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選 · 商君列傳

王伯祥 《史記選》
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1]名鞅,姓公孫氏,[2]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3]事魏相公叔痤為中庶子。[4]公叔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痤病,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5]將奈社稷何?」[6]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7]王且去,痤屏人言曰:[8]「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痤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9]王色不許我。[10]我方先君後臣,[11]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12]且見禽。」[13]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14] 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15]將修繆公之業,[16]東復侵地。[17]迺遂西入秦,[18]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19]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20]「子之客妄人耳,[21]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22]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23]其志不開悟矣。」[24]後五日,復求見鞅。[25]鞅復見孝公,益愈,[26]然而未中旨。[27]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語公以王道而未入也,[28]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29]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30]衛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31]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甚也。」[32]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33]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34]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35]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36] 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37]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38]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39]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40]愚者於成事,[41]知者見於未萌。[42]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43]論至德者不和於俗,[44]成大功者不謀於眾。[45]是以聖人苟可以彊國,不法其故;[46]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47]孝公曰:「善。」甘龍曰:[48]「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49]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50]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51]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52]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53]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54]三代不同禮而王,[55]五伯不同法而霸。[56]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57]杜摯曰:[58]「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59]法古無過,循禮無邪。」[60]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61]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62]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63]卒定變法之令。[64] 令民為什伍,[65]而相收司連坐。[66]不告姦者腰斬,[67]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68]匿姦者與降敵同罰。[69]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70]有軍功者,[71]各以率受上爵。[72]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73]僇力本業耕織,[74]致粟帛多者,[75]復其身。[76]事末利及怠而貧者,[77]舉以為收孥。[78]宗室非有軍功論,[79]不得為屬籍。[80]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81]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82] 令既具,[83]未布,[84]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85]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86]民怪之,[87]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88]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朞年,[89]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90]於是太子犯法。[91]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92]將法太子。[93]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94]明日,秦人皆趨令。[95]行之十年,秦民大說,[96]道不拾遺,[97]山無盜賊,家給人足。[98]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99]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100]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101]盡遷之於邊城。[102]其後民莫敢議令。[103] 於是以鞅為大良造,[104]將兵圍魏安邑,降之。[105]居三年,作為築冀闕宮庭於咸陽,[106]秦自雍徙都之。[107]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108]而集小都鄉邑聚為縣,[109]置令、丞。[110]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111]平斗桶權衡丈尺。[112]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113]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114]諸侯畢賀。[115]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龐涓。[116] 其明年,衛鞅說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領阨之西,[117]都安邑,[118]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119]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120]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121]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122]此帝王之業也。」[123]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擊之。[124]軍既相距,[125]衛鞅遺魏將公子卬書曰:「吾始與公子,[126]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127]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卬,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128]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129]國內空,[130]日以削,[131]恐。[132]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133]而魏遂去安邑,[134]徙都大梁。[135]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136]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137]號為商君。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138]趙良見商君。[139]商君曰:「鞅之得見也,從孟蘭皋,[140]今鞅請得交可乎?」[141]趙良曰:「仆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推賢而戴者進,聚不肖而王者退。』