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註譯 · 采蘩

佚名 《詩經註譯》
——做好嫁衣為他人 【原文】 於以采蘩①,於沼於氵止②; 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於以采蘩,於澗之中; 於以用之,公侯之宮。 被之僮僮③,夙夜在公; 被之祁祁⑤,薄言還歸。 【注釋】 ①於以:到哪裡去。蘩:水草名,即白蒿。②沼:沼澤。氵止:小洲。③被(bi):用作「皮」,意思是女子戴的首飾。僮僮(tong):童童,意思是首飾繁多。④夙夜:早晨和晚上。⑤祁祁:首飾繁多的樣子。 【譯文】 到哪裡去采白蒿?在沼澤旁和沙洲。 白蒿采來做什麼?公侯拿去祭祖先。 到哪裡去采白蒿?在那深深山澗中。 白蒿采來做什麼?公侯宗廟祭祀用。 頭飾盛裝佩戴齊,從早到晚去侍奉。 佩戴首飾真華麗,侍奉結束回家去。 【讀解】 到野外去采白蒿,在祭祀場所守侯侍奉,肯定不屬於王公貴族們幹的事。做這些事的,只能是下等的僕人,而且是女僕。 千辛萬苦到野外采來白蒿,是供王公貴族祭祀用;費心勞神打扮裝點,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別人。為誰辛苦為誰忙?全是為他人做嫁衣裳。為他人做嫁衣裳的滋味如何?唯有女僕內心體驗最深。雖然沒有言說,我們卻感到似乎平淡的敘述中有幾分怨忿在。 為他人做嫁衣裳,意味著自我不存在,自我變成了他人的工具。奴僕供人差遣使喚,本就是人為事先設定的,似乎像「命運」決定的。即使不是奴僕,人生都免不了有為他人做嫁衣裳的時候。自覺自愿,並引以為自豪地為他人做嫁衣裳,是犧牲精神和奉獻意識的體現,是捨己為人的高尚品德。不自覺為他人做嫁衣裳,是上當受騙、誤入歧途,是被人利用。不情願地為他人做嫁衣裳,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當然就是一種痛苦和壓抑。 如今我們可以拒絕被迫為他人做嫁衣,但在很多情況下是無法拒絕的。比如受老闆僱傭,老闆叫去陪酒,明知不勝酒力卻又不得不去。重賞之下必有勇副,是看準了人心追名逐利的弱點,抓住弱點使人為別人做嫁衣。 認真想來,做人是擺脫不了為他人做嫁衣的處境的。區別僅僅在於:是自覺的,不自覺的和被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