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通釋 · 【第十八編】 尹吉甫向仲氏求婚時詩篇(宣王六年)

李辰冬 《詩經通釋》
一 氓(衛風)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 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於嗟鳩兮,無食桑葚。於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 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 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隰則有泮。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釋音:蚩,音痴。將,音鏘。垝,音危。耽,音丹。漸,音肩。咥,音西。 【詩義關鍵】 假如不將此詩與《東山》篇連起來讀,根本不可能了解它的意義。謹先將這兩首詩做一對照。 《東山》篇說「我東曰歸,我心西悲」,東指魯國,西指衛國,因為尹吉甫是在衛國的浚地做士。意思就是:我算是從東邊回來了,然而心卻在西邊悲傷。因為這時家庭里發生了變故。什麼變故,我們下邊再講。此詩說「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又說:「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淇水、頓丘、復關也都在衛國。由此可知,這兩首詩的故事都發生在衛國。 《東山》篇說「制彼裳衣,勿士行枚」,尹吉甫的身份是士,現在魯國的戰爭結束了,他回到衛國,所以說沒有士再行陣銜枚了。此詩說:「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這首詩也牽扯到士,換言之,《東山》篇的「婦」與此篇的「女」所嫁的都是「士」這種身份的人。由此可知,丈夫的身份也相同。 《東山》篇說「自我不見,於今三年」,是他們夫婦離別了三年。此詩說「自我徂爾,三歲食貧」,又說「三歲為婦,靡室勞矣」,是訴說三年來的貧苦,顯然也是夫妻離別三年。是離別的時間又相同。 《東山》篇說:「伊威在室,蠨蛸在戶。町畽鹿場,熠燿宵行。」又說:「鸛鳴於垤,婦嘆於室。灑埽穹窒,我征聿至。」是描寫家庭的窮苦。此詩也說「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明言家庭的貧窮。是窮苦的情形又相同。 《東山》篇說:「之子于歸,皇駁其馬。親結其縭,九十其儀。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是女的埋怨丈夫始愛終棄。而此篇也說「及爾偕老,老使我怨」,「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也是始愛終棄。是夫妻情感的發展與演變也相同。 這兩篇的人物、地點、時間、家境,甚而夫妻情感的演變無一不同,假如說《氓》篇也是尹吉甫所寫,而且是《東山》篇的繼續,不會有錯吧?果若如此,對尹吉甫的生平事跡又開展了一片園地。茲就此篇中所提到的事跡,將尹吉甫的生平作進一步的敘述。先看復關、頓丘、淇水在什麼地方。 《讀史方輿紀要》(卷十六)於開州(今之河北省濮陽縣)白沙渡引《寰宇記》說:「州西南黃河北岸,有古復關堤。《衛風》『乘彼垝垣,以望復關』,蓋謂此雲。」又引《郡志》說:「復關堤在臨河廢縣南三百步。」同卷於清豐縣頓丘城說:「縣西南二十五里。古衛邑。《詩》:『送子涉淇,至於頓丘。』」《水經注》(卷九)說:「淇水又北屈而西轉逕頓丘北。故闞駰云:『頓丘在淇水南。』」為明白起見,我們下面繪一地圖就可看出復關一帶的地理形勢。 詩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是女的送男的;然從什麼地方送他呢?是從肥泉。《泉水》篇說:「我思肥泉,茲之永嘆。」《泉水》篇是他們仳離後,尹吉甫思念她的作品。肥泉既然讓他永懷,那麼,她一定住在這裡。