[142]仆不肖,[143]故不敢受命。仆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仆聽君之義,[144]則恐仆貪位、貪名也。故不敢聞命。」[145]商君曰:「子不說吾治秦與?」[146]趙良曰:「反聽之謂聰,內視之謂明,自勝之謂彊。[147]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148]君不若道虞舜之道,[149]無為問仆矣。」[150]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151]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152]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153]趙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154]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155]武王諤諤以昌,殷紂墨墨以亡。[156]君若不非武王乎,[157]則仆請終日正言而無誅,[158]可乎?」商君曰:「語有之矣:[159]『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160]夫子果肯終日正言,[161]鞅之藥也。鞅將事子,子又何辭焉!」[162]趙良曰:「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163]聞秦繆公之賢而願望見,行而無資,自粥於秦客,[164]被褐食牛。[165]期年,[166]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167]秦國莫敢望焉。[168]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國之君,一救荊國之禍。[169]發教封內,而巴人致貢。[170]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171]由餘聞之,款關請見。[172]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173]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174]功名藏於府庫,[175]德行施於後世。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176]舂者不相杵。[177]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178]非所以為名也。[179]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闕,非所以為功也。[180]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181]是積怨畜禍也。[182]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183]今君又左建外易,[184]非所以為教也。[185]君又南面而稱寡人,[186]日繩秦之貴公子。[187]《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何不遄死。』[188]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189]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懽而黥公孫賈。[190]《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191]此數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十數,[192]從車載甲,[193]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194]持矛而操戟者旁車而趨。[195]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196]《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197]君之危若朝露,[198]尚將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199]灌園於鄙,[200]勸秦王顯岩穴之士,[201]養老存孤,[202]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203]可以少安。[204]君尚將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教,[205]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206]秦國之所以收君者,[207]豈其微哉?[208]亡可翹足而待!」[209]商君弗從。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210]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211]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212]欲舍客舍。