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通釋 · 【第三十編】 被逐出衛後詩篇(幽王七年)

李辰冬 《詩經通釋》
一 小弁(小雅) 弁彼鸒斯,歸飛提提。民莫不穀,我獨於罹。何辜於天,我罪伊何?心之憂矣,雲如之何! 踧踧周道,鞫為茂草。我心憂傷,惄焉如擣。假寐永嘆,維憂用老。心之憂矣,疢如疾首。 維桑與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屬於毛,不罹於里。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菀彼柳斯,鳴蜩嘒嘒。有漼者淵,萑葦淠淠。譬彼舟流,不知所屆。心之憂矣,不遑假寐。 鹿斯之奔,維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壞木,疾用無枝。心之憂矣,寧莫之知! 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維其忍之。心之憂矣,涕既隕之。 君子信讒,如或醻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伐木掎矣,析薪扡矣。舍彼有罪,予之佗矣。 莫高匪山,莫浚匪泉。君子無易由言,耳屬於垣。無逝我梁,無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 釋音:弁,音盤。鸒,音豫。提,音時。踧,音笛。惄,音溺。疢,音趁。蜩,音條。漼,音摧。萑,音丸。伎,音祈。雊,音姤。墐,音覲。掎,音幾。扡,音侈。佗,音唾。 【詩義關鍵】 這首詩的關鍵就在「維桑與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屬於毛,不罹於里」這幾句。桑梓,父母的家鄉。頭兩句的意思就是:對父母的家鄉一定要恭恭敬敬。罹,當依《唐石經》作「離」;凡別離與附離,字皆作離,不作罹(陳奐說)。後四句的意思就是:所看到的都不像父親,所依靠的都不像母親,既不附屬於外,也不附麗於里。這是表示一位從外面回到家鄉的人,遇不到一個親人,所遇到的都是些不干痛癢的人。這是誰的遭遇呢?再從這首詩里找線索。《詩經》中用「民莫不穀」的共有三篇,就是《四月》《蓼莪》與此詩。《四月》篇是表現尹吉甫在幽王六年時的遭遇,《蓼莪》篇是表現尹吉甫死喪父母的。《詩經》中用「無逝我梁,無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的共有兩篇,就是《邶風·谷風》與此詩,而《谷風》篇是尹吉甫被逐出衛時所寫。《詩經》中用「心之憂矣」的共有十一篇,就是《綠衣》《有狐》《蜉蝣》《小明》《苕之華》《邶風·柏舟》《園有桃》《沔水》《正月》《瞻卬》與此詩。除前五篇外,其餘都是幽王五至六年時的作品,上邊剛剛講過。《詩經》中用「舍彼有罪」的共有兩篇,就是《雨無正》與此詩,而《雨無正》篇是批評皇父執政的。《詩經》中用「我心憂傷」的共有四篇,就是《檜風·羔裘》《正月》《小宛》與此詩。除《羔裘》篇外,《正月》與《小宛》也都是幽王六年時的作品。從這種語句的統計,顯出一種現象:三百篇沒有一句不是寫實,換言之,就是在同一的情景之下,都用同一的句子來表現,絕對不是抄襲。情景既然相同,是不是同一個作者呢?謹再做檢討。從上邊剛剛解釋過的八首詩——《邶風·谷風》《葛藟》《我行其野》《黍離》《唐風·杕杜》《園有桃》《小雅·黃鳥》《小雅·谷風》——來看,尹吉甫不是被逐出衛嗎?出衛後他回到自己的國家南燕,所以《邶風·谷風》篇說「不遠伊邇,薄送我畿」,《我行其野》篇說「爾不我畜,復我邦家」,《黃鳥》篇說「言旋言歸,復我邦族」,在在都足證明尹吉甫所去的是自己的老家。可是回到自己的家鄉後,遇不到一個親人,所以感到悲傷。不僅此也,南燕的國君就是蹶父,伯氏是蹶父的兒子,而伯氏的被殺是由尹吉甫拒絕承認敗仗的責任,那麼,他回到本國受不受歡迎,就可想而知了。此詩說「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維其忍之」,「君子信讒,如或醻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舍彼有罪,予之佗矣」,就是表現他回到南燕後,蹶父對他的態度。 【字句解釋】 一章。弁,樂。鸒斯,雅烏,較烏小而多群。