《水經注》(卷九)說:「(淇水)又東流與美溝合,水出朝歌西北大嶺下……東徑朝歌城北……又東南注淇水,為肥泉也,故《衛詩》曰:『我思肥泉,茲之永嘆。』」我們說女的住在肥泉,還有一個極大的證據,就是《桑中》篇說:「爰采唐矣,沬之鄉矣。雲誰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沬,就是朝歌。《讀史方輿紀要》(卷十六)於濬縣衛縣城說:「縣西五十里,古朝歌也。……亦曰沬邑。」知道了沬在什麼地方,我們再看上宮。同書同卷又於上宮台說:「在廢衛縣東北。《志》云:衛縣北有苑城,其東二里為上宮台,《衛風》所云『要我乎上宮』者也。」朝歌、上宮都臨淇水,也都是他們常常約會之地。假如她不住在肥泉,怎麼能常常在這裡送他回去呢?知道仲氏的家在肥泉,肥泉就臨著淇水,此詩「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就可明白了。由這地理的證明,更可知這篇詩所寫的就是尹吉甫與仲氏的事跡。謹順著這個意思,將此詩作一解釋。 【字句解釋】 一章。《孟子·滕文公上》說:「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遠方之人,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可知氓是別處來的移民。《孟子·公孫丑上》也說:「則天下之民,皆悅而願為之氓。」所以《說文》段註:「自他歸往之民,則謂之氓,故字從民亡。」尹吉甫的原籍是南燕,他是流亡到衛國來的,所以此詩稱他為氓。《毛傳》與《集傳》都注「氓」為「民」,非是。蚩,《一切經音義》引《蒼頡》雲「笑也」;蚩蚩,就是現在說的笑眯眯(馬瑞辰說)。布,布幣。貿,買。謀,商議婚事。涉,經。愆,推愆。將,讀為鏘,發語詞。整章的意思就是:笑眯眯的氓,抱著布幣來買絲;並不是真的來買絲,而是同我商議婚事。從淇水把你送到頓丘。並不是我推愆日期,而是你沒有媒人。你不要生氣好了,就決定在秋後嫁過去。 二章。乘,登。垝、危,古通;危,高(於省吾說)。復關,尹吉甫家的所在地,此處用來象徵他。載,則。「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就是登到那高牆上來看復關,看不到復關的時候,哭泣得淚一把涕一把;看到了復關,就又有說有笑。這六句詩是承上章「送子涉淇,至於頓丘」而來,講尹吉甫走時,仲氏的送別情形。卜用龜,筮用蓍。體,龜卜之兆。咎言,凶言。賄,財,此言嫁資。「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就是你既用龜卜又用蓍筮,都沒有不吉利的徵兆,你迎娶的車子來時,我的嫁資也就跟著過去。這四句詩是接上章「將子無怒,秋以為期」,講仲氏嫁過來的情形。整章的意思就是:登到那高牆上,看著你回復關。看不見你的時候,哭泣得淚一把涕一把;看見你的時候,就又有說有笑。你既用龜卜,又用蓍筮,都說沒有什麼不吉利。那麼,你的迎親車來時,我的嫁資也就搬過去。 三章。沃若,柔軟,與《皇皇者華》《裳裳者華》之「沃若」同義。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於嗟鳩兮,無食桑葚。這四句是興。與,和。耽,樂。於嗟女兮,無與士耽,就是可憐的女子呀,不要與士人相樂。「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就是士人與人相樂了,還可以再喜歡別人;女子與人相樂,就不可以再喜歡別人了。仲氏從宣王三年,她十五歲的時候就與尹吉甫鬧戀愛,並且自訂白頭之約,他們是宣王六年冬結的婚,現在是宣王十年,她二十二歲,要被公婆驅逐,所以有這種怨恨。整章的意思就是:桑樹不到落葉的時候,它的葉子是柔軟的。可憐的布穀呀,不要吃那桑樹上的葚子。可憐的女子呀,不要與士人相樂呀。士與人相樂了,還可以喜歡別人;女子與人相樂了,就不能再喜歡別人! 四章。桑之落矣,其黃而隕。這兩句是興。湯湯,水流聲。漸,《經典釋文》:「子廉反,漬也,濕也。」帷裳,車篷的衣。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就是湯湯的淇水,曾把車篷的帷布濺濕。這是講她出嫁時的情形。二章講「以爾車來,以我賄遷」,可見她出嫁時坐的是車。肥泉在美溝水入淇水處,所以他們赴復關時要過淇水。