[213]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214]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215]商君喟然嘆曰:[216]「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217]去之魏。[218]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219]魏人曰:「商君,秦之賊。[220]秦彊,而賊入魏,弗歸,[221]不可。」遂內秦。[222]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223]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224]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225]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226]曰:「莫如商鞅反者!」[227]遂滅商君之家。 太史公曰:[228]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229]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230]挾持浮說,[231]非其質矣。[232]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卬,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233]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234]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235]有以也夫![236] * * * [1] 衛,已見《孫子吳起列傳》校釋〔85〕,商君時,衛已淪為魏國的附庸了。諸庶孽公子,旁支側出之子,在公室講,已為疏屬。會注本無「公」字。 [2] 春秋之世,國君之孫皆謂之公孫,故鞅為公孫氏(古代姓、氏有別,詳《項紀》校釋〔6〕)。以出於衛,故下雲其祖本姬姓也。公孫鞅亦稱衛鞅,以此。後封於商,號商君,故又稱商鞅。 [3] 刑名之學,猶法律學。以名責實,執法相繩,謂之刑名。 [4] 公叔,氏;痤(音磋),名。蜀本、百衲宋本、黃善夫本、汲古閣本「痤」皆作「座」。中庶子本為掌公族之官。戰國時,大夫之家有中庶子,有舍人,是中庶子稍高於舍人。 [5] 諱,忌諱。有如不可諱,猶言倘有不測。世俗忌言死,後竟以「不諱」代死去。 [6] 將奈社稷何,猶言國家前途將怎麼樣,有付託何人之意。 [7] 嘿同默。 [8] 屏讀去聲。屏人言,遣退左右從人,彼此作密談。 [9] 我言若,猶言我舉薦了你。 [10] 色不許我,與上「嘿然」相應,言察其神色並不應許。 [11] 我方先君後臣,言在我的立場,當先盡君上,後及臣下。 [12] 疾去矣,猶言趕快走罷。 [13] 且見禽,言不去即將被捉。見,受也;被也。禽同擒。 [14] 悖音佩,惑亂;荒謬。豈不悖哉,嘆公叔痤的老悖糊塗。 [15] 秦孝公已見《陳涉世家》校釋〔148〕。下令求賢詳下〔17〕。 [16] 繆公即穆公任好(繆讀如穆),秦國第十三君,在位三十九年(公元前六五九—前六二一)。其十五年,始見於《春秋》,為當時五霸之一。修,蜀本、百衲本並作「脩」。業,霸業。 [17] 孝公即位,下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約,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東復侵地,欲復取河西。 [18] 迺同乃。 [19] 景,姓,楚族。監,閹人。景監,姓景的太監。 [20] 罷,會見退出之後,怒景監,心惱景監的錯舉。 [21] 妄人,大言欺人之輩。 [22] 以讓衛鞅,因孝公之怒而埋怨公孫鞅。讓是口責,與心惱之「怒」相應。 [23] 說音稅。帝道,五帝之道,即當時尊信相傳的堯、舜之道。 [24] 開悟猶領會。 [25] 復求見鞅,景監再向孝公求請進見公孫鞅。 [26] 益愈,反覆前日之論,略加修正些。即由帝道漸入王道。 [27] 未中旨,未能合孝公的意旨。 [28] 王道,三王之道,即當時盛傳的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之道。未入,未能投契動聽。 [29] 霸道,五霸之道,即以尊王攘夷為號召的齊桓、晉文之道。 [30] 誠復見我,我知之矣,猶言果能再見我,我已知道怎樣說法了。 [31] 厀,膝之本字。蜀本訛作「」,百衲本訛作「」,汲古本訛作「」;會注本徑作「膝」。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不自覺地移座挪近公孫鞅。古代的坐法,下襯茵褥(席),以兩膝據席,全身端直,臀部安於足跟之上,與今日本人的坐法正同。膝之前席,移兩膝向前,近於坐席的邊緣,湊著對話的人。故古人叫登門拜訪做「造膝」,叫移座靠攏做「前席」。 [32] 中吾君,猶言被吾君所看中。同歡。 [33] 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言欲孝公採用帝王之道與三代相比。三代指夏、商、周。 [34] 邑邑與悒悒同,心不安貌。 [35] 大說之說,讀如悅,與前面好多「說」字讀稅音的不同。 [36] 難以比德於殷、周,與上「比三代」相應,言難與殷、周比量德行的。 [37] 孝公欲用衛鞅的建議而變更法度,恐人家議論他,故衛鞅有疑行無名……之諫。那麼欲變法之上的「鞅」字當系承上而誤衍。 [38] 疑是游移不定。