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通釋 · 附錄一

李辰冬 《詩經通釋》
補義與解答 壹、上冊補義 《詩經通釋》上冊[1]出版後,感到有許多話還沒有說清楚,謹作此補義。 一、《詩經》與《樂經》的關係 我在《自序》里說:「實際上,所謂『詩譜』就是『樂譜』,也就是六經中的《樂經》。」這話是有根據的。 《漢書·禮樂志》說: 漢興,樂家有制氏,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大樂官,但能紀其鏗鎗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又說: 是時,河間獻王有雅材,亦以為治道非禮樂不成,因獻所集雅樂。天子下大樂官,常存肄之。歲時以備數,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廟,皆非雅聲。然詩樂施於後嗣,猶得有所祖述。……至成帝時,謁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間樂,能說其義。其弟子宋曄等上書言之,下大夫博士平當等考試。當以為「漢承秦滅道之後,賴先帝聖德,博受兼聽,修廢官,立大學,河間獻王聘求幽隱,修興雅樂以助化,時大儒公孫弘、董仲舒等皆以為音中正雅,立之大樂,春秋鄉射作於學官,希闊不講。故自公卿大夫觀聽者,但聞鏗鎗,不曉其意,而欲以風諭眾庶,其道無由。是以行之百有餘年,德化至今未成。今曄等守習孤學,大指歸於興助教化,衰微之學……」事下公卿,以為久遠難分明,當議,復寢。 《漢書·藝文志》也說: 又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 又說: 武帝時(按公元前一四○至公元前八七),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按公元前三二至公元前七)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記。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 從以上的記載,對於漢朝初年的《詩經》面目可得五點認識: 第一,漢朝初年的時候,《詩》與《樂》並傳,故言「詩樂施於後嗣,猶得有所祖述」。《樂經》里一方面有詩文,一方面有樂譜;但不知詩的意義,只是聽其鏗鏘的音樂節奏。 第二,由於朝廷不重視雅樂,《樂經》也就漸漸失傳,只剩下《詩經》來傳誦。 第三,「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可知《毛詩》是毛生傳給王定,王定傳給王禹。王禹是根據《樂記》來說詩義的。 第四,宋曄等是承繼毛生、王定、王禹之學,也是以《樂記》來說詩義。 第五,現在流行的《毛詩》形式,就是毛生、王定、王禹、宋曄等一脈相傳的《樂經》形式。因為樂譜沒有了,大家就通稱它為《詩經》。鄭玄乾脆將《樂譜》稱為《詩譜》,後人也就依據《詩譜》來追求詩義,以致驢唇不對馬嘴,糊塗了兩千多年。 現在我們發現了《詩經》三百零五篇都是尹吉甫一個人的作品,那麼,他的作品怎麼會流傳於各國而作為各國的國風呢?《詩經》里的地方尹吉甫沒有不到過,到這些地方時,因各種需要而寫下了各種作品,這些作品也就流傳在該地,逐漸演變成了各國的國風。加以春秋時,各國大夫聘問都要引詩賦詩,《詩經》就成了貴族階級的必讀課本,所以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三百篇除「頌」這種體裁以外,都是歌唱出來的,且由於各種禮儀上的需要而歌唱的。春秋時,賦詩的人也就歌一段詩應付禮儀,漸漸形成了儀禮上必歌的樂章,這樣就形成了國風。比如《魯頌》《商頌》,就是在魯國、宋國所歌唱的詩,所以《左傳》里就有單獨的稱謂。孔子說:「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未發現三百篇是尹吉甫的作品以前,這幾句話的背景實在無法知道。現在知道尹吉甫與衛國的關係,他是生於衛,長於衛,仕於衛,戀愛於衛,晚年又被衛人驅逐出境,他受衛國文化的影響最深最大,在衛國,可能有最完整的《樂經》原本,孔子做了校訂,所以說:「《雅》《頌》各得其所。」 到此,我們可以了解一件事實:西漢初年時人們還口口聲聲講「六經」,魏、晉以後就變成「五經」,人們不再提《樂經》。原來《樂經》與《詩經》是合一的,從樂章方面看是《樂經》,從詩文方面看就是《詩經》。這種情形,在孔子的時候還是如此。所以《論語》里每提《關雎》《周南》《召南》《雝》都是指樂章,提到《詩經》時則說「《詩》雲」或「《詩》曰」,區別非常清楚。我有一篇《孔子時代的詩經面目》,就是談這個問題的。此文收在拙著《詩經研究》里,請參看。 二、我為什麼相信三百篇是尹吉甫一個人的作品 我用各種方法將三百篇聯繫到一起,認《詩經》為尹吉甫一個人的作品;可是有些朋友說:「大部分的詩篇固然是尹吉甫所寫,但有些詩篇,證據缺乏,不足以證明都是他的作品。」的確是,我沒有辦法每篇都找出確切的證據而證明每篇詩都是尹吉甫所寫;但我提出一個觀點,請讀者試試看這個觀點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從三百篇看來,尹吉甫到過什麼地方,什麼地方就有詩;他沒有到過的就沒有。他是什麼季節在這個地方,這個地方的什麼季節也就有詩。這些詩不出三種體裁:一是歌,二是誦,三是頌。不管什麼體裁,都是因當時的實際需要而產生,沒有一篇是無病呻吟。再說得明白一點,沒有一字一句不是寫實。就因為都是寫實,才能把三百篇聯繫起來。用字、遣詞、造句、結構、韻律、風格,無一不一致,也就因為一致,我們才能組成一個完整的人格,塑出一位最古老的作家。我所希望讀者指正的是:這些詩篇的聯繫是否自然?是否合理?是否合乎史事?是否一致而無矛盾?假如是自然、合理、合乎史事而不矛盾,那麼,承認不承認是一個人的作品就不是問題的焦點了。 三、尹吉甫的職務問題 《新時代》第十卷第十一期發表了一篇羅石圃先生的《中泰文化關係的探源》,內中一段說: 泰北民間如遇有慶弔祭典祀禮,均須邀請專司歌唱的人率同樂師參加,所歌唱的歌詞並無固定,而是即景生情,因人因事而異,他們稱歌唱者為「占甫」,伴奏的樂師只是他的隨從。李辰冬先生指《詩經》上的詩,都出自尹吉甫的手筆,如果由泰人的「占甫」專司歌唱來推想,吉甫可能是當時專司歌唱的人。亦可見泰人仍保有中國中原古代風尚。 我看到這一段文字後,把《詩經》里有關祭祀的詩篇做一檢討,果然發現這種情形。如《楚茨》是一篇歌詠祭祀的,裡邊就說:「我孔熯矣,式禮莫愆。」熯,古「謹」字。兩句詩的意思就是:我非常謹慎,好在禮儀還沒有差錯。足以證明尹吉甫管著歌唱與禮儀的事。《賓之初筵》也是一篇歌唱祭祀的詩,而內里也說:「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亂我籩豆,屢舞僛僛。」陳列籩豆是司禮儀人的職務,詩言「亂我籩豆」,足以證明尹吉甫管著禮儀的事。還有《生民》篇是宣王出征時在邰這個地方祭上帝的詩,內里也說:「卬盛於豆,於豆於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卬是我。豆是籩豆,登與豆相似,用以盛羹湯。四句詩的意思就是:我把脩脯盛到豆里,把羹湯盛到登里,香氣升到天上,上帝聞到了很高興。這也是司儀者的責任。還有《綿》篇是宣王在岐山祭古公亶父的詩,而詩言:「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予,就是詩人自謂。由這些例子看來,尹吉甫確是司儀的人,同時就地就事就人編些歌詞來歌唱。 但尹吉甫絕不是單純司儀的人,一切的文字工作都由他負責,所以在《出車》篇說:「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就是文字工作。《北門》篇又說「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王事就是戎事,後世說的「勤王事」就是指戰事;政事就是文事,文事並不僅指文字工作。他是文武全才,無所不做,故《北山》篇說「靡事不為」。我很感謝羅先生的指點,使我對尹吉甫加深了認識。 到此,我們可以解答一個問題:為什麼《詩經》里的每次戰役都讓尹吉甫參加?就是為禮儀和文字的工作。