提提,《正義》引或本解作「群飛貌」。整章的意思就是:那些快樂的雅烏,一群一群地飛歸回去。沒有人不好,獨獨我遭到了災禍。我有什麼地方得罪於老天?我犯了什麼罪呢?心裡邊的憂愁,怎麼說出來呢! 二章。踧踧,平坦貌。鞫,與《節南山》篇「降此鞠訩」之「鞠」通;鞫,盈。踧踧周道,鞫為茂草,就是平坦的大道長滿了荒草。《毛傳》注踧踧為「平易」,既長滿了荒草就不平易;如解為平坦,意思就通順了。惄,飢意,與《汝墳》篇「惄如調飢」之「惄」同義。假寐,和衣而睡。疢,病。整章的意思就是:平坦的大道,上邊長滿了荒草。我心裡的感傷,就像飢餓在搗著自己。假寐中也在嘆息,憂愁得使人變老。心裡的憂愁呀,病得就像頭疼。 三章。整章的意思就是:對於父母的家鄉,一定要畢恭畢敬。可是所看到的都不像父親,所依靠的也都不像母親。既不附屬於外,也不附麗於里。老天生我,我的好日子在哪裡? 四章。蜩,蟬。嘒嘒,形容蟬聲,與《小星》篇「嘒彼小星」之「嘒」形容小星是一種用法:嘒嘒,形容蟬聲之響亮;嘒,形容小星之明亮。漼,深貌。淠淠,茂盛貌。整章的意思就是:那棵陰鬱的柳樹上,蟬在響亮地叫。在那深的死水裡,長著茂盛的狄葦。我就像漂蕩的船隻,也不知漂蕩到什麼地方。心裡的憂愁呀,連個假寐都不能。 五章。伎伎,一作跂跂,疾奔之貌。雊,雉鳴。用,以。寧,乃。整章的意思就是:麀鹿的奔跑,只看到腿在動。早上的野雞鳴叫,是雄在找雌。比方那些壞樹,因為病就沒有枝。我心裡的憂愁呀,竟沒有人知道! 六章。先,開(馬瑞辰說)。行,路。墐,埋。整章的意思就是:你看那投網之兔,還有釋放的機會。路上死了個人,還有人肯埋他。這位君子的心腸呀,真可算是殘忍了。我心裡邊的憂愁呀,哭泣得鼻涕也流出來。 七章。醻,酬酒。舒,申。掎,掎其巔。扡,《唐石經》作「杝」,隨其理而以手離之曰杝。佗,負荷。整章的意思就是:君子的相信讒言,就像人家的酬酒非喝不可。君子的沒有慈惠,一點也不肯進一步去追究。伐木的要用繩子紲其巔,砍柴的要順著樹的紋理。舍掉那個有罪的人,讓我替他來負擔。 八章。由,於。整章的意思就是:高的沒有不是山,深的沒有不是泉。君子不要隨便地講話,牆頭上長有耳朵。不要來到我的魚梁,不要打開我的魚笱。我本人你還不喜歡呢,何況我的後代! 【詩義辨正】 《毛序》:「《小弁》,刺幽王也。大子之傅作焉。」附會,不足置辯。姚際恆說:「《小序》謂『刺幽王』,不言何人作,指何事。《大序》謂『大子之傅作焉』,則宜臼事也。然謂其傅作,有可疑。詩可代作;哀怨出於中情,豈可代乎?況此詩尤哀怨痛切之甚,異於他詩也。若謂宜臼自作,宜臼實不德,孟子何為以『親親之仁』許之?……趙岐注《孟子》,以為伯奇作。伯奇事僅見《琴操》,不足據。且『踧踧周道,鞫為茂草』,此豈伯奇之言哉?」這首詩本是尹吉甫所寫,不知怎麼傳說成他兒子所作。 二 鴟鴞(豳風) 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斯! 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女下民,或敢侮予!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 予羽譙譙,予尾翛翛,予室翹翹,風雨所漂搖,予維音嘵嘵。 釋音:鬻,音育。女,音汝。拮,音吉。據,音居。捋,音囉。瘏,音徒。譙,音樵。翛,音消。翹,音喬。嘵,音消。 【詩義關鍵】 知道這首詩里的鴟鴞影射誰,詩義也就曉得了。《瞻卬》篇說「懿厥哲婦,為梟為鴟」,指的是仲氏;此詩的鴟鴞也是指仲氏嗎?我們看「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怎麼講。尹吉甫與仲氏所生的兒子伯奇不是被仲氏逐出而致跳河嗎?尹吉甫的房屋土地不是被仲氏沒收了嗎?詩義就是:既然置死了我的兒子,就不要再毀壞我的房屋。《邶風·谷風》篇說「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又說「我有旨蓄,亦以御冬」;此詩說「予所捋荼,予所蓄租」,可知尹吉甫後來連飯都沒得吃,日以荼菜來維生。尹吉甫的房舍被沒收後流離失所,自己建造了一間茅屋,所以此詩說「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女下民,或敢侮予」,又說「予室翹翹,風雨所漂搖」,其悽苦的情景,由此可見。 【字句解釋】 一章。恩,恩惠。勤,惜。鬻,賣(《說文》段注)。閔,憐。