句句都是寫實。不爽,沒有爽約。他們曾經有白頭偕老之誓,現在女的嫁過來了,所以說「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就是士變了心。那麼,尹吉甫變了心嗎?不是的。尹吉甫並沒有變心,而是發生了事故。從三百篇里的情詩來看,尹吉甫始終都熱愛仲氏,然她為什麼要仳離呢?焦氏《易林》里提到尹吉甫與仲氏的故事很多,而且都很可靠,以後我們將會一一引證。《易林》(卷三)說:「行役未已,新事復起。姬、姜勞苦,不得休息。」這裡沒有明言這是尹吉甫的故事;但我們知道尹吉甫東征三年,他的妻子姓姬,又非常勞苦,與此所言都合。然怎麼又多出一姜姓女子呢?問題就出在這裡了。尹吉甫與仲氏是自由戀愛,自由戀愛是那個時代不允許的。後來他們勉強結了婚,可是尹吉甫的父母根本不承認這門婚事,所以於尹吉甫東征的時候又給他娶了姜氏,並對仲氏百般虐待。現在尹吉甫回來了,仲氏提出這個問題,尹吉甫怎麼能退回父母給他娶的妻子呢?問題就發生了。尹吉甫與仲氏是自由戀愛而結合,現在尹吉甫既不能把姜氏退掉,在仲氏看來,當然認他是三心二意,以為他變了心,所以說:「士也罔極,二三其德。」這是我們的推想;然這樣推想,將會逐一得到證明。整章的意思就是:桑樹落葉的時候,它的葉子變黃而隕落。自從我嫁到你家來,受了三年的窮苦。湯湯的淇水,曾經濺濕了我車篷的帷衣。女的沒有爽約,可是士變了心。士呀真正不好,總是三心二意。 五章。咥,恥笑的聲音。整章的意思就是:做了你家三年兒媳婦,連進自己房裡的工夫都沒有。早起晚睡,連一個早上的時間也沒有。非常地聽話,還時時要挨打挨罵。兄弟們不知道實情,還咥咥地在一旁恥笑。靜靜地想一想,自己非常地悲傷! 六章。及,與。泮,為畔之假借。淇則有岸,隰則有泮,就是淇水還有個邊岸,低地也有個畔界;比喻容忍也有個限度。「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使我們回想到《女曰雞鳴》一詩。那首詩說:「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宜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雜佩,就是仲氏送給尹吉甫定婚的信物,那時是宣王三年,她正十五歲。是她十五歲生日的宴席上他們自定婚約,所以這三句詩是追述以前定婚的情形。整章的意思就是:現在我來同你白首偕老了,而偕老使我怨恨。淇水還有個邊岸,低地也有個畔界。當我十五歲生日的宴席上,我倆和美地有說有笑,發下誠懇的誓言。你也不替我想一想;你既然不替我想一想,咱們也只有離別! 【詩篇聯繫】 從平陳與宋與西征?狁時思念仲氏的詩篇,使我們知道尹吉甫與仲氏是怎樣地自由戀愛,而此詩一開始就說:「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假如不是自由戀愛,怎麼可以不遣媒人而親自去商議婚事呢?因為沒有媒人而被女的拒絕,可是男的一生氣,女的就又改口說:「將子無怒,秋以為期。」你不要生氣好了,秋天就嫁過去。這首詩里所講的也是自由戀愛的事件,正好接著平陳與宋以及西征?狁時的戀愛詩。它不僅連接這些詩,而且告訴我們尹吉甫在宣王六年至十年,怎樣求婚、怎樣結婚、婚後情形以及怎樣仳離。這是一篇中國古代別開生面的自由結婚的悲劇史,對歷史與古代社會的研究有莫大的意義。《易林》(卷一)說:「氓伯以婚,抱布自媒。棄禮急情,卒罹悔憂。」最後一句,固然是指《氓》篇里所講的故事,實際上,還指尹吉甫的終身命運,把三百篇看完後就可知道。 【詩義辨正】 《毛序》:「《氓》,刺時也。宣公之時,禮義消亡,淫風大行,男女無別,遂相奔誘。華落色衰,復相棄背。或乃困而自悔,喪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風焉。美反正,刺淫佚也。」詩在《衛風》,便以為是刺衛宣公。然此詩的地點、時間、人物、事件講得清清楚楚,哪一點與衛宣公有關係呢?他僅是站在美刺的觀點上,隨便安上一個國君,就不管與詩義是否相合了。 《集傳》說:「此淫婦為人所棄而自敘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夫既與之謀而不遂往,又責所無以難其事,再為之約以堅其志,此其計亦狡矣。以御蚩蚩之氓,宜其有餘而不免於見棄。