宣王三年時平陳與宋,他在《擊鼓》篇說:「我獨南行。」他本來是浚地的良人,率領二千人的旅長,為什麼讓他獨獨一個人參加呢?除禮儀上、文字上的工作以外,還有什麼獨獨一個人可以做呢?宣王四年西迎韓侯,也讓他參與,因為讓他傳達宣王的命令,所以《韓奕》篇說:「韓侯受命,王親命之:『纘戎祖考,無廢朕命。夙夜匪解,虔共爾位。朕命不易,榦不庭方,以佐戎辟。』」假如不是讓他傳達命令,他怎麼知道宣王的命令這麼清楚呢?宣王五年派他赴謝城,並徵集南淮夷的委積,也是傳達宣王的命令,這有《兮甲盤銘》可證。宣王六年派他隨宣王赴南淮夷,為的就是「簡書」,這是他在《出車》篇說出來的。宣王六年八月又派他隨方叔征荊蠻,為的也是文字工作。宣王七年上半年他隨申侯赴謝城,為的也是文字工作,所以《崧高》篇說:「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肆好,以贈申伯。」宣王七年下半年派他隨仲山甫赴齊,為的是迎娶莊姜。宣王八年到十年派他赴魯國「復周公之宇」,也是為文字工作,而後來讓他監督軍事上的土木工程,以致他牢騷滿腹,涕淚交流。《詩經》中之所以有那麼多的牢騷詩,就由此而來。他在《祈父》篇說:「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轉予於恤,靡所止居?」「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轉予於恤,靡所底止?」就是由於宣王六年六月他整整出征一年半,剛剛平定狁回家,八月又派他隨方叔去征荊蠻。他馬不停蹄地到處跑,就是為文字工作。 然周室那麼多人才,難道只有尹吉甫一個人能文,非派他不可嗎?要知道宣王復興的中堅分子,如南仲、方叔、蹶父、仲山甫、皇父、程伯休父、孫子仲、魯武公這些人,不是衛國人,就是與衛國有關係的人,他們心目中只有一個尹吉甫,所以尹吉甫也就特別辛苦了。《北山》篇說「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就是這個緣故。 四、定星一名豕韋 我在解釋《清廟》篇時說:「定星一名天廟,一名清廟,又名營室,一星而數名。」我所以要追究定星是清廟星的緣故,是在證明清廟與定星是一個星,而使《定之方中》與《清廟》兩詩發生關係,讓讀者知道《清廟》篇是衛人在祭祀清廟星之作:衛人是在漕這個地方祭定星,而漕原為豕韋氏國,到宣王的時候被衛人滅掉而屬衛。現在找到了一個直接的證據證明衛人確是在漕這個地方祭定星。《廣雅》說「營室謂之豕韋」,換言之,營室原是保衛豕韋氏國的星,故謂之豕韋。現在豕韋氏國被衛國滅掉,所以衛國的人祭它來保衛自己,因而詩說:「不顯不承,無射於人斯!」兩「不」字讀為「丕」,丕是大的意思。射,厭。意思就是:大大地顯示恩德吧!大大地承受吧!不要厭惡我們這些人!「我們這些人」就是指衛人。由此發現,可知我們所解釋的《清廟》篇一點也不錯。 五、《叔于田》篇意義補充 此詩的一章說:「叔于田,巷無居人。豈無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二章說:「叔於狩,巷無飲酒。豈無飲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三章說:「叔適野,巷無服馬。豈無服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當初解釋這首詩的時候,只知道是讚美共伯和,實際的背景不得而知。去年世界少棒賽在美國威廉波特舉行,大家為看七虎隊與賽的情形,公務員停止了辦公,商人停止了營業,工廠停止了做工,主婦停止了家務,學生停止了上課,路人停止了行走,都擠在電視前看比賽,這時,我突然想起了「叔于田,巷無居人」,「叔於狩,巷無飲酒」,「叔適野,巷無服馬」的情景,原來人們都去看共伯和狩獵了。為什麼呢?共伯和原在周室執行天子的任務,實際也就等於天子,現在是宣王二年冬,他回到自己的本國,為平定陳、宋而準備戰事。一方面,他的體力是「叔在藪,火烈具舉,襢裼暴虎」(《大叔于田》篇語);另一方面,人格又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金如錫,如圭如璧」(《淇奧》篇語),深得民眾的愛戴。現在他在行獵,還不舉國若狂爭相去參觀嗎?知道了這種情形,這首詩不僅表現出詩人本人熱愛共伯和的心情,而且萬人空巷、舉國若狂的場面就如繪如塑了。 六、「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 我在《自序》里說「全面的知才是真知,知道了全面然後才能知道細微」,正好與《中庸》這兩句話互相發明。治學問最怕鑽牛角,一鑽入牛角,自以為深入了,而實際變成瞎子。一件事物的存在是它與四周環境發生了關係才能存在;它本身固然重要,而它與四周環境的關係更重要。假如把它與四周環境隔絕,而只追求它的本身,它就變成了一件死東西;死東西就是無生命的東西。比如屈萬里先生在《詩經釋義·凱風》篇說:「《方輿紀要》謂濮陽城東(按脫一『南』字)有浚城,又有寒泉。以寒泉為泉名,蓋後人附會為之。」他所以這樣講,就因不知道這首詩的環境;然所以不知道環境,由於他沒有一字一句將此一詩做研究;他不能一字一句做研究,還是因為不知道此詩的環境。假如知道了此詩一字一句的背景,我相信他不僅不再以為是「後人附會」,而且要讚賞此詩的用字一點也不苟且。 要想了解這首詩,得先知道此詩的「有子七人」是虛構呢,還是真實?據我們研究的結果,知道尹吉甫兄弟七個人確實都來西征狁。其次再看「我無令人」的「令人」怎麼解。屈先生注「令,善也」,意思就是我無善人,怎麼解釋呢?且與「母氏聖善」怎麼連接起來呢?原來令人作妻子解,意思就是我無妻子。妻子可為媽媽代勞,所以說:「有子七人,母氏勞苦!」尹吉甫真的於宣王六年初春還沒有妻子嗎?這時他正與仲氏戀愛,確實還沒有結婚。再從「凱風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與「睆黃鳥,載好其音」的景象,知道這是春季。再從《詩經》的全部來看,又知道這是宣王六年初春。先從大的環境知道一字一句的意義,再從一字一句的意義證實大的環境。里里外外都知道了,再從《讀史方輿紀要》來求浚與寒泉的地理形勢,知道寒泉在浚的東南,以地望來說,北為上,南為下,「在浚之下」就是在浚之南,這到底是「後人附會」呢,還是寫實呢? 講到這裡,可以真正了解「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的含義了。也只有全面地了解才能了解極精微的地方,把極精微地方的四周環境弄清楚,自然也就了解了全面。也只有站在高處,才能瞭然下面的一切活動;地位愈高,眼光就愈遠愈大,才能看清下邊的人哪個走的路對,哪個走得不對。中庸之道的意思就是極正確的道路,也只有站在高處的人才能看到下邊的人走得是否正確,下邊的人是無法看到高處的。這些年來我受盡了世人的冷漠、指摘、笑罵、輕視;然而我一點也不悲傷,也不氣餒,因為我的確明白我自己走的道路。曾記胡適之先生勸告我說:「李先生,你的個性太強了!朱老夫子說過:看事情要退一步看。他是聖人喲,他的話不會錯喲!」胡先生對人最誠懇,尤其對後輩極為愛護,我知道他是愛護我,才肯這樣勸誡我,那時,我只有唯唯稱「是」。但我深加思索,他的勸誡固然是善意,而他的觀念仍是舊的,所以我給他一封信說:「我誠心接受您的訓誡,但我從師大第一宿舍赴師大上課,所坐的是十五路或三路公共汽車,我所報告的都是從十五路或三路公共汽車上所看到的,一定也坐十五路或三路公共汽車,才能知道我所報告的正確與否。坐別路的公共汽車看不到我所看到的。」從此,我體會到只有自己實踐出來的學問才是真學問,從書本上讀的或別人說的都不是自己的真學問。也只有把書本上讀的或別人說的再實踐一遍,才能變成自己的學問,而敢於負責證實書本上讀的或別人說的是否正確。 七、《秦風·黃鳥》篇非秦穆公時作品的另一證據 講《秦風·黃鳥》篇時,我曾找出許多證據證明這篇詩不是秦穆公時的作品,現在又找到另一個有力的證據,就是《左傳》里文公六年的一段話。從古到今,都是依據這段話來證明《黃鳥》篇是秦穆公時的作品;現在,反依據這段話來證明前人的錯誤。 文公六年《左傳》說: 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君子曰:「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違世,猶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是以並建聖哲,樹之風聲,分之采物,著之話言,為之律度,陳之藝極,引之表儀,予之法制,告之訓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禮則,使毋失其土宜。