整章的意思就是:鴟鴞呀,鴟鴞呀,既然置死了我的兒子,不要再破壞我的家庭。開恩吧!憐憫吧!施捨一點你的憐憫吧! 二章。迨,及。徹,取。桑土,桑根;土,《釋文》引《韓詩》作「杜」,《方言》:「東齊謂根曰杜。」綢繆,纏綿,即現在說的捆捆綁綁。下民,老百姓。《詩經》中用「下民」的共有六篇[1],就是《十月之交》《皇矣》《板》《盪》《桑柔》與此詩,意義都相同。今女下民,或敢侮予,就是現在你們這些老百姓,竟敢來欺侮我!由此使我們想到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說的:「南村群童欺我老無力,忍能對面為盜賊。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歸來倚杖自嘆息。」情景不是完全相同嗎?整章的意思就是:天還沒有陰雨的時候,取些桑根,把窗戶、門捆捆綁綁,使它牢固。現在你們這些老百姓,竟敢來欺侮我! 三章。拮据,就是現在說的窮困。捋,采。荼,荼菜。租,當讀為蒩,《說文》:「蒩,茅藉也。」(馬瑞辰說)卒,當讀為顇,《爾雅》:「顇,病也。」(亦馬瑞辰說)瘏,也是病。整章的意思就是:我的手頭是拮据的,我所吃的是荼菜,我所睡的是茅藉,我的嘴也乾癟了,因為我沒有了室家。 四章。譙譙,減少。翛翛,凋敝。翹翹,危險。嘵嘵,發抖。整章的意思就是:我的羽毛減少了,我的尾巴凋敝了,我的房子危險了,在風雨中漂搖,我說話的聲音發抖了。 【詩篇聯繫】 從這首詩所寫的悽慘景象,尹吉甫的生命是不會長久了,所以將此詩排在最後。《小弁》篇說「菀彼柳斯,鳴蜩嘒嘒」,《七月》篇說「五月鳴蜩」,可知《小弁》這首詩寫在幽王七年五月,那時,尹吉甫在南燕。可是《小弁》篇又說:「譬彼舟流,不知所屆」,「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維其忍之」。由此看來,尹吉甫在南燕不受歡迎,他還得流浪。《通志·氏族略》說「今汾州有尹吉甫墓」,不知是否可靠。假如可靠,尹吉甫最後流浪到現今的山西汾陽縣,也就死在那裡,此詩恐怕也寫在那裡。此詩說「予所捋荼」,什麼時候采荼呢?《七月》篇說「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采荼在九月,此詩也當寫在幽王七年九月間。到此,可以算出尹吉甫的歲數了。宣王五年(公元前八二三)的時候他三十歲,死於幽王七年(公元前七七五)間,享壽七十八歲左右。說來真是奇蹟,我們從《詩經》里發現了尹吉甫的生平事跡,再以他的生平事跡將三百篇連貫起來,而成了一部完整的故事。在這篇故事裡,主宰尹吉甫命運的是仲氏,故事由她開始,也由她結束。《易林》卷一說:「氓伯以婚,抱布自媒。棄禮急情,卒罹悔憂。」這不就是尹吉甫命運的縮寫嗎?在後漢的時候,一定還有人對他的事跡知道得很清楚,不然,《易林》里不會有那麼多關於他與仲氏的事跡,而且事跡與我們所考出的都恰恰相合。現在再追究一下《易林》的作者是誰,他是什麼地方的人,就知道他為什麼能知道尹吉甫與仲氏的故事了。《易林》的作者,胡適之先生斷歸給後漢時的崔篆(見《易林斷歸崔篆的判決書》),而崔篆是涿郡安平人。安平,即今之河北省安平縣。安平縣與復關接近,在那一帶,一定有尹吉甫與仲氏的傳說,所以崔篆知道得很清楚。 【詩義辨正】 《毛序》:「《鴟鴞》,周公救亂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為詩以遺王,名之曰《鴟鴞》焉。」根據《尚書·金縢》篇而成此序。《金縢》篇說:「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於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此詩與這段事跡有什麼關係?難道同一篇名就一定是同一事件嗎?周公居東僅只二年,東征三年的是尹吉甫,並不是周公,請不要再強為牽扯吧! 以上兩篇,就是《小弁》與《鴟鴞》,都是幽王七年左右尹吉甫被逐出衛國後,先回到南燕,後又流浪到山西汾陽所寫。這是他最後的兩首詩,他的生命也就從此結束。 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完稿於新加坡義安學院 註解: [1] 《殷武》篇也用到「下民」:「天命降監,下民有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