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氏六帖 · 釋氏六帖卷第十五
齊州開元寺講俱舍論賜紫明教大師義楚集
○軍旅雄勇部第二十九
○軍旅(一)
軍旅四陣
根本律云:軍有其四:一象,二馬,三車,四步。旗有其四:一師子,二大牛,三□魚,四飛鳥。陳勢有四:一梢刃勢,二車轅,三半月,四鵬[羽*戈]等。
魔有十軍
大方廣華嚴經云:一、欲貪軍,二、憂愁軍,三、饑渴,四、愛染,五、昏睡,六、恐怖,七、疑悔,八、忿覆,九、悲惱,十、贊毀邪稱譽等。軍通上,與般若論同。摧滅善法,如軍旅也。
受賞不同
智論云:三軍用命相傷,將軍受之賞賜,工匠計度,受利三倍,運斧者少也。
兵則貴右。
老子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以用之,用則殺人害物。
西國戰旅
西域記云:戰士驍雄異狀,必選子父相傳其業,遂窮兵術。居即宮盧周衛,征則奮旅前鋒。凡有四兵:步、馬、車、象。象則被以堅甲,牙施利距,一將安乘,授其節度,兩卒左右以之御。車以駟馬,兵師居乘,列卒周衛,扶其輪轂。馬軍散御,逐北奔命;步軍輕扞,敢勇充選。負大[打-丁+鹵],執長戟,或持刀劍,前奮行陳。凡諸戎器,莫不鋒銳,所謂矛、楯、弓、箭、刀、劍、戟、斧、戈、殳、長矟、輪索之屬,皆世習矣。象上使者,上四人,下八人;馬一人,下二人;車一人,上下逐車四人。又西域阿陀國戰敗者,以女服而辱之。
○鬬戰(二)
兄弟之戰
莊嚴論云:阿越國王兄弟二人爭國共戰,弟用索及兄項,將拽下馬,兄念三寶,因發大乘心,索尋寸斷,方免被擒。
戰生天上
成實論十云:若人忠教殺賊得勝者,死生天上,女樂來迎受福。何以故?賊壞善入村落城邑,前人除害殺之,故獲勝福矣。
戰敗毀佛
北涼河西王蒙遜,為母造丈六石佛,在於山寺,素所敬重。宋元嘉六年,遣世子興國攻敵被殺,遜怒佛無靈,下令毀寺殺僧,佛淚下如雨。遜聞自往,至其寺門戰慄,喚左右扶入,見佛淚下,禮謝自責,令僧還複本寺,敬信逾前。出法苑珠林
恩戰之本
孟子曰:宋,小國,將行王政,齊、楚惡而伐,如何?孟子曰:毫與葛伯為隣,不修祀。湯使人問,曰:無犧牲。與之,復不祀。又問之,曰:無粢盛。湯使毫眾耕之。饋食者伯卒,兵奪其童子黍肉,殺之。湯為殺匹夫,無故一舉而尅之。
黃帝蚩尤
史記云:黃帝時,蚩尤銅頭鐵額,作亂天下,與黃帝戰於板泉,以登帝位。蚩尤逆命,復戰涿鹿之野,凡經五十二戰。又顓頊時,共工氏亂,觸不周山,天柱折,地維絕,顓頊誅之。又三苗於左洞庭,右彭蠡,舜因囚堯城。舜與有苗戰於丹水之浦,堯上射九烏落。楚辭曰:十日代出,流金鑠石,繳大風於青丘,斬修蛇於洞庭,戮封豖於大澤,殺九癭於[漓-禸]水。尚書云:洪水滔天,懷山襄陵,黎民阻飢,百姓昏墊。禹時,百姓各以其心退耕於野,三苗不修德,禹親滅之。夏桀居河濟,右太華,伊在南,羊腸背其北,乃至武王伐紂於牧野,血流漂杵,誅之鹿台也。
鬬戰二王
根本律云:魔竭王與王舍城王戰,王舍初羸疲,兵散而走。六眾比丘曰:他既敗,勿得深逐。汝不聞野干被逼,勢同猛虎,故須後敗矣。
戰不責兵
十住婆沙云:如兵戰敗,君但責將,兵眾無知;如菩薩不救有情,十方諸佛責之也。又四分云:比丘不得往觀軍陣。
鬬戰自得
大隨求云:波羅奈王名曰梵施,有鄰國四兵來侵王境,王將此咒在身,與之戰鬬,悉皆降伏。
兵戰:有功。
法華經云:譬如強力轉輪王,以四兵討伐不賓,王即見有功者,隨功賞城邑聚落等,乃至髻中明珠,末後與之,王諸眷屬,即大驚怖等。
留離戰釋
阿含云:釋種成新殿,請諸佛僧。留離王子與伴苦行婆羅門子輙先[日/舛]之,釋種嗔責,拽下罵言:奴婢之子!留離曰:我若為君,當雪此恥。苦行記之。後離王登位,苦行白王,王即發四兵來伐迦維釋種。佛在路側枯樹下坐,表失親廕,乃進兵攻城。釋種持不殺戒,亦放箭至四十、三十、二十里者,但傷彼甲冑,而以種種刀杖終不傷。尋總被煞,煞魚因也。
修羅戰天
