重大——因此,他註定會憎恨這種現實,也會憎恨他自己。由於自負和自我憎恨實際上屬於同一實體,因此,我建議把所有相關的因素統稱為111自負系統(the pride system)。而正是由於這種自我憎恨,我們開始思考這一過程的全新的一面,它會使我們對自我憎恨的看法大為改觀。我們有意將這個有關自我憎恨的問題擱置一邊,直到現在才提起,是為了先清楚地了解實現理想化自我的直接驅動力。不過,我們接下來必須了解它的全貌了。 無論我們的皮格馬利翁是多麼瘋狂地試圖將他自己塑造成一個輝煌的人物,他的動機都註定會遭遇失敗。他至多只能從意識中排除一些干擾性的矛盾,但這些矛盾依然存在。事實上,他依然不得不一個人面對生活。無論他是吃飯、睡覺,還是上洗手間,無論他是工作,還是做愛,他都始終跟自己在一起。他有時候想,如果他能夠與妻子離婚、換一份工作、搬到另一所公寓或者去旅行,那麼,一切都將變得更好;但事實上,他到哪兒都必須跟自己在一起。即使他像一台加滿了油的機器一樣功能良好,他也依然存在精力、時間、能力、耐力等方面的局限——這些是人類的局限。 藉助下面這兩個人可以對這種情況做最好的描述。一個是獨一無二的理想人物;另一個是無處不在的陌生人(即現實自我),這個陌生人總是干擾他、妨礙他,讓他尷尬窘迫。用「他和陌生人」來描述理想化自我與真實自我之間的衝突之所以看起來很貼切,是因為這種描述與個體的感覺很接近。而且,即使他可以摒棄實際的干擾,認為它們與自己毫不相干或沒有關係,他也永遠不可能遠遠地逃離自己,從而不讓它們在他身上「留下痕跡」[1]。儘管他或許會成功,或許生活得相當好,或者甚至被獨特成就所帶來的宏大幻想沖昏了頭腦,但他還是感到自卑或者沒有安全感。他會覺得自己是一個虛張聲勢的人、騙子、怪物,從而感到痛苦——這種感覺他無法言喻。但當他接近自我的現實情況時,他對自己內在的了解往往會準確無誤地出現在他的夢中。 通常情況下,自我的現實會以讓人痛苦的方式準確無誤地襲來。在想像中,他像神一樣,但在社交情境裡,他卻縮手縮腳。每當他想給某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時,112他的手就會不由自主地顫抖,說話就會變得結巴,或者面紅耳赤。他感覺自己是一個獨一無二的情人,但卻可能會突然變得性無能。在想像中,他像一個真正的男人一樣跟老闆談話,但在現實中,他卻只是一個勁地傻笑。一直要到第二天,他才能想到能夠永久性解決爭論的精彩話語。她永遠都無法讓自己變得像理想中的窈窕淑女那般苗條,因為她總是強迫性地吃太多東西。真實的、經驗的自我成了唐突的陌生人,而理想化自我碰巧受其束縛,因此理想化自我會以仇恨和鄙視來反對這個陌生人。真實自我成了自負的理想化自我的犧牲品。 自我憎恨往往會導致人格的明顯分裂,而這種分裂開始於一個理想化自我的出現。它意味著有一場戰爭正在進行。事實上,這正是每一個神經症患者的本質特徵:他是自己與自己交戰。實際上,這種分裂構成了兩種不同衝突的基礎。其中一種衝突存在於自負系統本身內部。正如我們將在後面詳盡闡述的,它是擴張性驅力和自謙性驅力之間的潛在衝突。另一種更為深層的衝突是整個自負系統與真實自我之間的衝突。真實自我雖然被推到了幕後,受到追求至高無上這種自負的壓抑,但它依然具有很大的潛力,而且在有利的條件下,它或許還可以獲得充分的發展。在下一章,我們將討論這種衝突的發展特徵和發展階段。 這第二種更為深層的衝突在分析開始時往往並不明顯。但是,當自負系統搖搖欲墜,個體就會變得與自己更為接近;當他開始感覺到自己的感受、知道自己的願望、贏得自由的選擇、做出自己的決定並為自己的決定承擔責任時,反抗的力量便會接踵而來。現在,自負系統與真實自我之間的戰爭越來越清晰了。此時,自我憎恨與其說直接指向真實自我的局限和缺點,不如說指向真實自我新出現的建設性力量。與我到目前為止所討論的任何神經症衝突相比,它都是一種更大的衝突。我建議稱它為主要的內心衝突(central inner conflict)[2]。 我想在此處插入一段理論性的評論,113因為這能幫助我們更為清楚地理解這種衝突。在我以前撰寫的其他著作中,我曾使用過「神經症衝突」(neurotic conflict)這個術語,指的是那種因被夾在兩種不相容的強迫性驅力之間而產生的衝突。而主要的內心衝突則是一種介於健康衝突和神經症衝突之間的衝突,是一種介於建設性力量和破壞性力量之間的力量。因此,我們必須擴大定義的範圍,將神經症衝突界定為一種產生於兩種神經症力量之間,或者健康衝突與神經症衝突之間的衝突。這種差別很重要,超越了術語學上的解釋。自負系統與真實自我之間的衝突之所以比其他衝突具有使我們分裂的更強力量,原因有二。第一個原因在於部分捲入(partial involvement)與全部捲入(total involvement)之間的不同。這二者之間的不同就好比是在一個國家中個別群體之間的利益衝突與整個國家都捲入內戰之中的差別。第二個原因在於這樣一個事實,即我們生命的核心、我們的真實自我及其所具有的成長能力,其實在為自身的生存而鬥爭。 對真實自我(real self)的憎恨遠比對現實自我(actual self)之局限的憎恨更不易覺察,但它構成了自我憎恨永不缺席的基礎——或者說一直為其提供主要能量的潛流,即使對現實自我之局限的憎恨可能非常顯眼,亦是如此。因此,對真實自我的憎恨的表現形式可能較為單一,而對現實自我的憎恨卻始終是一種複雜的現象。例如,如果我們的自我憎恨因「自私」——為了自己而做的任何事情——而表現出一種冷酷無情的自我譴責,那麼,這或許是且很可能既是一種因為自己沒有達到絕對的聖潔而產生的憎恨,也是一種粉碎我們的真實自我的方式。 德國詩人克里斯蒂安·摩根斯坦在他的《成長的痛苦》(Entwicklungsschmerzen,即「Growing Pains」)[3]中簡要地表達出了自我憎恨的性質: 我將屈從,自我毀滅, 我生而為二,理想之我與現實之我。 二者之中,一方終將被另一方殲滅。114 理想之我就像一匹奔騰的駿馬(現實之我束於其尾), 就像一個車輪(現實之我縛於其上), 就像復仇女神,伸出她的魔爪,緊緊抓住現實之我的頭髮不放, 就像有吸血鬼盤踞在他的心臟,不停地吸著他的血。 詩人用短短的幾行便將這個過程清楚地表達了出來。他說,我們可能會以一種讓人萎靡、使人痛苦的恨意來憎恨我們自己——這種恨意的破壞性極強,以至於我們無力與其對抗,而且可能會讓我們自己受到心理上的傷害。而且,他說,我們之所以憎恨自己,不是因為我們毫無價值,而是因為我們不斷被驅使著去超越自我。他還說,這種恨意源自理想之我與現實之我之間的衝突。這不僅是一種分裂,而且是一場殘酷無情的戰爭。 自我憎恨的力量及固執性(power and tenacity of self-hate)十分驚人,即使在相當熟悉其運作方式的分析學家看來,亦是如此。當我們試圖解釋其深刻性時,我們必須認識到,驕傲的自我因感覺到屈辱且每一步都會受到現實自我的限制而產生的憤怒感。我們還必須考慮到這種憤怒最終的無能為力。因為雖然神經症患者可能會試圖將自己視為脫離肉體的靈魂,但他的生存仍依賴於現實自我,因此他要想獲得榮譽,也依賴於現實自我。如果他打算殺掉被憎恨的自我,他必定同時也會殺掉那個榮耀的自我,就像道林·格雷(Dorian Gray)所做的那樣,在將劍刺向畫像的同時,也表現出了他的墮落。一方面,這種依賴性通常可以阻止自殺行為。如果不是因為有這種依賴性,自殺將成為自我憎恨的合乎邏輯的結果。事實上,自殺行為較少發生,它往往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而自我憎恨只是其中之一。另一方面,正是這種依賴性,使得自我憎恨變得更為殘酷無情,就像任何無力憤怒中所表現出來的一樣。 此外,自我憎恨不僅是自我美化的結果,而且也是維持自我美化的動力。更準確地說,它是一種驅動力,驅使著個體去實現理想化自我,並通過消除相互衝突的因素,從而在更高的水平上進行充分的整合。正是這種對不完美的譴責,進一步證實了個體所認同的像神一樣完美的標準。在分析中,我們可以觀察到自我憎恨的這種功能。當我們115揭示出患者的自我憎恨後,我們可能會天真地預期,他將迫切地想要擺脫自我憎恨。有時候,這樣一種健康的反應確實會出現。但大多數情況下,他的反應是分裂的。一方面,他不可避免地認識到自我憎恨所帶來的沉重負擔和可怕危險;但另一方面,他可能也會覺得反抗這種束縛的危險甚至會更大。他可能會用看似最為合理的說法為他的高標準,以及因為對自我有了更大的容忍性從而導致馬虎鬆懈的危險辯護。或者,他也可能會逐漸地表明他的信念,即他輕視自己是理所應當的。這種信念表明,只要他仍然堅持他的自大標準,他就不可能接受他自己。 導致自我憎恨變成一種如此殘酷無情的力量的第三個因素,我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那就是與自我的疏離(alienation from self)。簡單地說就是:神經症患者對自己沒有任何感覺。神經症患者如果想採取某種建設性的行動,那麼,在承認自己失敗之前,他必須先對遭受痛苦的自我產生某種同情,並在某種程度上體驗這種痛苦。或者,從另一個方面來講,在他認識到自我挫敗(self-frustration)開始讓他感到不安,或者甚至對他造成困擾之前,他必須先在某種程度上承認自身願望的存在。 對自我憎恨的意識(awareness of self-hate)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不論是在《哈姆雷特》(Hamlet)、《理查三世》(Richard Ⅲ),還是前面所引用的詩歌中,作者所表達的都不僅僅局限於他們對人類靈魂所遭受之痛苦的洞察。雖然間隔時間或長或短,但很多人都常常體驗到自我憎恨或自我輕視本身。他們可能會有一閃而過的「我恨我自己」或者「我看不起我自己」的感覺,他們也可能對自己大發雷霆。但是,這種鮮活的自我憎恨體驗只有在痛苦的時候才會出現,一旦痛苦消失,這種體驗也就被遺忘了。通常情況下,人們不會問:這樣的感覺——或想法——是否不僅僅只是一種對「失敗」、「愚蠢舉動」、做錯事的感覺或者對某種心理障礙之認識的暫時性反應?因此,他們並沒有察覺到自我憎恨的破壞性及持久性。 談到以自責(self-accusations)形式表現出來的自我憎恨,因其差異範圍過於廣泛,所以沒法做一般性的敘述。116那些一直縮在自以為是的殼子裡的神經症患者,壓抑了所有的自責,以至於他們什麼都意識不到。而與此相反的是自謙型神經症患者,他們會坦誠地表達自責和負罪感,或者他們會公然地表現出道歉行為或防禦行為,從而暴露了這些情感的存在。實際上,覺察方面存在的這些個體差異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到後面會討論它們的意義,以及它們是怎樣產生的。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得出結論說自謙型神經症患者可以意識到自我憎恨。因為即使是那些意識到了自責的神經症患者,往往也意識不到自責的強度以及它們所具有的破壞性。此外,他們也意識不到這些自責所固有的徒勞無用性,並常常將自責視為證明其具有高道德敏感性的證據。他們通常不會懷疑自責的正確性,事實上,只要他們從像神一樣完美的視角評判自己,他們就不可能質疑其正確性。 不過,幾乎所有的神經症患者都能意識到自我憎恨的結果(results):感到內疚、自卑、受束縛、痛苦不堪。但是,他們絲毫意識不到,其實是他們自己造成了這些痛苦和自我評價。即使他們意識到了一點點,也會被他們的神經症自負所淹沒。他們通常不會因為感覺受到了束縛而痛苦,反而以「不自私……禁慾克己……自我犧牲……做責任的奴隸」——這些詞語成了對抗自我的冠冕堂皇的藉口——為傲。 從觀察到的這些現象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自我憎恨從本質上說是一個無意識過程。歸根結底,我們對患者沒有意識到其影響的現象仍然感興趣。其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這個過程的大部分通常被外在化了,也就是說,個體並不認為這個過程發生在他自身內部,而是發生在他和外在世界之間。