蓋一失其身,人所賤惡,始雖以欲而迷,後必以時而悟,是以無往而不困耳。士君子立身一敗,而萬事瓦裂者,何以異此,可不戒哉!」我真不知道朱老夫子有沒有看這首詩。詩明言「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又說「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怎麼說「既與之謀而不遂往」呢?詩里將前後事跡敘述得明明白白,沒有一點不是實在的事跡,怎麼說「又責所無以難其事」?「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明明是敘述往事,怎麼說「再為之約以堅其志」呢?整首詩都是女的老老實實敘述事件的經過以及自己怎樣受虐待,哪有一點「狡」計呢? 方玉潤《詩經原始》說:「此與《谷風》相似而實不同。《谷風》寓言,借棄婦以喻逐臣;此則實賦,必有所為而作,如漢樂府《羽林郎》《陌上桑》及《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之類,皆詩人所詠,非棄婦作也。觀其以氓直起,亦某甲某乙無知之人耳。特其事,述之足以為戒,故見諸歌詠,將以為世勸焉。」他也是從勸戒的觀點來看,然較《集傳》為進步。 二 伐柯(豳風)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如何?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 【詩義關鍵】 《氓》篇說「匪我愆期,子無良媒」,此詩說「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都是講沒有媒人便得不到妻子。踐,行列貌。籩豆有踐,就是將籩豆排得非常合禮。籩豆是代表禮儀。我覯之子,籩豆有踐,就是我所遇到的這個人,把籩豆排列得整整齊齊;極言其知禮。仲氏之拒絕尹吉甫求婚,是依據禮來拒絕的。所以這一篇所講的情節與《氓》篇說的「匪我愆期,子無良媒」,不是偶合。假如說這首詩是尹吉甫被仲氏拒婚後所寫,不是沒有根據吧? 【字句解釋】 一章。柯,斧柄。伐柯如何?匪斧不克。這兩句是興,以引起下兩句。整章的意思就是:怎樣伐樹枝以為斧柄呢?沒有斧頭是不成。怎樣娶到妻子呢?沒有媒人是不成。 二章。則,法則。整章的意思就是:怎樣伐樹枝以為斧柄呢?它的法則並不在遠。我所遇到的這個人兒,就非常懂得禮儀。 【詩義辨正】 《毛序》:「《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這首詩原在《豳風》,襄公二十九年《左傳》載吳公子札問周樂,他批評《豳風》是「美哉!盪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人們就鐵一般相信《豳風》里都是有關周公的詩,所以每首詩都要扯到周公身上,使詩義永遠得不到解決。這首詩就是如此。方玉潤批判各家說:「此詩未詳,不敢強解。《序》以為『美周公,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夫周公之德之美,他人不知,姜、召二公豈未之知乎?況東征三年,罪人斯得,心已大白於天下,雖在四國,且有『是皇是吪』之嘆,獨於朝廷乃多疑議,恐無是理,斷不可信。且當日公雖東征,權猶在手,一朝凱撤,朝廷奉迎之不暇,何至遲留未歸,猶煩周大夫之作詩以刺朝廷耶?朱子初說,亦用《序》義,後以此詩難曉,而『我覯之子』一句,又與下章同,故推求其意,以為東人慾見周公始難而終易,而為是深喜之詞。然總作比看,則與《九罭》之「我覯之子」一賦一比又相戾,且皆非詩詞中所有意也。姚氏際恆又以為周人喜公還歸之詩。曰『「籩豆有踐」者,言周公歸,其待之之禮如此也』,亦含糊不可曉。總之,諸儒之說此詩者,悉牽強支離,無一確切通暢之語,故寧闕之以俟識者。」 三 衡門(陳風) 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樂飢。 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取妻,必齊之姜? 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豈其取妻,必宋之子? 