婆沙云:修羅因女事天,得蘇陀味以自福,變卻為天欺。誰時興兵戰,或空中血下,刀劍、皮肉、耳鼻等下;或被天帝念般若力,五系修羅在其殿前;或帝釋敗,回車避巢等。
○劫賊(三)
賊有五種
摩得勒伽律云:一、劫強取;二、軟語;三、苦切;四、受寄不還;五、施以重索。又五大賊:一、用四方僧物;二、自言得羅漢;三、佛說法稱自言;四、不精進;五、多眾回遶,現其異相誑人。
舍想不索。
有部律云:若比丘被賊刧,盜刧物已,作舍想,彼已作、已有念見,應與直漸取,不應送官,但為說法從乞,或酬半價。如直取自犯,其盜未除。
嬾墮為本
俱舍云:刧盜過起,自成刧末,因長取香稻,以備後食,餘人相仿,貪墮生焉。由是香稻隨取不生,慮其遠盡,遂立疆界,眾共分田,便即於己田分生恡護心,於他田分便生侵奪。刧盜既興,遂立田主,雇令守田。
五種三相
十住論云:一、魔眾,二、外道,三、煩惱,四、諸根,五、五蘊,皆曰賊也。又律云:賊有三相:一、常有悕色;二、服裝異常;三、多游險路,如惡羅剎。
五神三嫌
七佛咒經云:盜戒有五神:一、法善,二、佛奴,三、僧善,四、廣在,五、慈善。此五皆是盜戒神名。又根本雜事二十四云:人有三嫌,亦名為賊:一、無事多言語,二、身著垢膩衣,三、不請赴他食。此三為人賊。
羣賊受化
報恩經云:有五百羣賊,斷路為業。佛觀根熟,乃化一人,乘大名象,身衣七寶。賊見欲刧,化人放箭射之,眾皆傷中,苦痛至極,求哀懺悔。化人曰:汝等能皈三寶受戒,斷殺而可免也。五百羣賊依言而免,一時受化。又云:佛昔因中與五百人為伴,遇賊,賊先令一人來伺察之。其人與佛先為其友,乃密告之,恐同遭害。佛思曰:今先殺此一人,驚彼五百,免同作惡,我自受苦等。
認賊為子
萬行經云:如人認賊為子,委付財物,終無所益。如人妄認六塵,亦如此也。
五、共拔刀
投身餓虎。經云:太子厭身,五賊拔刀,隨後奔逐。五蘊老逼,亦如是也。又如毒蛇丘井,空聚浮雲等。
比丘賊住。
金藏經云:若有比丘不行我法,但貪供養名利,毀諸戒律,即為賊。住我法之中,虛食信施。
咒令伏之。
咒賊經云:當誦此咒,令賊伏之,不能為作,以咒力故。
賊亦非盜
弘明集云:能言不能行,國之師;能行不能言,國之用;能行能言,國之寶;不能言不能行,國之賊也。
道為米賊
佛道論云:蜀中記說張陵得咒鬼書,有人慾學法者,納米五斗,時號米賊。子衡,孫魯,黃巾皮冠,眾名鬼卒祭酒等,作亂,曹操滅之。
少妻被誘
根本雜事二十七:有老婆羅門少妻行,被人誘將,稱是我婦,爭梵見官。大藥見之,令禁驗察。老者不食,曰:老者妻,少者重杖。坑埋至咽,以孔雀膽書額。余賊同此治之,盜息也。
可奪皈主
瑜伽論云:菩薩若見賊盜佛、塔、法、僧等物,如是見,以力能奪取皈主,無令彼賊受長刧苦,為憐愍故。小乘不然,若屬他己,自犯其盜,不許奪也。
受三皈喜。
百緣經云:有一比丘,因得一[疊*毛],被賊所奪。更索其[疊*毛],又取其鉢。比丘云:此賊無足。遂設其計,令於窗中申手與汝。賊申手,被拽繩系之在柱。其賊求哀,比丘以棒打之,隨棒教言皈依佛等,三棒後放。賊曰:佛大慈悲,若說五皈,我當死矣。乃出家。
稱佛得頭
生經云:昔諸人事神,以金為頭。有賊盜之,終不能得。其賊乃稱南無佛,神即授頭與之。賊曰:佛大慈。遂出家也。
不應違彼。
根本律云:比丘居蘭若,有其賊至,凡賊所索,皆不與之,稱三寶物。賊遂殺比丘,或斷手足。佛因立戒曰:賊為林野貴人,不得違也。如王官等,設三寶物,與亦無犯。乃至說戒來,亦莫遮也。
被劫而免。
慈恩傳云:三藏至西域,被賊刧物都盡,兼捉三藏置在壇上祭天,尋遇風雷,聖力方免。見其同伴而相勉曰:大寶曰生,勿為小賊矣。
賊為比丘
異相云:時有一賊,被王捉急,竊為比丘,不思道德。佛知喚來,乃為說法教誡:汝在俗為賊,今賊住,然免王怖。後報地獄如何?賊因是悟道修行。
鴦掘稅指
智論云:鴦掘摩羅,此雲指鬘。先事外道師,其妻極少。鴦掘有貌,其妻慕之,曰:弟子之法,不應如是,安有此理?其妻恐夫知,先返告曰:夫今應知,鴛掘惱我。師聞怒之。又彼方大,須計殺之,曰:我婆羅門法,無如是理,汝宜滅惡。須千人手指,結以為鬘,祠梵天,其罪方滅。意欲令其官殺鴛掘,乃斷道為賊,稅人手指,乃至十少其一,無人敢過。母為送食,欲斷母指,佛觀根熟而來,化之入道,後感獄火等。