我們可以粗略地將自我憎恨的主動外化(active externalization)和被動外化(passive externalization)區分開來。前者力圖將自我憎恨指向外在世界,去對抗生活、命運、各種制度及他人。而後者,其憎恨則依然停留在對抗自我的層面,但個體卻將其感知或體驗為來源於外在世界。通過這兩種方式,個體的內心衝突由於轉變成了一種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從而使得其所導致的緊張狀態得到了緩解。接下來,我們將討論這個過程可能表現的具體形式及其對人際關係的影響。117我之所以在此介紹,只是因為自我憎恨的許多不同種類,可以從其外化形式中得到最為充分的觀察和描述。 自我憎恨的表現形式與人際關係中的憎恨完全相同。我們可以用歷史上一個讓我們至今仍記憶猶新的例子來說明後一種憎恨,即希特勒對猶太人的憎恨。我們看到,希特勒邪惡地威脅他們,譴責他們,羞辱他們,公開侮辱他們,不擇手段地剝奪他們的一切,摧殘他們,毀掉他們對未來的希望,最後,折磨他們並殺害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在家人之間或者競爭者之間,我們也可以觀察到,這些憎恨會以更為文明或更為隱秘的形式表現出來。 接下來,我們將探討自我憎恨的主要表現(main expressions of self-hate)及其對個人的直接影響。偉大的作家都觀察到過所有這些表現。自弗洛伊德開始,精神病學文獻中提到的大多數個體資料把自我憎恨描述為自責、自我貶低、自卑感、無力享受生活、直接的自我毀滅行為,以及受虐傾向等。但是,除了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death-instinct)概念以及弗朗茲·亞歷山大(Franz Alexander)、卡爾·門寧格(Karl Menninger)對其所做的詳細闡釋[4]之外,沒有哪種綜合理論可以解釋所有這些現象。不過,雖然弗洛伊德的理論涉及相似的臨床資料,但卻基於完全不同的理論前提,以至於對所涉及之問題的理解以及治療這些問題的方法都完全不同。我們將在後面的章節討論這些差異。 為了不迷失在細節之中,讓我們區分一下自我憎恨的六種運作模式(modes of operation),或者說表現形式,但與此同時,我們必須謹記這樣一個事實,即它們是交叉重疊的。粗略說來,這六種運作模式或表現形式分別是:對自我的無盡需求、無情的自我譴責、自我輕視、自我挫敗、自我折磨和自我毀滅。 在前一章,我們曾討論過對自我的需求(demands on self),在我們看來,對自我的需求是神經症患者改變自己以符合其理想化自我的手段。不過,我們也曾提到,118內部指令構成了一種強制性系統、一種專政。人們未能實現它們時,就可能會感到震驚和恐慌。現在,我們可以更為充分地理解為什麼內部指令具有強制性,是什麼使得人們如此瘋狂地試圖遵從內部指令,人們為什麼會對「失敗」有如此強烈的反應。這些「應該」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自負,也在同樣程度上取決於自我憎恨。當人們未能實現這些「應該」時,自我憎恨的狂怒就會爆發出來。我們可以把這比作搶劫,搶劫者手拿左輪手槍指著被搶劫者,說:「交出你所有的財物,不然我就一槍斃了你。」相比之下,持槍者的搶劫行為可能是這兩種要求中更為人性一些的要求。而遭受恐嚇威脅的那個人為了保命,則極有可能做出妥協,但是,「應該」卻無法得到滿足。此外,從所有人都終將死去這個意義上說,終生遭受自我憎恨的痛苦折磨似乎比被一槍射死還要更為殘忍一些。在此引用一名患者的信中的一段話[5]:「神經症最初是科學怪人(Frankenstein monster)設計出來保護自己的,結果卻扼殺了他的真實自我。不管你是生活在一個集權國家還是生活在個人的神經症里,其實幾乎沒有任何區別,你在集中營里總會傾向於用其中一種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在集中營里,所有一切都指向於儘可能痛苦地毀滅自我。」 事實上,這些「應該」就其本質而言具有自我毀滅性。但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看到了它們所具有的破壞性的一個方面:它們給個體套上了層層束縛,並剝奪了他的內在自由。即使他成功地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完美的行為主義者,他也是以犧牲他的自發性、情感與信念的真實性為代價才做到這一點的。事實上,這些「應該」就像所有的政治暴行一樣,也旨在於滅絕人的個性。它們創造了一種氛圍,這種氛圍類似於司湯達(Stendhal)在《紅與黑》(The Red and the Black)(或者喬治·奧威爾在《一九八四》)中所描述的學院氛圍,在那裡,個體的任何思想和感受都會被人懷疑。它們需要的是一種絕對服從,而個體甚至感覺不到這是一種服從。 除此之外,許多「應該」的內容本身便表現出了它們的自我毀滅性。下面,我想以三種「應該」為例來說明,這三種「應該」都是在病態依賴的條件下產生的,119因此我們將以此為背景加以闡釋:我應該強大到絲毫不介意發生在我身上的任何事情;我應該能夠讓她愛我;我應該為「愛」犧牲一切!這三種「應該」結合到一起,確實必定會讓病態依賴所導致的痛苦折磨永久存在。另一種經常出現的「應該」向個體提出了這樣的要求:他應該為他的親人、朋友、學生、職員等負起全部的責任。他應該能夠解決每一個人的問題,讓每一個人即刻便能獲得滿足。這就意味著:不管任何事情,只要出了問題,就都是他的過錯。如果某個朋友或親戚因為某種原因而感到不安,抱怨、指責、不滿或想要得到什麼東西,那麼,這種人就會被迫成為無助的犧牲者,因為他必定會感到內疚,並設法將一切妥善安排好。例如,有一名患者,他就像一個疲憊不堪的夏日旅館經理:客人永遠都是對的。而這些災難事實上是否由於他的過錯而造成,已經不重要了。 最近法國出版的一本著作《目擊者》(The Witness)[6]把這個過程描寫得淋漓盡致。書中的主人公和他的弟弟坐船出海:船隻漏水,暴風雨來襲,船翻了,他們也掉入了海中。弟弟由於腿部嚴重受傷,無法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游泳。他註定要被淹死。主人公試圖拉著弟弟一起向岸邊游去,但他很快意識到他無法帶著弟弟一起游到岸邊。此時,他面臨著這樣的選擇:要麼兩個人都被淹死,要麼他獨自逃生。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之後,他決定獨自逃生。但是,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兇手,而且,這種念頭非常真實地出現在他的腦海里,以至於他確信其他所有人都認為他是一個兇手。只要他行事的前提是他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負起責任,那麼,他的理由就不成立,也不可能有效。誠然,這是一種極端的情況。但是,主人公的情緒反應恰恰說明了當人們被這樣一種特殊的「應該」驅使時是怎樣的感覺。 此外,一個人也可能會將對自身生存有害的事情強加到自己身上。在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i)的《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中,我們可以看到有關這種「應該」的一個經典例子。拉斯柯爾尼科夫(Raskolnikov)為了證明他擁有讓自己感到滿意的像拿破崙一樣的品質,覺得自己應該有能力殺人。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清清楚楚地向我們展現的那樣,120儘管拉斯柯爾尼科夫對世界有諸多的怨恨,但對於他那敏感的靈魂來說,沒有什麼比殺人更讓人厭惡的了。他必須逼迫自己這樣做。而他的真實感受在一個夢中體現了出來。在夢中,他看到一匹瘦骨嶙峋、營養不良的小馬正被一個喝得醉醺醺的農夫逼著去拉滿滿一車它不可能拉得動的重物。農夫還殘忍地用鞭子狠狠地打它,最後,它被打死了。在夢中,拉斯柯爾尼科夫心裡突然湧起深深的同情,他向那匹小馬沖了過去。 做這個夢的那段時間,拉斯柯爾尼科夫正經歷激烈的內心衝突。一方面,他覺得自己應該有能力殺人,但另一方面,他又極其厭惡這樣做,以至於完全不能做到這一點。在夢中,他認識到,他正殘忍無情地逼迫自己去做一些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就像農夫逼迫那匹小馬去拉它不可能拉得動的重物一樣。而從他內心深處湧起的是對自己的深深同情,因為他正對自己做著這樣殘忍的事情。在夢中體驗到自己的真實感受之後,他覺得自己更貼近真實的自我,於是決定不殺人了。但是不久之後,他那種拿破崙似的自我又會占據上風,因為在那個時候,他的真實自我就像瘦弱的小馬難以對抗殘忍的農夫一樣,無法與其對抗。 導致這些「應該」具有自我毀滅性,且比其他因素更能說明它們所具有之強制性的第三個因素是自我憎恨。當我們違背這些「應該」時,自我憎恨可能就會讓我們與自己相對抗。有時候,這種聯繫相當明確,或者說很容易建立。一個人不可能像他認為自己應該成為的那樣一直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就像在《目擊者》的故事中就充滿了各種不合理的自我譴責。更常見的情況是,他意識不到這樣一種違背「應該」的情況,而是好像突然就感覺到情緒低落、心神不安、疲乏無力、焦慮或暴躁。讓我們回想一下前面舉的一個例子:一個沒有爬到山頂的女人突然變得怕起了狗。這個例子的先後順序是這樣的:首先,她明智地決定放棄爬山,而這讓她體驗到了一種失敗感——她之所以覺得這是一種失敗,是因為她沒有滿足其內心指令的要求,她的內心指令告訴她,她應該能夠成功地完成每一件事情(當然,這一點依然保持在無意識水平)。然後,她產生了自我輕視,這一點同樣仍處於無意識水平。接著,她做出了自責反應,表現為感到無助和恐懼,最初的情緒過程上升到了意識層面。121如果她沒有對自我進行分析,那麼對狗的恐懼將始終是一件讓人困惑的事情,之所以讓人感到困惑,是因為它與之前所發生的事情毫無關聯。在其他例子中,一個人在其意識層面所體驗到的往往僅僅只是一些他自發地用來保護自己免受自我憎恨傷害的特殊方式,例如,他會採取一些特殊的方式來緩解焦慮情緒(狂吃、酗酒或狂買等)、覺得他人要迫害自己的感覺(被動外化)或者對他人的憤怒感(主動外化)。我們將有很多機會可以從不同的視角來看這些自我保護的嘗試是怎樣起作用的。在這裡,我還想討論另一種類似的嘗試,因為這種嘗試很容易被人忽略,並有可能使治療陷入僵局。 當一個人在有意無意之間認識到,他可能無法達到他的某些特定「應該」的要求時,他便往往會做出這種嘗試。於是,我們可能就會看到這樣的情況——一個理性而又願意配合的患者突然變得焦躁不安,就好像他覺得自己遭到了所有人、所有事的不公正對待,從而變得瘋狂起來一樣:他的親戚利用他,他的老闆不公正,牙醫把他的牙齒弄得一團糟,精神分析對他沒有作用,等等。他可能會把分析學家大罵一頓,或者對家人大發脾氣。 在試圖理解他的煩惱與不安時,第一個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的因素是:他不斷要求獲得特殊照顧。依據不同的特殊情境,他可能會提出不同的要求:在辦公室里,他堅持要求獲得更多的幫助;在家,他堅持要求他的妻子或母親讓他獨處;在分析中,他堅持要求分析學家給他很多的時間;在學校,他堅持要求獲得格外優待。因此,他給我們的第一印象是:有各種瘋狂的要求,而當這些要求未得到滿足時,他就會感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但是,當這些要求引起患者的注意時,他就會變得更加瘋狂。他可能會變得更為公開地表示他的敵意。如果我們仔細傾聽,就會發現他的辱罵聲中貫穿著一個主題。就好像他是在說:「你這個該死的笨蛋,難道你不知道我真的需要一些東西嗎?」