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物語 · 說通感

林語堂 《世相物語》
西洋文字每有無法譯出者,在萬不得已時只好另創新的名詞。英文中之monsense,法文中之bon sens,便是無從譯出之一字,這字的意義,近於常識,而非常識。常識是指常人所有,或應有的知識;monsense卻是指常人所常有的一種對付問題或環境極平易極簡單而又極健全合理的判斷力。在中文最近的字樣,是「懂事」「明理」「近情」「入情入理」等,但這些字都不是文法上所謂名詞,不能表示一種特別對付問題的智力。 因為這字是與理論,空想相對的。學者頭腦,每脫離現實,長談闊論,不著邊際,而眼前事理之是非,反而懵懂。monsense卻是正正相反,是憑觀察事理,斟酌形勢而作一種直接的判斷。在英文言人沒有monsense,就是等於中文言人。「不懂事」,「不近情」。在學理上,一人沒有monsense,就常要發懸想空談,迂曲怪論。 這字我曾譯為「庸見」,取庸字不易而近中庸之義。因為monsense必定是合乎中庸之道的。但是此名詞自己覺得不好,再四思維,認為譯為「通感」最為妥當。感者言其直感作用,懂事的人臨機應斷,皆憑直接的經驗。有此通感者,就能臨時決其是非。通者,取人之通情之義,因學者的知識,是專家所獨有的,通感卻是俗人所同有的。英文mon,亦原指「常人共有」之義。 一國的民族,富於通感,其文化是比較健全的,是富於對付實際的能力的。在歐洲國族中,德人長於理論,法人長於審美,英人長於通感,也就是長於實際。英國人在學理上,每每前後矛盾,以糊塗著名,似乎是一種缺憾,但是在實際上英人應付環境,卻正因其不顧學理,而能只憑通感,糊塗度過難關。譬如十九世紀的大英帝國,若不是有此種智力,在二十世紀早已崩潰了。但是哀耳蘭要獨立,英人無法時也就讓他獨立。 加拿大,澳洲實際上也取得獨立自治權。然而英人卻會想出一種保持權衡的方法,叫做大英帝國聯邦mon wealth of the british empire,避免這個關頭。 英國憲法,在學理上,也是一種前補後竄荒謬矛盾百衲式的歷史遺物,但是在實際上,卻能保障英國民權,而保持比美法所謂共和國更實在的民治精神。法國革命所鬧的「自由」,「平等」,「博愛」等理想名調,英人是毫不在意,不為所動的。所以英國到現在還有一個皇帝,然而在所謂頭腦「糊塗」的英人,尊君與民治並不認為一種矛盾,於是就讓他糊塗下去,而實際上的民治,卻不肯放鬆。 通感太強,也有弊。中國人確是中庸思想,極惡極端理論,一切以調和妥洽為解決問題的方式。賣國官僚,誤國大夫,個個說起來都是好人,都有「苦衷」,而這種「苦衷」在懂世故的人都能了解,只有「不懂事」「熱理想」的青年不能原諒。這是通感太強的毛病,遂至一切高尚理想,熱中至誠,都化為調和,妥洽而歸於烏有。 黎元洪曾發表「有飯大家吃」之政治方式,這方式在中國可以解決一切政治糾紛,甚合通感之義。這是中國式之通感,也就是中國式之幽默。 是的,我是極端反對中國人行為上之幽默及言論上之不幽默。我惡今日當局要人行為上之幽默及言論上之不幽默,故以幽默刺之,使之幽默自省,知道這種行為上之幽默及言論上之不幽默,是可以亡國的。行為上幽默的人,若不幽默自省,老羞成怒,禁止幽默,將來就可放膽作其幽默行為。中國就會幽幽默默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