六賊破家
大佛名經云:佛言:善男子,眼觀妙色,婬佚由此生,鬬亂諍訟,不生禪定,是一大賊;二、耳聞聲,善惡攀緣;三、鼻嗅好香,長其十惡;四、舌貪五味,妄說是非;五、身染細觸恩愛。由此六意,如陽焰、奸猾、相頑、戒定等,失此六大賊,破汝善家也。
○竊盜(四)
竊盜
與賊不異,然力取私竊不同也。
智不能殺
百緣經云:有賊竊佛塔內王所施珠,得賊不殺。智臣誘之令醉,與宮女誑之曰:汝今在天上也。賊醒曰:我曾寺中夜竊聞比丘說,天人目不瞬也,此非天也。然後免死,乃投佛出家。曰:聞一義免死,何況多也。
那律續燈
本行經云:那律因中為竊,夜入佛塔中,見照佛燈暗,以箭挑燈續油,立願故,得天眼報出家等。
偷衣盜法
百喻經云:有盜盜王衣,捉得曰:我祖父衣,王今著之。不知倒正表里,如外道盜佛經,不知義理。
好色兼竊
根本律雜事二十七云:有居士娶婦未久,恐乏家財,遠求親識,得金銀五百,數年而歸。夜至村外,思自念曰:我妻少年,恐有他意,且將金銀埋在林中,以糞記之。夜扣其門,妻正與他少年共食,酒炙畢備,聞扣門聲,知是夫至,令少年在床下藏。開門,夫見飲食,大怪問之。妻曰:昨夜天神告我,知君至也,備以待君。夫喜,共食而寢。妻曰:汝數年在外,得何物來?曰:得金銀五百。何在?曰:在某林中,糞記之。床下人知,出已先取。居士至明,去取不見,大笑。皈告智藥大臣,藥曰:錢在勿憂。令皈設會,有夫伺之,果得賊也。何見夫迎婦笑,即賊也。
誤取耕衣
優婆塞戒經云:有人耕田,置草架衣,人為無主誤取,耕者曰:我衣。前人慚而卻還也。
錯持浣衣
律云:有比丘求糞掃衣,至水濱,見衣持去。浣衣者曰:我衣比丘為無主,將入寺。衣主見佛,佛令還彼。如後更見有衣,先於高處遠白,無主認得。
七緣成重。
俱舍云:一、作非己物想,二、不同意,三、不暫用,四、知有主,五、不狂,六、不心亂,七、不病壞心。具此七種,成盜罪重,異此即輕。
四錢成夷
律云:西國王法,四錢即殺。佛制盜戒,四錢成波羅夷罪,此雲他勝,或不共住也。
盜用他犁
罵意經云:有盜取他犂田,用畢心悔,白佛。佛言:意何?曰:欲還金犂。佛言:不解盜過。
不白飲水
六度經云:仙人道行,以渴所逼,不白主人,便飲池水。悔過,詣王請罪。王曰:非罪。仙曰:是盜。王且令在後園,以國事多忘,經六日。後佛修道六年苦行,以是因感矣。
俯首應心
西域記云:有盜夜入佛塔,故取佛髻珠,手終不及。盜下曰:佛因中舍國城、妻子、頭目、髓腦,何以果位惜頂上一珠?佛乃低頭與之。其珠後入市賣,王捉得,問之曰:因何盜珠?曰:彼佛與我勑看塑像,猶首低也。王令贖之,施佛頂上,首現低也。
飢合食草
莊嚴論云:有輔相子,後因貧極,入於王宮行盜,竊得其物已,又自大飢,故見白灰,乃誤食之,為是其[飢-幾+少],才食便悟曰:我何不食苴而作賊也?因是悔焉。
盜有多種
正法念經云:婬賣買,計多與少,借貸,不買還他,隱諱他物等,皆名盜賊,非如本賊但有名。
盜不能去
續高僧傳云:有賊取普安物者,迷不能去,縛足相似。花嚴經力。
求那唾壺
高僧求那,有唾壺被賊將去,那以空席捲之,誦咒自來也。
不貴難得
老子云: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清慎無貪。
○不律(五)。
兇惡非律
俱舍云:律為法律,即十善等。兇惡不行,名為非律,即諸造惡者總名。故西域云:諸造惡者,皆名非律。義人為不依法律。
非律之儔。
報恩經云:所謂屠兒魁膾,養豬雞羊,捕漁獵師,網鳥捕[口*莽],咒虵縛龍,獄吏作賊置網,經營惡事,斷理惡王,諸懷惡也。
屠兒請佛
法句經云:有犯過惡,自為外道,常懷噁心,令屠業人詐來請佛齋,意待問佛還有福有罪。佛受請來問,佛曰:罪福不亡,各異皆在矣。
殺以勸人
芬陀利經云:大悲菩薩現為屠人,逼有情類皆令修戒,不從者殺之,非實也。故現威愶而令修道,化相不同也。
伽吒宿命。