如果我們此時想到要求往往源自神經症需要這一知識點,那麼,我們就會發現,要求的突然增多就意味著迫切需要的突然增多。沿著這個思路,我們就有機會理解患者的痛苦所在。因此,結果可能表明,雖然他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他已經認識到他無法完成自己某些強制性的「應該」。例如,他可能會覺得,122他完全沒有能力成功建立或維持某段戀愛關係;或者,他可能覺得他的工作負擔過重,即使他竭盡全力,也無法完成;或者,他可能已經認識到,分析過程中提到的一些問題確實會讓他感到沮喪,甚至讓他無法忍受,或者這些問題會愚弄他,嘲笑他竟然試圖完全藉助意志力來消除它們。這些認識大多數是無意識的,之所以會讓他感到恐慌,是因為他覺得他應該能夠克服所有這些障礙。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他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認識到他自己的要求是不切實際的;另一種是發瘋似的要求改變他的生活狀況,這樣他就不用去面對自己的「失敗」了。他興奮地選擇了第二條路,而治療的任務就是將他引上第一條路。 對於治療來說,認識到這樣一種可能性非常重要,即患者在認識到他無法實現各種「應該」後,可能會產生瘋狂的要求。這一點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為這些要求可能會導致一種非常難以控制的混亂狀態。不過,從理論方面來看,它也非常重要。它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許多要求所具有的緊迫性。而且,它也有力地說明了個體是多麼迫切地想要實現他的各種「應該」。 最後,即使只是模糊地認識到自己不能實現這些「應該」——或者在實現這些「應該」方面即將面臨失敗,也可能會產生極度的絕望,因此,個體會產生一種迫切的不讓自己認識到這一點的內在需要。我們已經看到,神經症患者用來避免這些認識的方法之一是在想像中實現這些「應該」。(「我應該能夠成為某種樣子的人,或者我應該能夠以某種方式行事——所以,我事實上就能夠成為那樣的人,或者我事實上就能夠以那種方式行事。」)現在,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神經症患者之所以採用這種看似聰明圓滑的方式來逃避現實,實際上是因為他害怕面對這樣一個事實,即他沒有也不可能實現他的內心指令的要求。因此,這就證明了在第一章中提出的一個論點:想像是為神經症需要服務的。 在許多無意識的自欺方式中,我在此必須論及的只有兩種,因為這兩種方式具有基礎性的意義。一種方式是降低自我覺察的閾限。一名在觀察他人時具有敏銳觀察力的神經症患者,123有時候可能會對他自己的情感、思想或行為保持一種頑固的毫無覺察的狀態。甚至在分析過程中,當分析學家要求他注意某個問題時,他也會以「我沒有意識到」或「我沒有感覺到」來阻止更進一步的討論。在此要提到的另一種無意識方式是大多數神經症患者具有的「怪癖」——他們認為自己只是反應性的存在。這比把責任推到他人身上更為嚴重。它就等於是在無意識中否認了他們自己的各種「應該」的存在。這樣一來,生活對他們而言便成了一系列來自外界的「推推拉拉」。換句話說,他們的「應該」本身被外化了。 我們可以用更具概括性的話來加以總結:任何遭受專制統治的人都將訴諸能夠讓他避免受其擺布的手段。在外部專制的情況下,他可能會在完全無意識的狀態下被迫變得表里不一。而在內心專制的情況下(內心專制本身就是無意識的),隨後出現的表里不一可能只具有無意識自欺藉口的特性。 所有這些方式都會阻止自我憎恨的湧現,否則,它就會讓個體認識到這種「失敗」。因此,它們具有很大的主觀價值。但是,這些方式也會導致真實感的大幅削弱。因此,它們事實上既會導致一種與自我的疏離[7],而且也會賦予自負系統極大的自主性。 因此,對自我的要求在神經癥結構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們是個體為實現其理想化意象而做出的嘗試。它們通過兩種方式,在加速個體與自我疏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強迫個體歪曲其自發的情感和信念,二是產生一種普遍的無意識不誠實傾向。此外,它們也是由自我憎恨決定的。最後,當個體認識到自己無力遵從這些要求時,自我憎恨便會流露出來。從某種程度上說,所有形式的自我憎恨都是對那些未實現之「應該」的懲罰。換一種說法就是,如果他確實可以成為一個超人,那麼,他就不會產生自我憎恨的感覺。 譴責性的自責(condemnatory self-accusations)是自我憎恨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大多數的譴責性自責伴隨著在我們的重要前提之下產生的無情的邏輯。124如果個體沒有達到無所畏懼、慷慨大方、沉著冷靜、意志力強等絕對標準,他的自負就會宣判他「有罪」。 有些自責針對的是內心存在的一些困難。因此,它們表面看起來可能具有一種虛假的合理性。但無論如何,這個人自己都覺得它們是完全合理的。畢竟這種自責符合他的高標準,難道這樣的嚴格要求不值得稱讚嗎?事實上,他沒有考慮任何背景便接受了這些困難,並對它們進行了猛烈的道德譴責。患者不管自己是否對這些困難負有責任,都會接受它們。無論他是否以任何方式產生不同的感受、想法、行為,甚至無論他是否意識到它們的存在,通常一點關係都沒有。因此,一個被考察與研究的神經症問題就會變成一種可怕的缺陷,往往會給患者打上無可救藥的烙印。例如,他可能無力捍衛自己的利益或觀點。他注意到,當他本應該表達自己的不同意見或者保護自己免於被人利用,但事實上卻沒有這樣做時,他卻往往相當平靜。他能夠公正地觀察到這一點,不僅真的值得稱讚,而且可能是他逐漸認識到那些迫使他讓步而不是堅持自我的力量的第一步。要不然,在破壞性自責的控制下,他將因為自己「沒有勇氣」或者是一個令人討厭的懦夫而一蹶不振,或者,他將覺得身邊的人因為他軟弱而看不起他。因此,他的自我觀察所帶來的整體效果是讓他感到自己「有罪」或卑微,結果,他的自尊降低,從而使得他在下一次更加難以開口暢言。 同樣,一個明顯表現出害怕蛇或者害怕開車的人可能相當清楚這樣的事實,即這種恐懼來源於他無法控制的無意識力量。他的理智告訴他,對「懦弱」進行道德譴責是毫無意義的。他甚至可能會反反覆覆地與自己辯論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但是,他不可能得出任何的結論,因為這是一場涉及不同存在層次(levels of being)的辯論。作為一個人類個體,他可以允許自己受恐懼支配。但作為一個像神一樣的存在,他應該具有絕對無所畏懼的特質,如果自己產生了任何的恐懼,他就只能憎恨和藐視自己。再比如,125有一位作家,因為其內心之中存在的一些因素讓他覺得寫作是一種折磨,所以無法創作出有創造性的作品。因此,他的寫作進展很緩慢。他要麼無所事事,虛度光陰,要麼做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他並不會因為自己遭受這樣的折磨而同情自己,也不會對這種折磨加以審視,相反,他會稱自己是一個懶惰的無用之人,或者是一個對自己的工作缺乏真正興趣的騙子。 譴責自己是一個虛張聲勢的人或騙子是最為常見的。他們並不總是因為某件具體的事情而直接地攻擊自己。更為常見的是,神經症患者在這個方面會因此而感覺到一種模糊的不安——這種懷疑不依附於任何具體的事情,有時候是潛伏的,有時候則會讓個體感到痛苦。有時候,個體只能意識到自己因為自責而產生的恐懼,這是一種害怕被人發現的恐懼:如果人們對他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就會發現他的不足之處。那麼,在下一次的表現中,他的無能就會暴露無遺。而人們也將意識到,他僅僅只是在設法炫耀賣弄,在他的「門面」背後其實沒有什麼真才實學。同樣,通過更為密切的接觸或者在任何測試情境中究竟可能會「發現」什麼,也依然很模糊。不過,這種自責也並非毫無根據。它涉及無意識中存在的所有藉口——愛、公平、興趣、知識、謙遜的藉口。這種特定自責出現的頻率與這些藉口在每一種神經症中出現的頻率是相同的。在這裡,它所具有的破壞性也體現在了這樣一個事實中,即它只能引起內疚感和恐懼,而沒有促進對所存在之無意識藉口進行一種建設性的探索。 其他自責針對的大多是做某件事情的動機,而較少針對存在的困難。這些看上去好像會給人一種自覺地進行自我審查的印象。只有審視整個背景,我們才能看出一個人是否真的想了解自己,是否僅僅只是在故意找碴,或者是否這兩種動機都存在。這個過程最具欺騙性,因為我們的動機事實上很少是「純金」的,它們通常摻雜著某種不甚名貴的金屬。然而,如果其主要部分由金構成,我們依然可以稱它為金子。如果在給某個朋友提建議時,我們的主要動機是善意的,是想給朋友提供建設性幫助,那麼,我們可能就會很滿意。126但愛挑剔找碴的人則不會感到滿意。他會說:「是的,我會給他建議,甚至可能是很好的建議。但是,我在這樣做的時候並不高興。因為有一部分的我痛恨被人打擾。」或者:「我之所以給他建議,可能只是為了享受優越於他的感覺,或者我給他建議,並不是為了讓他更好地處理那種特殊的情形。」這種說法其實並不可靠,因為這樣的推理中往往存在一定的真實性。稍微有點智慧的局外人有時候或許也能夠驅散這種想法。聰明一點的人則可能會回答說:「用你提到的所有因素,用足夠的時間和興趣真正地幫助你的朋友,事實上不是更值得稱讚嗎?」自我憎恨的受害者從來都不會用這種方式來看待事情。他眼光狹隘地盯著他的錯誤,只見樹木而不見整片森林。此外,即使是牧師、朋友或分析學家從正確的視角向他說明一些事情,他也可能不相信。他可能只是禮貌性地承認一些明顯的事實,但其內心卻有所保留,認為他們的話只是為了給他鼓勵或者讓他安心。 像這樣的反應值得人們注意,因為它們表明要想將神經症患者從其自我憎恨中釋放出來是多麼困難。他對整個形勢的判斷顯然是錯誤的。他也許會看到,他過分強調了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但他會始終堅持自己的判斷。理由是他的邏輯前提與健康個體的邏輯前提不同。由於他給出的建議並非絕對有幫助,而且整個行為在道德上也令人反感,因此,他開始一蹶不振,並拒絕接受他人讓他從自責中走出來的勸告。這些觀察結果反駁了一些精神病學家有時候做出的假設,即自責僅僅只是一種為了獲得安慰或逃避責備和懲罰的聰明的手段。當然,精神病學家假設的這種情況確實會發生。孩子或成年人在面對咄咄逼人的權威人物時,自責或許真的是一種可以採用的策略。即便如此,我們也必須謹慎判斷,而且應該審視是否確實需要獲得如此多的安慰。對這些例子進行概括總結,我們便可以看到,將自責視為僅僅只是服務於策略性的目的,就意味著在正確評價其破壞性力量方面徹底失敗了。 此外,自責還有可能使個體將關注的焦點放在其無法控制的那些不幸和災難上。這一點在精神病患者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127例如,有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因為他所讀到的一起謀殺事件而譴責自己,可能會覺得自己對一千公里外中西部所發生的洪水災害負有責任。這種看似荒唐的自責卻往往是處於抑鬱狀態的患者的明顯症狀。而神經症患者的自責雖然不那麼荒誕,但也同樣不切實際。例如,有一個聰明的母親,她的孩子有一次在跟鄰居家的小孩一起玩耍時不小心從門廊上摔了下來。孩子有點輕微的腦震盪。除此之外,這次事件沒有造成其他傷害。但這位母親在此後的許多年裡一直因為此事而嚴厲譴責自己的粗心大意。她認為這全是她的過錯。如果她當時在場的話,孩子就不會爬上欄杆,也就不會從上面摔下來。這位母親承認過度保護孩子是不明智的。當然,她也知道,即使是一位過度保護孩子的母親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陪在孩子身邊。儘管如此,她還是依然因為此事一直譴責自己。 