眾隸賴之,而後即命,聖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 《左傳》里從隱公三年(公元前七二○)到襄公三十年(公元前五四三)共引四十三次「君子曰」的話來褒貶當時政事。這位「君子」把《詩經》背得滾瓜爛熟,動不動就引《詩經》中的語句作為褒貶的依據。如桓公十二年說:「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如僖公九年說:「君子曰:『《詩》所謂「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荀息有焉。』」如僖公十二年說:「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讓不忘其上。《詩》曰:「愷悌君子,神所勞矣。」』」如僖公二十四年說:「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詩》曰:「彼己之子,不稱其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戚。」其子臧之謂矣。』」像這樣的例子,一共有十七處。他所引的詩,除一篇是逸詩外,其他都存於現今的《詩經》。換言之,《詩經》一定產生在這位「君子」之前,他才把它念得滾瓜爛熟以作應對之用。這段文公六年的引《詩》也是同樣情形,因為有「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這段事實,所以「君子」才褒貶說:「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詩》曰」兩句出自《瞻卬》篇,《瞻卬》篇是古詩,說得明白一點,是在秦穆以前已經流行,難道《黃鳥》篇是秦穆死時的作品嗎?我再說一遍,《左傳》中的「賦詩」都是唱古詩以合己意,沒有作「作詩」講的;可是漢儒這一誤解,不僅誤解詩義,連歷史也搞錯亂了!再者,秦穆公與秦三良都死在雍,而我們說的穆公與三良則死在淮水邊上,地點也不對呀! 八、學術進步由於方法的進步 我在《自序》里說「學術進步由於方法的進步」,現在再把這句話加以說明。學技術科學的人都知道先學技術,學會了各種技術,將來可以因環境、因材料而創造適合時代需要的東西。可是學文史的人都是先背書,先念古人的書而品味其好處,從不過問這些書是用什麼方法而完成的。比如《論語》,歷來的人都是背背講講,而讚美孔子的偉大,從不過問孔子的偉大是怎樣形成的。《論語》這部書都是孔子的言行,換言之,都是告訴我們怎樣才可以培養成一位聖人。假如知道了孔子的偉大是怎樣培養成的,那麼,彼亦人也,吾亦人也,吾何畏彼哉,我也可以照樣培養成為聖人。倘若你只是讚美他,崇敬他,他已經是高不可攀的聖人,後生小子,還敢希聖希賢嗎?同一道理,讀書,固然要知道它的好處,而最重要的還是要求得作者用什麼方法得出這個好的成果。知道了他用什麼方法,我也可用這種方法來實驗,就可得出同樣的成果。從這家得些方法,從那家又得些方法,從中國學者得些方法,再從西洋學者得些方法,方法多了,你對新材料自然而然就可得心應手來處理,這樣,自然就有新見解。可是我們學術界,舊一輩的,只知道讀死書,背死書;新一輩的,比較得點方法,然擺脫不掉舊傳統,只有引姓張的怎麼說,姓李的怎麼說,姓吳的怎麼說,姓高的怎麼說,自己在這些夾縫中,求得一點知識,就津津自喜,以為是大發現。甚而還有人以為這樣可以炫耀自己的學問博、知識廣!學問的目的在解決問題,並不在炫耀學問;假如問題解決不了,除抄書外,還有什麼?無怪乎人們要說「天下文章一大抄」了!果能學到方法,就可面對原始資料來處理;處理後,再來看前人的研究,就可知道哪些是對的,哪些是不對的;對的,為什麼對,不對的,為什麼不對,都可一目了然。這時,心中才能得到「安」。做學問的最終目的就在求一個「心安」。 我很希望以後讀書的人,每遇精彩的著述,除欣賞其名言佳句外,還要特別追究所以能得出這些名言佳句的方法,這樣,久而久之,就可知道求真的直接方法,而得出別人所得不出的成果!否則,只是讚美古人,變成古人的奴隸,而不能進步了。我國有數千年的文化,這是值得驕傲的;然古文化的價值是在壯大我們,強健我們,而使我們可以創造更好的文化,這才能揚祖耀宗;假若古文化壓得我們抬不起身來,不僅食而不化,且變成祖宗的罪人了。我國歷代都有新文化的產生,祖宗們都盡了他們的職責,而我們只是誇耀祖宗,祖宗會認我們是肖子嗎? 但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所謂方法,並不是僅知一兩種就可,甚而知道一二十種也不夠。要把古今中外所有方法統統摸索一遍才可。比如,到現在為止,西洋至少有四十八種方法來研究文學,那麼,一定要把這四十八種方法綜合來運用,才能互相補助、互相約束而得出正確的結果。文學是人生,人生是多方面的,一定要從多方面來看才能知道文學的全部面貌。 九、「詩經通釋」名稱的再解釋 我在《自序》里說:「為什麼稱『通釋』呢?因為不僅將三百篇串通來解釋,而且由尹吉甫的生平貫通來解釋,所以稱為『通釋』。」實際上,不止如此,我是將同一個字貫通來解釋,同一句詩貫通來解釋,同一個地名貫通來解釋,同一個人名貫通來解釋,同一個名物貫通來解釋,同一件史事貫通來解釋,篇與篇貫通來解釋,最後以尹吉甫一個人的事跡貫通來解釋,故謂之「通釋」。也只有這樣地貫通來解釋,每個字的意義才能「通」曉,每句詩的意義才能「通」曉,每篇詩的意義才能「通」曉,因而才能「通」曉三百篇都是尹吉甫的作品,也都是他的自傳。 一九七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於台北 貳、問題解答 《詩經通釋》上、中兩冊出版後,讀過的朋友提出許多問題,謹一一奉答如下: 一、尹吉甫是《詩經》的作者,為什麼古籍中沒有記載? 極有地位的一位學術界朋友問我說:「尹吉甫既是《詩經》的作者,為什麼古籍里一點沒有記載?孔子、孟子、司馬遷、鄭玄,都是聖人,都與《詩經》的時代接近,他們都不知道,怎麼到了兩千七百年後反而知道呢?」問得很有道理,也是人人想發問的問題,我先來解答。 說來真正奇怪:人人都知道沒有作者絕對不會有作品,但讀作品的人偏偏就不注意作者。我們可以背出幾百首古詩,背得滾瓜爛熟,如問作者是誰,則茫無所知。孔子說:「《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又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不學《詩》,無以言。」「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孔子對《詩經》多麼重視,然沒有一句不是從「使用」的觀點出發,根本不問作者;等於我們買套桌椅,只為使用,哪個木匠師傅做的,根本不必過問。這是古今中外的普遍現象,並不是僅僅對於《詩經》。 自從十九世紀法國文學批評家聖伯夫(Sainte-Beuve,Charles Augustin,1804—1869)運用傳記資料來解釋作品後,世人才注意到作者與作品的關係。繼之,也是法國文學批評家丹納(Taine,Hippolyte Adolphe,1828—1893)再以種族、環境、時代三要素來研究文學,使作者與作品的關係更加密切。從此以後,研究文學的人才注意作者,蔚然成風,使文學研究走入正軌。 然這一派的研究還是表面的,不能深入作者的心靈。自從心理分析學家弗洛伊德(Freud,Sigmund,1856—1939)發現了人類的潛意識,並用潛意識來研究文學,給文學研究開闢了一個新的境界。繼之,阿德勒(Adler,Alfred,1870—1937),榮格(Jung,Carl,Gustav,1875—1961)加以修正與補充,對於作者的創作活動逐漸有了了解。再有俄國社會學家波格達諾夫的社會意識學,美國哲學兼心理學家詹姆斯(James,William,1842—1910)的意識流學說,對於作者在創作時的心理活動,形成了文藝心理學這一派學識,對作者與作品的關係更加深了認識。 但是,不管傳記派也好,心理派也好,他們對作者與作品的關係的注意都是片段的而不是整體的。