法華云:伽吒惡人,少小以來,與未生怨王為友。登王位,乞願獨為屠業。王曰:不懼後世。曰:我七生為此業耳。王來問佛,佛曰:此人因中曾供養辟支佛,邪業所感如是矣。
○殺生(六)
異相多種
律雲自殺、勸他、讚嘆王法,因便與方藥、遣使,從貪、嗔、痴起其殺業等。
殺戒神名
七佛咒經云:一名波吒羅,二摩和羅,三波睺羅,四呼奴吒,五賴羅吒,皆殺戒神名。
隨福分三。
萬行首楞嚴經云:殺生之人,上福者為神龍,非因殺自有別業。中為飛行夜叉,下為地行羅剎,皆有別業助。
依罪受報
十善戒經云:閻羅王晝夜六時呵諸罪人:汝樂殺生,令他受苦。汝今合受刀山炎熱地獄苦。一日一夜,六十億生死身,作八萬四千段,還合活如故也。
王戮聖人
異相云:昔有王無其膾子,勑一人不從,曰:我受佛戒。王令殺之。其人兄弟七個,兼有老母,王令次子,乃至七子,皆曰:受戒。王次第殺之。至第七者,母來白王,王怒:前六子不來,何也?母曰:六子皆已得道,所以不來。此小子未也,願王留之,恐犯戒也。王知是悔過自責,遂為焚屍,立寺起塔,藏其舍利也。
以氣噓之。
無所有經云:時有主殺者,名曰氣噓,命終有子。王令主殺,不同其父,秪以氣噓令死。此子不然,非用刀杖,唯以口齧咽喉令死,兼食其血肉骨髓,以業力故。
用為飲食。
央掘經云:時有一人,以殺為業,用肉為食,以人血為酒。因見佛故,悔過自責,禮佛懺謝,便感手生花篋供佛。此即是聖人化作。
為殺無罪
十住婆沙云:如安息國殺生,命令度苦;東天竺祠中殺生,祭天祈福;欲生梵天,父母老病,殺得勝福,免困苦故;虵蠍等為人毒害,及虎狼毒獸等殺,皆無罪,痴行殺也。
受施須教
育王傳云:昔有一家,常供一道人。其人賣肉為業,道人未及教善,其人已死,河內為神,劍輪隨後,日夜受苦。道人因事與伴過河,神報舡索,道人責不相教善。
五種不疑
正法念經云:有五種殺,不疑無罪:道行、擲物、醫師、父母、打子、燒薪、原野,心別故,無殺心故,是以無罪也。
自殺誤殺
律云:有比丘厭身,閣上投下,殺他人父。比丘不死,子來見王,索比丘命。王放子,須索。王曰:汝還上樓,投身下殺比丘。子怖方止。
畏知被殺
異相云:迦留陀夷化飯之家,偶見其妻。賊通,妻恐夫知。其妻語賊曰:此事終泄比丘知矣,不如殺之,以免後悔。賊殺比丘,埋在糞中。王知,俱殺也。
獲報如因
出曜經云:行怨得怨,罵人得罵,擊他得擊,殺他得殺,因果必然。
廣額之藝
涅盤云:有屠兒名曰廣額,日殺其羊,後見舍利弗,化受八戒,死得生天,為毘沙門天王子,此遇聖免也。
如響之報。
淨名經云:是殺生,是殺生報;是妄語,是妄語報;是兩舌,是兩舌報;是無義語,是無義語報等。
殺有十六
涅盤經云:有十六種:一為利餧羊肥賣,二為利買,三賣豬,四買豬,五殺牛,六殺雞,七鉤魚,八獵師,九刧奪,十魁膾,十一網鳥,十二兩舌,十三獄卒,十四斷事,十五惡王,十六咒龍。
比丘屠羊
大莊嚴論云:昔有比丘住阿練若,未堅戒定,遇一寡婦來親近,後相染著,乃令罷道。比丘不閒餘業,便學屠羊。後遇親識比丘示道,重令出家,悔罪得戒。
○打縛(七)
無智被打
雜寶藏經云:有老無智比丘,因見居士福至,供養上座,咒願常得如此。後至凶衰之家,受他供養,便為咒願,常得如此,被打。又至夌[卄/積]左旋,見墓右轉,觸網驚鳥,匍匐浣衣,皆被熟打,無智失時。
四種應打
雜事律二十四云:智養大臣,王怒曰:汝應打。曰:臣不應打。有四種應打何也?婦打隨其夫,驢打疾行其道,帛打令其光,皷打令其鳴。
打屍散花
育王經云:昔有道人路行,見一鬼以杖打其屍,問曰:何打此屍乎?鬼曰:生不修福,但造諸惡,故令遣我受斯苦報。又見一天人以花散於屍上,問曰:何也?曰:因此作善,令我生天。
奴婢不瞋。
像法決定經云:俗人不問貴賤,不得打三寶、奴婢、畜生,及受三寶、奴婢禮,皆得殃咎。
闡提惡人
涅盤經云:闍王欲詣佛,曰:佛近不及,惡如鴛鴦不近廁也,天帝不共鬼神同處。闡名信提云:不即無信人。
排打殺父