同樣,一名年輕的演員因為事業上的一時失敗而殘酷無情地譴責自己。他完全明白他所面臨的是一些他無法控制的逆境。在與朋友談論這種處境時,他會指出這些不利的因素,但他在這樣做時卻採取了一種防禦的方式,就好像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內疚感、保護自己的清白無辜一樣。如果朋友問他到底本來可以做哪些不同的事情時,他卻不能說出任何具體的做法。沒有審視,沒有自信,沒有鼓勵,因此他無法有效地對抗他的自責。 這種類型的自責很可能會喚起我們的好奇心,因為與此相反的現象更常發生。通常情況下,神經症患者會想方設法地利用處境的困難或不幸為自己開脫:他已經竭盡全力。簡單地說,他簡直太棒了。但是,其他人、整個形勢或者意外事故卻破壞了這一切。這兩種態度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截然不同,但它們之間的相似性遠遠大於它們之間的差異。在這兩種情況下,注意力都偏離了主觀因素,而集中到了外在因素上。這些因素對幸福和成功具有決定性的影響。這二者的作用都在於避開由於沒有實現其理想化自我而產生的自我譴責的猛烈攻擊。在前面提到的例子中,其他神經症因素也起了干擾作用,從而使得那位母親不能成為一位理想母親,或者使得那名演員不能在事業上取得輝煌成就。在那個時候,這位母親過於沉溺於她自己的問題,以至於128不能成為一個始終如一的好母親;那名演員身上則存在一些抑制現象,從而使得他無法進行某些必要的交往和工作上的競爭。這兩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意識到了這些困難,但他們只是偶爾提到這些困難,甚至忘了這些困難的存在,或者對它們加以巧妙的修飾。在一個為自己的走運而感到高興的人身上,如果出現這種現象,我們並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但在上面兩個例子中——這兩個例子在這個方面相當典型——卻存在驚人的矛盾:他們一方面小心謹慎地對待自己的缺點,另一方面卻為一些自己無法控制的外界事件而殘忍無情地、毫無理智地譴責自己。但只要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些矛盾的重要性,就不容易觀察到這些矛盾。事實上,它們為理解自責的動力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它們表明,個體因為自身的缺點而如此嚴厲地譴責自己,以至於他必須求助於一些自我保護的手段。而且,他通常會採用兩種這樣的手段:一是小心謹慎地對待自己,二是將責任推給外界環境。有關後一種手段,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採用了這種手段,為什麼他們還不能成功地擺脫自責,為什麼不能至少將自責驅逐出其意識領域?答案其實很簡單:他們並不覺得這些外在因素超出了他們的控制範圍。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些因素不應該超出他們的控制。因此,任何事情,只要出錯,他們都要自我反省,而這也暴露了他們有失體面的局限性。 雖然我們到目前為止所提到的自責都聚焦於某件具體的事情——內心存在的困難、動機,以及一些外在的因素——但其他的卻依然模糊不清,難以理解。一個人如果不能夠將自責歸咎於某一明確的事物,那麼,他的心頭就總會縈繞著內疚感。於是,他就會不顧一切地尋找原因,最終,他可能會訴諸這樣一種觀點,即它們可能與某個前世所犯下的罪過有關。有時候可能會產生一種更為具體的自責,而個體會認為,他此時已經找到了他憎恨自己的原因。例如,我們假設,他已經認識到他對別人不感興趣,也沒有為他人提供足夠的幫助。於是,他會努力改變這種態度,並希望通過這樣做可以擺脫自我憎恨。但如果他真的轉而對付自己,那麼,這種努力——儘管值得稱讚——也不會讓他擺脫敵人,因為他已經本末倒置。129他並不是因為他的自責從某種程度上說正當合理而憎恨自己,相反,他是因為憎恨自己,從而譴責自己。於是,自責接踵而至。他通常不會報復,因此他是一個軟弱的人;他具有報復心,因此他是一個殘忍的人;他願意幫助他人,因此他是一個容易上當受騙的傻瓜;他不願意幫助別人,因此他是一個很自私的人;如此等等。 如果他將自責外化,那麼,他可能就會覺得每個人都在把那些不可告人的動機歸咎於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正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這對他來說非常真實,以至於他會怨恨他人的不公平。為了防禦,他可能會戴上一副堅固的面具,這樣就沒有人能從他的面部表情、語音語調、身體姿勢猜測出他的內心想法了。或者,他可能甚至都意識不到這樣的外化。因此,在他的意識心理中,他覺得每一個人都是善良的。而且,只有在分析過程中,他才會意識到他確實感覺到一直受人懷疑。就像達摩克利斯(Damocles)一樣,他可能一直生活在恐懼中,唯恐那把帶有某種譴責意味的鋒利長劍隨時會向他刺來。 我認為,沒有哪本精神病學著作比卡夫卡(Kafka)在《審判》(The Trial)[8]中對這些讓人難以理解的自責的闡釋更為深入透徹。就像K先生一樣,神經症患者可能也會竭盡全力展開一場無效的防禦鬥爭,以對抗那些有失公正的不知名法官,並在這個過程中變得越來越失去希望。在這裡,自責也是K先生失敗的真正根源。就像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在他對《審判》的分析[9]中以非常巧妙的方式加以說明的那樣,K先生之所以失敗,主要是因為他整個生活枯燥乏味,漫無目的,缺乏自主性和成長力——弗洛姆用一個詞很好地概括了所有這一切,那就是:「徒然的生活」(unproductive living)。弗洛姆指出,任何這樣生活的人都必定會產生內疚感,而且他產生這種感覺有充分的理由:他覺得自己是有罪的。他總是指望別人為他解決問題,而不是靠自己以及自己所擁有的資源來解決問題。這種分析體現了深邃的智慧,我當然贊同其中所運用的概念。但我認為它還不夠全面。它沒有考慮到自責的無用性,即自責所具有的純粹的譴責特性。換句話說,它遺漏了一點,那就是,K先生對自己罪行的態度轉變沒有任何的建設意義,130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是本著自我憎恨的精神來對待自己的罪行的。而且,這也是無意識的,他往往感覺不到他是在殘忍地譴責自己。整個過程都被外化了。 最後,一個人可能會因為一些從客觀上看似乎無害、合理或者甚至是合乎心意的行為或態度而譴責自己。他可能會將適當地照顧自己視為嬌生慣養,將享受美食視為暴飲暴食,將考慮到自己的願望而不盲目服從視為無情的自私,將接受分析治療——這是他所需要的,也是能夠負擔得起的——視為自我放縱,將堅持自己的某個觀點視為自以為是。在這裡,我們也必須問這樣一個問題:一種這樣的「追求」到底觸犯了哪一種內心指令或者哪一種自負?只有為堅持禁欲主義而感到自豪的人,才會因為「暴飲暴食」而譴責自己;只有以自謙為傲的人,才會將一個堅持自我的舉動視為自私自利。但是,有關這種自責最為重要的一點是,它們常常會反對正在顯現的真實自我。它們大多在分析治療的後期發生——或者更確切地說,變得更為明顯,並試圖讓個體懷疑朝健康成長方向發展的動力,並對此感到沮喪灰心。 自責的邪惡性(就像任何形式的自我憎恨的邪惡性一樣)使得個體有必要採取自我保護的手段。在分析情境中,我們可以清楚地觀察到這些自我保護手段。患者一旦碰到困難,可能馬上就會採取防禦姿態。他可能會做出這樣的反應:義憤填膺,感覺不被人理解,或者變得好與人爭辯。他常常指出,這種情況在過去真實存在,但現在已經好多了;如果他的妻子不以那種方式行事的話,就不會有麻煩了;如果他的父母換一種方式的話,事情從一開始就不會這樣發展。他可能還經常以一種威脅的方式反擊分析學家,並找他的茬兒——或者相反,他會變得異常平靜,對分析學家討好逢迎。換句話說,他的反應就好像是我們嚴厲地責備過他,而他太過驚嚇以至於不能平靜地弄清楚是怎麼回事一樣。他可能會用他所能支配的手段盲目地攻擊:設法逃避,將罪責推到他人身上,承認罪責,或者繼續攻擊。我們在這裡把它當成精神分析治療中主要的阻礙因素之一。但除了分析之外,131它也是阻礙人們客觀地看待自身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這種覺得有必要避開任何自責的態度,常常使得人們不能建設性地進行自我批評,因此也就不可能從錯誤中學習。 我想將神經症自責與健康良知(healthy conscience)做一比較,從而對這些有關神經症自責的評論加以總結。健康良知常常警惕地守衛著我們真實自我的最大利益。用埃里希·弗洛姆的一句經典術語來說,它代表了「人類自我的復甦」(man's recall to himself)。它是我們的真實自我對自身整個人格的正常機能或失常機能的反應。與此同時,自責常常來源於神經症自負,表達了那個驕傲自負的自我對個體未能達到其要求的不滿。它們並不是為了個體的真實自我,而是對抗真實自我,並意欲摧毀它。 來自我們良知的不安或懊悔可能具有明顯的建設性,因為它能夠觸發一種建設性的審視:某個特定的行為或反應,或者甚至是我們的整個生活方式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當我們的良知感到不安時,所發生的事情從一開始便與神經症過程不同。我們試圖公正地面對引起我們注意的錯誤行為或態度,既不誇大,也不縮小。我們試圖從自己身上找到這種錯誤的原因,並竭盡所能試圖最終克服這種錯誤。相反,自責則是通過宣稱整個人格不健全,從而出具處罰的判決。拿到這個判決後,他們就不再自責了。在某個時刻,當個體開始積極行動,這種自責的終止便體現了其內在的無用性。用最具概括性的話來講,我們的良知是一種道德動因,服務於我們的成長;而自責從根源上講不屬於道德的範疇,實際上是不道德的,因為它們使得個體不能冷靜地審視自己身上存在的困難,從而阻礙他的個人成長。 弗洛姆把健康良知和「權威主義」良知(「authoritarian」 conscience)放在一起做了比較,他把「權威主義」良知界定為「對權威的內在恐懼」。事實上,「良知」一詞的慣常用法通常包含三種完全不同的含義:132由於害怕被人發現和遭受懲罰,所以內心之中不知不覺地產生了對外界權威的屈從;懲罰性的自我譴責;對自我的具有建設性的不滿。在我看來,「良知」這個名稱應該專門留給第三種含義,即專門指「對自我的具有建設性的不滿」,而我接下來提到「良知」時,也僅指這種含義。 第三,自我憎恨也會表現為自我輕視(self-contempt)。我所用的「自我輕視」這種表達是一個綜合的術語,指的是各種逐漸削弱自信的方式:自我貶低、自我輕蔑、自我懷疑、自我羞辱、自我嘲諷。自我輕視與自責之間的區別很細微。當然,我們不可能總是肯定地說,一個人感到內疚是自責的結果,他感到自卑是他覺得自己毫無價值的結果,或者他覺得自己卑下是自我輕蔑的結果。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只能肯定地說,這些是擊垮我們的不同方式。不過,我們還是可以看到,兩種自我憎恨的運作方式之間存在可辨的差異。自我輕視主要針對的是任何為取得進展或成就而做出的努力。但對它的認識程度往往存在很大的差異,其原因我們後面會了解到。它可能會隱藏在自負傲慢、沉著冷靜的表面背後。不過,個體也可能會感覺到它,並直接地將它表現出來。例如,一個迷人的女孩想在公眾場合給自己上點妝,卻發現內心有一個聲音在說:「真可笑!醜小鴨竟然也想變白天鵝!」再比如,有一個非常聰明的人對某個心理學主題產生了興趣,他考慮把它寫出來,但內心卻有聲音在說:「你這自負又愚蠢的笨蛋,你憑什麼認為你能寫出文章!」即便如此,如果我們認為那些公開諷刺自我的人通常能夠意識到它們的全部意義,那也大錯特錯了。其他一些看似坦率的評論可能較少具有公然的邪惡性——但它們可能真的是一種機智、幽默。正如我在前面所說的,這些更加難以評價。