釋音:樂,讀療。 【詩義關鍵】 詩所言與尹吉甫生平相合者有三:第一,「衡門之下,可以棲遲」的衡門,就是以橫木所為之門,表示家境清寒,與尹吉甫的家境清寒正相合。第二,泌,《毛傳》:「泉水也。」上邊剛剛講過尹吉甫的家住在復關,復關在今河北省濮陽縣。《讀史方輿紀要》(卷十六)於開州濮陽廢縣說:「城東南有浚城,又有寒泉,《詩》云:『爰有寒泉,在浚之下。』其後曰濮陽。」可知復關、浚、寒泉近在一地。泌之洋洋,可以樂飢,正是尹吉甫引本地景物以自慰。第三,齊國姓姜,宋國姓子,都是貴族。豈其取妻,必齊之姜?難道娶妻一定要娶齊國的姜姓女兒?豈其取妻,必宋之子?難道娶妻一定要娶宋國的子姓女兒?明明是生氣的話,與《氓》篇「將子無怒」的怒氣不完全一樣嗎?很顯然,這首詩是尹吉甫被仲氏拒婚後的氣憤語,而以齊姜、宋子來比喻衛姬。就以這個意思將此詩作一解釋。 【字句解釋】 一章。棲遲,止息。樂,療;《韓詩外傳》《列女傳》引詩均作「療」。療、,古同字。《說文》:「,治也,或作療。」(馬瑞辰說)整章的意思就是:簡陋的門樓之下,也可以止息居處。洋洋的泉水,可以止渴。 二章。黃河的鯉魚、魴魚最美。尹吉甫的家鄉復關,正在黃河邊上,故以鯉魴來起興。整章的意思就是:難道吃魚一定要吃黃河裡的魴魚?難道娶妻一定要娶齊國的姜姓? 三章。整章的意思就是:難道吃魚一定要吃黃河裡的鯉魚?難道娶妻一定要娶宋國的子姓? 【詩義辨正】 《毛序》:「《衡門》,誘僖公也。願而無立志,故作是詩以誘掖其君也。」這首詩排在《陳風》,就扯到僖公身上。方玉潤就批評說:「此賢者隱居甘貧,而無求於外之詩,不知《序》何以雲『誘僖公也』?夫僖公,君臨萬民者也,縱願而無立志,誘之以政焉而進於道也可,奈何以無求於世之志勸之?豈非所誘反其所望乎?」他所批評的甚為正確,然他說「此賢者隱居甘貧,而無求於外之詩」,則非是。他僅注意到首章,沒有注意到二、三兩章;而後二章才是詩人的真正意旨。《集傳》說:「此隱居自樂而無求者之辭。」自從朱熹提出這種說法以後,解詩的人都沒有異說。假如只是為隱居,為何提起「豈其取妻,必齊之姜」、「豈其取妻,必宋之子」呢?牢騷滿腹的人,還能算是甘心隱居嗎? 四 候人(曹風) 彼候人兮,何戈與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 維鵜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稱其服。 維鵜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薈兮蔚兮,南山朝。婉兮孌兮,季女斯飢。 釋音:祋,音書。鵜,音啼。咮,音晝。,音基。 【詩義關鍵】 這首詩值得注意的有幾點: 第一,我們曾說《詩經》中的南山都是指現今的太行山,此詩說「南山朝」,那麼,這首詩的故事一定發生在衛國。《毛傳》注南山為曹南山,非是。曹南山是曹南山,南山是南山,絕對不可相混。 第二,《詩經》里用「季女」的共有三篇,就是《采》《車舝》與此詩。《采》篇的季女,曾經證明就是仲氏。《車舝》篇的將於下篇證明也是仲氏,而此篇的季女是否也是仲氏呢?俟我們將「季女斯飢」的意義解釋明白後,就知道是不是了。 第三,《國語·周語》說「候人為導」,候人就是接送賓客的人。《讀史方輿紀要》(卷四十九)於武陟縣候人亭說:「在縣西南。……劉昭曰:『武陟縣有候人亭。』」武陟縣就在太行山的南邊,與南山的地理環境正合。 第四,飢有兩種意思,肚子的飢為飢,性慾的飢亦為飢。「季女斯飢」就是季女在饑渴,此指性慾而言,與上章「彼其之子,不遂其媾」對稱。從南山、從季女、從候人亭的地點,再加「彼其之子,不遂其媾」,與「婉兮孌兮,季女斯飢」,不正是尹吉甫與仲氏現在的情況嗎?此詩的「候人」就是尹吉甫,季女也就是仲氏。然既言尹吉甫是士,怎麼又是候人呢?士不過是一種身份,並不是官職,以這種身份可以做各種官職。現在他做著候人的官,帶領著三百赤芾迎送賓客。然他為什麼說「彼其之子,不稱其服」呢?他是從南燕流亡到衛的氓民,由於才幹與戰功,才做著大夫的官職,所以說不配穿這種官服,尤其他向仲氏求婚未遂,更感覺自己地位的低微。這種牢騷話,也是對仲氏而發。所以仲氏說:「將子無怒,秋以為期。」這首詩同《伐柯》《衡門》一樣,都是求婚不遂後的牢騷。 【字句解釋】 一章。何、荷,古通。祋,即《伯兮》篇「伯也執殳,為王前驅」的「殳」。《說文》:「殳,以杖殊人也。」