律云:有比丘與老師居,是父同行。遇夜,排令速行,父死;又遇夜,虎狼咬父死;又墮入上死;又如愚子以杖打父身蚊,父死。又云:一切畏刀杖,無不愛受命,恕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打。
打牧牛人
四分律云:有比丘見牧牛人臥,以衣枕頭,為是死人,以杖打破其頭,欲取其衣,返被他打,欲死,白佛。佛制戒不許,設是死人,亦不合打也。
孔雀被縛
孔雀明王經云:爾時孔雀王與羅多彩女,從林至林,從山至山,而為遊戲,遂鳥??縛之。
○相撲(八)
比丘不許。
五百問事經云:比丘不許相撲,及與白衣等,皆犯墮罪。
撲皆令伏。
本行經云:太子與諸釋童子勇力相撲,眾皆不及,唯天授力大,不伏太子,被太子手執繞塲,或擎在空,或安在地,擲弄再三,不令損其支節,撲在地等,乃至百齊來皆倒。
勿令親近
法華經云:相叉相撲,皆勿親近兇險戲等。
背痛之報
本起經云:昔佛因中,曾為相撲人來,曾為被誑,遂折其腰背,至今痛在宿因也。
力士之戲
報恩經云:波羅奈王令力士鬬戲相撲,蹈起磐石,下有函等。
為是相撲。
律云:有比丘襞擪衣裙,欲上其樹,有所取索。有居士見曰:欲相撲耶?具事白佛,佛曰:不得上樹,招俗譏嫌也。
○漁人(九)
漁人受化
異相云:有漁人五百取魚,積世為業。佛見愍之,就化之,示其善惡因果,猶生疑也。乃化一人,從江而來,水只至膝。人皆怪而問曰:我性愚直,南見一人,問水深淺,言可至踝,吾信渡之。諸人曰:異哉!我等何為無信根?
在水漸進。
法炬經云:漁人養子一二歲已,便致水出沒令熟,乃至長成,能入大海。
不絕其化。
高僧傳云:滬瀆口智者大師,見漁人化之不從,以二葉擲水,變二水牛,在水共鬬,壞其網罟,方信。後買放生池等。
漁者多緣
報恩經云:釋種因中,為漁人殺他二大魚,俱羅在魚腹,父於漁人處買得吞環百頭,人競子,各在諸部,更不重錄。
詹何善鉤
孟子曰:楚人詹何善鉤,有聞於國,以獨繭絲為綸,芒針為鉤,荊條為竿,剖粒為餌,引盈車之魚,楚王聞而異之,問漁師如何,曰:臣聞先太夫蒲且子善才,弱弓繳纖,乘風振之,連雙鶬於青雲,用心專,動手均,臣因學之,五年始盡其妙,臣之臨河持竿,心無雜慮,唯漁獵之務,意在其漁,投綸沈鉤,手無輕重,物莫能亂,魚見臣鉤餌,猶沈埃聚沫,吞之不疑,以弱取強,以輕致重也,治國若此,則天下可運於一握哉。
網張四面
呂氏春秋曰:湯見設網四面,祝之,天下地上,四方皆入我網,湯見曰:嘻,盡之矣,非桀其孰如此也。
○獵師(十)
獵師圖象
智論云:菩薩示現為象,有獵師圖之,象乃以鼻收取,獵人安慰,不合雌象蹈之,又於石罅中板牙施之。
變服為僧
報恩經云:獵師見金毛師子常近比丘,來告家屬曰:我七世已來為獵師,未曾見有此獸。王身毛金色,若得其皮奉上王者,當獲大富。乃剃頭披袈裟,持勁弓毒箭殺之,取皮上王。王問其緣,大怒,獵師逐之。
臂弓聽法
譬喻經云:有獵師臂弓攜鳥,聽佛說法,佛不為說而去。阿難問佛:何不為說?曰:我普為一切,此人是大菩薩,曾為國王,恩不能普。有不顧者,一宮嫌恨於王,共謀藥殺於王,今所攜禽是。當時藥王者,一宮人也。負他王償命畢,此人方法化悟解也。
在庵設網
本行經云:佛昔因中曾作飛鳥,調達作獵師,庵中以草遮身,設網捕諸飛鳥,佛因知而去矣,獵師不得。
三乘三獸
智論云:小乘如鹿,在園中箭,但念出園;緣覺如犀,在園中箭,猶念其子。象喻大乘,園中安隱而出,無怖無畏矣。
四、人見與
生經云:有四人見獵人得一鹿,一言鹿乞者與角,一人言兄得腳,一言知我心者得心腸,一人言骨肉總得。故知人言須善軟也。
永陽馬失。
續高僧傳云:陳永陽因獵馬失,感梵僧來手觸,便自製願,文在傳。為王重佛,永斷畋獵。
獵人負恩
異相云:昔有國王,舍國修行。時在山中,遇大風雹,而有獵師烏蛇三種,皆墮深坑。仙人愍之,皆為救濟,天晴總去。仙人後因入城,到獵家,與語不應,與笑不喜,乞食不得。烏後報恩,銜王夫人髻中珠,送與仙人。獵後知之,告王為盜,王與捉仙人禁之。蛇知,夜入宮,螫太子手,仙人醫之乃免。蛇報恩也。
屠獵不得
薩遮尼乾子經云:薩遮曰:菩薩為王治國,屠獵羅網,焚燒山澤,放鷹走狗,皆悉不行。
殺獵別住