它們可能是為擺脫徒勞無用的自負以獲得更大自由的表現,但也可能僅僅只是一種無意識的想要保全面子的方法。更明確地說:它們可以保護自負,以免個體屈從於他的自我輕視。 自我羞辱(self-discrediting)的態度很容易觀察到,儘管他人可能會將某人的這種態度表揚為「謙虛」,而且這個人自身也感覺如此。133因此,一個人在盡心地照顧了某個生病的親人後,可能會想或者說:「這是我最起碼能做的事情。」另一個人在被人表揚說他很擅長講故事時可能會感到懷疑,他會認為:「我這樣做只是為了給人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名醫生可能會把一種疾病的治癒歸功於運氣或者患者自身的生命力。但與之相反,如果患者的病情沒什麼起色,那麼,他就會認為那是他的失敗。此外,儘管對他人來說,自我輕視可能不易察覺,但因此而產生的某些恐懼往往相當明顯。因此,許多見多識廣的人之所以不在討論中暢所欲言,是因為他們害怕自己的表現顯得荒唐可笑。不用說,這種否認或懷疑自身才能和成就的做法,對自信的發展或恢復來說是有害的。 最後,自我輕視還會以微妙或顯而易見的方式表現於整個行為之中。人們可能會對自己的時間、已做或將要做的工作、願望、觀點、信念的價值評價過低。還有一種人也屬於這一類型,即那些看上去好像失去了認真對待自己所做、所說或所感之事的能力,並且當別人這樣做時,他們就會感到非常吃驚的人。他們對自己產生了一種憤世嫉俗的態度,而且這種態度可能會進而擴展為對待整個世界的態度。在厚顏無恥、卑躬屈膝或道歉的行為中,自我輕視表現得更為明顯。 就像自我憎恨的其他形式一樣,自我苛責(self-berating)也可能會出現在夢中。有時候,它可能會出現在做夢者依然神志不清的時候。他可能會用一些象徵物來代表自己,如污水坑、某種讓人討厭的動物(蟑螂或大猩猩)、流氓惡棍、滑稽小丑等。他也許會夢到一幢外觀豪華但裡面卻髒亂得像豬圈的房子,也許會夢到殘破到無法修復的房子,也許會夢到與某個下流卑鄙的女人發生性關係,也許會夢到某人讓他在大庭廣眾之下出醜,等等。 為了更全面地理解這個問題的深刻性,我們接下來將討論自我輕視的四種結果。第一種結果是,有些神經症患者會強迫性地需要將自己的不利狀況與他們所接觸到的每一個人進行比較。比較之後,他們就會覺得,他人更引人注意、更見多識廣、更有趣、更有吸引力、更會穿衣打扮;他人有年齡或年輕的優勢,134地位更高,權勢更大。不過,即使這些比較可能會打擊到神經症患者本人,使他失去平衡,但他通常不會全面徹底地把它們考慮清楚;否則,如果他細細思考的話,由於比較而產生的自卑感就將一直存在。事實上,做這樣的比較不僅對他自己不公平,而且通常沒有任何的意義。一個可以為自己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到驕傲的年紀較大的人,為什麼要跟一個比自己年輕、舞又比自己跳得好的人比?或者,一個從來都對音樂不感興趣的人為什麼要跟音樂家比,從而覺得自己不如他們呢? 不過,當我們記起那些要求在每一個方面都要優於他人的神經症要求時,這種現象就說得通了。我們在這裡還必須補充一點,那就是:神經症患者的自負也會要求他在每一件事上都應該優於每一個人。因此,他人所擁有的任何「優越於他的」技能或能力都必定會讓他不安,而且必定會引起一種自我毀滅性的苛責。有時候,這種關係卻恰恰相反:一個已經處於自我苛責心境之中的神經症患者,在看到他人身上的「閃光」能力時,會利用他人的這些能力來強化和支持他對自己的嚴厲自我批評。我們可以以兩個人為例來加以說明:這就好像是一個充滿野心但又有虐待傾向的母親,利用兒子好朋友的高分成績或乾淨的指甲來羞辱自己的兒子一樣。把這些過程僅僅描述為在競爭中畏縮不前是不夠的。確切地說,在這些情況下,在競爭中畏縮不前其實是自我貶低的結果。 自我輕視的第二個結果是人際關係的脆弱性(vulnerability)。自我輕視常常會讓神經症患者對他人的批評和拒絕過於敏感。有時候他人稍微冒犯了他,或者完全沒有冒犯他,他也會覺得他人看不起他,不把他當回事,不喜歡與他為伴,或者說實際上就是輕視他。這種自我輕視在相當大程度上加深了他對自己的不確定性,因此必然會讓他對於他人對他的態度產生一種深刻的不確定感。由於他不能接受自己真實的樣子,因此,他根本無法相信那些了解他全部缺點的人會以一種友好或欣賞的態度接受他。 他內心深處的感受還要強烈得多,這可能意味著他對這樣一點深信不疑,那就是:他人顯然就是看不起他。135儘管他絲毫都沒有意識到這種自我輕視的存在,但這樣一種信念可能會在他心裡生根發芽。這兩個因素——盲目地假設他人看不起自己,以及相對或完全認識到自己的自我輕視——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即自我輕視在很大程度上被外化了。這種外化可能會給所有人際關係帶來一種微妙的不良影響。他可能會變得無法根據表面現象正確判斷他人對他的積極情感。在他心裡,他可能會把他人的稱讚理解為一種諷刺性的評論,把同情理解為屈尊的憐憫。某人想來看望他——他可能會覺得這是因為那個人有求於他。別人說喜歡他——他可能會覺得這僅僅是因為他們不了解他,因為他們自己毫無價值或者是「神經症患者」,或者是因為他一直以來都對他們有用,或者可能以後對他們有用。同樣,一些事實上沒有任何敵對意味的事件會被理解為他人輕視自己的證據。如果有人在街上或者劇院裡沒有跟他打招呼,沒有接受他的邀請,或者沒有馬上給他答覆,他就都會覺得,這些只可能是對他的輕視。如果有人跟他開了一個善意的玩笑,那他就會覺得,對方很明顯就是故意羞辱他。如果有人對他的建議或活動提出反對意見或批評,他就會覺得,這不是他人對這項特殊活動的誠懇批評,而是他人看不起他的證據。 正如我們在分析過程中所看到的那樣,這種人本身要麼意識不到自己正以這種方式體驗他與他人之間的關係,要麼意識不到其中所涉及的歪曲現象。在後一種情況下,他可能會想當然地認為他人對他的態度確實屬於這種類型,甚至會為自己能夠「面對現實」而感到驕傲。在分析關係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一名患者會在多大程度上想當然地認為別人看不起他。在接受大量的分析後,患者才會明顯友好地對待分析學家,他可能會在不經意間毫不做作地指出,在他看來,分析學家不言而喻就是看不起他,以至於他覺得沒有必要去提這件事,也沒有必要多想。 所有這些對人際關係的歪曲感知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人的態度確實可以有多種不同的解釋,尤其是當這種態度脫離了具體的情境,而被外化了的自我輕視又使得個體認為他的感覺不可能出錯時,更容易歪曲他人的態度。此外,這樣一種轉移責任的做法所具有的自我保護性質也很明顯。136如果你有可能跟這種經常時刻都清醒地察覺到強烈自我輕視的人生活在一起,你將肯定無法忍受。從這個視角看,神經症患者在無意識里喜歡將他人視作冒犯者。儘管對他來說,感覺自己被人輕視和遭人拒絕是一件痛苦的事情(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一樣的),但往往沒有讓他直面自己的自我輕視那樣痛苦。對於任何人來說,要想知道其他人既不能傷害也不會構建自尊,往往需要上一堂漫長而又艱難的課。 自我輕視所導致的人際關係的脆弱性常常會與神經症自負所導致的人際關係脆弱性交織在一起。通常情況下,我們很難說清一個人之所以感到屈辱,是因為他的自負受到了傷害,還是因為他的自我輕視被外化了。這二者密不可分地交織在一起,以至於我們必須同時從兩個視角來處理這些反應。當然,在某個既定的時刻,其中一個會比另一個更容易觀察到,且更容易獲得。如果一個人在覺得他人好像輕視了自己時,做出了報復性的傲慢反應,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自負受傷是最為主要的原因。而如果遇到同樣的情況,他的反應是讓自己顯得卑賤,並盡力去迎合他人,那麼很顯然,自我輕視則是最為突出的原因。不過,在這兩種情況下,相反的情況也會出現,這一點我們應該牢記在心。 第三個結果是,一個受自我輕視支配的人常常會被他人過分虐待(takes too much abuse)。不管是羞辱還是利用,他甚至都意識不到這是一種公然的虐待。即使有憤憤不平的朋友提醒他注意這一點,他往往也會大事化小,或者找理由為冒犯者的舉動開脫。這種事情只會出現在某些情況下,如個體處於病態依賴的情況,而且是複雜內心狀態的結果。不過,在導致這種事情的因素中,最為本質的因素是個體因為這樣一種信念而產生的防禦性,即他深信自己不應該得到更好的待遇。例如,有一個女人,當她的丈夫炫耀他與其他女人的風流韻事時,或許無力抱怨,甚至無力感覺到憤恨,因為她覺得自己不討人喜歡,而且她覺得大多數其他女人比她更有吸引力。 我們要提到的最後一個結果是:需要減輕自我輕視,或者平衡自我輕視與他人的關注、尊重、欣賞、讚美或喜愛之間的關係。對這樣一種關注的追求通常是強迫性的,137因為這種強迫性需要並不會受自我輕視的控制和擺布。它還依賴於一種想要獲得成功的需要,它可能還會發展成為一種讓個體投入全身心精力去追求的生活目標。結果,一個人對自己的評價就會完全依賴於他人:他對自己的評價隨著他人對他的態度的變化而起起落落。 如果沿著更為廣闊的理論思路思考,這樣的觀察就會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為什麼神經症患者如此固執地緊緊抓著那個美化過的自我不放。他之所以必須抓著它不放,是因為他覺得他沒有其他選擇:他只能臣服於自我輕視所帶來的恐懼。因此,自負和自我輕視之間存在著一個惡性循環,一方總是會促進另一方更長久地存在。只有當他對真實的自己產生興趣時,這種狀況才會發生改變。但自我輕視往往又讓他很難發現真實的自己。只要在他看來他那個被貶損了的自我意象是真實的,他的自我看起來就會顯得十分卑微。 神經症患者到底看不起自己的哪些方面呢?有時候,他甚至瞧不起自己的所有一切:他自身的局限性;他的身體、他的外貌、他的身體機能;他的心理能力,如推理、記憶、批判性思維、計劃、特殊技能或天賦——從簡單的私下活動到公開表演,在所有活動中,他都會看不起自己。雖然這種輕視自己的傾向可能或多或少都比較普遍,但相比之下,它通常更為明顯地集中於某些方面,這取決於某些態度、能力或品質對於主要的神經症解決辦法而言的重要性。例如,具有攻擊性和報復心的人,將深深地鄙視自己身上所有在他看來「弱於他人」的一切。這包括:他對他人的積極情感、在報復他人方面遭遇的任何失敗、任何順從的表現(包括合理的讓步),以及對自己或他人的失控。因本書篇幅有限,我們不可能對所有的可能性加以詳盡闡述。我們也沒有必要這樣做,因為對每一種可能性來說,運作原理都是一樣的。為了說清楚這一點,接下來,我將選出兩種較為常見的自我輕視加以討論——這兩種自我輕視都與吸引力和智力有關。 關於容貌長相,我們發現,個體的感覺涉及範圍很廣,從感覺自己沒有吸引力到覺得自己的容貌醜陋無比,程度不一。乍一看,在比較有吸引力的女性中發現這種傾向,往往會讓人感到很吃驚。但是,不要忘了:138我們這裡所說的不是客觀事實,也不是他人的看法,而是一個女人所感覺到的她的理想化意象與她的真實自我之間的矛盾。因此,即使大家都公認她是美女,她也仍然覺得自己不是絕對的美——譬如說她過去不是一直都美,將來也不會一直美下去。她可能會將關注的焦點放在她的瑕疵上——如一個傷疤、手腕不夠細,或者頭髮不是自然卷——並因為這樣的瑕疵而嫌棄自己,有時候甚至都不願意照鏡子。或者,這樣的瑕疵很容易喚起她害怕遭他人排斥的恐懼,例如,看電影時坐在她旁邊的人換個位置,也會讓她覺得別人是討厭她才這麼做的。 根據個性中的其他因素,對容貌的輕視態度可能會導致個體過分努力地對抗強烈的自我斥責,也可能會導致一種「毫不在乎」的態度。在前一種情況下,個體會花費過量的時間、金錢、心思在頭髮、皮膚、衣服、帽子等上面。這種鄙視如果集中於某些特殊的方面,比如鼻子、乳房或者體重超重等,可能就會導致過激的「治療」,比如,進行手術或者強制減肥。在後一種情況下,自負會導致個體甚至不能合理地關注自己的皮膚、姿態或穿衣打扮。因此,一個女人可能會深信自己丑陋不堪或者令人厭惡,以至於任何試圖改變其容貌的努力在她看來似乎都是荒唐可笑的。 