我於一九四八年開始用作品系年方法來研究陶淵明後,才發現作者的意識演變與作品演變的關係,將傳記派與心理分析派合而為一,才知道對作品的了解建築在對作者的了解上,對作者的了解愈深,對作品的了解才能愈深。了解了作者意識的演變,才能知道作者外在環境的演變,不管是政治的、社會的、經濟的、道德的、宗教的、教育的、思想的、文學體裁的,都與意識的演變有關。總之,了解了作者的意識,才能將古今中外數十種文學研究的方法綜合起來運用而使之調協一致。我之所以能發現《詩經》的作者,是我數十年來學習的總結合,不是僅用幾種方法或根據古人的記載而推證出來的。 實際上,尹吉甫是《詩經》的作者也不是完全沒有記載,如《六月》《烝民》《崧高》,就明白說出作者;《韓奕》《江漢》兩篇,《毛序》也明明說:「尹吉甫美宣王也。」人們受了《詩譜》的束縛,總是從單篇隻字來看待三百篇,三百篇便變成了雞零狗碎、沒有關聯性的作品。 再者,《詩經》三百零五篇是從宣王三年到幽王七年這五十年間陸續產生,而為後人集合起來,初名之為「詩」,戰國以後才稱為「詩經」。收集的目的在於禮樂上的應用,用不著追問作者,也沒有追問作者的必要。在這種情形下,古籍里怎會有作者的記載呢?春秋戰國時代把它當成樂章,宋朝以後又把它認成民歌,根本不從作者這方面來研究,怎會發現作者呢?幸虧我們生在二十世紀的科學時代;科學的目的在求真,所以從詩義的追求而發現了作者。孔子、孟子、司馬遷、鄭玄固然都是聖人,可惜他們都是戴著有色眼鏡來看《詩》,使《詩》改變了面目。科學的方法是無色彩的,所以能看到詩的本來面目。真理的發現不在相距時代的遠近,而在有無戴上有色眼鏡:戴上有色眼鏡,時代再近也看不出真面目;不戴有色眼鏡,時代再遠也能發現真形象。 二、尹吉甫的私人作品怎會形成十五國風、大小雅以及三頌的樂章? 據我們所發現的尹吉甫生平事跡是這樣的:宣王三年他隨孫子仲平陳與宋,宣王四年隨蹶父西迎韓侯,宣王五年隨宣王西征狁,宣王六年上半年隨宣王南征徐國,同年八月又隨方叔南征荊蠻,宣王七年上半年戍申、戍甫、戍許,下半年又隨仲山甫東迎莊姜,宣王八年至十年復周公之宇。衛武公於宣王十六年即位時,在尹吉甫所管轄的浚邑祭祖。宣王二十五年尹吉甫的父母死亡。幽王四年到七年他被逐出衛,死於現今山西的汾陽縣。加以他同仲氏的戀愛、求婚、結婚、婚後、仳離以及反目的詩篇,交互組成尹吉甫的整個事跡。尹吉甫隨人出征,主要任務是為簡書或主持禮儀。在主持禮儀或思念仲氏的時候,他就隨口歌唱些詩篇,三百篇就是這樣產生的。這部《詩經通釋》就是根據他的生平,重新將三百篇作一編次。從這部《詩經通釋》的目錄就可解釋尹吉甫的私人作品怎樣形成了《詩譜》的面目。 從平陳與宋時的詩篇里,就有《東門之枌》《宛丘》《東門之池》《澤陂》《東門之楊》《防有鵲巢》《株林》與《月出》,占《陳風》十篇的十分之八。從復周公之宇時的詩篇里,就有《閟宮》《泮水》《有駜》與《》,《魯頌》四篇通通在這裡了。從南征荊蠻時的詩篇里,就有《殷武》《那》《烈祖》《玄鳥》與《長發》,《商頌》五篇也全部在這裡了。從東迎莊姜時的詩篇里,就有《還》《敝笱》《載驅》與《南山》,占《齊風》十一篇之四。從戍申、戍甫、戍許時的詩篇里,有《溱洧》《褰裳》《山有扶蘇》與《狡童》,占《鄭風》二十一篇之四。 從這種現象可以看出:尹吉甫在隨征的時候,因人、因事、因情而寫些作品,這些作品一方面流傳在當地,一方面又由同行出征的武士帶到各地,也就形成了各國的國風、大小雅,以及三頌。然他的作品怎麼可以形成各國的國風以及大小雅與三頌呢?因為這些作品本來就是為各種禮儀所寫,也就被人們使用在各種禮儀上。《六月》篇說的「文武吉甫,萬邦為憲」,是指他所寫的禮樂作品而言。他的作品之所以被人重視,固然由於寫得好,更重要的是由於他曾是宣王的尹氏。因為他是宣王的尹氏,執筆為宣王作簡書,所以他敢對申伯誇耀說「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肆好,以贈申伯」,對仲山甫誇耀說「吉甫作誦,穆如清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他的作品,在當時是到處風行,膾炙人口,後來也就變成士大夫聘問時的必讀典籍,所以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不讀三百篇,就不會講話。 十五國風、大小雅與三頌,當初可能是分別流行,因為《左傳》《國語》里有「商頌」「魯頌」「周頌」「周詩」「鄭詩」這些名稱,尤其「鄭志」二字值得我們注意。昭公十六年《左傳》說: 四月,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子齹賦《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產賦《鄭》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賦《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於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終乎?」子游賦《風雨》,子旗賦《有女同車》,子柳賦《蘀兮》。宣子喜曰:「鄭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貺起,賦不出鄭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數世之主也,可以無懼矣。」宣子皆獻馬焉,而賦《我將》。 《野有蔓草》《羔裘》《褰裳》《風雨》《有女同車》《蘀兮》都在現今流行的《鄭風》,故言「賦不出鄭志」。《詩經》中有三篇《羔裘》,一在《唐風》,一在《檜風》,一在《鄭風》,而此處特別提明「賦《鄭》之《羔裘》」,是別於《唐風》《檜風》之《羔裘》。又說「宣子賦《我將》」,《我將》篇在今本《詩經》的《周頌》,足證現今三百篇的形式在昭公十六年的時候早已形成。魯昭公十六年是周景王十九年,西曆前五二六年,距產生這些詩篇的平陳與宋的宣王三年已二百九十九年。此時孔子才二十五歲,換言之,在孔子二十五六歲時,《詩經》的形式已經形成。 我們還有一個證據,證明在孔子七八歲的時候,現今流行的詩樂已經風行。襄公二十九年《左傳》說: 吳公子札來聘,見叔孫穆子,說之。……請觀於周樂。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為之歌《邶》《鄘》《衛》,曰:「美哉!淵乎!憂而不困者也。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懼,其周之東乎?」為之歌《鄭》,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為之歌《齊》,曰:「美哉!泱泱乎大風也哉!表東海者,其大公乎?國未可量也。」為之歌《豳》,曰:「美哉!盪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為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為之歌《魏》,曰:「美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其憂之遠也?非令德之後,誰能若是?」為之歌《陳》,曰:「國無主,其能久乎?」自《鄶》以下無譏焉。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為之歌《大雅》,曰:「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其文王之德乎?」為之歌《頌》,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邇而不逼,遠而不攜,遷而不淫,復而不厭,哀而不愁,樂而不荒,用而不匱,廣而不宣,施而不費,取而不貪,處而不底,行而不流。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魯襄公二十九年為周景王元年,西曆前五四四年。這裡提到《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鄶》共十四國,除《曹風》外,現有的《國風》都提到了,僅是編排的次第稍有不同罷了。由此可知,《詩經》的現有編次在孔子七八歲的時候就已形成了。 