法顯傳云:中天竺不殺有屠業,別住城外,入城擊木自異,不相湯突。國中不養雞豬,不賣生口。市無屠人,賣肉沽酒,婬貪之類,亦在城外為行居住。凡是什流,尠有感動闚其門者。貨乃用貝齒等。
盜取師子
譬喻經云:有師子生二兒,欲出求食,寄在道人處。道人偶出,被獵盜取作沙門像來。二子不疑,被煞剝皮去賣。道人歸不見,入定觀見,遂乃索以為坐褥。願二子早生人中,後生在長者家。雙生長已,求為弟子,度令得道,還坐自皮。
○欠負(十一)
負債而食
要集云:三業不勤,負債而食:身業,眾護威儀,旋繞禮拜;口業,讀誦唱唄,受持經典,講說等;意業,修禪習定。如是總闕食他信施,即負他債須償。
自欠須償
譬喻云:有射王得一道人,善作梵音,王為之歌。有客見,欲從王買,道人出錢三十萬。道人曰:汝今自贖也。王前生賣,惹汝買三錢,我作保,汝不還他利,生此
畫地索債
百緣經云:佛行舍衛城,有婆羅門畫地為界,不令佛過,須得金錢五百。須達長者見而為償,佛曰:過去生此為樂,而汝欠他錢五百,我作保證也。
欠償自縊
賢愚經云:有人欠償極多,無力可償,便欲以繩自縊。時有一人,尋時便見,謂曰:汝因何也?曰:欠償不少。曰:勿為我與汝償。乃至財物都盡。後入海求寶,遇風,又捨身救人,乃佛因地也。
欠他須償。
成實論云:若人欠償不償,為牛、羊、獐、鹿、驢、馬、駝、騾等償,他據直多少,或雲有利資倍,如三寶物重倍,多過本等。
兄為與還。
金藏經云:有兄弟二人,兄出家得果,弟常為居家慳恡,欠他人一錢鹽。後死為牛,見兄羞死,以常勸為善,故其債兄為償。
欠少費多
百喻經云:有人少一錢而往索之,過河兩錢,不見復來,又為兩錢過河,所索甚少,所費甚多,而受疲苦,如愛名利而虛往來。
○失物(十二)
比丘衣點
律雲比丘之衣,或角或里,各須點淨,恐有遺失忘誤,故令記之,又雲失衣、漂衣、燒衣或得者,入眾白問,其記點無主入眾等。
失物:還得。
根本律云:毗舍夫人生不失物而不信,驗之,將母指環擲於河中。母後得魚,環在腹中,果然重得,曰:我生不曾失物。佛言以因持不盜戒,為聖護財等。
○有過(十三)
過不自見
法華經云:不自見其過,於戒有缺漏,護惜其瑕疵。
打擲遭棄
不空雲,持真言者,神鬼隨逐護衛,無得為過,神鬼見怒而打擲棄去。
斷舌悔過
天親傳云:菩薩不信大乘,因兄無著悟之,乃執利刀欲斷其舌,曰:舌為罪本。無著曰:昔以舌毀大乘,今以舌贊大乘,補過自新,其罪即滅。遂造大乘論。
○稅利(十四)
六稅其一
西域稅法,六稅其一。王分四分:一充國用祭祠,二宰臣,三賞聰明碩學,四給諸異道。稅賦輕薄,不虛民利。
增減不定
正法念經云:王取民賦稅,依舊法,若天災時,即與減放,秤斗均平,不逼不罰。
六、眾告稅
根本律云:難陀寺近路有商客,有物偷稅,六眾夜知,為不相酬,反告稅官,總令刧奪。佛知制戒,不得告他稅利,教他疎失,利則生惱,非出家也。
不寄稅物
律云:若比丘有物寄在他處,偷度關稅,得罪;或與他負物偷稅,亦焉。
○斷事(十五)
有德斷事
四分律云:有慚、有愧、多聞、持戒,可眾中斷其所有比丘等是非;若持戒、多聞不具者,有慚、愧者助之。
兩分繼紹
異相云:重姓比丘初生時,父母無子,禱神得之。因至河戲,失手落水,魚吞在腹下流。長者得之,因爭其子,遂來見王。王為斷之,令長成後,各與娶妻,以子令為後嗣。後兒出家,名重姓,因中曾施佛一金錢。
二、共立盟
根本律云:大藥佐重興王,國中有商主,堅志不惑。有姓女來嬈之,不從,乃立誓約。商主曰:我若失志,輸馬一匹;我若不得,輸金錢伍伯。後時商主勸曰:不須在此,我已知汝。女曰:請馬不決,大藥斷之。令牽馬至河,與影
檀膩多災
賢愚經云:長者檀膩迦,家貧無子,借牛耕田。還主不言而來,失牛走酒,坐殺他床上。小兒走越牆,蹈殺織席老翁,遮馬折足。佛昔為王斷之,令免死。還牛不言斷舌,見牛不收。主應挑眼,牛主求體。殺子令與為夫,殺父為父。
帝名千眼。
別譯阿含經云:天帝亦名千眼因中,曾為斷事官,千百皆中,由眼見無不甘心伏罪,故以為名。千眼即天帝因中也。
產只有身