當個體認識到它還來自更為深層的原因時,對外表這個方面的自我斥責就會變得更為尖銳。「我有吸引力嗎?」「我討人喜歡嗎?」這兩個問題密不可分。這裡,我們觸及了人類心理學的一個關鍵問題,而且,我們將再一次不得不草草結束這個話題,因為「討人喜歡」這個問題在其他地方會做更為充分的討論。這兩個問題在很多方面都相互關聯,但並不完全相同。一個問題的意思是:我的容貌美到足夠吸引別人來愛我嗎?另一個問題的意思是:我擁有讓他人喜歡的品質嗎?雖然第一個問題很重要,尤其對年輕人來說更為重要,但第二個問題卻觸及了我們存在的核心,並與在愛情生活中獲得幸福有關。但是,討人喜歡的品質與人的個性特徵有關,只要神經症患者遠遠地疏離自己,他的個性特徵對他而言就會顯得特別模糊,以至於不會讓他產生興趣。此外,雖然吸引力方面的不完美實際上常常可以忽略不計,139但在所有神經症患者身上,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討人喜歡」確實受了損傷,然而奇怪的是,分析學家常常會聽到很多有關第一個問題的擔憂,但有關第二個問題的擔憂,即使有的話,也是少之又少的。難道這不是神經症患者身上發生的將關注的焦點從本質轉移到細枝末節、從對我們的自我實現而言真正重要的東西轉移到閃光的外表等眾多轉移中的一種嗎?這個過程不也與追求魅力的過程相一致嗎?在擁有或發展討人喜歡之品質的過程中往往不存在魅力,但是,只要擁有合適的身材,或者穿上合體的衣著就可以讓人擁有魅力。就此而論,我們不可避免會認為,所有與容貌有關的問題都意義重大。所以,自我輕視使個體將關注的焦點放在這些問題上也就可以理解了。 智力方面的自我輕視常常會引起一種覺得自己愚蠢無能的感覺,這與自負者覺得自己無所不能的道理是一樣的。而這種感覺通常取決於整個結構中在這個方面占上風的是自負還是自我輕視。事實上,大多數神經症患者身上存在諸多障礙,這些障礙成了他們對自己的心理機能產生不滿的合理原因。一個人害怕變得富有攻擊性可能就會限制自己的批判性思維;不願意承擔責任可能就會導致他難以形成一種觀點。一種想讓自己看起來無所不知的強迫性需要,可能會干擾學習的能力。總想遮掩個人問題的一般傾向還可能會讓自己難以清晰地思考。就像人們常常看不到自己的內心衝突一樣,他們也可能無視其他類型的矛盾。他們可能過分沉迷於自己想要獲得的榮譽,以至於不能對他們手頭正在做的工作產生充分的興趣。 我記得有一段時間,我認為,這些實際的困難充分地說明了這種愚蠢感。我希望自己所說的話能有所幫助,如:「你的智力完全正常——但是,你的興趣、你的勇氣、你的工作能力到底怎樣呢?」當然,研究所有這些因素很有必要。但是,患者往往對於在生活中自由地發揮其智力並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是擁有「天才」的絕對智力。那個時候,我還不了解這種自我貶低過程的力量,這種力量有時候大得驚人。甚至有些已經取得真正智力成就的人也可能寧願堅持認為自己愚蠢,140而不承認他們自己的抱負水平,因為他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避免遭人嘲笑的危險。於是,在靜靜的絕望之中,他們接受了這種認為自己愚蠢的結論,並拒絕接受一切與之相反的證據或保證。 這些自我貶低的過程會在不同程度上阻礙對任何感興趣之物的積極追求。而且,這種影響在活動前、活動中或活動後都有所體現。一個屈服於自我輕視的神經症患者可能會感到非常沮喪,以至於他想都不敢想自己可以換輪胎、說外語或者在公眾場合講話。或者,他可能會開始從事某項活動,但一遇到困難他就會放棄。或者,他可能會在公開表演之前或者在公開表演的過程中感到很害怕(怯場)。此外,與脆弱性方面的情況一樣,自負和自我輕視在這些抑制和恐懼現象中也都起了一定作用。總而言之,它們都產生於兩種不同需要所導致的兩難困境:一方面需要別人對自己大加稱讚,但另一方面卻又主動地自我羞辱或自我挫敗。 當不管所有這些困難而完成、很好地完成一項工作,或者完成的某項工作深受好評時,這種自我輕視的傾向卻通常不會終止。他仍然會想:「任何人只要付出同樣多的努力就都會取得相同的成就。」如果在一次鋼琴演奏會上,他有一段演奏得不盡完美,他就會把這件事情放大,他就會想:「這一次我僥倖通過,但下一次我肯定會失敗。」與此同時,一次失敗往往就會喚起自我輕視的全部力量,而這要比這次失敗的實際意義令人沮喪得多。 在我們討論自我憎恨的第四種表現,即自我挫敗(self-frustration)之前,我們必須先把這種表現與看起來跟它相似的現象,或者與它具有相似結果的現象區分開來,從而將有關該主題的討論限定到合適的範圍。首先,我們必須將它與健康的自我約束(healthy self-discipline)區別開來。一個有組織、有條理的人往往會放棄某些活動或某些令人滿意的事情。但是,他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在他看來,其他一些目標更為重要,因此他需要先追求那些在他的價值層次中處於優先地位的目標。因此,一對年輕的夫婦可能會放棄享樂的機會,因為他們更需要節省家用。一名專心於工作的學者或者藝術家之所以限制自己的社交生活,是因為安靜和專注對他而言具有更大的價值。這樣的約束是以對時間、精力以及金錢方面局限性的認識(在神經症患者身上,這種認識往往嚴重缺乏)為先決條件的。此外,141它還以知道自己的真實願望,以及具有為了更為重要之目標而捨棄較不重要之目標的能力為先決條件。這對於神經症患者來說很難做到,因為他的願望大多數是強迫性的需要。而且,這些願望就其本質而言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哪種都不能捨棄。所以說,在分析治療中,健康的自我約束是一個需要一步步去接近的目標,而不是一種現實。如果我沒有從經驗中了解到神經症患者並不知道自願放棄與挫敗之間的不同,那我根本就不會在此處提到這一點。 此外,我們還必須考慮到一點,那就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神經症患者其實是一個遭受挫折的人,儘管他自己可能並未意識到這一點。他的強迫性驅動力、他的內心衝突、他用來解決這些衝突的虛假辦法,以及他與自我的疏離,使得他無法認識到自己的既定潛能。此外,他還常常會感到很挫敗,因為他對於無限權力的要求仍然無法得到滿足。 不過,這些挫折——無論是現實的挫折,還是想像出來的挫折都是如此——並非來源於一種自我挫敗的意圖(intent at self-frustration)。例如,想要獲得愛與贊同的需要事實上往往會導致真實自我及其自發情感遭遇挫折。神經症患者之所以產生這樣一種需要,是因為儘管他身上存在基本焦慮,但他還必須應對其他的問題。自我剝奪雖然極其關鍵,但在這種情況下,它是這一過程的不幸產物。不過,在自我憎恨的情況下,此處讓我們感興趣的,是迄今為止所討論的自我憎恨的各種表現所引發的主動的自我挫敗。「應該」之暴行事實上是自由選擇所遇到的挫折。自責和自我輕視其實是自尊受到挫折的表現。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一些方面甚至更為清晰地凸顯出了自我憎恨所具有的主動挫敗的特性,如享樂方面的禁忌,以及希望、理想的破滅等。 享樂方面的禁忌往往會破壞我們希望獲得或者做符合我們真正的自我興趣並因此能夠豐富我們生活之事的純真。一般說來,一名患者越了解自己,就越能清晰地體驗到這些內心的禁忌。比如,他想去旅行,但其內心卻有個聲音在說:「你不配去旅行。」或者,在其他情境下,這個內心的聲音會說:「你沒有權利休息,沒有權利看電影,或者沒有權利買衣服。」或者,142這個內心的聲音甚至會從更為一般的意義上說:「好的東西都不屬於你。」他想去分析自己身上存在的那種易怒情緒(他自己也懷疑這是不合理的),但卻覺得「好像是用一隻鐵手去關閉一扇沉重的大門」一樣無力。於是,他會開始感到疲倦,並終止明知可能對他有益的分析工作。有時候,他還會就這一問題在內心與自己對話。比如,在完成一整天的工作後,他感到很疲憊,想要休息。這時,內心就會有聲音響起:「你真是太懶了!」「不是的,我是真的太累了。」「噢,不是這樣的,你這完全是自我放縱。這樣下去的話,你將一事無成。」經過這種反反覆覆的鬥爭後,他要麼懷著內疚之心去休息,要麼迫使自己繼續工作——無論他做哪種選擇,都不能得到任何好處。 一個人在追求享樂之事時可能會怎樣打擊自己,其情形常常會出現在夢中。因此,一個女人會夢到自己身處一個到處都是甜美水果的園子裡。當她剛想採摘一個水果,或者剛摘下一個水果時,就有人從她手上把水果搶走了。或者,做夢者夢見自己拚命地想推開一扇沉重的大門,但卻怎麼也推不開。或者,做夢者夢見自己去趕火車,但他趕到的時候火車剛剛開走。或者,他夢見自己想親吻一個女孩,但女孩卻突然消失了,他聽到了別人的嘲笑聲。 享樂方面的禁忌可能會隱藏於一種社會意識中:「只要他人還住在貧民窟,我就不應該住在漂亮的公寓裡。……只要還有人在挨餓,我就不應該花錢買食物。……」當然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必須弄清楚:這樣的異議是源於一種真正深切的社會責任感,還是僅僅只是掩蓋其享樂方面禁忌的一種手段?通常情況下,一個簡單的問題就可以澄清上面這個問題,並揭示出一個虛假的光環:一個不捨得在自己身上花錢的人,真的會把省下來的錢和包裹寄到歐洲去嗎? 我們還可以從因此而產生的抑制現象(inhibitions)中推斷出這些禁忌的存在。例如,有些類型的人只有在與他人分享事物時才能享受該事物。誠然,對許多人來說,分享快樂就等於是獲得了雙倍的快樂。但是,他們可能會強迫他人與他們一起聽唱片,而不管他人是否喜歡聽;而當他們孤身一人時,他們或許無法享受任何事物。還有一些人則非常吝嗇於為自己開支費用,以至於甚至他們自己都無法做出更為合理的解釋。143當他們與此同時在那些能夠增加其名望的事情(如以引人注意的方式布施、舉辦舞會,或者購買一些對他們而言毫無意義的古董)上大手大腳地花錢時,這種情況尤其顯著。他們的行為就好像被一種法則控制著一樣——只允許他們做榮譽的奴隸,禁止做任何增加其自身舒適感、幸福感或者對其成長有利的事情,哪怕「一點點」也不行。 就像其他任何禁忌一樣,打破這些禁忌所要接受的懲罰是產生焦慮或者與之相類似的情緒。當一名患者不願意喝下為她準備的營養早餐咖啡,而我大聲地稱讚這是一個好的跡象時,她會完全驚呆。她原本以為我會因為這種「自私行為」而責備她。搬進一套更好的公寓,雖然從各個方面來看可能都很合理,但卻會引起極端的恐懼。在舞會上享受了一番之後,隨之而來的可能是恐慌。在這種情況下,內心可能有一個聲音在說:「你會為此付出代價的。」一名患者剛買了一件新家具,她可能會聽到自己內心有一個聲音在說:「你不會活著享用這件家具的。」就該患者的特殊情況而言,這意味著此時此刻她存在一種對癌症的恐懼,而且這種恐懼會不時地湧上她的心頭。 在分析情境中,我們可以清楚地觀察到希望的破滅(crushing of hopes)。「永遠都不」(never)這個詞以及它所帶來的所有可怕後果,在分析情境中可能會一再出現。儘管現實中症狀有了好轉,但內心總有個聲音在說:「你將永遠都不能克服你的依賴性或者你的恐慌;你將永遠都不能獲得自由。」患者對此的反應可能是感到恐懼,並瘋狂地要求分析學家再三向他保證自己能夠治癒或者其他人能夠幫助他,如此等等。即使患者有時候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症狀已經有所改善,但他還是有可能會說:「沒錯,分析到目前為止確實給了我很大幫助,但它不能再給我更進一步的幫助了。因此,這樣的分析究竟有什麼好處呢?」當希望破滅成了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時,個體就會產生一種厄運降臨的感覺。患者有時還會想起但丁(Dante)的地獄(Inferno),其入口處的銘文上寫著:「進來者,必放棄一切希望。」不可否認之改善的反彈經常會有規律地出現,以至於這些反彈都在預料之中。一名患者感覺自己的狀況好轉了一些,已經能夠忘記恐懼,已經看到了一種重要的聯繫,這種聯繫給他指明了出路——但隨即他又恢復了原狀,陷入深深的沮喪和抑鬱之中。