這些詩篇是怎樣收集起來的呢?《毛序》於《商頌·那》篇說:「有正考甫者,得《商頌》十二篇於周之大師,以《那》為首。」《國語·魯語》載說「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大師,以《那》為首」,與《毛序》略同。王國維解釋《魯語》的「校」字說:「考漢以前無校書之說。即令校字作校理解,亦必考父自有一本,然後取周大師之本以校之,不得言『得』。是《毛詩序》改『校』為『得』,已失《魯語》之意矣。余疑《魯語》『校』字當讀為『效』,效者,獻也。謂正考父獻此十二篇於周大師,韓說本之。若如《毛詩序》說,則所得之本自有次第,不得復雲『以《那》為首』也。且以正考父時代考之,亦以獻詩之說為長。」「校」讀為「效」,效是獻的意思,至為通順。《左傳》昭公七年說「正考父佐戴、武、宣」,宋戴公之卒在周平王五年,西曆前七六六年,據我們的考證,尹吉甫卒於周幽王七年,西曆前七七五年,相距也不過九年,尹吉甫與正考父可說是同時代的人。揚雄《法言·學行》篇說:「正考父嘗睎尹吉甫矣。」正考父一定知道《商頌》是尹吉甫所寫,故一方面將《商頌》十二篇獻給周大師,一方面又希望自己成為尹吉甫。可見尹吉甫在那時聲望之崇高。這是最早的獻詩證據。 《國語》中提到獻詩的有兩次。一次是《周語》:「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一次是《晉語》:「吾聞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聽於民,於是乎使工誦諫於朝,在列者獻詩,使勿兜。」獻詩的目的在諫諍,或許是周室之所以收集三百篇的緣故。不過,《論語》說:「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假如衛國沒有更正確、更完整的《樂經》底本,孔子怎麼能以校正呢?尹吉甫是生於衛、長於衛、仕於衛、戀愛於衛、結婚於衛、仳離於衛,最後被衛人逐出於衛,愛情詩又都是寫給仲氏的,所以衛國可能有一部較完整的三百篇原本,孔子才能加以校正。 從以上簡略的考證,三百篇的產生、流傳、搜集與成書可做概括的認識:尹吉甫隨人出征的時候,因禮儀上的需要,寫些祭祀或歌功頌德的作品,這些作品也就保存在各國的廟堂,如《周頌》《周詩》《商頌》《魯頌》等就是這樣流傳下來的。他與仲氏熱戀而又寫些愛情詩,這些愛情詩也流傳到各國,使他的作品更加多彩多姿。到了幽王的時候,他隨伯氏征伐西戎,而伯氏不聽他的計謀與勸告,以致喪土失地,周室的命運不絕如縷,政府也就遷都到向,伯氏反將失敗的原因都加在他的身上,他為自身的性命計,不得不加以辯護,這樣就產生了他的晚年作品。他的作品原本為禮儀所寫,到後來,各國士大夫聘問時,也就引來作為全部禮樂之用,這樣就流傳下來。由於周大師的注意,讓各國列士就己所知道的獻給政府,這樣就總集為《周樂》。再後來,孔子在衛國把流行的本子校正一下,現今流行的《詩經》,就是經孔子校正過的《樂經》。《樂經》在初初流行的時候,一方面有文字,就是詩,一方面有樂譜,就是樂。到西漢初年的時候還能演奏,到了東漢,樂譜失傳,只剩詩文,鄭玄乾脆稱它為「詩譜」,也就成了現今《詩經》的形式。 三、古無私人著述,何以《詩經》獨為尹吉甫之作? 古時確無私人著述,然所謂「無私人著述」,是古人沒有私人著作權的觀念,並不是古人沒有著述。假如古人沒有著述,《尚書》中的文字從何而來?《鄭風·羔裘》篇說「彼其之子,捨命不渝」,「彼其之子,邦之司直」,這是尹吉甫自述他的任務。捨命、敷命都是布命的意思;渝是變;捨命不渝,就是善會傳達命令,一點也不差錯。直是正直,《詩經》中以直為美德,常常拿「直」來讚美人。司直,就是敢於直陳,有什麼講什麼,一點也不說謊,正是尹氏的使命。邦之司直,就是管著邦家的正直之事,這不是史臣的職務嗎? 孔子無意著《論語》,是他的門弟子們將他的言行記錄下來,纂輯而成。同樣,尹吉甫也無意寫《詩經》,他僅是因人、因事而寫些應用詩篇,後人把它們纂輯而成為《詩經》。古無私人著述應該解為古人沒有為自己而著述的觀念,並不是古人根本沒有著作。 《左傳》里記載兩件司直之事,引來看看司直是什麼。一是宣公二年說:「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嗚呼!《詩》曰「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境乃免。』」另一件事是襄公二十五年說:「公與大夫及莒子盟,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這兩件事都發生在尹吉甫之後,但據此可知古代史臣的神聖任務。尤其南史氏聽到崔杼殺了三位史臣後還是執簡以往,這種為直而死的精神,實在值得大書而特書。尹吉甫就秉賦了這種直情,同時,他也拿這種「直」來讚美人。如《定之方中》篇說「匪直也人」,《碩鼠》篇說「爰得我直」,《小明》篇說「正直是與」「好是正直」,《崧高》篇說「柔惠且直」,《鄭風·羔裘》篇說「洵直且侯」,都是。這種精神之表現在詩歌的風格上就是實錄。三百篇之所以沒有一個字、沒有一個人名、沒有一個地名、沒有一件事情,甚而沒有一株花草樹木、一隻鳥獸蟲魚不是實錄,就由這個緣故。我們能把三百篇的次第重新建造起來,尹吉甫的生平事跡重新發現出來,宣王三年到幽王七年這五十年間的史事重新繪塑起來,就由於這種獨特的風格。 但從宋儒以來,大家鐵一般地相信三百篇是民歌;既是民歌,不僅不需要追尋作者,甚而認為追尋作者是一種荒唐的行為。「國家科學委員會」之所以拒絕我的研究,甚而認為補助我這種研究是科學會的恥辱,就由這種觀念在作祟。要知道民歌沒有個性,而三百篇沒有一篇無個性。所謂個性就是每篇作品都有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固定的人物、固定的事件、固定的情感背景,不能隨便移動,也不能隨便安插。這五種因素一定要配合無間,才算有個性。可是我們看看民歌,有沒有這五種要素,這五種要素是否配合無間,就知道三百篇非民歌了。然三百篇中確有民歌的形式,這是由於尹吉甫用民歌的形式來創作,但它本身並非民歌,這一點要分清。假如讀者想分清有個性與無個性的區別,不妨打開電視機來聽聽現今的流行歌曲,看哪一首有個性,換言之,哪一首有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固定的人物、固定的事件與固定的情感背景,就知道民歌與三百篇的區別了。我有一篇《以三百篇為古代民歌總集的批判》,就是專門討論這個問題的,收集在拙著《詩經研究》內,請讀者指教! 四、關於尹吉甫的自我炫耀問題 《詩經》中常有自誇的語句,如《六月》篇說「文武吉甫,萬邦為憲」,《烝民》篇說「吉甫作誦,穆如清風」,《崧高》篇說「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肆好,以贈申伯」,《汾沮洳》篇說「彼其之子,美無度;美無度,殊異乎公路」,「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異乎公行」,「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異乎公族」。一位朋友說:「這些詩句都太自誇了,假如是別人恭維尹吉甫,不是更合情理嗎?」這是很富意義的問題,謹以心理分析學的學說來試為解答。 人人都有自卑感,人人也都有超越感,人們的努力就由自卑感的督促而想達到超越的地步。但在階級限制下,越努力,越無法出人頭地,自然產生兩種心理:一是傲慢,一是自誇。尹吉甫的心理正好說明這兩種現象。他原籍是南燕庶族,本姓姞,不知什麼時候,他這一支系流亡到衛國的復關而為氓,也就留居在那裡。他的地位低微,而才華出眾,在一次萬舞會上被衛公賞識,派為浚邑的良人。良人是鄉長的名稱,同時也是率領兩千人的旅長。宣王四年的時候,他隨衛人西征狁,這樣同宣王發生關係。宣王出征時是逢山祭山,逢水祭水,逢宗廟祭祖宗,他就寫些祭祀山水宗廟的詩篇來應用。同時,在宣王宴飲的時候,他又寫歌功頌德的詩篇來歌唱,這樣,取得了宣王的賞識。有時,還派他率領人馬去討賊,而贏得了武功。宣王在南征徐國的時候,就派他為尹氏,執行簡書的工作,他的地位也就逐漸顯要、逐漸重要起來。可是他出身微賤,始終受人役使,各種雜差都加在他的身上,這樣,使他牢騷滿腹。他能寫作,性情爽朗,把這些牢騷歌唱出來,人家就說他驕傲。《鴻雁》篇說「維此哲人,謂我劬勞;維彼愚人,謂我宣驕」,就由此而來。