疑行無名,疑事無功,言沒有堅定的行為,就攪不出什麼名堂;沒有明確的設施,就建不成什麼功業。 [39] 且夫(音扶),推進一層用的提示語助詞。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言行事過人的人,本來是被世俗所非難的。 [40] 敖同謷,訾毀;譏訕。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言思慮獨到的人,必被一般人所譏毀的。 [41] 同暗。於成事,言對已成之局尚不能了了。 [42] 知同智。見於未萌,言事端尚未發露,已能覺察到它。 [43] 慮始,商量新事物的創造。樂成,安享現成事物。 [44] 論至德者不和於俗,講究大道理、大原則的,不能迎合舊習俗。 [45] 成大功者不謀於眾,建立非常之功的,不能同眾人商量。 [46] 不法其故,不必要按照老例,依從舊習的。 [47] 不循其禮,不必要悉遵舊規,拘守老法的。 [48] 甘,姓;龍,名。孝公之臣。當時軍國大事,多付群臣廷議,故甘龍等得各抒所見,互相爭論。 [49] 不易民而教,不能變更民俗而另施教化。不變法而治,不能悉改成法而更求致治之方。 [50] 因,因循;隨順。因民而教,承「不易民而教」言,謂當順民之俗而利導之,故能不勞而成功。 [51] 緣,沿襲;依照。緣法而治,承「不變法而治」言,謂當依從現行的成法來處理事務,故能吏習(習慣)而民安(安受)。 [52] 溺,沉浸。溺於所聞,局限於自己的見聞,好像陷溺在深淵之中,不能見到外面的事物。 [53] 兩者指「因民而教」,「緣法而治」言。居官守法猶言奉公守法。換句話說,就是循規蹈矩,謹守職任。 [54] 非所論於法之外,言不配講到常法之外的製法原則。 [55] 三代不同禮,夏、商、周三代迭興,並不全襲前世的禮法。所謂夏尚忠,殷尚質,周尚文是也。王與霸對舉,「王」謂統一中國,「霸」則偏霸一方。 [56] 五伯之伯讀如霸,汲古本徑作「霸」。五伯所指不一,要以齊桓、晉文、宋襄、秦穆、楚莊五君為最著。不同法,言所持的策略並不完全相同。 [57] 智者作法……不肖者拘焉,言賢智之人製作禮法制度,而愚不肖者只能奉行遵守,反而拘牽舊制,使新事不得推行。 [58] 杜摯亦孝公臣。 [59] 利不百……不易器,言利有百倍,乃可變舊法;功有十倍,乃可換新器。 [60] 法古無過,言效法古先,可以無過失。循禮無邪,言遵依禮法,可以無邪惡。 [61] 湯、武,謂商湯與周武王。夏、殷,指夏桀與殷紂。 [62] 不可非,不可以非難它或看輕它。不足多,不值得看重它或稱揚它。多,重也;厚也。 [63] 左庶長,秦第十等爵,列第十一級。按秦爵凡二十等,由下而上: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公大夫;七,官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馬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自徹侯以次,左庶長恰列在第十一級。 [64] 變法之令,變更舊法的新令。 [65] 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令民為什伍,編制居民,或為十保,或為五保,猶後世的保甲。 [66] 收,糾也。司,伺也。收司,謂相糾發。什伍之中,一家有罪,其餘諸家當連名舉發。若不糾舉,則其餘九家或四家須連帶課罪,故云連坐。會注本從單索隱本,並依王引之說,收司作「牧司」,意謂監牧伺禁,亦通。 [67] 姦同奸。不告姦即隱匿罪犯,不來告發。腰斬,攔腰截斷的酷刑。 [68] 當時新令,告姦一人,賜爵一級;斬敵首一顆亦賜爵一級。故云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 [69] 新令,隱匿(藏)姦人的人,本身處刑,家口沒入官中,收為奴婢。按律,降敵者誅其身,役其家。故云匿姦者與降敵同罰。 [70]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民間有丁男二人以上而不分居另外幹活的,一人須出兩課(兩份賦稅)。 [71] 有軍功者與下「為私鬥者」對舉,顯示他們是勇於公戰的。 [72] 率音律,有標準、規格、條件等意義。各以率受上爵,各照規格的高下,升爵受賞。蜀本「率」訛作「卒」。 [73] 各以輕重被刑大小,按照私鬥情節的輕重,分別處以大小不同的刑罰。 [74] 僇力亦作戮力,共同努力之意,參看《項紀》校釋〔173〕。 [75] 致,得也;獻也。粟帛多,承上「耕織」言。 [76] 復,免除。復其身,免其本身的徭役或豁除其本身的賦稅。 [77] 事末利謂從事商賈之業,與上耕織本業對舉,古以農桑為本業,商賈為末業。百衲本「末」訛作「未」。怠而貧者,因懶惰不事事而致貧困的人。 [78] 收孥,沒收妻子,沒為官奴婢。舉以為收孥,悉數把事末利及怠貧之人和他們的妻子沒收以為官中的奴役。 [79] 宗室,國君的親屬。非有軍功論,沒有軍功可以記錄論敘的人。 [80] 屬籍,公族宗正所掌的簿籍,猶後世皇家的玉牒。不得為屬籍,不許他載入譜牒,認為宗室。 [81] 以差次,與以家次對言。差猶等也。次,次第。名,占也。言宗室及有功勳之人,其占有田宅、侍從、服御等等,須各隨其家爵秩的班次,不得僭侈逾等的。 [82] 芬華猶尊榮。無所芬華,言沒有地方可以顯示他的尊榮。 [83] 令既具,變法之令既已準備就緒。 [84] 未布,尚未公布。 [85] 古代國都建制:前朝,後市,左祖,右社。市亦有經界門閾。國都市南門,指都城後面市場的南門,並非都城的南門。 [86] 募,徵求。用錢招雇亦叫募。徙置北門,移放於市場的北門。予,給與。十金,當時貨幣的數量;後世以一兩銀為一金,若以此為衡,那麼相當於十兩銀子了。 [87] 怪之,詫怪徙木可得十金的這件事。 [88] 輒,專擅。引申有輕忽隨便之義。輒予五十金,即便給與五十金的重賞。 [89] 朞年,一周年。朞音基。 [90] 之國都,來至秦都咸陽。言初令之不便者,聲訴新令不便的人。以千數,以千為單位來計數,想見人數之多。 [91] 於是,當此時,指秦民競言新令不便的時候。太子名駟,後嗣位為秦第三十一君。在位二十七年(公元前三三七—前三一一)。十四年上更為元年,稱王,是為惠文王,再經十四年乃死。犯法,犯新令。 [92]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言在上的人自己先犯此法,那麼就不能責望在下的人普遍執行此法了。所謂「法行自近始」。 [93] 將法太子,將依法處治太子。 [94] 公子虔、公孫賈都是秦的公族,時為太子師傅之官(參看《留侯世家》校釋〔221〕、〔222〕),故云其傅、其師。刑,動詞,指加刑於公子虔。若以後文「劓之」來參詳,則此時當系泛指加刑,不知究竟處的何種刑罰。黥為刺面之刑。指刺公子賈之面。 [95] 趨令,遵照新令執行。秦人皆趨令,與上「秦民言初令不便」相應,坐實「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一語。 [96] 說讀如悅,參看上〔35〕。 [97] 道不拾遺,言道路上偶有遺落的東西,沒有人敢拾取了自己藏起來。 [98] 給,足也。家給人足,言家家都夠用,人人都滿足。正因這樣,雖在深僻的山區也都能各自幹活,故上雲山無盜賊。 [99] 鄉邑大治,不論鄉村或城市,都能保持良好的治安。 [100] 初言令不便者,即從前「言初令之不便者」。此處的初字作本初解,有往昔義,為時間副詞。前面「初令」的初字作更始解,有新行義,則為「令」的形容詞。二者不可不辨。 [101] 亂化,梗亂教令。 [102] 盡遷之於邊城,盡把來言令便、令不便的人謫(降罰)徙到邊境去,責令他們當戍守之役。 [103] 莫敢議令,不敢再說令便、令不便。 [104] 大良造,據《索隱》雲,即秦之第十六爵大上造。那麼這時他已由十一級之左庶長升為第五級之大上造了。 [105] 圍魏安邑降之,按《六國年表》及《魏世家》,惠王十九年,築長城塞固陽。二十年,秦商鞅圍固陽降之。即指此事,則安邑當作固陽。固陽即今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的固陽縣。降音杭,投順;屈服。降之,使魏邑降服於秦。 [106] 作為,造作營為。猶言大興土木。冀闕即魏闕,宮殿朝廷前面的城樓和闕門。咸陽已見《項紀》校釋〔208〕。 [107] 雍,秦之故都,在今陝西省鳳翔縣南。 [108] 同室內息即不分居。為禁,則所罰決不止倍其賦了。參看上〔70〕。 [109] 集,合併。都、鄉、邑、聚,城鄉各區的基層行政單位。集小都鄉邑聚為縣,把零星的小單位集中起來,分成若干縣區。下雲凡三十一縣,則當時僅並境內為三十一縣,並非全國都改縣制。 [110] 令為一縣的長官,丞乃縣令的副手。 [111] 阡、陌(音千麥)即縱橫交錯的田塍(音乘,或叫田岸,或叫田埂),南北縱行的叫阡,東西橫通的叫陌。封是聚土作成的標誌。疆是劃定的境界。開阡陌封疆,言撤除原有的田塍境界,許人承領認墾。當時井田之制漸廢,百姓轉徙失業的或棄其原耕之田而不治,有餘力的又不得兼併過來代耕這棄田,於是田多荒蕪而生產力日絀,公家應收的賦稅也因而失卻平衡了。商君許人認墾,則荒田自然減少,公家的賦稅所入也自然相應地增加,故云賦稅平。 [112] 桶音統,量器名,相當於斛。權是秤錘。衡是秤桿。平斗、桶、權、衡、丈、尺,即劃一度、量、衡制度。 [113] 劓,讀倪去聲,割鼻之刑。劓之,割去公子虔的鼻子。 [114] 天子指周顯王。致胙,以祭餘的胙肉賜與他,在當時為天子尊顯諸侯的特典。 [115] 畢賀,皆來秦庭稱賀。 [116] 齊敗魏兵……殺將軍龐涓,已詳《孫子吳起列傳》。 [117] 領與嶺通。蜀本、百衲本、黃本、汲古本、會注本都徑作「嶺」。領阨,謂山嶺險阨之地,指今山西省永濟縣以東中條山一帶。 [118] 安邑本夏禹故都。戰國時為魏都。漢置安邑縣。故城在今山西省夏縣北,並非今之安邑縣。 [119] 與秦界河,與秦隔河為界。獨擅山東之利,言魏國獨能收攬河山以東的地利。此山東即指中條山以東地。 [120] 利與病對舉。條件有利,可以西向侵秦;反之,亦可東向發展,故云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 [121] 不支秦,抵擋不住秦兵東伐。東徙,離去領阨之西而往東遷避。 [122] 東鄉以制諸侯,東向以監伺諸侯的動靜,而設法控制他們。 [123] 帝王之業,謂併吞諸侯,詳參《陳涉世家》論贊。 [124] 公子卬(昂),魏之公族。將而擊之,將兵迎擊衛鞅。 [125] 相距,前鋒互相接近,尚未正式交戰也。 [126] 同歡,謂交好。 [127] 盟,謂商量條件。樂飲而罷兵,歡宴之後,彼此各自撤兵。 [128] 盡破之以歸秦,悉破魏兵,而且把公子卬捉了,送到秦都獻俘。 [129] 數破於齊、秦,屢被齊、秦擊破。即指馬陵之敗和衛鞅賺擒公子卬諸役。 [130] 國內空,國用暗耗,日漸支絀。 [131] 日以削,一天削弱一天。 [132] 恐,懼怕而恐慌,因魏在當時東西受敵。 [133] 河西之地即西河,詳《孫子吳起列傳》校釋〔120〕。 [134] 此時方離去安邑,那麼前面「圍安邑降之」必然有誤。參看前〔105〕。 [135] 大梁即今河南省開封市,參看《孫子吳起列傳》校釋〔29〕。 [136] 恨不用公叔痤之言,就是悔當時沒有殺掉衛鞅。 [137] 封之於、商十五邑,以於、商等十五邑封衛鞅。今陝西省商縣東九十里有故商城,其西二百餘里有故於城。 [138] 怨望,望義同怨。 [139] 趙良,秦國有賢名的隱士。見商君,介見(托人介紹求見)於商鞅。 [140] 從孟蘭皋,鞅自言得見趙良,由於孟蘭皋的介紹。那麼蘭皋也是有賢名的人。 [141] 請得交可乎,猶言彼此結交朋友好麼? [142] 推賢謂推薦賢能。戴謂愛民好治(見《諡法》)。不肖,賢之反。王則天下歸往之義。推賢而戴者進,言推薦賢能則愛民好治者自進。聚不肖而王者退,言小人盈庭則言王道者自去。 [143] 仆不肖,趙良自謙之辭。其意若曰,小人冒進,必然會牽累王者之政的。 [144] 聽君之義,接受你的厚誼。 [145] 聞命即聽命,為上面「受命」的變文,意義是相同的。 [146] 子不說吾治秦與,猶言你不樂意吾的治理秦國麼?說讀如悅,樂意。 [147] 反聽、內視都是自己省察之意。自勝猶言克己。 [148] 尚,尊也。自卑也尚矣,言卑下自守的反而得到尊重,所謂「謙尊而光」也。 [149] 道,經由。道虞舜之道,由「自卑也尚矣」這話去尋思。 [150] 無為問仆,猶言無須問我。 [151] 始秦,戎、翟之教,言本來秦的習俗是與戎、狄相同的。 [152] 營如魯、衛,言經營締造得同於中原的先進之國了。與上「戎翟之教」相應。 [153] 孰與五羖大夫賢,猶言跟五羖大夫比,誰強。五羖大夫即秦穆公賢相百里奚(羖音古,黑色的牝羊。奚事詳後)。奚之相業,聲稱於當世,垂名於後代,故商鞅取以相比。 [154] 掖同腋。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言羊皮千張不抵一領狐腋之裘那麼的可貴。 [155] 諾諾,隨聲附和。諤諤,正色直言。 [156] 墨墨與嘿嘿同。武王諤諤以昌,言周武王以左右多直言之臣而昌盛。殷紂墨墨以亡,言殷紂拒諫飾非,舉朝不敢直言,而致滅亡。 [157] 君若不非武王乎,猶言你倘使不反對武王那樣行為的話。 [158] 誅,責怪。無誅猶言不見怪。 [159] 語有之矣,猶言老古話已有這樣的說法了。 [160] 貌言,飾辭;華也,是虛浮的。至言即正言;實也,是真誠的。苦言,苦口危言;藥也,是可以醫病的藥石。甘言,媚辭;疾也,是病痛。這些語句,就是所引用的古話。 [161] 時鞅以師友之道尊趙良,故呼之為夫子。 [162] 鞅將事子,言鞅將師事你;子又何辭焉,猶言你又何必推辭呢!兩子字俱是「夫子」的簡稱。 [163] 荊,楚也。百里奚,虞人,事虞公為大夫。虞亡,秦繆公將以為媵臣(陪嫁之奴)。奚恥之,南走宛,為楚鄙人(邊邑之人)所執。繆公聞其賢,令人以五羖羊皮贖之,舉以為相,因號五羖大夫。秦人以其贖自楚鄙人,故云荊之鄙人也。 [164] 粥讀如鬻(音育),售賣。自粥於秦客,指從楚自賣於秦人。 [165] 被同披。褐,粗布短衣,當時為賤者之服。食讀如飼,餵也。被褐食牛,穿著粗布短衣替人家餵牛。 [166] 期年即朞年,已見前〔89〕。 [167] 舉之牛口之下,加之百姓之上,謂提拔百里奚為秦相。舉是提升,加是安放,這兩字下面的之字都指百里奚。 [168] 望是怨望。百里奚被用為相,人心悅服,故云秦國莫敢望焉。 [169] 東伐鄭,指繆公三十三年(公元前六二七)襲鄭而有殽之役。三置晉國之君,指繆公九年(公元前六五一)納晉惠公,二十二年(公元前六三八)晉懷公自秦逃歸立為君,二十四年(公元前六三六)納晉文公。俱見《春秋左氏傳》。一救荊國之禍,指繆公二十八年(公元前六三一)會晉救楚朝周事。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但首尾跨連二十三年,與相秦六七年不合。蓋事後傳述,每多約略之語;記在冊籍,或舉成數而言。此與前面變法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的十年正復相類。 [170] 發,施行。教,德化。發教與下「施德」意義相同。封內即境內。巴為古國,在秦南鄙之外,參看《項紀》校釋〔367〕。致貢,獻送貢品。 [171] 八戎,泛指四境的戎族。八戎來服,猶言八荒來朝,參看《陳涉世家》校釋〔150〕。 [172] 由餘,西戎之賢臣,其先本是晉人。戎王聞秦繆公賢,使由餘到秦國來觀察一下。繆公同他交談後,以為他是賢人,因此留住不放。叫人送一班女樂給戎王,因而離間他。由餘返戎,屢諫不聽,乃去戎降秦。事見《史記·秦本紀》。款,叩也。款關請見,猶言叩門投奔。 [173] 古代的車都是立乘的,惟安車(尊禮耆老所用)始設坐。蓋,掩覆在車上的帷幔,與傘相類,用來遮太陽的。勞不坐乘,言雖感辛勞,也不肯乘坐安車的。暑不張蓋,言雖當盛暑之時,也不肯張用帷幔自圖舒服的。 [174] 不從車乘,不用隨從的車輛。不操干戈,不帶防衛的武器。 [175] 功名謂勳業。古時記功於竹帛,藏於府庫之中,以備查考。猶後世官中大庫所存的檔案。 [176] 歌與謠(音搖)本有別,合音樂的叫歌,隨口唱(徒歌)的叫謠。混言之,歌唱而已。童子不歌謠,言童子雖幼,也知道哀感而不作歌唱的遊戲了。 [177] 舂,搗米。相讀去聲,助也。杵音處,搗米的家具。舂米時曼聲(延長了聲調)而呼,與杵聲相應,用以助勢而舒勞,謂之相杵。舂者不相杵,言舂米的人也因為默哀而不復出聲曼呼了。 [178] 因嬖人景監以為主,依靠左右寵幸的太監做薦主。 [179] 出身不由正道,不足以慰民望,故云非所以為名也。 [180] 大築冀闕,在人民原無好處,是不以百姓為事,故云非所以為功也。 [181] 駿通峻,駿刑謂嚴峻的刑罰。 [182] 畜同蓄,積聚。 [183] 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古之成語。教謂率先躬行。命令同義。效,摹仿;遵照。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効」。此二語就是說以身率先之教,較號令為深切;而民間遵仿君上的所為,也較號令為快速啊。 [184] 左謂失正,外謂失中,故事乖常理叫「左道」,也叫「外道」。左建外易,言其建立威權與變革法度都是與道理相乖違的。 [185] 非所以為教也,與上「教之化民也……」相應,言失卻率先躬行的正道,實在是不足為訓的。 [186] 南面而稱寡人,說他封於、商之地為封君。 [187] 繩,糾正;約束。引申有困辱、逼迫諸義。日繩秦之貴公子,言天天以新興的法令來困迫秦國的貴族。 [188] 相鼠有體,……何不遄死,出《詩·鄘風·相鼠篇》第三章。相鼠,鼠之一種,見人則交前足而拱,故又稱做禮鼠。體謂體儀(猶禮貌)。禮謂做人的道理。遄音川,速也。