另一名患者,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在生活中一無所求,但每一次當他想起自己身上所具有的優點時,就會出現嚴重的恐慌,甚至到了自殺的邊緣。這種不與人交往的無意識決定一旦變得根深蒂固,144患者可能就會冷嘲熱諷地拒絕任何的保證。在有些情況下,我們可以追蹤導致病情復發的過程。由於患者已經認識到某種態度是人們所想要的——比如放棄不合理的要求——因此,他可能會覺得自己已經發生改變,而且在他的想像中,他已經達到了絕對自由的高度。接著,他又會因為自己無法做到這一切而痛恨自己,於是,他就會告訴自己說:「你一無是處,你將永遠都不會成功。」 最後一種也是最為隱秘的一種自我挫敗是與任何理想有關的禁忌(taboo on any aspiration)——這種理想不僅僅指任何宏偉的幻想,而且指個體的一切努力(既包括運用自身的資源,也包括成為一個更強更優秀的人)。這裡,自我挫敗與自我蔑視之間的界限特別模糊。「你想成為誰、為誰唱歌、跟誰結婚?你將永遠都一事無成。」 從一個後來在其領域中取得顯著成效或者獲得一定成就的人的經歷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這樣的因素。大約在他的工作出現好轉的前一年——當時外在因素沒有發生絲毫變化——他曾與一位年長的女士交談,她問他,他這一生到底想做些什麼,希望得到些什麼,或者期望取得怎樣的成就。結果發現,儘管他有智慧、有思想,且很勤奮,但卻從未認真考慮過將來的事情。他只是回答說:「哦,我想我將一直能夠餬口謀生。」儘管他一直被認為是一個很有前途的人,但他絲毫沒有要做一些重要事情的想法。後來在一些外在刺激以及自我分析的幫助下,他變得越來越具有創造性。但是,雖然他在研究領域有了一些重要發現,他自己卻意識不到這些發現的意義所在。他甚至覺得自己沒有取得任何成就。因此也就無法增加他的自信。他可能會忘掉他的發現,然後又會意外地發現它們。最後,當他開始接受分析(主要是因為他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的一些抑制現象),他在有些方面的禁忌依然難以克服,如他不能為自己求取某些東西,不能為自己渴求某些東西,或者無法認識自己的特殊才能,等等。顯然,他所擁有的天賦,以及驅使他追求成就的隱藏起來的野心非常強烈,以至於無法完全阻止。因此,雖然他完成了某事——即使是費盡千辛萬苦才完成的145——但他也不得不讓自己避免意識到這一事實,且無法承認這件事情是自己所為,也不能享受這件事情。在其他人身上,結果依然不太有利。他們往往會退卻,不敢冒險嘗試新的事物,對生活無所期望,制定的目標太低,因此,他們在生活中常常不能把自己的能力和精神財富充分發揮出來。 就像自我憎恨的其他表現一樣,自我挫敗也可能會以外化的形式表現出來。有人會這樣抱怨:要不是他妻子、他老闆、缺錢、天氣或者政治局勢的影響,他將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用說,我們也不應該走到另一個極端,認為所有這些因素都必定毫不相干。當然,它們可能會影響我們的幸福。但是,我們在對它們進行評價時,應該仔細考察它們的實際影響到底有多大,它們當中有多少由內在因素轉化而來。通常情況下,儘管外在的困難事實上並沒有發生改變,但一個人如果能夠更為友好地對待自己,他也會感到平靜和滿足。 自我折磨(self-torture)從某種程度上說是自我憎恨的必然產物。無論神經症患者是竭力鞭策自己追求不可能獲得的完美、強烈地譴責自己,還是蔑視或挫敗自己,實際上,他都是在折磨自己。在自我憎恨的各種表現中把自我折磨劃為單獨的一類,往往涉及這樣一種觀點,即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一種自我折磨的意圖(intent)。當然,在任何一個神經症患者的痛苦病例中,我們都必須考慮所有的可能性。以自我懷疑為例。它們可能起因於內心的衝突,而且可能會表現在沒完沒了的毫無結論的內心對話中。在這種對話中,患者往往會保護自己免受他自己的自我譴責。它們可能是自我憎恨的一種表現,目的在於削弱一個人存在的基礎。事實上,它們可能是最折磨人的。就像哈姆雷特一樣——或者甚至比他的情況更為糟糕——人們可能會被自我懷疑吞噬。當然,我們必須分析使得自我懷疑能夠發揮作用的一切原因,但它們是否也構成了一種無意識的自我折磨的意圖? 還有一個相同類型的例子,那就是:拖延(procrastination)。如我們所知,許多因素都可能會導致決策或行動上的拖延,如一般的惰性或者普遍缺乏表明立場的能力等。拖延者自己也知道,所拖延的事情往往會愈積愈多,146而這實際上可能會讓他遭受很大的痛苦。在這裡,我們有時候會模糊地看到那些超越尚無定論之問題的內容。當他由於拖延而使自己陷於一種不愉快的或者具有威脅性的處境時,他可能會滿心歡喜地對自己說:「你活該如此。」但這依然並不意味著他之所以拖延是因為他被迫去折磨自己,而是意味著一種幸災樂禍(Schadenfreude),是對自己所造成之痛苦的一種報復性滿足。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仍沒有找到證明人們會主動折磨自己的證據,但我們確實發現,旁觀者在看到受害人因痛苦而扭動、翻滾時會表現出喜悅的態度。 如果不是越來越多的其他觀察表明了主動自我折磨驅力的存在,那麼,所有這一切都依然不能下定論。例如,有患者對自己非常吝嗇,他發現他的小氣節約不僅僅是一種「抑制」,而且特別能讓他感到滿足,有時候幾乎到了一種狂熱的狀態。還有一些患者有疑病症傾向,他們不僅有真實存在的恐懼,而且好像還會以一種相當殘忍的方式嚇唬自己。於是,在他們看來,輕微的喉痛變成了肺結核,胃部不適變成了胃癌,肌肉疼痛變成了小兒麻痹症,頭痛變成了腦瘤,焦慮變成了精神錯亂。有一名這樣的患者就曾經歷了她自己所說的「中毒過程」。在剛開始出現輕微的不安或失眠時,她會告訴自己,現在她進入了新一輪的恐慌中。於是,此後的每一個夜晚,這種症狀變得越來越嚴重,一直到她再也無法忍受。如果我們把她最初的恐懼比作一個小雪球的話,那麼,好像就是她自己逐漸把雪球越滾越大,直到導致雪崩,最終將她自己掩埋。當時,她寫了一首詩,在詩中,她寫道:「甜蜜的自我折磨是我全部的快樂。」在這些疑病症病例中,我們可以分離出一項導致自我折磨持續進行的因素。疑病症患者往往覺得,他們應該擁有絕對的健康、鎮靜和無所畏懼。任何與之相反的跡象,哪怕只是一點點,也會使他們無情地針對自己。 而且,在分析一名患者的施虐幻想和衝動時,我們認識到,這些幻想和衝動很可能源自他針對自己的施虐衝動。有些患者有時候會產生折磨他人的強迫性衝動或幻想。147這些衝動或幻想似乎大多數集中在兒童或無助的人們身上。在一個病例中,這些衝動和幻想指向了一個駝背的女人,她叫安妮(Anne),在患者居住公寓裡當用人。患者時常感到不安,部分是因為強烈的衝動,部分是因為這些衝動讓他感到困惑不解。安妮相當討人喜歡,從未傷害過他的感情。在施虐幻想發作之前,他常常對她的身體畸形一會兒感到厭惡,一會兒感到同情。他認識到,這兩種感受都是因為他把那個女孩當成了自己才產生的。他身體強壯健康,但當他陷入心理糾結而感到無助且輕視自己時,他就覺得自己如同瘸子一般。當他第一次注意到,在安妮身上,既存在一種過於強烈的服務他人的渴望,也存在一種讓自己成為受氣包的傾向時,他的施虐衝動和幻想就爆發了。安妮很可能一直以來都是如此,而他只有在他的自謙傾向逐漸接近意識,而且以這些傾向為基礎的自我憎恨在耳邊隆隆作響時,他才觀察到這種情形。因此,我們可以將他想折磨安妮的強迫性衝動解釋為一種他想折磨自己的衝動的主動外化,除此之外,這還給了他一種可以控制弱小的令人振奮的力量感。於是,這種主動的衝動就會縮減為施虐的幻想,而當他的自謙傾向以及對這種傾向的厭惡變得越來越清晰時,這些施虐幻想就會消失。 我並不認為所有針對他人的施虐衝動——或行為——都僅來源於自我憎恨。但我認為,自我折磨驅力的外化卻很可能一直是一個起促進作用的因素。無論如何,這二者之間的關聯經常出現,足以讓我們注意到它發生的可能性。 在其他患者身上,也會出現對摺磨的恐懼,但沒有任何外在的誘發因素。有時候,當自我憎恨增強時,它們也會出現,並表現出一種對自我折磨驅力之被動外化的恐懼反應。 最後,還有一些受虐的以及性方面的行為和幻想。我此刻想到的是各種手淫幻想,其範圍從自我貶低到殘酷地自我折磨。手淫常常伴隨著抓撓或猛擊自己、揪自己的頭髮、穿過緊的鞋子走路、裝出痛苦的扭曲姿勢等行為。這種人在進行性行為時,必須受到責罵、148鞭打、捆綁、被迫做一些低賤的或者令人作嘔的事情才能達到性滿足。這些行為的結構相當複雜。我認為,我們必須至少區分出兩個不同的種類:一種是患者從自我折磨中體驗到一種報復性的快樂;另一種是患者認為自己是墮落的人,只能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性滿足(其原因後面將會討論到)。不過,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種區分僅適用於意識經驗——事實上,他一直以來都既是一個折磨者,也是一個被折磨者;他既從被貶低的過程中獲得滿足,也從貶低自己的過程中獲得滿足。 分析治療的用意之一,就是在所有真實的自我折磨的病例中,找出一種隱秘的自我折磨的意圖。其另一個用意是謹防自我折磨傾向外化的可能性。無論什麼時候,只要自我折磨的意圖看上去相當明顯,我們就必須仔細地考察內心的狀況,並問問我們自己自我憎恨在此時是否正在增加(以及因為什麼而增加)。 自我憎恨往往會不斷地累積,最終發展成為純粹且直接的自毀衝動和行為(self-destructive impulses and actions)。這些衝動和行為可能是急性的,也可能是慢性的;可能是明顯而強烈的痛苦,也可能是潛伏、緩慢的折磨;可能是有意識的,也可能是無意識的;可能會體現在行動中,也可能僅僅在想像中進行。它們所涉及的可能是大問題,也可能是小問題。它們的最終目的是導致身體上、心理上以及精神上的自我毀滅。當我們考慮到所有這些可能性後,自殺就不再是一個難解之謎。我們可以用很多方式來毀掉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些東西,自殺只不過是這些方法中最為極端、最為終極的自毀形式而已。 指向身體的自毀驅力是最容易觀察到的。對自己的身體施加真實暴力行為的情況,或多或少局限於精神病患者。在神經症患者身上,我們常常可以發現輕微的自毀行為,這些行為大多數以「壞習慣」的形式表現出來——如咬指甲、抓傷自己、抓撓疹子、揪頭髮等。但是,神經症患者也會突然產生赤裸裸的暴力衝動,不過與精神病患者相反,這種暴力衝動只停留在想像中。這些衝動似乎只出現在那些生活在想像之中的人身上,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生活在想像之中,以至於他們會蔑視現實,當然也包括有關他們自己的現實。149它們常常出現在洞見閃念之後,而且,這整個過程的進行如閃電一般快速,以致我們只能在分析情境中才能了解這個過程的先後順序:先是突然敏銳地察覺到自己的某個缺點,突然大怒,又快速平息,隨即又突然產生一種暴力衝動,想戳瞎某人的眼睛、割破某人的喉嚨、用刀刺向某人的肚子並將其內臟切成碎片。這種人有時候也可能會產生自殺的衝動,例如想從陽台或者懸崖上跳下去,這種衝動往往會在相似的條件下產生,好像憑空出現一般。它們可能稍縱即逝,我們幾乎沒有機會看到它被付諸實施。與此同時,想從高處往下跳的衝動可能突然會變得非常強烈,以至於個體必須緊緊地抓著某樣東西才不會屈服於這種衝動從而真的跳下去。或者,它可能會導致企圖自殺的實際舉動。即便如此,這種人對於死亡的終結性也沒有現實的概念。相反,他的感覺就好像是從二十樓跳下來,然後從地上爬起來回家一樣。這種自殺企圖能否成功,通常取決於一些偶然的因素。如果有靈異事件存在的話,那麼,誰也不會比他自己更為驚訝地發現他已經死了這樣一個事實。 對於許多更為嚴重的自殺企圖,我們必須謹記那種與自我的深度疏離。不過,通常情況下,與那些精心策劃的自殺相比,一種對於死亡的不現實態度更可以說是自殺衝動或流產企圖所特有的。