《園有桃》篇說「心之憂矣,我歌且謠。不知我者,謂我士也驕」,也是由此而來。 因為他的才華高,功業大,然在封建政治的制度下,出身微賤的人永遠當不上貴族,永遠被人役使,自然而然又產生一種自我表揚的心理,也就是人們所說的自誇。《檜風·羔裘》篇說「羔裘逍遙,狐裘在朝」,「羔裘翱翔,狐裘在堂」,就是表現這種不平的心理。羔裘是穿羔裘的人,狐裘是指穿狐裘的人,這是兩種身份的人。諸侯及其氏族穿狐裘,士只能穿羔裘。士是被人差使的,所以終日奔波在外;諸侯是高高在上者,所以安逸地在朝堂。《汾沮洳》篇的「彼其之子」與「公族」「公行」「公路」也是兩種身份的人,一是貴族,一是非貴族。非貴族的人儘管「美如英」「美如玉」「美無度」,終究不是貴族,這也是不平心理的表現。至如《六月》篇的「文武吉甫,萬邦為憲」,那是跟隨宣王征伐狁回到衛國後,在慶功宴上的自我表揚。他跟隨宣王西征時曾為禮儀寫下許多詩篇,而這些詩篇也就流傳於各國,成為禮樂上的必讀作品,這樣不可以說是「萬邦為憲」嗎?再者,尹吉甫本姓姞,從他才改為吉。甫是庶出長子之稱,他之自稱「吉甫」,寓有耀祖揚宗之義,非完全為自誇。至於《烝民》《崧高》兩篇對仲山甫、申伯的自誇,那是因為他曾讚美過宣王,現在又來讚美仲山甫、申伯,也有提高他們地位的意思。 幸虧尹吉甫有自我表揚的習性,我們才能依據這些表揚而發現一位古代最偉大的作家,否則,《詩經》的作者也就根本無法尋找了。英國醫學界領袖奧斯洛爵士(William Osler)說:「人類史上有耳朵的時代,這時大家都在聽,而且只有聽;然後是眼睛的時代,這時大家都在看,而且只以所看到的為滿足。最後來到了手的時代——能思想、能設計、能做事的手,作為心靈之工具的手,終於由哈維再度介紹到了世界上來。他那本小小的僅有七十二頁的書,實可視為現代試驗醫學的起點。」(見彭歌譯《改變歷史的書》,頁二二八)奧斯洛認為哈維的《血液循環論》是發現血液循環的第一部書而促進了醫學的進步;我們也應該認為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說是了解作者心靈的第一步工作。假如不了解作者以及作者的創作心理,對作品的了解都是隔靴搔癢。哈維的《血液循環論》是人類了解人體內部的基石,同樣,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也是人類了解作家心靈的濫觴。就拿《六月》這篇詩來說,假如因有「文武吉甫,萬邦為憲」的自誇語句就剝奪了尹吉甫的著作權,那麼,詩義就飄忽無定,不可捉摸。如以作者的自傳來看,就與其他三百多篇的詩都有關聯,彼此互證,不僅發現了尹吉甫的私人事跡,也發現了宣王親征狁與親征徐戎的史事,關係是多麼重大! 五、敬答糜文開、裴普賢二位先生的疑問 糜文開、裴普賢賢伉儷著了一部《詩經欣賞與研究》,內中關於我的《詩經研究》說: 李辰冬博士著《詩經研究》,新創《詩經》三百零五篇出於吉甫一人之說,他說:「吉甫是《詩經》的作者,《詩經》就是吉甫的自傳。」這在《詩經》研究的歷史上,是一個驚人的大革命,文開已撰《從〈詩經〉篇與篇的連續性談起》一文(見《作品月刊》四卷八期)。李博士非但把《詩經》十五單位《國風》、《周》《魯》《商》三頌的地域區分一概打破,而且把三百零五篇五百多年的寫作時代也推翻,壓縮到短短數十年的時間中去,貫串在吉甫一人身上。像一部《杜詩鏡銓》等於杜甫一生的自傳一樣,一部《詩經》也成為吉甫生平事跡坎坷榮寵、悲歡離合的自敘詩,這是多麼艱難的「大膽假設」;而在李博士積十年工夫的苦心求證下,居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從十一篇鑰匙詩的考證,推斷了吉甫八個階段的生平事跡,也貫串了全部《詩經》三百零五篇的寫作次第,使整部《詩經》有了一個新的面目,產生了許多新的情趣。 可是李博士的考證還很粗疏,他的主張,還不能到達圓通的地步,最容易觸礁的有二處:第一處是詩中自述作者姓名的共有五篇,除其中《崧高》《烝民》兩篇自述為吉甫所作外,其餘《小雅·巷伯》雲「寺人孟子,作為此詩。凡百君子,敬而聽之」,《小雅·節南山》雲「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式訛爾心,以畜萬邦」,《魯頌·閟宮》雲「新廟奕奕,奚斯所作。孔曼且碩,萬民是若」,明言三詩是孟子、家父、奚斯三人所作,怎麼可以改變作者姓名為吉甫?第二處是作者的姓名已見於其他可靠的經傳者,姚際恆《詩經通論·自序》云:「其見於經傳,如所謂《詩序》者,略舉言之:《鴟鴞》之為周公貽成王,見於《書》;《載馳》之為許穆夫人作,《碩人》之為美莊姜,《清人》之為惡高克,《黃鳥》之為殉秦穆,見於《左傳》;《時邁》《思文》之為周公作,見於《國語》:若此者真詩之序也。」以上七篇,已有詩的本事,怎麼可以改變作者的年代為周宣王之世?改變作者的姓名為吉甫? 以上第一種三篇、第二種七篇,李博士都一一提出相當的理由來作新的解答,像「新廟奕奕,奚斯所作」是早已有許多人解作奚斯造廟而非作詩;《鴟鴞》之為禽言詩,亦有人疑非周公貽成王。但李博士的新解釋,還是證據不充足,難於推翻舊說的,甚至解釋得自相矛盾,或牽強得不成話的。例如《衛風·碩人》,李博士仍解為衛人美莊姜,而此衛人即吉甫,因此把莊姜出嫁的年代自衛莊公五年(公元前七五三)移早六十八年到周宣王七年(公元前八二一),而定莊公五年為再娶陳女之年,於是依照李博士所說「莊公揚三十多歲才完婚」的話,推算起來,莊公再娶陳女時已一百零四歲;一百零四歲而還娶親能生子,就說得很牽強了。 現在我們既欣賞這篇《秦風》的《黃鳥》,再順便一提李博士的解釋。李博士既認十五《國風》均系吉甫的作品,所以只是後人隨便把吉甫的作品分配在十五《國風》的名稱下。他說:「因為這首詩誤擺在《秦風》,後人鐵一般地相信穆公就是秦穆公。現在知道三良隨召伯征淮夷,與召伯同時陣亡,所以吉甫哀悼他們。《鼓鍾》篇不是明明說:『淮有三洲』嗎?就是指他們三人的墳墓。(辰冬按,現在知道三洲指三良的陣亡之地,不是指墳墓,應更正。)此詩明明講『彼蒼者天,殲我良人』,是天老爺讓他們死的,與秦穆公的三良殉葬情形完全不同。」李博士的考證是召穆公南征淮夷陣亡,時吉甫相從作《鼓鍾》篇哀悼他。而《鼓鍾》篇中的「淮有三洲,憂心且妯。淑人君子,其德不猶」,是子車氏三子從召穆公征淮夷同時陣亡,所以詩中提及三人的墳墓「三洲」。「三洲」為三良的墳,證據不足。而李博士指《秦風·黃鳥》即吉甫哀悼隨從召穆公征淮夷陣亡的三良之詩;《左傳》的所謂「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賦只是唱的意思,不當「作」字解,所以是秦人引吉甫之詩,唱出來以表哀悼而已。可是《黃鳥》詩中指明三良為子車氏,而《左傳》又確切地說「秦穆公卒,以子車氏三子為殉」,怎能無證據地解《黃鳥》詩中子車氏三良所從為召穆公,而其作者為吉甫呢?這太牽強了,哪裡足以推翻舊說?召穆公與秦穆公的「穆公」可以巧合,哪裡跟隨穆公死的,又能巧合而都是子車氏的三兄弟呢?(二七六~二七九頁) 現今的《詩經》學者對我的《詩經研究》予以注意,並肯予指教的,糜氏伉儷還是第一人。我感到十分榮幸。他們的《詩經欣賞與研究》出版於一九六四年,那時,我的考證的確「還很粗疏」。現在這些問題都已得到解答,《清人》篇在《詩經通釋》上冊一三頁,《思文》見上冊二三三頁,《黃鳥》篇在上冊三九五頁(並於《上冊補義》「黃鳥篇非秦穆公時作品的另一證據」中,再加討論),《時邁》篇見中冊五五五頁,《碩人》篇見中冊七八二頁(另作《〈詩·碩人〉篇的寫作年代考》,刊於《文藝》),《閟宮》篇見中冊八○三頁,《載馳》篇見下冊九六五頁,《鴟鴞》篇見下冊一二二四頁,寺人孟子與家父則見下冊一一五七與一一○二頁。是否有當,仍乞糜、裴二先生指正! 到此,不妨將我研究《詩經》的經過報告一二,以作後人研究的參考。一切研究的開始都是粗疏的,都有錯誤的;可是路子走對了,走一步就有一步的成就,走一步就有一步的深入,愈深入就愈增信心,一直到極精細的地步。就拿《碩人》篇的考證來說:當初我發現衛莊公是宣王七年時娶莊姜,而娶陳媯在莊公即位後五年,因為莊姜不生,為承繼人問題,才不得不再娶。但宣王七年到莊公五年相隔六十八年,怎麼可以相隔這麼多年不娶呢?莊公娶陳媯時已一百零四歲,這樣大歲數的人還可生育嗎?我自己也有點迷糊了。後來發現周人長壽而早婚,就有點可能了。然莊公是惠孫的哥哥,古人娶親是兄先弟後,宣王三年時,惠孫已經有一個十五歲的女兒,為什麼莊公反而未娶呢?問題又發生了。後來再發現莊姜是齊胡公的女兒,她與莊公早於厲王時就訂婚,後胡公被獻公弒殺,胡公親周而獻公仇周,政治上發生了變故,他們的婚事也就延擱下來。