詩意猶言:相鼠尚有禮貌,人反沒有做人的道理;人既失卻做人之道,為什麼不快快死呢! [189] 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言照這詩句看來,竟不能恭維你了。 [190] 公子虔杜門……黥公孫賈,歷指日繩貴公子之事以見積怨畜禍之所由。公子虔不出,恥失其鼻。祝懽蓋亦太子的師傅。 [191] 得人者興,失人者崩,言得人心的自會興盛,失人心的必然崩壞。這話大概出於逸《詩》(相傳為孔子刪餘之《詩》)。 [192] 後車十數,隨從的車輛,數以十計。 [193] 從車載甲,從行的車輛都用戰時的裝備。 [194] 駢音便,並連。舊說以肋骨相連,並成一片為駢脅。其實肌肉發達的壯漢,胸肌豐滿,看不出肋骨之間的條痕,故望去像相連的一片。驂乘,左右警衛之士,已見《項紀》校釋〔321〕。 [195] 音吸。戟,交戟。旁讀上聲,併攏;靠近。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執長矛和交戟的武士夾護著商鞅所乘的車子並馳前進。 [196] 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言以上「後車十數……」各物,倘使缺少一件,你本來是不敢出行的。這樣地盛設車從,可見深防積怨之人的發作,正與五羖大夫「行於國中」作一強烈的對照。 [197] 恃德者昌,恃力者亡,言依憑正道的自會昌盛,專靠強力的必致滅亡。相傳此為孔子刪餘的《周書》之語,但晉孔晁序錄的《周書》(亦稱《逸周書》)中並無此文。 [198] 朝露,早晨的露水,見日即干,喻消逝之速。危若朝露,言他所處的地位,竟像早晨的露水那樣容易消亡啊。 [199] 歸十五都,以於、商等十五邑歸還秦國。 [200] 灌園於鄙,是勸他退位韜晦。鄙本是邊邑,此謂僻靜之處。灌園,謂整治園圃,種些菜蔬瓜果,親自來灌溉。 [201] 秦王指秦孝公,當時孝公未稱王,系史臣追書之辭。此下「秦王一旦捐賓客」及「惠文王車裂商君」之王皆與此同例。顯,尊榮。岩穴之士,隱居山林的賢人。 [202] 存,存問;撫恤。存孤,優撫無父無兄的孤兒。 [203] 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都系施惠於民之道。凡此皆所以為商君作彌縫善後之策。 [204] 商君若能速圖善後,或可稍紓禍難,故云可以少安。 [205] 寵秦國之教,言專攬秦國之政教以為一己的寵榮。 [206] 捐賓客,謂謝絕賓客,意即捐棄人事而死去。當時諱言死,故云謝絕賓客而不立朝(猶不在位)。一旦猶言一朝,有說不定那一天的意義。 [207] 收,拘捕;報復。 [208] 微,少也,輕也。豈其微哉,言要收捕你的人豈在少數,而且所發必然不輕的。 [209] 翹音,鳥尾之長羽。尾長則必高舉,故凡言高舉皆曰翹。翹足,舉足。可翹足而待,喻其速,言一舉足之頃便可等待到來的。 [210] 太子立,太子駟嗣位為秦君。 [211] 告商君欲反,告發商君將要造反。說他欲反,尚沒有造反的事實可知,這明明是希圖報復的誣告。 [212] 關下,泛指秦國邊境的關隘。 [213] 客舍即旅店。其上之舍是動詞,止宿。 [214] 客人,客舍之人。會注本客下正有舍字。 [215] 舍人,謂留宿客人,舍亦動詞。驗,憑證。謂路引護照之類。無驗者坐之,沒有路引而留人,即以被留人所犯的罪名連坐客舍之人。 [216] 喟然,副詞,嘆息貌。喟音快。 [217] 敝,害也。為法之敝一至此哉,猶言作法的遺害竟至於如此麼! [218] 去之魏,潛離秦境,奔往魏國。 [219] 欲之他國,請魏人聽他離魏而往別國去。 [220] 秦之賊,猶言秦國的逃犯。 [221] 弗歸,猶言不送還。 [222] 內同納。內秦,納之於秦,就是把商君送入秦境。 [223] 走音奏,趨向。商邑即商君之封邑,已見前〔137〕。 [224] 徒屬,封邑中的部屬。北出擊鄭,向北出兵攻擊鄭地。鄭為周厲王少子友(鄭桓公)初封之邑,本名棫林,故城在今陝西省華縣西北,正在商邑的北方。 [225] 按《六國表》:「秦孝公二十四年,商君反死彤地。」今華縣西南有故彤城。益秦兵至鄭,破商邑兵,商君走至彤,乃被擒見殺。疑黽池為「彤地」之訛。 [226] 秦惠王即惠文王。車裂,殘酷的極刑,以被刑者的四肢及頭系縛在五匹馬的身上,然後鞭馬四出,分裂其屍。以徇,用這樣的酷刑來示眾。 [227] 莫如商鞅反者,示眾之語,言不要像商鞅那樣的造反。汲古本無反字,則謂不要像商鞅,其意已足,亦通。 [228] 太史公曰,蜀本連書不提行,與他篇不一律,該是錯的。 [229] 天資猶言天性。刻薄,殘忍寡恩之謂。天資刻薄,言其殘忍,不仁出於他的天性。 [230] 跡謂按查行跡,猶言考驗。干,求也。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言考驗他欲用帝道、王道來遊說孝公的事實。 [231] 挾持浮說,言其初時說孝公的「帝王之道」只是拾取來的浮說。 [232] 質,實也。 [233] 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坐實「天資刻薄」一語。 [234] 《商君書》,《漢書·藝文志》雲二十九篇,《隋書·經籍志》雲五卷。今本二十六篇,佚其三篇。第三篇名《農戰》,第七篇名《開塞》,史公雲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蓋指此。開謂嚴刑則政化自然開行。塞謂布恩則政化反為杜塞。耕謂開阡陌封疆則農自力耕。戰謂斬敵首賜爵則士卒勇於公戰。書中大意如此,足見商君之為人矣,故下雲與其人行事相類。 [235] 受惡名於秦,謂見誣被殺,反得叛逆之名。 [236] 有以,自有因由。也夫(音扶),語末助辭,較單用「夫」字的語氣舒長些,參看《孫子吳起列傳》校釋〔168〕。有以也夫,嘆其卒受惡名,自有他的緣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