又引《周禮》:「殳以積竹,八觚,長丈二尺,建於兵車,旅賁以先驅。」《伯兮》篇是尹吉甫於宣王八年到十年東復魯國時的詩篇,那時他執著殳,作為宣王的先鋒。此詩是宣王六年,他西征?狁回來,做著候人的官。殳是旅賁之士所執,與尹吉甫在西征時為宣王先行官正合。赤芾,赤色的蔽膝。三百赤芾,就是打赤色蔽膝的有三百人。整章的意思就是:那位候人呀,負荷著戈殳的武器。他這個人呀,率領著三百個打赤色蔽膝的人。 二章。鵜,鵜鶘。濡,濕。不稱,不配。《九罭》篇說「我覯之子,袞衣繡裳」,是尹吉甫於西征?狁時因戰功而獲得的官服,上邊曾經講過。不稱其服的服,就是指這件袞衣繡裳而言。只有貴族才能穿這種官服,可是尹吉甫是從南燕流亡的氓民,他不是貴族,所以說不配穿這種官服。這也是牢騷話。他向仲氏求婚未遂,所以發這種牢騷。整章的意思就是:一隻鵜鶘在魚樑上,沒有濕到它的羽毛。他這個人呀,不配穿這種衣服! 三章。鳥嘴曰咮。媾,婚姻。整章的意思就是:一隻鵜鶘在魚樑上,沒有濕到它的嘴巴。他這個人呀,婚姻不能如願。 四章。薈、蔚,雲興貌。,虹。婉,少貌。孌,好貌。婉兮孌兮,季女斯飢,就是年輕呀美麗呀,么妹在忍著飢餓。這是開仲氏的玩笑,意思是說她忍著性慾的飢餓。尹吉甫最喜歡開仲氏的玩笑,他在《東門之枌》篇不是就說「視爾如荍,貽我握椒」嗎?整章的意思就是:濃厚的雲彩興起了,南山出現了早虹。年輕美麗的么妹,現在忍著飢餓呀。 【詩義辨正】 《毛序》:「《候人》,刺近小人也。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焉。」這首詩排在《曹風》,就扯到曹共公身上。姚際恆說:「《大序》謂:『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也。』按《左傳》,僖二十八年春,晉文公伐曹。三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遂執曹伯襄以畀宋人,即共公也。《序》不言《傳》文者,示其在《傳》之前也。然曰『共公』,則用《傳》明矣。」他將《序》的來源追究出來,甚是;但他默認此詩為刺共公,則非。《左傳》的「乘軒者三百人」,是講大夫三百人,並不是《詩經》的「三百赤芾」。三百赤芾指士卒,千萬不能相混。可是就由這「乘軒者三百人」與「三百赤芾」的相混,歷來解詩的人對這段序文都無異議。屈萬里說:「《詩序》謂此為刺曹共公之詩,似是。」但又說:「上章言不遂其媾,此言季女斯飢,似此季女未成婚而被棄以至於飢餒者。」試問:季女未成婚而至於飢餒,與曹共公又有什麼關係呢? 五 將仲子(鄭風) 將仲子兮,無踰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踰我牆,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踰我園,無折我樹檀。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釋音:將,音槍。 【詩義關鍵】 假如不是尹吉甫生平事跡的發現,這首詩也就根本無法了解。《氓》篇不是講「送子涉淇,至於頓丘」,「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嗎?尹吉甫的家住在復關,為什麼仲氏不把他送到家裡而只能送到頓丘呢?這首詩就解答了這個問題。尹吉甫與仲氏是自由戀愛,他的家人極端反對,現在仲氏把他送到頓丘,不讓她再往前送,就怕引起家人與村人的非議。此詩的「仲子」也就是仲氏,所以詩言:「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懷,作歸講。然為什麼講「無踰我里,無折我樹杞」,「無踰我牆,無折我樹桑」,「無踰我園,無折我樹檀」呢?從《桑中》詩說的「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看來,知道仲氏常常送尹吉甫回去。而仲氏還是一位十四五歲的女孩,天真活潑,無拘無束,從《宛丘》篇「無冬無夏,值其鷺羽」,「無冬無夏,值其鷺翿」,與《東門之枌》篇「東門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可知。她的舉止既是無拘無束,到尹吉甫家的時候,可能爬牆上樹,毫不文雅,在一般古老社會看來,怎能入眼?