加以魯國的淪陷,道路不通,直到宣王七年,派仲山甫與尹吉甫把莊姜迎回,才算完了這門婚事。《詩經》研究一定到這種程度才算精細;《詩經》研究一定到這種程度才算了解。 再如《清人》一詩,直到全部《詩經通釋》完成後才得到解決。因為此詩中的彭、消、軸三地到底在什麼地方不得而知。地點不知,人物與事件也就無法追究。《詩經通釋》完成後,只剩下這一篇無法安排,非常苦悶。有一天忽然想起:全部三百篇既是尹吉甫一人所寫,為什麼不在尹吉甫生平事跡上追尋呢?追尋的結果,果然在陳、宋發現了三地,彭為彭城,消為蕭縣,軸為株之假借。再查地理環境又十分吻合,能使我不相信《詩經》是尹吉甫一人所寫嗎? 再如《匏有苦葉》篇的濟水,也苦惱了我許多年。此詩的濟到底指什麼地方,簡直無從考證,詩也就無法編排。後來忽然想起:既認此詩為仲氏與尹吉甫仳離時,尹吉甫送仲氏的作品,他們是從復關動身,復關臨黃河,為什麼不順著黃河來找呢?果然在黃河下流找到了濟瀆,而此時期的詩篇也都彼此連貫起來了,因而更使我相信《詩經》是尹吉甫一人之作。我就在這種苦惱、歡喜,歡喜、苦惱的過程中整整過了二十年。 《詩經欣賞與研究》又說: 李辰冬把《詩經》三百零五篇聯繫在吉甫一生的坎坷榮寵、悲歡離合上,是增加文學情趣的。他的大膽假設,雖仍待小心求證,我們不能貿然正式採用,但他努力的不懈、鍥而不捨的研究精神是值得我們敬佩與讚揚的。在李博士假設中的吉甫,成為詩史杜甫一樣的大詩人,而比杜甫更偉大。吉甫的生平,更具備了薛仁貴出征、陸放翁《釵頭鳳》和屈原流放的三個動人故事的要素。一部僵化了的《詩經》,在李博士新的解釋下,把全部篇次重排,便充滿著篇與篇間連續性的生動情趣了。(二八四頁) 我很感激糜氏賢伉儷的鼓勵,在舉世責罵與淡漠中,他們肯予我以「讚揚」,實在給我莫大的勇氣。現今全書出齊了,換言之,三百零五篇詩全部以尹吉甫的生平作一解釋了,我很希望沒有成見的《詩經》學者不客氣地加以批判,使我更進一步來思考!在寫作《詩經研究》的過程中,使我了解一種真理,就是:凡是你的話不為人接受或予人以反對,都由於你的話還沒有說到使人家接受或予人以承認的程度,責任在你而不在別人。你應該考慮人家所以不接受與所以反對的原因再加研究,務期站在別人的立場來闡釋問題,而使之清楚明白。只有別人也認為對了那才是真對,你一個人認為對的未必是真對。十幾年來,我就是以這種態度來研究《詩經》的。 六、高本漢先生的卓見 瑞典漢學家高本漢先生在他的《詩經注釋·序言》(董同龢譯本)里說: 那些詩都是非常精熟的作品,節律分明,用韻嚴格而一致,並且常有雕琢的上層階級的用語,就使人完全不能相信,那是無知的農民們隨口唱出來的。如果再把這種成熟的作品和同一個時期的散文(鐘鼎刻辭)來比,問題就格外清楚了。相形之下,鐘鼎文確實顯得笨拙而缺乏文學技巧。所謂樂官采詩,無疑的,當是只採集一些民間歌謠的題材,如「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雎鳩在河中的小洲上地叫)之類的。至於整首的詩,則一定是出之於有訓練的和受過教育的上層分子。(七頁) 他這裡提出了三個極嚴重的問題:一、他不認為三百篇是民歌;二、他認為三百篇「一定是出之於有訓練的和受過教育的上層分子」;三、「節律分明,用韻嚴格而一致」。現在知道三百篇是尹吉甫一個人的手筆,他所提出的問題就容易解答了。 我們曾說三百篇確有民歌的形式,然絕對不是民歌;因為民歌沒有個性,而三百篇沒有一篇沒有個性。所謂個性,就是有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固定的人物、固定的事件、固定的情感背景,就由這五種因素組成了作品的個性。然三百篇的個性是由於發現了作者尹吉甫,並順著尹吉甫的生平事跡來將三百篇聯繫起來後才能發現的。就拿《關雎》篇來看它的個性是什麼。《詩經》中用鳩字的共有五篇:《鵲巢》篇「維鳩居之」「維鳩方之」「維鳩盈之」,《氓》篇「於嗟鳩兮,無食桑葚」,《鳲鳩》篇「鳲鳩在桑」,《小宛》篇「宛彼鳴鳩」,以及此詩「關關雎鳩」。所有的鳩都是布穀,布穀是候鳥,三四月間才叫,那麼,此詩的季節一定在三四月間。布穀亦名勃姑、步姑、郭公,英文名叫Cuckoo,都與關關音近。布穀鳥在三四月間鳴叫,那麼,「參差荇菜」,《植物學大辭典》說「莕菜,夏,葉腋抽花梗,伸出水面」,季節也正吻合。季節決定了,再看「在河之洲」的河指什麼地方的黃河。從三百篇的聯繫,我們知道這是指南燕的黃河,於是地點又決定了。「君子好逑」的君子是誰呢?再與《韓奕》篇作聯繫,知道是指韓侯。那麼,「窈窕淑女」又是誰呢?也是與《韓奕》篇的聯繫,知道是指蹶父的女兒。人物知道了,這首詩是講什麼事呢?是恭賀蹶父嫁女、韓侯迎親,所以事件與情感背景也都知道了。這五種因素配合起來,組成了《關雎》這首詩的個性,有此個性,還能隨便安插嗎?還能隨便解釋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參差荇菜,左右流之」,「參差荇菜,左右采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形式確實是民歌的;然從整首詩看來,還能稱之為民歌嗎?人們之所以誤認三百篇為民歌,由於「興」的關係。興是睹物起興,但在民歌中的興可以隨便指,而《詩經》中的興卻都是寫實,據此可知寫詩的時間或地點。高本漢說「出之於有訓練的和受過教育的上層分子」,一點也不錯。實際上,不僅受過訓練,而且是受過史學家求「真」的嚴格訓練!現代人都認三百篇為民歌,錯了,我很希望大家再做切實的研究。 三百篇的形式是由民歌脫胎而來,脫胎後就形成極嚴密的組織,謹以《麟之趾》與《騶虞》兩詩為例,看看嚴密到什麼程度! 麟之趾。振振公子。於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於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於嗟麟兮!(《麟之趾》) 彼茁者葭。壹發五豝。於嗟乎騶虞! 彼茁者蓬。壹發五豵。於嗟乎騶虞!(《騶虞》) 趾、定、角是連類對舉。《詩經》中凡是連類對舉,其意義都接近,所以趾、定、角都應該是麟身上的物體。公子、公姓、公族,又是連類對舉,意義亦復相似。葭、蓬都是草;彼茁者葭,彼茁者蓬,都是講初生蓬勃的情形,季節又都相同。豝是牝豕,一歲豬曰,正是同類。《詩經》中凡是連類對舉的字,意義都不相遠,沒有例外。假如前人解釋的意義不接近或相反,那就錯了。民歌中有這樣嚴密的法則嗎?再由詩篇聯繫,我們知道《麟之趾》篇是尹吉甫在新韓城恭賀韓侯結婚的作品,《騶虞》篇是宣王五年初春尹吉甫西征狁時在現今耀縣恭賀騶虞善射的詩。我所以要引這兩首詩作例,因為高葆光先生在《詩經新評價》中為批評高本漢而說的:「《詩經》里固然有精熟的作品,然拙劣者仍然不少。例如《麟之趾》《騶虞》在文藝上有什麼價值?」現在知道了《麟之趾》篇是祝賀韓侯的新婚,《騶虞》篇是祝賀宣王虞人的善射,用詞恰當,結構嚴密,韻律協調,情感真摯,這樣的作品還沒有文藝價值,那麼,什麼樣的作品才有價值呢? 高先生又說:「《甘棠》《行露》從何處斷定不是農民作品?」現在再來討論這兩首詩。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甘棠》) 伐、敗、拜連類對舉。敗,《說文》「毀也」;拜為拔之假借。三字意義相同。茇,草地休息之所。憩,休息。說讀為稅,舍息的意思。三字連類對舉,意義又復相同。這樣嚴格的寫作技巧,沒有受過訓練的農民歌得出來嗎?現在知道是尹吉甫於宣王七年隨申伯再到謝城時,看見宣王五年時召伯曾經在下邊休息過的甘棠樹而追憶召伯之作,不是極為自然嗎?因為召伯已於宣王五年冬討淮夷時陣亡,故有此思念之作。難道是農民歌出來的嗎?詳請看關於此詩的解釋。 其次,我們再看《行露》一詩: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 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詩言「何以速我獄」「何以速我訟」,明明這裡有坐牢打官司的事;假如發現不出這件史事,這首詩也就無法解釋。此詩與《小宛》《邶風·柏舟》《鄭風·揚之水》《鶉之奔奔》各詩聯繫後,發現詩中講的也是尹吉甫的事跡。幽王四年時,尹吉甫隨他的本家侄兒伯氏討伐西戎,伯氏不聽尹吉甫的計謀,自作主張,以致喪師失地,鎬京危急,皇父將京都暫遷於向。遷向後,伯氏反將敗仗的責任一股腦推在尹吉甫身上。