異相云:有長者亡,財合入官,以婦懷妊,王令候生非男即納。後生雖是男,總無手足及舌,乃問佛,佛曰:即曾作斷事官,有兄弟二人爭財,弟將珠與斷官,官便曲情,故感此報也。
罸惡救眾
因果經云:救一國,殺一城;救一城,殺一家;救一家,救一人等。
古法定實
西域古法,驗罪虛實,以石與人連囊而盛,沈之於水,石浮有犯,返此即虛。又火燒赤鐵舌,手足損虛不損實。或花散火上開,犯焦虛,秤稱食毒與羊,臨時取驗也。
擊皷坐標
中阿含七十云:西國罪人刑極者,縛在驢上,打破皷似驢鳴,令報六街,然後城外坐高標下,示眾殺之。
○大權示化部第三十
○聖女(一)
聖女希有。
月上女經云:月上女生已,便同八歲,不久長成,端正有名。城中豪貴,盡欲求問,女令集彼大眾。欲求問者,眾既集已,女為現通說法,悟道而退。
奈女生花
福德經云:迦葉佛時,有一貧女,將其奈菓供養佛僧,當感今生在奈花中出,具大福德智惠,今為王妃,生只域醫王也。
銀色割乳
銀色女經云:往昔蓮花城中有一女子,如白銀色,端正可知。時見鄰婦飢餓,欲食其子。時銀色女欲為取食,曰:我飢不可待。銀色遂割兩乳與食求佛。
瓔珞辯才
瓔珞女經云:菩薩示現長者家生,有大辯才,如維摩詰。須菩提乞食,至他中門而立。女即取鉢而謂曰:仁者乞食,為何而食?須菩提曰:佛乞食,我亦乞食。女曰:佛乞食時,有十二種利益。廣說如經。空生慚而退。
諸大聖女,
要集云:淨名女名月上,波斯匿王女名離垢,須達長者女名無垢,此皆是大權菩薩化現也。
胎中聽法
賢女經云:有長者女在母胎中,母來佛會聽法,女在胎中合掌樂聞。郍律天眼見之,問佛,女在右脇,俄而便降生。天人覆衣,皆不肯著,白有福業所感,本衣現耳。
寶錦成佛
龍女經云:有龍王女,名曰寶錦,與大迦葉共論道義,不及佛與授記,當來作佛,號曰普世如來也。
三女生花
只域經云:奈女,奈花中生;須曼女,須曼花中生;憂曇女,青蓮花中生。皆是因中供佛僧,或五百比丘尼,或為除糞,皆修淨因,本願菩薩示現也。
利行神變
法華三昧經云:利行聖女問舍利弗女人之相,改舍利弗為女人像。女,淨名丈室天女也。
龍女成佛
法華經云:有龍女年才八歲,智惠利根,善知眾生往來所趣,獻寶珠而成男子,坐蓮花而登證覺。
慈行童子。
花嚴經云:善財求法,至師子奮迅國,有師子幢王女,名曰慈行。求其法,至於女處,見其女與五百童女而為眷屬,是大菩薩說不可思議法門。其女皮膚金色,眼紫紺色,髻紺青色,以梵音聲而演法,乃至令善財觀其宮殿。
婆羅門女
地藏經云:婆羅門女,因喪其母,求覺花定自在王佛,乃知母生地獄等,與光目女同,即地藏菩薩本因也。
化女成佛
大般泥洹經云:應見女人成佛,故佛即化之,引其同類,非實女也。
○寶女(二)
寶女清音
華嚴經云:自在天王有寶女,一音能演百千音,一一音中復百千,善逝音聲亦如是。此寶女有大如是妙音,如佛等。
輪王女寶
俱舍論云:輪王有七寶,是其一焉,能隨王心,具足千子,冬溫夏涼,能悅王心,無妬多知,佛相具足等。
女亦為佛
泥洹經云:佛應度者,欲見女人為佛,方可受化發心。佛為化之,女人成佛。發心者曰:奇哉!女人亦可成佛,發心求佛。
女寶近王
中阿含經十四云:善見輪王有八萬四千夫人,女寶第一。將欲近王,王曰:妹等何不教我行慈?人命短促,一切無常,勿為放逸。女寶等羞慚而退。
玉女五百,
本行經云:佛既生已,欲歸迦毗羅城,淨飯王令掃灑街巷,嚴飾道路,五百玉女各執香花音樂等。
如觸迦陵。
薩遮尼乾子經云:輪王寶女,身觸柔軟。如大海島中有迦陵迦鳥,亦復柔軟。人得觸者,離諸疲勞、寒熱、饑渴等。
女寶問答
寶女經云:菩薩化為寶女,與舍利弗問答義,說三十二寶。又律云:男以女為寶,女以男為寶。此即相受如寶。
○魔女(三)
魔有三女。
般若論云:一名樂見,二名悅彼,三名渴受。菩薩樹下來嬈於佛,現種種姿態,佛心不動,入金剛定,即變彼三女為老癭女人,羞媿而去。
從萬二千。
維摩經云:天魔波旬從萬二千天女來嬈持世菩薩,施與令備掃灑,曰:無以此非法之物,要我沙門釋子。
女為魔縛
瑜伽論云:一切女人皆為魔也。又女人身八處可愛,能縛於人,所為歌舞、笑語、美容、進止、妙觸、就禮、豐飾,縛魔也。