仲氏既被尹吉甫拒絕讓她送到家,她就在高牆上看著尹吉甫回去,看不到的時候就哭,看到的時候,就有說有笑。這不正是一位天真熱情而幼稚的少女的舉動嗎?知道了這種情形,這首詩也就容易解釋了。 【字句解釋】 一章。將,發語詞。里,為居處之名,與廬同義(《群經平議》說)。仲子,即仲氏。懷,歸。整章的意思就是:將仲子呀,不要來到我的家,不要折我的杞樹。並不是愛護這棵杞樹,而是害怕我的父母呀!仲子是可以到我家的;可是父母的話,也不能不畏懼呀! 二章。整章的意思就是:將仲子呀,不要來到我的牆邊,不要折我的桑樹。並不是愛惜這棵桑樹,而是害怕各位哥哥呀。仲子是可以到我家的;但是哥哥們的話,也不能不怕呀! 三章。整章的意思就是:將仲子呀,不要來到我的園地,不要折我的檀樹。並不是愛惜這棵檀樹,而是怕人家的閒話呀。仲子是可以到我家的;但是人家的閒話也是可怕呀! 【詩義辨正】 《毛序》:「《將仲子》,刺莊公也。不勝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諫而公弗聽,小不忍以致大亂焉。」因為詩排在《鄭風》,就扯到鄭莊公身上;然與鄭莊公有什麼關係呢?《集傳》引莆田鄭氏說:「此淫奔者之辭。」此「淫奔者」為誰?假如指詩人,那麼,詩言「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明明是拒絕,怎麼說是淫奔呢?方玉潤批評《毛序》與《集傳》說:「《序》謂刺莊公不勝其母,以害其弟,祭仲諫而弗聽,特以詩中有父母、兄弟、仲子等字耳。《集傳》從鄭漁仲說,以為無與莊公、叔段事,是矣。而又以為淫奔詩,亦非。蓋女心既有所畏而不從,則不得謂之為奔,亦不得謂之為淫。姚氏知其然,仍不能斷,乃曰『按此詩言鄭事多不合,以為淫詩則合』,是其識亦尚游移未定耳。此詩難保非采自民間閭巷,鄙夫婦相愛慕之辭,然其義有合於聖賢守身大道,故太史錄之,以為涉世法。」說來說去還是不知詩的意義。 六 二子乘舟(邶風)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願言思子,中心養養。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願言思子,不瑕有害? 【詩義關鍵】 這首詩如同《將仲子》一樣,假如不是尹吉甫生平事跡的發現,也是絕對無法了解。《氓》篇說「送子涉淇,至於頓丘」,是仲氏把尹吉甫送到頓丘。她是順淇水送尹吉甫的,那麼,她回肥泉的時候,一定也是順著淇水。《氓》篇又說「既見復關,載笑載言」,倘若是仲氏一個人,她怎麼能「載笑載言」呢?仲氏之送尹吉甫一定還有個同伴。現在她們坐船回去了,所以此詩言:「二子乘舟,泛泛其逝。」然兩個女孩子回去怎麼能放心呢?所以又說:「願言思子,中心養養。」「願言思子,不瑕有害?」如此一講,詩情畫意整個顯現出來了。 【字句解釋】 一章。泛泛,漂蕩貌。景,通影。願,《鄭箋》:「念也。」言,而。願言,在《詩經》中是個成語,《終風》篇「願言則嚏」,《伯兮》篇「願言思伯」,都作「念而」講。養養,為瀁瀁之省,心情不安貌。整章的意思就是:她們倆坐著船,漂漂蕩盪的影子遠去了。想到了她們,心裡就有點不安。 二章。瑕,通遐。「不遐」為「遐不」的倒文,會不會的意思。《泉水》篇「遄臻於衛,不瑕有害」,是同一的意思,也是擔心仲氏回衛時的心情。不過《泉水》篇是他們仳離時的詩。整章的意思就是:她們倆坐著船,漂漂蕩盪地遠去了。想到了她們,會不會遇到災害? 【詩義辨正】 《毛序》:「《二子乘舟》,思伋、壽也。衛宣公之二子,爭相為死,國人傷而思之,作是詩也。」這又是受《邶風》的束縛而附會。姚際恆就懷疑說:「《小序》謂『思伋、壽』,此有可疑。按《左傳》桓十六年曰:『衛宣公烝於夷姜,生伋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是為宣姜;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伋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伋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夫殺二子於莘,當乘車往,不當乘舟。且壽先行,伋後至,二子亦未嘗並行也。