尹吉甫心有未甘,到處奔走告訴,告到伯氏的父親蹶父的時候,蹶父舐犢情深,反逼迫尹吉甫承認敗仗的責任。尹吉甫不願意,就以起訟讓他坐牢來威脅,所以此詩說:「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此詩寫於幽王六年四月,四月是露水最多的時候,所以此詩以「厭浥行露」起興。詳請看關於此詩的解釋。知道了此詩的情感背景,還以為是農民所歌的嗎? 說來也真奇怪,以往研究《詩經》的人都是小學家,小學家注重聲韻,可是按照三百篇的分布,東至山東臨淄,東北至河北固安,北至山西洪洞、陝西邠縣,西至甘肅平涼,南至陝西褒城、河南唐河、湖北秭歸,東南至安徽泗水、河南商丘、山東曹縣,廣達數萬里,古時交通不便,山川阻隔,聲韻能一致嗎?如認《商頌》是商湯時的作品,時間相距一千多年,難道一千多年之中,聲韻沒有變化嗎?然而三百篇的聲韻為什麼一致呢?高葆光先生只有說:「《國風》多是中原北部的產品,其用韻不出漢語系統以外,所以音類可能有一致的傾向。又我想當時詩歌多是口耳相傳,采詩的人及後人著在竹帛時,難免潤飾。尤其江漢等地的詩,或其言辭與北土相異,采詩時也可能像《越人歌》一樣,照原意翻譯,但絕不會失去本來面目。」我們再三講:三百篇是極端寫實的文字,不僅山川地理、人物事件不隨便寫,即一草一木、一禽一獸也不隨便亂指,怎會經過采詩者的「潤飾」呢?我很希望高先生再把這個問題細細思考一番! 總之,高本漢雖不知三百篇的作者,但他提出這三點現象正可作三百篇為一人所寫的支柱,更使我們相信尹吉甫就是作者。 七、尹吉甫生平事略 中國最古老、最偉大的文學家尹吉甫整整被埋藏了兩千五百年;幸虧他用最最寫實的技巧來寫作,使我們根據他的一字一句,將他的生平再塑出來。不僅發現了他個人,同時,也知道宣王三年到幽王七年這五十年間的史事。對中國古代歷史、古代地理、古代社會、古代經濟、古代風俗人情等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但是,讀者對他太陌生,以至不敢相信《詩經》會出自他一人之手。現將他的生平作一簡述,以作了解《詩經》之一助。 尹吉甫原籍南燕,在今河南延津縣北三十五里。他本姓姞,後改為吉。姞姓與周室姬姓世代通婚,所以他是衛國的外甥。他這一支系不知什麼時候流亡到衛國而為氓,也就留居在復關。宣王二年的時候,衛國為準備平陳與宋,在都城沬邑舉行萬舞,會上顯出了他的才華,為衛釐侯賞識,派他為浚邑的良人,從此開始了他的事業。他能文能武,而他主要任務還是傳達命令,主持禮樂,所以留下了三百多篇詩歌。 宣王三年,他隨衛釐侯的孫子、衛武公的次子惠孫——《詩經》中被稱為孫子仲——去平陳與宋。陳國在今河南淮陽縣,宋國就是現今的河南商丘。他們是初春出征,十月凱旋。在那裡他同孫子仲的女兒仲氏大談戀愛,並且自訂婚約,留下了許多纏綿悱惻的詩篇。 宣王四年,他隨蹶父到陝西韓城把韓侯迎接到鎬京,朝見宣王后,又送韓侯到南燕迎親,韓侯所娶的就是蹶父的女兒。之後,又把韓侯護送至河北省固安縣的新韓城。宣王之所以把韓侯從舊韓城遷到新韓城,為的是屏障東北邊境,以做次年西征狁的準備。在這期間,他寫些歌頌韓侯與恭賀韓侯迎親的詩篇。 宣王五年初春,他隨衛人赴鎬京勤王,合力西征狁。狁入侵是由現今的山西聞喜縣,竄到永濟,再竄到陝西的焦獲,最後到達甘肅的平涼。宣王是取包圍線一步一步逐出狁,所以宣王於五年二月初一從鎬京動身,第一站到達陝西郿縣,第二站到達甘肅平涼,其次,再到達陝西耀縣,四月間到達陝西白水縣東北的彭衙,周時稱之為。從這裡宣王派尹吉甫赴洛陽,把那裡的糧草人馬護送到河南唐河縣,以資助召伯征伐淮夷。並徵調南淮夷的委積來助戰,可是被南淮夷拒絕了。這時,有一件《兮甲盤銘》,是尹吉甫自己紀念他的戰功的,為考證尹吉甫生平的最寶貴資料。他從南淮夷回到浚邑,徵調自己所管轄的浚邑的糧草人馬,於宣王五年六月間再去西征,直到十月間才打到山西永濟,與南仲會師。原來,南仲於宣王三年就來征狁,駐紮在山西永濟的首陽山,久久未克,人老兵疲,尹吉甫之來到永濟就是協助南仲的。到達之後,合力把狁驅逐到山西洪洞縣,也就是《六月》篇說的「薄伐狁,至於大原」。 宣王六年初春,他又隨宣王南征徐戎,因為在宣王五年冬季的時候,召伯征伐淮夷,不幸陣亡在安徽的霍丘,徐戎騷動,宣王不得不親來鎮壓。這時,派尹吉甫為尹氏,尹吉甫的「尹」是這樣來的。平定徐戎後,他於四月間隨宣王又回到永濟。宣王在出征時是逢山祭山,逢水祭水,逢宗廟祭祖宗,於是尹吉甫也就寫些祭山、祭水、祭祖宗的詩篇,並寫些歌來頌美宣王,使三百篇更顯出多彩多姿。宣王回到永濟後,南北兩個戰場的戰事都告結束,南仲就在方山祭祖,尹吉甫為南仲寫些祭祖詩外,又寫些歌詠這件事的詩篇。宣王於五六月間回到鎬京,大祭祖宗,尹吉甫又寫些歌頌的篇什。 尹吉甫於六月間剛剛回到衛國,於八月間又派他隨方叔征伐荊蠻。荊蠻在今湖北的秭歸縣。方叔是現今河南沁陽縣人,他所率領的隊伍都是他領地的民眾,而這些民眾都是舊時的殷人,所以在凱旋歸來時順便到宋國祭祖,因為殷的宗廟是在這裡。此時,尹吉甫又寫些詩篇來歌頌,所謂《商頌》,就是這樣產生的。 宣王七年春,他隨申伯赴謝。申伯是赴任,而他赴謝的目的是安定申國、甫國與許國,因為這時淮夷猖獗,魯國淪亡,申、甫、許各地還不平定。申國在今河南唐河縣,甫國在今河南新蔡縣,許國在河南許昌。這時,他的妻子仲氏——他們是宣王六年冬自由結婚的——也隨她的父親孫子仲到了甫國,他們就在這裡碰了頭。他們在許國一帶,大玩特玩,又留下一些可愛的詩篇。 宣王七年多,他隨仲山甫赴齊,迎娶莊姜。莊姜是齊胡公的女兒,在厲王的時候就與衛莊公訂親,可是胡公被其弟山所殺,後者自立為君,是為齊獻公,自此就拒絕這門婚事。加以魯國被淮夷占據,從齊國赴衛一定要經過魯國,道路不通,也就一隔十數年不娶。到宣王七年的時候,才派仲山甫到齊國疏通這件事,勉強娶過來,由尹吉甫護送回衛。 宣王八年到十年,他又被派去東征,恢復魯國的土地;然派用他的不是文武方面,而是讓他監督建築營房,這樣,使他非常氣憤。他一去三年,回來的時候,家庭發生變故,他的父母為他又娶一位姜女來抵制仲氏,以致仲氏非回娘家不可,導致出一大悲劇。現在回頭再把他與仲氏的戀愛、結婚與仳離經過作一敘述。 他於宣王二年就與仲氏相識,這時她才十四歲。可是她早熟,身材異常高大,無比美麗,是她追求尹吉甫,不是尹吉甫追求她。然而相處久了,也就發生情感,尤其在陳國這一階段,更增加了他們的熱愛。於是於宣王三年,也就是仲氏十五歲的時候,他們就自訂婚約。這件事,不僅女方家長反對,就是男方家長也反對。一直到宣王六年春,南仲才答應了這件婚事,南仲是仲氏的曾祖父輩,故有這種權柄。然在他們結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不參加,只由尹吉甫把仲氏迎到復關。可是結婚後,尹吉甫就去東征,一去又是三年。仲氏在復關苦守三年,尹吉甫的父母把她置在一間破房子裡,並且不時打罵。最後,又給尹吉甫娶位姜姓女子來抵制,仲氏只好回自己的娘家。回娘家後,她住在漕邑,尹吉甫赴漕想把她接回來,請雙方家長來說合,誰知沒有一個人到場,這樣,婚姻也就斷絕。後來仲氏被迫嫁給蹶父的兒子伯氏,也就是尹吉甫的本家侄兒。她臨出嫁的前幾天,還到浚邑去看望尹吉甫,告訴他再嫁的事。《詩經》中那麼多的愛情詩篇都是這樣產生的。 宣王十六年,衛武公即位,他寫些歌頌的詩篇。後來衛武公在浚邑春秋祭祀,他又寫些詩篇來祝賀。 宣王二十五年大旱,他的父母餓死,《雲漢》與《蓼莪》兩詩就是此時所寫。 幽王四年,西戎作亂,侵至犬丘,鎬京危急,讓他隨伯氏西征,而伯氏自作主張,不聽他的計謀,以致喪兵失地,皇父將國都遷移至現今河南省濟源縣的向。遷向以後,皇父組織一個臨時政府,自為卿士,主持國政,蹶父與伯氏父子都為顯要,伯氏反將敗仗的責任一股腦都推在尹吉甫身上。他心有未甘,到處控訴,終將伯氏正法。伯氏與仲氏為夫婦,伯氏正法後,仲氏遷怒於尹吉甫,鼓動皇父將尹吉甫的官職與土地均行沒收,並逐出衛。他回到自己的本國南燕,不受蹶父的歡迎,又流浪到現今山西的汾陽縣,也就死在這裡。 《北山》篇說「嘉我未老,鮮我方將,旅力方剛,經營四方」,將是壯,三十曰壯,此詩寫於宣王五年(公元前八二三)。假如宣王五年時,尹吉甫三十歲,他死於幽王七年前後(公元前七七五),那麼,他的歲數應在七十八歲左右。這個歲數,正好把《詩經》中的歷史事件都包括在內,所以敢於相信這是正確的。以上是尹吉甫的小傳,也是三百篇的整個故事。 一九七二年五月寫於台北 註解: [1] 指台灣版《詩經通釋》,分上、中、下三冊。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