女人八害
要集云:女人異於毒蛇,有其八害:蛇害一身,女害多身,二報法有無,三五識六識,四入眾有異,五生趣不同,六得果,七慈心救異,八入地獄。蛇傷人死,有生天人,蛇不定也。女人令人入地獄定也。
女有八態
要集云:女人有八十四態也,大者有八:一嫉妬,二妄嗔,三罵詈,四咒咀,五鎮壓,六慳貪,七好莊嚴塗飾無足,八含毒害。
女慕阿難
魔鄧女經云:有見阿難端正,而意欲為夫,意不能舍。母曰:不可得也。佛有神力,此佛弟子。女曰:若不得者,我當死矣。母曰:候之。母解蠱道,請阿難供養,便即閉在房中。佛力引救,方免得出。女隨阿難直至佛所,白佛曰:阿難是我夫也。佛言:阿難剃頭,汝要為夫,亦須剃頭。女為慕阿難心切,曰:我願剃頭。佛曰:阿難持戒,汝能持不?曰:能。乃得果見諦。
女魔聽眾:
莊嚴論云:王舍城中有一法師,秀眉青目,說化人皆令離欲。諸魔女曰:我等云何過日?有一婬女,少年美貌,曰:我能到寺,引諸聽眾皆來我舍。即與諸伴至寺為聽法。眾見之,無不惑者。法師神力,令彼女人化為白骨,各令皈命三寶等。
女欲過重
般若論云:女人含笑作姿,憍慢羞態,回面攝眼,美言邪盼,薄媚愚人,為之心醉,敵怨執毒,觸火猶可近,女人不可近。
七女端正
七女經云:有長者七女,端正可喜。有言丑者,與金五百,周行國內,無敢言者。詣佛,佛言:不端正。曰:云何不殺等,名為端正?
八萬四千
大愛道經云:女人有八萬四千態,動眉舉手,整衣治髻發,銜辱斜視,佯嗔惡罵,皆為魔事,幻惑男子,乃至泉枯樹死。
天女來娶
法苑云:魏濟北郡張起,字義超,以嘉平中,夜夢神女,自稱天帝令來嫁汝,有詩,來往七八年。時來有七侍女,餘人不見也。
修羅競女
阿含云:有修羅兄弟二人,競一王女而生鬬戰,共相殘害,弟兄俱死。女魔欲使,故今如此。
被送王宮
雜事二十五有比丘獨在空閒處,有魔女來相嬈。比丘曰:我持佛戒無犯,定不從汝。魔女怒,伺比丘睡,持送入王殿內。時影勝大王曰:我若未信佛時,必相致害,兼滅佛法。問其比丘:何因夜至我寢殿?具說其緣。王早白佛,佛集僧制戒,不應於魔障處獨住。
○天女(四)
摩利支天。
經云:常在前曰,無能捉縛。有人能受持此經,或見摩利支天女,或聞名者,志心供敬,不被他人執捉,或縛打。
天女執樂
上生經云:時諸閣間,有百千天女,手執樂器。時樂音中,演說苦、空、無常、無我等。又云:有二十五玉女,勝天魔後等。
大乘天女。
瓔珞女經云:有一天女,隨須菩提十二年,聞說大乘法樂,乃自悔責,遂修大乘。曰:如飢人不食雜毒也,而不樂小法。
天福將盡
正法念經云:天女福盡欲終,有九相現:皮緩、身動、花落、花變、風吹、衣變、空行、生厭、汗出、欲取花菓、樹不低枝、嫌天人丑、風散、頭上發亂等。
天女散花
維摩經云:有一天女,見諸大士以花散之,小聖著身,花不能去。天曰:何為去花?曰:此花不如法。天曰:若於佛法出家分別,是不如法;無所分別,即是如法。乃至汝何不轉女身?曰:我從十二年求女人相,了不可得矣。
辯才天女
金光明最勝王經云:辯才天女是閻羅王長姊,有大神力,智惠辨才。又大集經云:一切菩薩示受女身,不為女業等。
背負天女
般若論云:難陀是佛親弟,端正色重。其妻孫陀利未曾相離,在於高樓。佛知根熟,因往乞食。難陀見佛下樓,接鉢盛飯。其妻曰:我沐發未乾,汝便須來。佛見不接,其鉢與阿難,亦不肯接。汝自佛邊將去,難陀捧鉢隨佛,至於只園,便欲辭佛。佛曰:汝思孫陀利端正,爭如天女?共汝試看。難陀答曰:去。佛將上天,見諸天女各有天男,唯一天宮獨有天女。難陀問曰:何無其夫?曰:我夫下界佛弟。難陀曰:難陀便是。天女曰:我夫剃頭,見為沙門,汝今偽稱,非也。難陀為天女故,請佛為沙門。剃頭訖,與天女同下界。因過水,難陀背負天女而渡,乃至命終,爛臭生厭,游地獄等,方出家修道。
天女奉釋
寶積經云:天帝有十二億天女,皆能變身,與彼歡樂。彼皆為與我非余,天帝無染。
釋氏六帖卷十五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