當然,導致這些行動的原因總有很多,而自毀傾向只是這些原因中最為常見的一種。 自毀衝動本身也可能是無意識的,不過,它會在魯莽的駕駛、游泳、登山或者不顧身體缺陷仍莽撞行事等行為中實現。我們已經看到,這些行為在自毀者自身看來可能並不魯莽,因為他心懷一種不可侵犯的要求(「任何事情都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在很多例子中,這都是最為主要的原因。但是,我們應該始終警惕自毀驅力起其他作用的可能性,尤其是當自毀者在很大程度上忽視現實的危險的時候。 最後,還有一些自毀衝動雖然處於無意識水平,但卻會通過酗酒、濫用藥物等行為經常性地損害自身的身體健康(150儘管其他因素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如經常需要服用催眠藥物)。在史蒂芬·茨威格(Stefan Zweig)所描述的巴爾扎克的形象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天才的悲劇,他被一種讓人覺得悲哀的渴求榮譽的力量驅使著,他過度工作,睡眠不足,濫用咖啡提神,而這實際上摧毀了他的健康。誠然,巴爾扎克對榮譽的需要讓他負債纍纍,因此,他的過度工作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一種錯誤的生活方式所導致的結果。但是,我們在這裡——與其他相似的例子一樣——當然也需要證明這樣一個問題,即自毀驅力是否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從而導致他最終英年早逝。 在其他情況下,身體損傷可以說也會偶然發生。我們都知道,當「情緒不好」時,我們更可能會弄傷自己、踩空樓梯而摔倒或者夾到自己的手指。但是,如果我們在過馬路時不注意交通,或者開車時不注意交通規則,那麼,後果可能是致命的。 最後,還有一個尚無定論的問題,那就是:自毀驅力在器質性疾病中到底發揮了怎樣的潛在作用?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對身心之間的關係已經有了更多的了解,但還是很難精確地區分出自毀傾向所發揮的具體作用。當然,每一個優秀的醫生都知道,患者在身患重病時,他的「願望」是恢復健康活下來還是死了算了,非常關鍵。但同樣,心理能量在這個或那個方向上的可獲得性可能也取決於多方面的因素。現在,我們所能斷言的是:鑒於身心的統一性,我們在患者的康復期、病發期和病情惡化期,都必須認真考慮自毀發揮潛在作用的可能性。 指向生活中其他有價值之物的自毀,可能看起來就像是一次不合時宜的偶然事件。例如,在《海達·高布樂》中,埃樂特·洛夫伯格(Ellert Lovborg)遺失了珍貴的手稿。易卜生向我們表明,在洛夫伯格身上,自毀的反應和行為已經達到了頂峰。一開始,他毫無根據地懷疑他忠實的朋友埃爾夫斯泰德夫人(Mrs.Elvstedt),然後試圖借著飲酒作樂來破壞他們之間的關係。酒醉後,他遺失了手稿,然後開槍自殺了——當時他在一個妓女的房子裡。還有一些程度較輕的情況,如一個人在考試過程中突然什麼都想不起來了、考試遲到,或者在一次重要會面上喝得酩酊大醉。 更為常見的情況是,心理價值的破壞往往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這讓我們感到很震驚。一個151人在有所成就之時卻放棄了追求。我們可以同意他的說法,即那不是他「真正」想要的。但是,當相似的過程三次、四次、五次地反覆出現時,我們便開始尋找更為深層的決定因素。自毀雖然比其他因素隱藏得更深,但它通常是這些因素中較為顯著的。由於對此毫無覺察,因此,他不得不一味地破壞自己的每一個機會。他一次又一次地丟掉或辭掉工作,或者與他人的關係接二連三地瀕臨破裂,其原因可能也在於此。在後兩種情況下,他自己常常認為,他看上去好像總是一個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犧牲者,而在他人看來,他則是一個十足的忘恩負義者。事實上,他所做的一切正是通過持續不斷地折騰、關注人際關係,從而招致他最為擔心害怕的那種完滿狀態。簡而言之,他常常會將他的老闆或朋友逼到他們再也無法忍受他的地步。 當我們看到他在分析關係中的表現後,我們便可以理解出現這種反覆的原因了。他可能會在形式上表現出合作;他可能常常會試圖給分析學家各種各樣的好處(即使分析學家並不想要);不過,從本質上說,他的無禮行為極具挑釁,以至於分析學家可能也會對以前那些反對患者的人產生強烈的同情之心。簡言之,患者事實上已經嘗試並不斷地努力使他人成為他自毀意圖的執行者。 在逐漸摧毀一個人的深度和完整性的過程中,主動的自毀傾向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一個人的完整性受損,不論受損的程度是大還是小,不論受損的方面是粗還是細,它都是神經症發展的一種結果(consequence)。與自我的疏離、不可避免的無意識偽裝、由於無法解決的衝突而導致的同樣不可避免的無意識妥協、自我輕視,所有這些因素都會導致道德品格的削弱,而道德品格削弱的核心是真誠待己能力的降低。[10]問題是,除此之外,一個人是否會沉默不語但卻積極主動地與他自身的道德墮落合作呢?我們觀察到的一些現象迫使我們對這個問題給出了肯定的回答。 我們可以觀察到一些慢性或急性的情況152,我們可以非常恰當地把這些情況描述為士氣的削弱。例如,一個不注重外表的人,他往往會讓自己變得邋遢、懶散、肥胖;他酗酒少眠;他不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例如,生病了也不去看醫生。他要麼吃得過多,要麼吃得過少,也不散步;他對自己的工作或者與他利益攸關的事情不上心,而且他還懶散成性。他可能會濫交,或者至少喜歡與膚淺或道德敗壞的人交往。他可能在金錢方面變得極不可靠,毆打妻兒,還開始撒謊和偷盜。就像《失去的周末》(The Lost Weekend)中所描述的那樣,這一過程在酗酒者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但它也會以非常隱秘和微妙的方式表現出來。在較為明顯的情況下,即使是一個未接受任何訓練的觀察者也能看到,這些人在「讓他們自己崩潰」。在分析中,我們認識到這種描述是不充分的。只有當人們深深地沉溺於自我輕視和絕望之中,以至於其自身的建設性力量再也不能抵擋自毀驅力的影響時,這種情況才會出現。而此種自毀驅力可自由支配,常常在一種幾乎可以說是無意識的想要主動地挫傷自己的決定中表現出來。喬治·奧威爾在他的《一九八四》中對這種主動地、有計劃地想要挫傷自己的意圖的外化形式進行了描述,每一位有經驗的分析學家都能從他的描述中了解到神經症患者實際上是如何對待他自己的。他所做的夢也表明,他可能會主動地讓自己陷入困境。 神經症患者對這一內在過程的反應不盡相同:可能會高興,可能會自憐,也可能會害怕。在他的意識心理中,這些反應通常與其自我挫傷的過程沒什麼關係。 有一名患者在做了下面這樣一個夢之後,產生了特彆強烈的自憐反應。做這個夢的患者過去曾浪費了大量時間到處飄蕩。她背棄了自己的理想,變得憤世嫉俗起來。雖然在她做這樣一個夢的那段時間,她也非常努力地工作,但還是不能認真地對待自己,去做一些對她的生活具有建設意義的事情。她夢到一個代表一切美好與可愛之物的女人,這個女人準備參加宗教儀式,卻被控告犯了妨礙宗教罪。她被判了刑,153在遊街示眾時,她遭到了眾人的羞辱。雖然做夢者確信這個女人本質上是清白的,但她也參與到了羞辱這個女人的行列中。與此同時,她試圖懇求一位牧師幫忙。這位牧師雖然深表同情,但卻愛莫能助。後來,這個被控告的女人被關到了一個農場裡,不僅窮困潦倒,而且還顯得呆滯笨拙。在夢中,這個做夢者感到很揪心,她非常可憐這個受害者,醒來之後還哭了好幾個小時。詳情不再贅述,做夢者此時對她自己說:「我身上也存在一些美好、可愛的東西。由於我的自責和自毀,我可能真的在摧毀我的人格。雖然我想拯救自己,也想避免真正的鬥爭,我還以某種方式同我的破壞性驅力合作,但我反對這些自責、自毀驅力的行動卻毫無成效。」 我們往往在夢境之中與自己的真實情況更為接近。而這個夢看起來似乎更是來自一個極為深層的根源,而且還讓做夢者深刻而廣泛地洞察到了其自身特殊的自毀所具有的危險性。在這種情況下,自憐的反應同在其他情況下一樣,在當時並不具有建設性:它並沒有驅使她去做一些有益於自己的事情。只有當絕望和自我輕視的強度減輕時,這種不具建設性的自憐才會轉化為一種對自我的建設性同情。而這對於任何受自我憎恨控制的人來說,事實上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大進步。因為它往往會引發個體開始感受其真實的自我,並開始希望拯救內心的痛苦。 對挫傷過程的反應也可能是明顯的驚恐(terror)。考慮到自毀可能帶來的可怕危險,只要一個人仍然覺得自己是這些無情力量的無助受害者,那他產生這種反應便是完全恰當的。在夢和聯想中,它們可能會以許多簡明象徵物的形式表現出來,如殺人狂、吸血鬼、妖怪、大白鯨或幽靈等。這種驚恐是用其他方式難以解釋之許多恐懼的核心,例如: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對海水深度的恐懼;對幽靈的恐懼;對任何神秘事物的恐懼;對體內任何具有破壞性之過程的恐懼,如中毒、寄生蟲、癌症等。它是許多患者對任何無意識的,因此也是神秘的事物所致驚恐的一部分。它可能是那種沒有明顯原因的恐慌的中心。154如果這種驚恐一直存在,那麼,任何人都不可能與之共存。他必須尋找各種方法來緩解這種驚恐,而且事實上他確實會這麼做。這些方法有些我們已經提到過,其他的我們會在後面章節加以討論。 在討論完自我憎恨及其所具有的破壞力之後,我們必定會發現這其中存在一個很大的悲劇,這或許是人心理的最大悲劇。人在追求無限與絕對的同時,也是在摧毀他自己。當他與承諾給他榮譽的魔鬼達成協定時,他就必定會墮入地獄——墮入他自己內心深處的地獄。 * * * 注釋: [1]參見《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The Neurotic Personality of Our Time),在這本書中,我用「留下痕跡」(register)一詞來表示這樣一個事實,即他好像感覺到了自己內臟和骨頭中所發生的事情,但又沒有意識到。 [2]這是繆里爾·艾維米(Muriel Ivimey)博士給我的建議。 [3]參見卡羅琳·牛頓(Caroline Newton)翻譯的詩集Auf vielen Wegen, R.Piper and Co., Munich, 1921。 [4]Franz Alexander,The Psychoanalysis of the Total Personality, Nervous and Mental Disease Publishing Co., 1930;Karl A.Menninger, Man Against Himself, Harcourt, Brace and Co., 1938. [5]發表於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oanalysis, vol.Ⅸ,1949。 [6] Jean Bloch-Michel,The Witness, Pantheon Press, 1949. [7]參見第六章——與自我的疏離。 [8] Franz Kafka, The Trial, Alfred A.Knopf, 1937. [9]Erich Fromm, Man for Himself, Rinehart, 1947. [10]參見Karen Horney, Our Inner Conflicts, W.W.Norton, 1945, Chapter 10, The Impoverishment of Person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