又衛未渡河,莘為衛地,渡河則齊地矣,皆不相合。《毛傳》則謂『待於隘而殺之』,亦與乘舟不合。其解則以『乘舟』為比,謂『如乘舟而無所薄,泛泛然迅疾而不礙也』,甚牽強,不可從。《集傳》則直載其事而於『乘舟』以為賦,漫不加考,尤疏。」 七 北門(邶風)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終窶且貧,莫知我艱。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謫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摧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釋音:窶,音樓。謂,讀歸。埤,音琵。謫,音責。敦,音堆。 【詩義關鍵】 此詩的關鍵就在「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的「我」是誰;知道了這個人,詩義也就容易尋繹了。《詩經》里用「王事」二字的除此篇外,還有《鴇羽》《四牡》《採薇》《小雅·杕杜》《北山》與《出車》。而這後六篇詩恰恰都是尹吉甫西征?狁時的作品,所謂「王事」就是指?狁的戰事。《詩經》里用「政事」二字的除此篇外只有《小明》,而《小明》篇也是尹吉甫西征?狁時的作品。所謂「政事」就是指簡書、建築營房一類工作。由此看來,「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的「我」,不就是尹吉甫嗎? 然他為什麼講「終窶且貧,莫知我艱」,又說「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謫我」呢?終,作「既」講。窶(寠),《說文》宀部:「無禮居也。」從宀,婁聲,當為小屋(《群經平議》說)。《氓》篇不是講「以爾車來,以我賄遷」嗎?賄,是嫁資。仲氏答應尹吉甫嫁過來,並把嫁資一起帶過來,可是尹吉甫家的房子太小,這些嫁資無地可放,所以他說:屋子既小而又貧窮,沒有人知道我的艱難!《衡門》篇說「衡門之下,可以棲遲」,尹吉甫不是已經講他的家庭簡陋嗎?仲氏拒婚時他發牢騷;答應了他,他又為難。周時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他們的結合是自由戀愛,所以遭到父母家人的反對,這是「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謫我」的緣故。到此,我們不僅知道這首詩的意義,連「出自北門」的「北門」是什麼城的北門也都知道了。他家住在復關,而仲氏住在肥泉,復關在北,肥泉在南,他去向仲氏求婚,仲氏答應了,他出了肥泉的北門回家時,引起了這麼多的煩惱,不是極為顯明嗎? 【字句解釋】 一章。《詩經》里的「謂之」都作「歸之」講。整章的意思就是:我從北門裡出來,心裡憂愁得不得了。家裡的房子又小而又貧窮,誰知道我的艱難呢?罷了!罷了!老天爺要這樣安排,還歸究什麼呢! 二章。適,歸。埤,增。謫,指責。整章的意思就是:戰事加在我的身上,政務也加在我身上。我從外邊回去,家裡人輪流指責我。罷了!罷了!老天爺要這樣安排,還歸究什麼呢? 三章。敦,迫。摧,《鄭箋》:「刺譏之言。」整章的意思就是:戰事逼迫我,政務也一樣交給我。我從外邊回去,家裡人輪流譏刺我。罷了!罷了!老天爺要這樣安排,還歸究什麼呢? 【詩篇聯繫】 尹吉甫與仲氏從宣王三年起就開始戀愛,經過西征?狁的長久離別,愛情更行增加。他們於宣王六年既得到了南仲的許婚,尹吉甫於戰事一結束,回到衛國後就與家庭商議這件婚事,想不到遭到家人的反對。開始時,仲氏因為沒有正式的媒人,不願嫁過來。後來,尹吉甫一生氣,她願意了,而自家狹小貧窮,聘娶倒成了問題。這首詩就是寫這種矛盾心理。 【詩義辨正】 《毛序》:「《北門》,刺仕不得志也。言衛之忠臣,不得其志爾。」王事、政事都加在自己身上的人還算不得志,那麼,怎樣才算得志呢?《集傳》說:「衛之賢者處亂世,事暗君,不得其志。」這是將《毛序》換了一種說法。姚際恆沒有意見,大概是看不出道理也就不講話了。 以上七篇,就是《氓》《伐柯》《衡門》《候人》《將仲子》《二子乘舟》與《北門》,除《氓》篇是宣王十年尹吉甫追述他同仲氏結婚的經過外,其他六篇都是宣王六年末他向仲氏求婚時的詩篇,地點都在衛國。